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門卷第五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門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門卷第五
隋天台智者大師说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顶再治
释禅波罗蜜修證第七之一
上已广明內外方便,行者若能專心修習,繫念禅門,必有證驗,是故第七、广明修證。故经言:「修我法者,證乃自知。」今明修證中,自開为四:第一、修證世間禅相;第二、修證亦世間亦出世間禅相;第三、修證出世間禅相;第四、修證非世間非出世間禅相。
今第一、释修證世間禅者,則为三:一、四禅;二、四无量心;三、四无色定。今前释修證四禅。四禅者:一、初禅;二、二禅;三、三禅;四、四禅。
今論色界根本正定,但说有四。若通方便中間,是則不定。若萨婆多人,说有未到地及中間禅,足四禅为六地定。若曇无德人,例不说有未来禅,而说有欲界定、中間禅,以为六地定。若《摩诃衍》及瞿沙所明,則具有欲界、未到地、中間禅,足四禅为七地定。此中融会,以义推之。
今據正禅而論,但说有四:
第一、释初禅修證,如经偈说:
离欲及惡法,有觉并有观,离生及喜樂,是人入初禅。已得离婬火,則獲清涼定,如人大熱悶,入冷池則樂。如貧得宝藏,大喜觉动心。分別則为观,入初禅亦然。
佛此偈中具明修證初禅之相,但意难见,今当分別。
就明初禅中,開为三別:第一、释名;第二、明修習;第三、明證相。
第一、释名者,所言初禅者,禅名支林。行者初得支林之法,故名初禅。復次,觉观等法,名之为支。行者修初禅觉观之法,必於前发,故说觉观名为初禅。
问曰:若言在前发得,故为初禅者,欲界、未到地最在前发,何故不得受初禅之名?
答:禅名功德叢林,欲界、未到等未有支林功德之法,虽復前发,不名初禅。復次,《摩诃衍》说欲界、未到、中間,智多而定少,是处非樂。既非正地,是故不得受初禅之名。
復次,言初禅者,亦名有觉有观三昧,为有人疑言觉观心中无定,是故佛说觉观三昧。《地持論》说:「名觉观俱禅。」此禅发时,必与觉观俱发,亦名圣说法定。此定內有觉观語言道未斷故,与说法之名,如是等种种名字不同。
第二、明修習,復開为二:前明所修之法,後辨能修之心。
第一、明所修法者,即是阿那波那,为修習根本初禅之法。就中即有三意:一、释息名;二、辨息相;三、明用息不同。
第一、所言阿那波那者,此是外國語,秦言阿那为入息,波那为出息。《安般守意三昧经》言:「安之言生,般之言滅。」若約息生滅明,义如上说;若約心生滅为語,是則不定。今用入出息为正番。
二、辨息相中有四:一、風;二、喘;三、气;四、息。分別四种之相,具如調息中说。但数風則散,数喘則結,数气則勞,数息則定。行者應当捨三存息,善取不声不結,綿綿若存若亡之相而用之。
三、明用息不同者,一師教繫心数出息。所以者何?数出息則气不急,身不脹滿,身心輕利,易入三昧。有師教数入息,何故尔?数入息:一者、易入定,隨息內歛故;二、斷外境故;三、易见內三十六物故;四、身力輕盛故;五、內實息貪恚故。有如是等胜利非一,應数入息。有師教数入出无在,但取所便而数。无的偏用,隨人心安,入定无过,即用三師所論,皆不許出入一时俱数。何以故?以有息遮病,生在喉中,猶如草葉,吐則不出,咽則不入,此患生故。又師依四时用数,今所未詳。
第二、明能数之心,亦为三意:一、明能数之心;二、明转缘;三、料揀。
一、明能数之心者,以細念之心攝心對息,从一至十,令心不散,故名数息。若数不滿十,名数減;若至十一,名数增。然增減之数,並非得定之道。若从一至十,恒具十,无有間一之失,故名数法成就。若於中間心竊異缘,数法則亂,是故心觉散亂义強。若以一为数者,一則无間。若有異缘,便不时觉。是以但缘一息,不能除亂。若过十者,更一法起,一心缘二,即有亂生,故名为增。夫数息者,但細心約息記数而已,不得多取数相。若息多,則气滿腹脹体急,坐欲不安。
二、转缘者,初数於息,觉息微微,当置数息,便隨於息,任運出入。若心欲靜,便捨隨,凝心止住。心若闇忽,即便靜照色息。心若浮动,即便捨观归数及隨止也,是故名還。心不馳蕩,凝神寂慮,故名为净。行者若能如是善巧攝錄,心則易定。
第三、料揀息为初門者。
问曰:一切法門悉可为初,何故但说阿那波那以为初門?
答曰:不然。今依佛教,如经说:「阿那波那是三世诸佛入道初門。」是故释迦初詣道樹,欲習佛法,內思安般,一数,二隨,乃至還、净,具如《瑞應经》所说。
復次,提婆初出世时,伏外道已,诸人信敬,度人出家,不可称数。於是大集在家、出家七众弟子及刹利、婆罗門等,大众之中,昇師子座,淚下如雨。尔时,大众皆悉默念:「將非佛法欲滅,外道復興邪?將非國大擾亂,疫病流行邪?」菩萨尔时知大众心念,以白㲲巾拭淚,更整容服,舉右手而言:「亦非佛法欲滅,外道將興,非國不安,疫病流行,但傷佛日潛輝,贤圣月沒,袈裟之中空无所有耳。」于时大众闻此語已,各自感傷,发声大哭。尔时,飛鳥杂類在虛空中,繽紛亂墜,皆悉悲鳴。尔时,菩萨以慈軟音安慰大众,而说偈言:
佛日常在世,无目不见耳,贤圣月不沒,障礙故不见。若能净膚翳,当自得覩见,何为沒憂海,癡醉如嬰兒?
尔时,大众闻菩萨慈音,心各醒悟,攝心安坐,寂然无声,諦观菩萨,咸欲闻法。尔时,菩萨普告大众而说偈言:
佛说甘露門,名阿那波那,於诸法門中,第一安隱道。因缘次第起,不杂诸妄想,譬如种石榴,芽莖次第生。华實及色味,自然非可作,时至时自證,非如脂粉色。汝等調熟地,惠汝石榴种,令心入甘露,道法次第生。
从此以来,西國法師相傳不绝,多以此法为學道之初。若四依大士、六通菩萨说法度人,此为首唱,豈非入道初門?末代相承,说法教授自不修禅,既无內道,出言即便破人修定,若观提婆之说,乃以禅定为要。世人顛倒,實可哀哉!
復有人言:「禅法一向不得处众说之。」敬尋提婆在大众中广说禅定,今时豈頓杜口?但不得言:「我證是法,某證是法,及禅祕密微妙境界。」向人说此,獲罪不輕。
第三、明證禅相,通方便論證自有三階:一、證欲界定相;二、證未到定相;三、正明證初禅相。一、明證欲界定,自有二意:一、正明證相;二、明得失。
今说欲界中自有三:一、麁住心;二、細住心;三、證欲界定。
一、麁住相者,因前息道诸方便修習,心漸虛凝,不復缘慮,名为麁住。細住相者,於後其心泯泯转細,即是細住心。当得此麁細住时,或將得时,必有持身法起。此法发时,身心自然正直,坐不疲倦,如物持身,若好持身,但微微扶助身力而已。若是麁持身者,堅急勁強,来則苦急堅強,去則寬緩困人。此非好法。心既細已,於觉心自然明净,与定相應,定法持心,任運不动,从淺入深,或经一坐,无分散意,所以说此名欲界定。入此定时,欲界報身相未尽故。
二、明得失者,入欲界定,法心既淺,未有支持,难得易失。易失因缘,是事須識。失定有二种:一、从外缘失,謂得定时,不善用心,內外方便,中途違犯,則退失禅定。復次,若行者当得定时,或向人说,或现定相,令他知觉,或卒有事缘相壞,如是等种种外事,於中不觉不識,障法既生,則便失定。若能將护,本得不失,障不得生,故名为得。二者、約內論得失者,有六种法能失禅定:一、希望心;二、疑心;三、驚怖;四、大喜;五、重愛;六、憂悔。未得禅有一,謂希望心。入禅有四,謂疑、怖、喜、愛。出禅多有憂悔,此則能破定心令退失。若通論此六,皆得在未入住出中。俱有此六法,能退失定;若能离此六法,即易得定。以不失故,名得也。此虽近事,若不说者,則人不知。若善取其意,則知遮障。
二、明證未到地定相,因此欲界定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见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禅故,即是初禅方便定,亦名未来禅,亦名忽然湛心。證此定时,不无淺深之相,今不具明。
復次,此等定中,或有邪偽,行者應證,其相非一,略出二事:一、定心过明;二者、过暗。並是邪定。明者,入定时见外境界青、黃、赤、白,或见日月星辰、宮殿等事,或一时日乃至七日不出禅定,见一切事,如得神通,此为邪,当急去之。二者、若入此定,暗忽无所觉知,如眠熟不異,即是无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顛倒心,当急却之。此則略说邪定之相,是中妨难,非可具以文傳。
復次,若依《成論》、《毘曇》分別二定,为不便也。今依尊者瞿沙所明分別二定有異,亦應无失。具如前引《摩诃衍》中释,而多见坐人證定之时,實有兩种定相不同,是故今说欲界、未到二定各異。
第三、明證初禅相,自有六种:一、名初禅发相;二、明支;三、明因果体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第一、正明初禅发相中,復为四意:一、正明初禅发相;二、簡非禅之法;三、释发因缘;四、分別邪正。
第一、初禅发相者,行者於未到地中證十六觸成就,即是初禅发相。云何是證?若行者於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不见內外,或经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壞,守护增長,於此定中忽觉身心凝然,運運而动,当动之时,還觉漸漸有身,如云、如影动发,或从上发,或从下发,或从腰发,漸漸遍身。上发多退,下发多進,动觸发时,功德无量。
略说十种善法眷屬与动俱起。其十者何?一、定;二、空;三、明净;四、喜悅;五、樂;六、善心生;七、知见明了;八、无累解脫;九、境界现前;十、心調柔軟。如是十法,与动俱生,名动眷屬胜妙功德庄严动法。若具分別,則难可尽,此則略说初动觸相。如是或经一日,或经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此事既过,復有餘觸次第而发,故名初禅。
餘觸发者,謂八觸也:一、动;二、痒;三、涼;四、暖;五、輕;六、重;七、澁;八、滑。
復有八觸,謂:一、掉;二、猗;三、冷;四、熱;五、浮;六、沈;七、堅;八、軟。此八觸与前相虽同,而細分別不无小異,更別出名目,足前合为十六觸。此十六种觸发时,悉有善法功德眷屬,如前动觸中说。行者因未到地,发如是等种种诸觸功德善法,故名初禅初发。並是色界清净四大,依欲界身中而发,故《摩诃衍》云色界四大造色,著欲界身中。
问曰:二十七觸何故有去取?復出異觸名料簡(云云)。
第二、料簡非禅之相者。
问曰:行者於初坐中未得定心,亦发如是冷、暖、动等觸,既无如上所说功德之事,有人言:「此是病法起。」所以者何?如重、澁等,是地大病生;如輕、动觸,是風大病生;如熱、痒等觸,是火大病生;如冷、滑等觸,是水大病生。復次,因暖、熱、痒等,生貪欲盖;因重、滑、沈等觸,生睡眠盖;因动、浮、冷等,生掉悔盖;因強、澁等,生疑盖;又因重、堅、澁等,生瞋盖。当知觸等发时,能令四大发病,及生五盖障法。或言是魔所作,若发动时,如上。过上所说,皆魔觸发,云何以此为初禅耶?
答曰:不然。若如汝向所说觸发之相,此是生病生盖之觸。若如上说及增者,亦是魔觸发相。今说不尔,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发觸者,多是病觸,是生盖及魔所作。若觸发时,无如上所说十种功德眷屬者,亦是病觸生盖及魔觸也。今所说觸发者,要因未到地定发,亦具足有诸功德眷屬俱发,故以此为初禅发相,何可疑哉?
问曰:未到地前发觸,但是生病生盖及魔觸,亦有治病除盖非魔觸不?
答曰:亦有此义。
问曰:若尔,与初禅觸復云何異?
答曰:有異。欲界虽有治病除盖及非魔觸,而非初禅觸者,此猶是欲界中四大色法,不能发定,无诸功德支林善法,故不名初禅。此則略出欲界善、不善觸相,但行人初坐,或有證此一兩,或都不證。然既有此法,故略出之耳。
问曰:未到地中亦发欲界善、不善觸不?
答曰:非无此义。
三、明禅发因缘有二:一者、从初修禅以来,不計勤苦,既有善心,功力成就,自然感報,如《法华》中说:「隨功賞賜,乃至禅定、根、力等事。」復次,有師言:「是十善相應。」此意难见。二者、色界五阴住在欲界身中,麁細相違,故有掉、动八觸等事。譬如世人憂愁烦恼,內起結滯,壅塞不通,令四大受诸熱恼,从心而生,乃至得病至死,不从外来而有苦也。今此禅中有觸樂之事,亦从心有,由数息故,使心軟細,修诸定法,色界定法住在欲界身中,色定之法与欲界報身相觸,故有十六觸次第而生,亦不从外来而能觉知,故名为觸。
此八虽有十六,並約四大而发,因四大生:地中四者,重、沈、堅、澁;水中四者,涼、冷、軟、滑;火中四者,暖、熱、猗、痒;風中四者,动、掉、輕、浮。故《金光明》云:「地水二蛇,其性沈下;風火二蛇,性輕上昇。」
问:若因四大,但應有四,何得十六?
答曰:相兼故得尔。如熱是火体,兼水故有暖,兼風故有痒,兼地故有猗,兼三之时,失本熱相,故说有四。餘三大各兼三义,類此可知。復次,此十六觸各有十种功德善法,合則有一百六十法,而初坐发法之人未必发尽,或发三五,故略出之。
问曰:此八觸为当发有次第?为无次第?诸觸之中,先发何等?
答曰:若論其次第,亦无定前後。虽四大因缘合时,強者先发,而多见有人从动而发,事如前释。
四者、辨邪正之相,具如前內方便中驗善惡根性相明虛實中说,是中應广分別。
第二、明支义,亦開为三:一、释支名;二、释支义;三、辨支相。
第一、释支名者,初禅有五支:一、觉支;二、观支;三、喜支;四、樂支;五、一心支。觉者初心觉悟,名为觉。观者,後細心分別,名为观。慶悅之心,名为喜。恬澹之心,名为樂。寂然不散,名一心。所以制五支者,若對不善,即为破五欲、五盖;若對善法,即對行五法。故《释論》云:「离五盖,行五法,具五支,入初禅。」
第二、释支义者,如《纓絡经》说:「禅名支林。」此即據總別之明义也。言支者,支离为义。如因樹根莖,則有枝條。根莖是一,枝條有異。禅中支义亦尔,从一定心出生五支,此是總中別义。所言林者,如林因众多樹,得有林名。禅义亦尔,五支和合,總受禅称。此即據別中之總,故知若说禅,即知有五支,如闻林名,必知有樹及以枝條。復次,有人言:「枝持为义。」如欲界、未到地中虽有单靜定心,未有觉观等五支共相枝持,則定心淺薄易失。若得初禅,即有觉观等法,則定心安隱,牢固难壞。
三、辨支相。若数人辨相,正約二十二心数去取辨五支相,具出彼义(云云)。今家所明,略为二:一者、別;二者、通。
一、別释五支相者。云何名觉?觉名觸觉,有二种:一、成禅觉;二、壞禅觉。如有風,能成雨,有風能壞雨,如上所说。十六觸中,一觸有十种善法眷屬安隱庄严者,是成禅觉,如上说。一觸有二十惡法,是壞禅觉。復次,觉者,觉屬身根,为身有情,異乎木石,所以對觸故生觉。如经说见闻觉知义。见屬於眼,闻屬於耳,鼻、觸觉屬於身,知屬於意,亦對舌也,有增用故。
问曰:如经中说六觸因缘生受,何得觉觸但屬於身耶?
答曰:此對通说。若通时,见中亦说闻,餘义類尔。今就別义論觉支者,正對身也。於未到定中发十六觸,觸於身根生識,觉前觸相,故名觉支。
復次,觉名驚悟。行者得初禅,未曾所得善法诸功德故,心大驚悟。昔常为欲火所燒,得初禅时,如人入清涼池。但此觉生时,与欲界身根生觉有異。何以故?与定等善法一时俱发。是以偈言:「如貧得宝藏,大喜觉动心。」故言初心麁念名为觉。此与数人明义,應有小異。料簡(云云)。
二、释观支者,後細心分別,名为观。既分別觸发已,正念之心思量分別,向觸生时,与欲界中善法及未到等法大有異。所以者何?於此觸中有种种善法珍宝,与觸俱发,欲界所无。復次,分別者,分別十六觸中法宝之相亦不同,知麁則离,知善則修,此細心分別,故名观支,故经说:「分別則为观。」
问曰:若尔,觉有何等異?
答曰:如論说:「麁心在缘,名为觉;細心分別,名为观。」
又问:如《毘曇》中说:「觉观在一心中。」今云何为二?
答曰:二法虽在一心,二相不俱,謂觉时观不明了,观时觉不明了。譬如撞鐘,鐘声虽一,而麁細有異。一心中觉观亦如是。復次,身根、身識相應,名为觉;意根、意識相應,名为观。身識是外鈍,故名麁;意識是內利,故能分別名細。此虽同缘一觸,而二相不俱,故为观支。
三、明喜支者,见細心分別思量,觉知十六觸等微妙珍宝,昔所未逢,是以心喜慶悅。又知所失欲樂甚少,今得初禅功德,其樂甚多。如是觉观,利我不少,深心慶悅,踊躍无量,故名喜支。
四、樂支者,行者於欢喜已後,其心恬然,受於觸中之樂,樂法娛心,安隱恬愉,故名樂支。
问曰:喜樂有何異?
答曰:如上觉观分別,今喜樂亦尔。麁樂名喜,細樂名樂,亦可言麁喜为喜,細喜为樂。復次,喜樂虽俱是欢悅之相,而二相有異。喜根相應,故名喜;樂根相應,故名樂。踊躍心中,故名喜;恬靜心中,故名樂。復次,行者初缘得樂,心生欢喜,未及受樂,名喜;後缘喜情既息,以樂自娛,故名樂。譬如饑人得食,初得欢喜,未及受其味,故名喜;後得食之,方受味中之樂,故名樂。又如三禅有樂而无喜,故知二根有異。
五、一心支者,经久受樂心息,虽有觉觸等事,而心不缘。既无分散,定住寂靜,故名一心支。此則略说初禅五支,次第而发,並據成就,立於支义。
问曰:若尔,約十六觸,一觸皆有五义不?
答曰:實尔,故知初禅對缘即有众多支也。虽復對觸有多,終不出五支。譬如五阴,若對五根,根根说五,虽復众多,而不可说言有第六阴。五支亦尔。
二者、約通义明五支即一。觉发时,具有五支义。云何当觉发时,本對於觸,觉觸中冷暖即是觉支,当觉时豈不即分別?知冷異暖,即是观支。当觸发时,即有喜心,如人见好美色,即生喜悅,不待思量,故論偈说:「大喜觉动心。」觸发之时,必舉体怡解,即是樂支。解发必与定俱,故名觉观俱三昧,当知即有一心支。此則五支一时而发,不待成就,但於事未显,故據成而说。別义如前。
问曰:若尔,心便並慮?
答曰:心虽不俱,法並何过?此類如十大地、心王、心数之义。
问曰:若通支有五者,五支應有二十五?
答曰:如佛经中说五阴,一阴有五,五五二十有五,而不乖五阴之义。通五支义亦如是。
第三、明体用,即为二意:一者、明因果;二、明体用。
一、因果者,遠而論之,行內外方便及入未到地等为因,感得初禅为果。今就近释,但據初禅,自有因果。有人言:「四支为因,後一心支为果。」此即无文。今依《纓絡》解禅支,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定体,即以体为果。若通論因果,支支相因,悉得辨因果也。
二、明体用,還以默然心为定体,从默然觸更动发起五支,此則为用。何以故?从体起用,用則在後,因則據前。
问曰:因用体果,即无分別。
答曰:不然。虽同據五支明因用,就默然为体果,然义意有異。所以者何?因中五支,为感默然之果。因默然之果,起五支之法。此就默然为体,五支为用。例如三十七品,道前为因,道後为用。
问曰:有时从默然体发胜品五支,後得增胜默然,此义云何?
答曰:若尔,即還應说因果,若无胜品,但是体用。
第四、明淺深者,初禅发时,五支及默然心前後不无麁細之異,故有淺深,應須分別。所以者何?如論云:「佛弟子修诸禅时,有下、中、上,名为三品。离此三品,一品为三,故有九品淺深之相。若細而論,則應有无量品。」外道得定亦有淺深,而不作品说者,以其心麁,於定中不觉故,亦以不修无漏观慧照了,則心不觉知。
就立品明淺深中,自为二意:一、約同類;二、約異類。一、同類者,如一动觸发时,漸漸觉深,乃至九品;二、約異類者,如动觸謝後,即发餘觸,虽觸相不同,而觉定漸深胜於上。復次,若約五支中明淺深者,亦有二:一、同類者,如觸发五支时,即有淺深之相;二、異類者,若五支次第增長,一一支中亦各自有淺深之相。
问曰:为当要发十六觸等具足,方名初禅,为当亦发一一觸亦名初禅?
答曰:初禅有二种:一、具足;二、不具足。若具发十六觸,此即是具足初禅为胜;若发一兩觸等,亦得名初禅。何以故?以一觸具有十种定法,眷屬五支成就故,但此初禅不名具足。
第五、明進退者,證初禅时,有四种人根性不同:一者、退分;二者、住分;三者、進分;四者、達分。
一、退分者,若人得初禅时,或有因缘,或无因缘,而便退失。失有二种:一者、更修還得;二者、更修不得。所謂过去今世障法起故,末世之中,此退分多。
二、住分者,有人得初禅已,即不退失,定心安隱。住分亦有二种:一者、任運自住;二者、守护乃住。
三、進分者,有人得初禅时,即便進得胜品,乃至進得上地。進有二种:一者、不加功力,任運自進;二者、勤修乃進。
四、達分者,有人得初禅时,於此定中即发见思无漏,達到涅槃。達亦有二种:一者、任運自達;二者、修观乃達。復次,此四分定中,復有四种人根性不同,如退分中四者:一、自有退退得,九品漸退,乃至併失;二、自有退住得,九品退至八品、七品,便住不失;三、自有退進得,九品退至八品、七品,乃至一品,从一品還進;四者、自有退達得,九品已退,還八、七等品,乃至一品,於其中間忽然发真无漏。餘住分、進分、達分各有四义亦如是。是中或有因放逸障故退,或因懺悔清净故住、進、達,此义众多,不可具辨。
第六、明初禅功德者,如前偈说:「已得离婬火,則獲清涼定。」此偈自可为二功德:一者、离过德;二者、善心德。此對止、行二善,亦可類於智、斷二德,故《大集经》云:「初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所言离者,謂离五盖;所言具者,謂具五支。」
今释所以得初禅时离貪欲盖者,欲界之樂麁淺,今得初禅之樂細妙,以胜奪輕,故能离五欲。离瞋者,欲界苦缘逼迫故生瞋,得初禅时,无有诸逼迫,樂境在心,故无瞋。能离睡眠者,得初禅时,身心明净,定法所持,心不昏亂,觸樂自娛,故不睡也。所以能离掉悔者,禅定持心,任運不动,故能离掉。由掉故有悔,无掉即无悔。离疑者,未得初禅时,疑有定、无定,今親證定,疑心即除,故得离疑,是故得初禅时具有离过之德。得初禅时具足善心功德者,約五支明功德善法,义如前说。復次,若得初禅,即具信、戒、捨、定、闻、慧等善心也。
次明第二禅者,如偈说:
知二法亂心,虽善而應离。如大水澄靜,波蕩亦无见。
譬如人大極,安隱睡眠时,若有喚呼声,其心大恼亂。
攝心入禅时,以觉观为恼,是故除觉观,得入一識处。
內心清净故,定生得喜樂,得入此二禅,喜勇心大悅。
佛以此偈中,广明中間禅、二禅相。今明二禅有三义:一者、释名;二、明修行;三、明證相。
第一、释名者,次初禅後,故说二禅。既离觉观,於第二心得胜支功德,故名二禅,亦名无觉无观三昧。所以者何?得中間禅,斷觉,二禅內净发,故斷观,亦名圣默然定。以觉观語言滅故,故名默然。若得无漏正慧,入此定故,即名圣默然,《地持論》中说名「喜俱禅」。此定生时,与喜俱发故。
第二、修習,即为二:一者、明修習方法;二、明證中間禅。
今明修二禅者,若凡夫人,亦当先修六行,佛弟子多修八圣种。圣种义如前说。六行者,謂於初禅第六默然心中厭离觉观,观初禅为下苦,知二法动亂,逼恼定心,故为苦。从觉观生喜樂定等,故为麁。此觉观法障二禅內净,故名障。攀上胜者,二禅內净安隱,胜初禅觉观动亂之定。妙者,喜定因內净而发,是为微妙。出者,若得二禅,即心得出离觉观等障。復次,行者既知初禅之过障於二禅,今欲遠离,当依三种方便:一、不受不著故得离;二、诃責故得离;三、观析故得离。譬如世人共事後,见其过失,心欲令去,亦用三法:一者、上人利智不与顏色,前人自去;二者、若不去,應須数責,彼即自去;三者、若不去,当与杖加之,自便去也。若得此三意,可以离初禅觉观之过。
二者、明中間禅发相。行者既能深心诃責初禅觉观,觉观既滅,五支及默然悉謝。以离初禅,二禅未生,於其中間亦有定法,亦得名禅,但不牢固,无支等扶助之法,所以其心蔑蔑屑屑。然诸師多说为转寂,心转初禅默然也。《释論》说名观相應,此定以六行观为体,住此定中。若离六行观者,則多生憂悔。憂悔心生,則永不发二禅,乃至转寂亦失,或时還更发初禅,或时合初禅亦失。因是无法自居,到此定时,为山之功而少一簣,当善自慎。经中说为无觉有观三昧,初禅及默然已謝,但住观相應心中,修二禅故。
第三、明二禅发相,亦開为六意:一者、明禅发;二、明支义;三、明因果体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第一、明二禅发相者,行者於中間禅心不憂悔,一心加功,專精不止,於後其心澹然澄靜,无有分散,名未到地。故論偈云「得入一識处」,即是二禅方便定发。
问曰:如論中唯说初禅前有未到地,今二禅前何故復说有未到地?
答曰:論總明,故说一。若《舍利弗毘曇》说,有四未到地、四中間禅,今用此义故,更说有未到地及中間也。经久不失不退,專心不止,於後其心豁然明净皎潔,定心与喜俱发。亦如人从暗室中出,见外日月光明,其心豁然明亮。內净十种功德眷屬俱发之义,具如初禅发相,但以从內净定俱发为異耳。
復次,二禅喜樂等发,不从外来,一心澄净大喜,美妙清净,胜初禅故,論云:「內心清净故,定生得喜樂,得入此二禅,喜勇心大悅。」云何名为內净?遠而言之,對外尘故,说內净;近而言之,對內垢故,说內净。所以者何?如初禅中得觸樂时,身即明净,兼令心净。觸是身識相應,故名外净。今待初禅外净,故说二禅心識相應为內净,亦令身净,净身故,名外净。內净是心净,净从心出,令身亦净,故言內净。今言待內垢,故说內净者,初禅之中,心为觉观所动,故名为內垢。今得二禅,內心无有觉观之垢,故名为內净。言定生得喜樂者,上於初禅说离生,今此说定生,义意云何?正言初禅离欲界,生色界定法故,二禅既无此义,但说定生。
问曰:若尔,虛空定亦應说离生邪?
答曰:不然。前已受名,故不應重说。又且虛空离色界,但发定之时而无支林等法生,故不说离生。
问曰:初禅亦有喜樂,与此何異?
答曰:彼从觉观生喜樂,与身識相應。此中喜樂从內心生,還与意識相應,以此为異。
二、明支义者,二禅有四支:一、內净;二、喜;三、樂;四、一心。今明支义,例有通、別。支持、支离之义,類如前说。一、所言內净支者,既离觉观,依內净心发定,皎潔分明,无有垢秽,故名內净支。二、喜支者,定与喜俱发,行者深心自慶,於內心生喜、定等十种功德善法故,悅豫无量,故名喜支。三、樂支者,行者受於喜中之樂,恬澹悅怡,綿綿美快,故名樂支。四、一心支者,受樂心息,既不缘定內喜樂,復不缘外念思想,一心不动,故名一心支。
问曰:《纓絡经》何得於一心前立猗支邪?
答曰:猶是內净,於喜樂後,立異名说。所以者何?猗名为縱,縱名为任,既內无垢累,猗任自在,不慮声刺及觉观所牽,故言猗。
问曰:《大集经》中何故但立三支,无內净邪?
答曰:彼经以存略不说。二禅名为喜俱定,既离觉观说喜,必知有內净定。
通、別立支之意,類前可知。
三、明体用因果者,如《纓絡经》说二禅四支为因,第五默然心为定体,翻覆明因果体用之义,不異初禅。
四、明淺深者,例如初禅,从初品乃至次第发胜品,此为淺深之相,可见,今不別明。
第五、明進退之义,例如初禅。
六、明功德中,即還为二意:一者、离过德;二者、善心德。故《大集经》云:「二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所言离者,离五盖;所言具者,謂具四支。」若言离过者,离觉观过。具者,从內净喜心具足,生信、敬、慚、愧等及六善法也。
次明第三禅相。禅义如偈说:
攝心第一定,寂然无所见。患苦欲棄之,亦如捨觉观。由愛故有苦,失喜則生憂。离苦樂身安,捨念及方便。
此偈中具明三禅修證之相。今释三禅义,亦開为三:一者、释名;二、明修習;三、明得證。
第一、释三禅名者,行者於第三心中得五种支林功德定中之善法,故名三禅也。若依《地持論》,名为樂俱禅,此定功德眷屬与遍身樂俱发故,猶是无觉无观三昧圣默然定之所攝,但名通。於前二禅中已受名,今不重释。
第二、释修習三禅方法,如前一行半偈说:「攝心第一定,寂然无所见。患苦欲棄之,亦如捨觉观。由愛故有苦,失喜則生憂。」此偈广说诃二禅喜相。今行者观二禅为过失,欲得三禅时,是中應具足明六行方法,今但略出二禅过罪相六行之义。此二禅定虽从內净而发,但大喜勇动,定不牢固,類如前说。但誑心念著安隱处,如人知婦是罗刹女,則棄之,不生戀著,一心專念三禅功德,尔时即捨大喜及与默然。当如上用三法遣之:一、不受;二、诃責;三、观心窮檢。既不受喜,喜及默然則自謝,三禅未生,中間有定亦如是说,但淺深有異,行者是时慎勿憂悔。过同前说。
第三、明三禅发相,亦類前为六意:一、正明三禅发相;二、明支义;三、明因果;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第一、明三禅发相者,加功不止,一心修習,其心湛然安靜,尔时樂定未发,而不加功力,心自澄靜,即是三禅未到地。於後其心泯然入定,不依內外,与樂俱发。当樂发时,亦有功德眷屬,具如前辨,但无动勇之喜为異,而綿綿之樂从內心而发,心樂美妙,不可为喻。
樂定初生,既未即遍身,中間多有三过:一者、樂定既淺,其心沈沒,少有智慧用;二者、樂定微少,心智勇发,故不安隱;三者、樂定之心与慧力等,綿綿美妙,多生貪著,其心迷醉。故经言:「是樂圣人得捨,餘人捨为难。」三禅欲发,有此三过,則樂定不得增長遍身,行者当善調適。云何調適?当用三法:一者、心若沈沒,当用念、精進、慧等法策起;二者、若心勇发,当念三昧定法攝之;三者、心若迷醉,当念後樂及诸胜妙法門,以自醒悟,令心不著。行者若能善修三法,調適樂定,当知樂法必定增長,遍滿身分,是故经言:「三禅受遍身樂。」
问曰:若樂充滿遍身,身具五根,五根之中,悉有樂不?
答:樂遍身时,身诸毛孔悉皆欣悅。尔时五情虽无外尘发識,而樂法內出,充滿诸根,五根之中,皆悉悅樂,但无外尘對,則不发五識。情依於身,身樂既滿,情得通悅,樂与意識相應,以識內滿故,則遍身而受,所以佛说三禅之樂遍身而受。
復次,初禅樂从外而发,外識相應,意識不相應,內樂不滿;二禅之樂虽从內发,然从喜而生,喜根相應,樂根不相應,樂依於喜,喜尚不遍,況於樂邪?今三禅之樂从內发,以樂为主,內无喜动,念慧因缘,令樂增長遍身,內外充滿,恬愉快樂,世間第一樂中之上,故佛说行慈果報遍净地中。
问曰:佛说三禅有二时樂:一、受樂;二、快樂。約何义说邪?
答曰:實尔。快樂樂者,樂定初发,未遍身也。受樂樂者,樂既增長,遍身受。譬如石中之泉,从內涌出,盈流於外,遍滿溝渠。三禅之樂亦復如是。
第二、明支义,開为二意:一、明支义;二、明前後不同。今明支者,三禅有五支。其五云何?一、捨;二、念;三、智;四、樂;五、一心。
一、捨支者,得三禅樂定生时,捨喜心不悔,亦得言捨离三过;二、念支者,既得三禅之樂,念用三法守护,令樂增長;三、智支者,善巧三法离三过;四、樂支者,快樂樂遍身受;五、一心支者,受樂心息,一心寂定相貌,並如二禅发相中说。
就此支中,約义自有四意:一者、三为方便支,二为證支。用念、慧、智三支調適樂定,令速得增長遍身,故说为方便支。受身樂、一心二支为證。此二一时发,是三禅之正主也。二者、四是自地立支。一望下地,立慧、念、樂,一心約自地立,捨支約捨下地喜不悔立也。三者、五支通得说作方便支。三如上说,下二何故亦得名方便邪?正言修樂增長,能感後樂故。一心亦尔,復望第六默然定体,五支例得名,因例得名方便。四者、五支通得说为證支。所證樂定时,自然生捨愛念樂定,如母护子,不由人勸,等智自发,籌量調適,五支俱皆屬證。
问曰:若尔,前说並是方便,後说是證得,此意豈不碩相違反邪?
答曰:並有其义,細尋自见。
第二、明支前後不同者,诸经及論各異。立次第,如《成實論》,明五支次第者:捨、念、智、受樂、一心。《阿毘曇》明次第:慧、念、樂、捨、一心。《大集》所出次第者:念、捨、慧、安、定。《纓絡经》中明次第:樂、护、念、智、一心。《释論》明次第,文則不定,或与《成論》同,或与《纓絡》同。
问曰:何独此明支次第不定,餘禅不然邪?
答曰:初禅等唯有一樂故,今三禅有二种樂故。由此二樂前後異故,中間回互不定,是故诸经次第各立不同,而悉有意,必須得所以。
第三、明体用。如《纓絡经》云:「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体。」
第四、明淺深。
五、明進退,並如前释。
第六、明功德者,具有离过、善心二德,如《大集经》说:「所言离者,謂离五盖;具者,謂具五支。」據別,則但三禅独有离喜过之德,餘义類上可知。
次释第四禅相,如经偈说:
圣人得能捨,餘人捨为难。若能知樂患,见不动大安。憂喜先已除,苦樂今亦斷,捨念清净心,入第四禅中。第三禅中樂,无常动故苦,欲界中斷憂,初二禅除苦。是故佛世尊,第四禅中说,先已斷憂苦,今則除苦樂。
今此四行偈,具明修證四禅之相。今释第四禅,開为三意:一、释名:二、明修習方法;三、明发相。
第一、释四禅名者,禅名支林,四禅攬四支成定,於第四心中證得,故名四禅,猶是无觉无观三昧圣默然攝,亦名不动定。《地持经》说:「名捨俱禅。」此定发时,体无苦樂,与微妙捨受俱发。此定与捨根相應,故名捨俱禅。
第二、明修習方法者,如上一行偈说,是樂「圣人得能捨,餘人捨为难。若能知樂患,见不动大安」。佛此偈具明修四禅方便。所以者何?行者欲得四禅,当應深见三禅过患。云何见过?初欲得樂,一心勤求,大为辛苦,既得守护愛著,是亦为苦。一旦失壞,則復受苦,是故经说:「第三禅中樂,无常动故苦。」又此樂法覆念,令不清净,行者既深见三禅樂有大苦之患,應一心厭离,求四禅种不动定,尔时於三禅邊地当修六行方法,例如前说,亦應用於三法除遣:一、不著;二、诃責;三、观析。行此三法,即三禅謝滅,而四禅未到中間,必有定前发,与观相應等相貌,並如上说,不同憂、喜。过如前说。
第三、释四禅发相,此如上三行偈说證,例前開为六意:一、正明證四禅;二、明支义;三、明体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明功德。
第一、明四禅发相。行者因中間禅修行不止,得入未到地,心无动散,即四禅方便定。於後其心豁然開发,定心安隱,出入息斷,定发之时,与捨俱生,无苦无樂,空明寂靜,善法眷屬類如前说,但无事用喜樂动转之異。尔时心如明鏡不动,亦如净水无波,绝诸亂想,正念堅固,猶如虛空,是名世間真實禅定,无诸垢染。行者住是定中,心不依善,亦不附惡,无所依倚,无形无質,亦无若干种种色相,而內成就净色之法。何以得知?若无净色根本,則不應於定中對因缘时,发种种色,如通四无量心、胜处、一切处變化等色,並依四禅。若以不见诸色謂言无色者,應如虛空处定三种色滅,一切色法悉不得现。今一切色法自在得现,而於定法无所損減者,当知是真色定。譬如明鏡,体是净色,故隨對诸色,一切得现;若无净色为本者,終不於虛空中现诸色像。
復次,此四禅种智定一心故,念常清净,亦名不动定,亦名不动智慧。於此禅中,若欲转缘學一切事,隨意成就,一切神通變化,霔雨说法,莫不从此定出。如经说:「佛於四禅为根本。」
第二、明支义。四禅有四支:一、不苦不樂支;二、捨支;三、念清净支;四、一心支。不苦不樂支者,此禅初发与捨受俱发。捨受心数不与苦樂相應,故言不苦不樂支。二、捨支者,既得不苦不樂定,捨下胜樂,不生厭悔。復次,真定以发,未得成就,若心進胜定,則便隨念动转,不名无动定,是故定发,心不念著,自能捨离,故名捨支。禅定分明,等智照了,故名念清净支。定心寂靜,虽對众缘,心无动念,名一心支。若次第明支义,如今说,通而为論,於初一支即具四支。
问曰:何故《大集》明不苦不樂支为第三,此中云何为初?
答曰:前後皆有所以。今約发说,彼據成就而立,例如三禅立樂支,前後不定。
第三、体用者,如《纓絡经》说:「四禅四支为用,第五默然为体。」
第四、淺深。
第五、進退,例上可解。
第六、功德者,四禅亦具离过、善心二种功德,如《大集经》说者:「离五盖,具四支。」而独四禅有离憂、喜、苦、樂之过,善心:敬、信、慚、愧等及六善法,悉从不动定四禅而发。功德善根深厚,倍胜於上,類前可解。
问曰:今明行菩萨道應说诸法實相、甚深空定等,何故说於凡夫四禅,世間有漏生死虛誑之法?
答曰:不然。如《释論》中設问答曰:「是般若波罗蜜論义中但说诸法相空,菩萨云何於空法中能起禅定?答曰:菩萨知诸五欲及五盖从因缘生、无自性、空无所有,捨之甚易。众生顛倒因缘,著此欲事,貪少弊樂,而离禅中深妙定樂。菩萨为是众生故,起慈悲心,修行禅定,繫心缘中,离五欲,除五盖,入喜初禅。滅觉观,攝心深入內清净,得微妙喜,入第二禅。以深喜散定故,离一切喜,得遍滿樂,入第三禅。离一切苦樂,一切憂喜及出入息自斷,以清净微妙捨而自庄严,入第四禅。是菩萨虽知诸法空无相,以众生不知故,以禅相教化众生。若有诸法空,是不名为空,亦不應捨五欲而得禅,无捨无得故。今诸法空相亦不可得,不應作是难言:若诸法空,何能得禅?復次,若菩萨不以取相愛著故行禅,如人服藥,欲以除病,不以为美。为戒清净、智慧成就故行禅。菩萨一一禅中行大慈观空,於禅无所依止,以五欲麁誑顛倒故,以細微妙虛空法治之,譬如毒能治诸毒。」
復次,《释論》又说:「譬如國王见子从高崖墜落,恐必定死,即以軟物接之,不令身命損毀。菩萨亦尔,见众生遠离波若,顛倒墜落,故说四禅空法以接众生,不令損失法身慧命。」是故今辨行菩萨道,略明四禅,於义无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