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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次第初門總序

法界次第初門

No. 1925

法界次第初門總序

天台山修禅寺沙門释智顗,輒依经附論,撰《法界次第初門》三百科,裁为七卷,流傳新學。略为三意:一、为读经尋論隨见法門,脫有迷於名数者;二、为未解圣教所制法門淺深之次第;三、为學三观之者,当以此诸法名相义理,一一歷心而转作,則观解无礙,觸境不迷。若於一念心中通達一切佛法者,則三观自然了了分明也。故出此三百科名教,仍当名下略辨体相,始得三卷。

法界次第初門目錄

卷上之上

名色初門第一

五阴初門第二

十二入初門第三

十八界初門第四

十六知见初門第五

见愛二烦恼初門第六

三毒初門第七

五盖初門第八

十烦恼初門第九(亦名十使)

九十八使初門第十

十惡初門第十一

十善初門第十二

卷上之下

三归初門第十三

五戒初門第十四

四禅初門第十五

四无量心初門第十六

四无色定初門第十七(亦名四空定)

六妙門初門第十八

十六特胜初門第十九

通明观初門第二十(亦名通明禅)

卷中之上

九想初門第二十一

八念初門第二十二

十想初門第二十三

八背捨初門第二十四

八胜处初門第二十五

十一切处初門第二十六

十四變化初門第二十七

六神通初門第二十八

九次第定初門第二十九

三三昧初門第三十

師子奮迅三昧初門第三十一

起越三昧初門第三十二

卷中之下

四諦初門第三十三

十六行初門第三十四

生法二空初門第三十五

三十七品初門第三十六

三解脫初門第三十七

三无漏根初門第三十八

十一智初門第三十九

十二因缘初門第四十

卷下之上

四弘誓願初門第四十一

六波罗蜜初門第四十二

四依初門第四十三

九种大禅初門第四十四

十八空初門第四十五

十喻初門第四十六

卷下之下

百八三昧初門第四十七

五百陀罗尼初門第四十八

四攝初門第四十九

六和敬初門第五十

八自在我初門第五十一(亦名八种變化)

四无礙辯初門第五十二

十力初門第五十三

四无所畏初門第五十四

十八不共法初門第五十五

大慈大悲初門第五十六

三十二相初門第五十七

八十种好初門第五十八

八种音声初門第五十九

三念处初門第六十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

陳隋國師智者大師撰

名色初門第一

一名、二色。

今辨法界初門,先从名、色而始者,至論诸法本原清净、绝名离相,尚非是一,何曾有二?不二而辨其二者,以行者初受一期妄報,歌罗邏时但有名、色二法。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攝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別说一切法門,皆約名、色而分別之,无有一法出於名、色。故《智度論》偈云:

「一切诸法中,但有名与色。若欲如實观,但当观名色。虽癡心多想,分別於異事,更无有一法,出於名色者。」

一、名。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應数法,虽有能缘之用,而无質礙可尋。既異於色,而有心、意、識及诸数法种种之別名,故謂之为名也。

二、色。有形質礙之法,謂之为色。是十入及一入少分,皆是質礙之法,並无知觉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法,故称为色也。

五阴初門第二

一色阴、二受阴、三想阴、四行阴、五識阴。

次名、色而辨五阴者,以惑者迷名偏重故。大圣教門,開名則为四心,對色合为五也。此五通称为阴者,一往而释,阴以阴覆为义,能覆出世真明之慧而增長生死、集散不绝,故通名为阴。

一、色阴。有形質礙之法名为色。色有十四种,所謂四大、五根、五尘,此之十四並是色法也。

二、受阴。領納所缘名为受。受有六种,謂六觸因缘生六受,但境既有違、順、非違非順之別,故六受亦各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之異也。

三、想阴。能取所領之缘相名为想。想有六种,謂取所領六尘之相,为六想也。

四、行阴。造作之心能趣於果名为行。行有六种,《大品经》中说为六思,思即是行。謂於六想之後,各起不善业、善业、无动业也。

五、識阴。了別所缘之境名为識。識有六种,即是六識。若诸論師多云識在二心之前,诸大乘经中明識最居後。今依经为次料簡。

十二入初門第三

內六根入:一眼入、二耳入、三鼻入、四舌入、五身入、六意入。

外六尘入:一色入、二声入、三香入、四味入、五觸入、六法入。

次五阴而辨十二入者,以惑者迷色偏重故。大圣教門,開色为十、心但为二,合为十二也。通称入者,入以涉入为义,根、尘相對則有識生,識依根、尘仍为能入,根、尘即是所入。今此十二从所入受名,故通受入名。內六入者,此之六法親故屬內,为識所依,故名为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为义,此六既並有生識之功,故通名根也。

一、眼入。身分對色,能见色之处名眼。眼是四大造色,体为十色共成,所謂四大、四微、身根微、眼根微也。

二、耳入。身分對声,能闻声之处名耳。耳是四大造色,亦为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耳根微。

三、鼻入。身分對香,能闻香之处名鼻。鼻是四大造色,亦为十色共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鼻根微。

四、舌入。身分對味,能知味之处名为舌。舌是四大造色,亦为十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舌根微也。

五、身入。六分假合之体對觸,能觉觸处皆名为身。身是四大造色,但有九色所成,謂四大、四微、身根微。

六、意入。心對一切法,即有能知法之用,名之为意。意者即心王也,是中除诸心数法,但取心王以为意入。

外六入者,此六法疎故屬外,識所遊涉,故名为入。亦名尘者,尘以染污为义,以能染污情識,故通名为尘也。

一、色入。一切對眼,所见之色名为色。色有二种色,攝一切色:一、正報可见色,众生身色,青、黃、赤、白、黑色等;二、依報可见色,外无知青、黃、赤、白、黑色等也。

二、声入。一切對耳,所闻之色曰声。声有二种声,攝一切声:一、从正報色出声,众生語言音声也;二、从依報色出声也。

三、香入。一切對鼻,所闻之色名香。香有二种香,攝一切香:一、正報色处香,众生身中香臭也;二、依報色出香,外一切无知色中所有香臭。

四、味入。一切對舌,所知之色曰味。味有二种味,攝一切味:一、正報色处味,众生身中之六味也;二、依報色处味,外一切无知色中所有六味也。

五、觸入。一切對身,所觉之色名觸。觸有二种觸,攝一切觸:一、正報色处觸,众生身中冷、暖、澁、滑等十六觸也;二、依報色处觸,外一切无知色中冷、暖等一十六觸也。

六、法入。一切對意,所知之法名法。法有二种法,攝一切法:一者、心法,是中除心王,但取相應诸心数法也;二者、非心法,即过去、未来色法,及心不相應诸行,及三无为法。

十八界初門第四

內六根界:一眼界、二耳界、三鼻界、四舌界、五身界、六意界。

外六尘界:一色界、二声界、三香界、四味界、五觸界、六法界。

六識界:一眼識界、二耳識界、三鼻識界、四舌識界、五身識界、六意識界。

次十二入而辨十八界者,以惑者迷於名、色俱重故,開色为十,离名作八,合为十八界也。通名界者,以界別为义。此十八法各有別体,义无渾濫,故通受界名也。

內六根界。此具如前明,內六根入中分別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义者,欲使修观之徒推析无謬,不滯十六知见之妄計也。

外六尘界。此具如前,外六尘入中分別其相,乃更加以界之名义者,意同六根中立界名。

六識界者,若根、尘相對即有識生。識以識別为义,識依於根,能識別於尘,故此六通名識也。若了識从缘生,豈計有神?使知謬取也。

一、眼識界。眼根若對色尘,即生眼識。眼識生时,即識色尘,故名眼識界也。

二、耳識界。耳根若對声尘,即生耳識。耳識生时,即識声尘,故名耳識界也。

三、鼻識界。鼻根若對香尘,即生鼻識。鼻識生时,即識香尘,故名鼻識界也。

四、舌識界。舌根若對味尘,即生舌識。舌識生时,即識味尘,故名舌識界也。

五、身識界。身根若對觸尘,即生身識。身識生时,即識觸尘,故名身識界也。

六、意識界。五識生已即滅,意为意識,此意識續生。意識生时,即識法尘。若五識能生意識,即以前五識为根,後意識为意識。此意識滅,次識續生,是則前意識生後意識,如是亦脫傳受根識之名,皆以能生为根、所生为識。今说所生之識为意識界也。

十六知见初門第五

一我、二众生、三寿者、四命者、五生者、六養育、七众数、八人、九作者、十使作者、十一起者、十二使起者、十三受者、十四使受者、十五知者、十六见者。

次名、色、阴、入、界而辨十六知见者,名、色等法中神我本不可得,而未见道者悉於名、色等法中妄計有我、我所。計我之心歷缘略辨,即有十六知见之別;广對诸缘,則妄計不可称数。因此顛倒,备起一切烦恼生死行业。今为欲於後明生、法二空等一切观門,必須善識假實之法,故略依傍《大智度論》释之也。

一、我。若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无明不了,若即、若离中妄計有我、我所之實,故名我为也。

二、众生。於名、色、阴、入、界等法和合中,妄計有我生,故名众生。

三、寿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有我受一期果報,寿有長短,故名寿者。

四、命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命根成就,連持不斷,故名命者。

五、生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起众事,如父生子,名为生者。亦計我来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養育。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養育於他,故名養育。亦計我从生已来,为父母養育,故名養育。

七、众数。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有名、色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诸因缘,是众法有数,故名众数。

八、人。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是行人,異於非行之人,故名为人。亦計我生人道,異於餘道,故名为人。

九、作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役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造後世罪福业,故名起者。

十二、使起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能令他起後世罪福业,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当後身受罪福果報,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当令他受苦樂果報,故名使受者。

十五、知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有五根能知五尘,故名知者。

十六、见者。於名、色、阴、入、界等法中,妄計我有眼根故,能见一切色。亦計我能起邪见、我起正见,名见者。

见、愛二烦恼初門第六

一见烦恼、二愛烦恼

次名、色、阴、入、界及我等十六而辨见、愛者,若迷此假、實二法,則倒想紛然,故三界流转无際,皆是烦恼使之然也。若論烦恼根本,不出见、愛,枝派分別則科目甚多,所謂三毒、五盖、十使、九十八烦恼、八萬四千乃至尘沙等数。此诸科目虽数有多少,而同是烦恼潤生之力,体无殊別,但教門善巧,乃約增減之数而制立之。故《纓絡经》云:「见著二法迷法界色、心,广起一切三界烦恼。」通名烦恼者,烦以喧烦为义、恼以逼亂为义,能喧烦之法,逼亂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開发,故名烦恼也。

一、见烦恼。邪心观理名之为见,若於假實之理情迷而倒想邪求,隨见偏理妄執为實,通名为见。见烦恼者,謂五利使,见諦所斷八十八使,及六十二见等也。

二、愛烦恼。貪染之心名之为愛,若於假實二事情迷隨心,所對一切事境染著纏綿,通名为愛。愛烦恼者,謂五鈍使,思惟所斷十使,及所斷結流愛扼纏盖纏等也。

三毒初門第七

一貪毒、二瞋毒、三癡毒。

次见、愛而辨三毒者,此二科既有合离之異,事須分別。若合但取癡一分为见,餘一分及貪、恚並合为愛也。若离則见愛之中各有三毒,如此歷三界五行,則离出九十八使。一切烦恼通名毒者,毒以沈毒为义,恼壞之甚,故云沈毒,以其能壞出世善心,故名为毒也。

一、貪毒。引取之心名之为貪,若以迷心對一切順情之境,引取无厭,即是貪毒。歷三界五行,十五貪使並是貪毒,但上二界烦恼既薄故,別受愛名。

二、瞋毒。違忿之心名之为瞋,若以迷心對一切違情之境,便起忿怒,即是瞋毒。歷欲界五行下,即有五瞋使,並是瞋毒;数人义,上二界无瞋也。

三、癡毒。迷惑之心名之为癡,若迷一切事理之法,无明不了,迷惑妄取,起诸邪行,即是癡毒,亦名无明。无明有二种:一者相應无明,即是与三界五行下八十八使相應共起;二者不相應无明,即是三界五行下十五癡使也。

五盖初門第八

一貪欲盖、二瞋恚盖、三睡眠盖、四掉悔盖、五疑盖。

次三毒而辨五盖者,若論三毒之体,豈異五盖?但科目不同,名字增減有異,故次分別。所以然者,若沒癡毒之名而离癡法,为睡眠、掉悔、疑三盖,足貪、瞋为五盖也。若開五盖則烦恼无量。通名盖者,盖以覆盖为义,能覆盖行者清净善心不得開发,故名为盖。而此五盖既的为在下所明诸禅正障,故須略辨其相。

一、貪欲盖。引取心无厭足为貪欲,分別体相具如貪毒中说。三界五行中十五貪使,即是貪欲盖。

二、瞋恚盖。忿怒之心名为瞋恚,分別体相具如前说。欲界五行五种瞋使,即是瞋盖也。

三、睡眠盖。意識惛熟曰睡,五情暗冥名眠。若心依无記則增長无明,故意識惛惛而熟,五情暗冥无所觉知,謂之睡眠也。数人说为增心数法,猶屬见、思所斷十五癡使攝也。

四、掉悔盖。邪心动念曰掉,退思憂悴为悔。若縱无明謬取,則戲論动掉心生,既所为乖失,退思則有憂悔也。亦是增心数法,正屬见諦所斷三十二见使攝,思惟斷亦有少分也。

五、疑盖。癡心求理,猶預不決,名之为疑。若修道定等法,无明暗鈍不別真偽,因生猶預,心无決斷,皆謂疑也。世間通疑非一正論,障道之疑即是见諦所斷,三界四行十二疑使也。

十使初門第九

五鈍使:一貪使、二瞋使、三无明使、四慢使、五疑使。

五利使:一身见使、二邊见使、三邪见使、四戒取使、五见取使。

次五盖而辨十使者,豈有十使異於五盖?若教門但为修定者说,略立三毒、五盖之数。若为修慧者说,欲使明識所斷之惑无謬,故須分別为十使也。所以然者,貪、瞋二盖即是貪、瞋二使,睡盖之本即是癡使,离癡出慢即为慢使,疑盖即疑使也,是为五鈍使。掉悔即是邪思掉动之心,若細分別其相,則有五利、五鈍使之別,而此推之還是五盖,分別为十使也。若開十使,則出一切烦恼。此十通名使者,使以驅役为义,能驅役行者心神流转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十烦恼,烦恼义如前说。

一、貪欲使。引取无厭名曰貪欲,分別其相具如貪毒中说。见、思所斷,三界五行中十五貪,皆是貪使。

二、瞋恚使。忿怒之心名之曰瞋,分別其相具如瞋毒中说。见、思所斷,欲界五行中五恚,即是恚使也。

三、无明使。迷惑不了之心名为无明,若以迷心缘境,隨有所起則念念永失,而不知慚愧者,皆是癡也。见、思所斷,三界五行下十五癡,即是无明使。

四、慢使。自恃輕他之心曰慢,若自恃种姓富貴、有德才能,輕蔑於他,即是慢也。慢有八种,在下別出,乃至见、思所斷,三界五行下十五慢,皆是慢使也。

五、疑使。迷心乖理,猶預不決曰疑,分別其相具如疑盖中说。三界四行十二种疑,並是疑使也。

六、身见使。若於名、色、阴、入、界中妄計为身,名为身见。若以无明不了,則於五阴中起二十种身见,則身见有二十种,见諦所斷,一行中歷三界有二身见也。

七、邊见使。執邊之心名为邊见,若於四邊不了,隨见一邊为實,餘邊悉为妄語,如其所见互執一邊,悉墮邊见。歷三世五阴,即有六十二见,並是见諦所斷,合六十二见同是一邊见攝也。又約见諦所斷,一行中歷三界即有三邊见。

八、邪见使。邪心取理故名邪见,若无明不了四諦因果,邪心推獲,謂无此理,因斷滅出世間善根乃至世間善根,作闡提行,是为邪见。见諦所斷,三界四行中有十二邪见是也。

九、见取使。於非真胜法中謬见涅槃,生心而取,故曰见取。若行道之时,虽入种种观門而真明未发、无明不了,便謬計所得以为真为胜,生心取著,皆名见取也。见諦所斷,三界四行有十二见取是也。

十、戒取使。於非戒中謬以为戒,取以進行,故曰戒取。若取雞、狗、牛戒,乃至九十五种外道所行之戒以为真戒,皆名戒取。若人虽持佛戒,见有戒相,亦是戒取。见諦所斷,三界二行有六种戒取是也。

九十八使初門第十

见諦門八十八使:欲界有三十二使、色界有二十八使、无色界二十八使。

思惟門十使:欲界有四使、色界有三使、无色界有三使。

次十使而辨九十八使者,正为见、思兩道惑障不同,欲使修观之者精識所治之惑,斷、伏无濫,故教門歷三界五行,細分別十使,則有九十八也。亦名九十八烦恼,通名为使。名烦恼者,類如前释。若离九十八使,則出一切烦恼。今依数人明九十八使也。若《成實論》人,所解則異也。

见諦惑欲界三十二使:苦諦下具有十使;集諦下有七使,除身见、邊见、戒取;滅諦下有七使,亦除身见、邊见、戒取;道諦下有八使,但除身见、邊见。故欲界四行下合有三十二使。

见諦惑色界二十八使。苦諦下有九使,除瞋;集諦下有六使,除瞋及除身见、邊见、戒取;滅諦下有六使,亦除瞋及身见、邊见、戒取;道諦下有七使,亦除瞋使及身见、邊见。故色界四行下合有二十八使也。

见諦惑无色界二十八使:苦諦下有九使;集諦下有六使;滅諦下有六使;道諦下有七使。若取若除皆如色界中分別,故无色界四行下合二十八使。合三界四諦下有八十八使,並是能障见諦之惑,为須陀洹见道之所斷也。分別使相,略说並如前十使章門辨也。

思惟惑欲界四使:一貪使、二瞋使、三癡使、四慢使。

此使从斯陀含向,入修道斷,乃至阿那含果,九品方尽。

思惟惑色界三使:一貪使、二癡使、三慢使。

此三使並是阿罗汉向,用修道智斷也。

思惟惑无色界三使:一貪使、二癡使、三慢使。

故三界思惟惑合有十使,足前见諦,合为九十八使。但此三使亦是阿罗汉向斷,至果方尽也。

次此應广出诸烦恼科目,所謂三漏、四流、四縛、八邪、八倒、九結、九恼、十纏,乃至五百烦恼,八萬四千诸尘勞門,及恒沙等数烦恼,皆从见愛九十八使离合而辨。若具出科目(云云)。今略出数科,足以显教門明烦恼离合惑障潤生之法。诸烦恼科目,至第六卷中,別当更隨要而出。

十惡初門第十一

身有三惡:一殺生、二偷盜、三邪婬。

口有四惡:一妄語、二兩舌、三惡口、四綺語

意有三惡:一貪欲、二瞋恚、三邪见。

次诸烦恼結使而辨十惡者,以烦恼既是惑亂之法,能驅役行者心神,乃令觸境顛倒。若縱此惑情而起身、口、意者,則动与理乖,故於三业所起,备有十惡也。通名惡者,惡以乖理为义。此十並是乖理而起,故名为惡。亦名十不善道,以其能通苦報,故非善道也。

一、殺生。斷一切众生命故,名为殺生。

二、偷盜。盜取他財物故,名为偷盜。

三、邪婬。於非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婬。

四、妄語。以言誑他,故名妄語。

五、兩舌。搆斗之言間他,令致得失分乖,名为兩舌。

六、惡口。惡言加彼,令他受恼,名为惡口。

七、綺語。綺側語辭,言乖道理,名为綺語。

八、貪欲。引取順情尘境,心无厭足,名为貪欲。

九、瞋恚。若對違境,心生忿怒,名为瞋恚。

十、邪见。撥正因果,僻信求福,皆名邪见。

次此應出四重、五逆、七逆、謗方等经、用僧鬘物、作闡提行、十六惡律儀等,诸輕重惡业科目,皆从十惡中离合分別而说者,今欲論诸入道要門具出(云云)。至後第六卷中,別当更出。

十善初門第十二

身三种善: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婬。

口四种善:一不妄語、二不兩舌、三不惡口、四不綺語。

意三种善:一不貪欲、二不瞋恚、三不邪见。

次十惡而辨十善者,若人能知惡是乖理之行故,现在、將来由斯招苦,則必須息惡行善,可以来世永致清升之樂果,是以次十惡而明十善也。但十善有二种:一止、二行。止則但止前惡,不恼於他;行則修行胜德,利安一切。此二通称善者,善以順理为义,息倒归真,故云順理。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归胜道之善,故止、行二种皆名为善。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樂果也。

一、不殺生。即是止善,止前殺生之惡行;善者,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盜。即是止善,止前盜他財物之惡行;善者,当行布施之善。

三、不邪婬。即是止善,止前於非妻妾婬欲之惡行;善者,当行恭敬之善。

四、不妄語。即是止善,止前虛言誑他之惡行;善者,当行實語之善也。

五、不兩舌。即是止善,止前搆斗兩邊之惡行;善者,当行和合之善。

六、不惡口。即是止善,止前惡言加人之惡行;善者,当行軟語之善。

七、不綺語。即是止善,止前綺側乖理之惡語行;善者,当行有义語饒益之善。

八、不貪欲。即是止善,止前引取无厭之惡行;善者,当行不净观,观诸六尘皆欺誑不净之观行善。

九、不瞋恚。即是止善,止前忿怒之惡行;善者,当行慈忍之善。

十、不邪见。即是止善,止前撥正因果、僻信邪心之惡行;善者,当行正信,归心正道,生智慧之善心。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上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陳隋國師智者大師撰

三归戒初門第十三

一归佛、二归法、三归僧。

次十善而辨三归者,如来未興於世,尔时已有十善之化,是为世間舊善,豈有三宝之可归?大圣初成正觉,方因提謂長者開授三归之戒,翻邪归正,以为入圣之根本。三乘行者归宗進行,此为初首也。三归之用,正破三邪,濟三塗、接三乘、出三有,佛法以此三归为本,通发一切戒品及诸出世善法,豈同十善之舊法耶?问曰:「十二門禅亦是舊法,今何故不三归前说?」答曰:「若依说教时節,實如所问。但今欲次論修行戒定之次,則不得尔。」今次三归之下,备出诸戒科目,並同此意。

一、归依佛。佛陀,秦言觉者,自觉、觉他,故名为佛。归者,以反還为义,反邪師還事正師,故名归。依者,憑也,憑心靈觉,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也。故经云:「归依於佛者,終不更归依其餘诸外天神也。」

二、归依法。達磨,秦言法,法云可軌。大圣所说,若教、若理,可为心軌,故言法也。归者,反邪法還修正法,故名归。依者,憑佛所说法,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故经云:「归依於法者,永离於殺害。」

三、归依僧。僧伽,秦言众,众名和合。出家三乘行者,心与佛所说事理法合,故名为僧。归者,反九十五种邪行之侶,归心出家三乘正行之伴,故名归。依者,憑心出家三乘正行伴,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故经云:「归依於僧者,永不復更归依其餘诸外道也。」

五戒初門第十四

一不殺生戒、二不偷盜戒、三不邪婬戒、四不妄語戒、五不飲酒戒。

次三归而辨五戒者,《大智度論》云:「念佛如醫王,念法如服藥,念僧如瞻病人,念戒如藥禁忌。」今所以次三归而明诸戒品,意在此也。故佛为提謂等在家弟子受三归已,即授五戒,为优婆塞。若在家佛弟子破此五戒,則非清信士、女。故经云:「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五戒,在天則違五星,在地則違五嶽,在方則違五帝,在身則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无量。若約出世,犯五戒者,則破五分法身一切佛法。所以者何?五戒是一切大、小乘尸罗根本。若犯五戒,則不得更受大、小乘戒也。若能堅持,即是五大施也。此五通名戒者,以防、止为义,能防惡律儀无作之非,止三业所起之惡,故名防止。

一、不殺生戒。云何名殺生?若實知是众生,发心欲殺而奪其命,起身业有作已,是名殺罪。若不作是事,名不殺戒。其餘繫閉、鞭打等,是殺方便,非正罪。

二、不偷盜戒。云何名盜?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离本处,物屬我,是名盜。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盜戒。其餘計校乃至手捉未离地等,是盜方便,非正罪。

三、不邪婬戒。云何名邪婬?若女人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兒子、世間法、王法守护,若出家戒法护,乃至自婦受一日戒法,若有娠乳兒及非道处,如是犯者,名为邪婬。若不作是事,名不邪婬戒。其餘言戲、以物相要,乃至捉手觸身,未遂婬事,皆为邪婬方便,非正罪。

四、不妄語戒。云何名妄語?不净心欲誑他,隱覆實事,出異語,生口业,是名妄語。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語戒。妄語之罪从言声相解生,若不相解,虽不實語,皆是妄語方便,不謂正罪。

五、不飲酒戒。云何名酒?酒有三种:一者穀酒、二者果酒、三者藥酒。若乾若濕、若濁若清,如是等能令人心动放逸,起三十六失。若不飲者,是名不飲酒戒也。

次此應明在家优婆塞、优婆夷,一日一夜八戒,出家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尼六法戒,比丘、比丘尼十种得戒,五篇七聚相,乃至菩萨十重、四十八輕戒,及三千威儀、八萬律儀。是中皆應次第略出科目,辨大圣从麁至細制戒之意,事转繁多具列(云云)。今欲且逐要出诸禅定、智慧法門科目次第,此诸戒中事数,至下第六卷,別更隨要者出之。

四禅初門第十五

一初禅、二二禅、三三禅、四四禅。

今次诸戒品而辨四禅者,上所明戒相虽復麁、細有殊,終是同防欲界身、口外惡,既未除細亂,豈能超出欲界之境?若自尸罗皎潔,志在禅門,專修五法(五法在下別出科目),則色界清净四大自现身中,缘是以次第獲得根本四禅种种胜妙支林功德,尔乃因超欲網,果居色界。通名禅者,禅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盖等一切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今不具释。而言根本者,以无量心、背捨、胜处、一切处、神通變化及无漏观慧等,种种诸禅三昧,悉从四禅中出,故称根本。

初禅有五支:一觉支、二观支、三喜支、四樂支、五一心支。

一、觉支。初心在缘名为觉。行者依未到地发初禅,色界清净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尔时即生身識,觉此色觸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觉支。

二、观支。細心分別名为观。行者既證初禅功德,即以細心分別此禅定中色法诸妙功德境界分明,无诸盖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观支。

三、喜支。欣慶之心名为喜。行者初发禅时,乃有喜生,但分別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观心分別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獲得初禅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則欢喜无量,故名喜支。

四、樂支。怡悅之心名为樂。行者发初禅时乃即有樂,但分別喜动踊心息,則恬然靜慮,受於樂觸怡悅之安快,故名樂支。

五、一心支。心与定法一,故名曰一心。行者初證禅时乃即著定,而心猶依觉、观、喜、樂之法,故有細微之散。若受喜樂心,自然与定法一,故名一心支。

二禅有四支:一內净支、二喜支、三樂支、四一心支

一、內净支。心无观觉之渾濁,故名內净。行者欲离初禅时,种种诃責觉观。觉观既滅,則心內靜,心与靜色法相應,豁尔明净,故名內净支也。

二、喜支。欣慶之心名之为喜。行者初得內净时,即与喜俱发,而喜心未成。次心自慶,得免觉观之患,獲得胜定內净之喜,欢喜无量,故名为喜支。

三、樂支。怡悅之心名之为樂。行者喜踊之情既息,則恬然靜慮,受於內净喜中之悅樂,故名为樂支也。

四、一心支。心与定法一,謂之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与定一,澄停不动,故名为一心支。

三禅有五支:一捨支、二念支、三慧支、四樂支、五一心支。

一、捨支。离喜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欲离二禅时,种种因缘诃責於喜。喜既滅謝,三禅即发。若證三禅之樂,則捨二禅之喜,不生悔心,故名为捨。亦名三禅樂初生时,是樂三界第一,能生心著。心著則禅壞,故須行捨。

二、念支。念名愛念。行者既发三禅之樂,樂从內起,應須愛念將息,則樂得增長,乃至遍身,如慈母念子,愛念將養,故名念支。

三、慧支。解知之心名慧。行者既发三禅之樂,此樂微妙难得,增長遍身。若非善巧之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此樂得遍身。

四、樂支。怡悅之心名之为樂。行者发三禅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將护此樂,樂既无过,則增長遍身怡悅受樂安,快三禅之樂。三禅为最樂,若离三禅,餘地更无遍身之樂也。

五、一心支。心与定法一,名曰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与定法一,澄渟不动,名一心支。

四禅四支:一不苦不樂支、二捨支、三念支、四一心支。

一、不苦不樂支。中庸之心不苦不樂。行者欲离三禅时,种种因缘诃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动之定与捨俱发,故內心湛然,不苦不樂也。

二、捨支。离樂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既得第四禅不动真定,則捨三禅难捨之樂,不生悔心,故名捨支。亦云:證四禅不动定时,不應取定起动念心。若心行捨,則无动念之乖也。

三、念清净支。念者,愛念也。行者既得四禅真定,当念下地之过,念自功德,方便將養,令不退失,進入胜品,故名为念。亦云是四禅中有不动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

四、一心支。心与定法一,名一心支。行者既得四禅捨俱之定,捨念將息,則心无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动净木无波湛然,而照萬像皆现。何故此四禅中独名不动定也?初禅觉观动、二禅喜所动、三禅樂所动,是四禅中先离憂喜,今復除苦樂,故名真定也。三界胜定无復过此。若三乘行人善巧照了分明,則因此定发真无漏。有漏外道无慧方便,入此定时,不壞身色,直滅其心入无想定,謂为涅槃,是为邪倒,非涅槃也。从初禅至四禅,有十八法,皆名支者,支,派也。从四禅中分派出十八功德,故名支也。

四无量心初門第十六

一慈无量心、二悲无量心、三喜无量心、四捨无量心。

次四禅而辨四无量心者,四禅但是自證禅定功德,而未有利他之功,故樂大功德者,当憐愍一切众生,修慈、悲、喜、捨四无量定。此四通名无量心者,从境以得名,以所缘众生无量故,能缘之心亦隨境无量,故悉受无量心名。

一、慈无量心。能与他樂之心,名之为慈。若行者於禅定中,念众生令得樂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慈定。是慈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滿十方,名慈无量心。

二、悲无量心。能拔他苦之心,名之为悲。若行者於禅定中,念受苦众生令得解脫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悲定。是悲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滿十方,是为悲无量心也。

三、喜无量心。慶他得樂,生欢悅心,名之为喜。若行者於禅定中,念众生令离苦得樂欢喜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喜定。是喜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滿十方,是为喜无量心。

四、捨无量心。若缘於他无憎无愛之心,名之为捨。行者於禅定中,念众生悉念同得无憎无愛,如證涅槃,寂然清净。如是念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捨定。是捨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滿十方,是为捨无量心。

四空定初門第十七

一虛空处定、二識处定、三无所有处定、四非有想非无想处定。

次无量心而辨四空处定者,四无量心中虽有大功德,而未免形質之患累。若行人厭色如牢獄者,則心心樂欲出离色籠,故次无量以明四空处定。通言空者,此四定体无形色,故名为空。各依所證之境为处,境法持心,心无分散,故名定也。

一、空处定。若滅三种色、缘空而入定者。名空处定。行者厭患色如牢獄,心欲出离,即修观智,破於色故,过一切色相。滅有對相,不念种种相,入无邊虛空处。心与虛空之法相應,是为虛空处定。

二、識处定。若捨空、缘識而入定者,名識处定。行者厭患虛空,虛空无邊,缘多則散,能破於定。即捨虛空,转心缘識,心与識法相應,名为識处定。

三、无所有处定。若捨識处心,依无所有法而入定者,名无所有处定。行者厭患於識,三世之識无邊,缘多則散,能破於定。故捨缘識,转心依无所有法,心与无所有法相應,名为无所有处定。有人解云:捨多識取少識,缘之入定,名无所有处定也。

四、非有想非无想定。若捨二邊之想而入定者,名非有想非无想定。行者厭患无所有处想如癡、有想处如癰如瘡,更有定名非有想非无想处,即捨无所有处,缘念非有非无想之法,心与非有非无想法相應,是为非有想非无想处定。亦云:凡夫外道得此定,謂證涅槃,斷一切想,故言非有想。佛弟子如實知有細想,依四众而住,故云非无想。得失合而立名,故云非有想非无想处定。略明三界十二門禅,極在於此也。

六妙門初門第十八

一数、二隨、三止、四观、五還、六净。

次四空定而辨六妙門者,前来所明禅定虽復深遠,而並是世間舊法。从初至後,厭下攀上,地地之中,都未有观慧照了出世方便,故凡夫、外道修得。此十二門禅不能发真悟道,是以生死无绝,意在此也。今之六法,前三是定,後三是慧。定愛慧察,能发真明,出离生死,豈同上也。此六通言妙門者,涅槃为妙門,謂能通六法次第相通,能至真妙泥洹,故云妙門。一家所明有十种六妙門,今但略出次第相生一科。六門以为次者,此六門既是亦有漏亦无漏禅,於餘亦有漏亦无漏禅中淺而且局,故以为次也。

一、数息門。攝心在息,从一至十,名之为数。行者为修无漏真法,先須調心入定。欲界麁散难攝,非数不治,故須善調身息。从一至十,則麁亂靜息,心神停住,是为入定之要,故以数息为妙門也。

二、隨息門。細心依息,知入知出,故曰为隨。行者虽因数息心住,而禅定未发。若猶存数,則心有起念之失,故須放数修隨。心依於息,入时知入、出时知出,長短、冷暖皆悉知之。若心安明净,因是則诸禅自发,故以隨为門也。

三、止門。息心靜慮,名之为止。行者虽因隨息,心安明净,而定猶未发。若心依隨,則微有起想之亂。澄渟安隱,莫若於止,故捨隨修止,是中多用凝心止也。凝心寂慮,心无波动,則诸禅定自然開发,故以止为門。

四、观門。分別推析之心名为观。行者虽因止證诸禅定,而解慧未发。若住定心,則有无明味著之乖,故須推尋檢析所證禅定,是中多用實观四念处也。若观心分明,則知五众虛誑,破四顛倒及我等十六知见。顛倒既无,无漏方便因此開发,故以观为門。

五、還門。转心反照,名之为還。行者虽修观照,而真明未发。若計有我能观,析破於顛倒,則計我之惑還附观而生,同於外道,故云是诸外道計著观空智慧,不得解脫。若觉此患,即当转心反照能观之心。若知能观之心虛誑无實,即附观執我之倒自亡,因是无漏方便自然而朗,故以還为門。

六、净門。心无所依,妄波不起,名之为净。行者修還之时,虽能破观之倒,若真明未发,而住无能所,即是受念,故令心智秽濁。觉知此已,不住不著,泯然清净,因此真明開发,即斷三界結使,證三乘道。故云:「其清净得一心者,則萬邪滅矣。」以净为門,意在此也。

十六特胜初門第十九

一知息入、二知息出、三知息長短、四知息遍身、五除诸身行、六受喜、七受樂、八受诸行心、九心作喜、十心作攝、十一心作解脫、十二观无常、十三观出散、十四观离欲、十五观滅、十六观棄捨。

次六妙門而辨十六特胜者,此二种禅定大意虽同,而六妙門一往竪淺橫广,十六特胜則竪長橫局。長則位遠难窮,次後而明也。皆称特胜者,解释別有因缘事具出(云云)。但此禅始从調心,終至非想,地地皆有观照能发无漏,而无厭惡自害之失,故受特胜之名。诸師多以此十六對四念处观。若作此释,則進退約位,但与六妙門齊。分別二种,對特胜之相,竪橫不同,略如下辨,適取意用之。

一、知息入。修習特胜之初,正依隨息,故以知息入为門,即代初数息調心之法。所以然者,数息則闇心而数,故观慧不明。今知息入,則照息分明,故解慧易发,是以用知息入为調心法也。若將十六特胜橫對四念处者,从知息入去有五特胜,並屬身念处观。

二、知息出。修特胜者,当以此知息出代数息初調心法也,意如前释。若對念处,猶屬身念处观也。

三、知息長短。修特胜者藉观以調心,心既靜細,則照了漸明。若得麁住、細住及欲界定,定中暗障薄,即便觉息入出長短之相也。若對念处,猶屬身念处观也。

四、知息遍身。修特胜者,从欲界定与观相扶,入未到地,故證未到地定时,即觉身及定法悉皆虛假,息之入出遍身微微,如有如无。既於定中照了分明,染著心薄也。若對念处,猶屬身念处也。

五、除诸身行。修特胜者,从未到地欲入初禅时,常應观析,因此若发初禅觉观之法,則身心豁然開朗,如明眼人開倉,即自了了见倉中所有,分別所證境界皆虛假,空无人我。既无人我,誰作诸事?誰受禅定?是則顛倒所起身业皆悉壞滅,故云除诸身行。若對念处,齊此猶屬身念处观。

六、受喜。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應,若證初禅,喜支即能照了。因是喜生无过,故云受喜。若對念处,从此有三特胜,並屬受念处观。

七、受樂。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應,若證初禅,得樂支时即能觉了,便於樂支不起见著,以无所受而受樂觸,故云受樂。若對念处,猶屬受念处观。

八、受诸心行。修特胜者既常与观慧相扶,若證初禅一心支时,即能照了一心,不起顛倒,於一心中獲得正受,故云受诸心行。若對念处,齊此猶屬受念处观也。

九、心作喜。修特胜者,离初禅、入二禅时,常自照了。因是若发二禅內净喜,則真喜从观慧而生,故名心作喜。若對念处,从此有三特胜,並屬心念处观也。

十、心作攝。修特胜者,既因观慧得二禅一心支,即照了一心,因是倒想不起,故云心作攝也。若對念处,猶屬心念处观。

十一、心作解脫。修特胜者,离二禅、入三禅,常有观照,是故若发三禅,即能照了。虽得妙樂,心不耽著,无累自在,故云心作解脫。若對念处,齊此猶屬心念处观。

十二、观无常。修特胜者,离三禅、入四禅时,常修观照,是故若发四禅不动定时,即自观達定中心識虛誑,念念生滅,故云观无常也。若對念处,从此有五特胜,皆屬法念处观。

十三、观出散。修特胜者,从四禅入虛空处时,加修观智,內外照了,是故若證空定之时,即知能离色界。缘空之識,自在逍散而虛誑不實,心不愛著,故云观出散。若對念处,猶屬法念处观。

十四、观离欲。修特胜者,离虛空处定、入識处时,常以观慧內自推撿,欲离虛空处。离欲之心,是故发識处定,即能观達識定虛誑不實,心不愛著,故云观离欲。若對念处,猶屬法念处观。

十五、观滅。修特胜者,离識处、入无所有时,以智照了所修之境、能修之心,是故若发无所有处定,即自观達无所有处虛誑不實,心不住著,故云观滅。若對念处,猶屬法念处观。

十六、观棄捨。修特胜者,离无所有,修非有想非无想定时,即自以智观察所修之法、能修之心,是故若发非想定时,即观照分明,知非想处兩捨之定猶有細想,四众和合而有,虛誑不實,非是涅槃安樂真法,則心不愛著。特胜行者,若於地地修观照了,則地地之中顛倒不起,心不染著,隨其因缘会处,即於是地发真无漏,證三乘道。略辨特胜竟。言少則意难见,读者必須細心比類,令知地地之中与根本禅、四空證定一往虽同,而观慧有別也。

通明禅初門第二十

初禅、二禅、三禅、四禅、虛空处、識处、少处、非有想非无想处、滅受想定。

次十六特胜而辨通明禅,此禅竪深橫細,定观精巧,过於特胜,故次後辨之。而不次九想背捨後辨者,此禅虽是實观深細,而未具无漏得解广大對治之用,於破烦恼义劣,故不次背捨等安之。亦以非其气類,今次十六之後,正應从容得所也。言通明者,辨此禅相具出《大集经》中,但经不別出名目,而北國诸禅師坐證此法者,欲以教人,必須標名傳世。若用根本禅说,虽定名一往相似,而行相逈異,還用此名说者,行人便作常解,則大乖其妙。若安十六特胜观法,虽小相似,而名目都不相關。若對背捨、胜处等,名之与观條然併異,既進退並不同餘禅,豈可用餘禅名说?故別为立自名,名曰通明。所言通明者,修此禅时,必須三事通观,故云通明。亦以能发六通三明,故云通明。但此禅境界繁多,非可傳述。今止列《大集经》中所出科目,示知有此一法門,異常所傳禅也。

初禅六支。《大集经》云:「言初禅者,亦名为具,亦名为离。离者謂离五盖,具者謂具足五支。言五支者,觉、观、喜、樂、安、定。一、觉支者,云何名觉?如心觉大觉,思惟大思惟,观於心性,是名觉。云何名观?心行大行,遍行隨喜,是名为观。云何名喜?如真實知大知小,心动其心,是名为喜。云何名为樂。行於此法。心悅受於樂觸。是名为樂。云何名为安?謂心安身安,受於樂觸,是名为安。云何名为定?謂若心住大住不亂,於缘不謬,无有顛倒,是名为住。」

二禅三支。《大集经》云:「言二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三支,謂喜、安、定也。」

三禅五支。《大集经》云:「言三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謂离五盖,具者具足五支,謂念、捨、慧、安、定。」

四禅四支。《大集经》云:「言四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四支,謂念、捨、不苦不樂、定。」

空处定。《大集经》云:「若有比丘观身厭患,遠离身相,一切身觸、喜觸、樂觸,分別色相,遠离色阴,观无量空处,是名比丘得空处定也。」

識处定。《大集经》云:「若有比丘修奢摩他、毘婆舍那观,心、意、識自知此身不受三受,以得遠离是三种受,是名比丘得識处定。」

少处定。《大集经》云:「若有比丘观三世空,知一切行亦生亦滅,空处、識处亦生亦滅。作是观已,次第观識,我今此識亦識非識,若非識者,名寂靜我,云何求斷此識?是名得少处定。」

非想定。《大集经》云:「若有比丘有非想心,作是思惟:我今此想是苦是漏、是瘡是癰、是不寂靜。若我能斷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靜。若有比丘能斷如是想非非想者,是名獲得无想解脫門。何以故?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受想、若有識想、若有觸想、若有空想、若有識想、若非想非非想等,皆名麁想。我今若修无想,无想三昧則能永斷如是等想,是故见於非想非非想为寂靜。如是见已,入非非想定已,不愛不著,破无明。彼无明已,名獲阿罗汉果。前三种定二道所斷,後第四定終不可以世俗道斷。凡夫於非想处虽离麁烦恼,而亦有十种細法,以其无麁烦恼故,一切凡夫謂是涅槃。凡夫者,外道欝頭蓝弗是也。」

滅尽定。《大集经》云:「憍陳如!若有比丘修習圣道,厭离四禅、四空处观,滅庄严之道,而入滅尽定也。」

今此所述通明禅支,並出《大集经》文,是中未有一句私解,读者自具尋思。

法界次第初門卷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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