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門卷第六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門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門卷第六
隋天台智者大師说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顶再治
释禅波罗蜜修證第七之二
释四无量心,開为五:第一、明次第;第二、释名;第三、明处所;第四、明修證;第五、明功德。
第一、释四无量心所以次四禅後者,明行人有二种:一者、世間行人;二者、出世間行人。就凡夫行人中,則有三:
一者、樂高胜自在,求作梵天王,是故虽得四禅,而更進修无量心。何以故?然四禅但是色界,自行具足,而无益他之德淺薄。若生彼天,不得王領。若修四无量心,缘於十方众生而入三昧,慈悲普攝,利他心大,是故功德转多。若生彼天,必作梵天王,王領自在,是故能得四禅,猶更修習四无量心。
二者、外道行人虽得四禅,而见有心識之患,欲求涅槃无想寂滅,不知破色,直用邪智滅心,入无想定。
三者、或有凡夫外道行人悉厭患色,猶如牢獄,一心破色,修四空定,是为凡夫行人同得此定,志樂不同,各隨所習,愛樂不同。若佛弟子,有二种人,所謂小、大兩乘。是二种人得四禅时,進修无量心者,小乘之人为自調心,增長福德,易得涅槃故;大乘之人欲度众生,必以大悲为本,故次四禅,明修四无量心。
问曰:如《摩诃衍》中假設问云:「是四禅中有四无量及十一切入等诸定,今何故別说?答曰:虽四禅中皆有是法,若不別说,人則不知其功德。譬如囊中有宝,若不示人,即无人知者。若欲示大福德,为说四无量心;患厭色如牢獄,为说四无色定;於缘中不得自在观所缘,为说八胜处;若有遮道,不得通達,为说八背捨;心不調柔,不能从禅起,次第入禅,为说九次第定;不能得一切缘遍照隨意,为说十一切处。」
问曰:若以論说,今得四禅者,亦應悉得四无量等诸禅定否?
答曰:此依义而说,若无漏四禅中说有四无量心,則於义无过。何以故?无漏禅中具诸观行法門故。若有漏根本禅,说者当知乳中说酪耳。
第二、释四无量名者:一、慈无量心者,慈名愛念众生,常求樂事以饒益之;二、悲无量心者,悲名愍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三、喜无量心者,喜名欲令众生从樂得欢喜;四、捨无量心者,捨三种心,但念众生,不憎不愛。缘此四法故,说於四心,遍十方平等无隔,名无量心。修慈心,为除众生中瞋觉故;修悲心,为除众生中恼觉故;修喜心,为除众生中不悅樂故;修捨心,为除众生中憎愛故。此四定次第階級之相,在下当释。
第三、明修处所,自有二种:一、为通明处;二者、別明处。
第一、通明处者,四禅、中間定悉得修四无量心,如《释論》中说:「是慈在色界、根本禅,亦在禅中間。」无色界无色,於缘众生为不便,欲界、未到地定淺,不任修诸功德。
问曰:欲界、未到地,利根之人能用此定发见思真解,何故不得修四无量心?
答曰:缘理之慧利,故得发。若神通无量等,是事法,必假深定,而欲界、未到非全不得修无量心,但发得,即屬初禅,是故不说。如初禅五支、觉观二支分別欲界,則生悲易,喜支生喜易,樂支生慈易,一心支生捨易,故说为修證之处。
问曰:第四禅及中間无喜樂,云何以喜樂与众生?
答曰:內虽无有喜樂,缘取外喜樂人相而平等与樂。譬如离欲行人,自不須五尘,亦不与尘欲交染,而为大福德故,亦以五欲胜妙樂具給施前人,而於自心无所染污。於四禅中与他喜樂亦復如是。未到、中間類即可解。
第二、別明修处者,如初禅以觉观为主,深識欲界众生苦恼之相,此处修悲則易。二禅內有大喜,此处修喜无量則易。三禅內有遍身之樂,此处修慈則易。四禅妙捨庄严,此处修捨为易。此則隨地各有其便。
问曰:若尔,佛何故说住四禅修四无量易得耶?
答曰:第四禅名念清净,得不动定,於此中修一切佛法功德易成,故作是说耳。
问曰:上说初禅行悲,此則壞於次第。如慈在前,應初禅而修慈,二禅修悲,三禅修喜,四禅修捨,何故不尔?
答曰:此逐义便,不隨次第。譬如佛十弟子各有第一,若问何人智慧第一,應答身子是。若以夏臘大而答第一者,則於义大僻。
第四、正明修證。約四无量心,即自有四:一、修慈證慈;二、修悲證悲;三、修喜證喜:四、修捨證捨。
第一、明修慈證慈者,即開为二:
第一、正明修習方法,此如佛处处经中说:「有比丘以慈相應心,无恚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習。」
云何名以慈相應心?如《释論》说:「若念十方众生令得樂时,心数法中生法,名为慈。」善是相應,欲入禅定,当先作誓願:「一切众生悉受快樂,我於定中悉得见受、想、行、識。」是名心数法。诸身业、口业及心不相應诸行是法和合,皆名为慈。是法皆以慈为主,故慈得名。譬如一切心数法皆是後世因缘,而但思得名,於作业中,思最有力故,是名慈相應相。
復次,行者初修时,用念清净心,取外所愛親人受樂之相,若父母兄弟隨取一最愛者,一心缘之。若有異念,攝之令還,令於心想的的分明,见於親人受樂之相。其心愛念,乃至中人、怨人,餘五道亦如是。
復次,行者如是修时,若见种种善惡境界及发诸禅中事,悉不得取,但一心观於親人得樂之相,心心相續。是則略说修慈方法。
第二、明慈定发相。行者禅定智慧、福德善根力清净故,如是一心慈念众生时,三昧即发。三昧力故,即於定心中见所愛親人受於快樂之相,身心悅豫,顏色和適,了了分明。如是见親人得樂已,次见中人乃至怨人亦復如是。於定心中见一人,次见於十人、千人、萬亿、一聚落、一國土、一閻浮提、一四天下,乃至十方世界一切众生,悉皆受樂。行者於定中见外人受樂,而內定转深,与外相應,湛然无动,是名慈相應心。即是相應受、想、行、識、阴、入、界等法,如前说。
问曰:慈相應定见众生时,为当如上说,从一至十漸漸而见,为当一时併见?
答曰:行者根有漸、頓、不定。
一种慈相應心者,慈名心数法,能除心中憒濁,所謂瞋、恨、慳、貪烦恼。譬如净水明珠置濁水中,水即澄清。
无恚无恨,无怨无恼者,於众生中,若有因缘,若无因缘,初生名为瞋;瞋增長籌量,持著心中而未決了,是名为恨,亦名为怨;若心已定,无所畏忌,欲損於他,是名为恼。以慈心力除、捨、离此三事,是名无瞋无恨,无怨无恼。此无瞋无恨,无怨无恼,以是讚歎慈心功德。
广大无量者,一心分別,有二种名:如慈相缘见一方为广,四方为大,缘四维及上下为无量。復次,破瞋恨心名为广,破怨心名为大,破恼心名为无量。慈缘親人为广,慈缘中人为大,慈缘怨人得福多,故名无量。復次,为狹缘故,名为广。为小缘故,名为大。为有量缘,故名无量。
善修者,是慈心牢固。初得慈,不名为善修;非但愛念众生中,非但好众生中,非但益一众生中,非但一方众生中,名为善修。行者於上親、中親、下親、上中人、中中人、下中人、下怨、中怨、上怨,是九种人中,愛憎正等无異,乃至愛念五道众生中,以一慈心視之如父如母,如兄弟、子姪、知識,常求好事,欲令利益安樂,如是之心遍滿十方,是名善修。復次,若但与众生欲界樂,不名善修;但与初禅樂,不名善修;但与二禅樂,不名善修。若能具足与欲界樂,乃至三、四禅樂,是名善修。如是慈心,名众生缘。或在凡夫人行处,或有學人未漏尽者亦行此悲为調心,得大福德,入无漏故。
法缘者,诸漏尽阿罗汉、辟支佛、诸佛,是诸圣人破吾我相,滅一異相故,但观从因缘相續生。以慈念众生时,从和合因缘相續,但空五阴即是众生,念是五阴。此慈念众生不知是法空,众生常一心欲得樂,圣人愍之,令隨意得樂,为世俗法故,名为法缘。
无缘者,是慈但诸佛有。何以故?诸佛不住有为、无为性中,不依上、下、过去、未来、现在,知诸因缘为不實,顛倒虛誑,故心无所缘。佛以众生不知是诸法實相,往来五道,心著诸法,而分別取捨,以是诸法實相智慧令众生得之,是为无缘。譬如給濟貧人,或与財物、金銀、宝物,或与如意神珠。众生缘、法缘、无缘亦復如是。此义如《摩诃衍》中广说。
復次,众生缘慈,但见受果報樂相;法缘慈,則见受诸法門及涅槃樂相;无缘慈,則见一切同是佛性常樂平等相。復次,众生缘慈,則在根本禅中;法缘慈,多在特胜、通明、背捨诸无漏禅中;无缘慈,多是首楞严、法华三昧及九种禅中。
第二、释修證悲,即为二:
一者、正明修悲方法,如佛说:「若有比丘以悲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
悲相應心者,行者於慈定中常念欲与众生樂,从慈定起,猶见众生受种种身苦、心苦,心生憐愍,即作是念:「众生可念,莫令受是种种身苦、心苦。」復更念言:「我今无目,五道之中親、中、怨人並受种种身心诸苦,而我不知不见,長夜懈怠,不生救拔之心。」作是念已,即发願言:「若有众生受种种苦,我於定中悉願得见,勤加救护。」作是願已,即入禅定,用定念净心先取一所愛親人受苦之相,繫心缘之。若有異念,攝之令還,令於心想的的分明,其心憐愍,悲念无極,如是乃至中、怨、憎一方,乃至十方,一道乃至五道亦如是,是則略说修悲方法。
二、明悲定发相。行者福德智慧善根清净,作是观时,三昧便发,即於定中见於親人受苦之相,了了分明,其心悲愍,欲加救护。既见親人受苦,生憐愍心已,次见中人、怨人如是,乃至十方、五道众生受苦之相。行者於定心中见外人受苦,而內心憐愍,从悲定起,心转深固,定心与外相應,湛然无动,是名悲相應心。
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皆如上说。
善修者,於悲定中非但见親人受苦,深憐愍,乃至中、怨九种、十方、五道诸受苦者,憐愍救护,其心平等,故名善修。復次,若见是受苦之人生愍念,受樂者、受不苦不樂者而不憐念,不名善修;若见三种之人悉皆是苦,憐愍不二,是名善修。復次,见五道众生受苦差別,名不善修;若见受苦不異,憐愍平等,名曰善修。亦可得言:若见五道众生受苦一种,名不善修;若能分別五道众生受苦差別不同,名曰善修。如是略说善修之相。
问曰:五道众生果報不同,苦樂有異,如三塗众生多苦報,人道众生半受苦樂,天道众生多受樂果。云何行慈因缘皆见一切受樂,行悲因缘皆见一切受苦,豈非顛倒耶?
答曰:不然,是为得解之道。行者欲學是慈无量心时,先当作願:「願诸众生受种种樂。」取受樂人相,攝心入定,即见众生皆悉受樂。譬如鑽火,先以軟草、乾牛糞等,火勢转大,能燒大濕。大慈心初发亦如是。初生之火,唯及親人,慈心转广,怨親同等,皆见受樂,无復苦相。復次,一切众生五道轮转,苦樂不定,即虽暫樂,後必大苦,今虽大苦,後当得樂。虽即未然,必有其事。是故行者用得解之心,缘於一切皆樂,不墮顛倒。悲、喜、捨心亦復如是。
第三、释修喜證喜,即为二:
一者、正明修喜方法,如佛说:「若比丘以喜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
喜相應心者,行者入悲定已,其心愍傷一切众生長夜为诸苦恼之所逼迫,我当云何而拔濟之,令是等众生从苦得樂,从樂生欢喜?尔时深观众生虽受苦恼,此苦虛妄,本无今有,易可除滅。所以者何?如人有病苦,若遇良藥,即便差愈,更以衣食供給,快樂无量。
復次,如人火熱,身受苦恼,若得清冷之水,火苦即滅,欢樂便生。如人现受貧困,以是因缘,慳貪造惡,若給施珍宝,教修布施行善,則现在离於貧弊,身心慶快,未来之世長受安樂。
復次,又如世人愚癡顛倒,縈纏烦恼,受种种苦,若闻无漏清净妙法,如说修行,烦恼病除,即便獲得禅定、智慧及涅槃樂。如是种种因缘,苦无定性,易可除滅,令得欢樂。
行者作是观已,即发願言:「願诸众生一切诸苦悉皆除滅,受樂欢喜,我於定中悉皆得见。」作是願已,即入禅定,用念清净心取於親人,从苦得脫,受樂欢喜相,一心观之,令於念心的的分明,见於親人受欢樂相,其心悅豫,欣慶无量。次缘中人、怨人,乃至十方、五道众生受喜之相,心生慶悅。是則略明修喜方法。
二者、明喜定发相。行者如是修已,念慧福德善根力故,作是缘时,即发三昧力故,即於定中任運见於所愛親人离苦得樂欢喜之相,了了分明,於三昧中,其心悅豫不可说,乃至十方、五道众生受於欢喜亦復如是。行者於三昧中见於外人受喜之相,而於內心无有动转,定漸增深,是名喜相應心。
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之义,如慈心中说。
问曰:慈心令众生樂,喜心令众生喜。樂之与喜,有何等異?
答曰:如《摩诃衍》中说,身樂名樂,心樂名喜。五識相應名樂,意識相應名喜。五尘中生樂名樂,法尘中生樂名喜。復次,欲界中五識相應名樂,初禅中三識相應名樂,三禅中一切樂是名樂,欲界及初禅意識相應名樂。二禅中一切樂是名喜,麁樂名樂,細樂名喜。因时名樂,果时名喜。初得樂时名樂,欢心內发,樂相外现,欢喜踊躍是名喜。樂根相應名为樂,喜根相應故名喜。如是等种种分別喜、樂之相異。
问曰:若尔者,何以不慈、喜次第?
答曰:行慈心时,愛念众生猶如赤子,心願与樂,出慈三昧,猶见众生受种种苦,深心愛念,欲拔其苦,令得安樂。当如初樂後喜,中隔於悲,故不次慈記喜也。譬如人母,虽常念子,令得安樂,而未名喜,後见染病,其心愁毒。病既得差,家业付之,大欢喜故,次悲说喜也。
问曰:何故約禅明喜、樂,喜即为麁,約无量心明喜則为細?
答曰:禅則以定为貴,樂心恬靜,与定相扶,故为胜。无量則心缘众生,因缘众生欢喜为胜,故細。復次,行者初定既淺,但以樂缘众生。何以故?若取喜相,心散难攝,後缘三昧漸深,虽欢喜踊躍,心不散亂,故为細。
第四、释修捨證捨,亦为二:
一者、正明修捨方法,如佛说:「若比丘以捨相應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
捨相應心者,行者从喜定出,心自思念:「若慈与众生樂,悲欲拔苦,喜令欢喜,而計我能利益,不忘二事,即非胜行。譬如慈父益子,不求恩德,乃曰真親。復次,众生得樂有多因缘,不独由我,若言我能与樂,則为过分。復次,慈心与樂,但是得解,然诸众生實不得樂,若以为實,即是顛倒。復次,是诸众生受苦樂,憂喜心生。憂喜心生即是結使,难得解脫。我今欲与清净善法,不應住此三心。復次,我虽慈悲愛念,於彼无益,今当捨此三心,行诸善法,實利众生。」如是念已,即捨三心,一心发願:「願一切众生皆得妙捨庄严,令我悉见。」作是念已,即入禅定,用念清净心取於親人受不苦不樂之相,一心缘之。若有異念,攝之令還,令於心想的的分明,见於前人受不苦不樂,如是次第缘中人、怨人、十方、五道一切众生皆是不苦不樂,其心平等。是則略明修捨方法。
二者、明捨定发相。行者如是修已,正念福德善根力故,作是缘时,三昧便发,即於定中不加功力,任運见於所愛親人受於不苦不樂之相,了了分明。於禅定中虽见众生,心无憎愛,乃至十方、五道众生亦復如是。行者尔时於此定中见诸众生皆是捨相,三昧開发,无有动转,深妙堅固,其心安隱,平等不二,是名捨相應心。
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之义,並如上说。
问曰:前三种心中,應有福德,是捨心於众生不苦不樂,有何等益?
答曰:行者作是念:「一切众生离苦得樂,失时即是苦,皆是恼累;得不苦不樂,則心安隱,始終无患。」以捨饒益故,得福亦大。復次,行者慈喜心时,或时愛著心生;行悲心时,或时憂悲心生。貪憂故,則功德尠薄。入是捨心,除此貪过,无诸烦恼,当知行捨福德甚大。復次,行者於捨心中能作种种益众生事,是故福德增多。略说捨无量心竟。
问曰:悲喜捨中,何故不说法缘、无缘?
答曰:义類前慈心可见,不烦重说。
问曰:是四无量心,樂为二分,悲、喜、捨何故不作二分?
答曰:樂是一切众生所愛重,故作二分;苦不愛不欲,故不作二分。
问曰:四无量发願入定见众生,为實见,为心想见?
答曰:见有二种:一、得天眼无量心,此實见。二者、但用得解憶想,缘众生而入三昧。既證三昧,三昧力故,入則得见,出則不见。此为三昧得解之力,非實见。
问曰:證四无量心,何故不分別支及体用、淺深、進退等相?
答曰:證无量心时,亦非全无其义,但既无的文,故不須分別。
第五、释四无量功德,即为二:一者、现世;二者、未来世。
一、现世功德者,如佛《阿含》中说:「若入慈心三昧者,现世得五种功德:一、入火不燒;二、中毒不死;三、兵刃不傷;四、終不橫死;五、善神擁护。」以利益无量众生故,得无量福德。
二、未来功德者,善修四无量心,若生色界,多作梵王,以无量心广攝众生故;若於初禅得,即作初禅王,乃至四禅亦尔。
问曰:三藏中但说初禅号娑婆世界主、梵天王,今何故说乃至四禅悉有梵王?
答曰:《纓絡经》中明四禅,禅禅並有梵王。
问曰:若尔,佛何以故说慈報生梵天上?
答曰:以梵天众生所尊,皆闻皆識故。佛在天竺國常多婆罗門,婆罗門法所有福德尽願生梵天,若闻行慈生梵天,闻多信教,修行慈法,以是故说行慈生梵天上。復次,斷婬欲天皆名为梵,说梵則攝四禅、四无色定,如五戒中律儀,但说一种不妄語則攝三事。復次,若於四禅中修四无量心,隨是禅中,悉得受生。既隨禅生无量心,福德大故,果報亦應有異,豈得生於彼天而无君民之別?復次,如佛於《仁王经》说十八梵,亦應有王民之異。又云四禅中有大靜王,而佛於三藏中但说初禅有大梵王者,以初禅內有觉观心。虽則有語言法主領下地众生为便,上地无此,故不別出。
问曰:若尔,佛何故说四无量功德,慈心好修善修,福德極遍净天;悲心好修善修,福德極虛空处;喜心好修善修,福德極識处;捨心好修善修,福德極无所有处?云何言慈果報應生梵天上?
答曰:佛法不可思議,隨众生應度者如是说。復次,从慈定起,入三禅易;从悲定起,向虛空处易;从喜定起,入識处易;捨定起,入无所有处易。
復次,慈心願令众生得樂,此果報自應受樂。三界中,遍净天最为樂故,言福德極遍净。悲心观众生老病殘害,行者憐愍心生,云何令得离苦?若除內苦,外苦復来;若为除外苦,心苦復来。行者思惟:「有身則有苦,唯有无身,乃得无苦。」虛空能破色,是故福德極虛空处。喜心欲与众生樂,心識樂者,心得离身,如鳥出籠。虛空处,心虽得出身,猶繫心虛空处无得礙。於一切法中皆有心識,識得自在无邊故,以喜福極在識处。捨心者,捨众生中苦樂,故得真法,所謂无所有处,以是故,捨心福極无所有处。若作如是明四无量心功德,但诸圣人智慧方便自在故如是,非诸凡夫。何以故?凡夫之人住初禅乃至四禅,修四无量,隨禅受報,不能方便巧入无色修四无量。
復次,佛知未来世诸弟子鈍根故,分別著诸法,錯说四无量相,是四无量心,圣人所知,众生缘故,但是有漏,但缘欲界故,无色界中无。所以者何?无色界不缘欲界故。为斷如是人妄见故,说四无量心。无色界中亦以四无量心普缘十方众生故,不重言不缘无色界。如是说者,多存法缘、无缘。
復次,行者若於众生缘中具足入法缘、无缘,是时众生缘四无量心是摩诃衍。復次,菩萨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此众生缘四无量心,虽是凡夫所行,亦應知應證。證已,以不可得空无所著,善巧方便,即能於此定中具足一切善法,度诸众生,即是行菩萨道。復次,四无量心中观行功德众多,更欲論餘事,不具明也。
次四无量心後,應释无想定。何以故?有诸外道深厭有为心識生滅,欲求涅槃寂靜常樂,既无智慧,不知真實,得四禅时,不见細色之过,但觉心識生滅虛誑,則厭患其心。既不知破色斷色繫縛,直以邪智滅却其心,邪法相應,心无憶想,謂證涅槃。既未斷色繫縛,若捨命时,即生无想天中,猶是色界生死,不得解脫,亦名客天。猶如阿那含人修五品熏禅,为色界思惟惑未尽,寄生色界,亦名客天。此无想定既是邪法,非佛弟子所修,今欲具足明三界定,所以略明,示知邪正相耳。
第三、释四无色定。四无色定者:一、空处;二、識处;三、无所有处;四、非有想非无想处。今释此四定为二意:一、總释;二、別释。
一、總释者,前四禅、四无量定悉依色法故有,今此四定悉依无色法,从境得名,故云无色定。是故经云:「四空滅色道,心心互相依,亦名四空定。」无形无質即是义同虛空,故名四空定,亦名四空定处。此四种定心,亦名定处。此四种定心,以所观之境为处,如念处、胜处、一切处,悉从所观处得名。四空定次第之相,在下当明。而不名禅者,前已受名,不應重立,今應更立胜名。復次,此四无色自体支林有闕,不得名禅。
问曰:《纓絡经》说:「五支为因,默然为定体。」此復云何?
答曰:此但約义方便立支,非如四禅具足成就支林之法,故诸经論中並不说有支也。
第二、別释空处,即開为三:一、释名;二、修行;三、證相。
第一、释名,所以名空处定者,此定最初离三种色,心缘虛空,既与无色相應,故名虛空定。今此空处及上三无色定並是无觉、无观、圣默然及捨俱所攝,故《摩诃衍》云:「得虛空处定,不苦不樂,其心转增。」
问曰:若虛空无色名空定者,上来诸禅亦见空想,何故不名虛空定耶?
答曰:不尔。彼六地中,但是入定心細,不见麁色之相,意謂为空,而實未能观色,破散色法,斷色繫縛。所以定中或时见色,或不见色,非如空定一向永绝色相。是故六地定中虽有空相,不名虛空无色定也。
第二、明修空方法。就中有二:一、明所修之境;二、明能修之心。
一、明所修之境中有二种:一者、障境;二者、相成境。一、障者,行者欲入空处,要須滅三种色:一、可见有對色;二、不可见有對色;三、不可见无對色。故经中说:「过一切色相,滅有對相,不念种种相,入无邊虛空处。」《摩诃衍》云:「过一切色相,即破可见有對色;滅有對相,即是破不可见有對色;不念种种相,是滅不可见无對色。」一切色法不过十一,謂五尘、五根及一入少分,即是色法尘。如《阿毘曇》说:「一則见十,則说有對。」一入少分,是不可见无對,行者欲入虛空处定,必須破此三色,此三种色即是障境。二、成定境者,虛空为智所缘,因此入定,即是成定之境。
第二、明能修之心,即为二:一、诃讚;二、观析修習。
言诃讚者,如行者欲求虛空处定,應深思色法过罪,所謂若有身色,則內有饑渴、疾病、大小便利、滓秽、麁重弊惡、欺誑虛假等一切诸苦,外受寒熱、刀杖、枷鎖、刑罰等一切诸苦。从先世因缘和合,報得此身,即是种种众苦之本,不可保著。復次,一切色法繫縛於心,不得自在,即是心之牢獄,令心受恼,无可貪樂。是則略说诃色过罪之相。讚者,讚歎虛空无色,則无此过,虛豁安樂,此处寂靜,无众恼患。今明诃責、讚歎者,即是修習六行之相。類前可知也。
二、明观析修習。行者於四禅中應作是念:「我今此定,依欲界身具足色法,何故不见?」作此念已,即当一心諦观己身一切毛道及与九孔,身內空种皆悉虛疎,猶如罗縠,內外相通;亦如芭蕉,重重无實。作是观时,即便得见。既得见已,復更諦心观察,见身如簁、如甑、如蜘蛛網,漸漸微末,身分皆尽,不见於身及五根等。如內身既尽,外色亦然。所以者何?內身四微、四大一切色法,不異外身四微、四大一切色法故。
復次,行者如是观时,眼见色壞,故名过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觸觉壞,故名滅有對相。於二种餘色及无教色种种不分別,故名不念种种別異相。一切色法既滅,但一心缘空,念空不捨,即色定便謝,而空定未发,亦有中間禅。尔时慎勿憂悔,勤加精進,一心念空,当度色难。是則略说修習禅定方法。
第二、明證虛空定,亦为六意:一、證相;二、明有支无支;三、体用;四、淺深;五、進退;六、功德。
第一、明證相者,行者既一心念空不捨,則其心泯然,任運自住空缘。此亦似如前说未到地之相。於後豁然,与空相應,其心明净,不苦不樂,益更增長,於深定中唯见虛空,无诸色相。虽缘无邊虛空,心无分散。既无色縛,心識澄靜,无礙自在,如鳥在籠中,籠破得出,飛騰自在。證虛空定亦復如是。
復次,得空处定,出过色界,故名过一切色相。空法持心,种种诸色而不得起,故名滅有對相。既得胜妙空处,決定能捨色法,心不憶戀,故名不念种种相。是故经中多以此义明證虛空处定。
第二、明有支无支者,餘经論中明四无色定,例不立支,唯《纓絡经》云:「四空定,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定体,方便道同,体用相似故。」若依《纓絡》所说,虛空定即有五支。五支者,如经说:「一、想;二、护;三、正;四、观;五、一心。」但上来四禅悉有支相貌可见,今此空定既无別證支离之法,此恐是據修空方便,义立为支,故经言:「方便道同,体用相似故。」餘经論悉不立支者,当是为自体无有別證支林成就之相,而於《纓絡》中说有支者,多是據方便及約义故说支。
約方便立支,其义云何?一、想者,修空定时,想身如簁如甑想。二、护者,即是捨支,捨於三种色相;又护者,名护持,遮三种色,不令破於空心。三、正者,不邪为义。今修空定为正,若念色相,是則为邪。四、观者,观達正念,破三种色,達於空理。若观心住虛空,无有分散,名一心支。通明支者,謂支离为义,因此五法支离非一,故名为支。
約修方便論支正應如此,佛意难知,既无的文,不可定判。或是證空定时,於空定中义立五支。何以故?经亦说言:「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定体。」今約修空立支隱显,明因果体用,如似不便。若約證空定时,义立五支,亦復宛然,似如可见,深推自解,不烦多释。
第三、体用者,前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果,果後更起五支則为用,默然为体,例如前四禅不異。
问曰:向言无證支,那得例上?
答曰:還用方便支义支對,隱显例作,亦当於义无失。
第四、淺深者,初得虛空定,即离三种色,心与十方虛空相應,於後定既重发,復觉心識明净,见空亦广,定又增深。自觉初淺狹,今則漸广深,如是乃至九品,類前可知。
第五、進退者,得虛空定亦有四种人不同,所謂退分、住分、進分、達分,類如上四禅中说,今不广明。
第六、明功德者,亦有共、不共。共如上说。不共离过者,始於此空定中,方得离三种色过。善心不共者,得离色證空,更得增胜、信敬、慚愧等诸功德。
第二、明識处定者,亦为三:第一、释名;二、修行方法;三、證相。
第一、释名者,所以名識处者,捨空缘識,以識为处,正从所缘处受名,故名識处。
第二、修行方法者,有二种:一者、诃毀空处,讚歎識处;二者、观破空处,繫缘念識处。云何名诃責空定?行者知空处定与空相應。虛空无邊,心缘虛空,缘多則散,能破於定。復次,虛空是外法,缘外法入定,定从外生,則不安隱过罪多,是名诃虛空定識处。既是內法缘內法入定,則多寂靜安隱,是故讚歎識处。第二、观破空处者,观缘空,受、想、行、識如病如癰,如瘡如刺,无常、苦、空、无我,和合而有,欺誑不實。此即是八圣种观。前四是對治方法,便是事观;後无常等四,即是缘諦理观。
就此八种观中,即有總、別。總者,用此八法總观空处定,四阴和合,故有此定,可患无實。別观者,用此八法,前四對治观四阴事:如病者,對治受阴;如癰者,對治想阴;如瘡者,對治行阴;如刺者,對治識阴。復次,四无常等,即對观四阴理相:无常观識阴,苦观受阴,空观想阴,无我观行阴。此事、理二观,總別观虛空处事理无可貪樂,即心易生厭,疾能捨离,善用念处中意,尋此別對之义可见。
问曰:离四禅时,何故但说三方便?今离四空定,说八圣种耶?
答曰:空定既細,若不说圣种往观,則过难见。
问曰:若尔,凡夫无八圣种,云何得离?
答曰:善修六行亦得离之,但不如八圣种疾。
问曰:若修有漏禅,得用八圣种者,与无漏復有何異?
答曰:今此中用八圣种,但是欲疾离下修上地定,不能即深观自地,发无漏慧故,与无漏有異。
次明繫心缘識。行者既善知空定过罪,心不喜樂,便捨空处,一心繫缘现在心識,念念不离。未来、过去亦復如是,常念於識,欲得与識相應,加功專至,不計旬月,一心缘識无異念。
问曰:过去識已滅,未来未至,现在不住,云何可缘而入定耶?
答曰:心識之法,實如所问,虽三世心識不可得,而亦可憶持。如过去瞋心已滅,不可復得,猶可憶知。亦如得他心智,即能知他三世之心,诸法虽空,而不斷故,何況自缘己三世識心而不得作入定因。缘此而推之,亦得有缘識入定之义。是故行者一心缘識,空定即謝,識定未生,中間亦例如前。
问曰:若尔,亦说中間禅相耶?
答曰:上已解之,其义可见。
第三、證相,亦有六义:一、證相;二、明支;三、体用;四、淺深;五、進退;六、功德。
一、證定发相者,行者一心缘識,即便泯然,任運自住識缘因,此後豁然,与識相應,心定不动,而於定中不见餘事,唯见现在心識念念不住,定心分明,識慮广闊,无量无邊,亦於定中憶过去已滅之識无量无邊,及未来應起之識亦无量无邊,悉现定中,与識法相應。識法持心,无分散意。此定安隱,清净寂靜,心識明利,不可说也。
问曰:行者未得三通,云何知三世心?
答曰:此是三昧之力,類上四无量心,其义可知。
二、明支者,如《纓絡经》说:「四空,五支,方便道同,用相似故。」例如空处,不烦更说。
三、体用及淺深、進退、功德等,並類可知,今不別释。
第三、明不用处,亦为三:一、释名;二、明修行方法;三、明證相。
一、释名者,不用处者,修此定时,不用一切內外境界。外境名空,內境名心,捨此二境因,初修得名,故言不用处。亦名少处,亦名无所有处,亦名无想处,此三名从定体得名也。
二、明修无所有处定方法,为二:一者、诃讚;二、观行修習。云何诃責識处?行者深知識处过故。所以者何?識定心与識法相應,若於定中,心缘於識,过去、现在、未来心識悉无量无邊,若心缘无邊,缘多則散壞於定。復次,上缘空入定,名为外定。今缘識入定,名为內定。而依內依外,皆非寂靜。若依內心,以心缘心入定者,此定已依三世心生,非真實。唯有无心識处,心无依倚,乃名安隱。如是知已,讚无所有处。
二、观行修習者,观於缘識,受、想、行、識如病如癰,如瘡如刺,无常、苦、空、无我,和合而有,虛誑不實,义如前释。如是知已,即捨識处,繫心无所有处。无所有处既无所依,缘心識則內靜息求,不用一切心識之法,知无所有法非空非識,无为法尘无有分別。如是知已,靜息其心,念无所有法,是时識定即謝,少定未发,於其中間證相如前说。
问曰:有人言:修无所有,取少識,缘之入定,此事云何?
答曰:不然。應捨一切,但念无所有法,故名无所有处。而说言少处者,但意根對无所有法尘,生於少处,非是缘少識入定,名为少处也。
第三、明證相,亦为六:一者、正明證相;二者、明支;三、明体用;四、淺深;五、進退;六、功德。
第一、明无所有定发相者,行者於中間,心不憂悔,專精不懈。一心內净,空无所依,不见诸法,寂然安隱,心无动搖,此为證无所有定相。入此定时,怡然寂绝,诸想不起,尚不见心相,何況餘法?无所分別,是名无所有处定,亦名无想定。二、明支;三、明体用;四、明淺深;五、進退;六、功德,例如前说。
第四、释非想非非想定,亦为三:一、释名;二、修行方法;三、證相。
一、释名者,言非想非非想者,解释不同。有言:此定名一存一亡观,所言非想者,非麁想,此則亡於麁想。非非想者,非非細想,此則存於細想。又解云:前观識处是有想,不用处是无想。今双除上二想,非想遣識处有想,非非想遣不用处无想故。又解言:若非有想者,此定中不见一切相貌故。言非有想非无想者,行人或作是念:若一向无想者,如木石无知,云何能知无想?故言非无想也。
问曰:非有想非无想中實有想,云何言无想耶?
答曰:非想有四阴共成,豈得言无?但凡夫人入此定中,阴、界、入細故不觉,謂言无想。佛法中说有四阴共成,但因其本名,故言非有想非无想。亦有解言:約凡夫说,言非有想;約佛法中说,言非无想;合而論之,故言非有想非无想也。
第二、修行方法,亦有二:一者、诃讚;二者、观行修習。诃責者,深知无想中过罪,是无所有定,如癡如醉,如眠如暗,无明覆蔽,无所觉了,无可愛樂,故《摩诃衍》云:「观於識处如瘡如箭,观无想处如癡,皆是心病,非真寂靜处。更有妙定,名曰非想,是处安隱,无诸过罪,我当求之。」
二、明观行修習。行者尔时諦观无所缘,受、想、行、識如病如癰,如瘡如刺,无常、苦、空、无我,欺誑不實,和合而有,非實有。如是观已,即便捨离,心观於非有非无。何法非有?謂心非有。何以故?过去、现在、未来,求之都不可得,无有形相,亦无处所,当知非有。云何非无?若言是无,何名无为?心是无为,离心是无。若心是无,不名为心,以无觉无缘故;若心非无,更无別无。何以故?无不自无,破有故说无,无有則无无,故言非有非无。如是观时,不见有无,一心缘中,不念餘事,是名修習非有想非无想定。如是即依非有非无,常念不捨,則不用处定便自謝滅,而非有想非无想定未发,於其中間亦如上说。
第三、明證相,亦为六意:一者、正明證相;二、明支;三、明体用;四、明淺深;五、進退;六、功德。
第一、明證相者,行者既一心專精,加功不已,其心任運,住在缘中,於後忽然真實定发,不见有无相貌,泯然寂绝,心无动搖,恬然清净,如涅槃相。是定微妙,三界无过,外道證之,謂是中道、實相、涅槃、常、樂、我、净,愛著是法,更不修習。彼若正观,如步屈蟲行至樹表,更不復進,到退回還。如经中说:「凡夫證此定法,如繩繫鳥,繩尽則還。」已其不知四阴和合而有自性。然其虽无麁烦恼,而亦成就十种細烦恼,以不知故,謂是真實,外道入此定中,不见有无,而觉有能知非有非无之心,即計此心謂是真神不滅,故言神至細,不破神能知。若佛弟子,知是四阴和合而有,虛誑不實,是中心想,故知无別神知。
復次,前虛空处破色故说空,識处破空故说識,说識为有想,不用处破識故无識,说无識为无想。今此定破无所有,说非无想,故言非有想非无想。此定於世間中沈浮等故,智、定、空、有均平,是定安隱,於世間中最为尊胜,等智所不能破,故数人言:「一常有漏。」
復次,无想有三义:一、无想天定;二、非有想非无想定;三、滅受想定。无方便外道滅心,入无想天定;有方便凡夫外道滅心,入非有想非无想定;佛弟子滅心,入滅受想定。
问曰:无所有处亦名无想定,何故不入三种滅心耶?
答曰:不善滅无所有中心数法故非妙。復次,若在色界,无想为極;若在无色界,非有想非无想为極。若佛法中,自有滅、受、想,不用处於三处中皆非胜定,故不取也。
第二、明支;三、体用;四、淺深;五、進退;六、功德,义類前可知。
般若滅一切法而能生一切法,如从初禅来滅憂,乃至非想非非想滅不用处之想,皆是般若中前方便,滅诸法为入空。以其滅诸法故,能生後胜法故,般若能生萬法故,此十二門禅皆般若气分所攝。
问曰:菩萨行菩提道,入實相空,尚不得空,今云何隨此不實顛倒之空分別有四耶?
答曰:如《释論》解四空义中说:「与诸法實相共智慧行,是四无色中,无有顛倒,是摩诃衍中四无色。」
问曰:何等是诸法實相智?
答曰:诸法自性空是。
问曰:色法和合,分別因缘故空,此无色中云何空?
答曰:色是眼见耳闻,麁事能令空,何況不可见,无有對,不觉苦樂而不空耶?復次,色分別乃至微尘皆散滅归空,是心心数法在日月时節乃至一念中不可得,是名真實四无色空义。菩萨如是知已,亦能分別种种诸相,以大悲方便为一切众生故,行而不著。以此功德回向菩提,具一切佛法,普施众生,即是行菩萨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