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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開觉自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一

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惟净等奉詔译

佛说開觉自性般若波罗蜜多经

No. 260

佛说開觉自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一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在王舍城鷲峯山中,与大苾芻众并菩萨摩诃萨众俱。是时,佛告尊者須菩提言:「須菩提!色,无性、假性、實性;受、想、行、識,无性、假性、實性。須菩提!如是,乃至眼、色、眼識,耳、声、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身識,意、法、意識,无性、假性、實性。

「復次,須菩提!色於如是三性中转,愚是所行,当知是为菩萨正行。如是行者,是菩萨速疾證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菩萨摩诃萨於诸識中解无相法,苦自止息,诸相寂靜。如是所行,当知是为菩萨正行。如是行者,是菩萨速疾證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

尔时,世尊重说頌曰:

「若解无相法,诸苦自止息,众相皆寂靜,是菩萨所行。

「復次,須菩提!於诸色中,闇之与明平等依止。菩萨若能如實了知,解入此者,诸法亦然。是菩萨速疾證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於诸識中,闇之与明平等依止。菩萨若能如實了知,解入此者,诸法亦然。是菩萨速疾證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

尔时,世尊重说頌曰:

「若法闇与明,平等性如是,依止及解入,知已得菩提。

「復次,須菩提!若菩萨摩诃萨於诸色須菩提,受、想、行、識於三性转,若有智者如實了知,即於識中不生取著亦不现转,其心開明。由彼於識不生取著、心開明已,即於大乘法中而能出离,何況声闻、缘觉乘中!又由如是不生取著、心開明故,不於長时在彼地獄、畜生、餓鬼、人、天诸趣受生死苦。

「復次,須菩提!色,为生邪?为滅邪?若謂色有生,彼色即无生;若謂色无生,彼色即是无生自性。若復菩萨如實了知彼色即是无生自性,是故於色无生可有。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識,为生邪?为滅邪?若謂識有生,彼識即无生;若謂識无生,彼識即是无生自性。若復菩萨如實了知彼識即是无生自性,是故於識无生可有。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是我、是我所。』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是我、是我所。』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是先世因所成作;或大自在天所化因作;或无因缘。』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是先世因所成作;或大自在天所化因作;或无因缘。』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色以色像为相,受以領納为相,想以遍知为相,行以造作为相,識以了別为相。』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苦不寂靜;若彼色滅,此樂寂靜。』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苦不寂靜;若彼識滅,此樂寂靜。』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彼色是无,受、想、行、識亦悉是无。』作此说者,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佛所说:「色无自性,不生不滅,本来寂靜,自性涅槃。」』作是说者——彼於一切法,即无和合亦无樂欲,隨其言说作是知解——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須菩提!若有人言:『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佛所说,皆无自性,不生不滅,本来寂靜,自性涅槃。』作是说者——彼於一切法即无和合亦无樂欲,隨其言说作是知解——我说彼是外中之外,愚夫異生邪见分位。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計色为有,取著於色有所生起,隨言说转;又復計色为有,即於彼色杂染依止,有相隨转;又復計色为有,即於彼色修習净法,成立隨转。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計識为有,取著於識有所生起,隨言说转;又復計識为有,即於彼識杂染依止,有相隨转。又復計識为有,即於彼識修習净法,成立隨转。

「復次,須菩提!若诸菩萨計色为有,於彼色中有斷有知,於大樂行言说成辦,隨有所转;又诸菩萨計色为有,於彼色中有斷有知,表示成辦,隨有所转;又诸菩萨計色为有,於彼色中以能了知白法具足,謂於诸法得自在已,於大樂行而能隨转。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诸菩萨計受、想、行、識为有,於彼識中有斷有知,於大樂行言说成辦,隨有所转;又诸菩萨計識为有,於彼識中有斷有知,表示成辦,隨有所转;又诸菩萨計識为有,於彼識中以能了知白法具足,謂於诸法得自在已,於大樂行而能隨转。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於色中色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不能如實平等观者,即於色中我有所得;若於色中我有所得,即於色中我见有所得;若於色中我见有所得,即於色中众生见有所得;若於色中众生见有所得,即於色中彼众生见而无所得;若於色中彼众生见无所得时,即彼众生亦无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声闻、缘觉乘中不能出离,何況大乘。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於識中識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不能如實平等观者,即於識中我有所得;若於識中我有所得,即於識中我见有所得;若於識中我见有所得,即於識中众生见有所得;若於識中众生见有所得,即於識中彼众生见而无所得;若於識中彼众生见无所得时,即彼众生亦无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声闻、缘觉乘中不能出离,何況大乘。

「復次,須菩提!若復有人於色中色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而能如實平等观者,即於色中我无所得;若於色中我无所得,即於色中我见无所得;若於色中我见无所得,即於色中众生见无所得;若於色中众生见无所得,即於色中彼众生见而有所得;若於色中彼众生见有所得时,即彼众生亦有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声闻、缘觉乘中不能出离,何況大乘。

「須菩提!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復有人於識中識所有分量,於苦中苦所有分量,而能如實平等观者,即於識中我无所得;若於識中我无所得,即於識中我见无所得;若於識中我见无所得,即於識中众生见无所得;若於識中众生见无所得,即於識中彼众生见而有所得;若於識中彼众生见有所得时,即彼众生亦有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声闻、缘觉乘中不能出离,何況大乘。

「復次,須菩提!若人於色中不能如實平等观察,不實分別分量及疑动分量故,即於色中色而有所得;若於色中色有所得时,即於色中色见有所得;若於色中色见有所得,即於色中众生有所得;若於色中众生有所得,即於色中一切有所得;若一切有所得时,即一切无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声闻、缘觉乘中不能出离,何況大乘。

「須菩提!若人於受、想、行、識中,不能如實平等观察,不實分別分量及疑动分量故,即於識中識而有所得;若識中識有所得,即識中識见有所得;若識中識见有所得,即識中众生有所得;若識中众生有所得,即識中一切有所得;若識中一切有所得时,即一切无所得。若或於法有所得相可成立者,即有所得相而有依止,是故於彼声闻、缘觉乘中不能出离,何況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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