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释卷第八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攝大乘論释
攝大乘論释卷第八
[*]世親菩萨释
释應知入胜相第三之二
入資糧果章第七
释曰:由入應知胜相,菩萨得何果?菩萨得資糧果有八种。
論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欢喜地。
释曰:此文即显三果,一得胜时、二得胜方便、三得胜果。初即第一明得胜时果。从始发心修行求至此时,今始得之,故名为初。所求之时是入真观时,此明得住真如果。又捨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萨真位,故名胜时。此时是转依时故,名此初时为胜时,即是明转依果。欢喜即第二,明得胜方便果。捨自愛名欢,生他愛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惡他,於众行中无难行者,此心於方便中最胜,以为众行根本故,故初地从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时有大欣慶故,名欢喜地,即明第三得胜果。住攝是地义,出离真如是地体,住於此体故名胜果。地因名攝,謂福德智慧二种資糧。又所攝名攝,謂所利益众生。又果名攝,謂无上菩提。又障名攝,謂三烦恼。如此等义说名为地,以是地所攝故。
論曰:善通達法界。
释曰:即明第四得胜通達果。胜通達有三义:一由得四依故,菩萨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達如来所说一切三乘三藏。菩萨如理释文,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来安立十地,約法界有十重,从初通達乃至上地皆善通達。三約四种方便故善通達法界,謂能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達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達苦異凡夫,入苦而不厭怖異二乘。能通達涅槃樂異凡夫,而不速求涅槃異二乘。
論曰:得生十方诸佛如来家。
释曰:即明第五得胜定位果。由入此胜相,是人決定應破无明㲉,不於卵中爛壞捨命。復次是人由入此胜相決定,應續十方诸佛种性令不斷绝,以自應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復次佛子有五义,一願樂无上乘为种子、二以般若为母、三以定为胎、四以大悲为乳母、五以诸佛为父,由此等义故说得生佛家。
論曰:得一切众生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六得胜恩養果。恩養有四种:一广大、二最極、三无邊、四无倒。由此四义故,於众生得平等恩養心。復次如菩萨於自身起般涅槃心,於一切众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復次由菩萨已得自他平等,求滅他苦如求滅自苦。
論曰:得一切菩萨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七得胜意用果。菩萨若欲有所为作,必先思量,故名为意。後如所思量而作,故名为用。復次求得三事为意,謂未下种令下种,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脫令解脫。行四攝为用,由前二攝令发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脫。
論曰:得一切诸佛如来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八得胜至得果。菩萨在见位中已得如来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与诸佛心平等。復次於自身见法界无差別故,不见三世诸佛法界異自法界,故得诸佛心平等。
論曰:此观名菩萨见道。
释曰:菩萨见有三种,一除方便见、二應除见、三除滅见。除方便见者,謂四种如實智。應除见者,謂分別、依他二性。除滅见者,謂三无性。此三见皆因唯識观得成,故名此观为见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論曰:復次何故菩萨入唯識观?
释曰:此问显二义,一显唯識观难入、二显若得入有无窮利益用。
論曰:由缘極通法为境。
释曰:先明入前後兩观方便,答第一问入唯識观道。此智有四德:一无倒、二清净、三寂靜、四微細。此即明第一无倒。通法有四品,謂下、中、上、上上。下品謂一切有流苦,中品謂一切有为无常,上品謂一切法无我,上上品謂三无性。缘三无性为境,是故无倒。
論曰:出世。
释曰:即第二清净,由是出世无流智故清净。
論曰:奢摩他。
释曰:即第三明寂靜,由此智依奢摩他起,离散动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靜。
論曰:毘鉢舍那智故。
释曰:即第四微細,显是菩萨修慧,非闻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識观方便。
論曰:由无分別智後所得。
释曰:欲显此智从无倒智生故无倒,无倒故是如理智。
論曰:种种相識为相智故。
释曰:此显如量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境識为相,於一切所知无礙。由此智得入唯識後观,此即入後观方便。由前後方便难入故,唯識观难得。
論曰:为除滅共本阿梨耶識中一切有因诸法种子。
释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用有三种:一滅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滅障用,现在惑未滅令滅故言除。未来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称滅。唯識道通滅不净品种子因果,因有三种:一因缘、二增上缘、三缘缘,果即是不净品种子。既通滅种子因果,故称共。阿陀那識及六識,为不净品因缘故,名本。阿黎耶識是不净品增上缘,缘缘即是六尘,六尘为种子缘缘故。一切法种子,即是一切不净品法种子,种子即是果,此果有缘缘等三因。阿黎耶識既是种子增上缘故,种子在阿黎耶識中。
論曰:为生長能觸法身诸法种子。
释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诸法即是六度。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熏習,能为无上菩提因,故名种子。此种子若生若長,能證得如来法身,故名为觸,为生長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識观故,唯識观能立因,令得无上菩提。
論曰:为转依。
释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为得如来无垢清净法身,即漏尽无畏。
論曰:为得一切如来正法。
释曰:即是能说障道、能说尽苦道二无畏,为利益他为安立正法。
論曰:为得一切智智。
释曰:即是一切智无畏。此三句即显三德,初明斷德、次明恩德、後明智德。
論曰:故入唯識观。
释曰: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識观。若由无分別智滅障立因得果,故入唯識观。入观後,无分別後智其用云何?若依无分別智,正说诸法因果无有功能,以此智无分別故。由无分別後智,於诸法相中菩萨自无顛倒,如自所證,亦能为他说诸法因果。为得此兩用故,菩萨修无分別後智。
論曰:无分別智後所得智者,於本識及所生一切識識及相識相中。
释曰:此文显菩萨由此智,於因果中无倒本識是依他性,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識識即是本識所生果,謂七識,即是分別性相識,即是器世界及六尘,亦是本識果,亦是分別性。此文具明三相,謂內相、外相及內外相,故言相中。菩萨於如此因果中无復顛倒。
論曰:由观似幻化等譬,自性无顛倒。
释曰:菩萨以无分別後智观此因果相,自然无顛倒,不執有外尘內根,唯識是實有法。何以故?菩萨已了別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见闻觉知相判诸法为實有。何以故?此心是清净本所流故。
論曰:由此义故,菩萨如幻師,於一切幻事自了无倒。
释曰:如幻師於幻事生见闻等四識,不依此識了別幻事。如本所解了別幻事故,於幻事中无倒。菩萨亦尔,由依本智了別故,於一切相及因果中无復顛倒,是名菩萨自利。
論曰:於一切相因缘及果中,若正说时常无偏倒。
释曰:若菩萨依本智作利他事,謂正说三乘、三藏及五明等义,常无偏倒相違。不實不定名偏。符理真實不可动为无偏。处时相濫名倒。隨处隨时隨相名无倒,是名菩萨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
論曰:是时正入唯識观位中,有四种三摩提,是四种通達分善根依止。菩萨云何應见?
释曰:此问欲显入观有三义,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毘鉢舍那。为明應入处,故言正入。唯識观位中,唯識处即三无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动智境故,说四种三摩提为依止;是境与智不可分別故,说四种通達分善根为能證。云何應见此法?
論曰:由四种尋思,於下品无尘观忍。
释曰:樂观无尘义,故名为忍。此忍未离三相,謂观善成就因缘、惑污、清净。未隨意修習,故是下品。
論曰:光得三摩提。
释曰:无尘智名光。此定以无尘智为所得,此定为无尘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毘鉢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論曰:是煖行通達分善根依止。
释曰:福德智慧二行为煖行体,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燒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此煖行已过地前四位,決定了別真如智,名通達。此方便道能助成通達智,故名分。能資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为通達分增上缘,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为所依止,餘三十六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達,餘三十五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論曰:於最上品无尘观忍光增三摩提,是顶行通達分善根依止。
释曰:已离三相故,是最上品。无尘观忍如前释。无尘智名光。此智於方便中胜進,故名增。此定为无尘胜進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顶行体。顶有三义:一如人頭顶能持身命,修道者亦尔,若至此位善根則不可斷。二如山顶是退際,有人至山顶而退還。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進故名退。三如山顶是進際,或有人至山顶而更昇進。修道者亦尔,或有至此位而進入胜位,故立顶名。已说菩萨於四种尋思修煖顶二种方便道。於四种如實智中修道云何?
論曰:於四种如實智,菩萨已入唯識观,了別无尘故。
释曰:若菩萨过四种尋思度煖顶兩位,則在四种如實智位中,菩萨缘何境?菩萨但缘唯識为境。缘唯識境,復何所得?了別无尘义。除无明及疑惑故,名了別。此三句显位及境智。
論曰:正入真义一分。
释曰:由此智故,菩萨入真义一分,謂无相性。未入无生性及无性性。
論曰:通行三摩提,是隨非安立諦忍依止。
释曰:体无尘智名通,此定以无尘智为行,即为无尘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无性所显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諦。何以故?此諦通一切法无有差別,故名非安立。无到无變異,故名諦忍。能符从此义,故名隨。亦以福德智慧二行为忍体。菩萨已決了无外尘义,於无能取所取义中心生信樂,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諦义,故名忍。於上品諦中心无退失,故名忍。
論曰:此三摩提最後刹那了伏唯識想。
释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後一刹那定。由先了別无相性,後更思量所缘既无所有,能缘必不得生,由此了別故能伏滅唯識想。唯識想既滅,从最後刹那更進第二刹那,即入初地。
論曰:转名无間三摩提。
释曰:此定与初地相隣,不为餘心所隔,故名无間。又下地惑不能礙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胜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称无間。
論曰:應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释曰:菩萨以地前为世法,登地为出世法。此无間定猶是世法,於世法中无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間众生无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虽是世法,能为菩萨出世道增上缘,餘世法則无此义,故名第一。又唯一刹那,故名第一。
論曰:此四种三摩提,是菩萨入非安立諦观前方便。
释曰:前二定是无間修,後二定是恭敬修。欲显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说是前方便。
二智差別章第十
論曰: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得通達入唯識。
释曰: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见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萨於願樂地中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见道故,见道即无分別智。所以得无分別智,由通達真如及俗諦,故知尘无所有是通達真如,唯有識是通達俗。復知此識无有生性是通達真如,此識是假有为通達俗。若不通達俗,无以能得见真,以离俗无真故。若不通達真,无以遣俗,以俗无別体故。所以能通達真俗,由能解唯識理故。此文即显四义: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總有为无为法为体。福德智慧行是有为,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初地是假名。由是總故,见道是行,所通達真俗是境,入唯識是方便。由入唯識为方便故能通達真俗境,由通達真俗境故得无分別智行,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論曰:云何菩萨修習观行入於修道?
释曰:此云何凡问十义,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別、五攝相助、六攝相礙、七功德、八更互观察、九名、十净不净。数修所得为修習。福德智慧为行。般若为观。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屬般若,故名观行。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故名观行。又见道名观,从见道後所得悉名为行。菩萨依止见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論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於菩萨十地。
释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後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广说是闻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种法相,是思慧境。於菩萨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萨標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論曰:由攝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闻慧功能。闻慧能通達十二部教,故言攝。
論曰:由治所说通別二境。
释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別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習此十法,故言治。
論曰:由生起缘極通境。
释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为生,正观为起,无間道为生,解脫道为起。入分为生,出分为起。见道为生,修道为起。出世道为生,世間道为起。如理如量智所缘为極通境。
論曰:出世无分別智及无分別智後所得。
释曰:此正明修慧体。
論曰:奢摩他、毘鉢舍那智。
释曰:显此二智寂靜无倒,由奢摩他故寂靜,由毘鉢舍那故无倒。
論曰: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習。
释曰: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不可以譬類得,知为无量。不可数知,为无数。百亿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長时修、数数修習,即显无間恭敬无餘三修。
論曰: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先於入见位时所得转依,此法是修道攝持故。一切所修皆成圣道,已过願樂地故。
論曰: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是修道攝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萨更修加行。先修道为见真如,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更修。復次。
論曰:云何?
释曰:云何是问詞。凡約六义为问:一約修位境界为问。修道境界自有三种,一加行依止,謂文教;二修行資糧,謂依理判义;三修行所通達处,謂修慧境界。後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问。二約修位三慧功能为问。後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问。初明闻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資糧,後明无分別智是修慧体。三約修位修慧因果为问。後明无分別智後所得,以答此问。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无此智不得進後道故,是修慧因。四約修位四修为问。後明長时修乃至无餘修,以答此问。五約修位依止为问。後明转依,以答此问。若无此转依为依止,修位不成圣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转故。六約修位胜用为问。後明三身,以答此问。为圓滿自利利他兩用,故修加行。復次。
論曰:云何?
释曰:通问修位次第。後具明次第,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问。先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显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显利他功能即无分別智後所得,如自所證为他解说;次明四修,显修位由四修得成滿;次明转依,显自利转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於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應化二身是利他。復次。
論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於菩萨十地。
释曰: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此文句中,如来广说隨所安立道理。復次。
論曰:由攝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合如来所说一切法,通为一境。復次。
論曰:由治所说通別二境。
释曰:所合之境为单为複?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復次。
論曰:由生起缘極通境,出世无分別智及无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鉢舍那智。
释曰:显道二体更互相攝。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毘鉢舍那故定无噉味等染污。復次。
論曰:无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鉢舍那智,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習,由昔所得转依,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不可说是世智,以非世間所習故;不可说是出世智,以於世間心中起故。故此心異无分別智心,此心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於長时数習故得转依,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我今必定應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論曰:是声闻见道?是菩萨见道?此二见道差別云何?
释曰:声闻见道是他道,菩萨见道是自道。此二见道,道差別及果差別。其相云何?
論曰:声闻、菩萨见道,應知有十一种差別。
释曰:前五明道差別,後六明果差別。前五明道差別者。
論曰:何者为十一?一、由境界差別,謂缘大乘法为境。
释曰: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说修行法,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小乘道則无此事。
論曰:二、由依止差別,謂依大福德智慧資糧为依止。
释曰:此道与二乘及世間道有異,世間但修福德而无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无福德,菩萨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論曰:三、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无我。
释曰:先於方便中已得思修慧,从此得入真观能通達人法二无我理故,於人法不生愛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萨並不著,故言离欲人法。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是正道体,異於小乘。
論曰:四、由涅槃差別,謂攝无住处涅槃以为住处。
释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处。何以故?由菩萨行般若,观察生死过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萨行大悲,观众生苦,起救濟心,虽不在生死而不捨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处,不執真俗二相生故,名无相道。小乘道則无此事。
論曰: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異於小乘。後六明果差別者。
論曰:六、七、由清净差別,謂滅烦恼習气,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別,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異。第六明內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烦恼習气故,名內清净。外由修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濁,如頗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净。內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小乘則无此事。
論曰:八、由於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別,謂为成熟众生,不捨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如自身應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平等心故,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餘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進为善根。又般若精進为善根,餘度为功德。小乘則无此事。
論曰:九、由受生差別,謂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證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則无此事。
論曰:十、由显现差別,謂於佛子大集轮中常能显现,为攝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於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常於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得令不失为攝,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則无此事。
論曰:十一、由果差別,謂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則无此事。
論曰:此中说兩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兩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論曰:
名义互为客,菩萨應尋思,應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从此生實智,离尘分別三,若见其非有,得入三无性。
論曰:名义互为客,菩萨應尋思。
释曰:名於义中是客,义於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類故。菩萨入寂靜位,應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尋思方便。
論曰:應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應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二种,一自性、二差別,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与义不同,則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无所有,故於义是客;义无所有,故於名是客。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別作名义,此分別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實智方便。
論曰:从此生實智,离尘分別三。
释曰:从四种尋思生四种如實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別實无外尘,此人則得一分如實智。何者是三分別?一分別名、二分別自性、三分別差別。
論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達三分別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別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义无所有,能分別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別名义是有,能分別缘此名义可说是有。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別因缘既是无,能分別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分別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論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入異名义分別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差別假说唯分別为体,得入分別无相性。若菩萨但见亂識无六种相,此亂識体不成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執有生起。此中分別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則入依他无生性。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則入三无性非安立諦。
論曰:又正教兩偈,如《分別观論》说。
释曰:今此論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圓滿,故引分別观論兩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影无實法义?
論曰:
菩萨在靜位,观心唯是影,捨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菩萨住於內,入所取非有,次观能取空,後觸二无得。
論曰:菩萨在靜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萨人在寂靜位能作此观法,义實无所有,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論曰:捨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在寂靜位中已了別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論曰:菩萨住於內。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住實无有尘,心缘內心起不缘外尘,故住於內。若住於內,此心定何所观?
論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實无所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論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實非有,世間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取,後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論曰:後觸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後入真如无性性。觸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觸。前兩偈与後兩偈異相云何?前兩偈約名义及假说,显四尋思及四如實智为方便得入真观;後兩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兩偈显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後兩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論曰:復有《大乘庄严经論》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经义深隱难解,如實显了经中正义,故名庄严经論。論解此经,故得庄严名。庄严经論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显?此偈为显於修道中难觉了义。
論曰:
菩萨生長福及慧,二种資糧无量際,於法思惟心決故,能了义類分別因。
論曰:菩萨生長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長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後刹那名長。又单名生,複名長,菩萨所修唯複无单,故生長一时而成。所生長何法?謂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進及定若为生福則屬福,若为生慧則屬慧。所以尔者,精進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則屬福,若为生闻思修慧則屬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則屬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別智等則屬慧。誰能生長?謂菩萨人。
論曰:二种資糧无量際。
释曰: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資糧。此二用幾功力、凡经幾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節无際,无言显長遠。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際,以長遠故。資糧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经时无際。
論曰:於法思惟心決故。
释曰:由定後心观察诸法,是故於法心得決定。又菩萨备修五明,於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於思惟心得決定。
論曰:能了义類分別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證,故名能了。真俗二諦名为义類。知此义類但以分別为因,是故能了。
論曰:
已知义類但分別,得住似义唯識中,故观行人證法界,能离二相及无二。
論曰:已知义類但分別。
释曰:由菩萨已於义類及分別心決定故。
論曰:得住似义唯識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思惟,但識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識中不缘外起。
論曰:故观行人證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外尘但缘識住,知尘无相,名證法界。
論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證法界有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別。如此法界,菩萨已證。
論曰:
若离於心知无餘,由此即见心非有,智人见此二不有,得住无二真法界。
論曰:若离於心知无餘。
释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證。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識外无別有餘法。
論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論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謂诸菩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論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皆非有,則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識,故言无二。离顛倒及變異二虛妄故名真,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論曰:
由无分別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染依稠密过聚性,遣滅如藥能除毒。
論曰:由无分別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於见道中得无分別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猶如虛空,於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別。內外法名一切。內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分別智,菩萨欲何所作?
論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正教,餘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別智,餘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習种子,是过聚性体。
論曰:遣滅如藥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習种子为性。由无分別智聰慧人能遣能滅此过聚性,如阿伽陀藥能除诸毒。遣約现在,滅約未来,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論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安心有根於法界,已知憶念唯分別,功德海岸智人至。
論曰: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論曰:安心有根於法界。
释曰:菩萨先已得闻思二慧,安心於如来正法中。後合观如来一切正说为境界,即是无分別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餘智皆滅,唯此智不可动壞,故名有根。復次於三无流根中此智为第一,謂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復次解脫有三事,一能生解脫、二能持解脫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脫自利利他。此解脫三事,即配三无流根。此无分別智通於三处得名,自体是根,又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論曰:已知憶念唯分別。
释曰:菩萨已住有根心中,後出观时在无分別後智心中,如前入观事皆能憶念,知此憶念非實有,唯是分別。由无分別智及无分別後智,菩萨得進何位?
論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如来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罗蜜等,果中有智德、斷德、恩德。如此诸德唯佛一人,餘人所不能得,故名为海。因果究竟名之为岸。智人即是菩萨。菩萨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總明众义,第一偈显道資糧,第二偈显道加行,第三偈显见道,第四偈显修道,第五偈显究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