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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释卷第九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攝大乘論释

攝大乘論释卷第九

世親菩萨释

释入因果胜相第四

因果位章第一

释曰:此义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数、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習、七差別、八攝、九對治、十功德、十一互显。

論曰:如此已说入應知胜相。云何應知入因果胜相?

释曰:總舉前所明四位入唯識观,故云如此。前已说於方便道、见道、修道、究竟道四位中入應知胜相,云何广说入此胜相因及入後所得果,令其開显易见。

論曰:由六波罗蜜,謂陀那、尸罗、羼提、毘梨耶、持诃那、般罗若波罗蜜。

释曰:此答向问,明因果胜相易可得见,六度为因果体。先以六度为因,後以六度为果。

論曰:云何由六波罗蜜得入唯識?復云何六波罗蜜成入唯識果?

释曰:向虽说六度为因果体,未释义意,故更问以何义故说六度为因?復以何义说六度为果?此六度能除六种入唯識障故,六度为入唯識因。第一障者,喜樂欲尘。於富財物自身受樂中见胜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施能除此障故,施是入唯識因。第二障者,縱心起身口意业,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戒能除此障故,戒是入唯識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輕慢毀辱寒熱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忍能除此障故,忍是入唯識因。第四障者,執不修行为樂,未得計得,於得不见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精進能除此障故,精進是入唯識因。第五障者,樂相杂住,於世間希有事及散亂因缘见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識因。第六障者,於见闻觉知計为如實,於世間戲論懃心修學,於不了义经如文判义,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識因。

論曰:此正法內有诸菩萨。

释曰:唯依正法內修行,能成立入唯識因。若依正法外二乘教及外道世間教,无有得立此因义,故先明正法內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能,故言菩萨。菩萨行何法能入唯識?

論曰:不著富樂心,乃至云如理簡擇诸法,得入唯識观。

释曰:此明离布施障乃至离智慧障,具如前释,故以六度为入因。

論曰: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識地,次得清净信樂意所攝六波罗蜜。

释曰:若菩萨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識,是时菩萨更得清净信樂意所攝六波罗蜜。於六度正教中心決无疑,故名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为樂。此信樂意有五因缘,故称清净。一无著清净,謂不起与波罗蜜相違法。二不观清净,謂於自身及波罗蜜果報報恩中心常不观。三无失清净,謂离与波罗蜜相杂染污法,及离非方便行。四无分別清净,謂离如言執波罗蜜相。五回向清净,謂於六度已生長及未生長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罗蜜皆具此五种清净信樂所攝。復有清净信樂意,謂已过願樂地入见地等,得圣人信樂。異地前信樂,故名清净。復有清净信樂意,謂由奢摩他毘鉢舍那入真如观,得无分別智及无分別後智所攝信樂意,故名清净。

論曰:此正法內有诸菩萨,不著富樂心,於戒无犯过心,於苦无壞心,於善修无懶惰心,於此散亂因中不住著故常行一心,如理簡擇诸法,得入唯識观。由依止六波罗蜜菩萨已入唯識地,次得清净信樂意所攝六波罗蜜,是故於此中間設离六波罗蜜加行功用。

释曰:已入唯識观故言是故。从见位乃至究竟位为中間。假設此人於其中間不作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滿足。何以故?

論曰:由信樂正说、愛重隨喜、願得思惟故。

释曰:如来正说与六度相應,虽甚深难解,此人亦信樂无疑,由此信樂无不行义。於六度行中见无窮功德,心生愛重,由此愛重无不行义。如此信樂意何人能得?唯诸佛如来已至究竟波罗蜜位能得此意。知是胜人所得成,於胜人深心欣讚,故名隨喜。由此隨喜无不行义。願众生及我平等得此清净信樂意,故名願得。由此願得无不行义。如佛所立大乘法門,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闻思修慧数数思惟,由闻慧思惟果得圓滿,由思慧思惟於所闻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种思惟无不行义。

論曰:恒无休息行故,修習六波罗蜜究竟圓滿。

释曰:由此四思惟,菩萨恒无放逸,无放逸故修習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圓滿。此位能攝六度,令悉具足五种清净,故名清净意位。其相云何?为显此相故,次長行後更说三偈。

論曰:此中说偈:

修習圓白法,能得利疾忍,菩萨於自乘,甚深广大说。

論曰:修習圓白法。

释曰:先於願行位中,善生長道資糧,为显此义故说初句。所修之行已过四十心位故名圓,施戒修三品清净法名白。復有白法,謂信根、智根、精進根、定根,此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闡提、外道、声闻、独觉四种黑障,能得净我樂常四德,故名白法。若資糧圓滿,更何所得?

論曰:能得利疾忍。

释曰:能樂受行是忍义。於广大甚深法,难受难行而能受行,故名利。数起不息,故名疾。此句显忍是上上品。若菩萨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净。为显此境界故。

論曰:菩萨於自乘甚深广大说。

释曰:大乘唯是菩萨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萨清净。於此乘中有別境界,一法无我名甚深,虛空器等定名广大。前是智境,後是定境。此二境能令菩萨清净,由此思惟菩萨得清净。为显此义故说第二偈。

論曰:

觉唯分別故,得无著智故,是樂信清净,名清净意地。

論曰:觉唯分別故。

释曰:菩萨觉了大乘一切法,乃至甚深广大,皆是分別所作。如此觉了名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萨清净。菩萨清净为何所得?

論曰:得无著智故。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但是分別无復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別亦不成。若菩萨见內外无所有則无所著,即是无分別智,此智即是清净。此清净体性云何?为显此义故,说第三句偈。

論曰:是樂信清净。

释曰:樂信即是无分別智体。不愛七有故名樂。於三种佛性,心決无疑故名信,离七愛故樂清净,离虛妄故信清净。

論曰:名清净意地。

释曰:由樂信清净故,此位得清净名。又此位是菩萨见位,无分別智境清净处。此智以樂信为体故,说此位名清净意地。清净樂信其相云何?

論曰:

菩萨在法流,前後见诸佛,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論曰:菩萨在法流,前後见诸佛。

释曰:清净樂信有二种相,一恒在寂靜为相、二恒明了见佛为相。由樂捨七愛故,恒入观修道故,说恒在法流。若菩萨在法流,为何所见?由信三种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後證法身,先以比智见法身、後以證智见法身。此樂信有何功德?

論曰:已知菩提近,无难易得故。

释曰:若人在清净樂信位中,明了见无上菩提已近,己身过四十心,是故无难入正方便,所以易得。由此三偈成就資糧忍境界,思惟体性相貌皆得显现。

成立六数章第二

論曰:何故波罗蜜唯有六数?

释曰:此问波罗蜜何故定立六数,不增不減。

論曰:为安立能對治六种惑障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为隨順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

释曰:立波罗蜜其数有六,凡为此三义:一为除惑、二为生起佛法、三为成熟众生。除惑,现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众生,未来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滅,則於现在得安樂住。何以故?不須更起功用为滅此惑及遮此惑令不復生故,於现在得自利益。惑障既滅,於未来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众生故,得自他利益。

論曰:为對治不发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罗蜜。不发行心因者,貪著財物及以室家。

释曰:貪著財物障施,貪著室家障戒,因此貪著不能发修行心。

論曰:若已发修行心,为對治退弱心因故,立忍、精進二波罗蜜。

释曰:虽已能行施戒,若不忍受苦事則施戒心退弱。虽能忍苦,若不勤修诸善、息一切惡,則施戒忍心皆退弱。故为對治退弱心,須立此二度。

論曰:退弱心因者,謂生死众生違逆苦事。

释曰:不得理者名生死众生。乖反菩萨教为違,侵毀菩萨身为逆,此並是苦事。若不能忍受此苦事則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論曰:長时助善法加行疲怠。

释曰:精進行於久遠时中修一切善,若於众生无慈悲心、愛惜自身,不见所修行有胜功德故,於所修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進即是懶惰,懶惰即是退弱心因。

論曰: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對治壞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壞失心因者,謂散亂邪智。

释曰:由散亂故壞靜心,由邪智故失正解。

論曰:是故为對治六种惑障,立波罗蜜有六数。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故者。

释曰:六度是生長佛法因。

論曰:前四波罗蜜是不散亂因。

释曰:有四障为散亂因,一棄捨障、二遠离障、三安受障、四数治障。由貪著故不能棄捨,由貪瞋癡生十惡故不能遠离,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貪瞋癡等烦恼故不能数治,由此四障故心散亂。前四度能對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亂因。復次以五盖为定障,四盖障定因,一盖障正定及定所发慧。貪掉悔瞋睡眠四盖是散亂因,障前四度。四度對治此四盖故,四度是不散亂因。疑缘境不決故心散亂,定心決守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见理故,障定所发慧故,以定慧對治於疑。

論曰:次一波罗蜜是不散亂体。由依止此不散亂故,能如實觉了诸法真理,一切如来正法皆得生起。是故为一切佛法生起依处,立波罗蜜有六数。为隨順成熟一切众生依止故者,由施波罗蜜利益众生,由戒波罗蜜不損恼众生,由忍波罗蜜能安受彼毀辱不起報怨心,由精進波罗蜜生彼善根、滅彼惡根,由此利益因,一切众生皆得調伏。次彼心未得寂靜为令寂靜,已得寂靜为令解脫,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由此六度菩萨善教众生。

释曰:善教有二义,一如理为说故名教、二恒为说故言善教。

論曰:故得成熟。是故为隨順成熟一切众生依止,立波罗蜜有六数。由如此义,是故應知成立波罗蜜有六数。

相章第三

論曰:此六波罗蜜相云何可见?

释曰:何故作如此问?世間、二乘、菩萨皆有施等六行,若不明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相,云何得知此是波罗蜜、此非波罗蜜?是故須问波罗蜜相。

論曰:由六种最胜。六波罗蜜通相有六:一由依止无等,謂依止无上菩提心起。

释曰:此明所依止有異。世間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无上菩提心起,唯菩萨行施等必依止无上菩提心起,故以依止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論曰:二由品類无等,謂一一波罗蜜略说皆有三品,菩萨皆具修行。

释曰:此明所缘事有異不等。世間及二乘无有能行施等具足品類,謂外內及內外,若菩萨行施等必皆具足品類,故以品類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論曰:三由行事无等,謂安樂利益一切众生事。菩萨所行诸度皆为成此二事故。

释曰:此明行事有異。菩萨行六度有何能?先为生众生现在未来世間樂,後隨根性生众生三乘道果。世間及二乘行施等,但为安樂利益自身尚不成就,何況能安樂利益众生?故以行事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論曰:四由方便无等,謂无分別智。菩萨所行诸度皆是无分別智所攝故。

释曰:此明方便有異,於三轮清净名菩萨方便,於三轮清净即是无分別智。菩萨由此智,不分別能施受施及所施財物。世間及二乘不能捨三轮分別,是故起我愛及著財物,於他不能平等,故以方便为菩萨所行六度相。戒三轮者,离众生、事、时分別。忍三轮者,离自、他、过失分別。精進三轮者,离众生、高下、事用分別。定三轮者,离境、众生、惑分別。般若三轮者,离境、智、众生分別。

論曰:五由回向无等,謂回向无上菩提。菩萨所行诸度,決定转趣一切智果故。

释曰:菩萨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与一切六道众生。此是众生財物,我为彼行施,願彼皆得无上菩提。此施由回向,令他得无上菩提,故此施行永无有尽。若行餘度亦皆回向。世間及二乘无回向,故以回向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論曰:六由清净无等,謂惑智二障永滅无餘。菩萨所行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尽故。

释曰:此中显二种清净,一显清净因、二显清净位。清净因者,因滅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净。清净位者,先於地前漸除惑障,後登初地漸除智障。此兩处名分分清净,即是因位。若至佛果,六度圓滿名具分清净,即是果位。

論曰:施即是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欲簡別是波罗蜜及非波罗蜜相。

論曰:有是施非波罗蜜。

释曰:謂离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攝故,但是施非波罗蜜。

論曰:有是波罗蜜非施。

释曰:謂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戒等餘度。

論曰:有是施是波罗蜜。

释曰:謂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

論曰:有非施非波罗蜜。

释曰:謂离前三句,別行无記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攝。

論曰:如施中四句,應知餘度亦有四句。

释曰:如施簡別是非,餘度亦應如此簡別。

次第章第四

論曰:云何说六波罗蜜如此次第?

释曰:此或由疑故问,或由不解故问。疑故问者,一切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懃,由此二因隨其所欲則皆能行,是故應倒次第及无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須问。由不解故问者,若人欲修众行,未知淺深难行易行,淺則易行、深則难行,易應先學、难應後學。为知此义,是故須问。

論曰:前前波罗蜜隨順,次生後後波罗蜜故。

释曰:菩萨不能忍见众生貧窮困苦,数習捨財。以串能捨故,不欲作損恼众生事,即捨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萨为愛护所受戒,不欲以忿恨众生事毀破净戒,即習行忍,故因戒生忍。由烦恼不尽或成不成,菩萨为愛护此忍,即行精進,故因忍生精進。若人恒行精進則能治心,由此精進,若心沈沒則拔令起,若心掉动則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則持令相續,由心調和所以得定,故因精進生定。若心得定則能通達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前能生後。

論曰:復次前前波罗蜜,由後後波罗蜜所清净故。

释曰:施由戒故清净,若人不持戒,身口意业則不清净,所行之施亦不清净,以依止不清净故;由能持戒,依止清净故,施得清净。戒由忍故清净,若人能忍,身口意业皆得清净。忍由精進故清净,以精進能生善滅惡故。精進由定故清净,若精進不在修位則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净,若不了別真如,虽復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见真如所得之定則成无流,为涅槃道。此即後能清净前。由此二义,故有次第。

立名章第五

論曰:依何义立六度名?此义云何可见?

释曰:世間立名自有多因,有因生類立名、有因相立名、有因假立名、有因輕賤立名、有因敬重立名。於此五因中,六度从何义立名?从二因立名:种性異故,从生類立名;功德多故,从敬重立名。所立之名自有通別,六种皆称波罗蜜是通名,施戒等有異是別名。何故通名波罗蜜?

論曰:於一切世間声闻独觉施等善根中最胜无等故。

释曰:有六种及三种最胜无等。六种如前六相中释。三种者,一时无等、二加行无等、三果无等。一一度皆三阿僧祇劫修行,故时无等。加行无等者,有四种、五种,復有五种,復有六种。四种即前所明四修。五种即前所明五种清净。復有五种即五修。復有六种即六意。五修六意後文自说。果无等者,謂三身所显无上菩提。

論曰: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称波罗蜜。

释曰:到彼岸自有三种,一隨所修行究竟无餘为到彼岸。世間及二乘亦有應所修行,修之不尽故,非到彼岸。二如众流以归海为極,施等亦尔,以入真如为究竟,即以入真如为到彼岸。世間及二乘虽修施等,不能入真如故,非到彼岸。三以應得无等果为到彼岸。更无別果胜於此果,为诸果中上故名彼岸。世間及二乘虽修施等,不求此果故,非到彼岸。菩萨所修彼岸皆具此三义,故通称波罗蜜。何故別名陀那等?

論曰:能破滅悋惜嫉妬及貧窮下賤苦,故称陀。

释曰:悋惜是多財障,嫉妬是尊貴障。因时能滅悋惜障,果时得多財故,离貧窮苦。因时能滅嫉妬障,果时得尊貴故,离下賤苦。何以故?若人未破悋惜嫉妬心則不能行施,故说能破此障。若人行施能破此障,此人後受貧窮下賤苦,无有是处。

論曰:復得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資糧,故称那。

释曰:能施能用名大富主。由是主故,能引福德資糧。由具此义,故称陀那。

論曰:能寂靜邪戒及惡道,故名尸。

释曰:因时能破邪戒,果时能离惡道。若人不捨惡业而能持戒,无有是处,故先破邪戒。若人破邪戒持正戒墮四趣者,无有是处,故果时能离惡道。

論曰:復能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称罗。

释曰:由先持戒後受人天善道果。或在因中或在果中,由持戒故身口清净,清净故无悔,无悔故心安,心安故得喜,喜故得猗,猗故得樂,樂故得定,定故见如實,见如實故得厭离,厭离故得解脫。故因持戒得三摩提。由具此义,故称尸罗。

論曰:能滅除瞋恚及忿恨心,故名羼。

释曰:因时由观五义故,滅除瞋恚及瞋恚所生忿恨心。五义者,一观一切众生无始以来於我有恩。二观一切众生恒念念滅,何人能損,何人被損?三观唯法无众生,有何能損及所損?四观一切众生皆自受苦,云何復欲加之以苦?五观一切众生皆是我子,云何於中欲生損害?由此五观故能滅瞋恚,瞋恚既滅故能除忿恨。

論曰:復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称提。

释曰:此事通達因果。此忍能令自身不为瞋恚过失所染,即是於自平和;既不忿恨、不生他苦,即是於他平和。如经言:若行忍者則有五德,一无恨、二无诃、三众人所愛、四有好名闻、五生善道。即此五德名平和事。由具此义,故称羼提。

論曰:滅除懶惰及诸惡法,故名毘。

释曰:於惡处沈沒故称懶惰。又不厭惡惡行故称懶惰。由懶惰故离诸善行、生诸惡法,三业恒起过,故名惡法。由滅懶惰故,能除懶惰所生诸惡,此名滅黑法精進。

論曰:復行不放逸,生長无量善法,故称梨耶。

释曰:此約信樂因果以明精進。信因可行、樂果可得,是故恒行、恭敬行,名不放逸。由行恭敬,未生善能令生、已生善能令增長,此即生得法精進。由具此义,故称毘梨耶。

論曰:能滅除散亂,故名持诃。

释曰:散亂有五,一自性散亂,謂五識;二外散亂,謂意識馳动於外尘;三內散亂,謂心高下及噉味等;四麁重散亂,謂計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亂,謂下劣心,菩萨捨大乘思惟小乘。

論曰:復能引心令住內境,故称那。

释曰:引心令住五种寂靜,名为內境。由具此义,故称持诃那。

論曰:能滅一切见行、能除邪智,故称般罗。

释曰:见行謂六十二见,邪智謂世間虛妄解。见行即是惑障,邪智即是智障。

論曰:能缘真相。

释曰:謂缘真如,即如理智。

論曰:隨其品類。

释曰:品類有二种,謂有为无为及名等五攝。若知此法,即如量智。

論曰:知一切法,故称若。

释曰:真如相及品類名一切法。如理智名般若,如量智是般若果,亦名般若。此二智为三义所显:一對治,即二障;二境界,即真相;三果,即如量智。由具此义,故称般罗若。

修習章第六

論曰:云何應知诸波罗蜜修習?

释曰:世間及二乘皆有施等修習。菩萨施等修習異世間及二乘,云何可知?

論曰:若略说應知修習有五种。

释曰:若广说修,有十二种:一显示修、二損減修、三治成修、四後行修、五相應修、六胜修、七上上修、八初際修、九中際修、十後際修、十一有上修、十二无上修。显示修者,謂修四念处,以能显示四諦义故。損減修者,謂四正勤,以能漸滅诸惡法故。治成修者,謂四如意足,以能治成定故,为除五失及持八滅資糧故。後行修者,謂修五根,以具解脫分善根故。相應修者,謂修五力,以應續见道故。胜修者,謂七觉分,以入四諦观故。上上修者,謂八分圣道,以胜见道故。初際修者,謂凡夫位修戒乃至得不净观及数息观,以隨順顛倒故。中際修者,謂有學位,此中无倒倒所隨故。後際修者,謂无學位,此中无倒非倒所倒故。有上修者,謂声闻独觉修及等彼位故。无上修者,謂菩萨十地等,以最胜故。

論曰:一加行方法修。

释曰:謂身口意业能成广大清净最胜故。

論曰:二信樂修。

释曰:約闻教,如初章释。

論曰:三思惟修。

释曰:思惟修中自有三种,謂愛重、隨喜、願得,合名思惟修,亦如初章释。

論曰:四方便胜智修。

释曰:即无分別智,有三义:一广大、二清净、三速成。具此三义故,立方便胜智名。

論曰: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應知如前。利益他事修者,謂佛无功用心,不捨如来事。

释曰:明大乘教中所说,诸佛虽已般涅槃猶更起心。般涅槃即法身。更起心,即應化二身。诸佛已住法身,由本願力离三业,隨利益众生事自然显现應化二身,恒不捨如来正事及行诸波罗蜜,是故诸佛有诸波罗蜜修習。

論曰:修習诸波罗蜜,至圓滿位中更修诸波罗蜜。

释曰:佛及菩萨或隨分圓滿或具分圓滿,於此圓滿位若修诸波罗蜜,自事已成故不自为;见众生由此行得离四趣入三乘道果故,更修诸波罗蜜,即是利益他事。

論曰:復次思惟修習者,愛重、隨喜、願得,思惟六意攝所修。

释曰:此章通明修習义。前明五修,未分別修位有異。云何得知?願行位修異清净位修。若六意攝三思惟修诸波罗蜜,應知在清净位。願行位中則无此义,三思惟是修行本,以六意庄严攝持此三。

論曰:六意者,一广大意、二長时意、三欢喜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广大意者,若菩萨若干阿僧祇劫能得无上菩提。

释曰:總舉劫数,无限多少,故言若干。以大小乘经说劫数不同故,不定说劫数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論曰:以如此时为一刹那刹那。

释曰:或合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或合三十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故再称刹那。如此从一刹那至无量刹那,为一日一月乃至一阿僧祇劫,从一阿僧祇至三十三阿僧祇方得成佛。欲显菩萨意无厭足故,说此長时。

論曰:菩萨於此时中,刹那刹那常捨身命。

释曰:此时即總舉長时。刹那明世間所说刹那。於向所说長时中,如世間所说刹那,於一一刹那中常捨身命及以外財,乃至成佛,无有厭足心。

論曰:及等恒伽沙数世界,滿中七宝奉施供養如来,从初发心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

释曰:有餘涅槃名清,以离烦恼濁故。无餘涅槃名涼,以离众苦熱恼故。又菩提以净樂为体,欲显净德故言清,欲显樂义故言涼。

論曰:是菩萨施意猶不滿足。如此多时刹那刹那,滿三千大千世界熾火,菩萨於中行住坐臥为四威儀,离一切生生之具。

释曰:此下欲明菩萨修餘五度。於此長时一一刹那中常在極苦难处,資身之具恒不供足。菩萨虽受此苦,於此时中修诸波罗蜜未甞厭足。

論曰:戒、忍、精進、三摩提、般若心,菩萨恒现前修,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是菩萨戒忍等意亦不滿足,是无厭足心是名菩萨广大意。若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佛,不捨无厭足心,是名菩萨長时意。若菩萨由六波罗蜜所作利益他事常生无等欢喜,众生得益其心欢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若菩萨行六波罗蜜利益众生已,见众生於己有大恩德,不见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萨有恩德意。若菩萨从六波罗蜜所生功德善根,施与一切众生,以无著心回向,为令彼得可愛重果報,是名菩萨大志意。若菩萨所行六波罗蜜功德善根,令一切众生平等皆得,为彼回向无上菩提,是名菩萨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攝愛重思惟,菩萨修習。

释曰:为显求得心,见有大功德,故求欲得之。

論曰:若菩萨隨喜无量菩萨修加行六意所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萨六意所攝隨喜思惟。

释曰:为显无疑心,既隨喜胜人所行,故決定无疑。

論曰:若菩萨願一切众生修行六意所攝六波罗蜜,及願自身修行六意所攝六波罗蜜,修習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萨六意所攝願得思惟。

释曰:为显大悲无独求之心。此三思惟即除三心,一除不行心、二除進退心、三除偏進心。

論曰:若人得闻六意所攝菩萨思惟修習,生一念信心,是人則得无量无邊福德之聚,诸惡业障壞滅无餘。

释曰:滅业障有二义,一能壞业令尽;二业虽在以善力大故,能遮惡道報令永不受业,亦有壞滅义。若人但闻尚得无量无邊福德,何況菩萨尽能修行。

差別章第七

論曰:云何應知诸波罗蜜差別?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诸波罗蜜品類不可数量,欲显真体故作此问。由明诸波罗蜜差別故,真体显现。

論曰: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別。

释曰:此總標数以答问。

論曰: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无畏施。

释曰:法施利益他心,由法施故他闻慧等善根得生。財施利益他身。无畏施通利益他身心。復次由財施,有向惡者引令归善。由无畏施,攝彼令成眷屬。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解脫。由具此义故,说施有三品。

論曰:戒三品者,一守护戒、二攝善法戒、三攝利众生戒。

释曰:守护戒是餘二戒依止。若人不离惡,攝善利他則不得戒。若人住守护戒,能引攝善法戒,为佛法及菩提生起依止。若住前二戒,能引攝利众生戒,为成熟众生依止。復次守护戒,由离惡故无悔恼心,能得现世安樂住。由此安樂住故,能修攝善法戒,为成熟佛法。若人住前二戒,能修攝利众生戒,为成熟他。此三品戒即四无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斷德、第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无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无畏因。由具此义故,说戒有三品。

論曰:忍三品者,一他毀辱忍、二安受苦忍、三观察法忍。

释曰:由毀辱忍,能忍他所起过失。何以故?由菩萨为作利益他事,发心修行。虽为他毀辱,不由著此过失還退本行心。由安受苦忍,虽復墮[*]在生死诸苦难中,不由此苦退本行心。由观察法忍,菩萨能入诸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处,以能除人法二執故。由具此义故,说忍有三品。

論曰:精進三品者,一懃勇精進、二加行精進、三不下难壞无足精進。

释曰:云何得知精進有此三体?由佛世尊於经中说经言:此人有貞實、有胜能、有勇猛、有強制力、不捨善軛。为显三体,说此五句。为显懃勇精進说有貞實,为显加行精進说有胜能。何以故?此人於加行时有胜能,如前所欲皆能行故。为显不下难壞无足精進,次第说有勇猛、有強制力、不捨善軛三句。何以故?有人始时为得无上菩提,先有貞實加行,时有胜能,为时長遠,所求果相未现,於此中間生下劣心。为對治此心,显不下精進,故说勇猛。若人虽復勇猛心无退弱,若遭生死苦难沮壞其心,則退菩提願。为對治此,心显难壞精進,故说有強制力。由有強制力,生死苦难不能令退。若人虽復遭苦不退,於少所得便生足想,由此知足不能得最上菩提。为對治此心,显无足精進,故说不捨善軛。由具此义故,说精進有三品。

論曰:定三品者,一安樂住定、二引神通定、三隨利他定。

释曰:有定为现世得安樂住。何以故?能离一切染污法故。依此定为生自利,謂三明故。能引成六神通因,引成通定生隨利他定。利他即是三轮:一神通轮,謂身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向邪者令其归正。二記心轮,謂他心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已归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轮,謂宿住通、漏尽通,由宿住通識其根性,由漏尽通如自所得为说正教,令得下种成熟解脫。由具此义故,说定有三品。

論曰:般若三品者,一无分別加行般若、二无分別般若、三无分別後得般若。

释曰:从闻无相大乘教,得闻思修慧,入分別想空,通名无分別加行般若。已入三无性,即无分別智,名无分別般若。得无分別智後出观,如前所證,或自思惟、或为他说,名无分別後得般若。般若復有三品,謂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为生住用出世間事故。由具此义故,说般若有三品。

攝章第八

論曰:云何應知诸波罗蜜攝义?

释曰:餘一切善法,与诸波罗蜜互相攝义。云何應知?

論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罗蜜攝。

释曰:一切善法,謂願乃至四无礙、六通、如来所有祕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罗蜜所攝。

論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由波罗蜜是願等法性故。此願等亦攝诸波罗蜜,由願等是波罗蜜性故。诸波罗蜜同以无分別智为性,故得相攝。

論曰:彼是六波罗蜜所流果故。

释曰:彼即六通、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诸佛法,皆是六波罗蜜所流之果,以与波罗蜜同性故。

論曰:一切善法所隨成故。

释曰:信輕安等诸善法,是菩萨道所攝,隨菩萨所欲行波罗蜜皆能成就,波罗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攝。

對治章第九

論曰:云何應知诸波罗蜜所對治攝一切惑?

释曰:如波罗蜜能攝一切清净品尽,波罗蜜所對治亦應能攝一切不净品尽。云何應知?

論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如波罗蜜以无著为性故,攝一切善法尽。波罗蜜所對治,以著为性故,攝一切不净品尽。

論曰:为彼生因故。

释曰:不信、邪见、身见等诸法,能生悋惜、嫉妬、邪行、瞋恚等果,以同性故得为彼因。

論曰:为彼所流果故。

释曰:此悋惜嫉妬邪行瞋恚等,由著自他故生诸惡行,謂十惡等亦以同性得为彼果。由此诸义,故得相攝。

功德章第十

論曰:云何應知诸波罗蜜功德?

释曰:行世間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萨波罗蜜功德云何應知?菩萨波罗蜜功德与世間有同有異,同有六种、異有四种。同有六种者。

論曰:若菩萨轮转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攝。

释曰:转轮王、天帝、梵王等为大富位。於中为主故,名自在。菩萨凡夫行施,同得此報。

論曰:大生所攝。

释曰:大生有三种,一道胜、二性胜、三威德胜。菩萨凡夫持戒,同得此報。

論曰:大眷屬徒众所攝。

释曰:親戚名眷屬。所攝領者名徒众。眷屬及徒众亦有三胜,如前所说,故称为大。皆相親愛不生憎嫉,恒共欢聚未甞違离。菩萨凡夫行忍,同得此報。

論曰:大資生业事成就所攝。

释曰:資生业有四种,一种植、二養獸、三商估、四事王。和同乖諍名事。如所欲为无不諧遂,故名成就。菩萨凡夫行精進,同得此果。

論曰:无疾恼少欲等所攝。

释曰:四无量所攝定,此定得果身无诸病、心离众恼,故恒欢悅。其餘诸定所得果報,虽復在家,与离欲仙人不異,以少烦恼故。等謂得好形相及長寿等。菩萨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論曰:一切工巧明处聰慧所攝。

释曰:为立資生,故須工巧明处,即十八明处能立现在未来及解脫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聰慧則能成此事。菩萨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報。異有四种者。

論曰:如意。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樂等報,於中常离过失,謂无染污利益自他故。世間行施等,虽有功德則无此事。是名第一異相。

論曰:无失富樂。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樂等報。於中如意,謂自用及为他用,常生三种欢喜故。世間行施等,虽有功德則不如此。是名第二異相。

論曰:利益众生为正事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常为众生作世出世利益事,不为自身。世間行施等,虽有功德則不如此。是名第三異相。

論曰:菩萨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恒在不異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从初发心乃至極果,如本恒在,利他不異,此即常住功德。世間行施等,虽有功德則不如此。是名第四異相。

互显章第十一

論曰:云何應知诸波罗蜜更互相显?

释曰:如般若波罗蜜等经中说三十六句,显说一一波罗蜜即说餘五波罗蜜。云何應知?

論曰。世尊或以施名说诸波罗蜜,或以戒名、或以忍名、或以精進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名说诸波罗蜜。

释曰:五波罗蜜入一波罗蜜攝,一波罗蜜中則具有六,但以施等一名说之。

論曰:如来以何意作如此说?於诸波罗蜜修行方便中,一切餘波罗蜜皆聚集助成故。此即如来说意。

释曰:若菩萨於一一波罗蜜修加行,餘波罗蜜皆助成此一。如诸菩萨正行施时,守护身口离七支惡,即持正語、正业、正命戒。由此戒故施得成就,故戒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能安受受施人相違言語及相違威儀,乃至安受行施苦事。由此忍故施得成就,故忍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欲行施心能除貪愛,由有大悲能除瞋恚,由下身心能除憍慢,欲令受者安樂能除慳悋嫉妬,知施有因果能除无明邪见,精進能生如此善、對治如此惡。由精進施得成就,故精進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一心相續缘利樂众生事。由此定故施得成就,故定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了別因果不著三轮,故般若能成施。是名餘波罗蜜助成一波罗蜜,故合说六波罗蜜總名为施。如施,戒等亦尔。一度具六故,成三十六句。

論曰:此中说欝陀那偈。

位数相次第,名修差別攝,對治及功德,互显诸度义。

攝大乘論释卷第九

(第九張十五行,懶惰即是退弱心因之下,應有定慧二波罗蜜文。而三國本皆闕,遂令次文壞失。心因者,謂散亂邪智。及与結文为對治六种惑障故立波罗蜜,有六数等言,皆无所从来。今撿本論,此中有云: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對治壞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等二十五字。今依本論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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