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金刚身品第五名字功德品第六)
释百非义出护法國王护弘法比丘释開隨护法持刀仗白衣行释受持此经不隨四趣释此经具七善释此经八味具足
金刚身品第五
案道生曰:〈長寿〉之与〈金刚〉皆共談丈六,但內外言之耳。長寿为外應之跡,金刚为內照之實,實照体圓,故无法也。僧亮曰:答问金刚体不可壞也。有人命不尽而诸根壞,故須兩说也。法瑤曰:上明長寿无窮,然未必不念念相續。今明金刚堅固,非念所遷壞也。前因义,此显体也。僧宗曰:答第二问也。答因答果,即为兩段也。宝亮曰:此品前明果、後明因,今以果題品也。如来以法性为体,无有无无,百非所不及,绝有相之境也。大分为五:第一初有兩行,總辨金刚身相体常不动,非食所資也。第二从迦葉发问以下,據迹为难也。第三从佛告迦葉以下,將欲答难,且更广明法身绝百非之相也。第四从如来所以示病苦者,正答迦葉难,释應现无常尘土之意也。第五領解,自说己之体常,兼傳被於未闻者也。智秀曰:就答果问中,有四翻:第一兩行正答问也;第二迦葉难;第三佛答也;第四勸信。
尔时世尊復告迦葉(至)非杂食身即是法身。
案僧亮曰:法者无非法之义,释非食身也。食所長養,非法橫生,名思欲身。
迦葉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至)如来今当入涅槃故。
案僧宗曰:迦葉執迹为难,以和妙释。
佛告迦葉:汝今莫謂(至)堅牢难壞非人天身。
案僧宗曰:尋此释意,从初至非識离心以来,偏明真應不異也。从非識离心以下,就不即以明义也。非人天身者,位过五道也。智秀曰:尋此答旨,有二別:第一先以四科广解法身之相,第二結也。第一科,从此訖「如来之身非身」,先明非惡身,以約迦葉难也;第二从「是身」訖「非識」,就名相中辨不生不滅身也。即以兩缘释之:初从「不集不脩」以下,明不从集起也;次从「无有动搖」以下,明在果不復更隨缘造业。以此二缘,知法身不生滅也。第三从「离心亦不离心」以下,帶應明本,正显應由本有故,本从於應以制名也。第四从「如来之身成就」以下,向虽以三缘显法身相,皆是名相中者,未尽其美,乃更明法身妙绝众相,非謂无法可名,正以法身德广非下地方言所能尽耳。
非恐怖身。
案僧宗曰:离生死恐怖也。
非杂食身。
案僧宗曰:不为四食所養。
如来之身非身是身。
案僧亮曰:身以生滅聚积为义,而有真有應也。真身非生滅积聚,故非身也;應身无生不生、无形不形,故是身也。僧宗曰:非形累之身,即是法身之謂也。
不生不滅。
案僧宗曰:离有为相。
不集不脩。
案僧宗曰:非业烦恼。
无量无邊。
案僧亮曰:身无大小,难可定取也。僧宗曰:法身彌䨱,豈有邊表也。
无知无形。
案僧亮曰:大悟无知,妙像无形。僧宗曰:知形生於立称。法身妙绝,绝待故也。
畢竟清净。
案僧亮曰:有知有形,非清非濁。僧宗曰:双遣乃净也。
无有动搖。
案僧亮曰:释清净也。有知則有所不知,有形則有所不形,可动可搖,豈曰净也。僧宗曰:法身凝寂,孰能动耶?
无受无行不住不作无味无杂非是有为。
案僧亮曰:此下至「非有为」,释上无知也。受缘則行,行則有住,住便有作,作必味著,著則杂惡斯集,惡集則体无留停,有为法也;以无此故,非有为也。僧宗曰:位滿故不受住位,故不行。不住生死,故不住也。作即是业,味即烦恼,杂即是果也。
非业非果非行非滅非心非数。
案僧亮曰:释非有为也。有为則是业,是果、是行、是滅,由心数而起,非之故无也。僧宗曰:离有餘果,故非业非果。离无餘果,故非行非滅也。非心心数,离四阴也。
不可思議常不可思議。
案僧亮曰:真身如是,不可思議。或謂真不可議,應是可議,故曰應即是真常,不可議也。僧宗曰:三乘十地不能量也。
无識离心。
案僧亮曰:释上非心也。现分別故,名为識也。能生後有,故名为心。今謂无分別,故非識;不生後有,故非心也。僧宗曰:从此以下,真應双明也。
亦不离心。
案僧亮曰:虽不分別,而无事不知也。僧宗曰:上既言无識,謂同木石。拂此疑故,亦不离心也。
其心平等。
案僧亮曰:虽知而无知相也。僧宗曰:绝高下故,故言平也。无优劣故,故言等也。
无有亦有。
案僧亮曰:无生住滅,故非有。智周三世,故亦有也。僧宗曰:法身无像,故无有。丈六通化,故亦有也。
无有去来而亦去来。
案僧宗曰:既无有色,誰去誰来?垂形六道,见有去来。
不破不壞不斷不绝不出不滅。
案僧亮曰:上云去来,似有破壞出滅;今明无此,以释非有为也。僧宗曰:离四相故,不破乃至不绝也。体非未来故,不出至现在,不滅入过去也。
非主亦主。
案僧亮曰:心居物下,故非主。具八自在,故亦主也。僧宗曰:法身妙绝,何依何主?道王三千,故云亦主。
非有非无。
案僧亮曰:兩非重说,終遣有耳。僧宗曰:不同二十五有,故非有;不同太虛,故非无也。亦曰法身故非有,應迹故非无也。
非觉非观非字非不字。
案僧亮曰:非人非天,故非字;應人名人,故非不字也。僧宗曰:离麁細心相,故非觉观也。夫名生於形,无状故无名,應用故有字也。
非定非不定。
案僧亮曰:心馳萬境,故非定;寂然不动,故非不定也。僧宗曰:能大能小,故非定也;其体常湛,故非不定也。
不可见了了见。
案僧亮曰:十地所不覩,故不可见。後身见故,了了见也。
无处亦处无宅亦宅。
案僧亮曰:真則非人,无处无宅也;常在五道,故亦处亦宅也。
无闇无明。
案僧亮曰:洞鑒三世,故无闇也;现同凡夫,故无明也。
无有寂靜而亦寂靜。
案僧亮曰:无事不为,而常无为。僧宗曰:分身散体,故无寂靜也;常果恬然,故言亦寂靜也。
是无所有不受不施。
案僧亮曰:无二十五有,故无有也。不衣不食,故不受也。功德无增,故无施也。僧宗曰:虽言始有,視聽不得,故无有也。位居足地,故不受也。离因相故,故无施也。
清净无垢无諍斷諍。
案僧亮曰:释上句也。无是无非,故无諍也。僧宗曰:烦恼是諍,以斷尽故,故言无也。
住无住处。
案僧亮曰:释上无宅亦宅句也。僧宗曰:涅槃无域,真所居也。
不取不墮。
案僧亮曰:不進求故不取也,不退故不墮也。僧宗曰:因取故墮,不取故不墮也。
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
案僧亮曰:绝軌相故非法,化人故非非法也。绝言故非田,應供故非非田。
无尽不尽离一切尽。
案僧亮曰:释上句也。湛然故无尽也。僧宗曰:移劫不窮,故言无尽;即是不尽,故离一切尽也。
是空离空。
案僧亮曰:无性无相,故是空也。离无常无我,故离空也。僧宗曰:空无生死,即离空也。
虽不常住非念念滅。
案僧亮曰:体无生滅,或隱或显。僧宗曰:绝言故,不可名之为常;绝众相故,非念念滅。
无有垢濁。
案僧亮曰:释不滅也。
无字离字非声非说。
案僧宗曰:释不滅也。
亦非脩集非称非量。
案僧亮曰:了因非作故,因非脩集也。绝思議故,非称量也。僧宗曰:无所進故,非脩集也。无相待故,非称量也。
非一非異。
案僧亮曰:方圓殊應,故非一也;真性不改,故不異也。
非像非相诸相庄严。
案僧亮曰:妙绝众相而相超世。
非勇非畏无寂不寂。
案僧亮曰:摧四魔故非畏也,无靜不靜故无寂。
无熱不熱无可覩见无有相貌。
案僧亮曰:动靜一体,其相难见。
如来度脫一切众生(至)法无有二故不可量。
案僧亮曰:出其事也。
无等等。
案僧亮曰:唯佛与佛等也。
平如虛空。
案僧亮曰:释等义也。
无有相貌同无生性不斷不常常行一乘众生见三。
案僧亮曰:无有相貌,出等事也。或三或一,释等义。
不退不转斷一切結不戰不觸。
案僧亮曰:大乘所无也。僧宗曰:四魔已尽,故不戰也;滅於攀缘,故无觸也。
非性住性。
案僧亮曰:无自性故非性也,不改變易故住性也。
非合非散非長非短(至)非增非損非胜非負。
案僧亮曰:總释上也。
如来之身成就如是(至)非有为非无为非世非不世。
案僧亮曰:有知知則不等也。
非作非不作。
案僧亮曰:謂是了因,非作因也。
非依非不依(至)除一法相不可算数。
案僧亮曰:不可一方一数取也。僧宗曰:若謂得一法相在百非外者,亦除之也。一解云:除方便一法也。
般涅槃时不般涅槃。
案僧宗曰:物见有滅,竟不滅也。
如来法身皆悉成就如是无量微妙功德。
案僧亮曰:總結上也。
迦葉唯有如来乃知是相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亮曰:結上不思議也。
迦葉如是功德成如来身非是杂食所長養身。
案僧亮曰:結上法身妙極,离生死也。
迦葉如来真身功德如是(至)为欲調伏诸众生故。
案僧亮曰:結上應身,虽生不生。
善男子!汝今常知如来之身即金刚身。
案僧亮曰:以本迹相,即双結也。
汝从今日常当專心(至)说如来身即是法身。
案僧宗曰:备上众德,本迹相關,其旨显然。勸令受持,广弘化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亦当为人如是广说。
案智秀曰:領解也。
唯然世尊如来法身金刚不壞而未能知所因云何。
案僧亮曰:答问復以何因缘得大堅固力也。下文舉护法为因也。僧宗曰:答因中有四段。第一列三种章門,所謂护法引證開制也;第二广此三也;第三明末代通法人也;第四明不但通经,亦協通律为化也。宝亮曰:就此答中,大分为三:第一總答,以护法为因也。第二佛自引證,我昔親行此因也。第三从持正法者不受五戒,广辨护法之相也。护法者,不出二途:一者據萬行为端,自守戒行任持在心;二者不顧形命,但使法弘也。若能弘建立之心令惡改而法通者,故佛於下文歎护法者自利利人之功胜也。智秀曰:大分此答为兩段,第一舉问求答、第二正答也。答中又有二別:一略、二广也。此即大分中之第一,舉问求答也。
佛告迦葉:以能护持正法因缘故得成就是金刚身。
案。智秀曰:此下正答中第一略門也。有兩翻,此第一直答。
迦葉!我於往昔护法因缘(至)是金刚身常住不壞。
案僧亮曰:护法法全,是故感得身不可壞也。智秀曰,此第二自舉往昔。略为證也。
善男子护持正法者(至)守护持戒清净比丘。
案宝亮曰:下文显出家之人,有三品。在家之人蠲去下品唯出中上也。若不受五戒,而忘身护法令法得通者,此實大勇猛也。出家通法之人,所以應与护法白衣持刀杖者俱者,此就末世之中为論耳。智秀曰:此下第二广門也。有三翻:第一明在家人护法、第二引證、第三明出家之人护法之法也。从此訖「非持戒者」,得如是名。第一辨在家之人护法,有二翻:第一正明护法:第二迦葉难也,此即第一翻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当知是輩是禿居士。
案僧亮曰:与刀仗者俱,律有誠制,不名清净,故須问也。僧宗曰:向列三章門,今欲广释护法之相,先假執声闻教中唯以独靜为上;今佛释此非上,以护法为胜也。智秀曰:此下第二翻也。为难之辭虽在比丘,而實为显在家之人,护法之法。
佛告迦葉:莫作是語言禿居士。
案僧亮曰:此下舉三种比丘,前出中品、次出上品、後出下品也。
若有比丘隨所至处(至)当知是人无所能为。
案僧亮曰:此舉中品比丘也。宝亮曰:昔以持律为上品,今云是中品者,以其不能广利於物,自守而已故也。
若有比丘供身之具(至)如法治之驅令還俗。
案僧亮曰:舉上品比丘也。
若有比丘能作如是(至)非持戒者得如是名。
案僧亮曰:舉下品比丘,即結正破戒者也。
善男子!过去久遠无量无邊(至)奴婢牛羊非法之物。
案智秀曰:此第二引證。有兩章,前引證、後領解也。明駿案:此下引證,有七段:一證弘法比丘,必須強力者为护也;二證世有惡人,必能遮遏弘通之道也;三舉在家护法之至也;四显弘讚二人之果報也;五会古今;六迦葉領解;七佛述勸也。此即第一,出通法比丘之缘起也。
尔时多有破戒比丘(至)執持刀杖逼是法師。
明駿案:第二舉惡人,遏弘法者之缘起也。
是时國王名曰有德(至)此身当为无量法器。
明駿案:第三显护法之人。
王於是时得闻法已(至)應当如是受持擁护。
案僧宗曰:六卷《泥洹》云「王为第二弟子,觉德为第一弟子。」而此言王第一者,盖以先生彼國故耳。明駿案:第四显弘护法者道俗二人之果報也。
迦葉!尔时王者則我身是(至)成就法身不可壞身。
明駿案:第五会古今。
迦葉菩萨復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身猶如畫石。
明駿案:第六領解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以是因缘(至)刀劍器杖侍衛法師。
明駿案:第七印述勸护法也。
迦葉白佛言:世尊!若诸比丘(至)为是持戒为是破戒。
案僧亮曰:上以不受五戒,名优婆塞以功補德。若尔者,何必受戒而名比丘?是故问言有師无師以定之也。为持为犯者,有師則有戒,亦可以功補过。次问为持为犯也。法瑤曰:隨逐守护,跡似破戒,恐无人師之德。欲明此人持戒之德不虧,可師之道逾盛,是以迦葉发斯问也。僧宗曰:此中有二问,初问有師仁之德不耶?二问为持戒破戒耶?昔教比丘不得与器仗者俱遊,故有问也。宝亮曰:所以復有此问者,向虽辨今昔兩教之異,又明弘法之处;今先審其位,後明其处也。智秀曰:此下第三明出家之人护法之方也。有兩別:前開兩翻问答、後領解讚述也。前兩翻问答者,第一舉非以显是、第二開制也。此將明非以显是,故迦葉发问。
佛告迦葉!莫謂是等(至)驅逐令出若殺若害。
案僧宗曰:先答後问也。末世惡人壞亂法者,为治此人,故應須与持仗者俱。此乃大士之行,非謂破戒者也。智秀曰:正舉非以显是也。
迦葉菩萨復白佛言(至)遊行村落城邑教化。
案智秀曰:第二翻開制也。願闻開制,所以发问。
善男子!是故我今聽持戒人(至)即得名为第一持戒。
案僧宗曰:不應斷命者,事在通法也。又一解:不須起斷命之意,必是大士審见機缘,此所不論也。智秀曰:開与持杖者俱行,以通法故也。
迦葉!夫护法者謂具正见(至)其心弘广譬如大海。
案法瑤曰:明护法比丘,有人師之德,可为師道,故曰为护法之師。持律之師及以经師,此三各有師道,经有誠文也。僧宗曰:此答前问有師仁之德为无耶?今云具正见於內則化流於外,此乃師德著矣。智秀曰:此下凡以三復次释前问也,初明护法之方、次明能治破戒、後明善解律相。此即第一正显師德也。
迦葉!若有比丘以利養故(至)是名护法无上大師。
案僧宗曰:此第四段也。上明通经,此明通律也。宝亮曰:此显流通处也。杂僧者,以善惡无作共成此人,故名为杂。但自持戒,不知他事,名愚癡也。清净者,以二缘难壞,一則不求名、二則不違法律也。杂僧可壞,亦有二缘,一則为名利故研精所受;二者若遇善友,亦能壞惡而从善也。舉此二众明力能降伏,下出五法为降伏之方法也。
善持律者为欲調伏(至)若是律者則便證知。
案宝亮曰:此出五法也。
云何調众生故若诸菩萨(至)如来亦尔不可思議。
案僧宗曰:具此五德,調二种人也。善解一字者,於一一字中善解言旨也。又释善解滿字也。尋此文旨,應云善解一律字也。宝亮曰:五法者,一者調伏众生、二者知輕、三者知重、四者非律不證、五者是律應證也。隨機而化,不憚形迹,是調众生也。知四重,是知重也。止此知重,非善知也;若知诸篇之中有重心者,是名知重。从知第二篇以下,是名知輕,亦如知重類也。非律不證者,若是違律所應制者,則應制之,不同用也。是律應證者,能依经律而行,則便讚歎勸誘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如於鏡中见诸色像。
案智秀曰:此第二別也。有兩翻:前迦葉領旨弘化、後佛讚勸也。
名字功德品第六
案僧亮曰:此经以常住为体,上说寿命金刚之身及其二因,今说经名字及流通究竟略说也。法瑤曰:从此入〈四相品〉訖,善解因缘竟答此问也。上明長寿金刚,是经之極致。为彼行者脩習此经,得其深旨,备乎四德,自正正他,是則能到经彼岸也。僧宗曰:此答第四问也。经之宗要,其唯因果圓極之法。三德为体,但解脫名义不異昔日,異在二德耳。上来已明法身般若兼明其因,因果既彰,則经体已足,故結其名題明流通也。言名字者,为经題立名耳,下文言名大般涅槃也。智秀曰:夫道流千載,非名不傳。須結名字,遠闻为益也。應言云何为经作名字,使受持者得到彼岸耶?大分为三段:第一歎经功德、第二舉问求答、第三迦葉領解也。明駿案:明般若,即慧命无窮。辨法身,則金刚不壞。以显兩德也。今此一问,正辨解脫也。而言云何於此经究竟到彼岸者,以能究竟解因之縛、脫果之累,故得到彼至極之岸也。於此经者,即是请经名也。涅槃,彼音,此无以译,以解脫、无累、滅度等名訓释而已,非含众德也。今昔之異,但以法身般若为別耳,至於解脫之义終在涅槃。昔为滅烦恼捨身智,置此名也。今日以此名为经之号,故言云何於此经究竟至彼岸也。下答云「降伏一切诸結烦恼及诸魔性,然後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故知以涅槃为经名,义在解脫,因辨解脫以请经名也。此中有四问,问解脫、问经名、问经力、问流通也。
尔时如来復告迦葉(至)文字章句所有功德。
案僧亮曰:文字所表理也。法瑤曰:经之宗致,極於金刚長寿者也。是則说经大体,粗略已訖,是以命迦葉囑累此经,令受持也。僧宗曰:以文理胜故,有大功德也。善受持者,不必領受所持持使不失,但在所弘通化傳不绝者也,即是因经解脫到彼岸矣。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所得功德我今当说。
案僧宗曰:经所明理,窮源尽性,即是经之究竟也。人能於受持读诵、自行化人,終成大觉,即是人之究竟也。是故此品及〈四相品〉並明流通,同答此第四问也。明駿案:答经力有二种,此先舉因中得经力也,下以云何未发心等四问广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菩萨摩诃萨云何奉持。
案僧亮曰:將欲依名以辨德也。法瑤曰:迦葉奉被囑累,未識经名受持方法,此是说经竟致问之常宜也。明駿案:前偈中語漫,今別標二问也。乃應舉四,盖其一隅耳。二问者,问流通、问经名也。
佛告迦葉:是经名为(至)汝善諦聽我今当说。
案僧亮曰:无经不备此七义,所以略第四独法而益。金刚宝藏者,餘经说理未周,不得称滿足也。僧宗曰:上中下盖總束是一事耳。义味深𨗉者,此偏歎理也。其文亦善,此偏歎教也。純备者,《法华经》言「純一」也,《成實論》言「独法」也。若依昔教释純脩者,明佛教不与外道说同。而此经兼明,不杂小乘也。具足者,言佛法经教不如外道待五种经也,於一偈中其义具足,如诸惡莫作一偈,即具止行二善,此经一偈亦尔。如雪山罗刹所说,即备常无常二义也。清净者,謂此经理居萬累之表也。梵行者,言此经文理能生人梵行也。金刚宝藏无缺者,此圓教所明圓果涅槃,备一切德,不同孤滅解脫,猶如宝器藏也。將辨異昔偏教,是故有此第八嘆也。宝亮曰:唯此经独有此八也。上中下語合为一善,欲明涅槃,於诸法中最上胜故,名为上語也;十地无漏法,为中語也;说生死苦无常乃至正因性,为下語也。若说此三語,尽不乖法,則名为善也。义味深邃者,第二善,偏就理而談也。三云其文亦善者,亦偏就理上之文明善也。第四純备善者,語乘体滿足也。昔《法华》所辨乘果,由是无常,即是果乘不备也。因中既无解常之智,故因乘不滿也。唯此经体,明因果足,故言純备也。第五具足善有,此就因果中为具足也。与前善无異,正是逐义目为名,故分之为二善也。第六清净善者,此经理教真正,於因果中俱能忘相,故曰清净也。第七梵行善者,此就學者为語,若能称此理而行,便能生行人净心,故曰梵行也。第八金刚宝藏者,此就涅槃之体,總众德作名也。
善男子!所言大者名之为常如八大河悉归大海。
案僧亮曰:譬众善所集、众惡尽也。智秀曰:文略也,應云所言大涅槃者名常也。
此经如是降伏一切(至)是故名曰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及诸魔性者,謂烦恼及天魔也。放捨身命者,謂阴魔、死魔也。法瑤曰:下有八义释所以名为大涅槃也。降伏烦恼,明得解脫。放捨身命,明滅化身得法身。能伏烦恼、能放捨身命,即是般若。不得別说,可謂住此三事为大涅槃也。僧宗曰:此偏歎理也。明駿案:答解脫有兩处,此舉无累义。
善男子!又如醫師有一祕方(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无疾不治,所以称攝一切方也。常樂善法,一切义备,前但说有三,未尽其理;今明涅槃无义不苞,豈唯法身、般若、解脫而已乎。僧宗曰:此偏歎教也。明駿案:答流通法有兩处,出其一也。
善男子!譬如農夫春月下种(至)能令众生度诸有流。
案僧亮曰:经亦互有長短,學者常悕同異;此经无理不备,故希望永息。法瑤曰:比之众经,可名为大矣。
善男子!如诸迹中(至)於诸经三昧最为第一。
案法瑤曰:前明二经生智优劣,此言三昧诸定亦復然也。
善男子!譬如耕田秋耕为胜此经如是诸经中胜。
案法瑤曰:此明福田生善之义,胜乎众经。
善男子!如诸藥中醍醐第一(至)是大涅槃为最第一。
案僧亮曰:欣常保命者,闻说涅槃生熱也。法瑤曰:明此经滅惡,胜乎众典。
善男子,譬如恬蘇八味具足(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證上具足义也。法瑤曰:众经所无,在乎此也。明駿案:猶是答解脫问,此舉到彼岸义也。下四相品末释解脫,以广之也。
若诸菩萨摩诃萨安住是中(至)是故名为大般涅槃。
案法瑤曰:此明應感无方,示现自在,大之極也。明駿案:猶是答经力问。此舉果地得益也,下以船師等三问广之。
迦葉!善男子善女人(至)如来常住法僧亦然。
案法瑤曰:此释奉持义也。後〈四相品〉明修行经教,亦奉持义也。明駿案:答流通之法也,下以〈四相品〉广之。
迦葉菩萨復白佛言(至)盲无慧眼无明所䨱。
案智秀曰:迦葉領旨讚歎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