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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经疏論纂要(并序上)

金刚般若经疏論纂要

No. 1701 [cf. No. 235]

金刚般若经疏論纂要(并序上)

京大興福寺沙門宗密述

長水沙門子璿治定

鏡心本净、像色元空,夢識无初、物境成有,由是惑业襲習、報應綸轮,尘沙劫波莫之遏绝。故我滿净觉者现相人中,先说生滅因缘,令悟苦、集、滅、道,既除我執、未達法空,欲尽病根方談般若。心境齊泯即是真心,垢净双亡一切清净。三千瑞煥,十六会彰,今之所傳即第九分,句偈隱略、旨趣深微,慧徹三空、檀含萬行,住一十八处,密示階差,斷二十七疑,潛通血脈,不先遣遣,曷契如如?故虽策修,始終无相,由斯教理皆密、行果俱玄,致使口諷牛毛、心通麟角,或配入名相著事乖宗,或但云一真望源迷派,其餘胸談臆注不足論矣。河沙珍宝、三时身命喻所不及,豈徒然哉?

且天親、无著師補处尊,後學何疑或添或棄?故今所述不攻異端,疏是論文乳非城內,纂要名意及经題目。次下即释,无烦預云。

稽首牟尼大觉尊,能開般若三空句,发起流通诸上士,冥資所述契群機。

將释此经,未入文前懸敘义門,略開四段:第一、辯教起因缘,第二、明经宗体,第三、分別处会,第四、释通文义。初中二:初總論诸教,謂酬因、酬请,显理度生也。若據佛本意,則唯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於世,欲令众生開佛知见等。後別显此经五:一、为對治我、法二執故。由此二執起烦恼、所知二障,由烦恼障障心,心不解脫,造业受生,轮转五道;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脫,不了自心、不達诸法性相,縱出三界亦滯二乘,不得成佛,故名障也。二執若除,二障隨斷,为除二執,故说此经。二、为遮斷种现二疑故。遮未起种子之疑、斷现起现行之疑,即经中答所问已便躡跡,節節斷疑,乃至经終二十七段。三、为转滅輕重二业故。转重业令輕受、滅輕业令不受,因为显示福慧二因故。佛成正觉,未说般若之前,众生由无妙慧,施等住相皆成有漏、或滯二乘,故談般若,显示妙慧为法身因、五度为應身因。若无般若,則施等五非波罗蜜,不名佛因。故須福、慧二严,方成兩足尊矣。五、为发明真應二果故。未闻般若之前,但言色相是佛,不知應化唯真之影,不如實见真身、應身,故此发明二果令知由前二因證得。

第二、明经宗体二。初宗。統論佛教因缘为宗,別显此经,則實相般若、观照般若不一不二以为其宗。以即理之智观照诸相,故如金刚能斷一切;即智之理是为實相,故如金刚堅牢难壞。萬行之中一一不得昧此,是故合之以为经宗。二体。文字般若即是经体,文字即含声、名、句、文;文字性空即是般若,无別文字之体,故皆含攝理无不尽,統为教体。

第三、分別处会二。初總明佛说大部处会。六百卷文,四处十六会说:一、王舍城鷲峯山七会,山中四会、山顶三会;二、給孤独園七会;三、他化天宮摩尼宝藏殿一会;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会。此经則第二处第九会,第五百七十七卷。後別明傳译。此卷时主前後六译:一、後秦罗什,二、後魏菩提流支,三、陳朝真諦,四、隋朝笈多,五、唐初玄奘,六、大周义净。上六人皆三藏,今所傳者即罗什,弘始四年於長安草堂寺所译。天竺有无著菩萨,入日光定,上昇兜率,親詣彌勒,稟受八十行偈,又將此偈转授天親,天親作長行解释成三卷論,約斷疑執以释。无著又造兩卷論,約显行位以释。今科经唯約天親释义,即兼无著,亦傍求餘論,採集诸疏,題云纂要,其在茲焉。

第四、释通文义二。初解題目。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者,梵云跋折罗,力士所執之杵是此宝也,金中最刚,故名金刚,帝释有之,薄福者难见,極堅極利,喻般若焉,无物可能壞之,而能碎壞萬物。《涅槃经》云:「譬如金刚,无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诸物。」无著云:「金刚难壞。」又云:「金刚能斷。」又云:「金刚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皆以堅喻般若体,利喻般若用。」又,真諦記说六种金刚:一、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业障;二、黃色隨人所須,喻无漏功德;三、赤色對日出火,慧對本觉出无生智火;四、白色能清濁水,般若能清疑濁;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執住真空理;六、碧色能消诸毒,慧除三毒傍兼可矣,非堅利之本喻。

般若,正翻云慧,即照五蘊空相,應本觉之慧是也。若約學者从淺至深言之,則攝闻、思、修三慧總为般若,故无著云:「能斷者,般若波罗蜜中闻、思、修所斷,如金刚斷处而斷故。」又云:「細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也。」依《智度論》,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則闻、思、修皆名为細,細妙之慧,佛智之因矣。般若能斷,故在因位;佛果无斷,转受智名。若依《大品经》,若字通智、慧二义,故智与慧,名义少殊,体性无別。

波罗蜜者,此云彼岸到,應云到彼岸,謂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云圓寂,亦云滅度。一切众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见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来圓寂,名到彼岸。若兼般若回文,應云到彼岸慧。

经者,梵音修多罗,义翻为契经。契者,詮表义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機也。经者,《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为经。」以佛圣教貫穿所應说义,攝持所化生故。

後释经文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文二:初、證信序,二、发起序。○今初證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独園,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释此分三:一、明建立之因。則佛臨滅度,阿难请问四事,佛一一答:我滅度後,一、依四念处住,二、以戒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经初皆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众若干」等。

二、明建立之意。意有三焉:一、斷疑故。謂結集时,阿难昇座欲宣佛法,感得自身相好如佛,众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说法,二、疑他方佛来,三、疑阿难成佛,故说此言,三疑頓斷。二、息諍故。若不推从佛闻,言自製作,則諍論起。三、異邪故。不同外道经初云「阿憂」等。

三、正释文义,具六成就,謂信、闻、时、主、处、众六缘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一、信。若兼我闻合释,則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从佛闻。单释如是者,《智度論》云:「信成就也。」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又,圣人说法但为显如,唯如为是,故称如是。又,有、无不二为如,如非有无为是。

二、闻。我即阿难,五蘊假者。闻謂耳根发識,廢別从總,故云我闻。阿难所不闻二十年前之经,有云如来重说、有云得深三昧總領,若推本而言,即阿难是大權菩萨,何法不通?

三、时。師資合会,说聽究竟,故言一时。诸方时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又,说法、領法之时,心境泯、理智融、凡圣如,始本会,此诸二法皆一之时。

四、主。具云佛陀,此云觉者。《起信》云:「所言觉义者,謂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則以无念名之为佛。然觉有三义:一、自觉,觉知自心本无生滅;二、觉他,觉一切法无不是如;三、觉滿,二觉理圓称之为滿。故知有念則不名觉,《起信》云:「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无始来念念相續,未曾离念。」又云:「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則为向佛智故。」

五、处。舍衛此云闻物,謂具足欲尘、財宝、多闻、解脫等,遠闻诸國故,义净译云名称大城。祇樹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祇陀此云戰胜,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时王与外國戰胜,因以为名。梵語須達,此云善施,給孤独即是善施也,又亦常行施故。西國呼寺为僧伽蓝,此云众園。

六众。与者,并也、及也。大者,名高德著。比丘,梵語,此含三义,故存梵不译:一、怖魔,二、乞士,三、净戒。众者,理和、事和。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迦葉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蓮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人,经舉大数,故減五人,此常隨众,故偏列数,非无餘众,未隱显耳。俱者,一时一处。

二、发起序者,謂乞食威儀离於邪命,是为持戒。戒能資定,定能发慧,故以戒、定发起般若正宗。△文二:初、戒。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处。

分七節释:一、化主。《成實論》说具上九号,为物欽重,故曰世尊,天上人間共所尊故。二、化时。食时辰时,当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恼自他;乞已归園,正当巳时,如常齋法。三、化儀。著僧伽梨衣,持四天王所獻鉢。四、化处。園在城東南五六里,自外之內为入,处广人多曰大。五、化事。佛为欲显頭陀功德,令放逸者慚愧,以同事攝,故自乞食。《瓔珞女经》说:「化佛身如全段金刚,无生、熟二藏。」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净名》云:「为不食故,應受彼食。」六、化等。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见貧富相;二、心离貪、慢,慈无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婬女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七、化終。然「已」字义屬下句,文連上句。「飯食」字义屬上句,文連下句。若广其文令当句中备者,應云「次第乞已,還至本处飯食,飯食訖,收衣鉢。」佛若不食,他福不滿,《宝云经》说:「隨所乞得分为四分:一、擬与同梵行,二、擬施貧病乞人,三、水陸众生,四、自食。」《十二頭陀经》唯说三分,除梵行。二、定。

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分三節释:一、併資缘。將欲入定,須息攀缘,衣鉢不收,心有勞慮,故佛示现为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條。二、净身业。《阿含经》说:「佛行离地四指,蓮华承足。」今示现洗者,順世表法,为後軌也。三、正入定。敷座坐禅者,由身端故、心离沈掉故。魏译云「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动。」唐译云「端身正願,住對面念。」无著云:「显示唯寂者,於此能觉、能说故。」然大圣现跡必有所表,表本觉之佛在五蘊之都觉魔軍本空,名为戰胜。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名乞士众。觉心既发,寧棄尘勞?將欲遍观,遂入識藏,心心数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无体,融合觉心,思惟假缘,亡缘可符真性;观照是跡,拂跡返本還源。返本還源,法空心寂,心寂真体,般若朗然。欲談般若正宗,如是示现发起,資圣云:「夫身有二:一、偽,二、真。」五蘊偽体,假衣食以生育;法身无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偽遺真,诸佛養真棄偽;群生既迷真而取偽,我乃假偽跡而引真。故託乞食之缘,將施法喜之化。故《涅槃经》云:「汝诸比丘虽行乞食,初未曾乞大乘法食。」

第二、正宗分。二門分別:初約无著七种义句以懸判,後依天親问答斷疑以科释。

初中七义句者,一、种性不斷,謂护念付囑;二、发起行相,謂由请讚許;三、行所住处,謂十八住,从佛正说直至经終,是无相行所住处矣;四、對治,謂一一住处皆具邪行,共见、正行二种對治;五、不失,謂由對治离增、減二邊,不失中道;六、地位,謂由不失中道成贤圣位、信行地、净心地、如来地;七、立名,謂由前六智慧堅利,位地闊狹,故名金刚。後四但約第三句中十八住说,无別经文。

十八住处者:一、发心住,经云「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等。二、波罗蜜相應行住,不住色布施等。三、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四、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说法身,頗有众生等因言显理故。二、證得法身,復有二:一、智相,如来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滿三千等。五、於修道得胜中无慢住,須陀洹等。从此至十六住,如次對治十二种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須离是障。障尽故,入十七證道住。今当對治第一慢障。六、不离佛世时住,昔在然燈等离第二少闻障,不离佛世則具多闻。七、願净佛土住,菩萨庄严佛土不等,离小攀缘作念修道障,缘形相土則小,无缘則大,契法界故。八、成熟众生住,人身如須彌等,离捨众生障,若见大小,不能濟物。九、遠离隨順外論散亂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离樂隨外論散亂障,恒沙宝施不及持经,如何外學,不修正法?十、色及众生身摶取中观破相應行住,三千世界所有微尘等,离破影像相中无巧便障,既离散亂,与定相應,以細末、不念二种方便,破麁至細、泯細至空,則除影像之相想。十一、供養給侍如来住,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等,离福資糧不具障,不以相见,常见法身,名为給侍福无邊矣。十二、遠离利養及疲乏、熱恼故,不起精進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离樂味懈怠利養障,恒沙命施猶劣受持,豈为一身耽著利養、身疲心恼而懈怠耶?十三、忍苦住,忍波罗蜜割截身等,离不能忍苦障,无我等相,累苦能忍。十四、离寂靜味住,当来之世若有人能於此经受、持、读、诵等,离智資糧不具障,日三时捨身一一沙数不及信经,如何唯專禅定、耽寂靜味,闕於智慧而不持说?十五、於證道时遠离喜动住,云何住降等,离十一不自攝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动,动則不能自攝。十六、求佛教受住,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离十二无教授障,欲入初地須佛教授,故約遇佛,得无所得而證道矣。十七、證道住,人身長大等,攝种性智證,遍行真如,成法報身,故長大矣。十八、上求佛地住,於中復有六种具足:一、國土净具足,我当庄严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诸大菩萨;二、无上见智净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云无上,无上之言貫通下四;三、福自在具足,若人滿三千界七宝等;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色身等;五、語具足,汝勿謂如来说法等;六、心具足,佛得阿耨菩提为无所得耶?乃至應作如是观。

又,十八住略为八种,亦得滿足:一、攝住处,二、波罗蜜净住处,一、二次配,三、欲住处,攝三及四,四、离障礙住处,即前十二障也。从五至十六,五、净心住处,六、究竟住处,上二次配十七、十八,七、广大住处,八、甚深住处,上二各攝十八住处,一一住中皆深皆广。

十八住文配位地者,第一、十住,第二、十行中前六,三、第七行,四、後三行,五至十四如次配十回向,十五、煖顶,十六、忍世第一,十七、初地,十八、从二地乃至佛地。

第二、依天親问答斷疑以科释,總分四段。△初、善现申请,二:初、整儀讚佛。

时長老須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囑诸菩萨。」

長老者,德長年老。唐译云「具寿」,寿即是命。魏译云「慧命」,以慧为命。須菩提,有三义译,謂:善吉、善现、空生。生时室空,解空之善瑞现矣,相師占云:「唯善,唯吉。」从座起下,皆整理威儀,修敬之相。希有者,世所无故。如来者,从如而来。論云:「善护念者,依根熟菩萨说,謂与智慧力令成就佛法、与教化力令攝受众生。善付囑者,依根未熟菩萨说,懼其退失。」付,授智者。付者,將小付大;囑者,囑大化小。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三释:一、約境,所求所度;二、約心,有觉悟之智,餘情慮之識;三、約能所,所求能求。三皆如次配觉及有情。

二、正发问端。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典分二:初、释当機。《华严》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业,魔所攝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云无上正遍正觉,謂正智遍智觉,知真俗不偏不邪。二、释正问。魏译云「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意云:若人发菩提心已,住何境界?修何行业?妄心若起,云何降伏?故佛令安住四心、修六度行,於中降心,不令著相。秦译略修行者,意云:住道降心即是修行,謂四心、六度皆名住修降伏故。无著云:「住謂欲願,修行謂相應等持,降伏謂彼心若散制令還住。」又,十八住中一一皆以住修降伏释之,故知义虽有三,而行是一。

○二、如来讚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囑诸菩萨。汝今諦聽,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曲分三:一、印讚所讚。重言善哉,讚美之極。护、付能令佛种不斷,是事必然,故印讚言:「如汝所说。」○二、勅聽許说,无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义中,踊躍闻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为说。」三、標勸將陳,我当为汝如是如是委細而说。

三、善现佇闻。

「唯然,世尊!願樂欲闻。」

唯者,順从之辭,礼對曰「唯」,野對曰「阿」。《十地经》云:「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众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闻甘露法。」

△四、如来正说,二:一、正答所问,二:初、舉總標別以牒问。

佛告須菩提:「诸菩萨摩诃萨應如是降伏其心。」

此以降伏为總,住修为別也。謂住修之中皆有降伏,经意在此,故唯標降伏。有科此所標,云舉後攝初者,乃令经文極不穩暢、理例顛倒。自古言教秪有以初攝後,未闻以後攝初,況詳经文无別答降伏之处,則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离相是答降伏问也,不別答者,此经宗於离相,离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須約住修而显,住修、降心本不相离,故无著十八住皆有住修降心。

△二、約別显總以答问,二:一、答安住降心问,四:初、广大心。

「所有一切众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

文二:初句標三界普度故;「若卵」下,二、列,三:一、受生差別。天、獄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诸餘微細,水、陸、地、空不可具分品類。卵劣在初者,二释:一、約境,具缘多者为首;二、約心,从本至末为次。二、依止差別,有色四禅、无色四空。三、境界差別,《功德施》云「有想則空、識二处,无想則无所有处,非等則有顶。」

○○二、第一心。

「我皆令入无餘涅槃而滅度之。」

即无住处涅槃,不共二乘,故云第一。无著云:「何故願此?不可得义生所攝故。」又云:「卵、濕、无想、有顶則不能。」云何普入?有三因缘:一、难处生者待时故,二、非难处生,未成熟者成熟之故,三、已成熟者解脫之故。

○○三、常心。

「如是滅度无量无数无邊众生,實无众生得滅度者。」

一、性空故;二、同体故,論云:「自身滅度无異众生。」三、本寂故;四、无念故;五、法界故。

四、不倒心。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論云:「遠离依止身见、众生等相故。」无著云:「已斷我见,得自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显示降伏心中攝散时,众生想亦不转,如彼尔炎。」

△二、答修行降心问,五:○初、總標。

「復次,須菩提!菩萨於法應无所住行於布施。」

於法者,統標诸法。「應无」下,正明修行。问:菩萨萬行,何唯说一?答:萬行不出六度,六度總名布施。故偈云「檀义攝於六,資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无著云:「若无精進,疲倦故不能说法;若无禅定,即貪信敬、利養,染心说法;若无智慧,便顛倒说法。」

二、別释。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觸、法布施。」

本論但指三事,謂:自身、報恩、果報。偈云「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护存己不施,防求於異事。」

三、總結。

「須菩提!菩萨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前但指三事,今則心境空有,微細尽袪。故偈云「遠离取相心。」論云「不见施物、受者、施者。」无著云:「不住相想。」有人將此結文为答降伏问,非也。前標、次释、次結皆云无住,都是修行中降伏之义,何忽偏判配結之文为答別问?

○四、显益。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初句徵者,論云「若离施等相想,云何成就施福?」「若菩萨」下,释於中,三:初、法说,为疑无福,不可思以斷之。「東方」下,喻说,可知。「菩萨无住相」下,法合。虛空者,无者,云猶如虛空,有三因缘:一、遍一切处,謂住不住相中福生故;二、寬广,高大殊胜故;三、无尽,究竟不窮故。

五、結勸。

「須菩提!菩萨但應如所教住。」

二、躡跡斷疑。論云「自此已下示现斷生疑心。」於中,文分二十七段:一、斷求佛行施住相疑。疑云: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云何无住?又,不住相为因,豈感色相之果?因果不類,故斷之。

文四:初、舉疑因以问。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本秪因以相为佛,故對前不住相起疑;佛舉疑起之因,问答欲令除斷。

○二、防相得以酬。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遮防疑者欲以相求,令得见佛,故答云「不可以相得见。」論云「为防彼相成就得如来身。」

三、释体異有为。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相是有为,生住異滅;佛体異此,故非身相。偈云「三相異体故者,佛体異於有为三相也。」住、異二相同是现在,故合为一,若細分即四,故唯識云:「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是无;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四、印佛身无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非但佛身无相,但是一切凡圣依正、有为之相尽是虛妄,以从妄念所變现故。妄念本空,所變何實?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之相。若见诸相等者,遮离色观空也。」恐闻相是虛妄,又別求无相佛身,故云「相即非相便是如来」,不唯佛化身相是如来,所见一切相相皆无相即如来也。故《起信》云「所言觉义者,謂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肇云:「行合解通則为见佛。」偈云「离彼是如来者,离彼三相是法身如来也。」无著則於色身但离遍計,不執色相即真色身,故彼論云「此为显示如来色身。」又,此当第三欲得色身住处。

二、斷因果俱深无信疑,論云「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未来惡世必不生信,空说何益?」斷之文四:初約无信以呈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實信不?」

魏云「頗有众生於未来世云云」,今略此句者,影在後五百歲也。句詮差別,章者解句。實信者,《大品》云:「於一切法不信,是信般若。」

二、呵疑詞以显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说,如来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實。」

後五百歲者,《大集》云「初五百歲解脫牢固,第二五百歲禅定牢固,三、多闻,四、塔寺,五、斗諍,皆如初二句例。」本疑惡世无信,故舉惡世以斷疑。持戒修福者,戒定也。以此为實者,正解无倒。无著云:「增上戒等三學显示修行少欲等功德,戒出三塗、定出六欲、慧出三界。」

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歷事善友,积集信因。

「当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於无量千萬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无著云:「显示集因於多佛所,明久事善友則缘胜也;种诸善根,明久伏三毒則因胜也。」

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二:初、明攝受得福,显福德門。

「須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无著云:「謂於一切行住所作中知其心,四蘊见其依止色身故。」此等显示善友所攝。論云:「若不说见,或謂如来以比智知;若不说知,或謂如来以肉眼见。故須二語。」得福德者,魏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論云「生者能生因,取者熏修自体果义。」无著云:「生者,福正起时现行。取者,即彼滅时攝持种子。此云得者,生、取二义不离於得,得之一字,生、取俱攝。」

二、明攝受所以,显智慧門。由无二執故得攝受。△文二:初、正明已斷麁執。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復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初徵信者,以何义故得如来悉知悉见?後释二:一、无我執。執取自体为我;計我展转趣於餘趣为人;計我盛衰苦樂种种變異相續为众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为寿者。二、无法執。論云:「无法相者,能取所取一切法无。亦无非法相者,无我真空實有。」然离二執正是得佛知见,成就净信之本、善根福德却是相兼,故論云:「有智慧便足。何故復说持戒功德?为示现實相差別义故,亦有持戒功德依信心恭敬能生實相故。不但说般若二因,显未除細執。」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則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若心取」下,總明二相,總解取法非法,尽名相也,亦是建立取相,則我等相便生,立义宗也。「若取法」下,別明二相,論云「但有无明使无现行麁烦恼,示无我见故。」无著云:「但取法及非法相转非我等想,以我等想及依止不转中有徵者,取法但为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释云:「取非法亦著我等,何況取法?」以後释前也。

四、示中道之玄門。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初正結归中,後引说以證筏喻者,假言显义,不應如言執义。不執即为不取,非全棄也。偈云「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論释云「不住者得證智,捨教如到彼岸;隨順者,隨順彼證智之教法,如未到岸。」无著云:「法尚應捨者,實相生故;何況非法者,理不應故。」三斷无相,云何得说疑?論云:「向说不可以相见佛,佛非有为,云何释迦得阿耨菩提?云何说法?」斷之文二:初、问答斷疑,四:初、舉疑因以问。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佛问得不,意显不得。故无著云:「显示翻於正觉取故。」

二、順實理以酬。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偈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

三、释无定法之言。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无著云:「不可取者,謂正闻时;不可说者,謂正说时。非法者,分別性故;非非法者,法无我理故。」論云:「彼法非法、非非法,依真如义说。非法者,一切法无体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无我實相有故。何故唯言说、不言證?有言说者,即成證义故;若不證者,則不能说。」

四、释无取说之所以。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別。」

魏云「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得名。」論意云:圣人但依真如清净得名,非別得法,故无取。说而有差別者,論云「真如具足清净分清净。」无著云:「无为者,无分別义故,是故菩萨有學得名,如来无學得名。初无为者,折伏散亂时显了故;後无为者,唯第一义者无上觉故。三乘贤圣皆修證无为,故通说为差別。」

二、校量显胜,四:初、舉劣福以问。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为多不?」

《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七宝者,金、銀、瑠璃、珊瑚、碼碯、赤真珠、頗梨。

二、释福多以酬。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无著云:「是福德者標牒,即非者約胜义空,是故者約世俗有。」

三、判经福超过。

「若復有人於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偈云「受持法及说,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四句者,但於四句詮义究竟即成四句偈,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此最妙也。然但义见四句,持说即趣菩提,文或增減,不必唯四;义若闕者,則互成謗。

四、释超过所以,二:初、正释。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诸佛菩提法者,論云「名为法身。於彼法身,此二能作了因。」一切诸佛者,即報化身,論云「於此能为生因。」

二、转释。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第一义中,无有佛法从经出也。

四、斷声闻得果是取疑,論云「向说圣人无为法不可取说,云何声闻各取自果,如證而说?」斷之文四:初、入流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須陀洹,此云入流,入圣人流故;亦云預流,預圣人流故。秪由不入六尘名入圣流,不是別有所入,故論云「圣人得果,不取一法、不取六尘境界,故名逆流。乃至罗汉不取一法,以是义故,名阿罗汉。然非不取无为自果,但於證时离取我等烦恼,是故无如是心:『我能得果。』若起如是心:『我能得果』,即为著我等故。」知得果是不取义,何得疑云是取?

二、一来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實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斯陀含,此云一来,斷欲界六品修惑,从此命終,一往天上、一来人間,便得阿罗汉果,故名一来。而實无来者,已悟无我,誰能往来?

三、不来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實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阿那含,此云不来,亦云不還,斷欲界九品修惑尽,命終一往天上,更不還来下界,故云不来。而實无不来,义同前释。

四、不生果。阿罗汉,此释有三:一、无賊,三界见修,烦恼尽故;二、不生,不受後有故;三、應供,應受人天广大供養故。文三:初、舉所得以问。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二、明无取以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三、引已證令信,三:初、明佛先印。

「世尊!佛说我得无諍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无諍者,不恼众生,能令众生不起烦恼,故佛讚之。十弟子中,善现第一。离欲者,三界烦恼但有貪心,尽名为欲,非唯欲界。

二、彰己不取。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三、却释佛意。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則不说須菩提是樂阿兰那行者;以須菩提實无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兰那行。」

論云「离二种障:一、烦恼障,得阿罗汉故离;二、三昧障,得无諍故离,故无所行。」阿兰那者,此云寂靜。

五、斷释迦然燈取说疑。論云「释迦昔於然燈佛所受法,彼佛为此佛说法,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说?」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燈佛所,於法實无所得。」

於法實无所得者,然燈佛说,说是語言;释迦所闻,唯闻語言。語言非實,智證法故。論云「释迦於然燈所,言語所说不取證法,以是义故,显彼證智不可说、不可取。」

六、斷严土違於不取疑。論云「若法不可取,云何诸菩萨取庄严净土?云何自受法王身?」斷之文三:初、舉取相庄严问。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佛意欲明法性真土,故问:「取形相庄严土不?」

二、释离相庄严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論释云「诸佛无有庄严國土事,唯真實智慧,習識通達故。」不可取庄严有二:一、形相,二、第一义相。非严者,无形相故;庄严意者,即是第一庄严,以一切功德成就庄严故。

三、依净心庄严勸。

「是故,須菩提!诸菩萨摩诃萨應如是生清净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声、香、味、觸、法生心,應无所住而生其心。」

論云「若人分別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於色等境中。为遮此故,故云應如是生清净心,不應住色等也。而生其心者,則是正智,此是真心。若都无心,便同空见。」

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疑意如前。斷之文二:初、问答斷疑。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論云「如須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为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无分別故;報佛亦如是,以得无上法王体故名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无分別故。」故偈云「如山王无取,受報亦復然。」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为身,是无漏无为身,故偈云「遠离於诸漏,及有为法故。」論云「若如是即无有物,若如是即名有物,以唯有清净身故、以遠离有为法故,以是义故,實有我体,以不依他缘住故。」

二、校量显胜二:一、約外財挍量广显经胜,二:一、校量胜劣,三:初、約多河以辨沙。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寧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況其沙?」

恒河者,从阿耨池東面流出,周四十里,沙細如麪,金沙混流。佛多近此说法,故取为喻。

二、約多沙以彰福。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滿尔所恒沙河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論云「前已说喻,何故復说?」偈云:「说多义差別,亦成胜校量,後福过於前,故重说胜喻。」何故不先说此喻?为漸化众生令信上妙义故,又前未显以何等胜功德能得菩提故。

三、約多福以显胜。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施感生死,经趣菩提,大意同前。

二、释胜所以,五:一、尊处歎人胜,三:初、明处可敬。

「復次,須菩提!隨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罗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大般若》说:「天帝不在,诸天若来,但见空座,尽皆作礼,供養而去。」窣堵波,此云高显。塔者,邊國訛語,廟藐也,於塔中安佛形藐。

二、显人獲益。

「何況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須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前四句猶胜,況此尽能受持?故最上等也。

三、显处有佛。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則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经显如来法身,依法則有報化。又,一切贤圣皆以无为得名,经显无为,必有贤圣尊重弟子。

二、約义释辨名胜。

尔时,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則非般若波罗蜜。」

佛立经名約能斷惑,斷惑故胜也。則非般若者,无著云:「對治如言執故。」

三、佛无異说胜。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无所说者,无別、異,增、減之说,但如證而说,既如其说則无所说,三世佛皆然,故云无異说。故論云「无有一法唯独如来说,餘佛不说。」无著云:「第一义不可说。」

四、施福劣尘胜。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論云「宝施福德是烦恼因,以能成就烦恼事故。地尘无記,非烦恼因,故尘胜施劣。」大云云:「故诸地尘則非貪等烦恼尘,是名无記地尘。」如来说三千界非烦恼染因,界是名地尘。无記界是則界为尘,因尘不生烦恼。施为福因,福生烦恼。

五、感果离相胜。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恐施宝者云:「我施求佛,誰言烦恼?」故此经云「可以相为佛不?」論云「持说此法能成菩提,胜彼福德。何以故?彼相於佛,菩提非法身相故。经福能降施福德三十二相,意明经福降施方得色相佛身。若但宝施,即烦恼因。」

二、約內財校量倍显经胜,二:初、校量胜劣。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捨身胜於宝施,持说又胜捨命。

二、释胜所以,五:初、泣歎未闻深法胜。

尔时須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捨身之苦已感人心,何況更闻不及持说?是故悲淚。論云「念彼身苦,尊重法故悲淚。」慧眼,人空也,未闻法空也。

二、净心契實具德胜,二:初、正明。

「世尊!若復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則生實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論云「此中有實相,餘者非實相。」

二、佛跡。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實相。」

无著云:「为离實相分別想故。」

三、信解三空同佛胜,三:初、總標信解。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後五百歲,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則为第一希有。」

无著云:「未来法滅时尚有菩萨受持,故无我、人等取,云何汝等於正法时遠离修行,不生慚愧?」

二、別显三空。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无著云:「无我等者,无人取我等。即非相者,无法取。离一切者,显示诸菩萨隨順學相。诸佛世尊离一切相,是故我等應如是學。」

三、如来印定。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四、闻时不动希有胜。

「若復有人得闻是经,不驚、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論云「驚者,謂非处生懼。怖者,不能斷疑心故。畏者,一向怖故,其心畢竟墮驚怖故。」

五、大因清净第一胜。

「何以故?須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何以故者,有二:一、躡前不驚等徵,二、都躡前胜以徵。論云「此法門者,名为大因,胜餘修多罗故,名为清净。」无量诸佛同说故,故彼珍宝、檀等无如是功德,是故彼福德中此福为胜。

金刚般若经疏論纂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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