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本卷第十三
瑜伽論記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上)(論本第十三至第十五)
释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三
上来释攝经宗要竟,自下释杂义经,文分为二:初、十一復次別引经释;後、以四法攝持圣教。
初、经明身心遠离引如實觉;第二、经善修止观觉了所知。
第三、经等持等至等互善巧中,文分为三:初引经標;第二、兩復次释经四句;第三、云何为住下,別释十四句经。其等愛下倒翻不等愛为一句故成十四句,調善句下,有行拘執法性拘執释調善中句,此二標文非释经句,其四句中初復次以定相對为四句,其等持名目十一种,先舉第一三三摩地,對等至四法中以作四句。
次如是以下例等持中餘十功德文,等至六中餘二,一一皆相對亦作四句,謂诸三摩地中空无相等,最殊胜故缘境回故,偏得其名,诸等至中胜处遍处能成變化,滅尽定无想,无心寂靜,故偏舉之。二偏句中初舉滅尽標无想,後舉遍处例胜处,影略显故其义可知。
第二四句中唯作初二句,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者,謂於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非於能入等至。诸行状相差別等者,此说善巧三慧为性,約彼等持能詮名句差別之中有巧不巧,等至則就入出有巧不巧,對辨可知,前四句約別体等持等至入出作用善巧不善巧異以明,此等二四句約彼等持等至体一义異以作,三藏云:西方有此义,三昧等名说为等持,三昧体性名为等至,故作二句。乃至未从诸佛所闻等者,謂於等持非善巧有三义:一、未从佛聽闻;二、未於第一菩萨所聽闻;三、未自證得第一究竟,故於定教不能善巧,上一未字下貫三处,景云:或以初地名第一究竟,或第十地名第一究竟。
於不定地分別体相所攝者散境也,此是定地不同類法故,思惟散境名出定也。定所作者:謂飲食等者,此是出定所應作事,由至此时應出定故。所缘相者,謂分別体。由缘此故,能入诸定者,诸有漏法名分別故,定所缘名分別体,相分离见无別性故,或此所缘以五法中分別所现相体为所缘相。由所得定,过此已上不能知故等者,此说三度下不知上,決擇中云:依四定通知无色界人心者,約大菩萨说故不相違,引发謂能略攝广文句义者,此闻持力攝广义。云何等愛?謂慚、愧、愛、故等者,此謂定前起十二种法,一、慚;二、愧乃至十二樂,以此为方便心便得定。此中三藏云:等是等至愛是定方便心,愛等至胜功德故名为等愛也。景云:慚愧等並是隨順正法,等愛者是正义理正愛也。基云:於此十二平等愛,故名为等愛。方便有二:一、趣增減二道;二、止舉捨,如前三十二相中,已说。
第四分別靜慮经中文有四:一、引经標;二、略释四转;三、广释相;四、結成。
此中四转,当知二时顛倒等者,基師释:四转者,一、有漏三摩地趣進时顛倒;二、有漏定趣退时顛倒;三、有漏定正退失无倒;四、无漏定進时无倒,或初二於進謂退名为顛倒,初於有漏定進时謂退,後於无漏定進时謂退,故皆名倒。
論说:第二、於三摩地退时顛倒者,修進无漏趣退有漏时謂顛倒,後二退时謂退名为无倒,初於有漏定實退时謂退,後无漏定退有漏时謂退於有漏定。退时謂退中文有三復次:一、由愛味故退;二、由慢毀故退;三、由貪誑故退。
第二无倒翻初无倒應知,其相者謂得无漏定时將失有漏定时,如實知退,是名无倒。第三无倒漏定退时知退。
第四无倒无漏進时知有漏退,此中第四与前第二有差別者,前修无漏方便猶未證得謂退曾得定,今第四正得无漏有漏不行謂之为退,故成差別。景云:第二无倒翻初无倒。
云何應知其相者,前退方便定,後退根本定,故云翻前,此後二退並據異生伏惑還退。由依如是至安立四转者,謂由依如是興衰二无倒故安立四转,故結也。
第五分別四撿行经中,文有三:一、引经標;二、略显撿行相;三、广显示。
所撿行則四分净定为所撿。
能撿察則三慧。
此則一人具修四种,劣分等四,如次配順退等四,解释如文。
第六於六境不受想无想经中,此诸法若實若有都不領受者,不受境自相也。尚不受想者尚不受六境之想,何況无想者亦不受彼无想也。下云无有眼相释尚不受於想,不受自相释都不領受,不受无想释何況无想。言由厭壞故威勢映奪乃至然有其想者,謂无漏数厭壞遂於眼等无有事想,唯有四諦诸理想起。不受无想者,想与无想皆悉不受,由不思惟一切想故,有空二想皆悉不受,故於滅尽真如理中思惟寂靜。此中意说离诸想相,名无想者,无分別智正證如时,前苦樂等相亦皆离,則想与无想一切皆离,故离相想名为无想。又说安住滅尽定等者,此據彼滅定诸想所生,释上经文尚不受想何況无想。
第七释四趣道经者,初異生时得根本靜慮,後时闻法能引见道,亦名依增上心修彼无漏增上想也,彼第二人依未至定得於初果,欲頓斷九地修惑趣證罗汉,从初果伏欲界修惑,得有漏根本定等名引修道,以有漏退名修道故,亦名依增上想修增上心。
第三行者,名为俱得。奢摩他,毘鉢舍那,双杂转故者,此人凡时先伏欲界修惑,而能起初根本定,後依未至定入諦现观得第三果,得入根本靜慮名为進引增上心慧,亦引修道。故下結云:第二十三引修道故。第四行者先得有漏靜慮,後闻法故得入见道證第三果名引修道,如是邊斷所餘修惑,亦引道證阿罗汉引无學道故。下結云:第四趣道为俱引故,道理此人亦是依增上心引增上慧,然不同初人但引见道,以俱引三道故別为第四。
第八释四净胜经中有三:初、標净胜经;次、释净胜义;三、释净胜相。
謂所得所證所引戒等者,所得者謂若圓滿法,所證者謂若攝受法,所引戒等者謂发勤精進未滿令滿。
四净胜者,一、尸罗;二、三摩地;三、见;四、解脫。此中不得不證所引戒等言,皆通四净胜也。
圓滿攝受牒释,发懃精進未滿令滿是所引戒定见,解脫体故不牒释,又所得者戒所證者定见,所引者解脫,戒等者等定见体解脫,又所得者戒,所證者定,所引者慧及解脫,略无解脫知见,亦可惠及知见俱名正见具攝五蘊。下七云何,初一为戒,其等持见解脫各二云何,隨應配释,虽住具戒等四句六支,如声闻地广说,戒定二种異生位名圓滿,得圣位攝受,定中有二:一、离欲时前六作意未得根本未名圓滿,若得加行究竟果时得根本定名圓滿;二、得下三定未名圓滿,若得第四乃名圓滿,解脫在有學位,未圓滿无學位名圓滿,不时解脫名攝受解脫,定障及事障所得擇滅名解脫。
第九释心清净行苾芻思惟五相经中,诸惡不善欲等尋思等者,诸不善欲恚害尋親里國上不死尋所曾经樂等,七种尋伺皆为障体。略有三种補特伽罗等者,總標三品尋思,差別成五,下別释之。第一耎品尋思行者,思惟因果等諦相故令七种尋滅。依中品尋思分成二种:一、见尋思过患;二、不念思惟令七尋滅。依上品尋思亦分成二:一、非初即令一切不行,要当方便漸当制伏;二、若猶未能伏便生厭怖,多思惟故令七尋滅。
第十释蕩尘经中,文有三:初、引经问;二、释三陶練喻;三、舉法合。
如金性內所有生金下,是发心出家名初陶練,在資糧道位得靜慮等,是以陶練入圣位也。是後陶練故論说言不为有行之所拘執,依惠根伏令根姓显,根除烦恼立陶練名。
第十一释於三相思惟经中,三相者,一、止;二、舉;三、捨。一向修止舉在定加行,於缘起等不正思擇,不思擇故心不正定,不能现观不尽诸漏,成阿罗汉数思惟捨便思缘起乃至漏尽道成滿故。
上十一段別引经释,一復次以四正法,攝持圣教有三:一、標;二、別;三、释。
遠离者入定处所,修習者所修定惠,修果者謂所得解脫所离二障有无为果。云何已習奢摩他下,释此第三,一切有執者則是法執,執一切有,滅此法執名为滅界,此中所说三界,与下決擇所说有異故,彼亦说斷见惑尽名为斷界,斷修惑尽名离欲界,斷餘一切有漏法尽名为滅界,小論中说八結斷名斷界,受結斷名离欲界,餘有漏事滅名滅界,无乖諍者,大意欲明佛及弟子以见同故所说义同,文句不異共相隨順无有乖諍,佛法久住利樂处广名等潤洽,非如外道起见立义不同文句差別,若义若句若文不说名,舉初後以貫中故。第一句者,所謂前句乃至則以此句而问,第二等者,此略明於句平等潤洽,景、泰、备、基所傳大同,如尊者阿难於五百苾芻中以此初句问一比丘,復以初句问第二比丘乃至五百,彼皆答言:如是、如是。乃名師弟义句无所乖平等潤洽互相隨順。下文反显設於初一依蘊而问等者,設於初人依蘊无常而问,往第二人所次问界无常者,便不得名於第一句平等问潤洽。
今準广論引契经云:慶喜往问名上座得解脫义,名上座答修二法,則得解脫三界之果,慶喜次问名上座五百弟子別答,不違上座,往问如来,如来答如名上座解,斷诸行故名为斷界,离诸行故名为离界,滅诸行故名为滅界,广如彼論,此名上座及彼弟子见同如来答慶喜问,平等潤洽教义隨順无毫釐違,故名无諍。
非三摩呬多地境位四中,自下第二释非等引位,释論云翻前易了,体則欲界全上二界中一切散法。然观此論文意十二不定中,第七是上界前五作意,第九、第十是上界七作意,第八是上界染法,此地不唯翻前地,是亦通上二界一切散法。
文分为二:初问起標;後隨別释。
此十二种決擇,六十三广说差別建立所由,謂依初不定地於安住心應正取相,謂青瘀相等,此说五識性不定故於境馳流,貪等生起为止息故,观青瘀等而安住心。
則以此义,西方二说:
一云,五識唯是有漏性不定故,经如来十八不共法中无不定心故,論亦说:言十五界唯有漏故,故知如来无有五識,其成所作智、或第六識、或第七識。
二云,五識亦通无漏,如来五識恒在定故。
言如来无不定心故,华严云:眼根入正受耳根三昧起等,論依二乘異生者说十五界有漏自性不定非依餘位,於中有说:成所作智身菩萨修道則现在前。
有说:佛地方得初起,如唯識第十、佛地第四等释,或有闕輕安故非定地,謂欲界繫诸心心法等。六十三云:依止此故为得作意應勤修習,此言意说,为得上界作意應勤修習欲界善心,或厭闕輕安欲界散地,为得上界輕安地作意,慇懃修習,唯識兩说:有义:欲界无輕安,以此文为證。言善十一通一切地者,通有尋伺等三地俱有故。有义;欲界亦有輕安,彼定加行亦得定地,彼亦微有調暢义故,除定加行餘欲界心,皆闕輕安名不定地,非一切无,说善十一通一切地則九地故,餘十不定地,如六十三释。
有心、无心地位中,前二定散一對,上已明訖。
自下释後二有心无为一對。文分为二:初问標五門;後別释。
地施設建立中,唯依初五地辨,地建立非依餘者,三藏解云:約實而言,十七地中五識意地有尋有伺无尋唯伺闻思二及有心地。如此七地屬有心地,无心无餘此之二地唯无心地,定非定地,无尋伺地,修所成地,声闻独觉菩萨三地,有餘依地。
如此八地通於有心、无心二地,虽有此义,論主據略故對五地辨心有无,景又解云:此之五地前已解訖,故就此五分別有心无心,已外未说故不對料簡,虽復三摩呬多、非三摩呬多前已解说,而此二地尋伺已有尋伺等三地中攝,故不別論。
基云:但依地体五識意地有名有心无名无心辨有无心,相猶未显,未知九地何处义成舉地体性,於有尋等地三相之中以辨有心及无心者,則知九地二位差別,亦知定非定地何者有心何者无心,故更不須依定非定地辨有无心,三慧三乘六地诸行有心无心不出前門有无餘依。
此第四、第五門中辨有心无心非有身位有无心別故,有无心唯依五地,有尋有伺地中无心睡眠、无心悶绝,不名无心地者,以睡眠、悶绝无心不定故,无尋无伺地中无想定等定无心故。又睡眠悶绝依主識说名有心地,无想定等依客識说名无心地影略说故。
又依隨转理門以辨无心,萨婆多说悶睡有心故,然決擇分復依五义辨有心地,由七种因辨无心地,唯依地体以辨有心,依此第三、生与不生建立无心,彼说七因,此八因者,此開根境彼合名缘闕,此八因缘非一法具,凡说诸生不生法也。闕作意者,诸心心法若同特无作意則不得生,亦可若无前念作意後心不生,景師評云:後解應是,若取同时作意則诸心法无不生时,以心聚中恒有作意故,此中既言八因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將知必取前导作意後心方生,若无作意欲取色等後心不生,自有先无作意對境則生,如作意者色忽尔闻声等,以从多分说作意生,如六十三释:分位中,无心睡眠者,上座部说:睡眠有二:一、心睡眠引有心法;二、色睡眠則睡眠时有長養色,大乘睡眠通有无心。第一义建立中,无餘涅槃赖耶永滅者,若尔众生界有增減不。
解云:处处经論皆言众生界不增不減,以众生无始舊有非新有故,无增而有无量,定性二乘入无餘时墮非生数,理亦有減,以从多故说言无減,如海一滴。
但涅槃经等先尼问身为在烦恼前,烦恼为在前,若身在前,云何说言因烦恼故方得有身,若烦恼在前誰之所作住在何处?佛答先尼:烦恼与身虽復一时俱无前後,要因烦恼得有身終不因身而有烦恼者,虽復外道就始有为难,佛還就彼无始而答,故知无增也。
又依无上依经说:众生界是如来藏,众生共有是无为故,據如此义说众生界不增不減,彼经意真起妄立众生界,故说真如名众生界,二乘虽入无餘诸蘊滅尽,而此界体常存不滅,據如此义说众生无增无減。
若彌沙塞部云:众生在前烦恼在後,若尔无因,云何得有众生?
解云:如苦類忍,初无自分因云何得生,彼无自因而得生起,此亦應尔。
今此文相,定性永滅,終不成佛,涅槃经等无不成佛者,立教分齊各有所據,楞伽经说:诸声闻经於多劫涅槃界,耽三昧酒長时醉臥,後从彼起发大心者,古師以證无有畢竟入无餘永滅者,基云:依攝大乘論化声闻,非實如此也。
闻所成地上之九地辨三乘境。自下六地辨三乘行:初、三通行,三乘皆能修三惠故;後、三別行,應機隨法成自乘故。又初三是方便行,後三根本行。又初三所學行,後三所成行。
闻謂闻惠闻缘教故,以此为因所成诸法名闻所成,即以彼惠及相應法并闻所缘若文若义并所得果为此地体,前作意中闻唯缘法者少缘义故。
此地文分为三:初、結前问後標起論端;次、问列五明处名;後、隨別释。
謂若略说於五明处乃至读诵憶念者,此显於五明教所生闻惠。此中三藏二说:一云,此聽闻等是生得惠也,义同小論受持教法生得心故;一云,六識相應闻惠为体,惠有三品,下名生得,中上二品並名闻惠。
基復兩释:
一云,謂觉惠为先聽闻,後时意地領受读诵及憶念等方是闻惠,其五識初觉惠并聽闻及俱意識聽闻读诵是生得惠,不明了故。
二云,觉惠为先者,是生得惠,若聽闻若領受若读诵若憶念俱是闻惠俱时五識虽非正闻惠,由从意地方便闻惠所引发故,因闻所成明了心者,亦是闻惠。設虽意地領受读诵等不明了者,皆生得惠。
又於依止名句文身义中,无倒解了者,謂於五明处义觉惠为先,所起闻惠,若萨婆多闻惠一向依教,思惠或依教或离教,修惠一向离教,如三人學浮等。俱舍破云:思惠依教不異闻惠,若思离教不異修惠,云何取別,彼論释云:闻思虽俱依教,闻不簡擇思能簡擇,是故有異,修惠离教。今大乘中三惠皆取教法,然闻思簡擇不簡擇異,由於定前闻思教法,次則修惠入定缘法及义。
第三別释五明处中,初辨內明处,文有二:初標四門,後隨別释。
四門者,一、事施設者,謂三藏攝事施設建立,事謂事义,謂经律論义差別故。又是诸所論义所依之体事故,立事名;二、想差別施設者,謂能詮名,由名句文皆从想生故名称想,又西域呼名多呼为想,又名等无体隨声假立,隨其想解号为能詮,故说名等称之为想;三、圣教义想者,謂诸圣教所詮之义能攝圣教;四、由佛教所應知处相者,謂从二数佛教所詮事增益,乃至十种佛教所詮事,名佛教所應知处想。第三以理攝教,第四以教显理。
素怛览者,此云契。毘奈耶云調伏。摩怛履迦云本母,集诸经义論議明之,出生诸经別所詮义故名本母,則舊所云修多罗毘尼摩得勒伽。
想差別中,有四嗢拕喃:初嗢拕喃有十二門;第二嗢拕喃有十四門;第三嗢拕南有九門;第四嗢拕喃有十門。
句,謂六內处等者,詮法自性名名,詮法差別称句,今詮法差別,是故名句。以寬攝狹名在其中,句有五謂处中等,若八字生是处中句,此即四句三十二字名室路迦,经論文章多依此数,无问長行及与偈頌,但滿三十二字,舊名首慮。六字已上生是初句,二十六字已下生是後句,若減六字生是短句,过二十六字是長句。
无量境界在十方处所三世时分故,皆言无量。
四众中,唯明男子四众,无鄔波斯迦。又鄔波斯迦素迦所攝,但从在众中戒为性,故別离出之,三十七道品四沙門果,无諍、願智、六神通等,如声闻地释:大乘五事四尋思如實智三性三无性。如決擇分释:四真實、五种大乘、五无量不思議、威德胜解等。如菩萨地释:六內处境界下,十四門法名声闻地法。
大乘五事下,有十四門功德是大乘法,補特伽罗空、補特伽罗无我、法空性法无我,有差別者,空謂所空自性,无我謂无其用及差別义。又空謂二空理,无我謂所執,或翻此说故二差別。
处中观行者,謂如般若经及中邊論等说,非一向空非一向不空,遠离增減妙契中道故也。
五相大菩提自性者,显揚第八云:謂过二乘所得转依体。
功能者,謂十自在:一、寿;二、心;三、众具;四、业;五、生;六、願;七、胜解;八、神力;九、智;十、法。
方便者,謂四种變化,一、现菩萨行變化化根未熟者;二、现如来變化化根已熟者;三、现攝声闻變化;四、现調伏独觉變化。
转者有二:一、暫时於诸有情末解脫成如来教化转不休息;二、究竟佛难思德为诸有情作利益事流转不息。
還者彼論名滅還涅槃故,此亦有二:一、暫时於已解脫有情佛暫示现入般涅槃;二、究竟謂烦恼習气及苦永滅。五种大乘中,显揚第八云:种子者,則菩萨地.种姓品。趣入者,則发心品。次第者,則住品。正行者,則餘诸品。正行果者,則大菩提、建立二品。最初发心謂菩提心,由有种子悲愍有情是趣入菩提,波罗蜜多是诸地次第,攝众生事是大乘心行,自他相續成就是正行果,二利果滿足佛德故。
又最初者謂种子,发心者謂趣入,悲愍有情者謂次第波罗蜜多,攝众生事者則正行,自他相續成就者謂正行果,此順菩萨地配品释此文。
释五无量,亦如显揚第八。真實义隨至真如及智者,謂真如遍一切法,故言遍至。又无分別正智,亦缘遍至真如,故名隨至。又佛种智,名不可思議威德胜解,无障礙智,七識住如初帙中解。
又第十四卷自有文,三清净性:一、自体清净性者,道前真如自体清净,猶是自性住性;二、境界清净性者,住在道中,則是引出性,是證智所缘,名境界清净;三、分位清净性者,則是道後至得果性,謂无垢,如四道理謂因果相待證成法尔。
假施設中,初於法假立有情,後依圓成能取所取相上假立诸法,或於唯識相假立诸法故。
藏护者,景云:謂則喜樂愛習著彼阿梨耶?
云何思释?謂一行者,如對法云:以一法行歷诸法故,謂以一法与餘法一一互相问,除此法更以第二法与餘法互相问,如是一一一切当知。婆沙云:以一问一,以不相以问不相,以不世定名为一行。
順前句者,謂法中隨取二法更互相问,依止前法以答所问,以狹问寬順前句故。順後句者,謂則二法展转相问,依後句以答所问,以寬问狹順後句故,一切狹体必則寬故,自有寬体非是狹故,或於所问、應二句答、應三句答、應四句答,此中从寬以明唯说四句,体有寬狹或不同故,寬狹义同應述可答,亦名如是答,所问不如理答。言不尔名无事答,亦名遮止答,广如對法第十五卷,彼云:分別显示決擇者,謂於如所说蘊等法中,隨其所應作一行順前句順後句二句三句四句述可句遮止句等,論決擇者,謂依八何八若之詞问答決擇一切真偽。又若婆沙九十七卷,广明小四句中四句大四句及如是句等,其二十八對二門,五三門等,皆如決擇分六十五等说,於中心心所法名有所缘相應,有行相有所依,餘可知也。
四行跡法,謂苦速通等,至下当释。四法跡,謂三學跡則无貪无嗔正念正定,三种繫屬:初、根互相屬;次、識根互相屬;後、根境互相屬。
十六种攝,如決擇分五十四及對法第五中说:五相應。亦如對法第五、決擇五十四说:见闻觉知。瑜伽第三九十三、對法第一等释:见闻觉知义。显楊第十八说:色界无觉後起言说,无色都无,謂生彼界故无彼言说。
六种次第,流转次第者,謂嬰孩等十时流转次第,或十二因缘次第。成所作次第者,謂出家受具修七方便得见道等。宣说次第者,謂四正斷,一刹那中具其四用以辨次第,非四现行前後有異,或宣说诸法標释次第。生起次第者,謂十时分或芽莖等生起次第。现观次第者,謂真相见道前後,六十三等现观前後次第。等至者九次第定。
八种所作。一、滅依止者,能与滅惡为依止。转者謂与善生为依止。遍知謂知善巧,遍知苦樂缘生等法,生厭离故。喜樂者謂喜、樂、滅、道。
四种所缘,如對法第十一卷,一、遍滿所缘有四,謂有分別影像、无分別影像、事遍際、所作成就所缘;二、净行所缘有五,謂多貪、多嗔、多癡、憍慢、尋思五种观行差別;三、善巧所缘五,謂蘊、界、处、缘起、处非处善巧所缘;四、净戒所缘有三,謂麁靜等相真如諦也。
四种、九种瑜伽下,声闻地、對法第九等说:方便瑜伽以作意胜解惠为性。
三事观者,有相謂所缘事,尋伺是能缘事。四行观,如對法第九及声闻地说:六事差別所缘观:一、义者,苦无常等差別义,在见道前方便;二、事者,謂诸事作用集有苦用等;三、相者,謂滅諦体相;四、品者,謂法上中下品,或三乘道諦有品類故,次上三种在见道位;五、时者在修道在见道後时而起故,或观三世;六、道理者,謂在无學道。或事者蘊界处等,时者三世,道理謂四种道理。
五种教授者:一、教教授授与教法;二、證教授授与理法;三、次第教授授观行法門;四、无倒教授授前三种應機无亂;五、神變教授授与神通,令化众生。
內明四門中第三明攝圣教义相,中有十法五對,圣教意合斷惡修善返流尽源以为其义,有能修所修能證所證,惡有现行及种伏斷之义。此中初能作所作二俱善法;次、过患染污苦集諦法;三、有障有順謂烦恼善法;四、有真有胜无为有为诸无漏法;五、有順有得謂世間出世間法。
應習、應斷及斷已现行法者,景云:未斷位中有漏善法是所應修,以有麁重名为應斷,則此善法斷麁重後仍现行者,名为斷已现行法。基云:應習謂善法,應斷謂染污法,斷已现行謂无覆无記。
自下第四明佛教所應知处相中,有二:初、增十法門,後結之。
初則为十段,初明三种:一、有情門,即住有三,要依有情,方有情非情、因及果、染与净、生死涅槃、有为无为等。
增二門等所明诸法,故初明三种:一、有情門。增二法門有二十四對。
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內正作意外闻他音等者,此內作意外闻他音,是二因缘由二法故,今此二因缘现入现观,当诸根熟。於如来所说所有甚深经者,謂解深密等三性显了教。相似甚深空相應经者,謂般若等与此甚深经相似。缘性者圓成實性,缘起者依他起性
第十四卷
增三有三十种門。言十相者,謂壞生命等者,壞字通以下十惡业,义相關故。約之以明門种根三以为初門,杂秽語名壞。所为事业者,於正事业不正而说名綺語故。
三門中,泰云:捨七善色名业毀壞,壞无貪嗔生善意樂名意毀壞,壞慈悲等诸方便性名方便壞。基云:前之七种,作业毀壞者,外彰身語而作业故。其次二种,意樂毀壞者,无貪无嗔正喜樂故。最後一种,方便毀壞者,正见乃是圣智因故。
言三根者,景云:貪嗔癡三能生十业道門故。基云:此说十业以貪嗔邪见为加行隨應为究竟,或此偏明意三业道。备云:问:邪见业道非不善根,何屬三根?此有三释:一说、邪见虽非根从多名为根;二说、邪见与癡根俱起故相从名根;三说、第三根者則是无明,由貪嗔癡故十业究竟故立为根,不約十业攝为三根。
第二門文为二:初、明三法,依四处生三尋後;因辨內法四种。初中欲貪为因生死增長名邪法种。
依四处所者,一、自身利等四种白法;二、怨;三、中;四、親。四白品者,謂利譽称樂。四黑品者,衰毀譏苦。一、於己利等生欲尋思希獲不失故;二、於怨中品生恚尋思乃至欲令彼命斷故;三、於親友品生害尋思但損恼故,婆須蜜論第二卷,利衰二种,若依有情以十七界十一处五蘊为性,除声疎不成質故。若於非情以四界四处一蘊为体,如前除声。依鞞婆沙十八界十二处五蘊为体。依非情六处为体,五尘及四相故。依经部師俱舍論说:衰无別体,失物名衰故。今約能失者辨衰故,以十八界为体,翻衰明利亦十八界为性,称毀譽譏,婆須蜜論体皆是声,萨婆多名句文身。今合以声名句文为体,苦樂二种,体即是受,如佛地論虽辨其相而不出体。
烦恼趣者,能趣果故,即是欲有邪梵行求之所因起,此則約烦恼以辨三求。
以下約人以辨三求,故成二門,三威勢中,約通胜故但说业有中生有威,亦可異熟中攝王趣有及生本死有。
三无明中,皆言前際者,发业无明名为前際,潤生无明名後際故。
三衰退,謂異生有學以说未究竟圣,故知有學皆有三退,謂有病老及死退。
三高舉中,預流果支者,若依婆沙預流果支有四种法:一、近善友;二、闻法;三、如理思;四、隨法行,此中總说名果支。
下增四中说明四證,預流支义同婆沙,三言说所依为绝相,不可言说,非如三世有为有生滅等种种差別,故能生说。
又有三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等者,文分为二:初辨色入分为三相,謂显色、形色、表色;二、於自处所已下,因論生論汎明诸色總有十色及定地色者,问:何故不说欲界无作等?答:廢假論實故且不辨之。景云:若得净定乃至未滿變化心果者,若依正理有三种心:一、是净定;二、是通体;三、是通果,謂彼化心及天眼耳。於此三心化色十四化心,大乘宗说並是色繫,於中四心欲界所化者化相分,隨於见分俱色界繫,然与欲界有情化異本質令他識變。
言內化心境界者,依净定作變化色解为化引他心,心未得之間当净定心,所有诸色当如是净定境,净定是起化因,亦名为化,十四化心定外是散心,簡於彼名內化心,則此净定所现之色亦名未滿變化心果。若起化心則名已滿變化心果,十八界內似欲界而非欲界,是上界相化心相分故,其若无漏心變似三界相,名为三界實非三界,是无漏故。如是佛所化作亦尔,若尔化人所化相餘人得见以不。
解云:虽非见他所化作尘,然由他所化尘增上力故,前人得變,方似化人所化相现,若尔,香味且是上界繫耶,似香味實非香味,致令有上界香味,亦无妨难,則準此义似欲界而非欲界,如是似十八界而非十八界,唯是法界所攝。
备云:色有三相:一、有對有见則显形表;二、有對无见則於自处障餘五色根相;三、无见對則定境境界一切境色。当知一切三相總有二种:一、十色則前二相;二、定色則第三相。
八解脫中,初三解脫所缘境色,未入正實果心前所缘境,故名未滿,泰云:从净定起於通果,通果心为引實化心,故修方便时想心所化色,当知此色俱是內化心境法处所攝,未能令他明见化尘,通果之心名未滿心,其所显色亦是未滿化心之果。若从通果心起滿足化,起滿足化所化诸色,欲能令他见闻觉知故,則實化十色所攝,隨能變心開界繫地。基述二释:一云、此三种色總攝一切色尽,一有见有對,謂显形表是,此中表名作用者,作表示用故;二、无见有對色,謂五根餘四尘色。論於自处所障礙餘色等下,是總結上二色。言当知一切總有十色,三无见无對色,故云及定地色,今明三色屬自身者,故唯说彼修方便者所有诸色,則是內化心境,亦是未滿化心果,若正通果所變化色亦屬他人,故此不说。又若得净定是通果色,修方便者,是彼因色,彼通果色則內化心境,彼方便色則未滿化心果,境是止果故;二云,三相者。
唯色处中,显形表三最胜偏说,於自处所障礙餘色者,乘前後明十一种色,三法观身語意无常性者,由入出息色身动转故身是无常,由尋伺故音語得起故語是无常,由想思故意得行世故意是无常,三舉罪者則见闻疑。
三欲中,多用功力,依缘诸欲。謂现前住所有诸欲者,下四欲天欲多依现前诸缘生起,用功念想方从彼生,或後由业異熟用功方始成熟故,三觉悟者三亦三惠,如次配屬,虽後三乘皆具三惠而約相增故尔也。
三眼者,法眼亦入慧中故,此明三乘因果同有,不说佛眼故,若依华严有十眼,三种心一境性,如其次第則初習业已習行已超度三种作意相應定。又初是闻思惠第二修惠世間三惠相應定也。第三超度者,分別智相應定也。又闻思修相應等持能生无漏真智见故,行謂能缘,相謂境体,行所行相故名行相,此通无漏等持,义释无分別智无行相故,或行解相状故名行相,此依有漏三惠位定释,對治外道以水除垢,辨三净业者,則身語意三净业也。
言不净生处超越因故者,三惡趣、八无暇名不净生处,二净业名超彼因,三牟尼业者則三善业,三法除不正尋中。謂由他所誹毀乃至所起慚愧,及愛敬者,於他所誹毀生愧顧他羞恥故,於自所誹毀生慚顧己羞恥故,退失大利深識因缘,倍生慚信名为愛敬,則於三宝无愛敬故名失大利,或於三处各能起三,不須別配。
三种最胜无上者,一、智无上,謂三智中无我智为根本,初二智为方便,由此三入諦观故偏说;二、行无上,謂四行跡;三、解解脫无上,謂不动心解脫,於世間出世間解脫有學无學解脫时解脫,其不动心解脫最无上故,三明者,由愚前際诸法因缘故起常见,愚於後際果法相續故起斷见,愚诸烦恼尽处涅槃故起邪见,为离此三愚立三明也。
增四中有四十六門,亦有相違为一門故。
念住者,体即是惠,由相應念惠方住境故。
言有四法,能攝一切所知及智者,一切诸法不出身受心法故,一切智惠不出四念住体,以一切智皆缘身等四境起故。
四种縛者,景云:略五蘊为四境,四境則是縛,以境界相能縛心故,能缘烦恼名麁重縛,論云執取縛者,以彼色身为赖耶執取,此所執取作境縛心名執取縛,亦可色境能繫執取之心名執取縛,此論下文則说末那为相縛者,未縛內縛赖耶相而起名为相縛。
当知心於身。由執取縛所縛者,心於色身生執取时,則为彼身境界所縛。
言於受、由內領受縛者,受为境界生執取心,執彼三受定能領納,後以受念住治。
言於色等境界相,由了別縛所縛者,總執識蘊了別前境及想蘊取境界相,則为彼識蘊及想蘊为境所縛,後以心念住为治。
言即於所说身等,由貪嗔等大小烦恼執著縛所縛者,執行蘊中大小烦恼缘身等生,則彼行蘊为依生縛,後以法念住为治。
基云:四縛者,拘礙其心故名为縛,非必要是烦恼縛性,由心依執身为自体身便縛心,由心俱受深領所缘便縛俱心,由心了別色等为境界,所了別境乃拘於心,則由如前身等三法相應烦恼俱染恼心故名为縛,观四为境深生厭患立四念住,所依內身縛能依心,能缘俱受五分位別常与心俱,所了境界縛能了心,及诸烦恼杂染俱心,故立四縛。
又有四种,欲勒为先乃至能得善法及能增長者,則四正斷,斷现行诸不善法者,是律儀斷,斷彼繫者謂斷斷,未生惡法名彼繫故,能得善法謂修習斷,及能增長謂防护斷。
又有四种为欲住心乃至观察诸法者,此解四神足,义有兩重:一以定体为神,作用难測故,欲等为因生定名足,約彼四足取所生定,第二依定功德名神,难測量故,欲勤等四所生定体与彼所生功德为足。
又有四种心定心住者,簡別散地名心定,內住一境名心住,四种所知真實則是四諦。
四种想为先,戲論縛者,依七有想故除有顶。捨无量唯言除欲貪者,同大智度論如第十二卷記中会。
又有四种至樂修正道者,此解四圣种,此中乃至心离散亂,是释三圣种,次樂斷烦恼修正道者,第四圣种,次明四种預流支,則是四不壞净信戒二为体,又明四預流支還同婆沙。
四智者,謂一、缘欲界名为现见,則是为法智;二、非现见則是比智;第三、等智;四、他心智。
基公解云:有漏他心智不知无漏心,亦不知彼能缘自證分等,不知彼能知智,謂自心不自见故,无漏他心智能知有漏无漏心亦知能知智,佛智後三分遍能知自故,然未必作道四行,亦未必通餘人。
今解:言有漏他心通智不知无漏心者,此據二乘而作是说,菩萨有漏他心智亦能知无漏心故。
智度論第四十卷云:菩萨未成佛,云何知声闻辟支佛无漏心?答曰:汝声闻法中尔,摩诃衍法中,菩萨得无生法忍斷結使,世世常不失六神通,以有漏他心智能知无漏心,何況以无漏他心智。又大乘中菩萨他心智通知三界无漏,一切心心法皆能通達,如十地論中说:生者人中心小,欲天心广,色天无色界二解脫心乃至无量,如经小心广心无量心,菩萨以他心智如實念知。
问曰:何故不说知四无色心,但言二无色解脫?
答:上二空心非无邊非无量故,故不说,次則四諦智。
又有四法能尽上等者有三说。
一云,則四法跡,於七方便见道修道无學道中,能尽上漏为足跡故。
二云,四跡者,一、得有漏惠則七方便:二、见道位已缺诸烦恼及业果事;三、修道位无餘永斷诸烦恼事;四、无學道无餘永斷诸烦恼事。如所得道转更修習诸烦恼事,通上三处除有漏惠。
三云:有漏惠是加行道;二、缺诸烦恼无間道;三、缺诸事解脫道,除诸麁重及果法故;四、为无餘斷诸烦恼事故,如前所得转更修習是胜進道。
四护者,泰師云:約最胜子释論,离不平等名为命护,飲食知量名为力护,思擇修習二力則烦恼护也,正离加行无分別智是正方便,基師释:一、命护者,不惜身命护持正法,或护他命根而不損壞,或护自正命不起惡业;二、力护者,謂护智惠摧众魔怨,或护身力为利益他,或护五力摧怨不屈。心烦恼护者,护诸烦恼不染污心,为护正法起诸烦恼,驅遣惡人壞正法者。正方便护者,善巧方便習行正法。
又有四种能得正见乃至專注一缘者,泰云:此應四法跡,由无貪无嗔正念三种故行时清净,由後正定住时清净,應勘释論,基云:於境不順不貪也,於境不違不嗔也,正知而行不癡也。此之三种行缘诸境行正行时清净,專注一缘正念也,此後一种住时清净也。景云:前三散心缘境名行时清净,後之一种則住止定名住时清净,四行能證明及解脫者,由念力故得宿命明,由眼得死生智明,由惠得漏尽明。又後一依身故證二解脫身者,則五蘊之身。
四者、輕等动性者,基云:謂風能造与所造輕相似故名輕等,由風性动故名輕等动性也。次則四食,四法为識足跡,謂四識住。基師解,见已趣向五根色,取为所缘六境色,所依境界俱有,如次配根五尘法处,今亦可所依五根境界者,五尘及隨法处色。
俱有建立者,識与根境不相离而建立也。四种希求之愛者,有无有愛合为第四,不了涅槃應烦恼得,而執身斷則是涅槃,遂計自身齊此无有,愛身无有名无有愛,四法能令作不應作,所謂貪嗔怖无明。
四问記論者,謂一向記等四論,人四記者,於法實相,如问如来法身是真觉性等,應一向記。言尔显了,问人果胜劣,應分別記,望无为劣望餘为胜,隱密非显了,问义亦非一向问,问人胜劣,應诘问記,汝何所方如是展转观彼曲意返诘无窮,问實有情作者受者,應捨置記,法四記者,於法實相问真如常耶?應一向記,问诸有漏身中业果異熟当受生耶?潤惑尽者異熟不生,潤惑未尽者異熟当生,观其諂意问请说法,但應返问不應開释,问蘊實法当为有无耶?應捨置記,記謂記別,記別解说故,汎論置記有二种,或有言说,或无言说。有言说者,若言汝问此不應記,虽復有言以遮止故,名为置記,或有默然於理得胜,亦名置記,如婆秀罗默然不答奢提罗事。
四种攝众方便者,則四攝事,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次配之,四死如前第五卷解,復有四清净道一非功用根滿等者,此則四行跡,謂苦遲通,苦速通,樂遲通,樂速通,如次配之,鈍根名遲,利根名速,未至及无色地名苦,定惠偏故,根本靜慮名樂双道转故,虽未至地名有喜樂,未圓滿故但名为苦,功用根者,謂練根也,然菩萨地依凡圣差別与此不同,乃至声闻地当辨。
四清净道中,如婆沙说,對法名正法調伏名毘尼,今此不舉對法者,前二大分多是佛说,第三虽有佛说然多是圣弟子说,故此文中略不舉也,一樂而非利益等者,生死饒益名樂,出世饒益名利,等义差別準知,謂诸國王及祠祀主馬祠祀者,其诸國王恒懷憂懼討怨敵等,能令自他俱任苦故,其祠祀主起極自在,自殺馬等以为祠祀,能令自他俱苦非福。
四种語失者,謂虛誑离間麁惡杂秽。
增五中有二十四种五門,五种诸欲麁重隨遂行聚是有漏五蘊,相違則是无漏五蘊,五种失利養因行等,景云:此明失利因。若於是处受用利養者,謂檀越家,护此处所不聽餘僧往彼,則是家慳。若从彼得者,是第二从施主,則施主慳。若所得物者,是所施物慳。若所为得者,为由名闻故得,第四名闻慳。若如是得者,依诸等例普得施物,护惜此处名处所慳。次總結言:於此诸处心生吝惜者,謂於前五处生吝惜故,於现在中失其利養及於未来五失利養。泰云:若得利養如國家处,若从彼施主得,若所得財物等,若所为如持戒得,若方便如求请等。基云:此則成實論所说五慳,若於是处受用利養則是处慳。若从彼得者則是家慳亦名施主慳。若所得物者則施物慳。若所为得者則称讚慳。若如是得者謂法慳。住处慳者,独我住此不用餘人入,設有餘人我恒为主。家慳者,独我有此家不用餘人入,設有餘人来於中我最胜。施物慳者,我独取此物不用与餘人,設与餘我独多胜。称慳者,独称讚我,勿讚餘人,設讚餘人勿令胜我,法慳者,独我能知诸经教义,勿令餘知,設有能知皆疎於我。今復判此五慳为失皆因行者,有通有別,通而言之五皆失二世利反背涅槃,約別而談前四是失利養因行,後一是背涅槃因行。
又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毀净戒者等者,則是五盖,初二毀净戒,後三毀多闻虧止观,不能領受是惛眠盖,忘失是掉悔盖,不定是疑盖,亦可由貪欲嗔惠二盖故毀净戒多闻,由惛眠掉悔二盖故虧止观,由疑盖闕善軛。
下分体者,若萨婆多下有二义:一、是众生下謂身见戒取疑;二、是下是貪嗔,若依大乘如此論说有二种下,不同於彼依见道下分说。
三結者,不越惡道故,邊见隨身见,见取隨戒取,邪见隨疑生故,说根本三則攝末六,癡相通三界,嗔貪增在欲,唯说貪恚則攝愚癡,不越下界故,故但说五为下分結。又由身见不趣解脫,由戒禁取迷正趣邪路,疑於正道,故於解脫障,唯说初三为惡趣因。
五上分中,无差別結者,景云:分貪为二故。言无差別。基云:依界辨結不依人故名无差別,餘之三种依人辨結名有差別,由无差別結取上分生,由有差別結不捨上分生。
五种不信敬等者,景云:一、於大師不信敬,次於所说三學正法,不信不敬足前为四,五、於同梵行者不信不敬,謂正觉发者、正教授者、正教誡者、同梵行者。基公亦同之。泰云:一、於佛;二、於法;三、於行;四、於僧;五、於友。
言正觉发者等者,若依基師释云:三同梵行,今解,上三如次和上二阿阇梨是。同梵行者,謂同學也。
五种邪行者,一、於怨起嗔;二、於親破壞;三、常欲令生憂故作不饒益事;四、壞自尸罗;五、行三惡行。
此中二种等流过患者,以嗔怨数多诸怨敵,以壞親故親友乖离,以作不饒益事令生苦故种种憂苦恒现在前,此三後世等流果。
一种现法等流过患者,壞自戒故臨終自悔。一种後法異熟过患者,行三惡行故後墮惡趣。
时節愚者,愚於时節刹那生滅无常計常。分位愚者,愚三受分位,於苦計樂。自性愚者,愚五蘊性无我計我,第四規求利養,第五求活命,名五所治法。
二胜行者者,一、定胜行;二、智胜行。定胜行有四:一、因闻依諦圣言論故正解法义;二、因广大言音读诵经典;三、因为他闡妙义;四、在空閑处審諦思惟,如於因聽闻因广大音等,正解法义当知亦尔。智胜行者思惟對除上品貪欲,是为第五,义当毘曇五种解脫。
五种修观行者等,信菩提涅槃为二,意樂无間殷重修習正智为第三則闻思惠也,奢摩他为第四,毘鉢舍那为第五則修惠也,後三名方便具足。
又由成就如前所说意樂方便等者,此一復次与前於涅槃菩提猛利信敬等同,然此據生现观有胜功能,故後別说,次明五不還。二、於初靜慮初受生已得般涅槃者,對法論说:生色界已圣道现前,此依先未离色界欲者说,非定唯尔,声闻地中当广分別。
问:對法等说中般有三類,隨彼得果已便般无餘,何故餘四不還得有餘已非即入无餘,中般三類何故隨彼三類得有餘已便入无餘?
答:由餘四般生結起結二俱未尽,生有長时其勢強故,初得有餘已非即入无餘,中般不還生結已尽,起結虽在其勢微弱,況说中有生其勢但七日,故結羸劣得有餘已便入无餘依。
若依涅槃经说:中般有四种心,謂受生心命終心學心无學心,學二心般涅槃謂學心非學非无學心。
遠法師云:實是无學心證涅槃而言學心者,此从因说,又云:无學心證有餘,命終心趣无餘。
景云:无礙道力得有为无为果,故學心證阿赖耶作命終心入无餘,故云非學非无學心。
基復解彼云:四种心中,二是涅槃二非涅槃者,以无學心入有餘依,以第四心入无餘依,前二非故。又此論下说故入无餘依要先入无想定,則是无學心第六意識也,其非學无學即第八識也。若入滅定方入涅槃,唯有此故,五种修观行者,欲恚害有无为三,色无色等至第四涅槃相为第五也。
增六中合有十六門,謂依六相,宣说八种有情事差別等者,謂六根、六境、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也。我所依事差別六根也,境界事差別六境也,自性事差別六識也,執为我自性故,受用因事差別六觸也,是受因故,受用事差別六受也,隨说事差別六想也。言说因故,作用事差別是六思身,希望事差別六愛身也,亦是六欲以於愛非愛事希望欲为自性。
於如是等事差別等下,明依六相宣说八事,我依眼等是初相,我於色等境是第二相,其計識为我名自性事差別,通根境等中一一應说,由觸及受是第三相,依一相说觸及受事有如是名,乃至隨起言说是第四相,造作一切法非法行是第五相,於可愛事乃至不住損減是第六相,非愛事中未得希不合,設合希不住,設住希損減。
景云:於如是等事差別中下重辨八种六相起之次第。又於實學有六輕蔑等者,於三宝中應信不信,於三學中應得不得,由惡語故令无取得增上戒。退失一切所有善法者,則應信不信應得不得。平等分位者,貪取順缘故。
又有六种最極清净等者,則六恒住。又有六法乃至謂四大种,空界識界者,色所依謂大种,非色所依謂識界,行动所依謂空界,故唯说六以成有情,由此初言是诸色根及所依处隨其所應之所依止。
三处难超越等者,此有二义:一云,所治有三,能治有三故名六法;一云,此取六對治,謂四无量則为四,无相等持为第五,我慢永尽为第六。
六法、能斷净根本者,則六和敬,如毘尼说:威德究竟者,前五通亦在異生有學而未尽漏,故言攝威德,後一在无學漏尽位,故言攝究竟,準智度論漏尽通菩萨亦有,今且約二乘而作是说。略有六种能障諦现观法者,謂前增五門中三愚起三倒則为三,規求利養为第四,希望寿命为第五,五与前同。此中差別者下,释第六障,前所无故。言是故说此在明分中,非在解脫成就分中者,成就分謂加行道,明分者是資糧道,創求无漏惠明故在明分,起此六障非成就分。又见道後名明分,加行道名成就分,今此但障见等明分非障成就分也,障諦现观故。又人天身是下明入圣位是上明故,从人天得入圣者名从明入明,人天明中起此障非入圣後成就位起。
謂如前说五种取相者,於增五門无常苦无我相,於食惡逆相,於命中夭相,於趣涅槃行戒也,趣資財行施也。趣生天行者修也。六法名无上者,一、见大師;二、闻正法;三、得净信;四、隨學學处;五、於大師所起隨念行;六、於大師所敬事供養。
增七合十五門,念、通二品者,前有因有具圣正三摩地中念是定分,後增八中正念正定名为修定等,此云通二,修生於定,念隨定增,明記止观。理通定惠、定障,解脫,非烦恼障解脫故,建立身證等者,其定障体有二師义,安惠等云:三性心中並有法執,於中有说,世親菩萨缘起論说无明通三性故,有漏三性心俱无明为无漏定障体,诸散非善心俱无明为有漏定障体,护法等释不然。瑜伽等说无明有二,謂不善及无記,瑜伽等不说无明有善性故,定障、无明是所知障,虽二心有而无記性欲界八心中異熟生所攝,對法第二说:有二种應斷法,謂诸烦恼性及所依受,烦恼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建立不动及想受滅,則显定障異熟生受及俱无明等以为自性,領受下劣不能進修,於胜定中诸硬澁性,此说別行,若染心俱一切皆是。
二十七贤圣中,此七为初總果,餘二十种依別建立,故说此七。又三因缘,七种行故等者,趣入安住攝受名三因缘,正见正思惟名初趣入因缘,正語业命名安住因缘,正精進念名攝受因缘,由此三因七道支故令心內定心空正一缘。
七圣財所生之樂者,謂信戒慚愧闻捨惠如次配之,七魔品力隨其次第,翻七圣財。又有七种涅槃所對治法等者,於初衰損有一對治,体謂貪欲,第二衰損有二對治:一、於道;二、於道果心不信解。於第三衰損有四對治,謂懈怠失念心亂惡惠,此七因二不善根起故名品類。
七識住中,身異類下是第一身異想異,当知与此下是第二身一想一。梵世已下是第三身異想一,第二靜慮以下是第四身一想異,文略不说无色下三,问:光音先後生異有怖不怖者,亦應第三靜慮先後生異见下水災,亦應有怖不怖耶?
解云:火災从下向上地见生怖,水从上向下虽见不怖。若依婆沙評曰:怖別有自性,是心所攝唯在欲界,乃至罗汉亦有怖,唯除如来。
问曰:若尔,何故火劫起时色天有怖耶?
答曰:彼厭於假怖名,故无有失,然此瑜伽第十八云:驚怖是恚品者,此約欲界怖而作说也。七麁重者,則七隨眠。又有七法諍事止息者,則七滅諍法:一、现前毘尼;二、憶念毘尼;三、不癡毘尼;四、自言毘尼;五、覔罪相毘尼;六、多人覔罪相;七、如草敷地。則配次下七种違犯諍事,此七毘尼滅四諍,所謂言諍覔諍事諍,广如律说。
第十五卷
增八中合有十門,懈怠施者,謂来求施不遍,不往施,唯待来求。不隨所欲者,是怖畏施,怖自貧苦。顧戀施者,是家法施,謂習先人故行布施。望者,是期報施,期他報己,故今世与輕慢过者,是報恩施,若与我則令還報彼,不为恭敬福田故施,名为輕慢,或恃己富貴起陵蔑心,为我走使故,与希求者,为求生天福樂故施。求他知闻者,此求名施。无过施中,謂向涅槃求資糧施,为往善趣求道器施。
四处、八时差別,明懈怠中,多食已下,有十六句,兩句合作一时可解。
八种可愛生处者,則昔名八福生处。言人卑惡种類等者,除國王已下富貴人等四因缘故。
於人趣中建立如来四众者,一、最增上故,謂國王則刹帝利;二、世間福田故,謂婆罗門,以多净行世許为福田;三、用財不由他,謂大長者四棄诸世財,謂诸沙門,此皆佛有名如来众。
三因缘故,於天趣中,建立四众者,一、依地邊際建立二众,謂一四大王众天居持双山顶及須彌山顶等故;二、三十三天居須彌顶故,二欲界邊際建立魔众,三語行邊際建立梵众。
八解脫中,净不净非二色第一捨胜解,是名第三者,由净解脫有三种想:一、展转相待;二、展转相入,此二通观净不净色,平等观故名捨胜解;三、展转一味想,唯观光明不作净不净名非二色,第一捨胜平等观光明最胜位故名第一捨。
此三解脫至不与一切異生共有者,第十二卷已引成文許異生得,今说胜者故言不共。
此五胜解乃至最胜住者,此文但说微微心能引滅定,与第八解脫不同,萨婆多义前说別引空引往還神通識引无諍等德,此則说通引究竟定滿,故不相違。
又若观诸色乃至而修習者者,是牒八胜处经,謂三解脫下,释彼经文,前依初修胜处为果,今说久修胜处为因,如理智中解脫为果,故三胜处方便因。
若观诸色等者,泰云:八胜处定並观定色故名若观色,定心內色似定外色故,云如观,三解脫前虽有八胜处,而於三解脫並名方便,八望三解脫为方便道,故隨解脫云三胜处,此中在於定心观定外所似色,然定內色不同定外色种种观故,经中名胜知胜见定,名现語故名为智惠,有尋求故名为见,如观胜定內色时智见尋思了別定內似色類定外色,亦則是尋思了別定外色,故云亦尔。
备云:初修八解脫时,前方便有三胜处,然非八胜处中三胜处,故不言八。基云:观诸色者謂前四胜处。若如所观者謂後四胜处,如前已观境差別观色故,其八胜处而後成滿,三解脫为因,故说三胜处是三解脫方便道攝,非唯三也。
此中观外诸色乃至若胜者,牒经,謂观非三摩地所行现所得色者,此释前经观大小诸色义,在定前加行闻惠位中作此种种色观故。
由缘三摩地至故名为胜者,释定中得胜名所由,缘一類色不同,定前杂缘大小,故名为胜,或非三摩地色有大小相,是本質色,由缘三摩地乃至故名为胜是缘定中色,唯一類缘故名为胜,是前种种本質之影像故,前加行心有种种境相故不胜境不得胜名,三摩地中境唯一類心无異相故名为胜。
已尋已了別者,初时了別異故。如是於外所乃至观诸色亦尔者,此释闻思位准同定中所引止观,若知若见於彼色亦初尋思及後了別,剩明餘宗解脫等因分別,若萨婆多八解脫一向是因。
十遍处一向是果,八胜处亦因果,是故从解脫入胜处,胜处入遍处,若依成實遍处一向是因,胜处亦因果,解脫一向果,是故攝論云究竟非无漏等,四句义当成實宗,謂因非究竟果为究竟,以空观为无漏,有观为有漏。十遍处一向是因,一向有观,八胜处初作有观,是前遍处所生之果,以作空观是後八解脫因。
八解脫者,一向空观一向是果,四句即成,謂胜处中初观是究竟非无漏,後观是无漏非究竟,八解脫为俱是,遍处为俱非,泰云:若約胜义,四空及微微五种胜解,心微微故能引滅定,若約解脫,微微則是有顶解脫所攝,總而言之,前七亦得名为胜解,第八唯解脫不名胜解,胜解是心所有法故,九有生处則九有情居。
第一帙中已释,十无學法五蘊攝者,戒蘊攝語处命,定蘊攝念定,惠攝正见思惟精進,加餘二为十,此中景云:正见智差別者,以空观为正见,缘有名正智解脫者,取胜計数为体。若依攝論第九胜相結文云:已明解脫似说无为解脫,依攝論明五分法身未有而有則是有为。基云:解脫則胜解数,正见謂缘事惠解脫,知见謂缘无为惠。
第二醫方明,文相可解。
第三辨因明处中分二:初總问答標;後別显释。謂观察义中诸所有事者,所建立法名观察义,能隨順法名诸所有事,诸所有事即是因明,为因照明观察义故。別释有二:初舉頌列名;後隨別释。
論体者,謂言生因立論之体故。
处所者,謂證义者等論义处所。
論所依者,謂真能立,似现比义为言依,其所成立亦是所依。
庄严者,謂能破等。
墮負者,謂似立似破。
出离者,將興論时自安处法。
論多所作者,由具上六能多所作。
准論体性有三:初標六門;次隨別释;後问答辨。
言論者,以音声为性。言说是体,言音者是相,言詞是用,是三差別。又由音声起句名文,如次別故立三差別。
尚論者,诸是世間与理相應所有言論,为世所忻尚所應闻者,皆名为尚論,靜論、毀謗論,是言論起所因惡缘。
諍論有四:一、因诸欲起;二、欲侵奪无攝受欲起;三、惡行所起;四、依诸见起。
言无攝受欲者,泰云:於歌舞等唯欲观看故行相侵,不欲屬己,若於倡女左右等所为暫受用故行相侵,亦不欲攝为己妻妾及奴僕等己有,名无攝受诸欲雨众见等者,依西國法一年三时名为三際,从正月十六日訖尽五月十五日名为熱際,以於此时时極熱故,从五月十六日訖尽九月十五日名为雨際,以於此时天多雨故,从九月十六日訖尽正月十五日名为寒際,以於此时时極寒故,僧佉本因雨際时生所以名雨,雨之徒侶名为雨众,諍論因事所生。
謗論因言所起。
順正、教导二論,是言論起所因善缘,此二何別?景云:前據派立法門道理,名順正論,後正對機教导令學,又順正論为引近機。
教导論者,成於久學,基云:順正論是戒學善缘,教导論是定惠善缘,最後二論應修習者順正理故,中間二論應遠离者,勿耽惡事及起惡言而興論故,为欲斷除興言亦尔,亦則是彼修習攝,初二种論應分別者,性通善惡應修斷故。
論处所,有六於王家者,有德國王平均識達,於彼可論,翻此不能。執理家者,平均識達善斷事家。大众中者,众有平均識達者,餘三可解。
論所依中有三:初標十种;次隨別释,後问答辨十种次第。別释有二:一、所成;二、能成。
所成立义有二:自性、差別等者,此中宗等名为能立自性差別为所立者,自世親前宗名能成,从陳那後宗名所成。邁法師云:理實宗亦能立,就立中能所不分物情无寄,故陳那後宗名所立。
基公解云:此有三重:一云,宗言所成立义名为所立,故此所立。而有义言:其宗能詮之言及因等言义皆名能立,其宗之言因喻成故虽亦所立。此下文说为先显示自所愛樂宗义故亦所立非定所立,能成义故猶如於因喻能成故但名能立,所詮义決定唯是所立,独名所成;二云,诸法總聚自性差別若教若理俱是所立,此俱名义隨應有故,總中一分對敵所申,若言若义自性差別俱名为宗則名能立,虽別宗亦是所立能立總故得能立名,故陳那等宗名所立,与瑜伽等理不相違,瑜伽等说宗非一向唯能立故;三云、自性差別合所依义名为所立,能依合宗说为能立,總立別故,非此總宗定唯能立,對敵合申因喻成故亦是所立,由非定所立故得能立名,陳那但以共許因喻成他未許,成他未許者唯是合宗,为所立,自性差別但是宗依,所望义殊不相違故。
能成立中文有其二,初標列八門,後隨別释。
第三引喻者總也。同類、異類者別也。於總说法別引於一同品異为二喻故,對法十六中,以因總辨而不別開,於喻之中亦唯申總,但以能成有八数不可乖,於成义中更加合結,此論以合結不离因喻故不別開,彼以成义增明,故別离立,不相違也。陳那以合結不离於喻能立除之。對法以合义重增故別离为能立,引喻總別增減亦然。又云立論者现量等二,疎有悟他古名能立,立敵之者親唯自悟,故陳那等不为能立,不相違也。
立宗中,各別攝受自品所許者,此是總文也。攝受者是自意樂义,品是宗义,故显揚第十一云:自宗所許,此中意说依二所立,立論各別,隨自意樂自宗所許故说名宗,此中三释:一云,以言對理,取依义別詮名为各別自宗所許;二、以別對總,取依總之別言及义二名自所許;三、以合對离,取能依不相离性合以为自宗所許,立宗依离义以为所立,故此文總。
或攝受論宗者,依自所攝宗對異師敵而立自宗,不尔便有相符極成。
若自辨才,由自辨才立他宗义,隨自意樂不顧論宗,唯此二种是正所宗,若遍所許,若自同宗,若承傍义准非別攝受隨自樂故非真宗,立已成故非本成故,立此宗时。若輕蔑他,若从他闻,若自觉悟真實而申宗趣,此三名立宗因缘。或成自宗,或破他宗,二句汎舉一切立宗之意不过此故。或制伏他释上成立自宗,或摧屈於他释上破他宗,成自破他皆为悲愍故,後三句释前二意故,後十句分为三類,初二句是立宗体,次三句是立宗因缘,後五句立宗意。
辨因者,謂为成熟所立宗义者,是別因,如说所作性故證声无常等。依所引喻同類異類等者,是通因,通能成立向前宗义,故舉喻等六种道理助所作性因义成宗。
引喻者乃至比況言論者,如立声无常因云所作性,欲令敵論於因生信,後舉瓶等世間共許易了之法,以比況之令因得立,故云诸所作者皆是无常猶如瓶等,故所引喻为因所依,此文是總,下舉同類異類別明二喻。
相状相似者,如见现牛犎角等相似过去牛。
自体相似者,如彼青葉色以青为体後见青衣亦以青为体等,故言相似,三、四可解。
因果相似者,善因樂果惡因苦果,能成所成展转相似。邁云:自世親前則以瓶等物体为喻,无常同声故名为同類,从陳那後瓶之与声既全殊,況亦四尘一尘何成同品,故瓶无常与声无常义有均等,故名同品。
现量文有三:一、標;二、释;三、问答辨。
相似生者乃至已生已等生、若生若起等者,三藏兩释。一云,过去名已生,现在已等生,未来名为若生若起。一云,过去已生則名若生,现在已等生亦復名若起。
景云:以欲界根對自界尘,同在一界故言相似,色界根對色界境亦尔。言已生者,據根及境有用时说。言已等生者与識同起。若生者中有。若起者生有,亦可若生者时生,若起时依前已生等明其根境相似义,故言相似。
泰云:已生上地故云已生,取於同分彼此相似生故已等生,若中有生,若生有起。
基云:於过去世異熟增上果名已生,等流果名已等生,等是相似义故,住现在生名若生,住未来名若起,覆障所礙謂黑闇等者,此有三种,一黑暗謂色暗,二无明暗癡故迷境,三不澄清色暗謂壁障等,若瑠璃等名澄清色則非覆障,虽隔可见。
或色相殊胜者,景云:如见第一女色其心惑亂不分明。基云:日光威勢眼见不覩色相胜故。或復相似者,如豆在豆聚心生疑。或內所作者,則下所明如目眩等,三时極遠,如初帙中解。今勘彼第三卷,但明二种,略不論时極遠也。
非已思應思现量者,已思應思多是比量,或非量攝,今非此二故名现量,纔取便成取所依境者乃至其病若愈,名为已思等,景云:四尘實法病人四識,纔取則得成境,非已思應思故是量,藥有除病功能,病人意識思量,此藥今療我疾已愈未愈,是其比量。
基云:其師能依止謂藥威勢此非现量,威勢所依色香味觸,任運纔取,便是所威勢之所依止,此为现境,能取之者名为现量。
言藥之所有大勢威德,病若未愈,名为應思等者,此藥功能病未差未常應思慮,其病若愈名为已思思已息故,此應思已思二作用境非现境体,能缘彼思亦非现量,亦返显前说纔取便成取所依境,能缘彼心是名现量。
此中建立境界取所依境,非已思惟,非應思惟等者,謂外實地等为定境本質者,是建立境界取所依境,建立定心影像境故,此现境体能取之心说名现量,地等诸界貫前方便,解若未成,名應思惟等,非现境体,能取彼心,非定现量,返显建立境界取所依境,名为现境。
数錯亂,謂瞖眩者,於一月处,见多月像者,此中景释:眼根識同取多月,以是錯亂故非现量,是故五根五識有量非量,不得皆是现量所攝,今解眼識及同缘意識俱取一月而不明了,故後尋求意識錯亂取多月,眼識等虽不明了而實缘一,是故五識但是现量。
此中非不现见等三种名现量者,入正理说。此中现量謂无分明別,若有正智於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別现现別转,故名现量;诸部不同。此論与因明亦別。观此文说,世間亦有清净现量,故净定心亦现量攝,非要約境体,五俱意等名现量体。
解比量中,執持自相,比知道俗者,執持衣体等相比知是道,持冠冕等比知是俗。
现见彼自体故,比類彼物,不现见体者,如现见一象,比類餘象不现见者,如以现在比類过去者,如见彼人现在修善比知过去已曾修善。或以过去比類未来者,既知现修善人过去修善,則以此人过去曾比知来生還能修善。
正教中,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者,如俱舍等云:於十四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謂为可記或安立記者,初記自体後記差別,初總記有後曲別示。如執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等者,依增隨眠虽別如是,非三隨眠互不隨增,故執唯尔名違法相。又离漏三受非三所增,若執皆增便違法相,或於有相法中无差別,相立者差別等者,景云:有为名有相法,有为齊四故名无差別,而強安立一分有四相,一分无四相差別之义。有差別相,立无差別者,有为无为其性差別立无差別,下指事云:如於有为无差別相,於无为中亦建立者,如彼有为有生住滅无差別相,於无为中亦復建立。言於无为法无差別相,於有为法復立者,於无为中无生住滅,於有为中亦復建立。
备云:於无为法无差別相者,可言於无为法有差別,勘於草本文亦如此,將问三藏。三藏云:應錯。
问答辨中,一、不決定故;二、同所成故者下,此第二復次释立同類所以,此言意显因於宗过名为不成,於同異喻过名为不定,於宗喻过名曰相違。不決定故者則六不定也,因於同異喻相違故不能決定成其宗义。同所成者則四不成四相違也。本立共因擬成宗果,因既帶似理須更成,若更成之与宗无別,故名同所成也,似同異喻亦在此攝。
不相違中,決定故者,真因真喻定成宗故,異所成者,則真因喻无诸过失,体能成故異於所成。其相違者則似因似喻及似现比不能为量。不相違則真因等及真现比能,为量体闻思惠等缘至教智。
論庄严中分二:初明五种庄严論者德圓滿故,復明二十七种称讚功德。
若具此者名称讚功德。言已善已说已明者,景師释云:已善者释前愛樂,已说者释前讚诵受持聽闻思惟,已明者释前純熟修行。
基師云:读诵受持名已善,聽闻名已说,曾聽闻故堪为他说,思惟純熟名已明。
今解,读诵受持名已善,聽闻思惟名已说,純熟等名已明也。
义善者:謂引发胜生定胜者,世善能引增上生道,世善能引決定胜道。
多众者謂大施会众,杂众者謂八部众,大众者謂國王王子众,執众者謂執理众則斷事,众諦众者謂诸實語众,或诸圣众已见諦者,善众者謂沙門众或樂法义。
多杂二众論六处所中,合名大众,大众者則彼王家,執众者則執理家,諦众者則彼贤哲者,善众者則彼善解义及樂法义者也,而不嚵速者,他正語时中路言名嚵,不徐中理名速。
論墮負中,非义十种,基公释云:无义者无义理,違义者違正道理者,損理者損二諦理,与所成等者能立帶似,應可成立,非真理故則前问答中同所成故也。成立能成者以因成因以喻成喻。
雋法師云:非义虽十總判为二:一者、本句則前五种;二者、释句則後五种,後五种句如次释前五故。
第四彼声明处有二:初長行及欲開列六門;二、依門解释。
法施設建立,謂名身句身文身等者,出声明体。及五德等者,由彼声体具五德故方成声論,胜能詮声,声論者说,謂名句文体明則是声,声性是常音響是无常,无常之響显於常声,若知常声名声明。
义施設建立者,声明所詮之义,以彼声明依能詮所詮而建立故。
又说六种中,差別相應义者,诸法同類互得相應体差別故。转义者,如於一法无量义門差別而转,如一色法可见不可见等诸义別转。
補特伽罗施設建立,謂立男、女、非男女等者,依此三類立声差別,先俗所傳蘇漫多声中,有此三類:一、補盧沙是男声体义;二、悉底履是女声体义;三、如納逢(去声)素迦是非男非女声体义;復有穩声,如涅履題勢,此之四种各有八转,一一转中皆有一名二名多名,如是合有九十六声。或復建立初中上士,声相差別者,若依後俗底彥多声有十八转非世所用,此言三類謂上中下各有三声,如小兒为下士,未有所識不知自他有善有惡,但汎知声,如庸庸之士名中士,唯见他有善惡而不知,广達之士名上士,唯內自省應作而作不應作而不作,此三士声各自二体二体多体三积成九。
今言初中上士則三种八转中各有三故,过去过去殊胜等者,近过去名过去,遠过去名殊胜,未来亦尔,现在長时名现在,现在刹那名殊胜。
处所根栽施設建立者,如樹根栽樹之根本,故声根本名曰根栽,則是字也,出声处所名为处所,出声所故本声明也,謂劫初起,梵王創造一百萬頌声明,後命惠減,帝释復略为十萬頌,次有迦单設罗仙略为一萬二千頌,次有波膩尼仙略为八千頌,此上四論總名处所,今现行者唯有後二,前之二論並已滅沒,字体根栽声明論有三百頌,波膩尼仙所造略成声明略本頌,後有八界論有八百頌,名为因缘,又有闻释迦論一千五百頌,又有溫那地論二千五百頌,此五声明並名根栽,能与根本处所声明为生智解所依本故。然护法菩萨造二萬五千頌名杂宝声明論,西方以为声明究竟之極論盛行於世也。
相續者是声明中合声合字法为一器,是第一分。
名号者,劫初时梵王於一一法皆立千名,帝释後減为百名又減为十名,後又減为三名,總为一品,是第二名号品名号分。
總略者,是声明中根本略要。
彼益者,是次中略令物生解名为彼益。
宣说者是广宣说,謂略中广,是後三品則後三名,上来五分則是五品,是本声明之分品故,合名所处。
若界頌者,謂字体三百頌名界,波膩尼仙所造,声明一千頌名略本頌,則此頌也。
等者,謂八百頌八界論字因缘,并千五百頌闻释迦論及二千五百頌溫那地論,故名为等。
第五工业明处中,生成工业者,謂養六畜成資生故,教生修成礼义。防邪工业者,謂織繡等,此方女工龜茲西多男作,故存本音名为防[*]邪,男声呼之,和合工业者能知斗訟等。成熟工业者,謂成熟飲食。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下)(論本第十六至第十九)
释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六
思所成地,思謂思慮,即遍行思惟意識。但因思生慧,名为思慧。今取因思所成诸法,体通五蘊为此地体。
文分为二:初標列三門,後隨別释。
自性清净者,明思慧体,簡生得善,故名清净。思擇所知者,思擇一切所應知法。思擇诸法者,思擇佛经長行及頌诸要义者。
遠离一切不思議处者,謂置記境及非已分诸地證境。能善了知默说大说者,泰云:无所稟承所发言说名为默说,有稟承如从佛菩萨处闻说者名为大说。基云:外道邪说及诸惡说名默说,內道正说及诸善说名大说,於法少分唯生信解等者,謂非已分少所知解处名法少分,但應信解不應謗故,若於已分少所知法應以慧观察。
第二段思擇所知中,文分为三:初、總问答体;次、別略问答体,後、隨別释。
別释为三:初、释有法;次、释无法;後、双辨二。
有法有二:初、標五門;後、隨別释。
自相有法,文分为三:初、標列;次、別释;後、結成。
胜义相有,謂即真如根本智得,非安立相。
相状相有,即依他性,现在相有,唯现在世非於去来。
现在有中要具四义,方是自相有法。謂诸假法,略有三种:一、聚集假,如瓶盆等;二、相續假,於三世立一有情于今不斷我即是彼;三、分位假,謂不相應等,今非此三故自相有。
一、於是处名可得者,謂依他性後得智證虽离名言,以名詮之与名相順,非如真如不順於名故可得簡圓成實性。二、事可得者,簡所執性,虽有其名无体事故。三、此名於此事非不決定者,簡分位假,此名唯因於此事故,如所见青等名定目彼,非如熱病见青謂黃,熱病差时其名不定,迷亂故然名不決定,亦如瓶破成瓦即去瓶名,以无常故名不決定。四、此名於此事无礙隨转者,謂色等名,若聚、若散名常隨转,非如瓶等,於聚集处,其名隨转於离散处,名即退還,返显名於此事无礙隨转,即簡聚集假。
现在相有者,簡相續假,若现已生为未来因为过去果,方是自相有法。
共相中文亦有三:謂標、释、結。
种類共相者,五蘊种類虽体各別积聚义同總名为蘊,蘊为共相。
成所作共相者,景云:因虽善惡漏无漏別,辨果义同俱名一种成所共相。基云:謂三业六識,思体虽殊善有漏同,皆感愛果,名所作共相如是等類。
一切行共相者:謂无常者,今據此文但无常观則非现量,以是共相观故。故集量論说:现量唯取自相境故。故彼論说:五識赖耶散心缘境自相,是其现量。意識中若是定心虽缘有为作无常观,一一別證诸行体上无常,是故现量皆自相境。戒贤論師云:如四善根观五蘊无常,總於五蘊上有一无常相当观心现,如以一縷總括众华,此即五蘊共一无常相,此非现量。若如见道观五蘊无常則有五箇无常相当观心现,以一观心有其五解別證五蘊无常亦是自相境。
西方有释云:如小乘见道,但观无常所显真如是胜义自相,故是现量。若散心缘共相法不知自相,如遠见火之煙,此知有火,以不知彼火熱自性,亦不知彼是何等火草火糞火等。
释假相有法中,文分为四:初、總略问答標;二、问答列名;三、隨別释;四、總結成。
屬主相應言論者,说分位假。
遠离此彼言論者,说聚集假,謂说宅之門等,景云:以此显此言論謂石之圓油之渧燬之焰亦说聚集假有,若说飄之鼓是说假風謂有尘風亦是聚集假有,以彼显彼假謂佛授德友衣服等,亦说聚集假有。基云:以此显此者,以此物還周备显於此物,以彼显彼者,以餘物別显於餘物。遠离此彼者,謂求前二如宅之門。
以此显此中,地之堅乃至風之动,皆於實相处转,燬之焰等皆於假相处转,燬者假火之別名,炎熾名燬故。
以彼显彼中,佛授等有情假,飲食等是法假,遠离此彼中,宅之門等,宅大門小,非周备以此显此自体,亦非离宅面別有門,亦非以彼更显於彼,故是俱非。
百之十十之三者,问曰:何以不言十之一十之二耶?解:且據显处说也。
众共施設言論有六种者,此中舉識及五遍行答別相状,意显共相假法不离實法,此亦各別所取自相是實有法,六种所取共相假法,增益自相可起。言说相状自性名共施設。言論如瓶盆等,故唯識言:假謂增益非實相有,於六所變各附已体真實自相而增益故,虽別境等所取相状亦可共立假言。然六种定遍境故不说餘境。
众人共施設所起言論必依此六相状,非说此六相状定是假有。然唯識说:作意能取事之總相及餘心所所取別相。此中即说通二境色,或此但舉能取總境故说作意所取能起於識,不尔便違显揚等論既總取境名心亦別名心所故。
然六十五说一种假,謂若有法待餘,依所餘施設自相名为假有,如待依蘊施設有我,待依色等相事假立色等,待五尘等立舍宅等,待蘊相事立生等,乃至待诸色不转假立虛空如是等。
對法等或说二假:謂待名言想境或待此餘想境。大品经说三假:謂名假、受假、法假。唯識亦说三假,謂聚集相續分位。成實論说有四假:謂因生假、相待假、相續假、缘成假。此論第一百说有六假:謂聚集假、因假、果假、所行假、分位假、观待假。此中及显揚十八復说有六。言論生起处名假。可解也。
亭者,亭縣之舍。邏者壁障。
流转因中,由此种子者,业种也。由此熏習者,名言种也。由此助伴者,无明愛取也。彼法流转者,生老死起。
還滅因中,诸行還滅者,有漏三性行滅滅界也。杂染還滅者,见修烦恼斷斷界及无欲界,此舉滅諦。所有一切能寂靜道,謂能寂靜前二還滅诸无漏道,此无漏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資糧并其方便等者,景云:謂近資糧道,并遠方便道,能为助伴能生圣道能辨涅槃,相从亦名還滅因。基云:及彼資糧即資糧道,并其方便即加行道,能生者謂彼道能生种,能辨者謂能辨涅槃现行无漏道故。
對法第九说:若資糧道、若加行道、见道、修道及无學道皆名道諦,此说還因唯攝前四。又释:此中資糧方便皆无漏道,是无間道前遠近加行故,不同對法前能寂靜道是无間道故。
若广分別,如思因果中應知其相者,景云:指修所成地名为修果,亦可指後決擇名思果。备云:难解思果。將问三藏,三藏云:若覔得,論广说果相处應知其相;若不得者因五相中,並说果相應知其相,亦可有尋伺地广辨因果文,名为思果。
約有法,即以前五因如次得五果。基云:決擇思慧地说:因果思議者,如有尋有伺地已说,此即指前本地分及決擇分兩处有尋有伺地具明染净因果故。
所观无法中,若遠离性者,牛中无馬等性。若非有性者,此人蘊界处,非有彼人蘊界处性。不和合性者,謂三性法、漏无漏法,彼此互无和合性者,胜义无者,诸世俗言所说自性,依胜义諦皆非有故。
下文合释五种有无性中分二:初總標;後別释。
言第四、是不二相等者,生老等相名差別相,与所依法无別体故名不二相。事相所識相等者,即前六种言論中,众共施設言論也。如来滅後若有若无等,不可宣说者,景云:此说化身計为如来,如来滅後若有无等不可宣说,诸外道計解脫神我名曰如来有三身別,若有若无,即不可说事。又前依体无,此依体妙,故名甚深。
五种无性,翻五有性,如應当知。
第三大段思擇诸法,文分为二:初標、後释。
思擇素怛览义者,素怛览藏依此論说十二分中,多分攝七分,除缘起譬喻本事本生此四毘奈耶藏攝,缘起自性故,餘三眷屬故。
又除論議阿毘達磨藏攝故,依七分中,除单诵伽陀諷诵经,餘六分教,是所思擇素怛览义。
单诵伽陀,是所思擇伽陀之义,此有三种。
胜义伽陀者,明无我理。意趣伽陀者,释伽陀意,如四意趣等。体义伽陀者,景云:謂明诸法体性差別。基云:謂明伽陀中,体性义理。
就胜义伽陀中,文分为二:初舉经頌,後隨別释。
頌有四十四中,泰師云:大判为二,初有十六頌,显杂染品所观;後有三十八頌,显清净品能观无我云云。
备師云:初有十一頌,明人无我,次有五頌,明杂染差別所依时分:後有二十八頌,显清净品如實观时得清净云云。
今依景、基兩師所判開为十二:初九頌明无有情我及作用体义诸法;二、有兩頌明在家出家杂染自性无明貪愛;三、有五頌明杂染品依因时分;四、有四頌明自共相及二諦观;五、有兩頌明三种三法无和合义;六、有一頌明同性心所相應非異性等;七、有兩頌依二諦理明人法有无;八、有一頌明作者、受者一異不可说;九、有五頌释通疑难;十、有五頌明集生苦障解脫等;十一、有一頌明阿赖耶識譬如池派流;十二、後七頌,显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遍知。
初九頌中,文分为三:初之五頌正明无我及作用;次三頌半重明法无作用;後有半頌显法从缘生自然而滅。
長行释中文分为二:初總释頌意,後別牒释之。
對治增減邊執者,執有我用名为增益,撥法性无名为損減,此依三乘通境界说,不说法增及真如滅。
別牒释中,若隨义释成十二段。
如是半頌遮遣別义所分別我者,破离蘊我。诸法亦无用等者,破即蘊我,诸蘊我用亦都无故。
此显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等者,景云:謂了知唯十二有支蘊界处流转法,不執真實多我,故除宰主等執。基云:说诸蘊等多微細法,便能對治宰主等執,不依一身執有微細多實我故。成唯識云:我應如蘊非常一故,此若无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等者,次下有六云何,皆乘前起後问,此意问言:我若无者,云何立內外;第二问云:若一切空,云何得有能观空者,所观空境;第三问言:能所观皆空,云何得有凡圣差別。景又加解亦可破彼圣者犢子部計有我性及破異生計我並是顛倒;第四问云:凡圣若无,云何得有能教所化,彼此差別;第五问云:若无能教所化,云何得有染者、净者,此中初答法假非真,次答人法非實,後三唯答我无常;六问答法无實用,如其次第宰主作者、俱无所有者,謂无任持,无主宰也、无驅役者、无作者也。
第三段中,差別所依因及时分者,對法論说:謂於因时有能引所引,於果时有能生所生,引因位名因熟變位名果,此二名时分,故此说言有因诸法有因众苦,前七俱为有因故名有因诸法,後二为众苦,然愛取有为有因故名有因众苦。
非內、亦非外等頌中至能生杂染者,此中意显五頌明杂染品依因时分中,初二頌明烦恼业生杂染,下之三頌明依过现诸行能生杂染不依未来而生杂染,初七句意明未来不生杂染,後五句明依过现能生杂染,謂不依未来內根外尘而生杂染,行未生故,於过现世可得生行,故云
有时而可得
也,反显未来无时可得,又释未来在未来生染不可得,未来至现在生染有时得。
設行已生,即由此相无有分別者,此释頌言設诸行已生、由此故无得,謂設於过现已生行中,作前不在內外中間不生之观。由此观故尚无分別,不得生於三种杂染。
未来无相,故无分別者,释頌未来无有相,謂说未来相,都无有都无分別,而生杂染。
如此如是,当来決定不可知故者,此結未来定难知故不生杂染。
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时可得者,若不如是分別未来異过现類,或时有疑未来有行生诸杂染可得。
若於过去,即可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別故者,此释頌中过去可分別能生杂染,非唯曾更而可非分別乃至生诸杂染者,此释頌中分別曾所更非曾亦分別,此言意显非唯过去曾所更境而可分別生诸杂染,现在诸境未曾更者未曾更故,虽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过去曾得种類,此现新境亦可分別生诸杂染,結文可知。
行虽无始然始可得者,无始时来常隨起,是故无始,新新生起故始非无。
第四段中,有四頌,初一頌半明自相观,日親者佛也,喬答摩此云日煮,故呼佛为日親,次半頌明共相观;後兩頌明二諦观,初三句胜义諦观,後五句世俗諦观,法无實用,故无有實癡,无實有情,故无有實癡者,故上三句癡、不能癡癡亦不能癡彼者,非餘不愚者,能有癡能有其癡名胜义諦观。
世俗諦观中,愚癡非无,非不愚者,起可说有癡及有癡者。
第五段有兩頌。释中,说业为所隨識为能隨,果隨因故。胜义中无,又三世三业说不和合非於一世,又一世三业无實相應非无假法。若彼与此更互相應,如福等行无有和合者,更互相應说和合义,福等行三世三业決定无相應义。
第六段一頌。释中,心相應亦尔,无實相應隨转之性,非无假法。又相應者謂同性,不相應者謂別性,非同性者或不相應,非異性者或非不相應,由此故知无實隨转性,以上释初二句。又非一心或相應或不相應者,释下二句,於相應中又非一切定与一切相應,若一切不相應亦非定不相應。於胜义諦中,无實相應、不相應义故。
第七段有兩頌,依二諦理明人法有无,中初一頌依世俗諦明心隨转因缘,次半頌依胜义諦明我体无,後半頌明依世俗諦有作受果。流謂相似,相似果續故,无斷謂不相似,不相似果生故,此显等流果及餘三有为果。
第八段有一頌,明人物一異性不可得,唯有因果差別生故。
第九段有五頌释通疑难中,又此因道无有斷绝頌中四句,如其次第释此四难者:一者、难言:若无有我,後有應斷。初句答言因道不斷故;二、有难言,果應頓俱生,答此难言:和合作用转,非頓非俱作用合故;三、有难言:若无實我,應从一切一切得生故。次答言:从自因而生自无他因有不生故;四、有难言:既无有我誰攝受生死等作用故。此答言:及攝受所作由因不斷果生立假者,能攝受所作實我故成无,由此名为四句如次。
初頌显示乃至不可见者,景云:此約末那所缘我境名自內證,此末那執我行相难知名为无色不可见。
基云:经说色相为尋思故,难说示他故,不可见者,所證色自相性离言说,以尋伺境不称自相名为尋思难为示他。
第十段有五頌明集生苦中,显彼我见由集次第发生苦者,貪愛正是集自体故,即內貪境名貪愛缘,能生苦故皆名为集,我见及苦俱名当苦因缘,我见体亦是苦。
第十一段一頌明阿赖耶識譬如池流派此显不一义,楞伽经说:如海遇風缘境等風所擊等頌,明不異义。故彼此文义无乖返,又此據本末义彼據体用义,二义皆成不一異义。
第十二段有七頌,显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遍知中,文分为二:初、又法行等,總释七頌;解了縛遍知者,二別释七頌。
別释中有二:初一頌明解了縛遍知,餘六頌明解了解脫遍知。
於中初一頌明所离惑,即是末那与四惑俱同生同滅。非先、亦非後者,金刚道起染意四惑俱时而斷,故无先後。又非先者末那与惑恒俱生故;非後者,即与彼惑俱时滅故。後释符順長行也。
次兩頌显解脫性,泰云:即彼末那先与惑俱时,非四惑染污性故,即说四惑俱时末那解脫四惑故,非彼末那与惑俱生,已後斷惑时別有所餘清净意生異前染意。备云:別有第六意識生起治末那心及惑故,第六意識自有,惑无惑虽異而性清净遂名解脫。基云:先染污无名为解脫,非意後净得解脫名,二乘之意唯染污无,所净无故能净意亦无,非要意净名为解脫。
次一頌释有餘涅槃,次一頌显无餘涅槃,後一頌显无實数取趣生死涅槃。
第二段释意趣伽陀中,文分为三:初結前生後標其请者;次舉伽陀;後隨別释五十一頌中,文分二:初一頌梵王请舉问;後五十頌世尊答请问,有二:上半讚、下半请。请有三:一、问學体;二、问學数;三、问學法,如次配请頌中,學及所學并修學文。
就五十頌答中有二释:若以文段,此卷二十二頌即为二十二段,後卷有二十八頌释分为十九段,至後卷当配合。
五十頌若以义科分之为二:初一頌答學体學数,所餘頌答当修學,就答当修學中分为十四段:初一頌學方便;第二、有一頌學次第生起;第三、一頌學次第清净差別;第四、一頌學所得果;第五、一頌學漸次因缘別總修習;第六、有三頌總叡者次第为後果因;第七、次有三頌明學成敗共与不共;第八、有一頌明正邪學;第九、一頌辨三學离障成滿;第十、有一頌明學差別;第十一、一頌明學純杂可得;第十二、有二十一頌純明戒學遠离清净;第十三、有九頌半純明定學遠离清净;第十四、有三頌半純明慧學究竟清净。
怖多所作懈怠众生者,樂闻略故怖修學多,虽有六度萬行但说三學,以三學名攝一切行,非显了说故名密意。
如是六支,显示四种尸罗清净者,初一是受後五是持,望持为本故是所依根本,初句是總,由初受戒名为安住,後五持戒攝之为四名四净净,如文所列,此六支义前虽略明,至声闻地广说。
显示四趣三有者,持戒得欲界人天善趣,定學得上二界天趣,慧學得涅槃趣,如此四趣合为三所,別解脫戒成就得生欲界所,心學得生上二界所,慧學得證涅槃所。此言显示世出世間二道所得者,前三趣二所世間道所得,後一趣一所出世道所得。
二安住二种,一能趣涅槃等者,景公解云:戒能安戒及安心學,心學安心學及安慧學。
言显示中間乃至能为二种安住因缘者,定慧同时共有律儀能为定慧安住因缘。
言显示最上一种能为涅槃安住因缘者,三學慧胜斷惑證滅能为涅槃安住因缘,基法師释:显示最初增上戒學乃至安住因缘者,此释二安住二种漸次为因缘。初义謂增上別解脫戒能安住靜慮戒及增上方便定心,方便定心復能安住根本定心及增上修慧,是名初安住二种因缘。別解脫戒引生定戒及定故,初方便定引生根本定及修慧故,則此中間慧定俱时所攝靜慮戒學能为无漏定慧二种安住因缘,是名第二安住二种。
言中間者,初戒定後所生定慧在无漏定慧之前因,故名中間。显示最上一种能为涅槃安住因缘者,释一能趣涅槃漸次为因缘义,因缘义通上兩句故,无漏慧一种三中最上,亦是二因缘所生極果,名为最上。
显示修習若別若總,隨其所應者,释上純杂而修習义,別修三學名純總修三學名杂。
若行趣不净者,別影显趣净。亦趣於善趣者,影显趣惡趣。
初一不共者,初戒學可修唯有一,不假定慧亦得成故。
中不离初者,第二定學不离戒學修方便得成。
上不离二者,第三慧學必具初二,若阿罗汉三學已滿超彼一切。
此後显示受持戒相者,下二十一頌戒學清净相。唱令家者:謂屠羊等者,西國之法,有造惡者令彼守將預罪人巡歷唱告此人造作如此等罪,謂屠羊等倡秽家者,婬女家等旃荼罗及羯恥那家者,謂旃荼罗即根本執惡,依執惡家更作極惡名羯恥那如屠兒名執惡,執惡執刀杖等名羯恥那,此即典獄之類。又解:羯恥那家此名堅勤家。
如其出离,亦无惡作等者,泰云:出家名出离,悔名惡作,於诸小罪见大怖畏。此释如其出家亦无所悔乃至不犯小罪故曰无悔。設作小罪如其能悔後亦无犯云云:如其惡作亦无有犯者,悔作善少而无有犯。
非太沈太浮等頌释者,謂遠离劣惡作者非太沈,离非处惡作者非太浮,遠离失念故住正念,究竟时謂根本,方便时謂眷屬,於此二时修行梵行皆得清净,此頌显五支戒义。
五支者,如杂心偈云:
根本眷屬净,不为觉所壞,攝受於正念,隨順涅槃道。
下释云:根本净者,謂离根本业道,眷屬净者,謂离前後惡业,不为觉所壞者,謂离貪瞋害觉。攝受於正念者,謂攝受佛法僧念。隨順涅槃者,謂回向於菩提,虽次第前後不同,而文相具有,謂言非太沈、太浮者,即是不为觉所壞。恒善住正念者即是攝受於正念。根本眷屬净者如文即同。而修行梵行者,即是隨順涅槃道。首律師云:一一诸戒各具此五支。又云:受为根本,此之五种是隨戒善,依受而起名为支也。亦可支名为因,皆有成是果之能,以为支。
第十七卷
若依初文段,此卷释前二十八頌为十九段:初一頌为一;次兩頌为一;次一頌为一;次兩頌为一;次有十頌各一;次兩頌为一;次兩頌为一;次兩頌为一;次兩頌为一;次兩頌半为一;次三頌半为一。若依後义科,下二十八頌分三:初十五頌明增上戒;次有九頌半明增上定;後有三頌半明增上慧。
應发勤精進者被甲也。常堅固者加行也。勇猛者无退也,不言无足精進,此明修因不说彼果故,不言无下精進者,被甲加行於善初修,无退一种於苦能忍,攝善离苦此二已周,略无无下故但说二,如瑜伽八十九广说:五支不放逸者,三世精進即为三支,一一世中作意为先名先时所作,即加行作意为第四,及与精進作意俱时,诸心心所身語业等为第五支。
杜多功德者,即舊頭陀也,即少欲知足离著之义,此翻名为除棄亦名抖擻,遠离眷屬貪欲即发露惡也,因貪欲生故名眷屬。
遠离多欲不知足因者,即得衣服等麁妙皆欢喜。遠离多欲不知足障净學因者,少隨世務麁弊亦隨转名离多欲。
受杜多功德,为寂离烦恼
者,名离障净學因。
为修梵行,資持寿命有所受者,释應量而受义。
以所得利转招利故者,释得已不輕毀,毀此所得少转更招多利。
五种惡见者,即五利烦恼也。不受信施頌中,不耽著利養恭敬是總意。不執惡见是第二句,不虛受施是初句,不謗正法是下半頌,下文亦總。或恐加害瘡皰者,堅執惡见,虛受信施,毀謗正法,貪後世欲,生惡见因,此五名瘡皰,因受信施耽利恭敬因所生故。
習近順定诸臥具者,謂邊際臥具,诸臥具中最極鄙劣下極邊際,因此後能順生寂定,非沈掉等下兩句,如次释堅精進及勇猛斷二惡修二善故。
於诸善品生起欲故者,释頌中生欲及不增惡。於诸欲中極憎厭者,释无有欲及憎惡。为修善品乃至習睡眠故者,释前睡眠为有堪任及心安靜,應时时眠不應令疲,其似惛沈亦此所攝。若心沈沒至不居靜故者,初释离眠睡,思惟光明净妙相故。後释离掉舉修似掉舉相,遊行乞食行利他时不居靜故,或不居靜亦解离睡眠,若时居靜增眠睡故。於先所犯,便生憂悔者,释前惡作。於所不犯,无憂悔者,释离惡作。後後殊胜,生希慮者,释於胜生希慮翻显於前前微劣不希不慮,此显似疑除真疑相,上之五盖皆说似盖以离真盖。殷重无間正方便者,殷重者一切种也,即具足修。无間者是恒时也。正方便方便修也。
危逸所依地者,人天之身名所名地,由欲失財故危逸也。
彼诸欲、如枯骨,故令无飽滿者,即後舉頌释前頌,如段肉故众多共有者,亦舉後释前。猶如草炬正起现前極燒恼故者,唯在後頌,前二頌无,非法因缘如大火坑生渴愛故等下五故字,並舉前释後。
第三段释体义伽陀中,文分为三:初結前生後;次舉九十一頌释;後第十九卷末總以一頌結上所明,成十四段。
此卷中令有五段,初一頌名惡,第二有四頌名说,第三有五頌名貪,第四有三頌名流,第五有三頌半名怖,第六有三頌名類,第七有二頌名舉,第八有三頌名池,第九有五頌復名流,第十有四頌復名貪,第十一有五頌名作,第十二有五頌名劬勞,第十三有三頌名得义,第十四诸行无常下,四十四頌半名論議。
此中或以頌初所明,或以宗义而为名号,如後頌释。
释第二應说等頌中,有四番释。第三番中,略不解第三頌。
诸有为法,皆三种言事之所攝故者,俱舍云:世路言依此,三种者即三世路也。言事者即言所依事,无为不然。此即總舉有为,即此义中,別说妙欲以为應说。
應说想者名也。由说欲名彼方解故。彼不擎鼻內懷貪顛者,勸诸比丘不應如彼狂醉之象,擎舉其鼻直往他家規求所欲。
第二番释中,初頌、显示待时诸欲者,释初句。以應说故所以待时,如前初番四復次释。於邪行者,即第二句依應说安住。邪行果者,即下半頌集招生死。
第二頌中上半頌名捨欲應理,後半頌修行被譏不應道理。及待时欲者,後半亦显欲必待时,若欲受用待时方得故。第三、亦尔者,亦是捨慢求无慢。
第三番释第二頌中,显於诸欲能了知故者释初句,次二故字,释第二句,次三故字释第三句。
第四番释前三頌中,景云:謂佛世尊於餘经中,为诸天说苾芻不能显揚如来圣教大义而我独能,尔时诸天於苾芻所生凌蔑心及於自身而生憍慢,由佛为说前三頌故诸天領悟捨凌蔑心及憍慢心。
基師復解:佛为彼天说前三頌时彼領悟,闻前二頌深厭诸欲,闻第三頌捨凌蔑心并斷憍慢。
第三有五頌释貪中,初一頌问,後四頌答。
答中初三方便观,後一根本观。
方便观中,初一厭境观;次一不净观,第三有三观:一、苦;二、无我;三、身念住观。
長行释中,若攝诸根,不欲貪損壞其心下,释第四頌根本观,將释彼頌,預前判簡。了知是已,未离欲貪一分學者下,正释本頌。亦可又此欲貪纏及隨眠略有二种補特伽罗相續可得等下,方乃释第四頌。貪欲生五因中,第二、由欣樂欲樂;三、由取男女等有情想;四、由猛貪逼迫。
第四释流三頌,初一頌天女问,餘二頌世尊答。
云何苾芻多所住者,於憂喜捨三多住何受。
下答住捨越五暴流当度六者下,答斷五下分結时。度五根暴流,斷五上分結时,当度第六意根暴流。
云何定者能度广欲愛、而未得腰舟?者,此问學人云何斷五下分結方便未得无學时意腰舟,如世度海以葫蘆或皮袋或餘作为浮囊梙置腰上名曰腰舟,海喻生死,意識如腰,慧如舟故。
二頌答中,初頌正答,後頌結答。長行释中,唯释後二頌答。而靜慮審慮諦慮者,初中後別故。若和合愛者,未得胜境。若增長愛,若不离愛者,謂已得胜境。若不合愛者,未得惡境。若退減愛,若差別离愛者,謂已得惡境。復有差別,云何修習於无尋定等者,前番已释修无尋定是斷五下分結方便,由初靜慮有三識身,方生喜捨而起癡愛,尋等未尽故依无尋伺定修斷方便,今此差別,依第二靜慮復数修習名如彼善斷。又前復次明依欲界闻思等持厭诸尋故名无尋定。是斷下分結方便,依初靜慮离欲下分結斷。今第二差別,修第二靜慮,无尋伺定,令下分結遠,名如彼善斷。餘如前说者,謂了法解脫皆同前释也。如经说慚軸意腰舟者,慚如車軸能攝善轮駕御智車運度危厄,腰舟如上。
第五三頌半怖中,分三:初一頌半请,次一頌答,後一頌讚。十資身具者,如前第二卷释
第十八卷
十四段解体义伽陀中,上已五段訖。此卷有次八段全,并第十四段少分,此初解類有三頌:初一頌问;後二頌答。问中有五:一、獎胜生;二、開出道;三、於何師學;四、住何法學;五、不懼死。答中,初一頌半答初二问,標具九德,既成胜人,能獎胜生,及開出道,後半頌答後三问。
以法以正以制以导者,景云:謂以佛法及以王正法惡者,显制善者須達。泰云:弉有四义:一、以教法;二、说正因果;三、以戒律制;四、以三乘导。基云:以法者道理,以正者順益,以制者軌範,以导者[*]奘勸。又以法者教,以正者理,以制者以此教理制御,以导者訓示非以威严而刑罰之。
謂因力故者布施也。士用力者諦實也。助伴者,慧捨也。
云何泉謂六觸处者,六处如泉,烦恼如水,泉所出故。或安受受所攝者,基公解云:安受謂喜,受所攝謂樂。又以悅心名安適身名受所攝,不安返此,更有一解,安受謂喜樂,受所攝謂身心也,或受种子也。
第九段又释流中,有五頌分为二段:初兩頌显異生有學等漸次能越暴流;後三頌明得究竟道永越暴流。初兩頌中,前问後答。答中,初一句明異生由正信越欲暴流,後之三句皆有學越餘三流,四流义如前第八第九卷等释,後三頌释中,二十二处者,如下声闻地广说。及显能證第一住道者,謂能證滅尽是。
第十貪四頌中,初一頌问,次一頌答,次一頌結,後一明對除。释中若依景基兩師所判分为四段,初释初頌。云何潤生下释第二頌,释第三頌中取文不同。景云:謂略有六种別欲下是。
基云:或有手力下是。又有沙門下释第四頌,今判为三,初释初頌。云何潤生下释次二頌,又有沙門下释第四頌。
諾瞿陀樹者,此樹本从一种子生,後枝長大倒乘入上,自有众生,又鳥食樹子戴墮樹岐,又生多樹根依樹岐,如是展转,从本一樹出生多樹,水名共缘,故貪恚等皆以潤愛而为共缘,各自种子而为別缘。
摩魯迦條者,藤葛之類,此喻诸欲,舊云摩婁迦子,六种別欲猶如林樹,貪能纏繞故喻藤葛。
略义中,於诸中二种別縛者,論文自释名为別縛,各別种生名不共因,皆由愛潤名为共缘。
斷方便,斷胜利者,第四行頌中,上半頌明了无常性已不起貪著名斷方便,後半頌明度暴流已終无有退名斷胜利。
若貪、若欣乃至愛品等者,六別欲中所生愛恚品,如前應知。耽著即是第六於外五尘之尋思。
第十一作有五頌:初一頌问,餘四頌答。释中,初释向頌,第二又显如来依第一义下释初答頌,由此显示學,与无學下释第二答頌,此則显示诸婆罗門下释第三答頌,得靜慮者,永斷一切下释第四答頌,若未离欲,为度欲流運足动手发勤精進,名未極底。若已离欲,名得源底,庸預進斷上分诸結不運手动足勤加精進,名非诸身分。
第十二段有五頌,前四行半頌劬勞中,有三问答。
初三句是一问答。明佛度暴流,天喚佛名苾芻。
次二句是第二问答,明佛无攀无住已度暴流。
下有三頌半是第三问答,明佛无攀无住暴流相。於中初一頌问,下二頌半答,答中初一頌半舉障,後一頌明治。
如如我劬勞者,明佛昔日六年苦行虛为劬勞。如是如是劣者,由行苦行善法退失故名为劣。如如我劣已,如是如是住者,知我善法退捨邪行。住已如是如是漂者,復往外道欝頭蓝子等所隨順观察名为漂流。
下明治中,佛復於菩提樹下,棄捨一切非方便攝无益精進,名捨劬勞。无減者善法增長。如是广说鮮白下者,此句含有二义,由不知足修故不遑而住,即翻前住,更不求餘外道師等自然成佛故无漂流。此中祇焰應知者,結上所说頌是應頌伽陀,長行有三,初舉无舉无住指同前说。謂涅槃滅定等者,若就涅槃离现纏故名无攀离隨眠故名无住,若就滅定滅想名无攀滅受名无住。
世尊依昔已下,第二解第三答文,先總释頌中障治,後別释。非方便者眤健陀所日食麻麥邪自苦行也。嗢達洛迦者,是猛盛义,舊云欝頭蓝子,於彼修非想定。阿邏茶者,是逢遇义,即舊阿蓝加蓝也,於彼所修无所有所定,即显苦行在樂行前。此中四义捨劬勞等四句经文,如次配释者,謂前復於後时坐菩提座下为第一句捨劬勞,所有善法遂得增長是第二捨劣。如如善法既增長已下第三捨住。既由如是不知足下第四捨漂,故言如次。云何復依涅槃无依无住以显差別下,第三却解初二问答中,无依无住,先就涅槃解後就想受滅解,无依者度现纏无住者度隨眠。還復止住下地生因者,謂還退起第四禅惑故。住彼因故,心便定趣彼所所得果者,欲界命終生第四靜慮,如對法说:頗有圣弟子已离色界欲得无色界寂靜解脫定後生色界耶?答曰:有,謂得滅尽定退生色界中,即此是也,此頌意说外道有邪劬勞等,我世尊已离生死劬勞等證涅槃者定已离故,若圣退者有劬勞等,不退圣者定已离之。
第十三段得义伽陀中,一頌半问,一頌半答。了知其初者知集因也。下三了知苦滅道如次。善见善知善鑒善達者,以集等四諦智如次應知。
第十四段诸行无常下,有四十四頌释論議,中分为二十七段,辨揚深理故名論議。
释初頌中文分有四,初释初總句,有非恒有无非恒无故,生与滅皆是无常,无常之言通總三世及別过去,蘊及取蘊皆名诸行意在取蘊者,蘊体通漏无漏,取蘊唯漏,今此义中意明取蘊故也。第二若过去生过去所得下,如次释第一句无常第二句有生滅法,过去世已生滅名无常法,未来世当生可滅名有生滅法,现在世现生將滅故名有生滅法,三世诸行皆有生滅法。言皆过去故等者,已往诸法名皆过去,簡於现在名已謝滅,又簡未来名生已沒,第三若彼诸蘊在於未来下,释第三句,若诸有情下释第四句,苦因滅故当生解脫说之为樂,麁重息故现安樂住说之为樂,若依小乘释此四句云诸行无常者立宗。有生滅法者是因,生必有滅者通外难。难云:过现有生滅可是无常未来唯生无滅,云何是无常,为通此难故云由生必滅故是无常。
略义之中有九對別释,初六復次如次配诸行及彼寂靜无为法,名遍知者,所證从能證道为名也,诸有为行观起无願不见我故,即观为空,故空无願观诸行起。一、隨順戲論者,謂四见或苦諦下一切烦恼。二、怖无戲論,謂我见或滅諦下一切烦恼,此二法与现观相違,今显二法斷依处即苦滅諦,所知无倒性即即上半頌,所證无倒性即下半頌,外道執世間常謗涅槃故,此名不共也。
第二段頌中第一句是道諦与滅諦为跡,第三句由道諦證滅諦,第二句集諦为苦諦因跡,第四句由有集諦常受苦諦。释中,依四所依、立四护者,即以四种不放逸,为四所依立四种护,由不放逸令命得全即立命护,由不放逸令身得全即立力护,由不放逸心离杂染即立心杂染护,由不放逸修涅槃道即立正方便护。
若善修習此无縱逸等者,景師云:罗汉今身虽調善死,此死亦由过去不調善死故有今死,於现在不由不調善死而於未来俱不由死,以更不生故,若有縱逸補特伽罗现不調死,亦由过去不調而死,於现於未皆不調死。
基師又云:謂修道諦诸有學者於过去世已死之时未習道故可由不調善死,现在未来由習道故不由不調善死,诸阿罗汉未来无死亦名不由調善死及不調善死,縱逸翻此。
略义中,处非处性,自业作性者,景云:由明无逸是不死迹放逸是死迹即是处,異此所明是其非处,由明无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显自业业力境也。
基云:处非处性善惡因果順相生故,自业所作非他所作及无因故,師於弟子作所應作教誡法故,诸弟子等自所作义依於師授修斷法故。
第三段頌中明其五义:一、惡尋思;二、猛利貪;三、隨观妙;四、增染愛;五、堅固縛。長行隨释此五即为五段。
第四段頌释中,謂能順惡戒冗戒因缘者,能发惡身語名惡戒因缘即舊所云惡尸罗也。污惡善戒故名惡戒,非戒体惡,犯诸善戒之根本名冗戒因缘,释此頌中唯解上半。
第五段頌中,文分有二,先释上三句,後释第四句。释上三句中謂以八种观观诸有情业之果報。於中復二,初別明八观,後如是戒善男子下結为四行:初行、第二行如次各攝三;第三、第四如次各攝一。其略义中,明善惡业并得果分名如理思业业果報,乃至止止此诸惡业終不應为等,名如理思为先之法隨法行。
第十九卷
释第十四論議中,有二十七段,上已释五段,此卷二十二段。
四語之中,初語總標,後三別释。善说、善言、善論者,景云:体一义異故有此三。
基云:善说,是總句;後二是別说,体名善言,说义名善論。善言、善論皆有善说三相,善说三相或別配後三句,或隨所應通後三句。
或有愛語、非諦非法等者,此舉世間愛語諦語。
或有法語亦諦等者,返显出世二語,以頌初標贤圣語故,其愛語相四十三说,愛語有三:謂慰喻、慶悅及胜益語,广如彼说。
第二頌中,由行信等五种善事得三种果,獲正信者信也,恥居家者慚也,受持戒者戒也,得衣服等者施也。所有正法等者法也,此释初句,彼既成熟释下三句。初名譽果即第二句,次解脫果證解脫处。
清净诸天众同分中者,景云:二施所引福智資糧是欲界法得欲天界,亦可彼由此展转修起靜慮发无漏慧圓滿故,因此後生五净居天,不出彼天而證解脫,故云證解脫处。故上論云:杂修定者生五净居,亦可除梵天无想,自外餘天皆是證解脫处。
基云:无漏名清净,圣自在名天,此释第三句,後得生天果,释第四句。
復有差別下,第二復次重释頌文。
第三頌释中分三:初释初句,次诸惡行所,應速遠离下释第二第三句,诸不善业名惡,外道无利诸邪苦行名无义因,皆遠捨故,第三若於增上四圣諦等下释第四句。
略义中,先闻正法,如理思惟是初句,法隨法行是第二第三句,得胜利果是第四句。
第四頌释中,有三復次,第二云所有飲食言说遊行者,此二如次是三頌处无染。然处无相住,猶有餘苦隨逐不名極圓滿,或为自利飲食遊行无染,或为利他言说遊行不动,遊行之言通上二利,处无相住如泛清净池,餘苦隨逐名厭泥时生死之海。第三云慧解脫,有學身證及俱解脫如次三处者,由此三人烦恼障尽非定障,定障尽故非烦恼,二障俱离,故说如次。
略义中,离三界欲於佛圣旨猶有餘依,即诸无學名为智者,离欲界貪胜進道攝,即第四向名为不动,已离欲貪起胜進道故,或第二向并果及第三向为离欲貪起胜進道故,其不還果如泛清净池。又显解脫等持智慧三胜利者,诸解脫观观光明遠离定障故成无染,等持观空非我不动,智慧照斷,若泛清净池。又显心慧學所得果者,景云:謂慧解脫不染如空无所著,俱解脫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
言及显增上心慧二學者,即显有學證不动猶如帝释幢,基云:心學果名不动,慧學果如泛池,心慧二學如空无染,或如次第,心慧學果如空无染,心學如天帝幢,慧學如泛清池。
第五段有五頌中,分二,初四異生、後一圣者,圣者具见佛之法化故名见。
其異生中,初一、欲貪邪分別者;第二、天眼见佛不定者;第三、肉眼见佛不定者;第四、內外俱障都不能见。金刚般若云:
诸以色见我,以音声尋我,彼生履邪斷,不能当见我。
即此異生前四所攝,彼说三乘虽達諦理未證法身,亦不能知佛色身等非第一义,不名能见內外二身。制多者,泰云:此翻應供養处,舊云尸提訛也,光云积聚义。
第六段一頌释中有四:初释初句,第二若有已度五暴流下释第二句,定俱愛味名有染时,然有於此染愛味中執为已有,我能愛味於定愛味於定愛味執堅不捨,此後染心染前自心愛定之取,此復能愛於前所愛名为貪染,因此愛故当来苦生亦名为染,此生烦恼非定烦恼故说招生,此即第六六暴流之相;第三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下释第三句,若染自取者是後染心,於所染心者是前定心,謂由後染心於次前所染心能不隨順而生愛染,发起功用攝受一处令不流散,为遮止染修第六意暴流之對治作意故,此能染心现在亦无能染相應之心,即所染不相應之心自性净故名无染心,此中意说於所染心不隨功用故离縛所缘无有染污,於无染心故离縛相應,二縛离故当苦不生亦名无染,以重缘貪能潤生故;第四、若有於彼隨作功用下,释第四句。按四分律伊罗鉢罗龍王向那罗陀说偈言:何者王中上染者与染等,云何得无垢?何者名为愚?何者流所漂?得何名为智?云何流不流,而名为解脫?那罗陀梵志即以此偈,向佛说。佛以偈報言:
第六王为上,染者与染等,不染則无垢。染者謂之愚,愚者流所漂,能滅者为智,能捨一切流。天及於世間,不与流相應,不为死所惑,能以念为主。
诸流得解脫广说因缘如彼律中受戒犍度,今此一頌与彼答初行偈相似。
第七段,城者內攝持外有捍禦,內攝四法外禦信解,故喻城也。相應善法二种心城者,一善说法二毘奈耶?
第八一頌释,分三:初释初二句,第二彼於此定正安住时下释第三句,不生愛味无所依止也。第三彼由如是正方便故下释第四句。
略义中,四种擾亂者,第一即初二句,第二第三即第三句,第四即第四。
第九段一頌释中有四:初释初句,第二又佛示现內寂靜下释第二、第三句;如因其㲉卵生雞等下释第四句,此中差別下重释捨命行义,初句明得差別,後三明捨差別。
俱舍者,泰云:此名繭,繭能生蠶,佛之名身从色身出如蠶从繭出。基云:㲉藏义,得菩提復与未得前色身相似名曰等生,少相似故,餘四蘊名身生,与因全別名不等生。
內寂靜樂者示现独处林野。及沙門樂者,示现持戒无悔善樂,二樂为因心便得定,诸胜定力能捨二行,一寿行二有行即餘有漏蘊,有行寬寿行狹,从寬为論頌无寿行,此所捨色身生示现有漏,与前相似名与前正等,其无漏四蘊名身生非所示现,捨故与前不等,故二差別,色身如㲉藏,无漏四蘊破㲉而生,如雞等生,差別亦尔。此中名色二身等不等义何以重说者,前辨得菩提时色身名身与前等不等义,後明般涅槃时捨色名身与前等不等。
謂佛尊若不棄捨诸寿行等者,此有二说:一云,佛寿百年,但年八十捨第五分,二十年为一分寿故,经多说迦葉佛二萬歲时出,释迦佛人寿百歲时出;二云,释迦佛大分應寿百二十歲,四十年为一分,但年八十捨第三分寿,诸教多言此四十人寿一百二十五歲,東洲二百五十等。准大集经後解为胜,彼说佛寿为三分故,寿行命有何差別,寿是限量经时久近义,命是活义,寿命即行,佛显於有知足,故捨寿行,为显於命亦得自在,为須跋等却後三月方滅度故留命行,然以所捨餘分所有福业施弟子。
略义中,及显棄捨所依因缘者,二业为因定自在也。
第十段一頌释中,景師云:長行兩復次释法体何異?解云:体即同,同是欲恚癡愛,前番指法体後番約人失。略中還二,前云:此中略示诸界诸品愚夫纏縛者,略前广中。初復次义,復有差別下略前广中後復次义,如是四法当知能障诸聰慧者,四應知法依次配障可知。
基判有三:初依诸释;次辨略义;後依惡者。又初依三界在家出家,次辨界义,後依欲界在家惡者,以释本頌。
不教學者不比数紀括义。
第十一段一頌释中分四,初汎释三非,第二此中欲求有求攝者下释初句,第三若樂沙門及婆罗門下释第二句,第四又此一切三門所攝下释後兩句。
第十二段一頌中,一、住皆无愛,二、戲論皆无愛,三、喻牆离愛,四、喻塹离愛,故说阿罗汉永离貪愛,由四相故遊诸世間天人不識。释文分二:初释下半頌牟尼遊世間,天人不能識。阿罗汉名牟尼證寂默法故,後云何离愛诸阿罗汉下释上半頌,显永离愛別彰四相,魔怨主者所謂貪愛。
略义中,羞不應羞等者,求屬他財是不應羞,而生輕誚名羞不應羞;營屬己財名曰應羞;耽翫繫攝名應羞不羞,合成一处也。求有斷滅名不應怖,诃毀勤趣名生怖见,生天縱樂名为應怖,讚说希求名无怖见,名第二处妄生輕毀。
第十三段一頌中,熏除者,薰謂熏修,除謂除滅。
第十四段一頌释中,文分为四,初释初句,第二若有復能於善说法下释第二句,第三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下释第三句,第四又修如先所得道故下释第四句。受持七种依福业事者,此有三说:一云,即七圣財施最增上所以偏说;二云,所说八施中翻前七有过;三云、俱舍等说,如契经言诸有净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业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觉恒时相續福业漸增福业續起,无依亦尔除无表业。解云:有依七福业者:一、施羈旅客;二施路行人;三、施有病人;四、施侍病人;五、施園林;六、施常乞食;七、隨时施。此云七种即是彼也。
第十五段一頌释中分三,初释初句,一切种,因缘处所者,景基等云:十惡业道名一切种,貪恚癡等名一切因缘,造业之境若情非情及資具,等名一切处所。泰云:所依种別起诸惡行名一切种,因缘同前,五趣处所名一切处。
第二彼由三相下释第二句,依戒起定依定起慧證境名三相。第三如是具足下释第三句,不释第四結句,喗法師释初句辨戒,次句辨慧,第三句辨定也。
略义中,三學者謂初二句,學果者謂第三句,不与他共者是第四句。
第十六段一頌,释中,初释初句,难可調伏已上释調,虽施安处下释輕躁,輕舉躁急性数易故,第二虽強安处內寂止中下释第二句,第三诸圣弟子於如是等下释第三句,第四彼既如是善調伏心下释第四句。
略中,左道乖正道理謂上兩句,不隨左道之心者謂第三句,所得胜利第四句。
第十七段一頌中,初句是總所因,後三句是所得四功德。释中,四功德:一、能飡遠离味;二、靜慮;三、常委念;四、受无染喜樂。憚謂懼憚怯怖,无憚者无此也,解脫喜樂謂无为,无染喜樂謂有为。
略义中,毘鉢舍那所作即頌中靜慮也,內審慮也,內審慮道理獲得毘鉢舍那成其所作,故前说靜慮後说慧作。
第十八一頌中,初兩句是所成熟五支,後兩句是所斷五支。
一、无工巧活謂无四事:一、不憍邪活命;二、不恃有勢家;三、不規名族;四、不詐受圣说。如世異生依止工巧以为业巧非法希求,真實苾芻則不如是,不依此四起非法希求飲食衣服猶如彼故。二、无輕自己,若於衣食非法貪聚不持衣鉢名輕自己,苾芻不然名不自輕。三、樂胜,希愛沙門希愛學处堅固禁戒。四、诸根,謂净命喜足等,即喜根慧根念根等。五、尽解脫,結縛纏种皆解脫故。名成五支。
一、无家終不捨戒退還俗網;二、无所貯积,受財受境;三、无希望,不希財命知而妄語;四、斷欲,无不与取;五、独行,貪欲已尽无伴孤遊离非梵行妙達因果,诸惡皆尽不計惡因无因招果,名斷五支。隨其义勢別配释文。
第十九一頌释中,分四,初释初句,第二又此现在隨其自体下释第二句,第三若有聰慧,由此四相下释第三句,第四彼能超度下释第四句。
心者通八識,无量差別自体展转者謂三性四差別而转,及因展转者,謂前前心为因生後後自体心故,或心种子及餘缘能生心体皆名因展转,前際叵知故名遠行。
下五十七云:由於前際无始时故遍缘一切所知境故名遠行,彼文偏说意識作业,此通一切,故不相違。
一一而转者,无第二眼識等一时生故,亦非一切种三性頓现前故名独行,五十七有二义,一、一一转故;二、为主宰故,名为独行。此中前因遠行说識从缘起。乘文便故,已遮无作者,独行中略亦不相違,然此心体现在起时心性不定,数加转易間斷,名不畢竟转。畢竟者,始終相似相續之义,其五色根或異熟同与長養異,虽初暗劣後明殊胜,始終相似相續而生名畢竟转。种种品類異生时生異滅时滅等者,異者別义,謂三性品類別異生,如善心異餘二性品生时而生,異餘二性品滅时而滅,餘二性亦尔。又如烦恼中貪俱品異於餘品若生若滅,然彼心体自性非染,其性染体前後相似可得,及由心性本净其染体不可得,故不成實名无身,此中意说心体速謝異類生滅不畢竟转,不同色根初後相似畢竟而转及无染体,故名无身。
五十七云:无色无见亦无對故名为无身,此未来世居四識住等者,此若隨经部師理門义说於未来世有心隨眠居四識住,可於後世从隨眠起有往有来,缘歷境义名寐於窟,未来識种现居識住当来可生是寐窟义,依真實理門释此文者,若未来世居四識住之識在现在世本識之中而有隨眠,可於後生有往来义名寐於窟。
五十七说:依止色故名寐於窟,彼说有色界識非未来識,此说通三界識三世別識,以释頌文,理不相違,遠行者,说过去識,独行无身二义说现在識,寐於窟者说未来識,即三世四义識名为四相,非去来世而无独行及无身义,现用可知,从增说现。
略义中景云:心於过去此略遠行,長时染污,无作者性此略独行,无作者性於现在世性是刹那,此據三性間起无有相續色身,自性清净者,此略无有染污身,於未来世等下,此略当起放逸、不放逸識相續道中假说染净,以未起故,但住现識种中,名寐於窟,略不解彼下半頌文。
泰云:心体非惑故自性清净,於未来世凡有放逸圣无放逸,故染净別。基云:長时染污者即前際叵知,无作者性即自体展转及因展转义,此亦解遠行,於现在世性是刹那貪嗔等转易不畢竟故,自性清净染污之体不成實故,此解无身。然闕独行,於未来世由有放逸故,於後生有往来义,即寐於窟,由不放逸故清净,即聰慧者了知彼心住陸地等,即下半頌。
第二十段有十頌,中有五问答,二頌为一,皆初问後答。释中有二,初總指经頌,後隨別释。
波罗延者是经名,从请人为名,波罗名彼岸,延之言趣,梵音迷底履此云慈氏,即族姓,名字阿氏多,此言无胜,舊曰彌勒阿逸多並訛也。
问:若尔何故婆沙論云:慈氏菩萨现於世时,阿氏多王於壤佉,然即不可言慈氏字阿氏多?
答:现见多人同名,故无相違。
言世間下,別释五,初释初答。第二又惡说法者由无明門下释第二答。第三又惡说法者及在家者下,释第三答。第四乃至彼法末永滅来下,释第四答。第五若诸有學,斯應显了下,释第五答。皆唯释答不解诸頌,初明染污法若因若果,次明能斷诸染因,次明根總別果蘊滅位,次明於二受不生欣樂得六恒住唯无學法後終尽位,後明異類诸有學者所作众事。
释初頌中,初释初句,三种世間是通世間,二种世間三中別立,无明覆世間出家者外道也,善说法者由有明故下释第二句。若诸在家異類白衣下释第三句。三戲論者:一、三言事;二、四言说;三、尋伺。三种言事謂三世法,四种言说謂见闻觉知。言事唯名戲論,所分別故,違順思惟名为塗染,能分別故,能增長故能隨順故。此中惡说法者无明所覆下释第四句,前三句因,此一句果,初是无明,次是放逸,後是違順分別思惟。
释第二答中,又惡说法者下释初句,如是无明放逸戲論下释第二句,若出世間正见所攝下释第四句,於世流漏若伏若永下释第三句,释依义,次頌隨文便前後不同。
释第三答中有二,初又惡说法者,及在家者下,汎释染净二品,不显了、显了二類差別,後诸阿罗汉斯已显了下總释頌意,已显了者謂阿罗汉,應显了者謂诸有學。
释第四答中亦總释頌意,释第五答中有四,乃至委悉所作释初句,一、常所作,二、委悉作。此之二种是應更作不放逸事,通是一切有學所作故有學異類。若诸有學下释第二句有兩番释,初说下上分結合名无染污心,无染污即心无濁。後又於诸欲不耽著下,別释二結,不配无染及无濁义,第三又於一切有苦法下释第三句,第四修習如先下释第四句。
第二十一段六頌释中分六,如是總名诸欲愛味已上释初頌,第二又彼希求下释第二頌,第三又復毒蛇下释第三頌,第四又诸欲自性下释第四頌,第五又於事欲下释第五頌,第六若於诸欲下释第六頌。
诸宝珠等名共相應者,同七宝数,謂可重故,一切处同用,翻此即名不相應也。此六頌中,初三頌明诸有學观染遠离,後三頌明诸无學观染永绝。
略义中,事欲名愛味,恼欲名过患,斷二名出离,此初三頌如次配之,次二頌是愛味能为过患,後一頌是出离功德。
第二十二段一頌半释中,文分为三,初總释頌意,泰云:此頌中明造作贤善五观行故,名造贤善頌,次謂能捨离下,別显五相,屬释頌文。
色等诸法,及彼安立者,所詮能詮也。初法第二法毘鉢舍那者,初學成滿二分位也。後由此五相下,結修梵行極成真善。
前卷有五段,此卷二十二段,合成論議中二十七段。体义伽陀中有三,此末一頌是第三段,以十四門結頌上义,泰云:自诸行无常後所引頌論辨体义,更不別法,故云論义十四也。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