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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基撰

金刚般若经贊述

金刚般若经贊述卷下

大乘基撰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闻是经,不驚、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述曰,此第二佛答,初、標,次、释,此初也。世親意云,驚謂驚恐,謂有众生恐此经典非正道行故;怖者,謂怖懼,依般若修學不能斷疑故;畏者,謂由驚怖故,畢竟不肯修學也。若有遠离彼处者,名为不驚、不怖、不畏也。

无著云,謂声闻乘中,世尊说有法及有空;於聽闻此经时,闻法无有,故驚;闻空无有,故怖;思量时,於二不有理中,不能相應,故畏。更有別释,为三种无自性故應知,謂相、生、第一义等无自性故。解云,謂於遍計所執无体相故名不驚,於依他起无自然生性故名不怖,於圓成實中无彼所執人、法故不畏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述曰,此第二讚释胜也。世親云,「如来说第一波罗蜜」者,謂十方诸佛同说,讚能为大因,故名为第一,显此经胜餘经也。「非第一波罗蜜」者,謂非餘人所得也,无分別智證无我理,唯十方佛得,餘人不得故。「是名第一波罗蜜」者,唯佛所得也。无著释云,第一波罗蜜者,謂般若於餘五中最胜故也。

「須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述曰,世親云上来大文第二段竟,自下第三段文第四校量,於中初、释疑,次、正校量。

释疑中有三,一者、於前捨身命以生疑。謂有疑曰:「向说彼身苦,以彼捨身苦身,而果報福是劣,若尔,依此法門,受、持、演说诸菩萨行苦行,彼苦行亦是苦果,云何此法門不成苦果?」此意云,前说捨身命苦,還得苦果身,得福即劣,若尔者,菩萨为此法門故行诸苦行,亦感苦身果,何福即胜?謂如萨陀波崙菩萨於曇无竭菩萨所,求般若波罗蜜故打骨出髓而行供養,是苦得福應少。今答意,若为慧行而捨身,得福即多;若虽捨身,不行慧行求菩提者,生死因故,其福下劣也。就此文中大文有四,一者、正破前疑;二者、指事以显;三者、「菩萨應离一切」已下,引初地菩萨为示无住理;四者、「菩萨为利益」下,勸益众生住二空理。此初也。

「忍辱波罗蜜」者,謂十方佛同得故,或求慧行之忍辱也。「如来说非」者,非是餘人所得故,或非求慧行故,不名波罗蜜也。謂前说捨身命者非慧行,故不名波罗蜜,故言说非忍辱也。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於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應生瞋恨。」

述曰,此第二指事,於中初引昔一身,次引餘多身,此初也。於中初、明离相成忍,次、反说舉成前。

歌利王者,亦云苦楚,多行楚毒故。謂如来往昔为忍辱仙人,在山修道,其王將诸綵女入山遊獵,王倦而睡,女等於仙人所求闻正法,王寤便看,正见圍繞其仙。王便问仙:「汝何人也?」乃至问云:「汝是离欲凡夫不?」答言:「未离欲。」王闻生恚,便割截之。当无我相,遂還如故,今引之也。

「又念过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述曰,此第二引餘多身也。

「是故,須菩提!菩萨應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述曰,此第三引初地菩萨得忍辱故名不住心,示不住生心义故也。於中初、總示,次、別示,此初也。

发心有五,一者、种姓发心,謂地前;二者、信发心,謂初三地,相同世間修施、戒、忍故;三者、明发心,謂四、五、六、七地,相同出世故,謂四地作菩提分观相同預流,五地作四諦观相同罗汉,六地作缘起观相同缘觉,七地純无相观正是菩萨也;四者、不退发心,謂八、九、十地;五者、无上发心,謂佛地。亦云五种菩提,謂名种姓菩提等。今言发心者,謂信发心,即初地菩萨內观真如无住理故,名为不住生心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声、香、味、觸、法生心。」

述曰,此第二別示於住之中,初、令不住於相,次、令住无相,次、释所由,後、總結,此初也。謂住色等生心者,便是有住,即著我、人,故不應住也。

「應生无住心也。」

述曰,此第二令住无相也,謂观无相,名为无住,要證此理,方滅我、人也。

「若心有住,即为非住。」

述曰,此第三释上所由也,謂若住色等生心者,便为非真住故也。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應住色布施。」

述曰,此第四總結也。

「須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應如是布施。」

述曰,此大文第四除疑示理也。於中初、令行无住施,次、正破其疑,次、別释道理也。謂有疑曰:「前言不住生心者,云何为利众生修行,而不名住於众生事?」为斷此疑,故有此文。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述曰,此第二別显道理,於中初、明法空,次、明人空,此初也。说「一切诸相」者,謂虛妄相;「即是非相」者,謂无實相,虛妄本空故。

「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者。」

述曰,此显生空也。「说一切众生」者,謂所執實众生;「則非众生」者,非實有众生也。或復翻此释應知,上来依世親释第一疑竟。

依无著者,经言「如来说忍辱波罗蜜」下第十三为忍苦故,即是离障住处中第九为离不能忍苦故,謂餘人不能忍发勤苦行此般若波罗蜜者,如来引己昔事,令能忍苦离不忍障也。就此文中有二,初、明三种忍以离不忍苦障,次、「須菩提!菩萨應离一切相」下,明不忍因缘者有三种苦。

前中有三,一者、明能忍,謂達法无我,如经「如来说忍辱波罗蜜」故。二者、明忍相,謂他於己起惡等时,由无有我等相故,不生瞋想,亦不於忍辱波罗蜜中生有想,於非波罗蜜中不生无想,如经「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於尔时无有我等相」。三者、种類忍,謂極苦忍、相續苦忍,如经「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及言「我念过去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人」等。

就第二不忍因缘有三。一者、流转苦忍,謂由不忍故即流转生死,为對治此故,令离一切相发无上心,若住色等,則於流转苦中疲乏故,菩提心不生故,如经言「是故須菩提,菩萨應离一切相发心」等。二者、對众生相違苦忍,如经「如是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應如是布施」等,謂既为众生行无住施,云何於彼應生瞋也?三者、显示乏受用苦忍因缘對治,如经「須菩提!若菩萨心住於法而行布施」等,謂若著於果報等施,即便於取用而有乏少;若行无住布施,舉事虛空,珍宝无量也。

「須菩提!如来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述曰,依世親释,此破第二疑也。謂有疑曰:「向说无相因得无相果,於證果中无道,云何彼於果能作因?此文意云所證法既无相,空寂无住等行云何能作因耶?」为斷此疑故也。此文有二,初、明不妄語,次、遣外執,此初也。

論云,以如来如實智不妄語,佛菩提及小乘、大乘、受記之事皆不妄说,以是四境故,次第说四語。今此经中,加不誑語也。

无著云,此何所显示?欲令信如来故能忍。於中真語者,为显世諦相故。實語者,为显世諦修行有烦恼及清净相故;於中實者,此行烦恼、此行清净故。如語者,为第一义諦相故。不異語者,为第一义諦修行有烦恼及清净相故,说此真語也。此意總云,如来三界独尊,天人師,既为法界主,作五趣醫,脫屣在家之上飾,棄捨轮王之大祚,道成正觉,所欲皆成,既不規名利,復不求安樂,何忽有妄語乎?

「須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實无虛。」

述曰,此第二遣外執也。「如来所得法」者,謂所證理。「无實」者,謂不可如言而取實。「无虛」者,亦不可离言而別求。由不虛故,依佛教修學;由不實故,离妄想而證真也。謂凡夫妄想所執无有故不實,如来无妄想说故不虛也。

「須菩提!若菩萨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述曰,世親释云,此破第三疑也。謂有疑曰:「若圣人以无为真如得名,彼真如一切时处有,云何不住心?得佛菩提則非不住。若一切时处實有真如,何故有人能得,有不得者?」为斷此疑,故说入闇等喻。於中有二,初、明住事为生死因,次、彰不住为出世业,此初也。偈云:「时及处實有,而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餘者有智得。」此意云:「真如虽一切时处實有,由无智,以心住法故,不解出离,猶如入闇,不知我何所趣。而不得之得者,翻此说。」

无著释云,此为显示第三乏受用苦忍因缘對治也。

「須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经受、持、读诵,則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邊功德。」

述曰,世親云,就第三段第四校量中,上来別破三疑竟。自下第二正校量中,初、校胜劣,次、「以要言之」下,释所以。前中有二,初、明行三种行功德至多,次、舉事校量,此初也。三种行,謂一者、受,二者、持,三、读诵。

无著云,自下第十四为离寂靜味,即十二离障中第十为离闕少智資糧故,謂有耽禅定,不肯聽闻而修智慧,为闕少智資糧,今令受、持、读诵,发生智慧,故方得菩提,定是福門故,但能助道也。

就此之中文有其五,謂显示与法相應有五种胜功德,一者、如来憶念親近,如经「受、持、读诵、修行,則为如来以佛智慧」等;二者、攝福德,如经「皆得成就无量无邊功德聚」等;三者、讚歎法及修行,如经「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議」等;四者、天等供養,如经「在在处处若有此经」等;五者、滅罪,如经「受、持、读诵此经,为人輕賤」,乃至「当得」等故,此則初文也。謂要受、持、读诵此经者,是正報菩提之因,真法供養,所有世間財宝供養如来所不能及,由如是故,如来恒以佛智悉知是人,恒以佛眼悉见是人,親近憶念是人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萬亿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況書寫、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述曰,世親释云,此舉事校量也。於中初、明施命至多,次、显信经福胜。日以三时捨身者,假設有斯也。「信心不逆」者,謂若有人闻此经典,虽未能受、持、读诵,但生净信隨喜功德,比前其福过彼。何以故然也?謂於生死中虽捨身命,終无能契菩提法身;一生信心,虽亦未生慧解,然由信故,因即聽闻,生長智慧,定当成佛,其福即多也,已生隨順之意故。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議、不可称量、无邊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述曰,世親云,自下释二释所以,中有六復次。一者、示现希闻而能生信法故,謂大機能入,小機不能,如经「以要言之」等。二者、示现受、持真妙法故,謂受、持妙法即是荷擔菩提,如经「如是人」等。三者、示现是人必定成就无量功德,謂此经在处皆可尊重,如经「在在处处」等。四者、示现遠离一切诸障故,謂转障,如经「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輕賤」等。五者、明速證佛菩提法,如经「若復有人,於後末世」等。六者、示现成就种种勢力得大妙果故,謂明经威勢,如经「善女人於後末世」等。

就初中有二,初、彰经德大,次、持诵福圓,此初也。「不可思議」者,非情思之可議;「不可称量」者,非語言而可称说;「为大乘者说」者,謂定性大乘;「为最上乘者说」者,謂不定性大乘,謂亦有二乘性故,謂此妙法最極难量,小乘意樂下劣,不能於此经而发趣,故云为发大乘者说也。

无著云,就此讚法及修行之中有三,一者、讚歎教法,二、嘆修行者,三、「若樂小法者」下,双明二种,此初嘆法也。「为发大乘者说」等者,成前「不可思議」等也。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明持诵福圓也。謂由此法为大乘说故,有受、持等者,必獲无上菩提不可思議功德,故於彼生少信者,便胜捨多身命也。

无著云,就此第二嘆修行之中有三,初、持诵等故佛所攝受,次、明此人成就胜德,後、明肩負菩提重擔,此初二文也。

「如是人等則为荷擔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親云,此为第二示现受、持真妙法故,於中初、明大機持诵,为荷菩提;次、显二乘、凡夫不能聽受,此初也。謂受、持之者,当能證獲菩提,虽现未得,後必得故,故言荷擔。荷謂荷負,擔謂擔揭,言受、持者則为負揭得菩提故。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則於此经,不能聽受、读诵、为人解说。」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文,「樂小法」者,謂即二乘;「著我」等者,謂即凡夫也。

无著云,此大文第三双明前二也。

「須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罗所應供養;当知此处則为是塔,皆應恭敬,作礼圍繞,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述曰,世親云,第三、在处皆可尊重也。

无著云,此为第四天等供養也。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业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业則为消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親云,此第四转障也。如《對法論》说故,思造业有五,謂一者、他所教勅,謂自无喜樂;二者、他所勸请,謂俛仰而作;三者、无所了知,謂嬰孩、畜生之類;四者、根本執著,謂知罪而作,多分出家之類;五者、顛倒分別,謂不識为作,多分在家之類。前三造业未必墮地獄,後二造业定墮地獄,此後二业造已應受,由能受、持、读诵此经故,转先重业现世为人輕毀,故應墮惡道之业竝即消滅也,此據中容受、持之者。若起增上心持诵之者,罪頓消滅,亦非为人輕毀,转重令輕也。若其下劣心受、持之者,未必罪滅也。又释:若时報、俱不定者,即總消滅;報定、时不定者,即当来應受之者,转之现世輕受也。由如是故,虽少信受,其福多前所捨身命也。

无著云,此为第五滅罪,於中有三,初、明滅罪,次、於後末世等显示多福故,次、当知是经等显示福体及果不可測量故。前中有二,初、明罪滅,次、「我念过去」等显示威力,此初也。謂由聽闻、持诵此经故,依學无分別智證二空理,二障都亡尽,名真滅罪也。謂由愚癡故,分別惡业罪生,若聽闻经,得智慧故,斷除分別,即是罪从心生,還从心滅也。由持此经当得真滅罪故,於现在中亦得回重輕受也。

「須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養承事,无空过者。」

述曰,此依世親第五文速證佛菩提法也。於中初、舉自所得福,次、校他受、持德,此初也。阿僧祇劫者,小乘教说从一至十,十十成百,十百成千,十千成萬,十萬成亿,如是六十番积数,故名一阿僧祇也;今大乘准《华严》,一百二十番积数成一阿僧祇,仍萬萬为亿,亿亿成兆等也。

於燃燈佛前,即謂第三僧祇已前也,第三僧祇初逢燃燈佛故。那由他者,千萬数,謂在燃燈佛前,逢八百四千萬亿箇那庾多佛,於中一一皆供養、承事无空过者,然此但其数不論恒沙者,謂所逢佛極少也。謂此且说隨於一地、二地等中所逢诸佛,非謂前二僧祇但逢尔所佛也。且依古舊相傳说,释迦佛於初僧祇逢五恒河沙佛,第二僧祇逢六恒河沙佛,第三僧祇逢七恒河沙者,是則前二僧祇逢无量佛,何独尔許耶?故知且據隨何时分逢者说也。

又《涅槃》说初依菩萨逢五恒沙佛,第二依六恒沙,乃至第四依菩萨逢八恒沙佛,其第四依者即第十地菩萨,故知二僧祇逢无量佛也。然有宗说,初僧祇逢七萬五千佛,第二僧祇逢七萬六千佛,第三僧祇逢七萬七千佛也。

无著云,此显示威力,謂遠绝高胜,故名威力。於中有二,此初文也。

「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述曰,世親释云,此第二以他受、持功德而校量也。謂供養诸佛,但是福門助菩提法;聽闻、持诵,能生慧解,破裂生死故也。謂菩萨虽復餘行百千诸行,若不修習慧波罗蜜,終不能得識達道理,契證真如,斷除分別生死根本;是故,聽闻速證菩提也。

无著云,此文,第二文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述曰,世親第六文也。於中,初、明勢力广大,闻或狐疑;次、显所得果妙,非思量境,此初也。

此意云,謂无始来,於一切众生所有殺盜等心,行殺盜等业,为怨为害,一闻一读此经,发菩提心,永除怨害,於一切众生所永无殺盜等心,与诸众生为父为母,津濟教导,恒为胜友方便,共为親眷,而行孝义,示为朋友而行篤信,示为臣輔而有忠良,示为君王方便撫救,乃至示为男女或下賤等。若作長者,長者中尊,如《无垢称》广说其行,当来成佛,功德无窮,能尽未来化有情類,如是功德广大无邊,但由聽闻而得生故,故若具说,愚夫无智,闻或狂疑也。言狂亂者,謂或闻经不信,返生憎謗,因狂亂故也;或由不信,当来感得狂亂之果也。

无著云,此第三显示多福也。於中亦二,初、明德多难信,闻或狂疑;次、明福果甚深,不可量測。此初也。

「須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述曰,此第二文也。謂经詮无相之义,持之者当獲菩提大果,教义既自难量,果報亦难思測也。故经说有三种物,覆之即好,露之即惡,謂愚癡人、外道典籍及婦人也;有三种物,露之即好,覆之即惡,如智慧人、佛法经典及日月。謂此般若,未開卷时与外典无別;既開卷已,或講或读,能破众生百千罪障,能得菩提,故受、持者功德甚多,縱捨多身命,不可比量也。

尔时,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周说也。謂上来未解发心者教令進发,未解修行者教令修行,未能伏斷诸障者教降伏竟,今此一周为已发心菩萨言我能发心,乃至第三已斷障者言我能斷,由生分別故,則障於菩提。分別者,謂所知障,正障於不住道也。謂若发心、修行等时,以无分別智冥契真理,不生分別,言我能然,名不住道,不住生死及涅槃故。若有分別,則为非證,故名为障也。

故二乘有法執,为涅槃所拘,便即取寂;凡夫有生執,为生死所縛,不能出离;菩萨具大悲智,故不为兩邊所拘,故名不住也。若行而有執,是則为涅槃所縛;若不行而執,为生死所拘,名为有住。要熾然行三,而不起我能之執,方得住於不住道也。

或前为初、機利機,後、为後機鈍機也。就此之中,初、当宗正明,次、於「燃燈佛」下,广释众疑。初中有二,初、善现为问,次、如来为答,此初也。

无著云,此第十五为證道时遠离喜动故,即是离障住处中第十一为遠离自取,故有此文。謂菩萨於发心、修行时,自见得胜处,作是念「我能发心、修行」等,如是自取为胜,言餘不是;为令遠离此取,故名为遠离自取也。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众生。滅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則非菩萨。」

述曰,世親云,就此佛答之中,初、答其初问,以例餘二舉一隅故;次、释違不住义,此初也。

此意云,发心、修行等,本擬除病,既存我執,病乃转生。欲令虽復发心,內亡其我,勿念我能;修行亦然,降伏例尔,故答初问,餘令例知也。然此文中准前亦有四心,云「我應滅度」者,是第一心;「一切众生」者,是广大心;餘二准文詳之易了。

无著释云,即此之中答前三问也。謂「当生如是心」者,答初问。「滅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實滅度」者,此答第二问,謂度众生时,不生自取云我能然;要須外不作有众生相,內不起我能執,契順真理而度有情,方名修行。「若菩萨有我相等」者,答第三问,要證人、法二空之理,二障乃能除,方名降伏,若云我能,便非契会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

述曰,世親云,此释障不住道义也。謂以无分別智內證之时,我、法本空,都无所有,不作我能发心之念,故言无有法发心之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述曰,世親云,就此第二、广破众疑有六。第一疑云:「既言實无有法名为菩萨者,云何释迦如来於燃燈佛所,以华供養,及布发掩泥,如是行菩萨行耶?」第二、「須菩提!菩萨亦如是」下,疑云:「若无菩萨者,诸佛亦不成大菩提,众生亦不入大涅槃等,若如是者,为何义故菩萨发心欲令众生入涅槃等耶?」此二种疑依前当宗正明处起。下有四疑,因展转释疑而生,至下当悉,此即为破初疑也,於中有三。

一者、破謗无菩萨故。謂作是念:「實无有法发菩提心者,是則无菩萨,云何如来燃燈佛所行菩萨行?」如经言「如来於燃燈佛所」等。

二者、为除謗无诸佛故。論云:「若无菩萨者,是誰成佛?是則诸佛亦无也。」故論云:「若无菩萨,即无诸佛。」有如是謗,謂一向无诸佛也。如经言「如来者,即诸法如义」等。

三者、为破謗无菩提故。論云:「若无诸佛者,是則无菩提而可得,诸佛不得菩提也。」如经「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於是中无實无虛」等。

前中有三,初、佛问,次、善现答,後、佛成,此初问也。无著菩萨云,此第十六为求教授故,即离障住处中第十二为离无教授故也,謂前说實无有法名为菩萨者,於燃燈佛所何求耶?亦无言教而可求闻故,为离此障故有此文也。就此之中,文有其五。一者、为离无教授故,如经言「如来於燃燈佛所」等;二者、明菩提不可说,燃燈佛語不称菩提,不如言故,如经言「若有法如来得」等;三者、释诸法离言义,如经「如来者,即诸法如义」等;四者、有言释迦於燃燈佛所不得菩提,後时自得正觉,为离此取故,如经「若有人言如来得菩提」等;五者、显示真如不二故,如经「須菩提!如来所得」等。前中亦有三如世親科,此初问也。

世親释意云,虛妄執是有所得,如来当於燃燈佛所发心證人、法二空之理,於其所執都无所得,然於无所得以得菩提也。言「有法得菩提不」者,謂问善现云,於真理中有法得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於燃燈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二、答也。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三、如来成也。於中初、印可,次、释成,此初也。謂真如理中无有所得,亦无授記,我皆空故。《维摩》云「若依如生得授記者,如无有生;若依如滅得授記者,如无有滅」等也,真如现无授記故,但说真理之中无有實法而可发心,非謂亦无真智能契菩提名为菩提,故於事,菩提亦不无也。

无著云,正契真时,无法可得故,言无有法而可发心,非謂事中,亦无言教而可聽闻也。

「須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燈佛則不与我授記:『汝於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释成,中有二,初、却显,次、順成,此初也。謂若於燃燈所有法得菩提者,是則为有所得;有所得者,即謂所執有;所執有故,不契真如;不契真如,此为凡類,如何与我授記?但由心證真如,於我、法二尘都无所得;无所得故,名契会真;契会真故,二執都尽;執既尽故,得可成佛,所以燃燈与授記也,知我会真无所得故。

无著云,此为第二、燃燈語不称菩提,不可如言而取也。於中有二,初、反释,次、順成,此初也。彼意释迦如来不於燃燈之说如言而得菩提,謂智證真无所得故,若菩提燃燈可说,释迦如言而取者,則有分別執,心未契真,如何燃燈与我授記?以不如言而取得,故与我記也。

「以實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与我授記,作是言:『汝於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述曰,此第二、順成也。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述曰,此世親第二文为除謗无佛疑也。於中初、明有法身,次、遮虛说,此初也。

謂有疑曰:「若无菩萨,无人成佛,佛亦應无。」为破此疑,言有法佛。由众生妄執故,以五蘊为身;智者了之速朽速壞,都无有實,唯有真理,常而復真,如故是常,不變異也;真故离妄,不顛倒也。此之真理,水火不能害,風賊不能壞,有佛无佛,其性恒然;若说不说,其义不改。但凡夫妄倒故,執身为身,不观身理,淪溺長久;圣者正知,故不著於身,但观真理,既能契悟,生死永消,妄覆都尽,理明显故,名曰如来。以此即明不无佛也。

无著云,此第三、释离言义也。謂何故彼法不別说耶?謂诸法之本,理要而復净,智契而方真,非言詮而可悟也。

「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人不實語。」

述曰,此遮虛说也。初、遮他言,次、成无得,此初也。如来既真如,豈言说而称實?故若说者,是不實語,但是分別故。

无著云,此第四、破外疑。疑云:「释迦於燃燈所不得菩提,後时自得。」为斷此取故也。於中亦为二,初、遣彼外取,次、自彰无得。既无有法可得,何有後自取也?故作此言名为不實。今此经中漏「不實語」字,餘本皆有也。

「須菩提!實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二文也。

「須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於是中无實无虛。」

述曰,此世親第三文也。於中初、破外疑執,次、舉喻彰身。前中有三,初、明所得无實无虛,次、显法唯是佛得,後、總結成,此初也。

无著云,此为第五明真如不二义,於中有三,初、明真如依言离言,次、彰法性法唯是佛得,後、總結,此初也。

世親释曰,謂有謗云「如来不得菩提」,为斷此疑,故云「如来所得菩提无實无虛」也,謂如来得彼菩提故,故曰不虛;非實有为相故,故曰不實。

无著释云,不可如言而取,故不實;亦非离言以求,故不虛。凡夫言而虛妄,故不實;诸佛说而可依,故不虛。凡夫言不得,故不實;寄佛語而可詮,故不虛也。若离言而有求,即菩提无因,名为不實;要因闻教方得證,故菩提有因,名为不虛。若如言而取著,生死无出,故不可如言;即称法必因言,方契真也。但順佛言而修,後證会时自悟。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述曰,此第二、明法唯佛得也。「一切法」者,謂真理萬法之本体,故名为一切;「皆是佛法」者,独唯佛證,餘不得故。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述曰,此第三、總結成也。「言一切法」者,謂佛所證法;「即非一切法」者,非餘人所得法,或非分別之相法也。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須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長大,則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述曰,世親释云,此第二舉喻彰身也。初、佛舉喻,次、善现順成。謂「長」者,喻報身,餘经亦云「妙」;「大」者,喻法身。此二种身,由离所知、烦恼二障,如次得故。说「人身長、大」者,謂法、報二身也。「則非大身」者,謂非诸妄想分別身也。

无著释云,自此已下是第十七为入證道故,又即八种住处中第五为净心住处故,謂上来十六差別,四住处是信行地,地前凡夫一僧祇修;此为净心地,十地菩萨修也。於中初显示入證道时得智慧,故「菩萨亦如是」下,明离慢,此初也。

謂入地菩萨得二种智,一者、攝种姓智,二者、平等智。

若得智,得生如来家,得決定紹佛种,此为攝种姓智。謂清净法界,是佛所居,名如来家,入地菩萨以无分別智於中證会,说之为生。如此菩萨決定得紹佛种,故名为攝种性智。当知地前菩萨未生如来家故,虽是佛子,稍疎遠故,不名紹佛种也。二乘人虽亦佛子,但求自利,亦非堪紹故,《攝論》说声闻人如无智婢子也。一切凡夫,虽亦佛所攝受,亦所覆护,等生憐愍,未发菩提心故,亦非堪紹。唯入地菩萨从真法界親所生,故堪紹佛种也。論云,若於此家長夜願生,既得生已,便得彼身,是名妙身者,謂地前菩萨为此家長夜精懃欲願故,得入初地,便得妙身也。

平等智復有五种平等因缘,謂一者、麁惡平等,謂入初地已,女人身、第八有、三惡趣竝已捨故,總皆平等也。二者、法无我平等,謂得二空平等理故。三者、斷相應平等,謂斷性即是所得擇滅也,与斷相應故名斷相應平等也。四者、无希望心相應平等,謂见道前,學观真如,有欲希望;入初地已,證真法界,与无希望心所證平等而相應也。五者、一切菩萨證道平等,謂如百川異流,同归大海之湛,萬行虽異,一入初地,同證真大海也。得此平等,故得为大身也。

解云,此得攝种姓智者,名曰報身;得平等故,名为法身;妙身、大身如次为喻也。

「須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滅度无量众生』,則不名菩萨。」

述曰,世親云,此为第二段释疑也,於中有三。

一者、於本宗上生疑,謂前说无有法发菩提心者,是則菩萨既无,亦應无菩萨可成菩提;若无众生者,教化誰令入於涅槃?若无菩萨者,誰庄严净土耶?

二者、因此破疑而起,说菩萨不见彼是众生,不见存我为菩萨等者,是則如来不见故,名为无众生等;为實无众生等,故佛不见耶?

三者、有疑云:「向说心住顛倒,若如是,福德亦是顛倒,若是顛倒,何名善法?」为此疑故,如经「若有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宝」等,就初有三疑:一者、若无菩萨,诸佛亦不成菩提;二者、若无众生,亦不入涅槃;三者、若无菩萨,亦无严净佛國土。

此則释初兩疑,於中初、標,次、释,此初也。此意云,若菩萨執云,我得菩提,有異众生可度,即不名菩萨,以有我、人等故;若尔者,如何能得菩提?能令众生入涅槃耶?謂有假众生,譬如幻人为幻人说法故,謂有五蘊和合假众生故,令得无餘涅槃,无如所執實众生故,不见有众生而滅度也。謂有假菩萨而求證故,诸佛得菩提,而无所執實菩提,故亦无菩萨也。故《涅槃经》十三云,五阴和合,称言某甲,凡夫之人謂为實有,称言某甲;有智之人解阴无有某甲名字,离阴亦无有某甲名字也。

「何以故?須菩提!實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述曰,此第二释也。「无有法名为菩萨」者,謂若有其實法,皆以法成其众生,故可名菩萨;法既无有其實,亦无所成菩萨也。「佛说一切法无我、人」等者,證真时,達无我理,不见有人、法二執,故是为菩萨也。

无著云,上来譬如人身妙、大身等示入證道,此为第二明离慢。謂地前言,我能修行等,而障不住道;入地已去,證達法界二空平等,分別我、法一切都亡,永无我能之慢,故云离慢也。論云,「若菩萨有众生念,則不得妙身、大身故」,「於中妙身者,謂至得身成就,身得畢竟转依故;大身者,一切众生身攝身故」。子云,转依者,即謂所得菩提、涅槃。

「須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述曰,世親云,此破疑也。謂有疑曰,「若无菩萨者,不應严净佛土也」。於中有二,初、標,次、释,此初也。此意云,如欲严净佛土,必須严净自心,聽经、學慧、證法真理、蠲除二障,內心净故,外土亦净。所以蠡髻见净,舍利覩秽,但由內心有其垢净不同,外土亦有净秽兩異也。故若严净佛土者,先除我、法二執,我、法分別亡故,內具庄严,外住七宝。若言「我当庄严」者,是則我執未亡,不名菩萨也,故論云「智習唯識通」也。又《无垢称》云,心净故等;又云,忍辱、持戒等十善道等,是菩萨净土也。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述曰,此第二释中有二,初、明无相是真庄严,次、明達理是真菩萨,此初也。「如来说庄严」者,謂无相之庄严;「即非庄严」者,非有相之庄严;「是名庄严」者,是真實庄严也。

「須菩提!若菩萨通達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述曰,此第二文也。謂若菩萨達我、法空,證无我理,是真菩萨,亦真庄严;若有我、法,本非菩萨,亦非庄严也。

无著云,自此已下,皆求佛地。謂从此已下,訖至经末,差別之中是第十八,住处之中是第六究竟住处,三地之中是第三佛地也。於中有六,一者、國土净具足,如经「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等;二者、无上见智具足,如经,「如来有肉眼不」等;三者、隨形好身具足,如经「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四者、相身具足,如经「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五者、語具足,如经「汝勿謂如来作是念」等;六者、心具足,如经「頗有众生於未来世」等,此为初也。

此意云,謂诸菩萨於前十地修行圓滿,斷除人、法二執,成就菩提法身,名为國土净具足。於中文科为四,一者、为國土净具足三摩鉢帝故,如经「若菩萨作是言」等;二者、为斷彼故,安立第一义,如经「如来说庄严」等;三者、为二种无我故,如经「若菩萨通達无我、法者」;四者、为於彼二种无我中二种正觉故,如经「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此等云何显示?若言我成就,即为人我取;庄严國土者,是法我取;此非菩萨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述曰,世親云,此破第二疑也。謂有疑曰:「前说菩萨不见彼是众生,不见我为菩萨,不见清净佛國者,何以故?为诸法无故不见,为诸佛自不见耶?」今此之文有其二,初、明佛有能见故说五种眼,次、「如恒沙中」已下,明有所见。前中五眼即为五段,一一中初、佛问,次、善现答,此初明有肉眼也。

无著云,「自下第二为无上见智净具足故」,於中文有其三,初、明为无上见净具足,故说佛有五眼;次、「如恒河中」下,明为无上智净具足,故说佛知众生心;後、「若有人滿」下,明为福自在具足故。初中五眼为五段,如前可知也。謂外有疑:「向说以无分別智內證真理,是真庄严;於诸外相證真理时,都不见故,謂佛唯有慧眼观理,无餘眼也。」为释此故,说佛有五眼也,論意如此。

又論云,「於中略说有四种眼,謂色攝、第一义諦攝、世諦攝、一切种一切應知攝。色攝復有二种,謂法果、修果,此为五眼麁境界故,是初色攝」。解云,肉、天二眼,色根为性,謂净色四大所造;或異熟長養,说名肉眼,此謂法果也,此通餘界及四禅。若修禅除擁而得者,此謂修果也,唯四禅地有,謂於诸色內外、兩邊、裏表、上下皆悉能见也。

論云,「第一义智力故,世智不顛倒转,是故第一义諦攝在先。於中为人说法,若彼法为彼人施設,此智说名法眼」者,謂要慧眼观理故;法眼知機说法,得不顛倒为人说也。此意云所詮、能詮、观理、观事、观理、知機,如次慧、法眼也。論云,「一切應知中一切种无功用智,说名佛眼」。

龍樹菩萨说約人差別,謂在凡夫名肉、天眼,在二乘名慧眼,在菩萨名法眼,在如来名佛眼,此亦无妨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述曰,此明有後四眼也,释义如上。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述曰,世親云,上来说如来有五眼,明有能见;自下明知众生种种差別,亦显有所见,謂虽无遍計所執實众生,而可度可见,非无因缘假众生而可见也。虽无作用缘,而有功能缘可得故,謂於因果之上不见彼所執實人、法,不得故,名众生及國土空。非佛无眼而不见,亦非實无众生可见,有彼因缘顛倒虛妄假法故。

就此之中,文有其五,初、佛问恒沙,次、善现答是沙,次、寄恒沙为喻问,次、善现答甚多,第五、佛广成,此初也。

无著云,上来为應知中證故,安立见;为教彼彼众生寂靜心故,安立智者。謂以肉、天眼为其前导故,而起慧、法眼观理知機,为他说法故也。前说为见净者,显證故,今说为智净者,显教授故。謂众生中若有貪心、无貪心等,如来悉观知而教授之,令捨染進善也。言「所有沙,佛说是沙不」者,謂於因缘沙中,佛说为所執實沙不?问意如此也。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述曰,此第二答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寧为多不?」

述曰,此第三寄沙喻多也。謂此且舉少分,談實众生无有邊限,非只如尔許沙也。

「甚多,世尊!」

述曰,此第四文也。

佛告須菩提:「尔所國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述曰,此第五如来成。於中初、標,次、释,此初也。「若干种心」者,謂六識差別顛倒心,诸虛妄心皆顛倒故,以离實念,故说名顛倒。离實念者,謂遠离四念处故,名不住彼實智。如是等心,如来悉知也。

无著云,「若干种心者,應知有二种,謂染及净,即是共欲心、离欲心等」,記如是等众生心如来知故,竝教令斷惡起善,名为智净故。論云,「为教彼彼众生寂靜心,故安立智」也。

「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述曰,此释中,初、明顛倒心非真住,次、显虛妄之相,此初也。「如来说诸心」住者,謂虛妄心;「皆为非心」者,謂非真住心,住四念处名真住故,住真如理名真住故;「是名为心」者,謂是虛妄顛倒心也。

无著云,「此智净中,说心住即非心住;如是,见净中何故不说眼則非眼耶?以一住处故,见、智净後安立第一义故,初亦得成就」。子云,凡夫之心,初妄後可成真故,於智净中说心住非心住,佛眼一得已去圓滿足,更无初後转別異故,不说眼即非眼也。其意,論文难曉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述曰,世親云,「此示彼相續顛倒」也,謂「以过去、未来故不可得,现在心虛妄分別故不可得,如是示彼心住顛倒,诸識虛妄,以世观故」。

无著云,过去、未来,已滅、未生故;现在者,第一义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述曰,世親释云,此为第二段疑第三文也。謂復有疑:「向说心住顛倒,若如是,福德亦是顛倒。若是顛倒,何名善法?」为斷此疑故,示现心住虽顛倒,所行福德非也,以是佛智根本故,由行施时不著自身等,但求无上菩提,所以功德甚多也。此中初、佛问,次、善现答,後、如来成,此初也。謂若將七宝等施,为求般若,聽闻修學,当成佛故,其福甚多也。

无著云,此即无上见、智净中第三为福自在具足故也,謂若为般若行施等故,福法成滿也。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述曰,此第二答也。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述曰,此第三如来成也。「若福德有實」者,謂说若为般若故行施,如为自体故行施實有者,佛則不说为得福多也。以三事体空行施,不同著果報等行施故,如来说福多也。以此准知,前以財、命等施校量不及受、持此经者,謂不能亡相故,不求菩提故也。謂若捨身命之时,但於少少飢餓众生有益,非能广利;若持般若者,当得成佛,濟利甚多,故功德胜也。若橫望言之,捨身極苦;望竪说者,不及持经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述曰,世親云,上来破於本处生疑竟,自下第二有四疑,展转释疑故生也。此为大段第三破疑,显是展转中第一大段也。於中文三:一者、以相好身为佛疑;二者、「汝勿謂」下,疑佛有说;三者、「頗有众生」下,疑无人信。此为初也。

謂疑曰:「若诸佛以无为法得名,云何诸佛成就八十种好、三十二相而名为佛耶?」解云,此於前说云如来者,即诸法真如以生疑也。就此之中有二:初、破於色身生疑;次、破於相好生疑。前中復二,初、佛问,次、善现答,此初也。

问意云:「法身真佛可以作報身形好而见不?又可圓光一尋等隨好色身以见法身佛不?」

无著云,此第三为隨形好身具足故。问意云:「佛隨機故而有報、化隨好之色身,真理法亦有色性无差別之好,今问法身可差別之形好以见不?」为令众生內證法身圓滿故,外得形好之身具足故,有此文也。

「不也,世尊!如来不應以具足色身见。」

述曰,此第二答中初、標,次、释,此初也。

「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述曰,此释也。「如来说具足色身」者,謂報、化隨好之身;「即非具足色身」者,非是法性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者,是名報、化身也。

无著云,隨機现形有報、化之形好,內證无相而有法身之好色性,由內證法性色身故,外具形好之身皆得圓滿,然形好之身即非法性之具足色身也。謂法身猶如虛空,虽无形相而於鏡中现虛渙影像;法身亦尔,虽无形相而於鏡智现報、化身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破於相好生疑也。於中初、问,次、答,此初也。问意云:「可以三十二相见法身无相佛不?」

无著云,此第四为相身具足故。问意云:「佛有三身,謂法身、報、化身,然報、化身有三十二差別之相,法身亦有无差別法性之相?」今问法身可以差別之相好以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應以具足诸相见。」

述曰,此第二答中初標也。

「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述曰,此第二释也。世親云,「如来非诸相具足」者,謂差別三十二相也。「即非具足」者,非法身无差別相具足也。「是名诸相具足」者,是外形相也。

无著云,法身虽无形相,而有法性之相,謂理媚曰相也。於外化中亦有形相,为令众生得此种圓滿故,謂內證真理无相之相故,而外具有相之相也。然有相之相即非无相之相,是名诸相具足也。

「須菩提!汝勿謂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

述曰,世親云,此第三段疑第二文也。謂有疑曰:「若如来具足色身成就不可得见,若相成就不可得见,云何如来说法耶?」为破此疑故也。於中初、勅勿懷疑,次、人言謗佛,後、總結成,此初也。佛告善现云:「汝勿謂法身如来作是念言,我当有所说,法身佛本无有念,亦无有所说故。」

无著云,此第五为語具足故,謂化、報隨機而有言说,法身幽寂无说、无形。內證无言理,外能为他说,为令得此故,言为語具足故也。

「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謗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述曰,此第二文也。謂若有法身有所说法者,即謗法佛也,寂寞无言故。

问:「若尔者,何故前言『應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耶?」答:「彼推功归本故,要內證真说,於外可能说,所以喚法身无说,是真说也。」

问:「何故《楞伽经》云法身说离相离言法,報身说十地法、六波罗蜜法,化身说三乘法耶?准此法身亦说故。」答:「说有二种,一者、起作说謂有说说也,二者、无起作说謂无说说。前是報、化,後即法身。彼據不说之说,此約有说之说,故不相違。云何法身为不说说?謂由众生證達理故,了解一切,名法身说。如闻说法而了達故,名之为说也;猶如有人,若語、若不語,令他解了,名说法也。」

「須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述曰,此第三結也。「说法者」者,謂總舉说法也。「无法可说」者,謂真理中无有少法可说也。謂要達遍計所執空无而说,是名说法也;若執真如为實无说,即非说法也。

无著云,報、化有说,法身无说;若言法身有说如報、化者,即为謗法佛也。

尔时,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众生於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述曰,舍衛漏此文。世親,此第三疑中第三文也。謂有疑曰:「若言诸佛说者,是无所说法;不离於法身,亦是其无有何等人能信如是甚深法界耶?」就释此疑中,初、善现问,次、如来答,此初也。

无著云,第六心具足中復有六种,一者、念处,二者、正觉,三者、施設大利法,四者、攝取法身,五者、不住生死、涅槃,六者、行住净,此为初也。问意云:「如来在世,慈悲平等为众生说,有能聽闻而起思念,如理作意,如法修行,法隨法行,当得成佛。如来滅後後五百歲,诸惡众生闻说此经之时,有能生信,起於思念,如佛在世时不?」佛答言有,为显有众生能思念故,名为念处。

佛言:「須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述曰,此第二佛答中,初、標,次、释,此初也。「彼非众生」者,謂非是闡提无佛性等众生;「非不众生」者,是聽闻般若,发心成佛众生也。

无著云,彼非众生者,第一义故;非不众生者,世諦故;众生、众生者,显示说第一义,是不共及相應故。

「何以故?須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述曰,此释也。初言「众生」,謂凡夫众生;又「众生者」者,謂发菩提心修行众生也。「如来说非众生」者,謂非是闡提无佛性众生;「众生是名众生」者,是发心众生也。此上意云此经典生信心者,即是发心、修行、成佛众生,非是无性众生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述曰,世親云,此大段中破第四疑也,即是第二展转释中第二疑也。於中曲有二疑,此初也。

謂有疑曰:「若如来不得一法,名无上正等正觉者,云何离於上上證转转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就此文中有二,初、善现问,次、如来即广辨其义,此初也。「为无所得耶」者,謂耶是问詞,不是不定詞也。直问佛云,如来无所得耶?所以佛即印之。若不定为问云为得不得耶者,佛如何即印耶?故今问意云,真如理中佛得无上菩提不?

无著云,此是心具足中第二为正觉故,即謂能證、所證、观照、實相也。故《解深密》云,「菩提菩提斷,俱名为菩提」;《大智度》云,「说智及智处,俱名为般若」也。謂此为令众生斷除二障,得二菩提,而有此文,故言为正觉故也。於中文有其五,初、显示阿耨多罗語,謂无上觉即是法身菩提也;次、已下显示三藐三菩提,謂正觉即是報身菩提也;以无我人下,双成上二。前中初、问,次、印,此初也。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此第二印问愜真也。謂真理之中,无如所執少有所得,名为菩提也。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親云,此为第三广辨其义也。於中有三,初,明不增減;次、显无差別;後、「修一切善」下,彰方便滿足。此初也。「是法平等」者,謂真如理无增減故;「无有高下」者,謂有为法有取捨,菩萨於十地中得胜无漏而捨劣故,无为无胜劣可取捨故,言无高下也。

无著云,此显示三藐三菩提,即謂正遍知也。「是法平等者」,謂一切诸佛共得菩提,智无胜劣故也。「无高下」者,謂一切诸佛起化身,各類共等,乃至寿命亦等也。子云,平等者,謂法身;高下者,約報、化,謂一切佛報身報身等,化身亦尔也。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显无差別也。謂一切诸佛法,无我、法執故,法身平等,无有差別,若胜若劣也。

无著云,自下双成上二,初、成上阿耨多罗法身菩提;次、成上三藐三菩提報身菩提,此初,可知也。

「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親云,此第三彰方便滿足也。於中初、正显,次、結成,此初也。謂要近善知識,聽闻計念,如法修習,法隨法行,善根滿足故,契證真理,名为成就阿耨菩提也。

无著云,此成上三藐三菩提也。於中初、正成,次、結释,此初也。謂前言无我等,除其有執也;今言修善者,破其空執也。我、人空故,須遣自妄心;依、圓有故,須存其善法。所以唯學有以非空,妄想以之而更長;唯學空而非有,真智无因而不生;滅妄想於空門,起真心於有府,有空双观,方成中道也。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述曰,此第二文也。「所言善法者」者,謂求菩提善法,或无漏法,順无漏法也;「说非善法」者,非是有漏生滅惡善法也;「是名善法」者,是出世善也。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

述曰,世親云,自下破第二子段疑。謂有疑曰:「若一切善法滿足得菩提者,則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何以故?以所说法,无記法故。」謂此意云,其能詮教有名、句、文,体是无記,如何聽闻而生善耶?此是小乘人疑也。就破此疑中,初、舉功德,次、以受、持校量,此初也。

无著云,此即心具足中第三为施設大利法故。於中有二:初、明大利法,次、「汝等勿謂」下,彰所利生。初中先舉財施,次、以受持校量显於福利,此初也。

「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以受、持校量也。此经稍略,餘本不同此也。世親云,此法虽言无記而能得菩提,以遠离所说法,不能得大菩提故,此法能为菩提因故;又言无記者,不然!汝法是无記,我法是善故,此就彼宗释,佛語是善也。又大乘义一得佛已,声及名、句竝是善,是故一受、持时,即为菩提广大因故,胜餘无量珍宝布施也,此正破前疑。

「百分不及一」等者,論家有四种校量胜,謂一者、数胜,二者、力胜,三者、无相似胜,四者、因胜。解云,数胜者,謂以数校量,謂小乘有六十二数,华严有一百二十番数,此方有十五故,謂一、十、百、千、萬等如是诸数校量者,於生死果報悉可得知。若受持此经,当得成佛所有功德,非此数等之所校量,故云数胜也。

力胜者,名为情計胜,謂布施等所獲世間人天善果情計可知,今此受、持之因,情計所不計度也。

不相似胜者,謂喻胜也,世間福果喻可能喻,受、持之因所得胜果,无喻以可喻也。

因胜者,謂时胜,世間福果可以时限校量多少,此所得果,尽未来際无时分限,不可校量也。

如論四名,当人立数、計、喻、时等名也。无著意可知也。以此校量受、持既多,即是施設大利法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

述曰,世親云,此即曲文中第三段疑也,即是展转中第三段疑。於中曲有四,至文当悉,此即初也。謂有疑曰,「若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者,云何如来名为度众生耶?」就破此疑中,初、勸彼除疑,次、广成自义,此初也。謂報、化二身隨機利物,有高有下,可有思念当度众生,謂慈悲本願缘故;法身真理,湛寂无思,如何有念当度生耶?但起智作證,即名为度故。又化身隨现,可示度生之思念,報体久无分別之思,如何起念?如末尼珠隨求雨故。又凡夫執由遣而念我当度,诸佛分別永亡,当度之思不有,但隨所化,應機示念也。如是故重汝无作念也。又真理之中都无所得,亦无众生当可度也。

无著云,此为第二明所度众生,科释其文,大意无別也。

「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述曰,此第二成自义中。初、慰喻其心,示實道理;次、成无實度说,假我非真,此初也。謂真理中无有众生如来可度,隨於外化可度假生也。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則有我、人、众生、寿者。」

述曰,此第二文也。於中初、成无實度,次、说我非真,此初也。謂如来若说實有众生實可度者,是則我執未亡,不名为佛也。

「須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述曰,此第二说我非真中,初、说我非真,凡夫妄取;次、明凡亦非實,但假施言,此初也。「如来说有我」者,謂因缘和合而假说之;「則非有我」者,非實執之我也。「凡夫以为有我」者,所執取故。此意云,如来说有我者,为除无我怖故,所以初修習必依於我,後漸契真,我相自遣;若言无我,唯欲造修,我即空故。

「須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則非凡夫。」

述曰,此第二明凡亦非實,但假施言也,謂於貪、嗔未亡之類,假名凡夫,非如其言即實凡夫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

述曰,世親云,此即展转疑中第三段疑也。於中曲有三段,此即为初文也。謂有疑曰:「虽相成就,不可得见如来,以非彼体,以如来法身为体;而如来法身,以见相成就,比知則知如来法身为福相成就。」此疑意云,報、化二身,即以法身为体,其外報、化身既有相好,以外比知內,法身亦應有其相好也。如覩人面,即知心事故。就此之中,文有其五,一者、如来问,二、善现不正答,三、如来却質,四、善现正答,五、舉頌以成,此初也。问意云,可於報、化身三十二相观法身如来不?

无著云,此即心具足中第四为攝取法身故。謂欲令诸众生內观真理清净法身,外自具其形相,不可以其形相而观法身如来。就此之中文有三,初、问答略显,次、舉頌广成,後、释外意难。前中有四,如文可知。然准餘本,无善现不正答,亦无如来却質之文。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則是如来。」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應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述曰,义可知也。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彼如来妙体,即法身诸佛,法体不可见,彼識不能知。」

述曰,此舉二頌,以成前义。於中初偈显不應以色、声以观法身如来,若取色、声,不契真理,是行邪道,不见法佛故。次偈明法身妙体超尋思故,凡夫不可见,亦非分別之識所能知故。《涅槃》云,「依法不依人,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义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也。

无著云,初偈显示如所不應见,不可见故;次偈显示不應见及不能见因缘。云何不可见?诸见世諦故。何因缘故不可见?以彼法真如相故,非言说而知,唯自證故。如是等说如論。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世親云,此第三段释展转疑中,曲文第二疑也。謂有疑曰:「若不依福德得大菩提,如是诸菩萨則失福德及果報也。」此疑意云可说如須彌山王七宝有人持用布施,不及人受持此经至四句者,是則福德不得大菩提果,准此,即福德空,果報亦空,則法斷滅,是則佛相好身亦无,唯有法身空理也。就斷此疑之中有三,初、显相好非无;次、「汝若作是念」下,明因果不失;後、「若菩萨以滿」下,校量功德。前中有二,初、述彼疑心,次、勸勿邪念,此初也。述彼疑云:「既以法为佛,是則无報、化形相身也。」

无著云,此即为攝取法身中第三文释外疑难也。論云,「若尔,如来虽不應以相具足见,應具足为因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离此著故,明相具足,体非菩提,亦不以相具足为因也,以相是色性故。於中有二,初、逆招彼心,次、勸令除念,此初。謂述彼念言,法身如来以具足相为因故得,應除「不」字,撿《能斷》及婆伽婆文,竝无「不」字也。

「須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述曰,第二文也。世親云,汝「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以報身、化身具足相得故。

无著云,「莫作是念」者,勸令勿生前念,以相为因而得法身。何以故?如来不以具足相为因得菩提故。故論云,以相是色性故,謂要以智为因,方得菩提,非用相也,相是色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斷滅相』。」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明因果不失也。於中初、述彼心,次、勸勿念,後、释所以,此初也。謂有念曰不依福德得大菩提者,是則福德无,果報亦无,若尔,发菩提心者便说诸法斷滅也,以无福德因及果故。

「莫作是念。」

述曰,此第二勸勿念也。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说斷滅相。」

述曰,此第三释所以也。謂诸菩萨知因知果,去离斷常,但无所執實福德因及果,非无因缘假因果也,但遮作用缘,非无功能缘故。

无著云,自下明心具足中第五为不住生死涅槃故。於中有二,初、明不捨生死,次、「若菩萨以滿」下,明不捨涅槃。上来初文竟。謂不捨生死,故不住涅槃也;不捨涅槃,故不住生死,为令得此,故有此文。「於法不说斷滅」者,謂发心菩萨知因说果,去离斷常,故不说斷滅也。謂虽得涅槃,還住生死,然不令斷生死,若斷滅生死者,即同二乘,住涅槃故,以此故名不说斷滅相也。

「須菩提!若菩萨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述曰,世親云,此第三功德校量也。於中初、正校量,次、释所以。前中初、舉施,次、以福校量,此初也。

无著云,此第二明不捨涅槃也。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於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

述曰,此第二以福校量也。謂因了達二我空故而得於忍,其福过彼所施功德也。得成忍者,忍有三种,一者、本性无生忍,謂观遍計所執人、法二相本无体故;二者、自然无生忍,观依他假因缘非自然生故;三者、惑苦无生忍,观於真如惑苦本不生故。

「須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述曰,此第二释所以之中,初、佛略標释,次、善现问,後、佛答,此初也。「不受福德故」者,謂菩萨所行福德,不著自体等故,但希出世,故云不受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述曰,此第二善现问也。

「須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述曰,此第三佛答也。以不貪著自体等而行福德,故名为不受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述曰,世親云,此第三大段中曲文第三释疑也。謂有疑曰:「若诸菩萨不受彼果報,云何诸菩萨福德众生受用?」此意如释迦佛捨第五分寿,留福德与未来众生,故知菩萨亦受福德,如何言不受耶?如是等菩萨受福德无量故。

就释此疑中有四,初、明報、化外利物故,亦受福德;法身无去来故,无受福德。次、「碎为微尘」下,明法身一,化身有多。次、「若人言佛说我等」下,明我、法无實。次、「若有人以滿」下,明化身有无尽福。此初也。

「若来」者,謂成道来;「若去」者,入滅去;「若坐」者,说法利益时;「若臥」者,謂唱滅相。化身有此,而法身无,故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也。如天上月,影现水中,水清即现,水濁便隱,月体本无来去,由水致有生滅;法身本湛寂,由心故见去来也。子云,法身本无来,由众生向佛故见来,此即不来来,猶如趕遠質以臨臺,睇影顏而府己也。法身本无滅,众生厭佛故,不去之中而见去,猶如汎駛舟而東邁,矚凝沼而西流,此即不去去也。

无著云,此心具足中第六为行住净故,於中復有三种,一者、威儀行住,二者、破名色身自在行住,三者、不染行住,此初也。謂化身有威儀行住等,法身无此也。行者即謂去来,住者即謂坐臥也,法身无有威儀,故云无去来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於意云何?是微尘众寧为多不?」

述曰,世親云,此第二明法身一、化身多也。於中有二,初、以微尘为喻,次、以世界为喻。前中初、佛问,次、善现答,此初也。

然此喻中含其二意,一者、聚尘为界喻,如攝指成拳;二者、散界为尘喻,如開拳作指。初、名聚喻,次、名開喻。

若聚喻者,尘喻烦恼多;聚尘成一世界,喻斷多烦恼,成一法身也。

若開喻者,世界喻法身;散界作多尘,如依一法身,起无量化身也。今问多,不挾此二意也。

无著云,此为第二破名色身自在行住,於中有二,初、明二种方便,次、「若人言」下,明入相應三昧不分別。前中有二,初、明破色身方便,次、明破名身方便。前中初、明細末方便,次、明无所见方便。前中復二,初、问,次、答,此初也。謂以世界漸次析至於極微,是多不?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實有者,佛則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則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述曰,此第二也。世親云,但寄微尘为喻,非如言而有實,如衛世師等所執微尘也。「佛说微尘众」者,謂寄微尘以喻化身也,「則非微尘」者,非如外道等所執實微尘也。

无著云,但破一合執故,观解分析至不可析,假说微尘,非實有也。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

述曰,此第二以世界喻法身也。於中有二,初、標,次、释,此初也。「如来说世界」者,謂寄世界为喻也。「則非世界」者,非如外道等執以众多實極微成實世界也。彼執兩兩極微生第三,如是等故。

无著云,此破名身方便也。世界者,謂众生世間也,彼唯名身得名也。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

述曰,此第二释中,初、却質,次、说非,後、明執實,此初也。謂若如其所執有世界者,即非是執,是正见故,非虛妄也。以无實執實故,一合相也。「一合相」者,謂我執,謂執一身總聚五蘊以为我,故名一合相也。

「如来说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述曰,此第二、说非也。謂佛但於假蘊因缘和合之上假说一合,非則如其所執一合相也。「則非一合相」者,非是所執一合相也,但假说一合既非,即明世界亦非有實也。

「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述曰,此第三、明執實也。謂如来假说一合相,凡夫於中起執为實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述曰,世親云,第三明法、我无實,於中有二,初、明无我,次、「发阿耨多罗」下,明无法。前中初、佛敘其外疑问其解不?次、善现懸解答明不閑,此初也。謂小乘人等说,言必有体,心不缘无。言有体故,佛说我见等,明有我實;心不缘无故,所執之义必成其有,令能彼言,故云若有人言也。

无著云,此下第二明入相應三昧不分別,於中初、明如所不分別为入之方便,次、发菩提心下,明何人、何法不分別。前中初、问,次、答,此初也。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述曰,此第二答也。謂於诸法本无我、法,众生妄情執为實有,佛为破彼執故,隨其情,说其解,而说为我、法,非謂言詮即有實体,縱令心取,何廢无真?大乘之义,缘无得生心,言詮不称實故,謂世尊隨情逐解,假说我、人,非如其執即實有体,故云「即非我见、人见」等也。「是名我见」等者,謂如来假说也。

「須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述曰,此第二明无法也。於中初、勸知见,次、總結之,此初也。謂若发心者,證真如时,不见所執法相,名为正智也。

无著云,「发菩提心」者,显示何人是无分別也。「於一切法」者,显示於何法不分別。「應如是知、见」等者,显示增上心、增上智,故於无分別中知、见、胜解,於中若智依止奢摩他故知,依止毘鉢舍那故见,此二依止三摩提故胜解。以自在故解,內攀缘影像,彼名胜解,謂知与见但是一,无分別智与意相應,今言依止观为別者,據前加行而说也。謂前欲修止故,发智名之为知;欲修观故,生智名之为见也。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述曰,此總結也。「所言法相者」者,謂假说法相也。「即非法相」者,非是實執之法相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於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述曰,世親云,此为第四子段中第四文也。於中初、福校量,次、明离相而说,此初也。謂法身不受福德,其化身福德无尽也。以化身福德无尽,故能为人说,故发心成佛者,受、持及为人演说,其福胜以七宝布施也。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於相,如如不动。」

述曰,此明离相而说也。謂化身说法,不取於相而说,已无分別執,故不言我是化身等,是故得福多也。「如如不动」者,謂下一「如」字是真如,上一「如」字是比喻,謂化身说法之时,不取有为相,猶如真如湛寂不动也。

无著云,此段文下即是第六行净住中第三为不染行住故,彼不染復有二种,一者、说法不染,即上来所陳受、持、演说此经,福胜七宝布施也。謂有大利益故,決定意應演说而无所染也。二者、流转不染,謂说九喻,此显示不可言说故,不演说彼法有可说体,應如是演说;若異此者,則为染说,以顛倒义故。又如是说时,不求信敬等,亦为无染说也。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观。」

述曰,世親云,此释展转疑中大文第四也。謂有疑曰:「若诸佛如来常为众生说法,云何如来入涅槃?」为破此疑,故立九喻,如《玄記》说。

无著云,此即第二为流转不染故。

佛说是经已,長老須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述曰,此第三大段喜悟修行分也。

金刚般若经贊述卷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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