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发智論卷第二十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
阿毘達磨发智論
阿毘達磨发智論卷第二十
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见蘊第八中智納息第四
智斷厭离修缘觸慢业事攝餘攝一切此章願具说
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
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通達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不斷烦恼。
有事能遍知非能通達。謂:苦、集、滅、道忍,斷烦恼。
有事能通達亦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斷烦恼。
有事非能通達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忍,不斷烦恼。
若事能厭,彼事能离耶?
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厭非能离。謂:苦、集忍、智,不斷烦恼。
有事能离非能厭。謂:滅、道忍、智,斷烦恼。
有事能厭亦能离。謂:苦、集忍、智,斷烦恼。
有事非能厭非能离。謂:滅、道忍、智,不斷烦恼。
若事能厭,彼事修厭耶?
答:若事能厭,彼事亦修厭。
有事修厭非能厭。謂:滅、道智,斷烦恼。
若事能离,彼事修厭耶?
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离非修厭。謂:滅、道忍,斷烦恼。
有事修厭非能离。謂:苦、集忍、智,不斷烦恼。
有事能离亦修厭。謂:苦、集忍、智,及滅、道智,斷烦恼。
有事非能离亦非修厭。謂:滅、道忍、智,不斷烦恼。
若法与彼法作因,或时此法与彼法非因耶?
答:无时非因。
若法与彼法作等无間,或时此法与彼法非等无間耶?
答:若时此法未至,已生。
若法与彼法作所缘,或时此法与彼法非所缘耶?
答:无时非所缘。
若法与彼法作增上,或时此法与彼法非增上耶?
答:无时非增上。
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
答: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
有三和合觸非意觸,謂:五識身相應觸。
故世尊说:「苾芻!当知:有意界、有法界、有无明界。无明觸所生,受所觸故,无闻愚夫便執有、執无,或執有无。」
诸慢,彼一切自執耶?
答:诸慢,彼一切自執。
有自執非慢,謂:诸见趣。
故世尊说:「苾芻!当知:自執有我,自執有我所。」
诸慢,彼一切不寂靜耶?
答:诸慢,彼一切不寂靜。
有不寂靜非慢,謂:餘烦恼现在前。
故世尊说:「苾芻!当知:动为魔所縛,不动脫惡者。」
诸业,彼不律儀耶?
答:應作四句。
有业非不律儀。謂:身、語律儀
有不律儀非业。謂:根不律儀。
有业亦不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有非业亦非不律儀。謂:根律儀。
诸业,彼律儀耶?
答:應作四句。
有业非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有律儀非业。謂:根律儀。
有业亦律儀。謂:身、語律儀。
有非业亦非律儀。謂:根不律儀。
若事未得,彼不成就耶?
答:若事未得,彼不成就。
有事不成就非未得。謂:得,已失。
若事已得,彼成就耶?
答:若事成就,彼已得。
有事已得而不成就。謂:得,已失。
除苦圣諦,及法处。餘法,二界、一处、一蘊攝。
除集圣諦,及法处,说亦尔。
除滅圣諦,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道圣諦,及法处,说亦尔。
除有色法,及法处。餘法,七界、一处、一蘊攝。
除无色法,及法处。餘法,十界、十处、一蘊攝。
除有见法,及法处。餘法,十六界、十处、二蘊攝。
除无见法,及法处。餘法,一界、一处、一蘊攝。
除有對法,及法处。餘法,七界、一处、一蘊攝。
除无對法,及法处。餘法,十界、十处、一蘊攝。
除有漏法,及法处。餘法,二界、一处、一蘊攝。
除无漏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有为法,及法处。此除一切法,而问餘法,是无事空論。
除无为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过去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未来法、现在法,及法处,说亦尔。
除善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不善法,及法处,说亦尔。
除无記法,及法处。餘法,九界、三处、二蘊攝。
除欲界繫法,及法处。餘法,十三界、九处、二蘊攝。
除色界繫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无色界繫法,學法、无學法,及法处,说亦尔。
除非學非无學法,及法处。餘法,二界、一处、一蘊攝。
除见所斷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修所斷法,及法处。餘法,二界、一处、一蘊攝。
除不斷法,及法处。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二蘊攝。
除已生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攝。
除非已生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问餘法,是无事空論。
除有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处、四蘊攝。
除无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一界、十一处、一蘊攝。
除有见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七界、十一处、五蘊攝。
除无见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一界、一处、一蘊攝。
除有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处、五蘊攝。
除无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十处、一蘊攝。
除有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处、五蘊攝。
除无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攝。
除有为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问餘法,是无事空論。
除无为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攝。
除过去法、现在法,及定不生法,说亦尔。
除未来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问餘法,是无事空論。
除善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攝。
除不善法,及定不生法,说亦尔。
除无記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四处、五蘊攝。
除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四界、十处、五蘊攝。
除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攝。
除无色界繫法,學法、无學法,及定不生法,说亦尔。
除非學,非无學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处、五蘊攝。
除见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攝。
除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处、五蘊攝。
除不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处、五蘊。
頗有一界、一处、一蘊攝一切法耶?
答:有。一界謂:法界。一处謂:意处。一蘊謂:色蘊。
见蘊第八中见納息第五
邪斷邪常见戒邪戒邪常六见五涅槃九慢類常见迷執自他作悟則二非有具慢及得等此章願具说
诸有此见:
无施与、无愛樂、无祠祀,无妙行、惡行。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无妙行、惡行果。——此謗果邪见,见苦所斷。
无此世、无他世、无化生有情。——此或见集所斷,或见苦所斷。
无父、无母。——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诸有此见:
世間无阿罗汉。——此謗道邪见,见道所斷。
无正至。——此謗滅邪见,见滅所斷。
无正行此世、他世,即於现法知自通達,作證具足住,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實知。——此謗道邪见,见道所斷。
诸有此见: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无有。此四大种士夫身死时,地身归地,水身归水,火身归火,風身归風,根隨空转,輿为第五,持彼死屍,往棄塚間,未燒可知,燒已成灰,餘鴿色骨。愚者讚施,智者讚受。诸「有論」者,一切空虛妄語,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斷壞无有。
此邊執见,斷见攝,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
无因无缘,令有情杂染;非因非缘,而有情杂染。——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无因无缘,令有情清净;非因非缘,而有情清净。——此謗道邪见,见道所斷。
无因无缘,令有情无智无见;非因非缘,而有情无智无见。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无因无缘,令有情智见;非因非缘,而有情智见。——此謗道邪见,见道所斷。
诸有此见:无力、无精進、无力精進、无士、无威勢、无士威勢、无自作、无他作、无自他作,一切有情、一切生、一切种,无力、无自在、无精進、无威勢,定合性變,於六胜生受诸苦樂。
此邪见。
若謗有漏力、精進等。則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若謗无漏力、精進等。則謗道邪见,见道所斷。
诸有此见:造、教造,煮、教煮,害、教害,殺诸众生,不与取,欲邪行,知而妄語,故飲诸酒;穿牆解結,尽取所有;守阨斷道,害村害城,害國生命;以刀以轮,擁略大地,所有众生,斷截分解,聚集團积,为一肉聚,應知:由此无惡,无惡缘。於殑伽南,斷截撾打;於殑伽北,惠施修福,應知:由此无罪福,亦无罪福缘。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诸有情,皆无有福。
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诸有此见: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动,无有转變,互不相觸。何等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动。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转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虽转,而不害命;此中无能害、无所害,无能捶、无所捶,无表、无表处。
此邊執见,常见攝,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有十四亿六萬六百生門,五业、三业、二业、一业、半业,六十二行跡,六十二中劫,百三十六地獄,百二十根,三十六尘界,四萬九千龍家,四萬九千妙翅鳥家,四萬九千異學家,四萬九千活命家,七有想藏、七无想藏、七离繫藏,七阿素洛、七畢舍遮、七天、七人,七夢、七百夢,七觉、七百觉,七池、七百池,七險、七百險,七減、七百減,七增、七百增,六胜生類,八大士地,於如是处,经八萬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来流转,乃決定能作苦邊際。如擲縷丸,縷尽便住。此中无有沙門、若婆罗門能作是说:「我以尸罗,或以精進,或以梵行,令所有业未熟者熟,熟者觸已,即便變吐。」以如是斟量生死、苦樂邊際,不可施設,有增有減,亦不可说,或然不然。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補特伽罗诸有所受,无不皆以宿作为因。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補特伽罗诸有所受,无不皆以自在變化为因。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一切士夫補特伽罗所受,皆是无因无缘。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诸有此见: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所受苦樂非自作、非他作,无因而生。——此謗因邪见,见集所斷。
诸有此见:我及世間,常恒堅住,无變易法,正尔安住。此邊執见常见攝,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諦故、住故,我有我。——此邊執见常见攝,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諦故、住故,我无我。——此邊執见斷见攝,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我观我,眼色即我。——此有身见,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我观无我,眼即我,色为众具。此有身见,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无我观我,色即我,眼为众具。此有身见,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此是我、是有情、命者、生者、養育者、補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教者、生者、等生者、起者、等起者、語者、觉者、等領受者,非曾不有,非当不有,於彼彼处造善惡业,於彼彼处受果異熟;捨此蘊續餘蘊。
此邊執见常见攝,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现法涅槃。——此取劣法为胜见取,见苦所斷。
诸有此见:
离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离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尋伺寂靜,內等净,心一趣性,无尋无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离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圣说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净,入第四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现法涅槃。
此取劣法为胜见取,见苦所斷。
有九慢類。謂我胜、我等、我劣、有胜我、有等我、有劣我、无胜我、无等我、无劣我。
我胜者——是依见起过慢。
我等者——是依见起慢。
我劣者——是依见起卑慢。
有胜我者——是依见起卑慢。
有等我者——是依见起慢。
有劣我者——是依见起过慢。
无胜我者——是依见起慢。
无等我者——是依见起过慢。
无劣我者——是依见起卑慢。
诸有此见:風不吹、河不流、火不然、乳不注、胎不孕、日月不出不沒、染净自性住不增不減。
此邊執见常见攝,见苦所斷。
如契经中说:
众生執我作執他作亦然各不能如實观知此是箭
此言有何义?
答:「众生」謂外道。彼作是執:『我能作、我能生、我能化。』故言:「众生執我作」。
復有外道,執『他能作、他能生、他能化。』故言:「執他作亦然」。
「各」謂:一一,非一切。
「箭」謂:惡见,能中傷故。
彼於此见,不能如實观知是箭。
当观此是箭众生堅執著如是則无有我作及他作
「当观此是箭」者:謂應如實观知此见,是真毒箭,与老、病、死为前导故。
「众生堅執著」者:「众生」謂外道,彼於见趣中,堅固執著,不能出离。
若能如是如實观知,則不復有我作、我生、我化執,亦不復有他作、他生、他化執。
知於非有妄執有故
具慢众生慢著慢縛於见相逆不越生死
「具慢」者:显成就七慢。
「众生」者:謂外道。彼於七慢,著、多著、遍著,故言「慢著」;縛、多縛、遍縛,故言「慢縛」。
「於见相逆」者:謂斷、常见類,互相違逆。
「不越生死」者:謂彼於无際生死,不能越度而取涅槃。
得当得俱坌劣學戒禁浴梵苦事一邊受欲净第二不见極沈走明眼见能異於彼无尘慢绝路至苦邊
「得」者:显示已得诸蘊、界、处。
「当得」者:显示未得诸蘊、界、处。
「俱坌」者:此二俱为貪、瞋、癡,尘坌、遍坌、極坌。
「劣」有二义:一目病者,二目外道。今说外道为劣者,彼於此隨學,故言「劣學」。
彼作是说:『诸補特伽罗學乘象馬、船車、輦輿,執持弓杖、鉤轮、羂索、書印算数,皆令善巧,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戒」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補特伽罗受持牛、鹿、狗戒,露形戒等,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禁」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補特伽罗受持烏禁、鵂鶹禁、默然禁等,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浴」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補特伽罗於摩捺娑、比摩捺娑、殑伽河門三池中浴,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梵」謂:梵行。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補特伽罗受持梵行,遠离婬欲,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苦」謂:苦行。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補特伽罗受种种苦行,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事」謂:承事。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補特伽罗調象、馬、牛,事日、月、星、火、珠、藥等,由此便得净脫出离,至苦樂邊。』——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见苦所斷。
「一邊」者:謂上所说,是苦行邊。
「受欲净」者:有诸外道起此见,立此論:『诸欲净妙,快意受用而无过失。』——此取劣法为胜见取,见苦所斷。
「第二」者:謂此所说,是樂行邊。
「不见」者:謂诸外道於上二邊,不如實见。
「極沈走」者:謂彼外道,由不见故:
一類起愛,故名「極沈」;一類起见,故名「極走」。
復次!一類懈怠,故名「極沈」;一類掉舉,故名「極走」。
復次!一類起慢,故名「極沈」;一類起过慢。故名「極走」。
「明眼见」者:「明眼」謂佛及佛弟子;「见」謂:於上所说二邊,如實知见。
「能異」者:由如實知见故,不同彼極沈、極走,以能不起愛见等故。
「於彼无尘」者:謂於已得未得蘊、界、处,不起貪、瞋、癡尘。
「於彼无慢」者:謂於二邊虽俱遠离,而心不恃。
「绝路」者:若能如是,便绝三路,謂烦恼、业、苦。
「至苦邊」者:「苦」謂五取蘊苦;「邊」謂涅槃。若绝三路,便得至此苦蘊邊際。
见蘊第八中伽他納息第六
见梵父胜網車本信流转母王慧脫根此章願具说已见者能见已见及不见不见者不见不见及已见
「已见者」者:謂诸已见苦、集、滅、道。
「能见已见及不见」者:謂彼能见诸餘已见及不见苦、集、滅、道。
「不见者」者:謂诸不见苦、集、滅、道。
「不见不见及已见」者:謂彼不见诸餘不见及已见苦、集、滅、道。
不應害梵志亦復不應捨若害彼或捨俱世智所诃
「不應害梵志」者:「梵志」即阿罗汉。謂不應以手塊、刀杖害阿罗汉。
「亦復不應捨」者:謂於阿罗汉,應以衣服、飲食、臥具、醫藥及餘資具,恭敬供養,不應棄捨。
「若害彼或捨,俱世智所诃」者:謂於阿罗汉,若以手塊等害,或復棄捨而不敬養,俱为世間诸有智者,诃責毀訾。
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闻誅國及隨行无礙过梵志
「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闻」者:
「母」即喻『愛』,以能生故。如世尊说:
『士夫愛所生由心故馳走有情处生死苦为大怖畏』
「父」即喻『有漏业』,以能引故。如世尊说:「苾芻!如是有情造善有漏,修所成业,得生於彼,受果異熟,故我说彼,隨业而行。」
「王」即喻『有取識』。如世尊说:
『第六增上王染时染自取无染而有染』「染」者謂愚夫
又世尊说:「苾芻!当知:我说城主,即有取識。」
「二多闻」,即喻『见取、戒禁取』。如祠祀、靜默二多闻士,於尘秽中共为嬉戲,如是二取,於有漏法執为第一胜上,或復净脫出离。
棄捨永斷愛、业、識、取,故名「逆害」。
「國」喻『烦恼』。
「隨行」喻『彼相應尋伺』。
「誅」謂:誅戮。棄捨永斷烦恼、尋伺,故名为「誅」。
「无礙」者:「礙」有三种,謂貪、瞋、癡。彼於此三,已斷遍知,故名「无礙」。
「过」者:出也。彼无礙故,出过三界。
永除惡法,故名「梵志」。
如世尊说:
『佛恒住正念遊化於世間滅惡法尽結故名为梵志』逆害於父母王及二多闻除虎第五怨是人说清净
此中上半义,如前说。
「虎」喻『瞋纏』。如虎稟性,暴惡凶嶮,飲噉血肉;瞋纏亦尔,暴惡凶嶮,滅诸善根。
「第五怨」者:喻『五盖中第五盖』,或喻『五順下分結中第五結』。
棄捨永斷,故说为「除」。
是人永斷貪、瞋、癡故,说为「清净」。
胜已不復胜已胜无所隨佛所行无邊无迹由何往
「胜已」者:謂诸烦恼已斷遍知。彼有復胜,有不復胜。
誰復胜?謂:已斷烦恼,後還退者。誰不復胜?謂:已斷烦恼,不復退者。
「不復胜」者,簡異復胜。
「已胜无所隨」者:謂若烦恼未斷遍知,即隨三界循環流转;既诸烦恼已斷遍知,故无所隨。
「佛所行无邊」者:謂佛世尊,无學智见,明觉菩提,慧照现观,起得成就,故名为「佛」。
四种念住,名「佛所行」。此四念住,行相所缘,俱无邊際,故名「无邊」。
「无迹由何往」者:「迹」謂足迹,即喻『烦恼』。若诸烦恼未斷遍知,由彼往於三界惡趣;既诸烦恼已斷遍知,故无由往。
诸網不可布愛无何所將佛所行无邊无迹由何往
「诸網不可布」者:「網」即喻『愛』。
如世尊说:『我说愛網彌覆林池。愛若未斷遍知,則可彌布網罗三界;既已斷遍知,故不可布。』
「愛无何所將」者:愛若未斷遍知,則可將往三界;既已斷遍知,故无所將往。
頌中後半义,如前说。
已壞車斷索流注及隨行度塹於世間唯佛称梵志
「已壞車斷索流注及隨行」者:
「車」喻『我慢』。「索」即喻『愛』。
如車所載物,由車故高。以索縛持,遠有所至。有情亦尔,由慢故高,愛所縛持,流转生死。
「流注」即喻『一切烦恼』。
「隨行」喻『彼相應尋伺』。
已斷遍知慢、愛烦恼相應尋伺,名「已斷壞」。
「度塹」者:「塹」喻『无明』,已斷遍知,故名「度」。
如世尊说:『齊何名为已度塹,謂已斷遍知无明。』
「於世間唯佛称梵志」者:
「佛」与「梵志」,义如前释。
於诸世間,唯佛得称真實梵志;无上觉者,方能永滅诸惡法故。
一本二洄洑三垢五流转大海十二嶮牟尼皆已度
「一本」者:喻『无明』,是生死根本故。
如世尊说:
『诸所有惡趣此世及後生皆无明为本欲貪等資助』
「二洄洑」者:即喻『名色』。有情於中,难可出故。
「三垢」者:謂貪、瞋、癡垢。
「五流转」者:即喻『五趣』。有情於中,恒流转故。
「大海」者:喻『六內处』。
「十二」者:即十二相。此喻六內,及六外处。
「嶮」者:嶮坑,喻『诸烦恼』。
「牟尼皆已度」者:「牟尼」有二,一、學。二、无學。學於彼正度,无學於彼已度。
不信不知恩斷密无容处恒希望變吐是最上丈夫
「不信」者:謂阿罗汉。彼於三宝、四諦,皆自證知,非信他語。
「不知恩」者:「恩」謂有为,有作用故。
涅槃名非恩,诸阿罗汉有胜智见,知非恩故,名「不知恩」。
「斷密」者:「密」謂相續。此有二种:一、欲、色界相續。二、色、无色界相續,彼阿罗汉离此相續,故名「斷密」。
「无容处」者:謂阿罗汉离相續故,於三界中无容生处。
「恒希望變吐」者:「希望」有二:一、希望財位,二、希望寿命。彼阿罗汉於此二种已斷遍知,故名「變吐」;即是棄捨恒希望义。
「是最上丈夫」者:謂阿罗汉得上所说最上最胜第一功德故,丈夫中名为第一最胜最上。
三十六駛流意所引增盛惡见者乘御分別著所依
「三十六駛流」者:喻『三十六愛行』。
「意所引」者:謂意为集,意所生起,是意种類。
「增盛」者:謂上品猛利圓滿。
「惡见者」者:謂诸外道。彼乘御此往捺洛迦、傍生、鬼界,故名「乘御」。
「分別者」謂:三种分別:一、欲分別,二、恚分別,三、害分別。
「著所依」者:「著」謂貪欲、瞋恚、愚癡。此依彼起,故名「所依」。
棄身惡行及語惡行棄意惡行及餘过失
棄身惡行者,謂:斷身三惡行
及語惡行者,謂:斷語四惡行。
棄意惡行者,謂:斷意三惡行
及餘过失者,謂:斷除前十种惡行,诸餘过失。
汝於所见闻唯有所见闻及於所觉知唯有所觉知由汝唯有故无此彼近遠亦无二中間便至苦邊際
如是二頌,重显经中:『佛告大母!汝於所见唯有所见,汝於所闻唯有所闻,汝於所觉唯有所觉,汝於所知唯有所知。由汝唯有所见、闻等,故汝无此;由汝无此,故汝无彼;由汝无彼,故汝无近、无遠,无二中間;由是因缘,至苦邊際。』
此中:
眼識所受、所了別,名所见。有於所见唯有所见,有於所见非唯有所见。
誰於所见唯有所见?——謂:於眼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烦恼。
誰於所见非唯有所见?謂:於眼識所受、所了,起诸烦恼。
耳識所受、所了別,名所闻。有於所闻唯有所闻,有於所闻非唯有所闻。
誰於所闻唯有所闻?——謂:於耳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烦恼。
誰於所闻非唯有所闻?謂:於耳識所受、所了別,起诸烦恼。
鼻、舌、身三識所受、所了別,名所觉。有於所觉唯有所觉,有於所觉非唯有所觉。
誰所觉唯有所觉?——謂:於三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烦恼。
誰於所觉非唯有所觉?謂:於三識所受、所了別,起诸烦恼。
意識所受、所了別,名所知。有於所知唯有所知,有於所知非唯有所知。
誰於所知唯有所知?——謂:於意識所受、所了別,不起烦恼。
誰於所知非唯有所知?謂:於意識所受、所了別,起诸烦恼。
「由彼於所见、闻、觉、知,唯有所见、闻、觉、知,不起烦恼,故无有此。」謂:不起慢、憍、傲,心高舉、心決勇。
「由其无此,故无有彼」,謂:不起貪、瞋、癡。
「由其无彼,故无近、无遠,无二中間」,謂:於欲界,色、无色界皆无生处。
「由如是理,便得至苦邊際」:「苦」者,謂五取蘊,此「苦邊際」即是棄捨一切所依,愛尽、离染、永滅涅槃。
醫泥及謎泥蹋鋪達鞢鋪勿希應喜寂遍离至苦邊
如是一頌,重显经中:『佛为护世二王作蔑戾車語,说四圣諦等,彼便領会。』
「醫泥」者:显苦圣諦。
「謎泥」者:显集圣諦。
「蹋鋪」者:显滅圣諦。
「達鞢鋪」者:显道圣諦。
「勿希」者:勸彼勿希求欲界,色、无色界。
「應喜」者:勸彼若闻「佛證菩提,法是善说,僧修妙行;色无常,受、想、行、識无常;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應生欢喜。
「應寂」者:勸彼若起貪、瞋、癡时,應寂、等寂、最極寂靜。
「應遍离」者:勸勵彼心應离欲界,色、无色界。
「至苦邊」者:謂彼若能如是,便得至苦邊際。苦邊際言,义如前说。
知身如聚沫亦觉同阳焰斷魔花小花不见死王使
「知身如聚沫」者:謂如實知身如聚沫,无力、虛劣、不可撮磨。
「亦觉同阳焰」者:謂如實觉身同阳焰,因熱恼生,遷流不住。
「斷魔花、小花」者:
「魔」有四种,謂:烦恼魔、蘊魔、死魔、自在天魔。應知此中说烦恼魔。
见所斷者,名「魔花」;修所斷者,名「小花」;於彼棄捨永斷,名「斷」。
「不见死王使」者:无常能滅,名曰「死王」;老病迫逐,称「死王使」。
观住觉近遠應喜诸业无知世有興衰善心普解脫
「观住」者:謂應观察住有三种:一、空,二、无願,三、无相。
「觉近遠」者:「觉」謂觉慧。聰明委具,於內外境,應正生起。
「應喜」者:謂若闻说「佛證菩提,法是善说,僧修妙行;色无常,受、想、行、識无常;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應生欢喜。
「诸业无」者:謂不成就能感後生身、語、意业。
「知世有興衰」者:「知」謂了達,「世」謂五取蘊,「興衰」謂生滅。
即是隨观有漏五蘊有起、尽义。
「善心」者:謂決擇心、善巧心、調柔心。
「普解脫」者:謂於诸趣、诸有、诸生,已解脫、遍解脫、極解脫。
虽脫而墜墮饕餮復来還得安仍樂樂乘樂至樂所
「虽脫」者:謂诸外道虽脫欲界。
「而墜墮」者:謂彼而墜色、无色界生,及墮彼受生貪。
「饕餮復来還」者:謂彼於順五下分結虽少分斷,而餘多故,後必起貪,還生欲界。
「得安」者:「安」謂有餘依涅槃界。诸阿罗汉已證故,名「得」。
「仍樂樂」者:「樂」謂无餘依涅槃界,彼恒欣慕故,名「樂」。
「乘樂至樂所」者:謂乘道樂,至涅槃樂。
无根於地界无葉亦无枝彼雄猛脫縛誰復應譏毀
「根」者:喻『有取識』。
「地界」者:喻『四識住』。如世尊说:『五种子者,显有取識;地界者,显四識住。』
「葉」者:喻『我慢』。如世尊说:『云何燒葉?謂:我慢已斷、已遍知。』
「枝」者:喻『愛』。如世尊说:
『五妙色宮內若有愛枝生牟尼见彼生以慧速除斷』
诸阿罗汉於四識住中,无牽後有有取之識,无慢、无愛;故说「无根於地界,无葉亦无枝」。
「彼雄猛」者:謂彼阿罗汉成就。能成雄猛法故,亦名「雄猛」。
「脫縛」者:縛有三种,謂貪、瞋、癡。彼於此縛,已解脫、遍解脫、極解脫。
「誰復應譏毀」者:謂如是類補特伽罗,唯應称譽,不應譏毀,若致譏毀,獲罪无邊,損壞世間真福田故。如世尊说:
『若應毀而譽及應譽而毀彼口集殃禍必不受安樂』
[*]说一切有部发智論[*]卷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