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四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罗什译
十住毘婆沙論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四
圣者龍樹造
◎調伏心品第七
问曰:
如上品说:「三发心必成,餘四不必成。」云何为成?云何不成?
答曰:
若菩萨发菩提心,行失菩提心法,是則不成;若行不失菩提心法,是則必成。
是故偈说:
菩萨應遠离,失菩提心法;應一心修行,不失菩提法。
「遠离」,名除滅惡法,不令入心;若入,疾滅。
「失」,名若今世、若後世忘菩提心,不復隨順修行——應遠离如是法。
若不失菩提法、不忘菩提心,應常一心勤行。
问曰:
何等法失菩提心?
答曰:
一、不敬重法,二、有憍慢心,三、妄語无實,四、不敬知識。
有是四法者,若於今世死时、若次後世,則忘失菩提心,不能自知我是菩萨,不復发願,菩萨行法不復在前。
不恭敬法者:法,名诸佛所说上、中、下乘。取要言之,是诸佛如来所用教法。於此法中不恭敬、供養、尊重、讚歎;不生希有想、难得想、宝物想、滿願想,是法能失菩提心。
慢心者:自高其心,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空、无相、无願,若无生忍法,若六波罗蜜,若菩萨十地,如是等及诸餘从修生者,於此法中未得謂得。
妄語者:有屬突吉罗,有屬波夜提,有屬偷兰遮,有屬僧伽婆尸沙,有屬波罗夷。
或有人言:有第六妄語,是妄語心生懺悔。
上五妄語,初輕後重;第六者最輕。
屬波罗夷者:自无过人法,若口言,若形示,趣以方便,现有此德。
屬僧伽婆尸沙者:若口言,若形示,於彼比丘四事中,以一一有根、无根事謗。
屬偷兰遮者:欲以有根、无根事謗而说不成。
屬波夜提者:以无根僧伽婆尸沙事謗。
屬突吉罗者:除入四种罪,餘妄語是。
自心除滅者:若说戒时,自知有小罪,不得向他说,即自心悔。
问曰:
是妄語者但在比丘,不在白衣。而此論通在家、出家?
答曰:
凡知事實尔,而異知说者,此論中说是總相妄語,以有众生分別故、事分別故、时分別故、五众罪分別故、住处分別故,則有輕重。虽輕妄語,習久則重,能失菩提心。
众生分別者:斷善根、邪见者,及餘深烦恼者,是則为重。
事分別者:若说过人法、破僧是。
时分別者:出家人妄語,則重。
五众罪分別者:如波罗夷、僧伽婆尸沙罪則重。
住处分別者:僧中妄語,若證时則重。
不恭敬善知識者:不生恭敬、畏难想。
多行此四法,則失菩提心。
问曰:
但是四法能失菩提心?更有餘法?
答曰:
悋惜最要法,貪樂於小乘,謗毀诸菩萨,輕賤坐禅者。
悋惜要法者:師所知甚深难得之义,多所利者貪著利養,恐与己等故,祕惜不说。
貪樂小乘者:不得大乘滋味故,貪樂二乘。
謗诸菩萨者:无罪而言有罪,名为謗。「菩萨」义先已说。此人无过而妄加其罪,若實有罪而論说者,此虽有罪,比前为輕。何以故?《经》说:「诸菩萨若實有罪,若无有罪,皆不應说。」
輕賤坐禅者:若在家、出家,为斷诸烦恼故,勤行精進,为遮一切烦恼,集助佛道法。此人或不善論議、或无才辯、或无重威德,无智之人而輕賤之,則得重罪。
復次,若於善知識,其心懷結恨,亦有諂曲心,貪诸利養等。
善知識义:先已说。
於此教化说法者生嫌恨心,如嫌父母,得重罪。
諂者,心佞媚。
曲者,身、口业现有所作。
貪利養等者,貪著利、樂、称譽。以此法壞質直心故,不能深起善根;如惡色染衣,更不受好色。
復次——
不觉诸魔事,菩提心劣弱;业障及法障,亦失菩提心。
不觉魔事者:若不知诸魔事,則不能制伏;若不制伏,則失菩提心。
问曰:
何等是诸魔事?
答曰:
说應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波罗蜜时,及说大乘所攝深义时,不疾樂说。
若樂说,於其中間,餘缘散亂。若書读、解说、論議、聽受等,慠慢自大,其心散亂,缘想餘事,妄念戲笑。
互相譏論,兩不和合,不能通達實义,从座而去,作是念:「我於此中,无有受記,心不清净。亦不说我城邑、聚落、居家生处。」是故不欲闻法,不得滋味,从座而去。
捨大乘所说诸波罗蜜,及於声闻、辟支佛自調度经中求萨婆若。
若書读、解说、聽受等时,欲樂说餘种种事,破散般若波罗蜜。所謂说方國聚落、城邑園林、帥事賊事、兵甲器仗、憎愛苦樂、父母兄弟、男女妻子、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心則散亂,失般若波罗蜜。
又说:貪恚癡、怨家親屬、好时惡时、歌舞伎樂、憂愁戲笑、经書文頌、往世古事、國主帝王、地水火風、五欲富貴、及利養等世間诸事,令心喜悅。
若魔化作比丘、比丘尼形,以声闻、辟支佛经因缘令得,而作是言:「汝應習學是经,捨本所習。」
聽法之人,不樂聽受;说法者,其心懈怠,各有餘缘。
聽者須法,而说者欲至餘方。说者樂说,而聽者欲至餘方。
说者多欲,貪诸利養;聽者无有与心。
聽者信心,樂欲闻法,而说者不樂为说。说者樂说,聽者不樂。
或时有说:「地獄诸苦,不如此身尽苦,早取涅槃,是最为利。」
说:「畜生无量苦恼,餓鬼、阿修罗种种过惡。」
说:「诸生死多有憂患,汝於此身,早取涅槃,是最为利。」
又称讚世間尊貴富樂,称讚色、无色界功德快善,生此中者,是为大利。
称讚須陀洹乃至阿罗汉果功德之利:「汝於此身證此诸果,是汝大利。」
又说法者樂於眷屬,聽法者不欲隨从。
说法者欲至飢亂不安隱國土,語聽者言:「汝今何用隨我至此诸國。」即生厭懈,而不隨逐。
说法者貴敬檀越,数行问訊,使聽法者不得聽受。
於深法中令生疑惑:「此非诸佛所说经法,我所说者是佛经法。若菩萨能行是法,得證實際。」
如是等,种种因缘,兩不和合。当知是等,悉是魔事。
取要言之,於一切善法有障閡者,皆是魔事。
菩提心劣弱者:诸烦恼有力故,道心劣弱,无有勢力,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志願永绝。
业障者:虽有种种业障?此中说能令求大乘人退转者是。
法障者:樂行不善法。惡空、无相、无願及诸波罗蜜等诸深妙法。
如是四法能失菩提心。
復次——
許施師而誑,其罪甚深重;人无有疑悔,強令生疑悔;信樂大乘者,深加重瞋恚,呵罵说惡名,处处广流布;於诸共事中,心多行諂曲。如此四黑法,則失菩提心。
施師不与者:應施師物,若許、若未許,而後不与。若与,非时与、非处与、不如法与——此是世間外道法。佛法中从師得经法,若有財物,供養法故,則以与師,若无无咎。
无有疑悔,令生疑悔者:此人實不破戒,有少罪相而言大罪;若破正命威儀、若破正见,皆令生疑悔。
瞋大乘人者:有人乘大乘、无上乘、如来乘、大人乘、一切智人乘,乃至初发心者,於此人中,深生瞋恚,呵罵譏論,说其惡名,令广流布。
共事諂曲心者:於和上、阿阇梨、诸善知識所,不以直心親近,習行曲心故。乃至未曾所識,亦行諂曲。
四黑法者:「黑」,名垢秽不净,能失菩提心。如说:
转此五四法,世世修善行;如是則不失,无上菩提心。
五四合为二十法,是失菩提心。转此法,修習行,世世不忘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转者:转上五四法,所謂恭敬法、破慢心、遠离妄語、深尊重善知識。餘應如是知。
问曰:
以何等法世世增長菩提願?又後復能更发大願?
答曰:
乃至失身命,转轮圣王位;於此尚不應,妄語行諂曲。能令诸世間,一切众生類,於诸菩萨众,而生恭敬心。若有人能行,如是之善法,世世得增長,无上菩提願。
菩萨以是法,世世增長菩提願,又復能生清净大願。
若以實語故,死失转轮王位,及失天王位,猶應實说,不應妄語,況小因缘,而不實語。
又於眷屬及诸外人离於諂曲。
又从初发心已来,一切菩萨生恭敬心,尊重称讚,如佛无異。
又当隨力令住大乘。◎
◎阿惟越致相品第八
问曰:
是诸菩萨有二种:一、惟越致,二、阿惟越致。應说其相是惟越致?是阿惟越致?
答曰:
等心於众生,不嫉他利養,乃至失身命,不说法師过,信樂深妙法,不貪於恭敬,具足此五法,是阿惟越致。
等心众生者:众生六道所攝,於上、中、下,心无差別,是名阿惟越致。
问曰:
如说:「於诸佛菩萨,應生第一敬心。餘則不尔!」又言:「親近诸佛菩萨,恭敬供養。餘亦不尔!」云何言:「於一切众生,等心无二」?
答曰:
说各有义,不應疑难。於众生等心者,若有众生視菩萨如怨賊,有視如父母,有視如中人,於此三种众生中,等心利益,欲度脫故,无有差別。是故汝不應致难。
不嫉他利養者:若他得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房舍、產业、金銀、珍宝、村邑、聚落、國城、男女等,於此施中,不生嫉妬,又不懷恨,而心欣悅。
不说法師过者:若有人说應大乘空、无相、无作法,若六波罗蜜,若四功德处,若菩萨十地等诸大乘法,乃至失命因缘尚不出其过惡,何況加诸惡事!
信樂深妙法者:「深法」,名空、无相、无願及诸深经——如般若波罗蜜、菩萨藏等。於此法一心信樂、无所疑惑;於餘事中,无如是樂,於深经中得滋味故。
不貪恭敬者:通達诸法實相故,於名譽毀辱、利与不利,等无有異。
具此五法者,如上所说,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退转、不懈廢,是名阿惟越致。
与此相違,名惟越致。
是惟越致菩萨有二种:或敗壞者、或漸漸转進得阿惟越致。
问曰:
所说敗壞者,其相云何?
答曰:
若无有志幹,好樂下劣法,深著名利養,其心不端直,悋护於他家,不信樂空法,但貴诸言说,是名敗壞相。
无有志幹者:顏貌无色,威德淺薄。
问曰:
非以身相、威德是阿惟越致相,而作此说,是何謂耶?
答曰:
斯言有謂,不應致疑。我说「內有功德故,身有威德」,不但说身色、顏貌端正而已。「志幹」者,所謂威德勢力。若有人能修集善法、除滅惡法,於此事中有力,名为「志幹」。虽復身若天王,光如日月,若不能修集善法、除滅惡法者,名为「无志幹」也;虽復身色醜陋,形如餓鬼,能修善除惡,乃名为「志幹」耳,是故汝难非也。
好樂下劣法者:除佛乘已,餘乘比於佛乘,小劣不如故,名为下,非以惡也;其餘惡事亦名为下。
二乘所得,於佛为下耳。俱出世間,入无餘涅槃故,不名为惡。是故若人遠离佛乘,信樂二乘,是为樂下法。是人虽樂上事,以信樂二乘,遠离大乘故,亦名樂下法。
復次,「下」,名惡事,所謂五欲。又斷常等六十二见,一切外道論議,一切增長生死,是为下法。行此法故,名为樂下法。
深著名利者:於布施財利,供養称讚事中,深心繫念,善为方便,不得清净法味故,貪樂此事。
心不端直者:其性諂曲,喜行欺誑。
悋护他家者:是人隨所入家,见有餘人得利養、恭敬、讚歎,即生嫉妬、憂愁、不悅。心不清净,計我深故,貪著利養,生嫉妬心,嫌恨檀越。
不信樂空法者:诸佛三种说空法,所謂三解脫門。於此空法,不信、不樂、不以为貴,心不通達故。
但貴言说者:但樂言辭,不能如说修行;但有口说,不能信解诸法,得其趣味,是名「敗壞相」。
若人发菩提心,有如是相者,当知是敗壞菩萨。「敗壞」,名不調順。譬如最弊惡馬,名为敗壞,但有馬名,无有馬用。敗壞菩萨亦如是,但有空名,无有實行。若人不欲作敗壞菩萨者,当除惡法,隨法受名。
问曰:
汝说:「在惟越致地中,有二种菩萨:一者、敗壞菩萨,二者、漸漸精進後得阿惟越致。」敗壞菩萨已解说;漸漸精進後得阿惟越致者,今可解说。
答曰:
菩萨不得我,亦不得众生,不分別说法,亦不得菩提,不以相见佛。以此五功德,得名大菩萨,成阿惟越致。
菩萨行此五功德,直至阿惟越致。
不得我者,离我著故。是菩萨於內外、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中,求我不可得。作是念:
若阴是我者,我即生滅相;云何当以受,而即作受者?若离阴有我,阴外應可得;云何当以受,而異於受者?若我有五阴,我即离五阴,如世間常言,牛異於牛主;異物共合故,此事名为有,是故我有阴,我即異於阴。若阴中有我,如房中有人、如床上聽者,我應異於阴。若我中有阴,如器中有果、如乳中有蠅,阴則異於我。如可然非然,不离可然然,然无有可然,然可然中无;我非阴离阴,我亦无有阴,五阴中无我,我中无五阴;如是染染者,烦恼烦恼者,一切瓶衣等,皆当如是知。若说我有定,及诸法異相,当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
菩萨如是思惟,即离我见;遠离我见故,則不得我。
不得众生者:众生名異於菩萨者,离貪、我见故,作是念:「若他人實有我者,彼可为他,因有我故,以彼为他,而實求我不可得。彼亦不可得故,无彼亦无我,是故菩萨亦不得彼。」
不分別说法者:是菩萨信解一切法不二故,无差別故,一相故。
作是念:「一切法皆从邪憶想分別生,虛妄欺誑。」是菩萨滅诸分別,无诸衰恼。即入无上、第一义因缘法,不隨他慧。
實性則非有,亦復非是无,非亦有亦无,非非有非无。亦非有文字,亦不离文字,如是實义者,終不可得说。言者、可言、言,是皆寂滅相,若性寂滅者,非有亦非无。为欲说何事,为以何言说,云何有智人,而与言者言。若诸法性空,诸法即无生,隨以何法空,是法不可说。不得不有言,假言以说空,實义亦非空,亦復非不空,亦非空不空,非非空不空,非虛亦非實,非说非不说。而實无所有,亦非无所有,是为悉捨离,诸所有分別。因及从因生,如是一切法,皆是寂滅相,无取亦无捨。无灰衣不净,灰亦還污衣,非言不宣實,言说則有过。
菩萨如是观,信解通達;於说法中,无所分別。
不得菩提者:是菩萨信解空法故,如凡夫所得菩提,不如是得。
作是念:
佛不得菩提,非佛亦不得,诸果及餘法,皆亦復如是。有佛有菩提,佛得即为常,无佛无菩提,不得則斷滅。离佛无菩提,离菩提无佛,若一異不成,云何有和合?凡诸一切法,以異故有合,菩提不異佛,是故二无合。佛及与菩提,異共俱不成,离二更无三,云何而得成?是故佛寂滅,菩提亦寂滅,是二寂滅故,一切皆寂滅。
不以相见佛者:是菩萨信解通達无相法。作是念:
一切若无相,一切即有相,寂滅是无相,即为是有相。若观无相法,无相即为相,若言修无相,即非修无相。若捨诸貪著,名之为无相,取是捨貪相,則为无解脫。凡以有取故,因取而有捨,誰取取何事,名之以为捨。取者所用取,及以可取法,共离俱不有,是皆名寂滅。若法相因成,是即为无性,若无有性者,此即无有相。若法无有性,此即无相者;云何言无性,即为是无相。若用有与无,亦遮亦應聽,虽言心不著,是則无有过。何处先有法,而後不滅者,何处先有然,而後有滅者。是有相寂滅,同无相寂滅,是故寂滅語,及寂滅語者。先亦非寂滅,亦非不寂滅,亦非寂不寂,非非寂不寂。
是菩萨如是通達无相慧故,无有疑悔。不以色相见佛,不以受、想、行、識相见佛。
问曰:
云何不以色相见佛?不以受、想、行、識相见佛?
答曰:
非色是佛,非受、想、行、識是佛。
非离色有佛,非离受、想、行、識有佛。
非佛有色,非佛有受、想、行、識。
非色中有佛,非受、想、行、識中有佛。
非佛中有色,非佛中有受、想、行、識。
菩萨於此五种中不取相,得至阿惟越致地。
问曰:
已知得此法是阿惟越致,阿惟越致有何相貌?
答曰:
《般若》已广说,阿惟越致相。
若菩萨观凡夫地、声闻地、辟支佛地、佛地,不二、不分別、无有疑悔。当知是阿惟越致。
阿惟越致有所言说,皆有利益。
不观他人長短好醜。
不悕望外道沙門有所言说,應知即知,應见便见。
不礼事餘天。不以华香、幡盖供養。
不宗事餘師。
不墮惡道。
不受女身。
常自修十善道,亦教他令行,常以善法示教利喜。乃至夢中不捨十善道,不行十不善道。
身口意业所种善根,皆为安樂度脫众生。
所得果報与众生共。
若闻深法不生疑悔。
少於語言;利安語、和悅語、柔軟語。
少於眠睡,行来進止,心不散亂。威儀庠雅,憶念堅固。
身无诸虫。
衣服臥具,净潔无垢。
身心清净,閑靜少事。
心不諂曲,不懷慳嫉。
不貴利養、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
於深法中,无所諍競。一心聽法,常欲在前。以此福德,具足诸波罗蜜。於世技術,与众殊绝。观一切法,皆順法性。
乃至惡魔變现八大地獄,化作菩萨而語之言:「汝若不捨菩提心者,当生此中。」见是怖畏,而心不捨。惡魔復言:「摩诃衍经非佛所说。」闻是語时,心无有異,常依法相,不隨於他。
於生死苦恼,而无驚畏。闻菩萨於阿僧祇劫修集善根而退转者,其心不沒。又闻菩萨退为阿罗汉,得诸禅定,说法度人,心亦不退。
常能觉知一切魔事。若闻「萨波若空,大乘十地亦空,可度众生亦空,诸法无所有亦如虛空」。若闻如是惑亂其心,欲令退转、疲厭、懈廢;而是菩萨倍加精進,深行慈悲。
意若欲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而不隨禅生,還起欲界法。
除破憍慢,不貴称讚,心无瞋礙。
若在居家,不染著五欲。以厭离心受,如病服藥。
不以邪命自活。不以自活因缘,恼亂於他。
但为众生得安樂故,处在居家。
密迹金刚常隨侍衛,人及非人不能壞亂。
诸根具足,无所缺少。
不为呪術、惡藥、伏人害物。
不好斗諍。
不自高身,不卑他人。
不占相吉凶。
不樂说众事,所謂帝王、臣民、國土、疆界,戰斗、器仗、衣物、酒食,女人事、古昔事、大海中事。如是等事,悉不樂说。
不往观聽歌舞伎樂。
但樂说應诸波罗蜜义。樂说應诸波罗蜜法,令得增益。
离诸斗訟。
常願见佛,闻他方现在有佛,願欲往生。
常生中國。
終不自疑:我是阿惟越致?非阿惟越致?決定自知是阿惟越致。种种魔事,觉而不隨。乃至转身不生声闻、辟支佛心。
乃至惡魔现作佛身,語言:「汝應證阿罗汉,我今为汝说法,即於此中成阿罗汉」,亦不信受。
为护法故,不惜身命,常行精進。
若说法时,无有疑难,无有闕失。
如是等事,名阿惟越致相。能成就此相者,当知是阿惟越致。
或有未具足者,何者是?未久入阿惟越致地者。隨後诸地,修集善根,隨善根转深故,得是阿惟越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