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经遊意
沙門吉藏撰
就此经有南北二本,广略不同,北方舊本,卷或有三十三,或三十者,品唯有十三。南土文,卷有三十六,有二十五品。
其間文义浩博,豈可詳寫。故经云:「一恒二恒始髣髴见之,三恒四恒乃能知一分之义。」梁武皇帝云:「涅槃者,义高萬善,事绝百非,空空不能測其真際,玄玄不能究其妙門。自非德均平等,心会无生,金壚玉室豈易入哉!」
余昔经注錄之疏零失,今之憶者,十不存一,因茲講以聊復疏之。
就攝山大師唯講《三論》及《摩诃般若》,不開《涅槃》、《法华》,诸學士请講《涅槃经》,大師云:「诸人今解《般若》,那復令再講。」復重请,乃为道「本有今无偈」而遂不講文。至興皇以来始大弘斯典。
但開此经,初形勢非一,或明開路义,如國家域有梗礙,偏隅未賓,開疆祐出,先須斫伐,然後方得行師。今亦尔,为从来舊執擁塞正道故,須破洗然,後乃得講经。開路义,別有科目,待餘暇矣。又或明舍那、释迦二佛教門差別不同,或辨因果人法十双相對,並置而不論。
今於此经初且为六段:一大意、二宗旨、三释名、四辨体、五明用、六料簡。
第一说经大意者:
此经之意復何窮?如:河西五門、波藪七分、興皇八章,迦葉三十解问,如来次第解释則三十解意。今直舉其樞要,陳其綱領,可然。
正道平等,本自清净,豈有生死異於涅槃?特由众生虛妄,執文求實,闻名仍不见其真,或云涅槃是有,或意是无,或言二諦所攝,或意出二諦之外,或意出生死无常,或意涅槃常住,因此謬造种种異計,便成繫縛,致有生死。
前诸佛菩萨为引此妄情假说涅槃,为出处方便空假立名。名无得物,物无應名。名物既尔,萬法安立。所以生死涅槃本无二相,但为化此虛妄,如度虛空,實无众生得滅度者,如此了悟名得涅槃,實无涅槃可得。
但約此迷悟说凡说圣,假名生死強称涅槃,令改凡成圣,捨生死得涅槃。既悟此本来不二、亦復不一,若於凡圣、生死、涅槃作一異解者,則障正道,名为「據語」。今破此一異等见,名为「開道」。
約智開復,有何道可開耶?从来云如来之身非凡是圣,是圣涅槃之法,是常非无常。今为對此故,明如来之身非凡非圣,凡圣悉是如来善巧,涅槃非常无常,常无常皆涅槃方便。
何者病耶?常病重故,設无常之藥。众生執有为涅槃故設无,身心皆尽乃为妙極,物情不了便謂佛身无涅槃斷滅。故经云:其復不久,王復得病,須服乳藥。故今教为對无常故設常住,則左右除病,迭代破執。執病若尽,在藥皆除。
涅槃之法竟何所有?虽无所有而无所不有,虽无所不有而无所有。有无既尔,常无常亦然,非常非无常,常无常具足也。
大師於此明四双八隻义:一凡圣,二常无常,三隱显,四半滿。
言凡圣者,涅槃實不開凡圣,但住大涅槃能建大义,或时为凡,或时化圣。
故佛初出世間同凡夫事,虽同凡而異解。凡初生則行诸方七步,云:「天上天下,唯我为尊。」又云:「我生胎分尽,是最末後身,既自得解脫,復度众生。」此言已障是圣,但说此言已,更为嬰兒;乃至槃馬、捔力等,具同凡事,此則以凡覆圣。今日教起明久已,圣人方便便现为此事,則是以圣開凡。
開覆之义,具通今昔。昔開凡覆圣,今開圣覆凡。但昔覆名,今開称。所以尔者,初为缘未堪,不得说是圣,但得说是凡,則凡覆圣。今始得说道:我本是圣人,以圣開凡。故前覆,今道開也。
人闻此開覆,便作二解。闻昔覆,謂言別有一圣为凡所覆;闻今開,則謂却除於凡別有圣出。今明不尔,昔本来是圣,为缘未堪不得说为圣,唯得说为凡,隱圣道不得说名之为覆,豈別有一圣可覆?今只道:昔凡則是圣,詺之为開,豈別有凡可除,圣可開耶?
故经云:「显发如来方便密教故,昔隱不说为密也,今日显说为開密也。」
凡圣既然,常无常亦尔。昔说「无常」隱「常」为「覆」,今日显说於「常」为「開」。然昔说「无常」,只说「常」为「无常」,詺「无常」覆「常」;今日只说向「无常」者,「常」名为「開」也。又,且昔日名「覆」,今復名「開」,何者?昔说「无常」不为「无常」,昔说「无常」为開。今日「常」若无昔「无常」,何能显今日「常」?是則昔「无常」为今「常」。化方便故,昔「无常」今得是「開」也。此是片到明,未是好開。
至下文明常、无常,为显非常、非无常,常无常、无常常具足,乃是「開密」也。如此凡圣常无常開无常常,常无常、无常常,具足乃是「開密」也。如此凡圣常、无常開覆,並是大涅槃方便。如用若真,明凡覆圣,圣開凡,常、无常開覆未足为奇,亦非妙用,只为畢竟无。如此凡圣常无常,而能在中为凡为圣,能常能无常開覆等事,乃是不可思議方便妙用耳。
然此可有三道開覆:一、以凡覆圣,以圣開凡。二者、凡圣是實,覆涅槃凡圣方便。今明凡圣有无,並是涅槃妙用,名之为開。三者、凡圣覆非凡圣方便,今始得显涅槃非圣非凡,凡圣具足名之为開。
凡圣既尔,常无常亦然也。但凡圣中復有凡始凡終,圣始圣終,凡終圣始,圣始凡終。
何者?昔託王宮而生为凡始,道場樹下成道为凡終。成佛为圣始,双林入滅为圣終。只圣始則凡終,凡終則圣始也。
開凡終为圣始,圣始則凡終者;可得圣終为凡始,凡始則圣終不?解云:若通就實凡實圣則可例。何者?只起一有得斷常之心,无得正观便斷,則凡始为圣終。若无得正观不观,有得虛妄便起,則圣終为凡始也。但此中如来一期凡圣方便只得凡終为圣始,圣始为凡終;不得圣終为凡始,凡始为圣終。
若進論,此間感息,他方现生;則此土圣終,他國凡始也。
问:凡有始終,圣亦始終者?无常有始終,常亦有始終不?常无常相對,无常有始終,常无始終;亦應凡圣相對,凡有始終,圣无始終。
解云:小乘明凡圣皆是无常,故皆有始終。大乘凡圣有二种:一者方便,則凡圣皆无常。二者實义則无,此凡圣者,无始終也。问者说无常覆常,为覆邪常,不覆正常耶?若昔无常但覆邪常,不覆正常者,昔说是凡但覆邪圣,不覆今正圣。昔正覆今日圣,亦昔无常正覆今常。
又难:若昔无常覆今常,不覆昔常者;昔无常除今常,不除昔常,昔宜禁乳,則昔通除常。又,若无常覆今常者,未说今常,云何覆今常?前说无常时可以今常覆昔无常,昔无常未有今常,何得言昔无常覆今耶?
解此已如上诸佛本是常,昔隱不得说常,但说无常,故言无常覆常也。
然此開覆則是如来藏义。
何故名如来藏?为当众生藏如来,名「如来藏」;为当如来自藏,名「如来藏」耶?然只此間,則是解竟,然具此二义:一者、众生性顛倒隱覆如来性,故名「如来藏」;二者、众生不堪闻如来之性,隱而不说,亦名「如来藏」。
今教显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佛性是「我」义。众生依方等大教臨度斷除顛倒,則显如来藏。藏显則名法身。显众生有佛性,則显众生是佛性根本。众生是佛故有佛性,非佛則不得有佛性。如人姓張,郎則有張姓,非張則不得有張姓,佛性亦尔。
故論云:非众生身內有佛非密,身外有亦非密,四並非密。众生則是佛为密也。
有时难此义,何故有佛性非密則是佛为密耶?
有解云:有义則疎,是义則密。释难众生則是佛为密,有性不密者,众生則佛性义深,众生有佛性不深。经云:众生有佛性甚深,既有性为深,何意有佛性非密,不见好解(扶解孝奉落:疎密之語不言深不深者,如人。二人相近,即言密,不得言深。若向何得言深淺是亦如此?众生即佛性,即相密;若单論佛性,即深。经云众生有佛性甚深,是約佛性为言;众生即佛者,是約众生为論。所以众生外,更无佛性。故即是佛性与众生不疎为密。是密义甚深,故有佛性甚深者乎云)。
问:地論亦隱显义,与今何異?
解云:語虽同其意大異。彼有如来藏体,为妄所覆名之为隱,復則现出此体名之为显。如貧女宝藏,暗室瓶瓫,則用此譬为义。
今則不尔。此譬为破始有,故言本有,豈可守斯为定耶?今明只迷故名隱名藏,豈尚別有此体可隱?只悟故名显,名法身无体可显。迷故名隱,隱无所隱;悟故名显,显无所显。只迷因缘故隱,悟因缘故名显。如箜喉之喻,无乎无棍等因缘則无声,为隱,无別声可隱在內;若因缘具足,声則便出,无別声可显。如来藏隱显亦尔,不了因缘故隱,显又如此,隱显並出於缘。缘未堪如此说,故为隱;今皆闻之,故不隱。乃出於缘,法身更何隱显也!
四、次半滿义。
他云:昔无常为「半」,今常为「滿」。
此有种种計不同:或云《般若》已上,《法华》已来是无常「半教」;唯《涅槃》常住,乃为「滿」字。难(云云)。
又,彼明常无常云:斷明义,生死「无常」不通「常」;涅槃「常」不通「无常」。乃至金刚心无常不通「常」,佛果常不通「无常」。
如此一握「无常」,一握是「常」。无常一握既「半」,常是一握亦「半」。今一家有时對此牽生死无常至佛果「常」,牽佛果常至生死「无常」,令彼兩处互通。无常邊亦「滿」,常邊亦「滿」。
一家云:半邊滿,滿邊半。此非互語「半三斗,三斗半」,亦如「山在南,在山南」,豈可为一?
今滿半、半滿亦有異义。但此有为意:
一者「滿半」圓偏語,「半滿」积足語。
「滿半」圓偏語者,明涅槃本来具足,缘未巧具闻圓旨,故说「无常」一邊名为「半」字。故经问:「云何解『滿』字及与『半』字义亦得道?云何解『半』字及与『滿』字义?但今得意,明涅槃具足圓滿。」为缘说「半」,故言「滿半」也。「半滿」是积足者,「无常」是「半」,「常」足为「滿」。「常」亦尔,故定知「半滿」大師戲言耳。
又,「滿半」是圓偏語,如前「半滿」是對治語。何者?汝言「常」是「滿」者,此「半邊滿」耳,有时明「常、无常」名「半邊滿」,「常、无常」双用名「滿邊半」也。
但一家释「半滿」復有展转明义。一、无常为「半」常为「半」,无常为「半」常为「滿」;二、常无常皆「半」,是常无常所,病皆洗除,尽名之为「滿」;三者、常无常用「半」,非常非无常体「滿」。体用異故,此体用、用体具足始为「滿」。
无常为「半」,常为「滿」,別二邊高下。若非常非无常,常无常具足,別二邊双遊也。
大師明无常復有四种:一病藥,二開覆,三半滿,四二邊。此四句无常云何不別?
解云:病藥无常者,以无常治常,常病既去,无常之藥亦除。如三修耶,常虽去猶存无常,故成尤疾。所以文云王今病重故也。此一向須寫寫矣。
開覆无常如前,以无常覆常,復是道无常者,常不除无常也。
半滿无常,昔说无常为半,今還明无常为滿。又昔说无常不了故为半,今明无常显了,生死无常、佛果常住,字义具足为滿也。
二邊无常者,此二恒俱,豈得除无常明常?但二邊有前後,尤有高下,充竝充等义。
第二明经宗旨。
古来明宗体異,以常住为宗,文言为体。
今一家明只宗是体,豈異体別有宗?大師云:今解释此,茲國所无。汝何处得此义耶?云稟關河,傳於攝領,攝領得大乘之正意者。若是诸師皆悉推片,不熟看经論,妄引候文,失於圓旨。
如闻佛性者名第一义空,便种种解释,或云从境为名,或云即於真諦。彼云:佛性是智,第一义空是境,但智即境,故云佛性名第一义空。又云:佛性是俗諦,但俗即真故,云佛性名第一义空也。今明此語未足。佛性者名第一义空,智者见空及以不空,此始成一句耳,是故发初与他異。
他明此经以常为宗,今初辨常者,乃倒寫之用,未是正意。常是藥用,豈会開正宗?前藥治前病,後藥治後病。常是藥用,常为宗者;无常是藥,亦應以无常为宗。
彼云:後藥治後病,後藥为後经宗;前藥治前病,前藥为前经宗。今明前藥为前经宗,前经有无量种,豈得併以无常为经前宗?既不可无常为宗,後经寧得以常为宗?今對彼故以无得为宗,汝以常为宗,文何所出?
我今依经文自云:「无得者名大涅槃」,故无所得,此经宗也。又亦汝言涅槃定常不得无常,斯則常故,常名有所得;有所得者,乃名生死,何謂涅槃?
彼云我亦有得、无得义。至忘为无得,彌存为有得。今責汝妄不可为存,存不可为妄。真绝不可待,俗待不可绝。還成有所得。何謂无得耶?
又,彼义真諦中不得有樂,不得有一乘也;我、樂、一乘並是世諦;又,於汝證言生死无常,涅槃是常,大众闻之何所悟?故云涅槃不可定常,不可定无常,非待非不待,不可思議,闻者悟也!
只无所得故不可思議,无所得为经宗也。
他难云:汝以无得释经宗为是者,我亦以常释经宗亦是。
解云:常无常虽经说,而有病故,則无所得义生。经云:「虽不常住,非念念滅。」此已常无常兩除。
次復明涅槃非常无常,常无常俱洗。如〈德王〉中说:何偏得以常为宗耶?无得之义,始終无行,故以为宗也。
问:有得名生死,无得名涅槃,則有得名无常,无得名为常,得无得還是常无常。云何捨常、无常而用得、无得耶?
解云:若定用无得为是還成有得,不名无所得。一无所依乃名无得,无得通常无常。何者?彼云生死无常、涅槃常,如此常无常並有所得;今明常明无常,因缘假名字说,无有无常可有,亦无有常之可得。一无所住故名无所得也。
又,他常无常智斷明义,生死无常涅槃常。前心无常後心常,故是有所得。今明诸法未曾常、无常,或说常或说无常,诸法實相行常无常也。
然无所得非但是此经宗,通是一切大乘之正意也。
第三释名。此中復为三:第一明異名,第二翻名,第三绝名。
初明異名者:或云泥洹,或云泥曰。肇師云:「彼國楚夏不同耳。」大亮云:「涅槃者異俗之音,音有楚夏,涅槃正中天竺之音也。」或云:「此三名目於三本,《泥曰》此是中本,《泥洹》是六卷经,《涅槃》則此大本。」今謂未必然也,大本亦得名大泥洹经也。
次翻名。且明摩诃义,此是外國音。此虽有三义,正翻为大。《金光明》云:「摩诃提婆此云大天。」又今既標大意,何須更標?但大有多义,依此经凡有六义:
一常故大。所言大者,名之为常。然无常二得名大,而終不及常。大薪大火。大薪不及火,常无常亦尔也。
二者广故大。所以然者,经云:所言大者,其性广博,广博故大也。
三者高故名大。经云:譬如大山,一切世人所不能上,故名大山;涅槃亦尔,声闻缘觉及诸菩萨所不能上,是故名大。
四、深故大。经云:大名不可思議,一切世人所不能測,是故名大也。
五者多故名大。经云:譬如大城,多诸珍宝故名大城;涅槃亦尔,多诸法宝故名为大。
六者胜故名大。譬如有人,於人中胜故名大;涅槃亦尔,胜於一切,故名为大也。
虽有六大名不出二种:一体大,二用大。体大者則是法性也,涅槃者則诸佛之法性也。用大者八自在我故名用大也。
又有二大:一待大、二绝大,然此无二,只待則绝因缘則空故也。
次明涅槃义。前摩诃題既標大更无異释,翻涅槃則众解不同,或言无翻、言有翻。
今略出无翻四師,有翻六師。
无翻四師者:
第一、大亮師明涅槃无翻。彼云:涅槃是如来神通之極号,常樂八味之都名。涅槃是異俗之名,名有楚夏,前後互出乃有三名。涅槃正是中天竺之音名含众义,此方无一名以译之,存其胡本焉。此遠述河西乃至大濟,皆同此说也。
第二、瑤師亦云无翻。彼師序云:称包众理,名冠众义,一名之中有无量名,楚音无以译其称,晉言无以代其号者,故不可翻。
第三、宝亮師亦云不可翻。彼序云:涅槃是出世法總名,貫众法之通号。然此之語乃方土之音,圣既出彼國,此亦无名以正翻,但文詶況指,义释而已。
第四、知秀師亦云不可翻。彼師序云:涅槃是圓極至住之總名也,然因迹见名,见名知本。名迹之興肇自天竺,我大梁亦應有称。但弘道之近,既发軫西域於未測,此方以「伊」译翻,是以前贤後哲,皆順舊本述而不作,故題之经道。
此四師並云涅槃不可翻。彼明不可翻有文有义:义者,涅槃是圓德,圓德立圓名,故不可一名翻;二者有文者,三點成涅槃,故不可一名翻也。
今作五难难云:
一、作大悲不等难。彼國有總名,此間无圓称。如来但念彼土众生不受此方,今殘彼有圓名解义,此无圓名則不解圓义,故悲不尔,涅槃来於此土便成无益也。
第二、就今昔相決难。今昔皆涅槃,應皆可翻。然今不可翻,可是涅槃;昔可翻,昔應非涅槃。昔不具足涅槃,今具足不可翻;昔不具足則可翻者,則难今具足可是涅槃,昔不具足應非涅槃。
第三、約摩诃难涅槃。涅槃是摩诃涅槃,涅槃既不可翻,摩诃是涅槃,摩诃涅槃亦不可翻。又,摩诃含三义,翻摩诃者涅槃含三德,亦一解说翻涅槃也,若言摩诃非圓名,涅槃是圓名者,此摩诃非涅槃摩诃,涅槃非摩诃涅槃也。涅槃含三德,名既圓;摩诃含三义,摩诃亦是圓名。皆不可翻也,皆可翻也。
第四、难涅槃不可翻,則涅槃一部並壞。涅槃发初,晨朝唱告般涅槃,一切大众皆悉悲恼。純陀云:「虽知如来方便涅槃,而我等不能不懷悲恼。」既是众德,大众及純陀何事悲苦?又《现病品》云:「倚臥鶴樹間,下愚凡夫见尚言必涅槃。」若是众德,下愚豈能得见?若见众德,乃是上智,何故名下愚?故不可。
第五、總別难。彼有圓偏名,彼有總別;此但偏名无圓名,此但有別无總。此彼皆有總別名,彼此皆有圓偏名也。
次出有翻六師,翻者无量,略明六師。
第一、道生法師翻为滅,其义訓乃自多方,正名为滅,经論皆尔也。
第二、肇師翻之以「滅度」,秦言「无为」,亦言「滅度」。以虛无寂漠,妙绝有为,名曰无为;以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故云滅度。
他家不同,滅則語法,度則目人。法本有今无,人从此到彼。又云:實人實法皆滅,假名人法悉度也。又,滅者凡圣皆滅,度則簡異凡夫,凡夫滅已後生不得称度,大圣一滅永不復生,故称之曰度。
第三、太原宗師翻解脫。彼云:涅槃者,累尽之通名,萬善之号。涅槃是天竺之音,此正言解脫,如经说也。乃至開善等,翻为无累也。
第四、宣武竉師翻为大寂定。经云:涅槃名大寂定也。
第五、仙師翻不生。梁武用對烦恼不名涅槃,烦恼不生乃名涅槃也。
第六、影師翻安樂。不安則名生死,安樂則是涅槃。北人云:般涅槃那翻入息。入有三种:一實論,謂息妄归真,从因趣果,故名入;二者真應相對,息化归真名入;三但就應为言,謂捨有为入无为,名入也。
涅槃正翻为滅,若隨义翻不生解脫等。
问:若正翻滅,何故下文云滅诸結火名滅度,离觉观故名涅槃?
外國滅名不同,诸結火滅名「彌留陀」;离觉观名「涅槃那也」,言息,究竟解脫永蘇息。
息有三:一息因果患。二息诸事业。诸事业者,文云:「虽得禅定、智慧、解脫,不名畢竟,若能斷除三十七品所行之事,乃名畢竟涅槃也。」前诸師定言不可翻,具如前难。今復定言可翻,亦彼研覈叡師《大品序》云:秦言謬者定之以字义,胡音失者正之以天竺,不可變者則而出,今既出以涅槃則是不可翻,云何言可翻耶?
今更別难为兩意:来生肇等翻为滅为一难,来宗師等翻解脫无累为一难。若言涅槃翻为解脫,栖神无累何事憂悲耶?又云滅诸結火名为滅度,离觉观故名为涅槃。既涅槃滅度兩出別,知不以滅度翻涅槃,然生肇等師親承什師並共翻译,豈当有謬而释彈片耶?
今明不破生肇,今古人彈其定翻者耳,若定言翻滅度則过之甚也。
问:汝今云何作此问者且反彼?汝言涅槃为有名为无名而问翻无翻耶,而未知有名无名而更问翻无翻,如未知兔頭有角无角而问菟角若为長短耶?
翻无翻亦尔,无名是本,翻无翻是末也。然此义有齊不齊,定其齊者,涅槃未曾名未曾无名,未曾翻未曾无翻。則非名非无名,非翻非无翻。故经云:「大涅槃者不可得闻。何以故?非有为故,非无为故,非音声故,不可说故」,故知非名;亦可得闻,以闻故,故知非无名。所以涅槃非名,所以涅槃非无名,強立名。非但強立名,亦強言无名。則非名非无名,施名施无名;亦非翻非无翻,強翻強无翻也。
言不齊者,明涅槃非名无名強为涅槃立名,就強名中論翻不翻。何者?涅槃別總故翻而无翻,涅槃總別故无翻而翻。不翻而翻亦名为滅度,亦名无累解脫等;翻而不翻,則三德圓滿无所不含。豈可以一义翻耶?故涅槃具總別义,故具有翻不翻也。
又就今昔論總別,有四句义:自有總是別非,合曰三德涅槃也;自有別是而總非,如昔日涅槃唯是斷无为涅槃也;總別俱是者,昔別是今總是;俱非者,昔總非今別非也。
次明今□涅槃。目論總別是非四句义,何者为其相?一往就因缘为論,明總是別非,是是非也。言總則得別,道是則得非。若言總不得別,則別非總別。道是不得非,此是非非。今總是別總,總是別,則是即也。今別是總別,別非總,即非也。若論以意者,此言已是,而人心有得不能云悟。障教之徒好依字,今復須示其文处。
總是別非者,如《哀歎品》三德縱橫,皆非三德圓,其乃是也。
別是總非者,如下文:佛名觉,涅槃名解脫。又涅槃名果,果取斷不取智也。
次總別无定,一切皆總皆別。若当涅槃總三德別,有时三德總涅槃別,一切皆是般若,皆是解脫,有涅槃成祕藏。如《四相品》说,涅槃为別也。《大品》云攝一切善法入般若,是般若为總也。然今因涅槃總別,則議涅槃別總必具此二义,若偏取一义,則未識涅槃通意也。
第三明绝名。
古来明真諦与涅槃绝不绝,凡有三说不同。
一云、二皆不绝。真諦有真如實際之名,涅槃有常樂我净之称;而言绝者,乃绝生死世俗患累之名,若见美妙之名則不绝。
第二、明二种皆绝。真如本自寂绝布微,非名所及,涅槃亦尔,言語道斷心行处滅也。
第三師云:真諦绝、涅槃不绝。是俗諦乃有,則真义尚論。涅槃終是俗諦,是續待二假。庄严明涅槃二諦攝,開善明是俗諦攝,故不绝。
今次第难之。
难第一家:真諦涅槃皆不绝則違经文。经云:「涅槃非名,強为之名。」又云:「非名非相,非待非不待。」云何言不绝耶?若言涅槃无生死之名为绝者,亦應生死无涅槃名,生死亦绝。若互无,为互绝者;亦應互无,應互妙。不可互妙耶!互绝耶!又肇師依《涅槃論》明涅槃无名,云何涅槃不绝?斯則乖關河舊说,復違涅槃正文也。
难第二解:明涅槃斷言語、绝心行、无名无相,所以是绝者,亦不然。若涅槃绝同真諦绝者,亦應涅槃同真諦頑。涅槃不可同真諦頑者,則涅槃不可同真諦绝。
第三師云:真諦绝、涅槃不绝者,亦不然。若真諦绝涅槃不绝者,真諦妙涅槃不妙,真諦空涅槃不空,二种皆空則二皆绝也。彼云真諦妙无,涅槃妙有,二种有无,虽異而是妙,既皆妙則應皆绝,一绝一不绝則一妙一不妙也。
问:今意云何耶?
解云:若更有解,還同足載耳!只除前来诸解,注意自现,何烦別说耶!而今为障,學者未能体道,今因指識月,藉教知理,而心无所存。又云:「无离文字,说解脫相。」又经云:「乃知解脫无言,未知言則解脫。」
二云乃知涅槃无名,未知名則涅槃也。又此经下文云:「如来涅槃非有为、非无为、非名、不名、非待不待。」則是非绝非不绝,何得而绝不绝耶?又涅槃之体有是不是,有非不非,是是不能是,非是亦不是,非非不能非,是非亦不非,故非是非非,能是能非,非绝非不绝,能绝能不绝也。
有人言:三論所释但得真諦一支义,我真諦离四句绝百非。今明不尔,经既云非物非不物,則非真非不真,非俗非不俗,何關真諦?
问:涅槃既非名非不名,是何物而能名能无名耶?
解云:涅槃非物非不物相得,更问道何物耶?无物而物,而物所謂正道。故肇師云:「涅槃者,名为道也。涅槃无名,強为立名,名为涅槃。」但下文明名有二种:一因缘名,二无因缘名。因缘名如舍利弗也;无因缘者如坻罗婆夷,實不食油強名食油。涅槃亦尔,无有因缘強名涅槃也。
问:強为涅槃立名,为對生死?不對生死?
解云:涅槃豈不對生死?故肇師云:出处異号應物假名也。
难云:若尔,則是因缘名,何謂无因缘名?
解云:涅槃未曾名无名,未曾對不對。道因缘亦是強言因缘,一切強立名也。
次舉五類一況释涅槃。
五類者:一法界、二法性、三法身、四般若、五佛性;一況即是虛空,虛空具教不绝义及總別义。
言法界者,如《华严》云:佛子法界者,界非故則不绝,绝名无名义而名法界。則绝不绝义,无名名义。
法性者,正法性遠离一切語言道,一切趣非趣,悉寂滅相,則不绝绝义。名无名而名为法性,則绝不绝,无名名义也。
法身如《金刚身品》。
般若如〈歎般若偈〉:「念相观已除,語言亦滅也。」
佛性者,如《師子吼》明佛性第一义空。所言空者,不见空与之不空也。
舉虛空況者,如《六种品》云:「是故知虛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也。
次明人法义。
问:涅槃是人名,是法称?为具足名,为不具名耶?
他云涅槃是法名,既称云涅槃,涅槃是至極之名,窮原尽性之说,所以是具足也。今明涅槃非有为非无为,則非具足、非不具足、非人、非法,亦具足、亦不具足、亦人名、亦法称。
何者?三點圓伊、金刚宝瓶,滿足无缺,故是具足;而涅槃是果,果斷德故,不具足。涅槃是法,不可解言人者;四德为涅槃,我則是人也。又,涅槃非但法,亦得是譬云:「如實、非有非无,王罪亦尔也」(是阇王作逆,佛慰喻之言是)。又,《中論》云:「无生亦无滅,寂滅如涅槃」也。舊云:「佛方广华严具足人法涅槃。」但是法,非人者,明「法長人短」义(明释迦出秽土,为破我人之病,故明「法長人短」;舍那出於净土界,「人法俱長」)。
然释迦人法具有四句:一、法長人短,二、人長法短,三、俱短,四、俱長。
释迦为破我人病故,明无人我,而有法,故云无造、无受者,善惡之累不忘也。又法通生死涅槃故,法長人短者,生死无人,唯涅槃有人,生死无我,唯涅槃有我也。此則具破众生斷、常二见。生死无人故不常,而有法故不斷。众生若闻生死中有人,則起常见;破常见故,明生死一向无人。众生若闻无法,則言无因果、罪福等,則起斷见;为破此见,故云有法。虽无有人,善惡之法不失,故明人短法長也。
法短人長者,此少难见。且一往明三我人,同斷結惑,同入灰斷,未辨法有終極。今曰涅槃及前人法,明人寿等同太虛,正法終竟,滅尽故法短也。
俱短者,生死既有虛妄,人亦有虛妄。
人法皆長者,又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故長。
如此長短,为显不長不短也。
第四明涅槃体。
前明经宗,通明一经之宗。今明体,涅槃一法体也。即为四:初、就一法明体,次、二法明体,三、三法明体,四、就四法明体。
言一法明体者,人法言是有故。下云:「涅槃名为善有」,舊云「妙有」也。有復为二义:一者本有,二者始有。义虽本始不同,並是常。本有此常,始有此常也。
今难此义,若涅槃有本有始,亦應有曾有今;若有曾有今,則成三世;三世无常,常法无曾无今者。常法无本如,既有本有始,則應有曾今,便成三世无常。
次二法明体者,則是二諦义。
庄严云:涅槃出二諦外。明惑因所感果是浮虛之故,是世諦;假体則空故,是真諦。今佛果非惑因所感故,非世諦;非世諦故不可則空,故非真諦。所以《仁王经》云:「萨云若觉,超度世諦第一义也。」
開善解云:果涅槃具足二諦。涅槃是續待二假,故是世諦。非但則真,亦復冥真,故是二諦。
第三冶城師云:佛果非世諦則是真諦。明真諦是诸法之本,但众生顛倒起惑,構造生死,遂成世諦。今還修道,斷惑生死尽,世諦則滅。世諦既滅,還归本真。譬如清水,本性寂靜,假外風漸鼓擊致有波浪,風若息還收本性。
今皆不同此说。具如《二諦义》中广破。今述:但今明佛果,非內非外、非有为非无为、非待非不待、非攝非不攝,豈可定言攝不攝耶?
故肇師云:「涅槃之为道也,寂寥虛广,不可形名得;微妙无相,不可有心知。言之者違其真,知之者反其愚。有之者乖其性,无之者傷其躯。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鄉,而以有无題𮤂,標其方域。而語神通者,不亦邈哉。」涅槃之体乃其如此,豈可以凡心推度,或言在二諦內,或言在二諦外耶?
次明三德者,明三法有三种:一者三聚,二者三性,三者三德也。
三聚者色、心、无作,今不释此名,但佛果为具此三不?
成論師解此有三例:若是「心」則定有;「无作」定无;「色」一种則有多解。
一云:佛果乃尽麁色,則有妙色。故经云:「捨无常色,獲得常色。」又六卷云:「妙色湛然常安穩。」又经云:「解脫有二体,一色、二无色。」无色者,声闻解脫。色者,诸佛解脫也。第二云:佛果无色。色是頑礙之法,不可研磨,增進佛果之时靈智独存,无有「色」与「无作」也。——而经中道「妙色」者有二义:一能應为无窮之色,二者妙果显然故,故为色耳。——故《六经》云:「願诸众生滅一切色,入於无色大般涅槃也。」
「地論」明三佛皆有色作身,色可知。释身色者如经,一一相海无量,诸相虽有此色,而不可见。《地经》说佛相好,为實報身也。法身色者,如来藏中色性法門显现成佛体。体虽是色,而无色相。如比丘无作,虽是色性,而无色相。又云:法身出生,法則无尽色像。又云:无礙之色,如无像之形,不同下地因中也。
論心者虽捨无常識,獲得常識,涅槃以为体,但心为体。(但心有三:一、「六識心」缘外境,二、「七識心」缘內法,此二皆滅,唯第三「八識」唯真識觉知也。)
論「非色心」者,无生死色、心,亦名非色心也。
又常释「色」至处者,成論師凡有四说:
一:欲、色兩界有色,无色界无色。
第二云:三界並有色,三界外乃无色。何者?六地已還,身土分段有色土,七地已上,出三界外无復色,而是四空无色者,无麁色耳。
第三解云:六地秽國土地,二國中間,猶有如影知光色,八地已上則无復色。
第四解:金刚心則有色,唯佛无色。而言界外意生身者,尔时无復一期寿命,但有念念生滅,名为變易,故云意生身耳,无作一法窮至金刚也。
今明皆不然。若言佛果定有色者,則應長短質像,則有处所;若定无色,亦應无心。何者?色是心依因,既无有色,心何所依?若言色是頑礙,故須离者;心是无常,亦應須离。又心是取相之法,亦應須除。若转取相心为无相心者,亦應转頑礙之色为无礙色。又歎如来无色應为色者,亦无心應为心。
解云:心为体,汝何心为体?汝捨麁心,以妙心为体;應捨麁色,妙色为体也。
今明:若言一切皆无,是无不待於有,是故性无。有亦然也。故今有不乖无,无不妨有;有无自立,色心无礙也。
第二、显三性明体。
三性:善、惡、无記。释此三,亦三例:
善,一向定有。惡,一向定无。
无記,復有二解:
第一、光宅明佛果有二种无記:一、知解无記,二、果報无記。知解者,如基射馭,闡提亦有故非善,佛地亦有故非惡,故有无記性也。果報者,如生死中苦无常,释既非惡,但是无記;涅槃之地,常、樂、我、净亦非是善,並是无記也。
第二、開善、庄严並云是善非復无記。次通彼二种无記之善,庄严明知解應是善。開善通三性,闡提是惡,佛則是善也。果報者,生死之中多有異具,故果報可是无記;佛果唯有習果,无復報法,寧可類此是无記耶?
今所明涅槃之体,非善非不善,非記非不記,无一定相。善巧方便,无所不是善不善。有时为對不善,如復道是善。故云:诸惡已斷,众善普会。
第三、明三德者,涅槃乃具萬德,而经文略言三德耳。
但从来教三德凡有三師:
第一、庄严云:法身語其体,般若、解脫明其用。胜难多不出智、斷。般若智,解脫斷,体具智、斷,故言三也。
第二、開善云:對付昔日二种涅槃,故言三德。昔日有餘身,智虽在,解脫未具;今日身知在时,解脫已具,則是斥彼有餘。昔日无餘,子果累尽,解脫乃具,而无復身智;今明解脫具时,而有身智,則斥彼无常。
第三、合二解,合用兩义。直論今教,如庄严。若對今昔,則如開善也。
今明若无所得因缘假说,无法不得。但此三释无文證據,直是义推。今謂此等各有妨难,所以不可具論。
初家凡有兩难:一者、明三德本共为涅槃体,云何但以法身为体?又且法身亦得为用,豈謂智斷偏为用耶?若云身是体異名,故以法身当体者,下文云「涅槃名解脫」,應以解脫当名,而今不以解脫者,当那忽以法身当解。二者、文中自道縱亦不成,別異亦不成,三法曾无縱橫之異,豈有体用之殊?若有体用,有本末;若有本末,則有劣胜。
云、次难復解:若言斥昔涅槃,故言三德者,此名数殊不相組對,如破邪三宝則言正三宝。今破二涅槃明二德,又以法身般若斥无餘者,亦應以解脫常住斥彼有餘,何者昔日有餘,何但解脫未足,亦非常住?今若正言解脫,不言常住者,亦應无餘,正言法身,不言般若。
第三既具用兩释,具招二难也。
今明:直是教門不同,故偏具。为昔日不堪具说,方便偏说一解脫;今大心发故,说三德圓伊涅槃。興皇師云:「无感不應故云法身,无境不照名为般若,无累不尽故云解脫。」
又,明三德为開如来三密,故迦葉问願,佛開微密,广为众生说也。如此三密並《四相品》是也。亦是對凡夫三业,凡夫三业不密故。
又,为對生死三障明涅槃三德:對報障明法身,對业障明解脫,對烦恼障明般若──生死只三障,故涅槃唯有三德也。
次約四法明:亦体即是「四德」。此德亦无定,或一圓是「妙有」也;有时明二,即「妙有」及「我」;有时明「三德」隣「三修法」也;四、可解「五德」對彼五門;有时「八德」則八味也。
一德有二行,二德有四行,三德有六行,四德有八行,五德有十行,八德有十六行也。
行有三双:生死涅槃明行解,生死在无常为行解,涅槃樂为行。此八行解乃得涅槃四德也。
二明因果:因在无常,果常樂我。
三約本迹:迹在无常,本身常、樂、我也。
八味者,開善四德为八味,謂:一常、二恒、三安、四无垢、五不老、六不死、七快樂、八清涼。
開善为恒,河西云常,「常」、「恒」者名異义一。不从缘生为「常」,始終真實为「恒」;開「樂」为「安」,內无恼为「樂」,外不危曰「安」也;不老、不死是「我」(我故不老,我故不死也);清涼、无垢並是「净」义也。
涅槃復有八相,如文云:好体對五門應明五德,但不净观在初,圣人不为,但有四倒,四德對四倒,故明四行四德也。
又對四人明四因四德。四人者:則闡提、外道、声闻、缘觉也;四因者:謂信心、般若、虛空三昧、大悲。破闡提不信明信,信故得净德也;般若對外道,外道著我人一異,般若正慧破一異,我心故明,般若故得真我德;虛空三昧破声闻厭苦无常,在可厭故得三昧,三昧故得樂德也;大悲對缘觉,缘觉著无常果永入滅,无大悲故,大悲破无常得常德也。为對四人明四因,故释四德也。
但此四德,《大经》辨其名数不同。
「常」不见別名数,直明常而恒耳——但无常有二种:一生滅,二流动——對生滅故言常,流动故言恒也。
「樂」名数不同,经云有佛二樂:謂觉知樂及寂滅樂。實相樂之三樂无愛樂。佛性一樂謂菩提樂也。復有四樂:一、斷樂,若不斷樂還成有斷,在復斷樂,故名大樂;二、寂滅樂;三、一切智樂,若不知則若一切智故樂;四、身不壞故樂。
「我」有八自在,义如经也。
「净」有四种:一、有净,离二十五有。二、樂净,凡夫一樂不净也。三、身净,身无常不净。四、心净,心有漏則不净,无漏故净也。
次、第五明涅槃用。就此亦有三义:一者、明本有用,二者、明照境用,三者、明发智用。
今第一明本有用。但前已略明本有义,此义未显,今更广明之也。然古来有三解。
第一靈味宝亮:生死之中已有真神之法,但未显现,如蔽黃金。《如来藏》经云:如人弊帛裹黃金像墮泥中,无人知者。有得天眼者,提净洗則金像宛然。真神亦尔,本来已有常住佛体,萬德宛然,但为烦恼所覆,若斷烦恼佛体則现也。
次有新安瑤師云:众生有成佛之道理,此理是常,故说此众生为正因佛性。此理附於众生,故说为本有也。
第三、開善具有二义:一者本有,二者始有。更无二体,但將兩义成定之耳。欲明不有神明,定若有神明則本来有当果之理。此本有义,但約萬行圓滿,金刚心謝,种觉起时,名为始有。《大经》具有二文:如貧女宝藏、力士额珠、闇室瓶瓫、井中七宝,本自有此。證本有之文。下《師子吼》及《迦葉品》中皆以乳酪为譬,明乳中无酪,但酪从乳生故言有酪。又云:佛性非三世攝,但众生未聚庄严清净之身,故说佛性在於未来,此則證始有之文。故知佛性具有兩义:若定木石之流,无成之理,此众生必應作佛,則本有义;若於佛則今利是因中,因中未有果,則始有义也。
今並不同。
且破第一义:若定本有真神則同僧佉;又若因中已有,則同賣乳索酪價、貨草馬索駒直也;又真神力大,何意住烦恼中而不能排烦恼出,而待修道斷惑乃得出耶?
破第二义解:若得佛之理已自是常,則众生身中已有常住之法,還成常见之執,非真神之法;若此理无常,則不成本有之义。
次破第三開善解具二义:汝言常住之法常有、始有者,亦應常住之法有曾、有今,若有曾有今則墮三世,成无常。
反诘云(又难):若常住之法復有始有之义者,亦應无常之法,應无本有之义;若无常法但有始有,无本有者,則常住法但是本有,无始有也。
又,常住之法具二义者,何因所出?本有之义須了因而出,始有之义復为何所感?若无別因,則應无別有;既有二有,則便兩因,若从生因則无常也。
今明涅槃未曾本,亦不曾始。为破本故始,道始亦为洗,故云本到則显。道非本始,非本始,並是方便也。
第二、照境用。又二:初照俗境,次明真境。
今先明俗境。
明俗中有流动□法去来,今佛智作,若为照,若逐境,有去来,則佛知无常;若不逐境,境去来,則不与境攝。(弟子決解孝云:境有去来,是□誰心?若約因缘去来,境智亦因缘;去来既因缘,何因果去来与不去来?去則靜,来則动,因缘則智,智則无相。但觉者去来,是相无常。若知无常,境智亦无常,是来有得为疑,且去来相則顛倒,顛倒之境本来所无,何智所知?)
故彭城法師为此难故,明果乃无大期,生滅猶有,念念流动,逐境去来。此解不可。故经云:若言如来无常,舌則墮落。此師现世舌爛口中也,彼師尋改悔,作懸高堂。譬如鏡在高堂,萬像现鏡中矣。像有去来,鏡无生滅,虽作此解,猶在不免难。鏡是无情,知是靈識;又且鏡是无常,云何得譬常住之智?
第二、安師云:知体是常,用則无常,用无常,故逐境去来也。此亦不可。豈得分如来体是无为,用是有为?经云:「正见者應说如来定是无为」故也。
第三、光宅師作例解如今:以无常之智,照常住之法;而不逐境之智是常。此亦不可!智既不同境常者,亦以常住之智,照无常之境,豈應逐境无常耶?
第四、復有一解作「九照境」义。此智虽照未来,復有当现在、当过去义。我皆照竟,所以不生不滅也。此解不可。明向在未来时是「当现在」,未正现在;今遂成正「现在」,則作「正现在」。照当知息不息耶?若息便为生滅,不息何有此理?当知不息只有「当知」,无现在知也。
第五、作「逆照」义。明如来道成正觉时,一念併逆照竟。後境自去来,知不新知。如天子初登極时,併作制法,後人犯者,隨輕重治之,不復更制,佛智照境亦尔也。此义亦不可。佛智照境,何曾暫息?而言成道时照,後时不照──縱如此,終不与境相拔也。
第六、明「橫竪照」义。明佛在因之月,道初心已能橫照竪照;次入初地,則能一念之中橫照百法,竪照百时;乃至二地,于时至佛地,萬法萬时。
又作虛空譬,物在空中,物有生滅,空无去来。此亦不可。虛空无智,佛果靈智,豈得喻耶?
今明如来智慧,寂绝凝遠。非常无常,能常无常;非生滅非非生滅,能生滅能无生滅。无照而照,照无所照也。
次明真义,但古来有二解。
第一、開善明知照真,即与冥一,无復境智異。所以尔者,智体既妙,湛然常寂,与境不殊,但約德而辨自有三句:一凡夫不冥不会,二因中圣人会而不冥,三者佛果亦冥亦会也。
第二解不同此说,明佛知是靈智之智,真諦是无智之境,兩体既殊,豈可研此有智之法,同无知之境?但会之既極,詺为冥耳,豈得有冥異会耶?
然经中亦有冥会之言,故《慧印三昧经》云:「冥不冥,寂不寂。」《肇論》亦有「用冥体寂」之語。真体寂滅,言境相定異,豈得言冥言会。
今明境智未曾一,亦復不異。故影師云:「內外並冥,缘智俱寂」也。
次明佛果涅槃发智用。
问:佛果涅槃,为当漸知,为当頓知?古来解不同,舉真諦對明,凡有三说:
一云:二种皆頓知,不可漸见。何者?理既在萬惑之外,虽除一兩分終不见理,要須除或尽理,方可见也。十重紙裹物,除九重終不见,除尽方见。
第二解云:二种皆可漸知。故《漸备经》明一切智慧,皆漸漸滿足,豈可一朝併悟耶?
第三解云:佛果可頓得,真諦可得漸知。所以尔者,真諦即俗之空,更非遠物,所以得智慧即可分知;佛果智出生死之外,所以不可漸知。
今謂此之解皆不可。初云皆頓知不可者,汝既都未见理,亦應都未斷惑;若少分斷惑,則應少分见理。又且不见理則无智慧,无智慧以何除惑耶?
次皆漸知不可者,明理若有分,可得分知;理既通同无分,那可分知?又責初地见真,为已称理,为不称理?若已称理,与二地何異?若未称理,何謂见理?
第三家具招二难,又且二語自相反,故不可。
今明至理尚无頓漸,豈有頓漸之知?虽无頓漸,亦頓亦漸。故经云:「发心畢竟,二不別。」《华严》云:初心菩萨与三世佛等,而復有漸漸知义,有五十二地不同,初地百法,二地千法故也。
第六、總问答料簡。
此涅槃有三本:双卷大千本及六卷。说者不同,有双卷是小乘经,二是大乘。或云同座異闻故,广略差別也。有云翻有广略,多應尔。法显得大本上帙,翻为六卷故也。
涅槃经遊意(終)
道融先於江南会稽遊學,闻彼大德等云:其吉藏法師《涅槃疏記》等,百濟僧並將归鄉,所以此間无本留行。道融《京感亭》曰:年过见百濟,贤者持此吉藏法師《涅槃玄意》,行故鄉寫之二,有疏,而未得读,乃寫其,贤者在彼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