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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水沙門子璿集

首楞严义疏注经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返妄归真辨地位之相,三:初、辨漸次修行者,前由无明动彼靜心,从細至麁遂成三相及二顛倒。又由世界和合相涉,根尘相對成业性故,十二區分,類生差別,流浪苦海如汲井轮,其猶空华於湛精明亂生亂滅,此皆尘勞烦恼污染真性不得清净。今欲转染归净,返流復源,故立漸次修行以为對治。下喻云「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湯水并杂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由此漸次以立地位也。文二:一、結前生後,二:一、結前顛倒因。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捏目,亂华发生,顛倒妙圓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虛妄亂想。」

众生妄心无始熏習,业苦种子如恒河沙,何啻十二八萬四千?故一一類復具十二,於妙圓中皆是狂勞虛妄华相。

二、生後漸次法。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湯水并杂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真心如器,顛倒即毒蜜,湯水等即戒定慧,洗滌即修習,甘露即无生忍。若本无垢,亦无修證。既有修證,須具众因,故此三种皆为本也。

二、正辨修行,二:一、徵列。

「云何名为三种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

前问至何漸次得修行目,今此第二正名修行,故云真修。

「三者增進違其现业。」

五种辛菜名为助因,以能資助烦恼业故。淫盜殺妄名为正性,以是生死根本解脫怨故。根尘偶對,流逸奔趣,正是无明现行业用,是故除而去之,刳而空之,違而背之。苟三行漸著,功用漸成,六用不行,返流全一,妙圓平等,身心快然,是人即獲无生法忍。

二、別释,三:一、除其助因,二:一、總指食为助因。

「云何助因?阿难!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皆依食住者,食以資益诸根大种,心、心所法能生喜樂,相續執持,故有四种。段謂分段,以欲界香、味、觸三正消變时有資益义,乃名为食。觸食謂根、境、識三和合,能引意識相應觸起,觸對前境,能生喜樂,資益诸根及心、心所故。思食謂意識相應,思与欲俱转,於可意境希望偏胜,有資益义故。識食謂第八識由前三食缘助勢力,令此第八体有增胜,故能執持诸根大种,能与诸法为長養因。有攝益义,故名为食,如四食章。

二、別示食辛过患,三:一、勸令斷。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斷世間五种辛菜。」

有資益义,皆名为甘。不正消變,能壞身心,皆名为毒。五辛者,謂大蒜、茖葱、慈葱、兰葱、興渠。是五性熱,气葷味辣,修行者食,能殺法身,如食毒也,故須斷之。

二、示过患,二:一、现同鬼住。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遠离。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銷,長无利益。」

生死根本无过婬、殺,此五能助,復加葷秽引诸邪惡,污清净道,故福德天众捨离无益,诸鬼同住也。唯增癡惑,失正真道,修三昧者豈不慎之!

二、終作魔民。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自为魔王眷屬,受魔福尽,墮无間獄。」

臭辣葷秽非可圣意,故不守护。魔不持戒,而修邪定及修世福,遂感魔宮。以定福力且順生報,其毀禁业順後方受,故云福尽墮獄。

三、結成行。

「阿难!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二、刳其正性,二:一、勸持戒,二:一、正勸止持,三:一、正明。

「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永斷婬心,不食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正性者,此殺盜婬性是罪故,復是生死根本性故。然飲酒合是助因,今为正性者,以过惡深於辛故。以火净食者,以淺況深,生果尚須净食,何況酒肉、婬盜殺妄。《涅槃》护譏嫌戒与性重等,故須防微,免致大过。

二、反显。

「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斷婬及与殺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豈有具诸功德出离之体而从婬盜殺妄中得?必不然也。

三、順結。

「当观婬欲猶如毒蛇,如见怨賊。」

毒蛇、怨賊能殺生身,不損法体。婬欲能損法身慧命,真修行者必須永斷。《涅槃经》说「菩萨观愛有九种过患:一如債有餘;二如罗刹女婦;三如妙华莖有毒蛇;四如惡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五如婬女;六如摩樓迦子;七如瘡中瘜肉;八如暴風;九如彗星。」下文云「十方如来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萨观欲如避火坑。」

二、教行次第。

「先持声闻四棄八棄,執身不动;後行菩萨清净律儀,執心不起。」

比丘四重,尼復加四,謂觸八覆隨,故云八棄。梵云波罗夷,此云棄,謂犯此者永棄佛法邊外,猶如死屍大海不受,故名为棄。入大乘道而先學小者,《十轮经》说「若不先學小乘即學大乘,无有是处。」乃至云「无力飲河池,詎能吞大海?是故一切菩萨皆先學三乘,唯不究竟證於小耳。」

二、明利益,二:一、遠多过累。

「禁戒成就,則於世界永无相生、相殺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負累,亦於世界不還宿債。」

三缘若斷,三因不生,故於世間不相詶報,皆由持戒成就故尔。

二、獲多神用。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覩佛闻法,親奉圣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艱險,是則名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持戒清净,魔事不生。观行既成,故能发用。於父母所生之身得相似五通,此同《法华》观行持经於现身中獲六根净。文云「虽未得天眼,但用父母所生眼,徹见三千界」等。

三、違其现业,三:一、返流全一。

「云何现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貪婬,於外六尘不多流逸。」

由前起後也。清禁既圓,观行成就,於六尘境已知虛幻,終不信任隨流奔逸,妄有取著。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正違现业也。既不隨尘,復归元性,元性之中本无根尘,夫何为偶?根境不生,六用不起,唯一圓常妙觉明体,此同观音圓通,生滅既滅,寂滅现前也。故上偈云「一处成休復,六用皆不成,尘垢應念消,成圓明净妙。」

二、獲忍无生。

「十方國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內懸宝月。」

此敘證真相也。國土融真,圓明体现,故如琉璃內懸宝月。清净者,空义。瑠璃、宝月,空假中也。故《圓觉》云「觉圓明故显心清净,心清净故乃至一世界、多世界清净」等。

「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穩。」

前則世界圓明,此則身心圓明。本由迷倒,身之与心,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今復本源,故身心世界妙圓平等,更无差別,法界一相。創證此境,快然安穩,即分得涅槃安樂处也。

「一切如来密圓净妙皆现其中,」

此獲胜德,即所證理显也。现謂显发。理智行三名密圓净,即涅槃三德也。一一德中具一切法,三一无礙,故称为妙。此三种法诸佛所證,是佛果德,攝尽十方三世佛法。今日於此一念显现,通達无礙,故云皆现其中。

「是人即獲无生法忍。」

結能證也。真如實相名无生法。无漏真智名之为忍。得此智时,忍可、印持法无生理,決定不謬,境智相冥名无生忍。《华严》初住、餘经初地是得忍位。今经第三漸次便得此忍,逈異餘说。於此忍中隨所證得不異而異,即立诸位,故名圣位。此則初漸次正修观行,第二漸次观成入似,第三漸次既言獲无生忍,即同初住至等觉位。

三、結显立位。

「从是漸修,隨所发行安立圣位,是則名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从此第三漸次隨起何行,隨行附义,以立位名,不离前来密圓净妙境智行也。

二、明地位差別。夫論地位者,皆是诸佛、菩萨親證境界,約斷伏次第、发真妙用、功力淺深以立位次。《起信論》云「相似觉、隨分觉、究竟觉」,以分地前、地上及究竟位。《华严经》、《智度論》約入大海辨功用淺深,但遲速有異,分根性利鈍,如涉長途非无里数。诸大乘经若说平等法界无佛、无众生,則无地位可立。如《华严经》云「众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无佛无世界。」《楞伽》云「无有佛涅槃,亦无涅槃佛,遠离觉所觉。」又云「寂滅真如,有何漸次?」上文云「妙性圓明,离诸名相,本来无有世界众生。」此等令观一真法界本来平等,无修无證亦无迷悟,故无地位可立,此显心真如門也。若依心生滅門,有迷有悟,熾然修證差別不同。且圓頓大乘无过《华严》、《涅槃》、《仁王》、《瓔珞》、《大品》、《法华》等经,虽明法界平等无说无示,而菩萨行位終日炳然。故《华严》云「不为鈍根下劣众生说於地位。」《仁王》云「若言越此地位得成佛者,是魔所说。」此則異诸外道、天魔各自謂得无上觉道,不说地位。今显佛法有不思議功德,曠劫修行,因圓果滿方称究竟。又诸经論建立地位多少不同,《仁王》五十一位,《瓔珞》五十二位,《华严》四十一位,《大品》四十二位,此经五十七位,下文復云六十圣位。圣说不同,或開或合各是一意。若約天台圓教位次對今经者,有同有異。同故地前俱是證位,異故此乾慧心便是第三漸次,无生忍中隨义建立,不同天台入初住时方證无生忍也。

文九:一、乾慧地。

「阿难!是善男子欲愛乾枯,」

持戒清净,遠离貪婬,故名初乾,即斷烦恼障也。乾义有二:一欲尽故曰乾;二但慧故曰乾。今即初义,根境不偶,由三昧力返流全一,破所知也。

「现前殘質不復續生。」

報障尽也。亡欲愛故无潤惑,根不偶故无业性。縱有业苦种子,无潤不生,尽此報身更不相續,即生實報土也。此即惑业苦亡,无潤生理,即乾义也。

「執心虛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瑩十方界。」

戒定既圓,从此发慧,即转前三障純成智慧。慧光发明瑩十方界,即慧义也。

「乾有其慧,名乾慧地。」

結名也。此即但有其慧,故前云純也。既云隨所发行安立圣位,故約欲枯返流,純成智慧,未沾果海法流之水,故受此名。此約无生忍中义说故尔,真謂圓融不礙行布,下皆倣此。

二、十信位,二:一、躡前總示。

「欲習初乾,未与如来法流水接,」

躡前乾慧义也。創乾欲愛,果法未沾,即用此心为信方便。標如来者,显是果法,此下總示。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

此標也。即用此乾慧中智合中道理,理智俱中,故名中中。又离一切二邊相故,双照二諦无不真實。又此中智念念相繼而進上位,故云中中流入。言流入者,显无功用任運而進也,以證中道自然流入萨婆若海。此則更增一番智斷功能,故云圓妙開敷。此即於乾慧心增明观智以为方便,得入十信。

「从真妙圓,重发真妙。」

释也。上句释此心流入,下句释圓妙開敷。

二、正開十心,十:一、信心。

「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尽无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以中道智證法界一体三宝,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冥合常住清净妙心,名为妙信。此信即理,亦名常住。一切妄想滅无餘者,即斷所知,无明住地一斷遍斷。始因迷觉成不觉,今既圓妙智发,翻不觉成觉,故云一切滅尽无餘。中道純真者,妙智決定,不偏不邪,是佛正因。不杂偽妄,故云純真。以不住法即住其中,故名为住。经中多说地、住二位是发真处,今於乾慧信位立之,表是證真非是似解耳。

二、念心。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阴、处、界三不能为礙。」

躡前信心也。妙信常住,不偏不邪,純一真如,故云真信明了。一切圓通者,了三科法无不是如也。无明妄想既亡,阴界自然解脫,故云不能为礙。

「如是乃至过去、未来无数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气皆现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无遺忘,名念心住。」

妄想若存,阴界为礙,忘失烦恼隨此而生。今既妄滅阴消,过未如一,无遠无近、所经未经一念现前,此即过去宿命、未来天眼明記不失,故名为念。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真精发化,无始習气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净,名精進心。」

圓妙净智无二邊之杂、无妄想之偽,故云純真。现用自在,故云发化。乃能融通習气,唯一精真,以真精智進真净行,故名精進。

四、慧心。

「心精现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真精之心明了显现,此现前心純是圓智,用名慧心,智之与慧左右言耳。

五、定心。

「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智照凝明,无动无亂,照而常寂,湛然不动,故曰定心。

六、不退心。

「定光发明,明性深入,唯進无退,名不退心。」

寂定、慧光互相明发,於理於行唯深唯進,故云不退。

七、护法心。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寂照增進,不动不退,故云安然。保任护持,令此与佛冥然通合,故云交接。由保持故名为护法。

八、回向心。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双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由前寂照互相显发,保持无退,妙用強胜,能感果德,因心中现,故云回佛慈光。此寂照因決能感果,无有乖失,故云向佛安住。果中现因相,因中现果相,因果不二互现互入,故云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九、戒心。

「心光密回,獲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遺失,名戒心住。」

即寂之照,故曰心光。即照之寂,名佛常凝。此圓定慧离二邊染,斷性亦无,故云无上妙净。二邊不动即无为作,故云安住无为也。得无遺失,戒圓明也。此則定道圓融,离妄想染,故云戒心。

十、願心。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隨願,名願心住。」

戒根圓净,过累不拘,故云自在。以此为足遊履十界,妙用现前,隨欲利益,故名願心。

三、十住,十:一、发心住。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暉,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名发心住。」

方便空也,十心假也,一心中也。圓融妙慧名真方便,由此妙慧发前十信,以此十心本是一性所具功德。由妙慧发,令一一心皆具十心,十用无礙,一多相即,唯是一心。心即祕藏,今於此藏開发显现,以不住法即住其中,名发心住。

二、治地住。

「心中发明,如净琉璃內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琉璃空也,精金中也,现即假也。净宝、精金互相映现,无礙融通,不一不異。以此妙心而为所依,然後出生无量德用,故名治地。

三、修行住。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无留礙,名修行住。」

法界心地即前一心,妙行能涉,妙智能知,理、智、行三自在圓融,不以二邊之所住著,名无留礙,此真修行,名修行住。

四、生貴住。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名生貴住。」

智行微妙,冥通果德,故云行与佛同。自然合佛慈种,名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者,以佛權、實二智为父母。故《维摩》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既分入果智,密合果德,故云冥通入如来种。

五、方便具足住。

「既遊道胎,親奉觉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以自行化他一切种智具足成就,名人相不缺也。

六、正心住。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一切种智自利、利他相用显现,名为容貌。无缘慈悲,名之为心。故《观经》云「佛心者大慈悲是。」此菩萨分得其用,名之为同。

七、不退住。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一切种智、慈悲相用和合成就,任運增長无有退屈,名为不退。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十身靈相,十身盧舍那也。謂声闻及缘觉,菩萨,如来身、法、智、空、业報、众生及國土。又如来身自具十种,謂菩提、願、化、力、庄严、威勢、意生、福、法、智。此十妙應,如隨色珠显现自在,即不思議种智之妙用。智体本具,隨障尽处而得显现,既以權、實二智大悲熏修,功用頓显。虽未全如於佛,分得此用,即一身现无量身也。《华严》云「虽未具足一切智,已獲如来自在力。」

九、法王子住。

「形成出胎,親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十身具足,故曰形成。出因显果,故云出胎。堪任繼嗣紹隆佛法,名法王子。

十、灌顶住。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诸國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顶,名灌顶住。」

行願內充,慈悲外发,德相漸成,化物功著,故云表以成人。於十方界次補佛处,堪任付囑,傳法利生,故如國王委政太子陳列灌顶也。

问:准《华严经》,初住菩萨即能成佛,教化众生,何故至第十住方名陳列灌顶表成佛耶?答:圓融之教二经頗同,以行布不礙圓融故。华严初住便能成佛,圓融不礙行布故。今十住方列灌顶,故彼经云「菩萨住处广大与虛空等。」又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了達诸法真實之相,所有闻法不由他悟,具修十种智力,究竟离虛妄,无染如虛空,清净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亦同《大品》云「从初发心时即坐道場,转法轮,度众生,当知此菩萨为如佛。」今经云「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又云「十身靈相一时具足。」此上皆明一位具诸位,即行布不礙圓融也。又《华严》明第十地菩萨方論受職,此经第十住明陳列灌顶,即圓融不礙行布也。圓融即橫論,行布即竪说,二无障礙,二经頗同,故无疑也。言陳列灌顶者,《华严经》云「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坐白象宝妙金之座,張大網縵,奏诸音樂,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內。王執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職位。菩萨受職亦復如是,诸佛智水灌其顶故,名为受大智職菩萨。」彼明第十地方是受職,今此十住既名灌顶,故说受職,彼約究竟,此約分得。又无生忍中一位具诸位,故得互说。

四、十行位,十:一、欢喜行。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隨順,名欢喜行。」

初二句結前,具足下正明。此有三义故欢喜:一、具足无量佛德故,如观音云:我又獲是圓通,修證无上道故,又能善獲四不思議无作妙德。既云不思議,即是无量佛德也。此之妙德先未曾獲,今自具足,故云欢喜。二、众生受化故欢喜,十方者,现十界身利众生也。隨順有二:一、众生趣類不等,根行有異,菩萨隨順以形以说,此明能化隨順也;二菩萨现种种化,众生隨順,一一受化咸皆得益,此明所化隨順也。能所既皆隨順,機應俱生欢喜,故以名焉。

二、饒益行。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饒益行。」

如上隨順众生,即是善能利益。始能欢喜生善,終能破惡入理,故名饒益。

三、无嗔恨行。

「自觉、觉他得无違拒,名无瞋恨行。」

自觉故,无明不能拒智。觉他故,有情不能違化。障不能拒、物不能違,二利既兼,故无嗔恨。

四、无尽行。

「种類出生窮未来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无尽行。」

隨機、隨感现种類身,尽未来際化復作化。三世下释所以也,以知三世空寂故,得窮未来際;以達十方无礙故,能现种類身。若时、若处现化不绝,故云无尽也。

五、离癡亂行。

「一切合同、种种法門得无差誤,名离癡亂行。」

现种類身,即普现色身三昧。说无量法,不离四种辯才。若身若说皆是智用,咸归於理。《华严》云「此菩萨於一念頃得无数三昧。」了知此之三昧同一体性,乃至得一切法真實智慧,是故能合种种法門得无差誤,由无差誤故离癡亂。

六、善现行。

「則於同中显现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见同,名善现行。」

一中现无量,故云於同现異。无量中现一,故云異相见同。身说皆然也。以知一切法同一法性,能作种种異说,而不失一性一相之旨。《维摩》云「能善分別诸法相,於第一义而不动。」故名善现。

七、无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虛空滿足微尘,一一尘中现十方界,现尘、现界不相留礙,名无著行。」

著謂住著,即留礙也。一尘现十方,是现界。不壞一尘相,是现尘。世界、微尘各不相妨,此即大小自在。由此菩萨住不思議解脫,故得此用。

八、尊重行。

「种种现前,咸是第一波罗蜜多,名尊重行。」

现尘现界、现身现说不相留礙,故云种种现前,皆从圓融三德般若之所发现,故云第一。此之妙行超过一切诸法門,故名为尊重。

九、善法行。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诸佛軌則,名善法行。」

如上所现无礙妙用,故云圓融。一一皆能合佛如来利生軌則,故名善法。

十、真實行。

「一一皆是清净无漏、一真无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依真起用,用不离体,体即真如。无漏清净一真法界,此法界体本具如是无方妙用,故云本然。以即体故,名为真實。此之十行皆是證真菩萨自利、利他无礙自在圓融妙行,一一皆破微細无明,显佛智德,漸漸圓滿。有此十番智斷功用,念念与萨婆若相應。《华严》云「此菩萨行与法界虛空等,以用诸佛不思議妙行故。」故此十行圓融无礙,即一論十、十不离一,故此最後即云一一皆是清净真如性本然故。

第五、十回向位,十: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阿难!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純潔精真,遠诸留患。」

結前十行也。依体起用,故云滿足神通。自利利他妙行无礙,故云成佛事已,佛以度生利他为事业故。純潔精真显智德也,遠离留患显斷德也。此十番智斷皆是非證而證、不斷而斷,智本真故,惑本亡故。

「当度众生,滅除度相,回无为心向涅槃路,名救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此正明也。約用就体,能所俱亡。众生相空本涅槃故,能化缘生本无性故,故云滅除度相,《般若经》中亦同此说。亡缘之智名无为心,无作妙理名涅槃路,攝用归体名为回向。涅槃果也,路即理也。履以成地到究竟故,名涅槃路,結名可知。

问:十行位中豈有度相耶?答:前即依体起用,且論神通化物,未言滅除度相;今此攝用归体,順寂滅义,故除度相。約义虽異,为行頗同。若不然者,豈有證真大士猶懷度生之相耶!

二、不壞回向。

「壞其可壞,遠离诸离,名不壞回向。」

應当遠离一切幻化虛妄境界,故云壞其可壞。心如幻者亦復遠离,遠离为幻亦復遠离,离遠离幻亦復遠离,故云遠离诸离。得无所离,即合涅槃,故云不壞回向。

三、等一切佛回向。

「本觉湛然,觉齊佛觉,名等一切佛回向。」

本性觉体未嘗起滅,故云湛然。此湛觉体三世诸佛无二圓滿,故云觉齊佛觉。此則得平等觉,与诸佛同,故云等一切佛。

四、至一切处回向。

「精真发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处回向。」

精真发明,智显也;地如佛地,理现也。智冥理体无二无別,智遍理遍名至一切处。

五、无尽功德藏回向。

「世界、如来互相涉入,得无罣礙,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此菩萨得如来身及國土身,互相涉入,无礙自在,此是如来藏中诸功德法,受用无尽也。

六、隨順平等善根回向。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净因,依因发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回向。」

同佛地,如来藏也,即前地如佛地,本来具足无漏性德。此德能为萬行所依,故云清净因。依於此因能起趣果之行,故云依因发揮取涅槃道。道即因也,此則萬德为萬行因,萬行为涅槃因。合理之行,行从理起,故云隨順平等。能生妙果,名曰善根。

七、隨順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真根既成,十方众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众生,名隨順等观一切众生回向。」

初句躡前也;十方下正显一切众生皆我心性,心性无外,攝无不周。我之本性既圓滿成就,众生皆尔,故云不失。此得同体大悲,是故然也。

八、真如相回向。

「即一切法,离一切相,唯即与离二无所著,名真如相回向。」

如故即一切法,真故离一切相。此真如体亦不可得,故云二无所著。亦即三諦,對文可见。此菩萨了一切法即真法界,无相可离,名为如相。

九、无縛解脫回向。

「真得所如,十方无礙,名无縛解脫回向。」

初句攝前。十方无礙者,既能即法离相,則不为心、境诸法所繫,故云无縛。以无縛故自在无礙,故云解脫。此解脫相本性亦离,故皆无也。

十、法界无量回向。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无量回向。」

圣法因义,故云法界,然有四种:謂事、理、理事无礙、事事无礙。今皆渾为一真法界,故云量滅。此唯性德圓成,於一真界无量可量,故云法界无量。又證性德一一圓滿,成就不可算数邊涯故也。然此十位所有回向不离三种:謂菩提、實際、众生也。今此且約向實際说,餘二含攝。此則依真起用,皆为趣向大涅槃界,隨順法界,体用相称,圓融自在。故《华严》云「此菩萨所修願行等法界,如虛空量,尽回与一切众生,同向一究竟菩提,故名回向。」前後诸位非无此义,以約增胜立此名耳。然此诸位皆於一无生忍中隨所发行,义立別名,皆能圓證圣性,不別而別,故分诸位;異而不異,唯是一心。故《涅槃》云「发心畢竟二不別也。」地前既尔,後位可知。前文云「此人即證无生法忍,从此漸修,隨所发行安立圣位。」既言圣位,豈非證耶?

次、加行位。大小二乘经論明言五位,謂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位也。然有開有合,不定明现。诸小乘論及大乘法相即显说四位,名四善根,是順決擇分。若《纓絡》、《仁王》、《华严》等经即合而不論,攝在第十回向。唯此经文具显四位,盖以圓融之教一多无礙,只於一忍圓開诸位,不開則已,開則具明,故於十回向後备論四种妙圓加行。又此经文前則圓融,後則歷別,以圓融中不礙行布也。即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一多无礙,《华严》亦同。

文二:一、結前生後。

「阿难!是善男子尽是清净四十一心,次成四种妙圓加行。」

餘处所说,加行屬內凡,未證圣性故。今经从乾慧地来便名圣位,何但加行?故此特云妙圓加行。

二、正辨加行,四:一、煖位。

「即以佛觉,用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为煖地。」

佛觉,果智也,如前文云「本觉湛然,觉齊佛觉,精真发明,地如佛地。」此即用佛果智为己因心也。然猶未能离因显果,故云若出未出。近於登地,將发此智,故云若出。猶拘因相,尚未能离,故云未出。喻如鑽火,熱相先现,火出不久。火喻佛觉,鑽喻加行,木喻因相。火出則木尽,觉现則因亡,亡因在即,故喻如煖,此約发智以显也。

二、顶位。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虛空,下有微礙,名为顶地。」

前以佛觉用为己心,即果辨因也;今以己心成佛所履,即因合果也。虽因果相合,未亡二相,故云若依。如在山顶足有所履。將显法界无所分別,故云非依,如身处虛空也。下有微礙,喻若依也,存二相故。二相即是障入初地无明也,此約离障以显。

三、忍位。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为忍地。」

初則未亡因相,次則未亡果相;今因果二相融为一体,故云心佛二同。因果既亡,二邊不立,故云善得中道。此中道体將證不久,故云非懷。然猶未亡中道之相,故云非出。此約显理以明也。

四、世第一位。

「数量銷滅,迷觉、中道二无所目,名世第一地。」

迷、觉是二,即因果也。中道是一,所證理也。此名数量。中邊不存,故云二无所目。无所目故,名为銷滅。数量正屬世間,今虽銷滅,若望初地證真猶名为似,以有所得故。初地见道名出世間,今是世間最後邊際,故名第一。此上四位,《唯識》中说「前之二位依明得、明增二定,发尋伺观,观名等四法能所俱空。後之二位依印順、无間二定,发四如實观,即前二空等。」然皆有所得,未證法身,故《唯識》云「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此皆歷別之談也。今经圓融不礙行布,故得以圓擬別而说,由是此地名为世間。◎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之一)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七、明十地,分十:

一、欢喜地。

「阿难!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觉通如来,尽佛境界,名欢喜地。」

菩提,佛觉也。前則若出未出,如火前相,名之为煖;今如火出木尽,灰飛煙滅,故云善得通達。故此初地名通達位,尽佛境界理显也。以得无分別智,善達法界一真平等,离能所相,故《唯識》云「若时於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識,离二取相故。」又云「善達法界,得一真平等,乃至得遍行真如,离異生性障,修檀波罗蜜增上。」言遍行者,以此真如遍在一切诸行法中,而今證得,自利利他得自在故,名欢喜地。《华严》、《仁王》广明其相,今不具錄,下皆倣此。

二、离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离垢地。」

前地於大菩提善得通達,离世間相,得正性离生,破異生性障,證一真法界,故云異性入同。此地對異之同亦不可得,故云同性亦滅。以若见於同,即名为垢。既离對待,故名离垢。又此地證得最胜真如,离邪行障,持戒波罗蜜增胜,性戒所显名为最胜。以四无量心行广大十善,得性戒成就,於性重、譏嫌平等无異,亦名異性入同;斷性亦无,方离微細破戒之垢,名同性亦滅,称离垢地。

三、发光地。

「净極明生,名发光地。」

成就胜定大法總持,破戒烦恼畢竟不生,故名净極。能发无邊妙慧光故,故云明生。此地證得胜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中最为胜故,斷暗鈍障,行忍辱波罗蜜增胜。

四、焰慧地。

「明極觉滿,名焰慧地。」

由定发慧,慧光明泰,故云明極。能破微細烦恼障尽,故名觉滿。觉焰既增,故名焰慧。此地證得无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由第六識二身见等於此永斷,不为我執所攝取故,能斷微細烦恼现行障,修習精進波罗蜜增胜。

五、难胜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难胜地。」

真智唯一,故曰同;俗智差別,故曰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非同非異,故云所不能至。極为殊胜,更无胜者,故云难胜。此地證得類无差別真如,謂此真如非如眼等是有別類故,斷下乘涅槃障,修習禅波罗蜜增胜。

六、现前地。

「无为真如性净明露,名现前地。」

謂住因缘智,引无分別最胜般若,令得现前。智现理现,故云无为真如性净明露。此地證得无染净真如,謂此真如本性无染,亦不可说後方净故,斷麁相现行障,修習般若波罗蜜增胜。

七、遠行地。

「尽真如際,名遠行地。」

以第八地得一真如心,名无相无功用。故此第七地从初发心二无数劫加功用行,今至有相功用後邊,出过世間二乘道故,至此真如无相邊際,故云尽真如際。多劫修行,故云遠行。證得法无差別真如,謂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異故。斷細相现行障,修習方便善巧行增胜。

八、不动地。

「一真如心,名不动地。」

非染非净故名为一,离诸虛妄故名为真,常住不變故名为如,約此义邊名为不动。又此地中无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烦恼不能动故,名不动地。此地證得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离增減執,不隨染净有增減故,斷无相中作加行障,修願波罗蜜增胜。

九、善慧地。

「发真如用,名善慧地。」

依真如理体,起无礙智用,成就微妙四无礙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名善慧地。此地證得智自在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四无礙解得自在故,謂法、义、詞、樂说也。謂此四种以智为体,名智自在,斷利他門中不欲行障,修習力波罗蜜增上。

十、法云地,二:一、標指。

「阿难!是诸菩萨从此已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此指二地已来至第十地,云诸菩萨,以是五位之中第四位故,或可總指从前至此五十五位。此第十地即是修習最後邊際,亦名此地名修習位。

二、正显。

「慈阴妙云覆涅槃海,名法云地。」

菩提心体不离二种,謂悲、智也。从初修習至此畢功,融为果海,名为法身。慈即悲也,能阴众生,故曰慈阴。妙云智也,涅槃理也。法身无相,唯此三种亦云大定智悲,即涅槃三德,名祕密藏。今此位中猶处修習之極,猶有佛地障在,未能始觉合本,二相尚存,故云覆涅槃海。此地證得业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得四自在:一三业、二五通、三總持、四禅定,斷於诸法中未得自在障,修智波罗蜜增胜。

八、等觉位,二:一、正明。

「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順行而至,觉際入交,名为等觉。」

从真起應,返入生死,从果入因之始,故云如来逆流。果法圣智,即法流也。从因入果,从生死入涅槃,故名順行而至。至,極也。起應之始,行因之極,順逆交際只一刹那,故云觉際入交。此即解脫道前无間道也,只於此处立为等觉。《华严》不说,含在第十地中,故彼地中便明受職是等觉也。《唯識》但破十一种障,亦此意也。今此別出,意在圓融之中备显行布耳。

二、結显。

「阿难!从乾慧心至等觉已,是觉始獲金刚心中。」

虽从初心至此等觉,皆用金刚三昧观察诸法皆如幻等,然至此位能破最後微細无明,是此三昧最極邊際,力用滿足,別得名为金刚心也。此即妙觉入心之初,屬无間道,便名等觉,故云始獲金刚心也。即《唯識》说「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斷佛地障,即入妙觉也。」

九、妙觉位。

「初乾慧地,如是重重单複十二,方尽妙觉成无上道。」

始从乾慧,終至妙觉,单複相兼總有十二。单則有七,謂乾慧、煖、顶、忍、世第一、等觉、妙觉。複即有五,謂信、住、行、向、地,以一一位中自具於十,故名为複。第十二位即是妙觉,名无上士。无上士者无所斷故,无上士者更无过者,如十五日月圓滿无缺,故云方尽妙觉成无上道。体即大般涅槃,三德具足名祕密藏。

三、結依行成位,三:一、結用行。

「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毘婆舍那,清净修證,漸次深入。」

指前五十七位,故云种种。於一一地皆用金刚如幻三昧观察诸法,若行若智一切斷證,皆如幻炎、水月、虛空、響城、夢影、像化等事,故云十种深喻。斯則始从漸次終至佛果,皆由首楞严王即观之止、即止之观,破无明惑、起行修證,故云金刚观察也。毘婆舍那,止观双運也。故荊溪云:「如夢勤加,空名惑绝,幻因既滿,鏡像果圓。」清涼云:「修習空华萬行,安坐水月道場,降伏鏡像天魔,證得夢中佛果。」皆此意也。

二、結位次。

「阿难!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

增進即漸次也,故前文云「从此漸次安立圣位。」五十五位者,信、住、行、向、地为五十,乾慧、煖、顶、忍、世第一为五。菩提是果,即等妙二觉也。五十五心名之曰路,由此能到菩提果故,即菩提之路也。

三、結邪正。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行人若能依此修證,不斷而斷,无到而到,此則名为真修行者,故云正观。若言都无地位,但尚理是,斯同邪见撥无因果,故名邪观。《仁王经》中亦此料揀,说地位竟即云「若言越此而成佛者,是魔所说。」

大文第五、出圣教名殊者,上来诸文依解起行,修行漸次由因克果,一期周畢。此之法門当流後代,須建经名,若无其名,何以召体而流布耶?故此文来。文二:一、文殊问。

尔时,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

文殊智德此会率先,阿难遭难登伽,佛令持呪往救;大众茫然失守,亦为旁问见元;诸圣各说圓通,如来勅其慎選。洎今解行圓畢,因果克周,故问经名以流後代。一会能事归此人也。

二、如来答。

佛告文殊師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此下五名,今是一也。以佛於无见顶放光,化佛说神呪故。此表一心具体相用。大,体也;佛,相也;顶光化佛,即是用也。細释配法,即開題中悉怛多等云白傘盖,藏心无染曰白,遍覆一切曰傘盖。實相智慧是尊重法,楷定正邪,唯佛与佛乃能究尽,名无上宝印。三世诸佛以此明照诸法實相,竪窮橫遍具无漏德,名清净海眼。此上總約理智立名也。

「亦名救护親因度脫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二也。救护親因,總標也;度脫下,別显也;得菩提心,发大乘意也;入遍知海,證圓常理也。此上約功用以立名也。

「亦名如来密因修證了义,」

三也。三世果人入祕密藏以此为因,密之因也。又此大定具一切行,而非凡小之所能知,故名为密,密即因也。三世如来以此法門为究竟说,故名了义。此即約人法以立名也。

「亦名大方广妙蓮花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呪,」

四也。曠兼无際故大,正法自持故方,称体而周故广,即三大义也。妙名不可思議,蓮华喻開佛知见,出烦恼礙智礙,见佛性故,如出水開敷也。又能於法自在,诸三昧首,故名为王。生诸佛,故名母。持善遮惡總攝功德,名陀罗尼。呪即詛也。此約显益以立名也。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萬行首楞严。汝当奉持。」

五也。法王委政之明教,故名灌顶章句。诸菩萨等已如上释。此約教行以立名也。已上五名答初问也,汝当奉持者答次问也。但依前五名如说而行,流至後代令众開悟,即奉持也。上来明解[*]辨行,由因致果,显位差別。问名请奉,一期周畢,斯則一会以終,合云大众闻佛所说作礼而去已。慶喜再有请益,时虽隔越,问且連環。故集经者約问从义,合成一部。由是未結作礼而去。

◎大文第六、辨趣生因異者,从此已下即第二会再说经也。以阿难问所见现事时別異故,已如教迹前後中说。文分为二:初、阿难问,二:一、敘得果,二:一、闻法增道。

说是語已,即时阿难及诸大众得蒙如来開示密印般怛囉义,兼闻此经了义名目,頓悟禅那,修進圣位增上妙理,心慮虛凝,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烦恼。

獲真三昧,故云頓悟禅那。得斯陀含,故云修進圣位。深證滅諦,故云增上妙理。漸明智照,故云心慮虛凝。俱生难除,故云微細。言六品者,依大乘说,俱生烦恼三界九地虽各分九品,若智增者,入地永伏,至佛方斷;若悲增者,故意令生。若依小乘,亦於九地各分九品,然約四果地地別斷,故初果身中斷欲界一地九品中前六品惑,證第二果;二果身中斷下三品,證第三果;三果身中斷上二界七十二品,即得罗汉。今證二果,故斷六品也。

二、歎佛述益。

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慈音无遮,善開众生微細沈惑,令我今日身心快然,得大饒益。」

修道所斷行相难了,故曰微細。无始俱生,故曰沈惑。疑網消除,故云快然。增進圣位,故云饒益。

二、述所疑,二:一、正陳疑问,二:一、總问诸趣。

「世尊!若此妙明真净妙心本来遍圓,如是乃至大地草木、蠕动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来成佛真体。佛体真實,云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罗、人、天等道?世尊!此道为復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習生起?」

此疑由前佛語阿难:「今汝诸根若圓拔已,內瑩发光,汝是浮尘及器世間诸變化相,如湯消氷,應念化为无上知觉。」斯則一人成佛,器界、有情一时成佛。如来今日成佛已久,不合更有器界、趣類,故云佛体真實云何復有地獄等道。此道若是本来自有,云何前言清净本然,本来无有世界众生?亦不可言一人成佛,依正融觉。若言众生妄習生起,妄習如何得生起耶?生起之相其义云何?若據如来答意,即是众生虛妄造业、虛妄受生,菩提心中猶如空华,妄见生滅。故下文云「汝妄自造,非菩提咎。」

问:此与滿慈所疑何別?答:前疑理本清净,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則約依報为首,以难清净本然。故佛释疑,盖由強觉妄分能所,遂成三种相續,从妄见生,因此虛妄終而復始。此疑佛今成果,一切合融归觉,云何更有七趣差別?則約正報为首,以难果佛唯真,真合无此七种差異。又徵此道为本有耶?为妄起耶?意欲如来广明因果虽皆虛妄,善惡业缘、受報好醜終不差忒,令诸众生明信因果不入邪见。前文但云「从妄见生,一体虛妄。」诸鈍根者便謂都亡因果。今此辨析,因果昭然,則知前难意显真諦,今疑意明俗諦。前後相濟,方成圓了。即前圓解之义殘也。

二、別问地獄。

「世尊!如宝蓮香比丘尼持菩萨戒,私行婬欲,妄言行婬非殺、非偷,无有业報。发是語已,先於女根生大猛火,後於節節猛火燒然,墮无間獄。琉璃大王、善星比丘,瑠璃为誅瞿曇族姓,善星妄说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此诸地獄为有定处?为復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

宝蓮香事未檢所出,意謂殺盜有對,邪行无對,故云无報。善星事出《涅槃》,琉璃缘如本经。为有定处下问意有六,文见於三。六者,謂有定处、无定处,自然、因缘,私受、同受。下文結云「不斷三业,各各有私。因各各私,众私同分,非无定处。」

二、请说申益。

「唯垂大慈,发開童蒙,令诸一切持戒众生闻決定义,欢喜顶戴,謹潔无犯。」

幼小曰童,情昧曰蒙。阿难自鄙无有大智,願垂開发也。诸持戒者,若闻因果虛妄猶如空华,則持戒何益?苟示決定义門,必令謹潔无犯。

二、如来答,二:一、讚请許宣。

佛告阿难:「快哉此问!令诸众生不入邪见。汝今諦聽,当为汝说。」

即俗而真,唯一妙觉;即真而俗,因果不亡。此义双融,方为圓了。阿难所问頗称佛心,故歎快哉,自除邪见。

二、正为分別,三:一、約情想以總明,三:一、總開二分,二:一、標列。

「阿难!一切众生實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

诸法本真,未嘗生起,由念分別见诸法生。苟能离念,即见众生、山河、國土本来成佛,故云實本真净。返本者虽尔,其未返者各依见妄造业受報,故下文云「此等众生不識本心,受此轮回,经无量劫不得真净,皆由隨順殺、盜、婬故。返此三种,又則出生无殺、盜、婬。有名鬼倫,无名天趣。有无相倾,起轮回性。」故云因彼妄见有妄習生等。

二、正明,二:初、內分約情,二:一、释相。

「阿难!內分即是众生分內,因诸愛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愛水。」

愛染之情正是众生生死根本,名为內分,分亦因义。情愛沈下,能潤业受生,故如水也。外由內感,故有水轮遍十方界。

「是故众生心憶珍羞,口中水出。心憶前人或憐或恨,目中淚盈。貪求財宝,心发愛涎,舉体光潤。心著行婬,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引事驗也。憶即是念,明記为性。念有憎愛,故分憐恨。由愛起憎,不离情染。內有情染,外现其事,故皆流水也。

二、結成。

「阿难!诸愛虽別、流結是同,潤濕不昇,自然从墜,此名內分。」

所愛之境虽別,能愛之心是一,故云流結是同。流謂沈下,結謂縛著。因既不昇,果亦淪墜。

二、外分約想,二:初、释相。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因诸渴仰发明虛想,想积不休,能生胜气。」

众生生死本分由情,情著染境,因是从墜。今以净境为所欲处,但由其想,不屬於情,乃是众生分外之事,故云外分。气謂气色也。

「是故众生心持禁戒,舉身輕清。心持呪印,顧盻雄毅。心欲生天,夢想飛舉。心存佛國,圣境冥现。事善知識,自輕身命。」

引事驗也。身輕清、顧雄毅、夢飛舉、圣境现、輕身命,此五皆是殊胜气色,由想故有也。毅,果敢也。

二、結成。

「阿难!诸想虽別、輕舉是同,飛动不沈,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忻外胜境,不由情染。想既輕清,自然飛动,報当超越也。已上總而略明,未細分別善惡。

二、別辨趣生,二:一、總明业缘逆順。

「阿难!一切世間生死相續,生从順習、死从變流,臨命終时未捨煖觸,一生善惡俱时頓现,死逆生順,二習相交。」

順逆有二:一約情,一切众生好生惡死,生即順情,死即逆情,故云生从順習,死从變流,變,猶逆也。又受胎时三处皆順,故得生也,死則无此。二約业,业能感果,生即順感,由因致果也,故云順習;死即反此,无生長义,故云變流。生死交際風火未散,平生行业善、惡因缘此时俱现,強者先牽,即隨生处。

二、別明情想昇沈,五:一、明純想。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与净願,自然心開见十方佛,一切净土隨願往生。」

此有二類:若唯有想不兼福慧,即但持戒而厭此身,必生天上;若於持戒兼修福慧,发见佛願,深厭三界,必生净土。见十方佛即獲法忍,故云心開,如《观经》说。

二、情少想多。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为飛仙、大力鬼王、飛行夜叉、地行罗刹,遊於四天,所去无礙。」

想多故飛行自在,情少故受仙鬼形。此之等類,多因邪想,不正修行,即是不修戒慧但修邪定。不持戒故墮鬼神道,以修定故有大神通。差別之因,一如上说,仍是想多情少。此中仙鬼等四,可以九八七六想配之。若情多者,必无戒定,墮三塗耳。

「其中若有善願,善心护持我法,或护禁戒隨持戒人,或护神呪隨持呪者,或护禅定保綏法忍,是等親住如来座下。」

此想多中仍兼善願也。虽不持戒,且有定願,护持戒呪及禅定者,斯則由宿習故毀禁,知过故发願,亦是乘急戒緩者,故能於八部身而见佛耳。

三、情想均等。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

不昇为天仙,不墜落三塗,仍於均等之中。想或稍強,根必聰慧;情或稍重,根必暗鈍。虽同人類,亦由情想有此差異,即別報也。

四、情多想少。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为毛群,輕为羽族。」

若望下文,此当六情四想也。橫生,旁生也。然有輕重,若情稍重,報为走獸,故曰毛群;若想稍強,身为飛禽,故云羽族。細論差別,如類生中及下文说。

「七情三想,沈下水轮,生於火際。受气猛火,身为餓鬼,常被焚燒。水能害己,无食无飲经百千劫。」

火際者,餓鬼所居处也,水轮向下至火轮際,近地獄也。受气猛火者,由业力故,受猛火气以为身也,故常被燒節節火起。水能害己者,苦於无水也,苟遇成火而燒其身,故云害己。

「九情一想,下洞火轮,身入風、火二交过地,輕生有間、重生无間二种地獄。」

二交过地者,風火二轮交際之处,即正是七熱地獄处也。於九情中稍減者名輕,即八情者墮有間。稍增者名重,入无間正九情也。此言无間,約受苦说。然此无間,對前有間得名,以是第七熱地獄故。下即第八五无間獄,別名阿鼻,最極重也。

五、純情。

「純情即沈阿鼻獄。若沈心中有謗大乘、毀佛禁戒、誑妄说法、虛貪信施、濫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獄。」

阿鼻,此云无間,即第八獄也,此具五种:謂受罪、苦具、身量、劫数、寿命也。若依《俱舍》,业報无間,以造此罪必墮地獄,更无餘业、餘生能間隔故。謗大乘下,诸罪最重,由是更生十方阿鼻。《法华》云「若謗此经,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如是展转至无数劫。」《俱舍論》说「阿鼻地獄寿命中劫。」二十增減为一中劫。既言无数,此世界壞,即往十方阿鼻也。以謗法罪斷佛种故,令无量人墮邪见故。

三、結由自业。

「循造惡业,虽則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隨順造惡,故受苦報。惡业不同受報亦別,故云自招。众同分中有元地者,众名不一,同是一义,众有相似,同立分名,造业同者共中共變。《俱舍論》说「有差別同分、无差別同分。」同业共感众多苦具同受此苦,名无差別同分。若隨輕重受報不同,名差別同分。今云元地,即差別也。

二、就业報以別[*]辨,七:初、地獄,三:一、結前生後。

「阿难!此等皆是彼诸众生自业所感,造十習因,受六交報。」

由乎情想妄集诸业,隨业善惡或升或墜,故云自业所感。十習因者,別指惡业,即由十使烦恼於六根門发識造业,洎受其報。从六根出,報与业交,故云交報。同受地獄即引业招,六根別受即滿业致,俱是众生妄情習造耳。

二、徵起別[*]辨,二:一、十習因,十:一、婬習。

「云何十因?」

總徵也。发业有二:一正发,即无明;二助发,即餘惑俱分別也。今此十因,除婬習是所发之业,餘九皆是能发之惑,惑有根隨,下文自指。此下十段文皆有三。

「阿难!一者婬習交接,发於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发动。如人以手自相摩觸,煖相现前。」

一、由因致果。此即正是所发业也,具足貪癡,生死轮回斯为其本。內根、外境互相偶構,故云交接。內外相发遂成欲火,喻显可知。

「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銅柱诸事。」

二、正感果相。根境兩具,故云二習。能觸所觸,皆是我心互相熏習,結成婬业,以於欲境起顛倒心,生自他樂想。因此业种,後感其報,从其能觸现地獄身,从其所觸现诸苦具,皆是自业所熏,分其二習自相刑害耳。他皆倣此。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行婬同名欲火,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三、結示过名。火能變壞一切世間,欲能破滅出世善法,是故行者應当遠离。

二、貪習。

「二者貪習交計,发於相吸,吸览不止,如是故有积寒堅氷於中凍冽。如人以口吸縮風气,有冷觸生。」

由因致果也。貪即是愛根本之数,正能潤生,於有有具染著为性。由愛著故种种計校,求取前境,故云交計相吸也。貪取不止,如水結氷堅住不散,遂成凍冽。此释貪久成业以致果也。喻文可见。

「二習相凌,故有吒吒、波波、罗罗青赤白蓮、寒氷等事。」

正显果相也。由因感果,由內感外。吒、波、罗等,忍寒声也,即八寒地獄。《俱舍》云「頞部陀者,此云疱尼;剌部陀,此云疱裂。此二从相。阿哳吒、唬唬婆、嚯嚯婆,此三从声。欝鉢罗等三,如青白紅蓮,此三从色。以寒之彌甚,身色如之。」相凌,侵凌也。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多求同名貪水,菩萨见貪如避瘴海。」

結示过名。貪能滋潤,滋長惡法,如今之有泉,飲之則貪也。復能損害法身慧命,如有瘴之海。

三、慢習。

「三者慢習交凌,发於相恃,馳流不息,如是故有騰逸奔波,积波为水。如人口舌自相綿味,因而水发。二習相鼓,故有血河、灰河、熱沙、毒海、融銅、灌吞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我慢名飲癡水,菩萨见慢如避巨溺。」

三段如前。恃己凌他,高舉为性,故名为慢。今云交凌、相恃、馳騁、流逸,慢之相也。血河等事皆所感報,由內致外因果相称耳。飲之迷倒,故名癡水,西國有之。巨溺可知。

四、瞋習。

「四者瞋習交衝,发於相忤,忤結不息,心熱发火,鑄气为金,如是故有刀山、鐵橛、劍樹、劍轮、斧鉞、鎗鋸。如人銜冤,殺气飛动,二習相擊,故有宮割、斬斫、剉刺、搥擊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瞋恚名利刀劍,菩萨见瞋如避誅戮。」

於诸苦具增恚身心,熱恼居懷,性不安隱,已上皆根本惑攝。互相衝忤,結成熱恼,熱恼不息,气忿成堅,故感金石等事。橛繫,罪人杙也。宮割,秦五刑之二也。斬斫剉,皆新之死刑。刺,即古刑之墨也,今流罪有之。搥擊,皆新刑之笞杖類也。如劫末时,人起猛利嗔心,所執草木皆成刀劍,非內心之所感乎!

五、詐習。

「五者詐習交誘,发於相調,引起不住,如是故有繩木、絞校。如水浸田,草木生長。二習相延,故有杻械、枷鎖、鞭杖、撾棒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姦偽同名讒賊,菩萨见詐如畏豺狼。」

詐謂諂曲,罔冐於他。矯設異儀,險曲为性。或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此隨数也。今云发於相調,引起不住,正是此也。姦詐多端,或亂良善。矯設方便,遞相誘引,故云交誘。繩木、絞校,所感苦具也。長惡滋蔓,如水浸田。豺,狗足群行,舌有逆刺。狼,銳首白頰,大尾長胡,似犬也。姦偽敗正猶如讒賊。

六、誑習。

「六者誑習交欺,发於相罔,誣罔不止,飛心造姦,如是故有尘土、屎尿、秽污不净。如尘隨風各无所见。二習相加,故有沒溺、騰擲、飛墜、漂淪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欺誑同名劫殺,菩萨见誑如踐蛇虺。」

此亦隨数。誑謂矯誑,心懷異謀,多现不實。矯现有德,詭詐为性,邪命为业。今云交欺,欺即誑也。誣罔即是现邪命事,以誘利譽也。尘土、屎尿皆苦具也。刀兵劫时人互殺害,故云劫殺。虺蝮,虺也,博三寸,首如擘。

七、怨習。

「七者怨習交嫌,发于銜恨,如是故有飛石、投、礰匣貯、車檻、甕盛、囊幞,如阴毒人懷抱畜惡。二習相吞,故有投擲、擒捉、擊射、挽撮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家名違害鬼,菩萨见怨如飲鴆酒。」

怨即恨也,由忿为先,懷惡不捨,結冤为性。不能含忍,常熱恼故。囊幞等,已上皆拘繫罪人之具,有作「撲」字之誤也。挽撮皆牽繫罪人也,有作「拋」,亦字誤也。如違害鬼常伺取人。鴆酒,鴆鳥名也,翼毛劃酒,酒則殺人。

八、见習。

「八者见習交明,如萨迦耶见、戒禁取、邪悟诸业,发於違拒,出生相返,如是故有王使、主吏、證執文籍,如行路人来往相见。二習相交,故有勘问、權詐、考訊、推鞫、察訪、披究、照明、善惡童子手執文簿辭辯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惡见同名见坑,菩萨见诸虛妄遍執如入毒壑。」

见謂惡见,於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为性,能障善见,招苦为业。此见行相差別有五:一身见,執我、我所;二邊见,執斷執常;三邪见,謗无因果;四见取,謂於诸见及所依蘊執无最胜,能得清净,一切斗諍所依为业;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诸见、戒禁及所依蘊執为最胜,能得清净,无利勤苦所依为业。此之见習各執己解,互相是非,故感王使、主吏等事。權詐者,設方便以取情也。照明,引他事以照證也。

九、枉習。

「九者枉習交加,发於誣謗,如是故有合山、合石、碾磑、耕磨,如讒賊人遇抂良善。二習相排,故有押捺、搥按、蹙摝、衡度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怨謗同名讒虎,菩萨见枉如遭霹靂。」

枉則逼壓良善,損恼於他,心无悲愍,害所攝也。既以枉押良善,抑捺无辜,令称有罪,故感合山等事。蹙謂逼迫,摝謂振动。衡,權衡也。度,丈尺也。讒能害善,虎能食人。

十、訟習。

「十者訟習交誼,发於藏覆,如是故有鑒见、照燭,如於日中不能藏影,故有惡友业鏡、火珠披露宿业,對驗诸事。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賊,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於巨海。」

此是覆習,而言訟者,由覆发訟故。所言覆者,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为性,悔恼为业。謂覆罪者後必悔恼,不安隱故。己既有罪,不能自发,遂招他訟。此訟即是恼之一法,忿恨为先,追觸暴熱,恨戾为性,䖧螫为业。謂追往惡,觸现違缘,心便恨戾,多发囂暴、凶鄙麁言,䖧螫他故乃名为訟。此覆彼訟,二習相发,故感惡友业鏡等事。覆藏过惡,自知而已,如於阴賊不懼当苦,必墮惡道,如戴山履海也。◎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中)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之三)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六交報,二:一、總標。

「云何六報?阿难!一切众生六識造业,所招惡報从六根出。」

造业既从六根而出,受報還归六根,因与果交,故云交報。又下一根受報备歷六根,根根皆尔,故云交報。此云六識造业者,且據總相。业者,招感为义,然通總別。若能为引业,善、不善思招感当来第八无記果者,即總報业;若为滿业,三性思种招感当来苦、樂等果者,名別報业。其第六識通造總、別報业;若前五識,但为助发別報,不能发總,以強盛、隨转二差別故。从六根出者,六根是彼造业具故,造既从根,受亦根受,故从根出。

二、別辨,六:一、见報,二:一、臨終见境。

「云何惡報从六根出?一者见報,招引惡果。此见业交,則臨終时先见猛火滿十方界,亡者神識飛墜乘煙,入无間獄,发明二相:」

眼根造罪是见业,臨終见境是報与业交。以眼根取色,色能役心,造种种业,故见猛火滿十方界。神識隨火入獄受報。

二、乘业受報。

「一者明见,則能遍见种种惡物,生无量畏;二者暗见,寂然不见,生无量恐。如是见火,燒聽能为鑊湯洋銅;燒息能为黑煙、紫焰;燒味能为燋丸、鐵糜;燒觸能为熱灰、鑪炭;燒心能生星火,迸灑煽鼓空界。」

明暗二尘是眼所取,明可辨別,故见惡相;暗无分別,但生恐懼。如是下遍歷六根,然有旁正,正由眼根发識造业,故先歷眼。今此不明,文略故耳,下文即具。此中以火为苦具主,及歷餘根,隨根转變为不可意境也。

二、闻報,二:一、臨終见境。

「二者闻報,招引惡果。此闻业交,則臨終时先见波濤沒溺天地,亡者神識降注乘流,入无間獄,发明二相:」

声能鼓动心海,如波如濤。取此造业,故臨終时先见此也。降注,下流也。

二、乘业受報。

「一者開聽,聽种种鬧,精神愗亂;二者閉聽,寂无所闻,幽魄沈沒。如是闻波,注闻則能为責、为诘;注见則能为雷、为吼、为惡毒气;注息則能为雨、为霧,灑诸毒虫周滿身体;注味則能为膿、为血种种杂秽;注觸則能为畜、为鬼、为糞、为尿;注意則能为電、为雹摧碎心魄。」

耳根所取动靜二境,造种种业,今受其報亦缘此二。開即动也,閉即靜也。如是下歷根別受。此文之中以根對境有所參差,將恐梵文回互,译者隨而弗審。如雷吼、毒气非眼所取,雨霧、毒虫非鼻家境,餘文則順,有智自詳。

三、嗅報,二:一、臨終见境。

「三者嗅報,招引惡果。此嗅业交,則臨終时先见毒气充塞遠近,亡者神識从地涌出,入无間獄,发明二相:」

鼻根造罪,貪嗅诸香、众生身分及男女等香,作种种业,故招毒气以受其報。

二、乘业受報。

「一者通闻,被诸惡气熏極心擾;二者塞闻,气掩不通,悶绝於地。如是嗅气,衝息則能为質、为履;衝见則能为火、为炬;衝聽則能为沒、为溺、为洋、为沸;衝味則能为餒、为爽;衝觸則能为綻、为爛、为大肉山,有百千眼、无量𠯗食;衝思則能为灰、为瘴、为飛砂礰擊碎身体。」

通塞是彼鼻所取境,依此造业,依此受苦,故有二相。如是下歷根別受。为質为履者,質礙也,履猶通也。为餒为爽者,魚敗为餒。爽,乖差也。餘文可知。

四、甞報,二:一、臨終见境。

「四者味報,招引惡果。此味业交,則臨終时先见鐵網、猛炎熾裂周覆世界,亡者神識下透,挂網倒懸,其頭入无間獄,发明二相:」

舌根作罪其罪最广:一貪味为罪,殺戮必多;二发語造业,其罪又广,以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比於餘根,此最广博,故感鐵網周覆世界也。

二、乘业受報。

「一者吸气,結成寒氷,凍裂身肉;二者吐气,飛为猛火,焦爛骨髓。如是甞味,歷甞則能为承、为忍;歷见則能为然金石;歷聽則能为利兵刃;歷息則能为大鐵籠彌覆國土;歷觸則能为弓、为箭、为弩、为射;歷思則能为飛熱鐵从空而下。」

吸气則取味所招,吐气則发語所致。如是下歷根別受。为承为忍者,承領忍受一切惡味。造业之时,先是舌根受食知味,然後始益诸根大种,舌不領味诸根不益,受報亦然。

五、觸報,二:一、臨終见境。

「五者觸報,招引惡果。此觸业交,則臨終时先见大山四面来合,无復出路,亡者神識见大鐵城,火蛇、火狗、虎狼、師子、牛頭獄卒、馬頭罗刹,手執鎗矟驅入城門,向无間獄,发明二相:」

身根为罪多因男女婬愛等觸,貪著細滑,隨时冷熱,故受合山等事。

二、乘业受報。

「一者合觸,合山逼体,骨肉血潰;二者离觸,刀劍觸身,心肝屠裂。如是合觸,歷觸則能为道、为观、为廳、为案;歷见則能为燒、为熱;歷聽則能为撞、为擊、为倳、为射;歷息則能为括、为袋、为考、为縛;歷甞則能为耕、为鉗、为斬、为截;歷思則能为墜、为飛、为煎、为炙。」

身之所取唯合与离,从之造罪,感果亦尔。如是下歷根別受。道、观、廳、案皆治罪处也。餘文可解。

六、思報,二:一、臨終见境。

「六者思報,招引惡果。此思业交,則臨終时先见惡風吹壞國土,亡者神識被吹上空,旋落乘風,墮无間獄,发明二相:」

思是意业,无質迅疾猶如於風,故招此報。

二、乘业受報。

「一者不觉,迷極則荒,奔走不息;二者不迷,觉知則苦,无量煎燒,痛深难忍。如是邪思,結思則能为方、为所;結见則能为鑒、为證;結聽則能为大合石、为氷为霜、为土、为霧;結息則能为大火車、火船、火檻;結甞則能为大叫喚、为悔、为泣;結觸則能为大、为小、为一日中萬生萬死、为偃、为仰。」

意之所缘生滅二尘,復能隨五明了取境。不觉則荒、独、散所感,不迷觉苦明了所致,皆是邪思造业故尔。如是下歷根別受。方所,受苦处也。鑒、證,證據先罪也。此一根受報,备歷餘根,然根對苦具,有差有当,不必一一根境相順,學者隨文消遣,不可疑滯。

三、結显重明,三:一、結成虛妄。

「阿难!是名地獄十因六果,皆是众生迷妄所造。」

虛妄造业、虛妄受報,皆如空华,然於因果未甞乖異。

二、別显重輕。

「若诸众生惡业同造,入阿鼻獄,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六根十因具足,同造诸业,入阿鼻獄,即大无问具足五事也。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无間獄。」

如第六識同彼眼識唯取自境,兼根而作,不涉餘根,不具十因。此則六根具造,唯造时不兼餘根,入八熱獄,次輕於前也。

「身、口、意三作殺、盜、婬,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身口意,六根之三也。殺盜婬,十因之三也。如身具作殺等三罪,口意不作又輕於前,入十八獄。

「三业不兼,中間或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

如身独造殺等一业,不兼餘罪,入三十六獄,又輕於前。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此独一根只犯一殺,又輕於前,入一百八獄。如意中邪思或不正见,未形身口。或口处殺人,身心无記。此等竝輕。言见见者,见,现音,只见之一根,不兼餘根,故云见见。

三、結答所问。

「由是众生別作別造,於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謂由不斷三业,各各有私,故云別造。因各各私,众私同分,故云入同分地,謂同业共感无差別同分,別业各感差別同分,故前文云「众同分中兼有元地」也。皆由妄想发起,故非本有。

二、鬼趣,三:一、總標。

「復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儀、犯菩萨戒、毀佛涅槃,诸餘杂业歷劫燒然,後還罪畢,受诸鬼形。」

非破律儀者,謗无戒律也。犯菩萨戒者,輕重不禁也。毀佛涅槃者,不信因果。此皆斷善根也,餘业可知。地獄久治,故云歷劫燒然。更受餘類,故入鬼趣。鬼趣十類由前十因,十因正報已在前文。極苦相對,非是輕受,故云後還罪畢,受诸鬼形。

二、別显。

「若於本因貪物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此即貪習为因也。於物生貪,非理而取,餘報在鬼,還托於物,即金銀、草木精怪,其類非一,故名怪鬼。正受苦報在寒氷獄。

「貪色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为魃鬼。」

即前婬習为因也。色能动亂身心,如風鼓物,報招鬼質,還復託風。風質元虛,因習所致。因果相對,豈徒然哉!

「貪惑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即前詐習为因也。因成詐偽,惑正憑虛,託附畜生便成鬼質,即狐狸、猪犬有異靈者,其類非一,故云遇畜成形。魅即现美形以惑人也。

「貪恨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即前怨習为因也。由忿为先,懷惡不捨,結怨在意,熱恼居懷,受餘報时亦假毒類,即蛇虺、毒虫有靈者,成蠱毒鬼。

「貪憶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为癘鬼。」

即前嗔習为因也。於苦、苦具憎恚居懷,或因妬忌生嗔,嗔恚不捨,名为貪憶。洎受鬼報,遇災衰处便入其身,名为癘鬼。即毒癘、傷寒、傳屍、骨蒸之類,皆此鬼作也。

「貪傲为罪,是人罪畢遇气成形,名为餓鬼。」

即前慢習为因也。慢以凌人傲物,高舉自強。洎報鬼倫,遇气为質,內无實德,空腹高心,飢餓所困,故名餓鬼。

「貪罔为罪,是人罪畢遇幽为形,名为魘鬼。」

即前誑習为因也。为獲利譽,多懷異謀,矯现有德,罔冐於他,令他暗昧不曉己事。洎受鬼形,憑幽託暗,魘惑寐者,故名魘鬼。

「貪明为罪,是人罪畢遇精为形,名魍魎鬼。」

即见習为因也。執见異生,各自明悟,出生相返,发於違拒。及招鬼道,遇精明处以为其形,即日月精魄、山澤明靈有精耀者以託其質。言魍魎者,水石變怪也。

「貪成为罪,是人罪畢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即枉習为因也。枉押成褫,憑虛搆架,勞心役思,撓害无辜,使成有罪。遇明显境,託以成形,非幽暗類也。走使戰陣,擔砂負石之徒,故云役使。

「貪黨为罪,是人罪畢遇人为形,名傳送鬼。」

即訟習为因也。黨己覆罪,为他所訟,報在鬼類,託質於人,如世有童子師及巫祝之類,皆为神道傳送凶吉禍福之言,名傳送鬼。此上鬼類其数實繁,考果徵因不过此十。

三、結示。

「阿难!是人皆以純情墜落,业火燒乾,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妙圓明本无所有。」

十因六報皆是純情所为,情既下沈,故墜地獄。地獄治久,情尽上昇,故云业火燒乾上出为鬼。鬼心輕燥,业火所餘,自妄业招,非他所得。菩提心中皆如空华耳。

三、畜趣,三:初、總標。

「復次阿难!鬼业既尽,則情与想二俱成空,方於世間与元負人怨對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債。」

地獄治情,鬼中治想,情想既尽,故云成空。然所空者,即依情、想所发之业也。二道之业既亡,却为畜生酬其宿債,駝、驢、牛、馬身命償他。若在餘類,隨應受對。

二、別显。

「物怪之鬼,物銷報尽,生於世間,多为梟類。」

貪習为怪鬼,報尽作梟倫。梟,土梟也,附塊为兒,貪物所致,一切怪異者皆此類攝。

「風魃之鬼,風銷報尽生於世間,多为咎徵一切異類。」

婬習为因,報招風魃,旁为畜生受咎徵也。咎,过惡也。徵,應驗也。惡行所招,將有災異,先有此應。如群雀、众鼠荒儉之徵,𪄲鴹水災,鶴舞多旱,其類非一。

「畜魅之鬼,畜死報尽生於世間,多为狐類。」

詐因之報,为鬼成魅,所依既尽,畜受狐身。

「蟲蠱之鬼,蠱滅報尽生於世間,多为毒類。」

怨習之報,鬼作蠱毒,畜为毒類,即蚖蛇、蝮蝎之類。

「衰癘之鬼,衰窮報尽生於世間,多为蛔類。」

嗔習之因,鬼为衰癘,託災附禍便入身中,转受畜形還託身內,为蛔、蟯也。

「受气之鬼,气銷報尽生於世間,多为食類。」

餓鬼附气,慢習是因,鬼受飢虛,畜充他飽,故为食類,即世間可食之畜也。

「綿幽之鬼,幽銷報尽生於世間,多为服類。」

宿因誑習,鬼为魘暗,幽默既消,畜为服類,即馳驢、牛馬、蠶繭之類,为人服用也。綿即綿密,不明露也。

「和精之鬼,和銷報尽生於世間,多为應類。」

因为见習,鬼作魍魎,精耀之物既尽,为畜便成應類,即應四时節序来而復鳴者。言和者,杂也,杂精明处而成鬼也。

「明靈之鬼,明滅報尽生於世間,多为休徵一切诸類。」

即前枉習,鬼託明生,为役使類,鬼道业尽,畜報休徵。休,美也,休祥將至,預有此徵,由他美行之所招也,即麟、鳳之類也。

「依人之鬼,人亡報尽生於世間,多为循類。」

訟習之因,鬼招傳送,人死为畜,報在黠慧,故云循類。即人所畜養循順之類。

三、結示,二:一、正結虛妄。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乾枯酬其宿債,傍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虛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則此妄缘本无所有。」

獄、鬼二趣,业火燒畢,情想乾枯,今为畜生酬償餘业,故云旁为。妄想故有,觉性元无,猶如圓影,眚病故见。

二、引问重示。

「如汝所言宝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惡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還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虛,妄想凝結。」

所问三缘,是彼人等各自虛妄造业发生,不由他有,故云本自非天降等。妄造妄受,觉性之中皆如空华。

四、人趣,三:一、總明,二:一、酬剩返徵。

「復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還復为人,返徵其剩。」

分越者,过分也,不依本分越过而行,謂非理苦役不问輕重,或晝夜不息,食噉无度。如是等類悉合返徵其剩。今有恃尊貴以縱恣,倚豪勢以奢侈,貪其力而多役,取其味而枉殺,不捨晨暮,罔測勞苦,福尽徵剩,其宜者哉!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於人中不捨人身酬還彼力。若无福者,還为畜生償彼餘直。」

其有修善而崇福者,只於人身酬彼力矣。今见积善之家財物多耗,或被劫盜,或被欠負,或橫遭驅役,或枉受捶打,斯皆先业合,捨此身为畜酬剩,由樹福德,人中略償;若成畜者,盖无善矣。

二、償報难息。

「阿难当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如於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誅。猶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汝負他財,他欠汝力,今既酬償,償足自止,世養牛馬是此類也。如故殺彼,食其身肉,斯則翻成殺业,身身相取,命命相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互来相責,无有休止。以诸业中殺命最重,不值佛出,修奢摩他,必不能息。

二、別显。

「汝今應知,彼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因於貪物,鬼託怪形,畜在土梟附塊而養。今归人趣,其性顓蒙,杂在頑嚚,心忘德义,盖因之故然也。而言參合者,夫人道受報,善因所招,總報虽同,滿业各異,故分十种。今此从畜来者,乃是餘业旁受,非正善业所招,然亦順後业感,由不正故,故言參合,他皆倣此。

「彼咎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愚類。」

始因貪欲,鬼受魃形,上为畜生災咎之應。业尽復本,參在愚類,以欲多者不習別善,但專一境。由不習善,故招愚鈍。頑、愚別者,頑謂知善不从,罔受教誨。愚謂瞑然昏暗,識鈍难明,有此異耳。

「彼狐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佷類。」

因从詐習,鬼为畜魅,類入旁生狐狸所攝。今为人趣,參在佷戾自用之徒,不受諫曉也。

「彼毒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庸類。」

怨習是因,鬼为蠱毒,旁受畜類蛇蝎是形。還生人道,杂乎庸類,即庸鄙之流,性麁率者。

「彼蛔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嗔習为因,鬼居衰癘,蟯蛔受畜微末,为人即不为人之齿錄者也。

「彼食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慢習是因,鬼招飢餓,結气而作,无實体性,畜受食類。人为柔弱,盖因我慢貢高,反招柔怯之報。

「彼服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誑習为因,鬼从幽魘,畜为服用。人受劬勞,役力艱辛工巧之屬。

「彼應倫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文類。」

因从见習,鬼落和精,魍魎報終畜为时應。參於人道,微有文章,非正習因,故云參合。

「彼休徵者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枉習为业,鬼受明靈,驅役疾馳,无暫停止,畜招休應。人杂聰明,考果从因,必无差忒。

「彼诸循倫酬足復形,生人道中,參於達類。」

因由訟習,鬼作依人,傳附神辭,发显禍福,畜招馴黠。人達窮通,寵辱不驚,安然自得,故名達類。

三、結示。

「阿难!是等皆以宿債畢酬,復形人道,皆无始来业繫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来,不闻正法,於尘勞中法尔轮转,此輩名为可憐愍者。」

獄鬼畜中酬償先业,三塗報尽,還復人身,順後善业所招,隨別復分十類,如是皆为顛倒轮转。欲息顛倒,唯戒定慧,无此三种不息轮回。佛若不出,誰说此法令其修學,免轮回耶!

五、仙趣,二:初、總標。

「阿难!復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遊於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不依正觉者,三乘行法皆佛所教,今经尚斥二乘,云不識生死根本,錯亂修習,況修仙道耶!存想固形者,存心在於長生不死,俾此形骸堅固不壞也。別修妄念,即下十种修鍊之法也。此皆有漏,進不如天、退又胜人,故居山林人不及处,名为仙趣。然此一趣餘经不出,以總報同人故。今经開者,約所修行別故,人、天二趣所不攝故,此皆外道類收。然亦禁防非佛正戒,但禁麁浮,即戒禁取也。

二、別显。

「阿难!彼诸众生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圓成,名地行仙。」

服餌者,即食麻仁、草木之實,存形長久,一期寿永,輕舉未能,此道若成,名地行仙也。

「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藥道圓成,名飛行仙。」

草木者,即飡松、噉柏之類。草木輕故,餌即体輕,由是飛行不墜於地。

「堅固金石而不休息,化道圓成,名遊行仙。」

金石者,服丹砂成九转之類。化有二种:一能化骨令寿永体堅、二能化物俾賤作貴。此道苟成,遊戲人間,濟貧恤苦得自在也。

「堅固动止而不休息,气精圓成,名空行仙。」

消息養和,運用榮衛,神气久著能履虛空,功用既成身堅寿永,名空行也。

「堅固津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名天行仙。」

鼓天池,嚥津液,固精华,歲久功著遂成潤德。言天行者,此非六欲,乃是世人謂靈仙居处名之为天,如張騫尋河源至崑崙,见天宮之類。或所行不交欲境,如天无異,故云天行。

「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名通行仙。」

吞飲日月精气,作意存變以延身命,由是功久,遂有異见,通世物情,故云通行。

「堅固呪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名道行仙。」

呪禁正是仙法道術,以此持身,延而且固,術力成就,名为道行。

「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名照行仙。」

念缘前境,繫心不忘,專注弗移,久而发用,照明境界,咸悉化源,如定发慧,故名照行。

「堅固交遘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名精行仙。」

世有採阴採阳之術,名为交搆,久而功成,此感彼應,吸彼精气以固我身,故名精行。

「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觉悟圓成,名绝行仙。」

存想世間皆成變化,境既變化,心想亦亡,猶如槁木。有为功用暫得如是,故云绝行。如上十類皆云行者,日久成功通流故也。

三、結示。

「阿难!是等皆於人中鍊心,不修正觉,別得生理,寿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绝於人境。斯亦轮回妄想流转,不修三昧,報尽還来,散入诸趣。」

生理謂長生之理,即上十种修鍊之法也。言人中者,以仙趣无別總報,即於人身總報果上加以前来十种修鍊,转成仙也。妄想不真,終隨业墜。

六、天趣,二:一、列释诸天,三:初、欲界,二:一、列释,六:初、四天王天。

「阿难!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诸妻妾恩愛,於邪婬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隣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不求常住,即不修正觉也。无定力故不能捨愛,有善戒故心不流逸,善根力故心澄身明。此則澄瑩欲心,发生明性。此人命終生須彌半,隣日月宮,所有天众皆此天管。

二、忉利天。

「於己妻房婬愛微薄,於净居时不得全味,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顶。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欲愛漸微,於己室家亦減愛欲,故无全味。味,著也。言净居者,不由杂秽,揀異行邪也。超日月者,以善增故。愛心又減,身則又昇,故生忉利。忉利,此云三十三,帝释居处也。

三、焰摩天。

「逢欲暫交,去无思憶,於人間世动少靜多,命終之後於虛空中朗然安住,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诸人等自有光明。如是一類名須焰摩天。」

未离欲心,逢境暫遘,漸薄於下,故云去无思憶。逢欲猶交,故云动少;去无思憶,故云靜多。斯行又增身則又胜,故生时分。焰摩云时分,此是空居初天也。

四、兜率天。

「一切时靜,有應觸来未能違戾,命終之後上昇精微,不接下界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

行胜於前,故云一切时靜。應觸者,應謂相應,觸即欲境。尚猶順而从之,故云未能違戾。命終漸胜,故生此天。上昇精微等者,即約一生補处菩萨所居器说,以同名兜率故,此云知足。

五、樂變化天。

「我无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时味如嚼蠟,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

无心於境,境自橫来,境自有心,己何所味,故云味如嚼蠟等。以樂變化五欲之境而受用故。

六、他化自在天。

「无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終之後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類名他化自在天。」

行事交者,此亦橫陳也。前虽亡味,会境猶起欲心。此則无心,故云了然超越。然今且約无麁相说,豈亡微細愛欲,以未离欲界故。化无化者,化即第五天,无化即下诸天。《俱舍》云「樂受用他所變化五欲境故,以有自在力遣他變化而受用之,故云他化自在。」上之六天皆因欲心漸輕得報漸胜,若情欲重者必不生天。《俱舍》頌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婬。」亦明受欲輕相也。

二、結示。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跡尚交,自此已還名为欲界。」

此之六天身有光明,飛行自在,寿命長遠,漸增漸胜,不同下之人趣,故云形虽出动。又人趣杂類寿命短促,遷變不常,天之福命卒难搖动,故云出动。尚有欲境相遘,故云心跡尚交。若至定地,永无欲對矣。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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