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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卷第二

姚秦三藏鳩摩罗什译

中論

中論卷第二

龍樹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观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滅法滅,是故有诸法。

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決定故。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則應有三相;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應有三相生住滅。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違故。相違者,生相應生法、住相應住法、滅相應滅法。若法生时,不應有住、滅相違法。一时則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應是有为法;住、滅相亦應如是。

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滅有为名无为,是故说不生不滅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龜毛等不能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滅亦如是。復次:

「三相若聚散,不能有所相;云何於一处,一时有三相?」

是生、住、滅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謂一一者,於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滅,住时无生、滅,滅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違法,云何一时俱?若謂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为相,是即为无窮,无即非有为。」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滅。如是三相,復應更有相,若尔則无窮。若更无相,是三相則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

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窮。是事不然。生、住、滅虽是有为,而非无窮。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生於彼本生,本生之所生,還生於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窮。

答曰:

「若謂是生生,能生於本生;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則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復次:

「若謂是本生,能生於生生;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謂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應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後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能生於本生;生生尚未有,何能生本生?」

若謂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實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復次:

「若本生生时,能生於生生;本生尚未有,何能生生生?」

若謂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實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

问曰:

「如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如燈入於闇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於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燈中自无闇,住处亦无闇,破闇乃名照,无闇則无照。」

燈体自无闇,明所及处亦无闇,明闇相違故。破闇故名照,无闇則无照,何得言燈自照亦照彼?

问曰:是燈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燈生时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

「云何燈生时,而能破於闇?此燈初生时,不能及於闇。」

燈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燈体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燈不能及闇,如人得賊乃名为破。若謂燈虽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燈若未及闇,而能破闇者,燈在於此間,則破一切闇。」

若燈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此处燃燈,應破一切处闇,俱不及故。復次燈不應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闇亦應自闇,亦能闇於彼。」

若燈与闇相違故,能自照亦照於彼。闇与燈相違故,亦應自蔽蔽彼。若闇与燈相違,不能自蔽蔽彼。燈与闇相違,亦不應自照亦照彼。是故燈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則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謂生已生,則为已成,不須復生,如已作不應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燈,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復次: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復生,如是展转則为无窮,如作已復作。復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則自違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謂生。若未生謂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則不定。復次如燒已不應復燒、去已不應復去,如是等因缘故,生已不應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則不應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缘和合則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應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癡法而癡。如是則皆破世間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復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間未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應生菩提,不壞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應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應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问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

答曰: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則生者,先有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復次若离生有生时者,應生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復次若言生时生者,則有二生过:一以生故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復次生法未发則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滅亦不成。生、住、滅不成,故有为法不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

问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則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时生,是事已不成;云何众缘合,尔时而得生?」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復次: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滅性;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滅。」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滅,寂滅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斷言語道、滅诸戲論。众缘名,如因縷有布、因蒲有席。若縷自有定相,不應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應从縷出。而實从縷有布、从麻有縷,是故縷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馬无實。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滅,不應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戲論,非寂滅相。

问曰:定有三世別異。未来世法得生,因缘即生。何故言无生?答曰:

「若有未生法,说言有生者,此法先已有,更復何用生?」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應更生。

问曰:未来虽有,非如现在相,以现在相故说生。

答曰:现在相未来中无,若无,云何言未来生法生;若有,不名未来,應名现在,现在不應更生。二俱无生,故不生。復次汝謂生时生亦能生彼。今当更说。

「若言生时生,是能有所生;何得更有生,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誰復能生?

「若謂更有生,生生則无窮,离生生有生,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則无窮。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實不尔。復次:

「有法不應生,无亦不應生,有无亦不生,此义先已说。」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復次:

「若诸法滅时,是时不應生;法若不滅者,終无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不應生。何以故?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知法是滅。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違法,一时則不然,是故滅相法不應生。

问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

答曰:一切有为法念念滅故,无不滅法。离有为,无有決定无为法。无为法但有名字,是故说不滅法,終无有是事。

问曰:若法无生,應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无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應更住。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时,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復次:

「若诸法滅时,是則不應住;法若不滅者,終无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二是住相。一时一处有住滅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

问曰:若法不滅,應有住。

答曰:无有不滅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終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隨逐。无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復次:

「住不自相住,亦不異相住;如生不自生,亦不異相生。」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則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若住法自住,則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法亦應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若異相住,則住更有住,是則无窮。復次见異法生異相,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異相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无住,應有滅。

答曰:无。何以故?

「法已滅不滅,未滅亦不滅,滅时亦不滅,无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离滅相故。滅时亦不滅,离二更无滅时。如是推求,滅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滅?復次:

「法若有住者,是則不應滅;法若不住者,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无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法不住,亦无有滅。何以故?离住相故。若离住相則无法,无法云何滅?復次:

「是法於是时,不於是时滅;是法於異时,不於異时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为自相滅?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於乳时滅。隨有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復次: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以无生相故,即亦无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滅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当更说破滅因缘。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无相。」

诸法有时,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復次:

「若法是无者,是即无有滅;譬如第二頭,无故不可斷。」

法若无者則无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无故不可斷。復次:

「法不自相滅,他相亦不滅;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以自体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从他生。是生无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故从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復次:

「生住滅不成,故无有有为;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

汝先说有生、住、滅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別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熱相、地为堅相、水为冷相,无为則不然。

问曰:若是生、住、滅畢竟无者,云何論中得说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夢,如乾闼婆城,所说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无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诸贤圣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語言虽同其心則異。如是说生、住、滅相,不應有难。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於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见而已。如夢中所见不應求實,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實,但假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中論观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业。

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餘。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應復问。汝著心深故而復更问,今当復答。

「決定有作者,不作決定业;決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則不應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應作。何以故?

「決定业无作,是业无作者;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

若先決定有作业,不應更有作者;又离作者應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作者,不應更有作业;又离作业應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业,不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业,亦不應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況无作者、无作业。復次:

「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作者及作业,即墮於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謂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則不从因缘有。

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

答曰:

「若墮於无因,則无因无果,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若无作等法,則无有罪福,罪福等无故,罪福報亦无。若无罪福報,亦无有涅槃,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

若墮於无因,一切法則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報及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

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況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虛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應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有无相違故,一处則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違故,一处不應有二。有是決定、无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復次:

「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復何所作?若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缘果報。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復次:

「作者不作定,亦不作不定,及定不定业,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總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业,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應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則復墮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決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餘事。」

业先无決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決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則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則无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復次: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及一切诸法,亦應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決定,无決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中論观本住品第九(十二偈)

问曰:有人言:

「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若无有本住,誰有眼等法?以是故当知,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诸根,名为眼耳等根。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数法,名为苦樂等法。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诸根得增長。若无本住,身及眼等诸根,为因何生而得增長?答曰:

「若离眼等根,及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若离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说?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內法以苦樂等根得知。如经中说:可壞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識是識相。汝说离眼耳苦樂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说有是法?

问曰:有論師言:出入息、視眴、寿命、思惟、苦樂、憎愛、动发等是神相。若无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当知,离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應在身內,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鎧。若在身內,身則不可壞,神常在內故。是故言神在身內,但有言说,虛妄无實。若在身外覆身如鎧者,身應不可见,神細密覆故。亦應不可壞,而今實见身壞。是故当知,离苦樂等先无餘法。若謂斷臂时神縮在內不可斷者,斷頭时亦應縮在內不應死,而實有死。是故知离苦樂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说虛妄无實。復次若言身大則神大、身小則神小,如燈大則明大、燈小則明小者,如是神則隨身不應常。若隨身者,身无則神无,如燈滅則明滅。若神无常,則与眼耳苦樂等同。是故当知,离眼耳等先无別神。復次如風狂病人不得自在,不應作而作。若有神是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風狂病不恼神者,應离神別有所作。如是种种推求,离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无本住。若必謂离眼耳等根苦樂等法有本住者,无有是事。何以故?

「若离眼耳等,而有本住者;亦應离本住,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离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樂等法亦應离本住而有。

问曰:二事相离可尔,但使有本住。

答曰:

「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离眼耳等法何有人?离人何有眼耳等法?復次:

「一切眼等根,實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異相而分別。」

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實无有本住。因眼缘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缘知有眼耳等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说「一切眼等根,實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各自能分別。问曰:

「若眼等诸根,无有本住者,眼等一一根,云何能知尘?」

若一切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无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眼耳等诸根无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尘,当知离眼耳等诸根,更有能知尘者。

答曰:若尔者,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为一知者在诸根中?二俱有过。何以故?

「见者即闻者,闻者即受者,如是等诸根,則應有本住。」

若见者即是闻者、闻者即是受者,則是一神。如是眼等诸根應先有本住。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向隨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於眼等根隨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異,受者亦各異,见时亦應闻,如是則神多。」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異,則见时亦應闻。何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應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而實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者不應俱用。復次:

「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所从生诸大,彼大亦无神。」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別有本住,是事已破。今於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无本住。

问曰:若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无有本住可尔。眼耳等诸根、苦樂等诸法應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苦樂等诸法,无有本住者,眼等亦應无。」

若眼耳苦樂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誰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復次:

「眼等无本住,今後亦復无,以三世无故,无有无分別。」

思惟推求本住,於眼等先无,今後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滅。不應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问答、戲論則滅。戲論滅故,诸法則空。

[*]中論观燃可燃品第十(十六偈)

问曰:應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謂五阴。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问曰:且置一異法。若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異相破?如兔角龜毛,无故不可破。世間眼见實有事,而後可思惟。如有金,然後可燒可鍛。若无燃、可燃,不應以一異法思惟。若汝許有一異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許有者,則为已有。

答曰:隨世俗法言说,不應有过。燃、可燃若说一若说異,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則无所論。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无所说,則义不可明。如有論者欲破有无,必應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是以隨世間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虽有言说亦復不受,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作作者則一;若燃異可燃,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燃一,則作、作者亦應一。若作、作者一,則陶師与瓶一。作者是陶師、作是瓶,陶師非瓶、瓶非陶師,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謂一不可則應異。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異,應离可燃別有燃。分別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應有燃。而實不尔,是故異亦不可。復次:

「如是常應燃,不因可燃生;則无燃火功,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異,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則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則空。人功者,將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異可燃。

復次若燃異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所然?若尔者,火則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

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則不从缘生;火若常燃者,人功則應空。」

燃、可燃若異,則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然,則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復次若燃異可燃,則應常燃。若常燃者,應离可燃別见有燃,更不須人功。何以故?

「若汝謂燃时,名为可燃者;尔时但有薪,何物燃可燃?」

若謂先有薪,燒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离燃別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復次:

「若異則不至,不至則不燒,不燒則不滅,不滅則常住。」

若燃異可燃,則燃不應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則自住其体,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則不燃可燃。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燒故。若不燒則无滅,應常住自相。是事不尔。

问曰:

「燃与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此至彼人,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男至於女,如女至於男。

答曰:

「若謂燃可燃,二俱相离者,如是燃則能,至於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則應燃至可燃。而實不尔。何以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因燃有可燃,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應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則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則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則先有可燃而後有燃,不應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後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則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餘处,离於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後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復次:

「若因可燃燃,則燃成復成;是为可燃中,則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則燃成已復成。何以故?燃自住於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今則燃成復成,有如是过。復有可燃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復次: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无因待,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本因待。如是決定則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還因於燃而成可燃,是則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未成云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无,无則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不因亦无燃;因燃无可燃,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復次:

「燃不餘处来,燃处亦无燃,可燃亦如是,餘如去来说。」

燃不於餘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餘处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燃,离可燃无燃;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異过故,三皆不成。

问曰:何故说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说受受者法,及以说瓶衣,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異不可得故。以異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畢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诸法各異相;当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畢竟寂滅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犢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記。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別異。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滅相,以佛語作种种戲論。

[*]中論观本際品第十一(八偈)

问曰:《无本際经》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说有众生、有生死。以何因缘故而作是说?

答曰:

「大圣之所说,本際不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復无有終。」

圣人有三种: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罗汉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萨。佛於三种中最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说,无不是實说。生死无始。何以故?生死初後不可得,是故言无始。汝謂若无初後,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无有始終,中当云何有?是故於此中,先後共亦无。」

因中、後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後。若无初无後,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後,是故说先後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後有老死者;不老死有生,不生有老死。若先有老死,而後有生者;是則为无因,不生有老死。」

生死众生,若先生、漸有老而後有死者,則生无老死。法應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若先老死後生,老死則无因,生在後故;又不生,何有老死?若謂生老死先後不可,謂一时成者,是亦有过。何以故?

「生及於老死,不得一时共;生时則有死,是二俱无因。」

若生老死一时,則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故。法應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时生,則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出則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後共,是皆不然者,何故而戲論,謂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畢竟空。汝今何故貪著戲論生老死,謂有決定相?復次:

「诸所有因果,相及可相法,受及受者等,所有一切法,非但於生死,本際不可得,如是一切法,本際皆亦无。」

一切法者,所謂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无本際,非但生死无本際。以略開示故,说生死无本際。

[*]中論观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说诸苦,於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於果皆不然。於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恼實因缘有四种謬,是故说於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則不从缘生,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則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後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问曰:若言此五阴作彼五阴者,則是他作。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謂此五阴,異彼五阴者,如是則應言,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異,彼五阴与此五阴異者應从他作。如縷与布異者,應离縷有布。若离縷无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阴異此五阴者,則應离此五阴有彼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則此五阴不異彼五阴,是故不應言苦从他作。

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而謂於彼人,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若当离於苦,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復次:

「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离苦何有人,而能授於此?」

若謂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應说其相。復次:

「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於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復次: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他作亦不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性者,應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應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應有共作苦;此彼尚无作,何況无因作!」

自作、他作猶尚有过,何況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復次:

「非但说於苦,四种义不成;一切外萬物,四义亦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謂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於苦四种义不成,外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論观行品第十三(九偈)

问曰:

「如佛经所说,虛誑妄取相,诸行妄取故,是名为虛誑。」

佛经中说,虛誑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實者,所謂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诸行虛誑妄取相。

答曰:

「虛誑妄取者,是中何所取?佛说如是事,欲以示空义。」

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是诸行中为何所取?佛如是说,当知说空义。

问曰:云何知一切诸行皆是空?

答曰:一切诸行虛妄相故空。诸行生滅不住,无自性故空。诸行名五阴,从行生故。五阴名行,是五阴皆虛妄无有定相。何以故?如嬰兒时色非匍匐时色、匍匐时色非行时色、行时色非童子时色、童子时色非壯年时色、壯年时色非老年时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別決定性不可得。嬰兒色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为異,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嬰兒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則是一色皆为嬰兒,无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團常是泥團,終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嬰兒色異匍匐色者,則嬰兒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嬰兒。何以故?二色異故。如是童子、少年、壯年、老年色不應相續有,失親屬法无父无子。若尔者,唯有嬰兒應得父,餘則匍匐乃至老年不應有分。是故二俱有过。

问曰:色虽不定,嬰兒色滅已,相續更生乃至老年色,无有如上过。

答曰:嬰兒色相續生者,为滅已相續生?为不滅相續生?若嬰兒色滅,云何有相續?以无因故。如虽有薪可燃,火滅故无有相續。若嬰兒色不滅而相續者,則嬰兒色不滅,常住本相亦无相續。

问曰:我不说滅不滅故相續生,但说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續生。

答曰:若尔者,則有定色而更生,如是應有千萬种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无相續。如是一切处求色无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如芭蕉樹求實不可得,但有皮葉。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滅,更无實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难可分別,如燈炎分別定色不可得,从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无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受亦如是,智者种种观察,次第相似故生滅难可別知,如水流相續,但以觉故说三受在身。是故当知,受同色说。想因名相生,若离名相則不生。是故佛说,分別知名字相故名为想。非決定先有,从众缘生无定性,无定性故如影隨形。因形有影、无形則无影,影无決定性。若定有者,离形應有影。而實不尔,是故从众缘生,无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说故有。識因色声香味觸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诸根別異故,識有別異。是識为在色、为在眼、为在中間?无有決定。但生已識尘識此人、識彼人。知此人識为即是知彼人識。为異是二,难可分別。如眼識,耳識亦难可分別。以难分別故,或言一或言異,无有決定分別,但从众缘生故,眼等分別故空无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復示人則生疑,为是本珠、为更有異?識亦如是,生已更生,为是本識、为是異識?是故当知,識不住故无自性,虛誑如幻。诸行亦如是。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种:净、不净。何等为不净?恼众生、貪著等,名不净。不恼众生、實語、不貪著等,名净,或增或減。净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无色天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不净行者亦如是,在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罗中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是故诸行有增有減故不住。如人有病,隨宜將適病則除愈,不將適病則還集。诸行亦如是,有增有減故不決定,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因世諦故得见第一义諦。所謂无明缘诸行,从诸行有識著,識著故有名色,从名色有六入,从六入有觸,从觸有受,从受有愛,从愛有取,从取有有,从有有生,从生有老、死、憂悲苦恼、恩愛別苦、怨憎会苦等,如是诸苦皆以行为本。佛以世諦故说,若得第一义諦生真智慧者則无明息,无明息故诸行亦不集,诸行不集故见諦所斷身见、疑、戒取等斷,及思惟所斷貪、恚、色染、无色染、調戲无明亦斷。以是斷故一一分滅,所謂无明、诸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恼恩愛別苦怨憎会苦等皆滅。以是滅故,五阴身畢竟滅更无有餘,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义故,说诸行虛誑。復次诸法无性故虛誑,虛誑故空。如偈说:

「诸法有異故,知皆是无性;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

诸法无有性。何以故?诸法虽生,不住自性,是故无性。如嬰兒定住自性者,終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嬰兒次第相續有異相现,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说见诸法異相故知无性。

问曰:若诸法異相无性,即有无性法,有何咎?

答曰:若无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无有根本故。但为破性,故说无性。是无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无性法?

问曰:

「诸法若无性,云何说嬰兒,乃至於老年,而有种种異?」

诸法若无性則无有異相,而汝说有異相,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異相?

答曰:

「若诸法有性,云何而得異?若诸法无性,云何而有異?」

若诸法決定有性,云何可得異?性名決定有,不可變異。如真金不可變,又如暗性不變为明、明性不變为暗。復次:

「是法則无異,異法亦无異,如壯不作老,老亦不作壯。」

若法有異者,則應有異相。为即是法異?为異法異?是二不然。若即是法異,則老應作老;而老實不作老。若異法異者,老与壯異,壯應作老;而壯實不作老。二俱有过。

问曰:若法即異,有何咎?如今眼见年少经日月歲数則老。

答曰:

「若是法即異,乳應即是酪;离乳有何法,而能作於酪?」

若是法即異者,乳應即是酪,更不須因缘。是事不然。何以故?乳与酪有种种異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異。若謂異法为異者,是亦不然,离乳更有何物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是故不應偏有所執。

问曰:破是、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

答曰:

「若有不空法,則應有空法;實无不空法,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應有空法。而上来种种因缘破不空法,不空法无故則无相待,无相待故何有空法?

问曰:汝说不空法无故空法亦无。若尔者,即是说空但无相待,故不應有執。若有對應有相待、若无對則无相待,相待无故則无相,无相故則无執。如是即为说空。

答曰:

「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復见有空,诸佛所不化。」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及无明、愛等诸烦恼故说空。若人於空復生见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为病則不可治。如火从薪出以水可滅,若从水生为用何滅?如空是水,能滅诸烦恼火,有人罪重貪著心深,智慧鈍故於空生见,或謂有空、或謂无空,因有无還起烦恼。若以空化此人者,則言我久知是空,若离是空則无涅槃道。如经说,离空无相无作門得解脫者,但有言说。◎

◎中論观合品第十四(八偈)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三事无異法故則无合。无合义今当说。问曰:何故眼等三事无合?

答曰:

「见可见见者,是三各異方;如是三法異,終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在異处,終无合时。異处者,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內、或言遍一切处,是故无合。復次若謂有见法,为合而见、不合而见?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见者,隨有尘处應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见者,根我尘各在異处亦應有见,而不见。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见遠处瓶,是故二俱不见。

问曰:我、意、根、尘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是故有见、可见、见者。

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当更说。汝说四事合故知生,是知为见瓶衣等物已生、为未见而生?若见已生者,知則无用。若未见而生者,是則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謂四事一时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时生則无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见、後知生,一时則无先後。知无故,见、可见、见者亦无。如是诸法如幻如夢无有定相,何得有合?无合故空。復次:

「染与於可染,染者亦復然,餘入餘烦恼,皆亦復如是。」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應无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則说闻、可闻、闻者餘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則说瞋、可瞋、瞋者餘烦恼等。復次:

「異法当有合,见等无有異,異相不成故,见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異故有合,而见等異相不可得,是故无合。復次:

「非但见等法,異相不可得;所有一切法,皆亦无異相。」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一切法皆无異相。

问曰:何故无有異相?

答曰:

「異因異有異,異离異无異;若法从因出,是法不異因。」

汝所謂異,是異因異法故名为異。离異法不名为異。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異因,因壞果亦壞故。如因樑椽等有舍,舍不異樑椽,樑椽等壞舍亦壞故。

问曰:若有定異法,有何咎?

答曰:

「若离从異異,應餘異有異;离从異无異,是故无有異。」

若离从異有異法者,則應离餘異有異法。而實离从異无有異法,是故无餘異。如离五指異,有拳異者,拳異應於瓶等異物有異。今离五指異,拳異不可得,是故拳異於瓶等无有異法。

问曰:我经说,異相不从众缘生,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

答曰:

「異中无異相,不異中亦无;无有異相故,則无此彼異。」

汝言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若尔者,異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法,是異相离異法不可得故。異相因異法而有,不能独成。今異法中无異相。何以故?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无異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法。若二处俱无,即无異相,異相无故此彼法亦无。復次,異法无故亦无合。

「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合者及合时,合法亦皆无。」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法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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