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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汉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译

後汉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译

長阿含十報法经

長阿含十報法经卷下

「第一八法,行者为增本行,未得慧法八因缘。何等八?一为若行者依受教誡行,亦依慧者同學者,是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为一法因缘。

「已依佛亦餘慧者同學者,得时时闻微法经,是增本行,不得本慧便得本慧。是为二法因缘。

「已闻法,却身却意,从是本行因缘,不得慧便得慧。是为三法因缘。

「已闻法,精進行,从是增本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四法因缘。

「守意行尽力,自久作久说,欲念得念,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五法因缘。

「受語亦如受法行,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六法因缘。

「樂法樂行,数说经,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七法因缘。

「知五阴增減见行,若是色,若是色習,若从是色得滅,是痛痒、思想、生死、識,是識是从,是識得度,是增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为八法因缘。

「第二八法,可行得道者。八种道,一为直见、二为直念、三为直語、四为直法、五为直业、六为直方便、七为直意、八为直定。

「第三八法,当知八世間法,一为利、二为不利、三为名闻、四为不名闻、五为論議、六为称譽、七为樂、八为不樂。

「第四八法,可捨。一为不直见、二为不直念、三为不直語、四为不直法、五为不直业、六为不直方便、七为不直意、八为不直定。

「第五八法,可減。八瞢瞢种不精進道。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当得多可意噉食。』已行不得多可噉食,便念:『今日自不得多可意噉食,身羸不能坐,当倾臥便倾臥。』不復求度世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当自知不自知。是为一瞢瞢种不精進道。

「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当多可意噉食。』自得多可噉食,自意念:『我为朝得多可噉食。』便自念:『朝得多可噉食,为我身重,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倾臥。』便臥。无有度世方便,所應得不得,所應解无解,所應自知不自知。是为二瞢瞢种。

「或有时行者,或时應出行道,便意生:『我为應出行道,我不能出行道,不能受教誡行,令我倾臥。』不復求度世方便,当得未得,当解未解,当自知未自知。是为三瞢瞢种。

「或时行者,晝日行道。意計:『朝行道来,念身羸不能坐行,令我倾臥。』便倾臥。无有度世方便,当得不得,当解不解,当自知證不自知證。是为四瞢瞢种。

「或时行者,應好行,便計:『我應好行,我不能行,不能奉受教誡,令我須臾間倾臥。』便倾臥。不求度世方便,應及者不及,應解者不解,應自知證不自知證。是为五瞢瞢种。

「或时行者計:『我朝以行道,已身羸不能坐,令我倾臥。』已倾臥。不求度世方便,應得不得,應解不解,應自知證不自知證。是为六瞢瞢种。

「或时行者,已得病苦,便念:『我已苦得病,身羸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倾臥。』便倾臥,无有度世方便,当得不得,当解不解,当自知證不自知證。是为七瞢瞢种。

「或时行者,適从病起,不久便念:『我为適从病起,身羸不能行坐,令我倾臥。』便倾臥,不求度世方便,当得不得,当解不解,当自知證不自知證。是为八瞢瞢种。

「第六八法,行增道,八精進方便道。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当得多可噉食。』不得多可噉食,自意計:『我朝不得多可噉食。身輕能行坐,令我作方便。』未得令得,未解令解,未自知令自知。是为一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若在郡、在縣、在聚,亦餘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應器,入郡縣求食。意計:『当得多可噉食。』便得多可噉食,便念:『已朝得多可噉食,身有力能前坐行,令我求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二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当出行意生:『我为應出,身不能行,亦不能受教誡行,令我教勅求方便。』为自作道方便,未得者致得,未解者致解,未自知致自知。是为三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已行道生:『我已行道来,不能自行道,不能奉事教誡,令我開所犯。』令有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四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應行便念:『我不能作行成教,或令我居前求方便。』便前行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五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尽行便念:『我已尽行,不能復行,成教誡,令我能得閉所犯。』便求方便所犯閉,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六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身有病苦極,便念:『我有病苦極,有时从是病死,念我須臾間求方便行。』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七精進方便。

「或时行者,適从病起不久,便念:『身適从病起,畏恐病復来,今我居前求方便行。』便居前求方便行,未得得,未解解,未自知自知。是为八精進方便。

「第七八法,难受。八解脫。或时行者,內想色外观色,若少好醜,所色自在知自在见,意想亦如有,是为一解脫。

「或时行道者,內思色外见色,是为二解脫。

「或时行者,净解脫身知受行,是为三解脫。

「一切度色滅恚若干念不念无有,要空受空行,是为四解脫。

「一切度空无有,要識受行一切度識无所識有不用受行,是为五解脫。

「一切度无所有,不用无有想亦非无有想受行,是为六解脫。

「一切度无有想亦不无有想行,是为七解脫。

「滅想思身知受行,是为八解脫。

「第八八法,合有八大人念,何等为八?

「一为念道法,少欲者非多欲者。

「二为道法,足者。不足者,无有道法。

「三为道法,受行者。不受行者,无有道法。

「四为道法,精進者。不精進者,无有道法。

「五为道法,守意者。不守意者,无有道法。

「六为道法,定意者。不定意者,无有道法。

「七为道法,智慧者。不智慧者,无有道法。

「八为道法,无有家樂,无有家不樂。共居有家樂,共居无有道法。是为八大人念。

「第九八法,当知八法,知为何等?內想色、外见色少、端正不端正,得攝色,知自在亦自在见。意念計,是为一自在。

「內念色、外见色,见色不啻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二自在。

「內无有色想、外见色少,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三自在。

「內不念色、外见色不啻,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四自在。

「內念色想、外见色青,青色青明青见。譬如华名为郁者青,青色青明青见,如是內色想外见色青,青色青明青见。如是想,是为五自在。

「內知色想、外见色黃,黃色黃明黃见。譬如加尼华,最明色衣黃,黃色黃明黃见,如是內色想、外见色黃,黃色黃明黃见。如是想,是为六自在。

「內色想、外见色赤,赤色赤明赤见。譬如絳色华,亦最色絳衣赤,赤色赤明赤见。如是行者,內色想、外见色赤,赤色赤明赤见,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七自在。

「內色想、外见色白,白色白明白见。譬如明星,亦最成白衣白,白色白明白见。如是行者,內色想、外见色白,白色白明白见,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有如是想,是为八自在。

「第十八法。时知当自知,八无有著行者力。无所著行者愛欲见,譬如火,如是见知、如是见见,令愛欲念愛往,使慧意不復著,不著者,是为一力。

「四意止行已足,无所著者,是为二力。

「四意斷行已足,是为三力。

「四禅足行已具足,是为四力。

「五根行已足,是为五力。

「五力行已足,是为六力。

「七觉意行已足,是为七力。

「八行行已足,是为八力。是为行者八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观。

「第一九法,行者多行九意喜。何等为九?一为闻法喜、二为念喜、三为喜喜、四为樂喜、五为受猗喜、六为安喜、七为定喜、八为止喜、九为离喜。

「第二九法,精進致净。何等为九?一为精進度致净、二为意度致净、三为见度致净、四为疑度致净、五为道道致净、六为慧见如净、七为见慧愛斷度致净、八为斷种、九为度世。

「第三九法,当知九神止处。何等为九?有色象神止处,若干身若干想非一。譬名为人,亦一輩天。是为一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若干身非一一想,譬天名为梵,意命上頭致。是为二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一身若干想,譬天名为樂明。是为三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一身一想,譬天名为遍净。是为四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不受想不更想,譬天名为无有想。是为五神明止处。

「有无有色神止处,一切度色滅恚不可不念,若干身无有量空受行,譬天名为空慧。是为六神明止处。

「有不色神止处,一切竟度空,无有量識慧行意止,譬天名为識慧行。是为七神明止处。

「有不在色神止处,一切从識慧竟度、无所有慧受行度,譬天名为无所念慧。是为八神明止处。

「有无有色神止处,一切从无所欲慧竟度,无有思想亦不得离思想受竟止,譬天名为无有思想亦不离思想。是为九神明止处。

「第四九法。当拔九結。何等为九?愛欲为一結、瞋恚为二結、憍慢为三結、癡为四結、邪见为五結、疑为六結、貪为七結、嫉为八結、慳为九結。

「第五九法。当滅九恼本。何等为九?若行者有欲施惡、施令不安、施令侵,亦念餘惡,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一恼。

「若行者,已有作惡,已施惡、已不安、已侵亦餘惡已施,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二恼。

「若行者,後復欲施惡、欲施令不安、欲施侵、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三恼。

「若行者有親厚,有欲施行者親厚惡,欲施惡、欲施不安、欲施侵、欲餘惡,若行者向念是,从是復生恼,是为四恼。

「若行者有親厚,有者已施惡、已施不安、已施侵、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五恼。

「若行者有親厚,後復欲施行者親厚惡,欲施不安、欲施侵、欲施餘惡,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六恼。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助行者恐不相便,欲施安、欲解侵、不欲令有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从是生恼,是为七恼。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欲助行者不相便,已施安、已解侵、不欲令有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生,从是生恼,是为八恼。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为行者恐不相便,已助、已安、已解侵亦餘惡,若行者向念不可是,令不相便者令安,从是生恼,是为九恼。

「第六九法。当思惟除九意恼。何等九?或时行者,是为我令亡、令我他有、令我无有樂、令我不安隱,已施我惡,持是惡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一。

「或时行者,是为我令我亡、令我有他、令我无有樂、令我不安隱,见作我惡,持是惡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二。

「或时行者,是为我令亡、令我有他、令我无有樂、令我不安隱,会作我惡,持是惡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三。

「或时行者,有时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无有樂、令不安隱,已施惡,持是惡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四。

「或时行者,有时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无有樂、令不安隱,为见作惡,持是惡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五。

「或时行者,有时是意生所,我有親厚,令亡、令有他、令无有樂、令不安隱,为会作惡,持是惡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六。

「或有时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已作持是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七。

「或有时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见作持见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八。

「或有时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惡、念令不安隱,念令不吉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欲作持是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九。

「第七九法,难受。九依住。何等九?若行者得信依住,能捨惡受好,是为一依住;若行者意著行,捨不欲行,是为二依住;若行者起精進,捨不起精進,是为三依住;若行者閑处自守,捨不守,是为四依住;若行者能堪依住,如是依得住已得正校計,是为五依住;若行者捨一法,是为六依住;已捨一法便曉一法,是为七依住;已曉一法便受一法,是为八依住;已受一法便行一法,是为九依住。

「第八九法。起包九次定。何等九?意止初禅,为一定;从一次二禅竟,为二定;从二次三禅竟,为三定;从三次四禅竟,为四定;从四次禅竟空定,为五定;从空次竟度識,为六定;从識次竟度无有欲,为七定;从无有欲次竟度无有思想,为八定;从无有思想次竟度滅,为九定。

「第九九法。当知九不應时,人不得行,第九行不滿。何等为九?一或时人在地獄,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二或时在畜生,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三或时在餓鬼,罪未竟,不令應得道。

「四或时在長寿天,福未竟,不令應得道。

「五或时在不知法义处,无有说者,不能得受,不令應得道。

「六或时在聾,不能闻,不能受,不令應得道。

「七或时在瘖,不能受,不能諷说,不令應得道。

「八或时在闻,不能受,不令應得道。

「九或时未得明者,无有開意说经,不令應得道。

「第十九法。自證知无滅。何等为九?一滅名字苦、二滅六入、三更樂滅、四痛滅、五愛滅、六受滅、七有求滅、八生滅、九老死滅。是为行者九十法。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观。

「第一十法。多增道,能守法者、有救法者。何等为十?一者若有道弟子从如来受,隨信本生立,无有能壞者。若沙門、若婆罗門、若天、若魔、若梵、亦餘世間。

「二为净戒行,攝守律,能曉行处,隨畏见罪见,如教誡學。

「三为有慧知識,有慧相隨,有慧相致。

「四为独坐思惟,行牽兩制,制身制意。

「五为受精進行,有瞻有力,尽行不捨方便净法。

「六为意守,居最意微妙,隨为遠所作,所说能念能得意。

「七为慧行,从生滅慧,隨得道者,要却无有疑,但作令壞苦滅。

「八为受好語,如好法言隨行。

「九为喜闻法,喜闻法行,但樂数说法。

「十为所有同學者共事,能作精進身助。是为十救法。从後縛束信戒慧独坐思惟,行者精進意慧,受好言欲说经,身事如等不止,是名为救。

「第二十法。可作十种直。何等为直?一为直见,行者便邪见行得消;亦从邪见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见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二为直思惟計,消邪計;亦从邪計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思惟計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三为直言,消邪言;亦从邪言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言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四为直行,消邪行;亦从邪行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行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五为直业,消邪业;亦从邪业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业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六为直方便,消邪方便;亦从邪方便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方便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七为直念,消邪念;亦从邪念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念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八为直定,消邪定;亦从邪定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定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九为直度,消邪度;亦从邪度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度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十为直慧,消邪慧;亦从邪慧因缘非一,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亦从直慧因缘非一,若干好法得足具行。

「第三十法。当了知十內外色入。何等为十?一为眼入、二为色入、三为耳入、四为声入、五为鼻入、六为香入、七为舌入、八为味入、九为身入、十为麤細入。

「第四十法。可捨十內外盖。何等为十?一为內欲葢、二为外欲葢,具足,从是无有慧,亦无有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三为恚、四为恚相。設恚是亦葢,設恚相是亦葢,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五为睡、六为瞑。設睡是亦葢,設瞑是亦葢,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七为恼、八为疑。設恼是亦葢,設疑是亦葢,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九为或净法中疑、十为或惡法中疑,設净法中疑是亦葢,設惡法中疑是亦葢,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第五十法。可令減十事惡行。何等为十?一为殺、二为盜、三为犯色、四为兩舌、五为妄語、六为麤語、七为綺語、八为癡、九为瞋、十为邪意。

「第六十法。行令多十净行。何等为十?一为离殺从殺止、二为离盜从盜止、三为离色从色止、四为离兩舌从兩舌止、五为离妄語从妄語止、六为离麤語从麤語止、七为离綺語从綺語止、八为离癡从癡止、九为离瞋从瞋止、十为离邪意从邪意止。

「第七十法。难受。了十德道居。何等为十?一为已捨五种、二为六正道德、三为守一、四为依四、五为自解不復待解、六为已捨求、七为所求已清净、八为身行已止、九为口語已行止、十为意行已止。意最度、慧最度、行具足,名为最人。

「第八十法。令竟十普定。何等为十?一为在比丘为地,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二为在行者比丘为水,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三为在行者比丘为火,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四为在行者比丘为風,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五为在行者比丘为青,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六为在行者比丘为黃,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七为在行者比丘为赤,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八为在行者比丘为白,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九为在行者比丘为空,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十为在行者比丘为識,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佛十力。何謂为十力?一者,佛为处处如有知,当尔不尔、处不处如有知,从慧行得自知,是为一力。

「二者,佛为过去未来现在行罪处本种殃如有知,是为二力。

「三者佛为一切在处受行如有知,自更慧行得知是,是为三力。

「四者,佛为棄解定行亦定知,从是縛亦知,从是解亦知,从是起如有知,是为四力。

「五者,佛为如心願他家他人如有知,是为五力。

「六者,佛为杂种无有量种天下行如是有知,是为六力。

「七者,佛为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是为七力。

「八者,佛为无有量分別本上頭至更自念如有知,是为八力。

「九者,佛为天眼已净过度人間,见人往来死生如有知,是为九力。」

「十者,佛为已縛結尽无有使縛結,意已解脫,从慧为行脫,见法自慧證,更知受止尽,生竟,行所行已足,不復往来世間,已度世,如有知,是为十力。

「第九十法,自證知十足學不復學。何等为十?一为直见已足,不復學直见。

「二者,直思惟計已足,不復學直思惟計。

「三者直言已足,不復學直言。

「四者,直行已足,不復學直行。

「五者,直业已足,不復學直业。

「六者,直方便已足,不復學直方便。

「七者,直念已足,不復學直念。

「八者,直定已足,不復學直定。

「九者,直得度世已足,不復學直得度世。

「十者,直慧已足,不復學直慧。是为學行者百法法百说。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观。

「所上说學者聽说法,上说亦净,中说亦净,已竟要说亦净,有利有好足具净竟行已见,是名为十報法,如應是上说,为是故说。」

舍利曰已说竟,诸受著心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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