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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卷第九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九

护法等菩萨造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

頌曰:

23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

24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後由遠离前,所執我法性,

25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論曰:即依此前所说三性,立彼後说三种无性,謂即相、生、胜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性全无。

说「密意」言显非了义,謂後二性虽体非无,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为遍計所執。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无,總说无性。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

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无性,由此体相畢竟非有,如空华故。依次依他立生无性,此如幻事託众缘生,无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依後圓成實立胜义无性,謂即胜义由遠离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如太虛空虽遍众色,而是众色无性所显。

虽依他起非胜义故,亦得说为胜义无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说。

此性即是诸法胜义,是一切法胜义諦故。然胜义諦略有四种:一、世間胜义,謂蘊、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謂苦等四諦;三、證得胜义,謂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謂一真法界。此中胜义依最後说,是最胜道所行义故,为簡前三,故作是说。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显非虛妄,如謂如常,表无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义。「亦」言显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餘論中隨义广释。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种:一者虛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性,为簡虛妄说「實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胜义,謂圓成實,为簡世俗故说「實性」。

三頌總显诸契经中说无性言非極了义,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诸法都无自性。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

謂具大乘二种姓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

何謂大乘二种种姓?一、本性住种姓,謂无始来依附本識,法尔所得无漏法因。二、習所成种姓,謂闻法界等流法已,闻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种姓,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诸菩萨所住见道;四、修習位,謂诸菩萨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无上正等菩提。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诸菩萨於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发真见;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见理,数数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尽未来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

頌曰:

26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論曰:从发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識真胜义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为趣无上正等菩提,修集种种胜資糧故。为有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此位菩萨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胜力故,於唯識义虽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萨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有能伏滅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现行。

此「二取」言显二取取,執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習气名彼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增过,故名隨眠。即是所知、烦恼障种。

烦恼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隨烦恼。

此皆擾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

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愛、恚、慢等。

覆所知境无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此所知障,決定不与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与无明、慧相應故,法空智品与俱起故。七转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烦恼说。眼等五識无分別故,法见、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

此障但与不善、无記二心相應,論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記性故,癡、无癡等不相應故。烦恼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为所依故,体虽无異而用有別。故二隨眠,隨圣道用有胜、有劣,斷惑前後。此於无覆无記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种。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无覆,望二乘说,若望菩萨亦是有覆。

若所知障有见、疑等,如何此种,契经说为无明住地?无明增故,總名无明,非无见等。如烦恼种立见一处、欲、色、有愛四住地名,豈彼更无慢、无明等。

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见所斷攝;任運起者,修所斷攝。

二乘但能斷烦恼障,菩萨俱斷。

永斷二种,唯圣道能;伏二现行,通有漏道。

菩萨住此資糧位中,二麁现行虽有伏者,而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观力微,未能伏滅。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胜解力修诸胜行,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所修胜行,其相云何?

略有二种:謂福及智,诸胜行中慧为性者皆名为智,餘名为福。且依六种波罗蜜多,通相皆二,別相前五说为福德,第六智慧;或復前三唯福德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种。

復有二种:謂利自、他所修胜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依別相说,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攝;四种攝事、四无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如是等行差別无邊,皆是此中所修胜行。

此位二障虽未伏除,修胜行时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已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二、闻施等波罗蜜多甚难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闻诸佛圓滿转依極难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麁善況己妙因,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诸胜行。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頌曰:

27现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論曰:菩萨先於初无数劫,善备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为入见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煖、顶、忍、世第一法。

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见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无加行义。

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四尋思者,尋思名、义、自性、差別,假有實无。如實遍知此四离識及識非有,名如實智,名、义相異,故別尋求,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依明得定,发下尋思,观无所取,立为煖位。謂此位中,創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煖。

依明增定,发上尋思,观无所取,立为顶位。謂此位中,重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转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顶。

依印順定,发下如實智,於无所取決定印持,无能取中亦順樂忍。既无實境离能取識,寧有實識离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順忍时總立为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識空故亦名忍。

依无間定,发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双印,从此无間必入见道故,立无間名,異生法中此最胜故,名世第一法。

如是煖、顶依能取識观所取空,下忍起时印境空相;中忍转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双印空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说菩萨此四位中。猶於现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胜义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观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依如是义,故有頌言:

「菩萨於定位,观影唯是心,义相既滅除,審观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後觸无所得。」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麁重縛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见道故。於俱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观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此位菩萨於安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观察,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及伏分別二种障故,非安立諦是正所观,非如二乘唯观安立。

菩萨起此煖等善根,虽方便时通诸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託最胜依入见道故。

唯依欲界善趣身起,餘慧、厭心非殊胜故。

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胜义故。

次通達位,其相云何?

頌曰:

28若时於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識,离二取相故。

論曰:若时菩萨於所缘境,无分別智都无所得,不取种种戲論相故,尔时乃名實住唯識真胜义性,即證真如智与真如平等平等,俱离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相,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现故。

有义:此智二分俱无,说无所取、能取相故。

有义:此智相、见俱有,帶彼相起名缘彼故,若无彼相名缘彼者,應色智等,名声等智,若无见分應不能缘,寧可说为缘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缘,故應許此定有见分。

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无相取,不取相故,虽有见分而无分別,说非能取,非取全无。虽无相分,而可说此帶如相起,不离如故。如自證分缘见分时不變而缘,此亦應尔;變而缘者便非親證,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有见无相。

加行无間此智生时,体会真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见道。

然此见道,略说有二。

一、真见道,謂即所说无分別智,實證二空所显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虽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说一心。有义: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麁細異故。有义: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二、相见道,此復有二。

一、观非安立諦有三品心:一、內遣有情假缘智,能除軟品分別隨眠;二、內遣诸法假缘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缘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

前二名法智,各別缘故。第三名類智,總合缘故。

法真见道二空见分自所斷障无間、解脫,別總建立,名相见道。

有义:此三是真见道,以相见道缘四諦故。有义:此三是相见道,以真见道不別缘故。

二、缘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

一者依观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种心。

謂於苦諦有四种心:一、苦法智忍,謂观三界苦諦真如,正斷三界见苦所斷二十八种分別隨眠。二、苦法智,謂忍无間观前真如,證前所斷烦恼解脫。三、苦類智忍,謂智无間无漏慧生,於法忍、智各別內證,言後圣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謂此无間无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如於苦諦有四种心,集、滅、道諦應知亦尔。此十六心,八观真如,八观正智。法真见道无間、解脫见、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见道。

二者依观下、上諦境,別立法、類十六种心。

謂观现前、不现前界,苦等四諦各有二心,一、现观忍;二、现观智,如其所應法真见道,无間、解脫见分观諦,斷见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见道。

若依广布圣教道理,说相见道有九种心。

此即依前缘安立諦二十六种,止、观別立,謂法類品忍、智合说各有四观,即为八心,八相應止,總说为一,虽见道中止观双運,而於见义观順非止,故此观、止開合不同,由此九心名相见道。

诸相见道依真假说,世第一法无間而生及斷隨眠,非實如是,真见道後方得生故,非安立後起安立故。分別隨眠真已斷故。前真见道證唯識性,後相见道證唯識相,二中初胜,故頌偏说,前真见道根本智攝,後相见道後得智攝。

诸後得智有二分耶?

有义:俱无,离二取故。

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此智品有分別故,圣智皆能親照境故,不執著故,说离二取。

有义:此智二分俱有。

说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见真實真如性故。又说此智分別诸法自、共相等,观诸有情根性差別而为说故。又说此智现身、土等,为诸有情说正法故,若不變现似色、声等,寧有现身说法等事?

转色蘊依不现色者,转四蘊依應无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离自体法應非所缘,缘色等时應缘声等,又缘无法等應无所缘缘,彼体非實无缘用故。

由斯後智二分俱有。

此二见道与六现观相攝云何?

六现观者:一、思现观,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观察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观察诸法此用最猛,偏立现观,煖等不能广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现观。

二、信现观,謂缘三宝世、出世間決定净信,此助现观令不退转,立现观名。

三、戒现观,謂无漏戒除破戒垢令观增明,亦名现观。

四、现观智諦现观,謂一切种缘非安立根本、後得无分別智。

五、现观邊智諦现观,謂现观智諦现观後,诸缘安立世、出世智。

六、究竟现观,謂尽智等究竟位智。

此真见道攝彼第四现观少分,此相见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二、三虽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菩萨得此二见道时,生如来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诸平等,常生诸佛大集会中,於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尽未来利樂一切。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

頌曰:

29无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麁重故,便證得转依。

論曰:菩萨从前见道起已,为斷餘障,證得转依,復数修習无分別智。

此智遠离所取、能取,故说「无得」及「不思議」;或离戲論说为「无得」,妙用难測名「不思議」。

是出世間无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独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义立,謂体无漏及證真如,此智具斯二种义故,独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无分別智。

数修此故,「捨二麁重」。二障种子立「麁重」名,性无堪任,違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说为「捨」。

此能捨彼二麁重故,便能證得广大「转依」。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净謂真實圓成實性。转謂二分,转捨、转得。由数修習无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转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转烦恼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證无上觉。成立唯識,意为有情證得如斯二转依果。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

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无始来受生死苦,圣者离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由数修習无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转滅依如生死,及能转證依如涅槃,此即真如离杂染性。如虽性净而相杂染,故离染时假说新净,即此新净说为转依,修習位中斷障證得。

虽於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所显,頌意但显转唯識性,二乘滿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云何證得二种转依?

謂十地中修十胜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种转依由斯證得。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圣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

二、离垢地,具净尸罗,遠离能起微細毀犯烦恼垢故。

三、发光地,成就胜定,大法總持,能发无邊妙慧光故。

四、焰慧地,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燒烦恼薪,慧焰增故。

五、極难胜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难胜故。

六、现前地,住缘起智,引无分別最胜般若令现前故。

七、遠行地,至无相住功用後邊,出过世間二乘道故。

八、不动地,无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烦恼不能动故。

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无閡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

十、法云地,大法智云含众德水,蔽如空麁重,充滿法身故。

如是十地,總攝有为、无为功德以为自性。

与所修行为胜依持,令得生長,故名为地。

十胜行者,即是十种波罗蜜多。

施有三种:謂財施、无畏施、法施。戒有三种: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种: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种: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种:謂安住靜慮、引发靜慮、辦事靜慮。般若有三种:謂生空无分別慧、法空无分別慧、俱空无分別慧。方便善巧有二种:謂回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种: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力有二种:謂思擇力、修習力。智有二种: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此十性者,施以无貪及彼所起三业为性;戒以受學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忍以无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三业为性;靜慮但以等持为性;後五皆以擇法为性,说是根本、後得智故。有义:第八以欲、胜解及信为性,願以此三为自性故。

此说自性,若并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为性。

此十相者,要七最胜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罗蜜多。

一、安住最胜,謂要安住菩萨种性;二、依止最胜,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胜,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謂要具行一切事业;五、巧便最胜,謂要无相智所攝受;六、回向最胜,謂要回向无上菩提;七、清净最胜,謂要不为二障間杂。

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

由斯施等十對波罗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无增減故。

復次,前六不增減者,为除六种相違障故,漸次修行诸佛法故,漸次成熟诸有情故,此如餘論广说應知。又施等三增上生道,感大財体及眷屬故;精進等三決定胜道,能伏烦恼、成熟有情及佛法故,诸菩萨道唯有此二。又前三种饒益有情,施彼資財、不損恼彼、堪忍彼恼而饒益故。精進等三對治烦恼,虽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诸善加行,永伏永滅诸烦恼故。又由施等不住涅槃,及由後三不住生死,为无住处涅槃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後唯四者,为助前六令修滿足不增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如《解深密》广说應知。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发後後,及由後後持净前前。又前前麁,後後細故,易难修習次第如是。

释總別名如餘处说。

此十修者有五种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依此五修,修習十种波罗蜜多皆得圓滿,如《集論》等广说其相。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罗蜜多,互相順故,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於後,必待前故,後不攝前,不待後故。依修後行,持净前者,後攝於前,持净前故,前不攝後,非持净故。若依純杂而修習者,展转相望應作四句。

此實有十而说六者,應知後四第六所攝,開为十者,第六唯攝无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缘世俗故。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除离繫果;无漏有四,除異熟果。而有处说具五果者,或互相資或二合说。

十与三學互相攝者,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离所應离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此与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广大,如餘处说。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发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无邊福,如王勢力无等双故;三、贤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贤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萨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缘、對治、堪能、引发、作业,如餘处说。

慧學有三:一、加行无分別慧;二、根本无分別慧;三、後得无分別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缘、所缘、行等,如餘处说。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种具有三,现唯加行,於通達位现二种三,见道位中无加行故,於修習位七地已前,若种若现俱通三种。八地以去现二种三,无功用道違加行故,所有進趣皆用後得,无漏观中任運起故,究竟位中现、种俱二,加行现、种俱已捨故。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并助伴,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体、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精進三攝,遍策三故。若隨显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守护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修習位中其相最显,然初二位,頓悟菩萨种通二种,现唯有漏,漸悟菩萨若种、若现俱通二种,已得生空无漏观故。通達位中,种通二种,现唯无漏。於修習位七地已前,种、现俱通有漏无漏,八地以去种通二种,现唯无漏。究竟位中,若现、若种俱唯无漏。

此十因位有三种名:一名遠波罗蜜多,謂初无数劫,尔时施等勢力尚微,被烦恼伏,未能伏彼,由斯烦恼不觉现行。二名近波罗蜜多,謂第二无数劫,尔时施等勢力漸增,非烦恼伏,而能伏彼,由斯烦恼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罗蜜多,謂第三无数劫,尔时施等勢力转增,能畢竟伏一切烦恼,由斯烦恼永不现行,猶有所知微細现种及烦恼种,故未究竟。

此十义類差別无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

十於十地虽實皆修,而隨相增,地地修一。

虽十地行有无量門,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十重障者: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分別起者,依彼种立異生性故。

二乘见道现在前时,唯斷一种,名得圣性;菩萨见道现在前时,具斷二种,名得圣性。

二真见道现在前时,彼二障种必不成就,猶明与闇定不俱生,如秤兩頭低昂时等,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性无俱成失。

无間道时已无惑种,何用復起解脫道为?

斷惑證滅,期心別故。

为捨彼品麁重性故,无間道时虽无惑种,而未捨彼无堪任性,为捨此故,起解脫道,及證此品擇滅无为。

虽见道生亦斷惡趣诸业果等,而今且说能起烦恼是根本故,由斯初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

一、執著我法愚,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惡趣杂染愚,即是惡趣诸业果等。應知愚品總说为愚,後准此释。或彼唯说利、鈍障品俱起二愚。

彼麁重言,显彼二种,或二所起无堪任性,如入二定说斷苦根,所斷苦根虽非现、种而名麁重,此亦應然,後麁重言,例此應释。

虽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说十无明非染污故;无明即是十障品愚。

二乘亦能斷烦恼障,彼是共故,非此所说。又十无明不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斷说。

虽此位中亦伏烦恼、斷彼麁重,而非正意,不斷隨眠,故此不说。

理實初地修道位中,亦斷俱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说最初斷者,後九地斷,准此應知。

住、滿地中时既淹久,理應進斷所應斷障,不尔三时道應无別,故说菩萨得现观已,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烦恼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烦恼,將成佛时方頓斷故。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悞犯三业。

彼障二地極净尸罗,入二地时便能永斷,由斯二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微細悞犯愚,即是此中俱生一分;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悞犯三业,或唯起业、不了业愚。

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闻、思、修法忘失。

彼障三地胜定、總持及彼所发殊胜三慧,入三地时便能永斷。

由斯三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欲貪愚,即是此中能障胜定及修慧者,彼昔多与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今得胜定及修所成,彼既永斷,欲貪隨伏,此无始来依彼转故。二、圓滿闻持陀罗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闻、思慧者。

四、微細烦恼现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識俱身见等攝,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遠隨现行故,说名微細。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时便能永斷。

彼昔多与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见等同体起故,说烦恼名,今四地中既得无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见等亦永不行。

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见等。

寧知此与第六識俱?

第七識俱執我见等,与无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已来猶得现起,与餘烦恼为依持故,此麁彼細,伏有前後,故此但与第六相應。

「身见等」言亦攝无始所知障攝定愛、法愛。彼定、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时方能永斷,菩提分法特違彼故。

由斯四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知障攝二愚斷故,烦恼二愛亦永不行。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无差別道,入五地时便能永斷。由斯五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六、麁相现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净麁相现行,彼障六地无染、净道,入六地时便能永斷。

由斯六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现观察行流转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诸行流转染分攝故;二、相多现行愚,即是此中執有净者。

取净相故,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

七、細相现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现行,彼障七地妙无相道,入七地时便能永斷。

由斯七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細相现行愚,即是此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转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无相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

純於无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胜行。

八、无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无相观不任運起。

前之五地,有相观多,无相观少;於第六地,有相观少,无相观多;第七地中純无相观,虽恒相續而有加行,由无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现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无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时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

由斯八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於无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

八地以上純无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烦恼永不现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现起,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

彼障九地四无閡解,入九地时便能永斷。

由斯九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

一、於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罗尼自在愚。

於无量所说法陀罗尼自在者,謂义无閡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义中现一切义故;於无量名句字陀罗尼自在者,謂法无閡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现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罗尼自在者,謂詞无閡解,即於言音展转訓释總持自在,於一音声中现一切音声故。

二、辯才自在愚,辯才自在者,謂辯无閡解,善達機宜巧为说故。

愚能障此四种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十、於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诸法不得自在。

彼障十地大法智云及所含藏、所起事业。

入十地时便能永斷。由斯十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业者;二、悟入微細祕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

此地於法虽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

謂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烦恼障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彼皆頓斷,入如来地。

由斯佛地说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烦恼障种。

故《集論》说:得菩提时頓斷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成如来,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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