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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四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四

靈峯蕅益沙門智旭述

二、明染净熏習,四:初、總標熏習义;二、释熏習染法;三、释熏習净法;四、結判斷与不斷。今初。

復次,以四种法熏習力故,染净法起,无有斷绝:一净法,謂真如;二染因,謂无明;三妄心,謂业識;四妄境,謂六尘。

一净法,謂真如者,舉凡无漏种子现行,及心、心所所依理性,並名真如。盖理性固即真如,而无漏种现,順真如故,亦即名真如也。二染因,謂无明者,唯指不共无明。謂恒行不共,即第七識相應之法癡;独行不共,即第六識相應之迷理无明,或是分別、或是俱生,通为一切染法所依,故名为染因也。三妄心,謂业識者,通指八識心体及彼相應心所之体,依之能起见、相二分,以有动转故名业也。四妄境,謂六尘者,通指心、心所之相分,總不出於六尘,即是所缘缘也。

熏習义者,如世衣服非臭非香,隨以物熏則有彼气。

衣服非臭非香,喻隨缘不變之性,本自非染非净也。以臭物熏則有臭气,喻不變之性隨於染缘,有染相也;以香物熏則有香气,喻不變之性隨於净缘,有净用也。

真如净法,性非是染,无明熏故,則有染相。

性德真如虽非染净,以无染故,且名净法。譬如未熏之衣,意指无覆无記識而言之,本是全体真如,故即名真如也。无明熏故有染相者,从所熏染种起染法现行,具如前文所明三相、六相等也。

无明染相,實无净业,真如熏故,说有净用。

无明染相,通指无明所起心、心所等。亦是真如舉体所成,性非染净,特以既受染熏,譬如臭衣,故无净业也。真如熏故者,是以修德无漏净法而熏習之,如以香熏彼臭衣也。说有净用者,譬如因除臭气,方显香之用也。夫有染相,必有染用,而染用流转生死,过失深重,故不言之。夫有净用,必有净相,而净相冥合净体,非世所測,故不言之。初總標熏習义竟。

二、释熏習染法,二:初、正明熏义;二、释义差別。今初

云何熏習染法不斷?所謂依真如故而起无明为诸染因,然此无明即熏真如,既熏習已,生妄念心。此妄念心復熏无明,以熏習故不觉真法,以不觉故妄境相现。以妄念心熏習力故,生於种种差別執著,造种种业,受身心等众苦果報。

众生无始已来法尔有八种識,此八种識及诸心所,真故相无別,其体即一法界,亦名真如。真如为迷悟依,由无始来从未悟故,第七識起迷理无明,不如實知真法本一,故云依真如故而起无明为诸染因也。若謂先有真如方起无明,由有无明方有阿赖耶識,由有阿赖耶識方有前七转識。則众生有始,何異冥初生觉之外道耶!然此无明即熏真如者,謂一念无明现行,即熏於藏識中,成无明种。藏識体即真如,譬如动水之时即动濕性,故云熏真如耳,此約識与真如非異言之。然水虽动,濕性不改,乃是隨缘不變之体,依於此义,唯識復言不熏真如,是約識与真如非一言之。正可互显妙理,无違妨也。既熏習已,生妄念心者,依生滅門,俗故相有別,則有八識及诸心所体用四分,种现差別不同。然此差別悉皆无性。由无明故,不達无性,生第六識相應之差別法執,名为妄念心也。此妄念心復熏无明者,第八識中既本有无明种子,令第七識念念起於迷理无明现行,而此第六識之法執妄念现行,熏於第八本識,自成妄念种子,又能助彼无明种子勢力,故即名为熏无明也。以熏習故不觉真法者,从於法癡,更起我癡等也。以不觉故妄境相现者,由我癡故,乃现三界分段生死六尘境也。以妄念心熏習力故,生於种种差別執著者,即界內、界外见思诸惑也。造种种业者,有漏善、惡、不动业,无漏偏真等业也。受身心等众苦果報者,分段、變易二种生死也。然虽惑业苦三循環不息,究其根原,止由无明迷真法界。而无明无体,不离真如本觉之性。如人眠夢,夢中受於无量轮回,俄然睡醒,空无所得。若无醒时之心,安有夢心?若非研此夢心,何处別覓醒时之心也哉?

二、释义差別。

妄境熏义有二种別:一、增長分別熏;二、增長執取熏。

妄境本唯心现,由不了故還熏於心。一增長分別熏,即助界內、界外见惑。二增長執取熏,唯助界內思惑。若助界內见思,令诸凡夫不出生死;若助界外见惑,令二乘人速求涅槃。

妄心熏义亦二种別:一、增長根本业識熏,令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受生滅苦;二、增長分別事識熏,令诸凡夫受业繫苦。

界外见思增長业識,受變易生死,名之为生滅苦。界內见思增長事識,受分段生死,名之为业繫苦。

无明熏义亦二种別:一、根本熏,成就业識义;二、见愛熏,成就分別事識义。

法癡名根本熏,我癡名见愛熏也。二释熏習染法竟。

三、释熏習净法,二:初、正明熏义;二、释义差別。今初

云何熏習净法不斷?謂以真如熏於无明,以熏習因缘力故,令妄念心厭生死苦、求涅槃樂。以此妄心厭求因缘復熏真如,以熏習故,則自信已身有真如法,本性清净,知一切境界唯心妄动,畢竟无有。以能如是如實知故,修遠离法,起於种种诸隨順行。无所分別,无所取著,经於无量阿僧祇劫,慣習力故,无明則滅。无明滅故,心相不起。心不起故,境界相滅。如是一切染因染缘,及以染果心相都滅,名得涅槃,成就种种自在业用。

真如,指本識中无漏种子及佛菩萨果中胜用,此二並順真如法性,故皆名真如也。种子內熏为因,诸佛菩萨外熏为缘,只此內因外缘,並不离於众生现前介尔之心,以此心性實无外故;以无始无漏种子不离现前心性故;以十方诸佛菩萨皆證众生心性,不在众生心性外故。言熏於无明者,一是诸佛菩萨外熏,熏第六識及前五識,令其见色、闻声、嗅香、读诵,身蒙光照,或手摩頭、或衣覆体,意識領受,以此现行熏成种子;二是无漏种子內熏,令其信受,不疑不謗也。令妄念心厭生死苦、求涅槃樂者,即是起於有漏闻思修慧也。以此妄心厭求因缘復熏真如者,謂有漏闻思修慧,內則增長无漏种子勢力,外則感扣诸佛菩萨慈悲也。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等者,信成就发心也。以能如是如實知故等者,解行发心也。无所分別等者,證发心也。无明滅故,心相不起等者,證佛根本智也。成就种种差別业用者,證佛後得智也。

二、释义差別,二:初释妄熏义別;二、释真熏义別。今初

妄心熏义有二种:一、分別事識熏,令一切凡夫、二乘厭生死苦,隨己堪能,趣无上道;二、意熏,令诸菩萨发心勇猛,速疾趣入无住涅槃。

一分別事識熏者,謂或秉三乘共教,不知七、八兩識,但以第六意識修生空观,破见、思惑而取涅槃;或秉大乘漸教,虽知七、八兩識,但以见、思重故,畏生死故,先依第六識修生空观,次第乃修法空观等,故云隨己堪能。然此外凡、內凡菩萨固是趣向菩提,即彼二乘亦必从權入實,故總云趣无上道也。二意熏者,謂或是漸教菩萨入净心地,转第七識,令与平等性智相應,任運流入大涅槃海;或是頓教菩萨从初便观动心即不生滅,即得入真如門,所謂能观一切妄念无相,則为證得如来智慧。虽此能观之心仍是第六意識,而即以根本无明为所观境,故名为意熏也。

二、释真熏义別,三:初、標;二、释;三、結判。今初。

真心熏义亦二种別:一、体熏;二、用熏。

只此心性真如之体,佛与众生平等无二。虽本无二,而一一佛、一一众生乃至一一微尘,各全攬真如为体,非是真如少分;虽一一佛、一一众生乃至一一微尘,並是真如全体,然非有多真如,此乃不可思議一心法門。譬如千燈共照,互遍互含,无杂无障礙也。故約佛言,則一切众生並是佛心內之众生,以佛心竪窮橫遍更无外故。約众生言,則一切诸佛並是众生心內之佛,以众生心竪窮橫遍,更无外故。約我只今现在介尔心言,則一切佛、一切众生並是我心內之佛、生,以现前介尔之心竪窮橫遍,更无外故。是謂心、佛、众生三无差別也。所以阿赖耶中本具无漏种子,即我心真如之体,內因欲发,名为体熏。诸佛菩萨果上慈悲大用,即我心真如之用,外缘資助,名为用熏也(凡內外字皆隨情说,並不在心外也)。

二、释,二:初、释体熏;二、释用熏。初中二:初、正释;二、释疑。今初。

体熏者,所謂真如从无始来,具足一切无量无漏,亦具难思胜境界用,常无間斷熏众生心。以此力故,令诸众生厭生死苦,求涅槃樂,自信己身有真實法,发心修行。

真如者,体大也。无量无漏者,相大也。胜境界用者,用大也。众生之心全攬真如体大为体,故本具此相大用大也。如人迷方,方仍不动。如水成氷,氷之濕性如故,則融相潤用亦復本具,即此名为阿赖耶中无漏种子。譬如氷中融潤之性,不离於氷而与氷違。所以无漏道起,則捨赖耶及異熟名也。

二、释疑。二:初、疑问;二、答释。今初。

问:若一切众生同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而有信不信者?从初发意乃至涅槃,前後不同,无量差別,如是一切悉應齊等

问意有二:一者同有真如,則不應有信不信;二者等皆熏習,則應一时发意、一时修行乃至一时涅槃,不應復有前後,尤不應有退与不退、三乘一乘、若漸若頓,无量差別也。

二、答释。二:初、直約无明烦恼厚薄释;二、更約因缘互相成辨释。今初。

答:虽一切众生等有真如,然无始来无明厚薄、自性差別过恒河沙,我见、愛等纏縛烦恼亦復如是。唯如来智之所能知,故令信等前後差別。

无明厚,則信心难生。无明薄,則信心易发。烦恼厚則难斷,烦恼薄則易除。而无明、烦恼又各有界外、界內之不同,故唯如来能尽知也。

二、更約因缘互相成辨释。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事乃成辨。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或虽有知而不施功,欲令出火焚燒木者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真如体熏因力,若不遇佛诸菩萨等善知識缘,或虽遇缘而不修胜行,不生智慧、不斷烦恼,能得涅槃无有是处。

木中火性,譬赖耶中无漏种也。若无人知,譬不遇善知識缘也。不施功,譬不修胜行也。出火,譬生智慧也。燒木,譬斷烦恼,壞和合識也。法合可知。

又復虽有善知識缘,倘內无真實習因力,亦必不能厭生死苦、求涅槃樂。

此如極濕之木不能即鑽出火也。《瑜伽》依此權立五性差別,以其无明烦恼尤厚,覆无漏种,虽有而竟似无故也。

要因缘具足乃能如是。云何具足?謂自相續中有熏習力,诸佛菩萨慈悲攝护,乃能厭生死苦,信有涅槃,种诸善根,修習成熟。以是復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令修胜行,乃至成佛,入於涅槃。

自相續中,謂全攬真如以为阿赖耶識,此識无始展转傳来,依之建立假名众生,虽念念滅,即念念生,恒转如流,故名自相續也。有熏習力者,一无始本住种性熏、二积劫闻所成种熏,此二皆名为內因也。诸佛菩萨慈悲攝护者,一平等缘攝护、二差別缘攝护,此二皆名为外缘也。須知必要差別攝护,及闻所成种熏,方能展转增其胜因、胜缘,以至成佛入大涅槃耳。初释体熏竟。

二、释用熏,二:初、略標;二、各释。今初。

用熏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一、差別缘;二、平等缘。

真如无二,亦无不二。以无二故,一切生佛唯一真如;以无不二故,一一生、一一佛各皆全体真如。以无二故,即无能熏所熏;以无不二故,得論能熏所熏。又設唯无二,固无能熏所熏;設唯无不二,亦无能熏所熏,以生与佛一向二故,生不能感、佛不能應。今由不二而二,乃得論用熏也。又由无二即无不二,所以有差別缘;由无不二即是无二,所以有平等缘。又由有差別缘,故佛不能度无缘者;有平等缘,故佛度生終不休息也。

二、各释,二:初、释差別缘;二、释平等缘。今初。

差別缘者,謂诸众生从初发心乃至成佛,蒙佛菩萨等诸善知識隨所應化而为现身,或为父母、或为妻子、或为眷屬、或为僕使、或为知友、或作冤家、或復示现天等形,或以四攝、或以六度,乃至一切菩萨提行缘,以大悲柔軟心、广大福智藏,熏所應化一切众生,令其见闻乃至憶念如来等形,增長善根。此缘有二:一、近缘,速得菩提故;二、遠缘,久遠方得故。此二差別復各二种:一、增行缘;二、入道缘。

从初发心乃至成佛,即是无漏种现体熏內因为能感也。隨所應化而为现身,即是果上真如用熏外缘为能應也。或为父母乃至天王等形,令其见也。或以四攝乃至菩提行缘,令其见且闻也。或作冤家者,如提婆達多等,餘皆可知。四攝,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六度,謂施、戒、忍、進、禅、慧。菩提行,謂四种三昧、三十七道品等无量行門。大悲柔軟心者,同体大悲,視诸众生猶如自己,无粗獷也。广大福智藏者,圓極修德,等真法性,恒作利益无窮尽也。熏所應化令其见闻者,即是感應道交也。乃至憶念如来等形增長善根者,不唯见闻應化事法能为增上胜缘,即如来及菩萨等所有形像令人憶念瞻礼,並屬真如用熏,良以三身宛然、四德无減故也。速得菩提,名近缘。久遠方得,名遠缘。可见从初发心乃至成佛,並赖善知識缘也。从初发心即赖此缘增行入道,乃至成佛亦赖此缘增行入道。可见若欲增行入道,並赖善知識缘也。福德缘因名增行缘,智慧了因名入道缘。

二、释平等缘。

平等缘者,謂一切诸佛及诸菩萨以平等智慧、平等志願,普欲拔濟一切众生,任運相續,常无斷绝。以此智願熏众生故,令其憶念诸佛菩萨,或见、或闻而作利益,(令其)入净三昧,隨所斷障,得无礙眼。於念念中,一切世界平等现见无量诸佛及诸菩萨。

平等智慧,即了達一切生、佛唯一真如之智慧也。有此平等智慧,則必有平等志願,所謂无作四弘誓也。发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难,所以任運无斷熏众生也。净三昧,即是真如三昧。隨所斷障等者,如初地斷異生性障,能见百世界中诸佛菩萨;二地斷邪行障,能见千世界中诸佛菩萨;乃至地地转增,具如《华严.十地品》中所明也。二释真熏义別中,初標、二释竟。

三、結判。

此体、用熏復有二別:一、未相應;二、已相應。未相應者,謂凡夫、二乘、初行菩萨,以依意、意識熏,唯依信力修行,未得无分別心修行,未与真如体相應故;未得自在业修行,未与真如用相應故。

凡夫,謂三乘外凡。二乘,謂有學、无學。初行菩萨,謂內凡也。二乘不知有第七識,唯依第六修生空观,名为依意識熏。菩萨已知有第七識,虽依第六修法空观,即名依意及意識熏,然第七識未能转与平等性智相應,第六識未能转与法空无漏妙观察智相應,虽得生空妙观察智,未是大乘根本无分別智,以其未證法空所显真如体故。既未證体,何能起後得无分別智,而成真如自在业用也哉?

已相應者,謂法身菩萨得无分別心,与一切如来自体相應故;得自在业,与一切如来智用相應故;唯依法力任運修行,熏習真如,滅无明故。

法身菩萨,謂漸教初欢喜地,頓教初发心住也。所證真如,即是一切如来自体,无二体故。既已分證其体,即必分同其用,故《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清净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也。此後並是无功用道,故云任運修行等。三释熏習净法竟。

四、結判斷与不斷。

復次,染熏習从无始来不斷,成佛乃斷。净熏習尽於未来畢竟无斷,以真如法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显现,用熏習起故无有斷。

染至成佛乃斷,所謂无明无始而有終也。净則畢竟无斷,所謂始觉有始而无終也。染净皆依真如本觉,所謂本觉无始而无終也。譬如依方故迷,迷与方皆无始。依迷有悟,悟与方皆无終。方外別无迷悟,迷悟之外亦別无方。以不變之方必隨迷悟兩缘,故真如即生滅;以迷悟兩缘終不能令方改,故生滅即真如。然迷則違方而舉足咸非,悟則順方而去来如意,故須返迷归悟也。

问:《唯識論》云「佛果更无能熏所熏」,今云用熏習起故无有斷,如何会通?答:今言妄心滅、法身显,即《唯識》佛无能熏、所熏义也。《唯識論》言「所化有情为尽期故,窮未来際,四智心品无斷无尽。」即今用熏習无斷义也。思之。初正释生滅因缘相竟。

二、显示大乘体相用者,由前立义分云「此心生滅因缘相能显示大乘体相用故。」今释此心生滅因缘相既畢,故須显示此心大乘体相用也。文为二:初、显示体相;二、显示用。初中二:初、正显示;二、释疑。今初。

復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常恒究竟。

此先示大乘体也。一切凡夫,即六凡法界,并声闻等,則成十法界也。一一凡夫乃至一一诸佛无不各具真如全体,而亦无二真如在迷不減、在悟不增,前際无始、後際无終,故云常恒究竟也。

从无始来,本性具足一切功德,謂大智慧光明义,遍照法界义,如實了知义,本性清净义,常樂我净义,寂靜不變自在义。如是等过恒沙义,非同、非異不思議佛法,无有斷绝。依此义故,名如来藏,亦名法身。

此示大乘自体相也。一切众生心既本具真如体,即本具真如相,非俟成佛而後有之,故名真如自体相也。非同非異者,約翻染差別故非同,約唯一真如故非異也。依真如体本具如此真實德相,故約凡夫日用不知,但名为如来藏;約诸佛出障圓明,转名为法身也。初正显示竟。

二、释疑。

问:上说真如离一切相,云何今说具足一切诸功德相?

上说真如离一切相,即指真如門中所说义也。

答:虽實具有一切功德,然无差別相。彼一切法皆同一味、一真,离分別相,无二性故。

同一味者,同无漏味也。同一真者,如如及如如智,即是一真法界也。离分別相者,非诸凡夫、二乘、權位菩萨所能測識也。无二性故者,唯是圓成實性所攝也。

以依业識等生滅相,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此云何立?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實无分別。以不觉故分別心起,见有境界,名为无明。(然而)心性本净,无明不起,(是故)即於真如立大智慧光明义(也)。若心生见境,則有不见之相;(然而)心性无见則无不见,(是故)即於真如立遍照法界义(也)。若心有动,則非真了知,非本性清净,非常樂我净,非寂靜,是變異、不自在。由是具起过於恒沙虛妄杂染。(然而)以心性无动故,(是故)即立真實了知义,乃至过於恒沙清净功德相义(也)。若心有起,见有餘境可分別求,則於內法有所不足。(然而)以无邊功德,即一心自性,不见有餘法而可更求,是故滿足过於恒沙非異非一不可思議之法,无有斷绝(由其本具如此德相),故说真如名如来藏(由其證此本具德相),亦復名为如来法身。

因該果海名如来藏,亦可名为理即法身。果徹因源名为法身,亦可名为究竟如来藏也。初显示体相竟。

二、显示用,三:初、正明用即真如;二、广明隨機见別;三、結示真如妙用。今初。

復次真如用者,謂一切诸佛在因地时发大慈悲,修行诸度、四攝等行,观物同已,普皆救脫,尽未来際不限劫数,如實了知自他平等,而亦不取众生之相。以如是大方便智,滅无始无明,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业种种自在差別,作用周遍法界,与真如等,而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一切如来唯是法身第一义諦,无有世諦境界作用。

一切诸佛在因地时者,即与我等同为凡夫时也。由信自心有真如法,便能发大慈悲四弘誓願,修行六度四攝等行,普救众生尽一切劫,即是修行观門;如實了知自他平等,而亦不取众生之相,即是修行止門。止观二門,修必並運。後修信中,是約自行之功,故先明止;今文为显化他之用,故先明观也。又此中观物同已,即《般若》中发广大心。普皆救脫,即《般若》中发第一心。了知自他平等,即《般若》中发愛攝心,亦名常心。而亦不取众生之相,即《般若》中不顛倒心。只此四心念念相應,名为大方便智,故能證体而起用也。然此自在差別作用,在凡夫人所见,則名世諦,以其有分別故。在圣人心中所见,即唯第一义諦,以其无分別故。故曰:所言二諦,其實是一。譬如醉人妄见屋转,謂有转屋及不转屋。其實醉人所见转屋,即是醒人所见不转之屋,无二屋也。

二、广明隨機见別,二:初,約所依識以判二身;二、約機所见以判粗細。今初。

但隨众生见闻等故,而有种种作用不同。此用有二:一、依分別事識。謂凡夫二乘心所见者,是名化身。此人不知转識影现,见从外来,取色分限。然佛化身无有限量。

應有问曰:如来既无世諦境界作用,云何众生见佛各各差別,乃至去来坐臥、示生涅槃等事,非世諦耶?故今释曰:但隨众生见闻等也。转識影现者,八識现行转时,於见分上现佛身影为相分也,即彼凡夫二乘心之所见,並由共相識转,所以现此影像。原不从心外来,但彼凡夫、二乘不知有藏識故,不知众生心內诸佛所现之身,能与诸佛心內众生而作本質,不知诸佛心內众生所见佛身,即托众生心內诸佛所现之身而自變为影像,故云见从外来,取色分限也。然彼虽妄計外来,其實原不在外。彼虽妄取分限,其實化身原无限量。以此化身即真如用,則便即報即法,非离真如体相得有真如用故。所以應持不见其顶、目連不窮其声,乃至合土範金、刻木畫紙,所有佛像咸悉三身宛然、四德无減。不可謬隨凡夫生盲、二乘眇目,謂非真佛,自墮曲见中也。

二、依业識。謂诸菩萨从初发心,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受用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具无量功德庄严。隨所應见,无量无邊、无際无斷,非於心外如是而见。

即彼菩萨所见佛身,亦必由眼識见,意識观察。但由知有藏識,全攬真如为体,本与如来非一非異,故隨所见即知是托自心中佛之身以为本質,還於自心變影而缘,本質不在我心性外,影像不在能缘心外,故名依业識也。初发心,即頓教初发心住,以其分證真如,能见佛受用身。此受用身称法性故,所以有无量色。隨一一色亦復称法性故,所以有无量相。隨一一相亦復称法性故,所以有无量好。所住依果,即是實報无障礙土。亦復称法性故,所以具无量功德庄严也。然此亦是托佛自受用身及土以为本質,自變相分为親所缘,是故名为他受用身及土。是故各隨菩萨心之分量,初地见百世界、二地见千世界等种种不同,乃至菩萨究竟地见之方尽,並名他受用身土也。譬如燈光,虽光光相入,而互为能照、互为所照,重重无尽,仍各无杂故也,思之思之!勿謂有本有影,便非具分唯識,非即事事无礙法界也。

问:发心住前菩萨所见云何?答:若在漸教,即同凡夫、二乘所见。若在頓教,能同初住所见,但未能任運恒见耳。

此诸功德,皆因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无邊喜樂功德相故,亦名報身。

一一功德虽皆性具,仍須称性起修,修德圓滿方獲成就。虽云成就,而於性德亦无所加,但對修因故名報果。在佛分中即自受用報身,与法身合,无二无別。菩萨仗之为本質境,變影而见,即名他受用報身也。初約所依識以判二身竟。

二、約機所见以判粗細。

又凡夫等所见是其粗用,隨六趣異种种差別,无有无邊功德樂相,名为化身。初行菩萨见中品用,以深信真如得少分见,知如来身无去无来、无有斷绝,唯心影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猶未能离微細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净心菩萨见微細用,如是转胜,乃至菩萨究竟地中见之方尽。此微細用是受用身,以有业識见受用身,若离业識則无可见。一切如来皆是法身,无有彼此差別色相,互相见故。

凡夫等者,等取二乘及漸教外凡也。初行菩萨者,漸教內凡及頓教內外凡也。净心菩萨者,頓教初发心住、漸教初欢喜地也。粗用名化身者,劣應身也。中品用者,帶劣胜應身,亦名報化合身也。微細用者,他受用報身也。皆是法報所现之影,不离法報。佛豈有粗細哉?粗細並在機耳。又粗用者,大乘止观名为清净分別性,中用細用皆名清净依他性。若离业識,則證清净真實性故,各各周遍法界,无杂无礙,更无彼此差別色相之可得也。二广明隨機见別竟。

三、結示真如妙用。

问:若佛法身无有种种差別色相,云何能现种种诸色?答:以法身是色實体,故能现种种色。謂从本已来色心无二。以色本性即心自性,说名智身;以心本性即色自性,说名法身。依於法身,一切如来所现色身遍一切处,无有間斷。十方菩萨隨所堪任、隨所願樂,见无量受用身、无量庄严土,各各差別,不相障礙,无有斷绝。此所现色身,一切众生心意識不能思量,以是真如自在甚深用故。

法身即是真如,真如即是一切法之實体,故即是色實体。既即是色實体,何难现种种色?況从本已来色心无二,非俟成佛方无二也。謂色即真如,故即非色非心,亦即能色能心。心即真如,故亦非心非色,亦即能心能色。是以色即是心,即可名为智身,則一切唯心。心即是色,即可名为法身,則一切唯色。依此非色非心而色而心之法身,是以如来所现色身橫遍竪窮,名为自受用報。菩萨托之为本質境,各见差別,名为他受用報。虽復互遍,亦无所在,是以不相障礙,无有斷绝也。言隨所堪任者,即所謂初地见百、二地见千等。言隨所願樂者,即所謂若以自在願力,復过於此百倍千倍,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倍不可数知等。此所现色身,並是真如自在甚深妙用,虽原不离众生心意識性,由其无明不觉,妄想自縈,所以不能思量也。二各释二門竟。

三、結示不离,二:初、正示观門;二、喻显不二。初中二:初、標意;二、明观。今初。

復次,为令众生从心生滅門入真如門故,

众生无始已来从未悟故,真如舉体而成生滅。捨生滅心,何处更有真如可观?故須即从心生滅門,观其生滅本不生滅,乃能入真如門也。

二、明观

令观色等皆不成就。云何不成就?

此總舉色等以为所观境也。等者,等餘四蘊及无为法。

謂分析粗色漸至微尘,復以方分析此微尘。是故若粗若細一切诸色,唯是妄心分別影像,實无所有。

此先观色蘊不成就也。微尘設有方分便可分析,決非實有;若无方分便是非色。故知粗細诸色皆是妄心所现相分,心外實无色也。

问:析色是小乘观,云何大乘用之?答:小乘析色但显人空,大乘析色即显色法本空。故曰法无大小,大小在人。不龜手藥之喻,可深思也。

推求餘蘊,漸至刹那,求此刹那,相別非一。

次观受想行識四蘊不成就也。四運推求刹那心法,謂未生、欲生、生、生已,无暫时住,毫无實法,但有名字而已。

无为之法亦復如是,离於法界,終不可得。

次观无为之法不成就也。色、心念念生住異滅,名有为法。對此有为,假施設彼无为名字。有为尚不可得,无为止是十八界中法界所攝,乃第六識所缘影像,豈离色心之外有實常法名无为哉?

如是十方一切诸法應知悉然。

有为、无为既不成就,則十方世界更有何法可成就耶!此則生滅无性,当体即是真如明矣。初正示观門竟。

二、喻显不二。

猶如迷人謂東为西,方實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謂心为动,而實不动。若知动心即不生滅,即得入於真如之門。

只此现前介尔之心,性即真如,众生於真如中妄见生滅,猶如迷人謂東为西,則真如之外无生滅也。迷人虽復謂東为西,而東仍自東,則迷人之所謂西原即悟人之東,可譬生滅之外无真如也。謂心为动,合前謂東为西,是即真如而成生滅。心實不动,合前東仍自東,是离生滅更无真如。故苟能知动心,即不生滅,譬如能知所謂之西原即是東,即入真如門也。一心而分迷悟兩門,兩門究竟只此一心,但貴以知翻彼迷謂而已。迷者,即无明也。謂者,即妄想也。知者,即始觉也。本應如是了知,更无別知,故云始觉即本觉也。初显示實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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