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略疏卷上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略疏
No. 1704 [cf. No. 236]
佛说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略疏卷上
唐至相寺沙門智儼述
將欲释文,先於文首作五門分別:一明教興所由、二明藏攝分齊、三明教下所詮宗趣及能詮教体、四释经題目、五分文解释。
初、教興所由者,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者,盖是實智之美称、真德之通号,宗本冲寂、神凝湛一,独曜幽原、圓明等觉,含暉至朗而泯於分別、冥津玄曠而隱於缘数,斯乃可謂众生之本際、涅槃之圓旨、因缘之實性、法界之说府。是知真性虛融,斯无不在,一言无所不攝、殊说更无異盈,但为圣化隨機明教門非一,为進初心菩萨、爰引根熟声闻,遂分張別分,以成空文堅固之教矣。
第二、藏攝分齊者,有三:一約一乘、二約三乘、三約自部种類。此经所为名同小乘,所有法門主伴不具,所述文义唯局一法,唯说理門遂其解行,以此为驗非即一乘;若从所流,皆依一起。第二約三乘辨者,有二:第一所詮三故藏即为三、第二所为二故藏即为二。所詮三者:一謂定學,是修多罗藏所詮;二謂戒學,是毘那耶藏所詮;三謂慧學,是阿毘達摩藏所詮。此经是修多罗藏所攝。第二門者:一小乘藏、二大乘藏,亦言二乘及以三乘。云三乘者有二义:一約根辨,三人同依一法故;二約法辨,對三人所軌故。此经即是大乘三藏所攝也。第三自部种類相攝者,《般若经》依梵本三十萬偈译成六百卷,總作十六会,说处別有四。前六会同王舍城鷲峯山说,次三会同在室罗筏誓多林給孤独園说,次一会他化自在天说,次四会還同前誓多林说,次一会同前鷲峯山说,次一会在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说此《金刚般若经》当第九会说。梵本有三百偈,今成一卷,亦无別品。若準说经依处之义理亦不同:初依处者,王舍城说舉教自在敵非,显德义靜相胜故也。第二处者,表显化生分齊,臨機濟危拔苦之相也。第三处者,显处校量,明教尊胜覆蔭決定故也。第四处者,显教自在,防非显德众义建立,亮神之所津潤之状相也。
第三、教下所詮宗趣及能詮教体者,有二:一總明宗趣,此经即用三种般若:一實相般若、二观照般若、三文字般若。所以知者,为下经文具明理行及教三义故。第二別明宗趣者,有五义:第一教义相對,用教为宗、以义为趣。第二因果相對,以因为宗、用果为趣,为下文中所住及修行并調伏竝約成因行义故。第三人法相對者,用法为宗、以人为趣,为依法成佛故。第四理事相對者,以理为宗、用事为趣。第五境行相對,以境为宗、以行为趣,立境教欲成其行故也。第二能詮教体者,若約一乘,以唯識真如为体,不可以分別智知故;若約三乘,有二义:一同小乘教、二同一乘教,具如经論。
第四、释经題目者,
佛说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元魏三藏留支译
(音释)琳音云:正梵音嚩折罗,此翻云「金刚」。般若,「般」本梵音云鉢囉(二合),囉取罗字上声兼转舌,其二合者兩字各取半音合为一声,古云般者,訛略也。「若」(而者反)正梵音枳(音鷄以反)孃(取上声二合)合为一声(《守护國界经》呪云「枳孃」,唐言智慧,或云正了知)。古云「若」,略也。波罗蜜,「波」正梵音應云播(波箇反引声),「罗」正梵音應云囉(取罗上声转舌呼之),「蜜多」正云弭多(弭迷以反),具足應言:嚩折囉鉢囉(二合)枳孃(二合)播(二)罗弭多素怛纜。
「佛」者,此既三乘教,故佛是化身佛。「说」者,陳章吐教故名说也。又化佛不说,法身授与说也。「金刚」等者,从喻名也,智难壞故,喻金刚也。「般若」等者,西域語也,此云實智,般若即智。「波罗」即彼岸也。所言「蜜」者,此云到也,真照之慧,窮源實相、性出无染,义显終極、跡绝有海,故云智彼岸到也。所言「经」者,真净之教文詮理緯,显用行心訓儀常則,謂之为经。
第五、分文解释者,经文有三:初序分、二正宗、三流通。序有二种:一證信序、二发起序。初證信序。興所由者,阿㝹樓馱教彼阿难问其未来四法:一问经首安何字。二问未来以何为師?用戒为師。三问未来弟子依何而住?依四念处住。第四惡性人云何共住?以梵壇治之。又約佛序及弟子序、现在序、未来序等,思以準之不勞繁解。
如是我闻:一时婆伽婆在舍婆提城祇樹給孤独園,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序经文有六句:一如是者,《大論》云:信順,譬信於實法,順而敬舉也。二我闻。三一时,此有三义:一平等时,謂无沈浮顛倒;二相應时,謂今闻能闻正闻;三转法轮时,謂正说正受。四佛婆伽婆,此有多义,即身口意滿等也。五住处。六同闻众,辨所为機及同闻影響众。又释:前之二文,局在證信;後之四句,义通发起。问:所以无菩萨众者。答:般若堅固甚深难識,若影響徒众及所为機通菩萨者、回心声闻及凡夫等於斯绝分,为欲引下故略不明。
就其第二发起序中,大分有二:初佛世尊訖乞食缘,为前方便。二尔时诸比丘下,正时集众以显发起。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鉢入舍婆提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食已,還至本处。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如常敷座。結跏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动。
初文有四:初严儀乞食,即为行始。二於其城中下,還归本处,显行終。三飯食訖下,为显法方便。四結跏趺下,显定依止。
尔时,诸比丘来詣佛所。到已,顶礼佛足,右繞三匝,退坐一面。尔时,慧命須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向佛合掌恭敬而立,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應供正徧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囑诸菩萨。世尊!云何菩萨大乘中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
第二文中有四:初正时集众。二尔时慧命已下,为请法方便。三白佛希有下,讚佛具德。四世尊云何下,正明请问以显发起。此问有四:初一總显发心之相。二问所住之理,即显问實相般若。三问能修行,即问观照般若。四问降伏心,即調伏方便,即问文字般若。下答準之。
就第二正宗文中,大分有三:初讚问善哉,誡众略说,即为立义分。二佛告須菩提诸菩萨下,广辨般若体相,即为解释分。三須菩提菩萨发阿耨多罗已下,結说究竟分。
尔时,佛告須菩提:「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囑诸菩萨。汝今諦聽,当为汝说。如菩萨大乘中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修行,如是降伏其心。」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是。願樂欲闻。」
就初立义分內,大分有五:初讚问善哉。二即彼讚说者具德。天親《論》云「善护念者,約根熟菩萨,护成自他德;善付囑者,約根未熟菩萨,未成成、已究竟,由善付囑胜能故也。」三誡聽許说。四略舉四义以答上问。五須菩提白佛下,显其善欲起後广说。今明大乘中发菩提心者,略有十义:一求佛果尽、二显法界尽、三明修行尽、四明斷三种障尽、五度众生尽、六求善知識尽、七成其善願尽、八頓发位尽、九善應因果尽、十自在攝成诸功相入等尽。所言應如是住者,即實相般若。明法界真如,本觉寂靜,离念明慧,无分別智之所显现,一得不退,名之为住。言如是修行者,显修成正智,正助圓滿應业行心,名为修行。言如是降伏其心者,凡夫心識,虛妄縱盪轮转長时,今依方便調令應法,故名降伏也。
就第二解释分,大分有二:初約解心显三种般若;二尔时須菩提白佛言乃至云何住云何修行下,約其行事辨三种般若。又前解者,即約正说法身;又後證行者,即約正證法身,此可思準之。
就初、解文,大分有二:初显解三种般若体德分量;二尔时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法門下,舉行显解明解非妄。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明显解般若离妄堅固;二復次佛告慧命須菩提下,释其餘疑辨解決定。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約众生界等以答上问,即決四疑,謂上菩提心所住修行降伏等,即三般若体;第二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下,明般若德用。就初文中大分有四:初約众生发心即有四义:一、广大;二、我皆令入下,即第一也;三、如是滅度无量下,即常也;四、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萨有众生相下,明其心不顛倒。所以发此四心,为显深心功德滿足故,即广上第一總发菩提心。问:何以偏約众生者?答:显捨自愛,生众生愛,慈悲大順;翻彼二乘及凡夫见,宜便故也。
佛告須菩提:「诸菩萨生如是心:『所有一切众生众生所攝,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所有众生界众生所攝。』」
初、广大文,大分有六:初一句總;二約四生明攝法分齊;三約色无色显界周尽;四約想有无以決外疑;五若非有想下,除外道增上慢见,为外道將非想为非生死故;六会彼妄见,攝从正智境。謂所有众生界众生所攝者,即无众生及似众生所攝也。问:所以言似者?答:《经》云「不可以似似」,故云似也,故似不妨无。问:若尔,众生即空,何所攝也?答:只为是是空空,即众生分別所攝,故辨攝;若不彰攝,解不明净故也。
「『我皆令入无餘涅槃而滅度之。』」
二、第一文,无餘涅槃者,即无分別餘也,即性净涅槃也。若約一乘,即三世常涅槃,亦三世常觉;若約三乘,即一世智得三世常涅槃,及應化二身是有餘、法身是无餘。又報身在烦恼滅是有餘、惑斷報身滅是无餘。若約小乘,唯約報身是无无餘、烦恼先滅是有餘。於此一义之中,約智数斷惑,诸宗不同,与分別相應,不滅心见,有此差別也。下可準。今此经宗唯揀小乘,义局大乘及一乘义也。
「『如是滅度无量无邊众生,實无众生得滅度者。』」
第三、常文。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萨有众生相即非菩萨。何以故非?須菩提!若菩萨起众生相、人相、寿者相則不名菩萨。」
就第四、不顛倒文。有其四句:初何以故?責生同无,不度所由;第二答文,显知者是正;三復重責,若不知无众生之者即不順法相,显不知者失;第四答意,順此可知。
「復次,須菩提!菩萨不住於事行於布施,无所住行於布施,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觸法布施。」
第二广上如是住,有二:一由法性无住,绝於自他相想,平等究竟;二由自性体寂,绝於为非故。於文間亦有兩句:一、對於事显知住法即假尘境;二、不住色下,約實尘以显住义。
「須菩提!菩萨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想。」
第三广上如是修行文。有三句,所以可知。问:不住相、想,二义何別?答:所知分齊,不依分別住,名不住相;能知之心,不依分別取,名不住想。餘可準之。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聚不可思量。」
第四广上降伏其心文。即用不住於事已下,所离分別取心不生,即名降伏。问:何故及修行等,偏約檀度明之?答:檀是菩萨起行之初首,若此一净,餘度易明。又檀度之中得攝於六。故天親《論》云「檀度攝於六,資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为修行住。」广解如《論》,为此义故也。
就第二、德用文中,大分有四:初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等,明三种般若德用分量;二須菩提可以相成就下,明德用离相;三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已下,显三种般若德用功能;四須菩提是诸菩萨生如是无量福德聚已下,显三种般若甚深。
问:云何得知此文等中有三种般若?为《論》解云「檀等是法性所彰,又从法異流」,即知是實相般若;檀度等中有修得无分別智,即是观照般若。为下文菩萨菩萨,論主解云「初菩萨者是圣菩萨,第二菩萨者是凡夫菩萨」,即知凡夫菩萨中有其兩义:一凡夫菩萨与圣为,詮即是教智。第二凡夫菩萨由未證法身但依教生智,利生受記亦依教智,故是文字般若。此之三相无二无別,自性离故。言實性者,性本空寂,有佛无佛体相常住,不遷不變无作无起,不来不去不动不转,但因缘有猶若虛空。故《经》云「三界虛妄唯一心作,十二因缘是皆一心,无有作者无有知者,一切诸法隨心转故。」是以即斯而言,虽復剋勤备修,积德云興而无增;息累尘境,浮冥至寂而无減。然依本来无始世界熏修對治因缘行故,说离烦恼妄想,深心清净转胜,圣若现前无为缘集,菩提涅槃妙果圓極,功显於此。故《经》言「观一切法不生不滅因缘而有,順如能善達斯趣者,生死尘累不待遣而自亡,涅槃真證不假飾而圓备。功显自本无有作者,惑非我除净非我瑩,德窮常樂不遷不變。观照文字义亦同然。何以故?无二无別故。此可思準之。
「須菩提!於汝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佛言:「如是。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虛空可思量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聚亦復如是不可思量。」佛復告須菩提:「菩萨但應如是行於布施。」
就初、分量文中,大分有二:初喻、次合。喻文展转有四句可知,合文有三句可知。问:此法以何义相合前虛空?答:此舉三种般若无分別故,取相不及,以为分齊,合前虛空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见如来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不可以相成就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相即非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妄語。若见诸相非相則非妄語,如是诸相非相則见如来。」
第二、德用离相文,中有七句:初審定可否;二答成离相;三何以故下,責离相所由;四述真法体;五显相是妄;六翻妄成真;七印成大順令离妄相者,謂生住滅攝一切法尽。論解如此。问:何故此义約佛明之?答:此舉果德净义,显初信心是便。又因中障習未尽,显离相难彰故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众生,於未来世末世得闻如是修多罗章句生實相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说:『頗有众生於未来世末世得闻如是修多罗章句生實相不?』」佛復告須菩提:「有未来世末世,有菩萨摩诃萨,法欲滅时,有持戒修福德智慧者,於此修多罗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實。」佛復告須菩提:「当知彼菩萨摩诃萨非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修行供養,非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而种善根。」佛復告須菩提:「已於无量百千萬诸佛所修行供養,无量百千萬诸佛所种诸善根,闻是修多罗乃至一念能生净信。須菩提!如来悉知是诸众生,如来悉见是诸众生。」
就第三、德用胜能文中,大分有五:第一、疑问;第二、佛呵而不受;三、佛復告須菩提有已下,述其正德;四、佛復告須菩提已下,讚其胜德;五、須菩提如来悉知已下,显用成就。第三文中有二句:一略、二广,可知。第四文中有五句,可知。今言净信者,信心有三种: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界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真如信者成通三昧,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慚觉微薄也。餘义可知。第五文中,如来悉知者,在於比观之內,与知識力相應,非謂有其別佛为能知者。如来悉知者,在證知心中,现知識力智相也。问:何故上文已来,数言如来之名,及告須菩提即言佛者,何也?答:如告須菩提,即显佛是化主,得觉胜法故。若立义中言如来者,欲显理事等法,无不是如,皆从實道现成如相,故作此说也。
就大段第四文显法深,內有三:一、舉德用之体;二、何以故下,释成深相;三、須菩提若是菩萨有法相下,显比观德用分齊。
「須菩提!是诸菩萨生如是无量福德聚,取如是无量福德。」
初、言生如是无量福德聚取如是无量福德者,如是无量深福德聚:一者因深,檀等无分別故;二者果深,如来等离相故。
「何以故?須菩提!是诸菩萨无復我相、众生相、人相、寿者相。須菩提!是诸菩萨无法相亦非无法相,无相亦非无相。何以故?須菩提!是诸菩萨若取法相,則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就第二文中有四句:一何以故,責离相所由。二答成离相义。所言离相者,有八重:一我相、二众生相、三人相、四寿者相。此四有二义:若約正使即是声闻障,此中二障並通我及我所;若約習气則是菩萨障。若至下文亦有同異,應可準之。第五是有法相、六无法相、七有相、八无相。此四並是菩萨障。此义云何?解心初起,见有法相为所軌則,應分別妄;为离此相,故言无法相也。學者不了,即謂无法以为所軌。《論》云「呵此为空说,为离此妄故。」彼惡世时,菩萨具足持戒智慧故,能生信心名不空说,故文言亦非无法相也。學者不了,謂离所见有无法相,別有波罗蜜以为實相;为离此妄謂,故言无相也。學者不了,即謂离有无相外无有實相;为离此见,故文言亦非无相也。三何以故須菩提下,重責离八相所由。四是诸菩萨下,答須离所以。
「須菩提!若是菩萨有法相,即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何以故?須菩提!不應取法,非不取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筏喻法門,是法應捨,非捨法故。」
就第三文中,有五句:初總明离妄方便;二何以故,責成方便离相所由;第三一句,显相二儀得成方便;第四一句,舉喻以況;第五一句,述成方便法也。凡論筏喻有兩义取捨:初依筏时取、二至岸离筏故捨;第二依筏未显用故捨、若至彼岸用彰显故取。法合即以此準之也。上来文中我相等四种者:一者我相,见五阴差別,一一阴中妄取是我;众生相者,见身相續不斷相也;命相者,一報命根不斷住故,亦云人相;寿者相者,命根斷滅復生,受六道故也。
就第二、释餘疑中,大分有四:第一正释餘疑;第二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已下,泯相入實。第三佛言須菩提如恒河中已下,校量其德。第四復次須菩提隨所有处已下,显德殊胜。
就初文中,大分有二:初正释餘疑;二須菩提於意云何已下,校量会除前疑功德。
復次,佛告慧命須菩提:「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何以故?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得名。」
就初文中,大分有五:初總告須菩提審定其相,有二,可知;二須菩提言已下,答显其义,有二,可知;三何以故已下,问答现實,有二,可知;四非法非非法已下,正显其相;五何以故已下,以法成人并去疑情,有二,可知。文中所言非法非非法者,依真如义说,非法者,一切法无体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无我相實有故。所以文中无有定法如来可说者,但有说即能詮故。故《論》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不二取,无说离言相。」此偈显化身不證阿耨菩提。文言无有定法者,據化身为語;说法不可取者,即依真如为言。文中所以道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为名,非独佛者,欲显一切皆有如,令清净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須菩提!於意云何?是善男子善女人所得福德寧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婆伽婆!甚多。修伽陀!彼善男子善女人得福甚多。何以故?世尊!是福德聚即非福德聚,是故如来说福德聚福德聚。」
就第二、校量除疑德內,有二:初約其义显德无量并会初疑;二佛言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已下,显其教胜功德无量,即会前第二疑。法虽不可取、不可说,而德不空故。故《論》云「受持法及说,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此偈演何义?受持及演说,二能趣菩提,少一即不成。文言福德聚者有二种聚:一者积聚义,即自分德;二者進趣义,則他分德。积聚之义是自分故,不能独得菩提。云何福德聚第二進趣义?攝前积聚能至大菩提故。文云如来说福德聚福德聚,初福德聚是积聚福德聚,次福德聚是進趣福德聚。初云世尊是福德聚者,即单一福德聚。
就初文中,有二:初舉布施事校量,文有三,可知;二彼善男子善女人已下,正校量显胜,此文有四,可知。文云得福甚多者,具二福德聚,故甚多也。文云何以故者,責須具足所以也。问:此中明解,何故舉行显德?答:欲令解行故,而又舉行,令人解行。
佛言:「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无量不可数。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一切诸佛如来皆从此经生。須菩提!所謂佛、法,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
就第二显教功德中,大分有四:初略舉施事即为能校量;二若復有人於此经中已下,正明校量,此文有二,可知;三何以故已下,除疑显德,此文有四,可知;四須菩提所謂佛法已下,述成其义。文言皆从此经出者,法身菩提出在此经,此教即为了因;報身菩提及化菩提,此教为生因。故言皆从此经出。文言所謂佛、法者,述正佛、法分別不得,故云非佛、法,非彼餘人分別之佛、法,唯独诸佛、法第一不共义,以与第一法为因,故福德多不可校量也。
就大段第二、泯相入實中,大分有二:初泯小乘行位以从實法;二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已下,会大乘行位以从實法。就初文中有二:初会其小位;二以須菩提實无所行已下,会其行相以显實。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无有法名須陀洹。不入色声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无有法名斯陀含,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无有法名阿那含,是名阿那含。」
就初文中須陀洹等四位,即为四段,前三果各分有五,可知。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諍三昧最为第一,世尊说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世尊則不記我无諍行第一。」
就阿罗汉文中,大分有七:初審定其法;二答;三何以故責;四显其實法;五反以显过;六順成其德,此文有三,可知;七有一句,反述已結成所以。此位皆得从實,由佛所说皆以无为法为名故,由圣人无为故,不取六尘境界以为我所,故文言不入色声香味觸法也。入之言得耳。言須陀洹者,此云逆流,逆分段生死流故;斯陀含者,此云住薄,住薄烦恼故;阿那含者,此云不還,不還欲界故;阿罗汉者,此云不受,不受三界故。文言作是念我得阿罗汉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此有二种义:一者正使;二者習气。若在观中習气亦不生、若在观外正使心必不起,故言實无有法名須陀洹等。尋此文相正意少隱,欲覆法我名,引声闻人以我人,从其一實大乘;攝彼法執分別,入習气我人。是文中意,若攝人習屬法,執一观俗引得声闻同一乘也,少得相應。所以知者,於彼證离取我等烦恼,是故无如是心我能得果。若是正使,观外亦不起,何須说观中?以此故知无諍行,亦準正習二門取之。又四果人等各皆自分离麁烦恼,是自境界无有分別,即是實性三般若;若餘分別即非圣意,名增減執。此可思準。
「以須菩提實无所行,而名須菩提无諍无諍行。」
就第二、会大乘行位中,大分有二:初会大乘得法之始位;二佛告須菩提若菩萨作是言已下,会其行法。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燈佛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燈佛所,於法實无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初文有三,可知。所以須会者,为於然燈佛所言語所说不取證法,今以證知不可说、不可取真實之义,成无取说故也。
就第二、会行文中,大分有二:初会依報土因行;二須菩提譬如有人已下,会正報行。
佛告須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庄严佛國土』,彼菩萨不實語。何以故?須菩提!如来所说庄严佛土者則非庄严,是名庄严佛土。是故須菩提!诸菩萨摩诃萨應如是生清净心而无所住,不住色生心,不住声香味觸法生心,應无所住而生其心。」
就依報中,大分有四:初總舉显过;二何以故已下,責成过所以;三須菩提如来所说庄严佛土者,答即對过显真;四是故須菩提诸菩萨已下,观成實相。此文有四:初第一成實相心;二而无所住者,显心相;三不住色生心,對过显真;四應无所住,述成正义。此净土等真實智成,故不可取。若言可取,彼不實说。文言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佛土者,第一义相土非形相,及第一竝是庄严成,非有为形相也。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彼身非身是名大身。」
就第二、会正報行中,有五段经:初舉事以況;第二審定可不;三須菩提答;四问答显正义;第五述結。文言須彌山王大者,勢高遠故名为大,而无所取我。是山王以无分別,佛亦如是,无上法王无分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以无分別相故。彼身非身非诸漏身。是名大身者,以有清净身故。
就第三、校量显德中,大分有二:初舉多功德为能校量;二佛告須菩提已下,正校量显德。
就初文中有二:初成多功德因缘;二佛言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已下,显多功德。
佛言:「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寧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況其沙?」佛言:「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滿尔所恒河沙数世界以施诸佛如来。須菩提!於意云何?彼善男子善女人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彼善男子善女人得福甚多。」佛告須菩提:「以七宝滿尔所恒河沙世界持用布施。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法門,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无量阿僧祇。」
前文有四句、後文有五句,可知。问:此門校量与前除疑後校量何別?《論》自分云:前说三千大千譬喻明福德多,今重说无量三千世界倍多前故。所以倍前者,为漸化众生,令生深信故。又前释疑,未泯诸相,故少校量;今此泯相得大菩提,功德胜故大校量也。
「復次,須菩提!隨所有处说是法門,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罗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尽能受持读诵此经。須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則为有佛,若尊重似佛。」
就第四、显德殊胜文中,大分有二:初有三句,以少彰多显德殊胜;二須菩提当知已下,就多功德以明殊胜。此中胜有二种胜:一所说处胜,隨何等处说此经,令生奇特尊重想故;二能说人胜,能受持及说故人胜。又所以二俱胜者,彼珍宝施是染烦恼因,能生烦恼事;今此二胜离烦恼因,故说胜也。
就大段第二、約其行事显三般若證前解實文,大分有二:初广显行;二須菩提以要言之已下,以略显广。就初文大分有二:初第一總舉行体显解是實,以发信心;二尔时須菩提闻说是经涕淚悲泣已下,明信行相。初文有二:初陳问、二疑二相,佛告須菩提已下,答其二相。答文有二:初舉法門名,以詶第一问;二以是名字下,詶上第二问。就此文中,大分有四:初有三句,總舉行体;二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已下,显德分量;三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已下,显行德离相;四佛言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已下,校量显德。
尔时,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法門?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法門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何以故?須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則非般若波罗蜜。」
初三句者,初總舉法門名以勸持;二何以故,責;三佛说般若波罗蜜已下,答成行相。此文有三,可知。於中即非般若波罗蜜者,非有为檀等故、此无为波罗蜜能成大菩提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須菩提言:「世尊!如来无所说法。」「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須菩提言:「彼微尘甚多。世尊!」「須菩提!是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就第二、显德分量有四句,可知。所以言微尘復非微尘、说世界非世界者,非烦恼等分別微尘故,故云非微尘等也。是名微尘等者,是地等无分別微尘也。地等无分別,既无分量心,无分別分量亦如是。
佛言:「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见如来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大人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大人相。」佛言:「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法門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无量阿僧祇。」
就第三、离相文,有四,可知,文云三十二相即是非相者,於大菩提非法身故、诸法因果非胜故。餘义可知。
第四、校量显德文,有二,可知。就第二段信相文中,大分有三:初辨信相体;二須菩提如来说忍辱波罗蜜已下,引事證成;三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已下,校量信德。
尔时,須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淚悲泣,捫淚而白佛言:「希有,婆伽婆!希有,修伽陀!佛说如是甚深法門,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法門。」「何以故?須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世尊!若復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則生實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實相實相。世尊!我今得闻如是法門,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其有众生得闻是法門信解受持,是人則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何以故?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則名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闻是经不驚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如来说第一波罗蜜者,彼无量诸佛亦说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就初文中大分有四:初有三句總显信相;二何以故須菩提已下兩句,出其信体;第三世尊若復有人已下有四句,显其信德;四世尊我今得闻如是已下,显信德殊胜。此文有四:初舉易显难以立宗;二若当来世已下,正显信之殊胜;三何以故已下,有三句问答,显信离相;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已下,結成希有述其信义。於中有五句,可知。问:因何須菩提得智眼已来不闻此经?答:以須菩提义当受法之機,虽得小乘智眼、未闻大法,回心得大,故言希有。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者,此智法門堅實深妙,非餘人分別波罗蜜也。文云實相即是非相者,即是信心清净无相也;又實相實相者,是无相之實也。文云此人无我相等者,示所取境不倒相故;又云我相即是非相者,示能取境界不倒相故。此二相我空法空,无我智故。文云不驚者,謂不於非处生懼也;不怖者,以不起不能斷疑心故;不畏者,不一向怖故。文云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者,此经法門胜餘修多罗故。此法門名为大因,故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又此法門名为清净,诸佛共说也。
就第二、引事證成中,大分有四:初有四句,正引住事證成信相。二是故須菩提已下,勸成信体,於中有四句:初總勸、二責、三答、四离非显是也。三是故佛说菩萨已下,引圣教證成信實,此文有二:初總引圣教;二須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已下,舉法述成。就此述文,大分有二:初法说以显信實;二須菩提譬如有人已下,喻合双成显其信义。四復次須菩提已下,显其信實,诸佛證成。
「須菩提!如来说忍辱波罗蜜,即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於尔时无我相、无众生相、无人相、无寿者相,无相亦非无相。何以故?須菩提!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时,若有我相、众生相、人相、寿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过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尔所世无我相、无众生相、无人相、无寿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萨應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若心有住則为非住。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声香味觸法生心,應生无所住心。是故佛说菩萨心不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應如是布施。」須菩提言:「世尊!一切众生相即是非相。何以故?如来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須菩提!如来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来所得法、所说法,无實、无妄語。須菩提!譬如有人入闇則无所见。若菩萨心住於事而行布施,亦復如是。須菩提!譬如人有目,夜分已尽日光明照见种种色。若菩萨不住於事行於布施,亦復如是。」
问:何故引往忍辱波罗蜜为證者?答:忍順實相理故。又问:次復第二义相中,何故引檀度为證者?以檀行在初故,餘準可知。又初地得忍波罗蜜,順理法故。又檀波罗蜜攝五波罗蜜,故偏約之也。文云如来是真語者,不妄说佛菩提故;實語者,不妄说小乘苦諦等故;如語者,不妄说大乘法无我真如故;不異語者,不妄说三世受記故。文云无實者,诸佛所说法,此法不能得彼證法故、以如所闻无如是义故,是故无實。文云妄说語者,隨順义故,以此所说法隨順證法故。文言如人入闇等者,有人疑云:若真如普徧,何故不见?如入闇中,无明智故不见,非无實法。文云夜分既尽等者,喻有明智即无遮障也。
「復次,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法門受持读诵修行,則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悉觉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邊功德聚。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捨恒河沙等无量身,如是百千萬亿那由他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闻此法門信心不謗,其福胜彼无量阿僧祇,何況書寫受持读诵修行为人广说。」
就第三、校量信門行德中,文言受持读诵者。闻慧之中有三法:一受、二持、三读诵。修行者內思及为他说等,福中之胜也。问:何故此中广校量者?引證之中決疑胜故。就第二、以略显广成信門中,大分有四:初舉總信相;二須菩提我念过去已下,引往事證成;三若復有人於後末世已下,舉胜校量以勸學;四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已下,舉广結略。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議不可称量无邊功德。此法門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修行此经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思議不可称无有邊无量功德聚。如是人等,則为荷擔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則於此经不能受持读诵修行为人解说。若有我见众生见人见寿者见,於此法門能受持读诵修行为人解说者,无有是处。須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罗所應供養。当知此处則为是塔,皆應恭敬作礼圍繞,以诸华香而散其处。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为人輕賤。何以故?是人先世罪业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业則为消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就初、總中,略有十二事:一舉德无邊、二舉所以非小、三上圣智见加持、四成无邊功德、五成大果因、六非小境界、七非凡能知、八感众供養、九成处是胜、十恭敬供養有福、十一滅三世罪、十二当得菩提。
「須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十四亿那由他百千萬诸佛,我皆親承供養无空过者。須菩提!如是无量诸佛!我皆親承供養无空过者。」
就第二段、引事證成,有二,可知。
「若復有人於後世末世,能受持读诵修行此经,所得功德,我所供養诸佛功德,於彼百分不及一,千萬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第三、舉胜校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後世末世有受持读诵修行此经,所得功德若我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則狂亂疑惑不信。須菩提!当知是法門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就第四、舉广結略門中,有三,可知。文云心則狂亂者,不得靜住离净法故。疑者,猶豫不得定心故;惑者,不成明智故;不信者,不见胜德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