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求戒方便释菩萨五支戒释世教戒正法戒释性重戒息譏嫌戒释不析戒等九戒結持戒果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七(圣行品第十九)
出求戒方便释菩萨五支戒释世教戒正法戒释性重戒息譏嫌戒释不析戒等九戒結持戒果
圣行品第十九
案僧亮曰:次答问我今请如来,为诸菩萨故,願为说甚深微妙诸行等也。前品已说病行,请其餘者,故名等也。五行者,上虽说病行對治烦恼,未说行相及行次第,今说之也。何者?要自无縛,能解人縛,故圣行在初也。若解人縛,功由四等,故次说梵行。四等广濟,事須神通,神通之道四禅为胜,故次说天行。神道接物,或愚或智,故次说嬰兒行也。如是四行,若在學也,對治烦恼,名为病行;若在无學,名如来行,以如来能说能行故也。法瑤曰:所以次明五行者,前二乘凡夫发无上道心,此心非不遠行五行,即前问中微妙诸行等也。〈師子吼〉广明佛性,即前问中安樂性也。安樂性为正因、微妙行为缘因,非此二因及前发心,何由而得近无上道?是以此答云何而得近最胜无上道也。行虽无量,五實總也。圣行慧照以談內也、梵行被物以論外也,以此二行通十地矣。嬰兒行、病行者,是權智方便之所示同也,此行唯八住以上耳。又病行者苦行也,唯菩萨能行,二乘有病而不能行,为病行也。天行经不说,故不说也。僧宗曰:前来所辨論因論果,結经名字显流通,皆前略後广。经体所明文理圓备,除惑滅罪功胜餘经,是以从未发心以下十九问广歎经力,亦备訖前文矣。从此已下明依经造行,終期極果,即答前第三十三问也。宝亮曰:此下竟十功德,通答第三十三问也。五行正明行体十功德,更广行以理有,此兩明立行之方法也。夫萬行虽众,而以自行化他兩門收矣。今离之为五,就圣行之中出天行也,梵行中出嬰兒行也。唯病行无体,不的有所屬。智秀曰:猶是广詶〈现病品〉中迦葉及诸天等所请因果之义。上已广果,果由因得,因宜更显。自此以下訖十功德,重明因义,即是广因义之中第二意也。由业趣果,亦乘果接化,皆是行之义也。言五行者,盖一方之数耳。
尔时佛告迦葉菩萨(至)所謂大乘大涅槃经。
案法瑤曰:大判辨圣行始終,有三翻:第一从出家已下,明修戒也;第二从不净观已下,明修定也;第三四諦已下,明修慧也。僧宗曰:就辨五行之义,前三各有体也,後二就功用立义。若通而为論,三行之名皆可名圣也;若別談功用,取偏显立称,餘义則沒而不说也。圣者正也,戒定慧为体,謂正直之路,无邪曲也。夫自行化他乃行之通也,今就戒定智慧自行之体中出化他之德,謂天行、梵行者也。天者言净,梵亦净也,云何为異?此二名者,就果立称。下文言天者,謂第一义天。又经論並云各有旨也。梵以對欲界重麁得名,天者以對人为称。经云梵名涅槃,是道欲到也。虽从果立称,而天行以四禅为体,广前定也;梵行以四等为体,广前慧也。戒用淺劣,略而不广。以此三行能治病,故字之病行;示同嬰兒,即称嬰兒行也。
迦葉!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得闻如是大涅槃经。
案僧宗曰:大分圣行可为六段。第一明戒、第二明定、第三明慧,此三段明体既竟,第四歎经、第五辨弘通、第六佛引昔日苦行为證也。宝亮曰:大判圣行,有四段:第一明戒、第二明定、第三明慧、第四歎经辨流通也。智秀曰:大分圣行中为兩段,第一至「无垢藏王」,正明圣行体;第二訖品,以行由经立,故歎经也。前已列五行名,此下辨圣行。行由经得,故显闻经以为根本。
闻已生信信已應作(至)復有方等大乘经典。
案僧亮曰:戒定智慧以信为始,故先显信也。思惟者,金刚長寿以善业为因。善业所说,自归身中未来三宝也。诸佛世尊者,謂等为众生作归依处,说自归也。无上道者,经云「知法名佛,知离名法,知无为名僧。」僧法自悟者,无上佛大正法,离非法也。众善普集,体是无为,诸佛同得,故名大众正行僧也。復有方等者,謂大乘之中广说此义也。僧宗曰:说明戒中有八科。第一明出家戒,即为戒体。第二明非但具出家戒,亦具五支诸戒,备十善等也。第三明从此漸胜,乃至能得上住无漏道共戒也。第四明非但止得道定共戒而已,亦於微細律儀精持不犯者。既备前四科诸戒,然有行而无願則烝生退沒,故第五广明诸願下有九重願也。虽有行願,若非善巧方便則留住生死,故第六明回向,以我之善回与众生,共向佛果也。既备上众德,功行转深,必登初地。第七有三翻,释不动名也。第八結释所以得圣行之名也。宝亮曰:辨戒中有六段,第一辨求戒方便、第二正明戒体、第三論戒之深淺、第四发願以防戒、第五明回向、第六結果也。
我今当为愛樂貪求(至)牛羊鷄犬猪豕之屬。
案僧亮曰:求欲出家之方便也。此下有三思惟,此第一,就闻慧中思惟也。
復作是念:居家逼迫(至)剃除须发出家學道。
案僧亮曰:第二,就思慧中思惟,應出家也。
復作是念:我今定当(至)护戒之心猶如金刚。
案僧亮曰:第三,修慧中思惟,決定出家也。宝亮曰:第二正明持戒体。
善男子!譬如有人帶持浮囊(至)敬重堅固等无差別。
案僧亮曰:海譬生死。浮囊譬戒。罗刹譬烦恼。经文自合也。僧宗曰:第一科。
菩萨若能如是竪持(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戒。
案僧亮曰:戒有五分,身业口业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是根本三乘通行也;餘四者,是菩萨戒也。觉者,觉三善也。念者,念无相念也。正法戒者,无漏由其內解,不可師授也。僧宗曰:第二科也。宝亮曰:五枝戒者,戒体也。根本业戒者,小乘四重戒也。菩萨虽心为先,亦不遺身口也。前後眷屬者,从第二篇以下也,是四重之餘也。觉清净者,三毒等悉犯菩萨戒,此明不起也。正念者,謂四十輕戒亦不犯也。回向者,即上四戒也。
迦葉!菩萨摩诃萨復有二种(至)白四羯磨然後乃得。
案僧宗曰:第三科,明前二戒猶是有漏,此发无漏心邊道共戒也。
復次善男子!有二种戒(至)与性重戒等无差別。
案僧亮曰:性重戒者,以犯四重,譬如拆石不可還合,退失圣照亦致世譏。但內障重故,从重受名也。譏謙戒亦如是也。僧宗曰:第四科,明乃至微細不犯也。宝亮曰:第三明或淺深也。夫有作罪者,運三毒而起也。豈有一罪而非性?若云俗人違法而无罪者,便是圣人为出家者作罪因缘。理豈然乎?此皆是性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是名菩萨摩诃萨护持禁戒。
案僧亮曰:行願相助,成持戒也。僧宗曰:第五科,行必須願也。宝亮曰:第四发願,以防戒也。
菩萨摩诃萨护持如是(至)具足成就波罗蜜戒。
案僧亮曰:第六明若方便故不滯生死也。善戒者,異外道也。不缺者,不犯輕微戒也。不折者,謂不破四禁也。大乘者,离小心也。不退者,若得八住,备三不退也。隨順戒者,菩提戒也。畢竟者,成佛乃得也,又言畢竟不起心相也。波罗蜜者,到无相彼岸也。宝亮曰:第五列诸戒,願物同我,終不独隮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是名菩萨摩诃萨脩習圣行。
案僧亮曰:初地也。说圣行果,明戒分所得,非直一戒便獲此地。下云「四魔不能动」,明戒始終之能耳。僧宗曰:第七科,結果也。今初地,實云欢喜,而称不动者,正言不为怖畏所动。不墮者,既登初住,无還凡理也。不退者,不起二乘心也。第二释不动,云不为貪恚所动也。第三释不动,云不为四魔所动。理推不應尔,但菩萨捨寿之时,不以死苦移念故耳。宝亮曰:第六結果也。戒定慧悉結在初地。夫不脩則已,脩則俱脩,豈容但戒而无定耶?所以結有前後者,逐义勢耳。尔时戒心堅固,所以結之不动耳。定以靜攝安忍,即結堪忍也。慧以照了离畏,即結无畏也。戒是定因,因定发慧,以次第也。
善男子!云何名为圣行(至)以是义故須名圣行。
案僧宗曰:第八科結圣行名也。有圣法,舉无漏法体也。常观空者,舉法界之境以成圣义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