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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广五蘊論一卷

大唐中天竺國三藏地婆诃罗奉詔译

大乘广五蘊論

No. 1613 [cf. No. 1612]

大乘广五蘊論一卷

安慧菩萨造

佛说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云何色蘊?謂四大种及大种所造色。云何四大种?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此復云何?謂地堅性、水濕性、火煖性、風輕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云何四大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声、香、味及觸一分、无表色等。造者因义。根者最胜自在义、主义、增上义,是为根义。所言主义,与誰为主?謂即眼根与眼識为主,生眼識故。如是乃至身根与身識为主,生身識故。

云何眼根?謂以色为境,净色为性。謂於眼中一分净色如净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耳根?謂以声为境,净色为性。謂於耳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耳識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鼻根?謂以香为境,净色为性。謂於鼻中一分净色,此性有故鼻識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舌根?謂以味为境,净色为性。謂於舌上周遍净色、有说此於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識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身根?謂以觸为境,净色为性。謂於身中周遍净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无即不生。

云何色?謂眼之境,显色、形色及表色等。显色有四种,謂青、黃、赤、白。形色謂長短等。

云何声?謂耳之境,執受大种因声、非執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

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动之類是所執受。執受大种因声者,如手相擊、語言等声。非執受大种因声者,如風林駛水等声。俱大种因声者,如手擊鼓等声。

云何香?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好香者,謂与鼻合时於蘊相續有所順益。惡香者,謂与鼻合时於蘊相續有所違損。平等香者,謂与鼻合时无所損益。

云何味?謂舌之境,甘、醋、醎、辛、苦、淡等。

云何觸一分?謂身之境,除大种,謂滑性、澁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滑謂細軟,澁謂麁強,重謂可称,輕謂反是。煖欲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称。如说诸佛出世樂、演说正法樂、众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精進勤苦虽是樂因,即说为樂。此亦如是,欲食为飢、欲飲为渴,说亦如是。已说七种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种等。

云何无表色等?謂有表业、三摩地所生、无见无對色等。有表业者,謂身、語表,此通善、不善、无記性。所生色者,謂即从彼善不善表所生之色。此不可显示,故名无表。三摩地所生色者,謂四靜慮所生色等。此无表色,是所造性,名善律儀、不善律儀等,亦名业,亦名种子。如是诸色,略为三种:一者可见有對、二者不可见有對、三者不可见无對。是中可见有對者,謂显色等。不可见有對者,謂眼根等。不可见无對者,謂无表色等。

云何受蘊?受有三种,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时有和合欲。苦受者,謂此生时有乖离欲。不苦不樂受者,謂无二欲。无二欲者,謂无和合及乖离欲。受謂識之領納。

云何想蘊?謂能增胜取诸境相。增胜取者,謂胜力能取。如大力者,说名胜力。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云何餘心法?謂与心相應诸行:觸、作意、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无貪、无瞋、无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无明、见、疑,忿、恨、覆、恼、嫉、慳、誑、諂、憍、害,无慚、无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是诸心法,五是遍行。

此遍一切善、不善、无記心,故名遍行。

五是別境。

此五一一於差別境,展转決定性不相离,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十一为善,六为烦恼,餘是隨烦恼,四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烦恼,以通善及无記性故。觸等体性及业,應当解释。

云何觸?謂三和合,分別为性。

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为觸。与受所依为业。

云何作意?謂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憶念义。任持攀缘心为业。

云何思?謂於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

此性若有,識攀缘用即现在前,猶如磁石引鐵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記心为业。

云何欲?謂於可愛樂事希望为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见闻等事,是願樂希求之义。能与精進所依为业。

云何胜解?謂於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決定境者,謂於五蘊等,如日親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境。如是決定。或如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义。餘无引转为业,此增胜故餘所不能引。

云何念?謂於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为性。慣習事者,謂曾所習行。与不散亂所依为业。

云何三摩地?謂於所观事心一境性。所观事者,謂五蘊等及无常苦空无我等。心一境者,是專注义。与智所依为业。由心定故,如實了知。

云何慧?謂即於彼擇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即於彼者,謂所观事。擇法者,謂於诸法自相共相,由慧簡擇得決定故。如理所引者,謂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謂诸外道。俱非所引者,謂餘众生。斷疑为业。慧能簡擇,於诸法中得決定故。

云何信?謂於业、果、诸諦、宝等深正符順,心净为性。

於业者,謂福、非福、不动业。於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於諦者,謂苦、集、滅、道諦。於宝者,謂佛、法、僧宝。於如是业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净及希求义。与欲所依为业。

云何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为性。罪謂过失,智者所厭患故。羞恥者,謂不作众罪。防息惡行所依为业。

云何愧?謂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为性。他增上者,謂怖畏責罰及譏論等,所有罪失羞恥於他。业如慚说。

云何无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无著为性。謂於诸有及有資具染著为貪,彼之對治说为无貪。此即於有及有資具无染著义,遍知生死诸过失故,名为厭患。惡行不起所依为业。

云何无瞋?謂瞋對治,以慈为性。謂於众生不損害义。业如无貪说。

云何无癡?謂癡對治,如實正行为性。如實者,略謂四圣諦,广謂十二缘起,於彼加行是正知义。业亦如无貪说。

云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善品现前勤勇为性。謂若被甲、若加行、若无怯弱、若不退转、若无喜足,是如此义。圓滿成就善法为业。

云何輕安?謂麁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为性,謂能棄捨十不善行。除障为业。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转捨麁重。

云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依止无貪乃至精進,捨诸不善,修彼對治诸善法故。謂貪瞋癡及以懈怠名为放逸,對治彼故是不放逸。謂依无貪、无瞋、无癡、精進四法,對治不善法,修習善法故。世出世間正行所依为业。

云何捨?謂依如是无貪、无瞋乃至精進,獲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功用性。又復由此,离诸杂染法、安住清净法。謂依无貪、无瞋、无癡、精進性故,或时遠离昏沈掉舉诸过失故,初得心平等;或时任運无勉勵故,次得心正直;或时遠离诸杂染故,最後獲得心无功用。业如不放逸说。

云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为性。謂由悲故,不害群生,是无瞋分。不損恼为业。

云何貪?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为性。謂此纏縛,轮回三界。生苦为业。由愛力故,生五取蘊。

云何瞋?謂於群生損害为性。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为业。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云何慢?慢有七种,謂慢、过慢、过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云何慢?謂於劣計己胜、或於等計己等,如是心高舉为性。云何过慢?謂於等計己胜、或於胜計己等,如是心高舉为性。云何过过慢?謂於胜計己胜,如是心高舉为性。云何我慢?謂於五取蘊隨計为我或为我所,如是心高舉为性。云何增上慢?謂未得增上殊胜所證之法,謂我已得,如是心高舉为性。增上殊胜所證法者,謂诸圣果及三摩地、三摩鉢底等。於彼未得,謂我已得,而自矜倨。云何卑慢?謂於多分殊胜,計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舉为性。云何邪慢?謂實无德,計己有德,如是心高舉为性。不生敬重所依为业。謂於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慠,不生崇重。

云何无明?謂於业、果、諦、宝,无智为性。此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又欲界貪瞋及以无明,为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此復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俱生者,謂禽獸等。不俱生者,謂貪相應等。分別者,謂诸见相應与虛妄決定。疑烦恼所依为业。

云何见?见有五种,謂萨迦耶见、邊執见、邪见、见取、戒禁取。云何萨迦耶见?謂於五取蘊隨執为我或为我所,染慧为性。萨謂敗壞义,迦耶謂和合积聚义。即於此中见一见常,異蘊有我、蘊为我所等。何故復如是说:謂萨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无常积集,是中无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烦恼俱。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云何邊執见?謂萨迦耶见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为常、或執为斷,染慧为性。常邊者,謂執我自在,为遍常等。斷邊者,謂執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无盛用。障中道出离为业。

云何邪见?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为性。謗因者,因謂业烦恼性,合有五支。烦恼有三种,謂无明、愛、取。业有二种,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赖耶識诸业种子,此亦名业。如世尊说:「阿难!若业能与未来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处、觸、受、生、老死,此謗为謗果。或復謗无善行惡行名为謗因,謗无善行惡行果報名为謗果。謗无此世他世、无父无母、无化生众生,此謗为謗作用。謂从此世往他世作用、种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无世間阿罗汉等,为壞善事。斷善根为业。不善根堅固所依为业。又生不善、不生善为业。

云何见取?謂於三见及所依蘊,隨計为最为上为胜为極,染慧为性。三见者,謂萨迦耶、邊執、邪见。所依蘊者,即彼诸见所依之蘊。业如邪见说。

云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为清净、为解脫、为出离,染慧为性。戒者,謂以惡见为先,离七种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发、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净者,謂即说此无間方便以为清净。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烦恼。出离者,謂即以此出离生死。是如此义。能与无果唐勞疲苦所依为业。无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义。

云何疑?謂於諦、宝等,为有为无?猶預为性。不生善法所依为业。诸烦恼中,後三见及疑唯分別起,餘通俱生及分別起。

云何忿?謂依现前不饒益事,心憤为性。能与暴惡執持鞭杖所依为业。

云何恨?謂忿为先,結怨不捨为性。能与不忍所依为业。

云何覆?謂於过失隱藏为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时不能发露,是癡之分。能与追悔、不安隱住所依为业。

云何恼?謂发暴惡言,陵犯为性。忿恨为先,心起損害。暴惡言者,謂切害麁獷,能与憂苦、不安隱住所依为业。又能发生非福为业、起惡名称为业。

云何嫉?謂於他盛事心妬为性。为名利故,於他盛事不堪忍耐,妬忌心生。自住憂苦所依为业。

云何慳?謂施相違,心悋为性。謂於財等生悋惜故不能惠施,如是为慳。心遍執著利養众具,是貪之分。与无厭足所依为业。无厭足者,由慳悋故,非所用物猶恒积聚。

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现不實功德为性。是貪之分。能与邪命所依为业。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过惡,心曲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为业。復由有罪,不自如實发露归懺、不任教授。

云何憍?謂於盛事染著倨傲,能尽为性。盛事者,謂有漏盛事。染著倨傲者,謂於染愛悅豫矜恃,是貪之分。能尽者,謂此能尽诸善根故。

云何害?謂於众生損恼为性,是瞋之分。損恼者,謂加鞭杖等。即此所依为业。

云何无慚?謂所作罪不自羞恥为性。一切烦恼及隨烦恼助伴为业。

云何无愧?謂所作罪不羞他为性。业如无慚说。

云何昏沈?謂心不調暢、无所堪任,蒙昧为性,是癡之分。与一切烦恼及隨烦恼所依为业。

云何掉舉?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为性。應知憶念先所遊戲欢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障奢摩他为业。

云何不信?謂信所治,於业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净为性。能与懈怠所依为业。

云何懈怠?謂精進所治,於诸善品心不勇進为性。能障勤修众善为业。

云何放逸?謂依貪瞋癡懈怠故,於诸烦恼心不防护、於诸善品不能修習为性。不善增長、善法退失所依为业。

云何失念?謂染污念,於诸善法不能明記为性。染污念者,謂烦恼俱。於善不明記者,謂於正教授不能憶持义。能与散亂所依为业。

云何散亂?謂貪瞋癡分,令心心法流散为性。能障离欲为业。

云何不正知?謂烦恼相應慧,能起不正身語意行为性。違犯律行所依为业。謂於去来等不正观察故,而不能知應作不應作,致犯律儀。

云何惡作?謂心變悔为性。謂惡所作,故名惡作。此惡作体非即變悔,由先惡所作,後起追悔故。此即以果从因为目,故名惡作。譬如六觸处说为先业。此有二位,謂善、不善。於二位中復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若先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善。若不善位,先不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不善。若先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云何睡眠?謂不自在转,昧略为性。不自在者,謂令心等不自在转,是癡之分。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極成昧略。此善、不善及无記性。能与过失所依为业。

云何尋?謂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麁相分別为性。意言者,謂是意識,是中或依思、或依慧而起。分別麁相者,謂尋求瓶衣車乘等之麁相。樂觸苦觸等所依为业。

云何伺?謂思慧差別,意言伺察,令心細相分別为性。細相者,謂於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之义。

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与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此復云何?謂得、无想定、滅尽定、无想天、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云何得?謂若獲、若成就。此復三种,謂种子成就、自在成就、现起成就,如其所應。

云何无想定?謂离遍净染、未离上染,以出离想作意为先,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为性。

云何滅尽定?謂已离无所有处染,从第一有更起胜進,暫止息想作意为先,所有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为性。不恒行,謂六转識。恒行,謂攝藏識及染污意。是中六转識品及染污意滅,是滅尽定。

云何无想天?謂无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为性。

云何命根?謂於众同分先业所引住时分限为性。

云何众同分?謂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为性。

云何生?謂於众同分所有诸行本无今有为性。

云何老?謂彼诸行相續變壞为性。

云何住。謂彼诸行相續隨转为性。

云何无常?謂彼诸行相續謝滅为性。

云何名身?謂於诸法自性增語为性,如说眼等。

云何句身?謂於诸法差別增語为性,如说诸行无常等。

云何文身?謂即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显,謂名句所依显了义故。亦名字,謂无異转故。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显謂显了。

云何異生性?謂於圣法不得为性。

云何識蘊?謂於所缘了別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若最胜心,即阿赖耶識,此能採集诸行种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转故。又由此識从滅尽定、无想定、无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转識復生,待所缘缘差別转故,数数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转回還故。阿赖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种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缘身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最胜意者,謂缘藏識为境之識,恒与我癡、我见、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转,除阿罗汉圣道、滅定现在前位。如是六转識及染污意、阿赖耶識,此八名識蘊。

问:蘊为何义?答:积聚是蘊义。謂世間相續品類趣处差別色等總略攝故。如世尊说:「比丘!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胜若劣、若近若遠,如是總攝为一色蘊。」

復有十二处,謂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觸处,意处、法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觸处謂诸大种及一分觸。意处即是識蘊。法处謂受想行蘊并无表色等及诸无为。

云何无为?謂虛空无为、非擇滅无为、擇滅无为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离繫。

云何非离繫?謂离烦恼對治,诸蘊畢竟不生。

云何擇滅?謂若滅是离繫。

云何离繫?謂烦恼對治,诸蘊畢竟不生。

云何真如?謂诸法法性法无我性。

问:处为何义?答:诸識生長門是处义。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声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別为性。意界者,即彼无間滅等,为显第六識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識蘊即意处及七心界,餘三蘊及色蘊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问:界为何义?答:任持无作用性自相是界义。

问:以何义故说蘊界处等?答:對治三种我執故,所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如其次第。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无色?謂所餘界。

幾有见?謂一色界。幾无见?謂所餘界。

幾有對?謂十色界,若彼於此有所礙故。幾无對?謂所餘界。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謂於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幾无漏?謂後三少分。幾欲界繫?謂一切。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无色界繫?謂後三。幾不繫?謂即彼无漏。幾蘊所攝?謂除无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幾善、幾不善、幾无記?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声及法界一分;八无記性。幾是內?謂十二,除色、声、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餘六。

幾有缘?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无缘?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幾有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餘九及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与彼自識等境界故。

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时与自類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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