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遁倫集撰
瑜伽論記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論本第十一至第十二卷)
释遁倫集撰
論本第十一
九地明境分之为三:初、二地是境体,一切皆以識为性故;次、三地是境相,麁細異故;後之四地是境界位,定俱不俱心无故。体二易知、难知为前後,相三麁細成三三品为前後。位四中定散有无,初二胜劣为前後,後二显隱为先後。此下四地明位故文来也。
於中,初地名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
基師解云:此有七名:
一云,三摩呬多,释論解云:謂胜定地离沈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或是平等所引发,故名等引地。
此卷下云: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无悔、欢喜、安樂所引故,即以三义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等;三、平等方便所引发故,能引所引俱平等也。
二云,三摩地,此云等持,舊云三昧,訛也。
三云,三摩鉢底,此云等至,舊云三摩跋提,訛也。
四云,馱衍那,此云靜慮,舊云禅义不正也,或云持阿那,訛也。
五云,質多翳迦羯罗多,此云心一境性,質多名心,翳迦云一,阿羯罗云境,多云性,舊云一心,略也。
六云,奢摩他,此云止也。
七云、现法樂住。
六十三中,解等持、心一境性、奢摩他及住义。此诸名中,其等引地释有三解:如實义者,通有心、无心,唯在定位一切功德;等引三义其理通故,一切散位皆非此地;三摩地名目別境中定数,通攝一切有心位中故;心一境性通定散位,如释論中四句分別。
然诸经論就胜,但说空、无願等名三摩地,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无心诸定位中所有定体。
诸经論中就殊,唯说五现见等相應诸定名为等至,靜慮通有心、无心有漏无漏染与不染,依色四地非餘地处。
然诸经論就胜,多说色地有心清净功德名为靜慮,心一境性体即等持,通染净故,以心一境性释等持故,奢摩他唯有心位非无心,唯净位非不净,唯定位非散心,现法樂住唯四靜慮根本非近分,净无漏心非散及无色。由此等引通攝一切有心无心定位功德,總寬通故偏立地名也。景法師云:三摩呬多,又舊名三昧者,語訛。泰云:三摩地,又舊名三摩跋提者,語訛。是二師言有相違也。今謂三昧即三摩地,当如基師之所说:所以知者,以成實論云:五圣智三昧。此論十二云:五圣智,三摩地故也。新罗元曉師云:三摩地之与三昧名义各異,所以知者,如金光明经第三卷中明十地定,初三地定名三摩提,後七地定名三昧。其若一名而译有訛正者,何故一師译经之中或名三昧或名三摩提,故知異也。
今謂之不然。彼经云三摩提者,即今所言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彼云三昧者,舊翻名正受,即今云三摩地,翻名等持,二义別故,上上各名影略互显也。但恐曉公不別地提二字,濫作斯难。然復勘新翻十卷金光明经,十地定皆名三摩地,此即译人解音不同也。
就此地中,先結前生後,後開互解释。
於中,初開列五門;二、依門释。前中復二:初頌列五門;次長行屬当頌文;最後众杂义即入。
第五、诸经宗要,其宗要中,释下所列八解脫等诸法相经,其众杂义亦解诸经散杂众义。俱释经故,故成一門。
於安立門,唯解靜慮,不解解脫等持等至。下宗要中,方释三故。
依門释中有四:一、總標;二、安立;三、作意及所缘;四、释经三、四,合明故为四。
既總標中有二:初標四門,後隨別释。
四靜慮名,如前第五卷記释,廢立增減如六十三,等持中有十一門,不释第十一,易故。
又声闻地方释,四修定者:一、为得现法樂住;二、为得智见;三、为得分別慧;四、为得漏尽。
五圣智者,謂自体智,補持伽罗智,清净智,果智,入出定相智。
圣五支者,现法樂住为四,審观缘起法及为斷除餘法結縛为第五。
有因有具圣正者,正见、正思惟、語、业、命,五名有因,正见、正精進、正念,三名有具,此七支与圣正三摩地为因故。
等至中有六門,八胜处十遍因解,解脫已略解訖,更不释之。決擇等中,释四无色不異解脫,故亦不解。
安立中,初總、後別。
由此定等,无悔欢喜安樂所引者,謂由持戒心便无悔,无悔故欢喜,欢喜故安樂,安樂故得定,故此等引非於欲界,亦非欲界中於法全无審正观察。
別中有四:一、安立离生喜樂;二、安立盖障;三、安立支分;四、安立定名。
初中有三:初引经標,次隨別释,後世尊於无漏方便下,释三摩地与解脫前後妨难,欲所引喜等显示所离,所證转依无为名离故。
又五法修習圓滿者,显由转依所生之法,欢喜俱以喜受为性,无悔所引正深慶悅立二差別,安樂俱以樂受为性,离诸麁重所引調暢暢調所引二种樂果立二差別。前第五卷云:离生喜樂,然此二受俱是適悅,皆由意生總名为喜故。此但言说离生喜,不尔诸文,使为乖角。
欲所引中,不说捨者,欲所引捨而非忻樂厭惡欲故而非所斷,不善引捨不善性故正是所斷,故说不同。
问曰:殺生要須瞋恚业道究竟与瞋恚俱,瞋是戚性,云何得与喜俱?
解云:下決擇云瞋与喜俱,故无妨也。
欢者:謂从本来清净行者观資糧地所修净行等者,此中意说,加行道位方修等引故,住資糧方修净行持戒清净生无悔等,於修定时前遠方便要先戒净名資糧地,非要入位方修等引。
释前後妨难中,有三经不同:一、先说三摩地,後说解脫;二、前说解脫,後三摩地;三、说二俱时。上来所引离五惡法,先说解脫修習五法,後说三摩地,当第二经,既此相違,故今解释。
此中根本定名三摩地,斷伏烦恼名为解脫。由无漏中,多依根本地斷诸烦恼故,先说三摩地。後说解脫,非不依近分,先斷烦恼後得根本,於有漏中多依近分以六作意先伏烦恼,以第七加行究竟果作意入根本地故,亦有第七作意,在近分地为解脫道,後方得根本故。此中言由證加行究竟作意果烦恼斷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不尔便違對法等说,第七作意在根本地,俱句之中作意及定俱是无漏,解脫俱者斷烦恼种,謂加行究竟作意在未至定所引果作意入根本定名三摩地中,此定俱时是解脫道證无为解脫,故说三摩地与解脫俱,非加行究竟作意俱时之定,名三摩地。及餘无間道三摩地中等者,此说前方便在未至地依根本地起无漏无間道。此二所引解脫道俱三摩地中,此能斷惑名解脫俱,非謂前二有漏作意能伏惑者名餘无間道。此不与三摩地俱,所引解脫道亦不入根本故。有漏无漏皆言方便者,未得无學果滿名为方便,以说斷惑为解脫故说初离生喜,餘定生等則可知矣,或此俱句即未至地无間道名三摩地,此能解脫障故名为解脫,与前三摩地及解脫体不同以为俱句,所望別故。
第二安立盖障中有二:初、明盖相;後、明食非食。
盖相有二,初標列,後別释。
惛沈睡眠盖中,初別释相,後合立为盖所由,不守根門等,如声闻地说:心極昧略,如唯識論说:解合立盖中,以二復次释之。
掉舉惡作盖中,初列释二相,後解合立盖所由,所由中有二復次。初解俱缘親屬等处所同故合立一盖,後解行相相似故合立一盖。
前別解惡作相中有三时:初謂在俗时;次我本何缘少小出家等者,初出家时;後或因追念昔所曾经等者,出家後时。
解行相似文亦有三:初、又於應作不應作事乃至非作反作,释初二时悔,應作不作非作反作,皆通在俗初出家故;次除先追悔所生惡作,後生惡作差別。
第二、释前出家後时所起惡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等者,除則在俗时所起惡作,此惡作纏猶未能捨者,初出家时所起惡作猶未能捨,次後復生憂戀惡作者,念昔曾经戲笑等事所生起故,此又出家已後一种惡作差別。
上来二种攝前三时所有惡作,在俗惡作其处可起,与掉舉境界可同,出家初起惡作行相不應起处名非处惡作,故論第三總結文云:次前所生非处惡作,及出家後时所起惡作,虽与掉舉处所不等,然相相似,非但同境,惡作憂戀与掉舉合立。其出家後二境不同,悔亦憂戀故合立盖,非掉舉体不遍染心,然行相增,此时非有,说处不等故,与唯識理不相違。
疑中,於師者佛僧二宝;於法者理;學者行;誨者教;證者果,即教理行果四法宝也。
由於三宝懷疑惑故,不能趣入勇猛方便道及正斷寂靜滅諦,或方便者加行道,正斷者道諦,靜者滅諦也。
下明食非食,食者資長义增生盖缘,非食者斷滅盖法。若能於此遠离染心等者,唯舉净妙相之所以也。
九恼事者,如五十五说:法光明者,謂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者,闻思修慧如次配之,观察诸法通上三慧也。又證观察,能治惛沈睡眠黑闇者,證謂修法慧,謂於定中觸慧会名證,由法光明闻思等慧除癡及疑,在修慧位能除惛睡。以能显了诸法性故名法光明,以为非食。
笑者:謂如有一,或因開論,或因合論等者,显说話名開論,隱密約喻说話合之令解名合論,開口而笑名现齿,喉中出声名啞啞。
九种住心者,如第三十卷声闻地、對法第十等释,有缘缘起者,有缘謂果法,缘起謂因法。
第三安立支分中有二,初依地立数,後明廢立。
初中释名,支謂支分,如觉道支,萨婆多说: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是靜慮支非靜慮。如實义者,如四支軍,各對治故,捨念知三,依於定位同能除障名內等净,净诸障故,餘名可解。辨体謂七,以初二定樂受故,內等净体非信故,三藏云:除朱定餘二定中,皆立有支;若有漏净定中,尋伺二种与修慧俱,隨修何功德时於前方便得有尋伺;若至根本即无尋伺;若在有漏八正道中,即立尋体为正思惟。就无漏八正支中,若後得智俱,即於尋伺数立正思惟起言说故,无分別智同时八正就一慧体义说为二,离邪见故名正见,离邪思惟故名正思惟,以證智非言说因故,不就彼尋体立正思惟,以十地经云:何故净觉人等,故知後得智起说与尋相應,欣樂二种一体义说;若令意識心悅適邊名喜。若令赖耶及色身適悅邊名樂,此依對法文,若依瑜伽置言:令所依赖耶悅適名樂,赖耶虽知恒是捨受,然在地獄等苦处,亦令所依赖耶不多安適;若在人天樂处,即令赖耶悅適安穩。初二定中,虽明喜樂俱喜受性,以明功德及烦恼与受相應門,但言初二定与喜根相應不言与樂俱。
次廢立中,初定尋伺,为取所缘等者,對法明三:謂尋伺为對治,喜樂为利益,定为所依。此中说四,泰云:總以三义释靜慮支,將對法三攝此四故。此中说支略有二者,恩重加喜樂等利行者故,若法有此二义立定支,餘慧思等无此二义,故略不说。基云:此中说尋伺,为取所所缘者,观隨應境为能對治,定为所依,喜領所得,樂除麁重,適悅心受名喜,能怡悅身即名为樂,麁重在身樂生彼滅名之为除,非除下惑。除下惑者,唯尋伺故,即显诸处说利益支有二义:一、領所得境;二、除麁重障。
第三四定以領所得即除麁重,更无別体,具二能故,適悅诸根捨麁重故。诸靜慮中,虽有餘法;然此胜故,於修定者为恩重故,偏立为支。然此禅支义广分別者,至六十三更当释之。
第四安立定名中,先释別名,後释通名。
初中,乃至第四定,云捨念清净差別應知者,解差別有二:解通明四靜慮差別,如有尋有伺尋伺寂靜,喜寂靜,樂寂靜,捨念清净等;二、解但對三禅以明差別,三禅亦有捨念不名净,未离以上烦恼等故,第四靜慮由离障尽故,捨念得清净名故,故云差別應知。
下释通名有五:一、增上心;二、现法樂住;三、彼分涅槃;四、差別涅槃;五、出诸受事,文分为四,第三第四合分別故。
增上心者,定体名心,即由定体清净故能慮,亦可由同时心王有清净,令彼定数正審思慮。
现法樂住中,初解樂,次解现法住,後解无色不名所由。
領受喜樂者,謂喜受安樂受;安樂者輕安樂;捨樂者捨受樂悅;身心樂者所怡悅樂。
樂住者六十三说:繫心於內不流散故,住能引樂名为樂住。由此菩萨地言:有漏樂者三界所繫,无漏樂者是不繫攝。今依身心俱有四樂,喜樂樂樂安樂捨樂,故四靜慮得樂住名。欲界无後二,无色无初二,故虽樂现前不名为樂住。又喜樂初二禅樂,安樂是第三禅樂,捨樂是第四禅樂。身心樂者簡无色界非樂住所以。
难云:第四有捨受,捨受名捨樂,四空有捨受,應亦名捨樂。故今解云:彼唯有心樂,此有身心樂,故但此名樂住,非四空。
阿練若苾芻便生譏論,言我今问彼超色无色寂靜解脫,而不能記等者,此意说言:无色定名超色,无漏定名超无色,此二名为寂靜解脫故。今为说无色界定非为樂住,色四靜慮名寂靜解脫,是现法樂住。
有释:超色无色者,非过外故。云超,以至極处故云超也,如喜为二禅極等。
由诸烦恼一分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者,净定无漏定味定名为一分,斷彼味定名诸烦恼一分斷故,有寂靜义名为涅槃,以是有为速动非是无为決定疑寂名彼分涅槃,净及无漏体是有为實非涅槃,但據无惑与彼涅槃少分相似,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或净四靜慮现行烦恼一分斷故,种子未斷後,還退生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
言非究竟故,名差別涅槃者,由离烦恼隨分寂靜假说涅槃,非是究竟寂靜,故言差別涅槃。
第五名出诸受事中有四:初、標四出引经證成;二、与五順出离界展转相攝;三、因释六出离界经;四、释离诸过失名出离依。初中有三:初、標四出离:次解出离经;後问答辨。
出离有三义:一、不行义;二滅麁重义;三、离染义。
初定离憂,具此三义;二定离苦,唯有滅麁重义,染初已捨後猶行故。後之三离具麁重滅及离染义,无相离捨要无學位,餘位分离不得离名。
解出离经中有二:初、解离憂经;後例离餘经,如是於餘隨應当知文,是也。
知序者,序謂根由,能发相者,謂根境等。
无知种子者,以无知人多起憂故,此皆名序,設非染憂亦说由癡起。又烦恼种皆能起憂,无知为本但说彼种由此不善憂根之性,由癡被損离欲須捨,餘亦隨无无知滅故,設有分別而非俱生,离欲亦捨,俱生憂根伴類捨故。
问答中有三,初诸根相,次明苦根,後释无相。
初靜慮中,苦根麁重猶未斷者,由诸憂根无知等引,彼离染时一切不行麁重亦捨,設於无上法悕慕愁戚亦无知引,故离欲捨。由诸苦根有不由癡引离欲猶行,故彼麁重无堪任性二定方滅。
问:苦根离欲起麁重二禅滅,喜樂离下捨,麁重上地除?
答:苦根所依及尋伺初定有故二禅滅,喜樂所依无別引,离染之时麁重亡。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时,受所作住,差別應无等者,此意说言:初定滅憂二定滅苦,由此虽有现法樂住遂成差別;若初定中已滅苦者,二定无別现法樂住應无差別。经说:靜慮出受差別住成差別故。又此斷受有差別故,初定尋伺不寂靜麁重不斷滅,二定方寂靜麁重方斷滅,若初定中,苦根已斷此別應无。
又无相者等,景云:无學人无漏定心缘真如境名无相,以烦恼相應捨根为烦恼杂;或为烦恼缘縛竝是捨根体上麁重。今说能縛捨根惑种名为隨眠,於无相定中滅其惑种名滅隨眠,非滅现受名滅捨根,以无相定中必有受故,以受非烦恼性,诸受种子不名隨眠,故云:非彼诸受得有隨眠,而缘捨受烦恼斷故说捨受斷,彼烦恼品麁重,说名隨眠。
泰云:无學之人,空观之时,取相捨根,种子永滅,隨眠刚纊,名为麁重,麁重无餘斷故名滅现行,何者?住无相定必有缘相捨故,今捨现起纏种名隨眠者,依名说故,非彼喜樂诸受得有麁重隨眠,斷杂彼烦恼故名斷,彼烦恼品诸受种子名为隨眠。
基云:有漏捨种子为烦恼縛假名为麁重,入此定中说之为斷,现行无漏捨假名现纏在定猶起,非彼诸受为烦恼染,得有隨眠,即此隨眠说名麁重,非无漏受而无种子。
有释:非滅现纏者,非滅相應缘縛,烦恼所縛,捨根之体也。謂此舉能相應烦恼等,而取所縛捨根,名现纏,非滅此现纏也。又此捨根實通九地,今約唯捨之地故说五地。
第二与順五出离界展转相攝文有三:初牒释出离言;次释妨难;三、杂释经。
由欲恚害出离,即说乃至樂根出离者,初欲出离即不净观;次恚出离即是慈观;後害出离即是悲观。此三出离即是憂苦喜樂四根出离,以慈悲通在四靜慮得。第四靜慮中慈悲即是四受出离,由色出离即是说第四靜慮捨根出离者,此得空处定,离色欲故,即是等四定捨根出离。
由萨迦耶滅者,即无相定离三界染最後尽时说无色界捨根出离,此後二种合名出离捨捨根,順出离言有何等义。
由住此者能出离故名順出离者,住此观者是无學人隨順此观名順出离。不说由此出离於彼者,不说凡夫學人,由此五观出离於彼貪恚害等。言为离欲者,说此界者,为已离三界欲人,说此五种順出离界。
释难中,彼诸出离,虽復同时等者,欲恚害三虽同时斷,然約方便別修三种對治別立三也。
下約三人別修三观立三出离,隨彼三人烦恼偏增各作一观或慈或悲者,能出离欲恚害等。此上唯有一類對治故,後出离无有差別者,第四色出离別依空处皆色观空一類對治,第五於四蘊身別修无漏空观一類對治,前後治別,不同前三同时出离差別分多,故云无有差別。
云何猛利见者等下释经中有二十八句,初十三句离欲方便道,後与此相違下十五句正离欲道,此经意显由前加行後离欲道,阿罗汉身染受不行众惑不起,如紅蓮华水滴不著,故作五观名順出离。初十三句中,初一句是總標其人謂猛利见者;次十二句別释其观。初中謂由观察作意者,於七作意中是观察作意此言是總。
於胜事作意者释等隨念欲。猛利功用作意者,释猛利见者。云何於诸欲下別释十二句中,初八句不著欲观,後四句厭於欲观。
问:何故文但言观察作意而不说了相作意等耶?
基云:今说阿罗汉究竟离三界欲,作五种观故,謂离无色染加行究竟作意,前加行道是观察作意故,准此後文正斷道中,释其心善逝。
云何謂住加行究竟作意故也,後十五句中,作意趣入等四一一翻前,文相可解。
謂住加行究竟作意者,是离无色染究竟作意作意,此时正斷诸惑,当得究竟心妙往道,名为善逝。謂善修習餘作意故者,謂善修前观察作意等,景師通取前五作意名餘。此说斷位及斷方便道位者,謂總結显加行究竟作意无間道斷位,及观察作意等斷方便道位也。解者即解脫麁重縛。脫者,即脫相縛,竝是现行。离繫者,謂离前二縛种子繫。从诸欲缘所生诸漏:除欲貪者,前方便中已偏厭故所以除之。
損匱者,惡趣名損,乏善果名匱。於彼解脫超出离繫者:謂如前次第,解脫诸纏所缘隨眠故者,基云:謂解脫纏名超,解脫所缘名出,解脫隨眠名离繫。
今解,於彼者,指上所说漏匱燒恼等是;解脫超出离繫者:謂如前次第,解脫诸纏,名解脫,脫所缘相名超出,解脫隨眠名离繫也。謂依將得正得隨念诸欲境等者,即未来现在过去,如其次第,诸欲境界也。
第三因释六出离界经文有其四:初、引證经释;次、明別治行相;三、释妨难;四、释五六界差別。
是故慈等,於恚害等非正對治者,显初修行猶起我慢疑惑未除,为令折伏捨诸邪執建立此界。
別治行相中有二:初、約三類則治;後、約六行別治。
观察究竟正道理故,建立第六者,但有因果諦實所執我空名正道理,观察此故,慢、疑便滅;一、恚;二、害;三、嫉;四、癡貪恚,菩萨地说:如次是慈悲喜捨四种對治。今言喜治不樂即是嫉也,捨治貪恚。不说癡者,以愛憎境非平等故,俱於此中而起捨行。但说治二中,境順捨略而不说,實亦除癡。若离我慢,於自解脫等者,不執我慢,离慢執縛,名为解脫,於所證諦實等中,便无疑惑。
释妨难,云此诸出离定能出离一切恚等者,謂有难言:修慈等六定离恚等六种所治,何故前说是,故慈等於恚害等非正對治。今释之云:此诸出离修習滿位定能出一切恚等,前方便时不善修故,恚等过失容可现行,由此前言非正對治。
初之四种,天住所攝等者,景師释:此中判前門不净观慈悲胜色相为天住者,从所依靜慮说为天住,以不純是四无量故不名梵住,今六門中说四无量为梵住者,據能感梵福说为梵住,純以具说四无量故。基云:慈悲二种通依禅修名为天住,別依无量修名为梵住。
第四释离诸过失名出离依中有三:初、標出离依有四种;二、隨別释行相所由;三、結四种四时得失。第二文有二:初、標因四人有別建立四种;後广释行相。
因其諂詐,说法是依,非数取趣等者,有諂詐者計師为胜,覩相威儀遂便依學,今令依法不依於人,要与彼論分別決擇自方證知非近於人而即證知。
即於此中復有差別者,重释前依,佛順世俗有二种言辭:一、人;二、法。今令依法不依於人,不可闻佛隨人之言便亦依人,佛順世俗言辭不應執故。
法又二种下,释第二依,因順世間说於文字以詮义理,不應但闻順世文字即为究竟,故令依义。佛所说经或有了义等者,释第三依,虽令依义不得隨自见取之为胜,故依了义经,了义四重相如餘处。世尊或时宣说依趣等者,释第四依。人天因说識,涅槃因说智,了义经中,为初修说識,为久修说智,有闻初修便執为極,今为遮此故说依智,取究竟故。
第三結中,略依四时失不失故等者,得法时,於依法智生,不依於人;任持时,义可文持,非文义持陀罗尼故;观察义时,依了义非不了义疑智生故。法隨行时者,法謂滅諦,隨法謂道諦,修出离道时依智非識。此上四依从初行至後行,从麁修習至細修習究竟成滿如是次第。
復次已说安立。当知於此等者,前頌五門云:總標与安立作意相差別,攝诸经宗要最後众杂义,已解總標安立。自下第三段文合释作意及相二門。
此中所缘,即是相故。文合为三:初、標起;次、別释;後、通辨。
作意差別者下別释,中初释作意,後释所缘。
初中有三:初、標列七作意四十作意名;次、別释四十作意行相;後、以七作意与四十作意相攝。
作意体者,即遍行数,修定慧时作意用增故,對法说:作意增長利益者,謂善順奢摩他、毘鉢奢那故。然明七作意但約定地,四十作意寬通定散地,虽復通定散,而多分依彼位修,故於等引地明之。
七作意相,如下四十三卷三復次广释其相,并与四對治相攝,對法第九亦尔,二十八、二十九说:七作意与四作意三种瑜伽等相攝,皆广如彼。
今略辨七門:一、三慧門,景師解云:了相通三慧,後六唯修慧。基師云:了相一种通闻修慧,餘六唯修,或七皆修慧。
二、名义缘,了相通缘名义,餘六唯缘於义。
三、漏无漏,第八十说:皆通有漏。
四、三學門,了相、加行究竟果作意通於三學,餘五有學及以俱非不通无學。如下相攝中。
五、四道門,基師解云:了相、胜解、观察作意通於方便胜進二道;遠离作意唯无間道;攝樂作意通四道;加行究竟作意通无間胜進道;第七作意唯解脫道。此依二乘修習四道,後品所有加行无間等皆前品胜進道故。菩萨不然,刹那刹那容具四故,义准應知。今依离诸地,了相、胜解故通胜進引生无間,观察作意亦通加行,後品无間是前品胜進,故说第六亦通胜進,通依九地并七門作意實义如是。
六十二说:了相、胜解、加行道攝遠离及加行究竟作意无間道,攝攝樂作意四种道攝,观察作意胜進道攝者,此依初离欲染別离上染加行道说,依容預胜進,不说後品无間是前胜進道故,加行究竟作意唯无間,观察作意依斷中品進修道说唯胜進道,不说已後为加行道,亦不相違,第七作意为解脫道义准可知,故論不说。
六、以三瑜伽師相攝,基云:一者、初習业有二种:一、於作意初習业者,安住一缘勤修作意,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境性;二、净烦恼初習业者,謂已證得所修作意,於诸烦恼欲净其心正勤修習了相作意。二者、已習行瑜伽師者,謂中五作意已善修習。三者、度作意瑜伽師者,謂住第七作意超过加行方便所修住修果故,准此三瑜伽師。
二十八又说:順解脫分名初習业,順決擇分名已習行,諦现观後名度作意,即显了相在順解脫,次五作意在順決擇,第七作意在諦现观後。若作此说,便与四十作意中有學等三相攝文違,七种作意皆通有學,初及第七亦通无學,由此故知三瑜伽師別依位配与七作意相攝义殊,兩門自別,不可以三瑜伽師与七相攝,便显七作意三位亦然,不可於此浪生分別。然三瑜伽師二十八中總配七作意,不依三位配七作意,如在非學非无學具七作意,在有學位資糧道有具七作意,先依世間道進离染故,亦有資糧道不修七作意不修定故,加行道中方具七作意進离欲界九品染故,得现观後亦起七作意進离上地染故。
七、缘假實門,了相、胜解、加行究竟果三通缘假實,下明此三通攝胜解作意及真實作意故,观察作意唯攝胜解作意,即唯缘假,餘三作意一向缘實,以无間道唯缘如故,此就前門,餘門隨應,如下当辨。
四十作意为十一類:一、初二教义;二、四念住;三、二假實;四、凡圣三類;五、斷初中後三類;六、四類所缘;七、六類修證离染;八、四道;九、四位修;十、四類慧定离障而得自在;十一、四類三乘因果所有作意。初四類为一通因,後七類唯在有學无學为別因。
就別释四十中,缘法謂闻慧缘义,思修者名依多胜非境唯尔,闻等缘义修亦缘教故。
胜解作意者,對法第十一云:一向世間作意。
真實作意者,對法云:一向出世間及此後所得作意,即本智後智。此中所言以自相共相思惟诸法者,即後得智,缘真如理是根本智。
有學作意有二:一、自性者性是无漏;二、在相續者約身分別,在學身中所有善作意若漏无漏皆名學作意。
遍知作意等者,景云:或有加行後得心外缘如名遍知,不正證故不能斷惑,或有遍知苦不观真如不能斷惑。
正斷作意,俱作二事者,遍知真如復能斷惑,基云:遍知作意遠加行道,正斷作意近加行道及无間道。
已斷作意,謂餘二道。
有分別、无分別影像作意者,分別体境即三界心心所,以分別名攝三界法,五法之中相名分別之分別也。此二作意境体是一,观止別故分为二种也。對法第十一说:有分別影像者,謂胜解作意定慧所缘境。无分別影像所缘者,謂真實作意定慧所缘境,彼依有漏作意止观名有分別影像,体是虛妄分別故;无漏止观名无分別影像,体非虛妄故。此中依所缘境名分別体,能缘止观分成二种,故不相違。
事邊際所作成辨者,景師云:依下文判,前二位在地前,此後二在见修无學,无分別智缘彼真如,即是身受心法通体遍滿一切名事邊際。
所作成辨所缘作意中,先就因辨,以其因中亦有隨分所作成辨道理故。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謂缘因中自斷苦集非一重言如此。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反缘因中修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是。当有如此如此者,復令众生当有如此斷除苦集,苦集非一重言如此,如是修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是,次缘於果故言及缘清净所缘作意。下相攝中指缘彼因中,先所作事通七作意以为初門,指缘佛果以为後門,唯攝加行究竟果作意,於其修位更无別境,遠缘向前三种境界。所作成辨所缘作意者謂我思惟如此等者,依下文判唯在无學佛果,今此文中先因中自利利他辨作意,後就果辨。言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无相见道止观因缘理故總名事邊際境,於修位中更无別境,遠缘前三境。又前三境若在佛地總名所作成辨所缘作意。
基法師释事邊際所成辨与對法論及下二十六相違,至彼当释。
言事邊際所作成辨所缘作意者,此有兩释。一释同對法,謂初是尽所有性,尽所有性謂蘊界处诸法体事唯尔所故,如所有性謂四圣諦十六行真如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靜空无願无相,此唯諦理,或以諦門或以行門或以诸法嗢拕喃門或以解脫門,於前蘊处界处以义差別了知道理名如所有性,所作成就体即转依,即显初体,尽所有性唯後得智,如所有性通本後智,所作成辨即菩提涅槃二种转依,此中事邊際所缘身受心法即尽所有及如所有,所作成辨即二转依,謂我思惟如此如此是後得智缘法自性,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後得智缘法差別,当有如此如此是根本智證自性,当辨如是如是者是无分別智證差別,虽真如性非法差別,由加行作差別行,正智隨印證之,亦说为二,或我思惟如此如此謂後得智因,若我思惟如是如是是本智因,当有如此如此是後智果,当辨如如是如是本智果,此上總显菩提转依,清净所缘是涅槃转依,此解虽順對法,不順下与七种相攝。第二解云:此与對法所说不同。事邊際者謂缘现在身受心法事理邊際,所作成辨者。謂现所作当辨事理。
此有三释:
一云,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散心所缘,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定心所缘,由作此散心思故,究竟当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作是定心思故,究竟当辨決斷果遂。
二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缘本質相,由此思故当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缘影像相,由此思故当辨如是如是決斷果遂。
三云,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缘法自性,由此思故当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缘法差別义,由此思故当辨如是如是決斷果遂。
此上總显有为成辨。虽違對法而为与下七相攝文相順。
及缘清净所缘作意者,此有二释:
一云,缘真如作意;二云,缘此无漏作意,以为所缘故云缘清净所缘作意也。
胜外思擇作意謂最初思擇诸法者,此是思慧,奢摩他而为上首者,依等引位胜解思擇。
寂靜作意謂最初安心於內者,此思慧位等持安心,毘鉢奢那而为上首者,謂修慧位所修等引,由胜解思擇作意故净修智见者,慧为方便滿成慧故,由寂靜作意故生長輕安者,定为方便定成滿故。
一分、具分修作意故於诸盖中心得解脫。
由无間、殷重作意故,於诸結中得解脫者,五盖九結實通现种,现行相增今偏说为盖,种子难斷相沈細故,今偏说为結,故说別斷。
對治作意者,謂由此故正捨诸惑任持於斷,令诸烦恼遠离相續者,景師释:謂无間道起在现在即證数滅名任持於斷,非謂解脫道起名为任持。基師释:對治作意攝无間解脫道,順清净及观察近遠二胜進道,或清净智非四道攝,六隨念者謂念佛法等如菩萨地说。
自然運转作意者,謂於四时一得作意时者,下相攝得第六七意时,离第九品染无間解脫道,二正入已入根本定时者,由得此二作意故能正入根靜慮,此前二时是见道前方便,三修现观时由前方便得入见道及与修道修於现观,第四时者阿罗汉位正得謂无間道,已得謂解脫道。
第三七作意与四十相攝中,先明七作意相,然隨文辨相攝。
了相作意能了下地麁相上地靜相,此初作意闻思猶杂,自此已後一向修相,数数思惟此麁靜相数起胜解,名胜解作意。
由習此故,初斷道生彼俱作意,名遠离作意故。
诸上品烦恼及麁重皆悉已斷,復欣樂上斷,见上斷功德已,觸少分遠离喜樂,为除惛眠復数修習靜妙作意,以悅其心,名攝樂作意。
如是行者方便善品所資持故,令欲界繫中品所攝烦恼纏垢不復现行,因此为欲審察烦恼斷与未斷,復更作意观察,便生隨順靜相,名观察作意。
如是行者数数观察進修對治,为令欲界一切烦恼於暫时間得离繫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是初靜慮最後加行故,加行究竟作意。
由此欲界下品烦恼一切不行,从此无間證得根本最初靜慮俱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
此中斷上品惑道初起难,故二作意为加行,斷後下品地滿亦难非初修,故一作意为加行,前品无間可有後品加行义,故斷中三品不说加行,後品无間可有前品解脫道义,不说斷前六亦有解脫道,斷後三品地滿入根本地故,说第七作意为解脫道。
明七作意相已,当隨文辨,了相攝缘法缘义者,基云:此有二释:一云,了相通闻修慧,故攝二种;一云,了相唯修慧,此说初起修亦缘於法故说攝二。
前说缘法是闻慧,此说通修慧,前狹後寬不相違也。今因此文,辨色界中,三慧闕具。
有义:色界亦有思慧,同成實说。
彼云:三慧欲色一切。如手居士生无熱天彼中说法。若人说法必思其义,故知色界亦有思慧,无色界中唯有修慧。故此文云:了相作意攝缘义。
前云:缘义作意者謂思修所成慧相應作意,既不言攝缘义一分但言攝缘义,故知了相通思慧也。
又論既云:了相猶为闻思之所間杂而言定地作意,故知色界亦有思慧。
景云:了相通三慧者,盖諧此乎。
又對法第九卷说:由胜解作意为所求义发正方便。
範師释云:此重释胜解作意,为所求义者,为所求下應斷上應得义。
言发正方便者,发起修慧斷惑方便,所有闻思相應作意与前別者,前不为闻思所杂,此唯取闻思相應,此疏意言,色界亦有思慧。
有义:色界但有闻修无有思慧,同萨婆多。
然此文云:了相攝缘义者,缘义体广,若在欲界缘义作意作意与思慧俱,在上界者与修慧俱,故了相作意俱攝定地缘法缘义,不攝欲界缘法缘义。
文中既約定地明七作意,謂从初靜慮乃至非想,何須別簡欲界缘法缘义,故不言攝一分等,而言了相为闻思杂者,此为欲界闻思之所間,以未至定隣近欲界故或出或入与闻杂,从此已上超越闻思一向修相故。
基師等解三慧門云:了相闻修餘六唯修,或七皆修,其义可知。
了相、胜解、究竟果三通攝胜解真實作意等者,景云:由此文知,胜解作意通假實观,观察作意唯攝四十中胜解,七中餘三作意唯攝四十中真實。
此就前門就餘門者,当知隨應者,四十作意中,第七明胜解作意,謂修靜慮者隨其所欲於诸事相增益作意以为前門。
次第十九云:胜解思擇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思擇诸法,此是欲界思慧,或奢摩他而为上首,此为後門。
若依前門胜解作意唯假想观,是故但是七中观察作意所攝。
若依後門胜解作意,或有非七作意攝,謂或有最初思擇诸法,或奢摩他而为上首,通为彼七作意,故云就後門者当知隨應。
基師解云:了相、胜解、究竟果三通攝胜解真實作意者,了相通在初修及无學,一切初修多唯胜解,无學等修多是真實;胜解既为近加行道理通假實;究竟果作意在根本地中一切时位假實理通。
观察作意,唯攝胜解者,是中三品胜進道故,初假解修不说通實,为後加行理亦通真。餘三作意,唯攝真實者,为无間道多观真故。
此就前門。就餘門者,当知隨應者,此就前说七作意与二相攝,就餘別义了相,多唯胜解初起修故,究竟果唯真實解脫道故,观察作意通胜解真實能为胜進加行道故。
餘四如前,故说就餘門,当知隨應,不说七种皆与前別也。
有释:前文解真實作意相,謂以自相、共相及真如相如理思惟诸法作意。
今此文以缘自共相为前門,通三乘说故,以缘真如为餘門,唯菩萨故,若就餘門非了相等为通真實,故云隨應二种作意,亦攝无學作意者,此依得果已数生厭离故有了相,依斷烦恼道说中五作意,无學已无故不说有。观察攝遍知者,观察亦通加行道故。观察、唯攝有分別者,胜進道中多起慧故,由此偏说非无无分別。
事邊際所缘作意,遍一切攝者,景释:七作意中遠离攝樂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於此四中前三是无㝵道定缘真如,加行究竟果是解脫道亦缘真如,皆攝事邊際所缘作意,餘有了相胜解观察作意,或是方便道与加行智相應求證真如,或在胜進道与後智相應反缘观察中所證真如,虽心外见如亦得名缘事邊際境,故七作意皆攝事邊際所缘作意所作成辨。若就初門遍攝一切,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果作意所攝者,上明所作成辨所缘作意者,謂我思惟如此如此等,此是初門約就因中辨此所作成辨作意,故攝七作意,此據隨分成辨七作意,次云及缘清净所缘作意;就此第二門,唯就果辨所作成辨,故唯加行究竟果作意所攝。
基云:初門依修有为果所成辨故通七所攝;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果攝者,謂前第二缘清净所缘作意,唯在佛果,无为转依究竟辨故。最初胜解思擇作意,皆所不攝。若奢摩他而为上首,遍一切攝者,前云胜解思擇作意者,或有最初思擇诸法,或奢摩他而为上首,最初胜解思擇作意即是欲善思慧故,非色界七作意攝,若依色界奢摩他中作彼胜解思擇作意,即七作意攝。前文復云:寂靜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安心於內或毘鉢奢那而为上首。今云:若最初寂靜,若毘鉢舍那而为上首,当知亦尔者,即前云:或有最初安心於內;若初依欲界心中安住內境,名寂靜作意,即非七作意攝;若依修慧毘鉢奢那起寂靜作意,名为七作意攝。
前六作意通攝一分及具分修等者,基云:有慧解脫修慧非定異生,得根本定未必修慧。究竟果作意據胜者,说攝具分修,其俱解脫修具分故。隨順作意,初二所攝等者,隨順作意厭壞所缘故初二攝。對治作意、为无間道故。攝遠离加行究竟及攝樂一分,攝樂作意通四道故。
言順清净作意,唯攝樂一分所攝者,景師云:前解順清净作意者,謂由此故修六隨念或復思惟隨一妙事,彼攝樂作意中具有四道,順清净作意但攝一分胜進道,修六隨念等道理亦合攝彼观察作意,以同是胜道故以易知故不说,亦可修六隨念或隨缘一妙事非是斷惑,四道所攝故,唯是彼攝樂作意一分,以非胜進道故,不攝彼了相胜解观察作意,故知攝樂作意通攝四道及非四道。
復释:言順观察斷未斷作意,唯观察作意所攝,此就斷對治攝,若就所餘,隨應当知者,前解順观察作意者,謂由此故观诸烦恼斷与未斷,或復观察自已所證及先所證,观诸法道理等作意,若依观诸烦恼斷与未斷。释順观察作意,即順观察唯攝七中观察作意,以二同与斷對治道为方便故,故云此就斷對治说。
若依次文復云:文云:或復观察自已所證及先所观诸法道理等文释順观察作意,順观察作意別通了相胜解观察及果四作意攝,非唯攝彼观察作意,故云若就所餘,隨應当知。
基師释:此就斷對治说,就所餘,隨應当知者,此有二释:
一云,唯释順观察斷与未斷作意唯观察作意攝,所由依前中品斷對治胜進道说,若就所餘,後无間道之加行故亦是了相胜解攝樂三攝。若就下品斷對治说,亦加行究竟果作意所攝,故云:隨應。
二云,通说前四作意前来所攝,就別斷三品斷對治增上义说,依餘具义,隨順作意初二及攝樂观察攝,观察亦通後加行,故順清净作意亦观察所攝,順观察斷与未斷作意亦通攝樂加行究竟果攝,义如前说故言:隨應。
力勵作意,皆不攝者,前解力勵作意,謂修始业未得作意者,所有作意者,謂是欲界心中力勵始修未得未至定中诸作意故,故此力勵作意非是定地七作意攝。
有間有功用運转作意,乃至攝樂作意所攝者,景云:有間運转有功用運转,此二作意但攝七中前四,謂了相胜解遠离攝樂,故云乃至攝樂作意所攝。基云:有間作意二十八说:了相所攝,闻思間故;有功用作意者,二十八说:次五所攝,皆起功用故,此中以攝樂作意通胜進道,故略不说,观察胜進同故,以加行究竟作意能得自然運转,故名自然運转,非当时已能自然運转,二十八说:唯加行果,名无功用運转故,二十八中,有功用名无間,對前有間故,自然转名无功用,對前勢力有功用故。
思擇作意,了相攝者,依初修門多起慧故非餘不攝。內攝作意,胜解攝者,依創无間內缘之門,非餘不攝。净障作意,观察攝者,據观察作意观察烦恼斷与未斷順净障故,非實彼攝,非正无間道故。广大作意皆所不攝者,无住涅槃悲智建立二利广行,非七攝故,七唯自利非广行故。初遍行作竟究竟果攝者,前遍行中有二,初謂佛世尊故是果攝。第二、一切攝者,謂诸菩萨遍於三乘及五明处方便善巧所有作意是自利行其七所攝。又了相作意至转为其缘者,此重释也。言了相他所建立攝者,以闻他音。
及自作意定,为其缘者,一云,了相通闻修故他所建立攝;二云,虽唯修慧为性,然亦外缘教生故他所建立攝,此即声闻了相作意也。內增上取攝了相作意唯以先福智資糧为缘,无即自悟故,即是独觉及诸菩萨所有了相作意也。所餘胜解等六由前作意後作意生。
第二別释所缘差別中分二:初以缘即相,第二別明相,以此所缘是诸作意境,所以即相俱定等境故。別明相中,初明四相三十二相,後明本末相攝。
所缘相者,謂所知事分別体相,分別体是能缘心心所,分別相是所缘相分,定心以此见相分为所缘故。因缘相者,謂定資糧,謂无悔欢喜安樂等因。不守根門等四者,謂如前说,一、不守根門;二、食不如量;三、初夜後夜不常悎寤勤修观行;四、不正知住,下声闻地广说。沈掉、亂相如名即彼,著相体是无明为性,或是愛性或见疑等一切烦恼性。
三十二相中,云何所依相?謂分別体相等者,謂內五蘊及种,即是见分相分名为所依,色等六处名所行相。云何心起相等者,此有二相,一一切心起相,即次前说作意是一相一切心生由作意故,二第八心起相,謂十二支中心缘於行亦缘名色生故。
云何自相相?謂自類自相等者,基云:自類自相者,謂五蘊類;各別自相,謂一一蘊眼等自相別故。有释:自類者謂处自相,各別者謂事自相。
此中已出离於斷不修方便者,观有貪等者,景云:此結十對无染心,謂无貪瞋癡乃至已解脫心观有貪等。修方便者,观略下等者,此結十對有染污心,謂有貪瞋癡心、略心乃至不解脫心,有貪无貪、有瞋无瞋、有癡无癡、少心多心、略心广心、下心舉心乃至應修不應修有解脫无解脫心。
泰基同云:诸出家者名已出离,此有二類,一類不修涅槃方便者观有貪无貪有瞋无瞋有癡无癡等,一類修涅槃方便者观略心广心下心舉心乃至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是不染污相前三對观非必順出世故,後七對順出世故。
基復解云:或順定名修方便,不修方便,非必出世。又释:不修方便者,謂无學人已得出离更不修方便故但观有貪等三對心,若修方便者,謂有學人观略下等七對心順无學出离故。
云何光明相?謂有一於暗對治或法光明者,前盖食中说有三光明,此即初二,住观於坐等者,牒经三句而別释也,景云:住是现在,坐当未来,或在後行观察前者,謂以後後能取观前前,能取法者即以後心观察前心。
基師復云:未来名坐,现在名住,从未来坐起立住故,即此现在亦名为坐,过去名臥,坐方臥故,过去息滅故立臥名。
云何入定相?謂由因缘等者,前四相中除應遠离相,此之三相順入定故。
云何出定相?謂分別体所不攝,不定地相者,基云:虽定心散心体通分別,此散心体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出相定;或分別体是无漏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出定相。今復解云:散心名分別,体定所不攝故名不定地相。
云何引发相?謂能引发略诸广博文句义道,此是圣自在通,以智言音自在攝诸广博文句入一字中,以此一字攝无量文句义,此通依定引发名引发相,乃至引发一切功德也,相攝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下)(論本第十二卷)
释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二
释作意所缘中,自下第三通辨,文有其七:一、修作意所由;二、四缘入等至;三、四得定者;四、味净定等差別;五、四分定異;六、次第超越入出;七、重修差別。
謂即於彼彼诸相乃至能作四事等者,景師解云:謂於所缘相因缘相等四相中,作意思惟能作四事,一、即修習如是作意;二、能遠彼所餘烦恼;三、能練此作意及餘令转明盛;四、厭所缘令烦恼不續。
基云:又即修習此作意时厭壞所缘是加行道,捨诸烦恼是无間道,任持斷滅是解脫道,令诸烦恼遠离相續是胜進道也。
四因缘入等至中,因力者,謂前生当所入定以为因力,此順小教作此分別理論,大乘正取定种以为因力,亦可據曾隣近入靜慮时,熏发定种功能增長生今时定,是其因力。
四得定者中,备云:此愛等者是上地惑,非欲界以伏欲貪等,方入定故,此义不然,以識論说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烦恼容现前故,此未起定者豈容先起上地愛等。
基云:此四无記根,四人得定起此四种,非必一人具能起四,愛即貪数,见謂见取,慢即我慢,疑即癡疑,此中先闻而起,是未得定先起四根不是唯无記性,欲界通不善故,或得定已後起四种方是无記。
景释:见上靜慮云先依邪教起於常见,次云如是方便入初靜慮等能得清净等者,彼師又教若入八定如是常我清净解脫等者,又依彼教而生见取,彼依常见见取勇猛精進修入初定或餘定等,復因定力见过去事又生常见,次明依见修得靜慮,次依定力知过去事復生常见。
復於後时下,依於常见復生见取,基解:如是入已能自憶念过去多劫遂生是见等者,由得定已起四常见總缘世間,非但約定故非见上靜慮所攝,執此见不捨名为见取。然此文中唯说能得净不说体殊胜,實逐难显之,为胜易故,定等是常见所依蘊故亦见取境,此中愛缘上地唯識具释,未得定前我慢缘此地生,同地而執,總缘五蘊而方能故,得定後慢,缘彼地起亦同地故,无別缘我慢缘他地生,總缘者可尔,如唯識说:其疑一法,观其文勢唯修出世者起缘圣諦疑故,據胜者说理通餘有,於餘胜定亦起疑故,未得定前性通不善,若得定已後名无記根,是定烦恼为根本起生烦恼。
愛味定中,基述二义:一、通未至有,準上了相作意既通闻惠未至地散心,何妨染心未至地有,要得根本定得自在已方起现前;二云,未至地无染,了相亦非通闻惠其所愛味当言已出其能愛味当言正入者,前说既得定已便生愛味,恐人疑在净定之中起此愛味故。
今说言所愛味净定已出,能愛之心当言正入,基云:净定已入过去出於现在,味定在现在故当言正入,清净靜慮謂有中根利根等烦恼行薄尘行方能修入,不言下根及三毒偏增修得净定。
於甘露界繫念思惟如是方入无漏定者,或四諦观或观二空,所显真如为前方便入无漏定名甘露界。
順退分定,謂有鈍根;順住分定,謂有中根或利根性等者,此中但依四人成四故此说根,非依一人而成四种。下第十三说:四撿行经说依一人次第修故,道理亦有上根而下順退,亦有下根上順不退,其退分定退,其住分定与染心相入出,既不胜進亦不退下,順胜分定,定約別人修定,是利根,不与染心而相入出,第四亦尔,順決擇分定能生无漏,非胜分定。第十三说:四撿行经中順胜分定非退非住,唯是胜進非趣決擇故,決擇即分名決擇分,是支义類义。
言猶如世間珠瓶等物已善簡等者,已为圣人簡擇入最胜分名決擇分,如世珠瓶已簡擇得精,是故名簡擇分。此四种定,略以六門辨:一、辨行相,如文;二、辨性,唯有漏善;三、依地,通色无色,有顶亦能生无漏心故,然以义準非上七近分有第四不见与无漏心相入出故,初起不然後起可得,故皆有四分无文遮故;四、初能生二自及住分,住分生三除第四,第三亦生三除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類;五、显類異,順退分順烦恼住分順自地,順胜分順上地,順決擇分順无漏;六、依起,下界起四,上二界唯三无初以不退故。
无間入等至中,漏无漏純杂三种皆有四類:一、純有漏;二、純无漏;三、有无漏杂,四類者:一、順入;二、逆入;三、順逆入;四、逆順入。此中但有初二,超越入等至中,有漏无漏純杂三類超各亦有四。此中辨唯有初二,文言通故,如是合有二十四句,上辨類別,何人能超者,此言超者,唯无學非有學唯利根非鈍根,依界者,唯欲界非上二界,此中景云:許身在下地得起上生得善心者得成二十四句。古人證云:準广心文,謂从方便心得入不隱沒无記心以出心不勤求故,不隱沒无記心不生方便善心以羸劣故,故从净定心入天眼耳識,天眼耳識不得却入净定;若身在欲不起上生得善,从天眼耳出在何心,又欲界罗汉退起上二界惑;若不起上界生得善心从何等心入彼烦恼,又阿罗汉超定时;若不得非想生得善心不成句数,今大乘中依對法文说:隨生何地即得成熟地善心,據得现起名为成熟,此文即说身在下地但起下地生得善心,会前三證者,诸依新译经論说彼五通及變化心皆名通果,順正理等皆作此判,如修通时无礙斷通壅竟,次則成熟意地智慧,是其通体,从此生五通及化心皆名通果,与定相出入,故天眼耳从定出還入定,又无學人退起上地惑时,从住分定起当地惑,如防上地过时得从上地烦恼入於下地住分净定,无學退时以无退分从彼住分而入烦恼,既知生下起上地生得善心,是則順逆超次入八定时不成多句,俱有六句:一、有漏順逆均次入於八定;二、无漏順逆均次入於七定;三、有漏順逆間次入於八定;四、有漏順逆均超入於八定;五、无漏順逆均超入於七定;六、漏无漏順逆間超入於八定。若超色界心出可有闻慧異熟生心及通果心,今以非想心出出在何心,彼无闻慧威儀工巧及通果心非異地起生得善心,異熟生心业果者不異地起,準滅尽定出缘三种境觸三种觸許缘內外有为蘊生,何妨欲界起有顶地異熟生心非业果者,然相难知,由此應言有漏无漏出在異類名为出心非要散位,若尔有漏无漏間入等云何住異類,今言住異行相別類名之为出,或得起无記心未乖理也。
以極遠故无有能超第三等至唯除如来等者,此據自在超一切地者说,若七地已前及波罗蜜多声闻亦能超二地乃至七地,大目犍連入无所有处定闻象等声,便从彼出超多地故。六十三中,具明此事,又依自在超一切地,謂佛及不退菩萨,餘人虽超不能多地,若任運超禅者一切皆得,如转生九地及大目犍連,故此不说。
熏修中,文有二:初、明二义杂修;後、明修生差別。
熏有五類:一、純有漏定薰修,謂生下四靜慮除五净居,如此下说耎中上品修故受三地果;二、純无漏定薰,謂八地已去變易生死有漏定尽故;三、有漏无漏杂修,即此所说为於等至得自在故,及受等至自在果故間杂修習生五净居等;四、有漏定散杂熏修,謂阿罗汉捨福命行資命福果;五、无漏定散杂熏修,謂二乘及七地已前菩萨變易生死。此第三杂修中,有漏为兩邊,无漏一刹那居中,名修成滿,如五净居业異生身造,种在身中任運但能滅下天处,由起希願熏修成滿无漏定力資昔业种令勢殊胜生五净居,故非有漏而为中也,其力劣故,即与小乘杂修不同,謂毘曇等云先起无漏十六行观多念相續。次入有漏十六行观亦多念相續,如是展转漸略行缘乃至无漏有漏各二刹那名方便成,次復更起一念无漏,復更起一念有漏,是无間道。次復更起一念无漏是解脫道,名熏成五品,熏修名有三心,即用兩頭无漏熏中間有漏故也。又初一念有漏是加行道伏除定障,次念无漏为无間道正除定障。次一念有漏为解脫道故熏修滿,若以有漏为中无漏为初後者,豈以无漏为加行有漏为无間道耶?次末後解脫为能資故所資相順,謂如有一已得有漏及与无漏四靜慮等者,凡熏定者,要須具得四种靜慮漏无漏定方始熏修,先用第四定无漏熏当地有漏,次入第三定无漏熏当地有漏,乃至初定,从上流注入於下地故云也。
依次下文熏定有五:一、为等至得自在故;二、为受等至现法樂住自在果故;三、为得彼不退道故;四、为修治引功德道故;五、为生净居故,今此文中略舉前二也。
若於此处此时此事,欲入诸定等者,泰云:所依身名处云云。基云:身所住依名处,起定明暗等时節等名时,隨缘何境名事。
若有餘取者,取支有殘业潤生,而命終者,便生净居。
等至果有二:初、得功德果;後、生净居果。
修生差別中有四:一、生因;二、染退善進;三、修因处;四、辨差別。
既生彼已若起愛味即便退沒者,非上地中定可有退,由多愛味損減寿命名便退沒,此退生也。此地五門广分別中,上已三段解四門訖。
下第四段释诸经宗要,最後众杂义,文分为二:初释宗要,即解前说總標四門,靜慮、解脫、等持、等至中,後三种,由四靜慮前已解故;後第十三卷方释杂义经。
此二段但是释经诸門、杂义各有別故,分成二种:初中分三:初標下说;次隨別释,後通結。別释中有三:一、解解脫;二、解等持;三三摩地已下是三、解等至。五、现见三摩跋底已下是初門,有四:初、释解脫;次、释胜处;三、释遍处:後、總聊簡,虽胜遍处準前標说在等至門,今依修生次第故,次解脫而明之。前以隨他杂起引生或隨胜义故,离解脫入等至門,解脫除障最为胜用故別門標,今以初修次第必尔故,便明之不相違也。
八解脫以九門辨,文中有二:一、標数释名;二、辨其行相。
標数释名者,一、有色观诸色,解脫乃至滅尽解脫,身作證具是住,依俱舍二十九云:初名內有色想观外色解脫想,观增故立想观名,內未伏除见者色想名內有色,但观外境名外观色。大乘不然,未离色界欲,或虽已离见者,色想安立现前名有色,通观內外名观诸色。
问:显揚論等名內有色想诸色解脫,何故此中不说內字,但言有色?
三藏云:梵本经論竝无內字,译加內字义亦无妨。备云:初但解脫境体未解脫境類,体謂欲界死尸等類,色謂色界色。
第二、解脫中,体類俱脫故名为外,基云:古言內有色想观外色,此名不当,其有色非唯內故,诸所观非唯外故。今準显揚有色想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诸色者观內外诸色故。
言无色想者,依无色定意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據實初二通观內外而有兼正,但欲显第二解脫已离色欲故,別標內无色想,其初解脫未离色欲,內外俱有色故但言有色,号內有色於理何傷。
內无色想,观外诸色者,彼小乘说內已伏除色想名內无色想,唯观外境名观外色。今此論已依无色定离色界染名內无色想,即此诸色已出染故名之为外,观此为境名观外色。上二言观者,於诸色中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显示彼想故。
解脫者,謂能解脫變化障故,依對法说:內謂內身,已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名內无色,与此不同。此中备云:未离欲时自见名內色,他见非情名为外。然已得离欲界欲貪,在色界定內都观於色界欲界之色,故自他色合名为外色。泰云:於二界色之上色欲未离名內有色,若於此內身已得离欲时即说內身名曰外色,无色欲故,不唯观身外色名外。
净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净者第四靜慮中离八种障,捨念圓滿清白名净,此观通观净不净境,显揚说:净者一向意解思惟净妙色者。基云:隨转理門,或依彼观相待相入故後成一味净色为論。對法論说:於內净不净色展转相待等故。解脫者,謂能解脫净不净變化生起烦恼障,此即變化时加行功用名为烦恼障礙心,故前二解脫隨於一事變化之障,此所解脫净不净中所有變化加行功用極自在障。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诸根得境唯身根親合身与證名。
前二解脫意解思惟尚疎遠,故与其观名,此第三解脫除障最胜名身作證故,對法说:此八种名圣住,诸圣所住故。然诸圣者,多住第三第八,此胜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世尊经中说:身作證於色无色障斷无餘證得转依胜餘六故,具足住者,是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第八亦尔,有顶圓滿。
餘名可解,今此文中但释通名,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胜解者,七所观法要离彼地烦恼障染,方始修作名已解脫,今观彼境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而生胜解故名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者,前遠无間道虽滅想受障,今方得名解脫,正起解脫时,但暫棄背想受立解脫名,非时方始解脫定障先已离故。
第二辨相中,唯辨七解脫,後等至門方释第八故。謂生欲界等者,释有色义,此说初修未离色染。
若已离者,见者色想安立现前名为有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者,释解脫义,其所观色於欲界所解脫中,已得解脫故。
即於欲界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等者,此明观义,不同小宗作不净想,今此说观光明想故,有二因缘名为有色:一、生欲界得色界定故;二、於光明而作胜解故。
欲界诸色於诸胜处所制少色等者,此答所观色即胜处境,初胜解想而观之故。若好、若惡等者,此答行相,前三解脫引胜处遍处诸圣神通,後四解脫隨應能引无諍等功德,謂生欲界已离色界欲者,此释內无色想义,先依空处定已离色界染故。
无色界定不现在前者,释观外诸色义,无色不能观诸色故,依色界定现观外诸色故无色定不现在前。上说未得无色定,未离色界欲外观诸色名初解脫,已得无色定已离色界欲观外诸色,名第二解脫者,此依初业说,由俱解脫者定得初解脫故,若先不入无色定未伏除见者色想,作光明想而观诸色是初解脫,若先入无色定已伏除见者色想,不思惟光明想,但观外色中好惡等是第二解脫,故此中言又不思惟彼所想之明相观漸成故,但於外色而生胜解,由此俱解脫者亦成初解脫故。
對法解初解脫云:於內未伏除见者色想即初習业者,或现安立见者色想即业滿者,俱解脫等所起解脫,於其內身虽已离色欲安立色想而现在前观於外色故。
彼释第二解脫云:謂內已伏见者色想是初业者,或现安立见者无色想是业滿者,俱解脫者所起解脫义準前说。又不思惟彼想明想但於外色而作胜解释观义,若於是色已得离欲说彼为外者,即此已离染色,出染故名之为外,观此一切诸色为境,名观外色不唯观外尘名观外色,若準對法內身名內,外尘名外,观尘为境名观外色,彼说內外二义乍同小宗,依无色定离內色染等与彼差別。上二解脫依俱舍说:初二靜慮能除欲界初靜慮中显色貪故,彼不净观可作是说,今作光明相等。显揚第二十说:此二除變化障,为於變化得自在故修二解脫,變化既通四靜慮有故,初二解脫通依四靜慮,同成實論,仍在根本非诸近分地,彼忻趣修都无通果,此容預修有通果故。
净解脫中,已得捨念圓滿清白者,此释净义。一刹那中,离过名清,相續离过名白。以此为依,修習清净圣行圓滿名净解脫者,此依第四定於青等四色隨观一色作清净解,亦可總观四色作清净解,如观花樹。後胜处中,方別观四色,此中说得捨念净故。下復以三义释此净名云:謂已超过诸苦樂故亂动靜故,善磨瑩故,故净解脫唯在第四根本非近分,此亦內无色而观外色由前已说故此略之。
次四无色解脫,皆已离自地欲,依根本地重观自境,思惟胜解令障更遠引生胜德立解脫名。然今論文空識二解脫言离自地欲。後二不言离自地欲者,无學身中影略而说,準前應言离自欲故,若依有學等得不要离染故此不说。又空識处言思惟自地者,由彼二名自地为称,无所有处以識无有为自地名,故於識处思惟胜解,有顶解脫亦然,下之三地名想生处,遍於此处思惟胜解唯在根本非近分地。
上已依論二門分別。
三出体性者,七十三说:五法之中,世間出世間正智为自性,有漏者分別中世間正智攝,无漏者即无分別智後得智攝,唯慧为性,缘色非色及真如境离诸定障引生胜德非餘能故,若相應体初七四蘊性,眷屬五蘊性,第八解脫二十二法滅尽定,以前所薰厭心种子为自体故,四诸缘境者,初二解脫以显色相及真如相为所缘境,第三解脫以攝受相及真如相为所缘境,攝受相者於內净不净色展转相待展转相入展转一味,如對法说:次四解脫各以自相及真如为境,初三解脫以色无色为境,次四解脫唯无色为境,为斷此障起此观行,第八解脫无所缘也,五凡圣得分別,有义:初七解脫通凡圣得,第八解脫唯圣得唯无漏故。七十二说:異生圣者同得初三。然有差別,內外二道通得无爽,除變化障得自在故。然瑜伽第十五云:初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发诸圣神通,不与一切異生共有者,彼論自说不還阿罗汉所作,不说異生不作初三。次四解脫,對法論说圣弟子所得者,若得意者圣之弟子異生亦得。有义:唯前三通內外道凡圣皆得,論唯说此異生得故,後五唯圣得論说圣之弟子不说異生故,六、离障差別。
显揚二十说:對除六障:一、反化障,初二所除,能變能化由观光明殊妙无礙及为少多等得自在故。二、最極现法樂住障,第三所除,對法論说:能斷净不净色變化障及於此中烦恼生起障,即於净色變化加行功用与不净色變化相違,体即硬澁无記之性名为烦恼。三、往還障,第四所除,由空诸色无障礙故,为方便已入色四定根本之地往還自在。四、引无諍等胜功德障,由識所除,彼诸功德体即識故,此为方便已,起第四靜慮发诸功德。五、诸漏及有障,漏謂烦恼有謂有顶,此即无色惑苦二法由第六第七解脫所除,第六解脫正能除之,第七解脫除之令遠。六、寂靜最極住障,第八所除,滅定寂靜極胜住故,第十五说:後五解脫唯言能引想受滅等至者,依成滿位亦不相違,七依身起者,後五解脫三界身起,許无色界起滅定故,初三解脫,有义:唯欲起由教力故。此卷論云:由二因缘名为有色,謂生欲界故。有义:不然。通二界起,初修解脫遍处为果,必在欲界如前道理,後成滿时遍处为因解脫为果,何妨色界亦得後起,豈生色界不得名有色而不修通耶?八二得者,佛及麟角身中八皆离欲得故,在餘身中皆加行得,要离彼地染後方修得故,九有无漏,在佛身皆无漏,在餘身中第八唯无漏,餘七通有漏无漏,通是世間出世間二智为体故。下第十五更当广辨。
次八胜处以三門辨:一、释名,先列後释:一、內有色想观外色少,若好、若惡、若劣、若胜,於彼诸色胜知胜见得如實相;二、內有色想观外色多;三、內无色想观外色少;四、內无色想观外色多。
此後三种,若惡好等言皆如初说,後四胜处皆內无色想。然观外诸色青黃赤白四种有異,此中內有色想內无色想等如解脫中说,前解脫中有色不言內,今言內者,前以設虽於內身见,有色想安立现前未离色染者,以一切色染皆未离故,但言有色而不说內,即以此一切色而为境界,起光明想未出色染故名观诸色,或通观內外色不可名观外色,今此胜处唯观非根色不观根色,內有根色故名內有色,与前差別,餘少多等,如文自释。
二、出体者,對法、显揚俱作是说:初二胜处初解脫所出,次二胜处是第二解脫所出,後四胜处第三解脫所出,净解脫中初之二想净与不净展转相待展转相入,如是展转總一切色合为一味,清净想解名展转一味故,後四胜处第三解脫所出故,此八体即前三解脫也。
问:若尔前三解脫与八胜处有何差別?
俱舍云:前修解脫唯能棄背,後修胜处能制所缘,隨所樂观或修不起。今释:初修前三解脫除二种障,由此能生胜知胜见名胜处,修成滿者,由八胜处胜伏所缘,能令初三解脫清净,是謂解脫胜处差別。
问:何故解脫遍处通观非色,八胜处中唯观诸色?
答:离障遍观色非色等,胜伏境时色相难胜折伏,好惡难胜伏故,色胜伏已於无色中亦得自在故,从难胜唯立色胜处,三依境分別者,後四唯缘色处显色,其形色无体显色攝故,假无体唯實故,故唯观四,前四所缘声香味觸所依聚色,以初二解脫缘光明相及劣胜故,即初四胜处观显假色光明乃是假显色故,由体清明順於變化故偏观之,第二解脫缘一切色处故,第三第四胜处亦观於彼一切色处若少多等,然以有情非情形量小大內外別故,分成少多故,依有色及与无色各缘二境分成四种故,诸胜处不減不增故。
對法说:少色者,有情数色其量少故。多色者,非情数色其量大故。显揚論中唯依資具非資具分成多少,今此中以有情及資具合名为少,宮殿等名多,数量別故,各據一义亦不相違,好、惡、劣、胜等依少多色之差別故,故不別立。然在欲界初四胜处具观四尘同聚色处,在色界中唯观声觸同聚色处,唯初二解脫观色尘,故初四胜处中俱观色境,論说劣色者,謂声香味觸,不可意色者,此说欲界有声等所依同聚之色处名劣色等,是初四所观,非声等四是胜处境故。
此論云:四显色有情資具宮殿等攝,謂好惡劣胜四名显色,即前少多是情等色,故非声等,由於色处折伏自在,於餘四尘亦能變化,或初二解脫初虽唯观色引生初四胜处,胜处起已後观四尘,折伏自在引生解脫,後成滿位復唯观色光明等境能为變化。
故显揚云:由三解脫故得胜定自在,由得彼已方说胜色自在成就,此以解脫为因胜处为果。又云:此八胜处与修三种缘色解脫作所依止,此以胜处为因解脫为果,初修後滿有差別故,論虽说言此四显色非色处显,謂声香味觸劣胜之色,所观明显名为显色,非但以色亦以真如为所缘。七十二云:思惟色真如相故得胜知见,異生不尔,略辨义已,文分为二:初解胜处名,次別解少多等义,处者是所缘,胜者能缘。初文有三:初標,次辨,後显差別。
第三遍处以四門辨:一、释名,先释通名,後別名。
於胜解事者释处义,隨應即前解脫等境故。生遍胜解者,释遍义,此假胜解作遍想故,此释通名也。列名者,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处識处,如经言:謂地遍处一能解了上下及傍无二无量,如是乃至識遍上下及傍无二无量等,此中虽释无二无量,餘如显揚第四等说。
二、出体性者,俱舍云:初八遍处唯从第三解脫所出,後二遍处即彼空識二解脫,今者初八以慧後二四蘊为自性,初八遍处善清净故,能引贤圣胜解神通及转變神通,虽依四地而有不可隨應,从初三解脫滿唯第三故。此論云:如是有色诸遍处定色界後邊故,从第三解脫所出,理同俱舍所说通途。
三、廢立者,論自解说,瑜伽又说,然由所依真如遍滿能依色非色,亦復遍滿能依之中,所依造色遍滿故,能依造色亦遍滿,唯说能依中實显色遍滿不说假显形亦遍滿,唯说所依實觸遍滿不说能依假觸亦遍滿,既说所观色境空遍滿亦说能观識境遍滿,餘非遍滿故非遍处。然涅槃经中第三十一说:除火取无所有处者,事火外道以火为天说火体遍增,彼執故對彼機除火遍处,无所有处有观察时,观識遍无少分所有,所无境遍亦名遍处,今诸論中,依極自在已方修遍处观无少所有境,非必观所无識遍一切故不立遍处,佛於彼假名於此實说故。
问:胜处引生遍处方起,何故胜处无後二初四?
答:胜伏所缘方生遍果,果法胜故加因六种,胜处唯依伏殊胜境不说所餘。遍处用胜者,此下文说引生神通等故,胜处劣者,唯胜伏所缘不能引生广功德故,六十二说,修十遍处能为五事,如彼广说。
四、所缘境者,七十二说:又十遍处由胜所缘力應知。其相差別者,此用大种及真如相为所缘。若不尔者,所依不遍能依亦應不成遍滿,由真如境極遍滿故能依亦得成遍滿名。又空識相及真如为所缘,不但唯以有为为境,合以色觸处四蘊及真如为所缘。
第四總聊簡中有三:初、释解脫胜处遍处次第;次、解遍处作用;後、以喻显三法次第。
此法次第略有三义:一云,一、隨转理門,即此門是;二、依真實理門。六十三说:胜处遍处是诸解脫能清净道,显揚第四说:由诸胜处胜所缘故,由诸遍处所缘遍故,能令解脫清净應知。
二云:真實理中,一、初修行門,即此文是;二、後成滿門,即餘文是。
三云、一、如量智修門,即此文是。二、依如理智修門,即餘文是,先依世俗智起胜知见已。
次依如理智入遍处解脫,胜解神通者,隨所意解皆能称遂,遠作近解屈申臂頃至色究竟等,转反神通等,转換舊形而作異相。又胜解通意解思惟,转變神通能成實事。
別释经宗要中有三,下第二解等持。前別有十一,下解十門,闕第十一,如前已释。
三三摩地中,文分为三:初別明三摩地行境別相;次明三摩地行別境同相;後释先後次第妨难。初之一門安立諦行;其第二門非安立行。初之一門別相行,次之一門通相行,是謂差別。
就初文中,初標空三摩地行相,当知。空性略有四种下,總释空性差別。
显揚第二说云:空有二种: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众生及法遍計所執性中此二无性,及彼所餘无我有性,於诸法中所執性无即是无我性有,无我性有即是所執性无,即以此有及非有无二之性名所知空。
空智者,謂缘彼境如實了知,彼論意说所執法有情空及真如空性俱名所知空,观彼无时见此有故,證此有时见彼空故,有空无二俱名境空,此说空行所證所空,能观彼心即名空智。
此中所言謂於遠离有情命者等即所观中所空空境,心住一缘即彼空智,此依三乘通所观空,但言遠离有情命者等唯说人空不说法故,唯说所空不说所證空,彼说无二有无双彰,此说所无不辨真有故不相違。
總释空差別中,有兩番释,基判:初依无學者,四种空性,後陳有學者,四空差別。景释:初番观察空者,即是學人,總观诸法之上空无橫計苦樂净我及我所等;後之三空是无學人,观於自身及外五尘空无烦恼。於中初彼果空无學人,即總观內自身及外五欲空无烦恼,此观由观察空得名彼果空。第三、內空、第四、外空即別观自身及外五欲空无烦恼,及引经證如文,可知。
又修行者下,第二番释。即是初修行人,學作此观(基云:謂诸凡圣有學)言:由彼果空至思惟內空者,此初行者,別观无學之人,於外五欲空无烦恼,別观无學之人,於自內身空无烦恼。
言由观察空,或时思惟,內外空性者,明初行者將彼无學內外空义類,观自身內外空性總观察之,由此观力心俱證会內外空性。
言設復於此內外空性不證会者等者,明初學者於內外空不能證会便應思惟无常苦想,不为我及慢所动,便於內外二空俱證。基云:此即显空无我行名为空行,空无有情及法我故。
无願中,謂於五取蘊,思惟无常或思惟苦者,基云:此说三界五取蘊法名无願境,心住一缘名三摩地。显揚又云:无願有二:一、所知;二、智,正此同,即以无常及苦并集四行名无願行,此以无常苦果行攝因行等故。
无相三摩地中,初释行相,後释彼经。
謂即於彼诸取蘊滅,思惟寂靜,是无相境;心住一缘是三摩地。
显揚说:无相有二种: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切诸相之所不行。智,如此前说,此说前空境中,真如空相诸相不行,名无相境,即是此中诸取蘊滅,不说所執空名无相境也,前说因證彼空所空所證空二俱名空。
今但说所證空无相境,故与前別,即滅四行名无相行,道諦四行非三等持,何故无願无相说心三摩地空不说耶?
答:此观有故称作彼心,彼观空故一切俱遣,空不说心餘二说有也。
後释经中,文分为三:初、释不低不昂;二、释方便方便果;三、释曉了曉了功德。
違順二相不相應故者,缘違境心低,缘順境心昂。今无二相,名不低昂。又壞世諦違俗境,名低;執心存立順真境名昂,无相行离二,名不低昂。此不壞世諦即不思惟一切相,不厭不壞等,名不低;此於无相界正思惟故,不順堅執,名不昂。
方便方便果中。初释方便,後彼復数数自策自勵下,释方便果。相謂境相此有二重:一、有漏名相无漏名无相;二、有为名相无为名无相。若依初义诸後得智以後义或及初义为本質行名无相行,即滅四行,或道四行。若依後义无分別智名无相行,翻此二名有相行,此方便中於彼诸相未能解脫者在有漏位,未解脫有漏相故,故隨相識於时时中擾动其心。此数思擇方能取得无分別智果,解脫有漏一切隨相名方便果。於此解脫又善解脫故任運而住名極解脫,即通根本後得智二位。
曉了果曉了功德中,烦恼斷及滅諦名曉了果,现法樂住及道諦名曉了功德,謂无相行之所曉了,即道四行亦无相行,前後兩文寬狹有異。景云:斷及住究竟者,此就二諦体说,俱名为果及名功德。
又復滅道已下,約用以释经文,又諦现观是见道名,曉了果者,酬前方便故,罗汉德滿名为功德。若於此处无有彼物等,此第二段三摩地行別境同相,依一真如观具三义故。
何故此中先说空性等者,第三段释三次第。此意问言:苦四行中先说无常苦,後说空无我,今於此中先说空行,後无願行方说无常等。
此意答言:謂不相違。十六行中先无常者,則據见道已前初修加行先观无常,无常故苦苦故无我,无我故空,从易至难作此次第,此中則據初入见道观真如时空无人法故先说空,从真见道入相见道,次起无願、无常、苦观,方得清净。
言若无无我,无常苦观,終不清净者,此反释也。若无真见道中无我空定,相见道中,无常苦观,終不清净。言要先安立无我之想,从此无間方得无願者,此順释也。要先於真见道安住无我,从此无間入相见道方得无願。
下引经證,是故经言:诸无常想依无我想,而得安住者,相见道中诸无常想依真见道无我之想而得安住。言彼於无常观无我已,不生希願者,彼相见道、无常行道前无我已,於有为有漏,不生希願故空,次第生於无願不求有为。唯願无相,專求出离。故此无間,宣说无相者,从无願後,方起无相。
问曰:復以何缘此中先陳无願,次说无相,显揚第二先说无相,後陳无願耶?
答:此说要於三界先不願求方於无相圓證清净,故先无願後说无相,初證二空无即達无我有,故於空後即说无相,方令无願圓證清净,此依後时无相圓滿,彼依初时无願圓滿,故不相違。
此三三摩地诸門分別者,八門分別:一、名差別,七十二及显揚第二说:若无差別總说为空,无願无相通闻思修所成为性,有漏无漏若定若散唯善非餘,加行非生得。若言空无相无願三摩地者,唯修所成,有漏无漏唯定非散。若言空解脫門等者,唯是无漏修所成慧,非散闻慧等。
二、释別名者,空者生法无我性非有,无願者不願求,无相者佛地論第一说:离十相,色声香味觸男女生老死,涅槃经第十三说十三相,於此加三苦樂捨相,三摩地义如前说,解脫者离縛义,或由缘此离诸諦縛,或由起此證无为解脫,依此二义解脫之門名解脫門,或体无漏解脫即門。
三、出体者,唯以等持而为自体,虽闻思位有彼俱,等持胜故,或以定慧而为自性,於解脫中此二胜故,相應四蘊,眷屬五蘊。
四、智攝者,俱通三智,通闻思修世出世智故,加行後得三行理通,次前文中说境同行別故,根本智亦具三行,义別说三非三別时起。
五、十六行相攝者,基師等释略有八門不同:一、依小論空攝二行,无願攝十行无相攝四行,此说不於有为願求故。又依決擇十一正见中空行无我行名为空行,餘行名无願一行名无相,謂滅諦离繫见,順同小論。
二、依瑜伽次前文曉了果中空如前,无願六无相八。又七十四释三性中,由遍計所執性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性立无願解脫門,由成實性立无相解脫門,唯識亦言隨相各一空有願无相如次應知。又说无漏心等容二性攝,众缘生故攝依他,无顛倒故圓成實攝,故道四行亦通无相。
三、依此初文道四非三攝,二十八亦言,所知有二,有及非有,依非有立空,有有二种,一有为二无为,三界所繫名有为依,立无願解脫門,涅槃名无为依,立无相解脫門故知,道四非三所攝,五十五亦言,空攝二行无願攝六行无相攝四行,道諦诸行是清净因,非三門攝,非有漏故非无願。
四、依显揚第二说三門,如前五十五说:然道四通三行,彼云缘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亦是空行缘智,无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无相缘智,无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无願行,此意说言缘空道作空行等,是即空无相无願行,故道四行理通三門。
五、依七十二空攝十六行,謂苦集滅道各四皆无我故,彼云:五法中相通三种,真如正智亦空境故,无願攝八行,苦集各四相通三种,一切有漏皆不願故,名及分別是空无願境故,无相攝四行,虽於相等亦有无相行,唯观滅諦故,即六十九说:空解脫門攝八智,法類四諦并尽无生,无願攝六智,法類苦集并尽无生,无相攝五智,法類滅尽无生智。
六、依八十六,十六行皆空行,苦二行是无願行,謂无常苦,滅四行是无相行彼说由三解脫門增上力建立四种法嗢拕喃,依无願立一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依空立一切法无我,依无相立涅槃寂靜,依四略集故作是说故不違餘門。
七、空非十六行缘二我无非缘諦故,无願攝十二无相攝四,或无願攝八无相亦八依他圓成兩門体故,七十四说,三解脫門如次观遍計所執等故,八十六行皆通三行,一无分別智中义说十六行,义说三解脫門互相攝故,即此前说行別境同,唯識亦言:三解脫門所行境界与三性相攝,理實皆通故,如是略说八文不同。
所望义別理不相違,诸有智者更囑異文應隨义释,不勞彈诘,景云解云:空无我行是空三昧,此从行解为名。又说:八智名空者正證真如實无空解,但於观中观人离法义说名空,无願或唯苦集不说道者,非可厭故,以有处唯滅说为无相,道非无相者,滅离十相得无相名,道有三相故非无相,有处说道名无相者,道諦有生異滅相,然无五尘及男女相亦名无相。又以道諦能障生死所有十相,能引涅槃无十相法故名无相,有处说道四行非三三昧攝者,为順经中说有四法,三解脫外別立道行以为第四。
六、依地分別者,有漏者十一地,謂欲界初近分中間并八根本定上近分非有此观,行解狹故,无漏者通十地除欲界。
七、依身分別者,有漏无漏二十六行通三界身竝容得起。
八、重三等持,虽无文说理亦通有,然非唯无學不时解脫起,異生有學亦能起故,不唯有漏亦通无漏故。
显揚第四说:道諦四行通三解脫門,即三等持重缘之行是无漏故,如理應知。
自下第二解有尋伺等三,西方多言:尋伺在方便地不在初禅根本,唯除无漏诸三摩地者,此说感生上地三三摩地无漏不生,故除之也。
第三释小大无量三摩地文有三:初、略辨小大无量义;次、剩释经文;後、別建立经中四无量义。初文有三,可知。
此中已下,第二释经中,由三摩地後後转增有差別故;令所生起而有差別者,由彼等持後後转增有胜劣別,令所生起光明有小大无量胜劣差別。云何作意得成唯二?謂隨胜解分齊,施設作意故者,明求定时由隨胜劣故作意成。二、云何作意唯二为缘,修成唯二者,此问作意云何?唯胜劣二种为缘修定成二,謂即由下答,由求定作意初劣後胜故所修定有胜劣二。云何以修唯二为缘,行成唯二等者,有漏靜慮胜劣无缘令不动行亦成二种,由不动行二感生亦二。
下明由行胜劣所生有有情施設高下胜劣差別,此中明補特伽罗既说胜劣为二,例知向前数说二二言者竝據胜劣为二。
復次云何建立四无量定下,第三建立无量义中,文分为二:初、释经四无量行相差別;後、释无量差別。
此四无量如菩萨藏经第七、涅槃经第十五、十地经第五、瑜伽第三十四、显揚第四、對法第十三、佛地論第五等释:至菩萨地中广明門义,於三有情中別起为初,三總缘为後,一、於无苦无樂作意等者,慈悲喜三如次配已,總於此三欲与樂等,为欲令彼不樂思慕不染污作意等者,此释捨行相。即以前三有情为境,无苦无樂有情癡增上故,多樂思慕生死苦集迷於境界,先与樂已,今欲令彼不樂思量樂慕迷醉生死苦集捨其癡故,有苦有情多生瞋恚,先拔苦已,今欲令彼不生瞋恚,有樂有情多生貪欲,先不生嫉樂其不离欲令彼不起貪欲,於三有情勸捨三种起此不染污作意。四十四说:菩萨即於无苦无樂有苦有樂三种有情,隨其次第发起遠离癡瞋貪惑增上意樂普缘十方,是名为捨。显揚論说:慈以无瞋悲以不害喜以不嫉。涅槃亦言:慈除奪命瞋悲除鞭撻瞋喜除不樂。大智論说:前三种无瞋为体,与此皆同,俱性无瞋故。涅槃又言:慈斷貪欲者慳樂不与说名貪欲,缘自樂生斷众生命说名为瞋,今不斷命说名无瞋,无貪缘樂生,无瞋缘有情起,故修慈者言斷貪瞋。前第十一及显揚論、涅槃经皆言捨除貪欲瞋恚,无貪无瞋二法为性,下第十四捨除貪欲,大智度論说:即无貪,此及三十四中三善根为性,大智度論等依缘捨己樂施与他人故体无貪。涅槃亦言:自捨己樂施与他人,是名大捨,順違二生多起貪恚,平等勸除相增说捨。涅槃经等二法为性,法界有情總为三聚,平等行捨,故以三善而为自性,各據一义理不相違也。备云:此文既云即於此三,故知捨无量定更不別修。
经言:以慈俱行心等者,第二释四无量差別,经文有三:初、释通经;次、问答辨因释別经;後、結成圣行。
初文有十句,利益、安樂,一切无量所显示者,四无量中皆有二故。四十四言:初三安樂後一利益者,彼说初三与世間现益名安樂,後一与出世後益名利益,故二差別。此依四种俱能拔苦与樂竝通能与智福小大果故俱名利樂,无怨、无敵、无恼害,意語身业,如次配之。如四大河众流杂处者,喻四无量众善所集。
问经言已下,第二问答因释別经中,此说四无量三乘外道通修,唯依色四靜慮,行相寬故慈憶念第三定,悲憶念空处等而修習之,非入空处等定修四无量。若诸菩萨广慧声闻,依无色心了一切法修四无量,理虽不遮未见誠说。
言以修悲者樂欲拔苦。无色界中遠离众苦,斷壞等苦,彼都无故者,空处都无因色所生斷壞等苦。修悲心者,念苦众生令到无苦及所依处,所依处是空处定无有众苦,故言修悲極於空处。
更有一释言:所依者色身也。无有苦及苦所依之处者,即是空处定也。无所有处无漏心地最为後邊者,此依明利斷惑。无漏非遊观者,通有顶故。
如是一切已下,第三結成圣行。景師释:问二乘所得四无量是其有漏,云何经说觉分俱行,为释此疑故。論说云:如是一切虽是有漏唯圣能修,故经宣说此四无量觉分俱行。基師释:依殊胜行唯圣能修,若无漏者觉分俱时行,若有漏者二乘等起觉分前後有用俱行引觉分,觉分由此亦名圣行。
第四释一分具分修中文有二:初、別释二修;後、释定难。
景云:一分修者,如欲观察青等胜处,观时於前加行,或唯思光明,或思众色而入於定。言如是二种,隨其次第,或了光明,或覩众色者,由方便成,正入定时,或了光明或覩众色。具分修者,於方便具思二种得入定时,亦了光明亦见众色。
基云:初一分修思光明相如初解脫,思惟色相如第二解脫,具思惟二,如净解脫未成滿时。
定难文云:问:是誰难邪?答:三摩地相等者,謂是定所缘及因缘相兩家之难,定所變青等为境相還生於定。因缘相者,如後卷说,謂定資糧。十一难者,景云:经虽具明然此論中唯有其八,謂此中最初乃至亦復如是一难,从由不善守根門等故至释鷃者为第二,彼唯思求至旋转卒起为第三,彼於行时至与定为难为第四,或因定起慢是第五,或多言論是第六,或久尋思是第七,或因定生光明等相便捨內修諦现外色此第八难。
泰云:準成實論第二十二卷定难品,亦有十一难多同此論,次第有異。何等十一?一、顛倒定难,求不善知故,此当彼論第七定难;二、无念定难,方便後等故,当彼第六;三、貪等定难,不守根等故,当彼第十一;四、不適定难,多觉悟故,当彼第三;五、不等定难,为此二事精進不中,疾即身心疲極,遲即不取定相,俱失禅定,如捉鳥子悉即疲極後即飛去,当彼第五;六、麁喜定难,思求相求一得二等故,当彼第一;七、怖畏定难,遍於诸方不知广狹等不祥色故,行者若知不祥自滅,当彼第二;八、異相定难,彼行住时起世想故,当彼第四;九、有慢定难,因所修定自高舉故,当彼第十;十、多語定难,多言久思等故,当彼第八;十一、不取定相难,见定相捨內观外故。
当彼第九,基取文相大同,泰師仍云:成實論十一难名字、次第、体性、行相与此少異义配應知,尺鷃鳥者水札鳥也。
如是诸难,隨其所應至因缘相者,應得是未得退,或过此等者,已得退失。
第五三受俱定隨彼地增,非餘地非有。
第六四修定中,初为得现法樂住方便道中等者,四根本靜慮名现法樂住,为得此故修近分定,又根本地未圓滿清白,修诸根本定令得圓滿,通以有漏无漏善定为体。
为显修習未曾得定等者,此释难言:诸四近分及根本定,皆初修定,何故经中唯说初靜慮前方便道。故今释言:为显修習未曾得定,初现法樂住未曾得故,若修上之三地曾得种類故略不说。
俱舍二十言:舉初显後,理實通餘,当知此在能发天眼前方便道所有修定者,此第二修,唯以四根本地修天眼,通前加行道及无間道所有修定,此通有漏无漏。
能知诸天如是名字等者,依胜趣说,實通见诸趣有,乃至广说言故。
謂得諦现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者,預流果向謂真见道及相见道,前十五心皆名分別慧,为得此故煖顶忍世第一法加行道中所有修定为此修体,唯是漏为性。
或为修習诸无礙解者,其无礙解名分別慧,依四靜慮等修此方便定,是此修定体,通有漏及无漏。
謂罗汉果方便道中所有修定者,阿罗汉果诸漏已尽,金刚喻定及加行道为此修定体,此中第三与小宗異,彼说修三界诸加行善得分別慧,分別慧体通闻思修,故差別,初修定果现法樂住,於八定中最殊胜故偏说,为得此立初修定,前五神通凡圣俱得,胜知胜见唯屬天眼导生胜故,为得於此偏立修定,初入圣位唯預流向,圣果圓滿唯阿罗汉,为得初後二时胜果,偏立第三第四修定,阿罗汉果即漏尽通。虽一来不還二果之向亦有初得謂超果者,然非決定故略不说。
第七五圣智三摩地中有三:初、標引经;次、陳五智;後、別释经。
依婆沙三十一卷亦明此五,有作是说,皆八智性除滅他心,妙音说,皆六智性,除苦集滅他心。評曰:一切皆是世俗智性,皆知定事有差別故,此五圣智皆处智力所攝,若成實論亦有明之,列名別释大似此論,且準成實及此下释應具足云:一、我此三摩地是圣无染无執是自体智;二、我此三摩地非凡夫所近,是總叡所讚,是補特伽罗智;三、我此三摩地寂靜微妙是清净智;四、我此三摩地得安穩道,證心一趣现在安樂後樂異熟是果智;五、我此三摩地正念而入正念而出是入出定智。
景云:此五智初起是加行智,後成是後得智,智是能知,三摩地是所知。
备云:自体智名法智,伽罗智名類智,清净智名尽智,名无生智,入出定智名道智。
別释经中,有十四句,初之三句是自体智,次之三句是補特伽罗智,次之二句是清净智,次之四句是果智,後之二句是入出定相智。
基释云:證心一趣者:已得无尋无伺故者,據得滿智位,此无漏定。後樂異熟者,近資有漏得異熟果,遠得涅槃,借異熟名通称異熟智,体是一行相分五,故前说言五行相智,唯善无漏名五圣智。
此中有释:初、有见道前斷除烦恼令定清净;第二、入无相位所得圣定;第三、一来不還所得之定,薄貪等故尽欲惑故如次應知;第四、通不還及罗汉所得之定,现法樂故後異熟故如次可配;第五、唯在於无學位常行无相心故。準小例大,大亦有五:初、在地前;第二、初地;第三、前七地;第四、後二地;第五、如来地。
然此文中,释自体智云:无漏故名圣,豈言唯是異生者定乎,今尋文相,亦可善故名圣即在異生位,无漏故名圣在於圣位,此非純圣,故第二智方名非凡所近也。
第八圣五支三摩地者,若依成實論云:经说圣五支三昧,謂喜樂清净心明相观相,喜樂是初禅二禅喜相同故,名为一支;第三禅以离喜樂別为一支,第四禅中清净心第三支。依三支能生明相观相,是明相与观相为因能壞裂五阴,观五阴空,故名观相,能泥洹故名为圣。
今此論文四靜慮中,诸贤圣定各一为四,審观安立斷除結縛所有圣定为第五支,文分为三:初、標五支總別引经;二、別引五支经释;三、问答五支定相。
別引五支经释中,释初支有十六句,初六句是法说,次十句喻说中,辨彼说靜慮中,离生喜樂喻说,通喻四靜慮相及喻第五。
基云:法中,离生喜樂一句,诸靜慮不同,餘可通有;定生喜樂已离喜樂,清净靜慮是四靜慮差別性故。如前已释,由餘五句可通有故,由此後诸支中更无法说,但释喻说有異,譬如黠慧能沐浴人或彼弟子等者,西方沐浴有容沐浴人師及弟子故以为喻。銅器、蜯蛤器者,喻为离欲生喜樂故。教授教誡者,沐浴时以銅器等盛灰澡豆細沐浴末,今以言教猶如彼器,教之所詮能順於彼出离尋等诸善净行,如彼灰豆細末,此即无間道,以水洗灌即解脫道,以尋清净故。沐浴搏者,西方浴訖以餘甘子切碎曝乾为末,以生胡麻香油和之,令其潤膩不硬軟方以塗身,取其香潔潤滑光净故,沐浴搏即乾甘末,此喻行者未得定前当除麁重,帶津膩者喻喜和合,香麻謂得定後喜資潤身如以油和。
第二喻有六句,山者高义,出初禅故;尖顶者至一味胜解者,高山顶尖唯有一峯,第二定唯一意門,上品胜解离诸尋伺外散境故;泉喻內等净流出喜樂诸水故,山傍流出水大如車軸故名水軸,泉水上漫,大如汲索,故名水索,喜滋潤如水軸樂滋潤如水索。如前解释者,上云所滋潤者,謂喜遍滋潤謂樂,滋相應意如傍出,次五根如上漫,又云喜留二定,故云傍流,樂三定故云涌出,亦可喜住內心故名傍流,樂遍外身,故云傍出,此说輕安为樂,同小乘释也。
第三喻中,水喻离喜无尋伺定乃至喻华胎藏沒在水中者,此言意显,第二定如水,因喜动涌如华出水华喻喜故,今第三定离喜无尋伺亦如水,其樂如华胎藏胞未開剖,猶在水中名华胎藏,与定相順不动湧故如在水中。
第四喻中有五句,超災患者,謂八災患謂尋伺四受二息,此显离下地失。鮮白者,显离自地失,次以長者四业喻定四用,如次配也。八经九经以为喻者,西方織疊八縷九縷而为一莖经,織作疊时其疊堅緻,如此方作𢇇布四𢇇五𢇇方可堅緻。清净、鮮白者,如衣不薄堪忍寒暑等种种诸苦。周遍者,如无露处一切散动所不能侵。
第五喻中,於所观相慇懃懇到等如前释者,景云:如此卷前文修知见定中解及慇懃懇到審諦而取等相。言是此中總义者,此第五喻,總喻四定观如斷惑,但舉法说不舉喻文。
基云:謂前卷三十二相中,第二十观察相法说言,謂有苾芻慇勤懇到善取其相而观察之,喻況云:住观於坐坐观於臥,或在後行观察前行,故此言謂審观察三世诸行。於能观察又復观察,前四靜慮说为四支,此第五支於前能观更審观察,此所观察即三世行,即在後行观察前行,是重观三昧也,或前之四支虽已观察此更審观彼三世境,於前能观察之所观察更復观察故。
下问答中,说言:依審观察缘起三世诸法,又为斷除无色結縛故,建立第五,上来後四喻中竝云差別者,除与前同显与前別喻故云也。问答定相中:二、问;二、答。謂四靜慮中所有贤圣心一境性者,圣人所得四靜慮中通漏无漏心一境性名圣三摩地。及於安立,審諦观察。如是名为圣三摩地者,依定所发观察圣智亦名三摩地。
第九有具圣正三摩地中,文有三:初问;次別辨相;後此中慧为导首下,释先後次第生起所由。
辨相有三:初、解圣当知善故名圣及无漏故名圣者,圣人所得善有漏定,若无漏定皆名圣正三摩地;次、解有因有具;後释正三摩地,若是时中,捨邪见等下说是。
第二文有三:初、列因具名;次释、因具所以;後、云何正见等下,释因具相。
景云:因,謂七方便前生得善心种解脫分善根所起正思惟,須从此心受戒,即正語业命遠牽引定故名为因。具者,即七方便中所起三慧,为正见及正精進正念,此三於三摩地为近資助,立之为具。
基云:據實八道支在见道後位,若在见道前虽名正见而非道支,虽有彼行相而未建立,至修道位方得道支名故,今異生位亦名正见等,其见道等位虽不立道支,圣正三摩地彼位即有,故正见等於彼亦成,然由正见引定助定,二位俱得通名因具餘則不尔。
释相中,謂先了知世間實有真阿罗汉正行正至等者,景云:生得善中能了因果名正见等云云:此念即是三摩地相似等者,基云:分是類义,是三摩地相似分類,此念俱时亦有正三摩地。然未是圣正後能斷能滿方名圣正念,俱有定故言亦兼。
第十金刚喻三摩地中,謂最後邊學三摩地者,既云最後邊,故知唯是一念非多刹那,而對法第十一云:通取加行无間二道为金刚定者,三藏云:最後加行道生最細现种已滅,最後无間道生最細隨眠已滅,名有功能,總此二名为金刚,下以三义释:一、最第一者,作用:一、以斷惑集善辨无學果;二、用究竟故。二、最尊胜者,於學行中最尊最胜,为诸菩萨之所宗仰三極堅窂如世金刚,得此名下以二义束释此金刚喻定,依萨婆多正义總有千九十六,謂依未至定百六十四,乃至第四定亦尔,空处五十二,識处三十六,无所有处二十四,广说如婆沙二十八卷,今大乘宗二乘依九地色六无色三,菩萨唯第四靜慮。
唯識有二义:一云,此现在前已得四智麁重惑种一时捨故。二云此时異熟識在解脫道位四智方起,广如彼说。
上来別释经宗要有三,中解二说。
自下第三释等至,上列有六,下文分四。
初解五现见三摩鉢底,文分为四:初、引经標;二、释现见等至义;三、出總略体性;四、別释行相。
修道所斷烦恼制伏對治者,是初现等至。斷滅對治者,是第二现见等至。及观察斷者,是後三等至,与小宗不同。彼云:一、观自身三十六物种种不净;二、除血等唯观白骨,上二通凡圣得;三、观骨身識在中行,亦住今世亦住後世,即初二果未离欲故;四、观骨身識在中行不住今世唯住後世,即不還果已离欲故;五、观骨身識在中行,不住今世不住後世,即阿罗汉漏已尽故。初二名现见,後三由现见缘之所起故亦名现见,广说如婆沙第四十卷,今則不然,五皆圣得观,明了观故名现见。
總約伏斷出五现见体,故云此總略体性。別释中,初二观論有兩番释:初番云、初不净观正是念住,以方便念住而为依止;第二不净观即後念住,以初念住而为依者,第二不净观者,此約所依加行根本缘起差別,显二不净观,初缘不净後骨人故。
最極通達者,是青瘀等观等者,此说白骨观是不净观中最極通達义,是青瘀等。後胜次第未後逾越貪等观义,第二番云:初、不净观观察內身;後、不净观通達法性。此依所缘境界事理淺深缘起差別显二不净观,根本观中不净境及性二類別故,是故前言斷滅對治。
观識流转者,释別观察斷,即後三观,謂观識斷与未斷,观察此識生滅相續是極句,或观生身或观刹那二种識转,此上總释观察斷义。
日夜等者,如俱舍云:百二十刹那为怛刹那量,臘縛此六十,此三十須臾,此三十晝夜,三十晝夜月,十二月为年,牟呼栗多此云須臾故也。
观察有學未离欲下,別释三等至。俱住二世者,现在未来識俱有转故。唯住他世者,唯未来世識有转故。俱无所住者,二世无转故。
第二胜处遍处指如前说,謂前八解脫中,已對辨訖,故此不論,四无色定即四无色解脫。決擇等中释四无色不異解脫,故亦不解。
第三辨无想等至中,云於此生中,亦入亦起者,入无心起有心,此说於定下说於果。若生於彼,唯入不起者,唯識第七略有二释:一、初生无心中有未有心故言唯入;二云,初生有心後住无心故名为入,不尔初生本未起心云何名入,先有後无乃名入故。
其想若生,从彼沒者,彼一说云,未後无心,若彼正沒猶未有心不起潤生心等故,下界中有初生名想,若生便从彼正沒故。
二云,未後有心,其想若生潤生心等起名从彼沒故,餘門如唯識、此論五十三、對法第二、显揚十一等解。
第四解滅定中,已离无所有欲者,通據斷伏,依非想处相而入定者,謂於此上心染生厭捨等者,非想非非想心本厭无所有处而起,今求滅定還厭非想非非想心令其不起,心便寂滅,故言依非非想处相而入於定。依滅尽相而入定者:亦復如是者,缘非想心不作厭背解,直作心法欲尽之解,如是漸漸九品心滅,前厭捨心心便寂滅,依初修者未得自在,今任運作非想处行相,诸有想心任運滅尽与前相似故言亦尔,是久修者任運成故,或初缘有为作厭捨想心,後缘无为行厭捨想心,厭捨义同故言亦尔。
此有二种,謂行时、住时等者,景云:初定心有彼尋伺起言说故名为行时,二定已上心漸微細离尋伺故名为住时。基云:初定有四識身心上外缘,如人出外故言行时,此时三行猶在今说次第,二定已上心不外缘如在家中名为住时,滅三种行,二定滅識行,四定滅身行,滅定滅心行,故言次第滅三种行。次第起者,依未自在者作如是说,得自在位如前。
又说:任運能入起一切地故。任運能入等者,虽遠方便心有期願,若到此时任運出入故,出定缘三种境。觸三种觸者,若依小乘婆沙、正理及成實論等皆广说之。且引正理第十二卷云:如契经说出滅定时当觸三觸,謂不动觸无所有觸及无相觸,何者云何觸此三觸。
有说:滅定起心相應有空无願无相三觸,如其次第出滅定时觸於三觸。有餘師说:識处空处心相應觸名不动觸,此二純作識空相故,无所有处心相應觸名无所有觸,无先所有故,非想非非相應觸名无相觸,想无想相不分明故,即由此故说四无色,若有想定从滅定起心通有漏无漏,滅定起时或逆次第入诸等至,或逆超越入诸等至,容有起滅定心现在前故。
復有餘師说:唯約无漏,有处缘涅槃心起滅定时言觸三觸,以无漏故名为不动,无所有处地所攝故名无所有,缘涅槃故名为无相。
解云:如摩诃俱稀罗经作如是说当觸故,此三師各释不同。初師说者,謂我我所執掉舉名动,空无我行能對治行故,能破动故名为不动,不动相應觸名不动觸,貪心執境攝为己有,有所執故名所有,无願三摩地能斷所有名无所有,餘如前说,生死十相,涅槃中无为无相,无相即定,缘无相故为无相,餘如前说。此是是三觸体性,无心时无此等觸,出时忽遇名門中行,忽偶壁等,是謂三觸之义。
第二说者,謂識处方便唯观於識,空处方便亦唯观空,无異想故名为不动,彼相應觸名不动觸,根本地中虽通異相从方便说皆名不动,无所有处无先遍識所有名无所有,有顶地中无有想无想二分明想故名无想,乃至有顶不可言无想故,四无色皆名有想,是謂三觸体,起滅定心通有漏,若有漏者,若逆次入非想等至,名觸无相觸,若逆超入无所有处及无漏,逆次第入无所有,皆觸无所有所,若无漏逆超入識处,名觸不动觸,虽不定得入空处,以二处皆名不动觸,一即是其名。又释:此師非萨婆多正宗义,是異師許从滅空处等故作是释。
第三说者,但取一念无漏无所有处缘滅諦涅槃,以約諦是无漏非有漏故名不动,約地名为无所有处,約所缘名无相,彼相應觸具三种名,入彼心时名三觸。
今此文中,有二師释,初此与婆沙、正理等異,謂出定时多由三境:一、缘有境而出定时无我等动觸者,此缘內身作无我行而出滅定不为我慢等动;二、缘道諦道能取境,今出滅定能缘境,道諦为境名取境,取境不生貪等,觸无所有觸,以道不能增長貪瞋等或名觸无所有觸,相不思惟故缘无相界。
是故说言觸无相觸者,若缘滅諦出滅定时,名缘滅境离众相;二云,此依未自在义要次第故,以定心出觸不动觸是空等持,觸无所有觸是无願等持,觸无相觸是无相等持,依自在者,超一切地隨其所起定或散缘理缘內缘外觸三种觸,內三有体名境,外六尘名境境,无相理名滅境,由入滅定折伏心已烦恼不动,三根不擾非相所亂,唯以善心而出於定。今观文意多依定心出觸三种觸故也。
下通結之。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