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并序)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
No. 1712 [cf. No. 251]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并序)
唐翻经沙門法藏述
夫以真源素範,冲漠隔於筌罤,妙觉玄猷,奧賾超於言象,虽真俗双泯,二諦恒存,空有兩亡,一味常显。良以真空未甞不有,即有以辨於空,幻有未始不空,即空以明於有。有空有故不有,空有空故不空,不空之空空而非斷,不有之有有而不常;四執既亡,百非斯遣,般若玄旨,斯之謂歟?若歷事备陳,言过二十萬頌,若撮其樞要,理尽一十四行,是知詮真之教,乍广略而隨缘,超言之宗,性圓通而俱现。「般若心经」者,實謂曜昏衢之高炬,濟苦海之迅航,拯物导迷,莫斯最为。然則「般若」以神鑒为体,「波罗蜜多」以到彼岸为功,「心」显要妙所归,「经」乃貫穿言教,从法就喻,詮旨为目,故言「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將释此经,五門分別,一、教興,二、藏攝,三、宗趣,四、释題,五、解文。
初、教興者,依《大智度論》云,如須彌山王,非无因缘、非少因缘令得振动,般若教興亦復如是,具多因缘。一、謂欲破外道诸邪见故,二、欲回二乘令入大乘故,三、令小菩萨不迷空故,四、令悟二諦中道生正见故,五、显佛胜德生净信故,六、欲令发大菩提心故,七、令修菩萨深、广行故,八、令斷一切诸重障故,九、令得菩提、涅槃果故,十、流至後代益众生故。略说此十,具收彼意,令此教興。
第二、藏攝者,謂三藏之中契经藏攝,二藏之內菩萨藏收,權實教中實教所攝。
第三、宗趣者,語之所表曰宗,宗之所归曰趣,然先總後別,總以三种般若为宗。一、實相,謂所观真性;二、观照,謂能观妙慧;三、文字,謂詮上之教。不越此三,故以为宗。別亦有三,一、教、义一對,以文字教为宗,餘二义为趣;二、境、智一對,以真空境为宗,观照智为趣;三、因、果一對,以菩提因行为宗,菩提果德为趣。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第四、释題者亦有三,初、教义分二,謂「般若心」,是所詮之义;「经」之一字是能詮之教,即能詮般若之经,依义立名。二、就所詮义中,法、喻分二,謂「般若」等是所詮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即般若內統要衷之妙义,況人心藏为主、为要,統極之本。三、就前法中有体用分二,謂「般若」是体,此云智慧,即神悟玄奧、妙證真源也;「波罗蜜多」是用,此云到彼岸,即由斯妙慧翻生死过尽,至真空之際,即簡不到彼岸之慧,故以为名。謂体即用故,法之喻故,义之教故,立斯名耳。
「观自在菩萨」。
自下第五、解文。此既心经,是以无序及流通也。文中分二,初、显了般若,後、「即说呪曰」下,明祕密般若。何以辨此二者,謂显了明说,令生慧解,滅烦恼障;以呪祕密言,令诵生福,滅罪业障。为滅二障,成二严故,说此二分。就前文中亦二,初、略標綱要分,二、从「舍利子!色不異空」下,明广陳實义分。以义非頓显,故先略標,非略能具,故次广释。又前是據行略標,後即就解广陳。前中有四,一、能观人,二、所行行,三、观行境,四、明能观利益。
且初、能观人,「观自在菩萨」者,是能观人也,謂於理事无閡之境,观達自在,故立此名。又观機往救,自在无閡,故以为名焉。前释就智,後释就悲。菩謂菩提,此謂之觉;萨者萨埵,此曰众生。謂此人以智上求菩提,用悲下救众生,从境得名故。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二、明所行之行。謂般若妙行有其二种,一、淺即人空般若,二、深即法空般若,今簡淺異深,故云行深般若。言「时」者,謂此菩萨有时亦同二乘入人空观,故《法华》云,應以声闻身得度者,即现声闻身等。今非彼时,故云行深时也。
「照见五蘊皆空」。
三、明观行境。謂達见五蘊自性皆空,即二空理,深慧所见也。
「度一切苦厄」。
四、明利益。謂證见真空,苦恼斯尽,当得遠离分段、變易二种生死,證菩提、涅槃究竟樂果,故云度一切苦厄也。上来略標竟。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自下第二、明广陳實义分,於中有五。一、拂外疑,二、显法体,三、明所离,四、辨所得,五、結歎胜能。初段文有四释,一、正去小乘疑,二、兼释菩萨疑,三、便显正义,四、就观行释。
初中言「舍利子」者,舉疑人也。舍利是鳥名,此翻为鶖鷺鳥,以其人母聰悟迅疾,如彼鳥眼,因立其名,是彼之子,連母为号,故曰鶖子。是則母因鳥名,子連母号,聰慧第一,標为上首,故對之释疑也。彼疑云:「我小乘有餘位中,见蘊无人,亦云法空,与此何別?」今释云:「汝宗蘊中无人名蘊空,非蘊自空,是則蘊異於空。今明诸蘊自性本空,而不同彼,故云色不異空等。」又疑云:「我小乘中入无餘位,身、智俱尽,亦空无色等,与此何別?」释云:「汝宗即色非空,滅色方空。今則不尔,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故不同彼。」以二乘疑不出此二,故就释之。
二兼释菩萨疑者,依《宝性論》云,空亂意菩萨有三种疑。一、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今明色不異空,以斷彼疑。二、疑空滅色,取斷滅空。今明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以斷彼疑。三、疑空是物,取空为有。今明空即色,不可以空取空,以斷彼疑。三疑既尽,真空自显也。
三便显正义者,但色空相望,有其三义。一、相違义。下文云,「空中无色」等,以空害色故,準此應云「色中无空」,以色違空故,若以互存,必互亡故。二、不相閡义,謂以色是幻色,必不閡空,以空是真空,必不妨幻色。若閡於色,即是斷空,非真空故;若閡於空,即是實色,非幻色故。三、明相作义,謂若此幻色舉体非空,不成幻色,是故由色即空,方得有色故。《大品》云,若诸法不空,即无道、无果等。《中論》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故真空亦尔,準上應知。是故真空通有四义,一、廢己成他义,以空即是色故,即色现空隱也。二、泯他显己义,以色是空故,即色尽空显也。三、自他俱存义,以隱显无二是真空故,謂色不異空为幻色色存也,空不異色名真空空显也,以互不相礙,二俱存也。四、自他俱泯义,以舉体相即,全奪兩亡,绝二邊故。色望於空亦有四义,一、显他自尽,二、自显隱他,三、俱存,四、俱泯,並準前思之。是則幻色存亡无閡,真空隱显自在,合为一味,圓通无寄,是其法也。
四就观行释者有三,一、观色即空以成止行,观空即色以成观行,空色无二,一念頓现,即止观俱行,方为究竟。二、见色即空,成大智而不住生死;见空即色,成大悲而不住涅槃;以色、空境不二,悲、智念不殊,成无住处行。三、智者大師依《瓔珞经》立一心三观义,一、从假入空观,謂即是空故;二、从空入假观,謂空即是色故;三、空、假平等观,謂色、空无異故。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
第二、显法体。於中有二,先總後別,今初也。言「是诸法空相」者,謂蘊等非一,故云诸法;显此空状,故云空相。《中邊論》云,「无二有此无,是二名空相」,言「无二」者,无能取、所取。有言,「有此无」者,有能取、所取。无是二、不二,名为空相。
「不生不滅,不垢不净,不增不減」,
二別显中,有三對六不。然有三释,一、就位释,二、就法释,三、就观行释。
初就位释者,一、不生不滅,在道前凡位。謂诸凡夫死此生彼,流转長劫,是生滅位;真空离此,故云不生不滅也。二、不垢不净者,在道中菩萨等位。謂诸菩萨障染未尽,净行已修,名垢净位;真空离此,故名不垢不净。三、不增不減者,在道後佛果位中。生死惑障昔未尽而今尽,是減也,修生萬德昔未圜而今圜,是增也;真空离此,故云不增不減。又《佛性論》中立三种佛性,一、道前名自性住佛性,二、道中名引出佛性,三、道後名至得果佛性。佛性唯一,就位分三;今真空无異,亦就位分異。又《法界无差別論》中,初、名染位,次、名染净位,後、名純净位,皆同此也。
二就法释者,謂此真空虽即色等,然色从缘起,真空不生;色从缘謝,真空不滅。又隨流不染,出障非净。又障尽非減,德滿不增。此生滅等是有为法相,翻此以显真空之相,故云空相也。
三就观行释者,謂於三性立三无性观。一、於遍計所執性作无相观,謂彼即空无可生滅;二、於依他起性作无生观,謂依他染净从缘无性;三、於圜成實性作无性观,謂前二不有而非減,观智照现而不增。又在纏、出障,性无增減。又妄法无生滅,缘起非染净,真空无增減。以此三无性,显彼真空相。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識,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觸、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識界」,
第三、明所离。然真空所离,歷法多門,統略有四,一、法相開合門,二、缘起逆順門,三、染净因果門,四、境智能所門。初「是故空中」者,是前不生不滅等真空中故。「无色」等者,彼真空中无五蘊等法,此就相違門故云无也,理實皆悉不壞色等,以自性空不待壞故,下並準知。此中五蘊,即合色为一,開心为四。二「无眼」等者,空无十二处,十二处即合心为一、半,謂意处全及法处一分;開色为十、半,謂五根、五境为十处,及法处一分。三「无眼界」等者,空无十八界,十八界中即色、心俱開,準上可知。释此三科,具如《對法》等論也。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二、明缘起逆順門。「无无明」者,順观无明流转門,以其性空,故云无无明也。「亦无无明尽」,逆观无明還滅門,以真空故无可尽也。此舉初支,中間十支,皆應準此,故云「乃至」,末後一支謂老死,亦流转、還滅皆空也。
「无苦、集、滅、道」,
三、染净因果門。「苦」、「集」是世間因果,謂苦是生死報,先舉令生厭;集是彼因,謂是烦恼、业,厭苦斷集,先果後因故也。「滅」、「道」是出世間因果,滅是涅槃果,先舉令欣;道是彼因,謂八正道,修之於後。皆空无有也。
「无智亦无得」,
四、境智能所門。非但空中无前诸法,彼知空智亦不可得,故云无智也;即此所知空理亦不可得,故云无得也。
问:「前云空即是色等,明色等不亡,何以此文一切皆无,豈非此空是滅色耶?」答:「前虽不閡存而未甞不尽,今此都亡未甞不立,故《大品》云,诸法无所有,如是有。此无,此就无所有,前據如是有。又前就相作門,此就相害門,一法二义,隨说无違。」
「以无所得故」,
第四、明其所得。有二,初、牒前起後,二、正明所得,今初也。言「以无所得故」者,牒前起後也。以者,由也;故者,因也。由前无所得为因,令後有所得也,《大品》云,无所得故而得。
「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二、正明所得。有二,先、明菩萨得涅槃斷果,後、明诸佛得菩提智果。前中亦二,先、舉人依法,後、斷障得果,今初也。言「菩提萨埵」者,舉人也,义如前解。「依般若波罗蜜多故」者,明依此法行也。「故」者,起後也。
「心无罣閡」,
二、斷障得果。中有三,初、行成,二、斷障,三、得果,今初也。言「心无罣閡」者,行成也,謂惑不閡心故,境不閡智故。
「无罣閡故,无有恐怖,遠离顛倒、夢想」,
二、斷障也。言「无罣閡故」,牒前起後也。「无有恐怖」者,外无魔冤之怖,即惡缘息也。「遠离顛倒、夢想」者,內无惑障之倒,即惡因尽也。
「究竟涅槃」,
三、得果也。「涅槃」,此云圜寂,謂德无不备称圜,障无不尽称寂。簡異小乘化城權立,今則一得永常,故云「究竟」。又释智能究竟尽涅槃之際,故云究竟。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第二、得菩提智果。於中有二,初、舉人依法,二、明得果,今初也。謂三世诸佛更无異路,唯此一門,故云「依般若波罗蜜多故」也。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二、正明得果也。「阿耨多罗」,此云无上也;「三藐」者,此云正也;次「三」者,此云等也;「菩提」,此云觉也;即无上正等觉也。觉有二义,一、正觉,即如理智,正观真諦;二、等觉,即如量智,遍观俗諦;皆至極无邊,故云无上也。
上来所得竟。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无上呪,是无等等呪」,
第五、結歎胜能。於中有二,先、別歎,後、總結,今初也。言「故知」者,牃前起後也。由佛菩萨依般若得菩提、涅槃果,「故知般若是大神呪」等,歎其胜能,略歎四德,然有三释。一、就法释。一、除障不虛名为神呪,二、智鑒无昧名为明呪,三、更无加过名无上呪,四、独绝无倫名无等等呪。二、約功能释。一、能破烦恼,二、能破无明,三、令因行滿,四、令果德圜。三、就位释。一、过凡,二、越小,三、超因,四、齊果。謂无等之位互相濟等,故云「无等等」。《十地論》云,无等者,謂佛比餘众生,彼非等故;重言等者,此彼法身等故。何故不但说无等耶?示现等正觉故。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二、總結胜能。謂三苦、八苦、一切苦也。又分段、變易,亦云一切苦也。除苦決定,故云真實不虛也。
上来广略不同,總明显了般若竟。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呪,即说呪曰」,
自下第二段明祕密般若。於中有二,初、牒前起後,二、正说呪詞,今初也。前云是大神呪,未显呪詞,故今说之。
「羯諦羯諦,波罗羯諦,波罗僧羯諦,菩提萨婆诃」,
二、正说呪詞。此有二义。一、不可释,以是诸佛祕語,非因位所解,但当诵持,除障增福,亦不須強释也。二、若欲強释者,「羯諦」者,此云去也、度也,即深慧功能。重言「羯諦」者,自度、度他也。「波罗羯諦」者,「波罗」,此云彼岸,即度所到处也。「波罗僧羯諦」者,「僧」者,總也、溥也,即謂自他溥度,總到彼岸也。言「菩提」者,至何等彼岸?謂大菩提处也。言「萨婆诃」者,此云速疾,令前所作速疾成就故也。
略释绝筆,述懷頌曰:「般若深邃,累劫难逢,隨分讚释,冀会真宗。」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略疏法藏
長安二年,於京清禅寺,翻经之暇,屬同礼部兼檢校雍州長史滎阳鄭公——清簡成性,忠孝自心。金柯玉葉之芳葩,九刊三王之重寄。羽儀朝序,城壍法門。始自青衿,迄于白首。持此心经数千萬遍,心游妙义口诵靈文——再三慇懃,令出略疏,輒以蠡管詎測高深云尔。
般若心经贊序
張说撰
萬法起心,心人之主。三乘归一,一法之宗。知心无所得是真得,见一无不通是玄通。如来说五蘊皆空——人本空也;如来说诸法空相——法亦空也。知法照空,见空捨法。二者知见,復非空耶?是故定与慧俱空中法。入此門者为明門,行此路者为超路。非夫行深般若者,其孰能證於此乎?
祕書少監駙馬都尉滎阳鄭萬鈞,深藝之士也。學有傳癖,書成草圣。迺揮灑手翰,鐫刻心经;樹圣善之宝坊,啟未来之华业。
佛以无依相而说,法本不生;我以无所得而傳,今則无滅。道存文字,意齊天壤。國老張说,闻而嘉焉。讚揚佛事,題之樂石。
般若心经略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