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说无垢称经疏
说无垢称经贊卷第三(本)
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显不思議方便善巧品第二
於中略以四門分別:一科品次第、二诸方便攝、三释品名、四出品体。科品次第者,自下有十一品,是第二正陳本宗分:一〈显不思議方便善巧品〉、二〈声闻品〉、三〈菩萨品〉、四〈问疾品〉、五〈不思議品〉、六〈观有情品〉、七〈菩提分品〉、八〈不二法門品〉、九〈香臺品〉、十〈菩萨行品〉、十一〈观如来品〉。〈菩萨地〉云「一切菩萨当云何學?謂有三种:一所學处、二如是學、三能修學者。」《瑜伽》十七地、《攝論》十殊胜,皆略为三:一境、二行、三果,並同〈菩萨地〉,謂先要知所學之处,次應依彼如是而學,然後方成能修學者。若不識知苦樂善惡、凡圣真妄一切境界,不能发起厭苦欣樂、修善斷惡、捨凡就圣、證真离妄种种胜行。行既不修,果何以獲?故先知境,次修妙行,後得果成。此经正宗明大乘理,故从〈方便〉終至〈香臺〉,此九品是菩萨境;次〈菩萨行〉一品,是菩萨行;後〈观如来〉一品,是菩萨果。〈菩萨地〉中,所學处有五:一所化处,此〈观有情品〉是,一切众生为所化故。二利行处,〈方便品〉、〈声闻品〉、〈菩萨品〉、〈问疾品〉是,利他行故。三真實义处,〈菩提分品〉、〈不二法門品〉是,尽所有性、如所有性,等道理故。四威力处,〈不思議品〉是,神通威力等故。五菩提处,〈香臺品〉是,明佛所有殊胜德故。〈菩萨地〉云「最先應達所化機宜,方名发起利他胜行。次知實义,可斷可修,於威力門修成自利。次於果位无上菩提,愛樂希求,精勤修證。」今此不然,九品境中,菩萨所修他利为首,故初五品明利他行,威力門中通他利故、神通威力唯他利故。恐言他利有實众生,今破執真,显皆非實,唯有假情以为所利,故次一品明所化处。他利既周,應修自利,故次二品明真實义处,此二門中修自利故。从於果德愛樂希求,故次一品明菩提处。他利五品中,初四品明隱迹利他,後之一品明显迹利他。四品隱迹利他中,初一品總敘權,後三品別敘權。〈声闻〉、〈菩萨〉別敘昔權,〈问疾〉一品別敘今權。此〈方便品〉總敘權也。又初九品所學境中,分之为二:初八品別明二利,後〈香臺〉一品總明二利行。別明二利中,初至〈观有情六品〉明利他行,後〈菩提分〉、〈不二法門〉二品明自利行。利他六品中,初五品明能利,後〈观有情〉一品明所利。能利五品中,初四品明密權能利,密为權迹行利他故;後〈不思議〉一品明显權能利,显为權迹行利他故。密權四品中,初一品總敘密權,後之三品別敘密權。〈声闻〉、〈菩萨〉敘昔密權,〈问疾〉一品敘今密權。今此〈方便〉總敘密權,故为首唱。〈显不思議方便善巧品〉诸方便攝者,依〈菩萨地〉第四十五卷「菩萨方便善巧有十二种,依內修證一切佛法有其六种,依外成熟一切有情亦有六种。依內修證有六种者,一於有情悲心俱行顧戀不捨、二於诸行如實遍知、三於无上菩提妙智深心欣樂、四顧戀有情不捨生死、五知诸行故轮转生死而心不染、六欣佛智故熾然精進。依外成熟有六种者,一能令有情以少善根感无量果,謂勸有情捨微劣物,乃至最下唯二麨團示,施鄙秽田乃至蠢动傍生之類,回求无上正等菩提。此施善根,物田虽下,由回向力,感无量果。二令有情以少功力引大善根,若信耶齋戒,为说八支圣齋戒法,乃至为他宣示佛教,令生净信。彼但由此一念善信,尚能攝受广大善根,況其相續。能以供具及勸他以供具供養,亦能隨喜十方一切诸供養事。常修六念,音想归礼十方一切佛法僧宝。願以自身普代受苦。有所違犯,想對诸佛发露悔往。如是自作亦观他为。又得菩萨胜神通者,化作种种诸變化事,往於十方佛僧所攝大福聚,常修无量亦勸他为。三於圣教憎背有情,除其恚恼。四处中住者,令其趣入。五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六已成就者,令得解脫。为欲成辦後四种故,復修六种方便善巧:一隨順会通、二共立要契、三異分意樂、四逼迫所生、五施恩報恩、六究竟清净。」隨順会通,为通经义。共立要契,勤行善事,後以資什方施彼等。彼若不能速疾修道,後时於彼皆不施与。唯为利彼,非餘意樂有不施等。若有家主,應告家屬。有不知恩犯戒者等,当斷常賜衣服等物,或当捶打。由是彼怖所为治罸,便勤斷惡、勤修诸善。彼虽不樂,強逼令修。若於有情隨力施恩,彼希報德,勸令修善。受報恩者,語言世事,非以相酬。要当知父母恩,乃至受持净戒,乃名大報我之恩德。若住第一地,生覩史多天,令诸有情念其菩萨当得菩提,願在所生常得值遇,令诸有情起此樂故,乃至广说。是名六种方便善巧。今此即是後之六种,依外成熟一切有情方便善巧。上下文中隨义皆有,不能繁引。又方便有四,一進趣方便,如七方便。二施为方便,即方便善巧波罗蜜多。三集成方便,诸法同体巧相集成,如说真如具恒沙德、智为門等,攝一切法,故十地云總同成別異壞等。四權巧方便,實无此事,應物施为,謂三业化等。此中即是第二第四方便。又解有三:一接下方便,唯为下人;二显上方便,唯显胜妙;三通彰方便,遍在上下。此乃接下名方便也。现身疾等,因说法故,亦可显上,敘其德故。讚歎如来功德胜故,亦通第三通彰方便。此意本是接下方便,为大居士现身疾等因说妙法,令发心故。又有二种:一回向、二拔濟,此拔濟也。
释品名者,利樂儀軌曰方,應时而濟曰便,順理益生为善,智用殊妙为巧。然有方便,下位可知;今显非彼言境,超下位之情,说名不思議。今明此事,故復名显,其不思議方便乃为所显、教为能显。舊经文闕,如初已陳。
出品体者,用後得智为体。诸教云:十度之中,後五皆以擇法为性。品下亦言「善於智度,通達方便。」相以身語而为自体,为大居士现身有疾,是身方便;因说妙法,勸彼发心,是語方便。下文自显,故不引之。发身語本,即是方便,意相难彰,故经不说。
经尔时(至)名无垢称。
贊曰:此一品中大文有三,初標能为善方便者;次「已曾供養」下,談其實德;後为「欲成熟诸有情故以善方便」下,彰其權迹。此即初也。於中有四:一住处,广严城;二行位,大菩萨;三种姓,离咕毘;四名字,无垢称。舊经少者,對尋可知。非宗义处,恐厭繁文,更不對辨。
经已曾供養(至)深殖善根。
贊曰:下談實德。有二十句,分之为二:初十八句,談內實德;後之二句,诸佛咨嗟等談外實德。舊经虽復前後不同,句义同此。此中二德:一久值良缘德,供養诸佛;二先修本行德,深殖善根。此二總攝四親近行。
经得妙辨才(至)遊戲神通。
贊曰:此有四德,一獲七种辨才德、二成三无生忍德、三得四總持德、四縱任六通德。如文次第,理义可知。七辨者,一捷辨、二迅辨、三應辨、四无疎謬辨、五无斷尽辨、六凡所演说豐义味辨、七一切世間最上妙辨。三无生忍等,如前已说。若准《仁王经》,有五忍位:一伏忍,在地前;二信忍,初二三地;三順忍,四五六地;四无生忍,七八九地;五寂滅忍,十地及佛地。彼約麁位,今約成滿,不相違也。
经獲无所畏(至)通達方便。
贊曰:此有四德,一能摧外道德、獲无畏故;二近佛十力德、摧魔怨故;三內融真境德、深入法故;四巧濟群生德、善於智度達方便故。智度者,第十智波罗蜜多,成就有情智。所以通達利益方便,方便善巧波罗蜜也。
经大願成滿(至)诸根胜劣。
贊曰:此有三德。一欲解皆圓德,大願成滿故。〈菩萨地〉说,初发心时唯发一願,願得菩提利樂一切。《胜鬘》一願,攝受正法。《唯識》二願,求菩提願、利樂他願。《胜鬘》三願,《彌勒上生》四弘正願,初地十願,又復菩萨恒沙別願。有经说是金粟如来,故願皆漏。二善達機器德。善知意樂,意业也。及行者,身語也。知其心願及其所行,善逗益故。三善逗機宜德。知根胜劣,说五乘故。此第三德,舊名「心趣」,三业是所趣,意亦圓也。
经智度成辦(至)決定修習。
贊曰:此中二德,一一导利无帶德,由智度说法成就故。二所作无礙德,於一切大乘教理行果決定作故。然诸菩萨有四种修作:一決定修作、二委悉修作、三恒常修作、四无罪修作。〈菩萨地〉中第四十九说,具四修作故,得三十二相。今舉一修,餘三影显,亦皆具矣。舊经云「決定大乘」,义意难解。
经於所作业(至)入心慧海。
贊曰:此有三德。一三乘智先德。三业所作,由智前导,首思量故。二果业圓滿德。住佛威儀故,若牛王行、如象王步等。三妙證深广德。入心慧海故,心謂真理。《胜鬘经》说自性清净心,慧者菩提智,此二深广,猶如大海,善能證達,名之为入。舊曰「心大如海」,便闕此义。
经诸佛咨嗟(至)常所礼敬。
贊曰:上十八句,別歎內德;此之二句,別歎外德。外德有二:一诸圣护讚德,诸佛咨嗟称揚说故。欣其道遠,所以咨嗟;讚其利弘,由斯称说。二众凡归仰德,释梵护世常礼敬故。此中舉胜且说佛歎,诸菩萨等亦称揚故,欲歎智者众圣識故。舉释梵等,類餘可知。
经为欲成熟(至)居广严城。
贊曰:自下第三彰其權迹。於中有二:初標權意、後显權事。此初文也。成就者,利樂义。故为有情,以智善巧居广严城,機法相符,故发揚此。
经具无尽財(至)暴嫉楚毒。
贊曰:下显權事。文復有二:初显昔權,未疾前之權迹故;後「其以方便现身有疾」下,显其今權。显昔權中,初別显昔權;後「是无垢称以如是等不思議」下,總結昔權。別显昔權中有三:初以有攝无權;次「虽为白衣」下,同類益流權;後「若在長者」下,为尊誘下權。初以自有六度妙行,攝他六障无妙行者;次为同類,益彼时流;後为尊大,广誘卑下,此以三度攝无三者。一切无財名貧窮。无所归趣名无依,无父母等之類是也。无勢可恃名无怙。受戒而破曰犯。不受为惡名越。又破性戒名犯,破遮戒名越。暴者凶暴,急性之流。𡞸者嫉妬。楚謂苦楚,捶打之類。毒謂毒害,鴆毒之輩。如其次第,三度別攝。
经以大精進(至)妄见惡慧。
贊曰:懈怠者,心无所進。懶墮者,身語无進,初善不進、後惡唯增。靜慮者,色界四定。正念者,七种念等,如前已说。親能引定,故此合说。解脫,八解脫。以十門分別:一列名字、二显行相、三出体、四释名、五所缘境、六凡圣得、七离障別、八依身起、九二得異、十有无漏。今辨初四門,餘如章中说。列名者,依《瑜伽》第十二、十五、七十三,〈攝事分〉第二,《對法》十三,《显揚》第四、第二及第二十,《菩萨藏经》第四等说,一有色观诸色解脫、二內无色想观外诸色解脫、三净解脫身作證具足住、四空无邊处解脫、五識无邊处解脫、六无所有处解脫、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脫、八想受滅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显行相者,《俱舍》第二十九说,內有色想观外色,名初解脫。內未伏除见者色想,观外诸色以为不净,名观外色。今則不然,准《對法》文,初修业者身在欲界,已离欲界欲,未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未离色界欲故。若久習业,已离色欲见者色想安立现前,而观欲界一切所有內外诸色作光明想,由前三解脫引发胜处遍处等故,即观胜处所攝少多等色作光明想,由除變化障故作光明想,不除貪欲故不作净想。《瑜伽》唯云未得无色定,未离色界染,观外诸色是初解脫者,唯依初业说故。第二解脫,《俱舍論》说,內已伏除见者色想,唯观外境而为不净,名內无色想观外诸色。大乘不然,准《對法》云「初習业者,已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久習业者,或见者无色想安立现前,而观外色作少多等想。不同於初观,內外色皆作光明未自在故。」此唯观彼已离欲色作少多等,名观外色。已离除故,立以外名。观心漸胜,故稍略观。故《瑜伽》云「又不思惟彼相,但於外色而作胜解,即观少多不作光明等。若於是处已得离欲,说彼为外,故唯观彼已离染色,名之为外。又由初解脫观色不言外,其內有色不言內,其所观色亦不言外,通缘內外根尘等诸色作光明想故。」今此第二內有色,有根等色故。其观外色,唯观外尘作少多等,不缘根等作少多等故。《瑜伽》又云「无色界定不现在前者,此说观外色不依无色定,无色定不能缘外色故。」上二解脫,初作光明想,後作少多等想。初後寬狹,兩观有殊。《显揚》二十说「此二解脫,除變化障,为於變化得自在故。」變化既通四靜慮有故,初二解脫通依四靜慮,但在根本、非近分地,彼欣趣修都无通果。此容預修,有通果故。不同《俱舍》初二靜慮能除欲界,初靜慮中显色貪故作不净观。第三靜慮。《俱舍論》说「清净相转作净光鮮行相转故,唯第四靜慮离八災患,心證净故。餘地虽有相似解脫而不建立,非增上故。」今者大乘,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净白,以此为依,修清净圣行圓滿,於內净不净诸色已得展转相待想、展转相入想、展转一味想,是第三解脫行相。謂待诸净色,於餘色中謂为不净,非不相待。若唯见一類,净与不净二觉无故,是名初想。又於净中不净性所隨入、於不净中净性所隨入,由於薄皮所䨱共謂为净之中,现有三十六种不净物故,是第二想。如是展转,總一切色合为一味清净想解,是第三想,乃名成就,唯在第四靜慮地,有捨念净故,論说超过诸苦樂故、一切动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餘地不然,故唯第四。此亦內无色想而观外色,由前已说,故略不論,而立異称。次四无色解脫,《俱舍論》说「以四无色定名为性,非无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近分解脫道,亦得解脫名。无間不然,所缘下故,彼要背下地方名解脫故。多说根本者,近分非全故。」今者大乘,皆已离自地欲,依自根本地,重观自境思惟胜解,令障更遠、引生胜德。謂如有一,於彼空处已得离欲,即於虛空思惟胜解,是名空处解脫行相。於彼識处已得离欲,即於是識思惟胜解,是名識处解脫行相。於无所有处已得离欲,於識无邊处思惟胜解,是名无所有处解脫行相。空識二名自地所缘行相为称无所有处,以識无有为自地名,故於識处思惟胜解。於有顶地已得离染,更不於餘而作胜解,乃至遍於想可生处,即於是处應作胜解。无所有处名想生处,今缘此无所有心心所,名非想非非想,故遍於此思惟胜解,至下当知。上说离染,依无學说,故《瑜伽》言「前七解脫,於已解脫而生胜解身證者得。」若依《唯識》,有二師说:一云伏初定已上染得滅定;二云伏第四定已上染得滅定。无所有处已下染,可有伏义,令障转遠、引生胜德。有顶一地,定未能伏故。《瑜伽》第十一,空識二解脫,有说离自地染言;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有學无學影略说故,虽在根本,亦非近分。滅尽解脫,大小乘俱说,即滅尽定。而无行相,棄想受故。然將入时有二行相,謂依非想非非想处想及无想界想,初修久熟,二入別故。出体性者,《俱舍論》说「前三无貪性,眷屬五蘊性。次四无色,定善为性。」第八滅定性,大乘之中七十三卷解五法中云,世間出世間正智为体。有漏者,以分別中世間正智为体。无漏者,即无分別智及後得智,唯慧为性。缘色非色及真如境,离诸定障、引生胜德,非餘能故。若相應体,初七以四蘊为性,眷屬五蘊性故。《對法》云「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诸心心所,无色界中許有定道无表色故。第八解脫,以二十二法厭心种子为体,即不相應行蘊所攝。」释名者,初释總名、後释別名。總名者,《瑜伽》云「前七解脫,於已解脫而生胜解。七所观法,多分要伏要斷彼地烦恼障染,方始修作,名已解脫。既今观已解脫境,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而生胜解,故名解脫。其身證者,於有顶染定未能离,但除彼地所有定障,起无諍等诸功德故,故成解脫。」由此前言多分已离,不尔多言便为无用。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前无間道,虽滅想受障,至滅尽定位方得解脫名。由入滅定时,暫棄背想受障,所求今滿足故,立解脫名。非时方始解脫定障,先已离故,亦解亦脫。八者,是数,帶数释也。次释別名。初有色观诸色解脫者,《瑜伽》云「由二因缘,名为有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生胜解故。」此观欲界於胜处所制少多好惡劣胜等色作光明想故,但名有色观诸色,不言內有色观外色,其有色非唯內故、诸所观非唯外故。即外之色观及有色之观外色,皆依主释也。內无色想观外色者,由二因缘,名內无色想。一者謂已證得无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先依空处定,已离色界染故。《显揚》云「內无色想者,依无色定意解思惟故,二者不思惟內光明想故,名內无色。」此言意显已得空处內离色染,又自內心不作光明相,名內无色。此已离染色,名之为外故。《瑜伽》云「若於是色已得离欲,说彼为外,出於染故。即观此色作少多等解,名观外诸色故。」《瑜伽》云「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胜解。」此说不作光明色观,但作少多好惡等解。初四胜处有色无色,各別观色若少若多。此總观外少多好惡等故,与胜处別。外诸色之观及內无色之观外色,亦皆依主。內无色时,必須得空处等定,正观外色。作胜解时,唯依色定,不依无色,无色不能观於诸色少多等故。故《瑜伽》云「无色界定不现在前。」净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瑜伽》云「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为依,修習清白圣行圓滿,名净解脫。」此说第四靜慮中,离尋、伺、喜樂三地障故,捨念圓滿清白名净故。《瑜伽》云「謂已超过诸苦樂故、一切亂动已寂靜故、善摩瑩故、离净不净變化障故,名为解脫。」此亦內无色而观外色,作净不净相待相入一味净想。由前已说內无色言,所以今略。既略於內,故亦略於观外色等,但言净解脫。《显揚論》说「一向意解思惟净妙者,隨转理門。或依彼观成滿之时,展转一味,唯观净想,故作是说。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贤圣多所住故。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诸根得境,唯身根親,今胜餘根故,独得證名,故此亦如是。」前二解脫,意解思惟尚疎遠故,与其观名。今此解脫,除障最胜,圣意親取,名身作證。由此圣者多住於此及第八解脫,此二胜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世尊经中说:身作證於色无色障斷无餘,證得转依,胜餘六故。具足住者,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第八亦尔,九次第定得圓滿故。空无邊处解脫者,《显揚》云「虛空者,謂色對治所缘境界。空其色故无邊者,十方诸相不可分別,名空无邊。处者,謂彼地中定等诸所依法能依行者,所缘虛空所依之处,名为处也。」欲色二界相状易知,彼界难了,独与处名。空无邊是境,处是能缘。空无邊之处,依主释也。下皆准知。識无邊处者,謂缘无邊虛空之識。今缘此識而为境界,十方诸想不可知故,名識无邊。处即能缘,义如前说。无所有处者,謂於識上境界推求之时,无少所得,除无所有无別境界。由唯见此境極寂靜故,无所有此細超前观,以上境无少所有少亦无故,餘义如前。非想非非想处者,非想者謂超过无所有想,无所有处猶有麁想故。非非想者謂於无所有处上境界推求之时,唯得缘无所有極細心心所,由唯见此極寂靜故。前无处有处,唯缘識处已上诸境少分亦无。此有顶地,唯缘无所有处能缘心心所,不同彼地有麁想故,名为非想;仍由有唯无此極寂靜心在故,名非非想。非者无也,非全无想故。餘义同前。想受滅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由想受二強胜於餘之心行故,厭患勞慮暫求止息。止息此时,要斷障得,名为解脫。为滅想受之解脫,依主释也。上七解脫,皆持业释。謂有色观诸色即解脫,解脫障故,乃至非想非非想即解脫。亦可以別簡通,得依主释,謂有色观诸色之解脫。经等持者,九等持。平等持心至境名等持,即定也。此有九种,如前说。等至者,九等至,色四、无色四,及滅尽等至。由定前心折伏沈掉,心不高下,名等。所以今至途中安和之位,故名等至。或由定心折伏沈掉,至此平等安和之位,故名等至。此中等持、等至二法,攝一切尽。更舉胜定,显皆安住,故復说言靜慮念等。正決擇者,无漏慧也。妄见者,一切不正见。惡慧者,一切邪推求及不正知。如其次第,配後三度。《唯識》等说六唯自利。今利他者,多分自利,回即利他,不相違也。
经虽为白衣(至)常樂遠离。
贊曰:自下第二同類益流權。具有十八句,此中四句:一处俗持真軌、二居家不染尘、三妻拏无愛情、四戚里除尋意。菩萨性戒,通俗通持;出家威儀,俗多缺犯。故今处俗,真軌恒持。诸在家者,三界所縛;彼虽居家,离三界染。三界者,謂欲界、色界、无色界。欲所屬界,乃至无色所屬界,故以为名,如胡椒飲、如金刚環。界中有欲、界唯有色、界中无色,故名为欲界等。妻子化现,梵行恒持,无愛染故。虽有眷屬,而无親里之尋,离诸尋故。
经虽服宝飾(至)为味至等。
贊曰:此中二句,一二严恒自飾、二兩食常为味。同俗外严、同真內飾,所以虽資宝營而以相好严身,濟物受食自利居禅,二利齊修、定散双处。凡食有四,謂段、觸、思、識。靜慮等法,破壞有故,實非食体,但取味證,故不名食。故《佛地经》云「广大法味喜樂所持,与出世法为食,不与世間法为食。」食者,資長有漏識故,如別章说。
经虽同樂著(至)意樂不壞。
贊曰:此有二句,一縱蕩利群生、二形邪心重法。博者六博,樗蒱之流。奕者碁奕,象戲之屬。而於彼類,不誑不欺、不誣不詐,方便調化,名熟有情。形虽同於外道苦行,稟彼軌儀而亦修作,內心於佛法意樂不壞,得不壞信故。
经虽明一切(至)说法上首。
贊曰:此有二句,一明外宝重內、二处会为说首。佛之正法名为內苑,而於此法樂,常宝贊翫好。或真如理名为內苑,初地以上得法苑樂。故虽处鄉邑众会之中,證達即深,说为上首。舊云「一切见敬为供養中最」者,由为说上首,所以一切见敬,皆供養之中为第一也。
经为隨世教(至)示有所習。
贊曰:此有二句,一順世现礼儀、二隨俗求財利。世間尊卑礼儀忠孝,示无与乖。舊云「執持正法,攝诸長幼」,正法者,世礼儀也。示習俗利,方便攝財,濟诸貧乏。舊曰「一切治生諧偶獲利之时,不生喜悅」,大意同也。
经为益含識(至)誘開童蒙。
贊曰:此有四句,一誼靜咸能益、二理斷巧能平、三法筵訓大乘、四席问教初學。市演衢靜,觸处濟生也。西方斷事,委在平直之人,故为群生理诸王家之務,恐有枉曲,以損生故。餘二可知。
经入诸婬舍(至)遊诸伎樂。
贊曰:此有二句,一处欲勸超染、二遊倡令念知。令彼正念正知,不因伎樂业妄憶邪解故。舊云「入诸酒肆,能立其志」,酒肆多有絃歌,立志令正知念也。文虽有異,意会可知。
经若在長者(至)斷其貪著。
贊曰:自下第三为尊誘下權。室富、众望權高,称为長者,故说胜法勸厭欲尘。齿下家貧、懷道自逸,名为居士。財食既多不足故,能斷其貪著。
经若在刹帝利(至)除其我慢。
贊曰:此有二句。西域好种總有四類:一婆罗門,此云净行,少持戒行,以道自居。二刹帝利,此云官族,居位自怡,化洽人庶。三吠舍,此云坐收,居賤貨貴,以殉躯形。四戌達罗,此云耕田,墾農治生,以供職貢。初二高胜,所以偏彰。官族理務,人众輕彼,多生瞋恚,故教忍辱。净行持道,自尊卑人,故除其慢。
经若在大臣(至)示以忠孝。
贊曰:此有二句,大臣曲濁,多枉无辜,故教正法。王子憍奢,鮮剋遊礼,故示忠孝。
经若在內官(至)殊胜意樂。
贊曰:官女內嬪,意多婬逸,故能化正。內官者,掌內之官,西方立此以治後宮,如長秋監宮官之類也。庶人修習三福业事,謂施、戒、修,名相似福。似出世福,名相似福。殊胜意樂者,及上胜信解也。或相似福之胜意樂,或福与意樂,二种各別。不能修胜出世之福,唯修胜意。舊本无此殊胜意樂。
经若在梵天(至)利益安樂。
贊曰:此有三句,明在天尊。梵天居在初定,謂天下而独尊。今示诸靜慮差別,令知非独尊故。又在四禅各能为主,未定差別。舊云「誨以胜慧示诸定也」。帝释在天,多为常想,示诸自在一切无常。护世四王,各領方域,令护一切平等利樂。
经是无垢称(至)饒益有情。
贊曰:此即第二總結昔權。此之善巧,皆方便慧。復名門者,此能出生诸福慧故。
经其以方便现身有疾。
贊曰:此下第二显其今權。於中復二:一现身權,身有疾故。二现語權,語说法故。此身權也。
问:欲现身權,方便多种,何故今现其身疾也?答:现疾之意,略有十种:一来问疾者因说化故、二希望世尊令问疾故、三显无始来身皆疾故、四明慈悲心隨生疾故、五为識凡圣病之因故、六令有疾者調伏心故、七令餘下位知非類故、八妙詳高德方能對故、九因与對揚为大利故、十显如来身威德大故。如下经文,不繁具显。
经以其疾故(至)皆往问疾。
贊曰:下显語權。於中有二:初明所化、後正明權。此初文也。诸问疾者,皆所化故。
经时无垢称(至)广为说法。
贊曰:下正明權。有二:初標、後显。此標也。
经言诸仁者(至)不可保信。
贊曰:此显語權。有三:初教厭离;次勸欣求,下「诸仁者!於如是身應生厭离,於如来身應起欣樂」等是,诸修行門不过二故;後明利益,「是无垢称为诸集会来问疾者如應说法」下是。初文有五,教生五种厭壞观故。一观生滅无常义;二「为苦所恼」下,观逼迫,是苦义。三「是身如聚沫」下,观非實有,是空义。四「是身无主」下,歎不自在,是无我义。五「是身不净」下,歎其可污,是不净义。夫入观法,初观无常,无常故苦,苦故空,空故无我,便入真諦。今加不净,令深厭故。此歎生滅无常者,无彼常有,常无相故。總標无常,亦別显生为无常之根本,故得无常名。真如常有,神我常无,此有为身本无今有,有非常有,不同真如;本有還无,无非常无,不同神我。无二常相,故言无常。餘三別显。无強者,老死相,壞命力故。此上總显一期无常,朽故速疾,念念生滅。刹那百二十是名呾刹那,咀刹那六十名臘縛,臘縛三十名一牟呼粟多,牟呼粟多十八名一时,时十二名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如是一生,乃为无量生滅切割。或无常者是總句,此无常。无強盛之威、堅牢之勢、刚健之力,衰朽遷故;念念迅速,誑惑人故,不可保任信之为常住也。又欲界身无強、色界身无堅、无色界身无力,皆是朽故迅速,不可保信之法。
经为苦所恼(至)變壞之法。
贊曰:下观逼迫。文中有二:初释苦相、後勸勿恃。此初文也。苦乃八苦、三苦之所恼故。八苦者,一生苦,此有二种:一众苦所逼故、二餘苦所依故。於母胎中生熟藏間,具受种种極不净物所逼迫故。正出胎时,後受支体逼切大苦。自後復有老病死等众苦隨逐。二老苦,时分變壞苦故。三病苦,大种變易苦故。四死苦,寿命變壞苦故。五怨憎会苦,合会生苦故。六愛別离苦,別离生苦故。七求不得苦,所希不果生苦故。如有頌言:趣求诸欲人,常起於希望,诸欲若不隨,恼壞如箭中。八略攝一切五取蘊苦,麁重不安生苦故。为此八苦之所恼亂,与烦恼病为所依器,多诸过患,一百五苦所隨逐故,變壞之法不久停故,无常故苦。生分无常,为缘故苦,苦性可了知。滅分无常,为缘故壞,苦性可了知。俱分无常,为缘故行苦,性可了知。故以變壞而释苦义。
经诸仁者(至)所不为怙。
贊曰:勸其不恃也。勿恃惡身而生惑业。诸有智人名聽慧者所不恃故,俱恃皆是愚癡众生。
经是身如聚沫(至)徒顛倒起。
贊曰:次下十句,观非實有。所執實法,五蘊为性,非實故空。此中五句。身如聚沫者,《瑜伽》八十四云「速增減故、水界生故、思飲食味水所生故、不可揉捼故、非如泥團可令转變造作餘物故。」此经言不可撮摩,撮摩者揉捼义。又實非聚,似聚现故,乃能发起有情解故。如浮泡者,三和合生,不久堅住,相似法故。內迷真境,次有业缘,有烦恼潤,所生起故。又速謝起,不堅住故,言不久立。如阳炎者,飇动性故,无量种相變異生故,令於所缘顛倒转故,故从烦恼湯愛所生。如春阳炎,遙看似水,诸熱渴恼鹿多奔趣之。非水水想,名渴愛生。诸有为身,从诸烦恼渴愛所生,亦復如是。如芭蕉者,中貞本不堅實故,枝葉广大速即壞故。如明眼人持利刀入於林,取端直芭蕉柱,斷其根枝葉,都无所獲,何況有實。如幻事者,譬如幻士住四衢道,幻作四种诸幻化事,都非實有,顛倒起故。
经是身如夢(至)念念不住。
贊曰:下別五喻。如夢,意说如夢所见,此境非真,虛妄见故。由业感身,业为本質,身如影故。谷靜響声,都非實有,此声屬本发处因缘。此身亦尔,屬本因缘,非今別有。如云如電,如文可知。然《攝大乘》八喻依他,《般若》九喻,此中十喻,依他不實,所以成空。依义異故,各據一門,不可和会。
经是身无主(至)四大为家。
贊曰:下第四观不自在。合有九句,初六句,正显空故无我;後三句,復显无我故空。此初也。主者總名,次四是別名,後一句總显无我。主謂主宰,我之總名故。地无常定主,故以为喻。我是自在,缘三世故,有情者在过去世至于今故。命者,现寿可存活故。補特伽罗,此云数取趣,数数流转取五趣故,从今现在取未来故。此凡夫外道計執三世總別之我,今舉四大虛空为喻,明体皆无。總身以四大为家,假合所成,由来不實,故无我也。我必常一,非假他故,蘊界处法非常一故。舊经五句,无此数取趣,仍非次第。此四別我,与金刚般若天親論同。
经是身为空(至)風力所转。
贊曰:下之三句,无我故空。二行隨一得入真故,以离我及我所故空无實。知故无我,无我故空。更无有因能作於身,但为風所动故。无我无我所故空。若是我所,必我作故。以彼空行,空我我所故。《對法論》言「蘊界处中,我我所非有,所以成空。」
经是身不净(至)必归磨滅。
贊曰:下观可厭污。合有七句,此中有二。不净有五:一种子不净,感业所招,父母精血所共成故。二住所不净,於其母胎生熟藏間,所依住故。三自相不净,三十六物所集成故。四共相不净,九孔常流诸秽惡故。五畢竟不净,身壞以後成糞成灰等故。故言不净秽惡充滿,虽復种种塗香洗浴,終必归於不净臭秽。是身虛危,誰非不净?不净之物必是虛偽,归磨滅故。
经是身多患(至)之所逼迫。
贊曰:此中二句。多过患者,多病患故。四百四病者,一大不調一百一病生,四大不調故有尔病。一大为本,所起为百,此據總数,上多至百、下至一故。或由十十惡业道因,感此四大所起果身,故各成百。十十惡业道者,返其百福庄严身故。一自作十惡、二教他作、三讚歎作、四慶慰作、五少分作、六多分作、七全分作、八少时作、九長时作、十尽形作十惡业道,故得果时有此四大,及四大所生各一百病,合名四百四病。如水隧級者,西方水井,如此古人旁穿其井以为近道,近道名隧。級謂階道,以木为蹬級。挹況入出其中取水,年深日久自致朽爛,身亦如是。或級謂級索,日久自朽,身亦如是。舊云「丘井」,乃意难知。
经是身无定(至)所共合成。
贊曰:此有三句。不定常主,彼要常死。烦恼如怨賊,四大如毒蛇,遍体充滿。如腐草为积,名为空聚。蘊处界聚身,空无有實,其义亦尔。舊亦少異,智者当知。
经诸仁者(至)應起欣樂。
贊曰:下次勸求。於中有三:初總標勸;「所以者何」下,次示相勸;「诸仁者如来之身功德如是」下,後結成勸。此初文也。結前生後,標勸相故。
经所以者何。
贊曰:下示相勸,初徵、後显。此徵詞也。有何所以,厭如是身、欣如来身?
经如来身者(至)共所集成。
贊曰:下显示相。有二:初示法身相、後示報化相。此初文也。诸佛法身,真如恒沙萬德性共集成,现隱难知。但可總说,故言无量善法成也。
经从修无量(至)智慧所生。
贊曰:下显報化二身功德。《金刚般若》云「一切诸佛从此经出,一切如来从此经生,法身显故。」報身實德、化体化成,實假虽殊,因无別故。初總德因,後別德因。此總德因也。恒沙萬德,福智攝故。佛身功德,皆唯无漏,此下说因亦皆无漏。
经修无量(至)智见所生。
贊曰:下显別德因,有十五句。此中一因,从五蘊生:一戒蘊,一切无漏戒为性。二定蘊,一切无漏定为性。三慧蘊,一切无漏缘有为慧为性。四解脫蘊,一切无漏胜解数为性。五解脫智见蘊,缘一切无为解脫无漏智为性。此五胜故、积聚多故,偏立为蘊。小乘舊名五分法身。
经从修慈悲(至)願力智生。
贊曰:此有二句。初四无量,佛为實观;次十波罗蜜多。調伏寂靜皆唯净戒,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皆唯是定。餘如自名,前已说故。
经从修一切(至)修止观生。
贊曰:此有五句。从修一切到彼岸生者,菩萨所修二利萬行,皆令行者能到彼岸,皆名波罗[*]蜜多。十六胜故,偏得其名。今显通义,故餘萬行皆名到彼岸。舊云「方便」。六通,方便六通之义,如威力中已略分別。三明者,一宿命明、二生死智明、三漏尽明,此即三通。除摧障故,妙用难測、作用弘广,立以通名。此除三際愚,照深遠故,復立为明。菩提分法、止观定慧,並如前说。
经从修十力(至)善法生。
贊曰:此有四句。十力、无畏、十八不共,並如前说。斷惡集善,圣道能故。
经从修諦實(至)清净业生。
贊曰:此有三句。一諦實生,證實諦理。或行實行、或諦實語之所生故。不放逸生,防惡修善之所起故。清净业生,广運三樂所生起故。
经诸仁者(至)发心求證。
贊曰:下結成勸。有二:一勸證果、二欢修因。或初勸證佛法身,後勸修報化因。此初文也。皆應发心求当果證,或理不可生,但求證会。舊文唯一,无此二殊。
经汝等欲得(至)三菩提心。
贊曰:此勸修因。因即菩提心,或勸修報化因。報化因者,菩提心是。欲得此身斷诸有情烦恼业病,及斷四大違損病者,当发无上正等觉心。正等觉心,二利因故。得佛身者自利,斷他病者者利他。
经是无垢称(至)三菩提心。
贊曰:此下第三明利益。
声闻品
此下二品,別敘昔權。權有二:一權化声闻、二權化菩萨。權巧示疾,希问濟生。佛命声闻,令慰大士,彼皆詞退,昔屈高人、今辨彼事,故名声闻品。舊云弟子品。形同佛相,偏得其名。佛知声闻識非彼對,乃显彼高德,所以命之,欲令二乘有取捨故。
经时无垢称(至)来问我疾。
贊曰:此品有二,初巧權心念希佛垂哀、後大圣慈悲別问令往。此初文也。寢者眠。頓者困。示臥危篤,招问疾故。
经尔时世尊(至)哀愍彼故。
贊曰:下大圣慈悲別问令往。大文有三:初標令问之意;次命十德,皆詞不堪;後結類声闻皆詞不敢。此初文也。十大声闻,略为五對。內寂身心、外彰詞理,偏濟貧苦、等现慈悲,訓示初機、教成先學,隨通御善、令悔息愆,讚说出家、規乞供侍。彼隨對折,各使緘言,道跡既殊,權方遂異。由此十圣詞屈,为五對以區分。
经告舍利子(至)问安其疾。
贊曰:下命十德,皆詞不堪。文皆有二:一命、二詞。此命也。
经舍利子(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詞也。文各有三:初總陳道屈、次別显理窮、後結答由詞卑躬请退。此初文也。鶖子虽寂身心,不能亡形三界。除囂入靜,不能即寂而用。因斯被屈,故答无堪。
经所以者何。
贊曰:下显理窮。文皆有二:初徵、後显。此徵也。
经憶念我者(至)宴坐樹下。
贊曰:下显窮詞。文皆有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此初文也。若作「晏」(烏間反),默也。今为「宴」(烏见反),安也。入滅尽定,以有漏六識起必勞慮,厭患彼故,今令不行。已无漏七,故唯说六。就二乘者,入非想定无漏心位,令心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时,所熏成种能令六識不行之用,即说此用为滅尽定。依种子立,如別章说。或宴坐者,入无想定安寂身心,非滅定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文皆有二:初陳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无垢德望虽高,形隨凡俗;声闻道居下位,貌像如来,故隨類以化群生。来儀稽首,罗什詞屈姚主、景染欲尘,入俗为長者之客、預僧作沙彌之服,不能屈折高德、下礼僧流,遂刪来者之儀,略无稽首之说。准依梵本,皆悉有之。
经唯舍利子(至)为宴坐也。
贊曰:下正陳詞。有三:初總非、次別非、後結非。此總非也。唯者,敬諾之詞。宴者,安寂之义。二乘滅定,止息勞慮之心,绝攀想於情田、安身形於林野,名为宴坐。非大乘之寂定,故總非之。非全非,故言不必。
经夫宴坐者(至)是为宴坐。
贊曰:下別非。有六理,此初理非。夫宴坐者,總舉宴詞。《瑜伽》义旨,應理义云:法門有四,一因缘、二唯識、三无相、四真如。後三法門,理均可解。因缘法門,是最为难。已下偏依因缘門解。餘三易解,故不多申。声闻宴坐,不现显三界之心。如来滅定,有漏之身亦滅,所以捨无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其入寂定,名真宴坐。佛教初學,但滅其心,身相不亡,非真寂定。半許半非,故言不必。《中》、《百》义旨,空理义云:二乘不得色心相空,故隱身於林、滅心於定,虽欲隱滅,返为显现。大士知色心即空,未必要須安寂故,不於三界现身心,名为宴坐。
经不起滅定(至)是为宴坐。
贊曰:此第二非。空理义云:二乘局见,寂用兩分,故息用入寂名为宴坐。大士弘通,即寂起用,故能滅身心於寂定,起妙用於威儀。應理义云:二乘入寂,加行智微,寂身心、无能动作,用而不寂、寂而不用。菩萨入寂,方便智強,先擊本識而发威儀,起利生之妙用,後时六識方入滅定。外彰身語,乍類有心,內息攀缘,真既入滅,即寂而用,名真宴坐。
经不捨一切(至)是为宴坐。
贊曰:第三非理。已下宴坐,非必滅定。空理义云:二乘不能即净为垢,故息垢入净而为宴坐。大士善惡齊旨,故真俗一观。應理义云:二乘位劣,智用有殊,观真智而现前,俗用便息;起俗智而为用,真智不行。菩萨方便久修、習用齊洽,故內宴真境、外现異生之法,所證得相,真如理也。異生法者,烦恼等也。第五地後,正智證真,後智起俗。八地已上,任運双观,故能內息攀缘、外彰凡法,名真宴坐。舊云「不捨道法內所證相」,文別意同。
经心不住內(至)是为宴坐。
贊曰:第四非理。空理义云:二乘之人观心性有,內住六根、外攀六境,为息此故入於寂定。菩萨知心性而非有,而達根境皆空,而名息分別之心,故不住內外,名真宴坐。應理义云:二乘观境不过內外,內謂六根、外謂六境,此十二处攝一切法。缘此之心能为厭患,至都尽位,名为入定。故诸教云:作非想相而入滅定。菩萨入寂,但观无相真理而入,不缘內外而成滅心,名真宴坐。故诸教云:依无相界相而入滅定。又云住真空,止息攀慮、不遊內外,离安立相,名真宴坐。
经住三十七(至)是为宴坐。
贊曰:第五非理。三十七菩提分法者,證觉正因,故言分法。空理义云:二乘不能即邪为正,故捨邪入正,名为宴坐。菩萨即邪为正,故住觉分,不离见趣,名真宴坐。應理义云:见趣者,萨迦耶见、邊執见、见取、戒取、邪见,此五见意況名见趣。或復五见所归趣处,即外道等趣。二乘住觉分,不能化诸外道之惡见趣,故名为离。菩萨內住分法、外化群邪,名为不离,名真宴坐。舊云「於诸见不动而修行三十七品」,此义便非,何名真滅?
经不捨生死(至)是为宴坐。
贊曰:第六非理。空理义云:二乘不能即縛为解,故斷縛已而捨生死,證涅槃已而有所住。應理解云:菩萨虽同凡夫不捨生死,由大智故而亦不同,故无烦恼;虽同二乘證於涅槃,由大悲故而亦不同,故无所住。二乘不尔,若捨生死即斷烦恼,若證涅槃而必住之。故说菩萨名真入寂。舊云「不斷烦恼而入涅槃」,今言无烦恼,其理甚乖。亦可言留惑故不斷烦恼,證无住处,名入涅槃。
经若能如是(至)佛所印可。
贊曰:此結非也。能有前德而宴坐者,契順正理,佛所印可,具足行故。如无前事而入寂者,非佛印可,偏小行故。
经:时我世尊(至)詣彼问疾。
贊曰:此中第三,結答詞由卑躬请退。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下文有二,此初命也。梵云摩诃沒特伽罗,此云大採菽氏,菽者豆也。氏謂氏族。上古有仙常食綠豆,是彼苗裔,故名大採菽氏。此及舍利子、摩诃迦葉等所有因由,並如《彌勒上生经疏》上卷说。
经时大目連(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辭不堪。文中有三:初總陳道屈、次別显理窮、後結答詞由卑躬请退。此總陳道屈也。目連外彰詞理、不能內契亡言,虽说我空、不能談法非有,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演说法要。
贊曰:下显理窮。文中有二:初徵、後显。显中復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此初文也。衢者道也。四方道路,名四衢道。舊云「里巷」。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陳其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唯大目連(至)應如法说。
贊曰:下正陳詞。此文有四:初總非;二却诘;三別非;四陳益,八百居士发心等是。舊文唯三,无此却诘。不当應如尊所说者,意言如尊者说法,道理不当。当,契也。言不契理,名为不当。空理义云:法理本空,声闻说有,故言不当。應理义云:法无二我,性离言故。彼说法有,仍非离言,故云不当。夫说法者,如法说故。
经时我问言(至)如法说耶。
贊曰:此却诘也。
经:彼即答言(至)前後際斷故。
贊曰:下別非也。於中有二:初显二无我道理;後「夫说法者」下,明说法道理。初中復二:初明无我;後結无我,「法相如是豈可说」是。明无我中復二:初明众生无我、後明法无我。此明众生无我也。三世五蘊本无有我,无我計我,我增如垢,污本性故。过去诸法本无有情,執为有情,如尘坌染。现在诸法本无命者,執为命者,增生死故。现寿存活,名为命者。執此實有,即是執有實生死故。或彼執现有生有死,故有命者。今离生死,故无命者。未来诸法无数取趣,執有现在,前際命根斷已,生於後際六道之中。斷者,空无之义。既都无前後實際,何得有實数取趣耶?此四无我,同《般若論》,亦与《胜鬘》如来藏章所说四同。空理义云:世俗諦有,可有四种。胜义諦空,何得有四?故说胜义,應说四空。應理义云:世俗諦中,四亦无實。依胜义諦,依他圓成亦无實四。故依胜义,應说四空。声闻说法,非陳四有;今汎談诸法性离人离法,故说四空。古人倒錯,取新准知。
经法常寂然(至)无所缘故。
贊曰:下说法空。有二十句。空理义云:依世俗諦,法性可有;依胜义諦,法性皆空。然以破诸差別執故,所以別显,可以下句转释上句。俗有相故不寂、真无相故寂然,此境空也。俗有所缘故貪著、真无所缘故离貪,此能缘空也。應理义云:二十句中分之为二,初十句显真如理离所執空、後十句显依他性离所執空。或二十句皆说真如,真如寂然,滅十相故;真如离貪,无分別心之所缘故。舊云「法离於相」者,貪相亦可无妨,初离所缘相、後离能缘相,貪著執著能缘之心,以无境故,其心亦无。
经法无文字(至)波浪思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有言語,故有文字;真言語斷,故无文字。俗有思慮,如水波浪汎濫而起,故有譬说。真离慮思,故无譬说。應理义云:真如言斷,故无文字。真如离俗波浪思故,无譬说也。舊曰「法无言说,离觉观故」,波浪思等即觉观故。
经法遍一切(至)行动事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不如空,有性不遍;真理性空,故遍一切。俗有行动屈申等事,故有显色,亦有表相,亦有形色;真无行动屈申等事,寧有显相形色等耶?應理义云:真如如空,性无罣礙,故遍一切,亦无行动屈申等事,故无显相形色等事。相者表色。古经二文皆少不同。初如虛空,说无形相能遍一切;後畢竟空,言无戲論。戲論即是显相形色。畢竟空者,无行等故。
经法无我所(至)离心識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執有我所,故法有我所;真中无執所,故法无我所。俗有心識,法成所了;真无心識,法无所了。應理义云:真如非我,所以离我所。故诸論云:无攝受真如,非我執等所依取故。真如非所了,离心識境故、心識分別故。真非境或无能了,离心識故。
经法无有比(至)不在缘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有待,法有比;真无待,故无比。俗中有缘故屬因,因所得故;真中无缘故不屬因,因缘生法皆说空故。應理义云:真如妙无比,更无有物可相待故。真如不屬因,非缘所得、非因生故,名不在缘。
经法同法界(至)无所隨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執法有,不同法界;真諦之中,一切等入真法界故,並同法界一切皆空。俗有所隨,不隨於如,隨於有故;真諦无隨,不隨有故,並隨如空。應理义云:下之十句,明依他起无所執空,并以依他攝归真如。依他起性,法同法界,攝相归性,入法界故,不同所執分別妄有。古云「入诸法故」。法界法也,示隨於如,无如所執而可隨故。
经法住實際(至)不依六境故。
贊曰:动者亂动。真實邊際,名为實際,无倒所缘义。空理义云:俗有所动,不住實際;真无所动,故住實際。俗依六境,故法动搖;真如不依六,故无动搖。动搖者,可壞可毀可倒。應理义云:依他住真際,隨於實際,竟不动故。古云「诸邊不动」者,诸邊執见不能动故。依他亦无动搖,隨於真如,不依六境故。
经法无法去来(至)增減思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有所住,有去有来;真中无住,何去何来?俗有增益之思,故不順空,執为有故、有損減思故,不隨无相、不應无願,撥为无故。真中无增益故,順法空无損減故,隨无相、應无願。應理义云:依他隨真,亦无去来,无所住故。去者过去、来者未来,由无现住,便无去来。若有所住,去来便依他,不隨无相、應无願;以隨真如,无增減思,故能順空、隨无相、應无願。古云「法无增損」,乍似別牒,准此新文乃释上义。古「法离好醜」,新文所无,理外加之,不知何也。
经法无取捨(至)身意道故。
贊曰:空理义云,俗有生故可取,有滅故可捨;真无生滅,何取何捨?道者通生之义,根与境为道。俗有六根为能執藏,故六境之法成所執藏;真非六根之所藏,故法无所執藏,超六根道故。應理义云:依他隨真,无取无捨,离生滅故。亦无能執藏,超过六根,非愛境故,非所執藏。古云「法无生滅」,初句可成法无,所归之者所執藏义,然不释所由。
经法无高下(至)畢竟斷故。
贊曰:空理义云,动转者形待义,戲論者虛妄分別。俗非不动,法有高下;真无动转,何高何下?俗中戲論不斷故,是分別心之所行;真中戲論畢竟皆斷,故离一切分別所行。應理义云:依他隨真,无高无下,住不动故。亦离一切分別所行,分別戲論畢竟斷故。古云「法离一切观行」,此言分別所行。分別,观行也。應理义中,或二十句皆说真如胜义諦法,不如分別心之所執,亦不如彼所言说性皆说无,非真如体性亦成空。前且隨殊胜义说,不違理也。此二十句,應为十對。一一權思,恐厭文繁,故略而止。
经唯大目連(至)豈可说乎。
贊曰:此結无我。空理义云:胜諦中法性空如是,豈可如言说之者乎?應理义云:法体虽有,不如分別及所言说之自性有,豈可说乎?
经夫说法者(至)增益損減。
贊曰:下明说法道理。於中復二:初汎談说聽道理;後「尊者目連」下,勸如法说。空理义云:真諦本空,说聽为有,皆名增益。俗諦本有,若言无空,便成損減。或總不称真法自性,名为增損。應理义云:法外分別及起言说,名为增益,如長法故。《成唯識》云「能詮所詮,俱非自相。但依增益相似而转。」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诸法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言无法体,名为損減,撥无体故。或增所執、減无二性。舊云「无说无示无闻无得」,俱不正成,无此文故。
经若於处是(至)诸了別。
贊曰:此成正理。若證法智,證会法体无增无減,即一切法都不可说。古云「无说无示」,若聽者智,證会法体无增无減,亦不可闻,何所了別,言我了耶?此中有疑:若法说者及与聽者皆有增損,佛如何说?诸大菩萨云何聽耶?故释显之。
经尊者目連(至)乃可说法。
贊曰:下勸如法说。初释疑示说相、後勸應修。譬如能幻化之士,夫为幻化者宣说诸法,假人假名,为假聽者,假说诸法,都无少實,但为栰喻,故离增減。故佛说法,菩萨能闻,不知分別所说自性而起執故。
经應善子知(至)大悲现前。
贊曰:下勸應修,有八种事。此中有三:一知生根。二慧達诸法无所罣礙。罣者障义,礙者拘义。三大悲现前。
经讚说大乘(至)乃應说法。
贊曰:此有五句。四讚大乘。五念報佛恩。六自意樂净,深信胜解故。七法詞善巧,於法善巧,法无礙也;詞善巧者,詞无礙也。或法詞者,说法之詞,辨才无滯。八为三宝种能紹隆故。具此八种,乃應说法。声闻无此八种事故,不應说法。一一翻之,义可知也。舊经有六,无意樂净、法詞善巧。
经世尊(至)正等觉心。
贊曰:第四陳益。当彼诘时,徒众獲益。
经时我世尊(至)詣彼问疾。
贊曰:此即第三,結答詞由卑躬请退。我时不報,故言默也。不能識解此所说解,名无辨也。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自下第三,命大迦葉。文亦有二:初命、後辭。此初命也。摩诃迦葉波,此云大飲光。上古有仙,身皮金色,能飲日月之光,迦葉是彼之种。又大迦葉身亦金光,飲蔽日月,故名飲光。说此因缘,如《彌勒疏》。
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本)
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末)
经大迦葉波(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辭有三,此總陳道屈也。迦葉偏濟貧苦,不能等施慈悲;诸相猶存,不能事事无相。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而循乞食。
贊曰:下文第二別显理窮,初徵、後显。显中復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此徵及陳己事也。遊貧陋巷而順乞者,貧苦不修,所以亦貧,恐当更貧,故勸之;富既不然,故不从乞。富多盈溢,乞乃順已而豐饒;貧事皆无,隨乞乖情而儉得。本以資身利濟,不希益已繁握,故遊貧巷,盖乃有由。次第行乞,故名修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陳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唯大迦葉(至)从于貧乞。
贊曰:初牒事非、次陳正理、後結勸之。此初文也。从貧乞时,令当富樂,慈也;拔其貧苦,悲也。此唯濟貧,捨於豪貴富家,故言不普。
经尊者迦葉(至)應次行乞。
贊曰:下陳正理。文復有二:一陳乞者、二陳施者。陳乞者中,文復有三:初破六相、次防六根、後明證理修因。初破六相者,一破偏行、二除食想、三遣村坊相、四壞城邑相、五趣佛家相、六破著相。此破偏行也。唯从貧乞,貧当可富;不从富乞,富当可貧。故住平等,應行乞食。舊经无六,唯四,闕入城邑及趣佛家。
经为不食故(至)應行乞食。
贊曰:下除食相。迦葉见有食相,唯以資身为濟貧,故次行乞。今以三义而教行乞,非但为資身等。一为至佛位得菩提时,尚不須食故,而行乞食,資法身也。二为壞昔来生死食執,而應乞食,破生死也。故经说云「食段食时,如曠野子肉」等。三为受他施,令他檀度得修滿故,而行乞食。此三因中,初自六度因、次除生死縛、後他六度滿,为此三义故行乞食。舊文第二为壞和合相,除食執也,食是三尘和合相故。第三为不受故應受彼食,今在空聚相文後。舊经与新次第不同,脫无此中第三句。
经以空聚相(至)入诸城邑。
贊曰:此中有二,一遣村坊相、二壞城邑相。入诸村坊聚落之所,想如空聚,勿见村坊。由他见我思念三宝,息惡務善,有十利益,故入城邑。利此众生,非为餘故。
经趣佛家想(至)應受彼食。
贊曰:此中有二:一佛家相、二破著相。佛家者,佛法界入施主家,作入真理无相无为之家想也,为破執著故受彼食。为不受者,为不著也。又三轮净,三事体空,名为不受。能受所受,皆名受故。上破六相、下防六根,舊经錯此,於上已说。
经所见(至)如智證。
贊曰:下第二文,防塞六根。此防五根。见色如盲,不见好惡,寧生愛恚?闻声如響,不是實声,誰讚毀者?嗅香如風,无所臧否,誰可增惡?所食味不分別其苦酢甘辛,誰为可翫?誰为可棄?受诸觸境,如智證理,不可談说分別其相,誰为滑澁?故防五根令过不起。
经知诸法如幻相(至)无有寂滅。
贊曰:此防意根。識達缘起,由此便成苦樂一味,知诸有为如幻之相都不是真,假因缘起、无自作用,不从自生故。无有自性、无他作用,不从他生、无有他性,不从共生、无自他性。虽无此三,作用因缘而有功能,缘可得故。由此说无實熾然生死,亦无寂滅涅槃,二皆一味,故俱平等,何得意識种种分別?古经云「本自不然,元无生死。今即无滅,亦无涅槃」,义意同也。
经尊者迦葉(至)然後可食。
贊曰:自下第三,明證理修因。於中有二:初明平等、後結可食。此初文也。初中復二:初理均、二事均。八邪者,外道凡夫所起邪见、邪思惟、邪語、邪业、邪命、邪念、邪定、邪精進。八解脫者,佛法圣人所起,一有色观诸色、二內无色观外色、三净解脫身作證、四空处、五識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想非非想处、八滅尽解脫。此八解脫如前已说。不捨八耶者,隨順外道而亦起之,为折伏故,入八解脫正順真道。又邪正理均,以邪平等诸法,入正平等法性,平等法性即真如也。此上並是應理之义。空理义云:境本空故,所见色与盲等。缘起非有,故如幻相。诸法无二,生死涅槃二俱平等,邪正不殊,故以邪平等能入正平等。此皆真諦,一切无相,皆性空故。上明邪正理均,下明供養事均。以一摶食,奉施十方佛及贤圣,以修心因平等行故,此行虽少,得果无邊。
经如是食者(至)尔乃可食。
贊曰:此結可食。不住染净、不住定散、不住昇沈,名不住道。有障名杂染,无漏名离染。无漏已圓故,非有杂染;现起有漏故,非离杂染。舊云「烦恼」,非也。外行利他事,非入靜定;常心不亂,非出靜定。大智成滿,已得涅槃,非住生死;大悲已滿,常利樂故,非住涅槃。得此不住,尔乃可食。此應理义。空理义云:以真諦中无相可相,故非有杂染;不棄世諦利众生事,非离杂染。乃至生死涅槃二俱不住,住此真諦、不捨俗諦,尔乃可食。
经诸有施於尊者(至)不趣声闻。
贊曰:上陳乞者。上陳施者,不著自体、不著果報、不著報恩,名为施度,故无当来人天二乘小果、菩萨如来大果。不起邪见謗无因果、不信心施,名无損減。不起虛妄執著我法,名无增益。趣佛趣者,涅槃真如由三事空,而行施时趣此佛趣。大般涅槃真如佛性,不趣声闻。
经尊者迦葉(至)他所施食。
贊曰:此下第三結勸之也。依上所说,破六相、防六根,入平等因,严敘大故,为不空食,可为福田,自他咸利。若有六相,不防六根、不入平等,因行既局,乃为空食,非真福田,自他俱損。
经时我世尊(至)深起敬心。
贊曰:此第三文,結答詞由卑身请退。有五:一明闻胜法乃得未曾、二显於菩萨敬心深起、三歎其智辨、四显已進益、五總結答。此初二文。
经甚奇世尊(至)三菩提心。
贊曰:此歎智辨也。歎其居俗有家业之士乃能至此。若出家人,不可驚歎,容豫進修,是己分故。誰有智者,闻斯妙法,不发大心?
经我从是来(至)詣彼问疾。
贊曰:此显己進益,及總結答。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下第四段,初命问也。梵云摩诃蘇補底,此云大善现,應之佛世,善能现生。或宿发大願,善能现前,了達空义。或舍衛城中有大長者,名曰拘留,祈天而得。初生现时,其室空寂。相師占之,名为善现。现者生也。生时室中一切空寂,表其長大善解空义,故名善现。
经时大善现(至)詣彼问疾。
贊曰:此總陳道屈。善现虽事平等修行乞食,未證空法,理猶未等。虽事无諍入里乞食,證理无諍尚猶未圓,所以被诃,故答不堪。
经。所以者何(至)次入其舍。
贊曰:下別显理窮,初徵、後显。显中有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此徵及显己事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謂我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明至執、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尊者善现(至)乃可取食。
贊曰:下正陳詞。於中有六:一陳等理、二显自迷、三明他慰、四彰己答、五述他教、六成利益。初文復四:一显法佛平等、二显縛解平等、三显邪正平等、四显善惡平等。此初文也。食有四种,如前已说。空理义云:此平等性,即胜义空。以食是因缘之本故,寄食以为言,以食空理入一切法空。食为別法,餘为總法,二俱空故。以一切法空理入佛空理,离此空外无別佛空。達解此空,心无滯著、事平行等及与无諍,乃可取食。善现未證此空,心有滯著,不等有諍,如何取食?應理义云:此平等性即真如理,解食真如,即诸法真如。解一切法真如,即佛真如。从微至著,達解平等性,證理智生,心无執著。为利益故,外行平等及与无諍,乃可取食。不尔,云何虛食所食?舊经以食与法二平等性展转相等,而无佛平等性,闕理違文。
经尊者善现(至)入一趣道。
贊曰:此下第二縛解平等。凡有九對,此中有二:一善不善相對、二我无我见對。空理义云:心有分別,縛解为二。證真諦故,心言分別縛解无二,皆理空故。應理义云;不斷不善根,示现现行,有大利故。如滿足王示现教等,實不令与俱萨迦邪见,此名偽身见、我见也。不壞我见者,示现起故。求大菩提、度有情類,皆为我故,然入无我一趣之道。无我之理,名为一趣,三乘行者共所归故。道者能缘,即无我见,不斷我见證无我见。入者悟义。舊云「不壞於身」者,身见也。「隨一相」者,无我见也。无我见中,更无二故。
经不滅无明(至)及以解脫。
贊曰:此中一對,杂染清净,對无明发业因。有者三有,愛謂愛取,有愛正为潤生之缘,此为生死縛根本故。順诸众生,不捨生死,故云不滅。虽不滅无明,而起无漏智明;虽不滅有愛,而起解脫。解脫者虽潤生缘,證无为理,胜解数也。所證真理名解脫故,即是涅槃。
经能以无間(至)平等法性。
贊曰:此中一對,謂苦樂對。无間者,无間地獄,舉一極苦之处。解脫者,涅槃極樂之处。以極苦真如,入極樂真如,体一味故。舊云「以五逆相而得解脫」,應言五逆果之相入解脫之相,即真如故。
经无脫无縛(至)离異生法。
贊曰:此有三對。一解脫縛對,无漏名脫、有漏名縛。證得涅槃名无縛,不捨生死名无脫。二證不證對,實见諦名證,故言非不见,不见名不證,證理之时无见相故。三果非果對。圣名得果,順住生死,不一向住果,故名非得果。非圣名異生,已證真道,非異生故。常教化此,樂起烦恼,故言非离異生法得果異生。虽为一對,显大悲者順生死,生死於異生中,重言不离。
经非圣(至)乃可取食。
贊曰:此中二對。一凡圣對。大悲順凡,名为非圣;已證出世,名非不圣。二證离對。證一切法故,名为成就;斷彼法想分別執故,名之为离。上说因缘法,故为此解。或此皆说遍計所執空无常等,或此但说圓成實性真理平等,理亦无達。
经若尊者善现(至)乃可取食。
贊曰:此下第三邪正平等。空理义云:世俗諦中邪正有二,捨邪归真。胜义諦中邪正无二,何捨何归?應理义言:《般若经》云「以色见我、以声尋我,彼履耶斷,不见如来。」同体三宝,不可见闻、不可供事。舊经无僧。六師外道,佛得菩提胜方便缘,汝若同佛以之为師,彼由邪见實墮惡趣,汝愍彼故亦墮惡趣而行救濟。同如来者,乃可取食。以大善现捨彼六師,不能隨學,不愍众生隨墮惡趣。见有三宝,不證同体,故今诃之。六師者,一滿迦葉波。迦葉波是性,滿是名也,古云富兰那迦葉,即斷见外道,亦云空见外道。二末萨羯离瞿舍离子。末萨羯离是其自名,瞿舍利者是其母名,末萨羯离是瞿舍离之子,以母別之,古云末伽梨拘賒梨子,即常见外道。三想吠多子。想是自名,吠多是母名,彼兒曰子,如舍利子,古云刪阇夜毘罗胝子,即苦行外道。彼说众生所受生死皆因著樂,善修苦行便得解脫。四无胜发褐。无胜名也,垂发被褐故言发褐,古云阿耆多翅舍欽婆罗,即自然外道,说一切法皆自然生。五犎迦衍那。迦衍那是姓,犎者是形,顶上有犎猶如牛頭,故以为名。古傳云「迦罗鳩馱迦旃延,此是事大自在天之者,说大自在天能生诸法。」六离繫親子,此尼乾子也。執其本師修苦行,名为离繫。是彼所生,故名親子。此是宿作因外道,说一切法皆是宿世已作其因,今不作因、便吐故业,即得解脫。古云尼犍陀若提子。此之六師,有说是佛捨國出家,詢所投趣,教化於佛行苦行師,故偏说之。然欝頭蓝子教佛得悲想定,阿蓝迦蓝教佛得无所有处定,此等教佛修樂行師,非此所说,不全邪故。
经若尊者(至)离於清净。
贊曰:此下第四善惡平等。今有十一句,此中有三。空理义云:心有拘滯,善惡有二,可有离惡務善差別。善惡不二,何离何務?總意如此。更重释者,此十一句中,汝須菩提若善惡平等、悟解空者,既无分別诸见可斷,何不墮诸见趣而不至中邊二道,而今有斷诸见至於中耶?若无惡道可厭,何不墮诸八难而得无难?若无杂染可斷,何不同杂染而隨於净。若无圣行可證,何不同得无諍非清净田?若无善惡之因,何不施者墮诸惡道?若无邪正二師,何不共魔連手?若无烦恼恼亂,何不以彼为伴?若无善惡法別,何不烦恼性即尊者性?若无慈悲道異,何不於有情起怨害想?若无三宝良田,何不謗佛毀法不預僧数?若无生死涅槃差別,何不畢竟无涅槃时?汝既不然,未證平等诸法体空,云何虛食?若能如是,乃可取食。應理义云:诸见趣者五见,为化斯類,故常墮中,不同凡夫常斷邊執、不同二乘常至道中。舊云「入诸邪见,不说见趣。不到彼岸,不说中邊。」中邊者,彼此岸义故。二入八无暇,处在八难教濟众生,區區終日不得有暇。三順化生死,同诸杂染;不住涅槃,同於清净。
经若诸有情(至)清净福田。
贊曰:此中一句。无諍有二:一理无諍、二事无諍。事无諍者,凡所舉意皆類观彼,勿同见我烦恼暫生。須菩提得最第一,恒令众生不起烦恼。理无諍者,无想真如,由證理无諍,事方无諍。此二无諍,一切有情及与尊者若时皆得,仍俱不名清净田,不见實有福田性故、三轮净故。菩萨能如是,声闻所不为。
经诸有布施(至)作其伴侶。
贊曰:此中三句。一施食者,後得圣道,能墮惡趣化苦众生,非田施故而成大罪墮惡道也。二其施食者,而以尊者共魔連手,朝夕不离,能降伏之。舊云「作诸勞侶」,作诸生死劬勞伴侶,非出世友。三行住坐臥恒斷烦恼曾不捨离,故为伴侶。菩萨恒以分別而为烦恼,故当斷之。舊经无此。
经一切烦恼(至)起怨害想。
贊曰:此中二句。一烦恼自性即是真如,同尊者性,二如无異。二於有情起怨害想者,怨者對也,自修妙行利生为對。害者,斷也殺也,斷诸众生烦恼业果生死流转。恒建是想,如《攝大乘》说十难行,謂诸菩萨殺诸众生生死流转,众生不与菩萨強攝取名不与取等,此亦如是。舊经云「汝与众魔及诸尘勞等无有異」者,法性无異。
经謗千诸佛(至)乃可取食。
贊曰:此中二句。一謗佛者,说色声佛,非是真佛。说法身理,方是如来。二乘等说色声形相以为真佛,故今謗之,名为謗佛。二毀诸法者,毀罵生死一切惡法。又说真如名为真法,四諦理法名非真法。二乘说彼非真,说是究竟法故,名为毀法。不預僧者,剃发染衣乞食净戒羯磨等,同名为僧数。常处生死,隨類化生,不拘彼相,名不預数。二畢竟无有般涅槃时。菩萨发願,度众生尽方入涅槃。以众生界无尽期故,菩萨畢竟不入涅槃。二乘身尽即永无矣。或總为十句,此中二句合为一故。若能具上诸所说义,是大菩萨,乃可取食,真福田故。不尔,如何虛受人食?此说平等,皆是密語。如契经言「觉不堅为堅、善住於顛倒」等。頌意无別。然上义門,依計所執真如妙理,依他虛幻唯識无想,真如法門二俱平等,故作此说。前解且依因缘法門,故不違也。
经时我世尊(至)欲出其舍。
贊曰:自下第二显其自迷。譬如有人在路而行,为極重暗之所拘礙,迷失诸方。我时无知覆我心故,不識此是何之言,不知何答,便捨自鉢欲出其舍。
经时无垢称(至)取鉢勿懼。
贊曰:下第三明他慰。有二:初慰、後问。此慰也。
经於意云何(至)寧有懼不。
贊曰:此问彼也。若佛化作化人来问,寧恐懼不?我又法身如来所化,问斯何懼?
经我言不也。
贊曰:四彰己答。化人有问,我曾不懼。
经无垢称言(至)性相亦示。
贊曰:五述他教。於中有二:初勸勿懼、後示正理。初中復二:初合前化相、後勸勿懼。此初文也。所詮诸法皆如幻化,本非真故。能说众生及詮言说,亦尔非真。
经诸有智者(至)亦无怖畏。
贊曰:此勸勿懼。文字如幻,智者不執以为真實,若闻文字亦无怖畏。汝既智者,何所怖哉。
经所以者何(至)皆离相性。
贊曰:下示正理。有三:初言离相性、次文字亦离、後結成诸法。此初文也,徵何所以不懼文字。空理义云:胜义性相皆体都空,言说妄起,故离空性,不称理故,何所懼乎?應理义云:胜义性相,体有离言,假立名言,非称法性,故诸言说,皆离性相。既是虛假,何所怖也。
经何以故(至)是則解脫。
贊曰:文字亦离也。空理义云:不但所说法空无性、离文字,名字語言亦离。應理义云:不但所詮无有,诸法相性离言,言亦离言。或此非唯言理离性,依之文字亦离性相。於一能詮音声之上,極略相名字、中相名名、广相名句,皆假施設,体都非真。法既非法非非法,言亦非言非非言。言既非言非非言,文亦非文非不文。遮定文字,故唯言非。一切法中离言之事,即依他起;离言之理,即是解脫涅槃真如。空理义云:一切法及文字空,即是涅槃解脫体也。
经解脫相者即一切法。
贊曰:結成诸法也。空理义云:解脫涅槃即一切法本空性故。應理义云:一切法中离言之理即是解脫,解脫即是诸法本体,故名为即。舊经於此唯有「言说性离」,不言法性於文字也。
经世尊(至)得順法忍。
贊曰:六成利益。有二:初得小果;二萬天子遠尘离垢、得法眼净,證預流果。如論具释,後得大位。五百天子得順法忍者,有言初地,得順正教法之忍故。有言八地。舊经无之。法眼净者,有言初地。此違論文,遠尘离垢,说小果故。今正义解,无生法忍得在初地。今得順彼忍,正在地前,善根忍位、有漏位忍,順慧忍故。或五忍中第三順忍,四五六地順为出世道故。
经时我默然(至)詣彼问疾。
贊曰:結答詞由卑躬请退。吾既神气頓喪,今者何敢對揚。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自下第五,命滿慈子,初命、後詞。此初命也。滿者名也,慈是母姓。此滿尊者慈所生故,名之为子。梵云梅呾利耶,此云慈。其母是婆罗門种。上古有仙每習慈行,因承彼後,以慈为姓。母之无子,所在求娠。後夢宝器盛滿珍玉置其腹邊,欻然入腹。後向夫说,云必天与,为大宝器。果而有娠,便生此子。後相師占,因名为滿。長大能诵毘伽罗論,慈行亦圓滿具足之宝器故。後得出家,成阿罗汉,論議辨才最为第一,故佛命之。
经时滿慈子(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辭有三,此總陳道屈。滿慈说法,利诸新學。说小非大,不識心機。既被昔诃,所以詞退。
经所以者何(至)苾芻说法。
贊曰:下显理窮,初徵、後显。显中復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此徵及陳己事也。新學初機,由来智隔,故脫小法令漸隨之。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明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唯滿慈子(至)置於宝器。
贊曰:下正陳詞。有二:初責彼不当;後令其進益,「时无垢称便以如是胜三摩地」下是。初中復二:初責不識今;後責不識昔,「尊者滿慈!是诸苾芻皆於往昔」下是。初責不識今中有三:初責不識心、次責不識意樂、後責不識根。三轮化中,第二記心轮,已入法者以他心智先观其心,後为化说。观心是總,十力智中亦种种胜解智力,故先責不識心即为说法,前目連中已言應知根性差別讚说大乘故。言滿慈先自入定观彼之心,彼心行大,猶如宝器;为说小乘,如置秽食。
经應先了知(至)賤水精珠。
贊曰:此勸知意樂。意樂信解大乘法故。大乘意樂如瑠璃宝,小乘意樂如水精珠。今將大機謂是小器,故以瑠璃同水精也。前以小法投大心故,如以秽食置於宝器;今以大心同於小心,故以瑠璃同水精珠。舊言心念,即意樂也。
经尊者滿慈(至)根所受。
贊曰:下責不識根。有三:初責不識根、次显責所以、後显大小二乘由来懸別。此初文也。勿者莫也,莫不观根而授小乘。小乘是彼少分根性所受之法,自利非他,小行非大故。舊文稍殊,义亦无別。
经彼自无瘡(至)莫示小徑。
贊曰:此显責所以。所以有二:一发小乘心,如瘡如疣,敗壞喪名,不濟他难。他无此意,授小乘故,彼无瘡勿傷之也。二彼根利大,求行大乘之道,故莫示以小乘之经,令其錯學,一損他、二誤他。由此二失,責不知根。
经无以日光(至)同野干鳴。
贊曰:此显大小由来懸別。此有四喻,古有二喻。大乘如日遍照群生,小乘如螢自照不足。大乘法如海深广无邊,小根如牛跡㘭塘淺小。大乘如山王巍巍逈出,小根如芥子褊促卑物。大乘如師子吼決定无畏,小乘如野干鳴为人驚怪。一喻益大、二喻深广、三喻高显故、四喻无畏,故为四也。或初及第四喻大胜小,有大機者勿授小法;第二第三喻大胜小,有小機者勿授大法。應契其機而授法也。
经尊者滿慈(至)声闻乘法。
贊曰:下責不識昔。有二:初明所不識、後明能不識。此初文也。祈,有求也。此新學者,往趣大乘,心求大菩提,未至不退位,中忘是意。如何今者示以小乘?故上经言「勿以秽食置於宝器」。
经我观声闻(至)过於生盲。
贊曰:下明能不識,初明所有、後明所无。此明有也。声闻智淺,过於生盲。
问曰:《胜鬘经》曰「凡夫如生盲,不见众色。声闻如七日嬰兒,不见日轮。」如何今说声闻过生盲也?若见諦理,凡夫不能,故彼经说猶如生盲。声闻分得,故彼说如七日嬰兒不见日轮。今说声闻不識根性,故过生盲。声闻於事不能了達,过生盲故,非諦理也。
经无有大乘(至)根之利鈍。
贊曰:下明所无。大乘之士,能有观於根性妙智,故能分別前根利鈍。声闻无此观根妙智,故不知根利之与鈍。如舍利弗教二弟子,金師之子教以白骨。澣衣之子教以数息。亦如观於最下乞兒,八萬劫前所修善根都不識故。舊文但有「不識」之言,无大乘智。
经时无垢称(至)宿住著別。
贊曰:下令進益。有三:初令憶往事、次教发大心、後令得胜位。初中復二:初總明憶、後別明憶。此初文也。三摩地者,此云等持,即禅定也。以禅定者,显是神通宿住智力,令诸苾芻隨憶住劫。亦有解云:宿世之中虽通成壞空住四劫,空劫无事,成壞乃是住之初後,唯有住劫善惡事明,故偏舉之,但名宿住,以攝成壞。今實义者,住非住劫,住於往有宿世之事,故名宿住。成壞住劫皆在其中,不須释妨。舊云「时维摩诘即入三昧」,何甞不入,今始入也?示相今入,二亦无妨难。
经曾於过去(至)正等觉心。
贊曰:下別明憶。有四:一值良缘,五百佛所;二发大因,种诸善根;三修大行,积習胜德;四希求大果,回向菩提。舊文但三,合第二第三为一故。
经隨憶如是(至)彼大士足。
贊曰:此第二文,教发大心。说诸前事,今踵前心,故能发大心。初入佛法,不解軌儀,創闻妙理回惶失錯,故捨出家之正軌而礼大士之卑足。
经时无垢称(至)不復退转。
贊曰:自下第三,令得胜位。不退转者,令至十住第七住中位不退也,永更不退作二乘故。《五戒优婆塞戒经》舍利子修大乘道六十劫已,因施眼故,退作二乘。所以《法华经》名化退菩提心声闻令至不退,故知至於第七住也。非信不退,久已信故。亦非證行二种不退,名初學故。
经时我世尊(至)为他说法。
贊曰:下显詞由卑躬请退。於中有三:初彰智弱、次释所由、後總結之。此初文也。一切声闻不識根性,若不白佛不應说法,錯逗根機无利益故。
经所以者何(至)如佛世尊。
贊曰:此释所由。诸声闻人非常在定如佛世尊,故不能識诸根胜劣,显佛恒在定故能識根。識根要由他心智故,他心智起必由定故。
经故我不任詣彼问疾。
贊曰:此總結也。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自下第六,命大剪剃男,初命、後詞。此命也。摩诃大也。迦多衍者,此云剪剃,婆罗門法諱为剃剪,时为不净,以显垢膩污净行故。昔有多仙久居山野,发鬢繁長无人为剪。时有一仙,舊有二子,俱来覩父。大者恥污,不肯为剪;小者慈孝,为父剪发须,而乃为法仙剃之,多仙因此還得剪剃。为剪剃者,诸仙护念,初大富貴,後亦成仙。因以为姓,今是彼种,故言剪剃。具足威神,簡餘小者,故立大名。那者男声,其父及身俱是彼种,以男声詮,簡別云也,西方亦有取母姓故。如滿慈子母,婆罗門姓彌勒故,隨其父母好姓便取。
经迦多衍那(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詞有三,此總陳道屈。其隨佛後说安立諦,不契非安立諦,便被彼诃。智辨既卑,故詞道屈。
经所以何(至)便入靜住。
贊曰:下显理窮,初徵、後显。显中復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陳己事中,初显所隨、後显他隨。此徵及显所隨也。便入靜住者,凡住有三:一圣住,謂三解脫門及滅定,佛多住空及滅定。二天住,謂四靜慮,佛多住第四靜慮。三梵住,謂慈悲喜捨,佛多住大悲。今言靜住,謂住空或滅定,依第四定而住,故言靜住。
经我即於後(至)寂滅义。
贊曰:此显能隨,能隨佛後说妙法故。今说安立諦理之中,初四苦諦理、後一滅諦理,欲令厭苦欣於滅故。決擇者,決了簡擇,解释之义。五蘊生滅名无常事,生滅之理名无常义。义是义理,下皆准知。蘊性逼迫名为苦事,逼迫之理名为苦义。蘊非實有名为空事,非實有理名为空义。蘊中无我名无我事,无我之理名无我义。诸行寂无所显之滅名滅諦事,此寂滅理名寂滅义。此等五相,皆隨於心之所變作,名为安立。《胜鬘经》说有作四諦也。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明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唯大尊者(至)说實相法。
贊曰:下正陳詞。有三:初總非、次別非、後明益。此初文也。空理义云:此五實义,本性皆无,性离言詮,非常非无常、非苦非不苦、非空非不空、非我非无我、非寂非不寂,为遮執常等故说无常等,非真胜义中有實无常等。故圣教言「诸佛或说我,或时说无我。诸法實相中,无我无非我。」今者定说有无常义,故今诃之以生滅心行说實相法。應理义云:此五實义,性即真如。缘此之心无分別智,缘不生不滅真如为境。今以缘生滅有作諦理分別心行,说於實相真如之法,甚不契当,故言无以。
经所以者何(至)是无常义。
贊曰:下別非之,五非为五。此非无常。空理义云:俗諦有相,有过去故,有已生已滅;有现在故,有今生今滅。有未来世故,有当生当滅。以解无常胜义无相,一切都空,三世本无,何有生等?達解此理,常见自己,故是世俗无常胜义之真理也。應理义云:诸佛畢竟胜义道理,真如之中本无三世,何处得有过去已生、现在今生、未来当生,过去已滅、现在今滅、未来当滅?故无生等是真无常之胜义理,不同安立有生滅理以为无常义。今以真如常理而为能詮,詮生滅无常之所詮义,故云不生不滅是无常义。真如体常,遮常執故。无常显故,名无常家义。《涅槃经》云「有苦有諦有實,苦謂苦事,諦謂苦理,實謂真如。」声闻有苦諦而无有實,不達真如非安立故,唯達安立事与理故,由此真如依詮所显为无常义。
经洞達五蘊(至)是苦义。
贊曰:空理义云,俗諦有苦,以有相故。胜义无相,本性非有,遮執樂故,说之为苦。故能洞達五蘊理空本无从起,是真苦义。應理义云:五蘊性空即是真如,遍計所執空之性故,性非空也。洞達此理,知此本真,无所由起,依詮显實,名苦之义,苦之實故。
经诸法究竟(至)是空义。
贊曰:空理义云,世俗諦有、胜义諦空、究竟道中都无所有,此是空义,空者无故。應理义云:诸法之中究竟真如,无如所執。诸法有故,因空所显,说为空义。
经知我无我(至)无我义。
贊曰:空理义云,知胜义諦本相皆无,我无我体,由来不二,为遮我倒,故说无我,是无我义。應理义云:知於真如本离言说分別之相,我与无我由来不二,为遮我故因无我显,名无我义。
经无有自性(至)是寂滅义。
贊曰:空理义云,其一切法,胜义諦中无自作用,故无自性。无他作用,故无他性。因缘生法,皆说空故,由此说无熾燃生死。生死既无,亦无涅槃,今时无息滅。涅槃既无,故无寂靜之体,亦无烦恼、畢竟寂靜所显之滅,既尔都无究竟寂靜之事故。圣教云「設有一法过涅槃者,我亦说为如幻如化」故。此空理是寂滅义,无有實涅槃而得。由此《中》、《百》論有〈破涅槃品〉。應理义云:胜义諦中,有为诸法不自生故,无自實性。不从他生故,无他實性。不从共生故,无二實性。虽无於此作用之缘,唯有功能缘可得故,由此故无熾然生死。生死既无,亦无實滅,真理本滅非今始滅。亦无有實寂靜自体、烦恼畢竟寂靜之位,能令行者究竟寂靜。此方名为實滅义,名大涅槃,非如小乘假涅槃也。
经说是法时(至)心得解脫。
贊曰:此明益也。得阿罗汉,义如前释。
经时我世尊(至)詣彼问疾。
贊曰:此显詞由卑躬请退。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自下第七,命大无滅,初命、後詞。此初命也。梵云阿泥律陀,此云无滅。相傳释云:八萬劫前曾为供養一辟支佛,所得善根于今不滅,故名无滅。又《譬喻经》云「毘婆尸佛入涅槃後,阿泥律陀曾入佛堂以为劫賊,见燈將滅,遂抽一箭挑燈便明。见佛威光,面色毛竪。念言:『他尚施物求福,我云何盜?』遂捨而去。以此善根,九十一劫常生善处。今得值我,得是天眼,所獲福果曾无滅尽。」故言无滅。是佛当弟。又傳经云:世尊父叔,總有四人:一名净飯王,有二子,大名萨縛曷剌他志陀,此名一切义成,即是佛也;二者难陀。二名斛飯王,亦有二子,大名天授,即是提婆達多;小名阿难陀。三名白飯王,亦有二子,大名阿泥律陀,小名摩诃男。四名甘露飯王,亦有二子,大名拔提,小名提沙。此之八子,皆悉出家。彼阿泥律陀,佛处聽法,坐下睡眠。如来呵責:「咄咄!何为睡眠?螺蚌之類。」无滅慚愧,闻法悲淚,多日不睡,遂便喪眼。後问耆婆,耆婆问其初患因缘,彼便具報。耆婆答言:「眠是眼食,多时不睡,眼便餓死。求差甚难。」遂修天眼,得见大千。人得天眼,應成二眼,人眼虽无,天眼见物半见半无,因有说言半頭天眼。今命之也。
经时大无滅(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辭有三,此總陳道屈。其得天眼,有漏无記,有相非真。既被双徵,便不能報,故初辭也。
经所以者何(至)一处经行。
贊曰:下显理窮,初徵、後显。显中復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陳己事中有三:初明已经行、次梵天来问、後申其正答。此徵及明己经行也。西方地濕,所食难消。疊塼为道,擬行消食,来而復往,如世经物,故言经行。因此亦得说法诵经,诸學禅者亦修光明及舉等相。
经时有梵王(至)能见幾何。
贊曰:下梵天来问。天眼居禅,梵王皆得。见无滅之剋證,謂順己而来詢。然地有上下、修有弱強,故得天眼能见幾何。舊文顛倒。
经时我答言(至)阿摩洛菓。
贊曰:此申其正答。一佛所化三千大千,无滅声闻,故唯见此。西方菓味,众色不同。阿摩洛菓,人多愛重,故以为喻,显见分明。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明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尊者无滅(至)为无行相。
贊曰:下正陳詞。有五:初徵诘、二默然、三梵问、四彼答、五利益。初徵復三:初總徵、次別徵诘、後結难。此初文也。为有行相者,空理义云:所得天眼,为是体有差別行相、为是体无差別行相?初问世諦,後问真諦。應理义云:为有虛妄分別之行解相状、为无虛妄分別之行解相状?此中論者乍似猛浪,无心缘境而无行相。若无行相,如何缘境?如唯識说。今问虛妄,故无有失。
经若有行相(至)不應有见。
贊曰:此別诘也。空理义言:若是体有之行相者,即与外道五通无別,云何名內?等者,相似无別之义。以執为有世俗諦故。若体是无之行相者,即是无为。无为真諦,性皆空故,如何有见?應理义云?若有虛妄分別之行相者,即与外道五通无別,彼从虛妄分別生故,三界心心所皆虛妄分別故。若无虛妄分別之行相者,即是无为真如之類,不應有见。真如虽有,无行相故,不能有见。观其此问,且问声闻佛之天眼,亦應双问佛天眼,通心心所故,非无行相;非是虛妄分別心故,非有行相。不同前问,故无有失。
经云何尊者(至)能有见耶。
贊曰:此結难也。此理皆非,云何有见?
经时我世尊默无能對。
贊曰:二默然也。詞理无加,故默无對。
经然彼诸梵(至)真天眼者。
贊曰:三梵问也。孰者誰也。梵闻希法,便得未曾。屈己尊人,便问世間誰得最胜真天眼者。
经无垢称言(至)及种种相。
贊曰:四彼答也。有佛释迦,久修善本,得真天眼。空理义云:释迦真智,內契真空,不捨寂定,不是有为;外隨世俗,见诸佛國,不是无为。名真天眼。不同外道见於二相及种种相。二相者,總有空相,种种相者別有空相。應理义云:无滅天眼,用而不寂,先入本定,後起天眼。天眼散心有漏无記,名非真眼。唯见大千,如来天眼,无分別智,正观真如,不捨寂定,後得智中起於无漏善性天眼,见诸佛國、广尽十方,能无二相及种种相。二者有行无行、總差、別相共相之類。种种相者,別差別相自相之類,此虛妄分別相也。
经时彼梵王(至)歘然不现。
贊曰:五利益也。闻希妙法,便发胜心。聽问既周,歘然不现。
经故我不任詣彼问疾。
贊曰:結答詞由卑躬请退。
经尔时世尊(至)问安其疾。
贊曰:自下第八,命优婆离,初命、後辭。此命也。梵云优婆离,此云近執。佛为太子,彼为近臣,執治政事,故云近執,即守庫藏之官僚也。诸释出家,留所著衣宝冠及象而皆与之。後便思念:「释子豪貴,尚捨出家。我何人也,而猶安住?」以冠挂樹、象繫樹間,願言:「取者我当奉施。」往释子所,具述来情。释子咸喜,便来白佛:「请先度之,为我上座,自捨慢心,我当敬事。」佛便許之,释子致敬,礼拜波离,大地震动。空声遙贊:「是诸王子,我慢山崩。屈己先尊,今礼卑足。」为持律之上首,故今命之。
经时优婆离(至)詣彼问疾。
贊曰:下辭有三,初總陳道屈也。我依律行,教彼息愆,彼说證真,罪种方滅。我謂由身語而得罪除,彼说会心源而方垢尽。理既墮矣,詞亦負焉,故總詞也。
经所以者何(至)不敢詣佛。
贊曰:下显理窮。有二:初陳己事、後显他詞。己事有二:初陳二人来请出罪,後说己为如法息除。初陳二人来请出罪中有三:初明至由、次明至軌、後请出罪。此初文也。佛为法主,威德特尊,小事輕尘誠为不可,故懷愧恥不敢詣佛。
经来至我所(至)而謂我言。
贊曰:此明至軌也。
经唯优婆离(至)得免斯咎。
贊曰:此请出罪。微小罪中,生大怖畏。既違律行,誠以为恥。願为解除我心所憂、我心所悔,得免罪咎。既罪可出,明非初篇。
经我即为其(至)得清所犯。
贊曰:下说己为如法息除。言如法者,如其律法。世尊輕事或重制、重事或輕制。然出罪时,但是作法,道理應尔,非是依业道滅罪彼之法,如其律法解说道理,令除憂悔,得清肅其所犯之过。
经示现勸道讚勵慶慰。
贊曰:显如法相,一示现、二勸导、三讚勵、四慶慰,餘经说亦加令离欲。《瑜伽》八十一云「令离欲者,诃責六种黑品诸行,示其过患,令离愛染。」即是所说。令除憂悔。示现者,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其四种真實道理。勸导者,謂已示现得信解者,安置學处,令正受行,由已於彼得自在故。彼便请言:「我於今者当何所作?唯願教誨。」因告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作應學。」讚勵者,謂彼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之中心生退屈,尔时称讚策勵其心,令於彼事堪有勢力。慶慰者,謂若於法及隨法中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讚说慶悅,令其欢喜。更有一释,並如彼論,此中即是令离罪染。示其白品、勸其正行、讚令勿退、慶其所作,令生欢喜,名如法说。舊经闕此。
经时无垢称(至)而作是言。
贊曰:下显他詞。有二:初明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经唯优婆离(至)勿擾其心。
贊曰:陳詞有五,初除正理、二显讚揚、三明已告、四彰罪滅、五述发願。陳理復三:初總非、次显正、後結正。此初文也。空理义云:二人犯罪,由懷有相,今请悔除,還教起有,以有加有,故名增罪。当直除滅彼心憂悔,應说无相罪性本空为彼除之,勿以有罪亂其心也。擾者亂也。應理义云:二人犯罪,罪为业道,当須證理体達虛幻方拔罪根。但依作法用事而滅,口是心非,滅而不滅,罪业更生,名为重增。当说真理令彼證之,当说俗幻令其了達,名直除滅。拔罪种子,勿以事相擾亂其心而现罪滅。
经所以者何(至)不在兩間。
贊曰:下显正中有二,初明真理令證罪根;後明俗事令知罪偽,「唯优波离一切法性生滅不住」下是。罪相无實,易可息除。罪根种子本真,證之罪滅。罪滅者,拔除烦恼惡业苦果诸种子也。斷种子故,一滅不生。名身語懺悔,但名制伏,益力損能,非真滅罪,後還生故。初中復三:初陳正理、次问令解、後明染净之相。陳理有三:初明罪性、次明罪依、後明罪体。此初文也。空理义云:罪性者真空理。罪性若有,可住內根,由外六境,成在兩間。罪性本空,都何所住?世俗諦中,罪住六根,六尘为缘而起罪故,亦名在外。內因外缘,可住兩間六識等內。罪性既空,故都无住。證罪性空,当有何罪?應理义云:罪性者真如理,此理不依內根外境及住兩間。由逆此理,展转罪生。證達此理,罪当永尽。
经如佛所说(至)有情清净。
贊曰:此明罪依。有二:初明假者依心而成、後明罪体依心方起,罪必依心方得起。此初文也。罪謂所作惡身业,体即不善思之现种也。心为所依,思能依故。可毀可厭,故名为罪。故初明罪依令其了達,後方明罪体。將明罪依,先引佛語。空理义云:此引俗諦教,心謂六識,不说有八。心若實有、有實罪者,即有情杂染;心性本空,罪者非有,故有情净。應理义云:《成唯識》说,心謂第八識,有情謂五蘊假者,此依彼心而假建立。第八之心若是有漏杂染所攝,能依假者亦是杂染。所依第八心若是无漏清净所攝,能依假者亦是清净。今此通依八識,建立假者有情,心是本故。故罪及罪者,离心亦非有。
经如是心者(至)不在兩間。
贊曰:下明罪体依心方起。空理义云:如是心者,胜义諦中亦不住內外、不在兩間,性本空故。能起罪体。由此非真。應理义云:此八識心,不同二乘所说六識,六識不實住在六根,亦不實在外及兩間,唯依真如净法界住,由此罪垢亦无住处。
经如其心然(至)不出於如。
贊曰:此明罪体。空理义云:如其所依心本空寂,都无所住,能依罪垢。胜义諦中亦无自性,无所依止。罪垢既尔,诸法亦然,誰为罪缘?誰为出者?以心罪法三不出於如,如空无故。應理义云:如其本心不住內外,唯依真如。能依罪垢亦復依如,不依內外。如罪垢然,犯罪之缘及出罪者,一切诸法亦不出如,不依內外,都无實罪,一切皆是真如理故。由迷心故,诸过非起,可毀可責,名之为罪。由心悟故,罪滅善生,可讚可欣,名之为福。故说罪从心生,還从心滅。
经唯优婆离(至)曾有染不。
贊曰:下问令解。有三:初问、次答、後显令解。此问也。空理义云:汝心本净,性本空故,无染故净。汝得阿罗汉涅槃解脫时,此空性心曾有染不?凡圣虽殊,心實无別,故以为问。應理义云:《成唯識》中解心性净略有二义:一即真如法性之心。故《胜鬘经》自性清净心而有染污,难可了知。二因缘心,《瑜伽》五十四说,依他性心,性非烦恼,名本性净。今彼心非烦恼故,言本性净;与染相應,名为染心,非心体染名为染心。此心非但未得解脫性本来净,得解脫时亦曾无染。今但问彼得解脫时本性净心曾有染不,將显未解脫比解脫心性本净。
经我言不也。
贊曰:此答也。得解脫时,心曾不染。
经无垢称言(至)亦復如是。
贊曰:此显令解。空理义云:得圣證真,知心本空,所以不染。故知有情心性本净,曾无有染,亦復如是,心空同故。應理义云:以凡因缘心,例圣因缘心,本来不染亦復如是,俱心性故。由此故知,惡思是罪,如客暫有,染恼其心;證理智生,客罪便滅。故心斷惑已,名离相應縛。此不復缘境,名离所缘縛。由离二縛,名心解脫;證達理故,故達心理,名为罪滅。
经唯优波离(至)即性清净。
贊曰:下明染净之相。略有三翻,此初翻也。心有總分別,有別異分別,即有烦恼。烦恼起故,罪业遂生,便招生死。若无總分別及別異分別即无烦恼,烦恼无故不起罪业,遂即清净便得涅槃。分別者,總分別。異分別者,种种計執。汝由此二,生烦恼故,應无分別便得清净。
经若有顛倒(至)即性清净。
贊曰:此第二翻。顛倒者,執有真實常樂我净,背真理故,名为顛倒。或七顛倒,此四更加想心见三。於彼四中起妄想分別,名想倒。於此四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名见倒。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烦恼此略有三:一愚癡为本,二萨迦耶见邊见一分见取戒禁取及貪为自性,三餘烦恼为等流。如《瑜伽》第八说,有此诸倒即有烦恼,无此倒者即成清净。汝既烦恼,明有顛倒。
经若有取我(至)即性清净。
贊曰:此第三翻。取者執取,執我为本,杂染便生。若不取我,達解无我,即性清净。汝既杂染,明有取我。显彼二人有烦恼之所以也。上令知真,罪垢自滅。下明知俗罪易息除,如知賊缘易可除破。
经唯优婆离(至)如電如云。
贊曰:下明俗事,令知罪偽。略有四重,此第一重。说俗生滅,略有四喻,如幻化電云,皆非實有、皆悉不住,性自虛偽。
经一切法性(至)亦不暫住。
贊曰:此第二重,说俗迅速,无所願待,不经念住,速即謝故。
经一切法性(至)如健達婆城。
贊曰:此第三重,说俗体由虛妄所见。此有三喻:如夢所见,思想起故。如阳焰者,渴愛生故,執为實水。如健達縛城者,此云尋香城,西方散樂名曰尋香,不作生业唯尋食香,而便作樂伺彼乞求。此幻化城,樓櫓可愛,名尋香城。海中水气,日光所臨,遙见雉堞,亦似幻城。水激为声,微同作樂,似彼尋香城,故亦名尋香城。誑惑起故,今以为喻。
经一切法性(至)如鏡中像。
贊曰:此第四重,说俗心作,如水中月。水實无月,心妄謂有,不知以水为缘,還见本月。一切世俗皆心所作,不知自心,謂有外境。鏡中之像亦无實像,以鏡为缘,還见本面。心之所取亦復如是,不知自心,謂离心有。鏡中之像若實有者,见去何不去?观来何不来?彼鏡既不真,诸俗皆如是。
经如是知者(至)名善調伏。
贊曰:此結正也。律者儀戒,證真如俗,善可軌故。調伏者,調伏三业,息诸惡故。善知罪性、能依罪根、善識罪相,易可倾拔,名善調伏。
经时二苾芻(至)而不能说。
贊曰:二显讚揚。初得未曾有;後正讚歎智慧辨才,是优婆离所不能及。
经我即告言(至)起居士想。
贊曰:三明己告,初總、後別。此總告也。
经所以者何(至)殊胜如是。
贊曰:除佛无能制伏大士智慧辨才,其慧及辨才如是。
经时二苾芻(至)正等觉心。
贊曰:四彰罪滅。虽未證真,拔罪种子,初闻妙理,應悔息除。不但罪滅,无上觉心亦发。
经便为作礼(至)殊胜慧辨。
贊曰:五述发願。新學苾芻已曾犯罪,乍见慧辨,誰不虔恭?故为作礼。
经时我默然(至)詣彼问疾。
贊曰:結答詞由卑躬请退。◎
说无垢称经疏卷第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