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吉藏撰
法华論疏
法华論疏卷中(方便品)
胡吉藏撰
依論十七种名中第十三名一切诸佛大巧方便经,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为众生说人天二乘等法,名大巧方便,故云方便品。又下論明佛有七种方便,故云方便品。依下論末,論主開方便为五段:一说妙法功德、次说如来法師功德、三明大众三义、四明如来四义、五释四种疑。就文二:前牒经、次論释。经文既長,今前科之,然後更取論释。依論科经为三:一敘如来起定。
方便品
经曰:尔时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动,以如實智观,从三昧安詳而起。
「从定起已告舍利弗」下,第二出對揚之人。
起已告舍利弗:
从「诸佛智慧」已下,第三明二种功德:一妙法功德、二法師功德,明二种功德即二。初章二者:一總明內證甚深阿含甚深。
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門难见难觉难知难解难入。如来所證,一切声闻、辟支佛等所不能知。
从「何以故」下,第二別明阿含甚深。又開八別。初明受持读诵甚深。
何以故?舍利弗!如来應正遍知已曾親近供養无量百千萬亿那由他无数诸佛,
「於诸佛所」下,第二明修行甚深。
於诸佛所尽行诸佛修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
「舍利弗如来已於」下,第三明果行甚深。
舍利弗!如来已於无量百千萬亿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
「名称普闻」下,第四明增長功德甚深。
名称普闻。
「舍利弗如来畢竟」下,第五明決妙事心甚深。
舍利弗!如来畢竟成就希有之法。
「舍利弗难解之法」下,第六明无上甚深。
舍利弗!难解之法如来能知。
「舍利弗难解法者」已下,第七明入甚深。
舍利弗!难解法者,诸佛如来隨宜所说,意趣难解,
「一切声闻、辟支佛」下,第八明不共二乘所作住持甚深。
一切声闻、辟支佛等所不能知。
「何以故舍利弗」下,第二次明如来法師功德。妙法功德是佛之自德,法師功德是佛化他德。又開为二:一初總明法師功德。
何以故?舍利弗!诸佛如来自在说因成就故。
从「舍利弗」下,別明法師功德。就中復二:一略明如来具四功德皆为法師、第二广明四种功德。初亦是標章門,第二名为释章門。
舍利弗!如来成就种种方便、种种知见、种种念观、种种言辭。
言四功德者,一种种方便者,約住功德。种种知见者,第二教化功德。种种念观者,謂畢竟成就功德。种种言辭下,第四说功德。
「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已下,第二广明四种功德,即释四章門,即为四別。第一前广住功德。
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於彼彼处广演言教,无数方便引导众生,於诸著处令得解脫。
「舍利弗知见」下,广上第二教化功德。
舍利弗!如来知见方便,到於彼岸。
「舍利弗如来知见广大」下,广上第三畢竟成就功德。
舍利弗!如来知见广大深遠、无障无礙,力、无所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禅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
「舍利弗诸佛如来深入」下,广上第四说功德。就文更開七別,即有七舍利弗。第一明种种解成就。
舍利弗!诸佛如来深入无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舍利弗如来」下,第二明言語成就。
舍利弗!如来能种种分別巧说诸法,言辭柔軟悅可众心。
「止舍利弗」下,第三明相成就。
止,舍利弗!不須復说。
「舍利弗!佛所成就」下,第四明堪成就。
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
「舍利弗!唯佛与佛」下,第五明无量种成就。
舍利弗!唯佛与佛说法,诸佛如来能知彼法究竟實相。
「舍利弗唯佛如来」下,第六明觉体成就。
舍利弗!唯佛如来知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能说」下,第七明隨順众生意,为说修行法成就。就文又四:一總明如来说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如来能说一切法。
「从何等法」下,第二別明说證等五种法。
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体法,
「何等云何」下,第三明说教等五法。
何等、云何、何似、何相、何体,
「如是等一切法」下,第四總結證教二法,如来现见,非不现见。
如是等一切法,如来现见,非不现见。
今且示文处,後依論別释。
「論曰」下,第二論释。就文为二:第一總释一部经、第二別解。
論曰自此已下示现所说法因果相應知。
言所说因果相應知者,近而为言〈方便〉一品明因果义,如云「受持读诵甚深」等明因义,「诸佛智慧甚深无量」等明果义。遠而为言,此经唯显一理、说一乘、唯教一人,故以一乘因果为宗。
「尔时世尊」下,第二牒经解释。有五章经,即为五段,如前所说。初文二:前牒佛从定起及告舍利弗二章经而解释,次牒妙法功德及法師功德而解释。
「尔时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动,以如實智观,从三昧安詳而起。起已告舍利弗」者,
以如實智观者,上一句明正念不动,謂靜極。以如實智观謂鑒明,鑒明謂知病識藥。从三昧安詳而起者,以知病識藥既竟,應病授藥时至,故从定起。起已告舍利弗者,出對揚之人也。
示现如来得自在力故、如来入定无能驚寤故。
示现如来得自在力故者,释上正念不动及如實智观,以定力自在得身心不动及如實观察。如来入定无能驚愕者,释安詳而起。以无外缘驚愕故,得安詳起定也。前明內有自在之力,今明无外缘愕,竝是歎无量义定有此二力。
「何故唯告舍利弗」下,释第二對揚之人。又開二別:一释不對餘声闻、次解不對菩萨,一一中有二。初「何以故」,即是问。
何故唯告尊者舍利弗,不告餘声闻等者?
「隨甚深智慧」下,第二答。
隨深智慧与如来相應故。
今正说平等大慧,唯身子智慧第一,与佛相應,餘人不尔,是故唯告身子。
「何故不告诸菩萨者」,第三释不告菩萨。初问、次答。
何故不告诸菩萨者?
答中初總標五义。
有五种义。
从「一者」已下,別释五义。
一者为诸声闻所應作事故、二者为诸声闻回心趣向大菩提故、三者护诸聽闻恐怯弱故、四者为令餘人善思念故、五者为诸声闻不起所作已辦心故。
但明声闻有五义,所以須告。一者为声闻所應作事故者,下〈譬喻品〉云「我虽说汝等滅度,但尽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菩萨已发佛心、行佛已作佛智慧业,故不須告菩萨。声闻未作佛业,欲令其作,是故告之。二者为诸声闻回心趣大菩提故者,菩萨发心趣於大道,故不須告。声闻未回,今欲令回,是故須告也。上令作佛因,今明趣佛果。三者护诸声闻恐怯弱故[*]者,声闻怖佛道長遠,是故須告。菩萨不尔。四者为令餘人善思念故者,自身子之外,人天菩萨之流竝称餘人。声闻本非作佛人,当得作佛,我等云何不求佛耶?令其思念道理。五者为令声闻不起所作已辦心故者,声闻有自保究竟之執,是故須告。菩萨无有此病,故不須告。
「诸佛智慧甚深无量者」,第二释二种功德,即二別。就释妙法中为二:第一總释二种甚深、第二別释阿含甚深。初又二:一正释、二舉经示释处。释中为二:一牒、二解释。牒中,前牒智慧及甚深二章門。
诸佛智慧甚深无量者,
「为诸大众生尊重心」下,第二解释。就文为二:初總生起二章、次別释二章。
为诸大众生尊重心,畢竟欲闻如来说故。
初應有问:佛何故从定起歎智慧甚深无量?故释言:为诸大众生尊重心,畢竟欲闻如来说故。
「言甚深者」下,第二释二章門:一释甚深章門、二释智慧章門。就释甚深章門又三:一總明二种甚深、二別明證甚深、三释甚深体。初文標二种勸知。
言甚深者,显示二种甚深之义應如是知。
「何等为二」下,列二种甚深。
何等为二?一者證甚深,謂诸佛智慧甚深无量故。二者阿含甚深,謂其智慧門甚深无量故。言甚深者是總相,餘者是別。
證甚深者,即是內所證法。阿含甚深者,释道安云:「阿含名为趣无。」说一切法皆趣畢竟空法,故名趣无。僧肇云:「阿含名为法归。其为萬善府藏,众法所归。」然阿含正是外國教名,通於大小。四阿含等为小也;《涅槃》云「方等阿含」此即大也。言甚深是總相餘是別相,是總別者甚深,通證教故言總,而有證教不同所以称別。
「證甚深有五种示现」下,第二別释證甚深也。
證甚深者有五种示现:一者义甚深,謂依何等义甚深故;二者實体甚深;三者內證甚深;四者依止甚深;五者无上甚深。
义甚深者,余初释五深未见文意,後见《佛性論》及《胜鬘经》方乃悟解。《佛性論》释五藏竟,引《胜鬘》五藏为證。如来藏自性为义,一切诸法不出自性,无我为相。自性义者,辨此一藏是一切诸法体。一切诸法以真如为体故,无有一法出於如外。即接論五义中第一性义。此論名体甚深也。第二是法界藏,以因为义。圣人念处观等皆依此性作境界故。此意云:法界是念处等缘。缘增上缘,因即接《大乘論》五义中因义,是此論中依止甚深。三法身藏,以至得为义也。一切圣人信樂正性,令诸圣人得如来功德。即《攝論》中第三云藏义。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缘,故此少不相似。但《佛性論》取显时为义,故言法身藏以至得为义。《攝論》據隱时为言,故云藏。即是此中證甚深也。四出世間上上藏,以真實为义。世者有三义:一對治可滅、二妄心念念滅、三內有倒见不得圣法。具此三义名为世,过彼三义故名出世。即《攝論》中五义第四真實义,即此論中无上甚深也。五自性清净藏,以祕密为义。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即名为內,是正非邪;若違此理即为外,是邪非正。即《攝論》中甚深义。此論依何等义甚深?此五藏体一而約义不同,一切皆以真如为体,故名体义。即真如为圣人观行之因,名为因义。即證得此真如为法身,名證得义。即此真如超过世間,名上上义。甚深微,名祕密义。《攝大乘論》初明一切法依止門,辨果有五义,竝是《佛性論》、《胜鬘经》意。今此五种,竝是五藏之义,意謂少不次第。今明体甚深,即是第一如来藏甚深內證甚深,即是法身藏。至得甚深依止甚深,即法界藏。无上甚深,即是出世上上藏也。依何义甚深,即是自性清净藏。问:何故但明五种不多不少?答:初一是自性住佛性;第二依自性住佛性起诸观行,即是引出佛性;第三即是主得佛性;第四歎此三种世間所无;第五义甚深唯佛境界。此五攝一切佛事义尽。问:何故明此五事?答:今佛说一乘,欲令众生成佛。成佛之义要具此五,是以命初即便辨之。若言《法华》未明佛性者,破此五义,罪业无邊。了此五义,福慧无量。
「何故甚深者」,第三正释甚深体。
何故甚深者,謂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来所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又甚深者,一切声闻、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名甚深。
別出甚深体,正以无上菩提为甚深体。菩提言忘慮绝,故称甚深也。「又甚深者」下,前明当体甚深,今明二乘不測,故名甚深。
「言智慧者」,上来释甚深門竟,今释智慧門。
言智慧者,謂一切种、一切智义故。
謂一切种一切智智义故者,一切种謂一切种智也。《智度論》云「智慧門名为种」。种謂种別,以智慧門种別不同,故名为种。一切智智义故者,一释云:一切智人之智,故重安智。又释:一切智所知,故名智智。
「如经」已下,第二舉经示释处。
如经「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門难见难觉难知难解难入,一切声闻、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
「言阿含甚深者」,自上已来總释二种甚深,今第二別释阿含甚深,前總後別,皆是天親释经之体。就文为二:一者前牒阿含甚深为章門。
说阿含甚深,
「示现有八种」下,第二解释。初總明有八。
示现有八种。
「一者受持读诵」已下,別释八种,即成八門。一一中有二:前標名;「如经」下,引经證。
一者受持读诵甚深,如经「佛曾親近供養无量百千萬亿无数诸佛」故。
问:经云「親近供養无量诸佛」,云何是受持读诵?答:所以親近供養者,为欲受持读诵故。
「二者修行甚深」。
二者修行甚深,
前既受持读诵,今則如说修行。又前是闻慧,今是思慧。又前是信受,今是修行。问:前云何是信?答:龍樹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故知前是信也。
如经「於诸佛所尽行诸所修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故。
「三者果行甚深」。
三者果行甚深,
前是思慧,今是修慧。以三慧滿足去果义近,故言果行。又二慧为因,故以修慧为果。
如经「舍利弗!如来已於无量百千萬亿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故。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前是三慧,今是證慧。證慧者,是修慧後分始證得真如法身,故言增長功德心。
如经「名称普闻」故。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上来四种明因甚深,从此後四种明果甚深。快妙事者,謂大涅槃。
如经「舍利弗如来畢竟成就希有之法」故。
「六者无上甚深」。
六者无上甚深,
第五涅槃果,第六是菩提果,即《攝論》第九第十二胜相也。前亦是果果,今是其果。又前是法身,今是應身。
如经「舍利弗难解之法如来能知」故。
「七者入甚深」。
七者入甚深者,名字章句意难得故,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说因缘法,名为甚深,
三身为論,今是化身。自他分別前二名为自德,後二謂化他德。言入甚深者,如来说教令人悟入,於理能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说因缘法。外道所说,或墮邪因或墮无因。又因缘者,名为所以,所以者是义。外道之法有字无义,佛法不尔。
如经「舍利弗难解法者,诸佛如来隨宜所说,意趣难解」故。
「八者不共二乘住持甚深」。
八者不共声闻、辟支佛所作,住持甚深,
前不同外道,今則不共二乘。而言所作住持者,诸佛如来凡所施为造作住持佛法,竝非二乘所知。
如经「一切声闻、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
「如是说妙法功德已」者,自上已来別明妙法功德,今是論主總結,令人識知分齊也。
如是说妙法功德已,
「次说如来法師功德」者,第二次明法師功德。就文为二:一者總明法師功德、二別明法師功德。前明妙法功德,亦初總、後別,二种甚深为總、阿含甚深为別。今亦明總別也。就總中为二:一論主總標法師功德、二者引经證。
次说如来法師功德成就應知。
妙法功德是自德,法師功德是化他德。要前自德,然後化他,故云次说。
「如经」下,次引经證。
如经「何以故?舍利弗!诸佛如来自在说因成就」故。
云自在说因成就者,有自在说法之德,此德即是说法之因,故言自在说因。问:前第七第八亦有说法义,已是法師。云何至此方始辨耶?答:論主大判二章,故開二門耳。初章非无法師,後段亦有妙法。又前第七第八直明如来言教等,不同外道、二乘,未正明化物。今正明化物,故名法師功德。
「如来成就四种功德」下,第二明如来法師功德。就文为二:一略明四种功德、二广明四种功德,亦即初是標章、後解释。就初又二:一者論主總明四种功德、第二引经別明四种功德,即释上自在说因,以具四种功德能为说法故。
如来成就四种功德故,能度众生。
四种功德是说之因。
「何等为四」下,第二引经別明四种功德,即成四別。一一中为三:一者標名、二者引经證、三者释经。言「住成就」者,謂標名也。
一者住成就,
住种种方便度脫众生,故名为住。或有論本称为「往」字,所言往者,众生有二种:一背小向大,名之为来,如窮子還向本國乃至遂至父舍;二背大向小,名之为去,亦如窮子背宅而去。佛亦二种:一者應身,为大心众生故名为来;二化身,成就众生,如彼長者執持除糞器往到子所。今此中八相成道即往义,故言往方便。
「如经」下,第二引经。
如经「舍利弗!如来成就种种方便」故。
「种种方便者」,第三释经。
种种方便者,从兜率天退乃至示现入涅槃故。
八相成道即八方便,故云种种。若依《佛性論》有十四种方便:一现本生事、二现生兜率天、三从天下受中阴、四入胎、五出胎、六學伎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九苦行、十詣菩提樹下、十一破魔軍、十二成佛道、十三转法轮、十四般涅槃。
「二者教化成就」,释第二,亦有三別:一標章、二引经、三释经。
二者教化成就,
言教化成就者,如来能知深净因缘,染法誡之令捨、净法勸之令修,以具誡勸二門故,名为教化。
「如经」下,第二引经。
如经「种种知见」故。
「种种知见者示现染净诸因故者」下,第三释经。
种种知见者,示现染净诸因故。
以有染有净故称种种。若依《攝論》,阿赖耶識是一切染净因,故彼偈云「此界无始时,一切法依止,是道有染净,及有得涅槃。」又释:依《胜鬘经》,如来藏是染净因,以染净依如来藏故。二者通論,一切染烦恼是生死染法之因,无漏是涅槃净法之因。如彼众名章广说,及《胜鬘经》生死依如来藏故。通释者,染净种子为生死因,无漏熏習是涅槃因。佛內知此二,外为物示现,故名为法師。有論本云「染净诸因」。今謂知染净因,攝知因义尽。若言净因者,但知净、不知染,攝因义不尽。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者,释第三。亦三別,初標、次引證、後释。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
而言功德畢竟成就者,依後兩处又释之:一者下云「具足力无畏等一切功德」,名功德畢竟成就;二者依後文「具人无我及法无我观」,唯就大乘法中有此功德,名畢竟成就。
「如经」下,第二引经證。
如经「种种念观」故。
「种种念观者」,第三释经。
种种念观者,以说彼法成就因缘如法相應故
」。次说彼法成就因缘者,夫欲说法,要須成就诸德,即是说法因缘。有说法因缘方得与诸法相應,诸法相應方得说法。前第三知染净因明佛知有法,今显人法二无我观謂知空法,以具知空有故名法師。问:云何名种种念观?答:具人法二无我,名为种种。
「四者说成就」,亦三。初標。
四者说成就,
「如经」下,引经。
如经「种种言辭」故。
「种种言辭者」,第三释经。
种种言辭者,以四无礙智,依何等何等名字章句,隨何等何等众生能受,而为说故。
依何等名字章句者,释上种种言辭也。隨何等何众生者,隨萬類众生,故有种种言辭。然罗什法師经无此四种功德文,但言「吾从成佛已来种种因缘譬喻广演言教」。种种因缘,当是四中之第三。广演言教,可擬第四功德。种种譬喻,可擬第二。无第一种种方便。所以然者,无数方便中攝一切方便,故初更无方便也。问:此四种功德云何次第?答:一切诸佛皆住八相成道故。第一明住功德,所以住八相者,如来知染知净。令众生捨染得净,故有第二教化功德。夫欲化物,須內备诸德,即与法相應,故有第三畢竟功德。德备於內巧说於外,故有第四说法功德。此四攝化物义,故總名法師功德。
「復有义」下,第二广四方便,亦是释章門。释章門即應成四別,但論主大分为二,释前三方便为一類、释第四为一類。前三方便为二:一经释、二論释。经释即三。一一章中皆三,謂初標、二引證、三释经。
復有义种种方便者,示现外道所有邪法,如是如是种种过失故。復种种方便示现诸佛正法,如是如是种种功德故。
言復有者,上明八相方便义猶未尽,今欲广释,故言復有义。种种方便者,標种种也。「示现」已下,释种种也。可有三段种种:一者示现邪法种种过失,如九十六种。二示现佛正法种种功德,略说五乘、广有八萬法藏。三者邪为一种、正为一种,故云种种。
「如经」下,引證。就文有二:一者正明无数方便。
如经「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广演言教无数方便,
二从「引导」已下,释说方便意。
引导众生於诸著处令得解脫」故。
「復有无数方便者」,第三释经。就文为二:一者释无数方便、二者释上说方便意。
復无数方便者,令入诸善法故。復方便者,斷诸方便疑故。復方便者,令入增上胜智中故。復方便者,依四攝法攝取众生令得解脫故。
此中明四种方便,今以三义释之。一者未入善法众生,令其入善。虽入善法未得无疑,故为斷疑。虽復斷疑,未入胜智,令得胜智。虽入胜智,未得解脫,故令得解脫。二者即是《胜鬘》四种重檐。云何为四?初为无闻非法众生说人天乘,令入善法。第二说声闻乘,斷四諦中疑,故言斷诸疑故。第三说缘觉乘,令入胜智,以缘觉智胜声闻智故。第四方便为说大乘。於大乘中以四攝法攝之。以布施攝之,令为己眷屬。以愛語攝之,令发菩提心。以利行攝之,令善根增長。以同事攝之,令其成佛。三者依《佛性論》,为四人破四障,成四因得四果故,不多不少但明四种。初方便破闡提不信障,令信樂大乘,为成大净种。第二方便破外道邪我相障,令得波若,为大我种子。而言斷诸疑者,无有虛妄之我,有佛性之我,於有无法中诸疑得斷。第三方便破声闻怖畏生死障,令得破虛空三昧成就,为大樂种子。种子以胜前二种方便,故云胜智。又初一为下、次一为中、後一为上,故云增上。第四破独觉自愛身障,令得大慈大悲成就,为大常种子,以缘觉无悲故。今明四攝法,即是大悲。
「诸著处者」下,第二释说方便意。就文为二。初牒總释。
诸著处者,彼处处著。
「或著诸界」下,第二別释。文为二:初列四著、次释四著。
或著诸界、或著诸地、或著诸分、或著诸乘故。
上明四种方便,今明四著者,为有四种著故。所以说四方便,非是別治,但是總治耳。
「著界者」下,第二释四著,即四別。今前释著界也。
著界者,謂著欲、色、无色界故。
「著地」下,释第二也。
著地者,著戒取、三昧、初禅定地,乃至非非想及滅尽定地故。
戒取者,即外道用诸邪戒为道。三昧著者,此是欲界中三昧。如《成實論》電光定等,又是毘曇未来禅也。
「著分者」,释第三。前列著在家、出家二章門。
著分者,著在家出家分故。
次释二章門。
著在家分者,著己同類,作种种业、邪见等故。著出家分者,著名闻利養、种种诸觉烦恼等故。
易知。
「著乘者」,释第四。前列声闻、菩萨二章門。
著乘者,著声闻乘、菩萨乘故。
次释二門。
著声闻乘者,樂持小乘戒,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等故。著大乘者,謂著利養供養恭敬等故、著分別观种种法相乃至佛地故。
易知。
「復种种知见者」,广第二种种知见义。就文亦三:一標章門略释、二引经、三释经。
復种种知见者,自身成就不可思議胜妙境界,与声闻菩萨等故。
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境界,謂绝二乘菩萨境界也。与声闻菩萨等故者,上明異大小二人,今明同大小二人。
「如经舍利弗如来知见方便者」,第二引经還證前二义。
如经「舍利弗!如来知见方便到於彼岸」故。
前證上与声闻菩萨等。如来真實过声闻菩萨,而能同声闻菩萨,故言方便也。此方便竝異上来方便,仍取同声闻菩萨以为方便也。到於彼岸者,證於第一,绝二人境界也。
「到彼岸者」下,第三释经。
到彼岸者,胜餘一切诸菩萨故。
当胜声闻菩萨,不待言也。
「復种种念观者」,广第三种种念观。此文但二:一者標章。
復种种念观者,
二引经。
如经「舍利弗!如来知见广大深遠无障无礙,力、无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禅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故。
所以无第三释经者,此中明力无畏等,处处经論皆以释竟。又文显现者,不須解释。
「又第一成就」下,自上以来第一依经广三方便。今第二論主重广三方便,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一者牒。「可化众生」下,第二解释。論释与经異者,经多就法解、論但就人释,所以为異。
又,第一、成就可化众生,依止善知識而成就故。
第一成就,即是种种方便。所以示种种方便者,令可化众生依止善知識得成就故。
第二、成就根熟众生,令得解脫故。
第二成就。即是种种知见,令根熟者得解脫。
第三、成就力家得自在,净降伏故。
第三成就。或言:力家自在,以家为正。力者十力,家者诸德。是力家流類,故称为家。自在净降伏者,第三即种种念观。种种念观者,謂力无畏等,如上列。上二成就化兩种众生,今第三成就既具一切功德,故能普降伏一切众生。又上二种成就利益根熟及未熟众生,今第三成就降伏如来一切烦恼。是故前明化他德,今敘自德。所以前門辨人知是化他,後不明人知是自德
第四说成就者,自上以来广前三方便竟,今广第四说成就。就文为二:第一从初竟此七种,令众生自身功德成就,明如来说法令众生自行成就。第二从「教化成就」下,明如来说法使化他行成就。前释现瑞中,大法雨等八种亦具此二。初六种佛欲令众生自行成就,後二法令化他行成就,是故现瑞。今说定起为物说法,亦令二德成就。自德成就中有二:第一经广、第二論略。就经广中为二:初牒章門,總广標七数所以。
第四、说成就者有七种:
第四说成就有七种者,此章正明法師功德。法師虽具四德,而以说法为正,故广明具七种德能为物说法。
「一者种种成就」下,第二正明七种成就,即成七別。初中有二:一標章、二引经。
一者种种成就,
而言种种成就者,於一切法門皆窮其源底,然後能为物说法。
如经「舍利弗!诸佛如来深入无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故。
「二者言語成就」亦二:初標章、次引经。
二者言語成就,得五种美妙音声说法,
上明內窮法門,今明外有音声美妙法,然後能为物说法。
如经「如来能种种分別巧说诸法,言辭柔軟悅可众心」故。
「三者相成就」亦三:初標、次引经、後释经。
三者相成就,
而言相成就者,可相时而动,可語即語、宜默便默,故名为相。二者有利根众生,闻上所说悟解相现,不須復说。故名为相。
「如经」下,第二引證。
如经「止,舍利弗!不須復说」故,
「有法器众生故」下,第三释经。
有法器众生心已滿足故。
即是利根菩萨,闻佛上来所说法华即便得解,不更重说也。而三请後更广说者,为鈍根声闻说耳。又此中通歎诸佛有知機之德,有利根之人已解佛悟,不須復说。
第四堪成就者,上明利根之人已解佛語不須復说,今明堪受化人猶未得解故應为说。初释。
四者堪成就,所有一切可化众生,皆知如来成就希有胜妙功德能说法故,
次引经。
如经「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故。
易知。
第五无量种成就。就文有三:一標章略释、二引经、三释经。
五者无量种成就说不可尽,
无量种成就者,法身具众德,而说不可尽故也。
「如经」者,第二引经。
如经「舍利弗!唯佛与佛说法,诸佛如来能知彼法究竟實相」故。
「言實相者」已下,第三释经。
言實相者,謂如来藏法身之体不變义故。
如来藏者,在烦恼之內名如来藏,亦名如来胎。法身之体不變义故者,虽在烦恼,不为烦恼所染,故名不變。《佛性論》虛妄法有三變異,释无變異义。一果報尽故變異、二對治所破故變異、三念念滅故變異。法身离此三过失。一前後寂靜故,无果報尽變異;二无漏故,无對治破變異;三非有为故,无念念壞變異。
「六者觉体成就」,就文为三:初標、次释、後引经證。
六者觉体成就,
上第五明法身,今明應身,亦是報身觉体,即是佛体,亦名佛性。以佛性显现,故名成就。
「如来所说」下,第二解释。
如来所说一切诸法,唯佛如来自證得故,
如来外能说一切法者,唯佛自證得故。自證得者,即是自證得法身也。
「如经」下,第三引经。
如经「舍利弗!唯佛如来知一切法」故。
「七者隨順众生意为说修行法者」亦三:一標、二释、三引经。
七者隨順众生意为说修行法成就彼法,
此第七即是化身。隨众生意为说修行法者,佛隨众生意说法,令众生修行也。此七法次第者,夫欲说法要备七德,一者內窮法原、二外有巧辨、三者知默、四者知悟。此四,內外、語默二双也。所以有此二双者,要由备法身现化身故,後三即明三身也。成就彼法者,如来成就隨順众生意,为众生说法也。
「何等如是等故」者,此第二解释。即是牒经中何等法、云何法,用经以释論也。
何等如是等故,
何等法者,牒五門之初也。如是等者,等取下四句也。
「如经」下,第三引经。
如经「舍利弗!唯佛如来能说一切法」故。
「第一种种法門」下,自上已来第一就经广释七法,今第二就論重释七法。就文为二:一者释前、第二結前释後。释前七章,即成七別。第一种种法門者,牒上第一种种成就。
第一种种法門攝取众生故,
攝取众生者,心內窮种种法門,方能攝取於物也。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者,以外具五种音声,聽佛音声美妙,心不散亂也。
第三令取故,
第三令取故者,既闻法不亂,即令其取法也。
第四令得解脫故,
第四令得解脫者,以取法故,便得解脫也。
第五令彼修行成就得對治法故,
第五令彼修行者,所以得解脫,要須對治故也。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成就故,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者,前令得见道,今進趣修道。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故。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令得无學道也。
「此七种法,为诸众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者」,上来第一別说七法,今第二欲結前释後。言結前者,論主释七法,明佛为众生说法,令众生自行成就。
此七种法,为诸众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
问:此七法云何自行成就?答:此七法即是地前四位及地上三位。第一令其得十信位,故言攝取。攝取者,令入十信。第二令不散亂住,即是十住,亦云十解。第三令取,即修十行,故称修为取。第四令得解脫,解行淳熟必得解脫,即十回向。第五登初地,正是斷烦恼證得法身,故云得對治故。第六即是二地已上修道,故云進趣。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从八地已上勉於三退,乃至佛地称无學道。是故名为自行成就。
「又与教化令其成就者」,自上已来明佛说法令众生自行成就,今第二释经,明佛说法令众生化他成就。若接次相生,即释广经中第七隨順众生意修行成就,謂何等法、云何法之言也。问:何以得知前令其众生自行成,後令众生化他行成?答:論中佛及論主兩重释七法竟,總噵此七法为诸众生自身所作善成熟,故知前是自行成也。次即云又与教化令得成就,故知是教化他行也。就文为二:一總明化他、二別細約五法以明化他。就初又二:初牒与化他章門,故言又与教化令得成就也。
又与教化令得成就者,
「与此二种法」已下,第二释化他章門。就文为四:一總標二法、二別明二法、三明二法相貌、四明二法次第。与二种法令彼成就者,第一文。
与二种法令彼成就。
「何等为二」,第二释出二法。
何等为二?一与證法、二与说法。一与證法令成就者,謂依證法而授与故;二与说法令成就者,謂依说法而说与故。
佛令众生为他说法时,若宜依證法而说者,可授之以證法。教法亦尔。
「此二种法如向前说者」,第三出二法相貌。
此二种法如向前说。
前第一佛经明七种。佛內自證七法,然後为物说法,此即是为物说證法。論主後明七种法,若望佛经令众生成就如此七法也,即是为物说教法也。
「依此二种法有何次第者」,第四明二法次第。就文有二:初即是问二法次第。
依此二种法有何次第而得修行?
二法有何次第得修行?
「即彼前文句再说應知」者,第二解释。
即彼前文句再说應知。
若依修行次第,前依論主七法明自行成就,然後依佛七法而得化他,故云再说應知也。若依佛次第,前明七法成就,後始得化他,如論主七法。
「又依證法有五种」下,上来第一總明化他竟,今第二別約五法以明化他。就文二:一約證法以释五法、二約教法以释五法。就初又二:一標列五法、二释五法。初標證法有五种。
又依證法有五种:
以內心解達五法,故名为證。
从「一者」已下,次列五法。
一者何等法、二者云何法、三者何似法、四者何相法、五者何体法故。
罗什经有十法,今明五法,或可梵本广略不同,难可詳会。亦可以此五而攝彼十,可自推度。问:何故但明五法?答:夫欲化他,必須識法。此五法攝一切法尽故,若證法、若教法悉在此五法中,是以化他須明五法。
「何等法者」,第二解释。凡作三周释之:初周約三乘一乘。又释:約法就人以释五法。
何等法者,謂声闻法、辟支佛法、佛法故。云何法者,謂起种种诸事说故。何似法者,依三种門得清净故。何相法者,謂三种义一相法故。何体法者,无二体故。无二体者,謂无量乘,唯一佛乘,无二三故。
何等法者,问:法名謂三乘法者,佛但證一乘,云何言證法有三乘?答:佛內照達三乘,故名證三乘也。又从此三乘令众生證,故名證法也。云何法者,責诸法所因起。此三乘法名因何而起?因三乘种种教起故也。云何法者謂起种种诸事说故者,或法或譬、隨时隨人说三乘法。何似法者,責法譬類。《攝論》有二释:一以理法为似,以理似門故;二得果为似法,以果似因故。又果与文理相似,今宜用果为似法。前二句说三乘法,今得三乘果,是故文云「依三种門得清净故」。何相法者,責法外相。上来三句明三乘法,此下兩句明一乘法。说三乘教令归一乘,一乘即是一相。何体法者,責法內体,宜取一佛乘为体。无二三者,缘觉为二,声闻第三也。
「復有义」下,第二周释五法。前就三乘一乘以释五法,今通就一切法释,亦得一一門攝一切法。又释:約理就事释。
復有义:何等法者,謂有为法、无为法等。云何法者,謂因缘法、非因缘法等。何似法者,謂常法、无常法等。何相法者,謂生等三相法、不生等三相法。何体法者,謂五阴体、非五阴体故。
初有为无为法門,即三有为三无为攝一切法尽。第二責法所因起。因缘非因缘亦攝一切法,有为法从因缘生,无为法不从因缘生。何似法責其譬類,謂常无常法亦攝一切法尽。问:常无常与有为无为何異?答:若取攝法論名义,異体更无異。若取異者,有为无为即三有为三无为。今常无常者,謂法身常、應化无常。至後当释。问:常无常云何名似法?答:證得无常果,故言相似。亦得无常理,与文相似。何法相者責法相,有为法有生住滅三相,无为法无生无住无滅无三相,此二亦攝一切法。问:生等三相不生等三相与常无常为无为復何異?答:約相不同,所以異耳,体更无異。何体法者責法体,五阴是为体,非五阴是无为体,約五阴体非五阴体不同,此二亦攝一切法尽。又一切法要具五义,謂为无为乃至阴非阴也。如《智論》云「一切法要具九义」。
「又何似法者」,第三周释。但重释三法,不解前二。
又何似法者,謂无常法、有为法、因缘法。又何相法者,謂可见等法。又何体法者,謂五阴能取所取,以五阴是苦集体故,又五阴者是道諦体故。
何似法中取无常、有为、因缘此等法舉類相似。何相法取可见可闻六尘相。何体法者,有漏五阴为苦集体,无漏五阴为道諦体。
「復有異义」下,自上已来三周,明應与證法、授与證法竟。此第二周,明應授说法者授与说法。
復有異义依说法说:何等法者,謂名、句、字身等故。云何法者,謂依如来所说法故。何似法者,謂能教化可化众生故。何相法者,依音声取故,以依音声取彼法故。何体法者,謂假名体法相义故。
異上證法,故云復有異义也。夫说法要具五种:一者有名字句身;二依佛所说所因;三依可化众責其譬類,可化众生而化之,不可化者即不化之;四責相,依音声取所说之法;五所说法但有假名責体。问:依論,此偈云何頌上二种功德?答:初三偈頌上妙法功德,餘竝頌法師功德。上妙法功德中有二:初二偈明證甚深,次一偈明阿含甚深。初證甚深中,論主直開五义。今文分之为兩:初一偈總明甚深、後一偈別明功德甚深,亦初偈是能證之人甚深、次偈明所證之法甚深。長行中但明智慧一德甚深,偈中明一切功德甚深。次一偈頌阿含甚深者,上阿含甚深有八种,今但頌始終四种:初句頌第一受持读诵甚深、次句頌第二修行甚深、次句頌快妙事甚深、次句頌第八不共甚深。「於无量亿劫行此诸道」已下,頌法師功德。上法師功德有二:初略、次广。今偈總攝为二:第一偈歎如来自德功德,即令众生自行成就。第二偈已去,頌上令众生化他行成就。頌上「吾从成佛已来,究竟尽诸法實相」文。从「如是大果報」已去,頌上化他功德。就文为二:初双標二章門、次双释二章門。双標者,初標佛解章門、次標众生不解章門。標佛解章門明佛能自解。次標众生不解,須化众生令众生得解。从「假使滿世間」者,释二章門,初释众生不解章門;从「又告舍利弗」下,释唯佛解章門。〈方便品〉经必須依論講之,偈亦須望論意。頌長行餘文句必不須可知。
「自此已下依三种义示现者」。自上来释〈方便品〉妙法功德、法師功德二章义竟。今第三释大众三义,即是释三请中初请经文。就文为二:初標三义、第二別释三义。初又三:第一總標三义。
自此已下,次依三种义:
「一者」已下,第二別列三义。
一者決定义、二者疑义、三者依何事疑义,
「即應当善知者」,第三勸知三义。
應当善知。
「決定义者」,第二別释三义,即成三。一一中有二:前以义释、二引经示释处。
決定义者,有声闻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於声闻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知是二种證法,示现有为、无为法故。
有声闻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此言方便者,盖是声闻中修涅槃处方便,非權巧方便也。於声闻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者,此方便是權方便也。實无声闻涅槃,方便说有声闻涅槃,而彼謂是究竟,故名決定。如是二种證法示现者,此出声闻所證法也。有为无为法故者,即是有为无为二种功德,證得此二种功德謂为究竟。二种涅槃是无为功德,住有餘涅槃时无漏戒定慧等是有为功德。
「如经」下,第二引经示释处。
如经「尔时大众中有诸声闻漏尽阿罗汉,乃至亦得此法門到涅槃」故。
亦得此法,謂上有为。到於涅槃,謂上无为也。
「疑义者」,释第二章門。亦二:前释、次舉经示处。
疑义者,謂声闻、辟支佛等有不能知故,是故生疑。
言二乘不知者,不知二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實,是故生疑。
「如经」下,第二示释处。
如经「而今不知是义所趣」故。
「依何事疑者」,释第三。亦二:前释、次引经。就文有二:初依昔教生疑、二依今教生疑。
依何事义疑者,闻如来说声闻解脫与我解脫不異,是故生疑。
明三乘解脫不異,闻昔不異,是故生疑。
「謂生疑者」下,第二闻今教生疑。
謂生疑者生因中疑:此事云何?云何如来数数说於甚深境界,前说甚深、後说甚深,不同声闻如是等,是故生疑。
今教明佛解脫与二乘解脫異,正以今疑昔。今说若異昔云,不應言不異。昔说若不異今,不應言異也。而言生因中疑者,教是理因,於教生疑言因中疑也。虽是今昔互疑,而正執昔疑於今教。
「如经」下,第二示释处。
如经「尔时舍利弗知四众心疑,乃至而说偈言」故。
「自此已下」,〈方便品〉中第四明如来四义。即是释第一止请已去,竟十方世界尚无二乘何況有三也。就文为二:一者總標四事勸知、第二別释四事。初又三句:一總標。
自此以下,示现依四种事说:
二列。
一者決定心、二者因受記、三者取授記、四者与受記,
三勸知。
應知。
「云何決定心」下,第二释四事,即四別。就初文二:第一前释佛決定心、第二释五种驚怖。初有三句:一者標決定心。已生驚怖者,第二释決定心。是故如来有決定心者,第三結決定心。
云何決定心?
決定心者,佛意決定斷其驚怖、令得利益,名決定心。
已生驚怖者令斷驚怖,以为利益二种人故,
又言:二种人者,声闻有四:一決定、二退菩提心、三變化、四增上慢。今二种者,是退心并變化二人得益故。而言二种人者,即是二乘人也。又言:二种人,一者有驚怖、二者无利益,則是有或与无解名为二人。问:此決定心释何处经文?答:释佛止请意,而未释止请文也。所以止请者,欲決定利益众生也。
是故如来有決定心。
「此驚怖有五种應知」者,第二释五种驚怖,即是所为之人。初總標五种。
此驚怖有五种應知:
次別释五种,即成五別。損驚怖者,執小謗大,故言損也。初列二章門、次释二門。
一者損驚怖,謂小乘众生如所闻声,取以为實,謗无大乘,
言二門者,一執小謗大者,不言大乘全无,只噵大乘是菩萨境界,非我二乘所學道。言謗无大乘下,第二謗大。
「而作是言」下,释二章門。
而作是言:如来说言阿罗汉果究竟涅槃,我畢竟取如是涅槃,是故罗汉不入涅槃。如是驚怖故。
前释取小。是故阿罗汉不入涅槃者,此释謗大,以大乘不说阿罗汉入於涅槃。
二者多事驚怖。
二者多事驚怖,謂大乘众生生如是心:我於无量无邊劫中行菩萨行久受勤苦。以是念故生驚怖心,起取異乘心故,如是驚怖。
謂大乘人,彼謂众生不預我事,而於長时修行苦行故欲度脫之,退大取小,名为驚怖。又释:大乘事多,退大取小。
三者顛倒驚怖。
三者顛倒驚怖,謂心分別有我我所,种种身见不善法故,如是驚怖。
實无人法計有人法,故名顛倒。
四者心悔驚怖。
四者心悔驚怖,謂大德舍利弗等起如是心:言我不應證於如是小乘之法。如是悔已,心即自止。即此悔心名为驚怖。此义應知。
悔取小乘亦是可驚怖。问:悔取小乘應是道理,云何名驚怖?答:不應取小而取小竟,復悔取小,故亦是可驚怖事。
五者誑觉驚怖。
五者誑驚怖,謂增上慢声闻之人作如是心:云何如来誑於我等?如是驚怖故。
增上慢人謂:佛说一乘是誑二人。是故名誑相也。此五驚怖即是上五人:初是執小乘人,即是五千之徒;次是大乘人;三是外道人;四是悔取小乘人;五是增上慢人。
「因受記者」,释第二門。就文为二:一牒章名、二解释。
因受記者,
而言因受記者,释止请之意。佛所以止请者,为欲令其受記作佛。此之止请,即是受記因缘,亦是因欲令众生受記故所以止请,故名因受記。问:後第二卷方受記,今云何明受記事?答:此释佛意。而佛所以止请者,意令二乘人得記成佛故也。问:止请云何令得記成佛?答:以佛三止有三利益,即是止请之因。
「如经」下,第二解释。就文为二:一释三止、二释兩请。就初又二:一牒初止请经兼牒餘、二止经。
如经「止,止,舍利弗!不須復说。若说是事,一切世間诸天人等皆生驚怖」故。
「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第二释止请。有二:初牒、次释。
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
此因受記,牒章名。皆生敬怖者,牒止请意。以天人等皆生驚怖,是故須止。
「有三种义」下,第二解释。初總標三义。
有三种义:
从「一者」已下,別释三义,即成三別。「一者欲令彼诸大众推覓甚深妙境界故」者,令大众思量。
一者欲令彼诸大众推覓甚深妙境界故,
佛既止请不欲说法,当知此法必是深妙义。今者可自推覓,何等是甚深法耶?若三乘是甚深法者,佛昔已说,不應止请。佛今既止请,当知三乘之外別有妙法,佛欲令大众生如此心,是故止请。即是第一利益为受記因。
第二欲令大众生尊人重法之心。
二者欲令大众生尊重心畢竟欲闻如来说故,
第三为令增上慢人离法席。
三者为令诸增上慢声闻之人捨离法坐而起去故。
问:前二可利益大众,後一云何亦利益耶?答:增上慢人若在法席,即为大众作障道因缘,不得授記,故須令其离席。又众见罪人离席,彌生重法尊人之心,又深自发心得闻胜法,故亦是利益大众。此三义即是释三止文。第一是请前止,餘二是请後止。
「第二请」已下,上来释三止竟,今此第二释後兩请。问:何故不释初请?答:前第三章中決定等三义已释初请竟,是故今但释後兩请。问:释後兩请,云何屬因受記?答:後之二请明其过去种善根、现在修福,即是受記因缘。又此之二请尊人重,法即是授記因缘也。问:初请亦尊人重法,何故非是受記決定因缘?答:初请中決定心,即是執及疑。執則執小拒大不受佛語,疑則猶預未信,未尊人重法之心,故非受記因也。就文释二请,即二。一一中各兩:初正释、次引经。第二请明过去无量佛所教化。
第二请者,示现过去无量诸佛教化众生,如经「是会无数,乃至闻佛所说則能敬信」故。
「第三请」,今现在佛四十餘年来教化。
第三请者,示现今现在佛教化众生,如经「今此会中如我等比,乃至長夜安穩多所饒益」故。
文处易知。
「取授記」,释第三取授記。初牒章。
取授記者,
「以舍利弗等」下,第二解释。
以舍利弗等欲得授記,
次引经。
如经「佛告舍利弗:汝以三请,豈得不说。汝今諦聽」如是等故。
问:佛受身子请,誡聽許说。云何乃是身子取授記?答:以身子機缘中欲得受記作佛,受请許说也。
「与受記者」,释第四章。此释正说,从初竟五濁之前经文也。问:今正说法华经,云何名与受記?答:所以说法华者,意欲令其受記作佛。此释佛意門也。就文为二:初牒名、第二解释。
与受記者,
就释中为二:第一正释、第二引前二法證释。就初又三:前開六門、次释六門也、後結六門。開六門者,即是開此正说经为六門也。後結六門者,即是結開此正说经为六門也。
有六种應知:一者未闻令闻、二者说、三者依何等义、四者令住、五者依法、六者遮。
「未闻」者,第二释六門,即成六別。就初为二:未闻令闻牒章名,「如经」已下,示释处。
未闻令闻者,
一乘之法昔所未闻而令得闻,故云未闻令闻。
如经「舍利弗!如是妙法,诸佛如来时乃说之,如优曇华」如是等故。
「说者」下,释第二章門。又開三別:一標章、二引经、三释经。
说者,
问:何故名为说?答:欲辨三乘无有三理、但有名字,故称为说。
「如经」已下,第二引经。
如经「舍利弗!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辭演说诸法」如是等故。
「种种因缘」下,第三释经。
种种因缘者,所謂三乘。彼三乘者,唯有名字章句言说,非有實义,以彼實义不可说故。
种种因缘,此牒经也。所謂三乘者,释种种因缘也。以种种因缘故说三乘,故名三乘为种种因缘。又三乘入道各有由籍,故名种种因缘。彼三乘者唯有名字,解前章名,所謂说也。又释经中言辭演说之句也。以彼實义不可说故者,實义即是无三,言忘慮绝故不可说也。问:何故不解经无数方便及譬喻語耶?答:此二句後文当释。又无数方便上已释竟。
「依何等义者」,释第三章。就文亦三:初牒章、二引经、三释经。
依何等义者,
经中称一大事因缘,論明因缘是所以,所以即是义。今依此义故出现於世,故言依何等义。又依何等义者,以依開示悟入等四义,故云依何等义。又對上三乘有語无义、一乘有語有义,故云依何等义。
「如经」已下,第二引经。
如经「舍利弗!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於世」如是等故。
「彼一大事者」已下,第三释经。就文为二:一初標四事勸知。
彼一大事者,依四种义應当善知。
「从何等为四」已下,第二別释四义,即成四別。就释開义为三:一者標章略释、二引经、三释经。「一者无上义」,標章。
何者为四?一者无上义,
「唯除如来一切智智」下,第二释章。
唯除如来一切智智,更无餘事。
除佛以外,人天二乘等智慧所知皆是有上,独佛知见名为无上。今欲開无上知见,故言開佛知见。
「如经」已下,第二引经。
如经「欲開佛知见,令众生知得清净故,出现於世」。
令众生知得清净故者,释開佛知见意也。所以開佛知见者,令众生知故也。得清净者,令众生知佛得清净。又一意:令众生知,使众生得清净。
「佛知见者」,第三释经。
佛知见者,如来能證,以如實智知彼义故。
此释佛知见者,開示悟入四句皆有佛知见,今寄初章總释之也。如来能證以如實智知彼义故者,如来能證謂能證法身。如實智者,出能證之智也。知彼义故者,彼义即是法身,出所知法身也。
「二者同义」下,释第二。就文亦三:初標章、次引经、三释经。
二者同义,以声闻、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
同义者,释上示也。以声闻、辟支佛佛法身平等者,释同义也。所言同者,三乘人同法身平等,故名为同。问:何故明同义?答:前虽明无上即佛独有、餘人所无,是故明三乘人一法身也。问:何故释示以为同义?答:示其同有法身之义,故释示为同也。
「如经」下,第二引经。
如经「欲示众生佛知见故,出现於世」。
「法身平等者」,第三释经。
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无差別故。
佛性法身更无差別者,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佛性与法身更无差別。又三乘人同有佛性、同有法身,故言更无差別也。第一无上义中明佛得清净即是无垢真如,今明同义即是有垢真如。《佛性論》以无垢真如为胜相,有垢真如为同相。以无垢胜於有垢,故名胜相。
「三者不知义」下,释第三悟义。就文亦三:一標、二释、三引经。
三者不知义,
问:何故释悟而称不知?答:約二乘人不知令知,故是释悟。问:上不知同,今示令知同。与今何異?答:上直取同义,今明唯一佛乘真實究竟,故与上为異。
「以一切声闻」下,第二释不知义。
以一切声闻、辟支佛等不能知彼真實处故。此言不知真實处者,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
初正释。从不知真實处者,傳释也。
「如经」下,第三引经。
如经「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於世」。
「四者为令證不退转地」下,释第四入。亦三:一標、二释、三引经。
四者因义为欲令證不退转地,
经中称之为入、論称为之證也,以入即是證。令不退转者,既證法身便不退转。
「示现欲与无量智业故」者,第二解释。
示现与无量智业故。
所以令證法身不退转者,示现欲与其无量智业故,即是用也。取不退转者示现欲与其,即用也,亦得无量智业故。释经中入佛知见道,道即是业也。
「如经」下,第三引经。
如经「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出现於世」。
问:何故明四,不多不少?又此四有何次第?答:初言開者,開十方诸佛法身。如前云「開示如来净妙法身令生信心故」,是故第一前明其開。虽開十方诸佛法身,或謂诸佛独有法身、二乘人所无,佛得成佛、二乘不成佛,是故明三乘人同有此法身、同皆成佛。虽明三乘同有法身,二乘人不知同一法身,故明悟有一无二。既悟有一无二則唯有進路无有退道,是故次明其人。此四无义不收,故不得多少。即是次第。
「又示」者,上来一周义释四法,正約为二乘人也。从此以下更三周重释,凡約三人:一約菩萨、二約外道、三約二乘。約菩萨中復有三人:一者为有疑菩萨重释示义。
又復示者,为诸菩萨有疑心者,令知如實修行故。
菩萨疑者:佛既称一大事出世,昔明約为五乘事故出世,即今昔相違。所以为疑。是故今明昔方便言为五,以理言之終为一事,以同法身故。菩萨疑除,故得如實修行。
「又悟入者」,第二合为二种菩萨。
又悟入者,未发菩提心者令发心故,已发心者令入法故。
既同一法身,即唯應发一佛心,不发餘心,故令未发菩提心者发菩提心也。既唯一无二,即唯進不退,故已发心者令入法也。问:三菩萨何異?答:初是昔三乘中菩萨,後二是今一乘中菩萨。
又復悟入者,令外道众生生觉悟故。
次明悟者既唯一佛道,即悟无我九十六,即外道归佛道,故云悟也。
又復入者,令得声闻小乘果者入大菩提故。
次令二乘人回小入大,即入十信位,謂菩提心也。
「令住者」,释第四住义。就文为二:初標、次经。
令住者,
既称唯一佛乘无有餘乘,即令二乘人等住於佛乘不住餘乘,故云住也。又释:佛意門所以说一乘者,欲令一切众生住一佛乘故也。如下偈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也。佛既自住大乘,還令众生住佛所住,故言令住也。亦如《涅槃》云「又有一行是如来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佛住大涅槃与众生说法,令众生住也。
如经「舍利弗!但以一佛乘故,为众生说法」故。
「依法者」,释第五。就文为三:一標、二引经、三释经。
依法者,
所言依法者,依三世佛法而说法,故言依法。亦是法如是故,所以言依法也。问:依法之言以何文證?答:前文云「舍利弗!一切十方诸佛法亦如是。」論主用此文證。
「如经」已下,第二引经。就文为二:初引过去佛章。
如经「舍利弗!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譬喻因缘念观方便说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如是等故。
如是等故者,从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竟释迦,順同如此,皆为一佛乘一切种智故。
「言譬喻者」,第三释经。凡释四句:一释种种譬喻、二释因缘、三释念观、四释方便。就初文三:一標譬喻、二释譬喻、三結譬。
言譬喻者,
「如依牛有乳」下,第二释譬喻。就文为二:初開譬、次合譬。
如依牛故得有乳、酪、生酥、熟酥乃至醍醐。此五味中,醍醐为第一。
開譬即五味相生。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者」,第二合譬。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故。此譬喻唯明大乘无上,诸声闻等亦同大乘无上义故。声闻同者,此中示现诸佛如来法身之性,同诸凡夫、声闻人、辟支佛等法身平等无差別故。
略合二味,謂小乘如乳、大乘同醍醐。此譬喻明大乘无上者,依合味中但取一味为譬,謂此经唯明大乘无上,譬同醍醐。诸声闻等亦同大乘者,释上唯明大乘无上也。「声闻同者」下,傳释,声闻中亦同大乘义故也。
「此譬喻示现」下,第三結譬。
此譬喻示现,
結譬者,正結一味譬意。以一切众生同一平等法身,故名一味。问:何处具合五味譬耶?答:《涅槃经》云「如从牛有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出醍醐。如是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经出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经,从方等经出波若波罗蜜,从波若波罗蜜出大般涅槃。」《大般涅槃经》以醍醐喻涅槃,今此经以醍醐喻法身平等,故知《法华》、《涅槃》明义无二。
「因缘之义如向说」者,上来释譬喻,今释第二。
因缘之义,如向所说。
因缘如向所说者,指前六門中第二说門中解也。
「言念观者」下,释第三。初牒、次释。
言念观者,
释中前明小乘人无我观。
於小乘諦中人无我等;
次释大乘二无我观。
於大乘諦中真如、法界、實際、法性,及人无我、法无我等种种观故。
文处易知。
「言方便者」,释第四。前牒、次释。
言方便者,
释中前明小乘方便、次释大方便。
於小乘中观阴界入,厭苦离苦,得解脫故。
观阴界入厭苦者,謂见道前七方便也。离苦得解脫故者,由具起诸方便故得解脫。
「於大乘中诸波罗蜜者」,释大乘方便。
於大乘中诸波罗蜜,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
大乘中以六度等为入道方便。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者,簡異小乘也。小乘释起方便但为自身令得解脫,大乘以四攝法俱攝自他悉令住理。對治法者,即是方便亦是住理。
「遮者」,释六門中第六。就文为三:一標、二引经、三释经。
遮者,
所言遮者,唯一佛乘,一乘之外更无餘乘,故名为遮。
「如经」下,第二引经。
如经「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无二乘,何況有三」如是等故。
「无二乘者」,第三释经。问:云无二无三,今云何但释无二乘?答:经以缘觉为二、声闻为三,此之二三竝是二乘,故今释二乘即解无二无三也。依此論文,乘正是果,以小乘涅槃果、大乘涅槃果为大小二乘。文有四句者,一明无小乘涅槃。
无二乘者,謂无二乘所得涅槃,
「唯佛如来」下,第二明有大乘涅槃。
唯佛如来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非诸声闻等」下,第三重明无小乘涅槃。
非诸声闻、辟支佛等有涅槃法,唯一佛乘故。
唯一佛乘故者,舉唯有一释无二乘涅槃。
「一佛乘者」已下,第四释唯大乘有涅槃。
一佛乘者,依四种义说應知。
依四种义说應知者,即上開示悟入四义也。
「如来此六种授記者」,前章有三:一標六門、二释六門、三結六門。二章已竟,今第三結也。
如来依此六种授記,
「是故前说何等法」下,与授記,中有二:一正明六門辨与受記、第二引前五法以證六門。初章已竟,今第二引證證六門。所以引證者,凡有二义:一为释疑故来。疑者:何以得知此正说章有六門耶?是故释云:佛上明五法即攝六門,是故当知有六門也。二者明五法,敘佛为众生说法。今此六門亦是为物说法,故辨六門。次引五法。就文为二:前引五法、次以五法攝六門。
是故前说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体法,如是示现。
初如文。
「何等法者」,第二以五攝六,還以第一何等法攝第一未曾闻法。
何等法者,謂未曾闻法。
「云何法者」,攝第二说門。
云何法者,謂种种言辭譬喻说故。
「何似法者」,攝第三依何等义。
何似法者,唯为一大事故。
「何相法」,攝第四令住第五依法。
何相法者,为隨众生器,说诸佛法故。
隨众生器,即是第四令住。说诸佛法,即第五依法。何体法者,攝第六遮。就文为二:一者明平等法身为一乘体。
何体法者,唯一乘体故。一乘体者,謂诸佛如来平等法身;
「彼诸声闻」下,明二乘非一乘体。
彼诸声闻、辟支佛乘,非彼平等法身之体,以因果行观不同故。
以因果行观不同故者,释二乘非一乘体义。約二乘因果观行,故非平等法身。七方便为因,真圣位为果。行者,二乘所行四諦等法。观者,人无我观。以此四义竝不同大乘,是故二乘非平等法身之体。问:云何以平等法身为一乘体?答:乘有三种,一性乘、二隨乘、三乘得。性乘即是真如法身;要由有真如法身,然後修於萬行,称曰乘隨;證得佛果名为乘得。以性乘是根本,故说为一乘体。
「自此已下」者,释〈方便品〉中第五斷疑章。即释经中「诸佛如来出五濁世」竟長行也。就文为二:第一總明为斷四疑、第二別释。就初文又三:第一總明佛说法为斷四疑。
自此已下,如来说法为斷四种疑應知。
「何等四种」已下,第二別出四疑。
何等四种?一者何时说、二者云何知是增上慢人、三者云何堪说、四者云何如来不成妄語。
「何时说者」已下,第三释斷四疑,即成四別。一一中为二:一者牒疑、第二引经释初疑。
何时说者,诸佛如来於何等时发起种种方便说法,
云何时说者,此时即是劫濁。疑意云:佛何等时中起三乘方便?
「为斷彼疑」下,第二引经释疑。
为斷彼疑。如经「佛告舍利弗:诸佛出於五濁惡世謂劫濁」等故。
明於五濁世时起三乘方便,即斷第一疑也。
第二疑中亦兩:一明疑、二引经释疑。
云何知是增上慢者,如来不为增上慢人而说诸法,云何知彼是增上慢?
疑意云:佛不为增上慢人说法,以增上慢人未得究竟自謂究竟不受佛語。今云何知是增上慢耶?
「为斷彼疑故。如经」下,第二释疑。
为斷彼疑故。如经「若有比丘實得阿罗汉者,若不信此法,无有是处」如是等故。
若有比丘實得阿罗汉,即信此法非增上慢。若闻此法不生信者,非阿罗汉,是增上慢。
「云何堪说法者」,释第三疑。前牒疑、次引经释经。
云何堪说者,从佛闻法而起謗心:云何如来不成不堪说法人?
疑云:佛既是堪说人,而彼从佛闻法起於謗心,將知佛非是堪说法人。
「为斷此疑」已下,第二引经释经。
为斷此疑。如经「除佛滅度後,现前无佛」如是等故。
值佛闻法即不起謗,若知謗佛即不为说。除佛滅後现前无佛,闻此法自不起信耳,非佛过也。问:佛滅後闻法起謗,此是何人?答:若佛滅度後實是阿罗汉,闻说一乘亦不起謗;若起謗者必是凡夫。
「云何如来不成妄語」,释斷第四疑。亦前敘疑、第二引经释疑。
云何如来不成妄語者,此以如来先说法異、今说法異,云何如来不成妄語?
疑云:昔说有三、今说无三,前後相違,應是妄語。
「为斷此疑」下,第二引经释疑。
为斷此疑。如经「舍利弗!汝等当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诸佛如来言无虛妄,无有餘乘唯一佛乘」故。
唯有一乘无有餘乘,一是實说、三是權说,故非妄語。
「乃至童子戲聚沙为佛塔」,自上已来释经後長行,今此释偈。就文为二:初释一偈、次例餘偈。初文有二:前牒偈;从「謂发菩提心」已下,释偈。
「乃至童子戲,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者,
偈为二:一明菩提心菩提行。
謂发菩提心行菩萨道者,所作善根能證菩提,
此二善根能證佛果。
「非诸凡夫」下,此明凡夫及決定声闻。
非诸凡夫及決定声闻本来未发菩提心者之所能得故。
此二善根不得成佛。
「如是乃至小胝頭」下,第二例释餘偈。
如是乃至小胝頭等,皆亦如是。
问曰:经言一切善根皆成佛,云何但言发菩提心善方成佛耶?答:佛意虽修一切善,要須发菩提心也。又假一切善为发菩提心因缘耳,終須发菩提心也。菩提心者是佛心,发佛心方得成佛也。「尊者舍利弗说偈」,自上已来释〈方便品〉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观分会
法华論疏卷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