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五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五
第六释十二因缘或是有为或是无为第七释或说心常或说无常第八释五欲樂或障道或不障道第九释煖顶忍世第一法或在欲界或在三界第十释或謂布施唯在意业或是五阴第十一释或有三无为或无三无为第十二释或有造色或无造色第十三释有无作色无无作色第十四释或有心数或无心数第十五释二十五有或五六七八有第十六释一分优婆塞义第十七释犯重失戒或不失义第十八释或说四果人成佛或说不成第十九释佛性即众生有离众生有第二十释有十方佛无十方佛
迦葉品之第三
善男子!我经中说云何名为(至)十二因缘定是有为。
案僧亮曰:有为无常、无为是常。二种:一斷滅无常,非众生数也;二不斷滅无常,十二因缘也。常亦有二:生滅常者,十二缘也。不生滅常者,謂涅槃也。是为十二因缘亦常无常。而或者闻因缘生滅,便与草木同尽;闻不生滅,謂与涅槃一相,起諍論也。僧宗曰:第六諍論也。若論正义,十二因果相生,至佛乃尽也。今執有为所以成謬者,謂从生至老死,斷而不復續,乖於相續也;言无为者,謂都无斷也。宝亮曰。十二因缘實是有为。言有为者,所以成諍者,以其不作因果相續有为故也,謂各各当体斷滅,无復因果相故也。
我又一时告诸比丘(至)有佛无佛性相常住。
案僧亮曰:以相續不異故,名为常也。
善男子!有十二缘不从缘生(至)说十二缘定是无为。
案僧亮曰:虽引四句,但取初句释生惑之由也。不从缘生者,未与缘合也。从缘生非十二缘者,以不具十二,故言非也。宝亮曰:第二句云有十二缘不从缘生,謂未来世十二枝者,未来未起故言不从缘生耳;而或者謂常故不从缘生。此本據昔教为語也,然執者各偏言有为,无復相續,二家悉乖,故諍也。
善男子!我经中说一切众生(至)唱言如来说心定常。
案僧亮曰:色有異相故说壞,而心无異相故说常也。或者闻色壞而心常,便謂心不生滅,下至上也。僧宗曰:第七諍論也。若論正义,實法則前滅而後生也,假名則始終为一也。或者闻说心則上行,不解相續,言有此心常而不滅,向上受生也。
善男子我於一时为頻婆(至)唱言如来说心定斷。
案僧亮曰:闻五阴俱壞,便謂心亦如色,有大小長短等異也。僧宗曰:闻说无常,謂捨此阴身,心亦斷滅,不復續也。宝亮曰:言常則一向不滅,言斷則頓无相續,所以成諍也。
善男子!我经中说我诸弟子(至)说受五欲定遮正道。
案僧亮曰:外道以斷事为道,故臥灰食糠也。佛法不尔。而或者闻在欲不障,謂欲心现前亦不障道也;闻欲心是障,便謂香华等事亦能障道;故起諍也。
善男子!我经中说遠离烦恼(至)说第一法在无色界。
案僧亮曰:说罗汉果也。欲界无在,罗汉也。三界定皆能修第一法,入见諦道,唯除非想一地。下三皆欲能,佛隨事異说,而或者各当所闻,偏執生諍也。修第一法时,能伏见結名遠离;未见四諦,未究竟斷故,未得解脫,在於初禅。至第四禅者,欲界定少慧多,无色定多慧少,色界定慧等易用,故说其易处也。或者便謂上下皆不能也。得阿那含果者,此经无超越说。得第三果者,三空下結已经伏斷,见真諦时无漏观利,虽经初果,終不住也。今说其住处耳。僧宗曰:第九諍論也。若論正义,欲界心及四禅心,悉能作世第一法观也。三空亦可得有,但此地心难用,是以人不从难,多取易。地地皆悉是伏結,尔时未得真无漏。若利根者,身在欲界,悉能懸滿上地心,能伏上地結也。鈍根者,未必能尔,要須次第生也。为利根故,说第一法在欲界。不解佛意,謂一向欲界,不得用禅地心也。若闻说四禅作四法观,为从根本地心,謂一向不用欲界,乖中道故,所以諍也。宝亮曰:理而談者,三界心尽,得作第一法也。自有入未得八禅,但得欲界電光定,仍用此定作假名法空观。故佛说此人,即用欲界心作也。自有得八禅定作假名法空者。復自有人,先伏結至三空,於彼地遇圣,即用三空定作第一法者。而或者不解,亦闻欲界心作,便言上二界不得;闻上三界得作,復言欲界不得,故成諍也。智秀曰:二界皆得作第一法也。明駿案:上来所释,皆依《成實論》义也。若依数义,唯二界得作耳,彼四空定一向不得。何者?謂从上品忍以上,猶不得缘;況第一法,似无漏者而当得作耶?义相食,詳之明哲耳。
善男子!我经中说四种施中(至)唱言如来说施唯意。
案僧亮曰:身口意业皆是施体,有净不净,净則福厚,不净福薄。净必由信,有心净也。初三:一具二净;餘二互有信心。虽有优劣,皆得称净。而或者闻说净施由信,信是意业,便謂施具在意,故起諍也。
善男子!我於一时復作是说(至)唱言佛说施即五阴。
案僧亮曰:佛因中说果,謂五事施也。或者闻是食即施业,外可施之物无非是施。五阴攝法斷尽,故言施即五阴。僧宗曰:第十諍論也。就正义而言者,心为施等之主,色以助成,身口助意,但身口非情靈之法。闻说二种是净,便謂唯一意业,不關身口;闻说施是五事,便謂但色非心,復为諍也。宝亮曰:若有行道来久,捨心成就,一切时中常行故,佛为此人说施即是意,不待身口方成也。自復有人善根微劣,須身口助成方能惠施。若不动身口,直興心念,不成施业,佛为此人说施具是五阴也。或者取佛意謬,若闻说施唯意者,則都不關身口也;言具五阴者,要須备三业。兩執各偏,是故成諍論也。
善男子!我於一时宣说涅槃(至)唱言佛说无三无为。
案僧亮曰:佛说二諦,世諦有因,因有二种:一有法用、二无法用。无法用者,三无为也。有法用者,謂五阴也。或者闻涅槃能斷生死,便言有无为法,法入所攝也;闻其无法,謂无涅槃能斷生死,起諍論也。燈滅直明滅而已,更无滅法生也。涅槃亦尔,直烦恼滅,更无法生也。以烦恼滅,生死不續,是无法之用,名虛空也。是總相空,故称常称遍也。世間无馬等空,是別相空,亦以无法为空,借以为譬。以別相故,非常非遍也。非智缘滅者,智缘滅,出世間无漏;非智缘滅,世間无漏。虽世出世之異,滅义是常,与虛空同,称三无为。外道不得无漏斷結,結滅而還生,不得称常。僧宗曰:第十一諍論也。就正义而言者,非无三无为,別三法耳。宝亮曰:或者謂空中无物,不可分別,唯是一空,无三无为也。此中佛意,亦得言有、亦得言无,空无別法故言无,逐义往尋故言有也。
善男子!我於一时为目犍連(至)唱言如来说有涅槃。
案僧亮曰:称为涅槃,謂章句也。圣所踐者,謂之跡也。永不退失,謂畢竟也。无有八苦,謂无畏也。療生死病,謂大師也。果智忍无閡三昧,皆隨異义名也。与法同相,名大法界。斷老病死,名甘露味也。无可取,名难见也。
復於一时我为目連(至)決定说有虛空无为。
案僧亮曰:若有性者,性不可壞;以其无性,名不牢固。名为虛空者,无性无法、无法有用,与虛空同性,即以为名也。食下回转者,说一切音声兩有相尋,食不得下、音声不发,以无一有食下声发,说空之用也。或者闻空有用,謂有空法,法入色入攝也。
復於一时为目連说(至)決定说有非智缘滅。
案僧亮曰:从智缘而滅者,謂不从出世无漏智也。煖顶以上至世第一法是世間无漏,永斷三惡報也。宝亮曰:若为智缘所滅,亦名智缘无为。空既无物,容復異於虛空,亦称虛空无为。空中无復可数,便名为非数缘无为。不解意者闻无,則不得隨义有三,闻有便言三各別体。以事像取,故成諍論也。
善男子!我又一时为跋波(至)決定说言色是四大。
案僧亮曰:四大名色者,色法有五,四大是假,说四則说见都尽。声由四大而发,舉本則攝末也。決定说言色是四大者,謂有色处四大常俱,水中有火、湯中有冷,空中之声亦有四大,失旨也。僧宗曰:十二諍論也。若謂正义,以色香味成四大,四大復成眼等五根。虽曰十四种色,若性攝則不出四大。若四大为因、五根为果,不离果有因,得言为因所成。闻说四大名色,不解性攝,謂唯有四大无餘色也。闻说因四大造所,可言造根由大成,离因无果。乃至忽滑,若依四大品所明,皆悉不分四大。不辨此語,謂过去四大造三世色,言现在身口业色所由而有,由过去世十四大力強故能造也,现在造二世,未来唯造一世。不得佛意,復为諍論也。宝亮曰:有人謂四大力強能造色等,而色等力劣不能造四大。常作此計。佛又一时为比丘。说五阴尽空,何者为色?色即四大。便言四大不能造色。又復一时说四大造色,所謂方圓等者,此是相因待之因耳。闻此说者,便言四大定能造色。若論中道、若論正义者,應言亦造不造。何者?因四大有方圓等众假色起故,亦言造也。前亦四大、後亦四大,便无有造。五尘亦尔,因細成麁故,亦得云色造色。前既是色、後亦是色,故言不造。诸人不解,闻造便令一切悉造,闻不造謂一切不造。兩造失中道,所以成諍也。
善男子!我復说言譬如因鏡(至)是名造色猶如響像。
案僧亮曰:四大假名有用,堅持、風动、水潤、火熟,色得生長,如因鏡像现也。
我诸弟子闻是说已(至)说有四大則有造色。
案僧亮曰:言四大能造,非所造也。色是所造,非能造也。
或有四大无有造色。
案僧亮曰:言四大是假,为實法所造。色等實法非造,佛说造造,四大亦造色,譬如束竹相扶得立。上二家偏執,皆不得佛意也。
善男子!往昔一时菩提王子(至)不名失戒猶名持戒。
案僧亮曰:无作是戒体。此说十善戒,身口七支从作色生无作色,无作为色;餘三不从作生,不名色也。僧宗曰:第十三諍論也。若論正义,无作非心。虽非色心,不得无也。此是善法性違惡,以果中说因故,言无作是色也。从色发得,以因为名耳。或者闻此不解故,謂无作是色也。宝亮曰:为菩提王子说无作是色者,若直言心是戒,王子便謂起惡心时所受之戒皆失,則无戒可持,故於身口七支说得无作戒也。謬取佛意者,便言直以无作是戒,不復關心也。又说戒即是遮制惡法,若心不作惡即是戒。闻此说,便言都无无作戒。所以成諍也。
以何因缘名无作色非異色因不作異色因果。
案僧亮曰:非異色因者,身口作法是色性,三种善惡无記也。戒以善作为因,善作異於不善无記,名異色因也。不作異色因果者,无作是異色因之果。言无異为因,无此果同之果也。僧宗曰:非異色因者,異色即是无作体。若餘色不发无作,非无作之因,如无記身口及山河之色是也。既言非異色家因,異色亦非其果也。若身口善色能发无作者,是異色之因,異色亦是其果。以从善色发得,故言无作也。不解故,便言即无作为色也。宝亮曰:非異色因者,異色謂心也,明非直用心作因也。非異是因家果者,此戒亦非独心家之果,要以色心合用方名为戒善也。道慧記曰:此明欲发无作,要先正身合掌作異常之色,乃能发得此无作果也。智秀曰:心非身口,謂之異色也。身口无作,不从之而生,故云非異色为因也。不作異色因果者,不为心作果,故言不作異色因家之果也。慧朗別述一解曰:无作是異色,謂若非異色之因,則不作異色之果。
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至)唱言佛说有无作色。
案僧亮曰:佛意无作非色,以因色生,从因名色。不解佛意,謂无作是色性。
善男子!我於餘经作如是言(至)決定宣说无无作色。
案僧亮曰:誓不作惡,生无作戒,能遮惡法也。不作惡名为持戒者,不作惡时,无作独生,戒性明净,曰持戒也。若起作惡,戒与惡並,戒不明净,違本誓故,不名持戒。不解佛意,闻说不作,謂更无作法生,无无作也。
善男子!我於经中作如是说(至)一切凡夫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经说苦樂以心为主。心有解惑,惑名无明,解名正见。正见是樂因,无明是苦本,此二是心之異能也。立为数法,五阴是苦,从无明生,说癡过患也。僧宗曰:第十四諍也。或说有心数,或说无心数也。若論正义,心之与数亦有亦无。言有数者,前後次第而生。言无数者,謂不一时並有也。宝亮曰:佛一时说,莫问凡圣,五阴尽因无明故得,乃至十二支亦尔。有人不解,便言止是一无明,而中間无復因果相生,直是一物常尔。但作異名異说,是有十二支,便唱言无心数也。智秀曰:因佛说十二缘、兩段因果,二家生執。初明过去因,有三事改常:一者从无明支長出愛取支;二者转行支作有名说也;三者就果上说即因名。次辨五果,其異有五:一者改識为受;二者即果上说因名;三者於名色後广出诸支;四者略觸受二支;五者約受支说即果名也。或者因之執无心数,次说三因二果。於说三因,二事改常:一者受支前長出眼識等;二者转作业名。说於二果,二事改常:一者改生支为識;二者分老死广作诸支名,由云想等非即是觸也。或者因此執有心数並頭而生也。道慧記曰:夫心前後差別名为数耳。若計前後猶是一心,都无心数,此亦失。若言一时之中別有心数俱生者,亦为失也。
从无明生愛当知是愛(至)是有即是无明愛取。
案僧亮曰:此说现生烦恼,明数无別法,直是缘中起,或輕重为四也。何者?心不了缘,非好取好,名为无明者。著好生染,名为愛也。愛性貪求,是名为取。起身口业,名之为有。所以言即是者,本名不虧,但从重改称,体有兼立,为別数也。僧宗曰:若論因果次第相生,前因後果則不一时也。自有未必次第,如无明为行作因,自有从麁烦恼還起於細,乃至愛受尽得有更造起义。此是次第缘相生也。无明即愛愛即者,始終是一神明,虽復因果为異,然不得离,故言即也。
从有生受当知是受(至)是故受者即十二枝。
案僧亮曰:受是初識支也。識能受生,故名受也。道慧記曰:当知是受即是行有。此未来識支,从今世业識支、从今世业所得故,即是行有也。此业亦名为行,亦名为有也。从受因缘生名色无明愛取有行者,此並未来一生中事也。此事名色下應有六入觸受等,略无此三支也。受觸識六入等,是故受者即十二支者,此復是後身中事也。以未来生中无明愛取有行故,復生後身受觸識六入等也。六入等者,此略不出下诸支名,故言等也。受者,故是初生識支耳。觸識者,是即名色支也。四阴曰名,四阴之体正是心及心数耳。故今言觸識者,此舉心及数是为四阴也。道慧述曇纖曰:此中诸支名,常时隱而不出者,今則备列也。別曰:夫心心数法名数甚多,若制为十二因缘者,通三世制也。辨三世心数,从无明生愛訖,即是无明愛取,此明过去心数凡有四法。若就十二因缘为义,前三义總为无明支,愛取是无明分故,得通为一支也。当知即是者,明果不离因而有,故即之耳。凡夫不解,謂即一体无次第相生心数,此为失也。从有生受訖,更取有行,此明现在心数也。受者,是初受生識,故以受为名也。行有者,隨义更異名说也。就十二因缘为义,略无六入觸受三支也。无明愛此二總为支,取即取支,有行即有支也。受觸識六入等者,略不列觸受也。若就十二因缘为义,受即是生支,餘悉總为支也。是故受者,助十二支者也。受是现在受生之識,識是受生之主,據其主則三世俱有十二矣。
善男子!我诸弟子闻是说已(至)唱言如来说无心数。
案僧亮曰:闻说此已,即謂无心数,唯是一心前後用之,不許有想受诸数。
善男子!我於经中作如是说(至)唱言如来说有心数。
案僧亮曰:惡智是識之第一缘也。所以说为缘者,明缘間識昧必生愛取。因觸而生者,識在缘是名为觸,後但名識,体一义異也。然非是觸者,觸初取缘則昧,众数續生則明,明昧性殊言非也。说有心数者,闻非觸謂数性異。与觸俱起,取缘不同,与心体別,失旨也。僧宗曰:闻说四法生眼識,乃至受取相生,不解前後,謂呼一时並有。乃至不善心、二十一心也。俱不当,復为諍也。宝亮曰:初造缘識,因眼識後起想受愛取有等,然非初識。诸人便言別有一更樂觸,能和合生诸心数,復非是心,故言有心数也。佛意者,亦得言有亦得言无。前亦是心、後亦是心,故无別心数也。因境取缘,故众心来共缘一境。心家之数,亦得有心数也。有人不解,闻有使心別自有数,闻无便謂即是一心,中間不得生滅故。是以成諍也。道慧記曰:取名为业者,重者名为业也。觸缘想受者,生樂受也。从樂後受生愛,愛後广生诸善心数也。因觸而生者,因六識後生。然非是觸者,从識後次第生想受等,名为心数。凡夫不解,謂別有心数法,此为失也。
善男子!我或时说唯有一有(至)说有五有或言六有。
案僧亮曰:有众生有五阴,名众生阴,是有为也。二者謂因果也。三者謂三界也。四者謂四生也。五者謂五道。六者为六趣也。七者謂七識处也。八者謂八神生也。或云:是八禅,此不攝有,尽似非人。九者謂九众生居也。不得佛意,不解广略,直以五六为定也。僧宗曰:第十五諍論也。佛说一有至二十五,皆是隨方释化。
善男子!我往一时(至)唱言如来说八戒齋具受乃得。
案僧亮曰:不具受得者,不一时受五也。以其心弱,不能誓止五惡,故不能生戒。一时受五,則心強能生也。不能具持,便捨四留一,是名一分也。不違佛意,謂单受一戒,不得戒也。具受乃得者,以一日一夜为具。何者?在家戒有二种:一終身、二不終身。不終身者,以心为期,或一日、或十五日、或一日一夜、或但一月、或但一夜皆得成齋。经有證:迦旃所乃至一时念,以时念促故,心弱不能发戒。答言不成也。或者闻之,以一日一夜为定限,多少皆不成齋,失旨也。僧宗曰:第十六諍論也。若論正义,五戒隨受持多少,隨得其福。若八戒,或一日乃至一时,但應具脩乃得,此異五戒。闻说五戒可分受,謂八戒亦可分得也。闻八戒具受乃得,謂五戒亦尔也。宝亮曰:一分优婆塞者,佛一时说受三归已,五戒中受一戒,名为一分。物情不解,便言佛说五戒中但受一戒便具得五。復成諍論。又为一人说,或一日一夜是善,不名得齋者,本語一日一夜,但一时一念不名作齋。是人善,即是得戒。或者不解,謂言不得齋亦不得戒,所以諍也。道慧記曰:一分优婆塞者,先受五戒竟,然後捨四持一,是一分也。若使发家一戒者,此不能发得无作也。若言优婆塞发家不具受得者,此失旨也。夫八戒齋,昨日夜受,乃至作二日受、一日受皆得。若单一日一夜、一念一时,此皆名得善,非得八齋齋戒也。記曰:夫齋者,过中不食。一日一夜清素,謂之为齋。八戒者,为庄严此齋,故謂八戒齋耳。但一念一时受八戒者,非不得也,但齋不成就,故言得善,不名得齋。凡夫不解,謂須一日一夜具受方得八戒齋法,此为失也。
善男子!我於经中作如是说(至)犯重禁已失比丘戒。
案僧亮曰:名殺賊,謂殺烦恼賊。由於净戒能生净慧,名圣所受戒。犯重戒已,破於圣戒,不名比丘。失比丘者,闻失圣所受戒,謂一切皆失,失旨也。僧宗曰:第十七諍論也。若論正义者,犯四重戒,是所破者不生,所不破者悉在也。道慧曰:隨所犯失也。宝亮記曰:不能生无漏耳,非为都失戒也,猶有破戒在。而言犯重都失,非比丘戒者,失旨也。
善男子!我於经中为純陀说(至)犯四重已不失禁戒。
案僧亮曰:受道者,謂八圣道也。此三皆是净戒,得具无漏名到,世間无漏名受,未至名示。即是污道者,清净能至涅槃,名为道也。污者,不净非道。不失禁戒,謂净戒常在。与惡业共生名污,如玉投泥名污玉,失旨也。僧宗曰:闻说不生,便言一切都失。闻说污道,便言犯重不失禁戒也。宝亮曰:今云污道者,由犯戒污行,不得圣道。但不達之流,亦闻失,莫问犯不犯尽失;若闻污,莫问犯不犯悉污不失。是故成諍論。畢竟到道者,无漏戒也。示道者,信道五根中戒也。受道者,外凡夫戒也。道慧記曰:正义者,犯重之人但有污戒在耳,净戒則失也。或者謂:净戒失故,污戒亦失也;謂不失污戒者,言净戒亦不失,皆失旨也。畢竟道者,謂一身中得罗汉也。示道者,須陀洹向也。受道者,初果乃至第三果也。污道者,破戒者也。又曰:竟道,罗汉也。示道,三果也,亦曰无相行也。受道,自果以来也。又曰:五善以来及外凡夫持戒者也。智秀曰:到道者,得真无漏者也。示道者,信根已立者也。受道者,始能承受,信根未立也。此三皆以戒善为体也。污道者,犯於重禁,用所犯罪行餘净戒也。
善男子!我於经中告诸比丘(至)至阿罗汉不得佛道。
案僧亮曰:至佛更无異路,名一也。皆得佛道者,八萬行具能至佛,故名道。闻一乘一缘,謂声闻已具,是則失旨也。僧宗曰:第十八諍論也。闻说一乘一道,謂唯有一道,則傷方便也。闻说須陀洹分流,乃至罗汉,言唯一向永不作佛。並失佛意,成諍論也。宝亮曰:诸人唱言四果皆得佛道,理實得佛。所以言諍者,以其言得者,謂即时得,不道未来故也。言不得,便謂始終斷滅,一向不得,所以成諍也。
善男子!我於此经说言佛性(至)众生佛性离众生有。
案僧亮曰:第九地佛性有因有果,因即众生非离也。果非众生,繫屬於因,亦不说离也。而或者以众生无常,便言其离,是則失旨也。僧宗曰:第十九諍論也。若論正义,佛性於中道而言因与果異,不得言即;不离因而得果,不得異也。闻说同於虛空,謂一向离众生外別有此性,都不相關。闻说實藏,便言已有,在於因中。皆不当理,为諍論也。
善男子!我又说言众生佛性(至)众生佛性离众生有。
案僧亮曰:正因及果,二性是常,佛以虛空为譬。离与不离,义同上释也。
善男子!我又復说众生佛性(至)众生佛性离众生有。
案僧亮曰:义同上释也。
善男子!我又復说众生者(至)悉有佛性或说言无。
案僧亮曰:如盲说象、盲问乳等,總結上事。明不见者,说不得實,所以諍也。
善男子!我於处处经中(至)诸大乘经中说有十方佛。
案僧亮曰:若有二佛,众生則不生难遭之想。而或者闻此说已,謂十方界皆无,所以起諍也。僧宗曰:第二十諍論也。若論正义者,就應用之中,此間一化唯有一佛。不解此意者,言十方无餘佛也。闻说有十方佛,便言俱有十方佛,无別法身,是則傷於本迹。二論相諍,俱失理也。宝亮曰:众生闻有十方佛,作是念:若此間佛法严念,我当向彼間佛學也。欲捉物心,故云一世間中无二佛也。若闻有者,便言佛佛不相關;若言无者,但得有一,是故諍論也。
善男子!如是諍訟是佛境界非诸声闻缘觉所知。
案僧亮曰:众生有三众,二乘人根在正定,於向諍事虽不自见,而能从此生信斷疑。宝亮曰:上既列諍論竟,今還結也。明如此之理,非淺識所知。佛是一切智人,隨根施作,无非益物,唯智者乃知也。
若人於是生疑心者(至)生決定者是名執著。
案僧亮曰:信等五根能斷烦恼也。众生二种,有愛多、有见多。而愛多者,於二说生疑,若从善友,必能生信以斷疑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不能放捨是名執著。
案僧亮曰:见多則執,執則著也。宝亮曰:此下是大段中第四也。明執著故起邪见,斷善根之相也。凡愚妄計尽是无明,皆不称理,故六十二见通名为疑。但於邪執之时,自有決不決心,然正理而於皆是不了之心故。此下文句,佛广解闡提起过之源。以己之癡推无因果,易可见也。
迦葉復言:世尊!如是執著(至)不能摧壞诸疑網故。
案僧亮曰:執者之信,不从解生,虽信即不信也。何者?信无我之心,必不信世諦之我,故信即不信,謂非善也。不能壞诸疑網者,以净信斷疑,而信不从理不成净信,不能斷疑也。
迦葉復言:世尊!如是人者(至)是人亦当名著名疑。
案僧亮曰:謂執者於所執不疑也。不疑即是疑者,佛語皆實不虛,虽復偏執不疑,已为二说所壞,信不成就,即是疑也。
善男子!是可名定亦得名疑(至)是人何故生於疑心。
案僧亮曰:疑从二种见闻觉知法生,今以见類闻也。疑由佛二说,須陀洹无二说也。
迦葉言:世尊!如佛所说(至)是故我言不了故疑。
案僧亮曰:广释疑缘,皆由先经见闻,後則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