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六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六
明敬弘经人不應簡老少黑白等出二果相似譬出買雪山藥譬会通今昔四依儀
四依品之第二
善男子!汝應供養如是四人。
案僧亮曰:第六段,明敬師之儀也。僧宗曰:四依之德實可尊貴,能生人善,宜供養也。智秀曰:勸養有四翻,第一正勸;第二辨供養之法;第三问答辨供養之方;第四问答,論能现为惡者,此人破戒不?此即第一勸供養也。
世尊!我当云何識知是人而为供養。
案僧亮曰:四依晦迹,不可別也。智秀曰:此下第二辨供養之法也。佛將欲说,迦葉发问也。
佛告迦葉:若有建立(至)亦如诸天奉事帝释。
案僧亮曰:內實难知,但观外迹。弘护法者,便應供養。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今有所疑唯願广说。
案僧宗曰:今昔之教既反,请会二说也。
若有長宿护持禁戒(至)諮受未闻復当礼不。
案僧宗曰:此中有三问,此第一问也。不名持戒者,不名小乘持戒也。
然出家人不應礼敬(至)猶如良田多有稊稗。
案僧宗曰:成前三问也。先簡第三,次簡初问,後簡第二问。
又如佛说有知法者(至)如是所说其义未了。
案僧亮曰:二教相違,不應兩實,必應一是一虛妄也。亦有所犯者,虽自持戒,不治破戒,法滅不救,亦非我弟子。不治尚犯,況應礼耶?僧宗曰:亦有所犯者,如今日所制,昔日小乘持戒亦有所犯也。明駿案:「又如佛说」以下,舉今之教以結难也。「如佛言曰」以下,引昔教以成难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我为未来(至)不为声闻弟子说也。
案僧亮曰:答意以所为之人異也。小乘以潔己自度、大乘以濟物为懷,不得同日而言也。僧宗曰:制小如昔,勸大如今也。通塞有时,遮開无定也。
善男子!如我上说正法滅已(至)虽有所犯不名破戒。
案僧亮曰:弘法之人,虽外有所犯,內无所破也。僧宗曰:更舉惡世應須流通,謂或宜默然、或宜同事、或宜糺治,於菩萨道不名犯戒也。宝亮曰:四人出世,动必观機,是时則行也。要先同其事,然後乃反,故云自所行处及佛行处皆善分別也。
善男子!譬如國王遇病崩亡。
案道生曰:師師净众,莫二其行,有王之义也。僧亮曰:为前方便护法而不犯戒者作譬也。國王譬清净持戒有德。一众之主,有生有死也。
儲君稚小未任紹繼。
案僧亮曰:稽古有行,居然可宗,但人未推也。僧宗曰:弟子虽習師德,而年尚少,道未伏物。
有栴陀罗豐饒財宝(至)乘國虛弱篡居王位。
案道生曰:肆情为惡,害智慧命,为旃陀罗也。僧宗曰:譬破戒比丘,內多俗術、外豐世財,而同惡相求,攝居僧事,非道而处,为篡奪也。
治化未久國人居士婆罗門等亡叛逃走遠投他國。
案僧亮曰:无德在正,有非法之科,净戒比丘不安其所也。
虽有在者乃至不欲眼见是王。
案僧亮曰:虽受其说,終不与共布萨自恣,无水乳之和也。
或有長者婆罗門等(至)隨其生处即是中死。
案僧亮曰:師宗在处,同其说戒,此处得戒、此处破戒,如彼樹也。
旃陀罗王知其國人(至)遣诸旃陀罗守邏诸道。
案僧亮曰:有护戒者欲逃避之,而求通无路也。僧宗曰:或使破戒弟子遏其道也。
復於七日擊鼓唱令。
案僧亮曰:知诸比丘。不可力制,欲以律治。僧若有罪者,以七滅諍法唱令僧知也。
诸婆罗門有能为我(至)当分半國以为封賞。
案僧亮曰:既知众所不伏,今欲令众僧和合羯磨为知事也。共知僧事,譬半國也。
诸婆罗門虽闻是語(至)有婆罗門种作如是事。
案僧亮曰:清净比丘師習不尔,豈有与同事理耳。
旃陀罗王復作是言(至)半國之封此言不虛。
案僧亮曰:謂若立我为知事之主者,当別結界各自布萨,於彼无妨。若不尔者,遣非法之人同汝僧事,使汝不得半月说戒也。
呪術所致三十三天(至)亦当共分而服食之。
案僧亮曰:向以律募,今以经要也。呪術譬般若,三十三天譬涅槃也。藥者譬常住,当共行经以求常,故譬食也。
尔时有一婆罗門子。
案僧亮曰:七世净行,名婆罗門也。
年在弱冠。
案僧亮曰:植德八河,譬年也。弱冠者,正明長者宜礼幼者也。
修治净行。
案僧亮曰:明自正之义也。
長发为相。
案僧亮曰:发生人頭,唯長为美。命居德首,以常为上。
善知呪術。
案僧亮曰:经律兼明,尽其义也。
往至王所白言大王王所勅使我悉能为。
案僧亮曰:晦迹为惡,是其所能也。
尔时大王心生欢喜受此童子作灌顶師。
案僧亮曰:即为羯磨,舉知僧事。
诸婆罗門闻是事已(至)云何乃作旃陀罗師。
案僧亮曰:有未達者,不識其權也。
尔时其王即分半國与是童子因共治國经歷多时。
案僧亮曰:治亂之間,大法粗道。
尔时童子語彼王言(至)而今大王猶不见親。
案僧亮曰:好惡相同,謂之親也。我共汝惡,而汝不同我好,故猶未见親也。
时王答言:我今云何(至)不死之藥猶未共食。
案僧亮曰:说我所好在乎常住,而此常经猶未共行。
王言:善哉大師我實不知師若須者願便持去。
案僧亮曰:不知有此经,復未知師之所好。便持去者,但行经求常也。
是时童子闻王語已即持归家。
案僧亮曰:菩萨以弘通为心宅也。得经而流布,謂之還家矣。
请诸大臣而共食之。
案僧亮曰:知事既許弘经,於是弘通之人便有勢力。然行经求常,以净戒为本,制惡比丘、皆除不净物,修常住之因,譬共食也。
诸臣食已即共白王:快哉大師有是甘露不死之藥。
案僧亮曰:已得行经之勢,向王说经之美也。
王既知已語其師言(至)服食甘露而不见分。
案僧亮曰:兇黨既尽,惡不孤立。请求依经,以闻常住。
尔时童子即便以餘杂毒之藥与王令服。
案僧亮曰:求常以净戒为本。先令读律,已犯重禁。於己是苦名毒,治其之罪名藥也。
王既服已須臾藥发悶亂躄地无所觉知猶如死人。
案僧亮曰:读律列罪,譬藥发也。於外众中无復通路,譬躄地也。內绝圣胎,譬无所知也。无有慧命,譬如死人也。
尔时童子立本儲君(至)還紹先王正法治國。
案僧宗曰:還以清净如律之人为知事也。
尔时童子经理是已(至)既醒寤已驅令出國。
案僧亮曰:令受持《涅槃经》,譬解藥也。不经三途,譬醒寤也。不得居众,譬出國也。
是时童子虽为是事(至)善能驅遣旃陀罗王。
案智秀曰:菩萨虽復同彼受畜而无所犯,为诸净行之所歎也。
善男子!我涅槃後护持正法(至)利益一切诸天人故。
案智秀曰:合譬甚略,唯合菩萨先示同而後反耳。
善男子!以是因缘我於经中(至)但为菩萨而说是偈。
案智秀曰:舉譬答问,会前二偈之意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本所受戒为具在不。
案僧亮曰:上已说不犯,所以重问者,虽云现犯亦須现悔,亦須净戒之人,所犯得除。此是佛法之大,不可不明。
佛言:善男子!汝今不應(至)即應懺悔悔已清净。
案宝亮曰:戒无所失,設復有犯終不成过。
善男子如故堤塘穿穴有孔(至)即能具足不失本戒。
案宝亮曰:戒如堤塘,以定慧为水。若无四依人出世令改惡从善者,則戒堤塘破壞,定慧之水尽也。
善男子!於乘緩者乃名为緩(至)虽现破戒不名为緩。
案宝亮曰:乘是护法之綱维、戒是乘家之別事,綱维既立則萬行斯舉也。然乘本乘於戒耳,戒若苟无,何所乘耶?是故戒亦不可緩也。向云为物故现同有犯,其實不犯。现若如此,戒實小緩,故言得緩耳。
迦葉菩萨白佛言:众僧之中(至)破戒持戒云何可識。
案僧亮曰:第七段,说四人之益。依《涅槃》修行,外除八物,內虽犯戒,不失福田,得名大乘,不應供養而亦得也。不依涅槃修行,外为八物所污,內虽清净,不名福田,不成大乘,應供養而失也。僧宗曰,向明通法德,重勸人供養。但人有真偽,难可別知,故料簡清濁,使净秽有分也。智秀曰:此下有三翻,第一迦葉舉果有生熟,其相难知为諮;第二佛广释难知,而復可知为答;第三迦葉領解也。此即第一也。
佛言:善男子!因大涅槃(至)非是肉眼所能分別。
案僧亮曰:除八不净,則生人净想,是人福田也。名净田者,草穀未分,不生秽想也。僧宗曰:答中有三譬。前譬明众中善惡一往难知,但见清净威儀便應供養。凡夫未得天眼,正應以四事观察也。第二譬明真偽既亂,四事观察,乃始終方知,不能交驗,應当撿问,尋其所说也。第三譬明苟不能分別,但生平等,則凡圣兩獲。若徒撿不得,則失圣人,空生紛紜,更成过咎。此即第一譬也。
復次善男子!如迦罗迦林(至)二果相似不可分別。
案僧亮曰:第二譬也。林譬僧坊。迦罗迦譬內外俱麁,鎮頭迦譬內細外麁,而外相相似也。
其菓熟时。
案僧亮曰:應受供養时也。
有一女人悉皆拾取。
案僧亮曰:修功德人,麁細等请。
鎮頭迦果纔有一分(至)持来詣市而衒賣之。
案僧亮曰:市是貿易之所,喻施主之家,有彼此相資之义也。分僧供養,功由请者,喻如賣也。
凡愚小兒復不別故買迦罗迦菓噉已命終。
案僧亮曰:識淺情局,喻如小兒。供養麁人,心起恚慢,不生净福,譬若命終。
有智人輩闻是事已(至)诸人知已笑而捨去。
案僧亮曰:虽知內細,以其众麁,亦不供養,失福之义也。不成大乘,應得而失,惜哉。
善男子?大众之中八不净法(至)供養是人若欲供養。
案僧亮曰:略合譬也。
應先问言大德(至)食迦罗迦果已而便命終。
明駿案:麁細之迹难以眼識,應先撿訪,自当可见。豈宜以麁廢細,使玉石俱焚者耶?
復次善男子!譬如城市有賣藥人。
案僧宗曰:第三譬。聚众交易相資之处曰市,譬之僧坊也。賣藥人,教化主也。
有妙甘藥出於雪山亦復多賣其餘杂藥味甘相似。
案僧亮曰:甘藥譬內外俱細者也。雪山譬涅槃经。謂依经修行者,則表裏皆細也。餘杂藥者,譬外細內麁也。味甘相似者,一往迹細,皆生人净心也。
时有诸人咸皆欲買(至)此是雪山甘好妙藥。
明駿曰:彼賣藥人知藥是杂,而欺此買物,意欲令人皆作真想也。教化之主,知此众中外細亂真,而意欲令人得表裏皆細之福田,故悉讚歎也。
时買藥者以肉眼故(至)我今已得雪山甘藥。
案僧亮曰:不知其內,但观其外,通生净想,得无量福也。
迦葉!若声闻僧中有假名僧(至)有天眼者乃能分別。
案僧亮曰:若不能分別,但等心供養也。
迦葉!若优婆塞知是比丘(至)袈裟因缘恭敬礼拜。
案僧亮曰:若必知內麁者,不應以外細而供養。
迦葉菩萨復白佛言!世尊(至)譬如金刚珍宝異物。
案智秀曰:領所解也。
如佛所说是诸比丘(至)應当證知非四种人。
案僧亮曰:第八段会宗也。明人能知法,人即是法,不違昔说也。僧宗曰:二教似反,所以須会。昔说四依,謂依法不依人,乃至依智不依識,是則不使依人,有多过也。自有人是而法非、人非而法是,自有人法俱是、人法俱非者也。而淺識之徒不能分別,或謂人非遂失正法,或见人是乃受耶教,則有失法之过也。是故观令依法也。虽復置人,以取法故,宜簡擇了不了也,了义者奉行,不了义者勿用也。虽知了义,應廢辭华以存义實。虽復遺文以入理,要宜虛懷以为胜,若不虛懷則成識著。当依智人之矜抱,勿依凡夫之識著也。此是昔日四依也。若利根人者,不假闻四,但闻一二已可知矣。若依人則多过也。今日所以说依人者,昔佛在世,经教未为、人根多利,自能依法以得於人。涅槃之後,经教穿鑿、文理难尋,正当憑信弘通以取真實也。昔言依法,必是正法,即是法所教人;今言依人,必是体法之人,即是依人所行法也。昔言法、今言人者,盖互舉其一耳。下有三章:第一就经释会、第二就律释会、第三結四依名也。宝亮曰:人是總名,法是差品,故使依法以取人也。及捉法以取人,故是依法耳。今日四人与佛不異,故但使依人也。虽有四名,但为成初一依耳。何者?言依法不依人,而五阴是成人之法也。义是法下,所以若此語有义、与理相應者,此則可依;若但有語而无义,不可依也。如言阴有神我,但有語也;若言生滅无常,則有义也。了义经者,以三法印为了义,異此非了义也。依智不依識者,智性取法分明,缘中忘相,所以可依。識本取著,不会法相,不可依也。故知後三为成前一也。
佛言:善男子!依法者(至)是故如来常住不變。
案僧亮曰:證法即是人也,先就極处说也。常住不變者,以常为證也。僧宗曰:释往日所言依法之旨也。昔令依法,意在常果。法不異人,即曰依人也。今所言人,体常法者。若依此人,即依常法,常果即法性也。
若復有言如来无常(至)是法性者不應依止。
案僧亮曰:人不见法,人即非法。依此法者,即依人也。僧宗曰:簡去耶人,執教乖理者不可依也。
如上所说四人出世(至)如来密語及能说故。
案僧亮曰:此人解佛所说,解即是法,故可依也。知如来常,若言无常,无是处者。解既同佛,亦即是佛也。
若有人能了知如来(至)何況不依是四种人。
案僧亮曰:以下況上,證四依人也。
依法者即是法性(至)善男子是名定义。
案僧亮曰:異則是倒,倒即是滅,不可依也。
依义不依語者(至)是名依义不依語也。
案僧亮曰:法由义實,次法辯义也。觉了者慧也,所了此實,故以慧表义也。不羸劣者,义深照淺,慧名羸劣,不名觉了也。滿足者,照極无遺,境智俱圓也。常住不變,智圓累尽,不復變也。即法常者,常即法也。即名僧常者,得常故和合常尔也。僧宗曰:释果地功德,智慧圓备也。
何等語言所不應依(至)如是等語所不應依。
案僧亮曰:具释如下文也。若为法則通,不为法則塞也。
依智不依識者(至)及其经書亦不應依。
案僧亮曰:义由智显,故次义说智也。如實而知名智,智即如来。不如實知,即是識著。著是識业,不可依也。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至)入法性者是名了义。
案僧亮曰:由经生智,故次智辨经也。
声闻乘法則不應依(至)如是四依應当證知。
案智秀曰:双释可依不可依义也。
復次依义者义名質直(至)不可繫縛而亦可见。
案僧亮曰:此下第二说会四依也。名义相当,名質直也,亦就佛地说耳。名曰光明者,相当名义,互相显发也。不羸劣者,互彰則名义俱尽也。不劣名为智慧者,慧是般若。上總三事,今別之也。常住者,法身也。而亦可见者,結尽則證也。
若有说言不可见者(至)是故依法不依於人。
案僧亮曰:結此人不可依也。
若復有人以微妙語(至)是故依义不依於語。
案僧亮曰:此二依作佛地明故合说。
依智者众僧是常无为不變(至)是故依智不依於識。
案僧亮曰:依无漏智,说声闻僧得无漏智相續常也。无漏斷結,終不更起,謂无为不變也。得无作戒,終不作惡,謂不畜八种不净物也。不依識者,斷結還起,不可依也。
若有说言識作識受(至)是故此識不可依止。
案僧亮曰:引人说为證也。作是无礙道,受是解脫道也。无和合僧者,声闻相續常,是和合常也。无礙解脫非是識者,无和合常也。和合名无所有者,有漏和合,本无今有、已有還无。无不可说,是故識不可依也。
依了义者了义者名为知足(至)不了义经不應依止。
案僧亮曰:此说依法,以经为法,法有了义不了义也。住是中者,解经所说,住其中矣。
善男子!若有人言如来憐愍(至)如是四法所應依止。
案僧亮曰:为护法故,具此三缘,为繼身命行於法故,不貪聚为輕也。
若有戒律阿毘曇脩多罗不違是四亦應依止。
案智秀曰:不但四依人说故可依,三藏与此相應亦可依止也。
若有说言有时非时(至)如是三分亦不應依。
案智秀曰:舉非以显是也。非但人说不可而依,三藏有此说者亦不應依也。
我为肉眼诸众生等(至)是故我今说是四依。
案智秀曰:結会今昔。说四依者,皆为示导肉眼者也。
法者即是法性(至)了達一切大乘经典。
案智秀曰:第三翻。總舉今日之旨結定真教,以释会本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