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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功德,就中二:一明不共法、二明共功德。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七

从此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功德,就中二:一明不共法、二明共功德。

就明不共法中二:一舉数標名、二依名別释。

且初舉数標名者,論云:「如是已辨诸智差別,智所成德今当显示。於中先辨佛不共德,且初成佛尽智位修不共佛法有十八种,何为十八?」頌曰:

「十八不共法,謂佛十力等。」

释曰:佛十力、四无畏、三念住及大悲,如是合名十八不共法,餘圣所无故,名不共法。

从此第二,依名別释,就中有五:一明十力、二明四无畏、三明三念住、四明大悲、五明佛同異。

就明十力中二:一明佛心力、二明佛身力。

且第一明心力者,論云:「且佛十力相別云何?」頌曰:

「力处非处十,业八除滅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尽六或十智,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贍部男佛身,於境无礙故。」

释曰:初六句出体,次兩句依地,次一句依身,後一句释力义也。力处非处十者,總標也。一、处非处智力,以十智为体,处謂合道理义也,如说善因能感愛果,造不善业能招惡果斯有是处。非处謂不合道理义也,如说善因感惡果,造不善因感愛果必无是处。佛智能知处非处故,名处非处智力。

业八除滅道者,第二、业異熟智力,以八智为体,除滅、道二智也。知如是類业感如是異熟,名业異熟智力。除滅道智者,以业異熟非滅、道攝故,业異熟智力除滅、道智也。

定根解界九者,此有四力:定謂第三、靜慮解脫(八解脫也)、等持(三三摩地)、等至智力(八等至也)。根謂第四、根上下智力,能知众生信等五根有上下故。解謂第五、种种胜解智力,能知众生种种喜樂殊胜解故。界謂第六、种种界智力,能知众生种种性故。此之四力九智为体,唯除滅智,以靜慮等非滅諦故。

遍趣九或十者,遍趣謂第七、遍趣行智力,一切诸行皆能趣果,名遍趣行,佛智能知,名遍趣行智力。若謂但缘能趣为境,九智为体,除滅智也,滅是所趣果,非能趣行故,故除滅智。若謂亦缘所趣为境,十智为体。

宿住死生俗者,一第八、宿住隨念智力,能知过去宿住事故。二第九、死生智力,能知众生死此生彼故。此二智力缘事法故,俗智为体。

尽六或十智者,第十、漏尽智力,言漏尽者,謂涅槃擇滅也。若謂但缘漏尽为境,名漏尽智力,以六智为体,除苦、集、道、他心四智,以此四智不缘滅故。若漏尽身中所得智故,名漏尽智力,以十智为体。

宿住死生智,依靜慮餘通者,宿住、死生二力依四靜慮起,所餘八智通依十一地起,謂欲界、四禅、未至、中間並四无色也。

贍部男佛身者,此之十力依贍部洲男子佛身。

於境无礙故者,释力义也。智於境中知无礙故,名之为力。由此十力唯依佛身,唯佛永斷诸惑習气,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圣不然,故不名力。

从此第二,明身力,論云:「如是诸佛遍於所知心力无邊,云何身力?」頌曰:

「身那罗延力,或節節皆然,象等七十增,此觸处为性。」

释曰:身那罗延力者,佛生身力等那罗延,此云人种神。

或節節皆然者,或言表有餘師说:「佛身支節一一皆具那罗延力。」大德法救说:「佛如来身力无邊,猶如心力。」大觉、独觉及转轮王支節相連,有差別者,诸佛世尊似龍盤結,独觉似鉤鎖,轮王似相鉤,故三相望力有胜劣。

象等七十增者,明那罗延力量也。象等七力十十倍增,一十凡象力当一香象力,二十香象力当一摩诃諾健那力(此云大露形神),三十摩诃諾健那力当一鉢罗塞建提力(此云胜蘊神),四十鉢罗塞建提力当一伐浪伽力(此云妙支神),五十伐浪伽力当一遮弩罗力(此云執持神),六十遮弩罗力当一那罗延力。故象等七十十倍增,名那罗延力也。

此觸处为性者,如是身力觸处为体,謂所觸中大种差別。

从此第二,明四无畏,論云:「四无畏相差別云何?」頌曰:

「四无畏如次,初十二七力。」

释曰:四无畏者,一、正等觉无畏,十智为体,猶如初力(释初字也)。二、漏永尽无畏,或六智或十智为体,如第十力(释十字也)。三、说障法无畏,八智为体,如第二力(释二字也)。四、说出苦道无畏,或九智或十智为体,如第七力(释七字也)。正等觉无畏者,謂佛自言:「我於诸法正等觉者,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难,言:『佛如来於如是法非正等觉。』无有是处。設当有者,我於是事正见无畏,故得安穩无怖无畏。」漏永尽者,謂佛自言:「我於诸漏已得永尽,若沙門等依法立难,言:『佛於漏未得永尽。』佛为通释,无怖畏故。」说障法无畏者,佛说染法必能为障,若外道难言:「染非能障。」佛为通释,无怖畏故。说出苦道无畏者,佛说修道必能出苦。若外难言:「道非出苦。」佛为通释,无怖畏故,答难无懼,故名无畏。

从此第三,明三念住,論云:「佛三念住,相別云何?」頌曰:

「三念住念慧,缘順違俱境。」

释曰:三念住者,以念慧为体,一、缘順境不生欢喜念住,謂有弟子一向敬佛,如来缘之不生欢喜,捨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一念住。第二、缘違境不生憂戚念住,謂有弟子不恭敬佛,如来缘之,不生憂戚,捨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二念住。第三、缘順違境不生欢戚念住,謂有弟子一類敬佛、一類不敬,如来缘之,不生欢戚,捨而安住正念正智,名第三念住。頌言俱者,即順違俱也。

从此第四,明大悲,論云:「诸佛大悲云何相別?」頌曰:

「大悲唯俗智,資糧行相境,平等上品故,異悲由八因。」

释曰:如来大悲俗智为体,以缘一切有情事境界故。问:「此大悲名依何义立?」答:「由五义故:一、資糧大,謂大福德、智慧資糧所成辦故。二、行相大,謂此力能於三苦境作行相故。三、所缘大(释頌境字),謂是總以三界有情为所缘故。四、平等大,謂普利樂诸有情故。五、上品大,更无餘悲能齊此故。此与悲異,由八种因:一、由自性異,大悲以无癡为体,悲以无瞋为体。二、由行相異,大悲作三苦行相,悲唯作苦苦行相。三、由所缘異,大悲缘三界,悲唯缘欲界也。四、由依地異,大悲依第四禅,悲依四靜慮。五、由依身異,大悲依佛身,悲依二乘身。六、由證得異,大悲离有顶證,悲离欲界證。七、由救濟異,大悲救濟事成,悲唯希望救濟故。八、由哀愍異,大悲哀愍平等,悲哀愍不平等故。」

从此第五,明佛同異,論云:「已辨佛德異餘有情,诸佛相望法等不?」頌曰:

「由資糧法身,利他佛相似,寿种性量等,诸佛有差別。」

释曰:謂佛三等:一、由資糧等,圓滿故。二、由法身等,成辨故。三、由利他等,究竟故。約寿、种、性、身量等殊,佛有差別。言寿別者,謂佛寿有長短。言种別者,謂佛有生刹帝利种、有生婆罗門种。言姓別者,謂佛有姓喬答摩、有姓迦葉婆等。言量別者,謂佛身有長丈六、有長千尺等。頌言等者,謂显佛法住久近等故。如是別者,所化有情機宜別故。佛有三德不可思議:一因圓德、二果圓德、三恩圓德。因圓德者,復有四种:一、无餘修福德智慧,修无遺故;二、長时修,三阿僧祇耶,修无倦故;三、无間修,刹那刹那,时无廢故;四、尊重修,恭敬所學,修无慢故。次果圓德復有四种:一智圓德、二斷圓德、三威勢圓德、四色身圓德。智圓德中復有四种:一、无師智,自觉悟故;二、一切智,照真理故;三、一切种智,照俗事故;四、无功用智,任運起故。斷圓德中亦有四种:一、一切烦恼斷;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四、並習斷。威勢圓德亦有四种:一、难化必能化;二、答难必決疑;三、立教必出离;四、惡黨必能伏。色身圓德亦有四种:一、具众相;二、具隨好;三、具大力;四、內身骨堅越金刚,外发神光踰百千日。後恩圓德亦有四种:一、能令永解脫三惡趣,为三也;二、令出善趣生死,復为一也,故名为四。又解:安置善趣为一,安置三乘为三故,名为四。總说如来圓德如是。若別分析則有无邊,唯佛世尊能知能说。诸有智者闻说如斯,生信重心徹於骨髓,彼由一念極重信心,转滅无邊不定惡业,攝受人天殊胜涅槃,故说如来出興於世,为诸智者无上福田。如薄伽梵自说頌曰:

「若於佛福田,能殖少分善,初獲胜善趣,後必得涅槃。」

从此第二,明共功德,就中有二:一總標名、二別解释。

且總標者,論云:「已说如来不共功德,共功德今当辨。」頌曰:

「復有餘佛法,共餘圣異生,謂无諍願智,无礙解等德。」

释曰:復有佛法,与餘圣者及異生共,謂无諍、願智、四无礙解,此三二乘亦有。五通、靜慮、四无色、八等至、三等持、四无量、八解脫、十遍处等,異生亦有。虽佛功德超过一切,然依類同,故说为共。

从此第二,別解释,就中二:一明共圣德、二明共凡德。

就共圣德中四:一明无諍行、二明願智、三明无礙解、四明依邊際定力得。

且初无諍者,論云:「且辨无諍者。」頌曰:

「无諍世俗智,後靜慮不动,三洲缘未生,欲界有事惑。」

释曰:无諍世俗智者,烦恼名諍,謂阿罗汉观有情苦由烦恼生,恐他烦恼復缘己生,故思引发如是相續。此智生时,令他有情不缘己身生貪、瞋等,息烦恼諍,得无諍名。此行但以俗智为体。

後靜慮不动者,此无諍行依第四禅发,樂通行中此最胜故。言不动者,六无學中,唯不动性有无諍智,退法等五不能自防,況能息他诸烦恼諍?故唯不动。

三洲缘未生者,唯人三洲有无諍智。缘未生者,缘未来惑,令不起故。

欲界有事惑者,謂缘未生迷事烦恼,诸无事惑不可遮防,內起隨應,總缘境故。

从此第二,明願智,論云:「辨无諍已,次辨願智。」頌曰:

「願智能遍缘,餘如无諍说。」

释曰:以願为先,引妙智起,如願而了,故名願智。此智出体,依地种性及所依身,与无諍同,唯所缘別,願智遍缘一切法故。

从此第三,明无礙解,論云:「已辨願智,无礙解者。」頌曰:

「无礙解有四,謂法义詞辯,名义言说道,无退智为性,法詞唯俗智,五二地为依,义十六辯九,皆依一切地,但得必具四,餘如无諍说。」

释曰:无礙解有四,謂法义詞辯者,一法无礙解、二义无礙解、三詞无礙解、四辯无礙解。

名义言说道,无退智为性者,出体也。謂无退智缘能詮名,名法无礙解。名、句、文三總说为名。此名、句、文持所说义,及生物解,故说名为法。又无退智缘所詮义,名义无礙解。又无退智缘方言詞,立为詞无礙解。又无退智缘契正理,无滯言说,及缘自在定、慧二道,名辯无礙解,无滯言说名之为辯,定慧二道能起辯说,道是辯因,故亦名辯,是利根故,名无退智。智缘名等決斷无礙,名无礙解,故四无礙以无退智为体也。

法詞唯俗智者,此二无礙缘名身等,及世言詞事境界故,唯俗智攝。

五二地为依者,法无礙解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也,无色界中无名等故。詞无礙解唯依二地,謂欲界、初靜慮也,二禅已上以无尋伺故。

义十六辯九者,义无礙解或十智或六智为体,謂若诸法皆名为义,十智为体;若唯涅槃名为义者,六智为体,如漏尽通说。辯无礙解九智为体,唯除滅智,謂辯无礙缘说道故。

皆依一切地者,此义及辯二无礙解通依一切地起,謂九地也。

但得必具四者,隨得一时,必皆具四。

餘如无諍说者,此四无礙依不动性,依三洲身,如无諍说。

从此第四,明依邊際定得,論云:「如是所说无諍行等。」頌曰:

「六依邊際得,邊際六後定,遍順至究竟,佛餘加行得。」

释曰:六依邊際得者,无諍、願智、四无礙解,此六皆依邊際定得。

邊際六者,此邊際定体有六种,謂四无礙、无諍、願智,此六除詞,更加延促寿等邊際,故体成六,謂无諍邊際乃至延促等邊際也。詞无礙解虽依第四邊際定发,体是欲界初靜慮攝,故詞无礙解非邊際体。後定者,第四定也,此明邊際唯依第四禅故。

遍順至究竟者,释邊際名也。从一切地遍所隨順,增至究竟,故名邊際,謂从欲界加行善心入初靜慮,次第順入,乃至有顶;復从有顶入无所有处,次第逆入,乃至欲界;復从欲界次第順入,展转乃至第四靜慮,名一切地遍所隨順。謂專修習第四靜慮,从下至中、从中至上,如是三品復各分三,上上品生,名至究竟,如是靜慮得邊際名。此中邊言显无越义,胜无越此,故名为邊。際言为显類义、極义,如说一頌有四句故,名为四際,显類义也,如说涅槃名为實際,显極义也。

佛餘加行得者,此邊際定佛离染得,所餘圣者唯加行得。

从此第二,明共凡德,就中分六:一明六通、二辨三明、三明三示导、四別明神境、五別释眼耳、六明通种類。

且第一明六通者,論云:「已辨前三唯共餘圣功德,於中亦共凡德且應辨通。」頌曰:

「通六謂神境,天眼耳他心,宿住漏尽通,解脫道慧攝,四俗他心五,漏尽通如力,五依四靜慮,自下地为境。声闻麟喻佛,二三千无数,未曾由加行,曾修离染得,念住初三身,他心三餘四,天眼耳无記,餘四通唯善。」

释曰:初三句者摽列六通:一、神境智證通,神謂等持,境謂行化,智證神境,无擁名通。二天眼智證通、三天耳智證通,天眼、天耳,所依根也,智是二識相應慧体,智證於境,无擁名通。四、他心智證通,智證他心,无擁名通。五、宿住隨念智證通,於宿住事隨所憶念,智證宿住,无擁名通。六、漏尽智證通,漏尽者,擇滅也,智證漏尽,无擁名通;或漏尽身中所有智證,名漏尽智證通。

解脫道慧攝者,出体也。此六神通解脫道攝,慧为其体。

四俗他心五者,神境、天眼、天耳、宿住,此之四通俗智为体。他心智通五智为体,謂法、類、道、世俗、他心。

漏尽通如力者,漏尽智通如漏尽力,或六智、或十智为体。

五依四靜慮者,前之五通依四靜慮。问:「何缘此五不依无色?」答:「初三种通缘色为境,他心智通初修之时,以色为門,謂欲修时,先審观己身心二相變異相隨,謂心喜怒,形之於色。後復观他身心二相。由此加行,後得他心,於他心等能如實知。若宿住通,漸次憶念分位差別,謂憶前念,漸復逆观,於此生身十位差別,次第而憶,乃至能憶中有已前一念之心,名宿住通加行成就。根本成时,能憶过去生中某处、某姓种种事故,依无色地无如是能。又於无色观減止增,五通必依止观均地,未至等地观增止減,以增地故,亦无通。」

自下地为境者,五通唯缘自下地境,如神境通,於初禅发,能於初禅及下欲界行化自在,於上不然,勢力劣故。餘四通亦尔。

声闻麟喻佛,二三千无数者,诸大声闻能於二千世界起神通用,麟觉能於三千世界,佛能於无数世界神通自在。

未曾由加行,曾修离染得者,此明五通於无始来若未曾得,由加行得;曾已串習,由离染得。

念住初三身,他心三餘四者,念住分別,初之三通唯身念住,缘色起故。他心智通唯三念住,不知色故,无身念住。所餘宿住及漏尽通四念住攝,謂缘五蘊一切法故。

天眼耳无記者,天眼、耳二通无記性攝,以二通体是眼、耳識相應慧故,謂眼、耳識生得善者,非異地起。若色界生得,不能生定。今此二通与定相生,故二通体唯无記性,四无記中通果无記。

餘四通唯善者,除天眼、耳,所餘四通性皆是善。

从此第二,辨三明,論云:「如契经说无學三明,彼於六通以何为性?」頌曰:

「第五二六明,治三際愚故,後真二假说,學有闇非明。」

释曰:第五二六明者,第五宿住通是第一宿住智證明,第二天眼通是第二死生智證明,第六漏尽通是第三漏尽智證明。

治三際愚故者,於六通中,唯三名明,謂能對治三際愚故,宿住智明治前際愚,死生智明治後際愚,漏尽智明治中際愚。

後真二假说者,此三明中,後漏尽明容有是真,通无漏故。前二名明但是假说,以有漏故。

學有闇非明者,有學身中虽有宿住及死生智,不名明者,以彼身中有闇惑故。

从此第三,明三示导,論云:「契经说有三种示导,彼於六通以何为体?」頌曰:

「第一四六导,教誡导为尊,定由通所成,引利樂果故。」

释曰:第一四六导者,第一神境通名第一神變示导,第四他心通名第二記心示导,第六漏尽通名第三教誡示导,能示能导,得示导名故。

教誡导为尊者,三示导中,教誡示导最为尊胜。

定由通所成者,教誡示导定由第六漏尽通成,故最为尊。前二示导呪藥亦成,非定由通,故非胜也。如有呪術名健駄利(此云持地也),持此便能騰空自在。復有呪術名伊刹尼(此云观察),持此便能知他心念。

引利樂果故者,教誡示导以能如實方便说法,故能令他引当利益果(人天果也)及安樂果(涅槃果也),前二示导无此胜能,由是故教誡最为尊胜也。

从此第四,別明神境,就中二:一正明神境、二明能所化。

且正明神境者,論云:「神境二言,为目何义?」頌曰:

「神体謂等持,境二謂行化,行三意勢佛,運身胜解通,化二謂欲色,四二外处性,此各有二种,謂似自他身。」

释曰:神体謂等持者,神名所目,唯胜等持,由此能为神變事故。

境二謂行化者,神變名境,境有二种:一行、二化。

行三意勢佛,運身胜解通者,释行境也。行有三种:一者運身,謂乘空行猶如飛鳥。二者胜解,謂極遠方作近思惟,便能速至。三者意勢,謂極遠方舉心即至,此勢如意,得意勢名。意勢唯佛,運身、胜解亦通二乘。

化二謂欲色,四二外处性者,释化境也。化有二种:一欲界化、二色界化。欲界化四,謂四外处,色、香、味、觸,名欲界化。色界化二,所謂色、觸,名色界化。以色界中无香、味故。

此各有二种,謂似自他身者,此二界化各有二种:一似自身化、二似他身化。身在欲界,化有四种:謂作欲界自他二化,及作色界自他二化。身在色界化亦有四种,如欲界说,故總成八。

从此第二,明能所化,論云:「化作化事,为即是通(问也)?不尔(答也)。云何(徵也)?是通之果(答。此能化心从神境通,能化生是通果也)。此有幾种?差別云何?」頌曰:

「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如所依定得,从净自生二,化事由自地,語通由自下,化身与化主,語必俱非佛。先立願留身,後起餘心語,有死留堅体,餘说无留义。初多心一化,成滿此相違,修得无記攝,餘得通三性。」

释曰: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者,从神境通生變化心,總有十四,謂初定果有二、二定果有三、三定果有四、第四定果有五,且依初禅有二化心:一、欲界攝,謂初禅作欲界化也。二、初禅攝,謂初禅作初禅化也。第二靜慮有三化心,二种如前,加第二禅化也。第三靜慮有四化心,三种如前,加第三禅化。第四靜慮有五化心,四种如前,加第四禅化。诸果化心依自上地,必无依下,如初禅化依初禅名自,依二禅等名之为上。二禅等化不依初禅,故无依下。下地定心不生上果者,謂勢力劣故。

如所依定得者,如得初禅定,必得初禅化,乃至得第四禅定,必得第四定化,以果化心与所依定俱时得故。

从净自生二者,净者,善靜慮也。自者,化心也。此能化心,一从净生、二从自生。又此化心能生二心,謂生净心及生化心,謂从靜慮起能化心,此心必无直出观义,且从净定地起初化心,此後後化心从自類化心生,最後化心還生净定,故此化心从二心生,能生二心。

化事由自地者,化前境事由自地心,如化四境是欲化心,化初禅境是初禅化心,必无異地化心生起異地化事故。

語通由自下者,化所发語通自下心,謂欲初禅化所发言,此言必是自地心起。依二禅等化所发言,此必依下地心发,謂二禅等无尋伺故无发語心,起下初禅心而发語也。

化身与化主,語必俱非佛者,若一化主起多化身,要化主語时,诸所化方語言音、詮表一切皆同故,有伽陀頌曰:「一化主語时,诸所化皆語,一化主若默,诸所化亦然。」佛則不尔,与所化語容不俱时,言音所詮亦容有別,以佛定力不思議故。问:「发語心起,化心已无,應无化身,化如何語?」答:「頌言『先立願留身,後起餘心語。』謂先願力留所化身,後起餘心发語表业,故虽化、語二心不同,而依化身亦得发語。」

有死留堅体者,有说願力留所化身亦得死後,如大迦葉留骨鎖身至慈尊世,唯堅實体可得久留,即骨鎖身名堅實也,謂簡肉等。

餘说无留义者,有餘師说无有留身得至死後,迦葉留者,天神扶持,非願力也。

初多心一化,成滿此相違者,初起化事由多化心,方能化作一所化事;後若成滿,与此相違,但一化心即能化作众多化事。

修得无記攝者,此前十四能變化心从定修生,无記性攝,四无記中通果无記也。

餘得通三性者,餘生得等能變化心即通三性,如鬼神等所有化心,或善、或惡、或是无記。

从此第五,別释眼耳,論云:「天眼、耳言为目何义?」頌曰:

「天眼耳謂根,即定地净色,恒同分无缺,取障細遠等。」

释曰:天眼耳者,謂眼、耳通,依四靜慮所生净色眼、耳二根,见色、闻声,名天眼、耳。此名天者,定地攝故。天眼有三:一者生得,謂生天中;二者修得,即前所说;三者似天,謂由业得,如轮王、鬼神及中有等。唯有修得天眼、耳根恒是同分,又无缺壞,能取被障、細、遠等诸方色声,故有頌曰:「肉眼於诸方,被障細遠色,无能见功用,天眼见无遺。」

从此第六,明五通种類,論云:「前说化心修得等異,神境等五亦有異耶(问也)?亦有(答也)。云何(徵也)?」頌曰:

「神境五修生,呪藥业成故,他心修生呪,又加占相成,三修生业成,除修皆三性,人唯无生得,地獄初能知。」

释曰:初五句明通种類,次一句三性分別,後兩句約趣通局。神境通類總有五种:一者修得、二者生得、三者呪得、四者藥得、五者业得。他心智通類有四种:一者修得、二者生得、三者呪得、四者占相。所餘天眼、天耳、宿住三通唯有三种,謂修、生、业。此五通中,神境等三若修得者,唯是善性,天眼、天耳是无記性。除修得外,餘生得等皆通三性。

人中都无生得通者,餘皆容有,於地獄趣初受生时,有生得他心智及宿住智,知过去等,苦受逼已,更无所知。若修得通,唯人天趣,能入定故。生得除人,通餘四趣,皆有生得。呪、藥二种,通人、天、鬼趣。占相唯人也。

本经全部卷次

阿毘達磨俱舍論略释記 俱舍論頌疏 分別根品二之一 从此大文第二,明俱生诸法,於中有二:一正明俱起、二广辨差別。 从此大文第二,明众同分者,論云:「如是已辯得、非得相,同分者何?」頌曰: 从此大文第三,明因缘,於中有二:一明六因、二明四缘。 从此大文第二,明四缘,於中分二:一明四缘、二別解等无間。 从此第三,明世間品,於中有二:一者明有情世間、二者明器世間。 俱舍論頌疏 从此大文第二,別明,於中有二:一別明四法、二別指餘文。 从此大文第二,明器世間:一明所居器、二明能居量、三明三分齊。 从此大文第三,明三分齊,就中:一明三極少、二明二量。 俱舍論頌疏 从此第三,广明表无表:一明三无表、二依三別解。 从此大文第五,明得三律儀別,就中:一明得处时同異、二明有情支因、三明得惡处中。 从此第七,明黑黑等,就中:一明四业、二明无漏斷、三明異说。 从此大文第二,释业道名义,論云:「如是已辨十业道相,依何义名业道?」頌曰: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 从此第六,明惑能繫,就中分二:一約世明能繫、二約斷明能繫。 从此第二,明結等六門,就中分二:一正明結等、二诸門分別。 俱舍論頌疏 从此第三,明四念住,就中分二:一明別相念住、二明總相念住。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 从此大文第二,明智所成功德,就中二:一明不共法、二明共功德。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論本卷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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