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释卷第十五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攝大乘論释
攝大乘論释卷第十五
世親菩萨释
释智差別胜相第十之三
論曰:復次诸佛如来净土清净,其相云何應知?
释曰:前於七念中,明如来大富樂即是净土。前但说八人不可得、二人可得,未明不可得及可得所在之处。今欲显示此处故,问净土相。
論曰:如言百千经菩萨藏缘起中说。
释曰:總舉诸经,故称如言。菩萨藏中有別净土经,经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经。又《华严经》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经,於此经缘起中广说净土相。如此净土文句显何功德?
論曰:佛世尊在周遍光明七宝庄严处。
释曰:一金、二銀、三琉璃、四摩娑罗、五阿輸摩竭婆、六因陀罗尼罗、七盧嬉胝柯目多,此一一宝光明皆周遍一切处。此处以七宝为庄严,佛住其中。
論曰:能放大光明,普照无量世界。
释曰:此明七宝光明所照之处,释周遍义。此兩句明色相圓净。
論曰:无量妙飾界处各各成立。
释曰:此庄严希有无等,故言妙飾。有众多妙飾,故言无量。所遊行地为界,所居地为处。一一界一一处庄严具足,故言成立。此句明形貌圓净。
論曰:大域邊際不可度量。
释曰:徑度为度,周圍为量。一一佛净土邊際,非凡夫以由旬等数所能度量。此句明量圓净。
論曰:出过三界行处。
释曰:三界集諦为行,三界苦諦为处。净土非三界苦集所攝,故言出过三界行处。此句明处圓净。若非苦集諦攝,以何因得生?以何法为体?
論曰:出出世善法功能所生。
释曰:二乘善名出世,从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为出世法對治。功能以四缘为相,从出出世善法功能生起此净土故,不以集諦为因。此句明因圓净。何者为出出世善法?无分別智、无分別後智所生善根,名出出世善法。
論曰:最清净自在唯識为相。
释曰:菩萨及如来唯識智,无相无功用,故言清净。离一切障无退失,故言自在。此唯識智为净土体故,不以苦諦为体。此句明果圓净。
論曰:如来所鎮。
释曰:如此相净土,如来恒居其中。最为上首故言鎮。此句明主圓净。
論曰:菩萨安樂住处。
释曰:自受行正教、教他受行正教名安樂。菩萨於净土助佛助道,具此二事,故名安樂住处。此句明助圓净。
論曰:无量天、龍、夜叉、阿修罗、迦樓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所行。
释曰:净土中實无此众生,欲令不空故,佛化作如此杂類。此句明眷屬圓净。若有如此众生,诸菩萨等皆何所食?
論曰:大法味喜樂所持。
释曰:大乘十二部经名大法,真如解脫等为味。缘此法味生诸菩萨憙樂,長養诸菩萨五分法身。此句明持圓净。飡此法味作何等业?
論曰:一切众生一切利益事为用。
释曰:凡夫三乘名一切众生。隨其所能,为说正教,令如说修行。离四惡道、离生死、离二乘自愛行,名一切利益。此句明业圓净。若菩萨於众生行如此业,能行及行处得何利益?
論曰:一切烦恼災橫所离。
释曰:三界集諦名一切烦恼,三界苦諦名一切災橫。此二悉离,能行行处。此句明利益圓净。若离如此法,有餘怖畏不?
論曰:非一切魔所行处。
释曰:净土中无阴魔、烦恼魔、死魔、天魔故,离一切怖畏。此句明无怖畏圓净。若净土中无一切怖畏,六根所受用法悉具有不?
論曰:胜一切庄严如来庄严所依处。
释曰:非唯是有一切所受用具最胜无等,是如来福德智慧行圓滿因所感如来胜報依止此处,是故最胜。此句明住处圓净。净土中以何法为出入路?
論曰:大念慧行出离。
释曰:大乘正法名大法,於大法中闻慧名念、思慧名慧、修慧名行。此三於净土是往還道,故名出离。此句明路圓净。若有此路,为乘何法?
論曰:大奢摩他毘鉢舍那乘。
释曰:大乘中五百定名奢摩他,如理如量智名毘鉢舍那,以此二为乘。此句明乘圓净。若有此乘,从何門入?
論曰:大空、无相、无願解脫門入处。
释曰:於大乘中三解脫門一体,由无性故空,空故无相,无相故无願。若至此門,得入净土。此句明門圓净。世間世界,地轮依水轮、水轮依風轮,净土为依何法?
論曰:无量功德聚所庄严大蓮花王为依止。
释曰:以大蓮华王譬大乘所显法界真如。蓮华虽在泥水之中,不为泥水所污。譬法界真如虽在世間,不为世間法所污。又蓮花性自開发,譬法界真如性自開发,众生若證皆得觉悟。又蓮花为群蜂所採,譬法界真如为众圣所用。又蓮花有四德,一香、二净、三柔軟、四可愛,譬法界真如總有四德,謂常、樂、我、净。於众花中最大最胜,故名为王,譬法界真如於一切法中最胜。此花为无量色相功德聚所庄严,能为一切法作依止,譬法界真如为无量出世功德聚所庄严,此法界真如能为净土作依止。復次如来願力所感宝蓮花,於诸花中最大最胜,故名王。无量色相等功德聚所庄严,能为净土作依止。此句明依止圓净。净土中何法是如来住处?
論曰:大宝重閣,如来於此中住。
释曰:此別明如来住处。如世間受用器世界,有无量过失;若受用净土有何功德?
論曰:如此净土,清净显色相圓净,形貌量处、因果、主助眷屬、持业利益、无怖畏、住处、路乘門依止圓净。由前文句,如此等圓净皆得显现。復次受用如此净土清净,一向净、一向樂、一向无失、一向自在。
释曰:恒无杂秽,故言一向净。但受妙樂无苦无捨,故言一向樂。唯是實善无惡及无記,故言一向无失。一切事悉不观外缘,皆由自心成,故名一向自在。復次依大净说一向净,依大樂说一向樂,依大常说一向无失,依大我说一向自在。菩萨若憶念如来富樂,應如此知。
論曰:復次诸佛法界,恒时應见有五业。
释曰:此中應明法身业,而言诸佛法界者,欲显法身含法界五义故,转名法界。五义者,一性义,以无二我为性,一切众生不过此性故。二因义,一切圣人四念处等法缘此生長故。三藏义,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缘故。四真實义,过世間法,世間法或自然壞、或由對治壞,离此二壞故。五甚深义,若与此相應,自性成净善故;若外不相應,自性成㲉故。由法身含法界五义,诸菩萨應见法身恒与五业相應,无时暫离。
論曰:一救濟災橫为业,由唯现盲聾狂等疾恼災橫能滅除故。
释曰:此明大悲力。若定业報众生,如来於中則无自在,此如前释。若不定业報,或现在过失、或有對治业,如此众生若至佛所,如来作意及不作意皆能令离此等災橫。
論曰:二救濟惡道为业。从惡处引拔,安立於善处故。
释曰:此明正行力。如来作意及不作意,一切众生若至佛所,无不息惡行善。
論曰:三救濟行非方便为业。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降伏安立於佛正教故。
释曰:此明威德力。诸外道多行非方便,若常见外道多行苦行,以計有未来生故;斷见外道多行樂行,以計无未来生故;或思惟自在天为道,或思惟我为道,或思惟自性为道,或思惟我自性中間为道,如此等悉是非方便行。如来以通慧导降伏其高慢,以記心导降伏其不信,以正教导降伏其邪见。既降伏已,隨其根性安立於三乘正教中。
論曰:四救濟行身见为业。为过度三界,能显导圣道方便故。
释曰:此明方便力。一切三界众生无离身见。身见者,若为多物所成,体是无常故名身。为五阴等和合所成故名多物。未有有、已有滅,故名无常。外道於多計一,於无常執常,謂是一是常为我。为破此见亦非一非常,故名身见。若离身见,則得过三界集、度三界苦。说正教名显,生彼三慧为导。苦法忍已去乃至阿罗汉果名圣道,从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为圣道方便,显道令修方便得圣道。又如来令众生离身见出三界,此未是真實圣道,但是圣道方便。先显导令修此方便圣道,为得真實圣道缘由。
論曰:五救濟乘为业。诸菩萨欲偏行別乘,及未定根性声闻,能安立彼为修行大乘故。
释曰:此明真實教力。乘有人法,人有大乘人、有小乘人,法有方便乘法、有正乘法。转方便乘修治正乘,故名救濟乘。《摩诃般若经》说:乘有三义,一性义、二行义、三果义。二空所显三无性真如名性,由此性修十度十地名行,由修此行究竟證得常樂我净四德名果。又《中邊論》说乘有五义:一出离为体,謂真如;二福慧为因,能引出故;三众生为攝,如根性攝令至果故;四无上菩提为果,行究竟至此果故;五三惑为障,除此三惑,前四义成故。诸菩萨在十信位中,修大行未堅固,多厭怖生死,慈悲众生心猶劣薄,喜欲捨大乘本願修小乘道,故言欲偏行別乘。小乘说声闻。若得信等五根,不名定根,以未得圣故。若得未知欲知等三根則名定根,以得圣故。若至顶位不名定性,以不免四惡道故。若至忍位名为定性,以免四惡道故。若依小乘解,未得定根性則可转小为大,若得定根性則不可转。如此声闻无有改小为大义,云何得说一乘?今依大乘解,未專修菩萨道悉名未定根性故。一切声闻皆有可转为大义,安立如此大小乘人令修行大乘。
論曰:於如此五业,應知诸佛如来共同此业。
释曰:世間众生於五业不同,诸佛五业无不同义。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显众生不同业、诸佛同业,是故说偈。
論曰:
因依事意及诸行,異故世間許业異。
释曰:此明众生五业不同,一因、二依、三、事四意、五行。因不同者,如別因成地獄、別因成天、別因成人,畜生、餓鬼等亦尔,由因不同故作业不同。依不同者,依即彼身,由身不同故作业不同。事不同者,如人道中或商估或耕种或事王,如此等事不同,故业不同。意不同者,一切众生根欲性名意,此等种种不同,故业不同。诸行不同者,色等五阴名诸行,色阴中如火所作異水等所作,受所作異想等所作,故业不同。由此五事,此作非彼作,世間愚智皆許其业有異。
論曰:
此五种異於佛无,是故世將同一业。
释曰:前五种事於诸佛悉无。何以故?诸佛因同,同修福德智慧行故。诸佛依同,同一法身故。诸佛事同,同有自利利他事故。诸佛意同,同有利益安樂众生意故。诸佛无诸行同,同出离有为法故。由无此五異,故皆同一业。大悲引导众生俱向涅槃,故名世將。
論曰:若尔,声闻独觉非所共得,如此众德相應诸佛法身。诸佛以何意故,说彼俱趣一乘与佛乘同?
释曰:若诸佛无前五異,由法身五业是同。二乘人有五业異,不得法身,无五业同。如来为何义故,说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成佛?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说一乘意,是故说偈。前偈以了义说一乘,後偈以密义说一乘。
論曰:
未定性声闻,及诸餘菩萨,於大乘引攝,定性说一乘。
释曰:有诸声闻等,於小乘根性未定,欲引令信受大乘,攝令修行大乘,謂未得令得、已得令不退,云何彼捨小乘道,於大乘般涅槃?佛为此意故佛说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
論曰:及诸餘菩萨,於大乘引攝。
释曰:有诸菩萨於大乘根性未定。云何安立彼於大乘,令不捨大乘於小乘般涅槃?为此意故佛说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
論曰:定性说一乘。
释曰:有诸菩萨於大乘根性已定,无退異意,为此菩萨故说一乘。
論曰:
法无我解脫,等故性不同,得二意涅槃,究竟说一乘。
释曰:由法等、无我等、解脫等,故说一乘。此中法即真如。一切三乘皆不离真如,是彼所應乘法。由真如法同,故说一乘。一切法唯法无人,若人實无,云何分別此人是声闻、此人是独觉、此人是菩萨?如此分別不称道理,由无我义同故说一乘。三乘人同解脫惑障,如佛言:解脫与解脫无有差別。由滅惑义同,故说一乘。三义同故名等。
論曰:性不同。
释曰:有二乘人,於自乘位根性不同。此人虽求二乘道,未得二乘,由二乘根性未定故,可转作大乘根性。为化此人故说一乘。
論曰:得二意涅槃。
释曰:二意中初名於众生平等意。诸声闻等人,於一切众生作如此意: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此意故,謂彼得正觉即是我得正觉,我得正觉即是彼得正觉。如我應解脫自身,亦應如此解脫众生。为如此意故说一乘。後名於法如平等意。诸声闻等人,如来於《法华经》中为其授記已得佛意,但得法如平等意,未得佛法身。若得此法如平等意,彼作是思惟:如来法如即是我法如。由如此意,故说一乘。復次於法花大集中,有诸菩萨名同舍利弗等,此菩萨得此意,佛为授記,故说一乘。復次佛化作舍利弗等声闻,为其授記,欲令已定根性声闻更練根为菩萨,未定根性声闻令直修佛道,由佛道般涅槃。如佛言曰:我今觉了过去世中,已经无量无数劫依声闻乘般涅槃。欲显小乘非究竟处,令其捨小求大故,现为此事。由如此义,故说一乘。
論曰:究竟说一乘。
释曰:若说乘义,唯一乘是乘,所餘非乘,若过此乘无別行故。餘乘有上,所謂佛乘。由此义故,若彼乘比此乘,此乘无等,彼乘失沒,故名究竟。由如此义,故说一乘。
論曰:三世诸佛若共一法身,云何世数於佛不同?
释曰:诸佛既同得一法身,云何有三世復有众多?若有三世及众多,云何言一?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有因證诸佛或一或多。今欲显示此义,是故说偈。云何或一?
論曰:
於一界中无二故,同时因成不可量,次第成佛非理故,一时多佛此义成。
释曰:一法界平等。诸佛是法界所显,由法界一,故诸佛是一。復次一时中於一世界,无二佛俱出,故说或一。云何或多?
論曰:同时因成不可量。
释曰:於一时有无数诸菩萨,同时修福德智慧二行,因已成熟。若不同时得无上菩提果,則修行唐捐。以诸菩萨修因,同时成熟、同时得果故,一时有多菩萨成佛不可度量。若言因虽俱成,必前後次第成佛。是义不然。何以故?
論曰:次第成佛非理故。
释曰:诸菩萨不作是願:我当相待次第成佛。由此願故,因虽成熟故待次第。既无此願,云何因俱成熟,不同时得果?云何多人俱时修因不观次第,得果之时必观次第?故此义非理。
論曰:一时多佛此义成。
释曰:此句明一时中十方世界有无量佛同时出世。若言有佛经證,於世間但一如来无俱出义。是义不然。经言无处无位,非前非後二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出现於世。有处有位,若一如来出现於世,譬如二转轮王不得同时共生一处。此经为当说大三千世界无二如来,为当说一切世界无二如来?宜應詳释。此经说一切世界。何以故?不應限礙世尊胜能,唯世尊一人於一切处有胜能。若一佛不能於餘处化度众生,餘佛亦應不能。復有经言:舍利弗!若人至汝所作如是问:大德舍利弗!於今时有沙門婆罗門,与沙門瞿曇平等平等於无上菩提不?汝得此问,当云何答?舍利弗言:若有人至我所作如是问,我当如是答:善男子!於今时无沙門婆罗門与世尊平等平等於无上菩提。何以故?世尊!我从世尊吉祥口闻、从世尊所得,无处无位,无前无後二如来並出於世。有处有位,唯一如来出现於世。若尔,云何於《梵王经》中,佛说但大三千世界中我自在成。如此言教,別有密意。若世尊不作意,但在自性中无功用心,於大三千世界言語光明五識等事自然得成。若有功用心,无邊世界是如来境。復有餘部说:於餘世界別有诸佛出世。何以故?有无量菩萨同时修行六度,因已成熟不可数量,无有道理诸佛於一处一时共生,无有別法能礙彼於餘处出世,是故定知於餘世界別有诸佛出世。此经證诸佛不同一时出世,譬如转轮王。今当詳辯此经。此经若说一世界一佛出世,不妨餘处。若说一切世界一佛出世,餘转轮王於別世界不應得生。既说转轮王不俱生譬诸佛,汝若忍許餘世界有別转轮王,云何不忍許诸佛出餘世界?佛出於世是大吉祥,何故不許於多世界有多佛出世?此无过咎。世間有多众生,与最胜利益相應故,云何於一世界二佛不俱出现?以无用故。又隨宿願故。诸菩萨昔作是願:願我於盲闇世界无人將导处得成正觉:为作光明、为彼將导。由此願故,无二佛俱出。若尔,何故唯说一佛,不说多佛?为令众生起極尊重及急修行故。何以故?若但於一佛,則起極尊重心,謂他无如此德。亦能急修行如来正教。何以故?佛若涅槃,我等則无归依处。故偈言一时多佛,此义成。
論曰:云何應知诸佛法身非一向涅槃、非非一向涅槃?
释曰:有诸師说诸佛如来不永般涅槃,別部声闻乘人说诸佛如来永般涅槃。此二執非了义说,是密意所显。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此义,是故说偈。
論曰:
由离一切障,應作未竟故,佛一向涅槃,不一向涅槃。
释曰:诸佛永解脫惑障及智障,是故一向涅槃。如来應作正事未究竟,謂未成熟令成熟、已成熟令解脫,此二事不可休廢,是故如来不一向涅槃。若如二乘一向涅槃,如来本願但有願无果。若了义说,應言有涅槃、有不涅槃。
論曰:云何受用身不成自性身?
释曰:應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應身成法身非道理。此是非义。云何可知?
論曰:由六种因故。
释曰:有六种因,證是非义。
論曰:一由色身及行身显现故。
释曰:十入名色身,受等名行身。诸佛以真如法为身,於法身中色行不可得,應身則不尔。此义云何?一切智、大定、大悲等恒河沙等如来功德虽依法身,若显现时不离化身,此化身似佛,異一切众生。为應身事相,故色行於應身有,於法身无。是故應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成,則非道理。
論曰:二由无量大集处差別显现故。
释曰:應身有差別,由佛弟子大集轮差別故。應身能集菩萨弟子众,法身不尔。何以故?大通慧能集菩萨众,大通慧即是應身,能说正法立义释疑,此是般若功用,般若即是應身。日夜六时观众生根性,往彼为作利益事,是大悲功用,大悲即是應身。若以應身即是法身,則不能集化菩萨。若法身即是應身,則诸佛非常住。由此差別显现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三隨彼欲樂见,显现自性不同故。
释曰:彼为无量菩萨。欲樂观如来众德,但依應身观。隨其欲樂,所见众德显现不同。如此應身自性不定,以多种類故。法身不尔,是故應身不成法身。復有別经为證,應身隨众生欲樂现相不同。何以故?有诸众生於應身欲见黃色青色等及樂受捨受等、有識无識等种种不同,皆悉得成。此经显應身自性不定。法身則不尔,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四別異別異见,自性變动显现故。
释曰:有一众生,先见此應身別異相显现,此众生後见此應身更有別異相显现。如一人见不同,餘众生见亦尔。为成熟此众生善根故,初现麁相,次现中相,後现微妙相。應身有此變动相,法身不尔,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五菩萨声闻天等种种大集相杂和合时,相杂显现故。
释曰:應身恒时由菩萨等种种大集相杂聽法时,應身有三相杂:一一切众生各各见佛皆對其前,故名相杂。二隨无量众生色相不同,佛如其色相,故名相杂。三隨其根性所宜,大智大定大悲有无量事用,故名相杂。應身有此相杂,法身不尔。若以法身为應身,佛无利益众生事。若以應身为法身,佛无现世安樂义,以恒喧动离寂靜故。是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六阿黎耶識及生起識见转依,非道理故。
释曰:阿黎耶識及生起識即是受用身,此二識转依名法身。若自性身即是受用身,转二識依復得何身?由此非道理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若受用身即是自性身,則无大智等众德。由不无众德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
論曰:是故受用身无道理成自性身。
释曰:由此六因,證知是道理非道理义。
論曰:云何變化身不成自性身?
释曰:變化身不成法身,是道理。變化身成法身,非道理。是非义云何可知?
論曰:由八种因故。
释曰:有八种因證是非义。
論曰:一、诸菩萨从久遠来,得无退三摩提,於兜率陀天道及人道中受生,不應道理。
释曰:菩萨从得初地乃至十地,经三十大劫阿僧祇,得五百不退定,久已离欲三界,无有道理生天道中,何況有道理於人間,在释迦王种中生。为化下众生故现受人身,此身无因而於世間是有,故非果報身及自性身,但是變化身。
論曰:二、诸菩萨从久遠来恒憶宿住。
释曰:菩萨从初地至十地,於長时中恒憶宿命,先所修得无量伎能悉不忘失。
論曰:方書算計数量印相工巧等論,行欲尘及受用欲尘中,菩萨无知,不應道理。
释曰:六十四种方土異書,乘除等十六种算計法,离乘除等十六种观聚知数多少、观聚知量多少,以印印物为相,或增或減、或守或相,六十四能十八明处,六十四王伎祕巧術法,未得令得已得令長,已長付囑善人,为行欲尘。於六尘中,如歌舞和合衣著調鼎等事,名受用欲尘。菩萨於无量劫来,常憶宿世所修一切伎能,悉无忘失,无有道理於此等事不知不憶。为化众生,示下品人可转成上品故,显自身未有此能方須修學。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及受用身。
論曰:三、诸菩萨从久遠来、已識別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为師、不應道理。
释曰:菩萨於三十三大劫阿僧祇於正行中修正勤,福德智慧行悉已圓滿,无有道理於最後身,不能了別邪正说異。若无此知,得佛之时为知何法?为欲降伏诸外道故,现为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四、诸菩萨从久遠来,已通達三乘圣道正理,为求道故修虛苦行,不應道理。
释曰:诸菩萨从三十三大劫阿僧祇来,在十解十行,初地已通達三乘圣道正理,离斷常執、不行苦樂邪行,是二乘圣道正理;捨有无執离一切分別,修无分別境智正行,是菩萨圣道正理。外道苦行能滅已得法,不能得未得法,於二世中但損无益,故名为虛,无有道理菩萨應習行此事。为化众生示修苦行,无有果報故,现行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五、诸菩萨捨百拘胝閻浮提,於一处得无上菩提及转法轮,不應道理。
释曰:诸菩萨修道之时,遍滿萬亿閻浮提,成熟萬亿閻浮提众生,成佛之时則應遍滿受身。然果報身唯得有一不得有多。若尔,何故不別於一胜处受身,以化身遍一切处行化?无有道理捨萬亿閻浮提,偏於一閻浮提成佛转法轮。为化众生令知佛出世故,现为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六、若离显无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於他方作佛事。若尔,則應於兜率陀天上成正觉。
释曰:若汝執但於一閻浮提处得无上菩提,餘处則离入胎等方便,於餘处唯现化身作佛事。云何不執如此菩萨,在兜率陀天上得无上菩提,於餘处现化身作佛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七、若不尔,云何佛不於一切閻浮提中平等出现?若不於他方出现,无阿含及道理可證此义。
释曰:若不於天中得菩提,則應遍得。而菩萨於一切四天下,不遍得无上菩提,但於一处得,无阿含及道理能證此义。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八、二如来於一世界俱现,此不相違,若許化身成多。
释曰:一娑诃世界有二如来俱出世,此与义不相違。何以故?以許化身成多故。化身既多,处处有化身,此无所妨。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由四天下攝一世界,如转轮王於一世界,或一主或別主俱生,不應道理。诸佛亦尔。
释曰:因此證可说,如此有一世界,在百拘胝世界中,於中不见佛。若汝说如此,則与经相違。有如此说,謂二佛不一时俱生大三千世界,譬如转轮王。此中汝應判此经同转轮王义,如兩转轮王於一世界不得俱生,不妨於餘世界俱生。兩如来俱生非道理,判义亦應如此。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显具相无上觉义,故说此偈。
論曰:
佛微細化身,多入胎平等,为显具相觉,於世間示现。
释曰:佛在兜率陀天上下閻浮提受胎,是时中如来化作一切佛弟子,如净命舍利弗等受胎。若安立彼具相,无上觉則得显现。若无下中二乘,則不得显佛是无上。若无二乘智慧淺狹,則不得显佛是具相。为显此义,故化身出现於世,诸佛如来非一向涅槃。今当显示此义。
論曰:有六种因,诸佛世尊於化身中不得永住。
释曰:有六因證佛須捨化身。
論曰: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脫成熟众生故。
释曰:如来化身正事已究竟故,化身不永住。成熟众生令得解脫是化身正事,众生既悉成熟解脫,故名正事究竟。
論曰:二、若已得解脫,求般涅槃,为令彼捨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
释曰:若已解脫惑障,求无餘涅槃。为转其意,欲示化身非實有,故捨化身,示別有常住法身是真實有,應转求小乘无餘涅槃心,求常住法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三、为除彼於佛所有輕慢心故,为令彼通達甚深真如法及正说法故。
释曰:彼謂一切众生。計佛有生老病死等与己不異故,於如来起輕慢心。欲令众生識如来真實身及假名身,真身即真如法及正说法,正说法从真如法流出名正说身,此二名法身。此法最甚深难可通達,非下位人境界。若通達此身,則於如来起極尊重心。假名身即化身,示此身是分別所作,非真實有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四、为令众生於佛身起渴仰心,数见无厭足故。
释曰:若恒住一化身,众生始见生渴仰,後則歇薄。若色形改變种种希有,众生数见新新渴仰則无厭足,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五、为令彼向自身起極精進,由知正说者不可得故。
释曰:若佛恒住化身,众生則不起难遭想。故如来捨化身,令其知佛不久住世,起極正勤,急度自身不观於他。又以自身證其是非,名向自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六、为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捨荷負,極精進故。
释曰:前明为未修正勤令修正勤,此明若已修正勤令不捨正勤,修習定慧疾得圓滿,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攝前六因,令多忘失者易得憶持,故重说偈。
論曰:
由正事究竟,为除樂涅槃,令捨輕慢佛,发起渴仰心,令向身精進,及为速成熟,诸佛於化身,許非一向住。
释曰:如来不永般涅槃,今当显示此义。
論曰:为度一切众生,由发願及修行,尋求无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應道理。
释曰:如来昔在願樂地中,为度众生发诸胜願求无上菩提,於见等位中为度众生修诸胜行尋无上菩提。若得極果而捨众生般涅槃,不應道理。何以故?
論曰:本願及修行,相違无果故。
释曰:菩萨昔为度众生发願及修行,令我当来常能利益一切众生。利益众生即願行果。今得極果,若棄捨众生永般涅槃,則違发願修行本意。願行但有自利益果,无利益他果。由如来不永般涅槃,是故相應有果。
論曰:復次受用身及變化身无常故,云何诸佛以常住法为身?
释曰:若如来不永般涅槃,則如来以常住法为身,受用身及變化身不應是无常。若是无常,云何復言以常住法为身?
論曰:由應身及化身恒依止法身故。
释曰:法身为二身本,本既常住,末依於本相續恒在,故末亦常住。
論曰:由應身无捨离故。
释曰:如来自圓德及利益诸菩萨,此二事与如来恒不相离。此二事即是應身,故應常住。
論曰:由化身数起现故。
释曰:化身为度众生,乃至窮生死際,无一刹那时不相續,示现得无上菩提及般涅槃。何以故?所度众生恒有,如来大悲无休廢故。是故化身亦是常住。
論曰:如恒受樂、如恒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
释曰:为显二身常住故,引此二事为譬。如世間说此人恒受樂、此人恒施食,非受樂施食二事无間名之为恒,由本及事二义不斷故名为恒。二身亦尔,由本及事二义不斷故名常住。
論曰:若法身无始时无差別无数量。
释曰:若法身无始本有,於一切众生无差別、不可度量。诸佛由法身於利益他事具足胜能,众生为得法身,何用精進修道?
論曰:为得法身,不應不作功用。
释曰:虽尔,不應不作功用,无自然證得法身故。
論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释此难,是故说偈。
論曰:
诸佛證得等无量,是因众生若捨勤,證得恒时不成因,斷除正因不應理。
诸佛證得等无量是因。
释曰:过去现在佛證得法身,證得无高下故言平等,所得功德无定齊限故言无量。如此證得,是众生求得法身正勤之因。
論曰:众生若捨勤。
释曰:此證得若是众生捨正勤因,如前所計,不須自作正勤由他得度故。
論曰:證得恒时不成因。
释曰:诸佛證得法身,一切是有。若离自正勤,此證得則不成自證得因。何以故?若是因者,从昔以来无復凡夫,皆由他得度故。既无此义,是故虽有證得,不成自因。
論曰:斷除正因不應理。
释曰:正勤与證得相應名正因,若斷除此二則不應道理。復次因有二种,一方便因、二正因。诸佛證得为方便因,以屬他故。自修正勤为正因,以依自身故。若斷除正因留方便因,此事不應道理,以不能成就自所願故。復次有诸菩萨慈悲庄飾相續,於众生起愛念心皆如子想。不作此意:是众生利益事,願他作、我不作。常作是意:若他或作或不作,我必應作。若众生不應菩萨心作正勤,无得菩萨利益义。是故正勤是證得法身第一正因,此因不可斷除。若斷除此因,由他得法身,无有是处。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藏经中名攝大乘,此正说究竟。
由依佛言及道理,说論为自得清净,为利智信正行人,为立正法令久住。依燈電宝日月光,如净眼人见众色,依具智悲三解尊,通達说論亦復尔。若真實义應法句,能除皮肉心烦恼,诸显涅槃道功德,此是圣言餘悉非。若亂心人作是说,能显佛是无上師,隨順涅槃道資糧,顶戴此言如佛教。世无慧人能胜佛,具智通真理无餘,是佛自了法叵动,若違正法由佛教。若謗圣人及正法,迷人见執之所作,於此生智离三污,如衣受染净非垢。智鈍离信及白法,邪慢法災不了執,貪利邪见事法怨,离胜下願謗正法。於火蛇怨及霹靂,法傷可畏此非畏,火等但斷世間命,无間可畏不由此。若人数事诸惡友,邪见五逆斷善根,思法速离无間苦,謗法何因得解脫?众宝界如觉德业,我说句义所生善,因此願悉见彌陀,由得净眼成正觉。
如此十偈總义。为显此總义,重说三偈。
从此及为此,由此是所说,此流说四偈,为显前五义。守自身方便,是故说二偈,傷法因说一,傷法果说二。至大集法忍,證无上菩提,略明此三法,是重说胜果。
三藏法師翻講論竟,说此三偈:
若思了义論,智人信三宝,由智信二根,得入真如观。故我依本記,翻解攝大乘,凡所生功德,回向为三能:供養佛法僧,降伏邪行者,救拔众苦难,願此能无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