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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水沙門子璿集

首楞严义疏注经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十(之一)

長水沙門子璿集

四、破行阴,三:一、尽未尽相,二:一、明區宇,二:一、想尽益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阴尽者,是人平常夢想消滅,寤寐恒一。」

想阴若存,寤即想像,寐即成夢。今想阴尽,即无有夢,以想阴是夢之元故。寤寐一者,虽有寤寐,以无想故,寤亦如寐,寐亦如寤,故云恒一。

「觉明虛靜猶如晴空,无復麁重前尘影事。」

圓明心体,名为觉明。离想浮动,故名虛靜。空喻觉明,晴喻离想,麁重即烦恼也,以想阴是烦恼濁故。前尘影事,即所想境。能想既亡,所想不立,故云无復。

「观诸世間大地、山河,如鏡鑒明,来无所黏、过无蹤跡,虛受照應。」

观,缘也,虽有根識缘诸境界,而不想像繫念在意,故如其鏡照物无跡,但虛受、虛照、虛應而已。亦可如鏡照於光明,虽鑒无影,故云虛受。

「了罔陳習,唯一精真。」

了,畢竟也。罔,无也。陳,舊也。習,妄想也。畢竟无有无始妄習,唯有一靈真如性也。又了謂了別,即诸識也。罔,謂罔象。陳習,謂无始种子也。唯一精真者,唯一識阴也。如下文云「則湛了內罔象虛无」,微細精想以對行阴,故云精真也。显此行人得想阴尽,唯識阴及行阴在。今此行阴又现披露,故名識阴为精真也。

二、行阴现相。

「生滅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畢殫其類,虽未通其各命由緒,见同生基,猶如野馬熠熠清擾,为浮根尘究竟樞穴,此則名为行阴區宇。」

行阴是生滅元,以遷流造作故。想尽行现,故云披露。畢殫其類者,殫,尽也,尽此十二類生皆从行出,以行是业体故。未通各命者,虽已了知十二類生總从行出,而未知众生別种在識阴中,此即本識业苦种子是众生各別性命因由端緒也。见同生基者,同分生基,即行阴也,十二品類同以行阴为其基本。猶如野馬者,尘合阳气,鼓而为之。熠熠,即光起閃爍,喻生滅也。清擾者,即此行阴擾动,生滅微細不停,以无想阴尘垢,故名清也。为浮根尘究竟樞穴者,門簨曰樞,門臼曰穴,此皆动转之要处也。根尘、生滅皆以行阴为機紐处,了知此者正在行阴,故云區宇。

二、明尽相。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習,如波瀾滅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則能超众生濁,观其所由,幽隱妄想以为其本。」

性入元澄者,行阴若尽,遷流性澄,归一藏識,名入元澄。经云「藏識海常住」也。以观行增胜,能純生滅根元習气,令其不动,归一識阴,猶如澄水也。以行是众生遷流业性故,此若尽即超众生濁也。行阴生滅微細难觉,故名幽隱。

二、正明现境,十:一、二无因論,二:一、標。

「阿难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類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窮生類本,於本類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圓擾动元,於圓元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二无因論。」

止观增胜,想念不起,故云凝明正心。欲界愛染不生,故云魔不得便。於此推窮生類之本,唯一行阴幽隱清虛,以为一切生滅之元。今既披露,此外更无众生之本,便執世間无因而起,以不知善惡因由、差別种子在識阴故。即外道論因此而有,皆修行至此,邪慧忽生,名为见发,非是本来別有外道。

二、释,二:一、計本无因,二:一、正辨。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是人既得生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萬劫所有众生业流灣環,死此生彼,秖见众生轮回其处。八萬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間十方众生八萬劫来无因自有。」

生基全破,行阴现也。八百功德,謂由定力发其眼根本分功德,百倍增胜。乘此通力,见八萬劫众生死此生彼;过此不知,亦是行阴勢力尽处,不知識阴生因,种子无明所熏感果差別。以不知故,便執本来无因而有,如见飛鳥遠不及处,便謂为无。以眼根取尘本唯八百,世間通力不越於此;若出世通,过此无礙。

二、結成。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如文。

二、計末无因,二:一、正辨。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是人於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鳥生鳥,烏从来黑、鵠从来白,人天本竪、畜生本橫,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萬劫无復改移,今尽此形亦復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

初二句標,何以下出所以,今尽下正显末无因义。以本无因故,末亦如是。八萬劫前不见菩提,八萬劫後亦復如是。以见本无,末亦无也。知人生人等者,人只生人,无因生鳥;鳥只生鳥,无因生人。此皆不知新造異业,感異類生,故成此執。

二、結成。

「由此計度,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論。」

二、四遍常論,三:一、標。

「阿难!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圓常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遍常論。」

圓常者,行阴生滅相續不失,故名常。由計四种遍一切法,故名圓也。

二、释,四:一、二萬劫常。

「一者、是人窮心境性,二处无因,修習能知二萬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滅,咸皆循環,不曾散失,計以为常。」

於胜定中,以心、境二法为所窮处,由是观成,知二萬劫十方众生生滅循環不曾散失,如水为氷、氷還成水,虽循環而体不失,故名为常。

二、四萬劫常。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四性常性,修習能知四萬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滅,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計以为常。」

此人观中以四大为所观处,观成能知四萬劫中众生生滅,咸皆体常。以众生皆以四大为体,四大既常,众生亦常,故无散失。

三、八萬劫常。

「三者、是人窮尽六根,末那執受心意識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習能知八萬劫中一切众生循環不失,本来常住,窮不失性,計以为常。」

梵云訖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執受者,即第八識。窮此八識性元是常,由是能知八萬劫中众生生滅,不斷不散。以众生无不具有八种識故,八識既生滅不失,众生亦然,故名常也。

四、不生滅常。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運转,生滅想心今已永滅,理中自然成不生滅。因心所度,計以为常。」

生理即行阴,以见想尽,想能運动,今已息故,運动既无,不生滅理自然是行。此於生滅計不生滅,故執为常。

三、結。

「由此計常,亡正遍知,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正遍知,即菩提性。那倒分別故失正,唯局二、四、八萬劫中,餘不能知,故失正遍知。遍知既亡,故成外道邪論。

三、四一分常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自他中起計度者,是人墜入四顛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論。」

或執我能生他,我常、他无常。或執我从他生,他常、我无常。皆計一分无常一分常論。

二、释,四:一、我常彼无常。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則計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則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滅者真无常性。」

此人修定既未證真,有漏观中观妙明心遍十方界,假想而见,不知无明妄識,變影似真,執此妄心遍十方界,以为真我凝明不动。定力持故,见诸众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即是无常。我不动者即是常故。

二、劫壞劫不壞。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國土,见劫壞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壞处名究竟常。」

此人定中乘通见十方界,於中见界未壞便執为常,见已壞处執无常性。此虽观器,必帶正報。

三、我如微尘转。

「三者、是人別观我心,精細微密猶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滅。其不壞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我心如微尘者,以心性微密难见,故如微尘,非謂其小也。此執微細心性,以之为我。我者,自在、主宰为义,故能流转,性无移改,却能令此麁蘊色身有生有滅。以此麁蘊皆从我心所流出故,所流出者名为无常,能流出者名为常性。

四、行常餘无常。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計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滅尽名为无常。」

行阴披露,现见遷流,故執为常。想等观中暫伏不起,故執无常。是故此身一分无常、一分常也。

三、結。

「由此計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四、四有邊論,三:一、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分位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想阴尽处有四分位,計此以为有邊、无邊。

二、释,四:一、三世。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流用不息,計过、未者名为有邊,計相續心名为无邊。」

此人心計行阴现今,流注不息,名为无邊。过、未不见,名为有邊。此約流用生滅不息、无有邊際说无邊耳。

二、众生。

「二者、是人观八萬劫則见众生,八萬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邊,有众生处名为有邊。」

虽八萬劫见於众生,然有分劑,故曰有邊。此外寂然不见有生,則无分劑,故執无邊。

三、心性。

「三者、是人計我遍知得无邊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邊之心,但有邊性。」

我能遍知一切众生,一切众生现为我知,故我即得无邊心也。我曾不知下,彼一切人虽有於知,此知且不现我知中,以不现故即是有邊。

四、生滅。

「四者、是人窮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籌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計其咸皆半生半滅,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邊、一半无邊。」

窮行阴空者,想尽行露,今於观中研令取空也。以研窮心計度行阴,一切众生一身之內即生即滅,世界亦尔。生处有邊,滅处无邊,生现见故,滅不见故。

三、結。

「由是計度有邊、无邊,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四外道立有邊論。」

五、四不死矯亂論,三:一、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知见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四种顛倒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此人於知见中不能決擇,有人问者,皆矯智亂答。言不死者,准《婆沙》说「外道計天常住名为不死,計不亂答得生彼天。若實不知而輒答者,恐成矯亂。故有问时,答言祕密不應皆说,或不定答。佛法呵云此真矯亂。」

二、释,四:一、八亦。

「一者、是人观變化元,见遷流处名之为變,见相續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滅。相續之因性不斷处名之为增,正相續中中所离处名之为減。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別见。」

別义观行也。於一生滅行阴分为八义,別见謂常變、生滅、增減、有无也。不见见者,见不见也,滅处不可见故。餘如文。

「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滅、亦有亦无、亦增亦減。』於一切时皆亂其語,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約义答问,略舉六义也。以不能定其道理,但兩楹答,故云亦生亦滅等。令彼前人於章句中不得义理,故云遺失章句。

二、唯无。

「二者、是人諦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證。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餘无所言说。」

念念滅处,名互互无,以心纔生即滅,无体可得。行既如是,诸法亦然,故云因无得證。故有问者,但答无耳。

三、只是。

「三者、是人諦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證。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餘无所言说。」

念念生处,名各各有,因是得證一切皆有。有人来问但答是者,虽见其心念念有生,意計皆有,又见其滅,不敢答有,故但答是,擬防其失。

四、俱见。

「四者、见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无容窮诘。」

此有无俱計也。其境枝故其心亦亂者,以不定是一义,故成亂也。以前二論但偏證有无,今此一論即有无俱见也。亦有即是亦无者,意計亦有之中即有於无,得成有无計也。亦无之中不是亦有者,虽於有中说无,二相各別,故云不是亦有。无容窮诘者,若诘有即是无,又云无中不是亦有;若诘无不是有,又云亦有即是亦无。互相遮防,故难窮诘。

三、結。

「由此計度,矯亂虛无,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如是四論,《長阿含》云「一者若沙門、婆罗門等作如是见,云不知善惡有報耶?若如是问我,我不能答。有愧有畏,我当答言:此事異、此事不異,此事非異非不異,是为初见。二以他世有无问,亦作此答。三以何者为善惡问,亦作此答。第四愚冥暗鈍,若他有问,俱隨言印可,但云如是。如有问云蘊有幾种?彼反问云:汝意謂幾?他即答言:我意謂五,彼云如是。或云此事異等。」

六、十六有相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无尽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发心顛倒。」

无尽流,行阴也,今见行遷,却執於我。死後有相者,以行是我所有故,行既遷流不息,故我死後有相也。

二、释,二:初、本計。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圓含遍國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隨我回復,云色屬我。或復我依行中相續,云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初約色蘊具出四句,皆云死後有相,如是循環,例作後三阴十二句也。固身者,固,堅也,堅執现今形色是我本体。色阴既尔,受想行等例此而作,成十六句。

问:前三阴尽,唯行識二阴,何得更執前三又不言識?答:前之三阴观中虽破,但約观法增胜不被阴迷,善巧安忍不生过患,豈可都无謂之破耶!今观行阴,依止前三遷流相續,故執三也。不言識者,行阴覆故,由是通前而不言識也。

二、別計。

「从此或計,畢竟烦恼、畢竟菩提兩性竝驅,各不相觸。」

既十六相皆死後有,烦恼亦尔,以是生死根故;菩提亦尔,以是觉元明故。真妄兩驅,畢竟无改,二皆有相也。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七、八无相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无相发心顛倒。」

见前三阴已滅,当知行阴亦應還滅,即計死後斷滅,總名无相。

二、释,二:初、本計。

「见其色滅,形无所因。观其想滅,心无所繫。知其受滅,无復連綴。阴性銷散,縱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質现前猶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无,如是循環有八无相。」

此約四阴,现在因亡、未来果滅,都成於八。

二、別計。

「从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阴既因果皆无,涅槃因果亦皆斷滅。斯則有为、无为,染、净诸法因果俱无,故云一切皆空。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无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无相心顛倒論。」

八、八俱非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行存中兼受想滅,双計有无,自体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此先將已滅三阴例现存行阴,得四箇非有偏句。又將行存一阴例前已滅三阴,得四箇非无偏句。前後相望,每阴皆得非有非无,成四俱非。现在既尔,死後亦然。现在、未来共成八也,故云死後俱非也。

二、释,二:初、本計。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遷流內观无不无,如是循環,窮尽阴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缘,皆言死後有相、无相。」

色等三阴先虽是有,而今破尽,故云非有,例行亦尔,此四非有也。行遷流內观无不无者,若將行阴例前为无,现且念念遷流不斷;此又非无,行既非无,前三亦尔,此四非无也。如是循環窮尽阴界者,现將四阴循歷相例,一一皆见非有非无,故云循環。推至死後,故云窮尽阴界。隨得一缘者,即此四阴隨舉一阴,皆悉死後非有、非无。今言有无者,有即非无,无即非有也。

二、別計。

「又計诸行性遷訛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虛實失措。」

此但现见行阴遷變,生中有滅故非有,滅中有生故非无,由是通悟一切皆是非有、非无,何啻於八。虛實即无有也,有不定有,實何曾實?无不定无,虛何曾虛?舉著皆非,故云失措。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无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後際下,释死後非义。无可道者,言有不有、言无不无,有无二途俱道不得也。现在尚尔,豈況死後不觉不知而言有无耶?故云昏瞢。

九、七斷滅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後後无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是人见行阴念念滅处,名後後无。設生七处,後皆斷滅,故成此論。

二、释。

「或計身滅,或欲尽滅,或苦尽滅,或極樂滅,或極捨滅,如是循環窮尽七除现前銷滅,滅已无復。」

或計身滅即欲界人天也,同界地故,欲尽即初禅,苦尽即二禅,極樂即三禅,極捨即四禅及无色也。现前銷滅者,三阴已滅,行阴亦尔也。七处皆现斷滅,死後不復生也。

三、結。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十、五现涅槃論,三:初、標。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观彼幽清常擾动元,於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行阴滅而復生,故云後後有也。

二、释。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禅,性无憂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極悅隨故。或以四禅,苦樂二亡,不受轮回生滅性故。」

以欲界为正转依者,因修观行,发欲界未至定,於观心中见圓明相,不捨欲界,即是涅槃为正转依。或以初禅性无憂者,已离欲染,无復憂心,得輕安樂故。或以二禅心无苦者,即是極喜也。或以三禅極悅隨者,即極樂也。或以四禅苦樂二亡,即捨受也。

「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隱为胜净依,如是循環,五处究竟。」

不識教相,得此四禅及欲界定少分安樂,便計涅槃。執有漏天作无为解者,因修正定,忽发此禅得少輕安,非是究竟,便妄執計以为涅槃。

三、結。

「由此計度五现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槃心顛倒論。」

三、結勸弘宣,二:初、結前诸境。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斯悟。众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大妄語成,墮无間獄。」

此十种境乃是邪见因,修正定而忽发生,故云狂解。由三阴滅,觉至行阴用心差異,故云交互。苟能深入禅定,以慧照察唯心境界,不取不著,自然消歇。若以为證,即墮邪见,成地獄因。

二、勅勸弘宣。

「汝等必須將如来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护,消息邪见,教其身心開觉真义,於无上道不遭枝歧,勿令心祈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標指。」

孽,災也。想阴未尽猶引外魔,今想阴尽行阴明露,但於所觉境界別生異见,執此为是,故云心魔。故令觉察善能消息,不失正见,能至无上,故深付囑,傳而示之,俾修行者无入邪網,失正觉路。枝歧,邪道也。

五、破識阴,三:一、尽未尽相,二:一、明區宇,二:一、行尽益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阴尽者,诸世間性幽清擾动,同分生機倏然墮裂,沈細綱紐補特伽罗酬业深脈,感應懸绝。」

前三句標人,诸世下正明行尽。世間性者,行阴即是世間体性。世間有三义:一有生滅;二性有漏;三可破壞。既墮世間,同以行阴生滅为性也。隱密故幽,离想故清,擾即是动。同分生機前是基本,今是機要,忽尔而破,故云倏然墮裂。沈細下重释尽义。網上大繩曰綱,衣領結处曰紐,皆喻其要也。十二類生如網如衣,行阴貫通微細結要,如綱如紐。補特伽罗云数取趣,即總指十二類也。行阴能持此類生故,故云沈細綱紐,綱紐是业因,伽罗是果報。业因亡則孰为引果,果報息則誰作能酬?因果既亡,故绝感應。深脈,亦喻行阴幽隱也。

「於涅槃天將大明悟,如鷄後鳴,瞻顧東方已有精色。」

涅槃名为第一义天,得无生忍名大明悟。明悟在近,故名曰將,將,当也,欲也。如鷄後鳴者,鷄第二鳴天將曉也。五阴在如全夜,阴都尽如大明,色受二阴破如鷄初鳴,天全未變。今想行又除,唯有識阴,明悟在近,即如鷄後鳴,天有精色。若約位说,此当第二漸次人也。彼文云「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无相生相殺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即是今文酬业深脈,感應懸绝。彼文又云「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等。即此文云:瞻顧東方已有精色,此則正得似位,相似通发也。

二、識阴现相。

「六根虛靜,无復馳逸,內內湛明,入无所入。」

由定所攝,无行阴使,虽存六根,識不馳散,故云虛靜无復馳逸。唯專內境,定心內照,故云內內湛明。又內內者,深深寂照也,窮到識阴,更无所见,名入无所入。

「深達十方十二种類受命元由,观由執元,诸類不召。」

受命元由即是識阴,今观識阴既是類生种子元由,不起烦恼,不作新业,由是執持,不令起果,无受生分,故云诸類不召。

「於十方界已獲其同,精色不沈,发现幽祕,此則名为識阴區宇。」

既知識是生類元由,故十方界依之与正皆識所變,同一識体,斯則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先虽信教,今观中明见也。精色不沈,所观境现也,由观力故境界明白,故云不沈。发现幽祕者,似通发也。未至此位,诸根暗昧,不能遠观,故云幽祕。今由观力六根清净,不由天眼徹见诸界等,故云发现。

二、明尽相。

「若於群召已獲同中銷磨六門,合開成就,见闻通隣,互用清净。」

初二句指在識阴中也。若於此中以定慧力銷磨根隔,令其開通,合成一体,則见、闻、觉、知互相为用,斯則明不循根,寄根明发也,故云互用清净。此識尽獲證,是第三漸次證无生法忍也。故文云「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貪婬,於外六尘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源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既云六用不行,即是銷磨六門。既云返流全一,即是合開成就,互用清净也。彼说由戒,故与此異。

「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瑠璃,內外明徹,名識阴尽。」

世界、身心皆唯識现,今識阴尽,唯是觉体。觉体明妙如净瑠璃,一无障礙,名內外明徹。身心为內,世界为外,俱无所得,故云明徹。前文云「十方國土皎然清净,譬如瑠璃內懸宝月,身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隱,一切如来密圓净妙皆现其中,是人即獲无生法忍。」即知識阴尽者是隨分觉也。文殊亦云:「一处成休復,六用皆不成,尘垢應念消,成圓明净妙。」

「是人則能超越命濁。观其所由,罔象虛无、顛倒妄想以为其本。」

命体即識阴也。以命、煖、識三俱时而转,識既已离,命煖隨亡,故超命濁。罔象虛无者,此是觉明初起影象之相,攬此妄想虛无影象以为識体,即业转二相也。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十(之一)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十(之二)

長水沙門子璿集

二、正明现境,十:一、因所因執,二:一、約其所解。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窮诸行空,於識還元,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阴虽尽,已滅生滅,返識循元,未归寂滅,故云精妙未圓。以識未破,正在細生滅故。精妙即精真妙明也。

「能令己身根隔合開,亦与十方诸類通觉,觉知通㳷能入圓元。」

观中暫尔也。暫於观中似開根隔,未全互用也。诸類通觉者,於此观中已见十方众生及与我身同一觉性,互相融合,无知觉殊,此即能入圓元也。此之境界全是識影,未为寂滅。故前文云「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若於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

正生計也。於此所入通觉之境認为真常,便立为因,能生一切,即为所归究竟之处決定不謬,故云胜解。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因所因執,娑毘迦罗所归冥諦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於所因識阴執为真常,是萬法之因,故云因所因執。萬法无因,虛妄生滅,今計有因是真常性,即与外道所執,冥諦是常,能生一切,无有差別,此即計阿赖耶識未形兆前冥然之初为冥諦也。迷佛菩提者,菩提云觉,觉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虛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今執有法从一因生能所差別,故云迷也。不如實知,故云亡失知见。所得心即識阴也,因中为所得,果上为所归耳。餘文可解。

问:據下七段皆云能非能等,独有此文为因所因耶?答:以一切诸法皆从識變,正是所因,以不了虛妄,執为實因,故同外道。下文直显当体虛妄,故云非能等也。

二、能非能執,二:一、約其所計。

「阿难!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归览为自体,尽虛空界十二類內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生胜解者,」

前計虽執識阴为真常因,而未取为自体。今計即是我之自体,一切众生皆从我出,我能生彼,決定不謬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能非能執,摩䤈首罗现无邊身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圓种。」

實非能生執以为能,名能非能。摩䤈首罗,即大自在天,三目八臂,外道所宗为能生因也。现无邊身者,以執我能现起无量众生也。因既能为,果成能事,因果相称也。

三、常非常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虛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沈迷,生胜解者,」

所归即識阴,前览所归为自身,今認所归为他体,故疑自身及一切法从彼生起。都宣流地者,即識阴也。妄認为他是真、是常、是无生滅、惑不生者,本觉常住,不生诸法,迷而不解也。亦迷生滅者,妄認識阴为真常也。二俱不識,故曰沈迷。堅執不转,故云安住。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种。」

於无常处妄計为常,名常非常執。自在天,即首罗也。前計他从我生,今執我从他起,故云計自在也。因依心即識阴也,立为他体,計能生我,故同外道計彼为常。

四、知无知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知知遍圓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異,草木为人,人死還成十方草樹,无擇遍知生胜解者,」

所知即識阴也,是彼观行所知境故。識阴能變一切诸法,名知遍圓。悟此诸法从知變起,以知为体,故云因知立解。十方草木下即解之行相也,既此依正皆从知有,何得一知一无知耶?故无揀擇。一切皆知,自謂決定不謬,故云胜解。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知无知執,婆吒、霰尼執一切觉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計圓知心成虛謬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草木无知而執有知,故云知无知執。婆吒、霰尼二外道也。《涅槃》云「波私吒及先尼,梵音小转,既執一切觉,即草木有命也。」圓知即遍知也。虛謬果者,斥成妄想,此即不了皆是妄識所變、妄想凝結,假立无情妄想流动,假名有情。如前文云「想澄成國土,知觉乃众生。」以不善分虛妄識有內分、外分,故成執計。

五、生无生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樂水清净,愛風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

根互用中得隨順者,以於似观暫得相應,故云隨順。便於圓化一切发生者,一切诸法同名變化,故云圓化。皆可修習能成圣果,故云一切发生。以於一根暫得诸用,由此例知一切亦尔,皆可於无知见中修成知见,取常住果,故求火、樂水、愛風、观尘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生无生執,诸迦葉波并婆罗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种。」

四大之性實不能生常住之果,執为能生,故云生无生執。迷心从物者,迷失唯心所见,而各隨順崇事以求常住,因果俱妄,故成妄求妄冀也。

六、归无归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明計明中虛,非滅群化,以永滅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

明中虛者,圓明之理,即所观識也。已滅生滅,故明中虛。非即是滅,故云非滅。色、受、想、行攝一切法,名为群化。永滅依,即明中虛也。此計空为所归依处,即涅槃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归无归執,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六圓虛无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种。」

此明中虛實非所归而計於归,故云归无归執。无想天五百大劫想心不行也。舜若多,四空处也。圓虛无心,斷滅因也。空亡果,斷滅果也。

七、貪非貪執,二:一、約其所計。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圓,長不倾逝,生胜解者,」

執識阴以为圓常,欲固此身亦同識阴,故云同于精圓長不倾逝。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貪非貪執,诸阿斯陀求長命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七執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長勞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根身虛妄,本是无常,實不可貪以为長久。今堅貪著,妄執長生,故云貪非貪執。阿斯陀者云无比,即長寿仙也。長勞果者,勞即牢固,字之誤耳。妄執延年,故云妄延。

八、真非真執,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观命互通,却留尘勞恐其銷尽,便於此際坐蓮花宮,广化七珍,多增宝媛,縱恣其心,生胜解者,」

观識阴为十方众生之命元,是十二類命之通要,由是我命通彼,彼命通我,故云互通。今观識阴若尽,十方众生命即皆尽,我命亦尽,尽即教誰證真常理?誰为所化众生?徒有真常,无證真者,故留尘勞,却起貪欲,化蓮华宮及诸欲境,恣受欲樂,圖命不滅,俾要證真,起用化物,作此執計定不移转,故云胜解。媛,女宝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真无真執,吒枳迦罗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熾尘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天魔种。」

起惑恣欲,實非證真,計此即能證真起用,故云真非真執。吒枳迦罗未见正译,此既能化欲境受用,即是欲界自在天類也。邪思因者,既於定中发此邪念,不能善察,由此熾盛起尘勞事,故同天魔耳。

九、定性声闻,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於命明中分別精麁、疏決真偽,因果相酬,唯求感應,背清净道,所謂见苦、斷集、證滅、修道,居滅已休,更不前進,生胜解者,」

識阴露现,故曰命明。識既含藏漏无漏种,今於此中分別決擇,苦、集有漏名麁名偽,道、滅无漏名精名真。擇去麁偽苦、集,而留精真道、滅,故云分別精麁等。修道为感,證滅为應,但取於此,故云唯求。背清净道者,本修圓观,法界平等离二邊垢,名清净道。今发小乘厭忻之解,故名曰背。所謂下,释前义也。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九圓精應心成趣寂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纏空种。」

定性者,且就一期趣寂无改判为定性,實有劫数,終回上乘。无闻僧者,不了識阴,迷为涅槃,故同此也。圓謂周遍,精謂非麁,已离行阴为诸命元,故曰圓精。称乎妄計,故云應心。

十、定性缘觉,二:一、約其所解。

「又善男子窮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胜解者,」

本观圓融清净觉体,今见識阴离行生滅,謂深且妙,立为涅槃。不知流注,故不前進。

二、判屬邪徒。

「是人則墮定性辟支,诸缘独倫不回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十圓觉㳷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觉圓明不化圓种。」

認識阴为圓觉,符妄計为㳷心。寂焉不动,非无觉了,故云湛明。證識觉之圓明,无悲化之妙用,故云不化圓种。《唯識論》云「声闻畏苦障,缘觉捨生障。」是此類也。

三、結勸弘宣,四:一、結前斥失。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途成狂,因依迷惑,於未足中生滿足證,皆是識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众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愛先習迷心而自休息,將为畢竟所归寧地,自言滿足无上菩提,大妄語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終,墮无間獄。声闻、缘觉不成增進。」

中途成狂者,方在似觉,未成不退,邪慧发生,故云成狂。不察識阴微細生滅,便謂已證,故云因依迷惑等。餘文可解。

二、勅勸弘宣。

「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將此法門於我滅後傳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深孽,保綏哀救,消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岐路。」

深勸後世,令了識阴未尽有此十境发相。知而觉察,见魔自息;迷而取著,必落偏邪。入佛知见,證真位也。从始初修也,成就果滿也。不遭岐路,中間更无委曲相也。即前十類耳。

三、显佛所乘。

「如是法門,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開,得无上道。」

无有一佛不破五阴而得菩提,皆能觉了,故免岐路。

四、阴尽功用。

「識阴若尽,則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乾慧。」

现前根互用者,即前第三漸次證无生忍也,前文已见。从互用中入乾慧者,即此互用便是已入乾慧地也,互用即是自在位故。如前文云「返流全一,六用不行,乃至一切如来密圓净妙皆现其中,此人即獲无生法忍。从是漸修,隨所发行,安立圣位,是則名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斯則始从乾慧終至等觉,俱不离此第三漸次而建立也。」今約从總入別,故云从互用中入也。言金刚者,以此行人从始至終皆由修習金刚三昧而得成就。故前文云「是种种地,皆以金刚观察如幻十种深喻,奢摩他中用诸如来毘婆舍那,清净修證,漸次深入。」或可此約利根之者,到乾慧地精心发化,遂超因位,直入妙觉,故得別受金刚之号。若鈍根者,隨所发行,更歷诸位,故不得受金刚之名,但称乾慧耳。若將此位立在等觉後心,其如前文,彼文云「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順行而至,觉際入交,名为等觉。」豈可於入交彼更立乾慧地耶?古人迷此,於等觉後更立金刚乾慧一位,誠誤後學,理例俱无,不敢闻命。

「圓明精心於中发化,如净瑠璃內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圓明,入於如来妙庄严海,圓滿菩提,归无所得。」

於乾慧心既證圓妙,此之心性頓发诸行、頓具诸德,故云发化。慧心如瑠璃,因行如宝,果德如月,此喻一中现无量、无量中现一,因行、果德一时具足,无閡圓明,故如瑠璃內含宝月。超因入果者,由前发化因果具故,乃得超也。福足故名庄严海,慧足故圓滿菩提,理極故归无所得,即大涅槃常寂无得也,此是圓頓下根又利者也。由下品故,至識阴尽方得入位。由又利故,於此发化乃超诸位。

问:前受阴尽,即云上歷菩萨六十圣位。今識阴尽,何故言超?答:前約上根稍鈍者说,例今亦合有頓超者。今約下根又利者说,故得言超。例前受破,亦合有歷圣位者,前後互现耳。想、行阴尽,合是中根超歷之处,略故不说。

三、結勸,四:一、總指魔事。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毘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細魔事。」

觉明,即观慧也。

二、識即离邪。

「魔境现前,汝能諳識,心垢洗除,不落邪见。阴魔銷滅,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魎无復出生,直至菩提无诸乏少,下劣增進,於大涅槃心不迷悶。」

褫,撤去也,鬼魄撤去而逃逝也。

三、別显呪能。

「若诸末世愚鈍众生未識禅那、不知说法,樂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勸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呪若未能诵,寫於禅堂、或帶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不別修定次第,故云未識禅那。未學智慧方便,故云不知说法。定、慧不習而樂安禅,魔境现前,孰分邪正?当勸持呪,安其正解、防其邪慮,即不墮魔。

四、勸令欽奉。

「汝当恭欽十方如来,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是诸如来究竟了义之说,又是出世最後时说,故云最後垂範也。

二、阿难因闻请益,二:一、阿难问,三:一、欽奉前闻。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誨,顶礼欽奉,憶持无失。

二、正申三问。

於大众中重復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虛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妙開示。」

问妄想也,未闻五阴總是妄想而名有殊。

「又此五阴为併銷除?为次第尽?」

问除斷頓漸也,併即頓也。

「如是五重詣何为界?」

问邊際也。界,分也。

三、祈为開示。

「唯願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明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將来眼。」

眼目左右之言皆喻心也,心明照了如眼之见。

二、如来答,二:一、正答所问,三:一、答妄想,三:一、總明,二:一、显真觉圓净。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圓净,非留死生及诸尘垢,」

精真,法身也。妙明,般若也。圓净,解脫也。三德圓融唯一本觉。生死,苦道也。尘垢,业烦恼也。斯則妙性圓明,离诸名相耳。

二、明妄想发興,三:一、順敘妄起。

「乃至虛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诸器世間,如演若多迷頭認影。」

不更具敘色之与心三种相續,故云乃至。虛空无为尚是妄生,豈況有为一切诸法,狂癡故有,故如認影。

二、反破妄因,三:一、示无因。

「妄元无因,於妄想中立因缘性。」

既称为妄,云何有因?若有所因不名为妄,故云无因。自诸妄想展转相因,交妄发生,遞相为种,故云於妄想中立因缘性。

二、破異執。

「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虛空性猶實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計度。」

说有因缘猶是妄執,更認自然,迷中倍者,故云众生妄心計度。

三、總結斥。

「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況不知推自然者。」

若知妄起,許说因缘;妄元无生,说誰因缘?因缘尚是妄中建立,而況不知是妄推为自然耶?

三、結成妄想。

「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五阴之因,元妄所結,此即於妄想中立因缘性也。此因缘性妄中權立,欲令了法元无所有,是故同名一妄想耳。

二、別显,五:一、色。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来想中傳命。」

正指是想也。攬父母遺体而成此身,遺体即是想愛流出,故云父母想生。汝之託阴亦是想愛而来,以想遺体为胜境故。識即趣彼,結成胎藏,故云汝心非想不来傳命。斯則三处妄想和合結成此体也。

「如我先言:心想酢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酢物未来,汝体必非虛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酢出?」

引前释成也,即引破想阴文。懸崖、酢物俱不到身,由汝所思,便能生汝口足酸水。若非妄想同類,孰有水等生焉?通倫猶同類也。

「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堅固第一妄想。」

結归立名也。以此驗之,如何非想?是故應知,妄想凝結即成色阴,故云堅固。

二、受。

「即此所说,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澁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順益、違損二现驅馳,名为虛明第二妄想。」

前四句躡前色阴动身之想,即明受阴是妄想也。由因下正显也,因想梅等便有受領,若非領納焉得水生?此受亦是妄想转變,妄生領納也。二驅馳者,領此順、違生苦、樂法,遂成損、益,为彼所使。照境而領,虛通无礙,故曰虛明。

三、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應。寤即想心,寐为诸夢,則汝想念搖动妄情,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初二句標,念慮即想,身心驅役皆想所为也。身非下释。初三句反質,若非想類何以隨念。种种下五句正显,凡取前境,先須想像,後身隨之。想若是實,何須形取?形若非想,自不能行?二既相須,豈非虛妄?故云与念相應。寤寐虽異,皆是想为。寐既成夢,夢非有實,應知寤想豈是實耶?則汝下結。是知现今想像念慮正由妄情搖动故尔,豈不是妄?融色質、通心念、變境像、成夢寐,故云融通妄想。

四、行。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发生,气銷容皺。日夜相代,曾无觉悟,」

显行相也。初二句標,行阴遷流,微細难觉,故云不住密移也。甲長下释,前三句释不住,後一句显密移。

「阿难!此若非汝,云何体遷?如必是真,汝何无觉?則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隱第四妄想。」

示虛妄也。真猶實也,行阴若非汝体,何得相代不停?又若實是汝身,何不知觉生滅?非汝不可,是汝无憑,故知虛妄。則汝下結想名,密移难觉,故云幽隱。

五、識,二:一、正辨其相。

「又汝精明湛不搖处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见、闻、觉、知,」

牒指識体也。初三句牒計也。行人所認微細明了、离行生滅、堪然不动、目为常住者,即識阴也。於身下指体也,識阴豈越见闻觉知?此約用指也。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经歷年歲憶忘俱无,於後忽然覆覩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正显虛妄也。初二句反標。若此湛明是真實性,不合容受虛妄習气。習气,即种子也。何因下九句順释。憶忘俱无者,初若有憶則有忘时;元既无憶,故不说忘。覆覩者,再见也,再见既无所遺,此則容受妄習,故知虛妄非真湛明。則此下結示也,受熏持种发起现行,流注生滅不可計矣。

二、重显微細。

「阿难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见,非是无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无时得滅。」

正显微細也。識阴离行,故名为湛。不是常住,故云非真。喻急流者,凡夫、二乘全不觉知,十地已前虽觉未尽,故云流急不见。若非想元等者,显此正是妄想根本,以第八識为界趣生本也。非汝下四句明难斷,互用合開者,寄根明发,故云互用。開令无隔,合为一体也。如前文云「返流全一,六用不行。」開即是合,故无二別。若非證真,此难滅矣。

「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虛无,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因細得名也。此是诸識之中串習機要,亦名精明湛不搖处,故云湛了,即本識也。有而若无,故云罔象。罔,无也。象,似也。非有形質,故曰虛无。望前行阴最为其細,再三示云微細精也。

三、總結。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此五即是众生所受報法,故通名受,亦曰五取蘊,众生取此为自体故。

二、答邊際。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

答詣何为界也。界,即因义,亦是分义。因依界分,際限別故,故云因界。

「唯色与空是色邊際,」

色謂形色、空謂显色,俱色蘊攝。妄色妄空互形显故,略舉色、空攝一切尽。

「唯觸及离是受邊際,」

觸有違、順,即成苦、樂二受。离无違順,但一捨受也。

「唯記与忘是想邊際,」

記憶、忘失,取像攀缘,俱为想阴之分齊耳。

「唯滅与生是行邊際,」

生滅遷流,刹那四相,但是生滅皆行分也。

「湛入合湛归識邊際。」

湛前行阴,合归識阴。见識不动,認为真湛。齊此名为識阴邊際。以见行阴是生滅法,离生滅处必是湛寂,就所修处即識分齊也。

三、答頓漸。

「此五阴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从色除,」

答前为頓,消除为次第尽也。生起則从細至麁、从內感外,一切诸法唯識變故,故云生因識有。除斷則先麁後細、从外向內,如浣衣、磨鏡麁垢先落。然生起时實非前後,一念頓變,以約麁細作此说耳;圓頓观法斷亦非次,功行成时自然尔也。

「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尽。」

前約生起除斷,道理合然,若定作此解,焉知虛妄?故須先理後事、頓悟漸除,方了修證之义耳。理則頓悟者,若約證悟圓理,即一斷一切斷,无前後也。如前文云「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尘垢應念消,成圓明净妙。」解悟亦然,《圓觉》云「知幻即离,离幻即觉,亦无漸次。」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念即无念,一切頓尽,由真性中本无妄故,故云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尽者,五阴妄法名之曰事,阴既麁細不同,法尔麁者先去,解行虽頓,斷自有序,日出、孩生皆喻此也。

「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詢问?」

此引前说結責未解也。如前文云「巾体是同,因結成異。」又云「畢竟同中生畢竟異。」又云「六結同体,結不同时,即結解时云何同除?」此皆理則頓悟、事非頓除,如何再问耶?頓漸悟修如《圓觉疏》。

三、結勸弘宣。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如上五种妄想即是五阴根本,五阴攝一切法,故一切法皆妄想也。如上文云「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國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虛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汝既悟此,故云心得開通。亦令他解,故云傳示令識。若知依正、自他俱一妄想,即可厭患五蘊自体,求趣涅槃常樂,何三界之可戀乎?故此囑勸弘宣,自他俱益也。

三、流通分,二:一、如来況显经能,二:一、舉施福无邊,二:一、问多。

「阿难!若復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養,心无虛度。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此文校量。文虽不多,意已周尽。七宝,財之胜也。滿空,多之胜也。微尘诸佛,福田胜也。承事供養无虛度者,心之胜也。又虛空、珍宝,广大心。奉上诸佛承事供養,第一心。心无虛度,長时心。如是布旋心境俱胜,所獲福德其大矣哉!

二、答胜。

阿难答言:「虛空无尽,珍宝无邊。昔有众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转轮王位。況復现前虛空既窮,佛土充遍,皆施珍宝,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

施佛七錢獲轮王位,显福田中佛福为胜。轮王之福七宝具足,千子圍遶。況尽空珍宝以奉如来,所施之物尚窮劫难思,其所招福豈有邊際?非一切智莫能知矣!

二、显经益超胜,二:一、说者转业显福德門。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語无虛妄,」

此告語不虛,令深信佛所说真實也。

「若復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尽十方无間,靡不经歷。」

示人具極罪也。波罗夷,此云棄,或云不可樂。棄故即现无僧用,不可樂即当入地獄。小乘四棄、大乘十重具犯此罪,受報无窮,故歷十方靡不皆至。阿鼻,五无間獄。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於末劫中開示未學,」

显弘经时少也。一念,心之邊際也。夫弘经者时必長久,豈有一念而宣说者?今显弘经力大,故舉至少以显殊胜。

「是人罪障應念銷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滅罪胜也。重罪之人一念弘经,其力能翻極重苦報成極樂報。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得福胜也。前之施福已自难量,今此復超千萬亿倍,喻所不及。何奇之若此乎!

问:極重罪人極少时分为人演说,未足可称。何以滅业得福如此殊胜耶?答:此有多义,故獲胜報:一所弘之经是佛極談,教理行果皆不思議故。謂显如来藏心法法皆是,有情无情、有性无性齊成佛道,此理不思議也;佛顶心呪因人、果人皆依此法滅惡生善,入理化他,防邪护正,進行彌速,能成菩提,此教不思議也;圓通行門二十五圣,观音为最,此行不思議也;六十圣位第三漸次便證无生,復说乾慧能超因位,直入果海,此果不思議也。二末世多障,能於此时弘此極談,信解真正,實希有故。三施福唯得生死之報,仍但自利;弘经法利能至无漏,能令闻者信解无謬,展转利樂无窮尽故。由是一念虽少,其利博哉!是故能胜前宝施福。

二、持者得果显智慧門。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呪,如我广说窮劫不尽。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復魔业。」

广说不尽者,即前文云「若我说是佛顶光聚悉怛多,呪从旦至暮音声相連,字句中間亦不重疊,经河沙劫終不能尽。」此显经义及持者功德皆不可量也。依我下以能得最極之果、能离內外魔事,用勸如说而行也。斯則弘持经者所得所离,唯佛与佛乃能知之。

二、大众欽闻礼退。

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罗,及诸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二十五圣及妙吉祥虽各有说,功归於佛,總名佛说。三种世間,故云一切器界所住境也。菩萨、二乘智正觉攝,餘皆有情世間。圣仙童子,此仙众之一也。经中有此真言,大欢喜者,近得世間欢喜,遠得出世初地,由三义故欢喜:一能说人清净;二所说法清净;三所得果清净。由斯义故皆大欢喜。

绝筆頌曰:

以此少分贊经力,施他流演无窮尽,所獲利樂悉回向,菩提實際众生界。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十(之二)

大佛顶首楞严义疏注经後跋

楞严义疏注经板開歲久,湮沒者四十有九。旁搜注本,命工刊湊,復成部帙,用广其傳。惟願教海恢張,法門瑩徹者。

时淳祐巳酉上元日清湖沈元晟謹識

七徵八辯之文,實如来直指众生立地成佛之要。佛世比丘已自望洋,況後来淺智者乎。長水尊者以无師自然智发明幽翳,剖裂玄微而疏释之。朗然猶披云霧而覩青天,何其昭晢明白如此。鋟梓流傳,歲久散失,每为贤首學者之恨。居士沈君见而憫之,旁搜善本,續成金書,遂使摩尼宝珠碎而復圓,可謂知所施矣。经不云乎「若有一人发真归源,十方虛空悉皆消殞。」其为利益,豈淺淺哉!

淳祐己酉中和節瑞巖住山比丘德云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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