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序
尋十八部,師及弟子並各造論解其所執,於一部中多有诸論,此土先译萨婆多部,止有《毘婆沙》及《杂心》四卷。《毘婆沙》明义虽广,而文句来不具足;《杂心》说乃处中,止述自部宗致四卷,过存省略,旨趣难可尋求。此土先译经部,正有《成實》一論。成實乃以经部駮斥餘師,其間所用或同餘部,又於破立之中,亦未皆尽其妙,且傳译參差,难可具述。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
No. 1559 [No. 1558; cf. Nos. 1560, 1561]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序
正教本宗,文唯三藏,梵音所闡,諒无異说。法相深微,名實繁曠,若非圓明独朗,孰能通達!自日隱頞多之山、月翳罗睺之手,时移解昧,部執競興,或以文释义、或以义判文,虽復得失參差,皆以三藏为本,可謂殊塗同归、一致百慮者也。
佛滅度後千一百餘年,有出家菩萨名婆藪盤豆,器度宏曠、神才壯逸,學窮文字、思徹淵源,德隆終古、名盖当世,造大小乘論凡数十部,並盛宣行、靡不宗學。法師德业,具如別傳。先於萨婆多部出家,仍學彼部所立三藏,後见彼法多有乖違,故造此論具述彼執,隨其謬处以经部破之。故此論本宗是萨婆多部,其中取捨以经部为正,博綜群籍、妙拔众師,談玄微窮於奧極、述事象略而周遍,显成圣旨、备摧異说,立不可𨶳、破无能擬,义兼数論而深广愈之,詞不繁而义显、义虽深而易入,故天竺咸称为聰明論,於大小乘學,悉依此为本。
有三藏法師俱罗那他,聰敏強記、才辯无竭,碩學多闻、該通內外。为弘法故遠遊此國,值梁室將倾时事紛梗,法師避地東西垂二十載,欲還天竺来至番禺。慧愷因请翻講《攝大乘》等論经,涉二年文义方畢。法師尔後猶欲旋归,刺史歐阳紇尚仁貴道、久申敬事,重復请留,彌加殊礼。
慧愷与僧忍等,更请翻講此論。以陳天嘉四年歲次閼逢龍集涒灘正月二十五日,於制旨寺始就開闡惑品未畢,仍事徙居於南海郡內,續更敷说。法師遊方既久,精解此土音义,凡所翻译不須度語。但梵音所目於义易彰,今既改變梵音,詞理难卒符会,故於一句之中循環辯释、翻覆鄭重,乃得相應。
慧愷謹即領受,隨定隨書,日夜相係,无懈晷刻。至其年閏十月十日,文义究竟。論文二十二卷,論偈一卷,义疏五十三卷,刺史仍请於城內講说。既得溫故,頗識大宗,非唯闇弱多有疑滯,又恐所翻不免謬失。至天嘉五年歲次柔兆二月二日,与僧忍等更请法師重译論文、再解义意。至光大元年歲次強圉十二月二十五日,治定前本始末究竟。長史袁敬,識鑒沈深、信解明正;長史長子元友,愛文重法、博學多藝,並礼事法師,备尽经始。经南中翻译,悉赖此貴門,方希永傳来世,以为後生模式。
佛法大海深广无際,若不局一塗能信順求學,豈不同飡甘露、共嗅詹匐者哉。如或專執,非所喻也。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卷第一
婆藪盤豆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释論中分別界品第一
一切种智滅诸冥,拔出众生生死泥,顶礼大師如理教,對法俱舍我当说。
释曰:若人欲正造論,当令他知大師不共功德,故说众德为先,後顶礼大師。此偈但依佛世尊说。
偈曰:一切种智滅诸暝。
释曰:滅一切暝,由一切种智。於一切法无明者,能障见真實义,故称为暝。此无明於佛世尊,由得究竟通對治故,一切种於一切法永不生为法故,故称为滅。独觉及声闻,於一切法虽除无明,由有染污无明極不生故,不由一切种。何以故?诸餘圣人,於如来不共法及於餘境,最久遠时处无邊差別,有无染污无明。
显自利行究竟。讚歎佛已,次以利他行圓滿,讚歎世尊。
偈曰:拔出众生生死泥。
释曰:生死是世間沈著处故,难可度故,故以譬泥。众生於中沈著无救接者,唯佛世尊欲憐愍度脫,授说正法手,應理拔濟是人,与自他利益行相應。
偈曰:顶礼大師如理教。
释曰:頭面接足名顶礼。立教不虛称大師。无倒称如理。得善离惡言称教。说此如理教,为利他方便。由如理教,从生死泥拔濟众生,不由通慧施恩威德等。
顶礼如理教師已,欲何所作?
偈曰:對法俱舍我当说。
释曰:此法通名滅濟教。別名云何?阿毘達磨俱舍。
何法名阿毘達磨?
偈曰:净智助伴名對法。
释曰:智謂擇法,净謂无垢,即无流智助伴,謂因缘資糧。
若尔則说无流五阴名阿毘達磨,此即真實阿毘達磨。
若说假名阿毘達磨。偈曰:能得此法诸智論。
释曰:即是有流思慧闻慧生得慧及助伴論,謂能傳生无流智,是无流智資糧故,亦名阿毘達磨。
因何义立此名?能持自体相,故称達磨。或一切法中真實法涅槃为相,故称達磨。此智對诸法,於法现前故,称阿毘達磨。
此論云何名阿毘達磨俱舍?
偈曰:由义對法入此攝。
释曰:彼文句名阿毘達磨,由隨胜义入此論攝,是故此論於彼得称为藏。
復次偈曰:論依對法名俱舍。
释曰:阿毘達磨是此論依止。何以故?从彼法中引生此論故。彼於此論亦受藏名,以是义故此論名为阿毘達磨俱舍。
復次此法其用云何?何人先说此法,而法師恭敬欲解说之?
偈曰:离簡擇法更不有,为寂靜惑別方便,世間由惑转有海,为此傳佛说對法。
释曰:若离擇法觉分,无別方便能除滅诸惑,诸惑能轮转世間於生死海。由此正因,欲令弟子得簡擇法,故大師佛世尊先说阿毘達磨。若离此正诸说,弟子不能如理簡擇真法故。佛世尊处处散说此法,大德迦旃延子等诸弟子撰集安置。猶如大德達磨多罗多撰集优陀那、伽他部類,闻毘婆沙師傳说如此。
何者诸法是所簡擇?为令他簡擇彼法,佛世尊说阿毘達磨。
偈曰:有流无流法。
释曰:略说一切法,謂有流无流。
此中何者有流?
偈曰:有为除圣道有流。
释曰:除道圣諦,所餘有为法说名有流。
何以故?
偈曰:於中流由隨增眠故。
释曰:若有如此义,诸流缘滅道二諦为境起,於中不眠无隨增故,是故於中不可立有流。为反質难是不眠义,後分別惑品中当广说。
说有流法已,何者无流法?
偈曰:无流法圣道,及三种无为。
释曰:何者三无为?
偈曰:虛空及二滅。
释曰:何者二滅?擇滅、非擇滅。如此空等三无为及圣道,说为无流法。何以故?於中诸流不能眠故。
略说三无为中何者为空?
偈曰:此中空无礙。
释曰:空以无障无礙为性,故色於中行。
偈曰:擇滅謂永离。
释曰:与有流法永相离说名擇滅。各数簡擇苦等圣諦名擇,即智胜因。此所得己利名为擇滅。具足應言擇所得滅,以略说故但称擇滅,如車与牛相應名为牛車。
一切有流为一擇滅、为不一?不一。云何?
偈曰:各各對诸結。
释曰:如結数量,擇滅亦尔。若不尔,由證见苦所斷惑擇滅,則應一时俱證一切惑擇滅,若尔修餘對治道則空无果。佛经言:擇滅无同類。此言何义?擇滅无同類因,亦非他同類因。此是经义,非无与其同類。
说擇滅已。
偈曰:恒遮欲生生,別有非擇滅。
释曰:能永遮未来诸法生,異於擇滅有別滅,说名非擇滅,不由簡擇得故。
云何得?因缘不具故。譬如有人,意識及眼根,缘一色尘起,是时餘色声香味觸等悉有即謝,五識聚不能缘彼为境界更生。何以故?五識无有功能缘过去尘为境,是故識等有非擇滅,由因缘不具故。
得依二滅立四句。有诸法唯有擇滅,謂过去现在定生为法皆是有流。有诸法唯有非擇滅,謂不生为法无流有为。有诸法具有二滅,謂有流定不生为法。有诸法无有二滅,謂过去现在定生为法皆是无流。
说三无为已。前说有为法,除圣道名有流。何者是有为?
偈曰:又诸有为法,謂色等五阴。
释曰: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識阴,此五阴攝一切有为。已至聚集因缘所作,故名有为。何以故?无有法无缘及一缘所生故、是彼种類故。於未来无妨,譬如独陀。
偈曰:说世路言依,有离及有類。
释曰:是诸有为法,有已正当行,故名世路。復次无常所食故。言謂方言。是言所應义名言依,由執有义言故。佛经说有为法名言依。若不尔,則違《分別道理論》。彼論云:言依入十八界攝,永出名离,所謂涅槃。一切有为,涅槃永出离故。有为法有离,涅槃无离故。有为法名有离,有因故名有類。類以因义。毘婆沙師作此说:如是等是有为別名。
復次是有为法,偈曰:有流名取阴。
释曰:此何所显?是有取可说名阴有。但阴非取,謂无流有为,此中以惑为取,阴从取生故名取阴,譬如草木糠火。復次隨逐取故,譬如王人。復次诸取从彼生故名取阴,譬如花樹果樹。是有流诸法。
偈曰:或说有斗爭。
释曰:诸惑名斗爭,能动诸善法,及損害自他。故斗爭所隨眠故,故说有斗爭。譬如有流。
復次偈曰:苦集諦世間。
释曰:違圣人意故名苦。苦从诸见生故名集。破壞故名世間,有對治故。
偈曰:见处及三有。
释曰:诸见依中住,由隨順增長故,故是见处。但有令有故名有。如此说有流法,如义別名已。
前已说色等五阴。
此中偈曰:色阴謂五根,五尘及无教。
释曰:五根謂眼耳鼻舌身;五尘是眼等五根境,謂色、声、香、味、觸;及无教,如此量名色阴。
此中是前说色等五尘。
偈曰:此識依净色,说名眼等根。
释曰:色声香味觸,識所依止五种净色類,次第應知是眼耳鼻舌身根。如佛世尊言:比丘!眼是內入,合四大成,是净色性類,如此广说。復次前已说眼等五根,此識依净色说名眼等根。眼根等識依止,其义如此。若立此义,則順《分別道理論》。彼論云:何者为眼根?謂眼識依止清净色。
说五根已,次應说五尘。
此中偈曰:色二。
释曰:一显色、二形色。显色有四种,謂青、黃、赤、白,餘色是此四色未異。形色有八种,謂長等耶。
後是重说色入。
偈曰:或二十。
释曰: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邪、云、烟、尘、霧、影、光、明、闇。有餘師说:空为一色,故有二十一色。此中形平等为正。不平等名邪。地气名霧。日焰名光。月星火藥宝珠電焰名明。於中若色显现名影,翻此名闇。餘色易解故今不释。
有色入有显无形,謂青、黃、赤、白、影、光、明、闇。有色入有形无显,謂有長等一分,即有教身业为相。有色入有显有形,謂所餘诸色。有餘師说:有色入无形无显,謂无教色。有餘師说:唯光及明有显无形。何以故?恒见青等诸色有長等差別。云何一物二知所缘?此二色於一尘中现故。是义不然。於有教身业則成反質难故。
说色入已。
偈曰:声尘有八种。
释曰:有執依、非執依四大为因,有众生名、非众生名,是名四声。此声由可愛、非可愛差別,故成八种。此中有執依为因者,謂言手等声。非執依为因者,謂風樹浪等声。有众生名者,謂有义言声,異此为非众生名。有餘師说:有別声有執依、非執依四大为因,謂手鼓合生。譬如一显色隣虛不許依二四大生,此声亦應尔。
说声已。
偈曰:味六。
释曰:謂甜、酢、醎、辛、苦、淡差別故。
偈曰:香有四。
释曰:謂香、臭、平等、不平等差別故。阿毘達磨中说香有三种,謂香、臭、平等。
偈曰:觸尘十一种。
释曰:觸有十一种應知,謂四大、滑、澁、重、輕、冷、飢、渴。此中四大後当说。柔軟名滑。麁燥为澁。可称名重,翻此为輕。熱愛为冷。食愛为飢。飲愛为渴。於因立果名,故说如此。如佛伽陀中说:
「诸佛生现樂,说正法亦樂,大众和合樂,聚集出家樂。」
於色界中无飢渴觸,有所餘诸觸。於中彼衣若不可各称,四大聚集所造故亦可得称。於彼无能損冷觸、有能益冷觸。他说如此。
前已说色有多种,此中有时由一物眼識得生,若是时中分別一類。有时由多物眼識得生,若是时中无所分別。譬如軍众有无量显形色,及遠见众宝應知。耳等識亦尔。身識若極多由五觸生,謂四大、觸。诸觸中滑等隨一,有師作如此執。復有餘師说:具足十一觸生身識。若尔,則總缘尘。通境为尘,五識應成,不但缘別境,五識對入別相为境故。許彼以別相为境,非對物別相,斯有何失?應思此义。身舌二根,一时尘至,何識先生?隨強尘先发識。若平等尘至?舌識先生?食欲所引相續故。
如此说五根、五尘及如取尘已。今当说无教色。
偈曰:亂心无心耶,隨流净不净,依止於四大,何无教色说。
释曰:異缘名亂心,入无想定及滅心定名无心,显非亂心及有心故言耶。是似相續或俱或後故名隨流。善名净,惡名不净,至得相續亦尔。为簡此異彼,故说依止於四大。毘婆沙師说:依止以因为义。四大为无教,生等五因故。欲显立名因故言何。此法虽以有色业为性,不如有教色可令他知,故名无教。显是餘師说故言说。若略说有教色,三摩提所生善惡性色名无教。
前说依止四大,何者四大?
偈曰:诸大謂地界,及水火風界。
释曰:如此四大,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名界。云何四界名大?一切餘色依止故、於彼成麁故,故名为大。復次極遍滿起,地水火風聚中形量大故。復次能增广一切有色物生,及於世間能作大事故名大。
復次此地等界,於何业中成?何为自性?
偈曰:於持等业成。
释曰:胜持和攝成熟引長,於四业中次第成就,地水火風界转移增益,故名引長是名四大业。
自性者次第。
偈曰:堅濕熱动性。
释曰:地界以堅为性,水界以濕为性,火界以熱为性,風界以动为性。引诸大相續令生異处,如吹燈光名动。《分別道理論》云:何者風界?所謂輕觸。经说亦尔,或说輕觸为所造色,此法以动为定性故,说动为風界。即以业显風自性。
復次地等及地界等,異义云何?
偈曰:说地显形色,由世立名想;水火亦復然。
释曰:若世人示现他地大,但示显形色。如示现地大,示现水火大亦尔。但示显形色,故依世假名想,说色入为地等三大。
偈曰:唯風界。
释曰:是風界世人说为風。
偈曰:亦尔。
释曰:如世人假说显形色为地,说風亦尔,或说黑風、或说團風。
云何说无教为後此阴名色?显现變壞故。佛世尊说:比丘!由此法變壞,變壞故说色取阴。何法能變壞?由手等觸故變壞,广说如经。有對礙故可變壞。復次义部经中说:
「求得欲尘人,愛渴所染著,若所求不遂,喜彼如被刺。」
復次餘師说:此色欲界變壞生,對礙故名色。若尔,隣虛色應不成色,不可變壞故。此言非难。隣虛色无独住,不和合故;若和合住則可變壞。若尔,过去未来色不應成色,此亦已變壞、應變壞,變壞性類故,如所燒薪。若尔,无教不應成色,此亦由有教變壞故,其同變壞,如樹动影动。是义不然,无教无變壞故。若尔,有教謝滅,无教亦應謝滅,如樹滅影滅。復有餘師说:依止變壞故,无教亦變壞。是义不然。若尔,眼識等由依止變壞,亦應成色。是故汝執不平。虽然,有異。何以故?无教依四大生,如影依樹生、光依宝生。眼等識不尔,依眼等根生,诸根一向唯为眼等識作生因。此執非毘婆沙义,謂依樹影生、依宝光生。彼師说:影等显色隣虛,各各依止自四大故。若實如此,影光依樹宝生,无教不應同此依止。何以故?无教所依止四大已謝。彼師不許无教隨滅,是故此執不成救义。復有餘師別立救义言:眼等诸識依止各有差別,有依止變壞如眼等,有依止不變壞如意識等。无教依止既不尔,此难則不平,是故此义應然,由可變壞故名色阴。
是法前已说,色阴为性。
偈曰:此根尘復说,十入及十界。
释曰:若安立入門屬十八,謂眼入色入乃至身入觸入。若安立界門屬十界,謂眼界色界乃至身界觸界。
说色阴及安立入界已,次当说受等诸阴。
此中偈曰:受阴領隨觸。
释曰:有三种領隨觸说名受阴。何者为三?謂能領隨樂、苦、不樂不苦觸,是名三受。復次若分別此受,則成六受聚,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偈曰:想阴別執相。
释曰:青黃、長短、男女、親怨、樂苦等相差別執,是名想阴。復次若分別此想,有六如受。
偈曰:異四名行阴。
释曰:除色、受、想、識四阴,餘有为法名行阴。经中佛世尊说:六故意聚名行取阴。此说由胜故。此故意聚,是业性故、於造作中最胜故。佛世尊说:能作功用起有为法故,说此为有行取阴。若不尔,所餘心法及不相應法非阴攝,則不可立为苦諦集諦,於彼亦不可立为應知應离。佛世尊说:我不说未见未通一法決定至苦後際,未除未滅亦尔。是故诸有为法入行阴攝,應信此义。
偈曰:是受等三阴。
释曰:謂受、想、行三阴,若安立为入及界。
偈曰:或名法入界,并无教无为。
释曰:此七种法,说名法入及法界。
偈曰:識阴對對視。
释曰:對對诸尘意識心是名識阴。復次若分別此識,則成六識聚,謂眼識乃至意識。
是所说識阴,若安立入。
偈曰:或说为意入。
释曰:若安立界。
偈曰:或说为七界。
释曰:何者为七?
偈曰:謂六識、意根。
释曰:眼識界乃至意識界及意界。此中五阴已说为十二入及十八界,除无教色,是色阴立为十入十界,受想行阴无教无为立为法入法界。是識阴即是意入及六識界并意界。
为不如此耶?前说唯六識为識阴。若尔,異此六識何法名意界?无別意界異六識。
虽然,是诸識中,偈曰:六中无間謝,说識名意根。
释曰:六識中隨一无間滅,此識说名意界。譬如一人先为子、後为父,又如先为果、後成种子。識亦如是,先为六識後成意界。
若尔,實物唯十七界或十二界。何以故?六識界及意界互相攝故。若尔,云何安立为十八界?
虽然,偈曰:为成第六依,故界成十八。
释曰:是五种識界,以眼等五界为依。第六意識界无有別依,为成立此依,故说意界。由如此安立依、能依、境界三六故,界成十八。
若尔,阿罗汉最後心應非意界,无識在後生。为此无間滅故成意界?是义不然。何以故?此已住意性中故、因缘不具故,後識不生。此中由阴攝一切有为,由取阴攝一切有流,由入由界攝一切法尽。
應知一切诸法復有略攝。
偈曰:略攝一切法,由一阴入界。
释曰:阴中以色阴,入中以意入,界中以法界,應知攝一切法尽。如来处处说攝,其义應知如此。
偈曰:同自性類故。
释曰:此攝由同性類相應故,不由異性故。
何以故?
偈曰:离餘法性類。
释曰:诸法与他性相离,則此性与彼不相應,是故不由此性得攝他。譬如眼根,由色阴由眼入眼界。苦集二諦等攝,以同性故。不由餘阴等,彼性不相應故。若尔,有处说由他攝他,譬如由四攝類攝一切众生。此攝不恒,應知是假名。
何故不成二十一界?何以故?眼耳鼻各有二故,不應尔。何以故?
偈曰:類境識同故,虽二成一界。
释曰:此中同類者,此二同眼性類故。同境者,此二同缘色故。同識者,此二共为一眼識依止故。是故眼根虽二共成一界,於耳鼻應知亦尔。
偈曰:若尔云何二?为庄严生二。
释曰:若實如此,眼等一界云何生二?为庄严依止故。若不尔,一眼耳一依处生,一鼻一孔生,此身則大醜陋。是义不然。若本来如此,及猫狸鴝鵒等,生二眼耳鼻有何庄严?若尔,生二何为?为助成識故。如人閉一眼開一眼,或開一眼半閉一眼,见色皆不明了。为庄严識令成就故,三根各須二处。
说阴入界已,應说此义。阴入界其义云何?
偈曰:聚来門性义,阴入界三名。
释曰:隨所有色,若过去未来现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鄙若美、若遠若近,此一切色攝聚一处,说名色阴。由此经言:阴以聚义,此义得成。此中过去色者,由无常已滅,未来未生、现在已生未滅。於自相續为內,異此名外,或由入判內外。有礙为麁、无礙为細,或由相待判麁細。若汝言:或由相待則麁細不成。是义不然,由待異故。若此待彼成麁,无方便待彼成細,譬如父子。有染污为鄙,无染污为美。过去未来为遠,现在为近。乃至識阴亦尔。復有差別,五根依止为麁,心依止为細。毘婆沙師依地判麁細。有大德说:五根所缘为麁,異此名細。非可愛名鄙,可愛名美。不可见处为遠,可见处为近。过去等自名所显,不須別释。應知受等亦尔。由隨依止故有遠近。麁細义如前。
入者心及心法来門义,或说来增义,能增長心及心法来。
界者別义,如一山处多有鐵銅金銀等差別,故说名界。如此於一依止中或相續中,有十八种差別,说名十八界。此中別以本义,本謂同類因。此十八法同類相續为同類因,故说名別。若尔,无为則非界。是义不然,此是心及心法同類因故。復有餘師说:界以种類义。诸法种類有十八,謂自性故说名界。
若阴以聚义,阴應是假名,有多物聚集故,譬如聚及人。是义不然,一物隣虛得阴名故。若尔,不應说阴以聚义。何以故?一物无聚义故。復有餘師说:能荷負事是阴义。復有師说:分分是阴义。何以故?如有诸说我應转三阴物。此執与经不相應。何以故?经但说聚是阴义,如经言:隨所有色,若过去未来现在等,广说如经。若汝言隨一过去等色阴义,於经中應知,是故一切过去等色一一皆名色阴。不應作如此執,是一切色攝聚一处,说名为阴。由此说故,是故诸阴假名有如聚。若尔,有色诸入,於汝應成假名有。何以故?多眼等隣虛成来門故。是义不然,聚集中一一成因故。復次与尘共作故,根亦非十二入。故《毘婆沙》中说:阿毘達磨師若观假名阴说,則说如此隣虛者一界一入一阴一分。若不观说,則说如此隣虛者一界一入一阴。此中於一分假说具分,譬如衣一分被燒说衣被燒。
復次云何世尊由阴等門作三种正说?
弟子众,偈曰:癡、根、樂三故,故说阴入界。
释曰:阿毘達磨師说如此,众生癡有三种,有诸众生於心法不明執聚为我故,有诸众生於色不明,有诸众生於色心不明。根亦有三,謂利、中、鈍。樂亦有三,謂樂、略、中。广文为此三人次第说三,謂阴、入、界。
復有何因,一切所餘心法,佛世尊安置一行阴中,分受想二法別立为阴?
偈曰:爭根生死因,立次第因故,心法中受想,分立为別阴。
释曰:爭根有二,一貪著欲尘、二貪著诸见。受想二法次第为此二爭胜因,由众生著受味是故執著欲尘,由隨顛倒想起執著诸见。受想二法是生死胜因。何以故?众生貪著受、起倒想、轮转生死。復有因为立次第,後文当说。此中由此次第因,分受想二法別立为阴,應知如此。此因立次第中当说。
復次云何於界入中说无为,阴中不说?
偈曰:阴中除无为,义不相應故。
释曰:若於五阴中说三无为,不可安立令与阴相符。何以故?义不相應故。云何不相應?此无为安色中,非色乃至非識,不可说为第六阴。何以故?不應阴义故。阴是聚义前已说。无为无过去未来现在等異如色等,由此異一切攝聚一处可立名无为阴。为显染污依止故说取阴,为显染污清净依止故说阴,此二义於无为中无由义,不相應故,於阴中不立无为。如瓶,破壞非瓶,如此阴滅壞,不可立为阴,餘師说如此。若作此執,於界入中成反質难。
说诸阴別义已。
偈曰:復次第如麁,染器等义界。
释曰:色者有礙,一切中最麁,无色中受行相麁故。世間有说:我手痛我脚痛。想麁於二,男女等差別易分別故。於識行麁,欲瞋等相易分別故。於中識最細,由自性难分別故。是故最麁於前说。
復次无始生死男女,於色互相愛樂,由貪著愛味,此貪由想顛倒,此顛倒由烦恼。此烦恼从染污心生。如此如染立次第。
復次由器等义立次第,如器食餚厨人噉者,色等五阴亦尔。
復次或由界立次第,欲界欲尘色所显,诸定受所显,三无色界想所显,有顶唯行所显,此四即是識住,於四中識能依住。此阴次第,为显田种子次第义。是故唯立五阴,不多不少,由此立次第因。於行中分受及想別立为阴,由此受想最麁,染污次第因。受想似食餚,能显二界故,別立为阴。
入界中眼等六應说次第。何以故?由隨此尘及識次第易知故。
此眼等六,偈曰:前五现尘故。
释曰:眼等五根缘现在尘,是故先说。意根境界不定,有意根缘现在尘、有缘三世及非三世尘。
偈曰:四所造尘故。
释曰:前言流至此五中,四在前说,所造色为尘故。身尘不定,或身缘四大、或缘所造、或復俱缘。
偈曰:餘遠急明事。
释曰:餘者謂前四根,此次第前说。由遠急明事故眼耳缘遠境,於後二前说。於前二中,眼事最遠,遠见江河,不闻声故,故眼在前。後有急緩事,如先见人擊鼓後方闻声。鼻舌无遠事。鼻事急故前说,如飲食未到舌,鼻已知香故。又鼻事明了,能缘味細香故,舌則不尔。
偈曰:復隨处次第。
释曰:復次於身中,眼根依止在上,耳根次下,鼻又下耳,舌又下鼻,身多下舌,意根依止其中无有的处,故如处所立彼次第。
復次何因十入皆色阴所攝,於中唯一入名色入?一切入皆法为自性,於中唯一入名法入?
偈曰:为簡別胜故,攝多胜法故,唯一入名色,及一入名法。
释曰:云何为簡別?欲令知如此十法各得入名,由成立为根尘故,不須聚集。更由眼等差別,是色不得眼等名,亦是色性。應知是色入故,不立此別名。
復次色入於中胜故。何以故?有礙強故。若手等物觸,即便變壞。復次体相显现於此彼处,易指示故、有似影故。復次世間同知说此入为色,非知餘入。为簡別故,说一入名法入,不说餘入。復次於法入中,攝受等多法,为说多法故立通名。又涅槃是最胜法,入此中攝,非於餘入,故偏受法名。復有餘師说:二十种品類,多餘色故,肉、天、圣慧三眼境故。復有餘法,阴入界同名,於餘经中已显。
由此三門攝,彼皆尽、为不尽?由此攝尽无餘。
此中偈曰:如来说法阴,其数八十千,此但言及名,色行阴所攝。
释曰:有诸師執,佛正教言音为性,於彼師入色阴攝。復有诸師執,文句为性,於彼師入行阴攝。
此法阴数量云何?
偈曰:说如法阴量。
释曰:有诸師说:有一分阿毘達磨名法阴,其量有六千偈,八十千中一一法阴其量皆尔。
復有诸師说,偈曰:阴等一一教。
释曰:阴、入、界、缘生、諦、食、定、无量、无色、解脫、制入、遍入、觉、助、通、解、願、智、无爭等正教,隨一一皆名法阴。
偈曰:實判行對治,隨释法阴尔。
释曰:诸師實判如此。众生有八萬烦恼行類,謂欲、瞋、癡、慢等差別故。为對治此行,世尊正说八萬法阴。
如八萬法阴,於五阴中入色行二阴攝。
偈曰:如此餘應理,阴入及界等,於前说中攝,熟思彼性類。
释曰:若有餘阴入界等,於餘经中说,是彼如前所说阴入界中,隨彼性類,此論中所说應善簡擇攝入其中。此中有別五阴,謂戒阴、定、慧、解脫、解脫知见阴。界阴入色阴攝,餘四入行阴攝。
復有十遍入,前八遍入无貪为自性故,法入所攝;若共伴類,五阴为性故,意法二入所攝。制入亦尔。空遍入、識遍入及空等四无邊入,四阴为性故,意法二入所攝。復有五解脫入,智慧为性故,法入所攝;若共伴類,声意法三入所攝。復有二入,謂无想入、非想非非想入,第一入即无想天,十入所攝,除香味入故。第二入,意法二入所攝。
如此於《多界经》中,佛说有六十二界。此等诸界,如理應知入十八界中攝。
彼中所说六界,謂地界、水、火、風、空、識界。六中二界未说其相。此无为空,为應知即是空界耶?一切識为應知即是識界耶?彼说非。云何非?
門風竅鼻口內等。偈曰:竅穴名空界。
释曰:若说竅穴,應知是何法。
偈曰:彼言謂光闇。
释曰:何以故?无有竅穴离光闇可见故。是故彼言空界,唯光闇为性,晝夜为位。此空界说名隣礙色。彼说礙色者,謂聚集中色最易變壞故。光闇与礙色相隣故,名隣礙色。復有餘師释:此亦是礙他,於此无礙故,与餘色相隣。
偈曰:識界即是識,有流。
释曰:云何不说无流?由佛許六界。
偈曰:生所依。
释曰:此六界从初託生心乃至死墮心生所依止,若无流法不得如此。如此六界中,前四觸界攝,第五色界攝,第六七識界攝。
说攝义已。是前所说十八界,於中幾有显、幾无显?
偈曰:於中一有显,謂色。
释曰:此色易可显,如言此色彼色。由此言故,應知义至所餘非显。
幾是有礙、幾是无礙?
偈曰:十有礙有色。
释曰:此十界色阴所攝是有礙。礙是何法?相障故名礙。此礙有三种:一障礙、二尘礙、三缘缘礙。此中障礙者,於自处對障他生,如手於手自相對障,石於石亦尔。尘礙者,眼等诸根於色等尘,如《假名論》说:有眼於水有礙,非於陸地,如魚等眼。有眼於陸地有礙,非於水中,从多如人等眼。有眼二处有礙,謂於水陸,如龜鼉蝦蟆鬼捕魚人等眼。有眼二处无礙,除前三句。有眼於夜有礙非於晝时,如蝙蝠鴝鵒等眼。有眼於晝有礙非於夜时,从多如人等眼。有眼於晝夜有礙,如狗野干馬豹猫狸等眼。有眼於二时无礙,除前三句。尘礙相如此。缘缘礙者,心及心法於自缘缘境有礙。
尘礙与缘缘礙,異相云何?此法於礙处有功能,说是处为此法尘,名为尘礙。心及心法所取之尘,名缘缘礙。
云何此根於自境相續生,及識於缘缘生,说名有礙?过此於彼不生故。復次此中礙者以到义,謂於自境生,此中由障礙。應知十界有礙,互相障故。
若法由尘礙有礙,亦由障礙有礙不?有四句。第一句,謂七心界及法界一分相應心法。第二句,謂五尘。第三句,謂五根。第四句,謂法界一分心不相應法。
若法由尘礙有礙,亦由缘缘礙有礙不?除後二句,若法由缘缘礙有礙,必由尘礙有礙。有法由尘礙有礙,不由缘缘礙有礙,如五根。大德鳩摩罗罗多说:
「是处心欲生,他礙令不起,應知是有礙,異此非有礙。」
说有礙已。十八界中,幾善、幾惡、幾无記?
偈曰:八无記。
释曰:何者为八?
前所说十种有礙中,偈曰:是诸除色声。
释曰:五根、香、味、觸界,是八由善惡差別不可記故,故说无記。有餘師说:約果報不可記,故名无記。若尔,於无流則成反質难。
偈曰:餘三性。
释曰:餘十种界具善、惡、无記性。此中七識界,与无貪等相應是善性,若与貪等相應是惡性,所餘是无記性。法界,与无貪等善相應及发起擇滅皆是善性,与貪等惡相應及发起是惡性,所餘是无記性。色界声界,善惡心发起,是善惡性,身口业所攝故,若異此是无記性。
说诸界善等性已。十八界中幾於欲界相應?幾於色界无色界相應?
偈曰:欲界一切有。
释曰:相應是有义、不相离义。於欲界中具足十八。
偈曰:色界十四。
释曰:於色界中不具,但有十四。
何者十四?
偈曰:除香味及鼻舌識故。
释曰:於色界中无香味,此二是段食類故。由离欲段食,於彼受生故。由无此尘,鼻舌二識亦不得生,无缘缘故。若尔,於彼不應立有觸界,觸亦是段食類故。實尔,若觸非段食類,於彼可有。若尔,香味亦應然。是义不然。何以故?离食无別用香味如觸。觸有別用,謂能成根、能为依持及成衣服等故。彼处众生离欲段食,是故香味无用,觸則不尔。
有餘師说:依止定及三摩跋提,或见色闻声与輕安相應,有觸胜類能益彼身。是故此三於定生处得相隨生,香味不尔。若尔,於彼不應有鼻舌二根。是义不然。何以故?此二有用。若离此二,身則醜陋,无二根故。又言说不成。若用如此,但須鼻舌依止,为庄严身及以言说,不須鼻舌二根。是义不然,无但依止非根。如男根依止於彼,此不生可然,以无用故。鼻舌依止,於彼有用,是故若离根於彼,此生則應理。若有诸根,无用亦生,如於胎中定死众生,无用可生,非无因可生。此诸根从何因生?於根有愛。所有胜业若人离欲,於尘於根決定离欲。彼人若已离欲香味二尘,鼻舌二根於彼不應得生。
若生鼻舌二根,男根云何不生?由生醜陋故。若根藏如象王阴,云何醜陋?不必由有用故生。云何生?必由因故生。虽復醜陋,若有因必應生。因既无,此不生,彼云何生?是义不然,与经相違故。经言:彼人具足根无闕少。是义不然,隨彼所有根说无闕少,有何相違?若不尔,於彼亦應有男根。彼说如此。於彼有鼻舌二根,但无香味。彼由內依門,於六根生貪愛,不由外尘門。於男根生愛,必由婬觸門起。是故此义得成,故於色界有十四界。
偈曰:无色界相應,意法意識界。
释曰:已离欲色界,於彼受生十界色为性,及五識界用彼为依境,是故於无色界不得有。
幾界有流、幾界无流?意法識三界,前所说。
偈曰:诸有流无流,是三。
释曰:若是三界中,道諦无为所攝是无流,異此是有流。
偈曰:餘有流。
释曰:所餘十五界,一向定有流。
幾界有觉有观?幾界无觉有观?幾界无觉无观?
偈曰:有觉亦有观,定是五識界。
释曰:是五識界恒与觉观相應故言定,为簡異餘界故。
偈曰:後三有三义。
释曰:意界、法界、意識界是十八中最後故言後。此具三品,意界意識界与心相應法界,除觉观,於欲界及初定有觉有观,於中間定无觉唯有观。从第二定以上,乃至有顶无觉无观,一切心不相應法界及中間定观,是觉恒无觉唯有观,无第二觉故、唯与观相應故。於欲界及初定观,不入三品中说,其名應云何?无观唯有觉,无第二观故,与觉相應故,故说如此。有觉观地,有四品法:一有觉有观,謂除觉观所餘心相應法。二无觉有观,謂唯是觉。三无觉无观,謂心不相應法。四无观有觉,謂唯是观。
偈曰:餘界二所离。
释曰:十有色界名餘,此十界恒无觉观,与心不相應故。
若五識聚有觉观,云何说无分別?
偈曰:显示及憶念,由二无分別。
释曰:彼说分別有三,一自性分別、二显示分別、三憶念分別。五識唯有自性分別,无餘二分別,故说无分別,如馬一足说言无足。此中自性分別即是觉观,此後明心法中当说。
後二分別,其相云何次第?
偈曰:二是散心智,诸念唯心地。
释曰:此智与意識相應故名心智,非寂定故名散。此智即是显示分別,一切憶念与意識相應,若定若散,名憶念分別。
幾界有缘缘?幾界无缘缘?
偈曰:七識有缘缘。
释曰:謂眼耳鼻舌身識、意根、意識,此七識界有缘缘,能取尘故。
偈曰:法界中有半。
释曰:此亦有缘缘,以心法为体故。餘十有色界,及法界一分与心不相應法,應知无缘缘。
幾有執、幾无執?
偈曰:九界非所執。
释曰:何者为九?七有缘缘界,并第八中半。
偈曰:八声。
释曰:此九是非所執,謂七識界、法界、声界。
偈曰:餘有二。
释曰:餘有二,謂或有執或无執。此中眼耳鼻舌身,若现在則有執。色香味觸现在若与根不相离亦有執,所餘則无執。如除根发毛爪齿屎尿涕唾血等中,及於地水等中。
有執无執,此言何义?心及心法攝,彼为自依止,由彼損益互相隨故。是世間说有觉,此名有執故。執以觉义。所餘名无執。
幾界四大为性?幾界四大所造为性?
偈曰:觸界有二种。
释曰:觸有四大及四大所造,堅等四觸是四大,軟滑等七觸是四大所造。依四大生,故名所造。
偈曰:九有色所造。
释曰:五根界、四尘界,此九但是所造。
偈曰:及法界一分。
释曰:法界中无教色,彼说亦是所造。所餘七識界法界中,除无教,非二种。
佛陀提婆说:十入唯四大。此執不然,於经中由決了说四大及堅等四相故,此四大唯是觸故。此堅等四相非眼等所见,色等四尘非身根所觉,是故此執不如。经中佛世尊说:比丘!眼根者是內入,依四大,是四大所造净色,有色无显有礙,乃至身根亦尔。比丘!色者是外入,依四大,是四大所造,有色有显有礙。比丘!声者是外入,依四大,是四大所造,有色无显有礙。乃至味亦尔。比丘!觸者是外入,是四大或依四大,是四大所造,有色无显有礙。如此经中,由觸一分攝四大皆尽,所餘非四大,此义明了可知。
復次经中说:眼謂肉丸,於中是堅是堅類。如此等经,但说肉丸与眼根不相离,不说眼根。於《入胎经》中说:比丘!入者謂唯六界。此说为显成就众生根本,復於此经由佛说六种觸入故。若不尔,於汝亦應无受等心法。若汝言心法即是心,是义不然,想受是心法,依心生。由此经言及说心为本故,故此執不如。由说心与欲相應,是故如前说,诸界有四大及四大所造,是义得成。
幾界微聚成?幾界非微聚成?
偈曰:十有色微聚。
释曰:是五根界及五尘界,微聚所成,隣虛众所成故。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