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揚圣教論卷第九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
显揚圣教論
显揚圣教論[*]卷第九
无著菩萨造
攝净义品第二之五
異論多种者,謂十六种異論。何等十六?嗢柁南曰:
執因中有果、显了、有去来、我、常、宿作因、自在等、害法、邊无邊、矯亂、见无因、斷、空、計胜、净、吉祥,名十六異論。
論曰:十六異論者,一因中有果論、二从缘显了論、三去来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自在等作者論、八害为正法論、九有邊无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无因见論、十二斷见論、十三空见論、十四妄計最胜論、十五妄計清净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罗門,起如是见立如是論:因中常恒具有果性。謂雨众外道作如是計。问:何因缘故,彼诸外道於诸因中起如是见立如是論显示有果?答:由教及理故。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闻傳授展转至今,宣说因中先已有果。理者,謂即如彼沙門及婆罗門,为性尋思、为性观察,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观察行地,彼如是思:若从彼体此体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是此因非餘。又诸世間欲求此果,唯取此因不取餘因。又即於彼彼事中,如是如是加功營造,非於餘事。又若彼果即从彼生不从餘生,是故因中定已有果。若不尔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又應求一一果取一切因。又應於一切事加功營造为求一果。又應从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建立故、取故、作事故、生故,彼见因中常有果性。
我今问汝,隨汝意答。因果兩相为異不異?若不異者,即无決定因果二体,由此二相无差別故。而言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意云何?因中果体为未生相、为已生相?若未生相者,於彼因中果猶未生而说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者,則果体已生,復从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故待缘而生。
彼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种相可得了知。一於处所可得了知,謂如瓮中水。二於所依止可得了知,如眼中眼識。三即於自相可得了知,如因自体不由比決。四於自作业可得了知。五由因變故果變可得,或由缘變故果變可得。是故常时恒时说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义故,彼所立論非如理说。謂不異相故、異相故、不生相故、生相故,不應道理。
从缘显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罗門,起如是见立如是論:一切诸法体自本有,从众缘显非缘所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声相論者,作如是計。
问:何因缘故,因中有果論者见诸因中先有果性从缘显了?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謂如有一,为性尋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从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为成於果,復以何缘而作功用?豈非唯为显了果故。彼作如是妄思惟已,说显了論。
我今问汝,隨汝意答。为无障缘故障、为有障缘故障?若无者,无有障缘而有障者,不應道理。若有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譬如黑闇,障瓫中水亦能障瓫。若言亦障因者,亦應显了俱是所障,而但显因中先有果性而不显因,不應道理。
汝又應说,为有性是障缘、为果性是障缘?若有性是障缘者,是則有性常不显了,不應道理。又因亦是有,何故不是障缘?若果性是障缘者,如是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种子果,是莖等因,是即一法,亦显不显,不應道理。
又今问汝,隨汝意答。显与本法,为一为異?若言一者,彼本有法常显,已显復显,不應道理。若言異者,此显为无因耶?为有因耶?若无因者,无因而显,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显,非是因性,不显之因能显於果,不應道理。如是无障缘故、有障缘故、有相故、果相故、显了一故、显了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无是則无相、若法性有是則有相,若性是无不可显了、若性是有則可显了者,不應道理。
今当略说,虽實是有而不可取相,或有遠故不可取、或由四种障因之所障故不可取、或極微細故不可取、或心散亂故不可取、或根損壞故不可取、或未得彼相應智故不可取。如因中有果从缘显論,不應道理。当知声相論亦尔。此中差別者,外声論師起如是见立如是論:声相本有,无生无滅,然由数宣吐方得显了,而声体是常。是故从缘显了論,非如理说。
去来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罗門,或在此法,由不正思惟起如是见立如是論:有过去、有未来自相成就,猶如现在實有非假。
问:何因缘故,彼起如是见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
又於此法有不如理思惟所引经教。如经中说:一切有者謂十二处,是十二处自相故有。又如薄伽梵说:有过去业。又经中说:有过去色、有未来色,乃至識亦如是。
理者,謂如有一,为性尋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来无者,彼时應未受自相。此若过去无者,彼时應退失自相。若如是者,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是诸法應性不真實。若如是者,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起如是见立如是論:过去未来性相實有。
我今问汝,隨汝意答。去来兩相与现在相,为不異相、为是異相?若不異相者,立三世相,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说自意所欲,墮三世法,为是常相、为无常相?若常相者,墮於三世,不應道理。若无常相者,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说自意所欲,为計未来法来至现在世、为計未来死滅生现在世、为計法住未来以此为缘生现在世、为計本无业用今有业用、为計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为計本相異今相異、为計未来有现在分相?
若言即未来法来至现在者,此應有方所;又未来、现在應无差別;又應是常,不應道理。若言未来死滅生现在者,是則未来法不生於今,现在法本无今生;又未来未生而言死滅,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来,以此为缘生现在世者,此應是常;又應本无今生,非未来法生,不應道理。若本无业用今有业用者,是則本有,今有便有如前所说过故,不應道理。又此业用,汝意云何?与彼本法为有異相、为不異相?若異相者,此业用相未来无故,不應道理。若不異相者,本无业用,今有业用,不應道理。
如无业用有此过失,如是不圓滿相、異相、未来分相亦尔。此中差別者,復有自体杂亂过失,不應道理。如未来向现在,如是现在往过去,如其所應有过失應知,謂如前所計诸因缘及所说破道理。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来故、死滅故、生故、业故、圓滿相故、異相故、未来分故,说过去未来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破已,復有难言:若过去、未来是无,云何缘无而有觉转?若言缘无而觉转者,云何不有違教过失?如说一切有者謂十二处。
我今问汝,隨汝意答。世間取无之觉,为起、不起?若不起者能取无我,兔角石女兒等觉皆應是无,此不應道理。又薄伽梵说:我诸无諂声闻如我所说正修行时,若有知有,若无知无。如是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何所欲此取无觉?为作有行、为作无行?若作有行者,取无之觉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无行者,此无行觉汝何所欲?为缘有事转、为缘无事转?若缘有事转者,无行之觉缘有事转,不應道理若缘无事转者,无有缘无之觉,不應道理。虽说一切有者謂十二处,然於有法密意说有有相,於无法密意说有无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无相法能持无相,是故俱名为法、俱名为有。若異者,诸修行人但知於有、不知於无,應非无間观所知法,此不應道理。又虽说言有过去业,由此业故众生受有損害受、无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气密意假说彼法为有,謂於诸行中曾有净不净业生滅,由此因缘故,彼行胜異相續而转,是名習气。由此相續所攝習气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无过,而汝不應道理。
又虽说言有过去色、有未来色、有现在色,如是乃至識亦尔者,此亦依三种行相密意故说,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说有未来,依彼自相密意说有现在,依彼果相密意说有过去。是故无过。
又復不應说过去、未来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来有十二种相故,一因所显相、二体未生相、三待缘相、四已生种類相、五應生法相、六不生法相、七未生杂染相、八未生清净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观察相、十二不應观察相。應知现在亦有十二种相,一果所显相、二体已生相、三缘会相、四已生种類相、五刹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现杂染相、八现清净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十一應观察相、十二不應观察相。應知过去亦有十二种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缘相、三已度果相、四体已壞相、五已滅种類相、六不生法相、七靜息杂染相、八靜息清净相、九應顧戀处相、十不應顧戀处相、十一應观察相、十二不應观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罗門,起如是见立如是論:有我、有萨埵、有命者、有生者、有養者、有数取趣者,如是等是實是常。诸外道等作如是計。问:何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说。理者,謂如有一,为性尋思、为性观察、广说如前。由二种因故,一先不思觉率尔而得有萨埵觉故、二先已思觉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无我者见於五事,不應起於五种有我之觉。一见色形已,唯應起於色觉,不應起於萨埵之觉。二见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觉,不應起於胜劣萨埵之觉。三见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觉,不應起於刹帝利、婆罗門、吠舍、戍達罗、佛授、德友等萨埵之觉。四见作净不净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觉,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萨埵之觉。五见於境界識隨转已,唯應起於心觉,不應起於我能见等萨埵之觉。由如是先不思觉,於此五事唯起五种萨埵之觉非诸行觉,是故先不思觉见已率尔而起有萨埵觉。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无我者,不應於诸行中先起思觉得有所作。謂我以眼当见诸色、正见诸色、已见诸色,或復起心:我不当见如是等用,皆由我觉行为先导。如於眼见,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尔。又於善业造作善业止息、不善业造作不善业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觉为先方得作用。如是等用唯於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说有我。
我今问汝,隨汝意答。为即於所见事起萨埵觉、为異於所见事起萨埵觉耶?若即於所见事起萨埵觉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萨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觉。若異於所见事起萨埵觉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我有胜劣、或刹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为唯於此法自体起此觉耶、为亦於餘体起此觉耶?若唯於此法自体起此觉者,即於所见起彼我觉,不應说名为顛倒觉。若亦於餘体起此觉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觉因,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於无情数有情觉、於有情数无情觉、於餘有情数餘有情觉,为起、为不起耶?若起者,是則无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无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道理。若不起者,則非撥现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計我觉为取现量义、为取比量义耶?若取现量义者,唯色等蘊是现量义,我非现量义故,不應道理。若取比量义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尔起於我觉。
又我今问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为以觉为因、为以我为因?若以觉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为因者,先已思觉得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为是无常、为是常耶?若无常者,此所作因体是變異,而執我有所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則无變異,无變異法執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为有动作之我能有所作、为无动作之我能有所作耶?若有动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則常作,不應復作。若无动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无动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为有因故我有所作?为无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发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无因者,應一切时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为依自故能有所作、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杂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
又我今问汝,隨汝意答。为即於蘊施設有我、为於诸蘊中、为蘊外餘处、为非蘊性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与蘊无有差別,而計有我是實是常,不應道理。若於诸蘊中者,此我为常、为无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为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无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无常者,离蘊体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转法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於此滅壞後,於餘处不作而得,有大过失故,不應道理。若蘊外餘处者,汝所計我應是无为。若非蘊性者,我一切时應无染污。又我与身不應相屬,此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为即见者等相、为离见者等相?若即见者等相者,为即於见等上假立有能见者等相、为离於见等上別立有能见者等相?若即於见等上假立有能见者等相者,即應见等是能见者等,而汝立我为能见者等,不應道理,以见者等与见等相无差別故。若离於见等上別立有能见者等相者,彼见等法,为是我所成业、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业者,此我若如种子,應是无常。若言如陶師等假立士夫,此我應是无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若言如具神通假立士夫,此我亦應是无常假立,於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无常。又所計我,无如地大显了作业故,不應道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业用显了可得故,謂能持萬物令不墜下。我无是业显了可得。若如虛空,應是无法,此不應道理。何以故?唯於色无,假立空故。虛空虽是假有,而有业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道理。世間虛空所作业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来屈伸等业。是故见等是我所成业,不應道理。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离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离见等外,於餘物上见等业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离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离见者等相別有我者,即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又我今问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为与染净相相應而有染净、为不与染净相相應而有染净耶?若与染净相相應而有染净者,即於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诸行虽无有我,而说有染净相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尔,虽无有我,染净义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与染净相相應而有染净者,离染净相我有染净,不應道理。
又我今问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为与流转相相應而有流转及止息耶?为不与流转相相應而有流转及止息耶?若与流转相相應而有流转及止息者,於诸行中有五种转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转相續生起、五有變異。若诸行中此流转相可得,如於身牙河燈乘等流转作用中虽无有我,即彼诸行得有流转及与止息,何須計我?若不与彼相相應而有流转及止息者,即所計我无流转相而有流转止息,不應道理。
又我今问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业并由烦恼隨烦恼等之所變異,说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为不由彼變異说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无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者,我无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又汝今應说自意所欲,为唯於我说为作者、为亦於餘法说为作者?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说火为燒者、光为照者。若亦於餘法者,即於见等诸根说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又汝應说自意所欲,为唯於我建立为我、为亦於餘法建立为我耶?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假说士夫身呼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诸行假说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何以故?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说自他有差別故。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见,为善、为不善耶?若是善者,何为極愚癡人深起我见,又不由方便率尔而起,又能令众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诸惡过失,不應道理。若言不善,不應说正及非顛倒。若是顛倒,所計之我体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无我之见,为善、为不善耶?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见无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见,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说,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诸众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净之果,诸惡过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为即我性自計有我、为由我见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时无无我觉。若由我见者,虽无實我,由我见力故,於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如是不觉为先而起彼觉故、思觉为先见有所作故、於诸蘊中建立是有故、由於彼相安立为有故、建立杂染及清净故、建立流转及止息故、建立受者作者及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说故、施設见故,計實有我,皆不應道理。
又我今当说第一义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诸法假立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说言与彼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体,或彼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无常相、是非恒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法相、唯诸法相、唯苦恼相。故薄伽梵说:苾芻当知,於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无常无恒、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广说。当知由四因故,於诸行中假設有我,一为令世間言说易故、二为欲隨順诸世間故、三为欲斷除謂定无我诸怖畏故、四为宣说自他成就功德成就过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说。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罗門,起如是见,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是常住,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作、不可損害,积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说一切常者、说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说有想者、说无想者、说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问:何故彼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答:彼計因缘,如经广说,隨其所應尽当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缘起故,於过去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过去世,以为前際,发起常见。或依天眼,計现在世以为前際,於诸行刹那生滅流转不如實知。又见诸識流转相續,从此世間至彼世間无斷绝故,发起常见。或见梵王隨意成立、或见四大种變異、或见诸識變異。計後際者,於想及受虽见差別,然不见我自相差別,是故发起常见,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见,由不如實知缘起故,計有为先有果集起,离散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缘,彼謂从众微性麁物果生,漸析麁物乃至微住,是故麁物无常、極微常住。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執我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当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
又我今问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为取诸蘊、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若取我者,憶念过去如是名等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广说。不應道理。
又汝意云何?缘彼现在和合色境眼識起时,於餘不现不和合境,所餘诸識为滅、为转?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为常,不應道理。若言转者,由一境界於一切时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为有變異、为无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无者,有一想已復有种种想生,復有小想及无量想,不應道理。又先純有樂已,後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见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见我非色。若計我俱遍无二无缺者,彼见我亦色非色。若为對治此故,即於此义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见我非色非非色。又若见少色少非色者,彼见有邊。若见彼无量者,彼见有无邊。若復遍见而色分少非色无量、或色无量非色分少者,彼见亦有邊亦有无邊。若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义異而起執者,彼见非有邊非有无邊,或见解脫之我遠离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