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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住毘婆沙論卷第七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罗什译

十住毘婆沙論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七

圣者龍樹造

◎分別法施品第十三

菩萨於財施,應如是修學,又應修學法施,如说:

众施法施最,智者應修行。

一切布施中第一、最上、最妙,所謂法施。是施,智者所應行。

问曰:

何故但言智者應行法施?

答曰:

不智者,若行法施,即说異論。说異論故,自失利,亦失他利。

问曰:

何謂異論?

答曰:

佛欲滅度时告阿难:「从今日後,依修多罗,莫依人。」

阿难云:「何名依修多罗,不依人?」

有比丘来作是言:「我现从佛闻,现从佛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是比丘語,莫受、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经律撿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應報是比丘言:「是法或非佛所说,或長老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是則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應除却。」

復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有大众,有明经上座,善说戒律。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語,莫受、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经律撿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應報是比丘言:「長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長老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是則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應除却。」

復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多诸比丘,持修多罗、持毘尼、持摩多罗迦。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語,莫受、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经律撿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應報是比丘言:「長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長老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是則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應除却。」

復有比丘来作是言:「彼住处中有長老比丘,多知、多識,人所尊重,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語,莫受、莫捨,審諦聽已,應以经律撿其所说。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應報是比丘言:「長老,彼诸比丘法相善相,或作非法、非善说,或長老謬受,何以故?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又復違逆诸法相义;是則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如是知已,即應除却。」

是四名異論,是故言:「智者不依異論,而行清白法施。」

问曰:

云何知诸施中,法施第一?

答曰:

经说有二施:財施、法施。二施之中,法施为上。

復次——

《決定王经》中,讚说法功德,及说法儀式,應常修習行。

若菩萨欲以法施众生者,應如《決定王大乘》经中:称讚法師功德,及说法儀式,隨順修學。

謂说法者,應行四法。何等为四?一者、广博多學,能持一切言辭章句。二者、決定善知世間、出世間,诸法生滅相。三者、得禅定慧,於诸经法隨順无諍。四者、不增不損,如所说行。

说法者处師子座,復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欲昇高座,先應恭敬礼拜大众然後昇座。二者、众有女人,應观不净。三者、威儀視瞻,有大人相,敷演法音,顏色和悅,人皆信受,不说外道经書,心无怯畏。四者、於惡言问难,当行忍辱。

处師子座,復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於诸众生,生饒益想。二者、於诸众生,不生我想。三者、於诸文字,不生法想。四者、願诸众生,从我闻法者,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不退转。

处師子座,復有四法。何等为四?一者、善能安住陀罗尼門,深信樂法。二者、善得般舟三昧,勤行精進,持戒清净。三者、不樂一切生处,不貪利養,不求果報。四者、於三解脫,心无有疑,又能善起诸深三昧,具足威儀。憶念堅固,有念安慧,不調戲,不輕躁,不无羞,不癡亂。言无錯謬,守护诸根,不貪美味,善攝手足,所念不忘,樂行頭陀,分別世間、出世間法。心无疑悔,言辭章句不可窮尽。为诸聽者,求安隱利,不求他过。有如是法,應处師子座。

復有四法?一、不自輕身,二、不輕聽者,三、不輕所说,四、不为利養。

佛告阿难:「说法者,應说何法?阿难!所可说法,不可示,不可说,无相无为。」

「世尊!法若尔者,云何可说?」

「阿难!是法甚深,如来以四相方便而为演说:一、以音声,二、以名字,三、以語言,四、以义理。

「又以四因缘而为说法:一者、为度應度众生。二者、但说色受想行識名字。三者、以种种文辭章句利益众生。四者、虽说名字而亦不得,譬如鉢油,清净无垢,於中观者,自见面相。」

「阿难!汝若见若闻智慧男子、若持戒女人、若圣弟子能作是说:『我於鉢油,见實人不?』」

「世尊!我不闻、不见智慧男子、持戒女人、若圣弟子能作是言:『我於鉢油,见真實人。』何以故?智者先知鉢油非有,何況有人!但以假名,说言鉢油而见人相。」

「阿难!如来亦復如是,但以名字假有所说。阿难!如来以四因缘而为说法,众生闻者,心得安樂,种涅槃因。

「如来说法,音声遍滿十方世界,众生闻者,心得欢喜,离诸惡趣生兜術天。如来声中,无男无女,男不取女相,女不取男相。如来音者,不恼众生,不壞诸法,但为示现音声之性。」

说法者應習行是事,應隨所行而为法施。施者、受者所得果報,後当广说。

归命相品第十四

上已解说財施法施,今更分別。

白衣在家者,應多行財施,餘诸善行法,今当復解说。

是二施中,在家之人当行財施,出家之人当行法施。何以故?

在家法施不及出家,以聽受法者,於在家人信心淺薄故。

又在家之人多有財物;出家之人,於诸经法读诵通達,为人解说,在众无畏,非在家人之所能及。

又使聽者起恭敬心,不及出家。

又若欲说法降伏人心,不及出家。

如说:

先自修行法,然後教餘人,乃可作是言:汝隨我所行。

是事出家者所宜,非在家者所行。

又说:

身自行不善,安能令彼善?自不得寂滅,何能令人寂?是故身自善,能令彼行善,自身得寂滅,能令人得寂。

善法寂滅,是出家者之所應行。

又出家之人,於聽法者恭敬心胜。

又出家之人,若行財施,則妨餘善;又妨行遠离阿練若处、空閑林澤。

出家之人若樂財施,悉妨修行如是等事。

若行財施,必至聚落与白衣从事,多有言说;若不从事,无由得財;若出入聚落,见闻声色,诸根难攝,发起三毒;又於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心薄。

又与白衣从事,利養垢染,发起愛恚、慳嫉烦恼,惟心思惟力而自抑制,心志弱者或不自制,或乃致死,或得死等诸恼苦患。

貪著五欲,捨戒還俗故,名为「死」。

或能反戒,多起重罪,是名「死等诸恼苦患」。

以是因缘故,於出家者称歎法施,於在家者称歎財施。

如是广说在家菩萨所行財施。

餘诸善行今当说之。发心菩萨先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从三归所得功德,皆應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復次——

归依佛法僧,菩萨所應知。

菩萨應当如實善解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佛?

答曰:

不捨菩提心,不壞所受法;不捨大悲心,不貪樂餘乘;如是則名为,如實归依佛。

菩提心者:发心求佛不休、不息、不捨是心。

不壞所受法者:謂菩萨各受所樂善法戒行,是行應行、是不應作,若應诸波罗蜜,若應四功德处,如是等种种善法,为利益众生故,受持修行不令毀缺。

大悲心者:欲度苦恼众生为求佛道,乃至夢中亦不离大悲。

不貪餘乘者:深信樂佛道故,不貪声闻、辟支佛乘。

有是法故,当知如實归依佛。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法?

答曰:

親近说法者,一心聽受法,念持而演说,名为归依法。

说法者於佛深法解说敷演,開示善惡斷诸疑惑,常数親近,往至其所,供養恭敬。

一心聽受,以憶念力、執持不忘,思惟籌量、隨順义趣,然後为人如知演说。

以是法施功德,回向佛道,是名归依法。

问曰:

云何名为归依僧?

答曰:

若诸声闻人,未入法位者,令发无上心,使得佛十力。先以財施攝,後乃以法施,深信四果僧,不分別貴众。求声闻功德,而不證解脫,是名归依僧,又應念三事。

声闻人者:成声闻乘。

未入法位者,於声闻道未得必定,能令此人发佛道心而得十力。

若入法位者,終不可令发无上心,設或发心亦不成就,如《般若波罗蜜》中,尊者須菩提所说:「已入正法位,不能发无上心。何以故?是人於生死已作障隔,不復往来生死、发无上心。」

先以財施攝者,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所須之物攝出家者。

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杂香、塗香攝在家者。

以攝因缘,生親愛心,所言信受,然後法施,令发无上道心。

果僧者:四向、四果。

众者:於佛法中,受出家者相,具持诸戒未有果向,不分別如是僧,以离恩愛奴故名为貴僧。

信樂空、无相、无願,而不分別戲論,依止是僧,名为归依僧。

求声闻功德,而不證解脫者:知是僧持戒、具足禅定、具足智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知见,具足三明六通,心得自在、有大威德,捨世間樂、出魔境界,利譽称樂不以为喜,衰毀譏苦不以为憂,常行六捨,得八解脫,隨佛所教,有行道者、有解脫者,行一道者,破二种烦恼,善知三界,善通四諦、善除五盖,安住六和敬法,具足七不退法,八大人觉,捨离九結,得声闻十种力,成就如是诸功德者,名为佛弟子。

众求如是功德,不求其解脫,何以故?

深心信樂佛无礙解故,是名归依僧。

復次,若闻章句文字法,即得念實相法,名为归命法。

若见声闻僧,即念发菩提心诸菩萨众,是名归依僧。

见佛形像,即念真佛,是故归依佛。

问曰:

云何名为念真佛?

答曰:

如《无尽意菩萨经》中,说念佛三昧义。

念真佛者,不以色、不以相、不以生、不以性、不以家;不以过去、未来、现在;不以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不以见闻觉知;不以心意識;不以戲論行;不以生滅住;不以取捨;不以憶念分別;不以法相;不以自相;不以一相、不以異相;不以心缘数;不以內外;不以取相觉观;不以入出;不以形色相貌;不以所行威儀;不以持戒、禅定、智慧、解脫、解脫知见;不以十力、四无所畏诸佛法。

如實念佛者,无量,不可思議,无行、无知;无我我所;无憶无念;不分別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无形、无礙、无发、无住、无非住;不住色、不住受想行識;不住眼色、不住眼識;不住耳声、不住耳識;不住鼻香、不住鼻識;不住舌味、不住舌識;不住身觸、不住身識;不住意法、不住意識;不住一切诸缘、不起一切诸相、不生一切动念憶想分別等,不生见闻觉知,隨行一切正解脫相,心不相續,滅诸分別,破诸愛恚,壞诸因相,除斷先際、後際、中際,究暢明了无有彼此。无动故无喜,不受味故无樂,本相寂滅故无熱,心无所營故解脫;相无色故无身,不受故无受、无想故无結、无行故无为、无知故无識;无取故无行,不捨故非不行;无处故无住;空故无来,不生故无去;一切憶念心心数法及餘诸法,不貪、不著、不取、不受、不然、不滅,先来不生,无有生相,攝在法性,过眼色虛空道,如是相名为真念佛。

又念法者,佛法是善说,得今世報无有定时,可得观察善。將至道智者,內知初中後善言、善义、善淳、善无杂,具足清净。能斷貪欲,能斷瞋恚,能斷愚癡,能除慢心,能除诸见,能除疑悔,能除憍貴,能除诸渴。破所归趣,斷相續道,尽愛离欲,寂滅涅槃。如是相,名为念法。

以空、无相、无願,不生不滅畢竟寂滅,无比无示。如念佛义中说。

又念法有三种:

从佛法是善说,至具足清净,名为道;能斷貪欲,至寂滅涅槃,名为涅槃;空等至无比无示,名为法体。

又念僧者,如先说僧功德。

念是三宝得決定心。

以如是念,求於佛道而行布施,是名归依佛。

为守护法而行布施,是名归依法。

以是布施起回向心,成佛道时,攝菩萨、声闻僧,是名归依僧。

五戒品第十五

如是在家菩萨,能修善人业,遠离惡人业。

如说:

修起善人业,如法集財用,堪則为重任,不堪則不受。

善人业者:略说善人业,自住善利,亦能利人。惡人业者:自陷衰恼,令人衰恼。

如法集財用者:不殺、不盜、不誑欺人;以力集財,如法用之,供養三宝,濟恤老病等。

堪受能行者,則为重任;不堪行者則不受。若菩萨於今世事及後世事,若自利、若利他,如先所说,必能成立。若知不堪行者,此則不受。

復次——

世法无憂喜,能捨於自利,常勤行他利,深知恩倍報。

世間法者:利、衰、毀、譽、称、譏、苦、樂。於此法中,心无憂喜。

捨自利、勤行他利者:菩萨乃至未曾知識、无因缘者,所行善行,捨置自利,助成彼善。

问曰:

捨自利,勤行他利,此事不然。如佛说:「虽大利人,不應自捨己利。」

如说:「捨一人以成一家;捨一家成一聚落;捨一聚落成一國土;捨一國土以成己身;捨己身以为正法。」

先自成己利,然後乃利人,捨己利利人,後則生憂悔。捨自利利人,自謂为智慧,此於世間中,最为第一癡。

答曰:

於世間中为他求利猶称为善,以为堅心,況菩萨所行出过世間。若利他者即是自利。如说:

菩萨於他事,心意不劣弱,发菩提心者,他利即自利。

此义〈初品〉中已广说,是故汝語不然!

深知恩倍報者:若人於菩萨所作好事,應当厚報。又深知其恩,此是善人相。

復次——

貧者施以財,畏者施无畏,如是等功德,乃至於堅牢。

施貧以財者:有人先世不种福德,今无方便,資生儉少。如是之人,隨力給恤。

施无畏者:於种种诸怖畏,若怨賊怖畏、飢餓怖畏、水火寒熱等;菩萨於此众怖畏中,教喻诸人,安隱欢悅,令无怖畏。

如是功德最堅牢最在後者,於诸憂者,为除其憂。

於无力者,而行忍辱、离慢、大慢等。

於诸所尊,深加恭敬。

於多闻者,常行親近。於智慧者,諮问善惡,自於所行,常行正见。

於诸众生,不諂不曲,不作假愛。求善无厭,多闻无量。诸所施作,堅心成就。常与善人,而共从事。於惡人中,生大悲心。

於善知識、非善知識,皆作堅固善知識想。等心众生,不悋要法。如所闻者,为人演说。诸所闻法,得其趣味。

於诸五欲、戲樂事中,生无常想。於妻子所,生地獄想。於資生物所,生疲苦想。於產业事,生憂恼想。於诸所求,破善根想。於居家中,生牢獄想。親族知識,生獄卒想。

日夜思量,得何利想——於不牢身得牢身想,於不堅財生堅財想。

復次——

在家法五戒,心應堅牢住。

在家菩萨,以三自归,行上诸功德,應堅住五戒。五戒是總在家之法:

應离殺心,慈愍众生。

知自止足,不貪他物,乃至一草,非与不取。

离於邪婬,厭惡房內,防遠外色,目不邪視。常观惡露,生厭离想。了知五欲,究竟皆苦。若念妻欲,亦應除捨。常观不净,心懷怖畏。結使所逼,离欲不著。常知世間为苦、无我。應发是願:「我於何时,心中当得不生欲想,況復身行。」

遠离妄語,樂行實語,不欺於人,心口相應。有念安慧,如见、闻、觉、知而为人说。以法自处乃至失命,言不詭異。

酒是放逸、众惡之門,常應遠离,不过於口。不狂亂、不迷醉、不輕躁、不驚怖、不无羞、不戲調,常能一心,籌量好醜。

是菩萨或时樂捨一切,而作是念:「須食与食,須飲与飲。」若以酒施,應生是念:「今是行檀波罗蜜时,隨所須与。後当方便教使离酒,得念智慧,令不放逸。何以故?檀波罗蜜法,悉滿人願。」在家菩萨,以酒施者是則无罪。

以是五戒福德,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护持五戒,如护重宝,如自护身命。

问曰:

是菩萨但應护持五戒,不护持诸餘善业耶?

答曰:

菩萨應堅住,總相五戒中,餘身口意业,悉亦復應行。

在家五戒,已说其义。受此五戒,應堅牢住,及餘三种善业,亦應修行。

復次,在家菩萨所應行法:

隨應利众生,说法而教化。

是菩萨於诸众生,隨有所乏,皆能施与。若在國土、城郭、聚落、林間、樹下,是中众生,隨所利益,说法教化。所謂:不信者为说信法,不恭敬者为说礼節,为少闻者说多闻法,为慳貪者说布施法,为瞋恚者说和忍法,为懈怠者说精進法,为亂意者说正念处,为愚癡者解说智慧。

復次——

隨诸所乏者,皆亦應給足。

诸众生有所乏少,皆應給足。有人虽富,猶有不足,乃至國王,亦應有所乏少。是故,先虽说「貧窮者施財」,今更说「隨所乏少而給足之」。

復次——

诸有惡众生,种种加恼事,諂曲懷憍逸,惡罵輕欺誑;背恩无返復,癡弊难開化,菩萨心愍傷,勇猛加精進。

诸惡众生以种种惡事侵嬈菩萨,菩萨於此,心无懈厭,不應作是念:「如是惡人,誰能調伏、誰能教化、誰能勸勉,令度生死,究竟涅槃?誰能与此往来生死?誰能与此和合同事?诸惡无理,誰能忍之?我意止息,不復共事;我悉捨遠,不復共事,亦復不能与之和合。是惡中之惡,无有返復。何用此等而共从事?」

菩萨知见众生,惡罪难除,應還作是念:「是等惡人,非少精進能得令住如所樂法。为是等故,我当加心勉力勤行,亿倍精進;後得大力,乃能化此惡中之惡、难悟众生。」

如大醫王,以小因缘便能療治众生重病;菩萨如是,除烦恼病,令住隨意所樂功德。我於重罪、大惡众生,倍應憐愍,起深大悲;如彼良醫,多有慈心療治众病。其病重者,深生憐愍,勤作方便,为求良藥。

菩萨如是於诸众生,烦恼病者,悉應憐愍。於惡中之惡、烦恼重者,深生憐愍,勤作方便,加心療治。

何以故?

菩萨隨所住,不開化众生,令墮三惡道,深致诸佛責。

菩萨隨所住國土、城邑、聚落、山間、樹下,力能饒益、教化众生,而懈厭嫌恨、貪著世樂,不能開化,令墮惡道,是菩萨即为十方现在诸佛,深所呵責,甚可慚恥,云何以小因缘而捨大事?是故菩萨不欲诸佛所呵責者,於种种諂曲、重惡众生,心不應沒,隨力饒益,應以诸方便勤心開化。譬如猛將,將兵多所傷損,王則深責。以诸兵众无所知故,王不責之。◎

◎知家过患品第十六

菩萨如是學,應知家过惡!何以故?若知过惡,或捨家入道;又化餘人令知家过,出家入道。

问曰:

家过云何?

答曰:

如《经》中说:「佛告郁伽罗:

「家是破诸善根。

「家是深棘刺林,难得自出。

「家是壞清白法。

「家是诸惡觉观住处。

「家是弊惡不調凡夫住处。

「家是一切不善所行住处。

「家是惡人所聚会处。

「家是貪欲、瞋恚、愚癡住处。

「家是一切苦恼住处。

「家是消尽先世诸善根处。

「凡夫住此家中,不應作而作,不應说而说,不應行而行。

「在此中住,輕慢父母及诸師長,不敬诸尊、福田、沙門、婆罗門。

「家是貪愛、憂悲、苦恼众患因缘。

「家是惡口、罵詈、苦切、刀杖、繫縛、考掠、割截之所住处。

「未种善根不种,已种能壞。

「能令凡夫在此,貪欲因缘而墮惡道;瞋恚因缘、愚癡因缘而墮惡道;怖畏因缘而墮惡道。

「家是不持戒品,捨离定品,不观慧品,不得解脫品,不生解脫知见品。

「於此家中生父母愛、兄弟、妻子、眷屬、車馬增長貪求,无有厭足。

「家是难滿,如海吞流。

「家是无足,如火焚薪。

「家是无息、觉观相續,如空中風。

「家是後有惡,如美食有毒。

「家是苦性,如怨詐親。

「家是障礙,能妨圣道。

「家是斗亂,种种因缘共相違諍。

「家是多瞋,呵責好醜。

「家是无常,虽久失壞。

「家是众苦,求衣食等,方便守护。

「家是多疑处,猶如怨賊。

「家是无我,顛倒貪著,假名为有。

「家是技人,虽以种种文飾庄严现为貴人,須臾不久,庄严還作貧賤。

「家是變異,会必离散。

「家如幻,假借和合,无有實事。

「家如夢,一切富貴,久則還失。

「家如朝露,須臾滅失。

「家如蜜渧,其味甚少。

「家如棘叢,受五欲味,惡刺傷人。

「家是鍼𭉨虫,不善觉观,常唼食人。

「家污净命,多行欺誑。

「家是憂愁,心多濁亂。

「家是众共,王、賊、水、火、惡親所壞。

「家是多病,多诸錯謬。

「如是長者!在家菩萨應当如是善知家过!」

復次——

菩萨應当知,在家之过惡!親近於布施、持戒、善、好喜,若见诸乞人,應生五三想。

在家菩萨應如是知家过患,当行布施、持戒、善、好。

布施,名捨貪心。持戒,名身、口业清净。善,名善攝诸根。好喜,名同心欢樂。五三想,名见乞兒,應生五三想。

初三者:善知識想、转身大富想、裨助菩提想。

又有三想:折伏慳貪想、捨一切想、貪求一切智慧想。

又有三想:隨如来教想、不求果報想、降伏魔想。

又有三想:见来求者生眷屬想、不捨攝法想、捨邪受想。

又有三想:离欲想、修慈想、无癡想。

今当解第五「三想」。

菩萨因来求者,令三毒折薄,捨所施物,生离欲想。

於求者与樂因缘故,瞋恨心薄,名修慈想。

是布施回向无上道,則癡心薄,是名不癡想。

餘想义,應如是知!

復次——

菩萨因求者,具六波罗蜜;以是因缘故,见求應大喜。

六波罗蜜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以因求者能得具足。以是利故,菩萨遙见求者,心大欢喜,作是念:行福田自然而至;我因此人,得具足六波罗蜜。

所以者何?

若於所施物,心不貪惜,是名檀波罗蜜。

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施与,是名尸罗波罗蜜。

若不瞋乞者,是名羼提波罗蜜。

当行施时,不慮空匱,心不退沒,是名毘梨耶波罗蜜。

若与乞者,若自与时,心定不悔,是名禅波罗蜜。

以不得一切法而行布施,不求果報,如贤圣无所著;以是布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般若波罗蜜。

復次——

所施物果報,种种皆能知;慳惜在家者,亦知种种过。

所施物、所獲功德利,物慳惜在家所有过惡——菩萨於此,皆悉了知。

问曰:

若施得何功德?若惜在家,有何过咎?

答曰:

菩萨以真智慧如是知:

施与已,是我物;在家者,非我物。

物施已,則堅牢;在家者,不堅牢。

物施已,後世樂;在家,少时樂。

物施已,不憂守护;在家者,有守护苦。

物施已,愛心薄;在家者,增長愛。

物施已,无我所;在家者,是我所。

物施已,无所屬;在家者,有所屬。

物施已,无所畏;在家者,多所畏。

物施已,助菩提道;在家者,助魔道。

物施已,无有尽;在家,則有尽。

物施已,从得樂;在家,从得苦。

施已,捨烦恼;在家,增烦恼。

施已,得大富樂;在家,不得大富樂。

施已,大人业;在家,小人业。

施已,诸佛所歎;在家,愚癡所讚。

復次——

於妻子眷屬,及与善知識,財施及畜生,應生幻化想。一切诸行业,是則为幻師。

在家菩萨於妻子等,應生幻化想,如幻化事,但誑人目。行业是幻主,妻子等事,不久則滅。如《经》说:「佛告诸比丘:诸行如幻化,誑惑愚人,无有實事。」当知因业故有,业尽則滅,是故如幻。

作是念:

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彼我皆屬业,隨业因缘有。如是正思惟,不應起惡业!

父母、妻子、親里、知識、奴婢、僮客等,不能为我作救、作归、作趣。非我、非我所;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尚非我、非我所,何況父母、妻子等。

我亦不能为彼作救、作归、作趣。我亦屬业、隨业所受,彼亦屬业,隨业所受;好惡果報如是三种籌量:一、有义趣,二、见经说,三、见现事。

不應为父母、妻子等,起身、口、意毫釐惡业。

復次——

菩萨於妻所,應生三三想。亦復有三三,又復有三三。

在家菩萨應生三想。

所謂三者:妻是无常想、失想、壞想。

又有三想:是戲笑伴,非後世伴;是共食伴,非受业果報伴;是樂时伴,非苦时伴。

又有三想:是不净想、臭秽想、可厭想。

又有三想:是怨家想、恼害想、相違想。

又有三想:罗刹想、毘舍阇鬼想、醜陋想。

又有三想:入地獄想、入畜生想、入餓鬼想。

又有三想:重擔想、減想、屬畏想。

又有三想:非我想、无定屬想、假借想。

又有三想:因起身惡业想、起口惡业想、起意惡业想。

又有三想:欲觉处想、瞋觉处想、恼觉处想。

又有三相:枷杻相、鎖械相、縛繫相。

復有三相:遮持戒相、遮禅定相、遮智慧相。

復有三相:坑相、罗網相、圍合相。

復有三相:災害相、疫病相、衰恼相。

復有三相:罪相、黑耳相、災雹相。

復有三相:病相、老相、死相。

復有三相:魔相、魔处相、畏相。

復有三相:憂愁相、懊恼相、啼哭相。

復有三相:大豺狼相、大摩竭魚相、大猫狸相。

復有三相:黑毒蛇相、鱣魚相、奪勢力相。

復有三相:无救相、无归相、无舍相。

復有三相:失相、退相、疲極相。

復有三相:賊相、獄卒相、地獄卒相。

復有三相:留相、縛相、結相。

復有三相:泥相、流相、㵱相。

復有三相:械相、鎖相、𥻿粘相。

復有三相:猛火聚相、刀轮相、草炬相。

復有三相:无利相、刺棘相、惡毒相。

復有三相:陵上相、覆映相、貪著相。

復有三相:恨相、鞭杖相、刀矟相。

復有三相:忿恚相、諍訟相、打棒相。

復有三相:怨憎会相、离愛相、鬧相。

取要言之:是以一切臭惡不净相、一切衰濁相、是一切不善根相;是故在家菩萨於妻子见如是相,應生厭离心,出家修善,为善。若不能出家,不應於妻起诸惡业!

復次——

若於子偏愛,即以智力捨。因子行平等,普慈诸众生。

在家菩萨若自知於子,愛心偏多,即以智力,思惟捨离。智力者,應如是念:「菩萨平等心乃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高下心者則无菩提;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从一相、无相得,不从別異相得。我今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於子所,愛心偏多,即有高下,不名平等,即是別相,非是一相。若如是者,去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則为甚遠。是故我不應於子,偏生愛心。」

尔时,於子應生三相:

一、於我为賊——佛说等慈,破令不等;愛心偏多,故二为賊害。

因是子故,破诸善根,遮正智命。

三、我因是子,逆道中行,不行順道。

即时,因子於诸众生等行慈心。

應作是念:

「子从餘处来、我亦从餘处来,子至異处、我去異处;我不知彼去处、彼不知我去处,彼不知我来处、我不知彼来处。是子非我所有,何为无故,橫生愛縛!」如说:

彼我不相知,所来所去处;彼我云何親,而生我所心!

復次,无始生死中,一切众生曾为我子,我亦曾为彼子。有为法中,无有決定此是我子,彼是他子。何以故?众生於六道中轮转,互为父子。如说:

无明蔽慧眼,数数生死中,往来多所作,更互为父子。貪著世間樂,不知有胜事;怨数为知識,知識数为怨!

是故我方便,莫生憎愛心!何以故?若有善知識常种种求利益,若有怨賊、常种种生无益相;有此憎愛心,則不得通達诸法平等想。心高下者,死後生邪处;正行者,生正行处;是故我不應行邪行。

於众生行平等,当得平等萨婆若。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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