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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卷第一

姚秦三藏鳩摩罗什译

中論

No. 1564 [cf. Nos. 1565-1567]

中論卷第一

释僧叡序

《中論》有五百偈,龍樹菩萨之所造也。以中为名者,照其實也;以論为称者,尽其言也。實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释不尽,故假論以明之。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萨之行、道場之照朗然懸解矣。夫滯惑生於倒见,三界以之而淪溺;偏悟起於厭智,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觉在乎曠照、小智纏乎隘心,照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无一道俗、知之不尽則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際之不泯,菩萨之憂也。是以龍樹大士,析之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變;括之以即化,令玄悟之賓喪諮詢於朝徹。蕩蕩焉,真可謂坦夷路於沖階、敞玄門於宇內,扇慧風於陳枚、流甘露於枯悴者矣。夫百樑之搆興則鄙茅茨之仄陋,覩斯論之宏曠則知偏悟之鄙倍。幸哉此區之赤縣,忽得移靈鷲以作鎮;險陂之邊情,乃蒙流光之餘惠。而今而後,談道之贤始可与論實矣。云天竺诸國敢預學者之流,无不翫味斯論以为喉衿,其染翰申释者甚亦不少。今所出者,是天竺梵志名賓伽罗、秦言青目之所释也。其人虽信解深法而辭不雅中,其中乖闕烦重者法師皆裁而裨之,於经通之理尽矣,文或左右未尽善也。《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释論》之淵博,《十二門观》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无不朗然鑒徹矣。予翫之味之,不能释手,遂復忘其鄙拙託悟懷於一序,并目品义題之於首。豈期能释耶?盖是欣自同之懷耳。

中論观因缘品第一(十六偈)

龍樹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滅诸戲論,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问曰:何故造此論?

答曰:有人言萬物从大自在天生、有言从韋紐天生、有言从和合生、有言从时生、有言从世性生、有言从變生、有言从自然生、有言从微尘生。有如是等謬故,墮於无因、邪因、斷常等邪见,种种说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斷如是等诸邪见令知佛法故,先於声闻法中说十二因缘,又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无所有。如《般若波罗蜜》中说:佛告須菩提:「菩萨坐道場时,观十二因缘,如虛空不可尽。」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转鈍、深著诸法,求十二因缘、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闻大乘法中说畢竟空,不知何因缘故空,即生疑见: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无世諦、第一义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种种过。龍樹菩萨为是等故,造此中論。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滅诸戲論,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

以此二偈讚佛,則已略说第一义。

问曰:诸法无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則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诸論師种种说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无果、或謂自体生、或謂从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无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此事後当广说。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无生何得有滅?以无生、无滅故,餘六事亦无。

问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说六事?

答曰:为成不生不滅义故。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无,先有今无是即为斷,若先有性是則为常,是故说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义。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猶以四門成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无缘,若異則无相續,後当种种破,是故復说不一不異。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猶以来出成诸法。来者言诸法从自在天、世性、微尘等来,出者還去至本处。復次萬物无生。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劫初穀不生。何以故?离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若离劫初穀有今穀者則應有生;而實不尔,是故不生。

问曰:若不生則應滅。

答曰:不滅。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劫初穀不滅。若滅,今不應有穀;而實有穀,是故不滅。

问曰:若不滅則應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萬物不常,如穀芽时种則變壞,是故不常。

问曰:若不常則應斷。

答曰:不斷。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萬物不斷,如从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

问曰:若尔者,萬物是一。

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萬物不一,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若穀作芽、芽作穀者應是一;而實不尔,是故不一。

问曰:若不一則應異。

答曰:不異。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萬物不異。若異者,何故分別穀芽、穀莖、穀葉?不说樹芽、樹莖、樹葉,是故不異。

问曰:若不異,應有来。

答曰:无来。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萬物不来,如穀子中芽无所从来。若来者,芽應从餘处来,如鳥来栖樹;而實不尔,是故不来。

问曰:若不来,應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間现见故。世間眼见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见芽从穀出,如蛇从穴出;而實不尔,是故不出。

问曰:汝虽释不生不滅义,我欲闻造論者所说。

答曰: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不自生者,萬物无有从自体生,必待众因。復次若从自体生,則一法有二体:一謂生、二謂生者。若离餘因从自体生者,則无因无缘。又生更有生,生則无窮。自无故,他亦无。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共生則有二过:自生、他生故。若无因而有萬物者,是則为常。是事不然。无因則无果,若无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当生天,以无因故。復次:

「如诸法自性,不在於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復无。」

诸法自性不在众缘中,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体,众缘中无自性。自性无故不自生,自性无故他性亦无。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於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應从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义。无因則有大过,有因尚可破,何況无因!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问曰:阿毘曇人言「诸法从四缘生」,云何言不生?何謂四缘?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一切所有缘,皆攝在四缘,以是四缘萬物得生。因缘名一切有为法;次第缘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後心心数法,餘过去现在心心数法;缘缘、增上缘一切法。

答曰:

「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是缘为有果,是缘为无果?」

若謂有果,是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若謂有缘,是缘为有果、为无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

诸缘无決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时不名为缘;但眼见从缘生果,故名之为缘。缘成由於果,以果後、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为缘?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见瓶故知水土等是瓶缘。若瓶未生时,何以不名水土等为非缘?是故果不从缘生。缘尚不生,何況非缘。復次:

「果先於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誰缘,先有何用缘。」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餘物故。

问曰:已總破一切因缘,今欲闻一一破诸缘。

答曰:

「若果非有生,亦復非无生,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

若缘能生果,應有三种:若有、若无、若有无。如先偈中说,缘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先有故。若先无果,不應言生,以先无故,亦應与非缘同故。有无亦不生者,有无名为半有半无,二俱有过。又有与无相違,无与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种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缘?次第缘者:

「果若未生时,則不應有滅,滅法何能缘?故无次第缘。」

诸心心数法於三世中次第生。现在心心数法滅,与未来心作次第缘。未来法未生,与誰作次第缘?若未来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缘?现在心心数法无有住时,若不住,何能为次第缘,若有住,則非有为法。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常有滅相故。若滅已,則不能与作次第缘。若言滅法猶有則是常,若常則无罪福等。若謂滅时能与作次第缘,滅时半滅半未滅,更无第三法名为滅时。又佛说:一切有为法念念滅,无一念时住。云何言现在法有欲滅未欲滅?汝謂一念中无是欲滅未欲滅,則破自法。汝阿毘曇说:有滅法、有不滅法;有欲滅法、有不欲滅法。欲滅法者,现在法將欲滅。未欲滅法者,除现在將欲滅法,餘现在法及过去未来无为法,是名不欲滅法。是故无次第缘。缘缘者:

「如诸佛所说,真實微妙法,於此无缘法,云何有缘缘?」

佛说大乘诸法,若有色无色、有形无形、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空无相无缘。譬如众流入海同为一味。實法可信,隨宜所说不可为實,是故无缘缘。增上缘者: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经说十二因缘,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诸法从众缘生故自无定性,自无定性故无有有相。有相无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无增上缘,佛隨凡夫分別有无故说。復次:

「略广因缘中,求果不可得;因缘中若无,云何从缘出?」

略者,於和合因缘中无果。广者,於一一缘中亦无果。若略广因缘中无果,云何言果从因缘出?復次:

「若謂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若因缘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从非缘出?如泥中无瓶,何故不从乳中出?復次:

「若果从缘生,是缘无自性,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

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若无自性則无法,无法何能生?是故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者,破缘故说非缘。實无非缘法,是故不从非缘生。若不从二生,是則无果。无果故,缘非缘亦无。

中論观去来品第二(二十五偈)

问曰:世間眼见三时有作:已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

答曰:

「已去无有去,未去亦无去,离已去未去,去时亦无去。」

已去无有去,已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已去、未去故。

问曰:

「动处則有去,此中有去时,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时去。」

隨有作业处,是中應有去。眼见去时中有作业、已去中作业已滅、未去中未有作业,是故当知去时有去。

答曰:

「云何於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於去法,去时不可得。」

去时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时不可得。若离去法有去时者,應去时中有去,如器中有果。復次:

「若言去时去,是人則有咎;离去有去时,去时独去故。」

若謂已去未去中无去、去时實有去者,是人則有咎。若离去法有去时,則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说去时有去,是則为二;而實不尔,是故不得言离去有去时。復次:

「若去时有去,則有二种去:一謂为去时,二謂去时去。」

若謂去时有去,是則有过,所謂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时;二者去时中有去。

问曰:若有二去,有何咎?

答曰: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以离於去者,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則不然,是故去时亦无去。

问曰:离去者无去法,可尔。今三时中定有去者。

答曰:

「若离於去者,去法不可得;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若离於去者,則去法不可得。今云何於无去法中言三时定有去者?復次:

「去者則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

无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則有二种:若去者、若不去者。若离是二,无第三去者。

问曰:若去者去,有何咎?

答曰:

「若言去者去,云何有此义?若离於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离去者定有去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尔。復次:

「若去者有去,則有二种去:一謂去者去,二謂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过,於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时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復次:

「若謂去者去,是人則有咎,离去有去者,说去者有去。」

若人说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則有咎,离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说去者用去法,是为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时中无有去者。復次,若決定有去、有去者,應有初发。而於三时中求发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

何以故三时中无发?

「未发无去时,亦无有已去,是二應有发,未去何有发?无去无未去,亦復无去时,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发則无去时亦无已去;若有发当在二处:去时、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时未有发故。未去中何有发?发无故无去,无去故无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时。

问曰:若无去、无去者,應有住、住者。答曰:

「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离此二,應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与去相違名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故有住,无去則无住。离去者不去者,更无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復次:

「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若当离於去,去者不可得。」

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当有住?去住相違故。復次:

「去未去无住,去时亦无住,所有行止法,皆同於去义。」

若謂去者住,是人應在去时、已去、未去中住。三处皆无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从穀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穀子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如无明缘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无明滅故诸行等滅是名止。

问曰:汝虽种种門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见有去住。

答曰:肉眼所见不可信。若實有去去者,为以一法成?为以二法成?二俱有过。何以故?

「去法即去者,是事則不然;去法異去者,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

问曰:一、異有何过?

答曰:

「若謂於去法,即为是去者;作者及作业,是事則为一。若謂於去法,有異於去者;离去者有去,离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則錯亂,破於因缘。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为法,去者名为人,人常法无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二俱无常。一中有如是等过。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滅應一法在。異中有如是等过。復次:

「去去者是二,若一異法成,二門俱不成,云何当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異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说无第三法成。若謂有成,應说因缘。无去无去者,今当更说。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是去;先无有去法,故无去者去。」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时无有去者,亦无去时、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復次:

「因去知去者,不能用異去,於一去者中,不得二去故。」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復次:

「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不決定去者,亦不用三去。去法定不定,去者不用三,是故去去者,所去处皆无。」

決定者,名本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动。三种名未去、已去、去时。若決定有去者,离去法應有去者,不應有住,是故说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決定,不決定名本實无,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无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无去法則无去者。云何言不決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离去者決定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決定无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观察,去法、去者、所去处,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处,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无,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无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中論观六情品第三(八偈)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謂: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內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內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

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則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餘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應自见亦應见他。而實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餘物?」

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

答曰:

「火喻則不能,成於眼见法;去未去去时,已總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燒、未燒、燒时俱无有燒,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復次:

「见若未见时,則不名为见;而言见能见,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對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復次二处俱无见法。何以故?

「见不能有见,非见亦不见;若已破於见,則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應以餘情见。若以见见,則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於见,則为破见者。」復次:

「离见不离见,见者不可得;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

若有见,见者則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誰能用见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復次:

「见可见无故,識等四法无;四取等诸缘,云何当得有?」

见、可见法无故,識、觸、受、愛四法皆无。以无愛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復次:

「耳鼻舌身意,声及闻者等,当知如是义,皆同於上说。」

如见、可见法空,屬众缘故无決定。餘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別说。

中論观五阴品第四(九偈)

问曰:经说有五阴。是事云何?

答曰:

「若离於色因,色則不可得;若当离於色,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无布,除布則无縷。布如色,縷如因。

问曰:若离色因有色,有何过?

答曰:

「离色因有色,是色則无因;无因而有法,是事則不然。」

如离縷有布,布則无因。无因而有法,世間所无有。

问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无因法。佛法有三无为,无为常故无因。外道法中虛空、时、方、神、微尘、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时、方等。是三法无处不有故名为常,常故无因。汝何以说无因法世間所无?

答曰:此无因法但有言说,思惟分別則皆无。若法从因缘有,不應言无因。若无因缘,則如我说。

问曰:有二种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说因。是无因法无作因,但有言说因,令人知故。

答曰:虽有言说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种中破,餘事後当破。復次现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尘等不可见法?是故说无因法世間所无。

问曰:若离色有色因,有何过?

答曰:

「若离色有因,則是无果因;若言无果因,則无有是处。」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无果因。

问曰:若无果有因,有何咎?

答曰:无果有因,世間所无。何以故?以果故名为因。若无果,云何名因?復次若因中无果者,物何以不从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缘品〉中说。是故无有无果因。復次: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若无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二处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为色因;若先因中无色,亦不名为色因。

问曰:若二处俱不然,但有无因色,有何咎?

答曰:

「无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无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无因有色。是故言「无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无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见生分別戲論,说因中有果、无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復次:

「若果似於因,是事則不然;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若果与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麁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麁縷无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义不然,故无色、无色因。

「受阴及想阴、行阴識阴等,其餘一切法,皆同於色阴。」

四阴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讚美空义故而说偈:

「若人有问者,离空而欲答,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若人有难问,离空说其过,是不成难问,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时各有所執,离於空义而有问答者,皆不成问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无常。」问者言:「何以故无常?」答言:「从无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缘中亦疑,不知为常、为无常?是为同彼所疑。问者若欲说其过,不依於空而说诸法无常,則不名问难。何以故?汝因无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无常。若實无常則无业報,眼耳等诸法念念滅,亦无有分別。有如是等过,皆不成问难,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无有过。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问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离苦寂滅相者。◎

◎中論观六种品第五(八偈)

问曰:六种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則有六种。

答曰:

「空相未有时,則无虛空法;若先有虛空,即为是无相。」

若未有虛空相先有虛空法者,虛空則无相。何以故?无色处名虛空相。色是作法无常,若色未生,未生則无滅,尔时无虛空相。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虛空相。

问曰:若无相有虛空,有何咎?

答曰:

「是无相之法,一切处无有;於无相法中,相則无所相。」

若於常无常法中,求无相法不可得。如論者言,是有是无,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滅是有为相,无生住滅是无为相。虛空若无相,則无虛空。若謂先无相、後相来相者,是亦不然。若先无相,則无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无相中,相則无所住;离有相无相,餘处亦不住。」

如有峯有角、尾端有毛、颈下垂𩑶,是名牛相。若离是相則无牛。若无牛,是诸相无所住。是故说於无相法中相則无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復次若无相中相住者,則为无因,无因名为无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离有相无相法,更无第三处可相。是故偈中说「离有相无相,餘处亦不住。」復次:

「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復无。」

相无所住故,則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於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決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攝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復以火为相。

问曰:若无有有,應当有无。

答曰: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有无既已无,知有无者誰?」

凡物若自壞、若为他壞,名为无。无不自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见耳闻尚不可得,何況无物。

问曰:以无有有故无亦无,應当有知有无者。

答曰:若有知者,應在有中、應在无中?有无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虛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餘五同虛空。」

如虛空种种求相不可得,餘五种亦如是。

问曰

虛空不在初、不在後。何以先破?

答曰:地、水、火、風众缘和合,故易破。識以苦樂因故知无常變異,故易破。虛空无如是相,但凡夫悕望为有,是故先破。復次虛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缘有識,是故先破根本,餘者自破。

问曰:世間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汝何以独与世間相違,言无所见?

答曰:

「淺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是則不能见,滅见安隱法。」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實相,愛见因缘故种种戲論。见法生时謂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滅时謂之为斷,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滅无见,见诸法滅即滅有见,是故於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夢,乃至无漏道见尚滅,何況餘见。是故若不见滅、见安隱法者,則见有见无。

中論观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问曰:经说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有种种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於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應生於染法;若无有染者,云何当有染?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无染者,則无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則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染法則无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染者染法俱,則无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无因成故。若常則多过,无有解脫法。復次今当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染者染法異,異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虽合猶異。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离伴應有合;若異有合者,离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为合者,應离餘因缘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則大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缘而有合。若異而合者,虽遠亦應合。

问曰:一不合,可尔;眼见異法共合。

答曰: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是二相先異,然後说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说合。復次: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已成異相,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说合相?復次:

「異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合相竟无成,而復说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復说異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於何異相中,而欲说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说合相?復次: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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