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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缘生論一卷(圣者欝楞迦造)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試鴻臚卿肅國公食邑三千戶賜紫贈司空諡大鑒正号大广智大興善寺三藏沙門不空奉詔译

大乘缘生論

No. 1653 [No. 1652]

大乘缘生論一卷(圣者欝楞迦造)

从一生於三,从三转生六,六二二更六,从六亦生六。从六有於三,此三復有三,三復生於四,四復生於三。从三生於一,彼一復生七,於中所有苦,牟尼说皆攝。十二种差別,智士说为空,缘生支力故,應知十二法。无知与业識,名色根三和,領渴及以取,集生熟次終。初八九烦恼,第二第十业,餘七皆是苦,三攝十二法。初二是过去,後二未来时,餘八是现在,此謂三时法。烦恼业感報,報還生烦恼,烦恼復生业,亦由业有報。离恼何有业?离业何有報?无報則离恼,此三各寂滅。五支因生果,名为烦恼业,七支以为果,七种苦應知。因中空无果,果中亦无因,因中亦无因,果中亦无果,智者空相應。世中四种支,因果合故有,烦恼业果合,應許为六分。有節所攝故,二節及三略,因果杂为節,三四節總略。二三二三二,苦位有五法,作者及藏界,境转生流行。迷惑发起果,等流果为二,相應根分中,一一三二分。熱恼缺短果,转出等流果,相應餘分中,二一一一法。此有十二种,和合故缘生,无众生无命,空无慧以知。无我无我所,无我无我中,四种无知空,餘支亦如是,斷常二邊离,此即是中道。若觉已成就,觉体是诸佛,觉已於众中,圣仙说无我。曾於城喻经,导師说此义,迦栴延经说,正见及空见,破邏遇拏经(張宿名也),亦说殊胜空。缘生若正知,彼知空相應,缘生若不知,亦不知彼空。於空若起慢,於蘊不生厭,彼名惡趣空,則迷缘生义。缘生不迷故,离慢彼知空,及厭於蘊故,不迷於业果。业作缘續生,亦非不缘此,空缘当有此,业報受用具。十二支差別,先已说缘生,彼烦恼业苦,三中如法攝,从三生於二,从二生於七,从七復生三。有轮如是转,一切皆因果,从空生於空,从法生於法。藉缘生烦恼,藉缘亦生业,藉缘亦生報,无一不有缘。诵燈印鏡音,日光种子醋,蘊續不移时,智應观彼二。

缘生三十論本竟。

缘生三十論,我当隨順次第解释。

从一生於三,从三转生六,六二二更六,从六亦生六。

从一生於三者謂无知,此无知者说名无明。於苦集滅道中不觉知故名为无知,由故則有福、非福、不动,说名三行。及身行、口行、心行等从其转生。从三转生六者,从三行生六識身,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二者,彼六識身转生二种,所謂名、色。二更六者,名色二种转生六处,所謂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从六亦生六者,从彼六处转生六觸,所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从六有於三,此三復有三,三復生於四,四復生於三。

从六有於三者,从彼六觸转生三受,所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復有三者,還从彼等三受转生三种愛,所謂欲愛、有愛、无有愛。从三復生於四者,从彼三种愛转生四取,所謂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語取。从四復生於三者,从彼四取转生三有,所謂欲有、色有、无色有。

从三生於一,彼一復生七,於中所有苦,牟尼说皆攝。

从三生於一者,還以彼等三有作缘,生当来一种生。彼一復生七者,還从一当有老、死、愁、歎、苦、憂、恼等七种。於中所有苦牟尼说皆攝者,於中无明为始、苦为終,无量种苦,世尊略说皆此所攝。

十二种差別,智士说为空,缘生支力故,應知十二法。

十二种差別智士说为空者,此无知等差別有十二支,彼一切皆自性空,應当知如此所说唯是空。法从空生、空从法生,法由缘生支法故。應当知十二法者,若以次第生支力故,彼十二法如是應知。彼中迷惑相者是无明,彼行句处积集当有相者是行,彼識句处次受生支转出相者是識,彼名色句处名身色身和合相者是名色,彼六处句安置根相者是六处,彼觸句处眼色識共聚相者是觸,彼受句处愛非愛顛倒受用相者是受,彼愛句处无厭足相者是愛,彼取句处執持攝取相者是取,彼有句处名身色身相者是有,彼生句处蘊生起相者是生,彼老句处成熟相者是老,彼死句处命根斷者是死,彼愁句处怱遽相者是愁,彼歎句处哭声者是歎,彼苦句处身逼恼相者是苦,彼憂句处心逼恼相者是憂,彼诸熱恼句处損害相者是恼。

无知与业識,名色根三和,領渴及以取,集出熟後邊。

於中无知者是无明,业者行,識者是了別,名色五蘊聚,根者是处,三和者是觸,領納者是受,渴者是愛,取者是執持,受用者是有,起者是生,熟者是老,後邊者是死。

又此等差別相攝,我当次第说之。於中烦恼业差別。

初八九烦恼,第二第十业,餘七皆是苦,三攝十二法。

三烦恼者,无明、愛、取。二业者,行,有。七報者,識、名色、六处、觸、受、生、老死等。此十二法三种所攝。又时差別。

初二是过去,後二未来时,餘八是现在,此謂三时法。

无明、行初二种过去时,生、老死後二种未来,識、名色、六处、觸、受、愛、取、有八种现在时。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烦恼业感報,報還生烦恼,烦恼復生业,亦由业有報。

烦恼、业、報三种如前所说。由彼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報,還由報故有烦恼,由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報。

问曰:由烦恼尽各各寂滅,其义云何?答言:

离恼何有业?离业何有報?无報則离恼,此三各寂滅。

若其此心无烦恼染則不集业,若不作业則不受報,若滅報者亦不生烦恼,如是此三各各寂滅。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支因生果,名为烦恼业,七分以为果,七种苦應知。

五种因名为烦恼业者,如前所说,无明、行、愛、取、有是也。七种果转生者,亦如前所说七种苦,所謂識、名色、六处、觸、受、生、老死是也。

又此因果二种空。

因中空无果,果中亦无因,因中亦无因,果中亦无果,智者空相應(梵本一偈今为一句矣)。

若此所说因果二种,於中若因空果亦空,果空因亦空。因空因亦空,果空果亦空,於此四句際当与相應。

又此更有分別。

世中四种支,因果合故有,烦恼业果合,應許为六支。

世中四种支因果合故有者,所说三世五种因,共七种果,總略为四种,次第有四种分。於中无明、行,过去时二法为初分。識、名色、六处、觸、受,现在时为第二分。愛、取、有,亦是现在时为第三分。生、老死,未来时二法为第四分。此謂四种分也。烦恼业果結許为六分者,烦恼、业、報三种,結为二根,則为六分。於中无明乃至受以无明为根,愛乃至老死为愛根。无明根中无明是烦恼分,行是业分,識、名色、六处、觸、受是報分。愛根中愛取是烦恼分,有是业分,生、老死是報分。

又節分總略。

有節所攝故,二節及三略,因果杂为節,三四節總略。

有節为本,发起二節,所謂有、生兩間是第一節,行、識兩間是第二節。此二節並为业果節。受、愛中因果共杂是第三節。此之三節,復为四种總略。无明、行二种是第一總略。識、名色、六处、觸、受五种是第二總略。愛、取、有三种是第三總略。生、老死二种是第四總略。此謂三節及四總略。

又此等法中位时差別。

二三二三二,苦位有五法,作者及藏界,境转生流行。

法者,无明、行说为二种。識、名色、六处说为三种。觸、受说为二种。愛、取、有说为三种。又二者,生、老死说为二种。此等五法,是苦位中作者、胎藏、境界、发转、出生、於中流行,如数当知。於中无明、行二种说为苦位中作者,識、名色、六处三种说为苦位中胎藏,觸、受二种说为苦位中境界,愛、取、有三种说为苦位中发转,生老、死二种说为苦位中流行。

又果差別。

迷惑发起果,報流果为二,相應根分中,一一三二分。

如前所说,此无明根及愛根,於无明根初分中迷惑发起報等流,名四种果。一一三二数分之道,隨其次第当与相應。於中无明是迷惑果,行是发起果,識、名色、六处是報果,觸、受是等流果。

復有餘殘果。

熱恼缺短果,转出等流果,相應餘分中,二一一一法。

如前所说第二愛根分中,熱恼、缺短、转生、等流果等,隨其数分二一一一,於此法中当与相應。於中愛取是熱恼果,有是缺短果,生是转出果,老死是等流果。如是此等則有八果。

此有十二种,和合故缘生,无众生无命,空无以慧知。

如是无明(古译无明,今无知乃正也)为初,老死为後,有十二支,和合胜故各各缘生。而无众生、无寿命、空无,以慧應知。於中无众生者,以不牢固故。无寿命者,以无我故。空者,无作者,以无作者故。

无我无我所,无我无我中,四种无知空,餘支亦如是。

无知是无我。此中无知是无我所,以无我故无我中无无知。四种无知无我所中亦无无知空。如四种次第无知空,如是行等餘支亦皆是空,應当知之。

斷常二邊离,此即是中道,若觉已成就,觉体是诸佛。

有是常執、无是斷執,此二邊由此生,缘故生彼。彼诸有中,若离二邊即契中道。若不知此是义,則诸外道墮於二邊。若觉悟已是則一切诸佛,如佛於世間能成就非餘。

觉已於众中,圣仙说无我,曾於城喻经,导師说此义。

彼亦是此中道觉已,於诸众中,佛说无我无我所。汝等比丘当知,謂著我我所,愚童凡夫寡闻之類。隨假施設中復我及我所。比丘生时但苦生,滅时但苦滅。如城喻经中导師已说义。又:

迦旃延经说,正见及空见,破邏具拏经,亦说殊胜空。

此等三经及以餘处,如是之相世尊已广说。

缘生若正知,彼知空相應,缘生若不知,亦不知彼空。

於前所说缘生若有正知,彼知无異。彼復何知?謂知於空。缘生若不知亦不知空者,於此缘生若其不知,亦於彼空不能解入應知之。

於空若起慢,則不厭於蘊,若有彼无见,則迷缘生义。

於空若起慢則不厭,若起空慢則於五蘊中不生厭离。若有彼无见則迷缘生义者,若復由於无见迷此缘生义故,則於四种见中隨取何见,一者斷见、二者常见、三者自在化語、四者一切宿业作。

缘生不迷故,离慢彼知空,及厭於蘊故,不迷於业果。

缘生不迷故离慢彼知空者,於前所说各各缘生中若无迷心,及於執取我我所中若得离慢,彼則如法能入於空。及厭於蘊故不迷於业果者,五蘊中執取我我所故,則遍世間轮转不息。於彼蘊中厭离故,於业果相續則无顛倒亦不迷惑。

又此义云何?

业作缘續生,亦非不缘此,空缘当有此,业報受用具。

业作缘續生亦非不缘此者,烦恼业報如前所说,彼以如是善不善业,推遣众生傍及上下相續而生,若非此业則不作缘。若不然者,則不作业受報、已作业而失。空缘当有此业報受用具者,若由此等善不善业有報受用,自性是空、本无有我,作缘发生彼性空亦應当知。彼义今更略说。

十二支差別,前已说缘生,彼烦恼业苦,三中如法攝。

无明为初、老死为後,是十二支缘生差別,如前所说。彼中三是烦恼,二是业,七是苦,皆已攝入。

从三生於二,从二生於七,从七復生三,有轮如是转。

无明、愛、取三种所生行有二种,彼二所生識、名色、六处、觸、受、生、老死七支。彼七支中如前所说還生三种,彼三復其二更七。是故二种次第不斷,此之有轮如是转。

因果生诸世,无別有众生,唯是於空法,還自生空法。

因果生诸世无別有众生者,无明、行、愛、取、有五种名因,識、名色、六处、觸、受、生、老死七种名果。此等所有普遍世間,若我、若众生、若寿、若生者、若丈夫、若人、若作者,是等分別唯虛誑,應当知之。彼云何生?唯是於空法還自生空法,謂自性空中假名烦恼业果,唯有空假名烦恼业果法生,此是其义。

藉缘生烦恼,藉缘亦生业,藉缘亦生報,无一不有缘。

若有烦恼則有种种无量业,及种种业所生果報,彼皆因共缘,應当知之无有一法无因缘者。又为明彼义,今更说譬喻。

诵燈印鏡音,日光种子醋,众續不移转,智應观彼二。

如诵,有教诵者、受诵者,所有教诵不移转受诵,何故教诵者仍安,安故其教诵者亦不相續。何以故?自不自故。如燈次第生,非是初燈移转,亦非第二无因而生。如是印与像二种、面与鏡二种、音与響二种、日与火二种、种子与芽二种、醋与舌唌二种。二种此等所有皆不移转,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彼二种五蘊相續次第转,非初蘊而移转,而第二蘊亦非不生,亦非无因而生。智者於此蘊相續次第不移转,應当正观。又內外相應有十种,皆当知。於中外十种者,一者非常故、二者非斷故、三者不移转故、四者因果相繫无中間故、五者非彼体故、六者非別異故、七者无作者故、八者非无因故、九者刹那滅故、十者同類果相繫故。彼外所有种子滅无餘故、非常牙出生故、非斷种子滅无餘已、其牙本无今有生故、不移转彼所相續无有斷绝因果相繼故、无中間种子牙差別故、非彼体从出生故、非別異因缘和合故、无作者种子为因故、非无因种子牙莖枝葉花菓等展转相生故、刹那滅甜醋醎苦辛澁隨因差別果转出故。同類果相繫,於中內十种者,一者死邊蘊滅无餘故非常;二者得次生支蘊故非斷;三者死邊蘊滅无餘已次生支蘊本无今有生故不移转;四者蘊相續无有斷绝,因果相繼故无中間;五者死邊次生支蘊差別故非彼体;六者从彼出生故非別異;七者因缘和合故无作者;八者烦恼业为因故非无因;九者迦邏罗、頞浮陀、箄尸、伽那、奄佉、出胎、嬰孩、童子、少年、長宿等,展转相生故刹那滅;十者善不善薰。隨因差別果转出故,同類果相繫。

又有三偈:

如燈焰转生,識身亦如是,前際与後際,亦无有积集。不生亦有生,破壞不和合,所生亦无住,而此作业转。若於彼缘生,而能观知空,若知彼施設,則契於中道。

於中无明、行、愛、取、有是为集諦,識、名色、六处、觸、受、生、老死是为苦諦。彼十二支,道諦者令彼滅證方便,所謂念处、正勤、如意足、根、力、觉支、八圣道名为道諦。

大乘缘生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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