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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二十二明了論一卷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律二十二明了論

No. 1461

律二十二明了論一卷

正量部弗陀多罗多法師造

如本二十二明了論,能分別解释律所立名。我今当说。

偈曰:毘尼毘曇文所显,与戒及护相應人。

释曰:由對治上心惑,應说诸护数量。三界上心惑有二百九十四,是彼所起非护亦有二百九十四。为對治彼,有善及无覆无記诸护,合有五百八十八,是人与此對治护相應。復有別释:欲界上心惑有一百三十七,从此隨一上心惑,能染污眼根地,於第四心及初至心,此眼根不护有一百三十七。如眼根,耳根亦尔,鼻舌身根不护各有二十五。如眼耳根,意根不护亦尔,有一百三十七。为對治彼應知,二品护合有九百七十二。色界上心惑有八十六,从此隨一上心惑,能染污眼根地,所生不护有八十六。为對治彼二品,护各有八十六。耳根意根不护、二护亦尔。色界身根不护有十四,能對治彼二品护各有十四。无色界上心惑有七十一,从此隨一上心惑能染污心地,所生不护有七十一。为對治此二品护各有七十一。三界护合有一千六百五十八,是人与此對治护明相應。

偈曰:诸佛所讚修三學,不看他面我当说。

释曰:若人与如此等护相應,此人能欢喜如来;由二功德相應故,是故诸佛讚歎此人。修三學者,於诸佛正法,正學有三,謂依戒學、依心學、依慧學。此三學生起位在忍名相、世第一、见地、修地中。或依三业道立三學、或依道分立三學、或依三藏立三學、或依三法身立三學。由此义,是人於名句字义及正行,心明了无疑,是故自在不繫屬他,故说不看他面。略释如此。因前所说护,約正业、正語、正命更释此人功德。

偈曰:明八戒护九十六,分別差別义相應。

释曰:云何八?明了戒約道三分,分別为九十六。戒本有二种,謂身业、口业。云何分別此为八?此中身业有四种:一离殺生、二离偷盜、三离邪婬、四离非攝。口业有四种:一离妄語、二离破語、三离惡語、四离非應語。此八种业,由身、由口、由心。若自受有二十四;若教他受亦有二十四;若见他受行生隨喜心,亦有二十四;若自行先所受,亦有二十四。此四二十四,合成九十六。復次身四种邪业,若由无瞋无癡善根所离成八,说名正业。口四种邪业,若由无瞋无癡所离成八,说名正語。身口八邪业,若由无貪所离成八,说名正命。若自受、令他受、见他受行生隨喜、自行先所受,各二十四。約圣道分判此八,明了戒合九十六,是人与如此等戒相應。

偈曰:倍二十一千福河,流善法水洗除污。

释曰:云何倍二十一千福河?成四萬二千福河。律中如来所立戒有四百二十:於婆藪斗律有二百戒,於优波提舍律有一百二十一戒,於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戒。此四百二十戒中,隨一一戒各能生攝僧等十种功德,一一功德能生十种正法,謂信等五根、无貪等三善根及身口二护,合成四萬二千福河。由此福河,恒能洗浣破戒垢污。餘义在波罗提木叉論中應知。

偈曰:解戒五相九毘尼。

释曰:如诸佛所立戒,於一一戒中應了別五相:一缘起、二起缘起人、三立戒、四分別所立戒、五決判是非。此中初波罗夷缘起者,於鞞舍离國,由飢餓难事为缘起。起缘起人者,是須陳那比丘。立戒者,若比丘共餘比丘,於學处至得同命,未捨戒不显自身羸弱,更行婬欲法,乃至於雌畜生,犯波罗夷无共住。分別所立戒者,此中何者为比丘性?謂依圓得至得,乃至由犯此罪不得共住。決判是非者,此中比丘於三处犯波罗夷,乃至说戒究竟。於一一戒應知皆有五相,若人能如理了別此五相义,此人必定能解九毘尼义。何者为九?一、比丘毘尼;二、比丘尼毘尼;三、二部毘尼;四、罪毘尼;五、惑毘尼;六、有願毘尼;七、无願毘尼;八、一处毘尼;九、一切处毘尼。比丘毘尼者,如故意出不净,如此等相罪,但屬比丘毘尼。比丘尼毘尼者,如独行,如此等相罪,但屬比丘尼毘尼。二部毘尼者,是二部所學处。如初波罗夷,如此等相罪,屬二部毘尼。罪毘尼者,八缘起所生诸罪,如法對治除滅。惑毘尼者,三界五部或九永斷智及滅。有願毘尼者,是十种學处。无願毘尼者,是正羯磨竟时,四萬二千學处並起。一处毘尼者,如受戒洗浴等事。一切处毘尼者,謂一切时應共學处。若人能如理了別此九毘尼义,此人必定能解五部等义。

偈曰:解罪五部八缘起。

释曰:律中说罪有五部:第一波罗夷部,有十六罪。第二僧伽胝施沙部,有五十二罪。第三波罗逸(羊逆反)尼柯部,有三百六十罪。第四波胝提舍尼部,有十二罪。非四部所攝,所餘诸罪共學對及婆藪斗律所说罪,一切皆是第五独柯多部攝。若人能如理了別五部罪,此人必定能解八缘起所生罪。罪生起因有八种:一、有罪从身生不从口意生,如不閉戶共非大戒眠等。二、有从口生不从身意生,如善心为女人说法过五六語等。三、有从意生不从身口生。如心地诸罪。四、有从身口生不从意生,如善心为男女行婬使等。五、有从身意生不从口生,如故心出不净等。六、有从口意生不从身生,如染污心對女人说显示婬欲語等。七、有从身口意生,如有染污心为男女行婬使等。八、有不从身口意生,如先對人说大妄語,彼人不解。此人已對治三方便,後时彼人若追解其語,此人即得波罗夷罪。若人能如理了別八缘起所生罪义,此人必定能解七罪聚等义。

偈曰:解七罪聚五布萨。

释曰:律中说罪聚有七:一、波罗夷聚,謂四波罗夷。二、僧伽胝施沙聚,謂十三僧伽胝施沙。三、偷兰遮耶聚,謂一切三聚不具分所生偷兰遮耶。四、尼萨耆波罗逸尼柯聚,謂三十尼萨耆波罗逸尼柯。五、波罗逸尼柯聚,謂九十波罗逸尼柯。六、波胝提舍尼聚,謂四波胝提舍尼。七、非六聚所攝罪及六聚不具分所生罪及學對,如此一切入过毘尼聚攝。若人能如理了別七罪聚义,此人必定能解诵波罗提木叉布沙他。布沙他时说波罗提木叉有五种:一、诵波罗提木叉缘起;二、诵至四波罗夷;三、诵至十三僧伽胝施沙;四、诵至二不定法;五、广诵乃至戒尽。若人如理能了別五布沙他义,此人必定能解四失四得义。

偈曰:解四种失及四得。

释曰:於佛正法中有四种失:一戒失、二行失、三见失、四命失。此四失胜相云何?是破戒处破戒人,於佛正法中为修见諦行,是人不可拔濟。譬如樹葉已萎黃不得久住。是名戒失行见命失相,應知亦尔。四得者,謂戒行见命極清净。彼清净以五根为体,能感三根,是彼極清净如前所说。如此等处,若人能如理了別,此人於律則明了,不看他面。

偈曰:能善簡擇罪三角。

释曰:此二或名三角、或名三道。此二是二不定,名诸罪三角。三道故不定者,於此中诸罪不定。譬如不定聚能通一切罪中,故说不定。譬如第四定,是不定诸罪因故,故名不定。何以故?一切罪部聚,说缘起所生,於中皆具足。有餘師说:此二不定似律本义,律餘文句皆为释此。若人於二不定中能攝應律义,从此二所生罪於律中能显,是名能善簡擇罪三角。若人能如理了別罪三角义,此人必定能解想真實义。

偈曰:解想真實立學处。

释曰:律中说學处有二种:一想學处、二真實學处,復有想真實學处。此中若人犯一戒,观察彼意後,方分別此罪从想生起、此罪从真實生起、此罪从二生起。此中如於初波罗夷,有想、有真實,若人至癡狂法故不觉觸、或由正思惟,不噉觸味。於非道起道想、於道起非道想,噉觸味。此中約想判罪。於女男、黃門人、非人畜生、下門女根及口中,起顛倒想。此中約真實判罪。由此道理,於二判罪亦尔。於我所立波罗提木叉論中,从一切學处,想罪及真實罪悉攝显在此义中,为离繁文是故略说。

偈曰:自性立制所有戒,如理分別能解说。

释曰:是前所说想罪、真實罪。由此罪門,佛所立學处有三种:一、性罪;二、制罪;三、二罪。此中性罪者,若是身口意惡业所攝,或由隨惑及惑等流故犯,復於此过犯中故意所攝,有染污业增長,与此俱有罪相續流,是名性罪。異此三因所犯,或由不了別戒、或由失念、或由不故意过犯,此中若无惑及惑等流,又无念念增長,是名制罪。若具二相,是名制性二罪。若人能如理了別此學处义,此人於律則明了,不看他面。

偈曰:了別二部所作业。

释曰:律中说羯磨有三种:一、唯比丘羯磨非比丘尼;二、唯比丘尼羯磨非比丘;三、二部共羯磨。一切处与大戒羯磨,唯是比丘羯磨。和合許受大戒羯磨,唯是比丘尼羯磨。宿住摩捺(乃達反)多、阿悔也那等羯磨,所有餘白四等羯磨,於自部他部,是比丘羯磨。此等羯磨,若比丘尼於自部作亦得成。若人能如理了別此三羯磨义,此人必定能解破僧因缘等义。

偈曰:解破非破類及时。

释曰:律中佛说有十四能破僧和合因缘,如律所说次第。此中非法者,五邪道分;法者,五正道分。非毘尼者,三邪道分;毘尼者,三正道分。罪者,違如来所立制;非罪者,隨順如来所立制。重者有二种:一由罪、二由制。輕亦尔。各各學处應知輕重。有殘者,僧伽胝施沙等。无殘者,四波罗夷。不可治者,四波罗夷、十三中隨一,若已犯二邊,不可知僧所立最惡滅諍羯磨,如此等。翻此名可治。麁者,有二种:有由犯意、有由罪。翻此名非麁。非如来说、非如来教,彼说是如来说、是如来教;是如来说、是如来教,彼说非如来说、非如来教;是如来所作及所習,彼说非如来所作及所習;非如来所作及所習,彼说是如来所作及所習。如此等十四能破因缘,律中十四、阿毘達磨中十四,广说在律中及阿毘達磨中應知,異此名非破因缘。时者,有二种:一问难时、二僧和合时。

偈曰:解小隨小非小戒。

释曰:佛世尊立戒有三品:一小戒、二隨小戒、三非小戒。小戒者,僧伽胝施沙等;隨小戒者,是彼不具分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復次小戒者,诸戒中自性罪;隨小戒者,诸戒中所有制罪;非小戒者,四波罗夷等。

偈曰:了別入家正行方。

释曰:家者,依世間所立,人民聚名家。若比丘有因缘欲入家,先簡擇此事後方得入,謂白同戒、观察正行,律中威儀,結腰繩、結僧伽胝紐。佛所立入聚落戒,皆應观察。为行於死人处观过失、为和合僧、为不相破、为受依止、为簡擇言说、为有食请,如此等事必定應憶持。此中天廟、店肆、婬女处、出家女外道等处、應观察遠离。

偈曰:善解从罪三上起。

释曰:律中说,若墮犯罪处,有三种更上起法:一提舍那、二淺薄羯磨、三壞一切罪方法。約遮相續及生對治护,立三种上起。提舍那者,了別罪因及缘起体相过失等,已於可親信人邊如實显示、如理求受對治护。親信人云:「汝见知罪不?」答:「见知。」「於未来莫更犯。」答:「善哉。」「汝必應更受持對治护。」答:「善哉。」是名提舍那。淺薄羯磨者,或自缘此罪起厭惡心,及起受對治护心,或於此罪不憶时数,或對人或對僧,如前具说,是名淺薄羯磨。壞一切罪方法者,正思惟簡擇无常因等境界,由此或得离欲、或得圣道果,是名壞一切罪方法。如阿毘達磨藏中广说應知。

偈曰:及三显示说罪方。

释曰:若人能如理了別三种上起法,此人必定能解三种显示说罪方。显示方者,自心不覆藏、於他说可解語。显示此罪,此有三处:一於大众所、二於可親信人邊、三由自心正思分別。如上起有三,显示亦有三。

偈曰:立戒缘起減長等,依文善能分別广。

释曰:律中由依缘起及制戒,有三差別,有制戒長依止、有等依止、有減依止;有依止長制戒、有等制戒、有減制戒。此义如律广说應知。

偈曰:罪及非罪佛所記,如律毘曇之所判,善解一一罪非罪。

释曰:律中判罪非罪,各有二种。罪二者,或有記、或无記。非罪亦尔,有記、无記。此人如理能解此二。復次由別义,應了別罪非罪。如阿毘達磨中说,由了別性、由界、由滅次第等差別,如文言罪为善惡无記、或惡或有覆无記、或自性无記?为欲界、色界、无色界攝?欲界攝,为有流、无流、有流,为心法、非心法?非心法,为与心相應、不相應?不相應,为隨心、不隨心?有隨、不隨。若观心生,生是隨心,餘非隨心。与心俱起亦尔,为有色、无色、非色非无色?为有教、无教、或有教或无教?有缘缘、无缘缘?无缘缘,为业、非业?业,与业相應、不相應?不相應,隨业。与业俱起亦尔,为先业果報、非先业果報?非先业果報,應修、不應修?不應修,應知、不應知?應知,可證、不可證?可證,可由智不可由身。可滅、不可滅?可滅,由见及修。如判罪,判非罪亦尔,由了別性、界、滅次第。

偈曰:及上起罪五种方。

释曰:五方者,如人犯僧伽胝施沙罪,求得出离。若人欲为彼作提舍那羯磨,此人必定應先憶持五种上起方法,後作羯磨。一观僧伽胝施沙罪相;二为簡擇人知藏罪不藏罪相;三观业聚學处,为簡擇四部等众;四观业相應學处,为行白四等羯磨;五观於十三僧伽胝施沙中一日夜等藏不藏,为显有藏无藏等、地立宿住摩捺多等。此中僧伽胝施沙罪相者,於故意出不净罪中根本相,若人已受大比丘戒、若如来已制此戒、若人不至癡法、若人有欲心求出不净,若方便已显,於男根邊若不净已出、若惑熱已息、若出觸樂已生,此人則犯僧伽胝施沙罪。於餘略说相亦如此應知。具相如波罗提木叉論说。覆藏相者,若人於僧伽胝施沙罪中,起僧伽胝施沙罪见,不欲从彼上起由,无发露心藏一夜,於此人此罪已被藏;若人不知不憶或疑惑,起非罪见,故藏此罪,不被藏羯磨聚。羯磨相應宿住等地,如律本文广说應知,此中为离繁文是故略说。

偈曰:善解棄捨四种類。

释曰:律中佛聽許比丘四种棄捨:一由未作棄捨未作、二由未作棄捨已作、三由已作棄捨未作、四由已作棄捨已作。

偈曰:善解三衣六憐愍。

释曰:律中佛許六种不离三衣利益:一、僧和合同許羯磨所作,此有二种,一約迦絺那衣僧和合所作、二为行路人及有病人僧和合所作。二衣地所作,如布萨相應學处中说。三、不离所作,如於皮阇延多樓及剡浮提等所。四、垣牆所作,謂僧伽蓝摩及寺舍中如转車方便所显。五、約露地所作,如比丘行路四十九弓,所度处相對覆地,直身申臂斜衣各捉一角,若相及,許不离衣。六、住处时節所作,於安居學处中广说應知。復次小便等所逼事中,由他加行难所作,是名於三衣处憐愍。此义由转車戒中广说應知。

偈曰:分別律中四种罪。

释曰:律中说罪有四种,一切罪皆入此中攝:有罪由缘起同不由罪同;有罪由罪同不由缘起同;有罪由罪同亦由缘起同;有罪不由罪同亦不由缘起同。此义於罪缘起學处中广说應知。

偈曰:於六戒解四親應。

释曰:於三十學处中有六學处,行二事方净:一时間次第、二罪間次第。謂过十日畜長衣、过十日畜長鉢、舉酥等、夏月浴衣、有难施衣、受非親比丘尼施衣,此六有二种相應,謂物相應、罪相應。餘二十四,但罪相應、无物相應。於中唯間罪不間物,先捨物後方显说滅罪。親相應有四:一从母母親相應;二从母父親相應;三从父母親相應;四从父父親相應。若人於此处中明了,此人於律則明了。

偈曰:於七依他得圓德,擇二圓德了別相。

释曰:律中说依他圓德有七种。比丘有四种圓德:一由善来比丘方得、二由受三归方得、三由略羯磨方得、四由广羯磨方得。比丘尼有三种圓德:一由善来比丘尼方得、二由遣使方得、三由广羯磨方得。独觉有量功德至得,诸佛世尊无量功德波罗蜜至得,合有九种圓德。

偈曰:善解五种不實語。

释曰:由境界故意差別。不實語有五种:一能生波罗夷罪、二能生僧伽胝施沙罪、三能生偷兰遮耶罪、四能生波罗逸尼柯罪、五能生独柯多罪。此五應依律判其自性。

偈曰:知法自性修習類。

释曰:法有二种:一自性法、二修習類法。自性法者,有法非加行所生,不能載出自界故,此一切定,是欲界法;色、无色界法若不能載出自界,亦是自性法。修習類法者,於色、无色界定非所噉味。或於无流法中,心与心相應诸法,於定道、五通道名想相想。世第一法有觉分心,与此心相應法。是所餘相應法一分、戒一分、善根一分、诸护一分、加行一分、身輕安一分、无逼樂一分、修得天眼天耳诸境界一分、自在一分、解脫一分、出离一分、身通一分、一切智一分、非一切智一分,制入无想定滅心定涅槃至得,修得诸法老伴類至得。有餘師说:相离一分、无失一分、定聚一分,名相出离棄捨涅槃至得。如此等名修習類法,所餘皆名自性法。若人解自性法及修習類法,此人於律則明了,不看他面。

偈曰:能解四种受命缘。

释曰:律中说受攝飲食有四种:一、身受非心受。如律文,若比丘申鉢,心缘別事受他施飲食,广说如本。二、有心受非身受。如律文,若人送飲食施此比丘,比丘心受,攝以屬己,广说如本。三、有身心俱受。若比丘身心平等,欲得所施飲食。行施人至比丘邊,度与比丘非所遮。四、非身心受。如律文,若比丘或以脚指、或以手指畫地作界相。餘人送飲食置界中,此即被受。餘一切文句,从广道應知。

偈曰:能成就受五种分。

释曰:有五分能成就受攝飲食:一能受、二能令受、三物、四处所、五至邊。此中能受者,具戒比丘住於自性,求得在此处。能令受者,除比丘及与學,餘人非人畜生中,隨一被教不被教。若有能解此义,謂此物我應施比丘。物者,有五种:一依时量、二依更量、三依七日量、四依一期量、五依大開量。此五攝一切物皆尽。处所者,地及水。至邊者,有三种:一至身邊、二至物邊、三至器邊。如制受食戒中广说應知。

偈曰:作殘食法有十种,各各能解行彼方。

释曰:律中说殘食有十种:一病人殘、二非病人殘、三等分殘、四非等分殘、五加行所作、六非加行所作、七遮食人所作、八非遮食人所作、九自所作、十使比丘所作。此义如广说道應知。若人能解此义,此人於律則明了。

偈曰:能解七种失受因。

释曰:佛法中物有二种,謂净、不净。失受攝因缘有七种:一決意棄捨、二他逼奪、三所變異、四度異性、五捨戒、六捨命、七正法滅沒。決意棄捨者,若人不用此物,決意棄捨与他。他逼奪者,若異自同類人,为屬己故逼奪。變異者,用圣通慧,變異別物令成別物。度異性者,转男成女。捨戒者,此物先是比丘受,後捨比丘戒,猶攝屬己,此物失本受。捨命者,約一切退失故说失受,由一切滅失故受亦失。正法滅沒者,是时中若无一人生在剡浮洲中入人道攝,或具戒或不具戒,无量寿命及转易有生,圣人无復一在,此时正法已滅沒。由此七因缘,一切受攝皆謝。

偈曰:及三觸动未受食。

释曰:若堪食物未受觸动有三种:一或舉、二或下、三或转。此觸动須观此人決意用,方可分別。

偈曰:了別五种非成食。

释曰:非成食有五种:一有因缘受四月请食、二家邊请不具足食、三教化得食、四常食、五憐愍食。此食不礙次第傳食。

偈曰:及四摩失有五种。

释曰:別住有十七种:一長圓別住、二四角別住、三水波別住、四山別住、五巖別住、六半月別住、七自性別住、八圍轮別住、九一門別住、十方土別住、十一四廂別住、十二二繩別住、十三比丘尼別住、十四优婆塞別住、十五籬牆別住、十六滿圓別住、十七癲狂別住。此中有五种过失:一破國土、二破僧伽蓝摩、三別住相接为一相、四別住半过本別住、五以別住圍遶別住。於制布萨相應滅中广说應知。若人能解此义,此人於律則明了。

偈曰:七日有难隨意行,善解三种九品類。

释曰:若人受夏月安居行出界外,於此人有九种分別。九种者:一、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後更成七日因缘。二、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後成有难因缘。三、有事先成七日因缘,後成隨意因缘。四、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後更成有难因缘。五、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後成七日因缘。六、有事先成有难因缘,後成隨意因缘。七、有事先成隨意因缘,後更成隨意因缘。八、有事先成隨意因缘,後成七日因缘。九、有事先成隨意因缘,後成有难因缘。

偈曰:解五能成夏住因。

释曰:由五种因缘,夏月安居得成。五种因缘者:一若处所有覆、二若夏初十六日、三若東方已赤、四若人在別住中起安居心、五若此有覆中无五种过失,夏月安居則成。

偈曰:及解夏住八种难。

释曰:若人已受夏月安居,有八难因缘,令棄捨安居而不犯罪:一王难、二賊难、三人难、四非人难、五胸行难、六火难、七水难、八梵行难。此义於制夏住戒中广说應知。

偈曰:於白四等五羯磨,了別功德及过失。

释曰:律中说一切羯磨唯有五种:一单白羯磨、二中間羯磨、三白二羯磨、四白四羯磨、五所作相貌羯磨。此中若但一白不说羯磨言,名单白羯磨。若白一分、羯磨一分,名中間羯磨。若一白说、一羯磨言,名白二羯磨。若一白说、三羯磨言,名白四羯磨,此事必定應作。如此量时中決事及时,名所作相貌羯磨。此中白二、白四二羯磨,四部等比丘众必定應作,餘人不得作。所餘羯磨,僧及三人等若作亦得成。此五羯磨有五种过失:一羯磨过失、二众过失、三人过失、四作者过失、五別住过失。翻此五成五德。此义於制羯磨相應戒中广说應知。

偈曰:於遮四种學处中,善解佛意为立戒。

释曰:律中说遮有四种:一永遮。如四波罗夷。所餘诸戒,若一向无開者,彼亦是永遮。二、遮所對治。如律文,比丘!我聽诸比丘受如法憐愍。如法者,不犯戒、净命、正行正见。所餘同此類,許、遮当應知。三遮同分。如律文,房舍者何相?若此处行四威儀中隨一得成,於餘处由行四威儀等故成。或樹空或山巖或石蔭等,彼亦如行房舍所攝。四相似遮。如律中,偈言:於一切正行,於一切相似,是略说毘尼,或说名正行。此义广说如遮品中應知。於此四遮中,能解诸佛制立戒意,此人於律則明了。

偈曰:善解鉢衣三种量,傳傳受持及依願,決鉢衣量於二处,如时如罪間隔方。

释曰:律中说鉢有三品,謂下、中、上。此中十二半波罗米蒸为飯,置鉢中高出如龜背,是第一鉢。半波罗減二十米蒸为飯,置鉢中高出如龜背,是第二鉢。二十五波罗米蒸为飯,置鉢中高出如龜背,是第三鉢。若略说三鉢量如此。三衣量者,依波胝提舍尼数量,衣量广二十指、長三十指,是第一衣。倍此,未及如来所立極衣量,是第二衣。減如来衣九搩手長量、減如来衣六搩手广量,是第三衣。此鉢及衣,傳攝有二种:一、三傳;二、教他知傳。受持者,唯鉢及三衣。依願者,八种校具衣,此二处:有罪相應及物相應,广说如前。

偈曰:是处方便及物主,財物能成尼萨耆,如此一切如次第,能解三十所學处。

释曰:於三十中初三:一、过十日衣;二、转車衣;三、待一月衣,是人於中作次第方法,自得畜用。若不用,應捨与僧。若受非親比丘尼衣,如前作方便,更捨還比丘。比丘尼所浣染打衣,應捨与僧。从非親乞得衣所送衣直,直主若一人若二人,應捨還彼。若直主不在、或不肯取,應捨与僧。王衣及王臣衣,應捨与僧。一切俱舍耶部學处所有衣等,應捨与僧。过十日鉢有二种用,五補鉢如律文,次第應知。織師學处所得衣,應捨与僧。以多衣餉比丘,比丘若欲得應受,一著一披。若过此受此衣,成尼萨耆,應捨還物主。酥等有二种用,若与比丘衣竟,後瞋更奪取,應還与所瞋比丘。回转僧所應得施入己,應捨還大众,夏月浴衣、有难衣,及結夏所离衣,有二种用。如此成就尼萨耆事,及行對治方法,若人解此义,於律則明了。

偈曰:善能了別八尊法。

释曰:尊法有八种:一、一期比丘尼必定从比丘僧求得受具足戒。二、若已得百夏比丘尼,若比丘是日受具足戒已,是比丘尼必應作礼拜恭敬等事。三、隨半月半月應往比丘僧处受八尊法教。四、若比丘尼犯隨一尊法,於二部僧應行摩捺多法。五、比丘尼不得惡罵毀謗比丘。六、比丘尼不得问难比丘及教比丘學。七、若此住处无比丘,比丘尼不得結夏安居。八、若比丘尼安居竟,以三处请比丘僧说问难,如法受僧正教。如此八尊法,別相通相众名义等,於制八尊法學处中广说應知。

偈曰:解正教相次第方。

释曰:比丘尼教中初,若比丘与五德、戒九德相應,大众和同请此比丘作比丘尼教羯磨。若比丘受请,僧作聽許羯磨。或比丘尼众、或相代比丘尼正布萨时,於大众中请此比丘,是时比丘僧亦请此比丘,此比丘为二部僧所请。此比丘若欲为比丘尼说教法布萨,界內在大众中,應更请此比丘。此比丘作,如律文所说次第。若略说:「妹!汝等如此教應學。」若受羯磨竟不教比丘尼,犯波罗逸尼柯及独柯多。若不受羯磨、或无如此人,大比丘众應向比丘尼说此言:「比丘尼!无人能教汝等。是故汝等應如律如法好行令成就。」

偈曰:於宿住等四地中解方。

释曰:地有四种:一宿住地、二已行宿住地、三摩捺多地、四已行摩捺多地。

偈曰:及五依羯磨。

释曰:所依事有五,能依羯磨亦有五。若比丘心高,不敬計他大众,为此人作怖畏羯磨。若比丘未明了律中罪非罪、阿毘達磨中滅非滅,或离依止、或受沙彌依止,及作大戒、依學,於明了人所作練磨羯磨,若比丘於僧住处起惡污行,作驅出羯磨。若比丘於在家人邊呵毀佛法僧,作械除辭謝羯磨。若比丘不见自有罪、若见不肯行對治法、或不捨邪见,作不共住羯磨。若人解此二处方法,則於律明了。

偈曰:善解至得五种類。

释曰:有物眼所至得、非身所至得入算数;有物身所至得、非眼所至得入算数;有物眼身所至得入算数;有物非二所至得入算数;有物眼身所至得不入算数。若人不許受,是名五种至得。

偈曰:解过毘尼有五門。

释曰:过律學处罪有五門:一不明了、二烦恼最重起、三忘失正念、四惡知識、五无信樂心。

偈曰:依入及界所生罪,解如世間所決判。

释曰:世間所立、法尔道理,入及界,有屬自、有屬他,有輕有重。若比丘約眼耳鼻舌身心因缘,於六尘起不如行,或犯重罪、或犯輕罪,若人食毒、或为蛇所螫。犯如此罪,若人偷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等,亦犯波罗夷。此悉从盜戒判。若人善解从入界所生罪,則於律明了。

偈曰:解八种拔迦絺那。

释曰:律中说拔除迦絺那衣羯磨,有八种:一竟邊、二成就邊、三出离邊、四失邊、五間邊、六过住邊、七斷望邊、八共拔除邊。拔除迦絺那有如此八种。

偈曰:及迦絺那五功德。

释曰:受迦絺那人有五种功德:一杂亂衣、二不离三衣、三一著一披得入聚落、四不白比丘得入聚落、五不观因缘得共众食。

偈曰:善解二守。

释曰:若人已受迦絺那,出界外,或不得衣,由有二种守迦絺那功德流:一由衣守、二由住处守。

偈曰:不得戒二十人。

释曰:佛法律中有二十人受戒不得戒。何者二十?五黃門人、五无間罪人、污比丘尼人、誓言我非比丘人、偷住人、龍、夜叉、瘂人、聾人、瘂聾人、不乞戒人、遮人。

偈曰:及十依謝。

释曰:律中说依止大人,由十种因缘故謝滅:一由捨戒、二由命斷、三由更转作沙彌、四由从佛法入外道後更還入佛法、五由说誓言我非比丘、六由偷住、七由欲捨依止出界外、八由过住如法行、九由被擯、十由不在界內遇见优波陀诃。

偈曰:善解二守防惡觸。

释曰:守是何法?謂攝意及非棄捨,为离动受所生惡觸。守有二种:一意欲守、二器盛守。意欲守者,若物离鉢及食器等在別处,乃至意欲在、未作棄捨意,於如此时此物則被受。器盛守者,若物已棄捨及未棄捨,在鉢及食器中,乃至能滅除受诸法,隨一未起未失受攝,此物如前被受。

偈曰,了四羯磨及依寂。

释曰,律中说羯磨依,有四种:一依諍羯磨:二依善教羯磨:三依罪失羯磨:四依所作事羯磨。此四依羯磨,由七种依寂靜所滅:一现前毘尼、二憶念毘尼、三不癡毘尼、四隨誓言毘尼、五最惡毘尼、六隨多毘尼、七隨草毘尼。四依羯磨、七寂靜依毘尼,广说如律。由七依寂靜毘尼,云何能滅四依羯磨?若依諍羯磨起,此以於罪不同執,为相为二:依寂靜所滅,謂由现前毘尼、隨多毘尼。若依善教羯磨起,此以问难为相,为四寂靜依所滅,謂由现前毘尼、最惡毘尼、憶念毘尼、不癡毘尼。若依罪失羯磨起,此以牽出事次第为相,为三依寂靜所滅,謂由现前毘尼、隨誓言毘尼、隨草毘尼。若依所作事羯磨起,此以一切所作羯磨为相,如應道理,为七依寂靜所滅。广说如律應知。

偈曰:能分別四布萨业。

释曰:布萨羯磨有四种:一、四部为初布萨,名僧布萨。二、三人布萨,名多布萨。三、二人布萨,名双布萨。四、一人布萨,名单布萨。

偈曰:智人能了五自恣。

释曰:自恣羯磨有五种:一、五部为初自恣,名僧自恣。二、四人自恣,名多自恣。三、三人自恣,名双自恣。四、二人自恣。五、一人自恣,皆名单自恣。

偈曰:了別沙門生具傳。

释曰:沙門生具者,謂鉢、三衣、酥等、杖囊等。此中鉢,若现前或非现前,但令他知傳得成。若衣服,现前三傳,或令他知傳得成。若非现前,但令他知傳得成。酥等杖囊等,但令他知傳得成,无別傳。

偈曰:及解沙門五种净。

释曰:沙門净有五种:一火觸、二刀等所傷、三自傷、四鳥等所傷、五爪等所傷。此中前二与核共净,餘三但得噉皮肉不得噉核。

偈曰:自他二人及非二,能解所作沙門净。

释曰:四大聚集所成生物有四种:一、种子生;二、根生;三、分段生;四、四大气生。彼净有四种:一自加行所作、二他加行所作、三自他加行所作、四非自他加行所作。此四种净,不但約一物成,於聚中若一被净,所餘悉被净。若人能解此等义,於律則明了。

偈曰:了义能显明了德,謂五五十尊師德。此人圓滿佛所讚,毘那耶師德相應。

释曰:优波陀诃及所依止人,有五五十功德。此中隨得一五德,此人堪作优波陀诃及依止師。五种五十者:一、解罪相;二、解罪缘起相;三、解非罪相;四、解出离罪方;五、十夏。是第一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料理病人;五、十夏,是第二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簡擇令离诸见体用;五、十夏。是第三五。一、有戒;二、多闻;三、大智;四、能令出离有难方;五、十夏。是第四五。一、有戒;二、能料理病人;三、能令离惡作憂悔;四、能簡擇令离诸见体用;五、十夏。是第五五。戒、病、惡作、诸见、十夏,是第六五。戒、病、惡作、多闻、十夏,是第七五。戒、病、惡作、大智、十夏,是第八五。戒、病、诸见、多闻、十夏,是第九五。戒、病、诸见、大智、十夏,是第十五。此合是第一五十。

戒、病、难方、多闻、十夏,是第一五。戒、病、多闻、大智、十夏,是第二五。圓滿戒、正行相應、正见相應、能料理病人、十夏,是第三五。戒、病、多闻、能令离已生未生惡作憂悔、十夏,是第四五。戒、正行、正见、诸见、十夏,是第五五。戒、正行、正见、难方、十夏,是第六五。戒、正行、正见、多闻、十夏,是第七五。戒、正行、正见、大智、十夏,是第八五。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於依戒學、十夏,是第九五。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於依心學、十夏,是第十五。此合是第二五十。

能教弟子於依慧學亦五,是第一五。於三中能令自身勤學、十夏,此即三五。能教弟子於依正行學、十夏,是第五五。能教弟子於依梵行學、十夏。是第六五。能教弟子於依波罗提木叉學、十夏,是第七五。於三中能令自身勤學、十夏,此即三五。此合是第三五十。

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於依有學戒、十夏,是第一五。於依有學定亦五,於依有學慧亦五,於依有學解脫亦五,於依有學解脫知见亦五,於五中能令自身勤學、十夏,亦五五。約自他合,是第四五十。

戒、正行、正见、能教弟子於依无學戒、十夏,是第一五。於依无學定亦五,於依无學慧亦五,於依无學解脫亦五,於依无學解脫知见亦五,於五中能令自身勤學、十夏,亦五五,約自他合,是第五五十。

如此五五十功德,能显明了人。若人能了別如此义,此人學佛所说,具足律師功德相應。

偈曰:於此等义心決了,由读诵文事行師。此人於律則明了,佛说此人不依他。

释曰:如前所说如此等处,若人读诵文句已熟、簡擇义已成、事能行人已竟,此人於律則明了。是故佛说,此人由无知,疑心不生故,是故於三义自在,不看他面。

本偈云:毘尼毘曇文所显,与戒及护相應人,诸佛所讚修三學,不看他面我当说。

此本偈是法師立誓,謂我当说此明了人,由此等因缘显明了义。此誓已成就,二十二明了論已。此論是佛陀多罗多阿那含法師所造,为憐愍怖畏广文句人故略攝律义。

律二十二明了論一卷

陳光大二年,歲次戊子,正月二十日,都下定林寺律師法泰,於广州南海郡內,请三藏法師俱那罗陀翻出此論。都下阿育王寺慧愷,謹为筆受。翻論本得一卷,註記解释得五卷。論有二十二偈,以攝二十二明了义長行,或逐义破句释之,诸句不復皆相屬著。今謹別鈔二十二偈,置於卷末,庶披文者见其起尽也。

毘曇毘尼文所显,与戒及护相應人,诸佛所讚修三學,不看他面我当说。明八戒护九十六,分別差別义相應,倍二十一千福河,流善法水洗除污。解戒五相九毘尼,解罪五部八缘起,解七罪聚五布萨,解四种失及四得。能善揀擇罪三角,解想真實立學处,自性立制所有戒,如理分別能解说。了別二部所作业,解破非破類及时,解小隨小非小戒,了別入家正行方。善解从罪三上起,及三显示说罪方,立戒缘起減長等,依文善能分別广。罪及非罪佛所記,如律毘曇之所判,善解一一罪非罪,及上起罪五种方。善解棄捨四种類,善解三衣六憐愍,分別律中四种罪,於六戒解四親應。於七依他得圓德,擇二圓德了別相,善解五种不實語,知法自性修習類。能解四种受命缘,能成就受五种分,作殘食法有十种,各各能解行彼方。能解七种失受因,及三觸动未受食,了別五种非成食,及四摩失有五种。七日有难隨意行,善解三种九品類,解五能成夏住因,及解夏住八种难。於白四等五羯磨,了別功德及过失,於遮四种學处中,善解佛意为立戒。善解鉢衣三种量,傳傳受持及依願,決鉢衣量於二处,如时如罪間隔方。是处方便及物主,財物能成尼萨耆,如此一切如次第,能解三十所學处。善能了別八尊法,解正教相次第方,於宿住等四地中,解方及五依羯磨。善解至得五种類,解过毘尼有五門,依入及界所生罪,解如世間所決判。解八种拔迦絺那,及迦絺那五功德,善解二守不得戒,二十人及十依謝。善解二守防惡觸,了四羯磨及依寂,能分別四布萨业,智人能了五自恣。了別沙門生具傳,及解沙門五种净,自他二人及非二,能解所作沙門净。了义能显明了德,謂五五十尊師德,此人圓滿佛所讚,毘那耶師德相應。於此等义心決了,由读诵文事行師,此人於律則明了,佛说此人不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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