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
广論中道义释有无中道释實相中道释相續中道释佛性依持建立义释象牙雷时生花百盲人治目譬貧人见王子净妙刀譬
如来性品之第三
尔时佛讚迦葉菩萨(至)汝已成就深利智慧。
案僧亮曰:第十段,佛還印可讚述也。
我今当更善为汝说入如来藏。
案僧亮曰:已知归处,正應修習以趣之也。此下广辨得失,以显中道之行也。僧宗曰:此下大段第四也。前開善业,辯昔教不说含識有性,則是有倒善业不成;今依圓教皆有真性,此是正解即善业也。理深难解,亟生誹謗,勸生信解,要須善識来果之相也。虽復標心懸契,非行不階,是故應修中道观行也。此下辯中道,有十別:第一有兩句,先定因果,即是略显十道体相也;第二明乖理为倒;第三明如理为解;第四明如来知其偏发,能善療治;第五更復舉理驗其所執;第六尋其起惑之根原也,乃於如来所说偏教广生謬執;第七明非但直於偏教之中生无常倒,亦迷昔日因果之言,生二法想也;第八引《般若经.燈炷品》相續中道;第九寄乳酪譬,重显中道之理;第十歎教,言此经深隱,始是窮理也。宝亮曰:此下大段中第三也。辯三种中道,正明作善业义也。第一明离斷常有无中道;第二明實相中道;第三辯相續中道也。就明离有无中道,有五章:第一明失、第二明得、第三總为得失作譬、第四与佛作譬、第五勸行也。明失之中,初先開二句,且泛明天下失者之意;第二从「若言诸法皆无有我」以下,双舉六行,正明失也。初二句者,若計身有神我,即是常见,明如此之人終不离於苦也。或復有言:佛亦同有神我之我。此第一句也。无我者,若謂此身乃至濫佛尽是斷滅者,既俱是空法,虽行净行,何所獲耶?智秀曰:辨不斷不常中道。有五意:第一从始訖「无所利益」,正明常住定中道之理也,虽有而不在因中,然果非永无也。第二訖「要因斷常」,明違上所说則成二见,以为失也。第三訖「遠离二邊而说真法」,辨安心在理,修得中也。第四訖「清净佛性常住不變」,释上第二第三兩章,明所以有惑解之意也。第五訖「虽有去来,常住无變」,誡勸學者也。
若我住者即是常法(至)修行净行无所利益。
案僧亮曰:先说理不可偏,欲显偏者之失也。所利益者,若一切无我,則修道无果,正辨偏者之失也。僧宗曰:不离苦者,若我在阴,則与阴为一。若我常者,苦亦應常。苦若常者,永不應离。而今苦定可离,得知常果不在身中也。六卷云「若使有我,終不经苦。而要经苦,故知无我」也。无利益者,若終期滅者,則徒修净行也。宝亮曰:若計此身有神我者,即是常见,此人終不离於苦也,亦復言佛同有神我之我也。无利益者,若言此身該佛尽是斷滅者,既俱是空法,徒修净行,何所益耶?
若言诸法皆无有我(至)亦復如是要因斷常。
案僧亮曰:此辯偏執者之过也。如虫者,終不离斷常也。僧宗曰:第二明乖理取相,起斷常之執也。夫生死之中虽云无我,而性理不亡,神明由之而不斷也。若計一切悉滅,則上乖圓極、下乖因性,謂斷见也。若言有真實之我,住在生死之中常而不滅者,即常见也。言一切行无常者,上明我倒,此明常倒,下明苦樂相對六句也。修一切法常墮常见,墮常见者,欲明凡夫捨捉不定,有时計斷、有时計常,如步屈虫也。
以是义故修餘法苦者(至)遠离二邊而说真法。
案僧亮曰:以上偏见之失,分別異相也。僧宗曰:此第三意,明如理故解也。所以言餘者,若先说佛果,則餘生死未说;先说生死,亦如是。宝亮曰:此五別之中第二明得也。生死是涅槃家餘,涅槃亦是生死家餘也,以得为善。
凡夫愚人於中无疑如羸病人服食蘇已气力輕便。
案僧亮曰:凡夫於中猶尚无疑行道,便易進趣佛果,況圣人乎。释上义也。敬遺記僧宗曰:疑是解津,既有重倒在心,何容知疑耶?气力輕便者,謂羸人不堪多蘇。躁动不停、斷常不定,捉放易转也。慧朗述僧宗曰:謂凡夫闻已即得无復疑也。如羸病者服蘇,气力得輕便而鮮舉也。宝亮曰:无疑者,結上意也。从「如人服蘇」已下,第三意,總舉得失作譬。此服蘇之譬,明得失有也。謂智者得理必有利益,如病人服蘇得气力也。下以四大譬失者也。
有无之法体性不定譬如四大其性不同各自違反。
案僧亮曰:不定謂不偏也。涅槃實故,名妙有也;生死虛故,名为无也。因果相續,一体之中而有二相不定者,此明法理不偏也。宝亮曰:为失者作譬也。將作譬故,先舉失者所計斷常。計斷是无、計常是有,既是橫計,所以不定也。下引四大其性各異为類,如計常也。
良醫善知隨其偏发(至)清净佛性常住不變。
案僧亮曰:众生烦恼偏发,如来應之,亦有偏教斷其偏惑令会中道。若闻偏说,謂佛性變異也。僧宗曰:第四意也。醫即佛也,若常病者,为说偏教;若斷病者,为说圓教;乃至三毒不同,亦说三藥以治之也。宝亮曰:第四与佛作譬。如彼良醫善知病源,則應病消息也。
若言有者智不應染。
案僧亮曰:後文有證也。若定有佛性,是名染著;若定无佛性,是名妄語也。僧宗曰:第五更舉理以驗惑为罪也。謂生死有我者,計我之家,何以称染耶?而言染者,当知邪𮘫不称理也。宝亮曰:第五教行人离於執著也。云未来身一体三宝,不應謂如質像之法執著而取也。
若言无者即是妄語。
案僧宗曰:若圓果之上无自在我者,圣人何故字汝为語耶?宝亮曰:若言未来二頭三首都无者,便是妄語也。
若言有者不應默然。
案。僧亮曰:不應有圣默然也。《思益》以诸法空故,名圣默然,此无對句也。僧宗曰:若生死有我者,及撿问之时,何故默然耶?宝亮曰:不應如犢子道人之所計也。如此诸句,勸厲行人應当推理而会中道。
亦復不應戲論諍訟(至)不解如来微密藏故。
案僧亮曰:已说理中无偏,偏執是諍,不偏即了真也。僧宗曰:一等四執,皆有过咎也。即色之过,如僧伽也。离色之过,如衛世師也。計一神我不一不異,如犢子道人也。斷见外道,計一切无,復与前反,皆諍訟也。但求了知者,所執即耶。但当求實相理,豈可輕生執耶?
若说於苦愚人便謂(至)我身即有佛性种子。
案僧亮曰:已辯得失,今重勸也。夫正因性常,常則是樂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第六,尋惑源起倒所由也。不達偏教之旨,乃計一切苦也。智者不尔,得教外之旨,不滯偏言也。法蓮記僧宗曰:此下第八,迷偏教而起惑之源由也。此中有三番,明人惑教也。第一惑偏教、第二惑圓教、第三双惑偏圓二教也。若说於苦,愚人便謂无常,此第一惑。偏教上但言起惑,未辨起惑之始,今明惑起之根源也。若論次第,應先惑圓教上也。数明此义,知邪計为非,今始惑偏教也。说一切苦,復不能知身有樂性者,上句濫云佛亦无常,此言未都无佛性也。若无常无我空寂四句皆是有为也,解脫是无为也。无我是众生空,空寂是法空也。我身即有佛性种子者,众生是正因,为种子也。
若说无我凡夫当謂(至)虽有去来常住无變。
案僧亮曰:有为因果从顛倒起,假名不實也。如幻化者,从缘见也。敬遺記僧宗曰:如《净名经》云「迦栴延於後广宣其义」,非直不達佛地无苦,亦復不識苦之不生,是故致净名诃也。初说苦、次说无常、次说无我、次说空不,说不净也。法蓮記僧宗曰:如幻化者,《大品经》云「設有一法过於涅槃,我亦说之如幻如夢。」此言都空,如八萬劫斷也。人中師子虽有去来者,覆相说故。言佛亦滅,而實法身真不滅也。
若言无明因缘诸行(至)无二之性即是實性。
案僧亮曰:上以不分別为失,此取因果定相著有为故为失,下以苦无常无我显著无为之失也。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者,此明第一义中道离有无二邊也。敬遺記僧宗曰:此第八段,曾闻師说:指此名为迷圓教而起惑也。就文而撿无,灼然有異,乃隨人释耳。但上已明有无中道,然亦事須明显相續中道,以其义勢相涉故也。前三句,就有漏法中明因果黑白二法通漏无漏,明因果也。凡夫闻因果之言,便謂天隔,生二法之想。深達之者,体因果之異故不得言一,因果相關不得言異也。法蓮記僧宗曰:此第二番,惑圓教也。闻说法身是常、學地无常,凡夫執言,佛与众生,明无明異,有为无为各不相關也。偏教亦明十二因缘何以为異,借以为譬,於明无明若不了者,況能善達圓教妙理耶?无明为因,明則为果,下有为无为等句皆如是也。宝亮曰:此下第二重,明實相中道也。若直談昔教,偏取生死空有为實。若就今经为語,乃識神明妙体真如为實,知金刚心已還必是苦空无常,佛果必是常樂我净。若作如斯之解,便於兩邊皆得實义,成中道行。所以然者,生死体空,亦从本来无二无別。涅槃体如如,亦本来无相。此是体識诸法實相之理也。然此中所明唯斯一途,下所歷事虽多,然其义要不復異也。夫執相者,云因缘之法有一定性,无明亦有一定性也,兩物各不相關。是故佛言:實相之理,彼此俱无也。智秀曰:此下明相續法上辯不異一段之中道也。有二意:第一说无二之性即是實性,正显不異,一假名义也。第二从「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訖「无有二相」,第二意,以理相深遠,恐闻不即解,乃引诸佛所讚及《大品》所明,我亦曾说假一之理用證今说,明其理甚實,不可不信也。
若言應修一切法苦(至)无二之性即是實性。
案敬遺記僧宗曰:尋此語似迷圓教而起惑也。说金刚已還一切法樂,闻此之言,謂天然殊異,斯則迷滯相續假义之一邊也。若不依此释者,還就偏教起惑。正言偏教说一切苦,謂祕藏亦苦。凡夫闻此生斷见,則念念生滅,前滅後起都不相關,頓乖相續不異之旨也。法蓮記僧宗曰:第三番,人情有疑,謂二人惑二教也。今明一人双惑二教,乃結与一人也。一切法者,是偏教也。凡夫謂二,是圓教也。亦應如前备有五句,但言苦无我者,依无我观兼得法空涅槃亦空,兼亦尽矣。
我与无我性无有二(至)汝應如是受持顶戴。
案道生曰:因缘不得相离。因缘有故,學得成佛,豈离无我而有我耶?僧宗曰:此第八,正理也。如智人所解,因果之相關也。宝亮曰:就昔教之时,不作我无我。若就今教,故不俟言也。我者,據佛果;无我者,據生死。論實相之中,則无別也。
善男子!汝亦應当堅持憶念(至)说我无我无有二相。
案道生曰:彼所明不二之义,亦如今说也。敬遺記僧宗曰:第八段,引昔空教所说中道以为證也。彼〈燈炷品〉中明前炎後炎俱不能燋,燋亦不离前後炎也。昔已久说,非独今明,重出謬情,非经不辯也。宝亮曰:第三重,明作善业也。就行人而辨相續中道也。此我无我不異上释,然上之所明據空无異邊也,今於此中談其相續邊也。转此相續一行人之語故,謂之我无我也,所以引《般若经》为證。相續义者,故如因成假义。若直一也,不名因成;若各異也,亦不名因成。因成者,有能成所成,能成是總也。今相續亦如此。直一亦不相續,若直異亦不相續,要是前法謝後法起,補此曾有之处,假名中道相續語,故从因至果喻如五味之相續也。法蓮記僧宗曰:第九引经为證。然《大品经》乃不说我无我义,说非初心得、非离初心得,成无二之义也。
如因乳生酪因酪得生蘇(至)因熟蘇得醍醐。
案道生曰:舉近事以譬遠理也。僧亮曰:三种中道,以因缘为本。但證因缘餘者,自明先说正因,如乳酪等法也。後破其橫計,成因生之义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第九,借譬以显中道一異之旨也。先舉三關,此中不許从自他生,許从乳生。此言未了,下因迦葉致难,有无之义乃彰耳。法蓮記僧宗曰:第十借乳酪为譬,亦證成第八无二之旨而因果相關也。因乳生酪者,从因至果,理不得異。凡圣之理,理相關也。智秀曰:第三,次明因果中道,有三番往復也。第一佛自说,第二迦葉难,第三佛答。此下訖「无有二相」,第一意也。
如是酪性为从乳生(至)乃至醍醐亦復如是。
案道生曰:覈論理衷,要从缘生,非他非自也。智秀曰:先開三种章門也。
若从他生即是他作非是乳生若非乳生乳无所为。
案道生曰:非乳則无,豈从他耶?僧亮曰:若水能生酪,乳復何为?僧宗曰:即他作者,离乳之外,其餘萬物皆称他。
若自生者不應相似(至)定復不復餘处来也。
案道生曰:苟能自生,何用必續相似之後耶?僧亮曰:若自生者,不應須乳也。若必續乳而生,不能无因,非自力也。則不俱生者,以續故不俱。若能自生,亦可俱也。不从餘处来者,向以不俱明不不自生,復似从餘处而来續彼後也。僧宗曰:此难有三重,一謂不應續乳、二謂應与乳並、三謂應異处来也。
当知乳中先有酪相。
案道生曰:不从他来又不自生,唯應乳出,故言先有其相也。
甘味多故不能自變乃至醍醐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先有酪相者,先有甘也。不能自變者,待醪乃能變多为少。甘多为乳、甘少为酪,故不一也;同是甘性,性不異故,是中道义。宝亮曰:先有酪相者,因中说果必有,故言有也。
是牛食噉水草因缘(至)其乳則有色味之異。
案僧亮曰:广以事證耳。宝亮曰:名肥膩者,此为行人作譬也。雪山喻五阴身,草譬因果性六行理也,牛譬行人。若於涅槃因果佛性中學,直向佛果,不经四趣。
是诸众生以明无明业因缘故生於二相。
案道生曰:背明成无明,故惑不二之相为二相耳,非本二也。
若无明转則變为明(至)亦復如是无有二相。
案僧亮曰:众生有心,知苦可厭、知樂可求。不識苦故,名无明也;識則无明之名转也。是則有明闇之異不一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乳中有酪是义云何。
案僧亮曰:因缘中道离有无,诸佛上所说有中道义味,故有问也。僧宗曰:上舉三關,明自他有过。許从乳生,理未可见。假作定有定无之难,使中道之旨显也。
世尊!若言乳中定有酪相(至)何故乳中不生於草。
案僧宗曰:百草之中亦應有乳,如是乳中亦有草者,草为因也,乳为果也。若使因中有果者,果中亦可有因,是則反覆有过也。
善男子!不可定言乳中有酪(至)亦不可说从他而生。
案僧亮曰:甘时无醋,故非有;甘为醋因,故非无也。不从他生者,定由乳出,證因义也。僧宗曰:佛自料簡,离二邊而得生酪也。上已簡不从自生,今不復释也。
若言乳中定有酪者(至)乳中定有酪性。
案僧宗曰:黃白恬醋既不一种,故知乳时无有酪也。
若言乳中定无酪者(至)不可说言乳中定无酪性。
案僧宗曰:若使乳之无酪如无菟角者,何故能生於酪而不生菟角也。
若言是酪从他生者(至)不可说言酪从他生。
案僧宗曰:向就定有定无为过,今復料簡从他生之为失也。若从他生,水中何以不生酪耶。
善男子!是牛食噉草因缘故血則變白。
案僧宗曰:三關之过,上已具释。今显正义,非不假缘得有變义,此明資缘义也。
草血滅已众生福力(至)离乳而有无有是处。
案宝亮曰:草乳虽殊,而有相續成一味之义,不得執云天然为異也。
善男子!明与无明亦復如是(至)即成醍醐佛性亦尔。
案僧宗曰:众生有感果之力,果有酬因之用,故能转闇为明也。乳之与酪不得为二,众生与佛豈得为二?始終相續假说为一,正可得言从缘而生也。
善男子!众生薄福不见是草(至)即见佛性成无上道。
案曇纖曰:从此下,答问云何诸菩萨能见难见性也。宝亮曰:佛性非是作法者,謂正因佛性非善惡所感,云何可造?故知神明之体,根本有此法性为源。若无如斯天然之質,神慮之本其用應改;而其用常尔,当知非始造也。若神明一向从业因缘之所構起,不以此为体者,今云何言毒身之中有妙藥王,所謂佛性非是作法耶?故知據正因而为語也。若是果性,則毒身之中理自无也。復不應以果来依因。若以果来依因者,《胜鬘经》應言依生死故有如来藏,而云「依如来藏有生死,是名善说」,不亦即此文乎。大海虽醎亦有上味者,微理可據也。
譬如虛空震雷起云(至)能報佛恩真佛弟子。
案僧亮曰:虛空譬佛,雷譬《涅槃经》,牙譬众生,花譬见性也。謂佛性由经故见也。僧宗曰:此第十結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甚奇世尊(至)如汝所歎不違我说。
案僧亮曰:答云何诸菩萨能见难见性,猶是長寿因也。上辯三归因之始也,此一答问是因之終也。法瑤曰:从「若我住者」已来至〈文字品〉,答此问也。上三归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为佛性也。是以今广明佛性非有非无,离乎二邊处於中道,无相可執,若執則墮斷常二见也。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測,十住大士猶尚曖昧,豈非难见耶?智秀曰:此下答问有四番。第一敬歎佛性,佛即述成;第二舉问请答,佛即答也;第三请求立誓,佛即为说也;第四迦葉設难,佛即答也。此即第一敬歎。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佛性者云何甚深难见难入。
案智秀曰:此下第二,舉问请答也。歎述已竟,更舉问也。
佛言:善男子如百盲人(至)三指示之乃言少见。
案僧亮曰:金錍譬诸经教,一指譬三乘诸经。说三涅槃,實欲显一常住涅槃。文隱义微,譬一指也。二譬法花破二涅槃,一乘虽显,常我未明,譬二指也。三指者,譬今日佛性常樂之说。即便少见者,见已居終也。終則感果理彰,说已便见;始則事微难说,虽示不了。是以经说十地菩萨见終不见始也。僧宗曰:盲人譬十地已還,生死者也。百者,盖十数之極耳。造醫者,善感圣也。宝亮曰:所问难见性者,正因性也。今答中乃明缘因者,正以得佛果之日方明識正因也。非唯果性难識,因性亦难知也。下文言「十地知終不知始」,是以问在正因,答以缘因。
善男子!是大涅槃微妙经典(至)如来既说即便少见。
案法瑤曰:十住菩萨要闻涅槃,乃得髣髴少见佛性。此下明虽闻涅槃不能得正信,有而已也。宝亮曰:就文求义,此實为难。云何行階法云猶不知有佛性,方須佛说乃得见耶?此謂住前卅心中,初十心者名十住也,第廿心名为十行,第卅心名十回向。若使菩萨虽无量劫修行苦行,不闻涅槃经者,信首五根終不可立,信根立时正第卅心也。此行人者,要須佛说因果之性,方涉信首耳。如向所論十住菩萨,非是法云明矣。言少见者,闻佛说後,信慧漸明,故称少见。
是菩萨摩诃萨既得见已(至)缘觉之人能得见耶。
案宝亮曰:此下訖「猶为无我轮之所惑」,向明菩萨,说因果之性,得進信首根立,登於初也。至乎十地行滿之时,所离障薄,于时始復髣髴见性八自在我空也。虽观此空,心未淪怙,還入无我心中。以其情未決,故言为无我所惑耳,非是橫計佛地作无我为惑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遠观(至)非诸声闻缘觉所及。
案宝亮曰:凡九譬,为难见作譬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有众生性皆说有我。
案道生曰:问意若唯佛是我而难见者,凡夫天隔,不應生於我想。我想虽惑,要必有由。若有由者,便非懸绝。云何而言十住菩萨乃髣髴耶?僧宗曰:理既深玄,名亦應貴,云何世人亦復自造常樂之名傳之於世耶?智秀曰:此下第四段。虽闻上说,猶未了故,凡夫有我,以为难也。
佛言:譬如二人共为親友(至)如是二人互相往反。
案道生曰:彼此相益,有親友之义也。僧亮曰:答意謂虽復有由,而理自隔,如下譬也。菩萨道尊,譬之王子;凡夫无德,譬貧人也。互相往反者,弟子受學,師有化功,彼此相益之义也。法瑤曰:感往則應来者也。僧宗曰:往反者,弘化之与所化之人懷抱相得也。宝亮曰:此譬大意与前偷牛譬不異,正为四依人出世为喻也。智秀曰:下有三階,第一显佛曾为众生,先说有我,缘尽捨化,理归圣所也;第二譬众生於後謬執耶我;第三譬释迦今日出世而弘化也。此下訖「逃至他國」,第一譬也。
是时貧人见是王子(至)執持是刀逃至他國。
案道生曰:所说真我,能斷众生斷见之惑,譬之刀也。僧亮曰:真我常住,謂之一也。自在可悅,謂之好也。解則斷惑,喻之刀也。結習永尽,謂净明也。心中貧著者,真我本以斷貧为用,而见則起貪,明不了也。執持是刀者,謂此真理唯菩萨能说也。逃至他國者,弘化未畢,未應捨而捨,謂逃也。去此而之彼,謂至他國。
貧人於後寄宿他家即於眠中寱言刀刀。
案僧亮曰:从師受解,所解之理是其安处,譬家也。師去失解,譬他家也。本因必发,暫住不久,譬寄宿也。失解起惑,以譬眠也。惑心说我,不由真解,譬眠中之語也。
傍人闻之收至王所,时王即語:汝言刀者可以示我。
案道生曰:若以實为實,乃成竊耳。以不實为實,然後知非也。應诘求其實义,为索示也。僧亮曰:菩萨既去,圓教亦隱。小乘以无我为化,偏教失中,譬謗也。違化得罪,譬收也。必经斷事,譬至王所也。可以示我者,初果已斷,示相之我是其所了;今責求形色自在之相也。
是人具以上事答王(至)欲得刀者實不可得。
案道生曰:分裂诘求,實不可得也。僧亮曰:忘现五阴,推不可得也。
臣与王子素为親厚(至)不敢以手棠觸況当故取。
案道生曰:若修得为用,是故取耳。得非修故,故名为竊。僧亮曰:释所以忘也。眼視譬闻慧,手觸譬思慧,故取譬脩慧也。昔闻虽信,意不思議,況起脩慧而取耶?所以忘本解也。
王復问言:卿所见刀(至)我所见者如羖羊角。
案道生曰:似而非也。一往所见非實之謂也。僧亮曰:羊角邪曲而以为正;麻米邪我,凡夫持此以起慢也。
王闻是已欣然而咲。
案僧亮曰:有我是實,而无我非果,是声闻之憂,況无我无實。无我是果,理是可欣也。
語言:汝今隨意所至莫大愁怖。
案僧亮曰:我是惑首,五道是𨒬。非我见正,不足致憂。
我庫藏中都无是刀(至)曾见如是刀不言已便崩。
案僧亮曰:謂三藏经是小乘法藏,真是佛说,无此我相,況於菩萨闻此我也。
尋立餘子紹繼王位。
案僧亮曰:第二果也。
復问群臣:汝等曾於(至)皆悉撿挍求索不得。
案僧亮曰:始終皆作无我化也。法瑤曰:经教所明都无彼人所計之我,況菩萨邊闻所計我耶?歷舉四王求索不得刀者,明千圣虽異,而经教是同;众生萬品,而計我斯一也。次第四王者,千圣相繼第四佛也。
却後数时先逃王子从他國還归其本土復得为王。
案僧亮曰:释迦成佛。
既登王位復问诸臣(至)不见我刀真實之相。
案僧亮曰:登王位者,鹿野之说也。外道計我不同,婆罗門計神白、刹利神赤、首陀神黃、旃陀罗計神黑也。时王大咲者,双樹之说,真實相也。法瑤曰:向明四佛皆同,今明未来亦尔,略舉一耳。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持净妙刀逃至他國。
案智秀曰:合第一譬也。
凡夫愚人说言一切(至)如问刀相答似羊角。
案智秀曰:合第二譬。
是诸凡夫次第相續(至)当知即是菩萨相貌。
案智秀曰:合第三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