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卷第十一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卷第十一
婆藪盤豆造
中分別业品之二
分別说无教已。
偈曰:復一切与教,正作与中應。
释曰:一切人於护不护及中住,乃至造有教业未竟,是时中与现世有教相應。
偈曰:刹那後与过,至捨。
释曰:从初刹那後乃至捨,与过去有教相應。
偈曰:非来應。
释曰:无人与未来有教相應。
偈曰:与有覆无覆,过去不相應。
释曰:若有教或有覆或无覆,与过去不相應,未来亦尔。若法勢力弱,至得亦弱,不得相續。此勢力弱,何法所作?心所作。若尔,心所作有覆无記,勿勢力弱。是义不然,身口业昧鈍故、依他成故,心則不尔。此无覆有教,亦由弱力故意所起,是故其力最弱。
於前已说,有人住於不护。何法名不护?
偈曰:不护及惡行,惡戒或业道。
释曰:如此等是不护众名。此中不能禁制惡中身口,故名不护。聰慧人所诃故、得非可愛果報故,故名惡行。善戒對治故,故名惡戒。身口所造故名业。根本所攝故名业道。
有人与有教相應,不与无教相應,此义有四句。
此中偈曰:但与教相應,中住下心作。
释曰:若故意弱,或作善或作惡,此人住於非护非不护,但与有教相應,不与无教相應,何況作无記,除有攝福德业处及业道。
偈曰:捨未生有教,餘无教圣人。
释曰:但与无教相應不与有教相應者,若圣人已易生,若未作身口业、或已捨身口业。与二相應者,若人住波罗提木叉护,起身口业,或住非护非非护,由最上品故意,或作善或作惡。与二不相應者,除前三句。
说住护不护及中人安立至得有教无教义已,云何能得此护?
偈曰:定生由定地得。
释曰:是时若得有流定地心,或根本定或近分定,是时即得定生护,以一时俱起故。
偈曰:由圣依此无流。
释曰:若得此定地无流所依,即得无流护。此中有六定地,或皆无流,謂四定、非至、中間,此义後当说。
偈曰:波木叉,由互令他等。
释曰:波罗提木叉护者,由令他方得,若他令彼,彼亦令他。此或从大众得,或从一人得。从大众得者,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护。从一人得者,謂所餘诸护。有毘那耶,毘婆沙師说:受大戒有十种,为攝此故说等。何者为十?一由自然得大戒,如佛婆伽婆及独觉。二由入正定聚得大戒,如憍陳如等五比丘得苦法智忍时。三由呼善来比丘得大戒,如耶舍等。四由信受大師得大戒,如摩诃迦葉。五由答问难得大戒,如須陀夷。六由信受八尊法得大戒,如大瞿耽彌。七由遣使得大戒,如達摩陳那比丘尼。八由能持毘那耶为第五,於邊地國得大戒。九由十部於中國得大戒。十由三说三归得大戒,如六十贤部共集受戒。是诸人波罗提木叉护,非定隨有教。
此波罗提木叉护,若欲受,幾时應受?
偈曰:隨有命善受,正护或日夜。
释曰:七部所持波罗提木叉护,隨有命應受。优波婆娑护,一日一夜,受时決定。如此护时邊有二种,謂寿命邊、日夜邊。於日夜重说,故成半月护。何法名时?此名显有为法义,於四洲是光位说名日,闇位说名夜。此义可然,謂从命終後,虽復有受护,不得生依止,非同分故、由此依止於中不能起加行故、不能令憶本行故。若人一日一夜後,或五日或十日受优波婆娑护,於多优波婆娑护生中,何法能遮?應有法能遮,由如来於经中说:优波婆娑护,但一日一夜。此义今應思:为如来见一日一夜後优波婆娑护不得生故,但说优波婆娑护一日一夜?为为安立难調伏根众生,正受优波婆娑护止於一日一夜中?如此事云何可思?度此时若护得生,与何道理相違?此事後不曾见如来为一人说故,毘婆沙師非如来所说則不敢说。
不护決定时云何?
偈曰:无日夜不护。
释曰:由此人樂一期作惡业,是故不护生,不得止一日一夜,不如优波婆娑护。何以故?如彼執。
偈曰:由不受如此。
释曰:无人受不护,如受优波婆娑护,願我一日一夜中受持不护。由此业是聰慧人所诃。若尔,亦无如此受持,願我一期中受持不护。是故勿一期得不护。虽不受持如此,由一向違善,故意作此惡事故得不护,不由暫时違善故意得,是故皆得一生不护。优波婆娑护虽心不一向,由求受故意力,是故一日一夜,得隨所求故。若有人求得不护,暫时受不护,必得不护。此义非所曾见,故不可立如此。经部師说:如护无教非有實物。不护亦尔,非有實物。此不护以求惡事故意为体,共隨續事。因此若人虽起善心,猶说有不护,以不棄捨此故。
復次此优波婆娑护,若人欲一日一夜受,受法云何?
偈曰:晨朝从他受,下坐隨後说,布萨护具分,离庄飾晝夜。
释曰:晨朝者,謂日初出时,此护时最促,唯一日一夜故。若人先已作求受意,謂我恒於第八日等时必應受优波婆娑护;若食已亦得受,亦應从他受,不得自受,由此观他故,若有犯因缘,为不犯故。下坐者,或蹲或跪下心合掌,除病时。若人无恭敬心,诸善护則不生。隨施戒人語後说,勿前勿俱。若尔,可说从他受;若不尔,受施皆不成。
若受,必須具分受,不可減。分离庄飾者,离非舊庄飾。何以故?若常所用庄飾,不生極醉亂心如新庄飾。若受,必須尽一日夜至明旦,若不如此法受,但生善行,不得优波婆娑护。此善行能感可愛果報。若執如此,行獵、行邪淫人於夜於日受优波婆娑护,必有果報,不違道理。
优波婆娑者何义?由此护,此人近阿罗汉邊住,由隨學阿罗汉法故,又近隨有命护邊住故。或说名布沙他,生長单薄善根众生,復净善根故,名布沙他。如偈言:
「由此能長養,自他净善心,故佛如来说,此名布沙他。」
云何受此护必須具八分?
由此义,偈曰:戒分无放逸,分修分次第,前四一後三。
释曰:前四名戒分,从离殺生乃至离妄語,此四离性罪故。次一名不放逸分,謂离飲酒。若人善受具戒,由飲酒醉亂能擾动诸學处海,由放逸故。後三名修分,乃至离非时食,能隨助厭离心为功德故。
若不受无放逸分及修分,有何过失?
偈曰:由此失念醉。
释曰:若人飲酒,即忘失是事非事念。若人受用高胜臥处及舞歌音樂等,心醉亂即生。於此二中隨用一处,破戒不遠。若人依时食,由离先所習非时食,憶持优波婆娑护,即起厭离心亦生。若无第八,此二則不有。
有餘人说:唯离非时食,於此八中说名优波婆娑。所餘八,为此分開观聽舞歌、著香花等分为二。若執如此,則为经所違。经云:由离非时食是第八分,我今隨學隨行诸圣阿罗汉。若尔,何別法名优波婆娑?以此八为分,是聚处隨一一法说名分。譬如車分及四分軍、五分散,應知八分优波婆娑亦尔。毘婆沙師说:离非时食是优波婆娑,亦是优波婆娑分。譬如正见是圣道亦是圣道分,擇法觉分是觉亦是觉分,三摩提是定亦是定分。宿舊诸師说:不可立正见等为彼分。若前生正见等,於後生成分,初刹那生圣道不應成八分。
为唯优婆塞有优波婆娑护、为餘人亦有?亦有。
偈曰:餘人有布萨,若无三归无。
释曰:若人非优婆塞,於一日夜中归依佛法僧已,後受优波婆娑护,此人則得此护。異此則不得,除不知。
经中说,佛言摩诃那摩:若人在家白衣丈夫,与男根相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亦说此言:願大德憶持,我今是优婆塞摩诃那摩。唯由此量,此人成优婆塞。为由受三归即成优婆塞、为不尔?外國诸師说非。罽賓國師说:离五戒則不成优婆塞。若尔,经中说:云何此中无相違?由此言五戒发故。
是故偈曰:由称优婆塞护。
释曰:由信受自称名是优婆塞,此人則发优婆塞护。是时信受已,自称言:大德憶持,我是优婆塞。从今时隨有命我离命,离奪命等事,由除中間語故,但言离命。已得戒人,为令識可持非可持故,後为说戒。
偈曰:说如比丘护。
释曰:已得具戒,更令受學处,沙彌亦尔。为令識戒相,从此从彼汝今應护。优婆塞亦尔,离五护无別优婆塞。
偈曰:一切若有护,一处等云何。
释曰:若一切优婆塞皆住优婆塞护,云何佛婆伽婆说四种优婆塞,一、持一处;二、持少处;三、持多处;四、持具处。
偈曰。能持故说尔。
释曰。若人能持,隨所應持,於中说此人为能持故,说一切优婆塞本有护。今此執違经起。云何違经?由信受称言即得五护,謂彼说离命。此言云何違经?经言不尔。经言云何?如《摩诃那摩经》说:於中是明优婆塞相,於餘处則无。是处说如此文:隨有命至於命,我今專信願尊憶持。於此文中,见四諦人显示见知种類,由寿命信受正法。若为救寿命,我亦无义更捨正法。此文不为显优婆塞相。如汝所说文句謂为离命,於餘处非所曾见。何人能从此不明了文、持一处等文,若依破戒人说此文句?於中问亦不相應,何況答。何以故?何人已解优婆塞护?不解如此,若人不破此戒,是人持此戒。若人不識优婆塞护量,依能持如此护量人故问,此问則應理。问言:世尊幾量为优婆塞持一处?乃至幾量为优婆塞持具处?毘婆沙師说:若离护亦成优婆塞,若不具受护亦應成比丘及沙彌,猶如优婆塞。优婆塞等护分量,決定云何?隨大師分別所立、分別決判立优婆塞等異,汝亦應許,由隨大師分別所立。何以故?若未有护,如世尊安立优婆塞,安立沙彌比丘則不如此。罽賓國師不許此义。
一切护,偈曰:下中上如意。
释曰:八部所持护有下中上品,云何得成?由求受故意有差別。若作如此執,阿罗汉波罗提木叉护應最下劣,凡夫應最上品。若唯受护,不受三归,得成优婆塞不?不得,除无知。
若人归依佛法僧,此人归依何法?
偈曰:能成佛僧法,无學及二种,归依及涅槃,归依佛法僧。
释曰:若人归依佛,必归依能成佛无學诸法。何者能成法?由彼法胜,故此身说为佛。或由得彼法,於一切觉中有胜能故,说此人为佛。此法何相?尽智等共伴類,色身前後无差別故。若归依佛,为归依一佛、为归依一切佛?若依道理,归依一切佛,道相不異故。
若人归依僧,此人即归依能成僧有學无學诸法。由得彼法八道果人成僧,不可破故。若归依僧,为归依一僧、为归依一切僧?若依道理,归依一切僧,道相不異故。经中说:於未来世中当有名僧,此人亦归依此僧。此言为显现在僧宝最胜功德。
若人归依法,此人即归依涅槃,所謂擇滅,自他相續中惑及苦、寂靜为一相故。
若定以无學法为佛,云何於如来邊起惡心出佛身血,得无間业?由損害依止故,彼法亦被損害,毘婆沙師说如此。阿毘達磨藏不说如此,唯无學法是名佛说。云何成佛诸法名佛?不遮依止为佛故,是故此难不成难。若不尔,佛在世心則不成佛,僧亦應尔。唯戒能成比丘,是故戒是比丘。如人供養比丘,則供養能成比丘戒。如此若人归依佛,則唯归依能成佛无學法。有餘師说:若人归依佛,此人即归依十八不共法。
归依体性云何?有教言語为性。归依者何义?救濟为义。由依止此三,永解脫一切苦故。如佛世尊所说偈:
「多人求归依,诸山及密林,園苑樹支提,怖畏所逼恼,此归依非胜,此归依非上,若至此归依,不解脫众苦。若人归依佛,归依法及僧,四种圣諦义,依慧恒观察,苦及苦生集,一向过离苦。具八分圣道,趣向苦寂靜,此归依最胜,此归依为上,若至此归依,則解脫众苦。」
是故信受归依行,於一切受护为入門。
復有何因,佛於餘护中立遠离婬欲为學处,於优婆塞护中立遠离邪婬为學处?
偈曰:邪婬最可诃,易作得不作。
释曰:邪婬於世間最可诃,为侵壞他婦故,能引惡道业故;婬欲不尔。若在家人,遠离邪婬此事易作,遠离婬欲此事难作。由不能行难行事,故不出家。诸圣人於邪婬性得不作护,於餘生自性不犯故。於婬欲不尔,是故於优婆塞护中立离邪婬为學处。勿別转生圣人犯优婆塞护分。何以故?決定不作名不作护。
若人已成优婆塞,方娶妻妾,此人於彼为得护不?说得。勿於一处得护。云何於彼不破壞护?
偈曰:如受意得护,非於相續得。
释曰:如彼受护,故意得护亦尔。受护故意云何?謂我今永离邪婬,非於彼相續,謂我今不應作婬欲。是故受五戒人以彼为依止,於离邪婬分得护,不从於彼离婬欲得,是故由成自婦行婬欲不違破护。
云何唯离妄語,於优婆塞护立为學处,不立离兩舌等。由前三證,謂妄語最可诃,易作得不作。
偈曰:通起妄語故,过一切學处。
释曰:於一切違犯學处中,若被檢问,妄語即起,謂我不作。如此由妄語,通起墮犯无更起义。故大師約此义,謂云何犯戒人?如實发露显示自失故,立离妄語为护。
復有何因,於假制罪中护,不立为优婆塞學处?彼说:立。
偈曰:假制罪中唯离酒。
释曰:何因唯离酒为戒,不离餘?
偈曰:为护餘。
释曰:何以故?若人飲酒,則不能守餘护分。
云何知飲酒是假制罪?无自性罪相故。性罪相者,若起染污心方犯此罪,是名性罪。有时唯作對治病意,飲酒如量不令醉。若尔,此心已成染污,本知此能令醉而故飲。非染污,由知如量,不令醉故飲。一切毘那耶藏師说:飲酒是性罪。如律文言:世尊!云何應治病人?佛言:优波离!除性罪。何者性罪?是我为优婆塞所立學处。復次释迦病时,世尊不許飲酒。復次经言:比丘!若人说我为師,由茅端酒亦不應飲。故知飲酒是性罪。復次圣人已转別性,本性不犯此故,如殺生等。復次由说此是身惡行。
阿毘達磨師说:不尔。何以故?有时为病人許開假制罪,而重遮飲酒。此何所以?为离非所許應至故,能令醉量不定故,是故由茅端飲亦不許。非圣人所犯者,由诸圣人慚羞失念事。因此失念,是故一滴亦不許飲。以量不定故,譬如惡毒。说身惡行者,放逸依处故。是故於中立放逸依处名,於餘处不立,彼处自性罪故。若过量数習,世尊说由此入惡道。是义云何?由愛習此数数惡行相續生故,能引感惡道业故,得生惡道。
酒酒類令醉放逸依处。此句有何义?酒謂飲酒。酒類謂餘物酒。此二有时未至及已度令醉位,不名令醉。为除此故,说令醉檳榔子,及俱陀婆穀亦能令醉。为除此故,说酒及酒類。虽是假制罪,为显因缘,令殷重急除,故说放逸依处,一切惡行所依故。
是三种戒,謂波罗提木叉、定生、无流,从此因若得一戒,为得餘二戒不?说非。若尔,云何?
偈曰:欲从一切二,现得木叉护。
释曰:欲界戒,謂波罗提木叉护。从一切者,謂前分、根本、後分。从二者,謂众生名、非众生名,又性罪处、假制罪处。从现者,謂现世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从此得波罗提木叉戒。何以故?缘众生为境起故,是故不从过去未来,得去来二世非众生数故。
偈曰:从根本恒时,得定无流护。
释曰:从根本业道得定生护及无流护,不从前分及後分生,何況从制罪生。从一切时阴入界所得,謂过去现世未来。因此故立四句。有阴入界从彼得波罗提木叉戒,不得定生及无流戒,應如此广说。第一句者,从现世前分後分从制罪处。第二句者,从过去未来根本业道。第三句者,从现世根本业道。第四句者,从过去未来前分後分。
此护不护,为皆从一切境一切分一切因得为有異?
若約決定得,偈曰:於众生得护,由分因不定。
释曰:护从一切众生得,不从一分众生得。从分不定,有人从一切分得护,謂受比丘戒。有人从四分得护,謂受所餘诸戒,业道是一切护分。由因有义从一切得,有义不从一切得。若立无貪无瞋无癡为护生因,即从一切得,彼不相离故。若立下中上故意为护生因,則不从一切得,三品不俱起故。今定立後因为生因,應論此义。
有住护人,於一切众生有护,不由一切分,不由一切因,若人由下品或中上品故意受优婆塞及沙彌护。有人於一切众生有护,由一切分,不由一切因,若人由下品或中上品故意受比丘戒。有人於一切众生一切分一切因得护,若人由三品故意受三种护。有人於一切众生,由一切因得护,不由一切分,若人由三品故意受五戒八戒十戒。若不从一切众生,如此护則无。何以故?由此人隨遍一切众生於善故意中住方得护,異此不得故。云何如此?惡意不绝故。
若人不作五种定分別,乃得波罗提木叉护。五定分別者,謂众生、分、处、时、缘。於某众生我离殺等,是名众生定分別。於某分我持,是名分定分別。於某处我持,是名处定分別。我持此护乃至一月等,是名时定分別。除斗戰事,是名缘定分別。若人作如此受,唯得善行不得护。
於非所能境,云何得护?由不損害一切众生命,善故意受得故。若从是所能境得护,此护則有增減,所能、非所能互相转故。若尔,离得捨护因缘得护捨护,此义自成,毘婆沙師说如此。有餘師说:此义不應尔。何以故?譬如草等,未有有时或时枯,滅护无增減义。於所能非所能众生互相转时,无增減义亦尔。是义不然,众生前後有故,草等不有。若众生般涅槃永不有,云何护增減义不成?是故此救,义不可然。前言义則为善。若尔,於前佛所一切已般涅槃众生,後出世诸佛从彼不得波罗提木叉护故。云何後佛戒減前佛戒?此义不成,从一切众生得故。若彼众生設在,从彼亦應得。
说能令得护因义已。不护云何得?
偈曰:不护从一切,一切分非因。
释曰:不护者,从一切众生得,从一切业道得。何以故?无不护人,由不具不护成不护,不由一切因,一时下品等不俱起故。若人由下品心得不护,此人由上品心亦得斷众生命。此人与下品不护相應,亦与上品殺生等无教相應,由中上品心亦尔。此中是人名不护人。謂殺羊、殺雞、殺猪、捕鳥、捕魚、獵鹿、偷盜、行刑戮人、獄卒、縛象人、煮狗人、網捕人、主將軍、斷事人。如此等人,約义皆是不护,住於不护故。名不护人,彼有不护故,名不护人。
此义可然,謂诸护从一切众生得,於一切众生由善利故意受持故。殺羊等人,於母父妻子等中无損害心,为救自寿命亦不樂損,彼云何言从一切众生得?至親等若转生成羊等,彼亦能殺。何以故?知彼未成彼等,是故不殺。若至親等成圣人更为畜生,无有是处。从彼云何得不护?若由观未来世事,从现世相續生不护,羊等於未来應成兒等。从一向不殺,云何於现世相續得不护?若人於众生恒起損害意,从彼无不护。此執有何义?此义於至親等同。此人於彼无損害意,而从彼得不护。此义復云何?若有殺羊等人,於一生中不与不取、於自妻知足、於妄語瘖瘂,云何由一切分得不护?善故意壞故。若义應由言語得显,彼能以身显示。若尔,有人受學处,或二或三。此义云何?一向无不具分不护及一处不护。毘婆沙師说:如此隨求受故意,不具分及一处,皆得不护。受护亦尔,除八分护。经部師说如此。由如此量,遮防善戒惡戒故。
说从此得不护已,云何得不护?此义未说,今当说。
偈曰:得不护由二,自作及求受。
释曰:不护由二因得,若生彼家,由自行殺生等事;若生餘家,由求受此业,謂我等應行此业,为立資生。由此二因故,不护得生。
偈曰:得所餘无教,由田受重行。
释曰:有如此相田,於中由唯施阿蓝摩等生善无教,如有攝福德业处说。復次自誓受善行:若未礼佛,我誓不食不眠。若齋日及半月一月中,我当恒施他食。如此等。由此受善行无教恒流,有如此故重心行善惡诸业,从此更生无教。
说由此能得护不护已,捨护不护今当说。
此中偈曰:捨护木叉調,由捨學处死,由二根转生,由根斷时尽。
释曰:木叉調者,謂波罗提木叉护,能調伏身口业故。有四因能捨波罗提木叉护,除优波婆娑护:一由故意於有解人邊捨所學处;二由捨聚同分故捨;三由一时二根俱起故捨;四由善根斷故捨。优波婆娑护,由前四因故捨,復由夜尽故捨,合此为五,故说捨因有五。
何因由此五故捨?由生有教与求受故意相違故、依止不住故、依止變異故、缘起斷故、引如此量故。
偈曰:餘記感大燒。
释曰:有餘部说,有四种感大燒燃罪,由隨犯一罪,即捨比丘及沙彌护。
偈曰:或由正法尽。
释曰:有餘師说,由正法滅尽时,一切學处、戒壇、羯磨一切捨离。
偈曰:罽賓師说犯,有二如負財。
释曰:罽賓國毘婆沙師執说如此,若人犯根本罪,不捨比丘戒。何以故?由动壞一处捨一切护。此不應然。犯別學处,餘學处斷,无如此义。虽然此人有二种,有戒、有破戒,譬如有人有財物而負他債。发露显示此罪已,還得具清净戒,无復破戒,譬如有人還他債已更具財。
若尔,云何佛世尊说:此人非比丘、非沙門、非释子。从比丘护沙門义斷墮滅退故说名波罗夷,約真實比丘故说此言。今不計命大过事起。何者不計命大过事?是佛世尊立为了义,汝翻此为不了义。於破戒与缘,於多烦恼人为作犯缘。云何知此言是了义?此言於毘那耶中是決判说。毘那耶云:比丘有四种,一名比丘、二自称比丘、三乞者比丘、四破烦恼比丘。於此义中,白四羯磨受戒说为名比丘。此人先是真實比丘,後成非比丘,无如此义。是汝所言,由犯一处,所餘不失。此中大師已与決判,譬如多罗樹,於頭被斫,更不生荑,不應成老、不應成長、不應成大。
世尊作如此譬,欲显何义?如此由破一分根本故,所餘护无更生起义。若人犯根本罪最重,能破一切比丘行,与最重无慚羞相應故。此人即斷一切护根本,是故捨一切护。此义應然。何以故?於大众食及住处,佛不許此人噉一段食、踐一脚跟地,此人大師所擯出一切大众事用外。約此人,佛復说言:汝等應滅除甘蔗栽,拔棄空腹樹,簸却无實穀,汝今應遮斷非比丘自称为比丘。
於此人比丘法何相?如相是相,虽然不无比丘法。何以故?佛世尊说:准陀沙門但四,无有第五。四者,一道生、二说道、三道活、四污壞道。有如此说,此人唯相貌、为餘故说为沙門?譬如燒木、枯池、鸚鵡嘴、壞种子、火轮、死众生等。若由破戒成非比丘,不應成与學比丘。我等不说,一切犯戒人由犯戒事即成波罗夷;若波罗夷人,必定非比丘。有餘人由相續胜異,虽犯而非波罗夷,由一心不敢覆藏故。法主安立律义如此。
若波罗夷非比丘,云何不更許出家?由相續为最重无慚羞所壞,於护不能感生故,如燋种子,不由观有比丘法故。何以故?此人若已捨戒,亦不許更出家故。於此毀損,功用何益?若人已成如此,猶名比丘?勿然此为比丘义,由正法滅尽毘那耶羯磨无故,不更得新护,若已得不捨。
復次定生护及无流护,棄捨云何?
偈曰:由度地及退,棄捨定得善。
释曰:一切定得善法,由二因缘捨离:或由受上地生度餘地、或由退上定墮下地、或由捨聚同分。
復次如色界定得善,由度餘地退及棄捨。
偈曰:无色亦尔。
释曰:於无色界定得善,約度餘地及退亦尔。唯无定戒。
偈曰:圣得果練根退。
释曰:无流善由三因缘故棄捨:由得果棄捨前道、由練根棄捨下劣根道、由退棄捨上品道或果或於果胜道。
棄捨诸护法如此。
偈曰:捨不护得护,死二根生故。
释曰:有三因缘能斷除不护:一由得护,謂受持护。或得定生护,由昔因缘力故得定。一切不护皆斷绝,對治力大故。二由死棄捨不护,由依止破滅故。三由二根俱起棄捨不护,依止變異故。若人捨杖網等,由不欲作意故,虽捨离缘起,若不受對治护,不护无斷义。譬如离病缘起,不服良藥,重病不差。前义亦尔。
是不护人,若受优波婆娑护,为从护入不护、为从护入非护非不护?有餘師说:還入不护,以捨意不定故,譬如赤鐵更還青色。毘婆沙師说:是义不然,若人更行先事,還入不护,由此至得隨屬有教故。
復次異护不护无教云何棄捨?
偈曰:疾心受行物,命根斷捨中。
释曰:由善心強疾,或由烦恼心強疾,能引无教生。此心若斷,无教即斷,譬如陶師转轮及放箭等行,由受心斷,无教亦斷。若人捨受心,謂勿如此受,由行事斷此亦斷。如本所作事即若不更行,由具物斷此亦斷。何者具物?謂支提園、眠坐具、延多罗網等具類,由寿命斷,或由善根斷,此亦即斷。若人作斷善根方便,由此六种因即棄捨。
此中无教,偈曰:欲界无色善根斷上生捨。
释曰:若欲界中一切非色性善,由二种因棄捨,謂善根斷,及生色无色界。
偈曰:由對治生故,捨无色染污。
释曰:一切非色性染污,由對治故棄捨,是惑种類應除,是對治种類能滅,由此對治生即棄捨。染污及伴類,不由別方便。
復次何众生中有不护有护?
偈曰:人道不护除,二黃門、二根、鳩婁。
释曰:唯人道有不护,於餘道无。於人道中,除生成黃門、橫成黃門、二根及北鳩婁。
偈曰:护亦尔,天亦。
释曰:护於人道有除,如前所除。於天道亦有护,故二道有护。
云何得知黃門等无护?由经及律。经言:摩诃那摩!若人在家白衣丈夫,与男根相應,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亦说此言:願大德憶持,我今是优婆塞。摩诃那摩!唯由此量,此人成优婆塞。於律亦有文,律言:如此等相人,汝等必應除。復由何因故,於彼无护?二依止惑过量故、正思簡擇相續无能故、下品慚羞亦无故,是故无护。
若尔,何故无不护?於惡中依止不定實故。若是处有护,是处則有不护,二相對治故。北鳩婁人,求受及定心不有故,於惡无欲作故意故,是故无护亦无不护。於惡道云何无护无不护?无極重慚羞故。由与此二相應及壞故,方得护不护。復次彼依止有如此失,转成瘠田,謂二黃門、二根。惡道众生於此依止,护不生、不护亦不生,譬如於醎澁瘠田苗嘉不生秽草亦不生。於经中云何言:比丘!有卵生龍,於半月八日,从龍宮出,受八分相應优波婆娑。此行但是善行,於彼无护故,是故唯於人天道有护。
復於中偈曰:人具三。
释曰:人道中一切三护皆具有,謂波罗提木叉等三护。
偈曰:生欲色界天,定护。
释曰:若诸天生欲色界,有定生护,於上界則无。
偈曰:復无流,除中定无想,天及无色界。
释曰:无流护生欲色界天有,除中間定、无想天及无色界。若生无色界诸天,由至得有定护及无流护,不由现前有。
从此向後,由依分別说业故。如经中略说业,今当广分別说。业有三种:謂善、惡、无記。
此中偈曰:平不平異业,善不善異二。
释曰:此是善等相,若业平安立为善。若果報可愛,若能令至涅槃,是名平安,暫永二时能救濟苦故。若不平安,说名不善,为對治平安故。若业果報非可愛及能障解脫,異前二业,非平安非非平安故,是故應知非善非非善。此言何义?以无記为义。
復次偈曰:福、非福、不动,苦受等復三。
释曰:復有三业,謂福德业、非福德业、不动业。復有三业,謂有樂受业、有苦受业、有不樂不苦受业。
此中偈曰:欲善业福德。
释曰:於欲界善业,由能清净故、由能数引可愛報故,说名福德。
偈曰:上界善不动。
释曰:色界无色界善业,说名不动。为不尔耶?佛世尊说:三定有动,於中是觉是观,所餘诸行,诸圣说名动,广说如经。約彼定有过失,故说如此。是三定等,於不动经中約能成不动善缘道,或说名不动。
復有何因,此定實有动,有时说为不动?
偈曰:由业於自地,約報不可动。
释曰:若欲界业,約果報有动义。云何动報?於处无定故。是业已感別道,於餘道亦得熟。復有业,已感別天聚同分,於餘天聚同分亦得熟。何以故?是业能感量力色樂欲尘等,於天上應熟。此业有时,由隨別缘,於人畜生鬼神道中熟。若色无色界业,於餘地无因缘得熟,由果報於处定故,是故说名不动。
非福业者,於世間明了,謂非善。若义世間所成,於中何須作功用?分別说福德等业已,有樂受等业今当说。
偈曰:樂善至三定。
释曰:若业是善,说於樂受好。此业乃至三定。何以故?樂受地但極於此,是故欲界及三定是彼地。
过此,偈曰:向上善非二。
释曰:过第三定向上一切善业,於不苦不樂好,於中无苦樂果報故。
偈曰:於欲界惡业,立名有苦受。
释曰:欲界言,为显唯於欲界有,餘处定无。此等业不但受为果報,受資糧亦是果報。
偈曰:餘说下有中。
释曰:有師说,是中业能感不苦不樂受,从第四定以上有,於下地亦有。
何因知有?
偈曰:中間定報故。
释曰:若不尔,中間定业應无果報。或於中間定有別類业,於中无苦无樂故。中間定业,於定樂根是其報,餘師说如此。復有餘師说:此业決无定为報。此執与阿毘達磨藏相違。何以故?於彼藏有如此文。文言:为有如此不,由此业以心法为体受?为此业熟果報不?有,謂无觉善业。
偈曰:无前後報熟,由佛说三业。
释曰:於经中由说此文:有三业果報熟无前无後不?有。有樂受业色熟为果報,有苦受业心及心法熟为果報,有不苦不樂受业非心相應法熟为果報。是故於下地有不苦不樂业。若离欲界,於餘处此三业无一时俱熟。
此业为善、为非善?是善而体羸弱。若尔,前说樂善至三定,復说若果報可愛、若能令至涅槃,是名善。則与此言相違。此说應知从多。此业不以受为性,云何说有樂受等?於樂受等好故,说有樂受等。復次是此业樂必應受。此受受何法?是樂報應受報,樂於此业中有故。復次由此业應受樂報故,说此业有樂受,譬如欲散有苦受业。有不苦不樂受业,應知亦尔。
偈曰:自性及相應,境界与果報,或由令现前,受义有五种。
释曰:受若約义有五种:一自性受,謂苦樂等。二相應受,謂觸。如经言:應受樂觸。三境界受,謂六尘。如经言:由眼见色,是人受色不受色欲。如此等。何以故?由受故缘此境界,故说受此境。四果報受,謂业受。如经言:现法受业、生受业、後受业、不定受业。五现前受,謂隨与一相應。如经言:是时受樂受,是时中二受皆滅离。何以故?是时樂受生,餘受不得生。由彼應受此受,若现前可说能受此受。是故由應受果報,说應受樂业,苦等亦尔。
偈曰:此或定不定。
释曰:此應受樂受等三业,應知各有定不定,由此不必應受故。
偈曰:復定受有三,现等受報故。
释曰:定业有三,謂现法應受、生應受、後應受。此三种定业,合不定受业,故成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