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九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九
出功德天黑闇女譬释死苦
圣行品之第三
迦葉!生之根本凡有如是(至)观於所生已见过患。
案僧亮曰:以凡夫顛倒貪生而惡老死,明菩萨不尔也。僧宗曰:第三,寄观行門明八苦相也。此中有六譬,皆明凡夫貪生;而菩萨见过,棄而不樂也。宝亮曰:此下第二,观过也,有六譬也。
迦葉!如有女人入於他舍(至)散华供養恭敬礼拜。
案僧亮曰:为菩萨作譬也。菩萨愛生情薄,见生死过,則俱厭也。生是貪悅之本,譬女。五阴是生所住处,譬舍。乘因得果,譬之他也。生理可樂,譬之端正。智以御身,譬之舍主。名以表實,譬问名也。生是善果,其因净故,譬功德也。果非不净,譬天也。考名責實,譬问所作也。有生有實,譬能与也。
復於門外更见一女(至)汝若不去当斷汝命。
案僧亮曰:捨生名死,譬門外也。反生易显,不須辭費也。即持利刀者,醫藥救生,譬持利刀,以防死也。僧宗曰:死是人之所惡,悲情內故,譬之門外也。
女人答言:汝甚愚癡(至)我皆不用各隨意去。
案智秀曰:生在報前,譬姊。死居報後,譬之妹也。
是时二女便共相將(至)是故俱请令住我家。
案僧宗曰:凡夫也,无法財,故喻貧也。
迦葉!菩萨摩诃萨亦復如是(至)是故貪愛生死二法。
案智秀曰:双合譬也。宝亮曰:此第一,以二女譬凡夫,与菩萨相對也。
復次迦葉!如婆罗門(至)如彼童子取菓還棄。
案僧亮曰:幼稚童子,譬始业菩萨见苦不深,未全忘生,如取菓已捨;若智行俱深,則不取不捨也。僧宗曰:菩萨是高行之族,以譬婆罗門子。曠劫为地獄所苦,绝人天食也。糞譬阴身。菓譬生也。欣生之情,譬欲取也。生之为过,圣之所说,譬智诃也。知貪生之患,譬𧹞然有愧也。为生天中有五欲樂,譬净洗也。終不愛者,譬還棄也。宝亮曰:此第二,以童子譬小菩萨,与大菩萨對也。
復次迦葉!譬如有人(至)以其不见老病死故。
案僧亮曰。四衢道,譬佛四无量无齊限也。器譬经藏。食譬施戒定。佛为在家之人,初讚施戒,生死之樂;後说无常,讚涅槃樂,此法始終皆佛说。凡夫貪生,不见後过;圣人见过,不生貪也。又四衢譬四辨。器譬名味句身。食譬施戒定也。賣之譬勸行也。遠来飢虛,譬经三途久也。此是何物者,称其所求,问以定之。食主答言者,戒定能得天人之樂,後必无常也。是人闻已者,不为菩萨说也。多与我價者,生天不受四趣之苦也。僧宗曰:说法聚人之处,譬四衢也。化主说人天因果,取人利養如賣也。菩萨虽知天中報妙,见有死患,不欲生故。喻如彼人虽欲買食,为一惡故,所以遂捨也。宝亮曰:此第三,以賣食譬释教也。謂若生死之果如此者,圣人何意说此五戒十善受人天報耶?此是善不受义之誠證也。此教本接下愚,若不闻人天之樂,凡夫豈肯行道耶?
復次迦葉!譬如毒樹(至)下至十歲俱亦受苦。
案僧亮曰:此二譬同显有生有死、脩短无異耳。宝亮曰:第四第五二譬,偏據生死果報唯苦而无樂。
復次迦葉!如譬嶮岸上有草(至)大涅槃经观於生苦。
案僧亮曰:譬菩萨尚不貪天上報,況復欣此人中果耶?僧宗曰:險岸,譬五阴身也。草覆,譬无明也。岸邊甘露,譬妙藥報也。大坑,譬死苦也。即便取者,貪樂果故,脩善因也。脚跌者,永淪生死也。宝亮曰:为外道作譬也。險岸譬非想也,草覆譬彼生死果報,而外道不知,計为涅槃也。甘露者,譬禅定樂也。寿千年者,八萬劫也。貪其味者,著禅定也。深坑者,生死苦也。脚跌者,外道以非想为涅槃,失理故墮三塗也。
迦葉!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大涅槃经观於老苦。
案僧亮曰:皆与衰壞作譬也。王譬壯色,敵國譬老,他土人民以譬憶念少盛之事也。
迦葉!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大涅槃经观於病苦。
案僧亮曰:端正譬健色,夫人譬愛結,王譬病也,挑一目等譬壞盛色。
迦葉!云何菩萨摩诃萨(至)住於大乘大涅槃呪。
案僧亮曰:唯除二禅者,凡死苦一至,无不恼亂,故以災为譬。菩萨死至,心不亂也。摩罗毒蛇其色黑,若觸人衣,或人衣觸其行处皆死。故名觸毒。阿竭多星,八月出也,因星結呪,消四毒也。僧宗曰:病之为苦,破壞浮囊實为最苦也。
復次迦葉!譬如有人(至)大涅槃经观於死苦。
案僧亮曰:上来说死而未说苦。今言於險难处无有資糧者,诸受根滅,不受根起,名曰死也。不受根起,則生塗斷绝,譬險难也。受根不起,不起則无法,无法則不可資用,譬无資糧也。来塗茫茫,莫知所之,譬懸遠也。五根皆滅,意識独行,譬无伴侶。业風所飄,求生不住,譬常行也。五道未分,譬不知邊際也。遇得生缘,乘癡受生,譬无燈明也。上来诸譬说欲受生之苦,自此下譬死之苦也。说一切苦皆由受生。心滅名死,滅不由戶,譬无門也。不受根起,譬有处所也。不觉苦樂,譬无痛处。醫藥不加,譬不可治也。诸根漸滅,強力所不制,譬无遮止也。受根已滅,不可更生,譬不得脫也。生滅根異,外相不改,譬无破壞也。人不喜见,譬愁毒也。不能害人,譬非惡色也。人懼其禍,譬怖畏也。是根皆滅,譬在身也。滅不可见,譬不可觉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