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
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彌勒菩萨说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当说名所攝四无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显示。如世尊言:若有众生於如来所,但发一心及一言说:善逝大師!善逝大師!如是发心,我尚说彼於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又如是言:由一净心,当往善趣。如是等類,当知此中依转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发一心。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发一語及发身业。
问:有分別心、无分別心,当言同缘现在境耶?为不同耶?
答:当言同缘现在境界。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
问:染心生时,当言自性故染?为相應故,为隨眠故?
答:当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若彼自性是染污者,應如貪等畢竟不净。若尔,大过。由彼自性不染污故,说心生时自性清净。
问:诸烦恼纏,於心二种染污因中,当言何等?
答:当言相應。
问:此中何等说名隨眠?
答:诸烦恼品所有麁重不安隱性。又持诸行令成苦性。是故圣者,由行苦故现观为苦,於诸行中安住苦观。云何观耶?如毒熱癰,乃至广说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观。
復有三种染恼心法,当知普攝一切染恼。所謂业染恼、受染恼、烦恼染恼。初二染恼,唯欲界繫;最後染恼,通三界繫。
问:何等名为心烦恼縛?
答:一切隨眠。
问:何等名业縛?
答:樂著事业,名为业縛。
又於三处为障礙业,亦名业縛。謂於出离心,於得出离喜樂,於得圣道。又順異熟障业,亦名业縛。又邪願业,亦名业縛。如是四种,別開有六,總合为四。
问:诸識生时,与幾遍行心法俱起?
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问:復与幾不遍行心法俱起?
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种,胜者唯五。一、欲,二、胜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作意云何?謂能引发心法。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义。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义。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缘,假合而取。此復二种。一、隨觉想,二、言说隨眠想。隨觉想者,謂善言说人天等想。言说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说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思云何?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缘境隨与領納、和合、乖离。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胜解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念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三摩地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为審慮依心一境性。慧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簡擇诸法。或如理观察,或不如理观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观察。
復次,作意为何业?謂於所缘引心为业。觸为何业?謂受、想、思所依为业。受为何业?謂愛生所待为业。想为何业?謂於所缘,令心彩畫言说为业。思为何业?謂发起尋、伺、身語业为业。欲为何业?謂发生勤勵为业。胜解为何业?謂於所缘功德、过失、或俱相違,印持为业。念为何业?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说記憶为业。三摩地为何业?謂智所依为业。慧为何业?謂於言論所行染污、清净,隨順考察为业。
问:此不遍行五种心法,於何各別境事生耶?
答: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观察四境事生。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三境。
问:诸名所攝与心相應所餘蘊法,当言率尔起耶?尋求耶?決定耶?
答:若依彼類心,当言即彼類。
问:如经言:此四无色蘊,当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说言如是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说和合无差別耶?
答:众多和合,於所缘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若不尔者,隨闕一种,於所为事應不圓滿。
问:诸心心法,凡有幾种差別名耶?
答:有众多名,謂有所缘、相應、有行、有所依等无量差別。
问: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说彼名有所缘,非眼等耶?
答:由彼眼等离所取境亦得生起,心与心法則不如是。
问:何故名相應?
答:由事等故、处等故、时等故、所作等故。
问:何故名有行?
答:於一所缘作无量种差別行相转故。
问:何故名有所依?
答:由一种類託众所依差別转故。虽有为法无无依者,然非此中所说依义。唯恒所依为此量故。
问: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说互相對?
答:由自种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问: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无明说互相對?
答:由与诸受、一切烦恼皆为助伴互相對故。
问:何故明与无明说互相對?
答: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问:何故明与涅槃说互相對?
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云何建立四无色蘊为善、不善、无記性耶?謂一切无差別。
嗢拕南曰:
依处、与自性、相應、世俗等、軟等、事、差別、德失、能所治。
问:善法依处有幾种?
答:略说有六。一、決定时,二、止息时,三、作业时,四、世間清净时,五、出世清净时,六、攝受众生时。
问:何等为自性?答:謂信、慚、愧、无貪、无瞋、无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如是诸法名自性善。
问:如是诸法互相應义,云何應知?
答:於決定时,有信相應。止息杂染时,有慚与愧,顧自他故。善品业转时,有无貪、无瞋、无癡、精進。世間道离欲时,有輕安。出世道离欲时,有不放逸及捨。攝受众生时,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问:是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所以者何?不放逸、捨是无貪、无瞋、无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离杂染义,建立为捨;治杂染义,立不放逸。不害即是无瞋分故,无別實物。
问:何等名軟善根?
答: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烦恼。
问:何等名中品善根?
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烦恼。
问:何等名上品善根?
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或能對治下品烦恼。又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士力、或由清净力,当知成上品。
问:善根生时,依幾种事而得生耶?
答:若略说依八种事。一、施所成福业事,二、戒所成福业事,三、修所成福业事,四、闻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当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说事。或於现法、或於後法,隨为一种貪、瞋、惡见,於心相續先成秽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於是处不復相應。
问:何等名为善法差別?
答:或有一种,乃至十种。如本地分已广宣说。又诸善法,或有對治杂染故,或有杂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或有相續清净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当了知。
復次,善法无有过失,有何功德?善法功德,有无量种。謂能净治心,令离烦恼纏及隨眠;令於所缘无有顛倒;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转。
不为自害、不为他害、不为俱害;不生现法罪、不生後法罪、不生现法後法罪;能令受彼所生喜樂;能尽生为上首所有众苦;又能增長涅槃胜解,能親近彼。
能令財位无有退失;处众勇猛,无懼无畏;广大名称。流布十方;为众圣贤之所称讚;臨命終时,不生憂悔;身壞已後,生诸善趣;於诸善法,令无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义。如是等類诸善功德无邊无量,当尽了知。
云何建立诸善對治?由十五种。謂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軟品烦恼對治故,中品烦恼對治故,上品烦恼對治故,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离繫對治故。
復次,诸染污法二相所显。一、本烦恼,二、隨烦恼。今当先说本烦恼,後当分別隨烦恼。
问:本烦恼有幾种依处?
答:六。一、与无明俱,可意杂染境界;二、与无明俱,不可意杂染境界;三、与不如理作意俱,杂染境界;四、与无明俱,劣等胜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五、与无明不如理作意俱,聽闻不正法;六、与无明不如理作意俱,於聽正法而生懈怠。
当知最初,欣樂和合依处;第二,欣樂別离依处;第三,於境顛倒依处;第四,陵蔑上慢依处;第五,邪執法行依处;第六,不修正行、不为還滅依处。
问:烦恼自性有幾种?
答:有六种。一、貪,二、瞋,三、无明,四、慢,五、见,六、疑。
问:何烦恼与何烦恼相應?
答:无明与一切。疑都无所有。貪瞋互相无,此或与慢见。謂染愛时,或高舉、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尔。慢之与见,或更相應。謂高舉时,復邪推搆。
问:是诸烦恼,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答:见世俗有,是慧分故。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性。
问:是诸烦恼,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答: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復由六因,诸烦恼成上品。一、婬欲所生烦恼,性多上品。二、串習所生烦恼,性多上品。三、安足处烦恼,謂根熟者,性多上品。四、不可治烦恼,謂无涅槃法者,性多上品。五、非处加行烦恼,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六、有业烦恼,謂正发业者,性多上品。
问:烦恼生时,由幾烦恼事而得生耶?
答:貪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诸见,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过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无有。
问:何貪於何事生耶?
答: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何等为十?謂事貪、见貪、貪貪、慳貪、盖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无有貪。
瞋事亦有十种。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过去怨親,五、未来怨親,六、现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妬,九、宿習,十、他见。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依前六事,立九恼事,缘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若不忍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见瞋。如是十瞋,略有三种。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见瞋。
无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間安立事,三、運转事,四、最胜事,五、真實事,六、杂染清净事,七、增上慢事。依此七事,起七无知。或復十九。当知於初事,由三种門生疑惑;於第二事,由內六处、若外、若俱,生我我所怨親等见;於第三事,由业、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无因、惡因见;於第四事,誹謗三宝;於第五事,誹謗诸諦;於第六事,起邪解行;於第七事,依得自义起增上慢。
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胜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依此六事,生七种慢。謂慢、过慢等。当知二慢依胜有情事生,餘各依一事。
见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損減事。
增益事有四种。一、我有性增益,二、常无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損減事亦有四种。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当知此中,謂无施与乃至无妙行、惡行,是名謗因。謂无妙行、惡行业果異熟,是名謗果。謂无此世間乃至无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义。
此士夫用復有四种。一、往来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种子用,四、後有业用。若謂世間无阿罗汉等,名謗善事。依此广略八事、二事,生於五见。謂萨迦耶见、邊執见、见取、戒禁取、邪见。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见及邪见。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经广说。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见。
疑依六事生。一、闻不正法,二、见師邪行,三、见所信受意见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广大法教。
问:何等名为烦恼差別?
答:一切差別,略有十五。一、內門烦恼,二、外門烦恼,三、见斷烦恼,四、修斷烦恼,五、可愛趣纏所攝烦恼,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烦恼,七、隨眠所攝烦恼,八、軟品烦恼,九、中品烦恼,十、上品烦恼,十一、散亂位烦恼,十二、諫悔位烦恼,十三、羸劣位烦恼,十四、制伏位烦恼,十五、离繫位烦恼。
復次,烦恼无有功德,有多过失。謂於纏位污心相續,广说如有尋有伺地。
復次,烦恼非能對治。虽復经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烦恼;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与彼相似,假说愛、慢。
復次,如前说十五种心對治差別,当知烦恼是彼所治,亦十五种。
復次,隨烦恼依处,当知略有九种。一、展转共住,二、展转相舉,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師,六、不忍,七、毀增上戒,八、毀增上心,九、毀增上慧。
復次,隨烦恼自性云何?謂忿、恨、覆、恼、嫉、慳、誑、諂、憍、害、无慚无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如本地分已广詮说。如是等類,名隨烦恼自性。
此中初二,依初依处而生;第三、第四,依第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第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所餘十二,依後二依处而生。
当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转。一、由毀止相門,二、由毀舉相門,三、由毀捨相門。惛沈、睡眠,由初依处生;掉舉、惡作,由第二依处生;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处生。
復次,隨烦恼云何展转相應?当知无慚无愧,与一切不善相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与一切染污心相應。睡眠、惡作,与一切善、不善、无記相應。所餘当知互不相應。
復次,隨烦恼幾世俗有?幾實物有?謂忿、恨、恼、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无慚无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放逸是假有,如前说;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尋伺二种是发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復次,隨烦恼云何成軟中上品?当知如本烦恼说。如是隨烦恼,若事、若差別、若过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烦恼應知。
復次,诸无記法依处,当知略有四种。謂业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復次,彼自性云何?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处,若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问:彼云何展转相應耶?
答:威儀路、工巧处,或於一时展转相應。如说或有事业,行时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业,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经广说。所餘无有展转相應。
问:是诸无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
答:於異熟所攝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当知一切皆世俗有。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俱是軟品;诸工巧处性猛利故,说名中品;当知變化性極猛利,故是上品。又四种類,各有差別。謂无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初習业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为師者是上工巧。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问:是诸无記依何事生?
答:当知略说依十二事。如闻所成地已说。
云何诸无記差別?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种差別。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种差別。若工巧处,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种差別。異生、声闻、独觉、菩萨、如来差別故,为嬉戲、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当知變化八种差別。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说。又異熟生,一向无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种。若依伎樂,以染污心发起威儀,是染污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若依染著发起工巧,是染污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为引导他,或为利益诸有情故,而起變化,当知是善,此无染污。
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诸諦幾蘊所攝?当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显故。
问:如声闻地已说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观,何故於苦諦为四行观?
答:为欲對治四顛倒故。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问:何故於集諦为四行观?
答:由有四种愛故。此四种愛,当知由常、樂、净、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初愛为缘,建立後有愛;第二、第三愛为缘,建立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最後愛为缘,建立独愛,当知此愛隨逐自体。又愛云何?謂於自体親昵藏护。後有愛云何?謂求当来自体差別。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现前、或於已得可愛色声香味觸法起貪著愛。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问:何故於滅諦为四行观?
答:由四种愛滅所显故。
问:何故於道諦为四行观?
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復次,如声闻地已说壞等十种行相,此中,无所得云何?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见、唯有我我言说戲論,除此七外,餘實我相了不可得。不自在云何?謂众缘生、无常、苦相所攝诸行,离我相故。
问: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答: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恼,当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已离憂者,虽復遇彼不为害故。
问:何等行相攝苦苦耶?
答:由不可愛行相。
问:何等行相攝行苦耶?
答:由不安隱行相。
復次,如经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幾壞苦攝?謂中二。幾行苦攝?謂後一。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净妙烦恼,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盖纏故,領彼所生心诸憂苦。故知烦恼壞苦故苦道理成就。
復次,如经言:有四种苦。一者、生苦,二、缘內苦,三、缘外苦,四、麁重苦。
问:此中何行攝何苦?何苦攝何行?
答:初行、初苦,展转相攝;次有三行,与第二苦展转相攝;次有三行,与第三苦展转相攝;最後一行,与最後苦展转相攝。前所说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种行相,当知为生今果差別四种苦故。
復次,此十六行,幾是空行?謂二,即苦諦後二行。幾是无願行?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幾是无相行?謂滅諦一切。幾是清净因所显行?謂道諦一切。
问:要由无常想,能住无我想,何故此中先说空耶?
答:此約无我观已生,由无常观建立无願;以此二观,前後展转互修治故。
復次,四圣諦说次第者,謂由此故苦,此最为初;如此故苦,此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为第三;如此故樂,是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当知建立圣諦次第。所以者何?如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处先发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发起作意。
问:諦义云何?
答:如所说相不捨离义,由观此故到清净究竟义,是諦义。
问:苦諦义云何?
答:烦恼所生行义。
问:集諦义云何?
答:能生苦諦义。
问:滅諦义云何?
答:彼俱寂靜义。
问:道諦义云何?
答:能成三諦义。
问:如是四圣諦,为世俗諦攝,为胜义諦攝?
答:胜义諦攝。何以故?於順苦、樂、不苦不樂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由彼共相一味苦故,当知建立胜义諦。
问:何缘故说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
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处故,为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虽遍知苦,仍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说永斷集諦。言觸證者,是现见义。由於滅諦现前见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说觸證滅諦。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说三义,是故後说修習道諦。
问:諦现观有幾种?此復何相?
答:決定义是现观义。此則於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为体,是名现观相。此復六种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说。
此中云何名初现观?謂於诸諦決定思惟。
云何名为第二现观?謂三宝所三种净信,由於宝义已決定故,及闻所成決定智慧。
云何名为第三现观?謂圣所愛戒,於惡趣业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云何名为第四现观?
謂於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瑩心故,从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无間,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缘心生,能除軟品见道所斷烦恼麁重。
从此无間,第二內遣诸法假法缘心生,能除中品见道所斷烦恼麁重。
从此无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诸法假法缘心生,能除一切见道所斷烦恼麁重。
又此现观即是见道,亦名双運道。此中虽有毘鉢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然由双運合立三心,以於一刹那中止观俱可得故。
当知此诸心,唯缘非安立諦境。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
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现观位清净无礙苦等智生;当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即前三心并止观品,能證见斷烦恼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烦恼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现观智諦现观。
云何名为现观邊智諦现观?
謂此现观後所得智,名现观邊智。
当知此智,第三心无間,从见道起方现在前。
缘先世智曾所观察下上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諦境。
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如其次第,於一一諦二种智生,謂忍可欲樂智,及现观決定智。如是依前现观起已,於下上诸諦中,二二智生。
是名现观邊智諦现观。
此中前智遣假法缘故,是无分別;後智隨逐假法缘故,是有分別。
又前智於依止中,能斷见斷烦恼隨眠;後智思惟所缘故,令彼所斷更不復起。
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无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诸相;如不能泯伏诸相,如是亦不能永害麁重。是故彼道无有永害诸隨眠义。
云何名为究竟现观?謂由永斷修所斷故,所有尽智、无生智生。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於现法中,一切烦恼永斷決定故;於当来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现观。何等名为出世尽智?謂若智,於尽无分別。何等名为世出世尽智?謂若智,於尽有分別。何等名为出世无生智?謂即此依事滅因义故,於当来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无分別智。何等名为世出世无生智?謂於当来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復次,有种姓婆罗門,建立三处为實为諦。然彼种姓诸婆罗門,於此三处住三过失,污其心故;依第一义,彼皆墮在非梵志数。
何等三处?一、为養命,二、为修福,三、安立果。
为養命者,謂彼种姓诸婆罗門为活命故,於施主前或呪願、或讚美、或序述。
呪願者,謂彼种姓诸婆罗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罗門、長者、居士、商主等所,矯設呪願:当願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又願汝等所有吉祥常无转动、不可侵奪。
讚美者,为希求故,往到彼所,矯設讚美,言:汝勇健,多诸計策,善害怨敵。又於害怨假興讚述,唱言:汝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为希有,如汝等輩,世間难得。又於財位久興盛者,矯施讚述,言: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无动,甚为难有。
序述者,謂彼为希求故,往到他所,妄興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当一切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又若成就如是相者,定当吉祥,无有退转。又如汝等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无有餘沙門、婆罗門於中受施執为己有,唯我常得恭敬供養、衣服、飲食、诸臥具等。
彼由如是方便所獲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之。
为修福者,謂彼种姓诸婆罗門,宣说殺害无量众生,興祠祀福。宣说祠祀獲常处果。又興祠祀时,召命无量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为欲攝受上妙众多資生具故。彼既獲已,執为我所,展转互起凌蔑之心。当知彼有如是三失。
安立果者,謂彼种姓诸婆罗門,说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罗門最上种姓,餘姓下劣;广说乃至诸婆罗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
彼种姓婆罗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当知是名安立果。
如是种姓婆罗門,於此三处猛利取執,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餘並愚妄。
何等名为由三过失染污其心?謂語言过失、憍慢过失、胜解过失。
若即於此三处邪語业转,当知是名語言过失。
若復於此三处施設建立,及隨发起不正言論方比於他。謂己为胜、或等、或劣,当知是名憍慢过失。
若復於此三处不观德失,一向信受;虽遇诸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时,於处非处不能正住,於遍分別不能正住,於诸正行不能正住,於智者論不能正住,当知是名胜解过失。此三过失,当知皆是惡见所起。
若有住此三处,成就三种过失,虽是种姓诸婆罗門,依第一义,彼皆墮在非梵志数。
復次,若有建立三处为諦为實,又於三处无三过失染污其心,彼虽非种姓婆罗門,然墮第一义婆罗門数。
何等三处?謂不應害一切众生,是名初处。此所说处,唯諦唯實,无有虛妄。是故於此初处,无語言过失染污其心。又彼於是处,不由諦實言論方比於他,謂己为胜、若等、若劣。是故彼於此处,无憍慢过失染污其心。又彼於此处審观德失,观彼所缘能增善法。又能攝益身心无罪现法樂住,於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又於此处非信他行,內自正觉为諦为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是故当知,彼於此处,无胜解过失染污其心。如是一切行无常,是名第二处。餘如前说。一切法无我,是名第三处。餘如前说。此中差別者,於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观,晝夜修學。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无我我所想,晝夜修學。
若有於此三处无三过失染污其心,彼虽非种姓婆罗門,然墮第一义婆罗門数。如是三处成婆罗門諦實之法,离三过失。唯有如来是真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