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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二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二

释有餘无餘涅槃义開身密不可思議事

四相品之第二

佛告迦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来无常。

案僧亮曰:此下始答第五问也。開昔口密略为五难:第四第五舉无餘涅槃也,第一二三舉有餘也。法瑤曰:上来所明,常住已显;今从此下竟「如来无有密藏」,開昔无常密教及身密也。「願佛開微密」即此句也。僧宗曰:答開微密问也。上虽明般若法身,異昔涅槃,未洗昔教;今明孤滅,是摧非實。開昔微密之教,即是開言方便。下诸觉花,明王宮非實生、双樹非實滅也。宝亮曰:即是广文之始也。開微密之端,明果用也,显法身、般若、解脫。今先广口密,以明智慧也。

云何当知是无常耶(至)为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引昔所说,烦恼尽处,有餘涅槃也。滅尽无为,竟有何法可称常耶?僧宗曰:此中诸难,而解者不同,亦四亦五並无所在,俱是執有餘无餘但使滅无之义耳。然难意唯齊言生解,不能深取佛意也。宝亮曰:此下作四难也。第一第三引有餘为难,此第一难也。昔日指烦恼无处为涅槃,直是无物而已,若尔有何常住耶?

如佛言曰离诸有者(至)为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據昔佛身尽无餘涅槃,若身智並滅,誰常住耶?明駿案:若作五难者,開此壞衣譬为第三难也。

如佛言曰离欲寂滅(至)为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此復是結尽,有餘涅槃也。愛尽,无欲也。前诸烦恼尽是斷結也。

如佛言曰譬如熱鐵(至)为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此復是身尽,无餘涅槃也。但引佛昔譬,辭異而旨同也。明駿案:就此舉有餘无餘涅槃为难,凡有五翻:第一佛自引昔教以为今难;第二迦葉更搆兩难;第三佛答;第四結上旨;第五迦葉領解也。就第一翻中有四階:第一引昔教、第二誡迦葉、第三释会昔旨、第四舉法常为證。此第一階引昔教。

迦葉!若有人作如是难者(至)謂如来性是滅尽也。

明駿案:第二階。一往先非異人所執,而誡迦葉也。

迦葉!滅烦恼者不名为物(至)是句寂靜为无有上。

案僧亮曰:此答第一第三第四有餘句也。释有餘烦恼起作不靜,滅之为靜,有餘滅因也。法瑤曰:答第一第三有餘旨也。此兩句,結尽无为寂靜尚得常住,何況法身不常住耶?僧宗曰:答有餘三復次也。言不名物者,謂非有为中物也。于时䨱相说,故言烦恼尽,意在非生死中物;而汝謬取佛意,謂为都尽。然法身常存,豈有滅耶?此中「何以故」,释向云不名为物也。言永畢竟者,无惑而不尽,所以治道之功息也。是句寂靜者,向已释有而是常,今還舉上滅烦恼之句即是真寂靜也。明駿案:此下第三释会昔旨也。

滅尽诸相无有遺餘(至)如来亦尔常住无變。

案僧亮曰:有为相也,释第二第五復次也。是句鮮白者,有为是垢,滅故为鮮,得是无餘滅尽果也。法瑤曰:答第二身尽无餘句也。身尽无为猶得是常,況如来法身常存不滅者乎。僧宗曰:无餘者,生死尽也。豈得承昔离有之言便謂尽滅耶?但昔为众生厭苦情深,示有滅苦之跡耳。又一义:众生有計我之病,不得说真我,言隱理显,妙常豈滅?是句鮮白者,既绝诸有,所以鮮白也。三乘之人猶有无常所住之地,不得称为鮮白之美;唯佛法身真正无染,故鮮白也。

言星流者謂烦恼也(至)是常住法无有變易。

案法瑤曰:答第四无餘句也。僧宗曰:答难已畢,更为释譬也。

復次迦葉!诸佛所師(至)以法常故诸佛亦常。

案僧亮曰:滅是斷苦之術,故名師也。上说涅槃常故佛常,未明涅槃所以而常,重明之也。僧宗曰:上已佛教,今就理释。以常師圓極,此理湛然,隱显为異。及人会时,非为始起。人既秉法,法既是常,人豈无常耶?明駿案:第四階舉所師之法为證也。

迦葉菩萨復白佛言(至)亦復如是滅无所至。

案僧亮曰:迦葉取譬意異,乘前譬为难也。法瑤曰:復难有餘二句也。佛向答云明結尽无为是常,如来亦常。復以如来与烦恼俱滅,然後是常。故有此难也。僧宗曰:人情未解,還執鐵譬。前句所舉迸鐵熱与赤色,既滅之後不知所在。果如所譬,如来應无也。如来人也、烦恼法也,人法兩无,俱同鐵譬,不應復有也。宝亮曰:人情於答第四难中疑心未已,今更转譬作难。若如佛言已离烦恼,如彼迸鐵滅已无有,法身應常者。我謂:應如砧上之鐵,不免无常,彼鐵出火則黑、入火則赤。佛亦如是,烦恼滅已,應還生也。智秀曰:躡前答中云不在五趣,乘声为难。若不在五趣,則不應有常身;若有常身,則應有处而现见烦恼。如彼迸鐵赤色,滅已莫知所至。烦恼滅已,与此譬同也。明駿案:此下第二翻,迦葉更作兩难也。

又如彼鐵熱与赤色(至)当知如来即是无常。

案法瑤曰:復难无餘二句,义亦同上也。以熱譬烦恼,赤色譬佛,謂烦恼滅已,佛亦應滅也,以入无餘涅槃故也。僧宗曰:此第二难也。取砧上之鐵熱与赤色为譬,謂虽当时无耳,本質既在,入火便生也。智秀曰:猶成前难耳。此防佛意,恐佛言赤色,乃可不知所在,而其熱猶在。是以復言熱与赤色,滅已无有也。明駿案:难意謂若有常者,應有住处。今烦恼滅已,如来亦滅,二俱无处,莫知所在,常义安寄?第二又如彼鐵,更成前难也。以赤色譬烦恼、以熱譬身,是則如来入无餘涅槃,烦恼及身二俱尽矣,云何而言有常可住耶?

善男子!所言鐵者名诸凡夫(至)滅已不生是故名常。

案僧亮曰:我以熱及赤色同譬烦恼也。赤色滅已,鐵則不现;烦恼滅已,如来不在五趣中矣。此少分譬耳。若遍譬者,鐵則兩譬:還赤則譬凡夫,不赤以譬佛也。僧宗曰:前有兩难,此先答後难也。汝不得全引鐵譬也,鉆上之鐵可譬凡夫,以凡夫伏結虽至非想,後還復起;佛則不尔,永不復起也。宝亮曰:释与此同。智秀曰:并破二譬,明凡夫如是,或滅復起,故无常身也。明駿案:迦葉向难,意在常处;就佛此答,未正塞其难也,且先結譬持与凡夫,凡夫虽滅,非究竟滅,滅非究竟,可更還生;如来不尔,故不无常也。

迦葉復言:如鐵色滅已(至)若結還生即是无常。

案僧亮曰:上说凡圣滅異,未释所以,重此难也。宝亮、智秀悉同此释。

佛言:迦葉!汝今不應(至)名曰壞衣斬首破瓶。

案僧亮曰:有灰者,灰虽是有,不還为木。佛是妙有,不還无常也,便有涅槃者。涅槃者,如来結滅、凡夫結滅,滅名虽同,其實大異。凡夫虽滅,而還是有为,与結同相,故无異名;如来滅已,不復還生,滅是无为,更有異名,名涅槃也。僧宗曰:此答初难。前引迸鐵,使惑尽人滅。今引燃木,滅已有灰,謂惑尽智存也。智秀曰:木滅有灰,虽非復木,而不无也。烦恼滅已,虽不在五趣,而有常身也。明駿案:以灰譬涅槃。木滅有灰,烦恼滅已則有涅槃。涅槃虽復不可捉持、无有方所,而可寄言离凡夫地得无动处也。可寄言故,故智有常,非滅法故,故非无常也。

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至)烦恼熾火更不復生。

案僧宗曰:上说結滅是常,未释所以常也。无漏见滅,性滅常故,結不復起;有漏缘有,有非常故,滅而更生。此无漏有漏之大判也。僧宗曰:答向子句难也。

迦葉!当知无量众生(至)燒彼众生诸烦恼結。

明駿案:結上旨也。

迦葉復言:善哉善哉(至)遊诸觉华欢娛受樂。

明駿案:始領解也。

迦葉復问:如佛言曰(至)唯願如来说其因缘。

案法瑤曰:啟发如来身密之端也。僧宗曰:祕密之言虽復已拂,然於一化託生始末未能不惑,故指事广拂,以開權迹也。有兩別:初總就菩萨、第二就释迦迹也。

佛告迦葉:汝不應言(至)復還安止本所住处。

案僧亮曰:菩萨住涅槃者,以少见佛性,故名为住。以下況上也。

善男子!復有菩萨摩诃萨(至)復還安止本所住处。

明駿案:向指一須彌,今舉百亿須彌也。如《首楞严》中广说。

善男子!復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復如是。

明駿案:一毛孔之細,復妙一芥子也。

善男子!復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復如是。

明駿案:向舉一界三千,今指十方世界也。

善男子!復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復如是。

明駿案:向擲一佛世界,今擲微尘世界也。

善男子!復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復如是。

明駿案:向云他方,則广遠为易;今云己身,以近小为难也。

善男子!復有菩萨摩诃萨(至)乃至本处亦復如是。

明駿案:更以己身为易,以一尘为难也。

善男子!是菩萨摩诃萨(至)習近愛欲生罗睺罗。

明駿案:結菩萨之不思議以況佛也。

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种种示现神通變化。

案僧宗曰:此下显佛不思議,拂法身也。

於此三千大千世界(至)如首楞严经中广说。

明駿案:總舉一化之境有微密之事也。

我於三千大千世界(至)亦不畢竟取於涅槃。

明駿案:明虽滅而不滅也。

或閻浮提示入母胎(至)隨順世間示现入胎。

明駿案:显虽生而不生也。

善男子!此閻浮提林微尼園(至)毀禁戒者示作霜雹。

案僧亮曰:天竺以東为首、以西为後、以北为左、以南为右。東行示始,始有二种:一示嬰兒、二明导首,以示自在也。右於事便也,西是後故,示最後身也。北示胜也,四天下中,欝单越胜也。此方春東夏南秋西冬北,萬物春生夏長、秋實冬藏,众功畢也。上福田者,長養功胜,表佛田胜也。七步者,天竺象王生时,出胎即行七步,知是象王。菩萨始生,示自在王相也。唱如是言者,上以身示、此以言说,明是三界自在法王也。

於閻浮提生七日已(至)即是诸佛如来法界。

明駿案:上来至此,拂一化之始終也。

我又示现閻浮提中(至)是故名为常住无變。

案僧亮曰:广明異應迹也,非是见王宮出家之次第也。明駿案:上来至此,但舉一天下事。

如閻浮提東弗于逮(至)神通變化而无所畏。

明駿案:還舉大千界事也。

迦葉!以是缘故汝不應言(至)名曰常住无有變易。

明駿案:結旨也。

迦葉復言:如来云何(至)既滅度已亦无方所。

案僧亮曰:前佛自引口密五事,今迦葉復引昔之密旨,令佛開也。

佛言:迦葉善男子!汝今不應(至)如来体之故名为常。

案僧亮曰:油譬取,明譬烦恼也。而器无常,非如来者,器义相似,少分譬也。如来体之故名为常者,昔但说結滅是常,不说体之者常,是有餘也。法瑤曰:上引无餘四句亦是口密,但未正表昔教,是覆相说;今正明也。

復次善男子!言燈滅者(至)非大涅槃同於燈滅。

案僧亮曰:分段烦恼,因果俱尽,譬如燈滅。猶餘身智,非大涅槃,是小涅槃已。不得说言同此燈滅者,分段烦恼未尽,不同燈滅也。覆相说法,謂佛一切結尽,身智亦是涅槃,即大涅槃也。昔總相说,故不辨小大之異,名为䨱也。

阿那含者非数数来(至)无去来者名阿那含。

案僧亮曰:数数来者,生上退下名来,在色界中。又有一来而非数数。何者?後云上流阿那含也。流有二种,謂烦恼流、道流。烦恼流故,生四禅,退生初禅。道流故,斷初禅結,生四禅也。又不還来二十五有者,阿那含名不還。具縛凡夫具二十五有,唯欲界备具。不還欲界名不還,不受二身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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