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出是有三乘无三乘等事释闻不闻义。謂三世声並不可闻
大般涅槃经集解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五(德王品第二十二)
广出是有三乘无三乘等事释闻不闻义。謂三世声並不可闻
德王品第二十二
案僧亮曰:已说五門,次说行之所得功德也。僧宗曰:此品广前五行也。功德是行中之胜,未至佛果,且有功德也。功德之与行,乃义有因果耳。如苦樂一法,以能生之义为集,从生之义为苦;今行与功德亦如是也。十功德中,以初功德及第二功德同广圣行;第三第四同广梵行;第五第六同广天行;第七至第十无別所广,並通广上三行也。宝亮曰:五行十功德,盖左右为名也。行以从因向果为义,功德以讚歎受名也。又一解五行是因語,功德是果語也。所以者何?金刚心是因中之極,涅槃是果中之極。自一念以上,通一切行,尽是涅槃之因。虽然金刚已還,亦得具有因果之义。但未測起善之久近,要取前一念为因,能資生後念;後念善得生,必由前念善为因。如是前後念相續者,至佛果有即因即果义。若捉後念而望前念是因、捉前念而望後念是果,是則五行據因,十功德據果也。今十功德,還广前五行。何以知之?圣行以戒定慧为体,今初功德,還明三慧終迄漏尽,通为体也。第二功德,以五通为体。慧即是智慧,五通是定家之果,故以此二功德广圣行也。第三功德,以慈悲为体。第四功德,以十事为体。十事即是喜捨,故用此二广梵行也。第五功德,以五事为体。第六功德,以金刚三昧为体。此二广天行,天行以八禅定为体故也。五事者,一诸根具,故能修定;二不生邊地,以非难故能修定;三诸天护念;四世間愛念,宿植德本,故天护人愛,便能修定;五得宿命智,即是定果也。修此五事,便得天行;金刚三昧,即是众定中之極,故知广天行也。第七第八兩功德,广嬰兒行。第七以四法为体,謂親近善友、聽闻正法、繫念思惟、如说修行,此四本是始行之所行,教嬰兒之法。第八以九聚法为体,从斷五阴乃至心善解脫,亦是始教之法。是故得知此二功德,並广嬰兒行也。第十功德广病行。而相傳用前三种病人及須陀洹等五种病人为病行相,今第九功德還明三种病人也。第十功德,明三十七品。此三十七品,即是彼五种病人所行之法,是故广病行也。智秀曰:大判一品凡有二意,初列總歎、第二隨辨体。別为十者,盖一塗之法門耳。
尔时世尊告光明遍照(至)无有相貌世間所无。
案僧亮曰:此菩萨好修功德,命为語對也。一行得二功德,五行具十德也。僧宗曰:二乘心劣,豈能思量耶?非內者,非二乘也。非外者,非外道所能行。非难者,於菩萨不难也。非易者,二乘不能行也。非相非非相者,中道忘相之解与理冥符,是出世之法也。宝亮曰:今將欲解十功德,故先一往且總讚歎。云不与二乘共者,二乘之行本不近道,云何心得行此理耶?故发軫唱云不,无二乘共也。不可思議者,十地真解离有无之相,豈是有无之心可圖度耶?闻則驚怪者,理玄深寂,豈是執相者所能解?故曰驚也。非下愚之所知,故称怪也。非內非外者,若为有无之所攝,可屬內外;既绝有心之境,安得是內是外耶?非难非易者,若修心得所,必会而非难;於不行道者而息望,故言非易也。非相非非相者,体绝形名,故言非相也。然非不现相而庄严,故亦言非非相也。非是世法者,神解以法性为本,非因之所生,豈是世法?若據体以辨用,义亦因之也。无有相貌者,体既无有无无,豈有相貌可示耶?世間所无者,真体既绝百非百是,豈为世間所據?此總歎功德体也。
何等为十?一者有五(至)能知如来密藏是为五事。
案僧宗曰:名虽有五,以性而錄,理不出三也。何等?初一事明闻慧,中一为思慧,後一为修慧也。宝亮曰:义惟五事。虽復不出三慧,然而不可定以初事是闻慧、以第二事为思慧也。但必知總以三慧为体耳。何故然耶?群生根性萬差,解有利鈍,发解之时節復異,豈可定耶?智秀曰:五事,第一第二第五此三事,即是闻思修慧也。第三第四,此二事就慧能有所斷功用为体也。下文释第五修慧云「虽知众生,實无有我」,此二句明善照於空兼達於有,初是众生空、後是法空。次下诸句,明善照於有兼知於空,通約假名众生以显义也。
何等不闻而能得闻(至)是名不闻而能得闻。
案僧亮曰:第一第二功德,對圣行也。第一说漏尽通。此五事是斷漏事。佛性至涅槃有五事:一曰四果皆说常法,昔所不闻而今得闻。此辨因也。僧宗曰:向已列数,今明此法妙绝常倫,事见〈金刚身品〉也。宝亮曰:此第一事也。昔日機根未熟,所以未能得闻;今日機缘既发,便感声激。是則昔以无感故不闻,今以因感而闻也。虽復藉言教而闻,即闻无所闻,故言闻所未闻。理虽如此,自有从不闻得不闻、从闻得不闻者也。第二事,語其闻法而致解。第三事,談其得解後有所除。第四事,明其內解心決。第五事,出其所解之境,从此经而知理。然文中释初事有兩重:第一从「所謂甚深涅槃微密之义」下,正列不闻之法体者,謂大般涅槃常樂我净也。尋此之旨故,得知功德之名據於果語。明如此胜果,百非所能尽,是則昔所不闻而能得闻。第二从「復有不闻謂外道经書」下,列出不闻。今以邪法所據,明如此等经悉无如是深密之义,亦因此经而知也。
闻已利益者若能聽受(至)是名闻已能为利益。
案僧亮曰:第二是利益事得果也。僧宗曰:闻经識旨,得二无礙也。宝亮曰:下去四事,义例相从,推可知也。
斷疑心者疑有二种(至)是名能斷疑惑之心。
案僧宗曰:生疑亦不必皆由此经。若疑二乘为有为无,《法华》诸经已能除之,此乃遍引耳。
慧心正直无邪曲者(至)是名菩萨摩诃萨正直之见。
案僧亮曰:第三第四第五類辨果也。僧宗曰:曲见有二种,一謂外道、二謂声闻。今於此经得教下旨,故謂正直解也。
能知如来深密义者(至)是名甚深祕密之义。
案僧亮曰:因果难知,甚深义也。佛性是因之深者,无我以下皆说中道也。僧宗曰:此第五辨修慧也。境不異前,但解力转深耳。
尔时光明遍照高貴(至)解佛所说闻不闻义不然。
案僧亮曰:承上所说不闻闻佛性五事皆是常法。若常法可闻,不應是常,假难以辨之也。下構六难也。僧宗曰:此难生於初句也。若初句无滯,則餘亦通矣,故先以为难也。將欲显诸法不定,遠彰空义,故假設不定之难耳。宝亮曰:德王今作定有定无难者,意在时情也。下復有五难成此初執,合为六难也。凡夫封著,實为可患,闻有則成性執、闻无便成斷见。智秀曰:此下有三翻难、兩翻问。今第一翻中有七句:第一作定难、第二第六第七同作不闻难、第三第四同作闻难、第五一句防难也。不然者,不然闻不闻之旨也。
何以故?法若有者便應定有(至)便應定无不應滅。
案僧亮曰:意在前關也。闻不闻义,不离此二。若闻作不闻,則有法應滅;若不闻作闻,則无法可生也。此第一难也。僧宗曰:先说兩關,令法相是定也。若定有者,可从声教而闻;若定无者,則妙绝於相,永不可闻也。无不應生者,若理绝声教,不可闻声而闻也。有不應滅者,謂声教是可闻之法,不可令不闻也。宝亮曰:夫定有之法,則常可得闻;若必定无,則常不可闻。所以闻所不闻,此义不然。
如其闻者是則为闻(至)云何而言闻所不闻。
案道生曰:合难闻不闻也。謂闻不闻,似若闻成不闻。理既不然,便應闻自是闻、不闻自是不闻也。僧亮曰:定有定无已竟,結成难也。
世尊!若不可闻是为不闻(至)云何而言闻所不闻。
案道生曰:离难闻不闻也。若果不如向言,便是闻復闻也。夫闻不可重闻,猶不可闻必不可闻也。僧亮曰:重难无法不應可闻,如已闻之法而不可重闻;況本来定无法,而当可闻?宝亮曰:此下頻借四譬結成前难也。此第一譬,明声是可闻法。涅槃既非音声,云何而言闻所不闻耶?智秀曰:第二难也。謂已謝者,不可闻也。
譬如去者至則不去去則不至。
案道生曰:譬前合难也。僧亮曰:以此譬前有无各定也。宝亮曰:至則不去,譬闻已不闻。法則不至,譬不闻不闻也。
亦如生已不生不生(至)不闻不闻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以此譬後重难也。宝亮曰:生已不生,譬闻已不闻。不生不生,譬不闻不闻也。得已不得,亦如是也。
世尊!若不闻者一切众生(至)虽见佛性未得明了。
案道生曰:若不闻復为闻,一往如似可得教义。而闻更作闻,为躓大矣。僧亮曰:第二难也。僧宗曰:茲決难也。不闻之理可強得者,菩提亦可強得也。仍取佛意,若亦可強得者,十住菩萨见佛性未明了,何不強明了耶?宝亮曰:借菩提为決。若菩提不可強得者,不闻之理豈可強闻耶?
世尊!若不闻闻者如来往昔(至)於阿含中復言无師。
案僧亮曰:第三难也。宝亮曰:若不闻之法要必得闻者,佛應有師;若言无師,云何而说闻所不闻也。
若不闻不闻如来得成(至)不闻是经亦應得见。
案道生曰:不闻之理遂不可闻者,躓亦大也。僧亮曰:第四难也。僧宗曰:逆取佛意。若言改以不闻此不闻得佛者,彌有过也。宝亮曰:若果自然得道不闻不闻者,众生亦應尔,不假闻此不闻。
世尊!凡是色者或可见(至)云何而言可得见闻。
案道生曰:更单难前闻义也。僧亮曰:第五难也。僧宗曰:第五第六难。大意相似,而第五难小賒,第六难转切也。今此中猶許现在有闻也。宝亮曰:上四难一向反理,此下兩难傍助佛解,明萬法无定。佛正承此而答也。难意謂:可见之法猶有见不见,況涅槃非色非声,云何可得而闻耶?
世尊!过去已滅則不可闻(至)大涅槃经闻所不闻。
案僧亮曰:第六难也。宝亮曰:亦如第五难意无異。若萬法有一定性,則无三世;以无定故,经三世耳。而已过之声不可闻者,未至亦不闻,现在即生即滅又不可闻。故論云「诸法取尘无处」,以況涅槃也。
尔时世尊讚光明遍照(至)如十住菩萨之所知见。
案道生曰:善其难也。僧亮曰:难其解空也。常与无常皆从缘有已。而常法从缘,见无常法从缘生也。缘則是空,空則无见无闻也,唯十地所知耳。宝亮曰:印可其後二难,謂萬法无性,如幻如炎等也。
时大众中忽然之頃(至)譬如比丘入師子王定。
案僧亮曰:非青见青等,皆表诸法无定也。所以兩佛相證者,明法相不異,诸佛道同。法从缘见,见則常也。十号不異,法轮亦同也。从缘所生无常國土,净秽不同,众生善惡亦異耳。
尔时文殊師利菩萨白佛言(至)尔时如来默然不说。
案僧亮曰:光以證佛所说,所以不得答也。宝亮曰:时众之疑未去,佛不答也。众生執心既重,若直以理答,不必为彼心用,所以寄事以感其情也。
迦葉菩萨復问文殊師利(至)虽相諮问然无答者。
案僧亮曰:文殊應答而不答者,未闻命故也。
尔时世尊问文殊師利(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燈。
案僧亮曰:彼滿月佛现此光也。从因而现,因即慧也。无因缘者,常法不从生因生故也。亦有因缘者,从了因见也。
佛言:文殊師利!汝今莫入(至)應以世諦而解脫之。
案僧亮曰:謂深说为第一义,淺说为世諦也。宝亮曰:命使为说光所由来处也。
文殊師利言:世尊!於此東方(至)多有众鳥遊集其上。
案僧亮曰:示从缘生法是无常也。
復有无量虎狼師子(至)心常憐愍一切众生。
案僧亮曰:说众生净心者,即示净土因也。
其佛号曰滿月光明(至)菩萨摩诃萨所问等无有異。
案僧亮曰:从缘法常故一也。十号既同,法不異也。
彼滿月光明佛即告琉璃光(至)是名因缘亦非因缘。
案僧亮曰:具说因缘,即说世諦有来去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