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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九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译

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九

彌勒菩萨说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问:貪等十烦恼幾能发业?幾不能发?

答:一切能发。若诸烦恼猛利现行,方能发起往惡趣业,非诸失念而现行者。又分別起能发此业,非任運起。

问:诸烦恼有幾相?

答:略有三相。一、自相,二、共相,三、差別相。

自相者,謂貪瞋等各各自性所攝相。

共相者,謂诸烦恼无有差別,一切皆同不寂靜相。

差別相者,復有二种。一、門差別相,二、转差別相。

門差別相者,謂結、縛、隨眠、隨烦恼、纏等,如本地分已说。

转差別相者,謂隨眠转故、所缘转故、现行转故、品差別转故、力无力转故、因果转故、迷行转故。

復次,隨眠转相略有十八。一、隨逐自境隨眠,二、隨逐他境隨眠,三、被損隨眠,四、不被損隨眠,五、隨增隨眠,六、不隨增隨眠,七、具分隨眠,八、不具分隨眠,九、可害隨眠,十、不可害隨眠,十一、增上隨眠,十二、平等隨眠,十三、下劣隨眠,十四、觉悟隨眠,十五、不觉悟隨眠,十六、能生多苦隨眠,十七、能生少苦隨眠,十八、不能生苦隨眠。

隨逐自境隨眠者,謂三界中自地所攝隨眠。隨逐他境隨眠者,謂生上下地,下上烦恼所逐隨眠。被損隨眠者,謂世間离欲下地隨眠。不被損隨眠者,謂已离欲、或未离欲自地隨眠。隨增隨眠者,謂自地隨眠。不隨增隨眠者,謂他地隨眠。具分隨眠者,謂诸異生所有隨眠。不具分隨眠者,謂诸有學非異生者所有隨眠。可害隨眠者,謂般涅槃法所有隨眠。不可害隨眠者,謂不般涅槃法所有隨眠。增上隨眠者,謂貪等行所有隨眠。平等隨眠者,謂等分行所有隨眠。下劣隨眠者,謂薄尘行所有隨眠。觉悟隨眠者,謂诸纏果与纏俱转隨眠。不觉悟隨眠者,謂离诸纏而恒隨逐隨眠。能生多苦隨眠者,謂欲界隨眠。能生少苦隨眠者,謂色无色界隨眠。不能生苦隨眠者,謂得自在菩萨所有隨眠。

问:如说麁重体性名隨眠,此烦恼品麁重望彼诸行。当言有異?为不異耶?

答:当言有異。何以故?由阿罗汉永害一切烦恼麁重,而诸行相續猶未斷绝故。

问:有幾麁重攝诸麁重?

答:略有十八。一、自性異熟麁重,二、自性烦恼麁重,三、自性业麁重,四、烦恼障麁重,五、业障麁重,六、異熟障麁重,七、盖麁重,八、不正尋思麁重,九、愁恼麁重,十、怖畏麁重,十一、劬勞麁重,十二、飲食麁重,十三、眠夢麁重,十四、婬欲麁重,十五、界不平等麁重,十六、时分變異麁重,十七、終沒麁重,十八、遍行麁重。如是麁重,如前應知。

復次,所缘、现行二转,於其自处当广宣说。品差別转,当知如前蘊善巧说。力无力转,当知如前本地分说。

因果转者,謂烦恼、业、生,皆以烦恼为因。果亦如是,隨應当知。欲界一分不善烦恼,有異熟果。應知所餘,无異熟果。

迷行转者,如本地分七种已列。义別云何?謂萨迦耶见、邊執见、邪见,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圣諦迷行转故。无明一种,是不了行。疑,是了不了行。见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缘见为境、见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缘所依处行。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现行迷執行。

復次,如前所说一切烦恼障治差別,但依化宜显示麁相,建立烦恼迷執邪行。为令所化有情於种种烦恼诸行过失易生解故,今当總辯一切烦恼如實巨細之相,建立迷執诸行差別。

问:如是诸烦恼幾有事?幾无事?

答:诸见与慢是无事,於诸行中實无有我而分別转故。貪、恚是有事。无明、疑通二种。

问:是诸烦恼,幾与樂根相應?乃至幾与捨根相應?

答:若任運生一切烦恼,皆於三受现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識身者,与一切根相應;不通一切識身者,与意地一切根相應。

不任運生一切烦恼,隨其所應诸根相應,我今当说。

貪於一时樂、喜相應,或於一时憂、苦相應,或於一时与捨相應。

问:如何等?

答:如有一,或於樂受起会遇愛、不乖离愛而现在前,遂於樂受不会遇、非会遇,若乖离、非和合;或於苦受起不会愛、若乖离愛而现在前,遂於苦受合会、非不合会,不乖离、非乖离。由是因缘,貪於一时憂、苦相應。与此相違,喜、樂相應。若於不苦不樂位而生味著,当知此貪捨根相應。

恚於一时憂、苦相應,或有一时喜、樂相應。

问:如何等?答:如有一,自然为苦逼切身心,遂於內苦作意思惟,发恚恨心;或於非愛诸行有情及诸法所作意思惟,发恚恨心。由是故恚憂、苦相應。问:恚与喜、樂相應,如何等?答:如有一,於怨家等非愛有情起恚恼心,作意思惟:願彼沒苦,沒已不濟;或不得樂,得已還失,若遂所願,便生喜、樂。由是故恚喜、樂相應。

萨迦耶见及邊執见,若於樂俱行蘊观我我所,或观为常,喜根相應。若於苦俱行蘊观我我所,或观为常,憂根相應。若於捨俱行蘊观我我所,或观为常,捨根相應。斷见攝邊執见,当知一切与彼相違。见取、戒禁取,取彼见故,隨其所應,如彼相應。邪见一种,先作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

慢於一时喜根相應,或於一时憂根相應。

问:如何等?

答:略有二慢。一、高舉慢,二、卑下慢。又高舉慢,有三高舉。何等为三?謂称量高舉、解了高舉、利養高舉。此高舉慢,喜根相應。若卑下慢,与彼相違,憂根相應。

疑,若於利養、恭敬、称譽、樂善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导引令猶豫者,憂根相應。於无利養、不敬、譏毀、苦惡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导引令猶豫者,喜根相應。

无明,通与五根相應。所餘相應,引事指斥,文不復现。先辯烦恼诸根相應,但約麁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无亂故。今約巨細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种种行解差別转故。

復次,诸烦恼略有三聚。一、欲界繫,二、色界繫,三、无色界繫。

问:如是三聚,幾不善?幾无記?

答:初聚一分是不善,餘二聚是无記。诸不善者是有異熟,非餘。

问:幾多性?幾少性?

答:初多性,餘不尔。如多性、少性,如是猛利長时染恼性、非猛利長时染恼性,发起外門杂染性、发起內門杂染性,发起惡行性、发起非惡行性,能生多苦性、能生少苦性,大有罪性、小有罪性,遲离欲性、速离欲性,不离欲所显性、离欲所显性,三摩地相違性、非三摩地相違性,非一种相生決定性、一种相生決定性等,当知亦尔。

中嗢拕南曰:

多、染恼、內門、惡行、生诸苦、有罪、遲离欲、三摩地、生等。

復次,云何能斷烦恼?齊何当言已斷烦恼?从何烦恼而可说斷?斷诸烦恼为頓、为漸?云何次第斷诸烦恼?诸烦恼斷,復有幾种?烦恼斷已,有何等相?诸烦恼斷有何胜利?

謂善法資糧已积集故,已得證入方便地故,證得见地故,积習修地故,能斷烦恼;得究竟地,当言已斷一切烦恼。復有差別。謂由修習四种瑜伽,能斷烦恼;若善修習如是四种,当言已斷一切烦恼。四种瑜伽,如声闻地已说其相。復有差別。謂相續成熟故,得隨順教故,內正作意故,對治道生故,能斷烦恼。

修對治道已到究竟,当言已斷一切烦恼。復有差別。謂了知烦恼事故,了知烦恼自性故,了知烦恼过患故,烦恼生已不堅著故,攝受對治故,能斷烦恼;對治已生,当言已斷一切烦恼。復有差別。修奢摩他故,修毘鉢舍那故,能斷烦恼;若诸相縛已得解脫,诸麁重縛亦得解脫,当言已斷一切烦恼。

如世尊言:

相縛縛众生,亦由麁重縛。善双修止观,方乃俱解脫。

復有差別。謂了知所缘故,喜樂所缘故,能斷烦恼;所依已滅故,已得转依故,当言已斷一切烦恼。

復次,从彼相應及所缘故,烦恼可斷。所以者何?對治道生,烦恼不起,得无生法,是故说名斷彼相應。相應斷已,不復缘境,故从所缘亦说名斷。

復次,见斷烦恼頓斷,非漸。所以者何?由现观智諦现观故,能斷见道所斷烦恼。然此现观与壞缘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见斷烦恼。修斷烦恼漸次而斷,数数修道方能斷故。

復次,最初應斷不善事业及诸惡见。謂在家者。次復應斷樂出家障。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次復應斷不定心者三摩地障。謂眷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次復應斷得作意障。謂樂遠离品身诸麁重。次復應斷见斷烦恼。次復應斷修斷烦恼。次復應斷屬苦、屬憂、屬樂、屬憙,及屬诸捨诸定障品障礙烦恼。次復有一補特伽罗,應斷所知障品诸障。由此次第,應斷烦恼。

復次,诸烦恼斷,当知多种,略則为二。一、诸纏斷,二、隨眠斷。诸纏斷者,謂貪瞋斷乃至疑斷,萨迦耶见斷乃至邪见斷,见苦所斷斷乃至修道所斷斷,欲界所繫斷乃至无色界所繫斷,散亂斷、曉悟斷,羸劣斷、制伏斷、离繫斷。当知离繫斷,即是隨眠斷。

復次,烦恼斷已,於可愛法若劣、若胜、若现在前、若不现前,虽猛利见而观察之,亦不染著。如於可愛而不生愛,如是於可瞋法亦不生瞋,於可癡法亦不生癡。又眼见诸色,不喜不憂,但住於捨,正念正知。如眼见色,乃至意知法亦尔。又性少欲,成就第一真實少欲。如少欲,如是喜足、遠离、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亦尔。於无戲論任性好樂,於有戲論策勵其心方能缘慮。如是等輩,当知烦恼已斷之相。

復次,烦恼斷者有多胜利。謂隨證得超越憂、苦,超越喜、樂,超越色想及与有對种种性想,超惡趣苦,超越生等一切种苦。又證安隱第一安隱。又證清涼第一清涼。又得第一现法樂住,隨其自心自在而转。若行、若住,隨所欲樂所證之法无復退转。於自义利圓滿究竟,於诸所作无復希望。或復有一修利他行,为欲利益安樂众生,哀愍世間,令诸天人利益安樂。当知烦恼斷者,有如是等众多胜利。

復次,烦恼缘境略有十五。一、具分缘。謂身见等。二、一分缘。謂貪、瞋、慢等。三、有事缘。謂诸有事烦恼。四、无事缘。謂诸无事烦恼。五、內缘。謂缘六处定不定地所有烦恼。六、外缘。謂缘妙五欲所有烦恼。七、现见缘。謂缘现在所有烦恼。八、不现见缘。謂缘去来所有烦恼。九、自類缘。謂缘自類烦恼所有烦恼。十、他類缘。謂缘異類烦恼及缘烦恼事所有烦恼。十一、有缘。謂缘後有所有烦恼。十二、无有缘。謂缘斷无有所有烦恼。十三、自境缘。謂欲界於欲行烦恼,色界於色行烦恼,无色界於无色行烦恼。十四、他境缘。謂色界於欲行烦恼,无色界於色行烦恼。又復下地於上地烦恼。

所以者何?生上地者,於彼下地诸有情所,由常、恒、樂、净具胜功德,自謂为胜故。十五、无境缘。謂缘分別所計滅道及广大佛法等所有烦恼。

復次,烦恼现行有二十种。謂二十种補特伽罗,依二十缘,起二十种现行烦恼。

云何二十補特伽罗?一、在家,二、出家,三、住惡说法,四、住善说法,五、增上烦恼行,六、等分行,七、薄尘行,八、世間离欲,九、未离欲,十、见圣迹,十一、未见圣迹,十二、執著,十三、不執著,十四、观察,十五、睡眠,十六、觉悟,十七、幼少,十八、根成熟,十九、般涅槃法,二十、不般涅槃法。

云何二十烦恼现行?一、隨所欲纏现行,二、不隨所欲纏现行,三、无所了知烦恼现行,四、有所了知烦恼现行,五、麁烦恼现行,六、等烦恼现行,七、微烦恼现行,八、內門烦恼现行,九、外門烦恼现行,十、失念烦恼现行,十一、猛利烦恼现行,十二、分別所起烦恼现行,十三、任運所起烦恼现行,十四、尋思烦恼现行,十五、不自在烦恼现行,十六、自在烦恼现行,十七、非所依位烦恼现行,十八、所依位烦恼现行,十九、可救療烦恼现行,二十、不可救療烦恼现行。

云何二十烦恼现行缘?一、樂缘,二、苦缘,三、不苦不樂缘,四、欲缘,五、尋思缘,六、觸缘,七、隨眠缘,八、宿習缘,九、親近惡友缘,十、闻不正法缘,十一、不正作意缘,十二、不信缘,十三、懈怠缘,十四、失念缘,十五、散亂缘,十六、惡慧缘,十七、放逸缘,十八、烦恼缘,十九、未离欲缘,二十、異生性缘。依此诸缘故,烦恼现行。

问:於彼彼界結生相續彼彼身中,当言全界一切烦恼皆結生耶?为不全耶?

答:当言全,非不全。何以故?若未离欲,於自生处方得受生,非离欲故。又未离欲者,诸烦恼品所有麁重隨縛自身,亦能为彼異身生因。

由是因缘,当知一切烦恼皆結生相續。又將受生时,於自体上貪愛现行,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亦互现行。又疑现行。彼作是思:此男此女,今为与我共行事不?又於內外我我所见及我慢等皆亦现行。由此因缘,当知一切烦恼皆得結生相續。

復次,結生相續略有七种。一、纏及隨眠結生相續,謂诸異生。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见圣迹。三、正知入胎結生相續,謂转轮王。四、正知入住結生相續,謂诸独觉。五、於一切位不失正念結生相續,謂诸菩萨。六、业所引发結生相續,謂除菩萨結生相續。七、智所引发結生相續,謂诸菩萨。又有引无义利結生相續,謂即业所引发結生相續。又有能引义利結生相續,謂智所引发結生相續。如是總说結生相續,或七、或九。

復次,於此处所,有餘一切順前句、順後句及四句等如理決擇文,更不復现。

後嗢拕南曰:

业、相、事、樂等、不善等、及斷、所缘、与现行、續生、最为後。

如是已说烦恼杂染決擇。业杂染決擇,我今当说。

如先所说业杂染义,当知此业亦由五相建立差別。

謂根本业道所攝身語意业,及彼方便、後起所攝诸业。如先所说不善业道,名根本业道所攝不善身語意业。

云何建立彼殺生等不善业道自相?謂染污心起彼欲樂,即於是处彼业现行而得究竟,当知總名殺生等一切业道自相。

染污心者,謂貪者貪所蔽,瞋者瞋所蔽,癡者癡所蔽。

設有染污心,不起彼欲樂,虽於是处彼业现行而得究竟,然此惡业非是圓滿业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而顛倒心,設於餘事彼业现行而得究竟,此业亦非圓滿业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处业不现行而得究竟,此业亦非圓滿业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处彼业现行而不究竟,此业亦非圓滿业道所攝。若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处彼业现行而得究竟,具一切支,此业乃名圓滿业道所攝。由此略说业道自相,一切不善业道自相應隨決了。

復次,若广建立十惡业道自性差別,復由五相。何等为五?一、事,二、想,三、欲樂,四、烦恼,五、方便究竟。

事者,一一业道各別決定所依处事。或有情数、或非有情数,隨其所應,十惡业道依之而转。想者,有四。謂於彼非彼想,非於彼彼想,於彼彼想,非於彼非彼想。

欲樂者,或有倒想、或无倒想樂所作欲。

烦恼者,或貪、或瞋、或癡、或貪瞋、或貪癡、或瞋癡,或貪瞋癡一切皆具。

方便究竟者,即於所欲作业隨起方便,或於尔时、或於後时而得究竟。

由此五相,於殺生乃至邪见诸业道中,隨其所應,当广建立圓滿自性十种差別。

殺生业道,以有情数众生为事。若能害者,於众生所作众生想,起害生欲,此想即名於彼众生名不顛倒想。依此想故,作如是心:我当害生。如是名为殺生欲樂。此能害者,或貪所蔽、或瞋所蔽、或癡所蔽、或二所蔽、或三所蔽,而起作心是名烦恼。彼由欲樂及染污心,或自、或他发起方便加害众生。若害无間彼便命終,即此方便,当於尔时说名成就究竟业道。若於後时彼方捨命,由此方便,彼命終时乃名成就究竟业道。

不与取业道。事者,謂他所攝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劫盜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起方便移离本处。

欲邪行业道。事者,謂女所不應行;設所應行,非支、非处、非时、非量;若不應理,一切男及不男。想者,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行之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兩兩交会。

妄語业道。事者,謂见闻觉知,不见、不闻、不觉、不知。想者,謂於见等或翻彼想。欲樂者,謂覆藏想樂说之欲。烦恼者,謂貪瞋癡,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时众及對論者領解。

离間語业道。事者,謂诸有情或和不和。想者,謂俱於彼若合若离,隨起一想。欲樂者,謂樂彼乖离,若不和合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所破領解。

麁惡語业道。事者,謂诸有情能为違損。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麁言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呵罵彼。

綺語业道。事者,謂能引发无利之义。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说之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纔发言。

貪欲业道。事者,謂屬他財產。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瞋恚业道。事之与想如麁惡語说。欲樂者,謂損害等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損害等期心決定。

邪见业道。事者,謂實有义。想者,謂於有非有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烦恼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復次,殺生有三种。一、有罪增長,二、有罪不增長,三、无有罪。生罪因缘,亦略有三。一、烦恼所起,二、能生於苦,三、希望滿足。初具三缘;次有二种,无希望滿;後唯生苦。

復次,略由五相,建立貪欲、瞋恚、邪见圓滿自相。何等名为貪欲五相?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二、有貪婪心,謂樂积財物。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为华好,深生愛味。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心:凡彼所有,何当屬我。五、有覆蔽心,謂貪欲纏之所覆故,不觉羞恥,不知过患及与出离。設於自財有耽著心,无餘心现,当知此非圓滿貪欲意惡行相。如是有耽著心及貪婪心,无餘心现,亦非圓滿貪欲之相。如是广说,乃至如前所说诸相隨闕一种,即非圓滿貪欲之相。若全分攝,乃名圓滿貪欲之相。

何等名为瞋恚五相?一、有增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数不如理隨憶念故。四、有謀略心,謂於有情作如是意:何当捶撻、何当殺害,乃至广说故。五、有覆蔽心,謂如前说。於此五相隨闕一种,即非圓滿瞋恚之相;若具一切,方名圓滿。

何等名为邪见五相?一、有愚癡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謂樂作诸惡故。三、有越流行心,謂於诸法不如理分別推求故。四、有失壞心,謂无施与、愛養、祠祀等,誹謗一切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謂邪见纏之所覆蔽,不觉羞恥,不知过患及出离故。於此五相隨闕一种,即非圓滿邪见之相;具一切分,乃名圓滿。

復次,若以手等害诸众生,说名殺生。如是以塊、杖刀、縛錄、斷食、折挫、治罰、呪藥、厭禱、尸半尸等害诸众生,皆名殺生。为財利等害诸众生,亦名殺生。或怨为損、或为除怨、或謂为法,乃至或为戲樂害诸众生,亦名殺生。若自殺害,若令他害,皆得殺罪。

復次,若有显然劫他財物,名不与取。如是竊盜、攻牆解結、伏道竊奪,或有拒債、受寄不還。或行誑諂矯詐而取,或现怖畏方便而取,或现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盜,或復令他,如是一切皆不与取。或有自为,或有为他,或怖畏故,或为殺縛,或为折伏,或为受用,或为給侍,或憎嫉故不与而取,此等皆名不与取罪。

復次,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於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若於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應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若秽下时、胎圓滿时、飲兒乳时、受齋戒时,或有病时,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时。若诸尊重所集会处,或靈廟中,或大众前,或堅鞕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处说名非处。过量而行,名为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名过量。不依世礼,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若有公显,或復隱竊,或因誑諂方便矯亂,或因委託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復次,若自因故而说妄語,或他因故,或因怖畏,或因財利而说妄語,皆名妄語。若不见闻觉知言见闻觉知,或见闻觉知言不见闻觉知,皆名妄語。若書陳说,或以默然表忍斯义,或动支体以表其相,或为證说,或有自说,或令他说,如是一切皆妄語罪。

復次,若以實事毀呰於他,为乖离故而发此言,名离間語。或以不實假合方便以为依止,为損壞他而有陳说,或依親近施与、或依知友給侍而有陳说,名离間語。若自利缘,或損他缘,或由他教,或现破德,或现怖畏,为乖离故,或自发言、或令他发,如是皆名离間語罪。

復次,若有對面发辛楚言,名麁惡語。或不现前,或對大众,或幽僻处,或隨實过不隨實过,或書表示,或假现相,或依自说,或依他说,或因掉舉,或因不靜,或依种族过失,或依依止过失,或依作业禁戒现行过失,或自发起辛楚之言,或令他发,如是皆名麁惡語罪。

復次,若有依舞而发歌詞,名为綺語。或依作樂,或復俱依,或俱不依而发歌詞,皆名綺語。若佛法外能引无义所有書論,以愛樂心受持讚美,以大音声而为諷頌,广为他人開示分別,皆名綺語。若依斗訟諍競发言,或樂处众宣说王論、臣論、賊論,广说乃至國土等論,皆名綺語。若说妄語、或离間語、或麁惡語,下至不思不擇发无义言,皆名綺語。又依七事而发綺語。謂斗訟諍競語、诸婆罗門惡呪術語、苦所逼語、戲笑遊樂之語、处众杂語、顛狂語、邪命語,如是一切名綺語罪。

復次,若於家主起如是欲:云何我当同於家主,領诸僕使,隨欲所作。是名貪欲。又起是欲:即彼家主所有父母、妻子、奴婢及诸作使,广说乃至七攝受事、十資身事,謂飲食等,皆当屬我。又起是欲:云何令他知我少欲、知足、遠离、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诸漏永尽,施戒多闻。又起是欲:云何令他供養於我。謂诸國王乃至商主,若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皆当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我。又起是欲:云何令我当得利養、衣服、飲食、诸坐臥具、病缘醫藥及資生具。又起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遊戲。又起是欲:云何令我当生魯達罗世界、毘瑟笯世界,人中希有众同分中,乃至令我当生他化自在众同分中。又起是欲:云何令我乃至当得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等所有資產。如是一切,皆名貪欲业道所攝。

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有无义欲,故我於彼当作无义。是名瞋恚。又作是思:彼於我所已作、正作、当作无义,我亦於彼当作无义。亦名瞋恚。如是广说九恼害事,当知亦尔。又作是思:云何令我於能損害怨家惡友而得自在,縛害驅擯,或行鞭撻,或散財產,或奪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等。此恼害心亦名瞋恚。又起是思:云何令彼能損於我怨家惡友,於他处所遭如上说诸苦恼事。此損害心亦名瞋恚。又作是思:願彼自然发起如是如是身語意行,由此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称、安樂、受命及诸善法,身壞当生诸惡趣中。如是一切恼害之心,皆名瞋恚根本业道。

復次,若作是思:決定无施。是名邪见。广说乃至謗因、謗用、謗果,壞真善事,如是一切皆名邪见根本业道。问:一切倒见皆名邪见,何故世尊於业道中,但说如是誹謗之见名为邪见?答:由此邪见,诸邪见中最为殊胜。何以故?由此邪见为依止故,有一沙門、若婆罗門斷诸善根。又此邪见最順惡业。懷邪见者,於诸惡法隨意所行,是故此见偏说在彼惡业道中。当知餘见非不邪见自相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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