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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門基撰信解末偈記

妙法蓮华经玄贊

妙法蓮华经玄贊卷第七(本)

沙門基撰信解末偈記

经「尔时摩诃迦葉(至)不求自得」。

贊曰:長行四人同領,頌領独迦葉者,最年大故、敘众意故、影彰餘人亦頌说故。下有八十六頌半,分二:初七十三行半頌頌前三文;「世尊大恩」下十三行頌,屬品中第三段荷佛恩深。初文有三:初二頌頌法说,次四十一頌頌喻说,後三十頌半頌合说。此初也。不頌昔日不悕,唯頌今时獲得。初一頌半頌闻法闻記二事,後半頌獲得。

经「譬如童子幼稚无識」。

贊曰:下第二段,四十一頌頌喻说。中分二:初三十四頌頌昔不悕,後有七頌頌今獲得。初中有六:初半頌最初发心喻,次一頌退流生死喻,次七頌中還见佛喻,次十四頌不肯修大喻,次九頌半化以二乘喻,後二頌示大不悕喻。此初也。

经「捨父逃逝(至)五十餘年」。

贊曰:第二退流生死喻。「周流」者经歷义。「诸國」者五趣也,總名他國。

经「其父憂念(至)頓止一城」。

贊曰:下第三段,有七頌中還见佛喻。長行有三:子長還國,父先求覓,子遇到城。今此唯頌父先覓子,不頌餘二。二文入後第四段中,文穩便故。此中有四:一頌求子止城,二頌半資財甚众,一頌客利豐广,二頌半往来者多。此初也。「四方求」者,隨入四生求之。「疲」者劬勞,示相以求於子。「頓」停也,停住大城。

经「造立舍宅(至)人民众多」。

贊曰:二資財甚众。造宅者起慈悲心,立舍者显空胜义。或「造」者起也,宅即舍,謂慈悲心。「五欲」者五种樂,或净法界等五法。「娛」者樂也。「輦」者真諦,法王独乘;「輿」者俗諦,诸人共乘,胜劣異故。「車乘」者五乘,「田业」者智斷,餘文可知。

经「出入息利(至)无处不有」。

贊曰:三客利豐广。「商」賈也,通四方之珍異曰商,坐賣曰賈。「估」市稅也。行曰商,坐曰賈,客名通上。往来六趣以利群生曰商,住净土、人、天以化物曰賈。遍三界厘市行其稅利曰估。利豐客广,故遍三界皆有佛法。

经「千萬亿众(至)有大力勢」。

贊曰:四往来者。「多王」者,愛念仁王敬故、豪族宗重臣庶崇故。由此因缘,四众八部往来者多。

经「而年朽邁(至)当如之何」。

贊曰:下第四段有十四頌不肯修大。有四:初二頌父恒念子,次九頌子见驚走,次一頌半父令急捉,後一頌半子遂憂惶。此初也。年邁益念、道久悲深,夙夜惟念六返观故。

经「尔时窮子(至)或无所得」。

贊曰。第二有九頌子见驚走。中有三:初三頌遇到父舍,次二頌半所见父相,後三頌半见已驚走。初中有二:初一頌半遊求,後一頌半困到。此初也。「索」音所戟、蘇各二反,乞也,亦求也。國邑之义,長行已解。「有所得」者,遇佛法中真實善友。「无所得」者,虛假知友。

经「飢餓羸瘦(至)遂至父舍」。

贊曰:困到也。法食不足故飢,妙行不圓故疲。或起惡见,損壞深故生瘡,不堅持戒,損壞淺故生癬。妄生见解,不專持戒。「到父城」者,遇入大乘。「傭」賃。「展转」者,勤力求法也。「至父舍」者,入中道大乘也。

经「尔时長者(至)注記券疏」。

贊曰:二所见父相也。「門內」者,理居教內,果在因內。昔望生死名居門外,今望涅槃故住門內。「計算金等」者,诸圣作論,分別計度法圣財故。「出內財產」者,行二利用也。「注記券疏」者,诸師作疏、修撰文記等。「注」者丁住反,注記也。《切韻》「注,之戍反,水注也,非注記」。《广雅》「注,亦之喻反,注疏也,識也解也」。《通俗文》「記物曰注」。今亦作「注」。

经「窮子见父(至)何故至此」。

贊曰:三见已却走。分二:初一頌半悔来,二頌却走。此初也。

经「䨱自念言(至)欲往傭作」。

贊曰:却走也。「逼切」迫慼也。

经「長者是时(至)追捉將来」。

贊曰:第三父令急捉。「默而識之」者,未曾對众陳说声闻过去逢我、是我之子,名默而識之。

经「窮子驚喚(至)使我至此」。

贊曰:第四子遂憂惶。退大不修却住生死,名悶躄地。若行大行,乖本求意、与死不殊,名必当见殺。何用大乘无漏衣食一旦至此。

经「長者知子(至)无威德者」。

贊曰:下第五有九頌半化以二乘喻。長行有六,此中有四,不頌初二。初三頌令修脫分,次一頌子遂依行,次四頌半勸入善根,後一頌便成圣位。初中復二:初二頌遣使,後一頌傳語。此初也。「愚癡」者无明。「狹劣」者意少。「眇目」者視不正。《说文》「一目少也」。目匡陷急曰眇,眇小也。为二乘说安立諦教,能詮显、义不圓,名为眇目。所詮生空理短,故名矬。无法身功德,醜故名陋。神用不广,故名无威德。

经「汝可語之(至)倍与汝價」。

贊曰:此傳語也。

经「窮子闻之(至)净诸房舍」。

贊曰:二子遂依行。除烦恼糞,净五蘊舍。

经「長者於牖(至)樂为鄙事」。

贊曰。三有四頌半勸入善根。長行有三,此亦有三:初一頌心傷,次一頌身近,後二頌半共語。此初也。

经「於是長者(至)往到子所」。

贊曰:此身近也。

经「方便附近(至)若如我子」。

贊曰:下共語。長行有二,此亦有二:初半頌總与語勸勉,後二頌別与語教示。後文有二:初一頌半隨須即与,後半頌假称父子。「塗足油」者,西方人庶例多塗跣,时既溫熱尘坌頻沾,至必洗足以油塗之。今言足者,即四神足:欲、勤、心、观。油謂八斷行,即欲、精進、信、輕安、正念、正知、思、捨。初三为加行,輕安攝受身心,正念、正知为繼屬,不忘所缘安心一境故。有放逸生如實了知故,思、捨为對治,策心、持心二种力故。已生沈掉能遠离之,名塗足油,如去風痺,斷障染故。或足謂戒,油謂六支,受學學处善能防护別解脫律儀,軌則所行皆具圓滿,见微細罪生大怖畏,滋潤戒故法食既充,无貪瞋癡薦席亦厚。《无垢称》云:「四靜慮为床,净命为茵蓐」。净命即是无貪所起身語二业,故以无貪为薦席也。在茵蓐下、床之上故。「薦」音作见反,亦蓆也。《玉篇》「獸之所食草也」。又床薦,所以同薦藉也。「廗」音詳石反,《玉篇》「蓆,廧亦反,广多也」。《切韻》为「廗」。假称父子,又以軟語若如我子。「若」者如也,如我入圣之真子也。此乃见道已前。

经「長者有智(至)執作家事」。

贊曰:四便成圣位。文中唯有无學,漸令入出并彰修道。二十年中常令除糞,名執家事。过是以後心相体信入出无难,然其所止猶在本处,影显见道名之为兒。文中略故。

经「示其金銀(至)我无此物」。

贊曰。示大不悕喻也。大乘二利虽使令知,名为出入。「猶於門外」者,大乘教行之因門外。「止宿草庵」者,猶住二乘。「庵」音烏含反,小草舍也。有作「菴」,菴閭草,非舍也。自念以貧为事业,都无大乘事业之分,无一悕意不求大乘。

经「父知子心(至)刹利居士」。

贊曰:下第二大段有七頌,显今獲得。前喻中有二:初五頌父付子,後二頌子獲得。初復有二:初一頌半知機集族,後三頌半正付家事。此初也。

经「於此大众(至)恣其所用」。

贊曰:下三頌半正付家事。有五:初半頌初教发心。半頌退流生死。半頌化以二乘,或在人天彼方根熟,或在加行、无間兩道,或斷五下、五上分結二位之时,故言见子已二十年。或说得有學、无學果。一頌昔退大乘今得相遇,根機熟故。一頌正付。

经「子念昔貧(至)得未曾有」。

贊曰:子獲得也。有为功德,名为珍宝。无为真如慈悲心等,名为舍宅。又識達本識当成鏡智,亦知一切三界众生皆已舍宅及獲珍財,故生欢喜。

经「佛亦如是(至)声闻弟子」。

贊曰:下第三大段有三十頌半頌合说。中分二:初二十頌半頌昔不悕合,後有十頌頌今獲得合。初合中長行有五,不合中還见佛。今此頌中唯頌示大不悕合,餘略不頌。前長行中示大不悕有三,今此亦尔:初二頌頌初,知我樂小佛不说我得故不悕。次有八頌頌第三,但为菩萨说不正为我说故不悕。後十頌半頌第二,自得涅槃謂已滿足故不悕。此初也。未曾说言汝等作佛,於佛妙智我亦有分,但说我等得诸无漏是声闻弟子,故我不悕。

经「佛勅我等(至)当得成佛」。

贊曰:下有八頌頌第三,但为菩萨说、不正为我说,故不悕。中分六:初一頌佛勅,次一頌半我依佛教,次一頌他依我言,次一頌佛授他記,次一頌半正为菩萨、不为我说,後二頌法喻双結。此初也。佛三业加,密勅令说般若等经。

经「我承佛教(至)说无上道」。

贊曰:二我依佛教。

经「诸佛子等(至)精勤修習」。

贊曰:三他依我言。

经「是时诸佛(至)当得作佛」。

贊曰:四佛授他記。言「诸佛」者,显一切佛法皆同,故非唯一佛。亦是过去曾於餘佛所受化故,不尔一佛云何言「诸」。故前说言「曾从诸佛闻方便所说法」。

经「一切诸佛(至)说斯真要」。

贊曰:五正为菩萨、不为我说,故我不悕。

经「如彼窮子(至)亦復如是」。

贊曰:法喻双結。文意可知。

经「我等內滅(至)都不欣樂」。

贊曰:下第三有十頌半頌第二自得涅槃謂已滿足故不悕。中分二:初二頌標自滿不悕,後八頌半释。此初也。「內滅」者謂內自身滅诸烦恼、證得涅槃,唯能了此以为究竟,更无自餘外利他事,故不欣大。

经「所以者何(至)謂是究竟」。

贊曰:下八頌半释。中分三:初三頌半於佛境智起三解脫門观,自謂滿足故不悕;次四頌自謂得道已報佛恩,虽为他说而自不悕;後一頌結佛不为说故不悕。此初也。初三頌空无相观,後一頌半是无願观。诸法皆空,空观也。二我既无,何有生等故。次下说无生滅等六种所无,並无相观。捨离貪著不貪一切,遂於佛智亦不貪求,是无願观。由闻般若密意所说空无相願,遂錯悟解作此三观自得涅槃,後作此解謂是究竟,故不悕大。

经「我等長夜(至)報佛之恩」。

贊曰:二有四頌,自謂得道已報佛恩,虽为他说而自不悕。中分二:初二頌半謂報佛恩,次一頌半虽为他说而自不悕。此初也。驗此文意住有餘依涅槃回心向大,非住无餘依涅槃界。

经「我等虽为(至)永无願樂」。

贊曰:虽为他说而自不悕也。

经「导師见捨(至)说有實利」。

贊曰:三佛不为说故我不悕。簡擇於我观根未熟故见捨我,未曾勸進令修大乘说有實利,故我不悕。初「不勸」者據今生来,非曾不勸,久已勸故。

经「如富長者(至)乃教大智」。

贊曰:上二十頌半頌合昔不悕。下有十頌,合今獲得有二:初三頌法喻對明,初教方便、後说真實;後七頌明我今獲得。此初也。一頌半喻,一頌半法。

经「我等今日(至)得无量宝」。

贊曰:下七頌明今獲得。中分三:初一頌半總辨今得非先所望,次三頌始于今日方名得果体,後二頌半方名得果用。此初也。

经「世尊我今(至)无上大果」。

贊曰:二始于今日方名得果体。初一頌總辨先得果非真、今得是實。「道」謂證智,「果」謂无为。後二頌今得果是實。由前因證於中初頌持戒因得報,後頌梵行滿得大果,皆以胜昔。

经「我等今者(至)應受供養」。

贊曰:三方名得果用。初一頌得真實声闻之名,利他用故;後一頌半得真阿罗汉称,實福田故。即显住小非真声闻,亦非真是阿罗汉也。

经「世尊大恩(至)誰能報者」。

贊曰:已上七十三頌半頌前長行。自下品之第三段有十三頌荷佛恩深。分二:初六頌半總明恩深难報,後六頌半別明所难報事。初中復二:初一頌半明佛慈悲深故难報,後五頌明行供養事而不能報。此初也。时長处广行滿心勤,苦己利人情深叵答,昊天之恩盖在於此。

经「手足供給(至)尽心恭敬」。

贊曰:下五頌明供養事。中分二:初二頌六种內財不能報,後三頌四事外財并以起塔亦不能報。此初也。

经「又以美饍(至)亦不能報」。

贊曰:四事外物不能報也。二頌四事,一頌結之。

经「诸佛希有(至)隨宜为说」。

贊曰:下六頌半明所难報事。於中有三:初二頌半總明佛能为下劣事,於取相凡夫能隨宜为说;次二頌能知欲樂及胜解而为说法;後二頌能知根熟未熟为说三乘。此初也。藏報身之實德、显化相之權形,隱妙理之玄宗、揚麁义之疎教,不居净土、处此秽方隨逐凡夫,豈非难報。

经「诸佛於法(至)而为说法」。

贊曰:二能知欲樂胜解而为说法也。「志力」者胜解故,不隨自意广演玄微,乃遂他情唱斯方便,豈非难報。

经「隨诸众生(至)隨宜说三」。

贊曰:三能知根熟未熟为说三乘。或麁或細、或實或權,观根初後以施为,豈非恩深而难報者也。

藥草喻品

以三門分別:一来意,二释名,三解妨。

来意有四:一者前为上根初周法说,鶖子法領,佛法述成,後方授記。今第二周既为中根喻说,四人喻領,今佛還为以喻述成,後方授記,故此品来。二者論说對治七慢中,第三有大乘人一向增上慢,言无別声闻辟支佛乘。为對治此故说兩喻,前〈譬喻品〉为對治凡夫求人天妙果;次〈信解品〉为治二乘有學執我乘与如来乘等,不求佛乘。今此品为對治大乘人一向慢言无別二乘、唯有一乘。故彼論言「第三人者,令知种种乘異,诸佛如来平等说法,隨众生善根种子而生牙故」。意显一雨虽同,三草二木生長各異;佛教虽同,三乘、二圣发脩亦別,有为機器各各別故,亦有決定二乘者故,由機性殊稟潤別故。故《胜鬘》云:「攝受正法善男子堪荷四擔」,《涅槃》亦言:「我於一时说一乘一道,乃至弟子不解我意,说須陀洹等皆得佛道」,广说如餘。依人運載,教等名乘。佛法虽同,機脩有異,故说此品。三者〈方便品〉初標智及門二皆甚深名为一乘。前〈譬喻品〉说乘有三、体唯有一,四人領解實一假三,会智慧深。今此会門,門即阿含,教同機異名会其門。如说四諦,三根俱闻,依蘊、处、界、缘起、三性,赖脩有異名曰三乘。故知教同而機異也,故此品来。四者十无上中云,第一为显种子无上故说雨譬喻。十无上者並是七喻,三平等殘。然於其中有是文殘、有是义殘者,此是义殘非是文殘也。七喻之中已有雨喻,十无上內又更重说,仍名为殘。前说雨喻普潤三草,三草既別令知乘異。今说雨喻所潤三草之中形於二草,佛种名大草,自位相形加名二木,所望义別名为义殘。或是文殘,謂小中大草,文是雨喻破乘同病,诸樹大小隨上中下各有所受。此雨喻是种子无上,前後文別故是文殘。此大种子得雨滋潤,体用弘广,後得果殊,故名无上。論引经言「不离我身是无上义,唯大乘有,名不离故。若种若现、若因若果虽皆不离大乘。」今显大乘无漏种子以为因本,成佛身故。为显此种子无上,故此品来。

释名者,去疾神功名藥,稟潤之形名草。有藥非草、有草非藥、有草有藥、非草非藥;所喻亦尔。教、理、行、果俱名为藥。今取行藥稟教脩生,不取餘石藥,不能生長故。世出世种能生長者俱名为草,今取人天善种、三乘智因是藥之草,違害惡故;不取生死惡道种草,不稟正法而滋長故。意辨三乘种別,稟教成其異乘,不欲普明诸种,故以藥草为目。是藥即草,持业释名。以別簡通,是藥之草,依主释也。以此为喻,名藥草喻。若云,此品下明藥及草喻故名藥草喻,非藥即草者,豈一切草皆取喻耶?由此故知今说为善。此以二义为喻:一如草性異,稟雨滋其類別;三根本異,稟教成其三乘。二如草稟性各不相知;三根亦尔,不能知他五乘种異,謂乘无別,故以藥草为喻。

解妨难者,

问:

論解七喻及十无上皆云雨喻,何故題品云藥草喻,不言雨喻品?

答:

論说能滋之法以显所喻,故以雨喻为名。经取能喻之体以破彼疑,故標藥草。倒者以乘无別为病,破者以機有別为破,故假所潤藥草以況所滋根性,由此不標雨为譬喻,亦不双舉雨草二性为品。

问:

此品亦言二木,何故不標草木品?

答:

據實而言理應双舉,但以正法之設本破生病,生有乘同之疾,故以草異破之;无上显体尊高,未是破於生病,故以藥草为品,不以木等標名。草寬木狹、草小木大,显通三乘不唯於大,显潤生長不唯成熟。故有解云,藥者是雨,法藥能滋;草者是機,所滋生性;以藥喻法、以草喻機,二既双彰,便无难矣。文虽不然,理亦何爽。又前譬喻品有所厭火宅、所欣三車,二合譬喻但可總言;此以所潤機殊、破彼執一之病,故唯以藥草为喻。

经「尔时世尊(至)说不能尽」。

贊曰:此品之中大文分三:初讚印,次「迦葉当知」下陳述,後品末二頌結成说實为授記之漸。此初也。先讚印,後更歎訝。言合理故善哉,义契真故印。显彼所言尚未窮德,故更自歎佛同長者,以小可喻於大。汝同窮子圣德微,亦許同,故讚且印。「誠」信也敬也。信如所言,敬如说故。佛德难思,说之叵尽。

经「迦葉当知(至)不虛也」。

贊曰:下陳述。分二:初長行,後偈頌。初文有二:一陳说,二結成將臨,偈云「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下是。初中有三:一法述,二喻述,三合述。法中有四:初佛興於世,二法利群生,三受道有殊,四不能自達。此初也。於法自在,所说不虛,故興於世导利含蠢。

经「於一切法(至)一切智地」。

贊曰:二法利群生。以大悲智,方便善巧离名相法能善说之,以利群生。所说之理亦契至於佛智境地,说合證故。「到」者至合之义,或教順於理、理順於行、行順於果,故言到於佛果地也,以此普滋所應化故。

经「如来观知(至)通達无礙」。

贊曰:三受道有殊。由識空有法之所归究竟真性,及知众生心行所趣,故能令彼各得生長。《无垢称经》云「有无所趣,意樂所归」,故所归趣即是三性,究竟归趣故即真如,心所趣者即是所欣遍趣之行。於理智中達之无礙,或由佛達法及众生心行,故能受道令三乘別。

经「又於诸法(至)一切智慧」。

贊曰:四不能自達。佛於诸法能究竟尽,故能識根性,初与三乘、後示众生佛之智慧。众生不尔,何理能知自性他性?下喻及合皆有此勢,故作四科。又有释言,法述有二:初總明於法自在所说不虛,後「於一切法以智方便」下別显不虛。別显不虛中有四:一能開菩提、涅槃二体,開曉众生之心,「以智方便而演说等」是;二能显真如以示众生,「法之所归」是;三能悟菩提智故,「以悟众生通達无礙」是;四自曾能入亦令他入,「示一切智慧」是。虽作此解,順上一乘观此下文乃成別意。又別显不虛四者:一窮法實性,二能知空有,三知生心樂,四能示權實。「以智方便」等者,法實亡言,以言显说名智方便。此智方便所说之法虽非即真,然与佛智所證之法亦復无別。「地」者依止,佛智所观依止之处,真境名地。意言佛说真、俗諦理,合契到於佛智境地,体无異故、合實法故。或教能順理、理能順行、行能順果,故到佛地,一切智者是佛智故。「如来观知」等者,此能知空、有诸法所归,謂遍計所執、依他、圓成三性法也。或所归趣者即真如理,诸法究竟所归处故。「亦知众生深心所行」者,謂知心行及彼深心之所樂行,即是众生心及所遍趣行達之无礙。「又於诸法」等者,既達诸法究竟明了,故能显示众生智慧,三權一實令生欣證。此上意言,所说契智境識法空有性,解生心行所應學道,故能示众生佛之智慧令其归入。由此四义所说不虛,所说不虛故佛智无邊。汝何能说?佛知诸法、識众生心,故能初權後说實法,众生稟之成五乘別。众生无是功德智慧,不識法体及众生心,云何能知法之權實而執三乘无有差別。

经「迦葉譬如(至)名色各異」。

贊曰:下喻说。中分二:初總喻,後別喻。此初也。「土地」已前喻能有所生,已下喻所有。「三千大千」彰所依器,一佛化境。於中有四:一山,《玉篇》「艮为山,山,產也,宣气散生萬物」。二川,貫穿通流,水也。三谿,《尔雅》「水注川曰谿」。四谷,古鹿反,《玉篇》亦餘玉反,水注谿曰谷。《说文》「泉之通川曰谷」。喻大千中有四生類。此等土地所有之中,卉即三草、木即二木。「卉」音許貴反,百草總名,亦众也。卉及木皆有藂、林,意显草木各有众多。此虽众多,就中世出世善法种子喻於藥草。五乘种子体類各別如种類若干,相用有殊如名、色各異。色者形貌亦色類义。

经「密云彌布(至)大千世界」。

贊曰:下別喻。有四:一法王出世喻,二说教普滋喻,三稟潤各異喻,四不自觉知喻。「密云彌布」是初喻也。「遍覆」以下是第二喻。化身隱實,八相漸现潛为广利,如云密而彌布,非卒暴云,不为災故。云有十德,頌中自释。一化佛化三千大千同时出现,声亦遍彼,故言遍滿大千世界。

经「一时等澍(至)及诸藥草」。

贊曰:下第三段稟潤各異喻。有二:初一雨所滋,後稟潤各異。初文有三:一總標,二橫滋,三竪長。此初也。「一时」者,應機熟故。「等澍」者,一音演说各隨解故。「澍」音之戍、时遇二反,时雨也。今从初反。其澤普洽,利滋同故。「洽」音候交反,霑也遍徹也,調和遍灑之义。卉木林藂,喻如前释。「藥草」喻善根。

经「小根小莖(至)大枝大葉」。

贊曰:此橫滋也。三乘性異,破乘同病,根性有三,故分三种。《涅槃经》云:「譬如病人有其三种,一若遇良醫及以不遇,決定可差」,即此大草。「二若遇即差,不遇不差」,即此中草。「三若遇不遇定不可差」,即此小草。此三乘中各有稟教、理、行、果四而生長者,故皆说有根莖枝葉。依教證理、依理起行、依行得果,如根莖等生次第故。又依胜劣果、行、理、教如次配之。又解此三之中皆有四法:一种性,二发心,三修行,四得果。此四通三,如次配之,橫名三乘、竪名四類,類依性有故说为橫。亦有说四,即是胜解、见、脩、无學,此义不遍,小草中有,故不取之。

经「诸樹大小(至)各有所受」。

贊曰:此竪長也。論唯说大木不离我身,是种子无上义。大草中分大小樹,不退位前名为小樹,不退位後名为大樹。此有二义:一云,七地以前名为小樹,八地已上名为大樹,具四不退故。准下頌文但於二木分上中下,故合二木以分三品,謂五地已前名下,創得三摩跋提樂意生身故;六七八地为中,得觉法自性意生身故;九十二地名上,得种類俱生无作行意生身故。有义不然,初地已前是何品攝,豈非小木?若依此义,初地已前名下,純有漏修故;初七地名中,有漏、无漏二杂修故;八地已後名上,純无漏修故。二云,初地已前名小樹,初地已上名大樹,證不退故。大小二樹各有下中上者,十住、十行、十回向为小樹三,十信即是初发心住攝,四決擇分善根即第十回向攝。由此《华严》但说三十位、不说十信,发心住中成八相故。亦不说四善根,法界无量回向中住四观故。但说舍利弗修道经六十劫退,即是至第六住滿、未入第七不退住中,故知十信更无別位,由此但说三十三阿僧祇。地前为三,不说四故。《對法》等说,初劫滿已修四善根,不说时長,別劫修故。故四善根十回向攝。大樹三者,初二三地名下,相同世間故;四五六地名中,方同出世故;七八九十地名上,超过世間二乘道故。若说三草皆有下中上者,小草之中,说人为下、欲天为中、色天为上。中草三者,七方便为下、圣有學为中、无學名上。前是橫貫三乘,今乃竪通三位。

经「一云所雨(至)华菓敷實」。

贊曰:稟潤各異也。能滋教一,所滋卉木各有差別。「生」喻初心,「長」喻後習,「华敷」喻闻教修行,「菓實」喻證理得果。「敷」音撫夫反,開也陳也。由各受潤,隨其种性生長华菓各各不同,以教對理而忘其機,或以教對後不定性等成熟之根,名为一雨亦名一音,所说理法唯一相故,退性究竟並作佛故。以教對機忘其理法,或對初機未成熟位,而有所運,名为三乘,亦名三車。隨彼機宜,初傍引法说而有三,故以教含行名为三藏,詮戒、定、慧行差別故。若以教含理、對機而说,名为二藏,謂菩萨、声闻藏。《阿阇世王经》亦名三藏,謂菩萨、独觉、声闻藏也。今以教對理及後機一,名一云雨,滋彼三機称其种性名为三乘。现理有所對之機,明乘有異。教對機、理以明攝义立其藏名,將显理之教以運載機,立其乘称。是二差別。

经「虽一地所生(至)各有差別」。

贊曰:下第四不自觉知喻。三乘种性依一真理、一地所生,依一佛教、一雨所潤。如诸草木稟潤虽別,不自觉知,亦不知他稟潤生長。此解似疎,尋合当悉。

经「迦葉当知(至)如大云起」。

贊曰:下第三合述。亦四,一一有二,初皆舉法,後皆喻合。此合法王出世也。

经「以大音声(至)大千國土」。

贊曰:此第二合说教普滋。不但身遍,声亦遍故。

经「於大众中(至)佛世尊」。

贊曰:下第三合稟潤各異。有二:初法说,後喻合。初中有四:一自標召集,二他闻普至,三佛應导利,四生闻獲益。初中有二:初自標唱,後召他集。標唱有三:一唱德号,二唱利用,三唱知见。此初也。

经「未度者(至)令得涅槃」。

贊曰:此唱利用。能滿四願。「度」者离越义。「解」者斷修义。一未离苦者願令离苦,二未斷惡修善者願斷惡修善,三未得安樂者願得安樂,四未成佛得涅槃者願成佛得涅槃。《瓔珞经》说「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为四弘願」,亦即是此。此中四种,苦、集、道、滅如次配之。

经「今世後世(至)说道者」。

贊曰:此唱知见。有三:一唱三明,二唱二智,三唱三法。知今後世,唱三明也。已见名今,现去皆今故。一切知是真智,一切见是俗智。或初是二智,後是五眼。知、開、说者,知诸境、開诸行、说诸果。知正邪、開善惡、说斷修。又知大乘、開独觉、说声闻。又異生、有學、无學。又邪、正、不定三聚,三根、三科、三世、三宝、三毒、三德、三界、三漏等。又識生死、示邪正、说通塞。又悟知诸道、能略開、能广说。如次配之。道有一种,謂一乘一道;有二道,善惡趣、世間出世間。乃至十业道等,皆如理知。

经「汝等天人(至)为聽法故」。

贊曰:上標唱,此召集。

经「尔时无数(至)而聽法」。

贊曰:第二他闻普至。

经「如来于时(至)快得善利」。

贊曰:第三佛應导利。为利说大乘,为鈍说二乘。为利说二草,为鈍说小草。为精進说修行,为懈怠说十念生西方等。

经「是诸众生(至)漸得入道」。

贊曰:第四生闻獲益。有二果:一世間果,现世安穩、後生善处,如法以理受於果報,不行非法,名以道受樂。二出世果,离障入道。或无种性令得前果,有种性者令得後果。又菩萨道有二:一增上生道,二決定胜道。隨次應知。斷二障故,任力得道。

经「如彼大云(至)各得生長」。

贊曰:此合前法稟潤各異。

经「如来说法(至)不自觉知」。

贊曰:下第四合。有二:初法、後喻。法中初標、後释。此標也。初佛说,後生闻。「一相」者,无異相故、无相相故。《大般若》七十三说:「诸法皆同一相,所謂无相」。《无量义经》云:「常说诸法不生不滅、无此无彼、一相无相」。「一味」者,一无漏味。胜資益味,无別体故。《胜鬘经》云:「一相一味,謂明解脫味」。虽说种种诸法不同,究竟皆归一真如相、一无漏味,归實性故。何者是一相一味之体?謂解脫惑、业、苦相,离所知障分別之相。不同无漏有为起尽体寂滅相。所说诸法究竟不离涅槃智性,能達此者竟究至於一切种智得菩提故。又佛所说理唯一相,究竟順契中道智故。众生闻之,隨順受持、读诵、脩行,得成三草二木差別,不自觉知。

经「所以者何(至)种相体性」。

贊曰:下释前標。有三:初明總知,次明別知,後結佛知、众生不知。此初也。种相有为類別,体性无为理本。又心行作用为种相,心法体性名体性。

经「念何事(至)得何法」。

贊曰:此明別知。有四:一三慧所缘,二三慧行相,三三慧体,四以何行得何果、以何教得何理。此四類法皆佛所知,但说藥草,故唯说此不说知餘。

经「众生住於(至)明了无礙」。

贊曰:此結佛知、众生不知。「地」謂种子,或是心等行相体性總名为地。不同前地,彼謂一真。彼说佛教,名为一雨。一真法界,名为一地。其中四生,名卉木等。三乘五乘、有性无性,佛悉知之,众生不知。

经「如彼卉木(至)上中下性」。

贊曰:舉第四喻,合成前法。

经「如来知是(至)一切种智」。

贊曰:陳述。有二:上陳说訖,下結成前。有二:初明佛知深、为生淺说,後讚成迦葉能解深义。此初也。「終归於空」已前明佛知深,空之性故。体即真如,非空不空。「观众生心」已後为生淺说能契深理。二障双圓便成种智,將护彼意不即为说一切种智,且说二乘,故佛与声闻由此成異。

经「汝等迦葉(至)难解难知」。

贊曰:此讚成迦葉能解深义。初標、後释。

经「尔时世尊(至)说种种法」。

贊曰:下頌合有五十四頌半,其五十二頌半重頌前义,後之二頌入品第三段結成说實为授記之漸。初中分二:初五十一頌頌前陳述,後一頌半頌前結成。陳述之中復分为三:初四頌頌前法述,次十頌半頌前喻述,後三十六頌半頌前合述。初中有二:初三頌頌前第一佛興於世,是诸法之王,所说不虛;後之一頌頌第四不能自達。初中有三:一標法王所说不虛,二明如来说法希有,三重成前说。此初也。「破有」者,能破一有,謂三界,为一业有之所有故。或破二有,本有、中有。或破三有,即是三界。或破四有,謂生有、死有、中有、本有,新翻经論名前时有。或破五有,即是五趣。或破七有,謂五趣、业有、中有。或破九有,謂即九地九有情居。或破二十五有,頌曰:

「四域四惡趣,梵王六欲天,无想天净居,四空及四禅。」

或破有者,執有三乘无別体心。或此頌中初句法身,次句報身,下半化身。

经「如来尊重(至)不務速说」。

贊曰:此明如来说法希有。「默」者緘默。「務」者趣疾、怱遽、專好。緘默一三實權之妙,不樂趣疾、怱遽、專好,急即陳述,必待生機方可说故。

经「有智若闻(至)則为永失」。

贊曰:此成前说。恐有疑悔,为永失故,不好速说。

经「是故迦葉(至)令得正见」。

贊曰:此頌第四不能自達。由佛明了究尽诸法、知众生根,隨他欲樂胜解等故,为他说法令得正见,而诸众生不能自知上中下性。文因前起,称是故言。

经「迦葉当知(至)如可承攬」。

贊曰:下第二段有十頌半頌前喻述。分三:初三頌合说初二喻,法王出世喻、说教普滋喻;次六頌半頌第三稟潤各異喻;後之一頌頌不自觉知喻。初中有二:初一頌總頌前二喻,後二頌別释云德。猶如大云起於世間,初喻也。遍覆一切,第二喻也。頌云有七德:一慧云含潤,如慈心龍起云含雨七日住,待農夫作了方始下雨。喻佛慈云內含萬德,待生機而降跡,應器熟而宣揚。二電光晃耀,喻化导明。身光智光遍照一切。「晃」音胡广反,光也。「曜」音弋笑反,照也。三雷声遠振遠驚群生,喻佛出生诸魔恐怖。四令众悅豫。「豫」喜逸也。众喜云興,悅当蔭覆,喻见佛出欣將说法舟航五趣。五日光掩蔽,喻除烦恼。《华严经》说掩邪见日故。六地上清涼,喻令有情居生死地得涅槃故。七靉靆垂布,如可承攬。有解靉者昧义,靆者黑色。「愛」「逮」音同,昧闇黑色,故名靉靆。又《广雅》「靉靆猶翳薈」。「翳薈」,云興盛貌。《通俗文》「云覆日为靆靉」。喻佛降靈,慈悲興盛,作大模軌,令生欣樂,当得作佛,故如承攬。承攬乃是可得之状。「攬」音盧敢反。若手取作「掔」。《说文》作「攬,撮持得也」。菩提虽復不可以身心得,如可似得,非正得也,以智證故。今更加三:一次前文说起於世間,悲四生故。二龍能起之,法報二身现此化故。三能澍甘雨滋潤萌牙,喻能说法益一切故。并经有十。

经「其雨普等(至)率土充洽」。

贊曰:下第二段有六頌半,稟潤各異。有三:一頌雨功能,次二頌半所滋長体,後三頌所滋長用。此初也。《涅槃经》说:「佛於众生不观种性乃至下賤僮僕,唯观众生有善心者即便慈念,如師子兒殺於香象,殺兔亦尔」,不生輕心故名普等。「四方俱下」,遍四生故。「充」滿、「洽」霑灑也。

经「山川險谷(至)藥木並茂」。

贊曰:此明所滋之体。初一頌總,次一頌半別滋种性。「百糓」者,「糓」續也。楊泉《物理論》云:「粱者黍稷之總名,稻者粇糯之總名,薺者众豆之總名。三糓各二十合为六十,蔬菓之實助糓各二十,凡为百糓。故《詩》曰『播厥百糓』。《周易》『百糓麗于地』是也。」百糓、甘蔗、萄葡三事,以喻中大二草三乘,有种性故。「蔗」音之夜反,「萄」音徒刀反,或作「桃𭹟」。張騫西域使還,得安石榴、葡桃、胡桃。《广志》云「葡桃有白黑黃」。此是小草无种姓人,得生人天。如乾地普洽,无出世种故。總結上云三乘藥草、大小二木有种姓者,因此雨故普得滋茂。此依別义以配其喻。亦有本言山川險谷,其苗稼者即是百糓。《说文》「草生於田曰苗」。《蒼頡》、《玉篇》「禾之未秀曰苗」,苗而不秀是也。禾之秀實曰稼,莖即为禾;又云在野曰稼。前解苗、稼为異,喻因、果別;後解苗即是稼,但喻總糓。

经「其云所出(至)皆得鮮澤」。

贊曰:此明所滋長用。有二:初二頌稟閏生長,後一頌稟閏鮮澤。上中下等三品不同唯在樹中,称其大小者,大小二木並有三故。根莖枝葉四义如前,此等各有华之与菓、皆有光色,外作用故。华總喻因,菓總喻果,餘文可知。

经「如其体相(至)而各滋茂」。

贊曰:此頌第四不自觉知。所閏是一,稟教同故;而各滋茂,有差別故。三乘众生竟不自觉所得功德,故知三乘實有差也,智有異故、如三草故、如二木故。

经「佛亦如是(至)诸法之實」。

贊曰:下第三段有三十六頌半頌前合说。文分为二:初二頌頌初二合,餘三十四頌半頌前第三稟𨳝各異合;不頌第四不自觉知合。此初也。

经「大圣世尊(至)及涅槃樂」。

贊曰:下第二段三十四頌半頌稟閏各異合中長行有四,今此唯三:初四頌半自標召集,次九頌佛應导利,後二十一頌生闻獲益;唯无第二他闻普至。初中有二:初三頌半標,後一頌召。此初也。虽有种性,未曾闻法,乏法名为枯槁。「槁」亦枯也。

经「诸天人众(至)覲无上尊」。

贊曰:此召也。

经「我为世尊(至)解脫涅槃」。

贊曰:下第二段有九頌,佛應导利。中有五:初二頌佛说胜法,次一頌为大乘因,次二頌半平等说法,次一頌半專为利益,後二頌不簡好醜。此初也。正法味甘、能療烦恼之疾,故喻甘露。

经「以一妙音(至)而作因缘」。

贊曰:二为大乘因。設说二權,皆为大乘一切种智故。

经「我观一切(至)众多亦然」。

贊曰:三平等说法。物我斷故,无有彼此。愛憎斷故,无怨親心。不慳法故,我无貪著。不嫉妬故,亦无限礙。故为一多平等说法。即亦前云「若人信归佛」,偈意同也。

经「常演说法(至)如雨普閏」。

贊曰:四專为利益。去来坐立,佛三威儀,略无臥也,利樂时故。或去謂示入涅槃,来謂示成正觉,坐謂说法利生,立謂待生機熟;終不疲勞生於厭怠,慈悲深故。

经「貴賤上下(至)而无懈倦」。

贊曰:五不簡好醜。不擇种姓貧富貴賤,但观善根即为说法,如殺兔等。

经「一切众生(至)住於诸地」。

贊曰。下第三段有二十一頌,生闻獲益。分三:初九頌半法喻合说稟閏有殊,性異;次三頌半法喻合说稟閏滋茂,因異;後八頌法喻合说稟閏成實,果異。初文有二:初八頌法,後一頌半喻。初文復二:初一頌總標,後七頌別显。此初也。「住诸地」者,謂三乘十地,謂乾慧地、种性地、八人地、具见地、薄地、离欲地、已辦地、独觉地、菩萨地、如来地。既下別说三草,故此前说三乘共行十地。或凡夫地、有學地、无學地、菩萨地、如来地。或此所说三乘之地,即是无性、二乘种性、及大乘性,隨彼分位即名为地。

经「或处人天(至)是上藥草」。

贊曰:下七頌別显。中分二:初四頌三草,後三頌二木。此初。有三:一頌小草,二頌中草,一頌大草。无种姓人与人天樂,名为小草。《善戒经》云「无种姓人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或七方便亦名小草,二乘名中草,菩萨名上草,亦即《胜鬘》所荷四生。无闻非法众生即小藥草,中間二乘即中藥草,菩萨即是大藥草,即是《涅槃》三病人也。

经「又诸佛子(至)名为大樹」。

贊曰:此明二木。初一半小,後一半大。即於大草分为此二:地前为小木,伏疑決定,知作佛故;十地名大木,得二利故、證不退故。非行不退,义准二乘,未成无學亦名中草。三意生身據決定者,唯说无學,回心已後受變易生,位決定故。不同有學,故此不論。未入圣位及无种姓可名小草,准此地前不名小木。若尔,何攝?故前解善。或七地前名为小木,八地已後名为大木。此言不退,行不退故。一切菩萨名大草者,《智度論》云:「譬如雷震,小鳥闻之悉皆驚怖,孔雀闻之即为舞踏」,故名大草。因释二木分位不同,诸经論中说得菩提理不一准。《大般若》第七十四说五种菩提。《金刚般若》云:「實无小法得佛菩提。若有小法得菩提者,燃燈佛則不与我授記」。復有教言,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此经下言「八生乃至一生当得菩提」。亦有说言,三大劫脩方登正觉。诸師於此众义不同。《瑜伽論》说:「劫有二种,一日月歲数」,即此論说晝夜月时年。「二阿僧祇劫。诸能超者唯超前劫。无超後者」。故依此义,若據无为、真如、无相,實无小法可得菩提,《般若经》宗说无为故。初地菩提发心便證,此證发心,非如种性发心。与此经同,八生乃至一生当得。或此经中據證发心,論解證得初地菩提,故其初发心即登正觉者,种性发心菩提因故。三大劫脩得菩提者,无上菩提、果滿菩提,大劫脩故。亦不相違。佛果广大非小因成,若更異思深乖正道。故《涅槃》言「说佛难成与速授記,说佛易成与遲授記」。

经「佛平等说(至)所稟各異」。

贊曰:此喻说稟閏有殊,性異。

经「佛以此喻(至)漸增茂好」。

贊曰:下三頌半法喻合说稟潤滋茂,因異。初一頌半喻所说少如海一滴,後二頌法喻合说滋茂因異。「滴」下歷反,《通俗文》「靈滴謂之凝」。《切韻》作「滴」。有作「渧」,丁計反,水下也,非此义。

经「诸佛之法(至)普得具足」。

贊曰:下有八頌,法喻合说稟閏成實,果異。有二:初六頌半法说,後一頌半喻说。初文有三:初一頌總頌能令得果滿足,亦是別頌令小草果滿;次二頌中草;後三頌半大草。此初也。「世間充足」謂人天滿。

经「漸次脩行(至)各得增長」。

贊曰:明中草也。因人天生漸得道果,二乘滿也。

经「若诸菩萨(至)而得增長」。

贊曰:明大草也,大草即二木。初一頌半小木,後二頌大木。

经「如是迦葉(至)各得成實」。

贊曰:此喻合前稟𨳝成實,果滿。

经「迦葉当知(至)诸佛亦然」。

贊曰:此第二段頌前結成。我同诸佛初權後實,汝等信受故極希有。

经「今为汝等(至)悉当成佛」。

贊曰。品第三段結成说實为授記之漸。声闻所行成佛遠因,故是菩萨所行方便之道。論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者,謂发菩提心。退已還发者,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二乘脩是大乘之遠方便因,名菩萨道。

授記品

以三門分別:一来意,二差別,三释名。

来意有二:一鶖子上根,闻法说而悟解,佛即为記;四人中性,闻喻说而方解,故佛与記。二論云:「为三种无烦恼人染慢,说三平等。初说乘平等,故与授記。上来佛说乘体有異,便有无學執乘定異,为此記別,显乘平等,故此品来。」如〈譬喻品〉已释。

差別者,可記法有三:一体性是有,二胜有当果,三胜人胜理、大因大果。体性有者可記,无者不可記,如十四不可記。理事本无,故不可記。问有体者可为之記。《华严经》说,有始无始是无記,佛不为答。有一比丘问十二因缘自作他作?无明自起是无始义,名为自作;更从他起是有始义,名为他作。佛种种诃,如人为毒箭所中,但應请醫拔之,不須问其箭之所以。故有体者可記,无者不可記。胜有当果者可記,无者不可記,如善不善法。《成唯識》云「記謂善惡」,有殊胜自体及当果可記故名为記,无記不然,故不可記。胜人胜理大因大果者可記,非者不可別記,即記別经記弟子生死者,胜人故;記深密义者,胜理故;記当成佛者,大因大果故。其劣人劣理小因小果者名不可記。今此乃是此第三中大因大果,故为之記,非前二全、後一少分。又此授記差別有多,或記一种,謂十二分教中授記经。或说二种,《涅槃经》说「若有闻说,隨順樂入,速得成佛;心生輕賤,授以遲記。若言佛道难得,久受勤苦然後乃成,为此人故授以速記。又善根熟者授以速記,善根未熟授以遲記。厭惡生死、欲早證菩提,智增上者,授以速記;樂处生死化度众生,悲增上者,授以遲記。」又有二种:一總記,二別記。《智度論》有三:一自知他不知,为利自故不为利他;二他知自不知,为利他故;三自他俱知,行二利故。又有四种,如前已说。或说五种,即此经中如来自記。或说六种,並如前〈譬喻品〉初说。

释名者,「授」音承秀反,为也、与也、付也。「記」者,決也、別也、驗也、識也。为決了当果,为分別其当来果相,与驗其因、記識当果,故名授記。此品明彼事,故名授記品。

经「尔时世尊(至)无量大法」。

贊曰:此品之中大文分二:初为四人现前記別,後品末有二頌半標当授記,为第三周说法之由。初復有二:初为大迦葉記,後为三大声闻授記。初文又二:初長行,後偈頌。前長行有二:初因記,後果記。此初也。外遇良缘、內修妙行。「覲」见也。如文可知。然观上下授記之人,應为四句:一在小无胜劣,在大即有之。如五百弟子同是无學,故小无胜劣;前後成佛转次授記,故大有胜劣。二在小有胜劣、在大无胜劣,如學、无學人。在小,學与无學胜劣有殊;同时成佛故,在大无胜劣。三小劣而大胜,如阿难在學地得預流果,在罗睺前成佛。四小胜而大劣,如罗睺是无學,在阿难後成佛。今此四人不依根性,論位次者在小无胜劣,同无學故在大有胜劣。迦葉覲三百萬亿佛,須菩提覲三百萬亿那由他佛,迦旃延初覲八千亿佛、後二萬亿佛,大目揵連初覲八千诸佛、後值二百萬亿佛。供養诸佛多小不同,故知作佛亦有前後。《涅槃经》说:「第四依菩萨供養八恒河沙佛」,今说小者,退心之人非樂广行,且就一地位遇佛多少而与授記,非但尔所。亦不相違。今以此准《涅槃经》说「須陀洹人八萬劫到,乃至阿罗汉二萬劫到」者,以根性齊、修行遲速相似者说,不約根異行殊者说。今以根、行、利鈍、遲速故成四句,不尔义旨極为相違。

经「於最後身(至)佛世尊」。

贊曰:果記有七。此記自体。覩豪光而生明慧,聽法义而瑩金光,況久修因金光自飾,故名光明。

经「國名光德(至)二十小劫」。

贊曰:此有三。一國名,以光为德故;二劫名,众行庄严故;三寿量。

经「國界严飾(至)周遍清净」。

贊曰:此中有六。一土相,有七:一杂严,二无惡,三平正,四宝地,五樹,六繩,七华。准前鶖子,知因識果。「礫」沙也、小石也。「坑」虛也、塹也。或作「硎」,坎陷也、小壘也。「堆」聚土也。「阜」陵也。《玉篇》「高平曰陵,大陵曰阜。土也、肥也、厚也、長也。」

经「其國菩萨(至)皆护佛法」。

贊曰:此中有二。一眷屬,二无魔。迦葉性、行調順,頭陀學戒,不慢於人、不壞善事,故虽有魔,皆护佛法。

经「尔时世尊(至)当得作佛」。

贊曰:下十二頌半。分三:一頌半標告,十頌半頌記,半頌結之。此初也。

经「而於来世(至)无上之慧」。

贊曰:下頌記。十頌半中分二:初二頌半頌因記,後八頌頌果記。此初也。

经「於最後身(至)无有丘坑」。

贊曰:下果記。中有四:初半頌自体,三頌土相,三頌眷屬,一頌半寿量。此初二也。土相有八:一无惡,二地,三樹,四繩,五香,六华,七庄严,八平正。其香一种,長行所无。戒香因具,故果多香。萬行滿脩、庄严亦足,然与長行前後不同。

经「诸菩萨众(至)不能数知」。

贊曰:此眷屬也。一頌半菩萨,一頌半声闻。

经「其佛当寿(至)其事如是」。

贊曰:初一頌半寿量,後半頌結之。

经「尔时(至)目不暫捨」。

贊曰:下第二段三人授記中初请、後授。请中初長行请儀軌,後頌正请。此初也。「悚」者怖也、懼也。「慄」者戰也、謹也、敬也、戚也。心求記果不敢專輒,既怯威严所以戰懼。

经「即共同声(至)除熱得清涼」。

贊曰:下七頌分三:初二頌讚请,次四頌喻请,後一頌結请。此初也。初一頌讚,後一頌请。

经「如从飢國来(至)然後乃敢食」。

贊曰:下喻请。分二:初一頌半喻,後二頌半请。此初也。小乘匱乏大乘之法,名为飢國。佛之一乘,名为王膳。今者得闻,名为忽遇。疑己无分不敢脩行,名未敢食。佛与授記,名得王教。因授記後領納大乘,修行大行欣当作佛,名方敢食。

经「我等亦如是(至)尔乃快安樂」。

贊曰:此请也。闻佛音声说一乘理,總言我作佛,如见王食。未蒙別記,受領脩行欣当佛果,名未敢食。蒙別授記,如蒙王教。即望脩行欣当作佛,名之为食。

经「大雄猛世尊(至)如飢須教食」。

贊曰:此結请也。

经「尔时世尊(至)具菩萨道」。

贊曰:下別記三人。初文有二:長行及偈。長行有二:初因、後果。此因記也。

经「於最後身(至)世尊」。

贊曰:下果記。有九,此自体記。解法体相空但有假名,故名名相。或名与相二义俱空,故名名相。名即名假,相即受、法二种相假。

经「劫名有宝(至)周遍清净」。

贊曰:此中有三:一劫,空理为宝故;二國;三土相。土相有五:一土平,二地,三樹,四无惡,五华净。「丘坑」者《玉篇》「地高曰丘,大塚曰丘」。

经「其土人民(至)那由他」。

贊曰:此中有二:一人居其处,由內達理、外感珍宝;二眷屬。

经「佛寿(至)及声闻众」。

贊曰:此有三:一寿量;二佛,住空,以解空故;三利益。

经「尔时世尊(至)聽我所说」。

贊曰:下十二頌。分二:初一頌標告,後十一頌正告。此初也。

经「我大弟子(至)猶如宝山」。

贊曰:下正告。分六:初三頌果、因合記,一頌半土相,三頌眷屬,一頌佛化,一頌聽众,一頌半寿量。此初也。有三:一頌名,一頌因,一頌形。

经「其佛國土(至)度无量众」。

贊曰:此土相也。

经「其佛法中(至)有大威德」。

贊曰:下三頌眷屬。分二:一頌半菩萨,一頌半声闻。

经「其佛说法(至)聽受佛語」。

贊曰:初一頌佛化,後一頌聽众。

经「其佛当寿(至)二十小劫」。

贊曰:寿量也。

经「尔时世尊(至)恭敬尊重」。

贊曰:下迦旃延記。長行分二,准前初因記中有二:初明初时,後明後时。初时有二:初佛在,後滅後。此初也。

经「诸佛滅後(至)供養塔廟」。

贊曰:滅後有二:「合成」已前造塔众华,已後供養。「玫瑰」者火齊珠也。「抹香」者,若手𭢖摩作「抹」,細壤土作「抹」。塗飾作「瀎」。今既別有塗香,故應作「𡊉」。《玉篇》「粖者,亡達、亡結二反,粥糜也」。碎香如糜,故作「粖」。碎香如細壞土,應作「𡊉」。

经「过是已後(至)具菩萨道」。

贊曰:此明後时供養於佛。值良缘已,方具菩萨所行之道內自修行。

经「当得作佛(至)佛世尊」。

贊曰:果記。有六,此自体也。迦延过去曾掃僧地,身常金色容儀閑雅,今復目覩毫光、耳聽法光,故名閻浮金光。广如《樞要》度鉢代多王事。瞻部那提是樹名,在此洲无,熱池岸側。有经在此洲北岸,近樹下有紫金光映弊日月。

经「其土平正(至)见者欢喜」。

贊曰:此唯一土相。有五:一平正,二地,三樹,四繩,五华。迦延端正见者欢喜,由掃地因故。外土相,见者欢喜。

经「无四惡道(至)二十小劫」。

贊曰:此中有四:一无惡趣,二多人天,三眷屬,四寿量。

经「尔时世尊(至)真實无異」。

贊曰:下七頌为二:一頌標告,六頌正告。此初也。

经「是迦旃延(至)供養舍利」。

贊曰:下記有二:初二頌因記,後四頌果記。此初也。

经「其最後身(至)之所供養」。

贊曰:四頌果記。为四,此中有二:初一頌土相,後一頌福田。

经「佛之光明(至)庄严其國」。

贊曰:此中有二:初一頌自体,後一頌眷屬也。

经「尔时世尊(至)恭敬尊重」。

贊曰:第三目連記中文段同前。因記有二:初初时,後後时。初时有二:初现在,後滅後。此现在也。

经「诸佛滅後(至)以用供養」。

贊曰:此滅後。有二:初造塔,後供養。

经「过是已後(至)亦復如是」。

贊曰:此後时因。

经「当得作佛(至)世尊」。

贊曰:下果記。有七,此自体。「多摩罗跋旃檀香」者,多是性义,阿摩罗者无垢义,声勢合故遂略去阿字,跋馳罗是贤义,略但云跋,旃檀香是唐音,即是性无垢贤旃檀香佛。由大目連烦恼輕微名性无垢,仁德如香可熏名贤旃檀香佛。

经「劫名喜滿(至)见者欢喜」。

贊曰:此中有三:一劫名,二國名,三土相。土相有四:一平正,二地,三樹,四珠华。

经「多诸天人(至)四十小劫」。

贊曰:此中有三:一多善趣,二眷屬,三寿量。

经「尔时世尊(至)奉持佛法」。

贊曰:下頌記。有十頌,分二:初五頌因記,後五頌果記。因記有二:初三頌佛在,後二頌滅後。此初也。初一半遇良缘,後一半修妙行。

经「诸佛滅後(至)菩萨道已」。

贊曰:此滅後行。長表金刹以金为刹,梵云掣多罗。彼土更无別幡竿,即於塔覆鉢柱頭懸幡。今云「刹」者声訛也。有所表故,名为長表。

经「於意樂國(至)演说佛道」。

贊曰:下五頌果記。有六,此中有四:一國名,二自体,三佛寿,四善趣。

经「声闻无量(至)像法亦尔」。

贊曰:此有二:一眷屬,二法住量。

经「我诸弟子(至)咸得成佛」。

贊曰:下品第二段標当授記,为第三周说法之由。中有二:初一頌半標当記,後一頌許当说。此初也。

经「我及汝等(至)汝等善聽」。

贊曰:此許说也。警告其心,令聽法故。◎

妙法蓮华经玄贊卷第七(本)

保安三年十二月八日移點已了,以興福寺圓和房之本,法隆寺僧觉印。

为令法久住、往生極樂为之。本ト者皆點本也,本(ニモ)入(リ)者□付也,異樣也。

妙法蓮华经玄贊卷第七(末)

沙門基撰

化城喻品

◎三門分別:一来意,二释名,三解妨。

来意有四:一者上中根類闻法得記,下根之徒猶未明解,故陳过去已結大乘之缘,并说现在小果化城之喻。陳往因令其證實,述今果令其捨權,遣生觉解方可为記,故此品来。

二者論解为對治七种具足烦恼性众生,有七种增上慢中第四有定人,實无而有增上慢,以有世間三昧三摩跋提,實无涅槃而生涅槃想,對治此故说化城喻。又云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诸禅三昧城。过彼城已,令入大涅槃城。故有定人者,彼已得定诸有學凡夫人,今说往事令憶念故。此所起慢,或欲界分別、或上界烦恼。三昧城者,謂有學凡夫專心所求,在无學身尽无生智後,世間禅定所變解脫离能變无,總名三昧。此定有漏,名为世間。此中意说,佛说三事名大般涅槃,三乘同得擇滅解脫,即是无學解脫道中所證生空理。由此後时惑苦不生,名为解脫。佛说此解脫名为化城。生空智證名为暫入,以息众苦故言方便入涅槃城,後引至宝所方至大涅槃城。二乘之人加行智求變作此相,至於无學解脫道中正證解脫,都无分別种种之想。出解脫道後,世間定心重缘所得,以心麁故不知真智所證之法,但见加行所求涅槃解脫相状便謂涅槃,謂有實滅。豈非彼解是世間定,故言以有世間三昧,實无涅槃而生涅槃想。凡夫有學闻此假解,不識知故,謂有實涅槃,起堅執心作意欣趣。故今破之,说彼所證猶如化城,尚为不實、不應趣求,況在无學假所變耶。如二乘人所起四倒正智證生空猶未起執,後时观前正智行相不親得故,乃见加行所求行相,便謂为真遂起四倒。此亦如是,非无漏心及世間定皆是法執,出彼心後方起執故。此护法义。

若安慧師,即无學位解脫道等诸无漏心、世間定心,皆有法執,所證擇滅名为化城。餘人求之,理增上慢。論说具足烦恼性众生所起,故非无學。又有释言,此是世間凡夫所執所得世間三摩䟦提;六行所得假非擇滅謂真涅槃。佛说二乘无學所得擇滅涅槃方便令入,猶如化城,中路息苦、擬向宝所,尚非真滅,況汝凡夫所得世間假解三昧,執實滅耶?有學之人不起此執,凡夫有故。下言导師知无疲倦即滅化城,云向者大城是我化作,说化滅化破執二乘涅槃實城,为滅凡夫所執城故。此中應如护法等解。

三者十无上中第二示现行无上,故说大通智胜如来本事。大乘菩提难得、行亦难成,非如二乘菩提疾得、行亦易修,故说大通智胜佛十劫坐道場方得菩提事。此为文殘,说古事故。或说大通佛事者,说佛自身彼时修行为十六王子,今始得菩提。又诸声闻彼时发心,今时方熟。故大因行非卒修成,名行无上,不说大通佛之行也。即將说今,要先说古,虽以今果为品号,其因亦在其中明,故此品来。

四者十无上中第三示现增長力无上,故说商主喻。前说化城知非真滅,未说商主能長商人能引至於佛果宝所,今此说之,故此品来。此乃义殘,非文殘也。

释名者,禦寇安神之所曰城,本无而有曰化。禦寇者息生死之疲,安神者證恬寂之樂,故喻於城。佛假權施,名之为化,城即是化,名曰化城。今是喻、法,此品广明,名化城喻品。

解妨难者。

问:

此品所明乃有二义:一大通往事,即行无上;二说化城今事,即增長力无上。何故唯以化城为名,不以佛事为目?

答:

正教之说本除生病,生有本无而有增上慢,執非擇滅为真,今说擇滅为化除之,令捨漸進宝所,故以化城为品、不以佛事为品。《正法华》名「往古品」,謂显过去佛曾教化发大乘种,令其憶念为今熟因,望其意解引入大乘非正破病,故今此经不以往古为品号。又化城果今现得,大通事在往因,以显果为品名,不以隱因为品称,亦无失也。

经「佛告诸比丘(至)阿僧祇劫」。

贊曰:下第三周为下根说。准前二周亦为四段:此品佛以喻正化,第二後品之初滿慈領悟,第三後品之中次領悟後云「尔时佛告诸比丘汝等见是」下佛重述成,第四「诸比丘富樓那亦於七佛」下为之授記。初文有二:初说宿因令念退大以就小,後「诸比丘若如来自知涅槃时到众又清净」下,显今果令知捨權以取實。初是说古因缘,令自了達往修大因退住小果,論名行无上说大通如来本事。後是述今得果,論名为破有定人實无而有增上慢,又为示现增長力无上故说商主喻。说初发大心,令今取大果;次说後果为化,令今捨小果。由此分二,初文有二:初说过去因缘結会佛自身事,後「诸比丘我等为沙彌时各各教化」下,明过去結缘会弟子事。此意總明过去曾化,已結大乘之缘,令生信解。故为此解。初文復二:初一長行、一偈頌明大通佛去今久近,後「佛告诸比丘大通智胜佛寿」下正明彼事。初長行有二:初明彼佛久近,後显已能见。初中復二:初總告,後问答。初中有四:一时,二名,三國,四劫。此初也。

经「尔时有佛(至)劫名大相」。

贊曰:此告後三。

经「诸比丘(至)尽地种墨」。

贊曰:下问答。有三:一问,二答,三明久近。问中有二:初挍量,後问。此初也。「种」音之隴反,「磨」音莫箇反,「若」莫波反。應作「摩」,「摩」研也,鬼作「魔」,尼作「𡡉」,病作「𭚉」,都无「磨」作摩音。

经「於汝等意(至)不也世尊」。

贊曰:此问及答。

经「诸比丘(至)阿僧祇劫」。

贊曰:此明久近。下前尘尽,取此著尘、不著尘界總以为墨,一尘一劫,彼佛滅度更多於彼。其「抹」者以手摩也。

经「我以如来(至)猶如今日」。

贊曰:此显已能见宿命智知、慧眼见故。

问:

释迦修行不越三祇,何故尘劫極多,彼时猶称王子?

答:

意趣有四:一平等意趣,謂佛说言我於尔时曾名胜观,法身平等故。二別时意趣,謂願生極樂皆得往生,暫闻无垢月光佛名定於菩提得不退转。三別义意趣,謂说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滅等,本来涅槃。四众生意樂意趣,謂於一善根或讚或毀,令增進故。今此依於平等意趣说餘佛事,即是我身身平等故。若不尔者,云何乃言尔許劫数?又善心相續劫滿三祇,诸心通論,何妨尔劫在彼佛时猶称王子?又依晝夜月时年,何妨許时释迦自身三僧祇劫內?

经「尔时世尊(至)名大通智胜」。

贊曰:七頌,分二:初五頌頌久时,後二頌頌能见。初復分二:初一頌告佛名,後四頌告劫数。此初也。

经「如人以力磨(至)如是无量劫」。

贊曰:此告劫数。

经「如来无礙智(至)通達无量劫」。

贊曰:此頌能见也。

经「佛告诸比丘(至)那由他劫」。

贊曰:下第二段正明彼事。以下诸長行方頌有文,初会自身事。文有四:第一佛寿成道;第二「其佛未出家时有十六子」下转正法轮;第三「尔时十六王子皆以童子出家」下子繼傳燈;第四「诸比丘我今語汝,彼佛弟子十六沙彌」下会成今佛。初文有三:一明佛寿,二法难得,三说得道。此初也。

经「其佛本坐道場(至)猶不在前」。

贊曰:下明法难得。有四:一不现前,二诸天敷坐,三散华,四作樂長时。此初也。報身成道理實为难,化身成道何妨化现,今他報身示相起也。論云欲显菩提难得故。依《华严经》有十事故坐於道場,始从震动一切佛刹,乃至自善根力悉能受持一切众生故坐道場。破诸魔軍亦有十义,始从五濁惡世众生互相征伐欲显菩萨功德力故,乃至順五濁世诸众生故示现降魔。不尔,魔怨有何胜力与大菩萨、如来競力?又释迦佛破魔軍,诸部不同,有说成道後方破魔軍,依《涅槃经》亦作此说;有说破魔後方成道。经文现有此二说,故此佛破魔後方成道。此事不定,隨示现故。又彌勒佛於出家日即得成道,释迦苦行先经六年,今此成道十劫空坐,皆是示相不同,不可一其所以。

经「尔时忉利(至)三藐三菩提」。

贊曰:二敷坐。《胜天王般若》说「诸天各獻一座,佛为受之,坐取菩提。以神力故合为一座,令彼诸天各唯见佛納己之座以取菩提,发心欢喜,不见納受餘座而坐。」故此亦言诸天作座,非共造一。

经「適坐此座时(至)常雨此华」。

贊曰:三散华。华积如須彌,明知他受用身也。

经「四王诸天(至)亦復如是」。

贊曰:四作樂。「伎」音渠倚反,藝也,女樂作妓。有作「伎」,立也。经文乘便,故说乃至終恒樂供養。

经「诸比丘(至)三菩提」。

贊曰:第三说得道。

经「其佛未出家时(至)名曰智积」。

贊曰:下第二大段转正法轮。有二:初供養请转,後「尔时大通智胜如来受十方诸梵天请已」下許可为转。初文有二:初明十六子供養请转;後明梵天王供養请转,親族现前故、非親族不现前故。初文又二:初詣佛供養,後请转法轮。初文復二:初明詣佛,後明礼讚。詣佛有五:一明佛子,二明往詣,三母送,四祖送,五詣意。此初也。他受用身有父母等,《鼓音王经》说「阿彌陀佛父名月上,母名殊胜妙顏」,有子有魔等。化七地已前有分段死,故有父母等;化八地已上有變易生,理无此事,不死生故、他受用身得与金轮俱出故。此佛祖转轮圣王。

经「诸子各有(至)往詣佛所」。

贊曰:二詣佛也。

经「诸母涕泣(至)隨至道場」。

贊曰:三母送,四祖送。「涕泣」者,他礼反,目出淚曰涕,无声出淚曰泣。

经「咸欲親近(至)尊重讚歎」。

贊曰:五詣意也。

经「到已頭面(至)善哉吉无上」。

贊曰:第二礼讚。有二:一身礼,二語讚。八頌为三:初一頌半讚佛願滿胜德,次二頌讚佛修因胜德,後四頌半申归礼意。此初也。吉謂吉祥,善事滿故。

经「世尊甚希有(至)安住无漏法」。

贊曰:二讚修因胜德。「一坐十小劫」者,《华严经》说有十种坐:一转轮王坐,与十善故;二四天王坐,欲於一切世界诸佛正法行自在故;三帝释坐,於一切众生行自在故;四梵天王坐,自心他心得自在故;五師子坐,分別演说甚深义故;六正法坐,欲明總持、诸力、辨故;七堅固三昧坐,究竟大菩提故;八大慈坐,令惡心者悉欢喜故;九大悲坐,能忍一切诸苦恼故;十金刚坐,降伏众魔诸外道故。今此乃是堅固三昧,金刚坐故。「靜然」者,身定也。「心憺怕」者,心定也。「憺」音徒濫反,《说文》「安也靜也,謂憺然安樂」。《切韻》「靜應为憺,无味作淡,恬靜作惔憺」。《玉篇》「憺,音徒敢反,靜也安也」。有作「惔」,《说文》徒甘反,憂也,非此中义。《字書》作「倓」,亦徒濫反。「怕」音疋白反,亦靜也。《玉篇》「无为也」。憺怕則是安靜之义。有作「淡泊」,无味也,非此中义。

经「今者见世尊(至)称慶大欢喜」。

贊曰:三有四頌半申归礼意。有二:初一頌標佛得道我等獲益,後三頌半释其所由。此初也。

经「众生常苦恼(至)永不闻佛名」。

贊曰:下释所由。有二:初二頌明诸众生不近善友轮回受苦,後一頌半遇益故归礼。此初也。「常苦」苦諦,「盲冥」集諦,「不識苦尽」道諦,「不求解脫」滅諦,於此四諦都不能識,天众損減、从闇入闇、不闻佛名。「冥」音莫经反,暗也。《玉篇》「莫定反,夜也昧也」。「冥冥」者,蔽人目令无所见。

经「今佛得最上(至)归命无上尊」。

贊曰:遇益故归礼。

经「尔时十六王子(至)诸天人民」。

贊曰:此下第二请转法轮。初長行,後偈頌。此初也。安隱与樂,憐愍拔苦。

经「重说偈言(至)願为世間说」。

贊曰:下四頌半,分三:初一頌佛具內外德故请,次一頌半有大利益故请,後二頌明佛識達故请。此初也。「倫」匹也等也。

经「度脫於我等(至)众生亦復然」。

贊曰:二有大利益故请。

经「世尊知众生(至)当转无上轮」。

贊曰:三明佛識達故请。此知五种:一所念,即欲樂、胜解;二所行道,遍趣行;三智慧力,即根胜劣;四宿命,即宿住力;五业,即自业智力。其欲樂即所念,修福即业,故略舉此攝餘五力。

经「佛告诸比丘(至)六种震动」。

贊曰:下梵天供養请转法轮。有二:初神光动照,後供養请转。初文有三:初动十方世界,次光照幽冥,後动照梵宮。此初也。

经「其國中間(至)忽生众生」。

贊曰:光照幽冥,即二世界鐵圍山間。

经「又其國界(至)胜诸天光」。

贊曰:动照梵宮,为供请之漸。

经「尔时東方(至)共議此事」。

贊曰:下供養请转。大文分五:一東方,二東南方,三南方,四例六方,五上方。除後二方,餘一一中文皆分四:一覩光驚議,二尋光詣佛,三礼讚请转,四默然許之。初文有二:初众梵驚问,後一天请求。此初也。此皆通四禅梵王。或唯初禅请转法轮,梵福量故。此文有三:一光,二念,三議。

经「时彼众中(至)遍照於十方」。

贊曰:此一天请求。诸天之中具威德者,將生之时光明先现,故此疑言为大德天生。

经「尔时五百(至)推尋是相」。

贊曰:二尋光詣佛。有二:初持宮、华以推覓,後见佛、众以忻然。此初也。

经「见大通智胜(至)请佛转法轮」。

贊曰:见佛众以忻然也。

经「即时诸梵天王(至)高十由旬」。

贊曰:下第三段礼讚请转。有二:初供養,後请转。初長行有二:初归礼散华,後獻宮请納。此初也。

经「华供養已(至)願垂納受」。

贊曰:此请納安处。

经「时诸梵天王(至)普皆蒙饒益」。

贊曰:四頌,分三:初二頌讚五德,次一頌陳来由,後一頌请納受。此初也。

经「我等所从来(至)唯願哀納受」。

贊曰:初頌来由,後頌请納。

经「尔时诸梵天王(至)度苦恼众生」。

贊曰:此请转法轮。

经「尔时大通(至)默然許之」。

贊曰:第四大段佛默然許。问:何故涅槃时默然不受他供,今者默然遂許他说?古解以佛顏有舒𣫍,请者觉許、不許。又云以佛身光表知受与不受。又云佛初成道时自唱号言「凡时默然受请,涅槃时默然是不受请」。又受食理須呪願,默然知佛不許。許说默已順请,不假出言而許。

经「又诸比丘(至)共議此事」。

贊曰:第二東南方。大文亦四:初众梵驚議。

经「时彼众中(至)度脫苦众生」。

贊曰:此一天请求。

经「尔时五百(至)请佛转法轮」。

贊曰:第二尋光詣佛。有二:初持宮、华以推覓,後见佛、众以忻然。

经「时诸梵天王(至)願垂納受」。

贊曰:下第三段礼讚请转。有二:初供養,後请转。此長行供養。

经「尔时诸梵天王(至)我等今敬礼」。

贊曰:四頌半讚。分四:一頌讚礼,一頌半歎希有,一頌歎为眼目,一頌歎为慈父。此初也。「迦陵頻伽」,妙音鳥也,以声柔軟清亮哀雅,故以为喻。

经「世尊甚希有(至)诸天众減少」。

贊曰:歎希有也。

经「今佛出於世(至)今得值世尊」。

贊曰:初一歎眼目,後一頌慈父。

经「尔时诸梵天王(至)忍善者增益」。

贊曰:此请转也。歎佛生益、忍善者增益,謂入圣道,其义可知。

经「尔时大通(至)默然許之」。

贊曰:第四大段佛默然許。

经「又诸比丘(至)为佛出世間」。

贊曰:第三南方。准前有四,此覩光驚議。有二:初众梵驚議,後一天请求。

经「尔时五百(至)转法轮」。

贊曰:第二尋光詣佛。有二:初持宮、华以推覓,後见佛、众以忻然。

经「时诸梵天王(至)唯願垂納受」。

贊曰:下第三段供養请转中初供養,後请转。此初也。初二頌半歎佛,後一頌请受。

经「尔时诸梵天王(至)当演深遠音」。

贊曰:请转中初長行,後偈頌。文意可知。

经「尔时(至)默然許之」。

贊曰:第四大段,佛默然許。

经「西南方(至)亦復如是」。

贊曰:第四,例餘六方。事意同前,恐繁故例。

经「尔时上方(至)为佛出世間」。

贊曰。第五上方。有三,无第四許,此即覩光驚議。有二:初众梵驚議,後一天请求。

经「尔时五百(至)转法轮」。

贊曰:第二尋光詣佛。有二:初持宮、华以推覓,後见佛、众以忻然。

经「时诸梵天王(至)願垂納处」。

贊曰:下第三段供養请转。有二:初供養,後请转。初中又二,此長行也。

经「时诸梵天王(至)广度於一切」。

贊曰:十頌半,分四:初七頌半讚佛德,次一頌见佛生喜,次一頌请納,後一頌回向。初中有二:初二頌標,後五頌半释。此初也。初頌歎能拔苦,後頌歎能与樂。「免」音无遠反,引也,作「挽」。有作「勉」,亡辨反,勗勵也。《國語》云「父勉其子,兄勉其弟」,猶勤強也。「萌」音莫耕反,芽也始也,冥昧貌,众无知也。《汉書》「氓,群黎也」。涅槃名甘露門,謂圣道或理名甘露,教名为門。

经「於昔无量劫(至)死多墮惡道」。

贊曰:下五頌半释。中有二:初四頌半生死轮回,後一頌释佛能拔。初中又二:初二頌受苦果,後二頌半行惡因。此初也。

经「不从佛闻法(至)常墮於惡道」。

贊曰:此行惡因,意可知也。文有二:初二頌半在家行惡行,後一頌外道行惡行。「樂」謂人天樂果,「樂想」者謂樂因。又樂者所取樂境,樂想者能取樂之想。又樂謂樂受自体,樂想謂苦對治樂,謂寒熱等暫息滅时假名樂故。

经「佛为世間眼(至)故现於世間」。

贊曰:此一頌释佛能拔。

经「超出成正觉(至)喜歎未曾有」。

贊曰:二明见佛生喜。

经「我等诸宮殿(至)皆共成佛道」。

贊曰:第三段一頌请納。第四段一頌回向。

经「尔时五百(至)无量劫習法」。

贊曰:此讚请转也。一頌讚,一頌请。

经「尔时大通智胜如来(至)十二行法轮」。

贊曰:上明供養请转,下第二段明許可为转。有四:一標許可为转,二明餘所不能,三彰所转之法,四显生闻獲益。此初也。三转有二:一自,二他。今为他转,非佛自转。此苦圣諦,名示相转;此應遍知,是勸修转;此已遍知,是作證转。此行法轮以移动運,是转义故。是一一转,令闻法者发生无漏真圣慧眼。隨其次第,於去、来、今苦諦之中,生智、明、觉。如是一转總別四行,三转諦諦皆有十二行相。然数等故,但说三转十二行相。三转如次显示,令入见、修、无學等三。如前第四卷疏中解。

经「若沙門(至)所不能转」。

贊曰:二明餘所不能,未正證故。唯佛可为一切師故,知一切故。

经「謂是苦(至)是苦滅道」。

贊曰:下彰所转轮之境,於此生智名行法轮。法轮境有二:一四諦,二十二缘。此初也。且舉示相,餘例可知。四諦略以五門分別:一出体,二释名,三廢立,四释妨,五诸門。

出体者,《對法》等说,有情世間及器世間,诸有漏法性逼迫故,皆是苦諦。集有二义:一招感異熟无記果义。《對法》等说,謂诸烦恼及所起业名为集諦。《唯識》等说,十二支中五亦集諦攝,业烦恼性故,餘无記法皆非集諦。然唯说愛为集諦者,由最胜故。二为因能得有漏果义。即诸有漏在內身中,三性诸法能为依因,有異熟者皆是集諦。《瑜伽》等说十二支中逆观老死有二种因:一者麁生,謂即生支;二者細生,謂愛、取、有,乃至观前齊識退還,此等皆名老死之集。故知依因,无記等法亦名为集,不说非支亦名为集。真如、擇滅、不动、想受滅,诸无为名为滅諦。《對法論》说真如、圣道、烦恼不生名为滅諦。此说滅依、能滅、滅性,正智所證真如境上有漏法滅,假實合是滅諦之相。无漏五蘊名为道諦,對法等说,資糧道、加行道、见道、修道、究竟道皆名道諦,依道自性及道眷屬以显道諦。由此四諦攝诸法尽,故《涅槃经》「迦葉问言:如佛一时入申首林,取小樹葉告诸比丘:『我已所说如手中葉,所未说法如林中葉。』而言四諦攝诸法尽。若攝尽者,則是已说一切法尽,云何言未说如林中葉;若不攝尽者,應有五諦。世尊告言:四諦攝尽,然總说言此是苦諦,二乘不能知分別诸苦有无量相,非诸声闻、缘觉所知;乃至道諦亦復如是。」此中意说,然虽四諦攝诸法尽,巨細分別二乘等不知,故言未说,非有五諦。依詮显實,真如亦是滅諦所攝,故《對法》言「滅性正是滅諦所攝」。《涅槃》亦说「四諦所攝」,故言二乘有苦有諦而无有實,菩萨具有;餘三亦然。癈詮談旨即非滅諦,故《瑜伽》中四諦之外说非安立諦。上依种類總说四諦,若依法体有麁有妙,能知之智有上有下。《胜鬘》依此说有八諦,謂有作四圣諦、无作四圣諦。如是八圣諦非二乘所知。即新翻经云「安立諦、非安立諦」。有作四圣諦者,分段生死十二因缘名苦,烦恼及业名集,擇滅名滅,生空智品名道。无作四圣諦者,變易生死五蘊名苦,所知障名集,无住涅槃名滅,法空智品名道。如前已说。今依總相或依分段转四諦轮,为二乘故。

释名者,「四」者是数,「諦」者實义,唯圣知實,故名四圣諦。苦真是苦,更无異苦等。五十五云:「諦义云何?如所说相不捨离义。由观此故到清净究竟义是諦义。」帶数释也。苦者逼迫,烦恼所生义。集者招感,能生苦諦义。滅者寂靜义,彼俱寂靜义。道者通因,能成三义。三义者,此中苦事、苦理、苦如;乃至道諦有三亦尔。苦事名諦,持业释。餘二名諦,依主释。理、如二种,与其苦事虽非一異,然此皆非逼迫等故。

廢立者,九十五云:「苦諦如诸病体,集諦如诸病因,滅諦如病生已而得除愈,道諦如病除已令後不生。诸有病者詣良醫所,但應尋求尔所正法;诸有良醫亦但應授尔所正法,是故更无第五圣諦。诸佛如来拔大毒箭无上良醫,亦但宣说尔所正法。又如療病者知病、病因、病除之法;观生死苦、苦因、苦滅、滅法亦尔,故復说言趣苦滅行。」

释妨难者,五十五说:「何因故说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四差別耶。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处故、为除顛倒故,應遍知苦。既遍知已,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虽遍知苦,仍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说永斷集諦。言觸證者是现见义,由於滅諦现前见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須说觸證滅諦。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说三义,是故次说修習道諦。何故四諦如是次第?由此故苦为初,如此故苦为次,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为第三,如此故樂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又如遭苦次第建立圣諦。如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处先发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发起作意。」

诸門分別者,以十門分別:一幾蘊所攝?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不尔,彼寂靜故。二誰各幾行?答各四如次,謂无常、苦、空、无我。因、集、生、缘,滅、靜、妙、离,道、如、行、出。三何故苦諦为四行、观为除四倒?无常除常倒,苦除二倒謂樂、净倒,空无我除我倒,集諦四观除四愛故。由依常倒起後有愛,次依樂、净二倒起貪喜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次依我倒起独愛。滅为四观,四种愛滅之所显故。道为四观,由能證彼四愛滅故。四誰解脫門攝幾行?五入諦现观有幾种?六三乘观諦有何差別?七此四諦为世俗为胜义?五十五涅槃唯胜义,六十四對非安立唯世俗攝,實通二种。八诸諦相攝。九苦有幾种,餘三亦尔。十虛空、非擇滅,何諦所攝?並如《瑜伽》、《對法》、《唯識》、《显揚》等抄说,恐繁故止。

经「及广说(至)憂悲苦恼」。

贊曰:下明十二缘起。此有杂染、清净,杂染、清净皆有順逆观。此中有二:舉杂染順观及清净順观,例杂染逆观及例清净逆观。此即染順观也。生死相生,故例染逆观。

经「无明滅(至)憂悲苦恼滅」。

贊曰:此清净順观。初斷生死,故例逆观也。十二缘起以六門分別:一出体,二释名,三缘相,四依世,五诸缘生攝,六染净順逆。

出体者,无明支体,烦恼障中正取分別及兼任運愚癡为体。《成唯識》云「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後世善惡业者」,又云「正发业者唯见所斷,助者不定。能发行者方是此支」。通相應、不共、纏及隨眠。行支体通善及不善身、語、意业。唯感總報及通感總、別,二业为性。唯別報业則非行支,故《唯識》云「即彼所发乃名为行」。由此一切順现受业、別助当业皆非行支。亦通现、种,色、思为体。識支唯取第八異熟識种为体,故《唯識》云「此中識种謂本識因,唯取行支所集異熟第八識种,初結生故;總異熟故,唯在种位不取现行」。有处说通前六識身,汎明一切識身为論,及依当来现起分位说有现行,乃至受支亦復如是。名色支体,《成唯識》云「除後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种攝」。後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种。此说五支不相杂亂,於一刹那为行所集缘起支说,謂異熟六根种名六处支。異熟觸受种名觸受支,除本識种及此三种,餘诸異熟蘊种皆名色支。契经又说,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剌蓝等者。依当起时分位前後,於因中说杂缘起支,不尔如何得通五蘊?或汎通说一切名色,《唯識》又依杂体说云「或名色种總攝五因,於中隨胜立餘四种」。六处与識總別亦然,愛支唯是中下品貪。此虽通缘內外二果,诸論多取缘外境愛增上果生。取支通用一切烦恼以为自体,全界烦恼皆結生故。若能取、若所取、若所为取,所为取中隨順烦恼不取餘法。有处唯说愛增名取。《唯識》会云「虽取支中攝餘烦恼,而愛閏胜,说是愛增。且依初後分愛取二,實攝餘惑。」愛、取二支通现及种,俱能閏故。有支体即行等六支为愛、取閏,转名为有。有说唯业。《唯識》会云:「此能正感異熟果故」。有说唯五,《唯識》復云:「親生当来生老死位,識等五故。此唯种子,能有果故」。生支体者,《成唯識》云「始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来,皆生支攝。诸衰變位總名为老。身壞命終乃名为死。此三支体皆通五蘊,唯是现行異熟果攝。」有处亦说通种子者,如《缘起经》,能所引生一时而有,次第宣说义類无別,非是二支亦通种子。憂悲苦恼因老死起,非是支攝。《十地经》云:「死別离时,意根相對名憂,五根相對名苦,出声啼哭名悲,愚人心熱名恼。在下二界具色等支,无色不然。隨所應有。」

释名者,《瑜伽》有五释:一云由烦恼繫縛,往诸趣中数数生起,故名缘起,依缘字起字释名。二依託众缘速謝滅已,續和合生故名缘起。此依刹那义释名。簡大众部等十二缘起是无为法,亦簡正量部一期四相。三众缘过去而不捨离,依自相續而得生起,故名缘起。如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非餘。今依此义以释缘起。此有故彼有者,显无作缘生义。此生故彼生者,显无常缘生义。非餘者,唯由有缘、果法得有,非缘有實作用能生果法,亦非无生法为因故,少所生法而得成立。四数数謝滅、復相續起,故名缘起。此依数壞数滅义释。五於过去世觉缘性已,等相續起,故名缘起。如世尊说,我已觉悟等起宣说。即由此名展转傳说,故名缘起。又云离有情义,无自然我故。乃至自业所作义是缘起义,於餘相續不受果故。又《對法》及《缘起经》各十一释。《對法》又云「无作缘生故,无常缘生故,勢用缘生故。初二如前。无明缘行等者,显勢用缘生,虽復诸法无作无常,然不隨一法为缘故一切果生,诸法功能各差別故。」

缘相者,无明有二:一真實义,愚通下中品;二異熟,愚唯是上品。此之二愚皆缘內身異熟果起。行有二种:一善,二不善。或分为三:一不动、二福、三非福。此为有分熏習所攝。識等五种名言熏習,此五无記,勢力羸劣,不能自生,处所未定,要待有分熏習方起。由下品愚发不动业,由中品愚发於福业,由上品愚发非福业。隨发业已遂集識等五支种子,攝屬於行,有当生处,即是当来生老死种种位定。无五体前後差別之相,依当起位说因为五。故《唯識》云:「謂缘迷內異熟果愚,发正能招後有诸业为缘,引发親生当来生老死位五果种已,次依迷外增上果愚缘境界受,发起貪愛,缘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閏能引业种及所引因,转名为有。自从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来,生支体起,衰變命終老死支现,憂悲苦恼种种隨生。」此说由迷內身无明,缘異熟受能发诸业,遂集当来生老死位五支种子,有当生处。復由迷外境界无明,缘境界受起愛及取,閏前行等六支种子,近有後果,转立有名。自後五支现行遂起,名生老死。是名缘起为缘之相。《瑜伽》復有三释,相生次第如《瑜伽》说。

依世者,《成唯識》云「十因二果定不同世,要生後報方名为支,现報非故」。謂过去十支因,现在二支果;现在十支因,未来二支果。因中前七与愛、取、有或異或同。生報定同,後報便異,謂过去七、现在三、未来二故。若二三七各定同世者、生、老死二支,愛、取有三,及前七支各定同世,勢相生故、力相似故。

诸缘生攝者,《攝論》第二云「若略说缘起有其二种:一分別自性缘起,謂依阿赖耶識诸法生起;二分別愛非愛缘起,謂十二缘起於善惡趣,能分別愛非愛自体为缘性故。」今此正说後一缘起,义亦攝前不正明之。復说三种,此二之中加受用缘生。《辨中邊》云「一則名缘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所。」受用缘生即六转識,亦此义攝,非正辨之。《瑜伽》復说四种缘生:一能引,謂无明、行;二所引,謂識等五;三能生,謂愛、取、有;四所生,謂生、老死。《集論》说識亦是能引,識中业种名識支故,異熟識种名色攝故。《缘起经》说識支通能所引,业种、識种俱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俱舍》第九復说四种:一者刹那,二者連縛,三者分位,四者遠續。云何刹那?謂刹那頃由貪行殺具十二支。癡謂无明,思即是行,於诸境事了別名識。識俱三蘊,總称名色。住名色根说为六处。六处對餘和合有觸。領觸名受。貪即是愛。与此相應诸纏名取。所起身語二业名有。如是诸法起即名生。熟變名老,滅壞名死。今者大乘,八識俱起、烦恼齊生,与彼不同。理應思准。復有说者,刹那連縛如品類足,俱遍有为,非同前义。十二支位所有五蘊皆分位攝,即此懸遠相續无始,说名遠續。大乘业同,未爽通理。

染净順逆者,《對法》第四云:「杂染順逆故,清净順逆故」。杂染順逆者,或依流转次第说,謂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順次第说,此说生死次第相生。或依安立諦说,謂老死、老死集、老死滅、老死趣滅行,如是乃至行、行集、行滅、行趣滅行,作四十四智。无明无因,故非四十八,智种闕故。此为後观。於前加行亦作七十七智,謂缘现在生而有老死,非不缘现在生而有老死。现在自身自已作故便成二智,缘过去生、缘未来生亦各二智,合以成六。观无始来一切老死皆缘於生,未来虽未起容有杂染還滅义故,今观杂染,故成二智。此三際中初智观果有因,显其所由。第二智观果有因非不決定,破外妄計无因等生。第七即观前所不攝诸有漏慧,遍知义故。即法住智遍知三世缘起教法,名支不攝,以为第七。前六真實智,此一法住智,合成七智,異生圣者俱有此智。今是见道已前凡位观行,此後方入四十四智,四十四智近四諦故,住教等法是闻慧故,名法住智。如實义而知是思、修慧,名真實智。此有漏观,故名杂染。文唯有順而无逆也。清净順逆者,謂无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順次第说,此依斷位次第而说。由誰无故老死无,由誰滅故老死滅,乃至由誰无故行无,由誰滅故行滅。此依得果究竟位观,逆次第说,文唯有順而无逆观。广如《幽贊》下卷,恐繁故止。虽无现前成独觉者,令證声闻亦说此缘,依之说諦亦成三周十二行相。

经「佛於天人(至)具八解脫」。

贊曰:第四显生獲益。有二:初明獲益,後明众多。初中復二:初明初会,後明第二第三第四会事。此初也。「受」者著也,不貪著一切法,故得心解脫。心解脫者,由无明等烦恼解脫故,成慧解脫相應之心,不復缘境起於烦恼,名心解脫。或禅定名心,能住心故,得俱解脫名心解脫。

经「第二(至)得解脫」。

贊曰:此明第二第三第四会也。彌勒三会说,释迦不说会,利益生機各不同故。

经「从是已後(至)不可称数」。

贊曰:此明众多。上明声闻法轮,故无菩萨。

经「尔时十六王子(至)三菩提」。

贊曰:下第三大段,子繼傳燈。有五:初出家啟请;二「尔时彼佛受沙彌请」下許可正说;三「说此经已即入靜室」下诸子傳燈;四「大通智胜佛过八萬四千劫」下佛起讚歎;五「佛告诸比丘是十六菩萨」下所化常益。初文有二:初诸子出家啟请,後臣佐隨从出家。初中復三:初明子德,次明啟请,後明请意。此初也。有六德:一已超羈網出家为沙彌,二闻法速悟诸根通利,三性情鑒達智慧明了,四久遇良缘曾供養佛,五堅持胜戒净修梵行,六志希大果求正等觉。

经「俱白佛言(至)佛自證知」。

贊曰:初明啟请。昔说小乘法轮利益声闻乘訖,我意求大,请说大乘法轮。後明请意,我等志願大乘正法如来之知见,佛自證悉、佛自證明,願为我说。

问:

何故前请,王子在前;今为说法,王子居後?

答:

前據親疎,後明權實。

经「尔时转轮圣王(至)王即聽許」。

贊曰:此明臣佐隨从出家。初请、後許。

经「尔时彼佛(至)佛所护念」。

贊曰:下第二段許可正说。有五,此中有二:初將说法时待機熟,故过二萬劫;二陳所说法妙法蓮华。妙法蓮华正为声闻,无量义经正为菩萨。何故此中为诸菩萨说於法华?如前日月燈明因妙光法師、二十亿菩萨樂欲闻法中释。

问:

何故转二乘法轮名为三转十二行相,大乘不尔?

答:

理應如是。但以声闻者一坐可有成见及脩无學道义,菩萨不尔,由是不同。此说十二缘,亦依四諦故。

经「说是经已(至)諷诵通利」。

贊曰:第三沙彌領悟。

经「说是经时(至)未曾休廢」。

贊曰:此中有二:第四三根領悟,第五说法时節。上根菩萨闻之信受,中根声闻亦有信解,下根餘類皆生疑惑,是法华经难信解故、下根众生機未熟故。为今时漸,故说彼时有疑惑者。

经「说此经已(至)四千劫」。

贊曰:下第三段诸子傳燈。有三:一佛入寂定,二诸子说法,三所度多少。此初也。知子根熟,令子傳燈,故入寂定。

经「是时十六菩萨(至)妙法华经」。

贊曰:诸子请法利益既众,说法时長。

经「一一皆度(至)三菩提心」。

贊曰:所度多少。示教利喜,即新翻经云示现、教导、讚勵、慶喜。《显揚》第十二更加令离欲,謂诃毀诸行令离愛染,名令离欲。示现四种真實道理名为示现,已得信解令正受行名为教导。若彼退屈策发令進名为讚勵,彼隨法行讚令忻悅名为慶喜。彼更有释,恐繁且止。今此说四,除初离欲。此与示现俱令脩行,信解別故;译家疎脫,义必應然。五漸化法故,义准定然。

经「大通智胜佛(至)令入其中」。

贊曰:下第四段佛起讚歎。有二:初昇座讚歎,後勸人親信。此初也。讚歎有七:一希有,二根利,三智明,四近圣,五脩行,六受持佛智,七開示众生。

经「汝等皆当(至)如来之慧」。

贊曰:此勸人親信。初標勸親近,後释令信受。

经「佛告诸比丘(至)悉皆信解」。

贊曰:下第五段所化常益。有三,此中有二:初常说法华,二所化常益。常益有二:一与菩萨俱,二闻法信解。

经「以此因缘(至)於今不尽」。

贊曰:第三释成常义。显今法华会上,皆是彼时常益众生。众生世世常为友益,益猶未尽,生下結会之由漸也。

经「诸比丘(至)以为眷屬」。

贊曰:下第四大段会成今佛。有二:初標成佛现利群生,後显異名成佛处所。此初也。

经「其二沙彌(至)二名師子相」。

贊曰:此显異名成佛处所。阿閦者,无动义,故相用烦恼等一切不动故。「閦」音初六反。若齊作「珿」,直貌作「矗」,廉謹状作「齪」,不知「閦」字所出。「須彌顶」極尊高故。「師子音」示无畏故。「師子相」示降魔怨故。

经「南方二佛(至)二名梵相」。

贊曰:常證法性名虛空住,恒寂生死名为常滅。得大自在名帝相,能生群圣名梵相。

经「西方二佛(至)二名須彌相」。

贊曰:阿彌陀云无量寿,慧命長故。度世苦恼,常起悲故。多摩罗跋栴檀香,云性无垢贤香。众德庄严,名須彌相。

经「北方二佛(至)三菩提」。

贊曰:能施法雨,名云自在。極广覆蔭,名云自在王。能破生死,名懷怖畏。能寂三业生死囂烦、證寂默理,名释迦牟尼,此云能寂。故娑婆世界,此云堪忍。此土众生不孝父母、不敬沙門,行十惡业道,日夜增長三塗八难无量辛楚,菩萨於中堪忍苦恼而行利益,名为堪忍。

经「诸比丘(至)三菩提。」

贊曰:上会佛事,下会弟子事。有二:初正会弟子事,後「我滅度後復有」下释疑难。初文復二:初明昔化,後「尔时所化」下正結会之。初文復二:初明昔化,後「是诸人等」下明住小所以。此初也。本化大乘,於今有住声闻地者,然於法华会前常为说《般若》等经,方便密化大乘,然彼不知我之所化事。

经「是诸人等(至)难信难解」。

贊曰:此明住小所以。是人退性,不定姓攝,宜以權化令漸入道。以佛智慧难信难解故,非卒能學,故我化之初權後實。

经「尔时所化(至)弟子是也」。

贊曰:正結会之。

经「我滅度後(至)当入涅槃」。

贊曰:下释疑难。謂有难言:若诸声闻皆当作佛,其遇佛者蒙佛教化可当住佛,佛滅度後有求声闻不闻是经,不觉不知菩萨之行广大弘遠,於自所證有为、无为二功德中,作有餘涅槃滅度想,求当入无餘涅槃,是人云何当得作佛?故下释之。文有其三:初牒所疑之人,次释彼亦作佛,後解所由。此牒所疑声闻也。

经「我於餘國(至)得闻是经」。

贊曰:此释彼亦作佛。「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者,《菩萨处胎经》说:「从此滅度,於十方面各三十二姟诸佛國土而復成佛教化众生。」下醫師喻中具显是义。是人虽生滅度之想,求入无餘涅槃,於我有缘,我以神通接引於彼,遇我得闻是经。或是凡夫、若是有學,求有无餘涅槃,將此涅槃謂實滅度之想,求入證此二种涅槃,脩二乘行;种姓所排、慈悲所引,生彼遇我求佛智慧,或我从此餘國作佛,是人於我生滅度想,謂我入无餘,我引至彼令求佛智。此说於我有遇缘者。或虽於我无此因缘,亦蒙他佛及菩萨等接引教化,闻是经典当得作佛。亦有潛化成就此人,说法化导令向大乘。今说显化於我有缘,故说於彼求佛智慧。或虽於餘佛有缘往彼,平等意趣故亦说是我。

经「唯以佛乘(至)方便说法」。

贊曰:此解所由。由一佛乘究竟滅度,无異二乘究竟体故。方便说教可有三乘,或唯一極果体方便说有三因。因言長理。其《涅槃经.高貴德王品》「云何涅槃?云何大涅槃?声闻、缘觉,八萬劫、六萬劫、四萬劫、二萬劫、一萬劫所住,名为涅槃。无上法王圣主住处,名大涅槃。」古人解云,二乘诸果经尔所时入彼无餘涅槃,後起回心,便引《楞伽》菩萨佛等化作文,经尔所时耽三昧酒醉,然从彼起回向大乘。今解不然,彼二乘位经尔所时脩行向大者,彼於先时未回心前,所應證得有餘涅槃者名为涅槃,法王所得名大涅槃,非二乘者。诸有學位已经八萬劫乃至四萬已入涅槃,亦非无學入无餘依身智並无,入涅槃已便起身智,经二萬劫等脩行大行。〈信解品〉云「我等長夜脩習空法。乃至住最後身有餘涅槃,則为已得報佛之恩。」《庄严論》云「餘人善根涅槃时尽,菩萨不尔。」其二乘者入无餘涅槃善根若尽,同《庄严論》,云何经一萬劫等脩行始入十信,後经三无数劫方得菩提?本識既无,无識持种其身都尽,將何脩行?誰得菩提?入无餘已若有善根,非但違教亦違正理。身智既在,云何名为无餘涅槃?不同如来无漏依在,名有餘依;有漏依尽,名无餘依。《胜鬘》亦言「二乘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成唯識》云「不得无住,故名方便;或住有餘回心向大,不得无餘,名得方便。」《涅槃经.病行品》云「須陀洹人天七返斷結入於涅槃,是人未来过八萬劫当得成阿耨菩提。斯陀含人一往来斷結入於涅槃,未来过六萬劫得阿耨菩提。阿那含人不還,未来过四萬劫当得菩提。阿罗汉人过二萬劫当得菩提。辟支佛人过十千劫当得菩提。」彼经又云「过八萬劫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非成正觉,名得菩提。」古師解云:阿罗汉曾经七生者,以須陀洹名说;曾经二生者,以斯陀含名说;曾经上界生者,以阿那含名说;不经生而藉教者,以阿罗汉名说;不经生而得独觉,以辟支佛名说。此前三人,凡身得果、圣身涅槃;後之二人,凡身得果、凡身涅槃。逕多生者鈍,所以经寂时多;经生少者利,所以逕寂时小。所经八萬劫,引菩提留支解,仍以悲想八萬劫为一日夜,积此歲数成大劫。彼寿无量大劫,过此已後方始发心。驗之释之未为典據。经释須陀洹者,七生斷結得入涅槃,是須陀洹经八萬劫始得大菩提心。十信初位,誰言八萬劫住於涅槃?此阿罗汉,名須陀洹。经八萬劫始得发心,甚成可咲。又若入无餘,身依永尽,云何无因而後起耶?不尔无餘说是何义?若如佛入无餘涅槃;有漏永尽更得无漏,无漏既圓何不名佛?若斷縛尽名入无餘,身智不亡,无餘何在?有依身故,无餘、有餘二种何別?种种推徵,义难符信。然《涅槃经》「須陀洹人八萬劫」等,义如前说,實是彼果,非阿罗汉以彼名说,亦非阿罗汉有经生者。若彼经意但總说阿罗汉人,實有學人发心向大,復经幾时,應《涅槃经》无有學中而回心者。由此應以《涅槃》等经同《瑜伽》等最为善说。

法华经玄贊卷第七(末)

保安三年五月晦日書了,法隆寺僧觉印之。

同年十二月十日移點已了,以興福寺圓如房之本。法隆寺僧觉印,为令法久住、往生極樂为也。高名點本也。与□摺本校(〔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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