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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九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九

辨三种业謂身口意辨四种報謂黑報白報杂報不黑不白報广辨烦恼业更相生义論世第一法有漏无漏义广辨三十七品作九种名说謂主胜导等广辨十想广辨七想

迦葉品之第七

善男子!众生观受知是一切(至)斷和合故則不生受。

案僧亮曰:释愛是因,以我为樂,則生愛著也。十二因缘所作善惡者,以生死为樂,不能离故,名受时也。何因缘生者,次观受因,因復有因,从微至著,明可斷也。不因自在天生者,雅因要得其正也。皆从缘合而生者,缘合則非自非他,生无定主也。即是愛者,樂受生愛,愛生樂受,互为因果也。是和合中者,从合故非有,合生故非无,斷合則不生也。宝亮曰:此下去观六种法,謂受想觸欲业苦,唯觸一法无別观,寄诸門也。所以先观受者,一切惑起莫不由受,故先观受过。就观受中,观先受因,次观受果報輕重,三观受之滅处也。內外漏因心外境上生,漏尽因三受起也。如是受何因缘生者,次观受因。如是因缘復从何生者,为次第种种观因,終非是无因而生。不从想生者,別是外道所計无想天想非想阴之想也。若有此因生,應当先斷此受因也。因缘即是受者,从过去滅心受作因生也。非有受者,因缘中无有性受。非无受者,不离因缘有也。

善男子!智者观因已(至)是則名为清净梵行。

案僧亮曰:若不观果苦,則不厭受;斷受因故,次观果也。受因缘得解脫者,樂生則繫,樂滅則脫也。斷我我所者,知无宰主也。有少滅处者,三慧斷結,以闻思斷麁,名小畢竟;修慧斷微,名畢竟解脫也。知从八正即便修集者,八道无漏,是修慧也。增長身心者,八道向滅,而增長違道也。何因缘故能增長耶?觸因缘者,謂闻思观遠因,修慧观近因。下观果也。非明无明者,有漏善及无記也。杂食愛者,能令生死不斷也。宝亮曰:观因既竟,次观果者,得三惡苦報。此三惡果,虽都是四心家報,要不离於受也。何等受?能作愛因。何等愛?能作受因。此明更互相生义,愛亦能作受因,受亦能作愛因也。观因果輕重既竟,故次第三观受滅处。若得信首五根,二空成就,名作少滅。至正观无漏,名为大滅也。是道观受有三相者,即三受相。然此三受,能增長行阴中身心烦恼也。何因缘故能增長者,从三觸因缘故生。第一无明觸者,烦恼觸也。第二明觸者,能生无漏八正道也。第三非明无明觸者,世俗善心也。如是受亦名为因亦名为果者,从觸生名果,能生受故亦名因也。观受作三門既竟,今次復观愛果報者,因愛而生,所以須观也。智者观愛復有二种杂食,愛者四食也。无食愛者,斷四食得无漏也。若欲斷愛,先斷受因,近因是受、遠因是觸,因果尽斷,所以得八正道,即名清净梵行。

復次善男子!智者当观(至)想受滅故名为解脫。

案僧亮曰:二事何因缘生者,愛受是生死之本,更观近因也。知因想生者,想取假名,而倒有輕重,重为愛因、輕为受因也。见色不生貪者,释受因。著好生貪好相,是假眼識见色,未得假想取,假想受得好惡,輕为受因。及观受时亦不生貪者,释愛因。受从倒生,受初得好时未生倒想,取常樂已乃至貪愛,重为愛因也。想有三种者,少有二种,一缘小、二住缘时少,至无量亦尔也。未定者,散心缘不定,亦住时少。欲界定麁亦尔也。无色界无色,不为外缘所动,住定久,云何说耶?想受滅名解脫者,释佛所以说想受为漏因也。宝亮曰:智者当观受愛二事从何而生。知从想生者,此下次第二門,观想即假法相,故名为想。凡顛倒妄缘,皆不得法實。是想三种者,若想像小缘,名为小想;想像大缘,名为大想;想像无量缘,名无量想也。復有小想,謂未入定者欲界電光定。復有大想,謂已入定者八禅地定也。復有无量想者,十一切入也。若三想滅故則受滅,想受既滅便名解脫也。

迦葉菩萨言:世尊!滅一切法(至)闻者亦解说於众生。

案僧亮曰:解法者,法別、众生總,總別相因,说一則知二。心数相因,受想居要,受想可斷,知餘亦可斷,说亦尔也。應親近者,唯说杂法,解者亦杂也。宝亮曰:迦葉因此語,後即问:若为说想受滅名解脫耶?佛答言:如来或时因众生说,闻而解者,如先为大迦葉,说众生滅时善法則滅。但法由人弘,若人不復行,便法不流转,故以以言众生以明法也。因法说於众生,闻而亦解。说於众生者,如为阿难说,若有法能生烦恼者,便不應親近,即惡知識。若有法能生善者,便應親近,即是善知識。既说可親近法、不可親近法,故物即得因法解善众生、不善众生,是則善者可親,不善者不可親。

善男子!如来虽说想受二滅(至)虽有毒草亦有妙藥。

案僧亮曰:无若想者,世諦辨法名想。世所共傳,名流布也。世諦有二:一理、二倒。缘广假名是理,計有一異是倒,倒則生著也。宝亮曰:虽说想受二滅,則以總明一切法滅也。想因觸生故,次观觸有二种,因无明識,起想受烦恼也;因明識,斷烦恼得解脫也。觸本寄诸門,故不別观也。

復次善男子!智者观欲(至)虽有毒草亦有妙藥。

案僧亮曰:即是色声者,先观欲因。因有內外,色等是外,到想是內也。便生於受者,即欲也。欲无別法,倒想多为欲,樂名受也。十惡後想起,名十惡想也。以惡父母者,殺害是行報,地獄生報也。宝亮曰:次第三观欲。欲即五尘,明五尘非欲能生於欲,因中说果,故名为欲。所以观者,因五尘故生識,著識故生想,因想故生受,因受故生行阴中愛欲也。然从五尘至受,皆是欲因也。但識过患少故,不作別門观也。

復次善男子!智者如是(至)造作三种身口意业。

案僧亮曰:次当观业者,八苦以生为本。烦恼与业合行,然後受生也。次观业受想觸欲即烦恼者,惑性皆是烦恼,以始末輕重为異,能別名觸,无別門也,以通是想受之因。一作生业、二作受业者,資业受生名生,能得生報名受也。善男子身口二业者,造作是业义。意性造作,不作从生身口具二也。以因故得名为业者,身口非作性,因意得名也。正业是意、期业是身口者,性是善惡名正也,應他善惡名期也。「先发故名意」訖「得名为正」者,此正释也,謂先发为主,从他为應也。即无明觸者,业能通四,欲说苦因但说无明也。宝亮曰:智者观欲已当观业者,第四門,明受想觸欲即是烦恼。此烦恼能作业者,即十二因缘中行枝也。不作受业者,不作潤生結報业。何以故?初作业时要未改報,便未用潤生惑也。如是烦恼共行有二种,謂生业、受业者,欲明烦恼始終不相离,更互得作因作业,亦得作受生业,故還来来取。观业既竟,便次观因,因即无明觸。因此无明癡,識於缘中取著,乃至生行阴中业也。观因亦竟,即次观业所得果報。上上善生閻浮提者,此論受道邊胜,異昔教之说。虽復兩教不同,各自有意。餘三天下义例,悉殊昔其旨,是等不復別释。

善男子!智者如是观业因已(至)果報者名无漏业。

案僧亮曰:作业时垢者,释业名也。因不善故,果報苦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虽有毒草亦有妙藥。

案僧亮曰:是义有二,一者亦果亦報、二者唯果非報。唯果非報者,果是報因,此名則通;以因報因,此名則別。有漏具二,无漏唯一也。善男子无有報故者,业从報制名,为苦樂受是正報。苦性黑、樂性白,以樂治苦,名對治滅苦樂寂靜也。有定受報处者,黑在三塗,白在人天也。欝单越於世樂为上,於道樂为下也。

復次善男子!智者观业观烦恼已(至)苦因缘生苦。

案僧亮曰:是二所得者,观苦二法合行,涅槃得果名。二果即苦也。离一切受生者,生是苦本,故先说生也。復观烦恼因缘者,次观四道业及烦恼是因,苦道是果。因果通名有道,四道相生,莫識其次也。宝亮曰:智者观业已,次观业烦恼所得果者,第五門观苦,明业烦恼与苦更互相生。六道因缘俱无微樂,故圣人令斷苦而修道。

善男子!智者能作如是观(至)当知是人能斷众苦。

案僧亮曰:不造新业、壞故业者,十二因缘總三苦,见三苦壞一切业也。观一切地獄者,观苦苦也。復观人天者,別观壞苦也。深观三界诸苦者,別观行苦也。智者若能观苦八种者,總結也。

善男子!智者深观是八苦已(至)虽有毒草亦有妙藥。

案僧亮曰:求身求財者,身是內命,財是外命也。作业者,作善惡也。增長者,長善惡也。作业,作意业。作果,作身口业,即是取也。愛取是輕重之名,輕为重因,取是果也。经云「習近五欲,是名为愛。內外貪求,是名为取。」知是輕重也。愛因缘取,取因缘愛者,愛取有增,次为因滅,以为因性有增減,明其可斷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悉是何等一切法耶。

案僧亮曰:第八美经之德也。净則涅槃,因即是行。涅槃三法皆是因,无法非因,言一切法是,而义不決定,言旨未显,故定之也。善不善诸法之本,以本攝末,亦同一切善知識攝一切梵行也。宝亮曰:大段中第八文,次明歎经。若依此學,必出生死,成清净梵行。昔教所明理未正,与生死未相分解,故不成真梵行。今就此中讚歎,凡有三番:第一總就境智为嘆;第二偏就三十七品无漏智体为嘆;第三歷十想取遠資发义为嘆。今迦葉既问,故佛答言一切是。此通就境智为言。夫境能发解,智生有由,所以通束为清净梵行。虽有此判,其旨未显,故迦葉更舉诸法问:一切法不定,如来今者定以何法为一切耶?佛又答言:大涅槃经乃是一切法之宝藏。故知此经理正具明六行,能生人信慧,速出生死。是以莫问彼法此法,皆因涅槃生,亦即因此境智得大涅槃,所以尽得作清净梵行。故下頻作三十餘事,讚歎此经之力用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现在诸佛之父母也。

案僧亮曰:一切法,謂经法也。能濟窮乏,謂之宝。无宝不备,名藏也。此经说佛性果,能出生死,名宝。说果則无法不常,说因則无法非性,名藏也。自大海以下譬藏,猛風以下譬宝也。

善男子!是故此经攝一切法(至)即是卅七助道之法。

案僧亮曰:先说正因,更说缘因之近者也。宝亮曰:上已總就境智,今正取真无漏体,明真无相解,不与惑俱故,所以得名清净梵行也。五方便中虽是相似解,要体未免惑,由是顛倒故,非清净梵行也。

善男子!若离如是三十七品(至)是故不得名净梵行。

案僧亮曰:不说有漏为梵行者,道品二种,为说无漏相續至涅槃名行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故得名清净梵行。

案僧亮曰:舉五識无烦恼非倒以決之也。非男生男想者,五識取男女未了,未成烦恼;非令不取,取相是倒,能生貪瞋也。

善男子!若有菩萨於三十七(至)畢竟名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此九句,初七是因、後二是果也。若知因果功用差別,則知梵行也。宝亮曰:转卅七名,作九位说也。何故尔?凡夫无解,謂言位定不得作多少说也。今明法相无定,故转为九位。就九位中分,唯分定慧,遺於戒。能助生定慧,非正道体,是故不取也。分九名为四意:第一有四位,就上中下品为名也;第二有三位,據工用为名也;第三一位,就当分所除为因也;第四最後一位,標果受称也。初四就漸增進受名者,初第一念无漏,能与後解作資,故名初品无漏为根也。第二念无漏为因者,能生後力转強,故称因也。第三念无漏名受者,如三受心後即生烦恼。今此中义亦同,既解慧稍深,转能攝生後无漏,故名为受也。第四念名增者,此无漏念念增明故,所以受增名。然後从初住以上,次第相生,訖至金刚心,地地中皆有此四法。故知斯四,就稍稍增進受名也。次有三法就工用受名者,明品品中尽有此三。何以知之?主名为念,能守境也。导名为定者,因念守境,於缘中靜慮而得定也。胜名为慧者,定虽能守境令心不散,若无胜慧,或无容遣,此能除力胜故,名之为胜。若尔,从初住以上、金刚以還,当地於念念之中皆有此三义,然无別心也。智實者,此是第八法,亦應是工用,然法小異。何故尔?言實名解脫,从初住解去,当地中談无,或不論能治。今者明其所除,據行人所得无为功德,就无縛邊作語也。第九知畢者,就極处为言,據涅槃果体为旨。

善男子!善欲即是初发道心(至)畢竟者即大涅槃。

案僧亮曰:初发道心者,欲救众生,能发菩提。欲有三种,善为道根。或说慧说信者,欲为发心之本,觸是入行之始,名因缘。根有利鈍,利慧在初信因缘,故说诸惡烦恼,因信求法,終斷烦恼,皆是信力。至其成果,为信解脫。受时作善惡者,受苦樂受,善友说道,樂修則進攝取道品,不樂則退,故言受时也。生诸烦恼者,释之也。求樂則生,樂即能斷。因善思者,虽樂修道,要識其對治。應善思惟,宜修則修,道品日增。要須專念者,宜修勤修念不念缘,成定之主。能为善分別,说智为最胜。心定见法名分別,究尽名智。初得为导,转明为胜。證解脫时者,證有无也。解脫者,有餘涅槃也,出生死为實。畢竟者,是无餘涅槃也。宝亮曰:向者佛一往列名,今下去次第更作五重来解。今第一释云:根本是欲。欲者,欲樂之心也。因名明觸者,觸對前理,故名明觸也。攝取名受者,攝受诸行,故名受也。增名善思者,是得理之胜心也。守境不移,故称主名为念也。导名定者,攝心一缘也。胜名智慧者,謂破烦恼也。實名解脫者,則智体无累縛也。畢竟名涅槃者,據工用都滿也。从「善欲即是初发心者」下,第二重解。从初一念无漏訖至成佛,名之善欲。由是善欲,能得成佛,故名为根本。如来先说不放逸为本,今乃说欲者,明欲是根本,以不放逸助成故,名为缘因。若众生无所知时,依佛得解,故名佛为根本。今者众生有知,自證得之时,要因欲心也。明觸者,或说为慧、或说为信,义无所在,从信得解故。解来惑遣,謂之明觸也。受名攝取者,能攝生萬善,众惡永消。如受後起业,道生必除也。因善思惟,得理转深,能破烦恼,故名增也。然观解治結要赖專念,故名念为主也。得定之时,能见萬法,故名为导也。於诸解之中智慧最胜,故得胜名也。虽得四禅神通安樂,不名为實;若壞烦恼證解脫时,方是真實,故名知實也。若斷除少苦,不名畢竟;要得大涅槃,无一切苦,究竟无为,方称畢竟也。

復次善男子!善愛念心(至)獲得果報名为增長。

案僧亮曰:厭苦欲滅名善。是故名觸者,滅苦須法在善友,经说道一心諦受,受則能善思惟者,受已思义道品增。白四羯磨,以戒为出家。白四得戒之本,名觸、名因。二种戒者,戒为道根名攝,即是初发訖,即是相似不斷。譬四品善根,下、中、上。下品名根,中品名因,中与下相似也。增者訖能生相似上品,滅中品名相似,能生上上名生相似,上上似上也。起中下为增根,即是作訖,增即可用。譬炊米为糧,炊成名因,飯时是用也。宝亮曰:下餘三种,矚文易见。然凡天執著,謂言唯真无漏得作九名,故今处处施此九位高下无定,乃至十二因缘名字亦得作此九说。既数重释竟,人由未解,故迦葉更问:前知根等三法,云何有異?佛還作数重释。此三法正上中下品,次第相生,因果用異,故得此三名也。

迦葉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乃至得称优婆夷义。

案僧亮曰:上九法说道品次第功用差別,未说行义,说十相是所行之法也。宝亮曰:第三番,歷十想为歎。若依此经修十想,莫问凡圣,例皆通歎。何意尔?昔教明理不周,修十想不成;依今所说,凡圣修行悉不乖理。所以通歎十想者,謂厭离食想、世間不可樂想、死想,此三是始观。次有四想者,无常、苦、无我、多过罪。此四是涉理观,得理小深。後餘三想,离想、滅想、无愛想,是入圣观也。就文中,先观无常想,先观麁、後观細也。从「遠离常慢」下,第二,次修苦想也。从「非我我所者」下,第三,次观无我想也。从「智者观无我已」以下,第四,次观厭离食想也。从「具足如是四想」下,第五,次修世間不可樂想也。又从「有智之人已修世間不可樂想」下,第六,次修死想也。

迦葉菩萨言:世尊!云何名为(至)是則名为麁无常也。

案僧亮曰:一內、二外者,有情是內,无情是外。次观闻者,闻贤圣所说也。无車轮許者,地肥果實,家內种殖,皆悉豐足也。

既观麁已次观細者(至)故受盛法復是苦。

案僧亮曰:十时者,出胎名现在,未生名未来。終不漸長者,不念念滅也。內外各二者,內則飢渴,外則寒熱,观壞苦也。无常器,即是行,观行苦也。

善男子!智者復观生即是苦(至)若一若多二俱无我。

案僧亮曰:有異和合者,说法異、和合異,和合即无性无我。无有一法能为作者,此破作者。和合故滅者,因滅果滅,和合滅也。

智者如是观无我已(至)是名成就厭离食想。

案僧亮曰:虽得无我等观,今飢則須食、寒欲得衣,故生烦恼。食生貪故,先观食也。如被剝牛者,物觸則苦也。如火聚者,思願後身,後身如火也。三百鉾者,識本樂缘,缘皆是苦也。

迦葉菩萨言:世尊:智者观食(至)不空食於國中信施。

案僧亮曰:令与相似者,观米如虫,麨如骨末也。

善男子!智者具足如是四想(至)是名智者善修死想。

案僧亮曰:次修死想。无常生滅,滅已不續,名死也。

智者具足如上六想(至)則得称可沙門之相。

案僧亮曰:又从「若具足如上六想即七想因」下,次第七,修多过罪想。不復解多过罪,直作七句来释:一常修想者,常修上六想也。二樂修想者,樂修上六想也。三无瞋想者,修六想时,心都无瞋也。四无妬想者,修此六想时,心无有妬也。五善願者,修上六想,常非誓願也。六无慢想者,修此六想,不懷慢心也。七三昧想者,若修上六想,常求三昧也。能呵三界者,解第八,遠离想也。滅除三界者,解第九,滅想也。不生愛著者,解第十,无愛想也。

尔时迦葉菩萨即於佛前(至)解脫即是大涅槃。

案宝亮曰:大段第九,歎佛也。

本经全部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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