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经論疏節要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罗什译
晉水沙門净源節要
云棲沙門袾宏補註
释此经分二:初總敘经义、二別解经文。初總敘经义。
夫化制互陳、戒定齊舉,莫大乎《遺教经》焉。推徵解释、開誘行业,莫深於馬鳴論矣。然則論主发揮《遺教》,亦猶龍樹啟明《大品》歟。彼則融有而即空,此乃扶律以詮定。是故中夜三唱,圓戒珠以严身;上士七科,滋法乳而延命。既而寡尤寡悔,二乘由是而功成;即事即心,三贤於斯而果滿。非夫至圣最後垂範者,則安能至於茲乎?在昔罗什法師既翻於经,而真諦三藏續译於論,故得有唐太宗降乎勅命,永懷圣教用思弘闡,而詞林載之。昭昭然若懸日月於太清,令萬物之咸覩也。至若昔贤通经虽具章門,而綿歷歲时罕有傳者。近世孤山尊者仰经述疏,多遵台教,遂使輿宗思而不學。抑又真悟律師以論注经,虽不忘本,而皆存梵語闕译华言。净源久慨斯文流芳未备,於是翻经論之格訓、集诸家之奧辭,庶乎後裔皆受賜耳。
〔補註〕序前應云「释此经分二,初總序经义、二別释经文。」方与次科相應。舊本无,今为補之。言節要者,此经有論有疏,源師盖撮略論疏而成此註也。
二別释经文(三):初释名題、二出译人、三解文义。初释名題。
佛遺教经。
经有通別二名:佛遺教,別名也;经,即通名耳。梵語具云佛陀,此翻觉者,謂觉了性相之者。然具三义:一自觉,觉知自心本无生滅;二觉他,觉一切法无不是如;三觉滿,二觉理圓称之为滿。若準《起信》,亦彰三义:一始觉,即能證智;二本觉,即所證理;三究竟觉,即智与理冥始本不二也。又《佛地論》第一说佛有其十义,恐繁不引。遺教者,謂遺留教誡,勗彼群機也。教者傚也,使众生傚之耳。经者,梵語修多罗,古译为契经,正翻为線。此方不貴線称,故存於经。《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为经」。以佛遺教,貫穿所應说义,攝持所化众生故。
亦名佛垂涅槃略说教誡经。
然上正題,人法齊舉以標其号。今茲別名亦尔,但广略有異。梵音涅槃,秦言滅度,义翻圓寂。考诸唯識,有其四种:一自性清净涅槃、二有餘涅槃、三无餘涅槃、四无住涅槃。若乃一往分文摘字申义,亦具二种,謂佛说教誡,道洽德施,即有餘也;而垂涅槃,身灰智滅,即无餘也。
〔補註〕垂,臨也。垂涅槃,猶言臨終也。世人臨終,語必切要,故云遺囑。況四生慈父垂滅之遺教乎!子孫背先人之遺囑、众生背先佛之遺教,均名大逆也。可弗慎诸?
二出译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罗什译。
姚秦即後秦,姓姚名興。具云鳩摩罗什婆,此云童寿,以童子之年有寿者之智耳。其翻宣经論,宏功茂德,傳文敘之詳矣。译者,《周礼.秋官司寇》云「北方掌語之官曰译。」
〔補註〕释名題下應有出译人科,舊无今補。
三解文义(七):初序分至七离种(云云)无我分,依吾祖馬鳴論文大科有七:初序分、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三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分、四显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五显示入證決定分、六分別未入上上證为斷疑分、七离种种自性清净无我分。然诸经文多明三分:初序分、二正宗、三流通。而序分有證信、发起之殊,今经但有发起正宗而无證信、流通。例如《般若心经》义归一揆。抑又今所述注,翻梵从华,发辭申义則多錄孤山疏文。若夫译摩诃衍,此云大乘,則遵《起信論》旨。其或辯注懸科、引文託證,則略为改易。至于判教被機,復引祖訓为其正教量耳。
初序分(六):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六分別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初法師成就畢竟功德。
释迦牟尼佛。
释迦,此翻能仁,姓也。牟尼,此翻寂默,字也。故馬鳴論云「能仁以家姓尊貴,即別相也。寂默以自体清净,即總相也。若總若別唯佛兼之,即十号之一也。」然則能仁約事为別、寂默約理为總,佛該總別而理事融通,其唯大觉乎。是則以大觉为大法師矣。
〔補註〕问:诸经結集俱云如是我闻,为斷三疑。此何不尔?答:首称释迦牟尼佛,佛不自称則非佛重起,一疑斷;言释迦則非他方佛来,二疑斷;言释迦則非阿难成佛,三疑斷。盖變格而合常者也。
二開法門成就畢竟功德。
初转法轮度阿若憍陳如。
佛初成道,於鹿野苑三转四諦法轮。法即軌持。轮者,如帝王轮,从喻得名。若約法说,圓摧障恼,名转法轮。《俱舍論》亦名梵轮,如来大梵之所转故。《大疏》云「流演圓通名之为轮,自我之彼故名为转。」陳如,翻火器,姓也。阿若,翻无知,名也。然《四十二章经》为憍陳如等五人:一陳如、二頞陛、三跋提、四十力迦葉、五摩诃拘利。今但標上首以攝餘四。然此法門成就則初转法轮、最後说法,後弟子成就則陳如、跋陀。而圣智之巧,隔句配义矣。
三弟子成就畢竟功德。
最後说法度須跋陀罗。
本論約白净法二种释之,此句則涅槃白净法;上句初转法轮則道場白净法。須跋陀罗,此云好贤,或云善贤,外道名也。住鳩尸那城,年一百二十,闻佛涅槃方往佛所,闻八圣道,心意開明遂得初果,乃从佛出家。又为广说四諦,即成罗汉。
四大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所應度者皆已度訖。
謂中間所度其人无量,故科为大總相也。
〔補註〕中間所度无量,則被機不一故。始陳如、終跋陀,似專为小乘,而實兼乎大乘也。
五因果自相成就畢竟功德。
於娑罗双樹間將入涅槃。是时中夜寂然无声。
因詣双樹然後示滅,故論云因自相也。娑罗,此翻堅固。言双樹者,上枝相合、下根相連,一榮一枯,相合似連理、榮枯似交让。其华如芙蕖,果大如瓶,其甘如蜜。準《涅槃经》則四方各双即表四德,以破八倒;若依三卷经文,似唯一双,以破斷常。此亦大小二機所见各別。將入涅槃者,將入是因,涅槃是果。故論云「因共果自相」也。上明双樹若表四德,即无住涅槃;今文即捨有餘入无餘也。言中夜者,成就二种中道,故論云「總自相」也,一者正觉中道、二者离正觉中道。故知中夜入滅,表离斷常二邊矣。寂然无声者,既离正觉中道,故論云「果自相」也。寂然者,自性离念也。无声者,自性无说也。即自性清净涅槃,心言罔及,亦是本論「自性无说离念涅槃果」耳。
〔補註〕一者离斷常、二者亦不住离斷常。不住离斷常,即是离中道,此佛果自相也。
六分別總相成就畢竟功德。
为诸弟子略说法要。
上首眷屬人位差別。诸者,不一也。學居師後故言弟,解从師生故称子。略说法要者,世出世間法位差別。下文第二分即世間法,从三至七皆出世法。序分竟。
〔補註〕略说法要者,垂滅无復再会、中夜为时不多,是以略而言之,唯取其要,闻者宜尽心焉。
二修習世間功德分(三):初對治邪业功德、二對治止苦功德、三對治滅烦恼功德。此即三障也,苦是報障,餘二如文。修此對治,止离四趣、未出三界,故總明世間功德也。初對治邪业功德(四):初依根本清净戒、二方便遠离清净戒、三結示二戒能生定慧、四別伸五勸修戒利益。初依根本清净戒。
汝等比丘於我滅後,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宝。当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无異此也。
比丘,梵語,此含三义:一怖魔、二乞士、三破惡。論云「此修多罗中每说比丘者,示现遠离相故,復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又於四众亦同遠离行故。」準《起信論》,摩诃衍此翻大乘,大即体相用三大,乘即诸佛菩萨所乘法故。下经示堪忍道,即菩萨所乘。若謂今经約始終小機所见,得析空寂默,屬藏教者,恐失馬鳴深旨矣。於我滅後者,示现遺教义故。尊敬木叉者,即不尽滅法也。以不尽法清净法身,常为世間作究竟度故,令尊重珍敬。梵語波罗提木叉,此翻別別解脫,亦云处处解脫。謂身口七非、五篇等过不令有犯,故得前名。戒体既全,克取圣果,故彰後号。論云「此木叉亦是毘尼相順法故,復是诸行調伏义故。」次示解脫得度二种障。闇遇明者,度有烦恼闇障,如盲得眼。貧人得宝者,度空无善根障,如滿足財宝。是汝大師者,示现波罗提木叉是修行大師。住世无異,示住持利益人法相似故。以佛处世常以篇聚訓人,此法既存則如佛在,此則清净法身不滅也。
〔補註〕不尽滅法者,佛滅則法滅,以有戒存則法不尽滅。有此不尽滅之戒法,是如来法身常度众生也。
二方便遠离清净戒(二):初不同凡夫增过护、二不同外道損智护。論云「护根本净戒」。此护初文依根本义。有其二种:一者不同凡夫增过护、二者不同外道損智护。遮戒虽多,今約喜犯曲嘉誡勉,能止此惡,則名清净。
初不同凡夫增过护。
持净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財宝皆当遠离,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
「不得」兩字貫於下文。販者,一方便求利过。賣者,二现前求利过。貿易者,三交易求利过。論云「若依世價、无求利心,不犯。」貿易謂交博也,如以衣易衣以衣易鉢等。《萨婆多論》以四义制之。安置田宅者,四所安业处,求多安隱过。《善见》云「居士施田地,別人不得用,若供養僧者得受。若以池施僧,供給澣濯,及一切众生聽飲用去,隨意得受。」畜養人民者,五眷屬增过。此是外眷屬非同意者,何故不但言人而復说民?以其同在人中,於善法不同畜之生漏故。《增一》云「長者將施,佛不受。若受者,漸生重罪。」《僧祇》云「若施園民婦人,不應受。若言施,供給僧男净人,得受;尼僧反之。」奴婢者,六难生卑下心过。《日藏分》云「於我法中,假令如法,始从一人乃至四人,不聽受田宅園林、車馬奴婢等常住物;若滿五人乃得受之。」《大集》亦同。畜生者,七養生求利过。《四分律》云「比丘畜猫狗乃至众鳥,並不得畜。」南山云:「今有施佛法家畜生,而知事有賣者,並不合圣教。」一切种植者,八多事增过。《僧祇》云「为僧營理者,別得人不開。自种教他,一切不合。」及诸財宝者,九积聚增过。若元作自畜之意,不合。若擬净施与他,依律文開。《僧祇》云「若病人得者,令净人畜,为貿藥故。」又云末利夫人施僧布萨錢,佛言聽受,準义付他。《善见》云「若施器仗,僧應打壞,不得賣。施藥器者,不得捉,得賣。」皆当遠离者,文虽在前,义則居後。故論主云「此十种增过事,修行菩萨宜速遠离,不應親近,避大火聚相似法故。」不得斬伐墾掘者,十不順威儀及損众生过。外人妄計草木有命,如来順世息謗,不得斬伐草木以示慈心,即毘尼中壞生种戒。墾土掘地,即掘地戒。《四分律》云「若野火来近寺,为护住处故,比丘得剗草掘土,以斷火故。」《萨婆多論》不掘地壞生凡有三益,是名大护。有本云「不得參預世事为十一过」者,文既在後,今所不依。
〔補註〕草木有命者,外人以有知为命,如来以有生为命也。草木有生而无知,有生者不宜殺,以此順世,非順其有知也。
二不同外道損智护(二):初行法根本、二行处根本,謂世間分別见故。此分別见有五句十种。初行法根本。
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虛、曆数算計,皆所不應。
合和湯藥者,以邪心求利故。若學五明以濟於物,如《华严》中學醫方明,謂善方藥療治众病,即五地菩萨耳。占相吉凶者,《周易》云「吉凶与民同患」。若依《华严》學工巧明,謂占相工业,由前世善惡为因,感此吉凶之報。仰观星宿者,同不净活命观視星宿也。宿音秀,謂五星二十八宿等。推步盈虛者,步亦推也。《周易》云「天地盈虛,与时消息。」曆数算計者,曆数,列次也。《尚書.洪範》云「五曰曆数」,孔穎達《正义》謂算日月行道所曆,計气朔早晚之数,所以为一歲之曆。皆所不應者,總結遮止,論云「遮異见」也。夫沙門者,志求解脫当制心一处,豈得攻乎異端損減正智。且秦緩不救膏肓、裨竈安知天道,世間方術信虛誑矣。假如法門之慈濟、一行之闡揚,則释子之五明有裨正化。世有內昧道要、影附高蹤,惟利是求、不思圣制,往不可諫、来者可追。昔人以此行法根本註为懸科者,无乃失之於近乎?有謂其行法根本即是前文依根本清净戒者,此又失之於遠矣。且馬鳴謂此修多罗中建立菩萨所修行法有七分,所修行法既通一经,故準近文科此五句。如謂未然,吾从論也。
〔補註〕藥以濟病,而云不應者,以邪心求利故。邪心有二:一不知天命,妄冀延年;二殺生充藥,利人害物。皆名邪心,以之求利为罪彌大。未登五地,且究一心,无暇为此。
二行处根本(三):初身处木叉、二口处木叉、三意处木叉。初身处木叉。
節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參預世事、通致使命。
節身者,儉绝他求,勤捨放逸。时食者,离非时食,於食知止足也。清净自活者,不相追求,遠离四邪故。不預世事者,自性止多事故。不通使命者,自性不作輕賤事故。夫出家者,无为无欲孤高自守,若为使命則降志辱身、癈亂正业。《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況乎形服超世而甘为賤役,良用慨然。律開为父母等馳書往返,一切不犯。
二口处木叉。
呪術僊藥、結好貴人、親厚媟慢,皆不應作。
呪術僊藥者,依邪法語,有二:一呪術,依邪術恼亂众生語;二僊藥,依邪藥作世辯不正語。結好貴人者,依邪人語,有二:一与族姓同好,多作鄙媟語;二親近族姓,多作我慢語。貴人,謂族姓權豪也。媟,狎也。郭璞云:「相親狎也。」
〔補註〕僊藥貴人,似濫身处,不專屬口。但经文太散,姑束成三业亦得。
三意处木叉。
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显異惑众,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趨得供事不應畜积。
当自端心者,无见他过也,见他过則不能自净其心。正念求度者,勿得邪思也,起邪思則无由超度下地。包藏瑕疵者,起瞋毒故,有过不甘发露。显異惑众者,起癡毒故,现己胜行令他不正解。不應畜积者,起貪毒故,於供不知止足。瑕,过也。疵,病也。显異惑众,不出五邪。〈王制〉曰「疑众者殺」,毘尼云「得圣者夷」。四供養者,謂飲食、衣服、臥具、湯藥。趨得供事者,知節量、知止足,不求豐厚,故无畜积。《五百问論》昔有比丘多乞积聚,既不为福又弗行道,命終作肉駱駝山,广数十里。適值凶年,國人日取食之,隨割隨生。俄而隣國取之,即大喚。问其故。答曰:「吾本道人也。为貪財不施,負此國人物多矣,故以肉償之。我不負卿也。」或曰:性重之戒,都无教誨者何耶?答曰:向佛總勸当尊重木叉,則包乎五篇輕重,性遮无所遺也。若惟勗重則將犯輕,今輕尚囑,重可知矣。大为之坊民猶踰之,豈得惟約性重乎?
〔補註〕上三业中,自古高僧有置庄田者、有畜夫力者、有鋤地者、有牧牛者、有聽鈴声者、有为七帝門師者、有示现种种神通者,盖大士所作超出尋常,非律所拘,不可以此議彼。但末世比丘、初心菩萨,唯宜遵佛遺教。
三結示二戒能生定慧(三):初結方便遠离戒、二通示二戒为解脫因、三正明二戒能生定慧。初結方便遠离戒。
此則略说持戒之相。
略说戒相者,前遠离戒,據佛滅後人喜犯者略示其相,故不广说也。
二通示二戒为解脫因。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
戒是正順者,正以揀邪、順不違理,則是逆生死流、順涅槃流也。解脫之本者,有餘、无餘二种解脫以戒为基,故云为之本。波罗提木叉者,牒名證义,以木叉翻解脫故。此显戒名木叉,从果立称也。
〔補註〕一師云:持者正順解脫、犯者正順烦恼,亦通。終以前说为正。
三正明二戒能生定慧。
因依此戒得生诸禅定及滅苦智慧。
依戒得生定慧者,四禅八定由戒而生也。戒出三塗、定出六欲、慧出三界,故滅苦果也。
〔補註〕《首楞严》云「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正此意也。然彼但说戒能生定,慧自从定而生。今則戒能生定、戒能生慧,与彼稍別,盖贊戒之至也。
四別伸五勸修戒利益。
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毀缺。若人能持净戒,是則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隱功德住处。
当持净戒者,一勸不失自体。勿令毀損者,二勸不捨方便。能有善法者,三勸遠离诸过,身語意业常集功德。诸善不生者,四勸知多过患者,於三业中一切时不生功德。安隱住处者,五显示菩萨所修戒中有如是得失,我当住安隱处,不住不安隱处。此正示现勸修利益胜义也。
〔補註〕虽名五勸,大意通結上文。能有善法者,即戒能生定生慧也。詳言之,則六度萬行皆由此生故。安隱之处虽多,戒为第一,无能过者。
二對治修習止苦功德(三):初根欲放逸苦對治、二多食苦對治、三懈怠睡眠苦對治。初根欲放逸苦對治(二):初根放逸、二欲放逸。初根放逸(三):初戒护、二念护、三智护。此三生起者,虽住净戒,若不攝念,戒不堅固。攝念治障,由智裁擇。
初戒护。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
亦是躡前起後。
〔補註〕躡前者,躡其所已能。起後者,起其所未能也。
二念护(三):初牧牛喻、二惡馬喻、三劫賊喻。初牧牛喻(二):初法、二喻。初法。
当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
五根者,各能生識,故並名根。而不言意者,論云「示现色非色別故。」
〔補註〕非色能宰色故。下文云「此五根者意为其主。」
二喻。
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
牛喻五根,人喻比丘,執杖喻攝念,苗稼喻三昧方便及正受功德。五欲不起,正念成就,如不犯苗稼。
〔補註〕石鞏、南泉領斯旨矣。又三昧正受,古謂华梵成文,今曰三昧方便及正受功德,則二須有別。
二惡馬喻(二):初法。
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无涯畔不可制也。
若不攝守五根,非独起欲妨道,將沈苦海而无涯畔。既失戒念,對治甚难,不可制也。故須防萌杜漸,勿令动心。
二喻。
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將当牽人墜於坑埳。
惡馬喻五根。不以轡制,喻无正念。墜坑埳,喻沈惡道。
〔補註〕牛馬二喻,似同而別。犯苗稼,喻敗壞善根为因。墜坑埳,喻沈淪惡道为果。
三劫賊喻(二):初喻、二法。初喻。
如被劫賊,苦止一世。
澄照戒疏云「公自而取曰劫。」
二法。
五根賊禍,殃及累世,为害甚重,不可不慎。
招殃累世,苦又过之。勸慎五根,誡勿起欲。
〔補註〕謗贤圣者,六萬世而舌根尚缺;耽音樂者,證罗汉而習气猶存。殃之及也,寧有既乎!
三智护。
是故智者制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见其磨滅。
有智之人,故名智者。夫有智則能裁斷是非、分別利害。既知戒念是利而非害故,制而不隨。既知根欲是害而非利故,持之如賊。論云「此是重障」,故不令縱。下示輕障。假令縱之者,謂細相習障,縱有根欲,不作意起也。不久见其磨滅者,云何立见?示现依见时说故。譬之无常,必归磨滅。
〔補註〕此承上文。五根既如牛如馬如賊,是故智人制此五根而不隨順。假令縱之者,意謂五根決不可縱,就使縱之,亦不过薤露風燈,刹那之間總归磨滅耳,何足樂乎!此解与前少別,或可备一说云。
二欲放逸(四):初標由心、二勸勤遮、三示障法、四修三昧。初標由心。
此五根者,心为其主。
五根起欲,皆是自心;若本无心,五尘寧染?則知心王而为主也。
〔補註〕心为主有四:迦葉佛云「欲生於汝意」,則以六識心为主。又云「意以思想生」,則以七識心为主。妄想是阿赖耶见分,則以八識心为主。含藏无性即白净真如,則總之以圓觉妙心而为主也。
二勸勤遮。
是故汝等当好制心。
既知五欲悉由心故,故勸防制。《瑞應经》云「得一心則萬邪滅矣。」
〔補註〕制有二:事制則謹守根門,不令奔境;理制則根境本寂,念自不生。
三示障法(三):初心性差別障、二輕动不調障、三失诸功德障。初心性差別障。
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可畏者,招感生死无解脫期。既皆由心,安得不畏?毒蛇喻瞋心,對違境。惡獸喻癡心,對中庸境。怨賊喻貪心,對順境。三毒为害过蝮蛇等,故云甚於。大火遍燒以喻等分,等分越逸亦过大火,故未足喻。
〔補註〕蛇獸賊等總喻可畏。今分配三毒者,蛇主恚怒、獸主愚闇、賊主擄掠,據多分也。火之所至玉石俱焚,无所揀別,故以遍燒喻等分也。二輕动不調障。
譬如有人手執蜜器动转輕躁,但观於蜜不见深坑。譬如狂象无鉤、猨猴得樹,騰躍踔躑难可禁制,当急挫之无令放逸。
喻心有曀,不见未来。《百喻经》云「昔有貪夫,於野求蜜。既得一樹,舉足前進欲取蜂蜜,不觉草覆深井,因失足而亡。」狂象者,喻心起三毒也。《涅槃经》以醉象狂逸,如貪恚愚癡醉,故多造惡业。猨猴者,喻根起五欲也。有说:譬如一猨现於五窓,心猴亦尔,遍彼五根。騰躍,释上狂象。踔躑,释上猨猴。踔,猨跳也。当急挫之者,示其抑入无动处故。无令放逸者,令其攝入調伏聚故。
〔補註〕曀阴而風也。阴喻昏沈,風喻妄想。清明之空为阴風所蔽,喻寂照之心为昏妄所障也。是以俱趣目前之欲,不思身後之虞也。
三失诸功德障。
縱此心者,喪人善事。
由不制伏,則世出世善悉皆喪滅。
四修三昧。
制之一处,无事不辦。是故比丘!当勤精進,折伏汝心。
制之一处者,无二念三昧,翻斷心性差別障。一处謂心也。制之於心,則四分差別自然休息。无事不辦者,起多功德三昧,翻斷失诸功德障。文小不次,若依論在後,今順经文居中。折伏汝心者,調柔不动三昧,翻斷躁动不調障。既知制心之益,是故精進折伏,不令动转輕躁也。
〔補註〕无事不辦,所該者广。当知萬法由心,其心一故,百千三昧、辯才、神通、光明无不具足。
二多食苦對治(三):初示平等、二戒多求、三勸籌量。初示平等。
汝等比丘!受诸飲食,当如服藥;於好於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
藥取療病,不分善惡。以飲食为藥,除饑渴之病亦然。不應於好食增心貪著、於惡食減心厭棄,意在除饑渴,不取珍美也。
〔補註〕支,持也。足持其身,即已不貪味也。所謂为療形枯,聊接气也。
二戒多求(二):初喻、二合。初喻。
如蜂採华,但取其味,不損色香。
蜂,喻诸比丘。华,喻受供養。取味,喻除饑渴之恼。不損色香,喻不壞善心。
〔補註〕此解是言比丘不壞己之善心。
二合。
比丘亦尔。受人供養,趣自除恼,无得多求,壞其善心。
多求長貪,故壞其善也。
〔補註〕文云「无得多求壞其善心」,是壞彼施者之善心也。以求索无厭,施者生退倦故。如佛世比丘过聚落而掩門是也。以上下文貫之尤明。
三勸籌量。
譬如智者籌量牛力所堪多少,不令过分以竭其力。
牛能負重,若所負过分則竭其力。比丘受施,多求美食則敗其道。
三懈怠睡眠苦對治(二):初合释前二睡眠、二离辯後一睡眠。論云「懈怠者,心懶惰故。睡眠者,心悶重故。此二相順共成一苦。」然起睡眠乃有三种:一从食起、二从时節起、三从心起。前二是阿罗汉眠,以彼不从心生故、无所盖故。初合释前二睡眠。
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无令失时,初夜後夜亦勿有廢,中夜诵经以自消息。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
晝勤心者,對治从食起睡眠。夜不廢者,對治从时起睡眠。无空过者,總結上二,皆以精進勤策为能治也。《智度論》云「眠如大闇无所见,日日欺誑奪人明。」是故宰予晝寢,仲尼貽朽木之責;那律假寐,能仁興蚌蛤之譏。眠之廢學妨道,其故大矣。
〔補註〕夜独舉初中後者,嚮晦入息人情之常,故晝日猶能修習,昏夜謂應睡眠,特为重警之也。
二离辯後一睡眠(二):初观察對治、二净戒對治。論云「自餘修多罗,示现第三从心起睡眠。有二种對治:一观察對治、二净戒對治。」或曰:前二睡眠,唯一精進以为能治。今茲一种能治具二,何耶?答:夫障有輕重則治有一多。前二睡眠从食从时,則所治障輕,故以精進通而治之。今从心起者,所治障重,故以观察净戒,約法引喻一一別治耳。初观察對治。
当念无常之火燒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诸烦恼賊常伺殺人,甚於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寤。
无常有二:一麁、二細。一期生滅为麁,念念生滅为細。論云「观诸生滅,壞五阴故。」世間亦二,謂三界是器世間、六道是有情世間,而此依正悉是速朽,如为火燒。又《仁王经》云「劫火洞然,大千俱壞。」馬鳴頌《无常经》云「未曾有一事,不被无常吞。」早求自度者,示求禅定智慧度所度故。诸烦恼賊者,三毒烦恼殺人法身慧命。論云「观阴入界等常害故、是中可畏求自正觉故。」
〔補註〕壞五阴者,一期一念皆有五阴。
二净戒對治(二):初正明對治、二示對治法。初正明對治(二):初明有對治、二明无對治。初明有對治(二):初示烦恼可畏、二勸净戒斷除。初示烦恼可畏。
烦恼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
烦恼毒害己自名蛇,更舉黑蚖喻之可畏。惑在心睡起必害慧,蚖在室睡起必害人。
二勸净戒斷除。
当以持戒之鉤早屏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
持戒去惑如鉤出蛇,此言定共戒也。論云「禅定相應心戒故」。《四分律》云「云何为學?为調三毒故。」蛇出安眠者,上句明斷惑,下句明已辦。總而示之,以戒外防、以定內靜,故能发慧斷惑也。若乃外衒持相、內无定慧,我慢自高戒取斯起,更引黑蚖以归心室,不知其可也。智者思之誡之。
〔補註〕发慧斷惑,是道共戒。具斯二戒,定慧双修矣。
二明无對治。
不出而眠,是无慚人。
不能對治烦恼而懈怠安眠,此則不恥愚迷,名无慚人也。
二示對治法(二):初正明胜法、二勸修胜法。初正明胜法。
慚恥之服,於诸庄严最为第一。慚如鐵鉤,能制人非法。
慚恥二字,依经論合释。《涅槃》云「慚者內自羞恥」,《瑜伽》云「內生羞恥为慚」。当知既懷慚恥,則策勤三业不暇寧居,而能三學是修速階贤圣,故此云戒定庄严为第一也。而能制禦非法,如鉤制象。
〔補註〕戒定三學,皆以庄严法身,唯有慚恥方能習學,故云第一。
二勸修胜法(二):初正示勸修、二有无得失。初正示勸修(二):初勸其常修、二遠离致損。初勸其常修。
是故比丘!常当慚恥,无得暫替。
是胜庄严,故勸常修。
二遠离致損。
若离慚恥則失诸功德。
若离慚恥則不能持戒,戒不净故定不成,定不成故慧不发。三者俱无,則世間出世間功德从何生耶?故失功德耳。
二有无得失。
有愧之人則有善法;若无愧者,与诸禽獸无相異也。
《涅槃》云「愧者发露向人」,《瑜伽》云「外生羞恥为愧」,《涅槃》又謂无慚愧者不名为人,即与飛禽走獸无相異也。
〔補註〕愧具上羞恥,盖以一字当二义也。
三對治修習滅烦恼功德(三):初對治瞋恚烦恼、二對治貢高烦恼、三對治諂曲烦恼。初對治瞋恚烦恼(三):初示堪忍道、二校量最胜、三約能不能。初示堪忍道(二):初堪忍則三业清净、二不忍則妨失道德。初堪忍則三业清净。
汝等比丘!若有人来節節支解,当自攝心无令瞋恨,亦当护口勿出惡言。
論云「修行菩萨住堪忍地中,能忍种种诸苦恼故。」支解无瞋,身意净也。勿出惡言,口业净也。然此一唱经,若例《金刚論》,則十八住中第十三忍苦住,当信行地也。《起信》亦云「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彼疏释云「三贤菩萨与二乘同故」。本論云「復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則知此经化身所说,攝地前菩萨。《梵網》報身所演,攝地上圣人。故《华严疏》云「《梵網》即舍那坐千葉华,攝离垢地戒波罗蜜耳。」昔人以《遺教》是藏通菩萨同稟者,頗叶馬鳴奧义。若謂《梵網》是別圓菩萨自稟者,似違清涼深文矣。
〔補註〕无瞋似專屬意,而云身意净者,任其支解而手足不为捍禦,即是身净。
二不忍則妨失道德。
若縱恚心,則自妨道,失功德利。
若縱瞋者,則自妨己道,失化利他。
二校量最胜。
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
謂第二地持戒苦行,校量第三地忍辱之德,所不能及。
〔補註〕云何戒行不及能忍?良由戒高者輕世、苦己者瞋他,忍則冤親等观、苦樂无寄,故施戒生天、忍辱入道,何可及也。
三約能不能勸誡(二):初舉能忍興勸、二約不能伸誡。初舉能忍興勸。
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
犯而不校,世称君子。是故行三种忍,悉名大人。
〔補註〕三忍有二:一苦行忍、二生忍、三第一义忍,今且據二忍也。又一耐怨害忍、二安受忍、三观察忍,今且據初忍也。有力大人者,凡夫以胜人为力,菩萨以让人为力。血气之力为小人,道德之力为大人也。
二約不能伸誡(三):初明不忍成愚、二示瞋恚过患、三對白衣校量。初明不忍成愚。
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惡罵之毒如飲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
甘露是诸天長生之藥。忍力既成,則益法身、延慧命,故以忍受惡罵喻飲甘露。不由彼辱,寧显我忍?猪揩金山,喻意可識。苟不如是,則无證道智慧,名凡夫愚人。
〔補註〕猪揩金山,金則愈光;石磨劍形,劍則愈利。永嘉謂不「因謗訕起冤親,何表无生慈忍力」是也。
二示瞋恚过患(二):初徵释过患、二誡令防护。初徵释过患。
所以者何?瞋恚之害則破诸善法、壞好名闻,今世後世人不喜见。
破善者,《华严》云「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論云「善法者,自利智慧相故。名闻者,利他善法名称功德故。」人不喜见,註曰「自他世无可樂果報故」。
二誡令防护。
当知瞋心甚於猛火,常当防护无令得入。劫功德賊,无过瞋恚。
論云「护自善法如防火,护利他功德如防賊。」
三對白衣校量(二):初白衣无對治法故容起、二出家有對治法故不應起。初白衣无對治法故容起。
白衣受欲,非行道人,无法自制,瞋猶可恕。
恕者,《声類》曰「以心度物也」。既受著五欲,復无白净對治之法,容可起瞋。出家反是,不應瞋也。
〔補註〕白衣通六欲天,上界不行瞋故。比丘志出三界,何可自同白衣?故云反是。
二出家有對治法不應起(二):初法、二喻。初法。
出家行道无欲之人,而懷瞋恚,甚不可也。
〔補註〕有欲之人,欲順則憍恣故起瞋、欲違則忿恨故起瞋。今无欲之人而起瞋恚,故不可也。況有法對治乎!
二喻。
譬如清冷云中霹靂起火,非所應也。
清冷云中,喻行道无欲。霹靂,喻懷瞋恚。郭璞云「雷之急激者謂霹靂」。論云「示道分中不應有故」。
二對治貢高烦恼(二):初正設對治、二較量不應。初正設對治。
汝等比丘!当自摩頭,已捨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自见如是,若起憍慢当疾滅之。
夫在家人,憑乎容儀以傲於物,所以冠冕严其首、劍珮飾其身、朱紫煥其服、僮僕供其役、帑藏积其財,尚須富而无驕、卑以自牧;我今躍出四民、期臻圣果,毀其形、壞其服,状非驕慢耳。摩頭者,反手摩頭,知无冠冕之严。捨飾好者,自身已捨劍珮之飾。壞色者,反顧壞服,绝朱紫之华彩。執持應器者,應器親持,无僮僕之供役。以乞自活者,以乞食養命,无帑藏之积財。上五句明不應慢。自见如是一句,明智慧成就。常自观察故,後一句明慢起應治。憍慢設起,宜疾思惟以止妄心,故当滅之。非正色間色,故名壞色。《四分》云「壞色,青、黑、木兰也。」應器,謂鉢也。應法之器,故名應器。憍慢者,自舉曰憍、陵他曰慢。《俱舍》云「慢對他心起,憍由染自法。」
二較量不應。
增長憍慢,尚非世俗白衣所宜,何況出家入道之人为解脫故,自降其身而行乞耶。
《易》曰「人道惡盈而好謙」,《老子》曰「柔弱者生,刚彊者死」,故知憍慢非世俗所宜。降身行乞者,摩頭等五悉是降身,舉要而言指归行乞。
〔補註〕舉要者,未见行乞之人而有冠冕、劍珮、朱紫、僮僕者也,故舉一該四。
三對治諂曲烦恼(二):初舉过設治、二誡諂勸直。初舉过設治(二):初舉过患、二設對治。初舉过患。
汝等比丘!諂曲之心与道相違。
希其意而道其言曰諂,是故其言諂者其心必曲。道尚質直,故与道相違。
〔補註〕《维摩经》云「从初发心至坐道場,純一直心,中間並无诸委曲相。」
二設對治。
是故宜應質直其心。
守心質直則諂曲不起。《楞严》亦云「出离生死,皆以直心。」
二誡諂勸直(二):初誡諂曲、二勸質直。初誡諂曲。
当知諂曲但为欺誑,入道之人則无是处。
道務質直,以曲入道則无所詣。
二勸質直。
是故汝等宜当端心,以質直为本。
正道名直,离邊观中、捨事求理悉名諂曲。
〔補註〕即邊而中尚非但中,況復遍執。即事而理尚非单理,況復著相。如是質直,豈僅僅誠實之謂耶?
三成就出世間大人功德(八):初无求功德、二知足功德、三遠离功德、四不疲倦功德、五不忘念功德、六禅定功德、七智慧功德、八究竟功德。
初无求功德(五):初知觉障相、二知觉治相、三知觉因果習起相、四知觉无诸障畢竟相、五知觉畢竟成就相。
初知觉障相。
汝等比丘!当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
多欲,烦恼障也。多求,业障也。苦恼,報障也。
二知觉治相。
少欲之人,无求无欲則无此患。
遠离三种妄相也。无求故无业,无欲故无惑,无患故无苦。
三知觉因果習起相。
直尔少欲尚宜修習,何況少欲能生诸功德。
直尔少欲已得必安,況因少欲必獲圣果,誰闻此利而不修習?除彼不肖人、盲瞑无智者。
〔補註〕直,但也。但只少欲无別功德,然已有心安之益矣。心安有二:一者少欲則心不貪求故安、二者少欲則心无憂怖故安。
四知觉无诸障畢竟相。
少欲之人則无諂曲以求人意,亦復不为诸根所牽。
无諂曲,无惑也。不求人意,无业也。诸根不牽,无苦也。眼根牽人受色,乃至身根牽人受觸。
〔補註〕世之胁肩諂咲、婢膝奴顏以求人意者,思遂其富貴利達之欲故也。无欲於己則何求於人哉。
五知觉畢竟成就相。
行少欲者,心則坦然无所憂畏,觸事有餘常无不足。有少欲者則有涅槃,是名少欲。
心坦然則法身显矣,无憂畏則般若发矣,觸事有餘則解脫成矣,三法具足名大涅槃。故論云「般若等三种功德,果成就故。」又心坦然者,离諂誑也。无憂畏者,不他求也。觸事有餘者,臥觉一榻之寬、覆觉一衾之溫、食觉一餐之飽、处觉容膝之安,斯皆有餘,故常无不足。既心无他想,則涅槃不求而自至矣。
二知足功德(三):初對治苦因果、二復说清净因果、三示现三种差別。初對治苦因果。
汝等比丘!若欲脫诸苦恼,当观知足。
論云「是中苦恼者,示现烦恼过从苦生故、遠离他境界故。」
〔補註〕恼从苦生者,如盜心生於饑寒故。
二復说清净因果。
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隱之处。
論云「成就對治法故、於自事中遠离故。」
〔補註〕外貪求为他,內安樂为自。
三示现三种差別(三):初於二处受用差別、二於二事受用差別、三於二法中无自利有自他利差別。初於二处受用差別。
知足之人虽臥地上猶为安樂,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不称意。
得臥平地,且胜牢獄,所以安樂。既处金屋,更羨瑤臺,故不称意。
〔補註〕謀臣安布衣以全躯,轮王希天位而墮地,可?不懼乎
二於二事受用差別。
不知足者虽富而貧,知足之人虽貧而富。
王戎牙籌每計其產,顏淵陋巷不改其樂。夫不知足者,恨珍宝之未多、嫌土田之未广、鄙棟宇之未麗,凡有施为心常不足,非貧而何?知足之人,虽服絺綌而有狐貉之溫、虽食藜藿而有膏粱之美、虽居蓬蓽而有夏屋之安。夫何故然?知足故也。《涅槃》云「知足第一樂」,斯之謂歟。
〔補註〕王戎,晉人,位至三公,自執牙籌会計財產,不知足故也。夏屋,大屋也。《詩》云「夏屋渠渠」是也。
三於二法中无自利有自他利差別。
不知足者常为五欲所牽,为知足者之所憐愍,是名知足。
欲牽者,愛色貪声莫知其止,既无自利何能愍他?知足者有二利:一不为五欲所牽,是自利;二能愍他,是利他。心既憐愍,必当教誨。《老子》云「不善人者,善人之資。」
〔補註〕知足者愍,正意謂此等愚人乃智人所憐。源師云「能愍他,是利他」,盖委曲发明耳。
三遠离功德(三):初自性遠离門体出故、二修習遠离門方便出故、三受用诸见門常縛故。初自性遠离門体出故。
汝等比丘!欲求寂靜无为安樂,当离憒閙、独处閑居。靜处之人,帝释诸天所共敬重。
初治无我執著障,即三三昧也。寂靜者,示法无我空故。无为者,无相空故。安樂者,无取捨,願空故。离憒閙者,治我所障。五众亂起,无次第故。众即我所也。故下文云「当捨己众他众,由众故憒閙。」独处閑居者,治彼二无相障,即修三三昧也。然忘懷去来者,市朝亦江湖;睠情生死者,山林猶桎梏。今誡初心宜求閑靜,則观道易成耳。诸天敬重者,治无为首功德障。靜处是可重法,於诸善法为其首故,能为帝释诸天所敬重也。帝释,具云释迦因陀罗,此云能主,言其能为天主。居須彌山之顶,欲界第二天也。
〔補註〕无我執著障者,本无有我,以執著故而有我,是名为障。诸天敬,如空生靜坐事。
二修習遠离門方便出故。
是故当捨己众他众,空閑独处,思滅苦本。
众即四人已上。己众謂自己弟子及同學也,他众可知。捨之則是离我我所,不復集生故。空閑独处者,方便慧成就,如法而住也。思滅苦本者,善擇智成就,遠离起因也。《法华》云「诸苦所因,貪欲为本。」
〔補註〕众有二义:事則自他徒众是也,理則五蘊为己众、一切烦恼为他众。迷執五蘊,集诸烦恼、沈淪生死,故当遠离也。
三受用诸见門常縛故(二):初自他心境相恼、二復示无出离相。初自他心境相恼。
若樂众者則受众恼,譬如大樹,众鳥集之則有枯折之患。
自他众是能恼境,受众恼者即所恼心,心既受恼則诸见集生,生已自害,故次以大樹況之。大樹喻己心,众鳥喻自他众,枯折喻诸见集生。
〔補註〕利他名为菩萨,独善号曰声闻。云何樂众乃云受恼?答:子輿氏云:「人之患,在好为人師。」解云:學问有餘,人資於己,不得已而應之。若好为人師,所以成患。則彼之患生於好,今之患生於樂也。不然,自利利他作一株大樹,与天下人歇阴涼去,是名大利,何患之有?
二復示无出离相。
世間縛著沒於众苦,譬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是名遠离。
縛著沒苦,烦恼业染生也。老象喻縛著,溺泥喻众苦。象故身重,縛著厚也。老故溺泥,观智微也,所以溺众苦泥不能自出。
〔補註〕世間縛著者,独处是出世法,樂众是世間法。
四不疲倦功德(二):初就法門明不退、二約喻显精怠。初就法門明不退。
汝等比丘!若勤精進則事无难者。
既无疲倦,則於一切法行善能趨入,豈同外道无益苦行乎?
〔補註〕抒水還珠、刺股取印、輟席成道,世出世間何有难事?豈同外道者,明今是勤修正道故。
二約喻显精怠(二):初精進比水長流、二懈怠況火数息。初精進比水長流。
是故汝等当勤精進,譬如小水常流則能穿石。
以成就不退转故,勸修習長養。由精進匪間,如水不绝則穿石也。二懈怠況火数息。
若行者之心数数懈廢,譬如鑽火未熱而息,虽欲得火,火难可得,是名精進。
懈廢謂不精進。念处退失,不成就心慧故。火者,圣道如火,能燒惑薪。煖顶以前皆名未熱。已熱而息,火尚不生;未熱数息,虽经年劫終无得理。此说懈怠过也。《华严》頌云「如鑽燧求火,未出而数息,火勢隨止滅,懈怠者亦然。」彼疏約三慧以辯懈怠:約闻則聽習数息,明解不生;約思則決擇数息,真智不生;約修則定慧数息,圣道不生。禅宗六祖共傳斯喻,願诸學者銘心書紳。
〔補註〕精進二义:事則念念勤修、理則念念空寂,故云一念不生是真精進。
五不忘念功德(三):初明不忘、二辯勸修、三示得失。初明不忘(二):初明行中最胜、二明能遮重怨。初明行中最胜。
汝等比丘!求善知識、求善护助,无如不忘念。
略舉三行。求者闻法行。善知識通三种:一教授善知識、二同行善知識、三外护善知識。今謂求教授也。闻名欽德曰知,覩形敬奉曰識。护者,內善思惟行,如闻而思,守护不失也。助者,如法修行,行謂如思而修,即是以行助解求善助也。不忘念者,結为最胜。不忘正念於三行中为首为胜,故云无如不忘念。上之三行亦名三慧,慧以照了为义、行以進趣为义,照了進趣悉由不忘念也。无闻慧如覆器,不能受水;无思慧如漏器,虽受而失;无修慧如秽器,虽不漏失,秽不可用。以不忘念,則既仰且完而復清净也。故《涅槃》云「四法是涅槃近因:一近善知識、二聽闻正法、三思惟其义、四如说修行。若言苦行是涅槃因者,无有是处。」今合初二故三也。
〔補註〕知識护助有二:一者知識是師、护助是友。不忘念者,方能承受師友教誨;忘念之人,明師良友日臨之,无益也。二者知識是一心、护助是三慧。不忘念則一心了然、三慧具足。
二明能遮重怨。
若有不忘念者,诸烦恼賊則不能入。
以常念正道故,則烦恼怨賊不能入心害三种善根也。
〔補註〕三善根即三慧。
二辯勸修。
是故汝等常当攝念在心。
令初念处成就也。三示得失(二):初失念成就多过、二得念成就多功。初失念成就多过。
若失念者則失诸功德。
失念謂有始无終也。无終則失三慧,慧失則圣果无由可階耳。
二得念成就多功。
若念力堅強,虽入五欲賊中,不为所害。譬如著鎧入陣則无所畏。是名不忘念。
鎧喻念力,陣喻五欲。鎧,甲也。
〔補註〕如將刑罪人,臨樂不樂,亦以不忘怖死念故。
六禅定功德(三):初明定、二勸修、三示益。初明定(二):初攝念能生、二定成有用。初攝念能生。
汝等比丘若攝心者,心則在定。
謂八种禅定因攝念生故。
〔補註〕《楞严》云「攝心为戒,因戒攝定」是也。
二定成有用。
心在定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
禅定成就則有果用,故能知生滅法相。如昇大虛,下见萬象。
〔補註〕《楞严》云「因定发慧」是也。在定之心不著於物,故云如昇太虛。不著於物斯能照物,故云下见萬象。又如大海澄清,森罗自见。
二勸修。
是故汝等常当精勤修習诸定。
精勤對治懈怠无修習方便障也。是故懈怠有三种:一不安隱懈怠、二无味懈怠、三不知恐怖懈怠。云何修習一一對治?示现精勤修習、節量食臥及調阿那波那故。精勤修習,觉知诸定有通慧功德,及尽苦原故、大希有事故。精勤修習,观察生老病死苦及四惡趣苦,我未能离苦。即精進對治也。
〔補註〕诸定者,定有多种,如四禅八定、十六特胜等,乃至那伽大定。
三示益(三):初法、二喻、三合。初法。
若得定者,心則不散。
功德成就,无所對治也。
二喻。
譬如惜水之家,善治隄塘。
喻治隄塘則能积水。隄,限也,积土为封限也。
三合。
行者亦尔,为智慧水故,善修禅定令不漏失。是名为定。
智慧合惜水,禅定合隄塘,不漏合心不散。論云「示善修功德上上增長故、由禅发智則知世間生滅法相故。」
〔補註〕为慧修定,定必发慧。为定修定,是名癡定。
七智慧功德(二):初正明智慧破障、二喻显四种功德。初正明智慧破障(二):初約有慧显是、二明无慧斥非。初約有慧显是(三):初能破理事二障、二难得常令防护、三明其难得能得。初能破理事二障。
汝等比丘!若有智慧,則无貪著。
貪著有二:一於真實义处生著,名理障也;二於世間事处生著,名事障也。若有智慧則二著不起,名破障也。
〔補註〕《楞严》謂因妄显真。妄既本空,真亦不立,何可著也?
二难得常令防护。
常自省察,不令有失。
於一切时常修心慧故。
〔補註〕省察者,察知事理二障,时时省察勿使障生。是二皆名心慧。
三明其难得能得。
是則於我法中能得解脫。
即於第一义处,遠离貪著,故得解脫。
〔補註〕武帝之於達磨是,未能遠离第一义故。
二明无慧斥非。
若不尔者,既非道人又非白衣,无所名也。
心无智慧故非道人,形已削染故非白衣,兩端不攝故无所名。
〔補註〕強与安名曰鳥鼠僧。僧众中尊,而有鳥鼠之名,可恥甚矣。
二喻显四种功德(二):初正明四种功德、二結歎照觉功能。初正明四种功德(二):初喻、二合。初喻(四):初喻闻、二喻思、三喻修、四喻證。初喻闻。
實智慧者,則是度老病死海堅牢船也。
此三深广,沒溺众生,故如海也。闻法起信,如得牢船,必假思慧为帆檣便風,方有所利。苟无此二,船虽堅牢,但在此岸。
〔補註〕信为道元功德母,故闻法起信乃入道底本,如船为載物渡人之底本也。
二喻思。
亦是无明黑暗大明燈也。
闻而不思則於道黑暗,故以思慧喻明燈也。
三喻修。
一切病者之良藥也。
藥以治病,如修慧能动惑。
四喻證。
伐烦恼樹之利斧也。
以智斷惑乃證圣果,斷惑之智喻之利斧。
〔補註〕據文勢,船燈藥斧總喻智慧,今分屬闻思修證者,欲易曉也。
二合。
是故汝等当以闻思修慧而自增益。
即證果也。
二結歎照觉功能。
若人有智慧之照,虽是肉眼,而是明见人也。是名智慧。
四种修學功德,於分內处而有照觉,名明见人。
八究竟功德(二):初正明戲論、二勸修遠离。初正明戲論。
汝等比丘!种种戲論其心則亂,虽復出家猶未得脫。
戲論有二:一於真實理生戲論、二於世間事生戲論。於真實理起四句執,是一非诸,名戲論。当知心之自性离四句故,起故定執則撓其性,故云其心則亂。求那跋摩云:「诸論各異端,修行理无二。執者有是非,達者无違諍。」於法戲論尚已不可,得为世間詼諧嘲謔耶?虽復出家者,形虽离俗、心未證理,由乎二种戲論所亂也。
〔補註〕《信心銘》云「纔有是非,紛然失心」,故戲論心亂。
二勸修遠离(二):初有對相遠离、二无對相遠离。初有對相遠离。
是故比丘!当急捨离亂心戲論。
有彼彼功德相也。
二无對相遠离。
若汝欲得寂滅樂者,唯当善滅戲論之患。是名不戲論。
无彼彼功德相也。結名不戲論者,示现行成就、体性異故。
〔補註〕见有戲論急捨离之,有彼彼功德相也。言語道斷、心行处滅,不见有戲論可捨离,无彼彼功德相也。
四显示畢竟甚深功德分(二):初略明、二广释。初略明(二):初菩萨常修功德、二如来说法功德。初菩萨常修功德。
汝等比丘!於诸功德常当一心,捨诸放逸如离怨賊。
功德,指上所说。一心者,无間斷故,制之一处,即是於第一义心修也。如怨賊者,遠离一心相違行,如怨賊故。
〔補註〕第一义心修者,以萬行皆归圓觉妙心故。
二如来说法功德。
大悲世尊所说利益皆已究竟。
始说度陳如、終说度須跋,故利益究竟耳。
二广释(二):初常修功德、二说法功德。初常修功德。
汝等但当勤而行之,若於山間、若空澤中、若在樹下、閒处靜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当自勉精進修之,无为空死後致有悔。
勤行者,示现常修。山間等,示无事处。凡有五处,皆遠憒鬧。念所受法者,示修真實,无二念故。勿令忘失者,令修现前故。精進修之者,以方便修故。无为空死者,於相似法处蘇息,遠离上上心故。此謂愛著內凡,故於一生不能入圣,名为空死。此誡顶墮人也。後致有悔者,於晚时自知有餘,悔不及事故,謂臨終方悔者也。先民有言:臨死修善,於計已晚。智者云:有鄴洛禅師,名播河海,住則四方云仰、动則百千成群,殷殷轟轟,於世有何利益?臨終皆悔也。
〔補註〕空死而悔有二:一是荒蕪三业全不修行,臨終知墮惡处故悔;一是得少为足未證謂證,臨終知非極果故悔。今疏舉重言之,輕可知矣。
二说法功德。
我如良醫,知病说藥;服与不服,非醫咎也。又如善导,导人善道;闻之不行,非导过也。
良藥喻说法能破惡,善导喻说法能生善。不受由機,非佛过失。
五显示入證決定分(三):初方便显发門、二法轮成就門、三分別功德門。初方便显发門。
汝等若於苦等四諦有所疑者,可疾问之,毋得懷疑不求決也。
四諦是行者常观察及依之起行,故勸问也。苦則八事遷迫,集則惑业牽報,滅則二脫离縛,道則三學能通。於此有疑,何能观察起行耶?佛今垂滅,故勸疾问。
〔補註〕二脫,謂二种解脫也,一者慧解脫、二者俱解脫。又一者解脫烦恼、二者解脫於礙。上惟小乘,下通菩萨。
二法轮成就門。
尔时世尊如是三唱,人无问者。所以者何?众无疑故。
三唱者,示现法轮滿足成就,三转實法故。无问者,示现證法滿足成就故。无疑者,示现斷功德滿足成就故。
〔補註〕如来知众无疑,尚不須一唱;而必三唱,大慈大悲愍物无已之心也。
三分別说法門(二):初经家敘、二正分別。彼众上首知大众心行成就決定,復了知所證實义故,分別彼彼事以答如来故。初经家敘。
时阿㝹樓馱观察众心而白佛言。
阿㝹樓馱,亦云阿那律、亦阿泥樓豆、亦阿难律陀,皆一也。此翻无貧,亦翻无滅、亦云如意。昔施辟支佛一食,獲九十一劫往来人天常受福樂,于今不滅,所求如意。以茲三义,故有異翻。时为众首,故观察白佛也。
二正分別(二):初佛说无異、二比丘无疑。初佛说无異。
世尊!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说四諦不可令異。佛说苦諦實苦,不可令樂:集真是因,更无異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滅苦之道實是真道,更无餘道。
先以喻显也。月是太阴精故冷,日是太阳精故熱。而性不可易,世皆知之。今云可熱可冷者,日月寧易其性,佛言終无變異也。不可令樂者,苦樂各實,不變異故。更无異因者,集因定招苦果,終非道因所招也。論云「示苦滅各自因故」。即是因滅者,斷集因也。又因滅是有餘涅槃故。因滅故果滅者,後有因中不生,是滅苦果也。又果滅是无餘涅槃故。更无餘道者,餘道非真,不能趨滅也。
〔補註〕日月是幻妄之法,故可转移。佛言乃真實之理,焉能變異?是故反阴易阳,世容有之;逆理亂真,終无是处。
二比丘无疑。
世尊!是诸比丘於四諦中決定无疑。
決定者,苦樂因果入行決定故。无疑者,无異、无餘义故。
〔補註〕无異者,明燭其理,更无差異,故不疑。无餘者,曲尽其义,更无遺餘,故不疑。
六分別未入上上證为斷疑分(三):初显示未入上上法、二为斷彼彼疑、三重说有为无常相。初显示未入上上法(二):初約未辦、二約已辦。初約未辦(二):初见滅懷悲、二闻法得度。初见滅懷悲。
於此众中所作未辦者,见佛滅度,当有悲感。
未辦者,即內外凡及前三果也。前三果殘思在故,則有悲感。
〔補註〕如天人雨淚、阿难愁憂是也。
二闻法得度。
若有初入法者,闻佛所说即皆得度,譬如夜见電光即得见道。
初入法者,即前所作未辦人也,望極果人通名初入。得度有二,謂从凡入圣、从圣至極,皆名得度。復以譬喻,示现见道速疾決定义也。
二約已辦。
若所作已辦、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滅度,一何疾哉。
已辦者,无學位人,已尽见思出三界苦。於小乘中虽名已辦,其實所知障全在,故见佛速滅。由不了生本不生、滅亦无滅、生滅即非生滅故。
〔補註〕如经云「苦哉大圣尊,入真何太速」是也。又云「诸佛不出世,亦无有涅槃」,則了不生不滅之旨者也。
二为斷彼彼疑(二):初经家敘、二正斷疑。初经家敘。
阿㝹樓馱虽说此語,众中皆悉了達四圣諦义。世尊欲令此诸大众皆得堅固,以大悲心復为众说。
圣者正也,无漏正法得在心故。諦有二义:一者諦實、二者審諦。释此二义,如〈四圣諦品〉。復为众说者,訖高勗下、寄现訓未也。論云如来悲心淳至故,不护上上法也。
〔補註〕曲被中下,非为上根故。遠惠萬世,非为一时故。
二正斷疑(六):初自他俱滅、二法門常住、三利他事畢、四總显已度、五示得因缘、六因果住持。初自他俱滅。
汝等比丘!勿懷悲恼。若我住世一劫,会亦当滅;会而不离,終不可得。
会亦当滅者,住世虽久,时会亦滅,会而不滅終不可得。上明自滅,此云他滅。豈唯我然,一切皆尔。会,聚也。既有聚会,必归离散。聚散有二:一師資聚散、二五阴聚散,是則一切皆无常也。
〔補註〕師資者,言一众聚散,未有主常領伴、伴常隨主者也。五阴者,言一身聚散,色阴則四大合而必离,四阴則妄念起而必滅。故曰一切皆无常也。
二法門常住。
自利利他,法皆具足。
自利者,修因得果。利他者,说法化生。至圣流慈,宣说法門,无不具足。此法常在世間,众生自可修學,不須我住也。
三利他事畢。
若我久住,更无所益。
法既具足,我住何为?
〔補註〕无益有二:一者诸佛住世,止为说法利生。法既足矣,故无益。二者佛若久住,則众生不生难遭之想,故无益。
四總显已度。
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
於彼彼众自利事訖,則是令彼彼天人修因得果也。
五示得因缘。
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
其未修習者,依不滅法門,能作得度因缘。則是已为下种,未来熟脫,法門在世可修學故。
〔補註〕熟脫者,善根純熟得解脫也。
六因果住持(二):初對因、二對果。初對因。
自今以後,我诸弟子展转行之。
弟子行之者,因分住持不壞。滅後弟子常依修習,展转傳授,不斷绝也。
二對果。
則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法身常在者,果分住持不壞。以弟子所行之法不斷绝,即是如来五分法身常在世也。
〔補註〕佛身虽滅,佛法常存,依法修行,是佛住世。
三重说有为无常相(二):初正示有为、二引己作證。初正示有为(三):初无常求脫、二以智滅癡、三观身不净。初无常求脫。
是故当知世皆无常,会必有离,勿懷憂恼。世相如是,当勤精進,早求解脫。
論云「示现於此处勸修世間,生厭离行故。」当勤精進者,於有为相中得解脫故。
二以智滅癡。
以智慧明滅诸癡暗。
復示如實观,滅我我所见根本故。
〔補註〕癡暗,即无明也。凡夫见有我及我所,此见从无明生,非智不滅。
三观身不净。
世實危脆,无堅牢者。
阴等诸法悉皆虛妄。
二引己作證(二):初略示己滅、二广辯患相。
初略示己滅。
我今得滅,如除惡病。
阴身如惡病,得滅如病差。
〔補註〕佛妙色身即是法身,而喻惡病者,示同凡夫作警省也。
二广辯患相。
此是應捨之身、罪惡之物,假名为身,沒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欢喜。
唯有智人能厭能喜。
〔補註〕见身存則悅而不厭故貪生、见身滅則憂而不喜故避死,此愚人所为也;智人反是。
七离种种自性清净无我分(二):初對治自性障、二明清净无我。初對治自性障(三):初正明實慧、二勸勤修習、三三界无常。初正明實慧。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
知五阴法中种种妄想悉从心,起故以心为主,則令制之一处也。
〔補註〕一心二字,總結上来誨示多种法門。良由一心为萬法主,故云制之一处无事不辦。
二勸勤修習。
勤求出道。
以一心如實慧难可得故,勸令精進。
〔補註〕亂心者,違實理之妄知也。一心者,如實理之真知也,故云如實慧。得如是慧,寧是易事?故應勤求也。復有二义:一者事,據上文当是一其心以求出道故;二者理,以一心如實慧即是出道故。
三三界无常。
一切世間动不动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
世間總標三界,动即欲界、不动即色无色界。敗壞不安者,結指无常。
〔補註〕上二界寿命長遠,外道以为不动,不知三界皆屬无常故。经云「三界无安,猶如火宅。」
二明清净无我(三):初勸止三业、二示將归滅、三正显遺訓,即是於甚深法中寂滅故。初勸止三业。
汝等且止,勿得復語。
净口业也。口业净故,則意亦净也。論云「示三业无动。是寂滅无我相應器故。」
〔補註〕问:此中何缺身业?答:凡侍於所尊,有问則从座起,承问則起而對。是身口常相須,故口不动兼身亦不动也。三业不动,是与寂滅无我相應之法器也。
二示將归滅。
时將欲过,我欲滅度。
已当中夜,所以不过,表中道也。中道二种,如前说。今显表离斷常之中,亦密表佛性中也。我有三种:一见、二慢、三名字。如来见慢已尽,隨順世間名字称我。今当灰滅假身,則名字亦无,即是无餘涅槃真无我法也。
〔補註〕是知佛以中为命,中存佛存、中滅佛滅。安住中道,即是十方常住佛也。
三正显遺訓。
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小乘訓世凡五十年,今將涅槃更略教誡,故云最後。論云「於住持法中胜,以其遺教故」也。
〔補註〕最後者,猶著述家所謂绝筆也。又前所謂臨終之語語必切要是也。故如来末後殷勤,必欲萬世遵而守之也。问:此既云小乘訓世,何前言不得約小機屬藏教?答:論云「此经每说比丘者,示遠离相故。復示摩诃衍方便道,与二乘共故。」則知此经正为二乘,傍兼菩萨。云小乘訓世者,舉多分也。此馬鳴深旨也。
佛遺教经論疏節要(終)
佛云:「吾言如蜜,中邊以甜。」又云:「治世語言,以即實相。」故三祖不难至道而嫌揀擇,有以也。今时人喜玄,一大藏教,凡入理深談,兢互傳诵;至平易切近处,或弁髦之。抑揀蜜於中邊而實相顧不遍耶?嗟乎!最後叮嚀,言猶在人耳也。鏤骨銘肌共報恩,於是乎刻《遺教》。古杭云棲袾宏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