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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二

注大乘入楞伽经

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二

「云何象馬獸因何而捕取?云何卑陋人?願佛为我说。」

问:象馬等獸,因何捕取遞相殺戮?及问:卑陋賤人,何业所致?

「云何六时攝?云何一闡提,女男及不男,此並云何生?」

上句问:外道有六節为師。又云:西域兩月为时,年分六節。次句问:一闡提。如下,一闡提中別答。次句问:黃門男女,如《正法念经》所明。

「云何修行進?云何修行退?」

问:學者修行,云何而有進退之異?

「瑜珈師有幾?令人住其中。」

瑜珈,此云相應。謂与一切乘境、行、果等相應也。如《瑜珈師地論》五分十七地中所明。

「众生生诸趣,何形?何色相?富饒大自在,此復何因得?」

问:众生诸趣,形相富饒,自在之因。

「云何释迦种?云何甘蔗种?」

问:如来世俗种姓。事在他经,略如《释迦譜》、《方誌》等所明。

「仙人長苦行,是誰之教授?」

问:仙人修苦行,謂得長生。彼師以何法教授弟子?

「何因佛世尊,一切刹中现?異名诸色類,佛子众圍繞。」

问:佛於处处應物现形,凡圣圍繞。何因如是?

「何因不食肉?何因令斷肉?食肉诸众生,以何因故食?」

问:食肉,制斷食肉因缘。如下,斷食肉中別答。

「何故诸國土,猶如日月形(至)箜篌細腰鼓。」

问:世界形相差別不同者,明唯心所造故也。《华严经》云「种子差別故,果實生不同。行业若干故,佛刹种种異。」具如〈世界成就品〉所明。因陀罗者,即帝释別名也。

「云何變化佛?云何为報佛?真如智慧佛?願皆为我说。」

问:佛名义也,隨機赴感應化佛;酬其往因名報佛;体性无二真如佛;本觉显照智慧佛。

「云何於欲界不成等正觉?(至)誰当持正法?」

问:盧舍那佛成菩提界,及问涅槃後誰持正法?略如《摩诃摩耶》等经,及《付法藏》傳所明。

「世尊住久如,正法幾时住?」

问:如来住世久近,及正法住时分長短?

「悉檀有幾种?诸见復有幾?」

上句问:悉檀,此云义宗。下句问:世諦诸见。又,天台宗有四悉檀:一世界、二對治、三为人、四第一义。故云「若失四悉檀意,自行、化他皆名著法;若得四悉檀意,自他俱无著。」

「何故立毘尼及以诸比丘?」

毘尼是戒,比丘於此戒中,分分得解脫也。

「云何得世通?云何得出世?」

问:世間五通及出世六通,云何而得?言六通者,謂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漏尽也。此六該三乘人,但深淺明昧有異。世間通无漏尽,虽分得前五,亦唯有漏攝。

「復以何因故心住七地中?」

问:七地,心量地,謂功用位極也。意該前後。

「僧伽有幾种?云何成破僧?」

问:僧有幾种?意明真偽。及问:破壞僧,令不和合,獲大罪報。又或说二种僧:羯磨僧、法轮僧。或说三种僧:和合僧、假名僧、真實僧。或说四种僧:有羞僧、无羞僧、啞羊僧、真實僧也。破壞僧义,如《杂心》所说。

「云何为众生广说醫方論?」

问:世出世間醫方論也。各有多方,故云广说。

「何故大牟尼,唱说如是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

餘经有此言,故大慧问之。謂化迹有殊,德体无異。如下,四等中別答。

「何故说斷常及与我无我?何不常说實一切唯是心?」

问:如来何不常为众生说真實法?而復为众生说斷说常、说我无我妄想心量法何为也?如下,未来世有诸邪智已下別答。

「云何男女林?诃梨菴摩罗。」

问:世間果實,何故不同也?诃梨者,呵梨勒果。菴摩罗者,阿摩勒果。

「雞罗娑轮圍及以金刚山(至)願佛为我说。」

轮圍,亦云鐵圍。乾闼婆者,诸天樂神也。後二句,總結请也。

尔时世尊闻其所请(至)当次第说。即说頌言:

闻大慧能问如是微妙心法,故讚善哉!誡令審諦,无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也。自後凡三十九偈,皆如来为说。

「若生若不生,涅槃及空相,流转无自性。」

言:大慧!上正问有为生法、无为不生法、涅槃虛空刹那流转法,皆是妄想所现,各无自性。

「波罗蜜佛子、声闻、辟支佛、外道、无色行。」

言:上所问,正是人及人所行法也。佛子、声闻、缘觉、外道是人。诸波罗蜜是三乘人所行法,无色行是外道所行法。言:此人及人所行法,皆以无自性結之。此佛略答之微旨也。

「須彌巨海山、洲渚刹土地。」

自下八行半偈,是如来次第牒領大慧百八句问也。須彌山在大海中,故言須彌巨海山,牒領上須彌也。巨海者,上问中无。洲渚刹土地,領上土地。

「星宿与日月,天众阿修罗(至)滅及如意足。」

修罗力、如意足,上问中无,义應有也。

「菩提分及道,禅定与无量(至)心生起言说。」

诸蘊及往来,領上众生生诸趣。心生起言说,領上誰起於語言。

「心意識无我,五法及自性(至)众生有无有。」

大种上无文。一佛,領上迦葉等是我。众生有无有,領上我无我。

「象馬獸无因,云何而捕取?(至)伎術诸明处。」

唯心无境界,領上一切唯是心。餘皆牒領上问。

「須彌诸山地,巨海日月量。上中下众生,身各幾微尘?」

須彌诸山地,已下凡九偈。言:大慧!既问名相,何以不问诸山大海、日月星宿、众生刹土,及由旬,斗斛斤兩四大诸根,如是尘量所成?既言我名大慧,通達大乘,何故不问?此下,正微尘积聚数量之名,意为问有不周。又为遣物情計,诸物既积微所成,何有体性?

「一一刹幾尘?一一弓幾肘?(至)蟣羊毛穬麥。」

言:最細微尘名兔毫尘,七兔毫尘成一羊毛頭尘,七羊毛頭尘成一隙中尘,七隙中尘成一蟣,七蟣成一虱,七虱成一穬麥,七穬麥成一指,一十二指成一搩,兩搩成一肘,四肘为一弓,五百弓名一拘樓舍,十拘樓舍名一由旬。三千大千世界为一化佛刹。謂此等诸法,皆积微成体。何故不问各具幾尘所成?

「半斗与一斗,是各幾穬麥?(至)是等各幾数?」

此皆是梵家积斗斛之名,或云千萬那由他名頻婆罗。

「幾尘成芥子?幾芥成草子?(至)云何不问我?」

此上皆是如来说也。言:如是名相亦應问。

「云何得財富?云何转轮王?云何王守护?云何得解脫?」

从此以下凡二十偈,復領大慧所问。財富,領上富饒。

「云何長行句,婬欲及飲食。(至)何因种种味?」

种种味,上问中无。

「女男及不男,佛菩萨严飾。(至)云何有因作?」

无因作、有因作,領上二俱異。

「云何转诸见?云何起計度?(至)云何起三昧?」

斷诸想,領上云何为想滅?起三昧,領上云何从定觉?

「破三有者誰?何处身云何?(至)及所问非我。」

无身我,領上无众生。相云何,領上何因建立相。非我,領上成无我。

「云何为胎藏?及以餘支分(至)聰明魔施設。」

施設,牒上云何唯假設?聰明魔,上问无。

「云何樹行布是汝之所问(至)汝今咸问我。」

从初地至七地,是有心地,观三界心意識量。此者,結上百八问。於餘义者,微尘积数等,皆是三界妄想相,是七地所观法。故言:云何使其心,得住七地中。汝今咸问我,總結所牒文。

「如先佛所说,一百八种句。(至)佛子應聽受。」

先佛所说,离见相句,皆与實相不相違背,自然遠离诸惡见过,亦离世間言所成法,都无實义。当为汝说,誡令諦聽。故龍胜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义中,闻法诵躍心悲喜,如是之人可为说。」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常句非常句。」

自下如来約心真如門答也。言:众生於真實无生上,妄起生见。本自非生,故云生句非生句。若有生法,可言有常,以生无故,則无有常,故云常句非常句。此二句既尔,餘诸句類,皆以下句遣上句。妄见若无,則真實自现。

「相句非相句,住異句非住異句。」

为成生句,相从而来。住異二句,上问中无。本无今有名生;法非凝然名異;法有暫用名住。

「刹那句非刹那句(至)恒句非恒句。」

上无中句,凡有三常:一外道計四大性常、二业習气相續得果不斷故常、三如来藏体真常住故常。此三常皆愚夫虛妄见。舊注凡有三常不同。

「缘句非缘句,因句非因句。(至)方便句非方便句。」

大烦恼有六,隨烦恼二十。上无方便文。

「善巧句非善巧句(至)三轮句非三轮句。」

願句、三轮句,上无文。

「標相句非標相句,有句非有(至)水句非水句。」

如恒河一水,四见不同。

「弓句非弓句,大种句非大种句(至)果句非果句。」

諦句,牒上如實句。果句,上无文。

「滅句非滅句起句非起句(至)相句非相句。」

相有三种:謂体相、標相、法相。前是形色体相,次是標相,此則法相。

「支分句非支分句,禅句非禅句(至)記句非記句。」

攝受句、記句,上无文。

「一闡提句非一闡提句(至)味句非味句。」

味句,上无文。

「作句非作句,身句非身句(至)因果句非因果句。」

有为句、因果句,上无文。

「色究竟句非色究竟句(至)种种句非种种句。」

种种句,上无文。

「演说句非演说句(至)文字句非文字句。」

住持句,求那译云处句也。

上約心真如門,總答一百八句。皆言非者,如馬鳴云「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从本已来,一切染法,及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净法滿足,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大慧!此百八句(至)汝及诸菩萨摩诃萨應当修學。」

此是結勸。诸菩萨等,應当如是學菩萨道、修菩萨行。舉先佛者,皆发明誠信故。

大乘入楞伽经集一切法品第三

释此品有四門:一来意、二解妨难、三释名、四释文。初来意者,上品明總问答竟,此下诸品皆別问答,故次来也。二解妨难云:一百八句既已總明,何故下诸品一一別问?詞意皆不出總中,豈非繁重乎?答:總別該攝,斷常之见方銷;真俗圓融,去取之情始绝耳。三释名者,論依一心開二門,上品已明心真如門,總攝一切法;此品即明心生滅門,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以是二門不相离故。論云「心生滅者,依如来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与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为阿赖耶識。此識有二义,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二义: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所言觉义者,謂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虛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乃至三細六麁升沈苦海。「依不觉故说有始觉,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是故十法界中若圣、若凡,若因、若果,依正染净舉在是矣!故名〈集一切法品〉。次经文下即正释文。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诸識有幾种生住滅?」

从此品訖〈斷食肉〉凡十四品,明別问答。故品品多云「重白世尊」。今此首章,即別问答心意識也。謂初刹那識異於木石,生得染净,各自能为无量无数染净識本。从初刹那不可说劫,乃至金刚喻定经一刹那,有不可说不可说識。生诸有情色心二法者,則有染、有净、有生、有滅。此識約生滅門中,有幾种生住滅?(然遠劫无始,[*]何名为初耶?謂此即是忽起一念之时,妄念違真,名为初識。非是过去有識創起名为初識也)。

佛言:「大慧!诸識有二种生住滅,非臆度者之所能知。」

真如妙性,本自无生,一念隨缘,事分起尽,即是真心不守自性,隨无明缘成於诸識,生住異滅,此非凡小及因位菩萨智慮所知。故論云「依无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二乘智慧所觉,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窮了。」

「所謂相續生及相生,相續住及相住,相續滅及相滅。」

相續即流注也。一本亦云流注。言流注者,唯目第八識,三相微隱(即业相、转相、现相也。如《起信論》所明)种现不斷,名为流注。由无明缘初起业識,故说为生;相續長劫,故名为住;到金刚定、等觉一念斷本无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麁显,故名为相。虽七缘八,望六为細,具有四惑,亦名麁故。依彼现識自种诸境缘合生七,说名相生。長劫熏習,名为相住。从末向本,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为相滅。依前生滅立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净依,後短前長,事分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也。

「诸識有三相,謂转相、业相、真相。」

上虽答云:诸識有二种生住滅,未辨何識为生滅?此復言三种相,欲簡诸識之中有生滅不生滅者。言真相者,如来藏心在纏不染,性自神解,名自真相。根本无明起靜令动,动为业識,即是赖耶極微細相,名为业相。转相者,依前业相,转成能缘及所缘境,生七转識,同名转相。又从靜起动名之为业,从內趣外名之为转。如来藏心不可增減,名为真相,亦名真識。然虽三相名殊,同是一心,隨缘、不變之二义也。謂真心不變即隨缘,故名转相业相。以隨缘即不變,故名真相。論云「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是不變即隨缘也。又云「虽有染心,恒常不變。」是隨缘即不變也。

「大慧!識广说有八,略則唯二:謂现識及分別事識。」

如来上明诸識有三种相,是已处中说故。而此又明诸識广略者,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別故也。言广说有八者:一曰眼識了別於色;二曰耳識了別於声;三曰鼻識了別於香;四曰舌識了別於味;五曰身識了別於觸;六曰意識了別诸法;七曰末那識(此云染污意)恒審思量,唯缘藏識见分,亦名傳送識;八曰阿赖耶識(此云藏識)。謂此八識,各是众生无始已来,不了自心,隨妄缘起。於中第八是其根本,頓變根身器界种子,转生七識,各能變现自分所缘。(所缘即境也。色是眼識自分所缘,乃至三境是阿赖耶識自分所缘,終无心外法能与心为缘,但是自心生,還与心为相。)此八識外實无我法。问曰:如何變耶?答曰: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诸識生时變似我法。六七二識无明覆故,缘此執为實我實法。如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夢时執为實有外境,寤来方知唯夢所變。我此身相,及外世界色空等法,亦復如是。唯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诸法;悟来方知唯心識變,以如實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隨順行。转八識成四智菩提,安住祕藏,究竟涅槃。故曹溪云「大圓境智性清净,平等性智心无病,妙观察智见非功,成所作智同圓鏡。五八六七果因转,但转其名无實性,若於转处不留情,繁興永处那伽定。」即此转識成智义也。

略則唯二:謂现識及分別事識者,求那译本云略有三种,於现識上加一真識也。若作三种释者,真謂性净本觉,现謂赖耶现識,餘七俱名分別事識。虽第七識不缘外尘,缘第八故,亦名分別事識。真謂本觉者,即識實性也。此译即云:现識屬赖耶,分別事識屬前六識,不言第七者,謂第七末那計內为我屬赖耶,計外为我所屬前六識。真即識實性,亦屬赖耶净分,是故但云略則唯二,与处中说数无相濫。

「大慧!如明鏡中现诸色像,现識亦尔。」

此舉喻合,以明现識也。謂现識如鏡,所现境界如像,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离心則无六尘境界」也。又云「第八藏識为依止故,转生七識。於中第六造引滿业,感總別報,如鏡现像,毫釐不差。」言總別報者:一謂總報,屬第八識。二謂別報,在前六識。且以有漏善业言之,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總報业。由於因中有瞋忍等,於人總報而有妍醜等,名別報业,亦名引滿业,即能招第八引異熟果,名为引业;能招第六滿異熟果,名为滿业。然其引业,能造之思要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业,能造之思从五識起,虽造滿业亦非自能,由意識引方能作故。其第七識唯有俱生惑智二障,业障、報障,彼七俱无。虽具四惑,但缘內故,屬於有覆无記性攝,則不能造善惡二业。唯前六識起惑造业,业成难逃,感诸異報,如鏡现像不漏絲毫。故《楞严》云「六識造业,所招惡報从六根出」也。或注此经指第七識而为能造善惡业者,教无明文(唯《宗鏡錄》七十三卷首一处,因憑古注,而云「七識造业。」又与本錄節次引经論义明诸識处皆相違,斷可见也)。

「大慧!现識与分別事識,此二識无異,相互为因。」

言赖耶现識及分別事識无異相,皆由最初一念为缘,令真如心不守自性,隨缘成有。诸識熏習,更互为因,流转不息。故《华严》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诸情根,以此常流转,而无能转者。」彼疏释云:言以此者,謂以上八識自为能所熏,展转为因,而常流转,无別我人,故云无能转者。又云:識外无法亦为无者,故曰此二識无異相,互为因也。

「大慧!现識以不思議熏變为因(至)戲論習气为因。」

此又广明诸識生住因也。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无明住地而起。以根本无明,动彼靜心而起細識,依此細識转起麁心,故以无明通为其本。若別言之,依无明为因,生三細不相應心;依境界为缘,生三麁相應心。故云麁細二識,各具二因,方得生住。言不思議熏者,謂无明能熏真如,不可熏处而能熏,故名不思議熏。又熏則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言不思議變者,謂真如心受无明熏,不可變異而變異,故名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變名不思議變。《胜鬘经》云「不染而染难可了知」者,謂此不思議也。然此熏變甚微且隱,故所起现識行相微細,於中亦有转識业識,舉麁显細,故但云现識。即《起信》云「不相應心」。

言分別境界者,即是现識所现种种境界,還能动彼心海,起诸事識之浪也。言无始戲論習气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戲論習气。无始已来熏習不斷,未曾离念,故此境界及妄念戲論,熏动心海种种識生,以妄念及境界麁而且显,故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显。即《起信》云「相應心」也。此謂现識依不思議熏故得生,依不思議變故得住。分別事識依境界故得生,依心海故得住也。

上佛言诸識有二种生住滅,已下至此,謂无明熏習,真如成染缘起也。故論云「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大慧!阿赖耶識虛妄分別(至)是名相滅。」

自下明若達妄源,成净缘起也。言阿赖耶識和合心海中,妄念分別种种習气若滅,即一切根識滅。言一切根者,謂意根起識而能分別一切诸法,名一切根識。即第六意識,及所依第七末那现行識相滅,名相生住滅識滅也。所言种种習气者,約唯識宗说诸習气,總有三种:一名言習气,謂有为法各別親种。名言有二:一表义名言,即能詮义音声差別;二显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种,作有为法各別因缘。二我執習气,謂虛妄執我我所种。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见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种,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气,謂招三界異熟果种。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业;二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业。隨二有支所熏成种,令異熟果善惡趣別。诸说習气,皆准應知。

「大慧!相續滅者(至)謂自心所见分別境界。」

言所依因及所缘滅,即相續滅者。謂所依无始根本无明習气因滅,及所缘妄境界染法缘滅,即微細流注生住滅識滅也。言所依因,謂无始戲論習气。所缘謂自心所见分別境界者,经自牒释所滅无明,及妄境界为因缘义也。故論云「以无明滅故心无有起,以心无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缘俱滅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大慧!譬如泥團与微尘(至)金庄严具亦復如是。」

此引二喻,喻上染净二缘起也。一、謂真妄体非一異,二、但妄滅而真不亡。义如次文释之。

「大慧!若泥團与微尘異者(至)泥團微尘應无分別。」

若言泥團与微尘實異者,泥團應非微尘所成,而實彼成,故不可言異也。若實不異者,則泥團与微尘應无分別;既其因果麁細有殊,亦不可言一也。

「大慧!转識藏識若異者(至)然彼真相不滅。」

以法合喻,明非一異也。謂诸转識与藏識若異者,依无明風熏动之时,藏識之体應不隨缘,則墮常过,然如来藏藏識是善不善因,非不隨缘也。若不異者,转識滅时藏識亦應滅,則墮斷过,然藏識真相竟不滅尔。故《起信》云「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动,水相風相不相捨离,而水非动性,若風止滅动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風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捨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大慧!識真相不滅(至)即不異外道斷滅戲論。」

如下经云「如来藏为无始虛偽惡習所熏,名为藏識。」故論云「不生不滅与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为具分赖耶藏識。」是以此藏識中,不生不滅净分真相竟不滅,但生滅染分业相滅也。若真相滅者,藏識實性亦應滅尔。若藏識實性滅,則与外道斷滅见同。是故,論云「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体滅。」又云「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大慧!彼诸外道作如是说(至)即无始相續識滅。」

謂诸外道,见身壞命終,六識不能取境,一生相續識隨四大缘离散之时,即計无始相續識永滅,更无业報受生相續,是故名为墮落斷见。故下偈云「色識虽转滅,而业不失壞;令於诸有中,色識復相續。」若色識转滅诸业失壞者,是則无生死,亦无常无常,即斷常二见亦俱离也。豈同外道妄計斷滅耶?

「大慧!彼诸外道说相續識(至)唯说作者,为生因故。」

诸外道说六根能取境界之六識,執从神我邪因等生,不说眼等诸識从色等因缘生,唯計作者为生因故,故名外道。

「作者是何?彼計胜性、丈夫、自在、时及微尘为能作者。」

胜性亦云胜妙,是生梵天之天主也。丈夫即我之別名。自在謂大自在天。及計时節、微尘等为能作者。更餘異計,如下广说。

「復次,大慧!有七种自性(至)缘自性成自性。」

自下重明染净二缘真妄識体。此七自性,成上妄識生滅身也。謂烦恼体性,能集善惡等业,故名烦恼为集自性。既有集因,必有未来苦果性,故言性自性。既有苦果,必有形相,故言相自性。既有形相,即从四大种生,故言大种自性。既有四大,即从因缘所成,故言因自性、缘自性、成自性,然妄无別体,隨所執得名。

「復次大慧有七种第一义(至)如来自證智所行。」

第一义諦道理无二,为人不同證有优劣。此七成上真識不生不滅法身也。所行,一本作境界,即所行境界也。謂发心菩萨,缘第一义法性如来藏心,故名心所行胜解行地。菩萨等各起十种智慧缘於真如,故名智所行。初地菩萨正證真如,见二种无我,故名二见所行。八地菩萨超二乘、超七地,故名超二见所行。十地超九地,九地名一子地,後二所行即佛地也。

「大慧!此是过去未来现在(至)法自性第一义心。」

此七种第一义是三世诸佛所證第一义法性,如来藏心,非缘慮妄識也。

「以此心成就如来世間出世間最上法。」

自下明真心之德用也。以有此第一义心,故能成就如来法身,及世出世間最上菩提涅槃净妙等一切诸法。若无此心,則不能成。

「以圣慧眼入自共相,种种安立不与外道惡见共。」

言以圣慧眼,入一切法自相共相种种安立,唯是一心其所安立,悉令悟入佛之知见,不与外道惡见同。又云:此七种第一义心,是圣人慧眼所见,建立七种不同为自相,共成法身为共相,餘义如上说。

「大慧!云何为外道惡见?(至)见有见无而起言说。」

此徵释惡见,謂彼外道等不知境界一切诸法皆是自心分別所现,於自性第一义说为有无。

「大慧!我今当说若了境如幻(至)及无知愛业缘。」

佛说若了自心所现境界如幻不實,則一切妄想等悉滅也。言三有苦者,果也。无知,謂无明也。愛,謂烦恼也。业,謂有漏善惡等业也。是三皆因也。故論云「若离妄念,則无一切境界之相唯一真心矣!」

「大慧!有诸沙門婆罗門(至)依缘生住有已即滅。」

言起邪见人,不越在家、出家二众也;亦二乘、外道二众也。非有者,謂計虛空自然为因也;及有者,謂計微尘、世性、自在天等为因也。即是計无因、邪因为能生因也。於正因果外,計显现诸物。依时而住,皆外道所計也。或計五蘊、十八界、十二处。依因缘生住,无常變異,生已即滅,不了常住真心,即二乘所計也。皆迷自心所现耳。

「大慧!彼於若相續若作用(至)不见根本故。」

此牒破也。言若相續者,即總牒其因果不斷也。若作用者,即牒其生滅之間暫有用也。若诸有、若阴界入滅,名涅槃。若趣向涅槃,名道。若有漏诸业、若修道所得,名果。若冥初等二十五諦,上皆牒計也。言是破壞斷滅論者,破計也。謂外道无种生,即是破壞因果也。又言从有种生,生已滅,名斷滅論也。言何以故等者,徵結也。謂上妄計,即体非有,故云不得现法故。何独现計本无,窮其初因亦不可得,故云不见根本故。

「大慧!譬如瓶破不作瓶事,又如燋种不能生芽。」

次引喻明。言如瓶已破,不作瓶用事,以譬无种則无法,不作阴界入因事。又如虽有燋种不作芽事,以譬虽有自在天等为种,不能作阴、界、入相續生因事。

「此亦如是,若阴界处法(至)但是自心虛妄所见。」

後言法合也。以上二因不成故,即无阴、界、入性可滅;今外道说有阴、界、入性。言三世中滅得涅槃者,是自心妄想也。彼阴、界、入无相續生,以有种、无种不成因故,故言但是自心虛妄所见。

「復次,大慧!若本无有識(至)所作事业悉空无益。」

言重復次於前文,破转計也。謂彼转計所生,与无种有种三缘和合而生者,龜應生毛、沙應出油;然龜本无毛、沙本无油,合亦不生,三缘体空,如何生果?汝宗則壞。違決定义者,喻斥不成,故言宗壞,以違汝決定能生之义。又於一相中妄計三缘,違我大乘決定之义。所作事业悉空无益者,事即是果,业乃是因。言因果事业,並唯妄说,都无實义。

「大慧!三合为缘是因果性(至)熏習餘气作如是说。」

此牒示其过也。謂彼外道以三合为缘,是因果性,可说为有,成三世法。此即邪謬相承,及自惡见作是说耳!

「大慧!愚癡凡夫惡见所噬(至)妄称一切智说。」

言凡夫外道,为惡见迷醉所噬,不能自知愚癡无智,妄称一切智说。外道指六師为一切智人,二乘執權智为實智也。

「大慧!復有沙門婆罗門(至)如是思惟恒住不捨。」

自下言正见人,观一切法皆无自性,如幻夢等,不离自心,无能所取及生住滅。如是观察无有間斷,是名正观。

「大慧!此菩萨摩诃萨(至)转依次第成如来身。」

此菩萨摩诃萨者,即上正见沙門、婆罗門也。行无相道者,謂萬行齊修,三轮体寂也。漸昇诸地者,謂初登欢喜地,乃至第七遠行地也。證无生法者,謂得无功用道,登第八不动地也。入金刚喻三昧者,謂初地菩萨創得无分別智,斷異生性障;二地至十地菩萨如實修行,漸斷诸障,增胜功德;第十一地等觉菩萨金刚喻定,頓斷俱生二障种子也。转依次第成如来身者,即等觉後念解脫道斷二障習气,即得如来无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转依果也,一謂转染得净、二謂转迷得悟。又菩提名生得,二障障不生,今斷障得生。涅槃名显得,本性清净,客尘翳故,今斷而彼显。转依位別通有六种,故云转依次第成如来身也。餘义如文,可以意得。

「大慧!菩萨摩诃萨(至)於自悉檀應善修學。」

言但住心量观察三有,又云令達唯心漸入诸地者,謂此一心法門,是凡圣之本,迷之墮世間生死、悟之證出世菩提。故先圣曰「世間不越三科,出世不过二果。」二果者,即如上释成如来身二转依果也。三科者,即此五蘊、十二处、十八界,诸妄心法也。故云欲得佛身,應当遠离,乃至观察令達唯心。於自心宗勸善修學。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藏識海浪、法身境界。」

大慧於此,虽通请说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意欲如来且成前问,是故結请。但云順诸佛说,藏識海浪、法身境界也。言称真實义,诸佛教心者,揀非虛妄心識也。凡言心者,略示名体,通有四种,梵音各別,翻译亦殊。一、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是色身中五藏心也。如此方《黃庭经.五藏論》中说。二、缘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缘慮自分境故。此八各有心数,亦云心所。於中或无記,或通善染之殊。诸经論中自心所法,總名心也,謂善心、惡心等。三、質多耶,此云集起心,唯是根本第八識也。积集诸法种子起现行故。四、乾栗陀耶,此云貞實心,亦云堅實心,此是真實心也。然第八識无別自体,但是真心,以不觉故,与诸妄想而有和合不和合义。和合义者,能含染净目为藏識;不和合者,体常不變,目为真如,即此离所行相称真實义,诸佛教心也。虽然四种体同,迷悟真妄义別,如取真金,須明識瓦礫及以偽宝。但尽除之,縱不識金,金体自现。

「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至)诸色相故。」

佛言有四因缘眼識转转生也。一、謂不觉外尘是自心现而執取故;二、謂无始已来取著於色妄想熏習不斷故;三、謂識本性如是故,識以了別为自性故;四、謂樂欲见诸色相故。

「大慧!以此四缘(至)猶如猛風吹大海水。」

言以此四缘,令心水流生转識浪。如眼識既尔,餘诸識亦如是。於一切诸根微尘毛孔,眼等诸转識或頓生,譬如明鏡现众色像,无有前後或漸生。猶如猛風吹大海水,前波起、後波隨。言微尘、毛孔者,即色尘身根也。

「心海亦尔,境界風吹起,诸識浪相續不绝。」

言外尘風擊如来藏心海,起诸識浪。造业、感報,生死不绝,亦如之。

「大慧!因所作相,非一非異(至)差別境相有意識生。」

此明诸識展转互为因也。言因所作相非一非異者,因即第八如来藏識也。所作相,謂七转識,从第八所生也。非一者,诸識行相不同也。非異者,同皆缘起无自性也。言业与生相相繫深縛者,謂第八識變起根身器界名为生相。六七二識无明覆故,由此執为實我、實法。第六意識引起前五造引滿业,感诸異報生死不绝,故云业与生相,相繫深縛,是皆不了色等诸尘自心妄现,故五識身转也。大慧!眼等五識与五尘俱时,或因了別色等差別境相而意識生也。是故当知根、身、尘境一切诸法,皆是众生自心妄識互为因果之所现也。故《伽陀》云「诸法於藏識,識於法亦尔。更互为因相,亦互为果相。」

「然彼诸識不作是念(至)无差別相各了自境。」

彼诸識等各了自境者,此明八識俱能了別自分境故,不知唯是自心妄现也,謂色是眼識境,乃至赖耶见分是第七識境,根身种子器界是藏識境。然此八識,离如来藏无別自体,以众生不知故,執为八識之名;诸佛證得故,能成四智之用。若昧之則八識起執藏之号,七識得染污之名,六識起遍計之情,五識徇根尘之相。若了之,赖耶成圓鏡之体,持功德之門;末那为平等之原,一自他之性;第六起观察之妙,转正法之轮;五識興所作之功,垂應化之迹。斯則一心匪动,識智自分。不转其体,但转其名,不分其理而分其事。

「大慧!诸修行者入於三昧(至)名为識滅。」

上明诸識展转为因,各了自境,妄想流注。欲转诸識成智用者,以根本藏識微細难知,故舉二乘修劣三昧,不知诸識習气种子,依藏識不滅,自謂我滅诸識入於三昧;而實未也,但伏六識不取尘境,彼將为滅。

「大慧!如是藏識行相微細(至)定慧之力皆不能知。」

此显有能知者。謂如是诸識所依藏識行相微細,唯佛究竟知其邊際,及住地菩萨方能分知,其餘声闻、独觉、外道修行而得三昧智慧,悉不能了。

「唯有修行如實行者(至)自心所见能知之耳!」

言能知难知之所以也。以智慧力了诸地相善達句义者,有了因也。无邊佛所广集善根者,有缘因也。本有正因由是现前,自然明见妄習流注,故云能知。

「大慧!诸修行人宴处山林(至)如實修行大善知識。」

下中上修,言隨人分量也。分別流注,即上二种生住滅也。餘义如文。皆当親近善知識者,如馬鳴曰:「诸佛法者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辨。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習之力,不遇诸佛菩萨知識示教利喜、慈悲攝护以之为缘,能自斷烦恼入涅槃者,則无是处。

尔时世尊重说頌言:

汎論偈頌有四种不同,梵音亦異,仍具八意,不復备引。今此直明其大略:一、但字滿三十二,即为一頌;二、諷頌或名直頌,謂以偈说法,不頌長行;三、應頌,重頌長行也或为鈍根重说,或为後来之徒,或为增明前说;四、集施頌,謂以少言攝集多义,施他诵持故。今此经內,於前四中二三所攝。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无、广略、离合、先後、隱显。至文当審詳之。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至)對现境说五。」

此頌明前现識之海,性自常住,为彼六尘境界之風所飄动故。此七种識,现識之体以为內因,六尘境界以为外缘,興盛六种麁重相故。故云譬如巨海浪,由斯猛風起,洪波鼓溟壑,无有斷绝时,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动,种种诸識浪,騰躍而转生。

云何名为境界之風?其風形状当如何耶?謂青赤等种种显色,能起眼識。珂貝等珠出种种胜妙音声,能起耳識。檀乳等香熏布种种芬芬香气,能起鼻識。木罗、石蜜等诸安觸著和种种善美樂具,能起身識。鹹淡等味隨其所應出种种味,能起舌識。现在之花,未来之果,种种法尘,隨为彼識所缘境界,能起意識。今此文中,舉尘取識應審观察。彼末那識即是意識微細分位,无別体耳!如是六尘,能动心体,令使散亂,譬如猛風故名为風。故云青赤等诸色,珂貝乳石蜜,鹽味众花果。

如是七識及与藏識,同耶?異耶?非同非異,离二邊故。譬如日与光明,水与波浪,非同非異。七識、藏識,非同非異义,亦復如是。故云日月与光明,非異非不異。意等七种識,應知亦如是。如海共波浪,心俱和合生。

如是七識,从何处所来入藏識作七种数,流转起动无斷绝时?如是七转識不从內来、不从外来、不从中間来,唯藏識体變作七識。譬如海水,动作波浪。故云譬如海水动,种种波浪转,藏識亦如是。种种诸識生,心意及意識,为诸相故说。

如是现識,及七转識,八种心識,唯有生滅无常相耶?亦有實相常住相耶?如是八識,从无始来,三際不动、四相不遷,真實常住,自性清净,功德滿足,无有二相。故云八識无別相,无能相所相。譬如海波浪,是則无差別,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

诸識本寂,妄尘无体,由不觉故前五識转,览现尘境,第六分別,起惑造业。第七傳送執我我所,能广积集,同为能熏第八藏識,受熏持种,积集不亡,展转为因,流转不息。故云心能积集业,意能广积集,了別故名識,對现境说五。

是知离心之境,文理俱虛,即識之尘,詮量有據。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垢净心明,本来是佛。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以頌问曰:

自下三重问答,躡前而起,總一十八偈,各有经家生起。此即初番问生起也。下准此。

「青赤诸色像,众生識显现,如浪种种法,云何願佛说?」

上云青赤等尘发生,诸識如海波浪皆非一異。又云心积集等,行相有殊,故致斯问。

尔时,世尊以頌答曰:「青赤诸色像,浪中不可得,言心起众相,開悟诸凡夫。」

上二句明色即是空,故不可得。次一句空即是色,故起众相。下一句释第三句。

「而彼本无起,自心所取离,能取及所取,与彼波浪同。」

此一偈法合重明,青赤诸色像,浪中不可得二句也。

「身資財安住,众生識所现,是故见此起,与浪无差別。」

色身,正報也;資生財物及安住处,依報也。此一偈法合重明,言心起众相,造业感報,依正不同,皆是众生自心妄现。

尔时,大慧復说頌言:「大海波浪性,鼓躍可分別,藏識如是起,何故不觉知?」

此約法喻而难。

尔时,世尊以頌答曰:「阿赖耶如海,转識同波浪,为凡夫无智,譬喻广開演。」

依彼大海譬喻演说,使愚夫通曉。

尔时,大慧復说頌言:「譬如日光出,上下等皆照,世間燈亦然,應为愚说實。」

大慧因上言,心起众相。開悟诸凡夫,即是如来方便不说實法。故问:如日光出时,等照於萬物,如来既出世,應为诸愚夫,平等说真實。

「已能開示法,何不显真實?」

言如来已为众生開示诸法,何故不为愚夫说真實法?

尔时,世尊以頌答曰:「若说真實者,彼心无真實(至)心境界亦然。」

此一頌半,上二句法说,謂非器不堪闻,實非不平等。次三句舉三喻況彼心无實。第三一句以法合喻,故云亦然。

「境界不具故,次第而转生(至)无有定次第。」

次一頌半,言外境缘若不具足,內識即次第转生。故《成唯識》云「依止根本識,诸識隨缘现,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謂缘若同时具足即俱现,如鏡现像无有前後。此偈明缘不同具,即次第而转生也。以第六識分別诸法尘,故云識以能了知。意缘阿赖耶,起我我所執,故云意復意謂然。五識隨现尘,何有定次第?

「譬如工畫師,及畫師弟子(至)綺煥成众像。」

是二頌言畫色本无形,隨形即畫像,以況如来本无法,隨機即说法,豈得止说一种法也?

「言说則變異,真實离文字(至)於彼为非说。」

此三頌半正明如来應機说異也。上二句總標说意,次五句謂對利根说一乘真實法,次五句謂對餘鈍根说种种如幻法,一一如文。下二句謂所说法不應機者翻为妄語,故云非说。

「譬如众病人,良醫隨授藥,如来为众生,隨心應量说。」

是一頌,又以良醫隨病授藥不同,況如来應量说法有異,故不得如日平等照物,以結前问。

「世間依怙者,證智所行处,外道非境界,声闻亦復然。」

依怙者,即如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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