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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者龍樹造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罗什译

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释習相應品第三之餘(卷三十六)

[*]圣者龍樹造

【经】

舍利弗白佛言:「云何菩萨摩诃萨过声闻、辟支佛地,住阿鞞跋致地,净佛道?」

【論】

问曰:

舍利弗何因作是问?

答曰:

舍利弗上问众智无異,佛既种种譬喻明菩萨智胜;意既已解,今问:「云何能过二乘,住阿毘跋致地,净佛道?」

问曰:

小乘不住成佛,何以故问净佛道事?

答曰:

舍利弗者,是隨佛转法轮將,虽自无益,为利益求佛道众生故问。

又以菩萨大悲,多所利益,是故问菩萨事以益众生。

復次,舍利弗蒙佛恩故,破诸邪见,得成道果;欲報恩故问菩萨事。

又舍利弗於声闻地中究尽邊際,所未了者唯菩萨事,是故復问。

又以菩萨法甚深微妙,虽不能得,愛樂故问;譬如见人妙宝已,虽自无,愛樂故问。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从初发意行六波罗蜜,住空、无相、无作法,能过一切声闻、辟支佛地,住阿毘跋致地,净佛道。」

【論】

问曰:

是三事後品中各有因缘,佛今何以併说?

答曰:

是中略说,後当广说三事因缘。又今但说空、无相、无作因缘,後当说种种功德,故合说三事。

问曰:

入三解脫門則到涅槃,今云何以空、无相、无作能过声闻、辟支佛地?

答曰:

无方便力故,入三解脫門,直取涅槃。若有方便力,住三解脫門,见涅槃;以慈悲心故,能转心還起,如後品中说。譬如仰射虛空,箭箭相拄,不令墮地;菩萨如是,以智慧箭仰射三解脫虛空,以方便後箭射前箭,不令墮涅槃之地。是菩萨虽见涅槃,直过不住,更期大事,所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今是观时,非是證时。如是等應广说。

若过是二地,知诸法不生不滅,即是阿毘跋致地。

住阿毘跋致地中,教化众生、净佛世界,是为能净佛道。

復次,菩萨住三解脫門,观四諦,知是声闻、辟支佛法;直过四諦,入一諦,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垢不净、不来不去等。

入是一諦中,是名「阿毘跋致地」。

住是阿毘跋致地,净佛道地,滅除身、口、意麁惡之业,及滅诸法中从初已来所失之事,是名「净佛道地」。

【经】

舍利弗白佛言:「菩萨摩诃萨住何等地能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

【論】

释曰:

舍利弗深心恭敬菩萨,故今问:「菩萨漏結未尽,住何功德,能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从初发意行六波罗蜜,乃至坐道場,於其中間常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

【論】

释曰:

佛以是义示舍利弗:「虽三解脫門、涅槃事同,而菩萨有大慈悲,声闻、辟支佛无;菩萨从初发心行六波罗蜜乃至十八不共法,欲度一切众生、具一切佛法故胜。」

【经】

「何以故?以有菩萨摩诃萨因缘故,世間诸善法生。」

【論】

释曰:

佛先已以一因缘益,行众行故,为诸声闻、辟支佛作福田;今说菩萨外益因缘故,世間有一切诸善法。所以者何?菩萨发心虽未成佛,令可度众生住三乘道;不得三乘者令住十善道,何況成佛!

问曰:

声闻、辟支佛因缘故,亦使世間得善法,何以但说菩萨能令世間有善法?

答曰:

因声闻、辟支佛世間有善法者,亦皆由菩萨故有。若菩萨不发心者,世間尚无佛道,何況声闻、辟支佛!佛道是声闻、辟支佛根本故。

復次,虽因声闻、辟支佛有善法,少,以少故不说。尚不说声闻、辟支佛,何況外道诸師!

【经】

「何等是善法?所謂十善道、五戒、八分成就齋,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分,尽现於世;以菩萨因缘故,六波罗蜜、十八空,佛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礙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一切种智,尽现於世;以菩萨因缘故,有刹利大姓、婆罗門大姓、居士大家,四天王天乃至非有想非无想天,皆现於世;以菩萨因缘故,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辟支佛、佛,皆现於世。」

【論】

问曰:

以菩萨因缘故有善法於世,可尔;刹利大姓、婆罗門大姓、居士大家,若世无菩萨亦有此貴姓,云何言皆从菩萨生?

答曰:

以菩萨因缘故,世間有五戒、十善、八齋等;是法有上、中、下:上者得道,中者生天,下者为人,故有刹利大姓、婆罗門大姓、居士大家。

问曰:

若世无菩萨,世間亦有五戒、十善、八齋、刹利等大姓!

答曰:

菩萨受身种种,或时受业因缘身、或受變化身,於世間教化,说诸善法及世界法、王法、世俗法、出家法、在家法、种類法、居家法,憐愍众生、护持世界,虽无菩萨法,常行世法。以是因缘故,皆从菩萨有。

问曰:

菩萨清净、行大慈悲,云何说世俗诸杂法?

答曰:

有二种菩萨:一者、行慈悲直入菩萨道;二者、敗壞菩萨,亦有悲心,治以國法,无所貪利,虽有所恼,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如是立法,人虽不名为清净菩萨,得名敗壞菩萨。以是因缘故,皆由菩萨有。

世間诸富貴皆从二乘道有,二乘道从佛有,佛因菩萨有。

若无菩萨说善法者,世間无有天道、人道、阿修罗道,无有樂受、不苦不樂受,但有苦受,常有地獄啼哭之声。菩萨如是大利益故,云何不名为世間作福田!

舍利弗闻是菩萨有大功德,應当供養,心念:「烦恼未尽,虽有大福,不能消其供養。如人虽噉好食,以內有病故,不能消化。」以是故——

【经】

舍利弗白佛言:「菩萨摩诃萨净畢施福不?」

佛言:「不也!何以故?本以净畢故。」

【論】

释曰:

以菩萨从初发心时,便为一切众生供養之上首。所以者何?以決定为无量无邊阿僧祇众生代受勤苦。又利益无量阿僧祇众生,令得度脫。欲取一切诸佛法大智慧力故,能令世間即是涅槃。如是种种因缘故言「本已净畢」。

復次,佛重说消施因缘故。

【经】

「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为大施主,施何等?施诸善法。何等善法?十善道、五戒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种智,以是施与。」

【論】

释曰:

先说「由菩萨因缘,世間有善法」,今说「菩萨施善法之主」,是为差別。

【经】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菩萨摩诃萨云何習應般若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释曰:

上说「一日修般若波罗蜜胜声闻、辟支佛」,从是因缘来,佛种种讚歎菩萨。如是大功德皆从般若波罗蜜生,是故今问:「云何菩萨習行是般若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知般若波罗蜜难行难得、如幻如化、难可受持,恐行者違錯,故问習應。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習應色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受、想、行、識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復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習應眼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耳、鼻、舌、身、心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色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声、香、味、觸、法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習應眼界空、色界空、眼識界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耳声識界、鼻香識界、舌味識界、身觸識界、意法識界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習應苦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集、滅、道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習應无明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習應行、識、名色、六处、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習應一切诸法空,若有为、若无为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释曰:

五众者,色、受、想、行、識。

色众者,是可见法;是色因缘故,亦有不可见有對;有對虽不可见,亦名为色。如得道者名为道人;餘出家未得道者,亦名为道人。

何等是可见?一处,是可见有對色小分,一入攝。餘九处及无作业,名不可见色。

有對者十处,无對者唯无作色。

有漏、无漏等分別亦如是。

如经说:「色有三种:有色可见有對,有色不可见有對,有色不可见无對。」是故当知非但眼见故是色,內外十处能起五識者皆名色;因是色分故生无作色。

復有四种色:內有受、不受,外有受、不受。

復有五种色,所謂五尘。

復有一种色,如经说恼壞相。众生身色名为恼壞相;非众生色亦名恼壞相,恼相因缘故亦名恼。譬如有身,則有飢、渴、寒、熱、老、病、刀、杖等苦。

復有二种色,所謂四大、四大造色;內色、外色,受色、不受色,繫色、不繫色,有色能生罪、有色能生福,业色、非业色,业色、果色,业色、報色,果色、報色,隱沒无記色、不隱沒无記色,可见色、不可见色,有對色、无對色,有漏色、无漏色。如是等二种分別色。

復有三种色,如上可见有對中说。

復有三种色:善色、不善色、无記色,學色、无學色、非學非无學色,从见諦所斷生色、从思惟所斷生色、从无斷生色。

復有三种色:欲界繫色、色界繫色、不繫色,有色能生貪欲、有色能生瞋恚、有色能生愚癡,三結、三漏等亦如是。有色能生不貪善根、不瞋善根、不愚癡善根;如是等诸三善根應广说。有色能生隱沒无記法、能生不隱沒无記法——不隱沒无記有二种:有報生、有非報生者,如是等二种无記。

復有四种色,如上受、不受中说;四大及造色三种——善、不善、无記;身业作、无作色、口业作、无作色;受色(受戒时得律儀色)、止色(惡不善禁止也)、用色(如众僧受用檀越所施之物)、不用色(餘无用之色)。如是等四种色。

復有五种色:身作、无作色,口作、无作色,及非业色;五情、五尘;麁色、动色、影色、像色、誑色。

「麁色」者,可见、可闻、可嗅、可味、可觸,如土石等。

「动色」者有二种:一者、众生动作,二者、非众生动作——如水、火、風动作,地依他故动;下有大風动水,水动地。風之动樹,如酒自沸动,如磁石吸鐵,如真珠、玉、車渠、馬碯夜能自行,皆是众生先世福德业因缘,不可思議。

问曰:

影色、像色不應別说!何以故?眼、光明對清净鏡故,反自照见;影亦如是,遮光故影现,无更有法。

答曰:

是事不然!如油中见像黑,則非本色。如五尺刀中,橫观則面像广,縱观則面像長,則非本面。如大秦水精中玷,玷中皆有面像,則非一面像。以是因缘故,非還见本像。

復次,有鏡、有人、有持者、有光明,众缘和合故有像生;若众缘不具則像不生。是像亦非无因缘,亦不在因缘中;如是別自有法,非是面也。此微色,生法如是,不同麁色;如因火有煙,火滅煙在。

问曰:

若尔者,不應別说影!同是細色故。

答曰:

鏡中像有种种色,影則一色,是故不同。是二虽待形俱动,形質各異:影从遮明而现,像則从种种因缘生。虽同細色,各各差別。

「誑色」者,如炎、如幻、如化、如乾闼婆城等,遠誑人眼,近无所有。

如是等种种无量色總名色众。

受众者,如经说:「因眼缘色生眼識,三事和合故生觸,是觸即时三众共生,所謂受、想、行。」

问曰:

眼識亦与三众作因,何以但说「觸」?

答曰:

眼識少时住,见色便滅;次生意識,能分別色好醜。是故不说眼識。因眼、色、識三事和合故生觸,觸生心数法。眼識因缘遠故不说。

问曰:

一切識皆有觸,何以但「觸因缘生心数法」?

答曰:

心有二种:一者、念念生滅心,二者、次第相續心。觸亦如是,次第相續觸麁故,说因觸生心数法;念念觸微細,亦共生心数法,不了故不说。若情、尘、識三事和合能受苦樂,尔时觸法了了,以是故说因觸生心数法。

如色法从因缘和合生;心数法亦如是,从觸法和合生。如色法从和合生,无和合則不生;心数法亦如是,有觸則生,无觸則不生。

此受众:一种,所謂受相。

復有二种受:身受、心受,內受、外受,麁、細,遠、近,净、不净等。

復有三种受:苦、樂、不苦不樂;善、不善、无記;學、无學、非學非无學;见諦所斷、思惟所斷、不斷;因见諦所斷生受、因思惟所斷生受、因不斷生受;或因身见生、不還与身见作因,或因身见生、還与身见作因,或不因身见生、不還与身见作因;復有三种受:欲界繫、色界繫、无色界繫。如是等三种受。

復有四种受:內身受、外身受、內心受、外心受;四正勤、四如意足等相應受,及四流、四縛等相應受。是名四种受。

復有五种受:樂根、苦根、憂根、喜根、捨根;见苦所斷相應受,乃至思惟所斷相應受;五盖、五結诸烦恼相應受亦如是。

復有六受众:六識相應受。

復有意識分別为十八受,所謂眼见色思惟分別心生喜,眼见色思惟分別心生憂,眼见色思惟分別心生捨,乃至意識亦如是。

是十八受中有净、有垢,为三十六。

三世各有三十六,为百八。

如是等种种因缘分別受义无量,名为受众。

想众、相應行众、識众亦如是分別。何以故?与受众相應故。

復次,佛说有四种想:有小想、大想、无量想、无所有想。

「小想」者,觉知小法。如说小法者,小欲、小信、小色、小缘相,名为「小想」。

復次,欲界繫想名为「小」,色界繫想名为「大」,三无色天繫想名为「无量」,无所有处繫想是名「无所有想」。

復次,烦恼相應想名为「小想」,烦恼覆故;有漏无垢想名为「大想」;诸法實相想名为「无所有想」;无漏想名为「无量想」,为涅槃无量法故。

復次,佛说有六想:「眼觸相應生想,乃至意觸相應生想。」如是等名为想众。

行众者,佛或时说一切有为法名为行。

或说三行:身行、口行、意行。「身行」者,出入息。所以者何?息屬身故。「口行」者,觉观。所以者何?先觉观,然後語言。「意行」者,受、想。所以者何?受苦樂,取相心发,是名意行。心数法有二种:一者、屬见,二者、屬愛。屬愛主名为「受」,屬见主名为「想」。以是故说是二法为「意行」。

佛或说十二因缘中三行:福行、罪行、无动行。「福行」者,欲界繫善业;「罪行」者,不善业;「无动行」者,色、无色界繫业。

阿毘曇除受、想,餘心数法及无想定、滅尽定等心不相應法,是名为行众。

識众者,內外六入和合故生六觉,名为識;以內缘力大故,名为眼識乃至名为意識。

问曰:

意即是識,云何意缘力故生意識?

答曰:

意生滅相故,多因前意故,缘法生意識。

问曰:

前意已滅,云何能生後識?

答曰:

意有二种:一者、念念滅,二者、心次第相續名为一。为是相續心故,诸心名为一意,是故依意而生識无咎。意識难解故,九十六种外道不说依意故生識,但以依神为本。

此五众,四念处中广说。所以者何?身念处说色众,受念处说受众,心念处说識众,法念处说想众、行众。

问曰:

不應有五众,但應有色众、識众!識众隨时分別故有異名,名为受、想、行。如不净識名为烦恼,净識名为善法。

答曰:

不然!所以者何?若名異故實亦異;若无異法,名不應異。若唯有心而无心法者,心不應有垢、有净。譬如清净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混濁;若清水珠入,水即清净,不得言水外无象、无珠。心亦如是,烦恼入故能令心濁;诸慈悲等善法入心,令心清净。以是故不得言「烦恼、慈悲等法即是心」。

问曰:

汝不闻我先说「垢心即是烦恼,净心即是善法」?

答曰:

若垢心次第云何能生净心?净心次第云何当生垢心?以是故,是事不然!汝但知麁现之事,不知心数法;不可以不知故便謂为无,当知必有五众。

问曰:

若有者,何以不多不少但说五?

答曰:

诸法各有定限。如手法五指,不得求其多少。

復次,有为法虽復无量,佛分判为五分則尽。

问曰:

若尔者,何以故復说十二入、十八界?

答曰:

众义應尔;入、界义異。佛为法王,为众生故,或时略说、或时广说。

有众生於色、識中不大邪惑,於心数法中多有錯謬,故说五众。

有众生心、心数法中不生邪惑,但惑於色;为是众生故,说色为十处,心、心数法總说二处。

或有众生於心数法中少生邪惑,而多不了色、心;为是众生故,说心数法为一界,色、心为十七界。

或有众生不知世間苦法生滅、不知离苦道;为是众生故说四諦:世間及身皆为是苦,愛等烦恼是苦因,烦恼滅是苦滅,滅烦恼方便法是名道。

或有众生著吾我故,於诸法中邪见生一、異相;或言世間无因无缘,或墮邪因缘;为是众生故,说十二因缘。

有人说常法:或说神常,或说一切法常,但滅时隱藏微細,非是无也,若得因缘会還出,更无異法。为是人故,说:「一切有为法皆是作法,无有常定。譬如木人,种种機關,木楔和合故能动作,无有實事,是名有为法。」

问曰:

是中说五众有何次第?

答曰:

行者初習观法,先观麁法,知身不净、无常、苦、空、无我等,身患如是。

众生所以著此身者,以能生樂故;諦观此樂,有无量苦常隨逐之,此樂亦无常、空、无我等。

六尘中有无量苦,众生何因缘生著?以众生取相故著。如人身一种偏有所著,能沒命隨死取相。

受苦樂,发动生思等诸行。

心行发动时,識知离苦得樂方便,是为識。

復次,众生,五欲因缘,故受苦樂;取相因缘,故深著是樂;以深著樂故,或起三毒、若三善根,是名为行;識为其主,受用上事。五欲即是色,色是根本,故初说色众,餘次第有名。

餘入、界诸法等皆由五众次第有,唯法入、法界中增无为法,四諦中增智缘滅。

入、界,乃至有为、无为法如上说。

今五众等诸法皆是空。何以故?圣主说故。圣有三种下、中、上,佛为其主。如星宿月中,日为其最,光明大故。佛得一切智慧故名为圣主。圣主所说故,應当是實。

復次,以有十八空故一切法空。若但以性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若以內空、外空能空一切法,何況十八!

復次,若有法不空,應当有二种:色法、非色法。是色法分別破裂乃至微尘,分別微尘亦不可得,終卒皆空。无色法,乃至念念生滅故皆空。如四念处中说。

復次,诸法性空,但名字,因缘和合故有。如山、河、草、木、土地、人民、州郡、城邑名之为「國」,巷、里、市陌、廬館、宮殿名之为「都」,梁柱、椽棟、瓦竹、壁石名之为「殿」,上、中、下分和合名之为「柱」,片片和合故有「分」名,众札和合故有「片」名,众微和合故有「札」名。是微尘有大、有中、有小:大者,遊尘可见;中者,诸天所见;小者,上圣人天眼所见。慧眼观之則无所见。所以者何?性實无故。若微尘實有即是常,不可分裂、不可毀壞,火不能燒、水不能沒。

復次,若微尘有形、无形二俱有过。若无形,云何是色?若微尘有形,則与虛空作分,亦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則不名为微。佛法中「色」,无有遠、近、麁、細是常者。

復次,离是因缘名字則无有法。今除山、河、土地因缘名字更无國名,除廬里、道陌因缘名字則无都名,除梁椽、竹瓦因缘名字更无殿名,除三分因缘名字更无柱名,除片因缘名字則无分名,除札因缘名字則无片名,除众微因缘名字則无札名,除中微尘名字則无大微尘名,除小微尘名字則无中微尘名,除天眼妄见則无小微尘名。

如是等种种因缘义故,知诸法畢竟空。

问曰:

若法畢竟空,何以有名字?

答曰:

名字若是有,与法俱破;若无則不應难。名字与法俱无有異,以是故知一切法空。

復次,一切法實空。所以者何?无有一法定故,皆从多法和合生。若无有一,亦无有多。譬如樹,根、莖、枝、葉和合故有假名樹;若无樹法,根、莖、枝、葉为誰和合?若无和合則无一法;若无一法則亦无多,初一、後多故。

復次,一切诸观語言戲論皆无實者,若世間常亦不然,世間无常亦不然;有众生、无众生,有邊、无邊,有我、无我,诸法實、诸法空皆不然。如先种种論議門中说。若是诸观戲論皆无者,云何不空?

问曰:

汝言「诸法實、诸法空皆不然」者,今云何復言「诸法空」?

答曰:

有二种空:一者、说名字空,但破著有而不破空;二者、以空破有,亦无有空。

如小劫尽时,刀兵、疾疫、飢餓,猶有人、物、鳥、獸、山、河;大劫燒时,山河樹木乃至金刚地下大水亦尽,劫火既滅,持水之風亦滅,一切廓然无有遺餘。

「空」亦如是,破诸法皆空,唯有「空」在,而取相著之。「大空」者,破一切法,空亦復空。以是故汝不應作是难!若滅诸戲論,云何不空?

如是等种种因缘,处处说空,当知一切法空。

「習」者:隨般若波罗蜜修習行观,不息不休,是名为「習」。

譬如弟子隨順師教、不違師意,是名「相應」。如般若波罗蜜相,菩萨亦隨是相,以智慧观,能得、能成就,不增不減,是名「相應」;譬如函、盖,大小相称。

虽般若波罗蜜滅诸观法,而智慧力故,名为无所不能、无所不观;能如是知,不墮二邊,是为「与般若相應」。

【经】

「復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習應性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如是,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習應七空,所謂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问曰:

何以不说住十八空,但说住七空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答曰:

佛法中广说則十八空,略说則七空;如广说助道法則有三十七品,略说則七觉分。

復次,是七空多用利益众生故。如「大空」、「无始空」,或时有众生起是邪见,为是故说。

「性空」者,一切诸法性本末尚自空,何況现在!因缘[*]尚空,何況果報!「自相空」者,诸法總相、別相尽观其空,心則遠离。用是二空,诸法皆空,是名「诸法空」。

从「性空」故有相,「相空」故诸法皆空;「诸法空」故,更无所得,是名「不可得空」。

用是四种空破一切有法;若以有法、有相为过者,取於无法,是故说「无法空」。若以无法为非,還欲取有法,是故说「有法空」。

先说四空虽破有法,行者心則离有而存於无,是則说「无法空」。若说无法为非,心无所寄,還欲存有,是故略说「有法空」,以存有心薄故。

「无法有法空」者,行者以无法空为非,心還疑有;若心观有,還疑无法;是故有、无俱观其空,如內外空观。

以是故但说七空。

问曰:

汝言「知一切法空,滅诸观,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如是观是名相應,不如是观則不相應,分別是非故,即亦是观,云何言「滅」?

答曰:

以是故——

【经】

佛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習應七空时,不见色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见受、想、行、識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见色若生相若滅相,不见受、想、行、識若生相若滅相;不见色若垢相若净相,不见受、想、行、識若垢相若净相。」

【論】

释曰:

「不见色若生相若滅相」者,不见五众有生有滅。若五众有生滅相即墮斷滅中;墮斷滅故,則无罪无福;无罪无福故与禽獸无異。

「不见色若垢[*]若净」,不见五众有縛有解。若五众是縛性,无有得解脫者;若五众是净性者,則无有學道法。

【经】

「不见色与受合,不见受与想合,不见想与行合,不见行与識合。何以故?无有法与法合者,其性空故。」

【論】

释曰:

心、心数法无形,无形故則无住处,以是故色不与受合。

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二觸和合;心心数法中无觸法,故不得和合。

问曰:

若尔者,何以说受、想、行、識不共和合?

答曰:

佛此中自说无有法与法合者。何以故?一切法性常空故。

若无法与法合,亦无有离。

復次,佛自说因缘:

【经】

「舍利弗!色空中无有色,受、想、行、識空中无有識。」

【論】

释曰:

何以故?色与空相違。若空来則滅色,云何色空中有色?譬如水中无火,火中无水,性相違故。

復次,有人言:「色非實空,行者入空三昧中见色为空。」以是故言:「色空中都无有色;受、想、行、識亦如是。」

【经】

「舍利弗!色空故无恼壞相,受空故无受相,想空故无知相,行空故无作相,識空故无觉相。」

【論】

问曰:

此义有何次第?

答曰:

先说五众空中无五众,今是中说其因缘。五众各各自相不可得故,故言「五众空中无五众」。

【经】

「何以故?舍利弗!非色異空,非空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如是。」

【論】

释曰:

佛重说因缘。若五众与空異,空中應有五众;今五众不異空、空不異五众,五众即是空、空即是五众。以是故空不破五众。

所以者何?是中佛自说因缘:

【经】

「舍利弗!是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净、不增不減,是空法,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識,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觸、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識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滅、道,亦无智、亦无得,无須陀洹、无須陀洹果,无斯陀含、无斯陀含果,无阿那含、无阿那含果,无阿罗汉、无阿罗汉果,无辟支佛、无辟支佛道,无佛、亦无佛道。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習應,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问曰:

人皆知空中无所有,不生不滅、不垢不净、不增不減,无一切法,佛何以分別说五众等诸法各各空?

答曰:

有人虽復習空,而想空中猶有诸法;如行慈人,虽无众生而想众生得樂,自得无量福故。以是故佛说:诸法性常自空,非空三昧故令法空——如水冷相,火令其熱。若言「以空三昧故令法空」者,是事不然!

「智」者,是无漏八智。「得」者,初得圣道須陀洹果乃至佛道。是义先已广说。

【经】

「舍利弗!是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不见般若波罗蜜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见檀波罗蜜、尸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毘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若相應若不相應,亦不见色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见受、想、行、識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见眼乃至意、色乃至法、眼色識界乃至意法識界若相應若不相應,不见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种智若相應若不相應。如是,舍利弗!当知菩萨摩诃萨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释曰:

菩萨得诸法實相,入般若波罗蜜,即於般若波罗蜜不见定相,若相應、若不相應,何況见有餘法!

云何不见般若相應、不相應?

不见如是行,为應般若波罗蜜;不见不如是行,为不應般若波罗蜜。

如常、樂、我行,不應般若波罗蜜;无常、苦、无我行,为應般若波罗蜜。

若行實,不應般若波罗蜜;若行空,为應般若波罗蜜。

如有无行,为不應般若波罗蜜;如非有非无行,为應般若波罗蜜。

般若波罗蜜中皆无是事,般若波罗蜜相畢竟清净故。

五波罗蜜、五众,乃至一切种智亦如是。

问曰:

般若波罗蜜畢竟清净應尔,五波罗蜜及餘法云何清净?

答曰:

先说:「五事离般若波罗蜜不名波罗蜜,与般若波罗蜜和合故名波罗蜜。」如《般若波罗蜜.初品》中说:「云何名檀波罗蜜?不见施者、不见受者、无財物故。」

五众法是菩萨观处,与般若波罗蜜和合故、畢竟清净故,不见相應、不相應。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亦如是。是诸法无有定性、无有定法,以是故不见若相應、若不相應。

十八空、四念处,乃至大慈、大悲、一切种智,不见若相應、若不相應。

问曰:

是菩萨非声闻、辟支佛,云何有三十七品?未得佛道,云何有十力、四无所畏?

答曰:

是菩萨虽非声闻、辟支佛,亦观声闻、辟支佛法,欲以声闻、辟支佛道度众生故。

復有人言:「行声闻、辟支佛道,但不取證。如後品中说:『入空、无相、无作三昧,菩萨住是三解脫門,作是念言:「今是观时,非是證时。」』」

或有新发意菩萨闻有声闻、辟支佛三十七品法,读诵、正憶念、分別。

以是故说菩萨有三十七品。

佛十力等亦如是。菩萨自於菩萨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中住,住是法中,若闻、若憶想、分別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等,甚深微妙,亦是我分。

復次,是菩萨无量阿僧祇劫来,修習佛十力、四无所畏等,坐佛樹下时,得无礙解脫故增益清净。譬如勳勞既立,然後受其功賞;菩萨亦如是,有是功德乃受其名。

是功德皆是般若波罗蜜勢力合故,不见若相應、若不相應。

此诸法义,从六波罗蜜乃至一切智,先已说。

【经】

「復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空不与空合,无相不与无相合,无作不与无作合。何以故?空、无相、无作无有合与不合。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習應,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问曰:

一心中无有二空,云何说空不与空合?

答曰:

空有二种:一者、空三昧,二者、法空。空三昧不与法空合。何以故?若以空三昧力合法空者,是法非自性空。

又空者,性自空,不从因缘生;若从因缘生,則不名性空。行者若入时见空,出时不见空,当知是虛妄。

復次,佛自说因缘:「空中无合无不合,无相、无作亦如是。舍利弗!菩萨如是習應,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问曰:

但一处说「不见与般若波罗蜜相應不相應」便足,何以故復更种种说「相應不相應因缘」?若一处應,餘則皆應;若一处不應,餘亦不應。譬如一盲无见,千盲俱尔。

答曰:

不然!若欲以戲論求胜,應如是难。诸法相虽不可说,佛以大慈大悲故种种方便说。

又佛说法,为一种众生得道,为未悟者重说。又復一说为斷见諦結使,二说为斷思惟結使,復更说为诸餘結使分分皆斷。又一说有人得声闻道,一说种辟支佛道因缘,更一说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更一说行六波罗蜜,更一说行方便、得无生忍。更一说得初住地,更一说乃至十住地。更一说为人故,更一说为天故。

復次,是般若波罗蜜相甚深,难解难知,佛知众生心根有利鈍:鈍根者,少智为其重说;若利根者,一说二说便悟,不須种种重说。譬如駛馬,下一鞭便走;駑馬,多鞭乃去。

如是等种种因缘故,经中重说无咎。

【经】

「復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入诸法自相空。入已,色不作合,不作不合;受、想、行、識不作合,不作不合。色不与前際合。何以故?不见前際故。色不与後際合。何以故?不见後際故。色不与现在合。何以故?不见现在故。受、想、行、識亦如是。」

【論】

释曰:

先说「空、无相、无作,无合无不合」,今更说因缘:入自相空故,五众不作合、不作不合。若一切法自相空,是中无有合、不合。「合」者,诸法如其相。如地堅相,識知相,如是等自相不在異法,是名为「合」。「不合」者,自相不在自法中。略说诸法相,不增不減。

色不与前際合。何以故?前際空无所有,但有名字;若色入过去,則滅无所有,云何与前際合?後際者,未有未生,色不應与後際合。现在色,生滅不住故,不可取相,色不應与现在合。

復次,佛自说因缘:「色不与前際合,非不合。何以故?前際不可见故。色不与後際合,非不合。何以故?後際不可见故。色不与现在合,非不合。何以故?现在不可见故。受、想、行、識亦如是。」

【经】

「復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前際不与後際合,後際不与前際合,现在不与前際、後際合,前際、後際亦不与现在合,三際名空故。舍利弗!菩萨摩诃萨如是習應者,是名与般若波罗蜜相應。」

【論】

问曰:

云何前際、後際合?

答曰:

有人说:「三世诸法皆是有,未来法转为现在,现在转为过去。如泥揣现在,瓶为未来,土为过去;若成瓶时,瓶为现在,泥揣为过去,瓶破为未来。如是者是为合。」若有三世相,是事不然,以多过故,是为不合。

復次,三世合者,如过去法与过去、未来、现在世作因,现在法与现在、未来世作因,未来世法与未来世作因。又过去心、心数法缘三世法,未来、现在心心数法亦如是。斷心心数法能缘不斷法,不斷心心数法能缘可斷法。如是等三世诸法因缘果報共相和合,是名为合。

菩萨不作是合。何以故?如先说:「过去已滅,云何能为因、能为缘?未来未有,云何为因缘?现在乃至一念中不住,云何为因缘?」是名不合。

復次,佛自说因缘:「三世及名字空故,云何言合?」

大智度論卷第三十六

本经全部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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