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罪要行法
唐三藏法師义净撰
每於半月月尽憶所犯罪,準法而说。
或故妄語,或飲酒,或非时食等,或请香不净洗手而食。
每於旦朝或復餘时,不观水而飲用,不如法放生,故斷众生命,自壞生地,或教他壞,不作知净語,於五生种不以火等作净而便食,用鉢椀不净洗而食,銅椀匙筯不以灰揩而食。凡是銅器皆以灰揩方净,若以澡豆水洗不得成净。
或飲用殘宿惡觸瓶水,及殘宿惡觸刀子割餅等而食,非时飲不净茶湯酥蜜等水。
食五正食已,捨威儀竟,吞咽餘津。
自受捉金銀錢宝,及使人受捉,不作知净語,凡觸火不持心。
燒香等觸火不持心。
非时入聚落不白苾芻,与未受具人同室宿过二夜,与未受具人同诵,及同声唱佛,此等波逸底迦罪,據数犯者言之,餘皆准此罪應(三说)。又每旦及大食後不嚼木,或向塔嚼齿木等,用訖不洗而棄,在僧净地中洟唾,或棄蚤虱等不依处所,或食时飲噉作声,或食时含食語話。
或齧半食,与未受大戒人同床席坐臥。
或立小便,或大小便不洗净,大小便时嗽口吐水,及洟唾棄齿木皆不彈指謦欬,污手捉飲食器,不净洗手𠻳口飲水等。
非时食蜜,不以水滴作净,或观男子及以女人,不善持心而生欲想,或自觸身起愛染心,或不繫想光明縱心眠睡,在燈燭光下眠臥,虽有開缘若觸火等不持心,或於三宝師僧父母所,起不尊重心,及生瞋忿而不忍受,滅燈火不持心,此等皆是惡作罪,且隨要言之,若更有餘者,隨所憶罪,此等皆須對人一说而悔。或有責心者,云何責心?凡出家者,於不謹慎心中違律教时,即須自責心云:「此事是我所不應作,我从今已去更不如是。」若常能如此自剋責时,自然不虧诸戒,須知佛教意在如此。
又凡出家受十戒及大戒已去,一一事皆白親教師或軌範師,唯除五事不須言白。云何为五?謂大小便利、飲净水、嚼齿木、同一界內齊四十九尋內、礼佛繞塔,餘皆須白;若不白師者,一一皆得惡作罪。
凡至褒灑陀日,應對不同犯清净苾芻,隨其大小而为敬儀,蹲踞合掌憶其罪名,作如是说:「具寿存念,我苾芻某甲有故妄語等(隨其犯者称之),犯众多根本波逸底迦罪,及众多方便惡作罪,或不嚼齿木等(隨有称之),犯众多根本惡作罪,及众多方便惡作罪,此等诸罪,各有不敬圣教波逸底迦罪,及此方便惡作罪,并不向人发露,各有覆藏罪。此所犯罪,我今於具寿前从清净来,並皆发露不作覆藏,由发露已便得安樂(三说已)。」
彼應问言:「汝见罪不?」答言:「我见。」又问:「將来诸戒能善护不?」答言:「能护。」所對苾芻應云:「奧箄迦(梵語,此义翻为方便,由作此事是解脫之方便也)。」其说罪者答言:「娑度(此云善哉)。」若犯僧伽伐尸沙罪者,但且對人发露,後別行法;若犯窣吐罗,及犯捨墮罪,准法除之。
每食罷发願法
准如律教,若苾芻食了之时,若須诵持欹拏伽他,謂施頌也,隨於靜处或坐或立,或可经行,先诵小经一紙半紙,次诵伽他云:「飯食已訖,当願众生,德行充盈,成十种力。所为布施者,必獲其义利,若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诸以寺舍房宇布施众僧、造寺之主,及护寺天神、國主百僚、師僧父母、因缘眷屬,及一切众生,若先亡者,願生西方见阿彌陀佛,或生覩史多天见慈氏尊者,脫屣尘勞悟无生忍。其现存者,願无病長寿、福智庄严。願我自身无诸障恼,常持净戒不犯尸罗,於小罪中心生大懼,於所犯罪悉皆发露,尽未来際不失信心,逢善知識,願生中國离於八难,常存正见至求解脫,恒与众生作不请之友,即以此福普施一切,同出有流證无上果。」若於每日不作如是念诵发願者,是懈怠人,不銷信施。
洗净法
其大小便室,必須別处,各安門扇,并置橫串。凡入小行室及上廁时,法合持瓶,勿口含水用为洗净。謦欬彈指或再或三,方始前進。亦既入已却串門扇,持土兩塊或灰一抄,半用洗身、半洗左手,筒槽帛拂皆非本儀。既出廁外,其瓶可置三叉木上注水向身,或安於脾令水斜出,若无瓶时盆子盛水權充亦得。以土十五塊,安在右邊地上或塼版上,七塊偏洗左手、七塊兩手俱洗,餘有一在,將洗瓶器。其塼版上即須净洗,然後安置觸瓶。取净瓶水漱口三度,方合净儀,始得受礼礼他、虔敬三宝、坐诸床席读诵尊经。若不如是依律行者,凡有所为咸招惡作之罪。或在行路及乘船时,任量事斟酌。希诸行者,知是圣教,勿輕灰覆,終墮泥犁,奉持獲福,輕法罪生,此既常事,告示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