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卷第十六
陳天竺三藏真諦译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
阿毘達磨俱舍释論卷第十六
[*]婆藪盤豆造
分別圣道果人品第六之一
此义已说,謂如滅得名永斷智。
復次此义,偈曰:烦恼滅已说,由见修四諦。
释曰:诸烦恼有二种,一由见諦所滅、二由修道所滅。此义於前已广说,彼滅亦尔。
见修二道今当说。此二道为是有流、为是无流?
是故说此言。偈曰:修道有二种,见道唯无流。
释曰:云何修道有二种?由依世修及依出世修故。见道一向是出世,能對治三界惑故。復能一时滅见諦所滅九品惑故。何以故?世道无如此能,由惑強道弱故。
前已说由见四諦,何法名四諦?
偈曰:已说諦有四。
释曰:何处说?於分別有流无流法中。云何说?如偈言:无流法圣道,此約自名说。滅諦亦已说,如偈言:擇滅謂永离,各各對诸結。苦諦集諦亦已说,如偈言:苦集諦世間,见处及三有。
四諦次第为如前所说不?说非。虽然,復有別义。
偈曰:謂苦諦集諦,滅道諦亦尔。
释曰:此中是彼次第,如前所说。四諦体性,今说亦尔。为显此义,故有尔言,不復重释。
偈曰:對正观次第。
释曰:若观先缘此諦起,依观立此諦为先,後三亦尔。若不尔,應先说因,次後说果。何以故?有餘法隨生立次第,譬如念处及定等。有餘法隨显相说次第,如说正勤。何以故无此定义?謂先起欲为滅已生,後起欲为令未生不生。有餘法隨正说立次第,譬如八分圣道等。今说四諦,隨修對正观次第。
復有何因,修观有如此次第?是愛著处於处能縛,能所縛解脫,因此求解脫。观察位中初发观次第如此,故先簡擇苦。此苦以何法为因?故次簡擇集。此苦以何法为滅?故次簡擇滅。此滅以何法为道?故次簡擇道。譬如先观病,次尋思病因缘及滅病藥。
於经中,佛世尊所显四諦譬如此。於何经中?《醫譬经》中。经言:若醫与四分德相應,能拔治他刺。何者四分德?一識病、二識病因缘、三識病滅、四識治病藥,广说如经。如观察位中次第簡擇四諦,修观位中见四諦次第亦尔,由先習利故,譬如於己所见地无礙縱馬令走。
對正观者,此句何义?趣向正觉为义。云何此唯无流非有流?由此趣向於涅槃,缘真實境起故名正,未曾知知故名觉,如實能通清净境故。此中是果取阴名苦諦,因取阴名集諦,从此聚集苦生故。是故此二諦,由果因义異故名有異,不由物異。滅道二諦不但由名異,亦由物異。
於经中说,有四圣諦。此说有何义?此法唯是圣人諦,是故经说名圣諦。若尔,此四於餘人是妄不?於一切人皆是諦,以无顛倒故。此中如圣人观,彼餘人不能如此观故,说此唯於圣人是諦;於非圣人則非,由顛倒观故。如偈言:
「圣人说是樂,餘人说为苦;餘人说是净,圣人说为苦。」
有二諦唯圣諦,有三諦圣非圣諦,餘師说如此。
若受一分是苦自性,云何说一切有为有流皆名苦諦?
偈曰:苦由三苦應,如理皆无餘,可愛非可愛,及餘有流行。
释曰:苦類有三,一苦苦類、二行苦類、三壞苦類,无餘与二苦如理相應故,是故一切有为有流皆是苦。此中可愛由壞苦故苦,非可愛由苦苦故苦,異此二所餘由行苦故苦。
何者为可愛、非可愛、非二?謂三受,如次第,由三受相應故。一切有为有流,得可愛、非可愛等名。何以故?此樂受變異即是苦。如经言:樂受生时樂、住时樂,壞时苦。苦受由性故苦,謂生时苦、住时苦。不苦不樂受由行故苦,因缘所生起故。如经言:若无常即是苦。如受与受相應有为法,亦應说如此。
有餘師说:苦受唯由苦類故苦,樂受唯由壞故苦,乃至行苦亦尔。由可愛非可愛不遍故,故此二名不具分苦。一切有为由行苦故皆是苦,前二受亦由行苦故苦,故此一名具分苦。此苦唯圣人能见。此中说偈:
「譬如一睫毛,在掌人不觉,此若落眼中,作損及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觉行苦睫,圣人如眼睛,由此生厭怖。」
何以故?凡夫众生於阿毘指五阴生苦怖意,亦不及圣人於有顶诸阴生苦怖意。
若尔,於道諦應立行苦义,由是有为故。是义不然。何以故?苦是違逆意为相,故道非苦。何以故?此道生起,不違圣人意故、能引得一切苦滅尽故。若圣人由寂靜相观察涅槃,是法由苦相圣人观之为苦,唯此法滅圣人观为寂靜。
於诸法中若有樂受,云何说唯苦圣諦?由樂少故,譬如烏豆聚中亦有綠豆而说为烏豆聚。餘師说如此。何以故?何智慧人由以冷水稍稍澆癰所生輕樂計癰为樂?此中餘部師说偈:
「由能为苦因,与众苦杂故,由苦所愛故,故说樂为苦。」
一切有苦樂圣人观为苦,由行苦同一味故,是故立苦为圣諦不立为樂。云何以苦相观喜樂自性受为苦?由有流无常能違意故苦。譬如彼以苦相观色想等,色等亦非苦,如苦受。是汝所言,由苦因故苦,是义不然。何以故?此執是集相非苦相。诸圣人於色无色界生中云何起苦想?何以故?於彼众生五阴非復苦因故。復次於经中说:行苦何用?若圣人於樂,由无常故观苦。无常相、苦相有何差別?由生滅为法,是故无常。由有流能違意,是故为苦。若见无常,此所见即能違意,是故无常想能引苦想。
有餘部说:決定无樂受,一切受唯苦。云何知然?由《阿含》及道理。云何由《阿含》?佛世尊说:隨所有受皆是苦別名。復有別说,應以苦相观樂受。復有別说,於苦計執樂想说名顛倒。由《阿含》證如此。
云何由道理?樂因不定故。何以故?隨所有飲食冷熱等,众生計为樂因。若过量用、非时用,此因復成苦因。此义不應然,謂由樂因增長、或由平等,於非时悉皆生苦,是故彼从初皆为苦因,非是樂因。後时此苦漸漸增長,方得显了。威儀差別亦應如此於苦對治及於苦差別,由起樂想故。何以故?隨世間所有飲食等生具,乃至未为別苦所逼,若受則不許为樂。別苦者,謂飢渴寒熱疲惓、愛欲所生苦。是故愚人於苦對治起樂想,非於樂;於苦差別亦尔,一切凡夫於中起樂想,譬如擔重易肩。是故由此道理,定知无樂。
阿毘達磨師说決定有樂,此執應理。云何知然?此中應问撥无樂人:何法名苦?若汝言:逼恼为体名苦。此樂云何逼恼?若汝言:損害为苦。樂能增益,云何損害?若汝言:非所愛为苦。此即是所愛,云何为苦?是所愛後於圣人更非所愛,謂於离欲时,是故此樂不成就,不成就故非所愛,不由餘义。何以故?若受由自体性是所愛,此受由自体性,无时无因成非所愛。此义應然。何以故?由圣人以別过失相厭惡此受故。彼观此受是放逸处,大功力所成,易變異无常。由如此义故,非所愛不由自体相。若此受由自体本非所愛,於中无有人生起愛欲,不應为离欲。此受以別道理观察过失,是故知由自体相定有樂受,是汝所言。
佛世尊说:隨所有受皆是苦別名。此经世尊自显了其义。经云:阿难陀!我依诸行无常及有为變異故说,隨所有受皆是苦別名。是故知不依苦苦说此经,此义自然成。復次若由自性,一切受皆是苦,何用净命阿难陀问佛如此问:云何世尊说,受有三种,謂樂、苦、不苦不樂。世尊復说,隨所有受皆是苦別名。世尊依何义说此言,謂隨所有受皆是苦別名。若如汝所執是理,净命阿难陀應问佛如此:世尊依何义说此言,謂受有三?佛世尊應答阿难陀言:阿难陀!此说是由別意说,謂受有三。佛世尊既不说如此,是故由体性實有三受。故知此经言依別意说,謂隨所有受皆是苦別名。
是汝所言,應以苦相观樂受。是义不然。何以故?此受中有二性:一有樂性,由自性是所愛故;二有苦性,由別道理,是變異无常法故。若以樂相观此受,則生他繫縛,由有欲众生樂噉此味故。若以苦相观此受,則能解脫,有縛众生由於此得离欲故。如理所见能令解脫,诸佛世尊隨如此理,善教众生令修學此观。云何得知此受由自性故樂?由此偈言:
「已知行无常,復观彼變異,故说诸受苦,正遍觉智者。」
是汝所言,於苦計執樂想说名顛倒,故知无樂。是义不然。何以故?此言是不了义说。世間有樂想,於受欲尘及生处中。此中樂受,由別道理有苦。若见此一向樂,是见名顛倒。欲尘少樂多苦,一向观有樂名顛倒。生处亦尔,是故由此證撥无樂,此义不成。
若由自性一切受皆苦,復说受有三,此言有何功德?若汝言:由隨順世間故说。是义不然。何以故?一切受皆苦,此言由別意说故。復次由说真實言,如经云:是樂根、是喜根。應见此名樂受。是苦根、是憂根,應见此名苦受。如此广说已。若人如此由如實正智观察五根,此人即滅离三結如此等。
云何世間分別苦受有三品?若汝言於下上中品中如次第世間起樂受等意。是义不然,樂亦有三品故,於輕品得苦中應起最上品樂意。若人正受香味觸等胜類所生樂,是时受何苦?正受輕苦,於輕苦中起樂心。若尔,此輕苦受未生时及滅时應生最上品樂意,由苦滅无餘故。欲尘樂现前时應说如此。
復次此執云何与理相應?謂於輕品苦受中明了最重領起,於中品苦受中而不分明?復次於三定樂受是輕苦,从第四定以上非苦非樂受,是中苦。此執云何如理?謂於輕品等苦中分別樂受等。佛世尊说云:摩诃那摩!若色但苦非樂,非樂所隨,广说如经。是故知有樂受,但不成就。不可由如汝所引经无,樂受义得成。
是汝所言,由樂因不定故无樂。是义不然,由不解因义故说此言。何以故?诸尘观依止位差別,成为樂因、或成苦因,不但唯尘。若至此依止位差別,诸尘必成樂因,无时至此不成樂因,是故可立樂因为定。譬如火勢,观應熟飲食位差別成为美熟因,此火勢即是美熟因。若至此應熟飲食位差別必成美熟因,无时至此不成美熟因。於定中樂因云何不定?是汝所言,於苦對治由起樂想者,是义不然,此執於前已破。若人是时正用胜品香等差別所生樂受,是人於對治中生樂想。若此苦未生及以滅,此樂想應最分明起。於定樂中若生樂想,是何對治?
於擔重易肩中別位所生必有樂受,乃至如此相身位未滅。若不尔,最後樂想應最重起。如此疲極人转威儀中應知亦尔。是汝所言,後时云何起苦想?若不从初漸漸生苦,是义不然,由身變異差別,譬如酒等初味甜後味酢。是故樂受定有,此义應成。
由三苦相應故,一切有流皆苦。
是所说集諦即是苦諦,此言与经相違。何以故?於经中说唯貪愛为集,由貪愛胜故。经中说为集,不撥所餘诸法为集。此义云何可知?由於餘处亦说別法为集故。佛世尊说偈云:
「业貪愛无明,此三於未来,能为诸有因。」
復有经说:五种种子類,是有取識別名,地界是四識住別名。是故经中此言由別意说,故不了义。阿毘達磨教中言依法相。復次佛世尊欲说有为法相續恒有因故,说貪愛为集。佛欲说生因有因故,於偈中说餘法,謂业貪愛无明。如经言:业於生是因,貪愛於有是因。復次由经中有因有缘有发起次第故,佛世尊安立种子及田,说識等亦为因。
何法名生?何法名有?界道生等品類差別故,取此身名生,无差別接續後有说名有。此二次第以业及有愛为因。譬如舍利麥等种子,由品類有差別故,能为差別芽生因,水等无差別故,通能为一切芽生因。业及貪愛,譬喻如此。
貪愛为有因,此中有何道理为證?无貪愛人不受生故。何以故?有愛、无愛二人俱死,唯见有愛更生,不见无愛更生,由离貪愛无生故,是故知貪愛为有因。復次由转變相續故,若是处中有貪愛见心相續於彼数数转變,是故於未来中由比量應知亦如此。復次更无餘惑能執取此身猶如貪愛,譬如浴散分中燥摩須罗屑,无有餘因如此堅著如我愛,此即道理。
有处佛世尊说諦有四,有处说諦有二,謂俗諦、真諦,此二諦何相?
偈曰:若破无彼智,由智除餘尔,俗諦如瓶水,異此名真諦。
释曰:若物分分被破,物智則不起,此物名俗有,譬如瓶等。此瓶若破成瓦,缘此瓦,瓶智則不起,是故瓶等诸物由形相假有。復次於此物中由智析除餘法,此物智亦不起,此物名俗有,譬如水等。此水若由智析除色大等法,水智則不起,是故水等诸物由聚集假故有。由名句字門显示真實义,缘名句字於真义起智,若入观时不能缘名等,若出观时不能缘真义,是故名等及此智由显示假故有。
於此三法,以何法为俗?但名所作无体是俗。由隨順世間,说有瓶水名等,称为實語,不说为妄,是故立此为俗諦。离此三,所餘名真諦。若物分分被破,物智起不異;若由智析除餘法,物智亦不異;若离名等,於境界智亦不異,说此法名真實,譬如色等。若約隣虛析此色,及由智除味等餘法,缘色智起不異,如色,受等應知亦尔,此名世間真諦。如此等法,由於世間實有故,故立为真諦。復有餘師说:若法是出世智所缘,或是出世後智所缘,如此亦说名真諦,謂境界真、果真、道真。若餘法異此三,说名俗諦。
略说诸諦已,若广说應知如《六胜智論》说。
修何方便能入四諦观?應说此义,是故从初发行次第今当说。
偈曰:住善行有闻,思後學修慧。
释曰:若人求欲观四諦,从初先學持戒,次取學隨順四諦观文句,次聽文句正义,聽闻已如理正思义,无倒思已後修習观行令成修慧。此人依闻慧生思慧,依思慧生修慧。
此三慧何相?
偈曰:名二义境界,闻思修三慧。
释曰:彼言闻慧,缘名为境。思慧,缘名义为境,有时由文句引义,有时由义引文句。修慧,但缘义为境。何以故?此慧已成故,不观文字唯缘义起。譬如有人未曾學泅,不离浮物;若已學未成,或离或捉;若學已成,不依浮物自能得渡。三慧譬如此,毘婆沙師说如此。於此分別中,思慧不成就。若思缘名起,則成闻慧;若缘义起,則成修慧。若立三慧相,如此則无过失。依圣言量所生決定智名闻慧,依圣教簡擇道理所生決定智名思慧,依三摩提所生智名修慧。此三慧皆約因得名,因闻生名闻慧,思修慧亦尔,譬如说食为命、说草为牛。
若人勇猛求得修观,此修观云何得成?是故應说此义次第。
偈曰:有二离人。
释曰:若人由身由心能遠离住,謂遠离群杂及盖觉观等惡法。此二遠离,於何人可易善成?若人有知足有少欲。
偈曰:无不知足大欲。
释曰:若人不知足有大欲,於此人此二遠离則难得成,若成亦不清净。
此不知足及大欲,別相云何?
偈曰:前已得求多,後未得求得。
释曰:彼说已得可愛衣服等缘,更求多得,说名不知足。求得未得,说名大欲。阿毘達磨師说如此。为不尔耶?此求多得,於未得起,非於已得。若尔,此二何異?汝等應说,若執如此,是义可然。由已得非可愛非多衣服等缘,心憂不安,说名不知足。未得可愛及多求得,说名大欲。
偈曰:翻此二對治。
释曰:翻此不知足及大欲,應知二种法为對治,謂知足及少欲。
偈曰:或三界无流。
释曰:此二种對治,或屬三界、或屬无流界。不知足及大欲,唯屬欲界。
此知足少欲,自性云何?
偈曰:无貪類。
释曰:无貪善根为性。
偈曰:圣种。
释曰:是知足少欲,无貪为性故,是故入圣种攝,由圣人从彼生故。说彼为圣种,是圣种已无貪为性故。
偈曰:前三知足体。
释曰:前三謂隨得衣服飲食住处知足。此三知足,是前三圣种体。第四圣种,謂修滅樂戲。云何此第四?以无貪为性,由背有欲生故。
復次由四圣种,佛世尊显示何义?
偈曰:後显业三生。
释曰:佛世尊既为法主,弟子棄捨生具及业基出家,依佛求解脫。法主立二正事:一生具、二业基,由前三圣种安立生具,由第四圣种安立业基。依此生具,汝等作如此业基,不久應至得解脫。
云何法主安立如此生具及业基?
偈曰:愛生對治故。
释曰:於经中说貪愛生有四。如经言:比丘因衣服貪愛欲生生、欲住住、欲取取,因飲食及住处貪愛欲生生、欲住住、欲取取。比丘因如此有非有貪愛欲生生,广说如经。为對治此四种貪愛故,说四圣种。
偈曰:我所我類愛,为暫永除滅。
释曰:是前所说义復有別意,故須更说。我所類,謂衣服等三。我類,謂自身。於此二生愛,此中为暫滅我所類愛故,立前三圣种。为永滅四愛,謂我所類愛、我類愛,故立第四圣种。
此义已说。由因此义,观行人得善調伏,後修观得成。若人已調伏,堪为道器。於修中缘何法門,得入修观?
偈曰:入修由二因,不净观、息念。
释曰:何人因不净观入修?何人因阿那波那念入修次第?
偈曰:多欲多觉观。
释曰:若人欲行恒起或重起,此人由不净观得入於修。若人由多觉观行起散亂心,此人由阿那波那念得入於修。何以故?此念由不缘多种境故,是故生起能作滅离觉观;對治不净观由缘多种差別色形为境能引生觉观。餘師说如此。又餘師说:由不缘外門起故不生觉观。不净观如眼識缘外門起故引生觉观,由观察彼境故。
此中欲有四种:一色欲、二形貌欲、三觸欲、四威儀欲。诸師说:为對治第一欲,修观行人應缘壞黑等色为境作不净观。为對治第二欲,應缘膖脹被食分散为境作不净观。为對治第三欲,應缘赤筋相連骨为境作不净观。为對治第四欲,應缘不动死屍为境作不净观。
诸師说:若欲修通對治。
偈曰:骨观通欲治。
释曰:於相連骨聚中四种欲境品類皆悉不有,若缘此骨聚为境修習不净观,通能對治四种欲。由不净观皆假想,一处思量为体故,不能永滅诸惑,但能伏滅诸惑。
观行人修習不净观有三种:一初发观行、二已数習成行、三已过思量行。
此中偈曰:骨量遍至海,增減名初发。
释曰:若观行人欲修習不净观,从初於自身分中安置於心,或在脚指、或在额上,隨所樂处。心已隨事,後於身分作假想,除皮肉血等,次第治骨令净,心见具足骨聚相。如见一骨聚假想见,第二亦尔,如此次第漸漸增長,滿於房寺伽蓝國內,乃至遍滿大地,以海为邊。假想见如此,骨聚遍滿,为增長意樂故。後更縮減前观,乃至假想唯见自身骨聚,为漸略麁广心故。心由如此量,自在不净观得成,於此位中是人名初发观行。
偈曰:除脚頭骨半,说名数習成。
释曰:復为漸略細心量差別故,於骨聚中除脚骨思惟餘骨,是名下略。如此次第,乃至除半身,及除半頭骨,思惟餘半頭骨,是名中上二略。由於略自在究竟故,於此位中是人名已数習成行。
偈曰:安心於眉間,说名过思量。
释曰:此观行人除所餘半頭骨,唯安心於自眉間,或缘骨及餘境一心得住,於此位中是人名已过思量行。
有不净观,由境界小故小,不由自在小故小。此中有四句,已熟未熟思惟、未熟已熟思惟,缘自身乃至海邊骨聚为境故。
復次此不净观,何法为性?幾地何法为境?何处得生?此义次第應知。
偈曰:无貪性十地,欲见境人生。
释曰:此观无貪为性。地有十,謂四定及四近邊定、中間定、欲界。以欲界所见法为境,所见謂色及形。是故此定以义为境,此义可然。此观唯於人道中生,餘道則无,何況餘界。於人道中,除北鳩婁。由如此义,是故此观名不净观。隨观世境界亦尔。若无生为法,缘三世为境,由假想思惟故,但是有流,有离欲得、有加行得,由曾得不曾得故。
说不净观相及差別已,阿那波那念今当说。
偈曰:阿那波那念,慧五地風境,依欲身。
释曰:若風向身入名阿那,若風背身出名波那,缘二为境憶持名阿那波那念。此念以智慧为性,而说为念者,譬如念处,此慧因念力得成故,故说为念。此念依五地生,謂三近邊定、初定中間及欲界。由说与捨相應故,由苦樂隨順觉观起;此定既是觉观對治故,与苦樂不相應。復次苦樂是定心怨對故,此观是定心所成故,与苦樂不相應。有餘師執:观行人入四定观皆有捨受。於彼師此观則有八地,过此於餘地非入出息地故。此定缘風为境,从欲界依止生於人天有此观,或由离欲得或由加行得。此观是真實思惟,屬正法內观行人。
偈曰:外道无。
释曰:於外道教无此观,无正说故自不能觉微細正法。
此观,偈曰:六,由数等。
释曰:此观若具,与六因相應,方得圓滿。六因者:一数、二隨、三安四相、五转、六净。此中於入出二息中不作功用,与心捨身心相,唯由念数一二乃至十。由畏心略及亂,是故不少不多。於此数中有三失:一減数,謂若二数一;二長数,謂若一数二。三杂亂数,謂若入数出、若出数入。若离三失,是名正数。中間若亂,更从初数,乃至得定。
隨者不作功用,隨逐入出息行。此息入若遠、出若遠,如息行心亦隨行。此息为遍行身內、为行身一分,如息行心亦隨行。若息入行,至喉心脐脐下髀胫,由如此处所,次第乃至脚,心亦隨行。息若出行,或一搩手或一尋,乃至風轮及鞞嵐婆風,心亦隨行。由此观思惟真實故。是义不然。
安者或於眉間、或於鼻端,隨所樂处,乃至脚指,堅念於中住,譬如摩尼依縷。
相者观視此息,为益为損、为冷为熱等。此观不但以風大为境,四大及所造色、心及心法以彼为依具,以五阴为境界。
转者转缘風境慧,安置此念於上上品善根处,乃至世第一法。
净者此念已入见道脩道中。
有餘師说:从念处为初,金刚心为後名转,尽智无生智名净。此中说偈:
「一数二隨行、三安四占相、五转六清净,说名息念观。」
此中應知入出息法。
偈曰:入出息隨身。
释曰:隨身所依地,入出息与身同地,由息是身一分故。此息依止身心差別生起,生无色界众生及在柯罗邏等位於中不有故。入无心定及在第四定,於此人亦不有故。何以故?若身中已有空,入出息地心若正现前,此息必生起。若人出第四定观風,則先入若死。若入第四定观風,但出不入。
偈曰:众生名。
释曰:假立众生法聚中一分故。
偈曰:非取。
释曰:与根相离故,非心心法所取为依止。
偈曰:等流。
释曰:非增長非果報。若身增長,此不增長故非增長,已斷更續故非果報。何以故?无果報色有如此相,故是等流。
偈曰:非下心,所缘非餘心。
释曰:此二息,同地心及上地心能缘此为境,非下地心能缘,亦非威儀及變化等心能缘。
说入修二法門已。由此二法門,若已得三摩提。
偈曰:修观已成就,方修四念处。
释曰:为成就四諦观故,次说修四念处。何以故?四念处通攝一切法故,能對治四倒故。
云何作四念处观?
偈曰:身受及心法,由簡擇二相。
释曰:先由別通相簡擇身,次簡擇受心法。別相者,是彼各各自性。通相者,譬如一切有为以无常为相、一切有流以苦为相、一切法以无我空为相。復次身有何別相?四大、四大所造为相,異前三名法。復次彼说:若人正入修观观身,由隣虛分及刹那滅正见,如此身念处得成,餘念处亦尔。
復次念处復有何性?念处有三:謂自性念处、相應念处、境界念处。
此中自性念处者,偈曰:性慧。
释曰:是何慧?
偈曰:闻思修。
释曰:闻思修三慧是自性念处故。約慧念处成三。
偈曰:餘相應境故。
释曰:所餘诸法若与慧共生,说名相應念处,与自性念处相應故、能缘境界念处故。是二念处境界,说名境界念处。
自性念处是慧,云何可知?於身观身別通身相,名身念处。由此经言故,何法名观智慧?何以故?若人有慧於內身中,能观通別二相故。云何说慧为念处?毘婆沙師说:由念多故,说名念处。义判云:由念力安立成故,譬如破木堅持於楔。若執如此,是义可然。由慧念得住故,慧名念处,如所见不忘故。如净命阿尼婁馱说:此观行人若住观中,观身別通二相,念缘身为境,即生住長。佛世尊自说:观行人若住观中,观身別通二相,念住不忘。由此经故,知慧是自性念处。是处说如此义:比丘!是四种念处,云何生集?云何滅离?是食生集,即是身生集。是食滅离,即是身滅离。此经但说境界念处,於中念止住故。如境界,彼名亦如此,由缘自他及二相續为境界故。四念处各有三种。
偈曰:次第如生。
释曰:彼次第隨生。生云何如此?如麁先观察故。由身是麁,愛欲依止,此由受愛欲。此由心不調伏此、由惑不滅,故立次第。
偈曰:四,對治倒等故。
释曰:能對治净樂常我,是故说念处次第有四,不增不減。此四念处中,前三境界无相杂,第四有二种:若但见法境界則不相杂,譬如身等;若通观二三四同一道理、同一境界,此則相杂。
如此数数修習身等为境四种念处已。
偈曰:此人法念中,總攝境界住,观法无常苦空无我相故。
释曰:此修观人住相杂境界,於法念处中,一切身等四法總攝为一境,由四相观察,謂无常相、苦相、空相、无我相。
偈曰:从此暖行生。
释曰:从此法念处,如此次第数数修習至最上上品,有善根名暖行即生起,是如暖行名暖行。是能燒惑薪,四圣道火前起相故,故说名暖。
偈曰:具四諦为境,有十六种行。
释曰:此暖善根由位長故,具缘四諦为境,有十六行。以四相观苦,謂无常、苦、空、无我。以四相观集,謂因、集、生、缘。以四相观滅,謂滅、靜、妙、离。以四相观道,謂道、如、行、出。十六行差別後当说。如於暖行,前亦如此。
偈曰:从暖顶亦尔。
释曰:是暖由軟中上品次第增長,从暖上上品有善根名顶即生起,此善根應知如暖,具缘四諦为境,有十六行。由是最上上品胜彼,故立別名。由是善法顶故,故说名顶。何以故?从此有墮有过故。
偈曰:於二由法念,安相。
释曰:於暖顶二善根中,由法念处安相。何法名安相?於四諦初安立十六相。
偈曰:長由餘。
释曰:此二善根已生,更修四念处,故得增長。若人增長已,於前所得无復现前,由不恭敬故。
偈曰:从彼忍。
释曰:从軟中上次第增長,顶善根、忍善根得生,最極能忍四圣諦理故、无退墮故。此忍亦有三种,謂軟、中、上。
此中偈曰:二忍,同彼。
释曰:如前说顶軟中,二忍亦尔,由安相故。
一切忍,偈曰:法念長。
释曰:是三品忍,同用法念处为增長,不由餘念处。
偈曰:欲界苦为境增上品。
释曰:是最上品忍,为引世第一法故,故缘欲界苦起。是故暖等善根,缘三界苦等为境,此义自成,由不说決定义故。是时能滅色界无色界,對治一一諦相境界,乃至由二刹那心思惟欲界苦,如此一切说名中忍。若一刹那缘欲界苦为境,此名上品忍。
偈曰:一念。
释曰:此上品忍但一刹那无長时。
偈曰:世第一亦尔。
释曰:如上品忍缘欲界苦为境,一相一刹那,世第一法亦尔,缘欲界苦为境,一相一刹那。此法是世間法,由有流故。於世間法中最胜故,说世第一胜者,离同類因,由此功力能引圣道故。是故暖等,念处为性故,同是慧性。
偈曰:诸五阴离至。
释曰:是一切皆以五阴为性,由攝伴類故,但离至得。至得非暖等所攝。何以故?勿圣人由现前至得故,更现前暖等善根。
此中缘三諦为境,暖位安相中修法念处,现在同類四。若缘滅諦为境,此有二种:一切中诸行同類,若於增長中四念处现世修隨一,未来具四。若缘滅为境,增長中但修最後念处同類四,復修四念处及一切行。由已得性,若安相於顶中,虽缘四諦修最後念处,缘滅諦增長中但修最後念处,未来具四及一切行。若缘三諦,增長中四念处现世修隨一,未来具四及一切行。若安相於忍中,於一切位中修最後念处,未来具四及一切行。若安相於世第一中,但修最後念处,未来具四行亦四,由无後分故、由似见道故。
偈曰:如此決擇分,能四。
释曰:如此有四种決擇分能善根,謂暖、顶、忍、世第一。於四中,前二是軟品,动故。由有退墮故,忍是中品。世第一是上品。決擇分能有何义?決以无疑为义,擇以分別法相为义。此二即是圣道义,由圣道能滅一切疑故、能分別四圣諦相故,謂此法是苦,乃至此法是道,是故一切圣道名決擇。分者,於见道中隨約一道故名分。若法能引此令生,说名決擇分能善根。
偈曰:修慧類。
释曰:此四皆屬修位,非闻思位故。
偈曰:未来中間定地。
释曰:未来定中間定、四根本定,是此善根所依地,六地所攝故。於下地无,以无定故。於上地无,由是见道伴類故,故於彼无。不缘欲界故,此欲界應先知先滅离故,由此二地互不具奢摩他毘鉢舍那故。此二是见道伴類,於二地无故,二地非決擇分能善根所依处。
此四善根,以色界中五阴为果報,但能圓滿不能引生,由背憎生死起故。
偈曰:说二下地。
释曰:大德瞿沙说:前二決擇分能善根以七地为依处,或依欲界地起。
是一切暖等四善根,偈曰:欲依三。
释曰:前三於人道中生於三洲。若先已生,於天道亦得现前。第四於天上亦得生。
前三,男女二人得,依男女身生。
偈曰:第一女得由二依。
释曰:若女人得世第一,必由二依方得。若男人得,但由男人依得。何以故?由先已得女人類非擇滅故。
云何捨決擇分能善根?
偈曰:由捨地圣捨。
释曰:隨所依地,圣人得此四善根。若圣人捨此地,即捨此善根,不由別因捨地。云何?由得度胜地故,不由餘因。
偈曰:非圣捨由死。
释曰:若凡夫人,必由捨聚同分故捨,若有若无得度胜地。
偈曰:初二由退捨。
释曰:前暖顶二善根,凡夫人由退墮捨及由死捨,圣人於二无退捨。从忍及世第一,凡夫人亦不退。
偈曰:由本中见諦。
释曰:若人依根本定生暖等善根,於今生若未见四諦必见四諦,厭惡心極重故。
偈曰:退已得非先。
释曰:若人退前二後還得,是得未曾得,非得先所捨。譬波罗提木叉护非曾熟修,功用所成故。若位各有餘,从此餘更修接之;若无,从根本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